《我不是野人云川》 前言:大地的G点 2013年5月。 地铁二号线弘大站5号出口。 孙正阳背着半人高的大背包跟随着人流从出口走出。 还停留在春天尾巴的s市,天气有点凉。 早上气温十三度,迎面是一阵阵冷风吹来,行人不自觉地拉了拉紧外套领子。 孙正阳倒是不怎么觉得冷。 自小在h国北方长大农村孩子,对于寒冷的抵抗力,孙正阳明显比城里人来得更强。 一件米白色的衬衫加上打底,搭配卡其色的裤子,脚上是一双打折买来的普通板鞋,全身上下可能还不如旁边路过那位潮男脚上的aj来得值钱。 不过孙正阳在自家奶奶的耳提面命教导下,十分认同这样一句话。 人,尤其是男人,你可以穷,但不能丢掉自己的志气。 而志气不仅仅是财富或者地位,最基本的事就是打理好自己,邋邋遢遢出去首先就是不尊重自己。 所以孙正阳并不在乎自己的衣服,鞋子都只是打折买回来的便宜货,只要干净、整齐、舒服。 “赫哥说,从5号口出来直走700米……老虎咖啡馆,就是这里!” 孙正阳看着热闹的咖啡馆,略一犹豫,打消马上进去的想法。 “先去其他地方逛一逛。” 私立大学弘大建于1946年,在美术领域拥有h国最高的权威。不仅校园内的造型物等美丽独特,弘大前的街区更是远近有名的美术展示场。自1993年起,弘大内的美术生们与来自全国各地的画家们一起,通过墙面、地面展开了独特醒目的街头美术展,使弘大街区成为名副其实的艺术之路。 孙正阳漫步在弘大街道,不时停下观看路旁的壁画。前卫,颠覆,超现实的文化冲击着第一次接触潮流文化的孙正阳内心。 原来还有这样的表现形式! 这样的作品普通人能够接受吗? 一段数百米的路,让孙正阳大开眼界,走走停停甚至花费了一个上午。 临近中午的时候,为了省钱,在路边小店买了紫菜包饭,填饱肚子后,孙正阳再次回到老虎咖啡馆前。 这时已经接近下午1点,咖啡馆里只有零散几位顾客。 孙正阳推门进去。 门上的铃铛响起悦耳的铃声。 咖啡馆并不大,五十多平米,店内是简约的原木色装潢,搭配怀旧式灯光,形成一种十分温馨的气氛。 店里弥漫着淡淡的咖啡清香。 但孙正阳的目光第一时间被墙上挂着的装饰画所吸引。 “模仿的睡莲图吗?” 这是一副模仿著名印象派画家莫奈的画作。 孙正阳喃喃自语,并没有发觉原本在吧台忙碌的中年男子来到他的身旁。 “你觉得怎样?画得好吗?” “虽然光影效果做得不错,色彩明暗度和原作很相似,作者也很用力试图描绘出和原作一致的静谧氛围。但这些睡莲没有生命,是死的。” “我画的。” “啊!” 孙正阳突然回过神来,因为服役晒的黝黑的脸上露出尴尬的神色,“对不起。” 中年男子盯着孙正阳看了好一会,“我是老虎咖啡的老板,我叫朴贤俊。你就是孙正阳?赵赫介绍来的后辈?” “前辈您好,我叫孙正阳,来自jy道春川市,今年21岁,请多多指教。” “赵赫介绍过来的,我还是比较放心。那小子如果不是认可你的为人的话,根本不会求我帮你找工作。” “谢谢前辈。” 朴贤俊笑了笑,“先别谢。要想留下来,你要先通过面试,我必须测试你的能力。” 孙正阳忐忑,测试应该不会太难吧? 在家里他经常帮奶奶腌泡菜,做饭,简单的厨房活他有自信。 想到这里,孙正阳信心足了点。 “你的测试是……画出一幅让我满意的睡莲图。” 什么? 咖啡馆店员还要考核绘画能力? 不对,难道是我刚才的话…… 孙正阳终于知道什么叫做祸从口出或者作茧自缚是什么感受。 朴贤俊看着孙正阳的手,“你手上的茧子总不能是干农活出来的吧?加上身上淡淡的松节油气味,赵赫那家伙也说你是个绘画的天才……虽然那个笨蛋根本不懂得欣赏艺术。” “你把我的睡莲图贬得一无是处,我倒要看看你的水平。” “原本店员根本不需要这种测试,但是你刚才的点评让我很生气,给赵赫一个面子,我给你一次机会,否则就给我滚蛋!” “好,我对绘画还是挺有自信的,我接受测试。” 朴贤俊讶异看着朝他傻笑、语气却格外认真自信的孙正阳,这小子……有点意思。 “你自己上二楼,那里是我的工作室,里面的工具你随便用。嗯……时间就限定为咖啡馆的打烊时间为止。” “是,前辈。” 上了二楼,又是另一番风景。 靠墙边的架子上,摆满了各种品牌的颜料,而且不仅仅是油画颜料,还有水粉、水彩,甚至水墨画的墨也有,可见朴贤俊并不只是一名咖啡馆老板这么简单。 但这时并不是深究的时机。 孙正阳将自己的背包放在角落。 从朴贤俊已经绷好画布的画框,选择了一个30*40大小的,试了一下松紧度,孙正阳点点头,还好,毕竟自己穷孩子出生,不怎么挑剔。 颜料的话,孙正阳选择了相比传统油画颜料更加便宜、速干的丙烯颜料。 这也是他最常用的颜料。 将画框固定好在画架上,需要用到的画笔、刮刀、水桶等等全部放好自己顺手的位置,孙正阳轻舒了一口气。 这份工作,孙正阳并非说非干不可,就咖啡馆店员而言,哪里干不一样。 不过当看到朴贤俊之后,孙正阳就明白为什么赵赫推荐他来这里。 孙正阳想成为一名画家,靠自己作品吃饭,对于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只有高中毕业的孙正阳来说,没有人脉,他连入行都难。 如果有个行内人给孙正阳带路,也许会不一样。 而朴贤俊,显然就是赵赫给孙正阳选中的那个人。 “我只能画画,这条路走不通,我还能做什么?” “我要赚钱,买房子,将奶奶从老家接出来,让她过上好日子!” 老家可不是一个好地方,穷,有能耐的人都想往大城市跑。加上某个不可描述的原因,北边非常危险,那更难留人。奶奶年纪大了,每年寒冷的冬天就更加难熬。 “想要一鸣惊人,我只能选择.......。” 孙正阳眼帘低垂,紧握着拳头,最终却松开,似乎做了一个决定。 “所有苦难都是对你的磨练。” “正阳啊,你要努力!” “正阳,不要让黑暗掩盖你的温柔!” 奶奶慈祥的话语一直在孙正阳脑海里回响。 孙正阳拿起画笔,笑了,“放心吧奶奶,我愿意尝试!” 不知不觉中,孙正阳仿佛进入了一种特殊状态,神态为之一变。 第一章我来时春色满天 精神高度集中,视线之中,除了面前的画布,孙正阳眼中别无他物。 而思绪之中,孙正阳想要完成的作品,呈现3d立体式快速构建,五彩斑斓的色彩逐一浮现,他的画作已经在大脑中完成! 同时,他的身体呈现出一种处于极度放松和紧绷的状态,十多年绘画形成的肌肉记忆,使孙正阳执着画笔的手稳如泰山,却发挥出超乎常人的灵活性和速度。 这种不知名的状态,是在孙正阳十三岁那年无意中出现。 进入这种状态之后,孙正阳发觉自己的精神、思维以及身体都达到一种超乎想象的高速、和谐状态。 他绘画的速度、灵感获得极大提升,完成的作品只有孙正阳奶奶看过。 这位一辈子生活在农村,没接触过任何油画知识和鉴赏能力的老人,看完之后只说了一句话: “我感觉画是活的,看着很舒服。” 突如其来的天赋,让孙正阳以为自己终于走了好运,也产生了更大的野心,想凭借这样的天赋赚更多的钱,让奶奶过上好日子。 岂不料,之后的后遗症让孙正阳猝不及防。 除了消耗大量体力和带来剧烈的头痛之外,当天晚上,孙正阳重温了不愿回想起的噩梦。 5岁那年他的生日,父母带他第一次来到当时的h市游乐场。幸福的时光非常短暂,当天晚上被一个醉酒驾驶的司机所中断,孙正阳父母只能及时将他推开避免了车祸,但是他的父母却难逃一劫。 年仅5岁的孙正阳亲眼目睹那血色的生日夜,同时留下严重的心理疾病,出现了严重的自闭症症状,无法在人多或嘈杂的地方停留,否则就会出现歇斯底里的状况。 其他亲戚都不愿意照顾孙正阳这个有心理疾病的孩子,只有孙正阳奶奶将自己的孙子带回老家,一边务农一边悉心照顾孙正阳。 偏远、安静的乡村生活让孙正阳渐渐走出阴影,八岁那年第一次接触绘画,奶奶惊喜发现画画能让孙子暂时遗忘那一抹血色,平复情绪并露出久违的笑容。 于是鼓励孙正阳画画,还咬牙从生活费中挤出钱给孙正阳购买画画的材料、教材。 孙正阳渐渐可以像正常人一样上学,但是绘画仿佛成为了他除了奶奶之外,生命之中第二重要的东西,可以抚平他内心的黑暗。 意外的天赋,每次使用却要孙正阳重温那被隐藏在内心最深处的噩梦。 尝试了几次之后,这种被孙正阳称之为“噩梦状态”的能力,最终被孙正阳封印不再使用。 直至今日...... “我愿意面对!” “我内心深处的黑暗!” “为了我自己,也为了爱我的人!” 孙正阳紧抿着双唇,手中的画笔划过一道道彩红...... 日降月升。 夜晚的弘大街头更加热闹。 接待完最后一批客人之后,朴贤俊揉了揉自己的腰。 “可恶,比我坐在画架前一整天还要累!” “也不知道那小子怎样了,一点动静都没有。” 离打烊还有一个多小时,已经累得不行的朴贤俊决定提前关门。 “不是我为难你啊小子,实在是我年纪大了。” 朴贤俊挂着恶劣的笑容,将close的牌子挂在门外,交代店员简单收拾一下就走上二楼。 “虽然孙正阳这个臭小子说话难听,但不得不承认,我真是没有当画家的命。” 朴贤俊,毕业于s大艺术系,在这个国家,学历算是比较顶尖那一群人。加上家境富裕,朴贤俊可以优哉游哉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开开咖啡馆,闲时画画,偶尔找个妹子交流交流。 唯一的遗憾就是出在画画上。 朴贤俊记得毕业的时候,老师是这样对他说的: “你的画技纯熟,没有明显的缺点。但是你的作品匠气十足,没有特点,在画家的路上走不远。” 确实,这么多年了,朴贤俊自己也清楚,自己的画技是越来越纯熟,各种画风都能使用,但是作品没有灵魂,只能当一个画匠。 然后模仿一些名画,卖给商店当工艺品吗? 朴贤俊受不了这样的自己,所以就开了老虎咖啡,画画嘛,只能自娱自乐。 “我就看看你这个臭屁的小子,能画出怎样的作品!” 打定主意要狠狠出一口气的朴贤俊,心里回想着以前老师批评他的那些残酷的词语,准备套在孙正阳身上。 “哎,这是怎么了?” 朴贤俊上楼第一眼就看到脸色苍白的孙正阳,“是不是血糖低?你这家伙,可别出事啊!” 孙正阳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没事的,这是饿的。” “我真是....!”朴贤俊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就知道,能和赵赫那个蠢货混在一起的,总不可能是什么脑筋聪明的人,真是一群笨蛋!” “你老实坐在这里不要动!” 朴贤俊连忙下楼,拿了一些卖剩下的点心还有一杯热牛奶上来。 “赶紧吃点东西,你是赵赫介绍来的,我还真能让你滚蛋吗?那个混蛋知道我肯定不会赶你走才敢介绍你过来的。” 孙正阳忍耐着头痛,将牛奶一口喝完,感觉空虚的身体注入了一丝丝热量,头痛仿佛也减轻了几分。 “前辈和赵赫哥的关系........。” 朴贤俊撇撇嘴,“我老家也在jy道,和赵赫那个混蛋从小玩到大。后来我家里生意有了很大起色,赚了点钱,就全家搬来了s市。” “你呢?” 孙正阳老实回答,“我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就去应征服役,刚好是赵赫哥带我们这批新兵。因为是老乡的缘故,受了赵赫哥不少照顾。” “呵,还是老样子,烂好人一个。” 一个穷孩子,服役基本上是要被欺负到死,不仅前辈欺负,同批的新兵同样欺负穷的,阶级无处不在。 “行了,测试就当你通过了。要不是你这个臭小子把我的画批评得一无是处,我都懒得和你计较!” “把这些东西吃完,今晚有地方住吗?没有的话,顶楼有个屋塔房,是我专门给早班员工搭建的宿舍,入职之后你可以住在那里。房租30万一个月,水电、燃气、网络费都要你自己交。每天要提前半个小时到店里打扫卫生,每天工作时长7小时,知道吗?” “工资的话,180万,年底有奖金。” “谢谢前辈。” “叫我哥就行,我这人不讲究。” 朴贤俊叹了口气,赵赫那家伙就会给我找麻烦啊。不行,等他休假一定要好好宰他一顿。 “贤俊哥,你不看一下我的作品吗?” “我有信心通过您的测试。” 看到朴贤俊准备离开,孙正阳连忙挽留。 于是,朴贤俊停下脚步。 第二章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是一副睡莲图。 一幅描绘黄昏时分的睡莲图。 落日余晖,寂静的庭院内,池塘中的莲叶在水中轻轻跃动。 莫奈的睡莲是用非常细腻的笔触,在没有边界、层次和水平面上,睡莲只是安静的漂浮在水面上。天空与云出现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油然而生的是一种奇幻感觉。 而孙正阳的不同! 朴贤俊瞪大眼睛,露出难以表达的情绪。 孙正阳的睡莲,从他下手的笔触,就知道他没经过专业的训练。但就因为如此,才能大胆使用自己想要的效果。 粗粝中夹杂细腻的笔法,画面充满了肆意的色块和大胆的着色,而且大量使用了刮刀,呈现出这样一副画面: 水面呈现一种晶莹剔透的滴水效果,黄昏的落日给画面带来橙色、红色、黄色等浓烈的色彩,睡莲有绿的,有蓝的,有紫的,各种色彩的相互碰撞,仿佛在奏响一曲光影与色彩的交响曲! 粗糙的背景,但是睡莲却使用极为细腻的笔触。 朴贤俊好像进入了这样一个色彩斑斓的庭院,静静看着池塘中的睡莲,从心底出迸发出一种喜悦! 生命的欢愉! 生命的赞歌! “我无法评价这种风格。” 良久之后,朴贤俊长舒了一口气,“你的画法,是别具一格的,起码我是第一次看到这种画风。我无法评价是好是坏,但是.......。” 朴贤俊指着睡莲图,“我要承认,你的画很优秀,我很喜欢!” 是的,这种大胆的色彩与光影的运用,着实戳中了朴贤俊的心。如同融合了古典主义光影和抽象主义色彩,这小子真是......不知者无畏啊! 也只有一直野生的孙正阳,才能突破传统意义之间的界限,大胆创作属于自己的画作。 也许......这就是天才? “谢谢。”孙正阳坦然地接受了朴贤俊的夸奖,不得不说,这副睡莲图也是他目前为止发挥最棒的作品,没有之一。 “不过,从中也可以看出你缺乏基础的明显表现。” “比如这里。” “你希望达到一种粗糙感,如果受过专业的练习,你可以这样很简单地表达出来。” “但是你用了非常复杂的方法,虽然达到的效果并不差。” “但就好比明明有捷径,你却要绕路一样,浪费自己的力气,也让作品少了点简洁。” 朴贤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点出他能看到明显可以改善的地方。 孙正阳也是老实的听着,确实这方面是他最大的缺点。 毕竟家里穷,他可不舍得花钱去上课,很多东西都是靠他自己看书琢磨出来的。 一顿点评之后,朴贤俊不知道为什么有种好爽的感觉。 或许是....好为人师? “这幅画....你想怎样处理?” 孙正阳懵了,什么意思? “我很喜欢这幅画,如果你要自己收着的话,我没话说。如果你没有这样的想法,卖给我怎样,我想挂在咖啡馆里。” 看了孙正阳的睡莲图,朴贤俊现在就想将自己那副给扔掉。 丢人啊! 没脸说自己是s大艺术系毕业了。 “能卖多少钱?” 孙正阳兴奋啊,苍白的脸色也多了点血色。 嗯,这倒是个问题。 这小子还不算出道,没有一个明确的市场价定位他的作品。 朴贤俊扶着手臂,脱口而出,“500万怎样?新人作品可卖不了这么高的价格。” “成交!” 看到孙正阳欣喜若狂的样子,朴贤俊有些后悔,我是不是出太高价了?瞧着小子的模样,好像我出100万也能拿下。 亏大了! “臭小子,把你的银行账号给我,然后滚去休息,明天一早还要干活呢!” “嘿嘿,谢谢贤俊哥!” 孙正阳赶紧写下自己的银行账号,生怕晚了一点朴贤俊就会赖账似的,然后连忙背起自己的背包跑上楼顶的员工宿舍。 “呀,臭小子,还怕我反悔吗!” 朴贤俊朝着孙正阳的背影笑骂了几句,“啊,赵赫还真是送了个有趣的家伙过来。” “而且....。” 看着孙正阳的睡莲图,朴贤俊摇了摇头,“说不定啊,这小子....。” 背着背包的孙正阳来到了楼顶。 放眼望去,远处是灯火通明的弘大街头,夜晚才是最热闹的时候。 屋塔房严格意义来说属于违规建筑,但一般不会有人来查。 一般的屋塔房都是给付不起租金的穷人所居住,老虎咖啡这里的,主要是为了上早班的员工所准备的宿舍。 朴贤俊还费功夫给屋塔房通了水电和燃气,简直就是豪华版的屋塔房。 开门进去一看,面积大约为十五六平方米,最关键的还有独立卫生间,孙正阳没有任何不满的地方。 简单收拾一下,发现还缺点生活用品,取了钱包,孙正阳准备去附近的超市采购。 “限时特惠,鸡肉5折!” “猪肉、牛肉7折!!” 路过看到超市门口电子屏幕闪过的优惠信息,勤俭节约的孙正阳双腿就忍不住走了进去,加入一群大妈的抢购行列当中。 凭着身高手长,成功收获3盒250g的鸡胸肉,2盒250g的猪五花,2盒250g的进口牛肉。 “哇,果然这些妈妈级的人物,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农村,战斗力都不会差到哪里。” 感叹一番之后,如果不是刚刚画画消耗了大量体力,孙正阳可以再战。 不过现在就算了,孙正阳开始其他采购工作。 洗漱用品要一套,哎,还有打折的蔬菜,虽然品相不太好,但是便宜了,孙正阳挑了些金针菇和海鲜菇。 果然我是勤俭节约小能手! 很快,推车上装满了。 “最后,再买点糖吧。” 孙正阳不喜欢像薯片这些零食,而且他经常画画,一坐可能就是半天不动,所以就养成了吃糖的习惯。 孙正阳最喜欢是奶奶自己挖的红参,然后熬制做成的红参糖。但现在没有,退而求其次,奶糖也是可以接受的。 而且严格意义来说,白山奶糖也算是老家的特产。 “运气真好,还剩下最后一包!” 孙正阳刚想伸手,却看到一只白嫩的手抢先一步。 嗯? 你要作甚? 发现目标是个穿着橙色套头卫衣的女孩,还带着口罩和墨镜。 似乎感受到孙正阳充满气势和质疑的凝视,女孩好像被压制到,犹豫了一下下。 “我...先拿到的。” 声音倒是蛮好听的嘛,就是听起来有点弱气。 “小朋友晚上不要吃那么多糖,小心蛀牙,而且糖吃多了长不高。” 既然别人先拿到,孙正阳也没有办法,只能‘义正言辞’给对方一些好的忠告。 敦敦教诲之后,孙正阳不等对方反应过来,悄咪咪地推车走人。 良久之后,女孩仿佛反应过来,满头都是愤怒的井号和问号。 “小朋友?” “长不高?” “啊!!!” 第三章云川的第一场战斗 又是一天清晨。 时间来到早上6时。 屋塔房里,孙正阳已经在洗漱。 简单解决完个人卫生之后,换上运动服,孙正阳开始每天例牌的晨跑。 城市中心的空气谈不上多好,但还没到上班高峰之前,路上的汽车数量还不算多,孙正阳勉强可以接受。 但要说让孙正阳第一并不满意的,就是物价。 肉、蔬菜、水果的价格不愧为大城市,所以一个月以来孙正阳通过不断寻找,终于在五公里之内找到一个食材价格算是物美价廉的菜市场。 虽说晚上不少超市都有打折的肉和蔬菜出售,但是孙正阳不想每天都和那些大妈去抢。 而且他每天的晨跑,也正好顺路到菜市场购买食材。 想要买房的孩子,薪水不算高,自然要过得精打细算。 经过和市场大妈和大叔的艰苦较量,在7点出头的时候,孙正阳已经提着两大袋食材回到自己的屋塔房。 将食材分门别类放在冰箱里,孙正阳开始准备早餐。 培根大酱汤。 将四片培根放在小锅里干煎出油,然后放入一小把鲜蘑菇,四分之一个洋葱,少量红萝卜,炒制断生之后,放入一人份的奶奶特制爱心大酱,炒香之后放入适量的水,等待煮开。煮开之后小火煮十分钟左右,加适量的盐和鸡粉调味。 煮汤的同时,孙正阳煎了两个荷包蛋,并且用小碟装了奶奶寄过来的萝卜泡菜和白菜泡菜。 加上出门前就开始焖的米饭,简单而营养的早餐就完成了。 吃完早餐,洗了个澡,接近7点45分,孙正阳下一楼,开始开店前的准备工作。 先是打扫卫生、擦桌子、椅子、料理台、咖啡机等等,然后从冰柜里取出食材,分门别类安排妥当。 孙正阳换好制服,然后在8点15分准时开始营业。 朴贤俊则在8点30分左右来到店里。 “贤俊啊,你要给正阳加薪才行。他才刚来一个月,店里的招牌草莓三明治的味道就比以前提升了一个档次,小心被别人挖角啊!” 说话的是店里的熟客,安正株,一个四十多岁的上班族大叔,和朴贤俊很熟,经常互相调笑。 “我给的薪水还不够高吗?正株哥有本事你挖他走!”朴贤俊白了这家伙一眼。 安正株可不认输,“正阳,你的手艺已经比这家伙好多了,以后你开店我一定来支持你,最好就开在老虎咖啡的隔壁。” “哎....!”朴贤俊一副血压升高的模样。 安正株笑呵呵地不再说话,提着自己的咖啡转身就走。 “阿西,我迟早我给他气死!” 朴贤俊吐槽了一句,转身看着微笑接待客人的孙正阳,颇有些不爽,“臭小子,还真有能耐!” 一个月前,初见面那天,看了孙正阳花费一个下午时间画出来的作品,朴贤俊有点怀疑人生。 孙正阳是天才? 朴贤俊鉴赏能力不差,本身也有一定的专业水准,孙正阳的画作可以说走上了他自己的道路。 除了基础不够扎实和缺乏专业的指导之外,朴贤俊不得不承认,在绘画水平上面,孙正阳已经超越他。 更让他难受的是,孙正阳这小子,简单调整了他高价买回来的食谱,老虎咖啡的招牌草莓三明治竟然比以前还好吃! 这过分了啊! “算了,我生哪门子气呢?” 这是好事啊! 就算孙正阳走了,他作为老板白赚了一个升级版的食谱,赚大了好不好? 不过...... “还是要提前物色人手,这小子可不是在咖啡馆打工的命啊!” 朴贤俊不再多想,接手制作咖啡的工作,否则马上就到的高峰期,孙正阳一个人可忙不过来。 结束早餐时间的小高峰,朴贤俊和孙正阳闲了下来。 一有时间,孙正阳就拿出素描本,对着店里的瓶瓶罐罐进行素描。 朴贤俊瞄了一眼,还行。 这也是朴贤俊给孙正阳的建议。 因为没有经过系统的练习,孙正阳的基本功比较差。 无可否认,对于光影、色彩的运用,朴贤俊认为孙正阳已经超越一般同龄人。但是构图、物体的描绘等等还存在偏差和不足,这方面没什么可说的,使劲练习就是。 孙正阳倒是愿意接受建议,只要有空就画。 静物的素描,人物的素描,风景的素描,一个月以来,仅仅是素描本就用了两个。 有天赋还愿意吃苦,这小子,天生就该吃这碗饭。 中午休息的时候,午饭由孙正阳准备。 吃完午餐。 “这一个月,有没有好的新作品。”朴贤俊好奇地问了一句。 “没有。”孙正阳摇了摇头。 感觉孙正阳语气有些不对劲,朴贤俊关心问道,“是遇到什么困难吗,以你作画的速度,现在应该是你的高产期才对。你看,你素描本都画满了两本。” 孙正阳沉默片刻,这一个多月相处下来,朴贤俊应该是个值得信任的人。 孙正阳有些事不好和奶奶说,不如问一下朴贤俊的意见。 “贤俊哥,不知道你有没有遇到过,就是你专心工作的时候会进入一种特殊的状态,无论做什么都得心应手,而且速度、质量都很高。” “嗯,这种情况的话,我听朋友说过,在心理学上对应有种解释,叫做心流效应。” “心流效应?” “和你说的状态类似,都是学术问题,你不必太深究。” “但是…,”孙正阳仿佛在回答自己,“心流效应也会有后遗症吗?” “五岁那年,我的生日,一场车祸带走了我的父母。” “我还记得,那一瞬间…阿爸、阿妈转身将我狠狠推到一边,他们被车撞飞起来。” “哥,那时候我才知道,人的血液不是鲜红色的。” “我跌坐在地上,仿佛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暗淡的血液,深沉寂寥黑色的天空,前方连绵不断的黄色车灯,路人的惊叫声,好心人在我耳边的安慰声,鼻子周围的血腥味,汽油的刺激性气味……。” “如同刻在记忆中的梦魇。” “只要我进入这种状态,晚上的噩梦就是那晚的经历不断重复回放。” “我明明已经下定决心迈步前进又开始害怕后退,真是好笑。” 孙正阳讲了很多,朴贤俊听得很仔细。 还有这样的经历啊! 朴贤俊这一个月来对孙正阳的接触,还以为对孙正阳足够了解,没想到孙正阳内心还存在这样的黑暗面。 这种才能,是天赋还是诅咒? “你觉得你的父母是好人吗?” 孙正阳不明白为什么话题转移到这里,“当然,公认的好人,我觉得没有任何异议。” 朴贤俊似乎整理一下思绪。 “我倒是听过一个故事,人离开阳世,有功德的会得到麻姑神的祝福,通过三途川前往阴曹的路途会更加顺利。而他们生前积累的福气,带不到来生,在今世会留给自己最爱的人。” “我想,你的天赋,换个角度想,也许是你父母留给你的福气。” “做噩梦,也许和你的心理阴影有关。” 第四章我到底成了一个野人 “哥,你什么时候听来的故事?” “不像你的风格。” 朴贤俊乐了,“你不信?这是我奶奶告诉我的故事,从小她就是这么教我的,让我做个好人,好人有好报。” “奶奶说的?那倒是比从哥嘴里听到的可信度高了。”打破沉重氛围后,孙正阳也开起了朴贤俊的玩笑。 “不信你可以试试,但我觉得做噩梦的话更大可能是你小时候的受到的心理创伤太严重,并没有完全康复。加上你自我暗示,才会做噩梦。” “讲道理,这世上还有害自己孩子的父母吗?” “要害你,为什么还要救你?”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别自己吓自己。”朴贤俊起身拍了拍孙正阳的肩膀。 呵呵。 我觉得也是呢。 孙正阳觉得朴贤俊有成为一名心理医生的潜质。 对比他的绘画人生,孙正阳几乎可以肯定,这哥肯定入错行了! 午餐结束后,老虎咖啡继续营业。 一个小时后,孙正阳早班的工作时间到了,另外一位晚班的员工名为李英秀。 李英秀是老虎咖啡的老员工了,已经工作了三年。 不过李英秀为人沉默寡言,即使面对老板朴贤俊也是一副冷淡的模样,孙正阳就算自带亲切光环,一个月短短功夫,面对李英秀也不过是点头之交。 简单交接一下,孙正阳就下班了。 “天气这么好,出去写生吧。嗯,去江边应该不错。” 孙正阳上楼收拾东西,没多久,朴贤俊来了电话。 “有人找我买画?” 孙正阳惊呼出声,真没想过会有生意上门。 让我们将时间回溯到一天前的晚上。 “知恩啊,新家收拾得怎样,要我找人帮忙吗?”经纪人郑韩特走进电梯,对着身边的李知恩问道。 “不用,我很擅长收拾东西,韩特欧巴就别担心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李知恩还穿着还没换的小礼裙,头发简单地用发带绑了起来,露出还带有点婴儿肥的脸蛋,显得元气满满。 “不过,我房间的装饰画不小心摔坏了。” 说完,李知恩语气有点弱。 嘿。 郑韩特偷偷笑了,这迷糊的丫头啊,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长大? 也许....一场甜甜的恋爱? 郑韩特突然打了个冷颤,不行,绝对不行! 感觉就像自己辛苦养大的小白菜,被恶心的男人偷吃了一样。 “韩特欧巴,已经到了,你在花痴什么?” “哦哦,刚刚在想明天的行程。” 李知恩露出一副你是魔鬼吧的表情,今天的工作刚结束,你就在想明天的? 郑韩特被李知恩‘幽怨’的小表情寒碜得不行,“对了,刚才你说装饰画摔坏了,要不明天我去画廊帮你选一幅?想要什么风景的?” “我不想挂风景画,我想挂一副我的肖像画,好看的那种!” “知恩啊,自恋不是一个好习惯。” “欧巴,我不漂亮吗?” “你还小,没有女人的风味。” “女人的风味?韩特欧巴是在说鲍鱼味吗。”李知恩阴阳怪气地样子让郑韩特气啊,恨不得敲她小脑壳,你是市场大妈吗,还鲍鱼味! 小小年纪哪来的虎狼之词! 再说,我小学就谈过恋爱了好不好? 郑韩特瞪了李知恩一眼,假装霸气的弱气女孩马上就怂了,瘫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我认识一个s大艺术系毕业的哥哥,他应该认识不少画家,我让他推荐一下。” “嗯嗯,最好是帅哥。” 郑韩特无语,“是人家画你又不是你画人家,要帅哥来干嘛?你好好收拾一下,早点休息,明天11点我来接你。” “嗯。” 第二天,趁着行程间的空隙,郑韩特带着李知恩来到了老虎咖啡。 直接从后门上了二楼朴贤俊的工作室。 “哥,这就是你介绍的画家?” 郑韩特看着又黑又瘦的孙正阳,没有一点想象中的艺术家风范。 “正阳的画技很棒,他的前一幅作品我刚刚用500万买了下来。呀,你小子不会怀疑我的眼光吧?” “怎么会呢?” 郑韩特觉得自己走眼了,500万一幅画不算贵,但是对比孙正阳的年龄,没有名气的画家一幅画能卖出500万算是天价。 李知恩盯着孙正阳,老天垂怜,竟然让她遇上一个月才在超市说她是小朋友的那个混蛋! 哼哼,这家伙竟然是画家,看不出来啊! 孙正阳明显感觉到那个名为iu李知恩的女孩目光盯着自己,但第一次见面,为什么就感觉到敌意呢? 奇怪。 不过长得真可爱啊。 郑韩特简单说了李知恩的要求。 “孙画家,不知道您这边还需要什么?”郑韩特的声音让孙正阳回过神来。 “哦,我需要和李知恩小姐聊几句。” 孙正阳看向李知恩。 李知恩也看着孙正阳。 有些缘分,往往只需要一次对视。 渐渐地,李知恩就承受不了孙正阳的目光,颈脖处微微有些发热。 真是奇怪,她面对几百上千的粉丝,在他们的目光中演唱,都没有面对孙正阳一个人目光带来的压迫感。 好奇怪。 这家伙的眼睛真的很明亮。 澄澈透明,李知恩好像还能看到自己倒影。 这时候,孙正阳开口了,“知恩小姐介意我将你画得成熟一点吗,嗯,大概比你现在年龄大五六岁。” “你的意思是....要画五年后的我?” “没错。” “为什么?”李知恩不明白孙正阳的用意。 “我能说实话吗?” “可以。” “那时候的你,更美。” 李知恩觉得更热了,呼,这家伙在干嘛?难道是我的粉丝? 朴贤俊和郑韩特两个单身狗目瞪口呆。 孙正阳,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 高手啊! 孙正阳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话就脱口而出。说完,他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假装低头思考掩饰自己的心乱如麻。 “咳咳,知恩你怎么看?” “可以。”李知恩故作高冷来掩饰自己的慌乱。 “那就拜托孙画家,什么时候可以取画呢?” “明天同样的时间过来就可以。” “行,知恩还有行程,我们先告辞。” 郑韩特朝朴贤俊打了个招呼,带着还迷糊糊的李知恩先行离开。 朴贤俊重重地拍着孙正阳的肩膀,“哎呀,可以啊,你小子!” 孙正阳不明白,“哥,你在说什么?” “说,交过几个女朋友?” 孙正阳只感到荒唐,“我哪交过女朋友?哥你是不是想介绍一个给我。” 嗯? “你不是喜欢李知恩吗?刚才还向她表白。” “哈?表白,我疯了吗我?”孙正阳一脸‘不敢置信’,“哥你没事就回家吧,梦里什么都有。” “哦呵?”朴贤俊怪笑,“那李知恩漂亮吗,你老实回答我。” “我要画画赚钱,哥你就别打扰我了!快,回去吧。”孙正阳将朴贤俊推出工作室,砰地一声,将门反锁。 李知恩漂亮吗? 废话! 孙正阳连忙将窗户打开,嗯,今天太阳很大,室内有点小热。 第五章开天辟地第一大盗 “没想到,这位孙正阳画家意外是个轻浮的人呢!知恩,你怎么看?” “欧巴,你这样很没礼貌哎,夸我美不是很正常吗?难道韩特欧巴你觉得我不好看?” 这种死亡问答怎么可能说不好看呢! 郑韩特打了个哈哈,反而催促李知恩该上车赶往下个行程的目的地。 李知恩白了郑韩特一眼,韩特欧巴怪不得单身呢,连孙正阳那个黑炭都比不上。 起码别人都大大方方夸我好看了呢。 想起刚刚的对视,李知恩耳根有点烫。 然后就非常期待,希望现在就是明天。 这种情绪来的毫无预兆。 不好看绝对不给钱,哼哼。 李知恩傲娇了。 而在二楼工作室的孙正阳,毫无意外使用了自己的能力,进入了‘噩梦状态’。 除了一些不知名的因素想要将这幅特殊的肖像画完成得更好,也有听从朴贤俊的劝导,再次尝试的想法。 相信在天堂的爸爸和妈妈,也会笑着看着他吧。 第一次在‘噩梦状态’中笑着画画的孙正阳,肆意地挥洒着画笔,描绘着七彩颜色的梦想..... 当晚,孙正阳没有做噩梦。但是,梦里却出现了另一个人的身影... 第二天,孙正阳按照自己的时间表开始新一天的生活。 老虎咖啡准时营业。 朴贤俊好奇地打量着孙正阳。 “肖像画完成了?” 在吧台制作咖啡的朴贤俊问了一句。 “嗯,完成了。” “我能看看吗?” “不行!” 朴贤俊也不生气,戏谑笑道,“要先给李知恩看吗?” 孙正阳就不说话,转头搽着杯子。 呵呵,年轻人啊,真好。 不过到了下午,李知恩并没有来,只有经纪人郑韩特。 “李知恩小姐亲启?” 80*40的画被牛皮纸包得很严密。 “我不能先看吗?万一画的内容不适当怎么办,我作为经纪人有责任先把关。” “不如征求一下画主人的意见?” 孙正阳公事公办的样子让一边的朴贤俊偷偷笑着,口是心非啊。 这时候到我出场了。 “呀,郑韩特你这是不相信哥吗?我介绍的人难道还不值得信任吗?” “哥,我怎么可能不信你?” 朴贤俊严肃地指着郑韩特,“现在你就给李知恩打电话,如果她觉得可以让你先看,我们没有意见。” “听哥的。” 郑韩特没有办法。 “开免提。” “好吧。” 郑韩特内心嘀咕着,贤俊哥不像这种多管闲事的性格啊,今天是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为了孙正阳? 这个黑黑瘦瘦的小子有什么了不起的? 郑韩特的电话打了两次才接通。 “韩特欧巴,又怎么了,画拿到了吗?” “知恩呐,是这样的....。” 郑韩特简单说了来龙去脉。 “当然要我先看啊,韩特欧巴真不要脸,难道我的快递欧巴也要先检查吗!!比如私密衣服之类的.....。” “呀,这是一回事吗?” “我不管,韩特欧巴只管帮我拿回来,千万不能拆开,一定哦,导演催我了,就这样。” 郑韩特拿着手机表情有些尴尬,“那....哥,我先把画拿回去吧。” 朴贤俊瞥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回头画钱记得打我账户上。” “放心吧哥,只要知恩满意,我们会给出一个让孙画家满意的价格。” 孙正阳摆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仿佛得道高人,不在乎世俗名利。不过听到满意的价格时候,嘴角不自觉弯起,显然赚钱了很高兴。 而且这幅画....他很满意。 李知恩今天的工作,一直到接近凌晨才结束。 “呐,这是你的画。” 郑韩特帮忙将半人高的画提到李知恩家门口,“我真的不能看?” “啰嗦,韩特欧巴快回去吧。” 李知恩果断拒绝郑韩特。 “哎,真的不用我帮忙,你没什么力气,很难把画挂好的。” “真不用,欧巴是因为没有女朋友才这么闲吗?赶紧回家洗个澡,找几个小姐姐聊聊天,争取早日摆脱单身。前几天那位化妆师小姐姐不是特意给了你联系方式吗,韩特欧巴都不会主动一点。” “我真是....。” 郑韩特无语,“行吧,你一个人小心一点。现在正是关键的时候,别把自己弄伤了,知道吗?” “放心,我又不是小孩子。” 送走郑韩特之后,李知恩站在用牛皮纸包裹住的画前。 “李知恩小姐亲启,啧啧,这家伙还算会来事嘛。” 女孩子都喜欢注重小细节,尤其这是自己的肖像画,除了画家,第一个看的,肯定是自己才对。 “我来看看,孙正阳这个家伙水平。我李知恩美是应该的,那究竟有多美呢,当当当当,露出你的真面目吧!” 随着牛皮纸被撕开,李知恩的目光就牢牢黏在画上。 这是一个身穿白色礼服的女人,柔顺黑亮的长发,每一根都仿佛闪烁着光芒。 女人皮肤光泽透亮,颤巍巍地充满了水分。 女人的神态平静,一双眸子仿佛穿越时空与李知恩对视。 画家用光线的明暗与斑斓的色彩相融合,构建出画面奇幻而迷离的效果。 “这是我?” 李知恩死死盯着画中的女人,但是她左脸颊上的点点美人痣都如此清晰而准确。 这是一幅带有点印象派画风的肖像画,背景是粗糙而多彩的,人物却是非常精细的笔触,仿佛眼睫毛都在微微颤动。 “这家伙...画得还不赖嘛。” 李知恩像个傻子一样‘呵呵’地看着自己的画傻笑起来,“哎呀,我们家知恩真是太美了!” “真的很有女人味,这家伙,怎么画出来的?” 李知恩脑海里突然响起孙正阳那句话: “那时候的你,更美!” 女孩脸颊不自觉地热了起来,“说话方式真大胆。” 李知恩越看自己的肖像画越满意,最后忍不住来了张自己和画的自拍,发到了ins上。 “这是五年后的我,爱娜们,你们觉得呢?” “感谢画家,新居的礼物太棒了!” 偶像深夜还营业,那些夜猫子粉丝顿时热闹起来。 “这是五年后我的老婆吗,爱了爱了!” “哇,这画风很少见啊,是哪位新人画家吗?” “知恩姐姐太美了,无敌的童颜!” 发完自拍,李知恩坐在地板上,杵着下巴看着画发呆,她突然好想找孙正阳,想问问他,为什么能画出五年后的她。 这不是简单的将人画成熟,李知恩有种感觉,画里的人就是她,五年后的李知恩! 很神奇,很多问题想问。 不过想起自己的身份,李知恩按捺住莫名的冲动。 第六章这是一个大丰收的时刻 老虎咖啡,上午10:00。 “这是您的咖啡。” “谢谢。” “欢迎再次光临。” 孙正阳送走客人,朴贤俊走了过来,将一个信封放在孙正阳面前。 “这是什么?” “邀请函。” “第十八届h国青年艺术家邀请赛?” “没错,一个仅限于25岁以下青年艺术家的非官方比赛。我帮你拿到了绘画组的邀请函,好好准备一下吧。” “虽然你没什么机会获奖,但既然你想在这一行中走下去,总要找个机会出道,这个比赛,算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孙正阳拆开信封。 “孙正阳先生: 第十八届h国青年艺术家邀请赛绘画组作品展览将于9月15日于s市艺术展览馆举行。本次绘画组邀请赛主题为“月”,请于9月5日携带您的作品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到jn区莲花街325号提交。 特此邀请,感谢您的参与。” “我可以吗?”孙正阳突然感到畏惧。 朴贤俊哑然失笑,“喂,别小看你自己好不好?以你现在的水准,如果不是没有名气的话,你在h国青年画家中应该能占个位置。” “不过你别抱太大希望,这种比赛,那些评委都是老古董,看到你这种大胆不守常规的画风,说不定把你踩得一文不值,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朴贤俊提前给孙正阳打了个预防针。 “没关系,我会努力的!”经过一个多月的了解,孙正阳也知道自己这种画风是多么不受传统欢迎。 既不属于古典主义,又沾了点抽象主义的边,就是混杂的画风。 不过,却出乎意料地受年轻人欢迎。 但孙正阳无法确定,这是沾了李知恩的光,还是因为李知恩粉丝爱屋及乌才会在ins不吝啬夸奖词语。 “对了,有人找我要了你的手机号码。怎样,有没有后续?”朴贤俊突然坏笑地八卦问道。 孙正阳顾左右而言他,“什么后续,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呵呵,不说就算了,加油,我看好你哦!” 孙正阳内心十分感动,朴贤俊虽然经常看似不着调,但是却帮了他很多。 自己真的遇上一位贵人啊! 叮咚。 店里来了客人,孙正阳拍了拍脸让自己打起精神,先做好眼前的事吧。 一直到下午,等到没什么话的李英秀接班。 孙正阳准备回自己的宿舍构思参赛作品。 “‘月’为主题吗?” 说起月亮,第一时间肯定想到的是中秋节。 提起中秋节,那肯定就是团圆。 家人、朋友、爱人,在圆月之下团聚。 但是,太普通了。 手机屏幕突然亮了。 “在吗?” “刚到东瀛,就要跑行程,差点没把我累死。” 孙正阳把邀请函拍照发给对方。 “贤俊哥帮我拿到比赛的邀请函,正在构思作品。” “可以啊,孙画家终于要走上出道之路了吗,赞赞!” 孙正阳似乎在想象对方那可爱的表情,傻笑起来。 “我要努力赚钱把奶奶接出来享福。” “加油,韩特欧巴叫我了,迟点再找你。” 孙正阳放下手机,自己竟然和iu李知恩成为朋友,而且还聊得挺好的,真是难以想象。 “满月....就一定意味着团聚吗?” “满月之下,生人的团聚,也可能是亡魂的离别。” 想起朴贤俊安慰自己说的麻姑神的传说和父母的福气馈赠,孙正阳脑海里渐渐形成了一个故事。 以故事为基础,参赛的作品模样,慢慢在孙正阳脑海中形成。 “嗯,这就是我想要画的!” 带着满溢的创作灵感,孙正阳开始埋头苦干。 首先,他要完成的并不是参赛作品,而是脑海里的故事。 根据故事产生的作品,只有最终完成故事之后,孙正阳才有把握应有的感情去完成参赛作品。 接下来几天,朴贤俊奇怪地发现,孙正阳好像并不着急构思参赛作品,反而拿着素描本,在创作绘本故事? “月之酒店?” “都过了一千年了,它也不长叶子,也不开花。” “你不是说那棵树就是你吗?” “我只是存在着。” “不以生者存在,也不以死者消失。” “我被困住了无法回去的时间里。” ...... 加上唯美的配图,朴贤俊有种自己在看偶像剧的感觉。 “这都是什么?” 孙正阳头也不抬,“灵感来源。” “哇,你小子可以啊,真没谈过恋爱?这些句子可不像你这个年纪能写出来的。” “如果你从5岁开始,几乎每天都陪着奶奶看家庭剧、爱情剧、偶像剧,不过瘾还要重新看录像,我相信你也能写出更好的句子。” “哈哈哈,我可受不了啊。” 可怜的孩子,原来他的童年只有电视剧和画画。 朴贤俊皱眉看着孙正阳的草稿,“所以说,你的主题是离别?” “不,是治愈。离别虽然痛苦,但更重要的是得到救赎,我喜欢happyending,讨厌生离死别。” “行吧。”朴贤俊有点言不由衷,“正阳啊,晚上有时间吗,陪哥去见一个人。” “见谁?哥的朋友吗?” “嗯。” 朴贤俊的声音听起来好像不太乐意,孙正阳停下笔,“女朋友?” “我哪来的女朋友,是女性朋友。”朴贤俊特意在‘女性’两个字上加了重点。 “那我不去。” 朴贤俊急了,“为什么不去啊,不给哥面子吗?” 孙正阳摇头,“就是为了哥着想我才不去。” “呀,臭小子你别想歪啊!” 孙正阳呵呵笑了,“我什么都没说,哥你着急什么?莫非被我说中心事了?” “滚,一句话,去不去?” “去,当然去。” 当晚,jn区某烤肉店。 炭火烟雾缭绕之间,孙正阳一言不发地翻烤着猪五花。 桌子的另一边,朴贤俊和一位年龄相仿气质优雅的女士默不作声地吃着烤肉。 这种尴尬的场面,从一开始就持续到现在。 “你叫孙正阳是吧?” “是的。” “今年多大。” “21岁。” 金贞雅点点头,“现在你是白天在咖啡馆打工,其余时间都在练习绘画。还不算出道,已经卖出两幅画,准备参加接下来的青年艺术家绘画组邀请赛是吧?” “是的。” 为什么金贞雅对自己的经历这么熟悉,难道是....孙正阳看向朴贤俊。 “原本我没想到今天你会来,但既然来了,我就说说我的想法。” “我是一名职业经纪人,专门签约新人艺术家,将他们的作品通过商业渠道出售。” “你也在我的考察名单之内。” “邀请函的话我也是出了一份力,我希望通过这个邀请赛看看你的潜力能到什么地步,然后再考虑下一步行动。” “我和旁边这个没用的男人认识很久了,今天我们被家人安排出来相亲,就是没想到他会把你带来。” 孙正阳不敢置信地看向朴贤俊,哥啊,你在干啥呢? 难怪这位姐一脸火气不想理你的样子! 第七章神奇其实没有那么神奇 第七章神奇其实没有那么神奇 这几天,云川没有喝水,尤其是喝族人们储存起来的水。 水坑里的水已经有细细的红色线虫在翻滚,喝这样的水,有九成的可能活不到天晴。 如果口渴了,他宁愿爬到山洞口,呼吸浓雾,呼吸几下,就满口生津。 他还不准母亲喝水,带着她一起来山洞口呼吸云雾,毕竟,她要是染病了,自己就没有安全的奶水喝了。 到了后来,全族人都不再喝水了,全部挤在狭小的洞口张口呼吸,如同一条条焦渴的鱼。 云川也不再吃那些没有完全煮熟的食物,更不肯碰那些放置了好多天的食物。 族长很聪明,处处跟着云川的生活习惯走,并且奉为圭臬。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族里不再凶猛的死人了。 大雾又弥漫了十天。 直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吹开了云雾,天地才重新变得清明起来。 此时,云川已经有一米高了。 一米高的孩子在族中已经算是少年人了。 毕竟,身体最高的族长也不过一米六左右,目测体重不会超过一百三十斤。 随着身高体重的增加,云川的力气也在增加,只是力气的增加,还在云川理解的范畴之内,并没有在身高一米,体重五十斤的时候就能拔山填海。 充其量也就比其余少年的力气大了一点而已。 因为雾气侵扰,山洞重新变得湿漉漉的。 族长让族人们弄来很多潮湿的柴火放在平台上曝晒,同时,也把山洞里存储的食物也搬出来曝晒。 然后,他就干了一件让云川难以理解的事情,他点燃了山洞里重新储存的茅草以及木柴。 山洞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大烟囱,浓烟从山洞的后方冒出来,烟雾弥漫了整个后山。 族长这一次的准备非常的充分,前面的干柴燃烧的时候烘干了后面的湿柴,于是,山洞就变成了一个窑! 云川以为如此猛烈的大火会把山洞烧塌,没想到,这个山洞非常的结实,除过跌落了很多石头之外,并没有如云川预料的那样坍塌。 山川地貌被一场山洪彻底的给改变了。 原本平缓的山坡被山洪切割成了悬崖,原本是草原的地方,突兀的多出来了一条大河。 这条大河如此之大,让站在山洞口瞭望的云川颇有一种沧海桑田的感觉。 这条河比云川见过的任何一条河流都要大,比长江还要大上五倍不止,生生的将大地劈成了南北两岸。 这条河让原本坐落在山峦丘陵地带的部族,变成了一个临河而居的部族。 看到这条河,云川的第一感觉就是——自己的部族从此以后的主要食物将是——鱼。 他相信,这条河流会打破这里原来的生态。 这是云川第一次看见的一条不受人类管控的河流…… 不过,他也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河流不受管控对于一个想要安居乐业的人类聚集地就是一个灾难。 他现在更加担心,自己的身体会不受管控的继续长下去,一个半月的时间就从婴儿状态长到了一米高,这不符合人的成长规律。 想到这里,云川总是忍不住要低头瞅瞅自己夹在两条胖腿中间的雀雀。 还好,这东西看起来还是那么精致,跟身体很相称,没有变的更大,也没有变的更小,更没有长成畸形。 总体上,自己的身体成长的很快,却是均衡成长的。 母亲是一个愚蠢的女人,对于儿子这么长,她没有任何的疑问,反而总是牵着他四处炫耀。 至于族群里的人,也没有对这种不科学的事情发出疑问。 或者说,他们觉得孩子就应该在一夜之间就长大,第二天就能跟随他们一起去狩猎。 对于眼前突兀的出现的河流,族长很是谨慎,虽然天气已经放晴了,还是不准许部落里的人靠近大河,他总觉得那里充满了危险。 事实上族长的担忧是很有必要的。 因为,在以后的三天时间里,那条大河正在慢慢的变小,于是部落里的人就朝大河跪拜了一番。 只有云川明白,眼前的大河并不是变小了,而是变深了,汹涌的河水不断冲刷着这片黄土平原,向下切实必然的事情。 再加上大雨已经停了,河流没有那么多的水补给,也是他变小的原因之一。 此时的云川已经可以跟随母亲去原野上收集任何能吃的东西了。 对于自主寻找食物这件事,云川已经期盼很久了。 身体已经长大,母亲的**即便是再饱满,也喂不饱他这个巨婴了。 不过,当他第一次赤着脚进了荒原,他才发现,想要在这个春季寻找到足够的食物,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 春日的荒原上很美,一望无际的草毯从脚下一直铺设到了天际,原野上有数不尽的野花,星星点点的装扮在其间,巴掌大的蝴蝶翩翩起舞,指头肚一样大的蜜蜂辛勤的采着花蜜。 这样的景色真的很美,不过呢,这是吃饱之后才能欣赏的东西,饿着肚子的时候,再美的景色,也绝对没有一块饼来的实惠。 母亲坦克一般在半人高的草丛里横冲直撞,还大声吆喝着,这是在给儿子开路呢。 云川紧紧的跟在母亲身后,他总觉得在他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还隐藏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 草丛里除过蜗牛之外,没几样能吃的东西,不过,母亲总能找到让云川欢喜的东西——比如各种蛋。 在寻到两枚拳头大小的鹅蛋之后,母亲就刻意的避开人群,母子两躲在一个草窝子里,将两个鹅蛋敲开一个口子,相互傻笑着,吸允这难得的美味。 吃完鹅蛋,母亲消灭了偷吃的痕迹,牵着她的胖儿子继续在草丛中搜寻食物。 云川瞅着大河消退之后留下的大片,大片的沼泽地,沼泽地上空满是飞翔的鸟儿,有些鸟儿飞着,飞着就一头栽倒下来。 再飞起来的时候,尖嘴上往往就叼着一条鱼。 看到这一幕,云川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去那里看看。 母亲虽然不情愿,她还是拗不过这个让她在部落里地位高涨的儿子,不情不愿的跟着去了沼泽地。 沼泽地里的境况很符合云川的判断,甚至可以说,远远超过了他的判断,他没有想到,这片沼泽地里会留下这么多的鱼。 一个两尺见方的水洼里,竟然全是密密麻麻的鱼头,鱼算不上大,最大的也不过巴掌长,在不远处的浅水里,云川甚至看到了沿着浅水拍打着鱼鳍乱跑的大鱼。 这里根本就不是什么沼泽,而是一处物产丰富的鱼塘。 母亲看到这么多的鱼,纵身就扑进了浅水里,先抓到了一条鱼咬在嘴里,两只手还抓着两条鱼,然后就焦灼的瞅着满池子的鱼发愣。 她的目光忽然落在自己胖儿子身上,从水里跳出来,把一条鱼塞儿子嘴里让他咬着,又把另外两条活蹦乱跳的鱼放在儿子的手里,她再一次跳进了水里。 云川叹口气吐掉嘴里的鱼,折下一根嫩柳树枝条,从鱼鳃位置穿过去,就朝嘴里叼着鱼,手里抓着鱼的母亲大喊:“抓鱼!” 母亲看到了云川的新发明,高兴极了,把三条鱼甩上岸,自己继续抓鱼。 片刻功夫,云川就串了十几串鱼,每一串至少有五六斤重,就她们母子的力气,这该是极限。 母亲已经迷上捉鱼这件事了,直到云川大喊大叫着将她从丰收的迷幻中唤醒的时候,她依旧不满足于眼前的这点收获。 母亲上岸了,手里握着两条一尺长的鲫鱼,这一次她没有把鱼交给云川,而是粗暴的扭掉了鲫鱼的头,再用石片划几下,就把鱼皮个撕扯了下来,自己狼吞虎咽的吃了一条生鱼,这次依法施为,给云川炮制了一道生鱼宴席。 云川以前就没吃过一尺长的鲫鱼,那时候,巴掌大的鲫鱼已经算是大鲫鱼了。 吃鲫鱼的时候也不是这样生吞活剥,而是去了鱼鳞跟内脏之后,用油细细的煎炸过下酒,如果想喝鱼汤,再加水煮成奶白色…… “吃!” 母亲的眼中满是宠溺之色,一双沾满泥巴的手捧着一条明显抽过鱼刺的鱼,让云川拒绝不得。 鱼肉很香甜,有些脆,还很弹牙,虽然还有一些微微的土腥味,还残存了一些软刺,却是云川来这个世界以来,除过母乳之外最好的食物。 以至于让云川生出鲫鱼本就该这么吃才对的想法。 “回去?”云川问母亲。 母亲在看了云川的身体语言之后才明白这两个字的意思,不过,她好像没有半点要回部落的意思,而是继续剥开了一条鱼…… 于是,母亲一口气吃了四条鱼,云川吃了两条,母亲在确定云川吃不下去之后,这才把那些拴在树枝上的鱼挂在身上,带着云川穿过那片潮湿的草地,回到了部落。 母亲的步伐很快,云川需要跑才能跟上,即便是这样,回到山洞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 母亲的收获太大了,所以在回到部落的时候,整个部落里的人都惊诧的看着母亲,马上,惊诧就变成了狂欢。 云川以为母亲会告诉族长这些食物的来源,结果,母亲一句话都没有说,还在族长他们把鱼烤熟之后,率先拿走了两条,一条自己吃,一条给了儿子。 没有除鱼鳞,没有掏内脏的烤鱼,虽然散发着香味,云川依旧吃不下去,而是献给了族长。 族长在拿到那条烤鱼的时候明显迷茫了一下,不过,他还是拿走了鱼。 第八章:母亲是天生的政治家? 第八章:母亲是天生的政治家? 这一夜,云川睡得很好,母亲就靠在儿子身边睡觉,那些拿着食物想要换取跟母亲春宵一度的家伙们没有一个得逞。 有了足够食物吃,母亲就变得很骄傲。 第二天,母亲还是带着云川早早就出发了,这一次,她带了一个火把。 先是在河边点燃了好大一堆火,然后,就继续下水抓鱼。 这一次,云川准备自己烤鱼吃,为此,他已经从族长那里弄来了一些盐巴。 刮掉鱼鳞,掏掉内脏,将鱼穿在树枝上放在火堆边上烘烤。 他烘烤的很仔细,直到每条鱼都熟透了,这才撒上一点点盐巴。 想要召唤母亲的时候,才发现她已经蹲在火堆边上瞅着他手里的烤鱼口水流了半尺长。 吃一口烤鱼,云川终于相信,真正的美食真的可以让人流泪。 不仅仅他在流泪,母亲也在流泪。 这一口鱼,让云川回忆起自己以前吃过的美食,却不知道母亲流泪又是为了什么。 难道说,野人也有情绪? 鱼抓了很多,比昨天还要多,可是,河边还是只有他们母子,见不到族人过来。 按理说,这不难猜测啊,想要抓鱼就要去河边,即便是想不到这些,只要跟着母亲,就能来到河边抓到鱼。 这样简单地逻辑关系,整个部落里的人就想不到? 母子两人吃的饱饱的,躺在柳树下睡了一觉又一觉,眼看着太阳西沉,母亲把鱼串子挂在身上,牵着云川向部落走去。 “我们明天带族人过来一起抓鱼!” 母亲在读懂了云川的话语之后,显得很是惊慌,一把捂住云川的嘴巴,呜哩哇啦的说了好长一段话。 虽然云川听不懂母亲到底说了些什么,通过她的肢体语言,云川还是弄懂了母亲的想法。 “都来了,我们就吃不饱了!” 云川指着逐渐干涸的沙地对母亲道:“那些鱼会死,坚持不了几天。” 母亲弄明白了云川的话之后,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哭的极其惨烈,她也明白,她的食物就要丢失了。 她今天一边捉鱼,还要跟抢夺她食物的鸟儿们战斗,每当有一只鸟叼走了一条鱼,她就会难过很长时间,所以,这一天,母亲就是在欢喜跟难过这两种情绪不断变换中过来的。 新的一天开始了。 这一次河边站满族人。 每一个人都非常的高兴。 看到族人急匆匆的跳进水里抓鱼,母亲却不下水了,而是骄傲的重新用火把点了一个火堆。 还在族人们丢上岸的鱼中间不断地挑拣,最后找到两条最满意的鱼,就学云川昨天的样子,去鱼鳞,鱼鳃,内脏。 看到母亲粗暴的从族长腰上抢走了盐袋子,云川很不理解,可是,见族长顺从的样子,他似乎又明白了一些事情。 这个巨大的鱼塘是母亲发现的,母亲给族群提供了足够多的食物,所以,这一刻是她说了算。 看得出来,族长还是有些不满的。 不过,当母亲烤好了美味的鱼,并且撒上一点盐巴,递给那个把云川挂在腰上回来的壮男的时候,云川忽然觉得,母亲似乎是一个天生的政治家。 母亲分鱼的时候很讲究次序,第一时间吃到好吃的烤鱼的人一般都是身强力壮之辈,而族长则失落的站在水里继续抓鱼。 他吃到烤鱼的时候很晚,甚至比一些女人吃到的时间还要晚。 这一顿烤鱼大宴进行了整整一天,不过,还是在太阳落山之前,人们回到了山洞。 这一次,族长很自然的离开了他独居的山洞,母亲带着云川住了进去,而盐袋子也顺理成章的挂在母亲的腰上。 族长居住的山洞不算大,里面还挂着很少的一点干肉,在一块石板上堆着一小堆盐巴。 放进来好多烤的半干的鱼干之后,这里才变得充裕起来。 山洞里的味道说不清道不白,总之,云川宁愿睡在野地里,都不愿意待在这个可以让人窒息的山洞里。 母亲看起来非常兴奋,尤其是看到了一张狼皮,她就倒在上面打滚。 云川一个人坐在山洞外边守着火堆。 月亮高高地挂在天上,将大地照耀成了白色,云川死死地盯着天上的月亮看了不知道多长时间。 认真观察了这颗行星之后,云川就确定自己还留在地球上,因为月亮上的瘢痕都跟他以前看过的一模一样。 而以前出现的大雨,以及突兀出现的河流,又让云川心如死灰。 这么大的地质改变状况,天空中的卫星没理由发现不了。 最让云川绝望的是,白雪皑皑的昆仑山从他来的第一天,就好像完全消失了。 就在云川努力回忆自己看到的那座金色的宫殿的时候,那个最粗壮的野人,从山洞里走了出来,经过云川身边的时候,他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同时也看到了鲜血横流的族长。 族长被他抗在肩膀上,脑袋无力的耷拉着,脸上全是血,甚至有一串串的血滴从他的鼻尖,下巴上流淌下来,似乎死的不能再死了。 那个家伙扛着族长来到悬崖处,稍微用力,抗在肩膀上的族长就被丢下了悬崖。 “啊——”族长惨叫起来,声音拖得老长,看来他死的还不够彻底。 族长临死前的惨叫引来了几声狼嚎,云川低下头继续看着眼前的火堆发愣。 那个强壮的家伙冲着云川“嘎嘎”的笑了两声,最终走进了母亲居住的山洞,不一会,云川就听到了他们剧烈的喘息声。 母亲的政变完全成功了,简单,有效,且抓住了所有能抓住的机会,调动了能调动的所有力量,堪称完美。 云川来到了牲口棚,那头小野牛安静的卧在地上,见云川进来了,就“哞”的叫唤一声,继续反刍着胃里的食物。 见云川打开了牲口棚的门,已经长大了一圈的小野牛就温顺的走了出来,跟云川一起守在火堆边上,等着日出。 那头小狼也从山洞里走了出来,它有些畏惧火,就躲在小野牛制造的阴影里,也哀愁的看着天上的圆月。 鸟鸣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响起,紧接着远山就传来各种野兽的叫唤声,猴子的声音很大,只是在一声虎啸之后就乖乖地闭上了嘴巴,只有一声声凄厉的象鸣声,对虎啸完成了最后的围堵。 云川站在悬崖边上,瞅着远山,河流,突然忍不住大声喊叫起来,一股难以言说的热流在他的腹中流转,不呼叫不足以发泄胸中的郁闷之气。 果然,他的呼喝声才是最后的王者,经过山谷的共鸣,传播的更远,也更久。 先是母亲从山洞里跑出来,紧接着那个男人也跑了出来,母亲很担心云川,以为他发生了危险,至于那个男人,则非常的不满,似乎在怪罪云川打扰了他的好事。 小野牛豁然站起来,那只小狼也冲着那个男人“呜呜”的叫唤,云川则安静的坐在火堆边上烤鱼。 当烤鱼的香味弥漫的时候,所有人,包括那只小狼统统忘记了刚才的不快。 整个山洞前的广场上,只有吃鱼的声音。 没有人问族长去了哪里,也没有人关心这件事,他们的眼中只有食物。 母亲想要给大家分食物的时候,那个强壮的男人似乎很是不满,好几次都对母亲把最好的食物分给云川表达了不满。 云川则笑着将最好的食物给了这个家伙。 母亲想要抢夺回来,却被一次次的推倒。 云川在心中微微叹了口气。 这就是政变之后的后遗症,一旦政变成了习惯,每个人心中都会产生一种错觉——彼可取而代之! 想要打消野心家的坏心思,除过杀戮之外别无他法,而每一次政变,对于族群来说其实都是一种严重的损失。 可是,现在,母亲既然已经发动了政变,就要承担政变的后果。 美味的烤鱼,则是母亲现在唯一能笼络人心的手段。 至于那个强壮的,连毒蛇都咬不死的男人,他必须死。 不是云川心狠,他不这么干,这个男人一定会先弄死他,就像狮子群里一旦出现了新的狮子王,小狮子一定会被弄死一个道理。 果然,母亲不再允许云川乱跑,而是牢牢地看着他,她不仅仅要看好云川,还要想办法讨好那个帮她政变成功的男人。 全族人去河边继续捉鱼,人人都很努力,除过云川,母亲,以及那个已经当自己是族长的男人。 母亲在边上一边烤鱼,一边盯着给那个男人捉头发里虱子的云川。 这人头发早就结成毡片了,头上的虱子不用捉,就在毡片上乱跑,至于毡片下边,则是一层层白色的虮子,云川还能看到有小虱子正在从虮子中向外钻的模样。 这家伙躺在柳树下很舒服,且鼾声如雷。 云川找到了一个尖锐的如同钢钉一般的木头橛子,不停地用这根木头橛子给这个把自己带回到族群的人挠头。 让那个男人非常的舒服。 第九章我不是野人!! 第九章我不是野人!! 母亲不断的回过头来看云川,发现他们相处的似乎很愉快,也放下心来,开始按照云川教的那样用柴烟来熏鱼。 熏鱼需要的时间很长,今天晚上,族人们没有回到山洞里,而是在河边点起了一堆堆的篝火,连夜熏鱼。 傍晚的时候,云川也参与了熏鱼,不过,他没有像那些族人一样把鱼熏制成干燥的鱼干,而是涂抹上盐巴,制作成了咸鱼。 今天收获的鱼实在是太多了。 而今天的太阳也实在是猛烈。 不过,烤鱼的味道远远地传了出去,引来了很多不怀好意的狩猎者。 小野牛紧紧靠着云川,它的身体在发抖,而小野狼不停地朝狼群叫唤,几次都想冲进黑暗,最终还是蜷缩在云川脚下发出一阵阵“呜呜”的叫声。 眼看着黑暗的地方全是绿莹莹的眼珠子,母亲连忙去柳树下寻找那个还在睡觉的人。 结果,这个人怎么呼唤都醒不来,母亲举着火把仔细地检查了这个男人,结果,他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只是人死了。 云川点燃了草根上的厚厚的一层没有变绿的枯草,从河面上吹来的风,很快就让火焰变得高涨起来。 狼嚎声响起,它们不再沉默,只是当火光向外漫卷的时候,它们第一时间就逃走了。 火光照亮了草地,那些绿色或者黄色的光斑基本上就慢慢的消失了,只有两团似乎在燃烧的绿光依旧在不远的地方看着忙碌的人群。 火焰慢慢的向后退,隔着金黄色的火焰,云川看到了一头巨虎。 这头巨虎并没有因为草原起火就逃掉,而是站在火焰的另一边用它淡黄色的眼睛看着云川。 云川没有从这双眼睛中读到任何情绪波动,这说明,这家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野兽。 云川不相信一头野兽会不害怕火,所以,就点起另一根火把,用尽全身力气向猛虎身后的枯草投掷了过去。 他发现,这头老虎的一对半尺长的獠牙很适合制作两柄匕首。 老虎淡漠的回头看看落地的火把,直到火焰升腾起来了,这才重新回过头隔着越烧越近的火焰,看了云川一眼,就连续几个纵跃,一头钻进青草中,掀起一道笔直的涟漪,消失不见了。 没什么好怕的,云川这样告诉自己,只是心底的绝望感快要让他窒息了。 在亲眼看到一头剑齿虎之后,云川的心,早就变成了一颗石头。 剑齿虎是什么时代的产物,云川很清楚……这东西就不该出现在智人时代。 在他生活的时代里,绝对没有出现这种动物的可能,一点都没有。 死了,就不存在了!就像刚才那个被他用木头橛子钉进太阳穴的野人一样,死了,就只是一团臭肉而已。 此时的云川愤怒的这样想。 杀掉剑齿虎,剑齿虎就不存在了。 冰河世纪,中新世,更新世这三个属于地质时代的世纪就不存在了。 所以,狂怒的云川冲着剑齿虎所在的地方大声的吼叫了起来。 “嗷——” 剑齿虎的声音比他的声音更快一步的进入他的耳朵。 那个人死了。 经过大家一致讨论之后,认为这个人是被剑齿虎吓死的。 至少母亲是这样告诉大家的,这是一个合格政治家该有的素质表现。 云川刚才甩出一根火把,吓退了可怕的剑齿虎,跟野狼,所有人都看到了,一个个不再用看小孩子的目光看云川,当然,母亲族长的位置也就彻底的坐稳了。 每个人都在认真的熏鱼,没有一个人偷懒,只有把食物准备的足足的,族群才能活下去。 云川不属于劳动人群,他让母亲把几块大石头烧热,然后扒拉进一个水坑里,石头很快就把水坑里的水烧热了。 云川跳进水坑,开始清洗自己肮脏的身体。 洗澡的过程就更鸡蛋剥壳是一样的,身上的污垢在泡软之后,轻轻地提起一个角,就能撕下来好大一块。 至于头发,云川也不知道用了多少草木灰,才算梳理干净,此时,水坑里的水早就凉了。 在云川跳进热水池子的时候,族人们都围拢过来了,他们呆滞的看着这个孩子用热水煮自己,一些年轻的男孩,女孩,还把手探进水坑试探云川有没有可能被煮熟。 从水里走出来的时候,云川就变成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少年,全身白皙的不可思议。 这让那些黑乎乎,脏了吧唧,满口黄牙的族人们敬畏如神。 于是,就有胆大的少年也跳进了云川洗澡的水坑,希望自己也能变成云川的模样。 不过,这样做是徒劳的,他们黑乎乎的身体,即便是洗干净之后也仅仅变成了焦黄色而已。 云川用草木灰加上盐巴努力的清洗自己的乳牙,他的牙齿长得很快,不过依旧是乳牙。 用草木灰清洗之后,他的牙齿就变得雪白。 母亲是云川最重要的拥护者,她知道如何烧热石头,在如何用石头加热水坑。 所以,当她躺进热水池子的时候,云川听到了她惬意至极的呻吟声。 这一夜,部落里所有的人都学会了一件事——洗澡。 天亮的时候,一串串的鱼干,风铃一般在晨风中摇晃着,每个族人看着如此多的鱼干,眼中都闪烁着光芒。 白天的时候,他们继续不辞辛劳的继续抓鱼,大河褪去之后留下的无数个水坑里,有取之不尽的鱼。 不仅仅有鱼,他们甚至捉到了一只足足有脸盆大小的乌龟。 乌龟肉被他们生生的拽了出来,留给了云川一个完整的龟壳,母亲用最坚韧的藤条给龟壳编制了一个底,又在云川的指挥下,在龟壳上钻了四个洞,拴上砸碎的藤条纤维编织的带子,他就有了一个龟壳背包。 龟壳绿莹莹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乌龟。 草原上的大火没有熄灭,继续不急不缓的向远方延伸,对于这个状况,云川是不管的。 大火所到之处,一定会把那些恐怖的狩猎者驱赶的远远地,至于燃烧引起的浓烟,已经把天空都给笼罩了。 浓烟也有好处,那就是把那些跟他们争夺鱼的大鸟驱逐的远远地。 母亲洗干净了之后,还是那么丑……上了年纪的族人洗干净了之后还是是那么丑,至于那些刚刚在胸口长出小鼓包的少女们,也丑的没办法看。 不过,这些丑人在看云川的时候,目光也不对头,好多人的表情基本上就是嫌弃的模样。 一群傻子。 云川觉得自己现在很需要一双鞋子,一套衣服,每天遛鸟的生活对小孩子来说无所谓,可是,他还是有羞耻心的。 在母亲身上也仅仅只有一条短皮裙的状况下,族群里其他人当然更加的不堪。 强壮的男人们多少还好一些,基本上都有一条短皮裙遮住了隐私部位,至于那些年纪小的,每一个都跟云川一样,光着屁股蛋。 这是一个非常穷的部落。 全部落原本只有两百六十四个人,强壮男人只有八十七个,母亲政变的时候弄死了一个,自己为了绝后患,又弄死一个,现在,就剩下八十五个青壮男人了。 这年头,男人要负责狩猎,死亡率实在是太高了。 女人很多,尤其是不知道怎么长大的女孩子更多,按照云川经历的幼儿期来看,这些女孩子能长大,实在是一个奇迹,跟他一起进入婴儿期的孩子,今年,就活下来他一个。 按照母亲的说法,今年要带着十几个女孩子去别的部落换同样数量的女孩回来。 如果别的部落没有那么多的女孩,就用女孩换一口陶锅。 云川觉得用鱼干换可能更好一点,母亲却提都没有提拿鱼干换东西的话。 道理云川自然明白,不能在族群中繁衍,这会给部落找来没顶之灾的。 不过,他还是觉得用女孩去换锅太过分了。 陶锅他自己就会制造,手艺还是传自塔城赫赫有名的黑陶锅,这东西远比部落里当宝贝用的三口红泥陶锅好得多。 太阳西斜的时候,族人们就扛着沉重的鱼干向家的方向出发,鱼干太多了,不仅仅是每个人身上挂满了鱼串子,小野牛身上驮着的鱼干更多。 总算是把所有的鱼干都带上了,一群人这才迈着沉重的脚步,踩着草原上燃烧后的灰烬向山丘走去。 回到了家里,也不能休息,如何储存这些鱼干就成了重中之重的事情。 母亲把所有的鱼干都存进了小山洞,不过,在存储这些鱼干之前,她又在小山洞里放了一把火。 这个山洞跟大山洞一样,里面还是有很多的虫子。 说实话,自从来到部落之后,云川吃过的虫子比他上一辈子见过的虫子还要多。 总以为身为一个狩猎部落,应该是一群人举着长矛,提着弓箭,大家在荒野中慢慢的向猎物围拢过去,然后突然丢出长矛,射出弓箭,然后一窝蜂的冲上去,杀死猎物,捕捉猎物。 他甚至还认真的考虑过设陷阱捕捉大象…… 结果错的离谱。 大家的主要食物居然是虫子跟草籽,捕杀一匹狼就是好汉,能捕捉到野猪跟狗熊的,基本上是十余年一见。 至于大象跟老虎这种层次的猎物,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人家才是食物链顶端的存在。 这个世界还是属于野兽们的世界,它们在这个世界里活得快活写意,掌管大地。 而人类,只能在野兽稀少的地方吃着虫子跟草籽苟活。 当然,这是属于野人的生活。 云川觉得自己不是野人。 第十章穴居人与有巢氏 第十章穴居人与有巢氏 小野狼昨晚没有跑掉,小野牛昨晚也没有临阵脱逃,这是很好的伙伴。 所以,云川就把它们带去山洞下的小溪里洗澡。 这是一个极为浩大的工程,他不仅仅要把小野牛跟小野狼洗干净,最重要的是要给它们除虫。 云川唯一能使用的清洁工具就是碱水以及草木灰。 一整天的时间,他除过清洗小野牛以及小野狼之外,别的什么事情都没有做。 族人们又去了河边继续抓鱼,晒鱼干,不过,这一次去的人只有一部分,另一部分人要留在山洞里继续晾晒拿回来的鱼干。 山洞下的山坡上长满了竹子,这里的竹子非常的多,蔓延开来至少有三五千亩之多。 这在云川的眼中,不仅仅是重要的食物来源地,还是他即将创造文明所需的基地。 这个时候,就显露出掌握一种文明的好处来了,即便仅仅是竹子文明。 云川有信心利用竹子来开启一个崭新的文明。 母亲觉得应该利用竹竿来晾晒鱼干,可惜,竹子的砍伐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超过成人手腕粗细的竹子基本上超出了手工砍伐的范围,那些粗陋的石器斧头砍在竹子上,只会蹦起老高,甚至会伤到脑袋,对竹子却毫无损伤。 当然,这难不倒云川。 他教会了族人在竹子底下点一小堆火烧烤,被火烧烤过的竹子很快就变软倒下了,只要反复弯折几次竹子就会断裂。 那些轻易可以得到的枯竹云川是不要的,他只想要翠竹。 族人们采集了枯竹用来当架子,晾晒鱼干,云川需要翠竹来给自己修建一座真正的房子。 他坚持认为自己不是野人,既然不是穴居野人,那么,就该有一个合格的房子,哪怕这个房子是用竹子修建成的。 傍晚的时候,疲惫的母亲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部落里的盐巴没有了,她准备带上部落里的女孩子们去换点盐巴回来。 云川瞅瞅部落里那些丑丑的姑娘们,觉得很不妥,母亲不能把这些女孩子当成昔日农村家里养的鸡,没有油盐酱醋了就拿一只去换。 更何况这些小姑娘们真的是小姑娘,从她们胸口鼓起地两个鸡蛋大小的包来看,绝对没有成年,这个时候嫁给人家一族的男人,云川不寒而栗,他准备把自己这些姐妹们再养两年。 对于一个昔日的精英地质队员来说,找到一处盐矿,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他们居住的这座山上就有,因为他在岩石上看到了好多贝壳。 有贝壳,就说明这里原本是汪洋大海,既然是汪洋大海,有盐矿就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情。 海水没有了,海水里的盐以及各种矿物质不会溜走。 至于怎么找寻这些盐矿,那就更加的简单了,牵着小野牛走一圈,它就能找到盐矿。 事情比云川想的还要简单,因为小野牛在吃饱了之后就开始舔舐山壁上的岩石。 云川也舔舐了一下,又苦又涩又咸,这就是硫酸钠盐矿,能明显品尝出浓重的咸味,说明这个矿的氯化钠含量不错。 颜色呈灰色,只能说明这些盐里面的杂质太多需要用水重新溶解,过滤掉杂质之后基本可以食用了。 食盐的来历是上一任族长宁死都不说的秘密,或者说那个把族长丢悬崖下的凶手根本就没有想起来问,就连母亲也只想着如何当上族长,也没有想族人没了食盐该怎么生活下去这个问题。 好在有云川。 敲下来一堆灰色的盐矿给了母亲,母亲品尝过这些三成是杂质的食盐之后很满意的继续去当她的族长了。 她现在是部落中最重要的人了,一个带领大家捉到数不尽的鱼的人,也是能给大家继续提供食盐的人。 云川很忙。 在解决了族人的吃饭,跟吃盐问题之后,他就一心一意的要带着族群进化一下,争取从穴居人向有巢氏进化。 别看这仅仅是从洞里住到屋子里,其代表的意义极为重大,要知道在漫长的人类历史进化过程中,仅仅走出这一步,就用了数十万年。 而房子的出现则代表着有着固定伴侣的家庭同时出现了。 就这一点而言,云川经历过的后世与现在差别不大。 不能再一大群人住在一起,不能再给女人一点食物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再这么下去,一个人染病灭全族的故事就要在这里上演了。 两百来人的部落,收集食物的人总是最多的,所以能帮云川修建房屋的人就很少了。 不过,当云川指挥修建的第一座竹楼出现之后,人们还是惊诧了好久,母亲甚至意图占领这座漂亮的竹楼,被云川毫不犹豫的给撵走了。 无他,主要是母亲对于洗澡这回事一点都不热衷,跟她躺在一起,云川总能闻到以咸鱼味道,腐肉味道为主混以各种各样难以描绘的奇怪味道组成的足以杀人的气味。 而她最喜欢的睡觉方式就是如同八爪鱼一般的搂着她的胖儿子睡,且在睡觉过程中绝不松手。 在需要母亲保护的日子里,为了活下去,再难闻的气味云川也能忍下去。 现在,就没有受这个罪的必要了。 竹楼修好了,就矗立在山洞前边的平地上,云川在里边住了一夜之后等不到天明,就开始重新筹备山洞周边的防御体系。 就在昨夜,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野兽来过,天明之后,他在竹楼下不但发现了野猪的粪便,还看到了苍白色的狼粪。 再想想上一任族长跟剑齿虎搏斗的故事,这让云川一下子就明白了,自己住在竹楼上,就像是一块悬在高处的美味肉块,那些野兽只是没力气跳的那么高,加上竹楼实在是太结实了,昨夜才没有发生一场惨剧。 为了报复,云川第一时间就把小河对岸的松林给点燃了,因为那些野兽的脚印最终都消失在松林里。 这种油性松树本来就很好烧,在云川刻意放火之后,整座山都燃烧了起来,火势还不断地向后山蔓延。 看到滔天的火势,母亲以及族人被这个场面吓坏了,一个个鹌鹑一样的缩在山洞里,对这场大火充满了敬畏。 放火烧山,野人们干不出来,云川这个文明人完全能干的出来。 他现在需要的是时间,只有给自己充足的时间,才能把老天爷欠他的血肉迅速补回来。 至于会造成环境灾难这种事,云川一点都不在乎,他只在乎自己能否在这个严苛的环境中活下去。 而火这个东西,是他目前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只要有了这场大火,加上那条改变了附近生态的河流,云川觉得可以让自己的部落不受野兽惊扰,从而安静一阵子。 竹林里的竹子分成了很多个群落,除过高大的楠竹之外,还有绿竹,麻竹,楠竹可以提供好吃的春笋,冬笋,而绿竹,麻竹则能在夏天,秋天依旧供应笋子。 所以说,如果制作了笋干,或者酸笋,一年四季都有东西吃。 再加上河滩里的鱼,烧掉用来狩猎的松林饿不死族人的。 再说了,云川到现在都分不清楚,到底是族人在狩猎,还是在主动给野兽送肉吃! 只要族人进入了松林……回来的时候总会少那么一两个,或者受伤那么几个。 至于他们打回来的猎物,与投入极其的不相称。 既然是这个结果,不如一把火烧了,给族人创造一片安全的空间。 野兽对于火有着天然的敬畏感,而一场巨大的山火,会把恐惧两个字深深地镌刻进野兽的基因里。 尤其是那头剑齿虎,一定不能继续在这里生活,否则,整个族群的人都不够它吃的。 松林里传来几声悠长的虎啸声,从这几声虎啸中,云川能听出慌张的意味出来。 一头熊熊燃烧的野猪从松林里突围出来,它身上那层厚厚的松脂已经被山火点燃了,从松林里跑出来不长时间,就一头倒在灰烬里。 母亲自然不会眼看着珍贵的脂肪被火烧掉,命令两个强壮的族人把这头死猪拖回来,丢进小河。 有了收获,母亲就高兴起来了,族人也高兴起来了,所以,他们就守在火场边上,等待被山火烧的迷头转向的野兽自己送上门来。 收获很不错,仅仅是野猪就收获了五头,虽然有些焦。 狗熊也收获了两头,一大一小,死前大狗熊还抱着小狗熊,大狗熊的皮已经完全无法利用了,小狗熊的皮还是很完整的。 按理说,看到这一幕,身为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感触,可是,族人们唯一的感触就是——流口水。 云川自己收获了一头豪猪,他对豪猪肉不感兴趣,对于豪猪仅存不多的刺很有好感,一根根的收集起来。 豪猪刺有毒,云川找不到试炼对象,就用小野牛的屁股实验一下,结果,小野牛的屁股很快就鼓起来了一个包。 山火继续燃烧着,这么大的一座山,山上的松树长得极为茂盛,其中有两棵高达三十米,七八个人都抱不拢的松树在夜色中极为醒目——就像两棵巨大的火把。 有这样的两个火把照亮,族人们难得的没有在山洞里过夜,烤肉的味道再重,也不可能招来什么野兽,所以,当明月出东山的时候,人们都很高兴。 第十一章天生万物为人所用 第十一章天生万物为人所用 母亲路过看月亮的云川,若无其事的把一片肥嫩的白色脂肪塞进儿子的嘴里。 这东西应该是从小狗熊身上撕下来的,非常嫩,云川吸溜一下,那一片脂肪就进了肚子。 他甚至感受到了脂肪进了胃之后,就迅速地融化分解,然后就变成了属于他的脂肪。 月亮很亮,不知什么原因,他总觉得今天看到的满月比他往常看到的月亮都要大。 不仅仅是大这么简单,这颗月亮的亮度也比往日看到的月亮更亮,他可以轻易地看到月亮上的环形山。 明暗交错处,一片阴影果然很像一棵树,树下,也赫然有一个人形暗点,真的很像正在砍伐桂花树的吴刚。 没有什么同情心! 吃了小狗熊的身体上最嫩的地方之后,心中还是没有什么同情心。 因为这种事他经历过,当他突然变成婴儿的时候,如果没有努力求生,他身体上的脂肪应该会被别人或者别的野兽当成更加珍贵的东西,毕竟,就他当时掐一下就能出水的身体,脂肪像水一样,应该更加的滋养身体。 身为一个连人都谋杀过的谋杀犯,这时候谈感情,就像月亮里那个不断砍伐桂花树的蠢货一样的可笑。 第二天的时候,云川终于有了一件遮盖身体的衣服。 他的衣服就是一张光板没毛的皮子,皮子很硬,至于做工……很有野人风,其实就是在一块皮子上挖三个洞,最大的一个洞用来套头,两个小洞用来穿胳膊。 皮子不够大,四面漏风不说,还仅仅能遮住屁股,只要站起来,雀雀依旧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不止如此,皮子里边的脂肪似乎都没有刮干净,穿在身上黏糊糊的。 这自然是不成的,云川解下皮衣,让一个壮汉用竹刀,石片把上边残余的脂肪刮干净。 壮汉很喜欢干这个活,因为可以一边刮一边吃。 刮干净的皮子又被云川放进锅里煮,他往锅里添加了好多,好多盐,这些盐里面含有硝,皮子一定要硝过之后穿起来才软。 他只是没想到皮子被水煮之后居然变厚了,变成了可以食用的样子。 强行阻止了族人要把这张皮子分食的建议,只是让那个壮汉把皮子再刮一遍,顺便满足一下他那个好像永远都填不饱的胃口。 撑在架子上阴的半干之后,皮子就变得很硬,好在,皮子变薄了,那个壮汉很希望云川还能让他把皮子刮一遍。 只是这一次,他的活计没有预料中那么好,现在,他需要用盐把这张皮子揉软…… 六天后,在山火已经烧去远方的时候,云川穿上了一条皮裤衩,一件皮坎肩,考虑到他长得飞快的身体,这套衣衫是比照大人体型制作的。 对于他来说,皮裤衩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皮大衣。 总是遛鸟,对他精神上的伤害很大。 在这个时间段内,他还制作了一双对于野人们来说毫无用处的鞋子。 他们的脚在云川看来,就不该称之为脚,应该叫蹄子,脚底板上厚厚的茧子跟野牛蹄子上的角质层很像,在荆棘碎石遍地的平原,山地上奔走如飞,没有受伤的事情发生。 云川的脚就不一样了,还是很娇嫩,受不了这种苦。 鞋子是长筒的靴子,底子是两层野猪皮,被云川用水煮软之后添加了好多松胶,把两块皮子黏在一起,趁着猪皮变软,用骨针扎了上百个小洞,密密的用藤条皮拧成的线牢牢地固定在一起。 作为靴筒的熊皮也是用同样的原理制作成功了,在熊皮,猪皮还没有变凉的时候,云川往里边塞了鞋楦子。 在云川努力打扮自己的同时,母亲也没有闲着,族人们要捕鱼,要去山火过后的山上捡拾烧的半熟的食物,还要命令族人烧断了好多竹子,就在云川的房子边上,也盖了一座竹楼。 看过母亲的竹楼之后,云川不得不承认,人之所以能在以后的岁月里成为百兽之灵长,学习能力确实是一流的。 至少,母亲居住的这座竹楼,跟云川修建的那座竹楼,几乎一摸一样。 在母亲的竹楼修建好之后,族人们并没有停下,最近,河边的鱼已经抓的差不多,想要抓更多的鱼,就要向下游,或者上游走。 随着河道继续下切,那些被困在浅滩里的鱼得不到水,大部分已经干死了。 想要去河道上游或者下游,就不是一天能赶回来的事情。 一群没有强大武力支持的人,在荒原上过夜,就是死路一条。 所以,云川就叫停了捕鱼事业,让族人专心去火场寻找被烧死的野兽。 如此一来,很多人就闲下来了,一部分人专心挖夏笋,一部分人专心盖竹楼。 盖竹楼也是不得已的事情,这段时间弄到的鱼干,肉干,已经快要把山洞塞满了。 这是部落从未有过的丰饶岁月。 草原被烧了,松林被烧了,绿盈盈的大地上多了两块黑色的区域。 绿色代表着生机,而黑色一定代表着毁灭,这两者就像白天与黑夜一般泾渭分明。 这一幕是云川站在最高处的山峰上看到的。 此时,他非常的确定,文明之火只会给大地本身带来灾难。 云川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心生感慨,母亲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却在欢呼跳跃。 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高兴。 此时,云川的身高几乎快要追上母亲了,那一套大了很多的皮裤衩跟皮坎肩,现在穿上已经不那么宽松了,只有脚上的皮靴穿上之后还有些晃荡。 母亲也有一件皮坎肩,跟一条过膝的皮裙子,她不喜欢这两样东西,是云川强行让她穿上的。 虽然这个便宜母亲傻瓜了一些,云川却发自内心的爱她,因为她对云川的爱——非常的纯粹,质朴。 云川的身体拔高了一截,身上的脂肪就消退了一些,胖脸变成了长条脸,这让母亲很是担心,总以为他吃不饱。 她把族人从竹林里找到的竹虫统统烤给云川吃了,这东西看起来很难看,可是放在石片上烤熟了撒上盐,味道好的能钻进人们的梦里。 母亲的身高在部落里算是高挑的,即便是高挑也不过一米五,就这样的身高已经比得上一些男人了。 至于男人,最高的也就一米七左右,体重绝对不超过一百二,这样的体型跟一头成年青狼差不多,遇到狗熊,一巴掌就能扇飞。 在武器没有压倒性的压制野兽的尖牙利爪之前,云川根本就不打算拿青狼,狗熊,野猪,老虎豹子,大象这些高蛋白野兽为主食。 就部落里的这些人的武力,能坚持活到现在已经很了不起了。 今天来竹林这边,主要是为了挖红胶泥。 云川一直想要弄一套属于自己个人的炊具,现在,到时候了。 整日里跟着部落里的人吃猪食,他的耐性明显已经到了极限。 用小野牛托着两个竹篓,竹篓里装满了红胶泥,回去之后,先把红胶泥砸成粉末,再用水泡上几天,用脚细细的踩过之后,自然阴的半干,就可以动手制作料坯了。 云川知道的陶器制造知识就这么多,至于能造出什么样的陶器,只有天知道。 不过啊,在这个时候,不管造出什么样的怪物,都比没有要好。 老天什么东西都给准备好了,就看谁能发掘出真正的用途来,老虎,豹子,狼这些野兽发展了自己的爪牙。 人选择了发展自己的脑袋跟双手。 可以说从最初的选择上,人,已经占据了上风。 现在,只不过是黎明前的黑暗而已。 天上下着小雨,打在竹林上莎莎作响,山间还起了一点小雾,雾气在山间慢慢滑动,被雨水清洗一阵之后也就渐渐消失了。 从一个小口袋里抓一把焦香的竹虫塞嘴里,云川就带着族人开始挖掘红胶泥。 对于部落来说,这是一件很大的事情,可就是这样的大工程,围观的只有一些肥肥的竹鼠。 云川轻易不进竹林,他不是部落里这些不怕毒蛇的人,竹林里有青碧色的竹叶青毒蛇,这种的蛇大多数只有筷子粗细,一般趴在竹竿,竹枝上,跟竹子一个颜色,被这种蛇咬一口……族人们无所谓,云川…… 一个族人在挖红泥的时候找到了一块石头,狠狠的一甩手,一只竹鼠就被砸翻了,他快速跑过去把竹鼠捡回来继续挖泥。 刚刚被吓得一哄而散的竹鼠很快又站在一个小土堆上看云川挖泥,于是,又一块石头飞了过去…… 两天时间里,云川挖了好多红泥,运输到山洞前的一个水坑里泡着,还让族里的小孩子们尽情的用脚踩。 云川则对竹鼠更感兴趣。 他来这里之前,人们已经不允许吃这种东西了,主要是因为这东西太蠢,很容易把蠢病传染给人类。 现在无所谓了,云川放眼望去的人群似乎都不怎么聪明的样子,吃一点无所谓,不吃会变得更蠢。 族群里的人现在对于美味的烤肉已经没有什么兴趣了,大家现在没事干都喜欢炖煮出来的食物。 毕竟,炖煮出来的食物更加容易被身体吸收。 一只只被打理的白白胖胖的竹鼠在陶锅里随着水浪翻腾,香气很快就传了出来。 其实啊,想要在原始部落里夺权很容易,没有杀人的必要,母亲的路走偏了。 当初,她如果告诉云川她想政变,云川早就把炖竹鼠这道菜拿出来了。 只要掌握了这道菜,并且掌握了竹大勺,谁就能变成新的部落首领。 第十二章真正的王者之道! 第十二章真正的王者之道! 云川在部落中超绝的社会地位就是这么得来的。 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他还利用现有的条件创造性的拿出来了腌笃鲜这道旷世名菜。 部落里有最好的咸猪肉,有最新鲜的竹笋,有试过没有毒的木耳,还有漫山遍野的野韭菜,所以,也就具备了出现腌笃鲜这道名菜的现实条件。 竹鼠肉是用陶锅炖煮的,腌笃鲜是用薄石板炒的。 当云川一边炖肉,一边炒腌笃鲜这道菜的时候,就是他从母亲手里攫取权力的时候。 毕竟,被食物控制了大脑之后,流口水最多的人就是母亲。 云川成功的勾起了这个原始部里的人的原始欲望。 从火烧地捡回来一头半死的野猪的人,吃到了竹鼠跟腌笃鲜这两道菜。 从悬崖下的河边找到一个自然鱼塘的人,吃到了竹鼠跟腌笃鲜。 为了保护云川,自己被竹叶青咬的哇哇大叫的族人,吃到了竹鼠跟腌笃鲜。 当然,还有一个从火烧地边缘背回来一个半死人的族人,同样吃到了这两道菜。 吃饭成了族人们最大的享受。 以前吃饭是为了治疗饥饿。 现在盼着吃饭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 那个被族人背回来的半死的人,吃了族里的粗茶淡饭之后活下来了。 按照母亲的意思,就不该给这个人吃饭,而是应该把他的脑袋剁下来,放在锅里煮煮,去除皮肉之后制作成骷髅头好插在云川新制作的竹矛防御体系最前沿,好彰显部落的武力。 云川觉得部落里的人太少了,尤其是这个人还是一个精壮的男人,更加不能随便浪费了。 再加上,这个人的伤势不重,基本都是些皮外伤,脸上的那道伤口看起来似乎很大,其实就是鼻子被狼给舔掉了,等到伤口愈合了,并不影响给部落干活。 没了鼻子不要紧,四肢健全就好。 这个人时代的人似乎很耐活,尤其是在吃饱了之后,好像再重的伤势都能愈合。 当云川开始在他特制的圆盘上制作陶盆的时候,那个受伤的人已经可以在边上帮着运送泥巴了。 云川到底没有制作花里胡哨的人面鱼纹盆,主要是他不会。 圆盘转动起来之后圆心不稳,所以,制作出来的陶盆就没有那么圆,厚薄也不均匀。 在这种情况下,云川果断舍弃了所有的精巧之处,把陶盆制作的又厚又笨。 陶盆如此,陶锅也是一样,至于大缸一类的东西更是如此。 这样的东西云川做了好多,反正没几样能成功,这一点他非常的肯定,只能寄希望于概率学。 今天,两个女人弄到了一些不错的草籽,云川仔细辨认之后,眼泪立刻就下来了。 因为,这是谷子。 有了谷子能做什么呢? 当然是熬一锅小米粥,来这个世界这么久,云川几乎要忘记主食是什么滋味。 火苗舔舐着小陶罐的底部,这个小陶罐是他之前的试验品,陶罐里的小米粥咕嘟嘟的翻滚着,眼看着小小的,黄黄的小米,在水中绽开一朵朵黄色的小花,云川抬头看着屋顶一言不发。 母亲来看了三次,每一次都很疑惑,她不喜欢喝草籽汤,她更喜欢吃肉。 小米花很快就没了最初的形状碎裂开来,而清澈的水却变得粘稠起来,云川撤掉了一把火,让仅存的一点碳火烤着。 火小了,小米粥就不再翻滚,偶尔会冒气一两个气泡。 云川用竹勺不停地搅着这锅小米粥,一刻都不敢停,很久以前他就知道,想要一锅好粥,秘诀只有一个,那就是搅。 小米的外壁已经融化,变成了粥的一部分,它坚固的内核也变得柔软,在粘稠的粥的禁锢下,如同一颗颗小小的黄色星星镶嵌在淡白色的粥里,美不胜收。 这时候云川把陶罐从火上挪开,准备晾一下,不久,一层珠光色的米油就覆盖了粥的表面。 云川用竹勺刮了一勺米油放进了嘴里,灼热的米油灼烫着云川的口腔,此时,他只感受到了小米的清香,对于并不强烈的疼痛毫不在意。 眼泪滴进了小米粥中,倏然不见。 吃了一锅小米粥的云川第一次觉得自己真的吃饱了,拍拍自己鼓鼓的肚子,叫来那两个采集到谷子的女人,温柔的对她们道:“我请你们吃竹鼠。” “竹鼠!” “竹鼠啊!” 两个被幸福砸昏脑袋的女人不断地重复着竹鼠两个字,现在,她们已经知道云川口中的竹鼠,就是竹林里那种傻傻的,笨笨的肉疙瘩。 她们不仅仅说出了竹鼠两个字,还生怕理解错了云川的话,不停地模仿着竹鼠傻头傻脑的样子。 可能是刚刚喝了一罐子小米粥的缘故,云川的笑容很温暖,起身从竹架子上取过一个风干的竹鼠,准备用一下午的时间来犒劳她们。 小米粥带给了云川很多东西,这东西在最大程度上温暖了他的心,所以,他眼中属于野人的一些东西消失了,脸上没有了那股子凶厉模样,五官也变得更加的柔和。 他的模样倒影在陶罐里,看起来很像是一个人。 食物的香气很快就在竹楼中间萦绕,马上就引来了很多的食客。 他们见火上只有一个小罐子,而那两个女人虎视眈眈的看着他们,就迅速散去了,他们已经明白,小罐子里的东西是奖励,不是大家的常食。 鼻子被狼舔掉的那个人并没有被这股浓郁的香味吸引,相反,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云川身上。 自从被这个部落的野人背回来,他已经做好了被吃掉的准备。 没想到这些野人没有吃他,还给他食物,这让他很不解。 直到他看到这个少年和煦的笑容,才觉得自己好像不会被吃,可以活下来了。 给两个贪吃的女人分食物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她们生怕对方分到的比自己分到的多。 所以,她们的神经高度的紧张。 她们简单的大脑似乎算不清楚到底吃哪一碗更合适,所以,她们就扭打起来了。 胜利的那个女人欢喜的拿走了一个看起来比较大的竹碗,失败的女人一边抽泣,一边端走了小碗。 其实,刚才她就能拿走个大碗,而拿小碗的那个估计也不会有太多的意见。 她们非要打一架再拿走,好像不这样,不足以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在云川看来,那个大碗看起来大,实际上浅,小碗看起来小,实际上比较深。 给她们装东西的时候,云川用竹勺量过,小碗装的比大碗多…… 云川回头看看那个靠在岩壁上看天的没鼻子男人,提起竹条就狠狠地抽了他一顿。 这个男人也不反抗,就那么懒懒的靠在岩壁上任由他抽打。 在云川抽打这个男人的时候,过来了很多帮他的族人,他们每一个人都抽打了这个没鼻子男人。 很好,现在族群里每一个人的地位都比这个家伙高,不仅仅是每一个人揍过他,就连小野牛跟小狼也凑过来了,一个仗着强壮的身子把这个没鼻子的人撞倒,一个撕咬着这个人的脚好一阵子才罢休。 聪明人遇见聪明人的时候,大多是抱有敌意的,族群里人都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看这家伙的眼睛贼光烁烁的,就一定不是什么好人。 打过之后就好了。 云川跟他说话的时候,他表现得就很好了。 从他的嘴里,云川终于听到了比较连贯的语言。 没有错,这家伙说的是一种比较有系统的语言,听起来要比部族里面那些鸟叫强多了,除了听不懂之外,没有别的毛病。 好在肢体语言是这个时代的流行语言,两人面对面手舞足蹈一番之后,云川大致明白了这个家伙到底是什么人。 也直到此刻,云川才算是弄明白了自己的部族在这个时代有什么样的地位。 这么说吧,在一个蔚蓝色的星球上有一个国家叫做中国,在中国最贫穷的省叫做甘肃省,在甘肃省有一个贫穷的城市叫白银市,在白银市有一个贫穷的县叫做景泰县,景泰县里有一个贫穷的村叫做狼跑水村……云川部落在这个时代的地位相当于狼跑水村外的荒原上,捡羊粪吃的——野狗! 这个人之所以笃定的说云川他们就是一群野狗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是农耕部落,部落非常的大,足足有一百个云川部落这么大。 他们种植谷子,豆子,高粱,最重要的是他们还种植了麻! 这一次,他之所以要钻进这片洪荒地的目的,就是为了采集谷子跟糜子的种子,也就是部落里人常说的草籽。 既然会种地,那就一定是人才,所以,云川就让族人用坚韧的皮绳绑住这个家伙,免得他跑了。 云川瞅瞅逐渐变黄的树叶,觉得现在不是一个好的种植作物的时间,就告诉母亲,部族应该收集更多的草籽才好。 而他最近应该会非常的忙,秋天已经到来了,他必须要给这些竹楼加上瓦片了。 不仅仅是瓦片,他还需要给竹楼加上土坯并且要抹上一层厚厚的红泥。 于是,山洞前边的大广场上整日里火光冲天,烟火不熄。 早在建设竹楼的时候,云川就没有指望这种房子过冬,这种房子不仅仅不能用来过冬,也不能拿来防御野兽。 在他看来,防御野兽的性能要比取暖的优先等级更高。 剑齿虎都出来了,云川不敢想在他看不见的区域里还会出现什么奇奇怪怪的野兽。 这时候,就算是出现一两头恐龙他都不感到奇怪,毕竟,在历史传说中,龙凤,麒麟一类的东西就是出自这个时代。 天气晴朗的时候,母亲就会让族人把山洞里储藏的食物拿出来晾晒,并且会把山洞再狠狠的烧一遍。 每烧一次山洞,山洞里的虫子就会减少很多,现在烧山洞最重要的目的是除湿,去异味。 族人们很勤快,非常的勤快,他们似乎不需要休息,只要是母亲以及云川安顿下来的活计,他们都能认真的完成。 当小河边不多的一些阔叶树开始落叶的时候,云川已经穿上了皮衣。 他的身体在长到比母亲高半头之后就不再迅速长大了,对于这个结果,云川是接受的,哪怕身体不再长高他也可以接受。 第十三章没了领地的王下场都不好 第十三章没了领地的王下场都不好 昭示冬天来临的表现往往不是雪,而是一场绵绵不尽的冬雨。 云川之所以知道冬天已经来临,完全是因为他在晚上看到了北斗七星的斗柄已经指向了北方。 斗杓东指,天下皆春; 斗杓南指,天下皆夏; 斗杓西指,天下皆秋; 斗杓北指,天下皆冬。 秋雨打在瓦片上发出的声音很动听。 透过小小的窗户,云川看见了袅袅的炊烟。 是的,云川把部族中储存的粮食,分给了每一个人,他没有一次分完,而是给了每一个人可以吃一个月的粮食。 有了房子,很自然的就出现了家庭,女人们都喜欢找强壮的男人组成家庭,把两人的食物混在一起吃。 最强壮的女人自然会找到最强壮的男人,不强壮的女人自然只能跟不那么强壮的男人混在一起。 当然,部落中也出现了两个男人或者两个女人居住在一起的现象。 这些云川都没有去干涉。 没成年的男孩,女孩自然是要跟着母亲这个族长一起生活的,在母亲的调配下,他们获得的资源自然是最多的。 那个没有鼻子的男人成了云川的奴隶。 没有错,他真的是云川的奴隶,跟小野牛,小狼一起睡。 这个人很危险! 云川跟这个男人相处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成功的从这个人口中掏出了他们部族的一些信息。 假如让这个男人走掉,只要让他平安的回到他的部族,他一定会带领更多的族人来到这里,把云川部落里的人全部抓走。 被抓走的族人,除过当奴隶之外,没有别的出路。 原始时期的人之所以是原始人,那是因为只有把大家聚集在一起,平均分配,才能让大部分人活下来,是一种很无奈的选择。 之所以会出现奴隶,完全是因为他们学会了种地,一个人的产出有了剩余,所以,也就出现了剥夺别人剩余价值的奴隶主存在。 这就是云川部落属于原始社会,而没鼻子的男人部落属于最早的奴隶社会的原因。 狩猎,采集部落没有剩余价值,自然不存在剥削,农耕部落有剩余价值,自然会产生剥削。 尽量的压缩奴隶的消费,剥夺更多的剩余价值,好让自己脱离艰苦的劳作,这就是奴隶主最基本的操作罢了。 云川不敢放这个没鼻子的男人离开,如果是原始人的肉搏混战,他其实是不怎么害怕的,毕竟,在他的部族里,已经出现了弓箭,虽然是竹弓竹箭。 可是,没鼻子人的部落里却已经出现了青铜剑! 按照云川的估计,没鼻子人的部落也并非是这个世界的中心,在他们的东方,还有更多的更加强大的部落。 那些强大的部落该有多么的先进,云川对此一无所知。 不过不要紧,他们即便是再先进,也不可能比自己更加的先进。 他只是需要一点时间罢了。 抓一把油炸竹虫塞嘴里,云川吃的脆生生的,小小的陶锅里还有小米粥在轻轻地咕嘟着。 喝一口竹沥水,解一下竹虫带来的油腻感,竹虫这东西吃多了容易上火,喝一口竹沥水就没有这个后顾之忧了。 火炕很暖和,导致屋子里也春意盎然的,小狼将脑袋放在两只前爪上睡得呼噜,呼噜的。 已经长成半大野牛的小野牛,卧在炕边上不断地反刍,偶尔用自己长出来不长时间的角磨蹭一下云川的竹桌腿。 母亲嚣张的叫声在房子外边不断响起,今天就是母亲要去集市的日子。 她总是盘算着要把族里的那些多余的小姑娘带出去换成别的东西,那些在部族中可以吃饱穿暖的小姑娘们自然是不肯的,在哪里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 云川烦躁的把脑袋伸出窗户,对拖着一个小姑娘发飙的母亲吼叫道:“她不愿意就不要把她弄出去!” 母亲抬头看看儿子执拗的摇摇头道:“不成,已经有族里的男人钻她的竹楼了。” “那就收拾那些男人!” “不成,男人要干活!” “那就用鱼干或者盐巴,再或者是背篓,陶锅换一些可以钻她竹楼的男人回来。” “不成!” 母亲舍不得那些东西,在她看来族里的女人太多了,尤其是这种不能给族里生产小崽子的女人太多了。 云川不明白,母亲要那么多的东西做什么。 满满一山洞的鱼干,肉干,菜干,以及装了七八个大缸的草籽,再加上堆积如山的干竹笋,新鲜竹笋,以及腌竹笋,足够族人吃上一年多,现在不拿去交换东西,等到来年的梅雨期到来,一定是腐烂的下场。 至于陶器,竹器,部落里更是多的没处用。 这些东西早就该拿去跟别的部落互通有无了。 母亲现在没来由的有些害怕云川,见儿子反对,就松开了那个女孩子,冲着云川嘀咕道:“等部落里尽出死孩子的时候你就知道后悔了。” 一年的时间里,云部落里的人已经渐渐习惯了云川的话,尤其是跟云川朝夕相处的母亲,更是掌握了非常多的词汇。 没鼻子的男人背着老大一背篓还泛着青色的草回到了云川的屋子。 野牛看到了青草,就出门来到了背篓跟前,用牛角挑翻背篓,找了一束最新鲜的野草开始吃。 云川喝完小米粥之后,母亲也把队伍整顿好了,足足五十个男人背着五十个大背篓,每一个背篓里都装满了货物,其中,以盐矿最多。 部落里的人早就达成一致意见,不拿粮食去跟别人换没用的东西。 至于准备用来换亲的少女们,在云川的强力干涉下,众人拟定的货物清单里,就没有她们的存在了。 见一群少女躲在云川的房子里叽叽喳喳的告状,她就非常的担心,担心儿子会把这些少女留在他的屋子里。 所以,当云川提出要跟她一起去换亲市场,她非常的高兴。 穿皮衣的好处就在于这东西不怕水,雨水落在上面就迅速地滑走了,只是戴在头顶的皮帽子因为有毛的缘故,很快就变得湿漉漉的。 皮帽子只有云川有,别人就没有这样的烦恼,他们赤脚踩着湿滑的土地走的又快又稳。 野牛身上驮着两个硕大的竹筐,筐子里装满了各种食物,当然,最多的还是鱼干。 它走的也很稳当,就是偶尔会吃一口遇见的美味青草。 小狼精瘦,不断地在队伍中跑来跑去,皮毛被雨水打湿之后,就变得有些瘦骨嶙峋了。 其实这一次母亲也不确定换亲市场还在不在,突兀的出现了一条大河,改变的很多的东西。 不知不觉,云川跟随队伍走到了大河边,此时,大河因为不断地下切,河床变窄了很多,河边也出现了很多鹅卵石,看样子,这条河就要安稳下来了。 众人躲在河床下切形成的一个干涸的凹陷处,还点起了火。 众人迅速的在火堆上烤着咸鱼,干肉一类的食物。 云川抓了一把油炸竹虫塞嘴里,又把一块腌肉放在小狼的嘴边,把注意力放在了大河上。 尽管天上还下着雨,河水却非常的清澈,整条河水呈青碧色,流淌起来就像是玉浆在流动。 水流湍急,看不见鱼,偶尔会有一朵浪花激起,在绽放出白色花朵之后便迅速的消失了。 铅灰色的天,碧沉沉的水,很快就把世界变成了一幅素色水彩画。 众人吃过了饭,便围着火堆打盹,云川很谨慎的把自己藏在最里面。 只要离开部落,云川一定是最胆小的那个,他深深地知道,生命对于人来说,只有一次,容不得粗心大意。 “嗷——” 一声熟悉的嚎叫声引起云川的好奇,昏昏欲睡的人们也立刻精神了起来,他们很快就准备好了竹矛,以及弓箭。 “嗷嗷嗷——” 又有三声低沉的虎啸声传来。 这一次云川面如土色。 一头剑齿虎或许能对付,四头老虎对于这五十个装备了最简陋武器的人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众人慢慢的,从那个坑里爬出来,小心的探出头去,终于在河边的一颗大石头上看到了那头剑齿虎。 只是此时的剑齿虎完全没有了那天宛若从太阳里走出来的模样,一身漂亮的皮毛上到处都是伤痕,就连它硕大的脑袋上,都有好大一条创口,血不断地从脑袋上滴下来。 它目前的处境很不妙,在大石头下边有三头猛虎呈品字形站位正打算围剿它。 这三头老虎看起来就顺眼多了,尽管脑门上顶着一个王字也张着嘴冲着剑齿虎咆哮,它们的嘴里却没有那么一对凶恶的匕首。 正常老虎就该是这个模样。 剑齿虎不停地在大石头上打转,看起来有些凄凉,它需要同时应付三头老虎的进攻。 一头花皮老虎猛地朝大石头上的剑齿虎扑了过去,却被人立而起的剑齿虎一掌拍在脑袋上,这一掌的力气很大,径直打断了这头老虎的进攻,重重的摔在地上。 可就在剑齿虎应对这一头老虎的进攻的时候,另外一头毛色偏黑的老虎却偷袭得手,云川看的很清楚,虎掌中弹出两寸长的爪子,重重的拍在剑齿虎的屁股上。 “嗷” 一股鲜血从身后飚起,剑齿虎咆哮一声,身体凌空转过来,一口咬在另一头准备偷袭它的猛虎脖子上,匕首一样的尖牙深深地刺了进去,然后就看见剑齿虎的虎头猛地甩动一下,那头老虎吧唧一声掉在石头下边,血如同泉水一般的喷涌而出,染红了大片的石头。 这头老虎歪歪扭扭的站起来,脑袋却偏向一边,勉强走了两步就摔倒在乱石滩上轻微抽搐着。 第十四章王,一般都是宁死不屈的 第十四章王,一般都是宁死不屈的 此时的剑齿虎并没有好多少,它的身体已经伤痕累累,一黑一黄两头老虎不肯放过它,依旧绕着巨石踱步,没有离开的意思。 剑齿虎的尾巴已经断了一截,仅剩的大约两尺长的尾巴其中有一尺多长是没有虎皮包裹的,血乎乎的翘在它的身后,就像是一只白骨旗杆。 四头老虎在打架,厮杀声震天动地的,河边的野兽不论是吃素的还是吃肉的都已经跑光了。 小野牛也想跑,被云川按着脑袋不得不看这一场明显超出它承受范围的恶斗。 而小狼却似乎看的血脉贲张,好几次都想叫唤,被云川捏住了嘴巴喊不出来。 看到剑齿虎的惨状,云川暗暗叹息一声,这家伙就是一个失去了领地的王,可能不小心闯进了别的老虎的领地,现在被人家围剿。 一头老虎打不过剑齿虎,现在,人家纠集了很多伙伴一起来围剿它,谁说老虎不懂兵法? 就在此时,巨石上的恶斗已经到了要分胜负的关键时刻了,剑齿虎的牙齿咬在黄老虎的腰上,而黑老虎的爪子牢牢地抓着剑齿虎的脊背,一张血盆大口也死死地咬住剑齿虎的肩胛。 三头老虎同时从巨石上跌落下来,在乱石滩里翻滚成一团,搅的鹅卵石四处乱飞,沙尘漫天。 云川将背靠在一棵巨大的柳树上,距离柳树不远的地方燃烧着大火,这是母亲她们为自己布置的安全阵地。 云川离开了安全区,忍着灼热感冷漠的看着这场即将要分出胜负的恶斗。 剑齿虎丢掉了嘴里的黄色老虎,探出爪子从黑老虎的脸上划过,黑老虎的两颗眼珠子顿时就被扣了出来。 黑老虎惨叫一声,两只爪子在剑齿虎金黄色的皮毛上胡乱抓了起来,每一爪子过后,剑齿虎的身体就飚出大片的血花。 剑齿虎的嘴巴张的如此之大,两枚匕首一般的尖牙深深地刺进了黑老虎的脑袋,黑老虎的正在反抗的身形猛地停滞了下来,然后就带着剑齿虎轰然倒地。 胜负已分,赢的是云川。 剑齿虎虽然还能勉强抬起头,淡黄色的眼珠子依旧阴冷,沉静,没有什么神思,可是,它拖在地上的内脏告诉云川,剑齿虎活不了多久了。 云川当然不会靠近它,可是,身后的大火逼迫他不得不向河边靠拢。 因此,他只能站在高高的河岸边上俯视着这头兽中之王,在他身后,那棵高大的柳树正燃烧的如同一个巨大的火炬。 剑齿虎也在看着他,一人一虎都没有说话,或者吼叫的心情,就这么冷冷的对视着。 云川依旧瘦弱,力气还是很小,至少,与剑齿虎是没有办法相比的,哪怕剑齿虎最具威慑力的两只大牙齿已经留在黑老虎身上了,它还是一头兽中之王。 只是,剑齿虎的伤势很重。 普通老虎不喜欢剑齿虎,就像普通老虎会杀死狮虎兽一样,这是来自生命本身的仇恨。 牙齿断了,它的爪子也折断了,锋利的爪子收不回去,翻折断裂吊在皮肤外边。 剑齿虎的四肢终于撑不住了,沉重的身体趴在地上,就这样压在他裸露在外边的内脏上,脑袋也耷拉在地上,巨大的鼻子不再翕动,那双沉静的眼睛也渐渐地失去了神采。 云川走上前揪下来一个断裂的爪子,发现上半截是空心的,就套在自己的手指上,来回活动几下,发现很合适当指刀。 “嗷——” 剑齿虎咆哮一声,却有气无力的,随着它用力的咆哮,它拖在地上的肠子断裂了,留存在肠子里的食物残渣流淌了一地,臭气熏天。 云川用手肘遮挡了一下鼻子,那头已经奄奄一息的剑齿虎猛地站立起来,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跳了起来,不过,它没有追杀云川,而是一头扎进了波涛滚滚的大河之中。 或许是已经用尽了最后一口气,剑齿虎跳进大河之后,仅仅翻滚了一下,就带着大蓬血水消失在碧波之中。 云川的心情并没有什么波动,在这个时候,他觉得自己才是最需要同情的动物,这头剑齿虎王之死,不过是自然法则下的一个缩影罢了。 云川站在浅浅的河水中,等待身后的火焰慢慢熄灭。 又等了很长时间,倒在地上的三头老虎再也没有动弹。 云川取走了掉在地上的爪子,也拿走了镶嵌在黑老虎头上的两柄匕首一般的牙齿。 这两柄牙齿非常的锋利,表面已经有玉化的模样,握着剑齿虎的牙髓部分,就像是握着一柄匕首的刀柄,很顺手。 地上还有三头死去的老虎,他就试着用这两颗牙齿的内环部分切割一下虎皮,结果——势如破竹。 平白多了将近一千斤老虎肉,母亲就不愿意继续赶路了。 她派了人沿着大河去搜寻那头跳河的剑齿虎,想要把它的肉也利用一下,结果,派出去的人什么都没有找到。 野牛亲眼看着四头老虎死掉了,所以也就没了对老虎的敬畏之心,至于小狼,它以小小的身躯硬是吞掉了两颗老虎的心。 母亲不想丢弃老虎的肠子跟肚子,在云川的强硬要求下,最后还是把老虎的肠子,肚子丢进了大河,他不想破坏胃口。 出门在外,老虎肉一定是舍不得吃的,三头老虎的心,肝,肺,肾脏乃至虎鞭就成了众人的口中食。 虎鞭从中破开之后扒掉里面一层白色的膜,穿在竹枝上烤,不一会,虎鞭特有的腥臊味就弥漫开来。 撒上盐巴之后,云川咬了一口,这东西咬起来很有弹性,肉块在嘴里不断地蹦跳,需要凝神捕捉,才能嚼碎吞下肚子。 一根一尺多长的虎鞭下了肚子,云川多少有些暴殄天物的感觉,此时,无论如何都该有孜然跟辣椒的。 母亲不喜欢吃这东西,别人也觉得味道不好,他们更加喜欢水煮之后大块,大块的老虎肝脏,像吃馒头一样的啃。 就这一点而言,云川比他们更像野人。 吃了一整支烤虎鞭,云川偷偷地拉开裤头看看小弟,结果,一点变化都没有,心中也没有产生一星半点的欲望。 这让云川很是担心——毕竟,虎鞭在后世可是神一样的男科圣品。 现在,这东西唯一的作用就是——小狼不敢靠近他了。 就连野牛也不怎么喜欢靠近云川。 老虎是用尿液来圈势力范围的。 老虎是用尿液来警告入侵者的。 尿液中还有老虎自身的激素,现在,云川吃了老虎太多的激素…… 在得到三头老虎的时候,母亲就派了十个人背着老虎肉老虎皮回部落了。 云川不打算那这东西去交换货物,或者说,野人们的货物他多少有些看不上。 走了十个人,剩下的人就要在河边等。 他们按照云川的吩咐举着火把走的,而且边走边烧河边的草原,因为靠着河流,他们烧的很是放肆,所以,他们远去的地方便是一路烟尘。 傍晚的时候,云川放火把河边的草原给烧了,草有些湿,火着不大,烟非常的多。 这就够了,不论是火,还是浓烟都有驱赶野兽的功效,即便是南迁的大象,犀牛遇到烟火,也会自动避开。 此时,河的对岸,也出现了烟火,借着太阳的余晖,云川看到对岸也有一群人,而且也正在看着他们。 “他们怎么过河?”云川问母亲。 母亲吃了一惊,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云川道:“不能过河他们来这里干什么?” “制作竹筏吗?” “竹筏只有我们部落里有,他们不会。” 云川没有问他们是不是会游泳过来的话,因为那样问就太蠢了,他的部族里除过他之外,没有一个会游泳的,相信对岸的那群同为丘陵野人的部族也没人会游泳。 母亲做事很简单,她相信总会有地方可以过河,大家只需要继续向前走就是了。 根本就不考虑路途会影响货物性价比的事情。 在河边停留了三天,送虎皮虎肉回去的族人赶回来了,走一路,放一路火的办法很有效,走了十个人,回来的依旧是十个人。 众人是沿着大河溯流而上的。 越往上走,基本上就离开了丘陵地带逐渐进入了山区,大河的河道就越来越窄。 直到云川看到了一座天生桥横跨在大河上,云川才真正开始佩服起母亲来。 金年的集市就在天生桥边上,他们一行人抵达集市的时候,天生桥边上的空地里,已经坐着,躺着很多人。 在他们的面前摆着他们需要交换的货物,有的人面前可能摆着一两个陶罐,有的人面前摆着几张皮子,有的人面前摆着一大筐或者一大袋盐巴,甚至在某些人面前站着几个或者一群在秋风中瑟瑟发抖的小姑娘。 总体上,他们带来的货物都不多。 第十五章古人诚,不能欺! 第十五章古人诚,不能欺! 母亲是骄傲的,族人们很快就占领了好大一块地放,整整齐齐的放了五十几个背篓,掀开背篓上的竹叶编织的盖子,赫然露出一筐筐咸鱼,立刻就成了市场上最耀眼的明星。 云川牵着野牛,带着不情愿跟着他的小狼在市场上流浪。 最后,他在一个独眼老野人的跟前停下脚步。 独眼老野人举起面前香瓜大小的黑色石头,指指野牛,表示要用这块石头换云川的野牛。 云川从野牛背上的背篓里抽出一根梆梆硬的咸鱼递给了老野人,然后拿走了老野人手上的磁石。 就在云川在等老野人讨价还价的时候,老野人拿出来一条满是绳结的绳子在上面结了一个疙瘩。 他对磁石换咸鱼没有任何意见,刚才要野牛,不过是漫天要价而已。 于是,云川又拿出一条咸鱼,老野人就拿出一块磁石,云川又拿出一条,老野人就继续拿出磁石。 在一口气换了十块磁石之后,老野人拿出来的终于不再是磁石了,而是一块拳头大小灰褐色上面遍布黄色亮斑的石头。 云川瞅了一眼,并没有露出什么欢喜的神色,这就是一块黄铜矿,含铜量应该超不过百分之四十,是一个好东西。 云川在昆仑山下挖探槽的时候,要是能捡到这样的一块黄铜矿,他至少能获得十万块以上的奖励。 现在,就算了吧,他不准备炼铜。 老野人见云川要走很是着急,就把自己的背篓推倒,露出里面各种颜色的石头。 云川扫了一眼,终于还是低下头从筐子里捡出七八块带有铜星的黄铜矿,又挑拣了七八块靛蓝色的铜蓝放回野牛背上的竹筐里。 想了想,取出三条咸鱼递给了老野人。 老野人对这场交易很满意,给绳子重新绑了三个小小的绳结,就拿着一条咸鱼满意的舔舐上面的盐。 对面换陶盆的野人伸长了脖子急切的盼望云川能去看看他家的货物。 结果,云川连看的兴趣都没有,就去了旁边有草籽的摊子。 他制作的陶盆,比云川制作的陶盆更加的不堪。 很好,云川在这个换草籽的女野人的摊子上找到了黄豆跟高粱。 数量不多,只有两袋子,而且两者混合在一起,这是一种很有心机的做法,高粱坚硬的外壳不好去除,跟黄豆装在一起就能换到黄豆的价钱。 云川叹口气,先是拿出两根咸鱼,见女人的眼睛在发亮,就放回去了一条,交给女人一根咸鱼。 女人没有失望,拿过咸鱼愉快的学那个独眼野人舔舐。 云川部落的咸鱼很好,因为盐巴是自己产的,所以放的很厚,古人动不动就说的鱼盐之利,云川的部落算是都占了,一条咸鱼代表着盐巴跟鱼,这是高级货。 集市上很安静,看不到后世集市上的喧闹,也看不见有人讨价还价。 会结绳记事的人很多,所以,云川在给了一个野人四条咸鱼,换取了一块麻布之后,就在他的绳结上帮他结了三个结。 主要是这个野人太喜欢咸鱼了,云川看他舔咸鱼舔的过于忘我,就想要给他留一条咸鱼的回扣, 然后,就引来了很大的麻烦…… 这个野人开始抱着绳结哭泣,然后就倒在地上打滚,再然后就发出杀猪一样的惨叫。 哪怕云川改正了自己的错误,甚至多给了他一条咸鱼,他却哭的更加凄惨了,仅仅听他的声音,云川就明白,自己闯了很大的祸。 果然,来了一群穿着麻衣的野人,这些人仅仅看了被云川修改过的绳结,就捉住了这个满地打滚的野人,抬到一块大青石上,脑袋耷拉在石头外边,一个粗壮的野人取过一柄石斧就要剁掉他的脑袋。 要被砍头的野人眼神已经变得很空洞,不再哭泣,好像已经认命了,没有任何反抗的迹象。 直到云川提出用两根咸鱼换这个人的时候,那些穿着麻衣的壮汉们才松开了他,提着云川给的咸鱼扬长而去。 云川注意到了,他们丢弃了那条结了很多疙瘩的绳子。 阿布很老实的跟着云川走了,没错,阿布这个名字是云川给他起的。 为了补偿这个可怜人,云川给了他一条咸鱼。 云川还在市场上看到了一柄青铜斧头,这柄斧头其实是残破的,斧头镶嵌在一根油光水滑的木棍上,而他一眼就看中了这根木头。 要斧头,云川就要付出一筐咸鱼,还要加上野牛,如果不是小狼太瘦的话,可能还要加上小狼才能达成交换。 云川想用阿布当添头交换,对方的眼中满是嘲讽之色。 那个有无数豁口的烂青铜斧头,云川一点兴趣都没有,铜本身就不该拿来制作工具。 当然,如果他能回到他原来的世界的话,这柄有花纹的青铜斧头应该能卖一个好价钱。 现在?不过是一件废物罢了。 好在云川很聪明,又提出用斧头柄等长的咸鱼换斧头柄,不要青铜斧,对方就很愉快的答应了。 自从云川做成这笔生意之后,就有很多莫名其妙的野人围过来想要跟他交换东西了。 母亲匆匆的赶来,老虎一样的驱赶走了那些围着云川兜售货物的家伙们,在检查了儿子换到的烂石头,烂木头,以及烂人之后,就重重的踢了阿布几十脚,却舍不得惩罚愚蠢的儿子,就牵着野牛,带着儿子回到了自己族里的摊位上。 母亲的战果累累! 云川看到了厚厚一卷子麻布,还有数量更多的皮毛,当然,还有二十五六个健壮的妙龄少女。 族群里不缺粮食,以后的粮食也似乎有保证,母亲就花了大价钱从别的族群里换了最好的少女。 女人才是一个部族能否繁荣昌盛的标志! 而一大群健壮的少女则是部族长盛不衰的保证。 就这一点来看,母亲真的很聪明,很有大局观。 拿食物出来作为交换筹码的部落很少,即便是有,也仅仅是草籽而已,拿肉食换东西的部落就他们这一家。 云川走遍了集市,也没有找到多少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个集市在他眼中,几乎就是孩子过家家游戏一般简陋。 看不惯母亲粗暴掰开小姑娘嘴巴,腿检查牲口一般的粗暴行为,云川就靠在卧倒反刍的野牛身上,抱着惊恐的小狼瞅着这个原始的集市。 阿布走到哪里都会挨打,最后就蜷缩在云川的脚下,只要云川族人不看他,就猛猛的舔几口咸鱼。 天黑的时候,集市上就点起了好多篝火,每一堆篝火上都架着或者吊着一个陶锅。 很奇怪,几百人一起做饭,云川却闻不到饭菜的香气,只有一些复杂难闻的味道再集市上空弥漫。 云川部落的陶锅里煮着咸鱼,干肉,笋干,干菜汤,每个人都捧着自己的竹碗,拿着一双快子凶猛的吃饭。 那些不会用快子的新人,就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阿布很想加入吃饭大军,才堪堪靠近,就被不知谁弹出来的大脚给踹翻了。 自从部族里有了足够多的草籽之后,云川一般都吃素,没有香料调和的肉食,对他来说不是食物,而是毒药。 当然,如果有野鸡,竹鼠这般只要用盐就能逼出食物本来香味的肉食他还是很喜欢吃的。 云川的粥内容很丰富,里面有泡软的各种豆子,最多的却是谷子跟糜子,在加上一点盐巴跟干竹虫后,香味就很浓郁了。 粥的味道很好,很香,可是,阿布宁愿看着族人们啃咸鱼流口水,对云川美味的草籽也不肯多看一眼。 母亲剔牙的习惯是从云川这里学来的,她已经变得很奢侈了,从牙缝里挑出来的肉排已经不愿意吃下去了,而是豪奢的一口吐掉,最后还用肉汤漱漱口,想要吐掉又舍不得,最终咕咚一声吞下去,完成了吃饭的全部过程。 直到族人们吃饱了,那些小姑娘加上阿布,这才走到变凉的陶锅跟前,争先恐后的用手捞食物吃。 食物终究是不够的,母亲认为族人剩余的一点汤底足够这些小姑娘跟阿布这个废物吃的。 事实上人是一种最耐活的生物,那些人吃的很愉快,很满足,好像真的吃饱了。 不过,在篝火旁,月光下躺倒等待天明的时候,总喜欢把目光落在小狼的嘴上。 因为,小狼正在啃一块煮熟的虎肉。 跟一大群野人一起睡觉最糟糕的事情就是他们不肯消停。 尤其是跟一大群吃饱了没事干一心想为部族发展贡献力量的男性野人们一起睡觉,简直就是一场磨难。 那些美丽的,容易繁衍后代的闺女们在一夜之间就成了妇人。 不仅仅是她们,就连母亲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在惨白的月光下篝火把人的模样照的红彤彤的,惨叫声,浪叫声,打夯一般的声音,不绝于耳。 云川很想说这是生命延续的美好时光,可是,不论他如何想要美化这个集体苟合的事情,他的大脑却在不断地咆哮,警告他不能学这些混蛋。 躺在野牛的怀里,他怎么都睡不着,野牛的冬毛已经长出来了,很飘逸,很柔顺,也非常的温暖。 小野狼看到了天上的圆月,伸长了脖子朝天发出一阵阵凄厉的嚎叫。 第十六章我是有熊氏之子轩辕 第十六章我是有熊氏之子轩辕 云川被早晨的寒露弄醒的时候,集市上终于安静下来了。 很安详! 只有薄薄的一层寒雾飘在半空中,而昨晚还熊熊燃烧的篝火,此时都半死不活的冒着残存的一点青烟。 那些本来就没有穿什么衣衫的女子们已经脱离了男人们的纠缠,挤成一团躺在不知道还有没有温暖可言的柴灰里,露在外边的永远是脂肪最多的臀部。 按理说这样的场面会让男人血脉贲张,云川看过之后仅仅是长叹一声。 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听地质队的老师傅们说过的一些话,他们在走进牧区的时候,有时候会遇到白帐篷,每一座白帐篷里都有牧人家的姑娘。 路人进入这座白帐篷里会受到牧羊女极为贴心的照顾,包括晚上春风一度。 如果你喜欢这个姑娘,多留两天也是可以的,不喜欢,直接走就是了。 谈不到谁亏欠谁,牧羊女唯一需要的就是一个孩子…… 母亲换这些女孩过来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让部族里有更多的人拱她使用,至于孩子是谁的不重要,只要健康就好。 太阳出来了,薄雾就散开了。 母亲也回来了,脸上还有昨夜欢愉过后的倦色。 给部落繁衍人口的任务不仅仅属于那些女孩子,同样也适用于她。 今天,有更多的部落会来到这个集市。 还没到中午,原本只有数百人的集市,已经有了上千人。 这时候到来的部落比最先到来的部落更加的富裕,至少,云川就看到了七八头野牛,以及一些驴子跟马。 狗子就更多了,犬吠声嘈杂的厉害,这让小野狼不得不守在野牛的肚子下边,轻易不敢离开。 这一次,云川看到了青铜器,最贵的是一口青铜鼎,也就是青铜锅。 这东西应该不是部落自产的,只可能是来自于抢劫。 这座青铜鼎上没有任何花纹,更没有文字,两尺来高,一点都不厚,外皮有一层厚厚的碳灰,看样子就是被某一个部落当锅用的。 云川想要换,问过价格之后,就离开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些人总是把目光盯在云川的小牛身上。 他承认,这头小牛被他饲养的油光水滑膘肥体壮的,还非常的听话,绝不是那些部族带来的那些瘦骨嶙峋的野牛所能比拟的。 可就算是这样,拿一口满是气泡孔的破铜锅过来换算怎么回事呢? 云川部落唯一欠缺的就是麻布,丘陵部落就不出产这东西,所有的麻布都来于平原部落。 有麻布的丘陵部落一般都与平原部落相邻。 卖青铜鼎的部落跟别的丘陵部落的人有很大的区别。 骑在野牛背上的云川,站在野人群中显得极为醒目,不算他胯下的膘肥体壮的野牛,仅仅是他一身豪奢的装束就足够让别的野人肃然起敬了。 现在,他有对手了。 那个站在青铜鼎后边的少年的装束并不比云川差,一身的皮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这个少年头上戴着一顶狐狸帽子,只是脚上没有鞋子,帽子该是用一整只狐狸皮制作的,狐狸蓬松的尾巴垂在脑后,被风吹得摆来摆去,极为骚气。 云川没有戴帽子,他原本有一顶竹鼠皮的帽子,后来嫌弃这东西吸水,就送给了母亲。 面对这个少年,云川也不是没有优势,他有一双暖和的皮靴! 所以,云川把关注点放在这顶看起来极为漂亮的狐狸皮帽子上,而这个少年的注意力全部在云川脚上的皮靴上。 “我是平原有熊氏的儿子轩辕!” 这句话云川听懂了,因为他说的是很纯正的丘陵野人部落的话语。 “我是丘陵云川氏的儿子云川!”云川自然而然的道。 轩辕一步跨过那个简陋的青铜鼎来到骑牛的云川面前咄咄逼人的道:“你们里的部落食物多吗?” 云川强忍着心头的惊骇面无表情的道:“你们部落里的鼎多吗?” 轩辕笑着道:“很多,你可以来换,只是要很多粮食才成。” 云川点点头道:“有时间我会去换。” 轩辕又上前一步,抚摸着野牛的脑袋道:“你们部落里这种野牛多吗?” 云川笑道:“满坑满谷都是,这只是一头小牛。” 轩辕满意的摸摸小牛脖子上厚厚的膘看着云川脚上的靴子道:“穿上这个东西应该很暖和吧?” 云川居高临下的瞅着轩辕道:“很暖和,还有其它的用处。” 轩辕笑了,他的牙齿白的如同白石头一样,满意的对云川道:“你们部落里还有会做这种东西的人吧?” 云川点点头道:“有,很多。” 轩辕羡慕的看着云川母亲身后堆积如山的货物又道:“这个冬天,你们的日子好过了。” 云川笑道:“我们族里的日子一直比较好过。” 轩辕低下头想了想朝着云川挤出一个灿烂的笑脸道:“以后,我们部落的日子也会好过起来的。” 说罢,转身就走了,一边走,还一边朝云川摆手。 眼看着这个少年走进了自己族人群中,开始热情的招待那些想要换东西的野人,云川这才把双手从怀里抽出来,在这之前,他手中一直握着那两柄剑齿虎的长牙。 他努力的让自己身体不要发抖,不要露出自己的恐惧感。 他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真的是自己曾经在延安祭拜过的那个人。 如果真的是那个人,他不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方式来面对。 幸好,这个人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是强横的一面,如果他对云川表现得更加温柔一些,云川觉得自己可能被这个家伙忽悠走,继而成为他门下最忠诚的走狗,且不会有半点屈辱的感觉。 云川在集市上溜达了一阵子,很快就发现,轩辕家的货物出奇的便宜,除过那个让人眼红的青铜鼎之外,别的货物,比如皮货,麻布,盐巴,都便宜的惊人。 只是,这些货物怎么看都不像是来自平原的货物,更像是丘陵野人的东西。 云川心头一阵阵的发虚。 母亲却乘机用自家的咸鱼从轩辕家换来好多的麻布,堆在一起体积庞大,非常的便宜,百十条咸鱼就换了这些。 轩辕家的人似乎并没有吃亏的自觉,反而笑呵呵的看着母亲带着族人搬运麻布,就像看自家人一般和蔼。 直到此时,云川这才把注意力放在了集市的环境上。 观察完了环境,云川惊讶的发现,只要自己在天生桥上布置一处防御点,不用很多人就能把天生桥封锁掉。 集市看起来平坦,其实,地势很低,三面被丘陵跟小山包围,一面是天生桥,如果…… 他再一次路过轩辕家的摊位,想要跟轩辕说说话,再试探一下,结果,轩辕已经不在了。 云川取出两条咸鱼,换取了一张毛色淡黄的老狼皮,交割的时候问面前的壮汉:“轩辕呢?” 壮汉抬头道:“他睡觉去了。” 云川抬头看看明晃晃的太阳,点点头就来到了母亲身边。 母亲带来的咸鱼,陶器,盐巴已经不剩什么了,就在母亲琢磨要不要再削减一下族人的食物,好多换一些东西回去的时候,云川小声道:“我们现在就该走了。” 母亲把手头的麻布放下,不解的看着儿子。 “有人会抢我们的东西。”云川忽然想起轩辕那一嘴白石头一样的牙齿不由自主的道。 母亲闻言立刻紧张起来,前后左右的看了一遍道:“谁会抢我们?” 云川道:“轩辕!” “轩辕是谁?” 云川长吸了一口气道:“一个牙齿像白石头的人。” 母亲很了很害怕,一嘴的黑牙都开始作响了。 牙齿像白石头的人很厉害,这是她经常夸云川的话。 因为,云川的牙齿就白的像白石头,现在,又出来一个牙齿跟白石头一样的人,毫无疑问,一定很厉害。 她一秒钟都没有浪费,立刻收拢了族人,带上所有能带的货物,二话不说就要离开。 云川没有立刻走,他觉得自己应该吸引轩辕族人的注意力,掩护母亲他们快些过天生桥。 他不觉得轩辕会给自己很多时间。 八十几个人离开,对一个足足有一千多人的集市影响不大,再加上云川骑着野牛,带着阿布还在四处晃荡,母亲一行人的离开,基本上就没人注意。 不过,这点障眼法对有心人来说还是造不成什么障碍的。 那个卖给云川一张狼皮的壮汉走了过来,对云川道:“这就要走?轩辕还有更好地货物就要来了。” 云川看着这个貌似憨厚的汉子道:“你是谁?” 汉子笑道:“我是风后氏!” 云川回头见母亲一行人已经上了天生桥,就没有跟这个传说中黄帝陛下最忠诚的走狗多说一句话,让一无所知的阿布殿后,匆匆的骑着野牛向天生桥狂奔而去。 风后氏不太会管理自己的表情,失望之色溢于言表,声声呼唤云川留下来过完夜再走。 云川自然不理会他那张骗人的嘴,他越是喊叫,云川跑的就越快。 而且在临走前,还让阿布用最大的声音喊了一嗓子。 “夸父族人来了!” 云川坚信,如果自己是这个时代第一个小偷,轩辕绝对是这个时代最大的一个骗子跟强盗! 不说别的,光是他骗了刑天,趁人不备把人家脑袋砍下来这件事,就没办法把他洗白。 云川不认为自己有多聪明,现在,跟这位号称人类智慧之祖打交道实在是太危险了。 野牛跑的很快,小狼跑的很快,阿布似乎跑的更快,等到风后氏想起要追的时候,他们已经跑出去很远了。 即便他想追,此时也顾不上了,集市上的野人们听到有人喊“夸父族人来了”早就乱成了一团,一个个就像没头的苍蝇一般到处乱跑,乱撞。 夸父族人吃人,这是野人心中最深沉的恐惧。 风后氏也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一根粗大的木棒,重重的敲在一个经过他身边的野人脑袋上,一棒子就把人家的脑袋砸的稀巴烂,然后举着染血的木棒吼叫道:“别跑!” 第十七章我叫轩辕,听话啊! 第十七章我叫轩辕,听话啊! “别跑?” 即便是野人,这个时候跑的也更加快了。 一个提着一根大木棒的人把一个野人的脑袋都给砸碎了,弄得满地都是血跟脑浆,这么恐怖的场面你居然要我别跑? 眼看着野人们跑的更快了,风后氏大怒,快跑两步抓住一个野人的脖子提了起来。 然后将他摔在地上,高高地跳起来双脚踩踏在野人的胸口,只听喀嚓一声,野人的胸膛就塌陷了下去,他不顾野人口中喷涌出来的大股鲜血,双手攥着野人的脑袋用力的转圈,直到生生的扭断脖子再用力一扯。 这个野人的脑袋就连着一根染血的白森森的脊椎骨就被扯了出来。 风后氏满身浴血,堵住野人前往天生桥的道路,高举着那根连接着脊椎骨的脑袋大吼道:“别跑!” 这一次野人们不跑了,他们纷纷举起竹矛,木枪,石斧向风后氏围拢了过去。 风后氏哈哈大笑,捡起自己的大木棒就迎了上去,木棒只是一抡,就砸断磕飞了数根竹矛木枪,他揉身撞进人群,用蛮力撞倒七八个野人之后,再翻身撞回来,没几下,野人围成的圈圈就被他撞得七零八落。 一个惊恐到了极点的野人,从高处跃起,双手举着石斧向风后氏兜头劈了下去,风后氏想要阻拦却已经晚了,只好把刚刚抓到的野人举着迎向石斧。 野人与石斧相撞,巨大的力道把野人的尸体几乎砍成两半,原本不怎么锋利的石斧穿过尸体,继续向风后氏砍了下来,风后氏被野人的血肉弄了一脸,睁不开眼睛,连忙丢掉半截尸体向后滚落。 野人见突袭有了成效,就再次高高地跳起来,举着石斧向风后氏劈了下来。 不等那个野人达成目标,一支羽箭就射穿了他的胸膛,锋利的石头制作的箭头从后背穿出,他走了两步,就抱着胸口的羽箭,大声的哀嚎起来。 轩辕脸上和煦的笑容早就不见了,只见他提着一张弓,从矮山后边走出来,一边走,一边发射羽箭,只要弓弦响起,必定会有一个强悍的野人中箭倒地。 在他身后不断地有人出现,他们披着兽皮,握着各种武器,并不急着杀入战团,而是在外围形成一个包围圈,逐渐向中心挤压。 投枪,羽箭的杀伤力极大,野人们尽管很英勇,手中的竹矛,木枪却没有办法抵挡这些会飞的武器,一时间,纷纷倒地。 包围圈形成的时候,轩辕就收起了自己的弓箭,瞅着迎接他的风后氏道:“怎么发动的这么早?” 风后氏甩甩头发上的血不甘的道:“都是云川氏坏了我们的好事!” 轩辕朝包围圈中看了一眼,没找见云川,也没有看见那头牛,也不觉得失望,大踏步的来到包围圈前边,让族人让开一条路,自己站在缺口处对野人们吼道:“听我的话吗?” 已经挤成一团的野人们乱了起来,一个族人都死了的强壮的野人才举着石斧踏出一步,他的身体就被羽箭射成了刺猬。 轩辕恼怒的对身后的族人道:“不要杀他,他已经要听我的话了。” 轩辕来到那个跟刺猬一样的野人跟前,瞅着他烂糟糟的身体道:“我会埋葬你。” 野人颤巍巍的伸出双手,想要抓轩辕的脸,最终还是无力的垂了下去。 轩辕站起身对人挤人已经挤成一个球的野人们道:“听话!” 说着话,就随手扯掉一个野人手中的竹矛,对他大声道:“去收拾东西,我们换个地方去吃饭。” 说完话转身就走了,那些手持竹矛木枪的人明明只要用力刺一下,就能把轩辕刺成豪猪一般,却没有一个野人敢这样做,反而纷纷丢下竹矛木枪,离开人群去收拾满是尸体的集市了,就像他们本来就是轩辕的部下一般。 所谓收拾集市,就是把死掉的人,受重伤的人统统丢进大河,再把集市里的货物归拢到一起。 云川就站在河对岸,把这一幕看的清清楚楚,大河在这里宽不过二十米,只是水流湍急,人不能渡。 河水很深,反而没有了浅水的喧嚣,这就让云川把对岸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看了一个遍。 看完了轩辕的手段,云川后脊背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以前他总觉得这个时代的人都比较傻,现在他不这样认为了,虽然轩辕只说了几个简单的字,他却觉得如果让他来扩写的话,写出几万字的感想根本就不成问题。 轩辕也看到了对岸的云川,就来到河边朝云川招手道:“过来!” 云川猛烈地摇着头道:“我不去!” 轩辕怒道:“不杀你!” 云川的脑袋摇的更加猛烈了。 “你想要我家的粮食,你还想要我的靴子跟牛!” 轩辕的目光有些焦灼,瞅着云川道:“下了大雨,平地成了水池,水直到现在都没有退去。 种植的草籽全部被水淹了,一棵都没有活,桑树上全是毒蛇,水里到处都是龙,人们没法子采桑果,没法子下水抓鱼,全部拥挤在几块高地上,能吃的东西都吃了,死人也吃光了,食物还是不够。 这个时候,你就该留一点粮食,饿不死就成,把你们多出来的食物拿出来让那些饿坏了的人吃!” 云川闻言,眼珠子都要凸出来了,他从来没想过杀人抢东西居然比他还要理直气壮。 云川大叫道:“你既然是他们的首领,在下雨之前就该留够下雨时吃的食物,他们现在没饭吃,是你这个首领没当好,你总要别人听你的话,你就必须在危难的时候能给他们一条活路才成。 如果你不能让所有人吃饱,不能带着所有人战胜灾难,那就不配让所有人都听你的话。 我还有五千个族人要养活,把粮食给了你,饿死他们?这事我不干!” 轩辕无所谓的笑一声道:“我不是正在给他们找活路吗?另外,云川氏真的有五千个人?” 云川瞅瞅轩辕背上的弓,谨慎的向后退了几步道:“有!” 轩辕笑着坐了下来,还朝云川招招手道:“过来说话,不杀你,你是一个不错的人,丘陵部落出了你这样的人不容易,只要你们交出粮食,我就准许你成为我的部下。” “当你的部下有什么好处?” “所有的人听我的话,也可以听你的话,当然,你要听我的话!” “我马上就要当族长了,所有人都要听我的话,我干嘛还要听你的话呢? 另外,你的部下都要饿死了,我不喜欢饿死。” 轩辕沉吟一下道:“族人多了,我们才能有更多的食物,才能打死更多的毒蛇猛兽,人少了,不容易活。” 云川朝天生桥的方向看了一下,见那里腾起一股浓烟,就哈哈大笑起来,指着轩辕道:“人多了,人就会吃人。” 轩辕也看到了天生桥上的浓烟怒道:“我们不吃人,夸父族才吃人。” 云川指着暗暗奔腾的河水道:“你今天就吃了很多人,只不过没有进你的肚子,进了大河的肚子罢了。 好了,我们也不要相互扯淡了,你想拖住我让你的人绕过天生桥来抓我,我也想拖住你,让我的人在天生桥上点火。 现在,火已经点着了,我要回家,你也该回家了。” “我要杀了你。” 云川见轩辕已经拉开了弓,就把身上绑了竹片的阿布拽过来挡在身前,一点点的离开了河边。 云川很期待轩辕把那支箭射过来,他的粗糙的骨头箭应该还破不开阿布身上的竹片甲。 不知为何,轩辕终究没有射出那支箭,所以,阿布除过吓尿了之外,没有别的损伤。 母亲她们在天生桥上堆积了很多柴草,火势很大,一时半会不会熄灭。 等大火熄灭了,云川一行人早就走远了。 大火熄灭了,轩辕也没有派人追击云川。 他在集市的屠杀并不完美,终究还是有很多人逃出去了,那些逃出去的人一定会把平原有熊氏部落抢劫集市的事情告诉本族人。 每年,集市交易的时候,丘陵部落里的人不会相互攻伐,这也是丘陵部落中最平和的时期。 轩辕这一次利用了这个规则,杀了很多人,最重要的是,他几乎抢走了丘陵部落人过冬的重要物资。 少了这些东西,丘陵部落这个冬天将会非常的难熬,会死很多人。 此时此刻,河那边的丘陵部落或许已经吹响了牛角号,所有部落的男子已经开始出动了,他们一定会把失去的东西拿回来。 轩辕只有迅速撤退。 在云川看来,强大聪慧的轩辕这一次之所以深入丘陵部落抢劫集市,打的一定是速战速决的算盘。 只要他能完全控制了集市上所有人,他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丘陵部落。 可惜,他的谋划还是落空了。 丘陵野人部落的人就算傻了一些,只要云川还在把一个女野人喊母亲,丘陵野人部落的智商就不会太低。 至于那个想要所有人看他眼色,听他话活着的轩辕,虽然在云川胸中掀起了万丈狂澜,终究只是狂澜而已,云川胸中的堤坝,好歹还能拦住。 第十八章不值钱的大熊猫 第十八章不值钱的大熊猫 去集市上换东西就能碰到轩辕这样的人,云川很快就从这家伙造成的恐惧阴影中走了出来。 他本来以为自己今后的生活将会无比的枯燥无味,没想到,竟然遇到了霸道的轩辕,这一下子就让他的生活变得有希望,且充实了起来。 普通野人的生活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挑战。 他在部落里的生活更像是小孩子们才玩的过家家,现在好了,霸道的轩辕来了,云川很快就把这家伙当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或者说是同类人。 轩辕制造的集市大惨案,布局很清晰,目的很明确,手段很毒辣,是一个完美的犯罪闭环操作。 既然轩辕可以对丘陵野人这样做,云川觉得自己也能对他做同样的事情。 不过,轩辕身边的武士看起起来很是厉害,那个叫做风后氏的家伙居然能徒手把人的脊椎骨抽出来,这样的好汉他身边可没有。 身边不仅仅缺少这样的猛士,部落里的人也太少了,加上这次换回来的女人,全部落的人加起来也不过三百人。 如果仅仅依靠族群自然繁衍,想要达到五千这个数字,估计需要好几十年或者上百年。 必须要想别的法子才成。 云川回到部落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阿布把那个没鼻子的人绑起来,不停地用竹条抽打。 他相信,这个家伙即便不是轩辕派来的密探,也一定是有其他目的的坏人。 母亲跟族人们依旧没心没肺的傻乐,她们天真的以为,轩辕这家伙不会跑这么远来对付云川一族。 事实上云川部族距离天生桥又有多远呢?步行六天的路途而已,而且还是负重步行六天的路程。 这点路途对于云川部落里的人来说可能是一段极为遥远的距离,可是,对于云川来说,区区百来公里的路途,就是隔壁啊。 再想想历史传说中那个可以飞天遁地的轩辕,云川很担心一觉起来会看到轩辕坐在他的床头露出满嘴的白牙对他笑。 这件事想想都觉得恐怖,无论如何要把防御做好。 初冬时分很冷,却不会下雪。 阴雨绵绵的时候人不活动,会冻僵的,因此,云川发动全部落的人开始修整自家的防御体系。 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悬崖另一侧平缓的山坡取直,刻意的制造出一个人为天堑出来。 山坡取直还不算,云川还打算在山坡底下挖掘了一个环形深沟,引来小河水灌满,弄了一个护城河。 当然,这些都是云川的谋划,就他部落里的三百人累死也干不完这个庞大的工程。 不管如何,这个工程依旧开始了。 当阔叶林的树木落叶掉光的时候,云川策划的大工程的进展依旧不能让人满意。 用竹子做的工具,在面对这么大的土方工程的时候,显得有心无力。 为了先度过这个冬天,族人在山坡位置上插了非常多的竹矛,还在空地上洒满了有三根尖锐枝杈的天然竹钉。 每一样工程进度都慢的让人发疯…… 更何况,他还不能把所有的族人都撵去改造土坡,还要留出来一群人继续寻找食物。 竹林里能挖到的笋子已经很少了,竹鼠似乎也被抓的差不多了,族人们也不敢太深入竹林,深入的太过分了,就会遇到大熊猫。 此时的大熊猫跟云川记忆中的大熊猫根本就不算是同一个物种。 虽然它们同样都长着一颗圆圆的脑袋,戴着两只黑眼圈,有黑色的四肢,一个白肚皮,身体同样圆滚滚的。 只是,当云川看到这东西一嘴就把手臂粗的竹子咬断,一边啃咬竹子,一边用尖锐的竹子断茬蹭屁股的模样,就不太想让族人靠近这东西。 说起来熊猫这东西还是很讲道理的,它们允许云川部落的人在竹林外围采竹笋,捉竹鼠,搜寻竹虫。 一旦这些人进入了竹林深处,就会有成群结队的大熊猫出现。 这东西在竹林里纵跃如飞,身手矫健的令人难以置信。 最要命的是这东西会爬树,会把粗大的竹子扭成麻花模样,再把好几根扭成麻花的粗竹子在半空中搭在一起,最后用找来的竹叶铺在竹竿形成的空档里,搭建一个舒适的窝。 显得既聪明又能干。 它们的数量很多,居住在这片竹林里的熊猫,比以前那个时代里所有的熊猫加起来都多。 就是因为竹林里有凶残的熊猫群,云川才认为自己只需要布置部族山洞前方的缓坡,就能弄好自己的防御体系。 如果轩辕愿意走竹林来偷袭云川部落,这是云川所乐意看到的,假如轩辕这样还能成功,云川认命! 天气越来越冷,水还是没有结冰的现象,可是,这样的天气比云川在西北遇到的任何一个冬天都要冷。 小河没有结冰,可是竹林里已经出现了冰挂。 这样的天气里,再让族人继续挖土方就太不人道了。 所以,全族人跟狗熊一样,统统进入了冬眠期。 然而,大熊猫是不会冬眠的,这东西在寒冬食物匮乏的情况下,时不时地会来云川部落寻找一些食物。 当然,它们要寻找的食物就是云川部落里的人。 在听母亲讲述了以前被大熊猫拖走族人的凄惨下场之后,云川就让族人在熊猫容易下来的地方点了火堆,日夜不熄。 结果不太好。 大熊猫这种东西不但古老,还愚蠢,脑袋一根筋,见到山洞前总有食物走来走去的,它们就忘记了眼前还有火。 于是,云川部落里的人从能看到大熊猫眼睛瞅着那些食物,四肢却踩进了火里。 然后,一个熊猫状的火球就会出现,继而惨叫着从斜坡上跌落。 熊猫是摔不死的,尤其是十来米的斜坡还对他形不成威胁,不过,身上的毛全部被烧光之后,这样的熊猫在这个寒冬中根本就撑不过一夜。 每出现一个熊猫火球,这些东西就会安静两天,安静了两天之后,总会有忍不住食物诱惑的熊猫试探穿过火焰,再然后,熊猫火球就会再次出现。 云川喜欢吃老虎肉,然而,对于母亲极为喜欢的熊猫肉,他拿起筷子试探了好几次,总是无法下筷子。 这没办法,他只要看到陶锅里翻滚的熊猫肉,脑海中就会浮现熊猫那颗人畜无害的黑白色的圆脑袋。 母亲跟族人们没有这个心理负担,在他们的世界里,凡是能放进陶锅里的东西永远只有一个名字——食物。 不得不说,熊猫这东西是真的善解人意,在上一头熊猫刚刚被族人吃完的时候,就会有另外一头从上边滚落。 熊猫这样的行为让云川族人的冬天变得活泼起来,每天,都有嘴馋的族人在等待食物自动送上门。 太阳的运行轨迹越来越低,白天的时间越来越短,云川观察了放在窗口的陶盆,里面的水并没有结冰,把手放进去,只有彻骨的奇寒。 这样的寒冷程度云川尝试过,部落所在的地方的温度应该他曾经去过的汉中差不多。 或者比汉中还要暖和一些,如果非要与一个确切的地方相比,云川觉得这里的气温应该与武汉仿佛。 云川盘腿坐在自己的炕上,母亲躺在另一边愉快的打着呼噜——她怀孕了。 因为怀孕的关系,她的胆子变得很小,只有跟云川在一起,她似乎才有绝对的安全感。 云川不相信这个简陋的火炕的安全性,就没有把窗户堵死,因此当寒风钻进来的时候,睡梦中的母亲就会把身体蜷缩起来。 云川把母亲踢开的虎皮给她重新盖上,这才离开了屋子,来到了牛棚。 阿布抱着野牛睡得香甜,小狼从野牛的肚皮下睁开眼睛看了一眼云川,懒得起身,就把长嘴重新埋在了野牛的肚皮下。 野牛对这种程度的寒冷无所谓,恬淡的吃着干草。 没鼻子的男人快要冻死了。 阿布把他绑在牛圈的柱子上,绑的很结实,以至于没鼻子的男人想要缩着身子取暖,就只能依靠腰力把双脚从地上拔起来。 云川看着没鼻子的男人的眼睛,淡淡的道:“我在今年的集市上遇见了轩辕,他想要我听他的话,也想要我部落里的粮食。” 没鼻子的男人哼哧哼哧良久,才用他特殊的漏风声音含糊的道:“听他的话吧!” 云川笑了,能沟通就好,随即就解开了绑绳,没鼻子的男人立刻就蹲在地上,把双手夹在两腿中间蹦跳了良久,这才安静下来。 “因为他是轩辕?”云川又问。 “他生下来就会说话。”没鼻子的男人瓮声瓮气的道。 “谁生下来不会说话呢?”云川笑吟吟的瞅着这人。 “他见风就长,一个寒暑就长成了大人。”没鼻子的男人似乎有些生气。 “谁又不是这么长大的呢?”云川又笑着道。 “轩辕能猎虎射熊!” 云川赶紧从屋子里的取出一张虎皮披在身上瞅着这个愤怒的残疾人一声不吭。 没鼻子的男人似乎愤怒的无以复加,指着云川道:“他有熊、罴、貔、貅、貙、虎六个部落帮他,你有什么?就你族里这些瘦弱的野人?” 云川沉默不语。 见阿布已经醒来了,就摆摆手,示意阿布把这个伤害了他心灵的家伙从悬崖上丢下去。 阿布扑上来要捉这个家伙,他却跑开了,阿布就在后边大呼小叫的追逐。 这家伙受伤了,跑不远的,也没力气反抗吃饱喝足的阿布,被捉住丢悬崖是迟早的事情。 回到房间,没有看见母亲,过了一会阿布回来了,脸上有伤痕,像是被竹条抽的。 他表现得很委屈,蹲在野牛身边不吭声。 他脸上的伤痕毫无疑问是母亲的手笔。 第十九章被他妈放逐了…… 第十9章被他妈放逐了…… 嗯? 这是母亲第一次阻止了云川的意志。 云川想了一下,就不再继续追杀那个没鼻子的男人了。 说起来,母亲其实很年轻,根据云川估算,她的真实年龄可能只有十八岁,甚至更小。 当然,就外表而言,母亲至少有三十岁了。 在这个洪荒的时代里,人的寿命被严重的缩短了,一个人的成长过程被自然环境严重的简化了。 十岁,十一二岁的女孩子已经担负起部族人口繁衍的重任,可想而知,在这种环境下,婴儿夭折,孕妇死亡的概率该是多么大。 当然,不会有人来统计这些数据的。 族群里其他人也是如此,如果按照后世人的年龄来算,云川部落其实是一个总体年龄很年轻的部落。 母亲害怕长着一嘴白牙的人!!! 整个部族里只有云川一个人长着一嘴的白牙,如果仔细计算,长着满嘴白牙的人应该有两个,一个是云川,另一个就是——轩辕。 阿布脸上的伤痕是母亲抽的,所以,云川没有办法帮他报仇,当然,阿布也没有这个奢望。 太阳光出来的时候,人们基本上就不愿意干活了,一个个躺在工地上摊开身体让久违的阳光照射在他们的身上。 至今,这些人还有在阳光下捉虱子吃的习惯,只是,翻遍身上简陋的皮衣找不到虱子,这让他们非常的焦急。 晒太阳的时候如果不能从裤裆里找到一两只肥硕的虱子丢嘴里咬爆,这个太阳晒的就没有任何意义。 有一些瘾头很大的人不断地在同伴头发里找虱子,把他们的脑袋细细的搜寻一遍之后,最终还是遗憾的放弃了。 当然,也不是没有幸运儿,搜寻到一只漏网之鱼,就高声嚎叫起来,捏着虱子在所有人羡慕的目光中放进嘴里,细细的咬爆,“啪”的一声响动之后,他就是所有人羡慕的对象。 看到那家伙享受的模样,莫说别人,就连云川的嘴角都流下来羡慕的口水。 工程已经进行了一个月了,进度……基本上没有什么进度,指望一群拿着石头,木头,竹子制作的工具的人来完成一个工程,基本上没有什么指望。 在中午时分阳光最猛烈的时候,一群人从黑色的灰烬地走了过来,每一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些东西,等他们走近竹刺防御工事前边的时候,就很乖巧的停了下来,并且坐在地上,等云川部落的人过去。 “又有人来部落了。” 阿布隔着野牛坐在另一边。 “部落壮大了。” 云川嘴里咬着一根草茎也很高兴。 “他们是来吃东西的。” “我们的食物很多啊。” 阿布看着云川洁白的牙齿有些羡慕,就弄了一根树枝摩擦他的黄板牙。 “再多的食物也不够,他们总是吃不饱,有些人吃饱了还在吃,直到把自己的肚子撑破。” 云川站起身道:“他们需要帮助。” 不等云川走过去,母亲就在很多人的簇拥下去见那些人了。那个没鼻子的人走在最前边,用自己的身体把母亲跟那些野人分开,似乎在时时刻刻保护着母亲,看他张开双臂的样子,非常的狗腿。 “还要杀那个人吗?” “不杀了,不过,他很快就要死了。” “族里人说你杀死了康。” “康是谁?” “那个要杀死你,然后当族长的人。” “有人看到我杀那个人了吗?” “看到了,说你用石头把一根木刺钉进康的脑袋,后来还拔出木刺用胶泥堵住了口子。” “嗯,没错,现在他们害怕我吗?” “非常害怕,不过,他们更加害怕你一嘴的白牙。” “嗯?这是什么道理?” “只有孩子的牙是白的,有人看见你小的时候吃小孩,你每吃一个小孩就长大很多,把所有的孩子都吃了,你才长的这么大。” “谁说的?”云川听到谣言之后很是奇怪,他不觉得云川部落里有这样聪明的人。 这个谣言的前半段是真的,云川就是那样把那个人给杀死了,问题是故事的后半段就很扯淡了,他什么时候吃过孩子? 不过,就是因为这样,谣言的可信度变高了。 “那个没鼻子的人说的。” 云川低头沉吟一阵子叹口气道:“这不是逼着我杀他吗。” 阿布见云川不理会他,就把头枕在野牛的肚皮上,摊开四肢晒太阳。 外族人来了很多,尤其是在母亲把第一批人收留了之后,就有更多的人从灰烬地另一头走过来要求加入部落。 今年这个冬天对他们部族来说非常的难熬。 一场超级暴雨,加上云川制造的两场大火让他们的生活变得非常艰难。 在这种艰难的状况下,轩辕又抢走了他们仅存的一点东西,于是,这个冬天就熬不过去了。 聪明人才是灾难之源。 通过这几件事,云川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个问题。 所以,聪明人死掉越多,这些野人们的生活才能过的更加平静,虽然代价是继续过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 即便是这样,也比聪明人带来的突然死亡要好。 部落人没有分辨善恶,好坏的能力,他们的生命过于短促,还没有学会这个技能生命就走到了终点。 那个没鼻子的男人就死掉了。 死的很凄惨,也很诡异,吃饱饭不久,他就开始大喊大叫,还大笑,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嘴角还有白沫流出来,好几次想要跳下悬崖,都被族人给拉扯回来了。 最后,他还是在大笑中失去了生命。 自始至终,云川没有靠近这个过这个没鼻子的男人,所以大家就认为这个人的死跟云川没有半点关系。 这种死法虽然诡异了一些,对于野人部落来说也不算太奇怪,有些被毒蛇咬过的人会出现这种状况,有些吃错东西的人也会出现这个问题。 母亲指挥新来的野人们把这个男人的尸体丢下悬崖,不过,这一次她没有来到云川身边,跟他一起想用小砂锅里面的美食,而是坐在男人群里吃那些她早就不习惯吃的猪食。 晚上睡觉的时候,母亲的竹楼摇晃了一夜,进出的都是那些刚刚投靠部落的新人。 吃早饭的时候,云川忽然发现他好像被孤立了。 以前,他虽然也是一个人吃饭,可是,那时候大家总会来到他身边看看他的食物,有些好奇的还会用竹勺品尝一口。 现在,不对了,他们在云川吃饭的时候躲得远远地,只要云川的目光投在他们身上,他们就会把头转过去,就连母亲也不例外。 中午的时候,有十六个少男,少女背着竹筐来到了云川的身边,他们的竹筐里装满了麻布,食物,以及陶罐,其中一个陶罐里面装满了熬煮出来的猪油,这是部落里最珍贵的东西。 云川笑着看着母亲。 这一次母亲没有躲藏,站在人群里笑着看云川。 云川走了过去,拥抱了一下母亲,在她耳边道:“再见,女王陛下!” 说完单膝跪地,亲吻了一下她黝黑的手,然后就回到了自己的竹楼,吩咐阿布将所有东西统统装进筐子里,驮在野牛的背上,然后,就领着小狼,野牛,阿布离开了部落,至于那十六个男女会不会跟上来,他一点都不在乎。 事实证明,云川的魅力不足,更没有什么天生的王八之气,十六个男女愿意跟他走的只有六个人,而且是四个男的两个女的。 这一次没人走在云川前边帮他开路了,所以,开路的任务只能是云川自己来。 早上起来的时候他还没有想过离开部族的事情。 此时,太阳才走到天中间,他已经踏上了离家的路。 “你昨晚应该……” 阿布昨晚帮助云川用毒蘑菇弄死了那个没鼻子的男人,所以,如今走在被驱逐的道路上,他就觉得昨晚应该多做一些事情的,比如连母亲一起弄死这种事。 云川摇摇头,从始至终,他心中从来没有过弄死母亲这种想法,即便现在被母亲放逐了,他还是没有这个想法。 如果他真的想要那个部落,现在回去弄死母亲也不晚。 云川回过头看着那六个背着背篓跟随他出来的六个少年道:“你们他妈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六个少年齐齐的朝他咧开了嘴笑,很快,云川就发现,这六个家伙可能是部落里牙齿最白的六个人。 离开了灰烬地,竹矛,投枪,弓箭,剑齿虎的牙刀,就要武装起来了。 灰烬地的外围就是一望无际的荒野,此时的荒野里荒草萋萋,看不见半点绿色。 只能在一个个不算大的土包上能看到一个个直立起来看着他们这群人的土拨鼠。 在更远处的黄草里,偶尔能看见一两只呆滞的狐狸,而狼,这种东西早就跟枯草混为一体了。 大河里碧波滔滔,滚滚东流,偶尔会有一两条硕大的金色大鲤鱼从碧波中一跃而起,金鳞在阳光下沾着水花闪闪发光,纵越之后就重新跌入水中,好像在这湛蓝的天空下似乎真的有一道龙门。 远处的荒草中已经开始泛起一道道的竖波纹,而且呈半圆形向云川一行人包抄过来。 小狼嚎叫起来,野牛也惊恐地踩踏着四蹄,六个少年与阿布将竹矛朝外伸出,把云川保护在中间。 云川用口水弄湿食指,感受了一下风向,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陶管,抽掉上面的竹帽,小心的吹了一下,一小团火苗就跳了出来。 干燥的荒草被点燃了,从一个点很快就成了一个片,马上就势成燎原。 一只土黄色的狼从荒草中跳跃出来,引吭高歌了一声,就有无数的狼跟着嚎叫,然后,就没命的向远方逃窜。 云川背着手站在河边的一块巨石上,眼看着狼群远遁,大火燎原低声道:“老子来这个世界,就是来破坏的。” 第二十章:我是一朵蒲公英 第二十章:我是一朵蒲公英 云川把愤怒强加给了大自然。 然后,就有了火灾。 因为吹得是北风,所以火苗一路向东。 火苗烧的不快也不慢,恰好跟云川他们向东走的速度匹配。 被大火烧过的土地很干净,没有野兽,没有虫子,即便是有,那也不是危害,而是食物。 湛蓝色的天空再一次变得灰蒙蒙的,不是要下雨,而是大地着火了。 烟柱偏向东方,然后散开,就渲染了天空,宣示云川来了。 大地着火了,丘陵着火了,最后,连一些比较高大的山峰也着火了,这该是一场生态灾难。 不过,在被大火舔舐过的土地上,突兀的出现了一块空地,这块空地上一根草都没有长。 而且呈诡异整齐的大圆。 这就是云川的目的地之一。 野牛“哞”的叫了一声就跪在地上,拼命地将大脑袋藏在云川身后,直到云川骑在他的脖子上,才慢慢平静下来。 圆形空地上布满了白色的骨骼,惨白的牛头骨最多。 在这个大圆中间,有一个小小的坑,坑不大却很深,里面贮满了水。 云川没有理会小野牛,径直走到荒地最中心,水坑周围的泥土已经成了琉璃,琉璃上面都是一些放射状的花纹,美不胜收。 他抬手捞了一把水喝了一口,什么神奇的事件都没有发生,水的味道不好,比不上山谷里的清泉。 他走遍了整个荒地,除过那个不算大的坑,以及遍地的野牛白骨之外,什么发现都没有。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发现,那就是越靠近荒地中心的灰烬就越少,哪怕有水流流过,水边也没有野草焚烧的痕迹。 这说明,那里就没有长草。 这该是辐射造成的后果。 就不知道是那种辐射了。 不管是热辐射,还是核辐射,云川都不怎么在乎,他自己就是从辐射的核心出现的,这时候再纠结是那种辐射毫无意义。 抬头四处看看,不远处的小山腰部还有一道巨大的伤痕,像是被巨大的斩马刀砍过一刀似的,留下了一个难以愈合的伤口。 这就是云川降临的地方。 他从到来的那一刻,带给这个世界的只有灾难。 阿布不明白云川为什么这么悲伤。 他带着其余六个伙伴在灰烬里找食物,食物很丰盛,以兔子,野鸡,旱獭最多。 对他们来说,只要食物丰富,其余的都是枝节小事。 水坑里的水是温的,所以,云川就把身体浸泡在这个诡异的水坑里。 从傍晚一直泡到星斗出现,除过把皮肤泡皱之外,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妈的,老子被抛弃的很彻底啊。” 云川最后离开了水坑,加入到了吃饭人的大军中来了。 追溯过去没有屁用,这是云川最渺茫的一个希望,现在证实过了,就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家,不可能安置在这里的。 这里是一片平原区,四面都是未知的敌人,云川想要找一个易守难攻且资源丰富的地方来繁衍自己的部落。 这样的地方应该不太难找,尤其是在这条大河的边上,应该有很多符合条件的地方。 离开母亲的部落,对云川来说没有什么失落的感觉,他只是想不通母亲为什么会认为他想杀她。 离开的时候拥抱母亲的时候,她的身子在发抖,眼神中满是恐惧感。 自己难道真的不那么招人喜欢吗? 一只烤鸡进了肚子,云川摊开腿坐在水坑边上问阿布。 “我真的那么让人害怕吗?” 阿布往火堆跟前靠靠,瞅着云川道:“是。” 云川再看看其余六个因为牙齿太白不得不跟着自己离开部落的六个人,发现他们看自己的眼神也是畏惧的,就没有多余的问他们的感受。 反正,时间还长着呢,大家迟早会知道自己是一个何等善良,仁慈,公正,勇敢的酋长的。 此时,这个吃饱了饭的善良,仁慈,公正,勇敢的酋长不知道的是,在月光下有多少野兽以及野人在即将到来的野火前边飞奔。 他不知道,在月光下,在火光中,残存的野兽们向东跑,不管是何种野兽,这一刻似乎都忘记了属性,野狼与野羊并肩奔跑,豹子与野鹿一起奔跑,野人们与老虎混在一起狂奔,在它们的脚下是密密匝匝的老鼠,刺猬,兔子…… 山下原本清澈的水潭被山火烧的滚烫,里漂满了死鱼,死兔子,死蛇,死老鼠,水面上覆盖了厚厚一层黑灰。 一头被毛犀再也跑不动了,气喘吁吁地被山火吞没,一头被山火唤醒的狗熊在野兽群中横冲直撞,在耗尽最后一丝力气之后绝望的倒在火焰中,旋即,燃起更大的一堆火。 天亮的时候,火线已经远去了,灰烬地上依旧冒着淡淡的烟,云川看着远处新冒起来的浓烟对阿布道:“这里的植被真是繁茂,大火烧了半天一夜,居然没有熄灭。” 阿布道:“吃饭吗?” 云川看看他熬制的蛇羹,摇摇头道:“冬眠的蛇没什么吃头。” 阿布道:“那就走吧,我们早点找到一个山洞,也好早点安家。” 对于迅速找到安身之所这件事,那六个少年比云川跟阿布更加的急切,没有一个好的山洞,就没有安全感可言。 云川从野牛头骨眼眶位置上拔出一朵没有被风吹散的蒲公英,张口一吹,蒲公英上的绒毛就飞了起来。 云川指着蒲公英飞去的方向大声道:“走啊,蒲公英落地的地方,就是我们的家。” 蒲公英在空中慢慢的飞着,云川他们就在地上紧紧的跟着,蒲公英一路向东,他们就一路向东。 蒲公英翻过了一座小山丘,他们就越过小山丘,蒲公英飞越了一条小溪,他们就跳过小溪继续追寻。 有的蒲公英种子落在了灰烬地上,云川他们就放弃了这颗种子,继续追寻剩下的种子。 有的种子飞上了高空,最后不见了踪影,也有的种子就在他们的头顶继续飞翔,不紧不慢的,像是在领路。 晚上的时候,蒲公英种子彻底的消亡在夜空中了,云川也不着急,带着七个人倒头就睡。 清晨,再找寻一朵蒲公英继续当做目标,继续寻找安身的家园。 云川想要离母亲的部落远远地……他其实有些伤心。 一朵朵的蒲公英被云川拔起,一座座丘陵被云川甩在身后,一道道河湾从云川的视野里消失,希望总是在前面。 一朵雪花落在云川手掌心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步履匆匆的同伴道:“到地方了。” 阿布不解的瞅着眼前被烧成灰烬的荒原,不明白云川为什么说已经找到了地方。 云川抬手指着地平线上的高山道:“这里很合适。” 说话的功夫,天上的雪花就大片,大片的落了下来,这东西等不到落地就变成了水。 只有落在灰烬上的雪花才能保留片刻,就像是在为那些烧死的野兽,烧死的树木戴孝。 大火渐渐地熄灭了。 云川他们也来到了一个新的河湾地。 山的这一边是黑色的死亡之地,山的另一边是草木葱茏的翠竹林。 有些竹子直接长进了大河里,它们的株杆向河流的方向倒伏着,水里还有更多的竹子趴在水面上,只不过它们的枝叶还在努力的向上生长。 在倒伏的竹子尽头,大河从这里一分为二,中间有一座高大的丘陵把河水劈开。 大河无奈的绕开丘陵,最后在丘陵顾及不到的位置上,再把它重新合围。 所以,这他妈是一个岛。 这座大山是丘陵地带上最后一座有些高度的山峰,大河离开这座山峰之后,河面就豁然开朗,不仅仅河面急剧变宽,就连水流都变得非常平缓。 云川觉得弄一个竹筏,应该能抵达这座岛。 阿布觉得不稳当,他觉得人下水就是找死,陆地上有老虎,豹子,狗熊,水里面就该有鳄鱼,或者更加恐怖的怪兽,总之,在陆地上还能跑,在水里只有喂鱼的份。 云川觉得他的话很愚蠢! 黄河里会有鳄鱼? 不过,云川还是很谨慎的,他以前的经验在这个时候没有半点用处,鳄鱼?这附近不是没有,虽然不太大,毕竟也是鳄鱼。 这里不仅仅有鳄鱼,还有大象跟被毛犀,再看看手里头剑齿虎的大牙,他觉得还是稳当些比较好。 于是,他决定让阿布带两个人先上去看情况,他跟另外四个人守在岸边,一旦真的发现有鳄鱼或者有别的水怪侵袭竹筏,他们也好打消上河心岛的念头。 河边断裂的竹子很多,大多是粗大的竹子,收拢在一起添加横杠之后用皮绳绑在一起就是一个结实的竹筏。 从岸边到河心岛的位置不过五十米,岛上长了更多的竹子,如果上了岛,不遇到大熊猫这种祸害,仅仅依靠竹虫,竹鼠,竹笋,他们七个人就能活得很好。 云川把虎皮切割成了皮绳绑在竹筏上,虎皮绳子很长,切割了两张虎皮,这让云川的心很痛。 阿布按照云川的吩咐举着一根竹篙上了竹筏,看他怒目圆睁的样子,云川就知道此时此刻,这家伙很恨他。 竹筏是从上游放下来的,随波逐流,阿布很聪明的带着两个少年用竹篙撑着竹筏向河心岛漂过去。 水流缓慢,没有鳄鱼,没有蛟龙跑出来祸害他们。 竹筏在向下漂流了一里地左右,终于靠上了河心岛,阿布欢喜的在河心岛上又蹦又跳。 云川看的很清楚,在竹林边缘的石台上,有几只熊猫坐在那里一边挠着肚皮,一边看新到的三个人。 见大熊猫没有吃这三个人的打算,云川他们就把竹筏用虎皮绳子给拉回来了。 剩下的三个人很是惊恐,他们很怕云川把他们留下,因为竹筏明显没法子一次把剩下的人都送过去。 没办法,云川只好让他们带着小狼上了竹筏,自己跟野牛留在岸边。 这一次同样平安,大河里没有奇怪的东西跳出来,只是这几个笨蛋不会操控竹筏,让云川拉着绳子多跑了半里地。 第二十一章会救火的大象 第二十一章会救火的大象 野牛这家伙无论如何不肯把它的蹄子放在滑溜溜的竹竿上,在被狂怒的云川用鞭子催促下,这家伙直接跳进了水里。 看着野牛在水里游泳,握着牛缰绳的云川紧张的浑身发抖。 他一直以为野牛是不会游泳的,可是现在,看着这家伙的四蹄在清澈的水中不断地倒腾,多少有些呆滞,直到牛缰绳拖着竹筏缓缓向河心岛移动的时候,他才快速的把缰绳绑在横杠上,自己举起竹篙帮忙。 野牛这家伙游水的时候很恶心,一连串水泡从水中浮上来,然后炸裂,恶臭的气息迎面扑在云川的脸上,让他烦恶欲呕。 云川顾不得这些,在竹篙撑不到水底的时候,他就需要举着锋利的竹篙监视水中的动静。 河水清澈,游鱼可见,尤其是一条条金黄颜色的黄河大鲤鱼成群结队的从竹筏边上游过,让云川一度以为这河中真的有金龙。 野牛想要追逐这个力争上游的鲤鱼群,最终还是被竹筏拖着顺着河流向下走。 挣扎了几下之后,野牛也就放弃了,它觉得冷,就想快点上岸。 野牛的脚踩踏到了沙地,云川就松开了缰绳,背着自己的龟壳包跳上了河心岛。 竹筏被阿布带着人拖上沙滩,云川看看那些依旧一边吃竹子,一边看热闹的大熊猫,觉得还是应该远离它们才好。 河心岛的迎水面是一块巨大的红砂岩,这就是河流为什么会在这里一分为二的原因。 在红砂岩背面,有好大一片平原,这片平原上草木繁盛,荒草几乎能没过人,在这些荒草中间,零零星星的长着一些树冠很大的树木,隔得远,树叶子又光秃秃的,看不清是什么树种。 总觉得这些树很熟悉,就在云川想要进一步查看的时候,一阵倾盆大雨朝他侵袭过来,浇了一头一脸。 野牛刚刚抖完身上的水,就卧在距离火堆很近的地方休息,如同得道高牛。 阿布把四只烤熟的兔子放在火上热着,其余六人好像也没有什么说话的兴致,伸着手烤火。 “没找见山洞。” 阿布终究说出来了他们心中的忧虑。 云川撕下一条兔子腿,把剩余的兔子给了小狼,坐在火堆边上道:“盖房子吧,这里挺好的,以后就是我们的家。” “竹林那边有大熊猫,我刚才看过了,数量不少。” “那就赶走它们。” “我们打不过。” “那就点火。” “点火之后我们连草籽都找不到。” “我们吃鱼,吃竹笋,吃竹鼠,吃任何能吃的东西。” 听云川这么说,那六个少年显然对云川更有信心一点,立刻就从树枝上取过烤兔子吃了起来。 阿布也想起大熊猫在原来部落里的惨状,也就有了一些信心,继续吃喝。 第二天,阿布被冻醒,转头找寻云川,却发现他昨晚睡觉的地方只剩下厚厚的一层干草,人不见了,不仅是牛不见了,就连小狼也不见了。 阿布吃了一惊,翻身坐起,四处观看,视野之内看不到云川,只有六个依旧呼呼大睡的少年男女。 他抛弃我们了。 这是阿布心头升起的第一个念头,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心惊慌的厉害,一点着落都没有。 一下子蹿起来,踢醒那六个少年,把双手聚拢在嘴边大声呼唤道:“云川——” 正在河边捕鱼的云川听见了阿布凄厉的喊声,微微皱眉,手抖动了一下,一条眼看就要咬他手指的大鲤鱼倏忽转一个身,钻进深水里去了。 鱼没有了,云川恼怒的吼叫道:“你叫什么叫!” 也不知怎么回事,听到云川的声音,阿布心中所有的不安立刻就消失了,其余六个才露出惊惶之色的少年也立刻变得正常了,至于刚刚流出来的眼泪是说不回去了。 云川收回冻得通红的手,夹在膈肢洼里暖着,循声赶来的阿布几人看到被树枝串起来的两条一尺多长的大鱼还在有气无力的蹦跶,马上就围拢过来,想知道云川是怎么捕鱼的。 “这里的鱼蠢的厉害,你只要把手伸进水里,就有鱼过来咬手指,你趁机捏住鱼嘴把它丢上岸就成了。 阿布,你带三个人继续钓鱼,我准备绕着河岸走一遍。” 已经把手指放进水里的阿布闻言,连连点头,云川就带着三个少年牵着野牛离开了这个水流平静的回水湾。 云川是点着三根火把离开红砂岩营地的。 “吆——嗬嗬。” 少年们大叫起来,惊飞了无数的麻雀,草丛中偶尔还有野鸡,野兔慌忙逃遁。 这个时候不点火烧山,就不用担心蛇,云川勇敢的踏进了这片荒草平原。 他在那些树冠很大的树下捡到了很多桃核,很明显,这些树都是桃树。 树枝上还有一些风干的桃子,从模样来看,这些桃子都不大,鸡蛋大小而已,看来,是野桃树。 想到这里云川就笑了,他不觉得这个时代有培育好的大桃子可以让他吃。 桃子不大,桃树却很老了,其中一棵桃树的树冠是如此之大,几乎笼罩了一亩地。 五六个人都抱不拢的树干上虬枝百结,人头大小的桃胶挂在树干上,树枝上,像是挂满了人头。 少年们很害怕,总觉得这棵树会吃人,不敢靠近。 云川看过《倩女幽魂》这样的电影,更知晓有树姥姥这样的恐怖存在,见到这棵树之后,觉得跟树姥姥很像,不过呢,他还是取出剑齿虎的牙切下来很多桃胶装在少年们背上的筐子里。 以前听说这东西都被爱美的女人给吃了,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他还听说在随州一些地方还有人依靠这东西发了财。 他当然没有吃这东西的想法,他只是单纯的想要一些粘合剂罢了,胶水这东西很重要。 这棵桃树上的桃胶估计跟割一吨,云川没法子运走,在切割了两颗最大的桃胶之后,云川就带着人继续向前探索。 心情很好,即便是桃子不怎么样,开春的时候,桃花是一定会开的,那时候,这座岛一定很美。 云川计算了自己的步数之后就认为,这片平原至少有两公里长,宽度有五百米,这样算下来这是一片一平方公里大小的可耕田地,且土地肥沃。 计算完毕了可耕土地,他就把目光投放在了平原对面的丘陵上,这片丘陵不算高,已经被竹子给遮盖的严严实实,就像阿布说的那样,这里的大熊猫实在是太多了。 从近处竹林被损毁的状态来看,大熊猫的数量已经超过了竹林的承载量。 云川知道,这东西其实就是一头杂食性的熊,食物充足的时候它们可能人畜无害。 一旦食物短缺,它们就会立刻爆发出自己熊的本质,基本上是有什么吃什么。 从河边稀少的石头就能看出来,这座岛是最近几十年才形成的,河道分叉隔绝了熊猫的天敌,这家伙又太懒,就这样留在岛上无忧无虑的过活了。 几十年间繁育出这么多,让云川对后世的大熊猫保护政策严重不满,或许,只要给这东西一个合适的生活环境,根本就用不着保护。 想到这里,云川就在山脚下点起了一道火墙。 熊猫们慢慢的丢下自己手里的竹子,慢吞吞的回竹林去了。l 这是一个警告,如果它们再不搬走,云川就会用火逐渐逼迫它们离开,至于怎么离开,他是不管的,反正连野牛都会游水,大熊猫这种凶悍的存在没理由不会。 至于竹子被点燃的事情,云川一点都不担心,只要地下的竹鞭还存在,竹林再长起来,是自然的事情。 至于大熊猫,它们自然是要搬家离开的,此时,人才是应该被保护的动物。 大火烧起来了,云川忽然听到竹林里传来一阵“嘟嘟”的叫声,他的脸色立刻就变了。 他实在是想不通,这座小小的岛上怎么会有大象这种东西存在。 他想都不想的转身就跑,就在他刚刚逃到老桃树附近的时候,他就看到竹林那边竹子剧烈的摇晃起来。 两头大象呼扇着大耳朵从竹林里冲了出来,不仅仅如此,它们甚至聪明到了用鼻子卷着竹子来抽打火墙。 火墙本来就是枯草跟树枝搭建的,被大象用巨大的竹子扫把拍打几下之后,就散了。 火墙逐渐熄灭,大象丢弃了竹子扫把,冲着空旷的桃树平原“嘟嘟”的叫唤几声,又转身回到竹林去了。 云川带着三个吓破胆的少年人心惊胆战的从桃树上爬下来,面面相觑一番之后,就带着野牛蹑手蹑脚的回到了红砂岩区域。 现在,他开始明白竹林地消耗为什么会那么大了。 有两头一天要吃数百斤竹子的大象存在,竹林的消耗要不大那才见鬼了。 鉴于此,云川觉得烧毁竹林的计划必须提前了,哪怕那两头大象会扑火! 冬季竹林干燥,地上由铺满了干枯的竹叶,正是放火的好时候。 自封为桃花岛岛主的云川沿着河岸终于查探完毕了这座船形的河心岛。 岛屿不大,总长度不超过五公里,其中一半以上的地域长满了竹子,剩下一大部分是平原地带,至于云川目前占据的红砂岩区域,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云川觉得这很合理,居住区本来就不需要大。 只是,那两头该死的大象以及那些恼人的熊猫才是他的心腹大患。 第二十二章:刨除人性的物竞天择 第二十二章:刨除人性的物竞天择 大河里面的鱼很蠢,用手指就能钓上来。 从阿布身边那一串串的鱼就能看出鱼的愚蠢程度。 钓到了鱼,今天的食物就是鱼。 云川有身在蛮荒时代的自觉。 “嗯嗯,鱼烤的不错,过两天我们把这座岛弄明白之后,我们就可以吃烤熊猫或者烤大象了。” “我们打不过熊猫,也打不过大象。”老成持重的阿布希望云川能够对自己能力有一个清醒的认知。 大熊猫,大象这些名词都是出于云川之口,部落里的人早就学会了,知道这两个名词代表着什么,所以那六个少年人也停止了进食,担忧的看着云川。 他们现在是一个小部落,一个很小,很小的部落,经不起人手损失。 “没关系,我们放火,用弓箭放火,不用靠近竹林,射完火箭之后就爬上老桃树,放心,后路我早就想好了。 这一次我们八个人都去,在不同的地方射箭,点着火之后就马上去老桃树汇合。” “其实,熊猫跟大象不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就不要驱赶它们了,它们来的比我们早。” 云川惊诧的看着面前这个有朴素道德观的野人,看的阿布都低下了头,这才道:“我们是万物之灵长!所以,这个大地上的所有东西都是属于我们的,包括这座岛,包括那些竹子,当然,也包括那些该死的熊猫跟大象。” “我们吃的很饱!”一个脸上有疤的少年人咬了一口肥美的鱼肉对云川道。 “我们应该吃的更饱!”云川一巴掌抽在这个少年的脑袋上,用最短的时间打消了他得过且过的想法。 在云川的记忆里,只有那些懒惰的民族才会有这种得过且过的思维,这个思维很危险,中华一族历来是以勤劳著称的,要继续保持才好,不能跑偏了。 野蛮时代里,什么都慢,想要过上好日子,就要快,要有效率。 于是,在月亮爬上天空的时候,云川就准备带上自己的部下去竹林放火,准备一劳永逸的解决岛上领土争端问题。 红砂岩上火光熊熊,将八人一牛,一狼的面孔照耀的格外阴森。 云川背上弓箭,看看所有人道:“准备好了吗?” 几个人正要点头的时候,小狼突然朝着黑暗的地方狂叫起来,云川才回过头,就看见黑暗中隐约有两头跟山一样巨大的大象,它们的鼻子上各自卷着一根竹子,直挺挺的向火堆冲了过来。 它们的蹄子才踏上红砂岩,地动山摇的感觉就来了。 野牛“哞”的叫了一声就钻进了另一侧的黑暗之中,小狼叫唤的更加起劲,还勇猛的冲向怒气冲冲的大象。 云川一个翻身就从红砂岩上翻滚了下去,没等到他落地,就被早就跑掉的伙伴接住,扶着他疯狂的向河边跑。 红砂岩上火光冲天,细碎的木炭粉被竹扫把甩到半空,如同漫天飞舞的萤火虫。 这两头大象似乎对火并不在意,随着竹扫把不断地扫动,刚刚还熊熊燃烧的火堆就散开了,一些树枝虚弱的燃烧着,最后就没有了任何气势。 大象不知疲倦的扫着任何敢于燃烧的火焰,直到火苗消失,最后成了一地冰冷的木炭。 云川躲在河边的红砂岩后边瑟瑟发抖,大象沉重的脚步还在红砂岩上徘徊。 天亮了,大象走了,满地的狼藉。 没人提议点火,因为大象会来灭火,八个人一牛,一狼就这么围在冰冷的木炭边上瑟瑟发抖的咬着冰冷的食物。 小狼昨夜太过勇猛,导致它的腿有些瘸,被云川抱在怀里,才能忍痛吃一点鱼干。 “族长,我们走吧!”阿布对那两头大象充满了敬畏感。 少年人们更是利索,已经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往竹筏上搬。 云川把冰冷的鱼肉咬了一口吞了下去,冷冷的道:“要走,也要等到今晚点燃竹林之后再走。”l 说完,就找了一个阳光充足的地方裹着兽皮睡觉。 小狼找了一个空隙钻进了兽皮,帮云川挡住乱钻的寒风。 野牛也靠在云川身边,开始反刍没有消化的草料。 阿布几人相互看了看,最终,阿布还是找出自己的兽皮裹在身上躺在云川旁边,最后,所有人都裹着兽皮开始睡觉。 冬日里的白昼很短,傍晚时分云川醒来了,开始往竹箭上缠绕撕成条的麻布,抹一层分家的时候分到的猪油,再缠绕一层麻布。 上一次他只是给竹箭上涂抹了一点猪油作为助燃剂,自从发现大象会灭火会偷袭之后,他就准备的更加充分了。 小狼总想舔竹箭上的猪油,被云川无情的推开,阿布几个人强忍着要舔舐猪油的冲动,还是完成了十六根火箭。 “猪油少了很多。” 阿布惋惜的瞅着少了很多猪油的猪油罐子,多少有些呵斥败家子的意思。 河面上的风大多是顺流吹拂的,而放火这种事情一定要观察好风向才能成功。 也就是说,放火这种事情也需要一定的智慧才能放手施为。 分配好放火点之后,云川觉得那两头大象今晚应该非常的忙碌。 风从身后吹过来,吹得荒草沙沙作响,云川觉得自己的心跳动的很厉害,因为心跳声如同擂鼓一般。 银白色月光照耀在大地上,将八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暴露在荒原上,可能是月亮不忍心看到即将发生的一幕,特意将这八个人的身影拖得老长,老长。 熊猫们或许在睡觉,或许在忙着吃竹子,没有发现敌人已经靠近了,大象们也同样一无所知。 云川摸到了竹林边,从背上解下一截竹筒,把竹筒平放在地上,这样一来,竹筒里的灯火就不会显露出来。 两枝竹箭伸进了粗竹筒,慢慢的被点燃了,熬煮猪油的香味一点点的被风吹散。 云川猛地站起来,把一枝火箭搭在弓弦上,快速的拉开竹弓,然后迅速的松手,一道火光就在黑夜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钻进了竹林。 一支箭才出去,另一支箭已经搭在竹弓上,随即也划出一道弧线钻进了黝黑的竹林。 同样的事情在一个扇面上同时发生,十六支火箭让开了竹林浓密的树冠,钻进了竹林。 云川没有看火箭射出之后的战果,背上竹弓亡命的向老桃树所在的方向狂奔。 同样的,其余七个人也正在做着同样的动作。 云川一口气爬到老桃树树冠,坐在一根横枝上狠狠地喘息了两口气,这才回头看自己的阴谋到底对竹林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 竹林烧起来了。 原先翠绿的竹林就像是一堵墙,挡住了沿河而下的风,现在,风终于开始报复了。 它吹动了火势。 干燥的竹叶在大火中逐渐卷曲,然后冒出一股烟之后,就立刻加入了燃烧的战场。 “嘟嘟嘟……”竹林中响起大象的鸣叫声,这一次,云川明显的从大象的鸣叫声中听到了恐慌的意味。 地火很快就沿着被熊猫啃咬了一半且已经枯萎的竹子,把地火送上了半空。 于是,枯萎的竹子就像火把一样开始燃烧,并迅速烤干了身边的翠竹,先是竹叶着火,然后,整棵竹子开始燃烧了。 风吹着火墙迅速的向竹林里蔓延,一道火光突然从竹林里蹿起来,如同鬼火一般脱离了燃烧的竹冠,一步越过十余米的空间落在另一顶竹冠上燃烧。 旋即,有更多的鬼火落进竹林,片刻功夫火点就遍布了翠绿的竹林。 云川从未听过熊猫的惨叫声会如此的渗人,如此的大,如此的凄惨,如此的绝望。 这是末世才有的景象。 “嘟嘟嘟……” 大象开始哀鸣,高大的竹子被它们庞大的身体硬生生的挤开,折断,在漫天的大火中,竹林里出现了一道不断向前延伸的黑色道路。 云川站的高,所以看得很清楚,有些熊猫被大火吞噬了,但是,却有更多的熊猫跟着大象踩踏出来的道路仓惶逃窜。 在火焰照亮的空间里,云川看到已经着火的大象一头钻进了大河,那些皮毛被火烤着的熊猫们也毫不犹豫的跳进了大河。 河面被火光照耀成了血色。 大象的长鼻子伸在水面上,它在泅渡,河面上还露出很多圆滚滚的熊猫脑袋,它们也在游泳,只是,一些幼小的熊猫漂在水面上,“嗯嗯,嘤嘤”的呼唤着随波逐流,最终消失在火焰照耀不到的黑暗里。 一头小象站在河边,甩着软塌塌的长鼻子,一会下到水里,马上又回到了岸上,哀哀的呼唤着母亲,始终不敢下水。 或许是母象听到了小象的呼唤,河水中一根快要抵达对岸的长鼻子忽然掉头回来了。 一头伤痕累累的大象逐渐回到岸边,用长鼻子卷住小象的鼻子,再一次进入了水中。 一根燃烧的竹子轰然倒下砸在红艳艳的河水中,很快就熄灭了。 云川目送那一对大象母子上了河对岸,眼看着一群熊猫狼狈的爬上了河对岸。 长出了一口气对喜盈盈的阿布等人道:“现在,这座岛就属于我们了。 开春的时候,竹子会重新生长出来,我们会有很多的竹笋吃,也会有很多的竹子慢慢长大,最后长成我们需要的竹材。 随着竹子长大,竹虫会有的,竹鼠的洞挖的足够深,它们也会活下来的,这样,我们就有吃不完的食物了。” 第二十三章报应来的好快 第二十三章报应来的好快 大火烧过的竹林里有非常多的食物。 阿布带着六个少年人在冒着袅袅残烟的竹林里搜寻,收获非常的大。 因为太多的缘故,他们只割取食物身上最肥美的部分,大部分的东西都抛弃了。 云川不愿意走进竹林,所以,他带着野牛跟小狼在河边钓鱼。 只有把手放进冰冷的河水里,云川才能忘记昨晚看到的那一幕,以前,他是一个看日本人屠杀海豚视频都会流泪的人,现在,杀起大熊猫来毫不手软。 倒不是说大熊猫比海豚更加的高贵,只能说,云川的心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以前接受的所有教育都告诉他,要有怜悯之心,要有共情,要懂得适可而止。 对岸很吵,非常的吵,不过,有大河拦着,对面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没有钓鱼重要。 一条鱼咬住了云川的手臂! 没错,是大半个手臂,并且用力的把云川往水里拖。 云川淡漠的看着这条足足有一米长的大鲤鱼,且纹丝不动。 他的身体早就被皮绳连接在一块有两吨重的巨石上,尽管手臂被扯得笔直,他依旧淡漠如风。 直到五指从鱼鳃位置穿出来之后,那条鱼才开始着急,可惜已经晚了。 这条鱼很大,手臂被鱼嘴嘬的好痛,即便是这样,云川也不打算放开,他今天准备吃全鱼宴。 小狼在河边瘸着腿蹦跳着朝那条大鱼呜呜的叫,到现在,他都没有学会汪汪叫。 鱼在水里的力气很大,不过,鱼头在他手里,这条鱼没办法向后退,只能左右摇摆,云川紧紧扣住鱼鳃,放松身体,消耗这条鱼的力气。 见半米宽的鱼尾巴左右呼扇,云川就呵斥小狼让它快点滚,别被人家一尾巴给拍死。 这条鱼也不知怎么的,猛地向前一蹿,于是,云川的整个胳膊就塞进了鱼肚子,这一次,云川的手刺破了鱼的内脏,还抓住了鱼鳔。 鱼鳔被捏扁之后,这条鱼就不怎么愿意动弹了,最后被云川拖上岸。 有了这条鱼,云川就不愿意再把手塞进冰冷的河水里,取出牙刀刮鱼鳞。 这条鱼的鱼鳞很大,放在手里跟小贝壳一般,小狼凑过来嗅嗅,似乎不怎么喜欢,就去找野牛看看有没有新的好玩的事情。 野牛在吃干草,永远慢吞吞的,它不着急,反正现在吃掉的草晚上回去还要再嚼一遍。 云川处理好了鱼,把鱼的下水丢进了河流,又用清水洗涮了一下他用来杀鱼的石板,然后,就安静的坐下来看河对面正在进行的杀戮。 事实上对面的杀戮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了,很无聊,一群野人在追杀另外一群野人。 只要看一眼他们正在争夺的战利品就知道,昨晚逃离这座岛的熊猫们以及大象的结果不太好。 母象不知道去了哪里,那只小象被人捆住,没有动弹,似乎已经死了。 野人们在很认真的相互厮杀着,没人看到对岸看热闹的云川,这两股人的数量差不多,男人的数量也差不多,所以呢,厮杀快一个小时了还是没有分出胜负。 阿布他们找到云川的时候,发现云川已经点燃了篝火,正在认真的烤鱼。 他们也看到了对岸的厮杀,也没有参与的意愿,就围坐在篝火旁边,等待云川把鱼烤熟,也等待对岸的野人们分出胜负。 他们总会分出胜负的…… 云川烤的鱼自然是很好吃的,配上挖出来的辣辣根味道就更上一层楼了。 鱼头上的肉最香,而这个鱼头太大,云川只能放在一个破开的大竹槽里,吃的非常认真。 吞掉那颗巨大的鱼眼珠之后,云川抬起头继续看战争进程,此时,河对岸的战争已经到了尾声。 实力相当的时候,不死不休的战争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两败俱伤。 而战争中最先战死的往往都是族群里最强壮的人,强壮的人与强壮的人作战,他们之间的战争也最惨烈。 看到一个野人把石斧镶嵌在另一个野人的胸口,云川就知道,这个受伤的野人死定了。 而那个受伤的野人也很厉害,被斧头砍中了,他还能抱着对方一起摔进河里,没有受伤的野人在河水中扑腾,每当他就要成功的时候,他就会重新沉下去,最后,就开始了没有止境的潜泳。 一边哭,一边作战是孩子跟妇人的权利。 男人死的差不多了,就轮到他们上场了,尽管他们的哭声很大,下手却干净利索,不管是把竹矛刺进人家的肚子,还是用石斧砍在人家脖子上的时候,都没有半点犹豫。 云川没来由的想起母亲部落里那两个为两碗竹鼠肉打架的女人,那场架在云川看来是毫无意义的。 在看了眼前这场厮杀之后,他忽然发现,人家才是对的。 野人们的心中没有平分这种概念,要嘛我全部得到,要嘛,我们光荣的战死。 这种决绝的心思来自于他们的记忆遗传,没有这种决绝心思的部落早就灭绝了。 云川看的很清楚,不论这两个小部族战斗的多么激烈,战场中心的猎物们却很安全,那头被云川认为已经死掉的小象,此时正在无聊的甩着鼻子,一会甩在左边,一会甩在右边……还不时地“嘟嘟”叫两声。 一个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孩子被一个女人丢进了河里,然后就有一个看起来更小的孩子跳上她的后背,张嘴咬住了她的脖子。 小孩子被女人丢的很远,转瞬间那个孩子就被水流带到了河中间,阿布站在河边把一根长长的竹子伸出去,那个孩子在水流中抓到了竹子,就被阿布给拖回来了。 小孩子上了岸,除了被冻得打哆嗦之外,什么都做不了,直到一个少年把他带到火堆边,递给他一块肥美的鱼肉,他立刻就活了过来。 鱼太大,云川他们吃不完,为了不浪费粮食,阿布就紧盯着对面的战场,期待又有孩子被丢进河里。 自家部落里的人还是太少了。 “阿布,你说大象会不会来找它们的孩子?” “大象可能死了。” “不可能,就这些人手里的工具,他们杀不死那两头大象的。” 阿布又从河里捞上来一个小女子,搓搓快要冻僵的手道:“大象来了会找我们报仇。” 云川摇摇头道:“大象会找他们报仇,我们是无辜的。” 阿布不明白云川的话,马上,他就明白了。 两头伤痕累累的大象疯了一样举着长鼻子从竹林里钻了出来。 它们真的很聪明,还懂得两面包抄,被大象鼻子卷到的人来不及发出惨叫声,就被大象用鼻子给卷死了,且死状凄惨。 踩——一泡血。 踏——一滩血。 人——如蝼蚁。 两头大象发狂了,造成的伤害让云川不忍再看。 大象的目标很明确,它喜欢个头大的,所以死掉的绝大部分都是成年人,且不论男女。 跳水的孩子就多了起来,阿布干脆把竹竿横在河面上,能抓住竹竿的就活,抓不住竹竿的他也没办法。 然后就有两个少年人把云川拴在河边的竹筏撑走了。 大象找不到撒气的对象,把地上已经被它们踩扁的人又踩了一遍,导致河对岸最方便当渡口的地方布满了人皮。 大象带着小象走了,还带走了几头没死的半大熊猫,它们排成队跟着大象走进了竹林。 云川看的出来,大象走的时候心情好像比较愉快,蒲扇一样的大耳朵懒洋洋的煽动着,就像一个大仇得报的侠客。 云川有了一个真正意味上的部落,全族三十七个人,就是部落里的人年龄偏小了一些。 而且分成了两派,有点水火不容的意思在里面。 也不知道这些小孩子们哪来那么大的仇恨。 要想在红砂岩上开凿住处,是一件比较难的事情,之所以说比较难而不是非常难,主要是这里的红砂岩的质地比较疏松。 最奇妙的是,这里的红砂岩的构成是片状的,只要把石片插进缝隙,就能撬下来好大一片,云川认为把这些红砂岩片打磨成大小一致的块,就是很好的建筑材料。 现在,他有足够多的人手来做这件事。 人之所以会被冻死,主要跟食物不足有很大的关联,云川部落的食品非常的丰富。 那些被人类的血糊满的熊猫肉云川是不吃的,炖煮之后,那些孩子们很喜欢,他们不介意上面有他们昔日族人的血。 想要杀死大象,竹矛,木枪,石斧是不够的,必须要用金属武器才好。 云川的牙刀用来分割食物是很好用的器具,用来分解大象,犀牛,鳄鱼,这些皮糙肉厚的食物就不怎么管用了。 他分家的时候带走了自己储存的所有矿石,其中,有好几块都是不错的铜矿。 云川不打算用铜这种柔软的金属当工具。 铁是大地上最普通的一种金属,它们几乎无处不在,铁矿石就算是被拿来了,云川也拿拿东西没办法。 因此上,云川就带着他的磁石去了河边。 把磁石在河沙上滚动一下,磁石上边就沾满了黑色的铁粉。 据说,真正的龙泉宝剑,就是匠人们利用这种法子从沙子中间得到了铁粉,最后熔铸,锻造成一柄柄无双利器的。 第二十四章云川需要一枚锤子 第二十四章云川需要一枚锤子 就在云川准备动手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连一柄锤子都没有,没有这东西,如何锻造出一柄旷世奇兵呢? 而他从沙子里弄出来的都是带有磁性的四氧化三铁,还需要不断地进行熔铸筛选,最后才能成为铸造神兵利器的好材料。 云川一想到自己还需要建造冶铁炉子,还要烧制硬木炭,还要……算了吧,神兵利器这种东西本来就需要机缘才能得到,太容易得到了可能会被雷劈。 或许是快要到春天的缘故吧,太阳留给桃花岛的温度超过了以往,红砂岩砖石也积累了不少,一座像模像样的房子已经有了雏形。 这是一座红色的房子,颜色是红砂岩的本色,族人们的对建造这样的一座房子热情很高,短短时间里,就用最粗糙的工具给云川制造出来了大量的红砂岩砖。 没有粘合剂,砖石堆积的高了,会有危险,云川就准备用卯榫工艺来堆积。 所谓卯榫结构,就是在砖石的两侧一边弄凹槽,一边弄凸起,两块砖合在一起不用粘合剂就很稳当。 修整凹槽,或者凸起的小工具的制造,对云川来说没有什么难度,磨制出合适的石刀再绑上规定宽度的木条就能刮出合格的凹槽或者凸起。 族人们的脑子不太好,可是,他们的手真的是很灵巧,云川教了一遍之后,他们立刻就能上手,而且,做出来的东西比云川做出来的要好。 或者,这与他们时时刻刻都要用手来讨生活的习惯有关。 在放弃寻找食物,全职来制作红砂岩砖,房子修建的进度就很快了,六天之后,当云川站在脚手架上,把最后一捆草铺在房顶上之后,一个八面漏风的房子就出现在了桃花岛上。 剩下的工作就简单了,用泥巴补漏,用加了荒草的泥巴糊房顶,这些事情阿布带着他们就能干的很好。 此时,云川又开始烧制陶器,制作瓦片,同时,他还想烧出一口合适的坩埚。 这些天来,老天爷很给脸面,没有下雨,虽然还是很冷,不过,终究能让人活下来。 当阿布把瓦片铺设在房顶之后,云川相信,这么高大奢华的房子应该是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有了这座房子,极大的激发了族人们的想象力,他们用尽心思来装扮这座房子。 然后,云川就得到了一个绘满抽象派,野兽派,火柴人画作的极具印第安风格红房子。 他们还特别暖心的给云川留下了老大一块空白,供他来肆意的涂鸦。 云川决定把这座房子称之为红宫! 说起来,云川部落应该是丘陵部落中最富裕的一个部落,就连母亲的部落也赶不上,因为——他们每个人至少都有一张兽皮御寒,有一条麻布裤衩穿,而那些已经开始发育的女孩子甚至还能在胸口围一块麻布。 共通的命运,共同的生活很容易把仇恨给消弭,原本仇视的两帮新来的少年们,渐渐放下来戒备,开始进入新的生活。 巨大的陶罐里奶白色的鱼汤在翻滚着,云川抓了一把刚刚长出来的野菜嫩芽丢进汤锅,鱼汤的味道就更加的香浓了。 熊猫肉云川是不吃的,不过,他很喜欢用熊猫身上的肥肉炼制出来的荤油。 用一点荤油把鱼两面煎黄,再用热水煮一下,鱼汤想不变成奶白色都难。 野人们的寿命短,很大程度上跟食物太过粗粝有关,再加上疾病的折磨,再加上风雨侵蚀,想活得长一些根本就不可能。 云川的对策就是——汤! 熊猫汤,老虎汤,牛肉汤,鱼汤,野菜汤。 在各种各样的大补汤的催促下,他瘦弱的族人们的脸上终于没有了菜色,身体看起来也正常多了。 每天晚上,族人们就会围着云川躺在一块被掏空的红砂岩石板上看璀璨的星河。 红砂岩板下边的火星偶尔会被夜风吹得发亮,那些躺在被火烘烤的温热的石板上的少年们的眼睛也在闪闪发亮。 因为,每到这个时候,云川就会指着天上的星星,给他们讲一个又一个人死后会变成星星的故事。 “你们看,那几颗星星如果连起来像不像一头老虎?你们要注意,老虎嘴的方向,那里原本应该有两颗大牙的,现在之所以没有了,那是因为它的牙在我这里。” 云川说着话就把自己的一对牙刀拿来出来,等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这两柄牙刀上之后,他就抬起胳膊,把牙刀举的高高地,像是要把这对大牙还给已经死掉,变成星星的剑齿虎。 阿布早就迷上了这些故事,他不仅仅喜欢听,还能在故事的中间添加一些桥段,比如把云川添加进去。 云川的故事讲得很长,直到族人们撑不住终于睡过去的时候,云川才停了下来。 他要多说话,才能让族人们跟他多说话,话说的多了,以后他就不会再寂寞了。 天亮了,只是出现了早霞,还是类似火烧云一般的早霞。 冬天出现这样的东西,云川也拿不准会不会下雨,为了保险起见,他让少年们把晾晒在外边的咸鱼,统统收回房子里。 云川这时候最大的天敌就是鸟! 在平原上的桃花刚刚起了花苞的时候,他把带来的谷子,高粱,糜子,小麦种了下去。 没想到才种下去,就被铺天盖地的鸟群给祸害光了。 为此,云川发动族人把一大块麻布给拆成了线,加上细细的竹篾之后弄了一张粘鸟的大网。 不用投放什么诱饵,在太阳出来不到一个小时的功夫,云川就收获了一箩筐小鸟,什么鸟都有,其中以麻雀最多。 乌鸦这种混账东西就可恶了,它们的体型太大,而网子的质量太差,没有捕捉到这种东西,还让人家把网弄了好几个大洞。 云川看着这些大洞忍不住想,如果有后世那种鱼线编织的网子,自己这一族,完全没有狩猎的必要了,只要把网子支起来,就有吃不完的鸟。 鸟,太多了……这是农业的大敌,至此,云川才明白母亲的部族明明有可以吃的草籽,为什么从来都不种地了,因为,条件不允许。 麻雀也就罢了,这种鸟最大的种群不过是千八百只,最恐怖的是椋鸟,这东西的种群实在是过于庞大了,当它们在空中飞舞的时候,堪称遮天蔽日,每天傍晚,当这些椋鸟归巢的时候,就能看见它们的表演。 一会像巨鲸,一会像猛虎,一会像凤凰,一会儿像长蛇,每当云川看到这一幕,他就对这个时代的农业深深地担忧着。 好在,它们是有天敌的,各种老鹰,各种鹞子,红嘴的,白嘴的乌鸦,可惜,这些鸟在的时候,椋鸟,麻雀们就会消失,一旦这些东西吃饱了走了,云川的桃花岛就会再一次变成鸟类的天堂。 冬天都是如此,云川不敢想开春之后迁徙的鸟儿回来之后会是一个什么模样。 黑陶坩埚被烧的通红,云川把砸成粉末的铜矿石丢进坩埚,一边用陶棍搅拌着,一边查看有没有铜被融化。 跟野人们融铜的艰难过程不同,云川这边因为制作了七八个竹子风筒,因此火焰的温度很高,不一会,就把铜矿石粉末给融化了。 云川用长柄陶勺刮掉杂质,红艳艳的铜水就安静的留在坩埚底部。 云川没有锡,在集市上只弄到了一点铅,他想都没想的就把手里的一点铅丢进了铜水里。 铅进了铜水很快就融化了,云川不停地用陶棍搅拌着,见他们已经彻底融合了,就拔掉堵在坩埚缺口处的陶片,眼看着一道红线注进了一个锤子模样的被烘干的沙子模型里。 然后,云川就得到了一把锤头,这把锤头很奇怪,只有一面像后世的锤子,另一面是平的。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就手头的这点材料,云川弄不出一个可以扣合的模子。 云川用了半天的时间才给这个锤头装上了锤柄,随意的挥舞几下,除过偏重之外没有别的毛病。 每个人都喜欢这柄锤子,且不论男女,每个人都希望拥有一柄锤子,而云川手里的铜矿实在是太少了。 他手里的铜矿仅仅能铸造出来一柄铜锤,一块铜板,而这两样东西都是云川冶铁用的最重要的器具。 铸造这些东西很容易,就是太费炉子了,基本上冶炼一次,炉子就废了,坩埚上也会沾满铜以及杂质,也就废掉了。 而冶铁是一个极为繁琐的重复性工作,第一炉出来的铁什么都不是,也就比石头黏一点,没有用,除非可以重复不断地冶炼,铸造,才能得到一块比较有用的铁。 铁出来之后,还需要继续冶炼用力搅拌才能变成钢,铁目前对云川的作用不大,除非他能把钢弄出来。 云川低头看看自己因为炼铜被火烤的蜕皮的两条胳膊,抬头看看风雨欲来的天空,重重的叹了口气。 亲力亲为的感觉实在是太差了。 第二十五章雷,劈错了! 第二十五章雷,劈错了! 站在族人中间,云川自觉不自觉地就高人一等。 没错,就是高人一等,这与他的身份无关,只跟能力有关。 在母亲的部落中,有能力的人总是会出头的,就算不出头,族人们也会帮他出头,就像母亲,就像他在部落中自然占据了高位是一样的。 在这方面,野人并不是野人,而是一个个极为聪明的裁判者,他们能用最朴素的视角判断出谁必须要干活,谁可以不干活。 在部落中,每一个人都要干活,每一个人都要战斗,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不干活光吃饭。 除非这个人不干活却能给大家创造出更多的食物才成。 云川毫无疑问就是这么一个人。 远处的桃树已经泛红,大地上也有了星星点点的绿色,碧沉沉的河水开始上涨,有时候还能从河水看到零星的冰块。 当然,还有零星的尸体。 河水里的尸体比正常人大的多,也就是所谓的巨人观。 这个模样的尸体应该在河水里浸泡了很长时间了。 所以,云川可以肯定,在大河的上游,正在发生一场战争。 一具尸体停留在了回水湾附近,几条鲶鱼正在啃咬尸体,在河水的掩护下,鲶鱼推动了尸体,那个尸体好像活过来一般。 云川仔细的观察着尸体,没有打搅鲶鱼进食,这是一具没了一条胳膊的尸体,一条鲶鱼正在啃咬断口处,就好像他的胳膊又长出来了一般。 尸体没什么看头,是一具男人的尸骨,一如既往地丑陋,死后呈现出来的巨人观模样,反而像是把他打扮了一下,让他原本扁平的脸变得立体了一些,也比活着的时候更好看了一些。 这些不重要,云川看的最重要的地方就是胳膊的断口处,虽然这里被鱼啃咬的不像样子,即便如此,云川依旧能看的出来,创口整齐,这个人的胳膊是被刀子砍掉的。 石斧没有这样的能力,只有金属武器才有这样的本事。 想到金属武器,云川就没来由的想到了那个带着青铜剑的轩辕。 平原部落因为去年的那场洪水没了饭吃,那么,以轩辕的智慧他绝对想不出除过抢劫之外任何可以帮助族人的办法的。 抢劫集市不过是他应急的一种方式,抢劫丘陵野人部落才是他最重要的目的。 因为是冬日的缘故,浮尸没有腐烂,只是被泡成了巨人观,这样的尸体,在水中至少泡了十天的样子。 也就是说,十天前,在这条河的上游,发生了丘陵部落与平原部落之间的战争。 用竹竿把尸体推到河道里让他继续旅行,云川就没来由的想起那个被他毒死的没鼻子的男人。 云川很肯定,那个人那么聪明,一定是轩辕派来探路的探子。 既然如此,就说明,轩辕来丘陵部落不仅仅是要抢夺物资,还有劫掠这里的野人给他们当奴隶的想法。 毕竟,那么大的一场洪水,他的部族人口一定损失惨重。 阿布今天捕捉到了很多鲶鱼,他们好像更喜欢这种肉很多,油很大的鱼,唯独云川对这东西没有半点兴趣。 以前,人们总说杞人忧天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其实但凡有这种想法的人其实都是智者。 就像云川能通过一具尸体,再连接自己以前得到的一些消息,相互印证之下,就基本得到了轩辕迟早会来到自己部落的消息。 所以,钢铁的冶炼再也不能等了。 铁沙不经烧,一捧铁沙倒进坩埚之留下一点铁水,而杂质实在是太多了。 云川一遍遍的刮掉杂质,以至于两百多斤铁沙,最后只弄出来了一个七八斤重的铁条。 铁条很脆,掉红砂岩上就摔成了七八块,云川把这块铁继续放进炉子里烧,还让阿布带着五六个少年疯狂的用竹筒往炉子里打气。 炉火熊熊,铁块再一次融化,依旧出现了很多杂质。 炼铁的过程云川重复了四次,才得到了一块品质稍微好一点的生铁。 下一次,就要开始炒钢了,云川不知道能不能成,他手头的东西实在是太欠缺了。 把坩埚里也不知是铁水,还是钢水的液体倒进了沙模里,一柄云川常见的刀的模样就出现了。 等这柄刀冷却下来了,云川抠出这柄刀,在竹子上砍了两下,还没有开锋,刀上就多了几个凹坑……这仅仅是砍竹子而已。 云川失望至极,将这柄刀丢在红砂岩上就回到了他的红宫。 因为,下雨了。 烟雨笼罩了大地,世界成了灰蒙蒙的样子,透着一股子寒酸的意味。 雷声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像是来自远古,河对岸的大象不肯离开,听到了雷声,也跟着“嘟嘟”的叫唤。 一群群的蚂蚁钻进了黏在地上的人皮,它们吃光了人皮里面的肉,却把人皮独独留了下来。 雷声终于从远古回到了现在,“喀嚓”一声,在红宫的头顶炸响。 “今天应该是惊蛰!” 云川把头从床上抬起来,懒懒的对躺在他对面的阿布道。 “什么是惊蛰?” “冬天就要过去了,第一声雷响起,地里的虫子应该活过来了。” “知道了,今天是惊蛰。”阿布起身,在红宫的墙壁上用炭黑描绘了一条闪电,然后在闪电下边又描绘了几条蛇一样的虫子。 又一声惊雷在红宫上方炸响,云川忍不住缩缩脖子,没有咒骂老天爷。 他觉得自己当初烧草地,烧山,烧海岛的行为,足够让雷公把自己劈死了。 “咔嚓嚓”又一声惊雷在云川耳边炸响,随即,窗户边上亮如白昼。 应该是闪电击打在红砂岩上了。 云川不敢出去,怕被雷劈。 春天的第一道雷就来劈自己很正常,在干了那么多的坏事之后,云川有这个心理准备。 部落里的少年们已经从小老虎变成了鹌鹑,自从小狼跳进云川怀里发抖,野牛趴在云川床下低着头,别的族人也不知怎么的,就开始往云川背后躲,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等最后一个人躲在云川背后的时候,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完美的老鹰捉小鸡的队形,云川就是那只母鸡。 而此时的云川早就被这些人从床上挤下去了,再挤下去,他就要离开红宫了。 云川没有什么不满的,自己既然是部落的老大,那么,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危险的时候,他自然要第一个上的。 云川有这种当老大的自觉。 雷暴很快就过去了,也该过去了。 带有正电荷的阴云,与带有负电荷的阴云相遇,就会打雷,等能量释放没了,也就没有雷可以打了。 不再打雷了,部落里的少年们也就不害怕了,还有人鼓噪趁着火没灭,可以增加一顿饭,还说他饿得很。 云川是一个大度的人,已经忘记了这些人刚才把他推到雷暴最前沿的行为,准许他们再炖煮一锅鲶鱼汤。 天亮的时候,小雨依旧下着,空气清新的让人沉醉,这是氧离子太多的缘故。 这种清新的空气云川一点都不稀罕,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这种好空气早就闻厌烦了,与此相比,他更想闻闻他那个世界里的雾霾。 出门之后云川忽然发现自己制造的那柄刀变成了斧头的模样。 为什么这么说呢,完全是因为他的那柄刀融化了,刀头那个地方不平坦,有一个小小的凹坑,刀融化之后一部分就汇聚到了那个凹坑里,好好地一柄刀,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把斧头。 这是一柄丑陋的淡蓝色斧头,淡蓝色应该来自于雷电。 云川举起这柄丑陋的斧头砍了一下竹子,竹子没有被砍断,斧头弹了起来,云川看了看斧头锋刃位置,结果,没有开刃的斧头没有任何痕迹。 云川抬头想了一下,就明白了,雷电融化了刀子,因为有雨,在快速凝固过程中,等于给这柄斧头淬了火。 云川单手举着斧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另一只手挠挠下巴,眼中满是疑惑。 难道说古书中说每当有神兵利刃出世的时候,真的会有天象来应答吗? 不管是怎么回事,云川觉得自己终于还是有了一柄神兵,在这个蛮荒世界终于有了一点武力上的依靠。 有春雨,所以火场里的竹笋正在猛长,春笋的味道很好,云川不愿意放过,所有的少年人都被派出去挖竹笋,独独留下阿布帮他摇砂轮磨斧头。 斧头的毛边,飞刺被完全清理干净干净之后,一柄闪闪发光的斧头就出现在了云川的面前。 这柄斧头如果放在后世,估计能卖二十块钱,可是,现在,当云川一斧头就砍断了一根竹子且毫发无伤后,阿布就疯了。 现如今,族群里有太多,太多没被烧死的竹子需要修理了。 有了斧头之后,他的工作热情极度的高涨。 云川瞅着疯狂干活的阿布若有所思,看来,更高,更快,更强这样的要求,放在这个时代也是合适的。 同时,云川弄明白了一件事,上一次,自己制造的那柄刀其实已经是钢刀了,只是炒制的次数不够,如果多融化一次,那柄刀就能淬火,最后成真正的钢制品。 第二十六章夸父,夸夸父亲? 第二十六章夸父,夸夸父亲? 以前的云川可没有现在这么细心,也不可能费力气去回溯整个事件的过程,再分析结果。 因为用不着,有比他更加聪明,更加负责的人在做这样的事情。 可惜,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只能依靠自己。 有回溯并分析过往能力的人,人们一般把他们称之为人才,现在,云川也有了这个能力,可见,人才其实很多,就看我们肯不肯开发大脑。 桃花绽放的时候,云川很想大醉一场,很像树姥姥的那棵老桃树上的桃花开的就像阳光一样灿烂。 云川不敢去那棵桃树下沐浴桃花雨,因为风吹动的时候,桃花片片脱落,就像时光又发生了变化一样。 云川不喜欢变化,他总觉得自己应该以一个地质队员的身份结婚,生子,老去,最后一命呜呼。 不该来到这个蛮荒的世界带着一群野人挖竹笋。 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蛮荒的世界,他觉得也能活,只是千万不要再变化了,否则,他又要重新熟悉这个世界,这很麻烦。 一只竹鼠从小洞里探出头来,呆呆傻傻的瞅着手握牙刀收割竹笋的云川不知道逃跑。 云川在这个蠢货的脑袋上用指头弹了一下,它才凄厉的叫着回到了洞里。 这样愚蠢的竹鼠太小,且养肥一些再动手不迟。 这只竹鼠的目标就是他脚下一根刚刚冒尖的竹笋,本来想用牙刀切掉,云川微微叹息一声,终究还是放过了脚下的竹笋,把目光盯在另一个又大又肥的。 大河是流动的,能带来很多远方的消息。 阿布捕鱼的时候捞到了一个竹筐,他原以为是一件能用的工具,用竹枝把竹筐捞过来的时候才发现里面还有一个小小的婴儿。 婴儿肥胖可爱,且干净,虽然快要被冻死了,还是让人心生怜爱之意,阿布用兽皮包裹住放在火堆边上片刻功夫,这个孩子就开始哭泣了。 云川刮了一层米油喂给孩子,他吃了半盆子,终于不哭泣了,挥舞着小胖手冲着云川“呀呀”的拍着马屁。 云川费了好大功夫才确定这不是一个穿越者。 如果不是穿越者,那么,这个孩子是从哪里来的?云川很确定,丘陵部落里除过他小时候这么可爱之外,别的孩子都是讨债鬼,一般每天都张着嘴要食物。 阿布在河边又等了好久,没有捞到这个孩子的母亲。 不过,他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沿着大河风一样的狂奔,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你就没想过叫唤一声,人家说不定是这孩子的父亲。” “父亲?”阿布对这个名词很是陌生,至少他这是第一次听到。 一个孩子有母亲是对的,至于父亲,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要知道就连轩辕这样的人都自称是有熊氏之子,而不是说他是某某人的儿子。 父亲在这个时候是不确定的,孩子出生的方式也是各种各样的,母亲被一条蛇侵犯了,生下来了一个孩子,母亲不小心踩到了巨人的脚印,生下来一个孩子,还有被发光的人指指肚子,睡醒之后就发现自己怀孕了,过了许久才生下一个孩子。 总之,孩子的出生永远都是意外。 就像那个喜欢追着浪花狂奔的夸父族人一样。他一定不是在追逐一个藏在竹筐里的孩子。 对阿布这个预测,云川多少还是满意的,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只因为夸父族人喜欢吃人这一点,任何一个野人都不会认为他们有什么仁慈之心,更不要说喜欢孩子了。 假如那个高大的夸父族人真的在追逐这个小不点,也一定是在追逐自己最可口的食物,与人的情感没有半分关系。 又到了岛上的人吃饭的时间,岛上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一个徘徊在河边的夸父终于下定了决心要用游泳的方式度过这五十米宽的河面。 于是,云川这群人就站在河边用弓箭对付这个吃人的人。 箭如飞蝗,那个夸父族人不但要游泳,还要防备羽箭,这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难了,所以,他只能任凭羽箭落在他的身上,不一会,他的血就染红了一大片河水,只是浪花翻滚一下,血迹也就消失了,同时消失的还有那个夸父族人。 云川一行人欢呼了起来,能干掉一个夸父族人,对他们来说这是一场伟大的胜利。 不过,他们马上就笑不出来了,因为那个夸父族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红砂岩的最高处,还举着一块百十斤重的红砂岩向他们丢了过来。 阿布迎着碎裂的石快奋力向红砂岩上攀爬,同时冒死向上攀爬的还有云川的族人,唯一能保持镇定的人就是云川。 他没有迎着石快向上爬,而是从竹筐里提出那个胖孩子,准备丢进大河里去。 夸父族人力大无穷,身上插着十几根羽箭依旧勇不可当的样子,云川不觉得自己的族人可以战胜他。 为了避免这个孩子被夸父吃掉,最仁慈的办法就是把他丢进大河去喂鱼。 看到食物要被丢进大河了,那个高大的夸父卑微的单膝跪在地上束手就擒,一个山一样高大的汉子,哭的像一个婴儿。 云川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馋的人,仅仅为了一块可口的肉,就卑微成了这个样子。 阿布把这个夸父捆绑的非常结实,用的是老虎皮绳子,他胸口上的羽箭被拔掉了,所以,成串成串的血就从红砂岩上流淌下来,把红砂岩给弄得黑了吧唧的。 云川确定这个夸父族人已经被绑的很牢固了,这才抱着那个孩子来到这个夸父身边。 很早以前,云川以为夸父族人必须身高百丈,或者万丈才成,否则,他凭什么追逐太阳,凭什么一口喝干渭水跟黄河呢? 这个夸父可能是夸父族中的侏儒,身高最多只有两米,体重应该不超过三百斤。 他被人绑住了,浑身几十个洞都在流血,他好像不觉得痛,只是看着那个云川手里那个白白胖胖的孩子,狰狞的面容逐渐变得温和,最后居然能让云川看出一丝憨厚来。 云川看看胖孩子的雀雀,没什么奇怪之处,就是一个小小的精致的雀雀。 “这是你的孩子?” “吃我,不要吃他。” 云川看看孩子,再看看手脚都被绑在背后的夸父道:“我不是夸父族,我们不吃人。” 夸父贪婪地看着孩子道:“如果能吃饱,我们也不喜欢吃人。” 云川不得不承认,这个夸父族人其实长得很英俊,有点像大了四五个号的自己。 “好,我们杀了你,把这个孩子养大,你吃过人,他可没有。” 这句话有些复杂,夸父想了半天,终于明白了云川的意思,就努力的抬起脖子露出自己手指粗细的大动脉,示意云川可以动手了。 云川看看阿布他们,再看看引颈就戮的夸父,脑袋里竟然莫名其妙的出现了轩辕那两排白石块一样的牙齿。 他准备赌一下。 赌赢了,他就能带着部落祥和快活的继续在这座岛上生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把这座岛弄成自己想要的一个家。 赌输了,他们这些人很可能有几个活不下去,还有可能被这个夸父族人烤着吃掉。 最终云川咬着牙在阿布他们惊恐的眼神中割断了这个夸父手脚上的绑绳,且在第一时间把孩子塞给了这个巨人。 孩子才被送到巨人怀里就哭泣了起来,巨人用一只手拖着这个孩子,将他放在胸口,云川惊奇的发现,他居然把孩子的嘴巴凑在他的伤口上,让孩子吸吮他的血。 在米油跟人血之间,这个孩子果断的选择了米油,他执拗的不肯吸血,依旧哇哇大哭。 巨人有些慌张,四处乱看,云川觉得他似乎在考虑把某一个人抓住弄成肉糜喂孩子。 在巨人准备行动之前,阿布终于聪明了一次,飞快的回到红宫,抱着一个不大的瓦罐跑了过来,举着瓦罐递给了巨人。 巨人看看罐子,就盘膝坐了下来,用两根粗大的指头捏着竹勺,挖里面的米汤喂孩子。 孩子喜欢吃米汤,这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孩子吃饱了,就靠在巨人的胸口上睡着了,云川瞅着千疮百孔的巨人道:“留下来跟我们一起过吧。” 巨人俯视着云川道:“我最强大。” 云川笑道:“你庇护的那些族人应该都死了吧?” 巨人低下头看着孩子轻声道:“都死了。” 云川制止围在他身边的族人道:“我的族人活得很好,每个人都能吃饱饭。” 巨人道:“我吃的很多。” 云川踮起脚尖,拍拍巨人的肩膀道:“我养得起你。” 巨人嘿嘿笑道:“你如果让我吃饱,谁打你们,我就打他。” 云川认真的道:“我们不吃人,饿死都不吃人。” 巨人冷笑一声道:“那是你没有饿过,现在,我饿了,给我吃的。” 云川微微一笑对阿布道:“把最大的那条鱼拿来,我亲自煮鱼。” 阿布等人听云川这么说,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他们吃过云川煮的鱼,可以说,为了吃到那口鱼,他们宁愿把自己的命交给云川。 这件事是没有什么例外的,这个夸父也就是身体巨大了一些,与旁人没有区别。 第二十七章烤人大会 第二十七章烤人大会 夸父虽然吃过人,他却是云川在这里见过的人中,最像后世人的一个人形活物。 虽然用自己的血来养育孩子显得很变态,可是呢,云川听过罗马人一些更变态的传闻,人家用男人的生命精华在喂养孩子,据说这样可以让孩子更加的强壮。 总之,这都是浓浓的父爱,孩子接不接受无所谓,重点是他们的父亲确实付出了。 所以,爱孩子是应该的,人类进化了很多年之后才知道如何把这种爱用在正确。 夸父吃了云川烤的鱼,立刻就爱上了这座岛,爱上了这里的人,也心甘情愿的接受云川的驱使。 他不仅仅迷上了烤鱼,更喜欢云川用砂锅炖出来各种汤水,所以,这个夸父就信誓旦旦的表示臣服云川。 夸父夸张的表现,在云川眼中就是一种最朴素的骗术罢了,他之所以会这样,主要是希望借助云川的手艺把他的儿子养活。 夸父看的出来,这个不到一岁的孩子,留在云川手里,才能有大概率活下去。 对这样的关系,云川大致是满意的,相互利用其实才是人类生活中最正常的一种关系。 桃花岛上的人太少了,三十几个人的族群是经不起大风浪的,他希望有了夸父这个猛将之后,能开始扩大自己的领地与统治人口。 一座孤独的岛屿是不能建立一个国度或者王朝的。云川希望能把对面竹林里的两头大象撵走,希望在那里安置更多的族人,如果能出现一些自然村落就再好不过了。 云川把开疆拓土,收拢人口的重任交给了阿布,具体由夸父来实施。 阿布把斧头藏在身上,对于夸父他提防的厉害,他晚上总是睡不着,总觉得那个夸父会在半夜慢慢爬起来,把他们这些人的脖子拗断,然后再涂抹上盐,腌制之后慢慢吃。 所以,在听到云川准备派他跟夸父出去捉人的时候,对云川的安排很满意。 夸父看着孩子在云川怀里愉快的跳跃着,扭头就出了红宫,带着阿布等四个少年,乘坐一个大竹筏离开了桃花岛。 猛将的用处就是这样的,不能放在首领的身边,要让他时时刻刻动起来,唯有这样,才能把猛将的作用最大化,同时,也可以让猛将在永无止境的战斗中死掉。 在筚路蓝缕的创业生涯中,最重要的是活着。 为了这个目标云川活得非常谨慎。 晚上的时候猛将,猛士们回来了,他们的收获非常的丰富,一个五十多人的部落自愿搬来岛上居住。 这是一个不错的部落,主要是因为他们是一个纯粹的以农耕,采集为主要活命手段的部族。 这种部落的战力一般都很弱,如果他们能狩猎的话,绝对不会在这里种庄稼。 听阿布说,当夸父出现在这些人的面前的时候,他们并不惊慌,而是很干脆的从族群里找到一个长得最肥的人献给了夸父。 为了让夸父满意,他们甚至弄死了这个肥人,分成几大块装在箩筐里,好方便夸父带走。 云川听了经过之后,觉得这些人很适合当奴隶,不知道反抗,只一味的讨好敌人,这样的人呢是最好的奴隶,他们甚至是最好的奴隶种子,只要给他们一个平静的生活,他们就能繁衍出一大批合适的小奴隶。 为此,这些人上了岛之后,迎接他们的就是一通臭揍,之所以揍他们是为让他们感到害怕,诱发他们心底最深处的恐惧感,最终让他们想不起反抗。 果然,打过他们之后,这些人就表现得非常听话,即便是不准他们进入红宫睡觉,他们也没有什么意见,最后围着红宫,躺在墙根上度过了他们在桃花岛上的第一个夜晚。 事情总会发生偏差。 就在云川给这些人吃灰烬地捡回来的肉食的时候,他们立刻就变成了狼。 云川,阿布,以及六个母族带来的伙伴们已经进化的高级了一些,他们也喜欢上了喝小米粥,豆子粥,高粱粥,只是还要添加一些肉食,不像云川,早就放弃了吃肉,他宁愿吃草也不愿意吃那些粗制滥造的肉。 夸父对此嗤之以鼻,勇猛的给自己儿子喂肉糜,还说夸父族的孩子都是这么养大的。 孩子自然不听他的,他不喜欢吃肉糜,一口都不吃,只对云川瓦罐里的米汤感兴趣。 这孩子明显不是这个夸父的,孩子的双眼皮很明显,黑黑的眼珠子,黑头发,而夸父尽管眼睛很大,却是单眼皮,眼珠是黄褐色,头发卷曲而浓密,可惜颜色是黑中带黄。 这样的父亲要是能生出这样的孩子那才是见鬼了。 当然,云川当然不会告诉他这一点,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夸父为什么会离开族人流浪,这中间一定有一段离奇的故事。 夸父族人与普通人不一样,他们由于战力强大的缘故,虽然选择跟族人住在一起却比较分散,喜欢独居。 这是有道理的,就像老虎,狮子这些猛兽也因为战力强大的缘故,一般也是独居,不成群。 吃饱了肉食的奴隶们很高兴,对于云川安排他们烧荒种粮食不仅不反对,反而由衷的感谢。 他们种地的手艺很娴熟,不但知道把草根挖出来晒干,把土地弄平整,还知道一把火把挖出来的草烧成灰烬,埋进地里。 对于种地,这些人确实是专业的,在云川的提醒下,他们从竹林弄来了更多的灰烬,统统埋进地里,最后用竹矛在地上扎一个不深不浅的洞,把种子丢进去,再覆盖上土。 他们最聪明的地方在于会赶鸟,这群人不论大小,只要把手聚拢在嘴巴边上,就能发出惟妙惟肖的老鹰叫声。 并且不知道疲惫,可以从早上喊到晚上。 鉴于此,云川对岛上的粮食丰收抱着很大的期望。 河里已经很久没有尸体流淌下来了,看来轩辕的战争已经告一段落了,当然,也有很大的可能是轩辕把人杀了没有丢河里,而是丢弃在了陆地上,总之,有很多种可能。 夸父他们出门的时间越来越长,附近的部落已经被他们抓的差不多了。 很多部落初来乍到的时候总想着逃跑,往往在吃了一顿饭之后想要逃跑的人就很少了。 岛上太安全了,没有猛地跳出来的老虎,也没有躲在草丛里的狼群,更没有能把孩子叼走的巨鹰,就连毒蛇,在岛上也很罕见。 然而,这些并非是他们留下来的主要原因,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期盼红宫广场上有炊烟升起。 这东西已经成了他们归家的讯号,每当炊烟升起的时候,他们就会停下手里的活计,洗干净双手之后,端着属于自己的竹碗,等着云川给他们分发食物。 食物很丰盛,有时候是熊猫肉,有时候是鱼肉,更多的时候是鸟肉,而且都是添加了盐巴的,虽然他们对云川往肉汤里丢野草的行为很不满,一样不妨碍他们猛烈的进食。 人手多了十倍不止,食物的来源逐渐有了侧重点,云川竹子编制了渔网,让捕鱼的效率激增。 所谓的渔网,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由细细的竹篾编织成的网兜,只要把网兜横在平静的水面上,不出一顿饭的功夫,就能抓到很多鱼,让云川经常感叹这条河的物产之丰。 云川在闲暇之余,也会乘坐竹筏去两岸走走,大河虽然被桃花岛劈成两半,另一边的河道却远比这边的河道宽,且水流湍急。 他让两个会游泳的奴隶乘坐上竹筏去了另一边的河道开拓航道,结果,一瞬间的功夫,两个奴隶连同竹筏就被河水冲的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回来。 桃花落了很久了,树上结出了一个个指头大小的青果子,密密匝匝的青果子对桃树来说不是一个好现象,云川就派人把多余的果子摘掉,只留下很少的一部分,他期望这些青果子可以长成可以吃的水果。 食物必须丰盛起来啊。 这是云川心中最殷切的呼唤。 竹子生长的真的很快,尤其是在竹子的主杆被火烧掉之后,扎在泥土深处的竹根就把所有的养分玩命的贡献给了竹笋。 尽管云川的族人们在努力的挖掘竹笋,在一场春雨过后,数不清的竹笋还是躲过了人类的杀戮,快速的从竹笋变成了竹子。 绿色覆盖了黑色灰烬,再有半个多月的时间,竹林那里又会是一片生机盎然的模样。 今天,云川不能在竹林里多加停留,主要是夸父这个人要举行一场烤人大会,他比必须到场。 这场烤人大会是阿布在云川的授意下举行的。 简单来说,就是夸父当坏蛋,云川最后当好人的一场戏码。 这绝对是无奈之举,不是所有的部落人都懦弱的如同鹌鹑一般,总有一些部落人依旧认同自己的部落,不愿意臣服在云川脚下。 这个时候,一定程度的威慑是非常有必要的,夸父以为把人烤熟了分给那些不听话的人吃,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 云川不这么认为,吃人这种事情是野兽行径,人,能不沾这种事最好不要沾。 当然,吓唬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云川回到红砂岩营地的时候,夸父的烤人大会已经要开始了。 人,火堆,烧烤架一样都不缺,并且,连观众都已经到位了。 平台下黑压压的一片脑袋,乱糟糟的,云川仔细看过,这些人中,有麻木不仁的,有痛苦地,有愤怒的,当然,也有跃跃欲试的人。 这就对了,只有在人群中能因为同一件事出现这么多样的情感表现。 如果是狼群,或者别的什么群在开这样的大会,假如它们有情感的话,那么,这些情感必定是一致的。 被夸父绑在烧烤架上的男人是一个英雄,也是夸父在征服这些部落的过程中,唯一给他制造了阻碍的人,并且,就是这个人用投枪伤到了夸父。 第二十八章丑陋的人类 第二十八章丑陋的人类 有反抗心的部族一般都是比较聪明的部族,也就是说是所有臣服的部族中实力最强悍的部族。 如果不能让他们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混,最后,一定会出问题的,所以,这一场烤人大会的举行势在必行。 被烤的这个人是山顶部落的族长,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英雄,他有一顶虎头盔,是用老虎头骨制作的帽子。 也就是说,他杀死了一头老虎。 他能杀死一头老虎,却不能杀死夸父,主要原因在于夸父比老虎聪明的多。 这是一位遇到危险身先士卒的好族长,也是一位做事非常公平的族长,所以,他的族人很敬爱他。 今天,云川就准备毁掉这个族长的名声,毁掉这个族长统御族人的法理基础。 人已经放在烧烤架上了,柴火也准备好了,另一边的火堆上竹笋熊猫肉汤已经开始快要烧开了。 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夸父把这个叫做“绘”的男人烤熟,大家就能开饭了。 绘,赤身裸体,大字型的躺在烧烤架上,夸父正在用一柄锋利的石刀收拾他身上的毛发,眼中满满的都是对食物的敬意。 云川随意的来到绘昔日的族人中间,虽然这些人眼中满是恨意,云川却不在乎,既然他们能够投降,就说明他们都是胆小鬼,这个时候表现出来的恨意,不过是一种廉价的自我鼓励罢了。 “你看起来很老了,看过多少次花开花落?”云川问身边那个看起来像部族老二的人。 “不知道。”老二回答的很是坚硬。 “他什么时候开始给你们当族长的?” “不知道。” “自从你懂得自己需要吃饱才能活下去以来,你吃饱过吗?” “没有,食物总是不够吃。” “为什么不够吃呢?” “野兽不好抓。” “你们来到岛上已经见过四次太阳了,那么,你告诉我,你在这岛上吃饱了吗?” “吃的很饱。” “那么,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族人之所以吃不饱肚子,会不会是你们族长的原因呢?” “族长打死过老虎。” “老虎肉好吃吗?” 老二舔舔嘴唇道:“没有吃过。” “族长不给你吃?” “他自己吃。” “既然这样,他打死了老虎对你们有什么用处呢?我就不一样,你们吃的鱼中间有我抓到的,你们吃的竹笋有我挖的,你们吃的盐,是我采集的,所以,我是一个最好的族长,你们应该听我的话。” “绘才是族长。” “他就要被你们吃掉了,当不成祖长,以后我就是你们的族长。” 老二看起来非常的矛盾,半天才说:“杀了绘,不要吃他。” “不吃他,你们就会听我的?” “我们听话。”老二似乎一下子就有了精气神,他觉得是他拯救了绘免于被吃掉。 背叛的理由云川已经帮他们想好了,就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这些人的领悟力还是不成,让他说了很多没意思的废话。 云川给这些人找到背叛的理由之后,夸父已经把“绘”收拾的一根毛都不剩。 石刀不太锋利,除毛的时候难免要用到“刮”字诀,加上夸父的力气太大,此时的绘身上到处都是伤口,早就成了一个血人。 眼看着夸父就要用石刀给绘开膛破肚,云川叫停了夸父,来到目光已经涣散的“绘”身边叹息一声道:“你的族人要我杀了你。” 原本已经精神崩溃的“绘”猛地抬起头,瞅着本族的老二大声道:“苗,你要杀我?” 老二一副为老大好的模样大声道:“你去死吧。” 绘愤怒的在烧烤架上摇晃起来,导致他身上的伤口齐齐的崩裂,血流淌的跟漏雨的房顶一般。 云川用牙刀悄悄地割断了“绘”的绑绳,当这个粗豪的人以为自己已经挣脱了绑绳,不假思索的拿起夸父给他除毛的石刀,重重的一刀就砍在老二的脖子上。 老二脖子上的血飚起老高,狂怒的“绘”在砍死了老二之后还不罢休,亲自把老二的尸体绑在烧烤架上,在那里用力的给老二除毛。 云川抱着双臂冷冷的看着绘,夸父也笑眯眯的站在一边看着绘,阿布仰天长叹一声,敬畏的瞅瞅云川的背影,自觉不自觉地把腰板挺得笔直,他可不想让自家族长认为自己是一个笨蛋。 绘在狂怒中给老二的尸体除了毛,还开膛破肚,收拾干净了内脏,最后点起一堆火,开始烤自家老二。 “我不吃人。”云川转身离开。 “我也不吃人。”夸父抱着自己的儿子也走了。 “我们部落饿死都不吃人!”阿布大声对“绘”部落的人道。 “我喜欢吃鱼。”最早跟随云川的六个狗腿子迅速的道。 “绘,喜欢吃人。”这是一个投降部落的族长的话。 最后,就连绘部落的人也纷纷发誓,自己没吃过人。 人们拿走了熬煮好的熊猫肉竹笋汤,偌大的红砂岩广场上只留下呆滞的“绘”,以及被火烤的“滋滋”作响的老二。 “我不吃人——”绘孤独而凄厉的声音从红砂岩方向传来,正在吃熊猫肉喝竹笋汤的人们齐齐的摇摇头,继续低下头吃自己此生难得吃到的美味。 云川长叹一声,端起一碗熊猫肉竹笋汤来到不知所措的“绘”的身边,把熊猫肉汤递给他道:“以后不要吃人了,我们的食物还有很多。” 端着熊猫肉汤的“绘”大口的吃着肉喝着汤,一边吃一边对云川道:“你看见了,我不吃人。” 话说完了,见云川正在斜睨架子上快要被烧焦的老二,也不顾老二的肉很烫,举起烧烤架就跑到河边,“噗通”一声,就把老二的尸体丢大河里去了。 云川重新把竹碗递给“绘”,摸着他血湖刺啦的脑袋道:“以后要听话。” 绘连连点头。 云川很满意,特意让他晚上睡到自己身边。 一个五百多人的部族留在岛上,对这座岛的自然环境是很大的伤害,比当初熊猫跟大象加起来的伤害还要重十倍。 人多了,岛上完全没有了其余动物生存的空间,就连愚蠢的竹鼠都似乎在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飞翔在高空中的鸟儿,自从在海岛上损失了大量的族人之后,也就慢慢的不来岛上找食物吃了。 趁着这个机会,云川命族人把草地上的草全部清除干净,统统种上了糜子,谷子,跟高粱。 草地上的荒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一千五百亩大小的阡陌农田。 云川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这个时代第一片成规模的农田,他知道,只要这一千五百亩农田开始有产出了,自己的王国也就正式形成了。 在夏天到来的时候,云川在五十米的副河道上架起了一道竹桥,竹桥看起来不是稳当的样子,但是,云川却非常的得意,这是人类文明之光第一次战胜了天堑。 河对岸那些被大象踩踏出来的人皮已经被蚂蚁吃的差不多了,现在,蚂蚁正在搬运仅存的一点皮料。 估计再过几天,那些恐怖的人皮就会完全消失在历史的时空中了。 夸父,阿布,绘,这些部族中最勇猛的人与大象的战争还在进行着。 经过无数次的恶战之后,大象已经伤痕累累了,眼看着再来几次战争,人象之争就要以人类的胜利告终了。 在有指挥,有安排,有计谋的人类面前,大象即便是力大无穷,终究难以幸免。 那头雄性大象的耳朵已经被撕扯的如同撕烂的蒲扇一般,雄壮的身体上伤痕累累,但是,这个家伙依旧骄傲,继续守着河对岸的那一大片竹林不肯退缩。 眼看着大象在茂密的中林中如履平地的模样,云川就一次次的未这种美丽的生物叹息。 它的身体可以轻易折断竹子,可以轻易地在竹林中踩踏出一条条的道路,它却不知道,这些道路正是云川需要的,假如不需要大象继续为他开拓那片竹海,这两大一小三头大象,早就被他们分解之后放在陶锅里煮熟吃掉了。 直到有一天公象落进了陷阱,它在难以转身的坑里上下翻腾,想要脱困,而母象一次又一次的想要冲过来救助公象,却被数百人投掷出来的投枪一次又一次的逼退。 当公象的眼睛被滚烫的桃胶糊住,它终于停止了折腾,而是仰起头朝天“嘟嘟,嘟嘟”的叫着,声音低沉而悲伤,像是在跟这个世界做最后的告别。 竹林中,再一次被逼退的母象听到了公象的叫声,也开始“嘟嘟,嘟嘟”的叫唤。 叫唤了一阵之后,母象就用鼻子牵着小象的鼻子钻进了茫茫竹海,最终消失不见。 公象此时也不再挣扎,似乎放弃了抵抗,云川用早就最结实的藤条绑住了大象的四肢,再用杠杆原理把大象弄到底下有竹竿的竹排上,数百人一起拖拽,让竹排在竹竿上滚动起来,随着竹竿不断地向前铺设,大象终于过了竹桥,回到了岛上。 最终,这头大象被云川安置在一个狭小的红砂岩坑洞里,在这里,被除掉桃胶的大象只能看到一片小而怪异的天空。 “我们不吃了它吗?”夸父对大象肉充满了渴望。 “不吃,我们需要大象的力气来帮我们干一些我们干不了的事情。” “它不会听话的。” 云川看看夸父笑了一下道:“它一定会听话的,就像你一样。” “跟我一样?” “没错,就跟你一样,你想想看,你是因为什么才听我的话的?” “我想让你帮我养儿子。” “那是你以前的想法,说实话,你现在怎么想的?” “云川,说实话,我有些怕你了,我最怕你有一天会杀了我的儿子。” “我不杀孩子,永远都不会。” “我也觉得你可能不会杀我跟孩子,可是,最让我害怕的是我不能肯定的认为你不会杀我们。” 云川握住夸父蒲扇般的大手道:“我在等你跟我说你流浪的原因,等哪一天你跟我说了你流浪的真实原因,我想,你就不会再害怕我了。” 第二十九章异食癖者 第二十九章异食癖者 想要进入别人的心里,就一定要沉下心来听别人讲故事。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故事,主题不外乎悲凉或者伤残,能不能讲好这个故事,能不能渲染人让别人生出共情,这主要跟个人的文化修养有关。 文化修养好的一般能把一个故事讲得婉转动人,沁人心脾,潸然泪下。 文化修养不好的一般只能扯着嗓子干嚎——我好惨啊! 如果谈不到修养的,就会抽一口烟淡淡的道:“我他妈的真不容易啊。” 很久以前,云川就是第四种层次的人,把所有的苦闷都藏在心底,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查看四处无人,这才能用蚊子哼哼一般大小的声音对自己说:“我好难……” 说出去的话如同在人群中放屁一般,不敢高声,不敢放松,还要祈祷这是一个没有臭味的屁……结果,所有的人都捂住了鼻子,用惊恐的眼神看着他——因为他早就拉裤子里了,且黄汤四溢! 夸父自然不属于这四种人,因为让他感到难过的人都被他给杀了。 一般的野人哪来的资格让他感到难过呢,能让他感到难过的一般都是跟他一样强壮的族人。 所以,他杀的是自己的族人。 坐在碧桃树下说这些故事的时候,碧桃树听得极为兴奋,在风中微微的摇动枝干,就像一个即将受孕的女人。 “这么说,你被族人抛弃了?” “不是抛弃,他们要杀我。” “孩子是怎么回事?” “那是我的孩子!” “你是怎么确定那个孩子是你的孩子?” “我睡了一个菜人,第二天她就生了这个孩子。” 云川瞪大了眼珠子瞅着这个禽兽,看了许久,许久,不过,他还是努力的把注意力放在菜人两个字上面。 “你知道的,菜人就是那种能当菜吃的人!它们的皮肤很嫩,咬一口就出水,它们的胸脯很大,煮熟了之后一口咬在上面……比你煮的竹鼠好吃,还没有骨头。 最好的地方在于把它们放进锅里的时候很容易熟,一把柴没有烧完就熟了。” 云川很想把这个混蛋说的这几句话当成流氓话来听,可是,以他对夸父的了解,十成十就是字面的意思。 “你长得其实很像菜人!”夸父用粗大的指头点着云川的眉眼絮絮叨叨的道:“就是的,你真的很像菜人,跟它们一样白净。” “你不会吃了我吧?” “我不吃人!菜人也没有吃过,我见过别人吃,他们说好吃!”夸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像是一个有了信仰一般的光荣之人,浑身似乎都在散发着光辉。 “明白了,你被驱逐的原因是你不吃人,你是你们族群里的异类。” “不是,它们要吃我的孩子,抢着要吃我的孩子。” “所以,你杀了它们?” “也不是,我以前就不吃人,它们吃它们的人,我吃我的四条腿猎物,那一天,孩子生下来了,那个菜人死了,被它们丢进锅里,一个家伙准备吃我的孩子,我觉得这不对,非常的生气,就把那个家伙的脖子给打断了。 他的母亲不干,要咬我,也被我一拳给打死了,再后来他母亲的儿子们就不干了,我只好把它们全部打死,打死了一窝之后,我觉得可以了,结果,来了好几窝的人,都要杀我。 打不过,就把孩子装箩筐里渡河跑了,有一窝人追下水,箩筐被水带走了,等我打死那一窝人之后,孩子不见了,就顺着河水跑,就遇见了你。” 听完夸父的故事之后,云川欣慰的站起来拍着夸父的肩膀道:“他们的食物该是四条腿的猎物,不该是人,它们吃错了。” 夸父认真的道:“我就知道它们吃错了。” 很简单的谈话,就让云川对这个夸父有了进一步的认知,至少,这家伙该是一个天生的好人,虽然睡了一个菜人第二天就生孩子这种事显得惨不忍睹,不过,这依旧不代表他不是一个好人。 他不过对生育这种事情有一点不同看法而已。 一般的上位者在这人还有巨大利用价值的时候都有这样的容人雅量。 田野里面的谷物已经长出来了,因为加了草木灰的缘故,长势不错,就是嫩苗稀疏了一些。 刀耕火种的时候不敢要求太高。 五百七十一个人,这是云川在清晨清点自己不足人手的时候得出来的一个最新数据。 夸父本来还想继续去山林里捉丘陵野人,被云川给阻止了,因为,此时的云川部族的生产力,只能养活这么些人。 河里的鱼,成了部族中最可靠的食物来源,可靠程度甚至超过了竹笋,跟天空中的飞鸟。 为了扩大食物的来源途径,夸父就带着阿布他们再一次离开了桃花岛,踏上对面的大山去搜寻食物。 人数多了,狩猎的时候得手的机会也就多。 每天傍晚这些人回来的时候很少有空手而归的,有时候是一两只熊猫,有时候是一头狗熊,大多数时候都是野鹿,野羊,只有极少的时候能带回来一两只野牛。 族人们不喜欢抓野牛,野羊,野鹿,野猪一类的猎物,因为抓到这些东西,族长就不允许大家杀掉吃肉,而是养在竹林里。 听族长说,这些东西养的越多,将来就会有更多的肉食吃,会有更多的皮子可以用,同时草籽也会长的更好。 如今,草籽正在疯长,那些被关进竹林的牛羊猪鹿们也慢慢的适应了竹林的环境,也开始安静的生活了。 云川终于有时间继续研究自己的冶铁术。 这些日子里,那些年幼的族人们已经帮他收集了更多的铁粉,所以,云川也没有闲着,开始日以及日的给族人们准备工具。 云川的偏头铜锤早就变成了一柄真正的铁锤,他也有了一块铁砧,铁锤敲打在烧红的铁块上火花四溅,这才是他所熟悉的锻造。 只是这样的锻造术锻造出来的刀子依旧不符合云川的期望,不论他如何操弄,最后,造出来的刀子依旧不怎么耐用。 这是云川弄出来的铁料不成,达不到钢的程度,而熟铁这个东西是没有办法淬火的, 所以,当夸父终于拥有了一柄白蜡木柄的十八磅熟铁大铁锤的时候,他已经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了。 极少数分配到小刀的族人们更是欣喜若狂,虽然一柄铁刀需要小心使用,且需要经常在石头上磨才能保持锋利,他们依旧对族长分配给他们的工具爱若性命。 云川用了几乎所有能想到的手段,熟铁就是没办法变成钢,至于上一次,完全是雷电的力量,误打误撞才成功,与云川个人的努力一点关系都没有。 直到一个喜欢拿着磁石胡乱吸东西的孩子拿给他一块铁陨石之后,这个问题才解决。 铁陨石不大,就是没办法烧成液态,也没办法熔铸成一柄剑或者一把刀,云川只能不断地把这块烧的通红的陨石拿出来用铁条砸,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煅烧了无数次,才在陨石中间砸出来了一个洞。 等陨石冷却之后,云川发现自己好像又得到了一柄锤子,不过,这一柄锤子非常的坚硬,是一个打铁的好工具。 云川丢下锤子,抬头看看天空,天空中万里无云,没有要下雨,或者打雷的迹象,他就郁闷的去看那头大象了。 他觉得老天总是在跟他作对,每当他想做成一件事的时候,后果一般都不由他来掌握。 总是会出现偏差,总是不会有他希望的结果出现。 为此,他对自己目前耗尽心血建设的这座岛的前途充满了忧虑。 大象快要被自己的粪便淹没了。 即便是如此,这头大象依旧没有屈服的意思,每天都在吃大量的食物,排出大量的粪便,可是,只要人类接近,哪怕是给它喂食,它也会尝试着攻击这个喂食者。 随着天气逐渐变热,它身体上的溃口没有及时愈合,在这个糟糕的环境中,很多伤口已经开始溃烂了。 云川盯着大象那双血红的眼睛道:“我以前不是一个宿命论者,更不是一个有神论者,现在,我好像开始接受神这个东西了。 你如果能告诉我神在那里,我就放了你。” 大象见云川距离它很远,伸长鼻子也够不到,就安静的吃着人们丢给它的竹子,一声不吭。 云川向前走了一步,大象又神出鬼没的把鼻子伸出来了,这一次依旧够不到,失望的大象用鼻子吹起一股尘土,弄得云川灰头土脸的。 “我好像见过神,准确的说,我应该见到了神殿,你活得足够久,你来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神灵这样的东西存在? ” 这一次,大象停止了进食,焦虑的把长鼻子伸了出来,不仅如此,它甚至把身体紧紧地贴靠在红砂岩坑洞的墙壁上,急切的想要用鼻子抚摸云川。 “你已经疯了是吗?” 云川忍不住倒退一步,左右看看,没有人在附近,就压低声音道:“我其实疯的比你还要厉害,我用了二十几年才建立的世界观,在过去的一年中,就被摧毁殆尽。 我的道德底线一次次的降低,至今,已经低到了地平线上,再往下,我的道德观就成负数了。 我希望你不要挑战了,你应该听我的话才对。 要不然,我不介意成为一个异食癖者,开始吃你的肉。” 用尽力气的大象倒在了他的粪水里,鼻子如同手臂一般在坑里伸得笔直,就像一根粗大的中指。 云川笑了,他往大象身上丢了好多黄精,木薯一类的东西,他希望这头大象可以好好的活着,多多的养精蓄锐,最后能活着找到他失踪的妻子跟孩子。 毕竟,这头大象好像比他更像是一个人。 第三十章阶级这东西就是为统治服务的 第三十章阶级这东西就是为统治服务的 软弱只能是一瞬间的事情,万万不可长久,对于一个部落酋长来说,更不能将软弱这种情绪表现出来。 云川在偷偷地宣泄了软弱的情绪之后,就让夸父他们把这头大象放掉。 他发现,只要自己干了一件伤天害理的事情之后,总会有报应降临在自己的身上,且奇准无比。 夸父不知道云川为什么要放走如此大的一块肉,心头未免有些不愉快,可是,当他看到云川笑吟吟的样子,就立刻去准备了。 红砂岩坑洞的边上有一道狭窄的门,这道门是用粗大的松木堆积出来的,只要把其中一根松木抽掉,这道门就会立刻崩塌。 门开了,首先涌出来的是大象的粪便,然后才是那头肮脏的没有模样的大象。 大象来到外边,先是在地上跪了许久,这不是说他已经屈服了,而是因为他在那个小坑里站的时间太长了消耗了太多的力气。 云川一直在等待这头大象对他展开报复,他也做好了承受这头大象怒火的准备,结果,大象这时候好像更加的思念自己的老婆孩子,才勉强站起来,就下了河道。 他不屑走云川他们搭建的桥梁,而是准备游过去。 这家伙才下水,身边就围满了鱼群,对于河里的鱼来说,满身粪便的大象下水,就好比是一大块鱼食下了水。 下水的大象吸了满满一鼻子的水,冲着云川所在的方向喷了出去,水雾弥漫,甚至出现了一道小小的彩虹。 肮脏的大象从河对岸出来之后,就已经很干净了,他没有停留,而是一头钻进了前边的竹海。 随着大象的屁股渐远,云川内心那种紧绷的感觉似乎消失了,他淡淡的对阿布道:“继续砍竹子,我要制作一架水车。” 阿布不知道什么是水车,他只知道,这个时候需要尽快的去完成云川的命令。 在云川放走大象的时候,他们的族人的眼神已经不那么对劲了。 毫无疑问,大象是好大,好大一块肉,能让全族人吃好几天,现在,云川把大象放走了,就等于放走了他们的食物。 云川低头看看对他有些仇视的族人们,无奈的笑了一下,就对手里拿着鞭子的“绘”道:“抽打他们,直到他们学会敬畏,我要他们匍匐在我的脚下,我还要他们学会服从。” 已经完全沦为云川走狗的“绘”没有迟疑半秒钟,就抡起手里的鞭子向族人们抽打了过去。 绘开始动手了,阿布也就下手帮忙,云川最早带来的六个伙伴也开始做同样的动作,最后,直到夸父也开始加入镇压族人的队伍之后,这些人终于按照云川的吩咐,乖乖地匍匐在地上。 挨打的人远比打人的人多,可是,挨打的人似乎对反抗这种事有抗拒,所以呢,他们中的很多人就被鞭子抽的血淋淋的。 不论是绘,还是阿布,亦或是夸父他们在打人的时候都是有选择的。 他们的鞭子总会有意无意的避开那些实力强悍的族人,总是会把鞭子落在弱小的族人身上。 在必要的时候,阿布甚至会把鞭子交给其中一些实力强悍的族人,让他接替他用鞭子抽打自己的族人。 所以,到了后来,打人的人越来越多,直到全族四分之一的人手里头有了鞭子之后,打人者的数目才没有继续扩大。 到了晚上的时候,挨打的人难过的发现,那些打了他们的人晚上吃到的东西要比他们好,有大块的鱼肉,兽肉,他们的锅里边只有一些肉渣跟骨头。 一些挨打的族人很愤怒,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竹条开始抽打跟自己一起挨打的伙伴,把伙伴打了一顿之后,他们就理直气壮地凑到打人者的锅边上,用竹筷捞肉吃。 在打人者的锅边围满了人之后,这些打人者就开始排斥那些后来的打人者,将那些想通过打人混进打人者队伍的后来者,又殴打了一边。 云川将肉汤倒进小米干饭里边,用筷子把小米饭搅散,让肉汤跟小米饭彻底的融合,再把一颗煮熟的野鸡蛋用野牛的鬃毛切开摆在竹碗上,最后放两棵水煮的野荠菜作为装饰,欣赏了好一阵子,在族人们的惊叹中,把它们全部吃进了肚子。 当强力者的权利被维护之后,他们就会在自觉不自觉之间开始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因为,他们之间的利益是相通的。 云川可以预见,在以后的岁月里,应该不会再有什么人来反对他的意见了,在以后的岁月里,他的话应该就是最高的指令。 金字塔的雏形已经构建好了,剩下的就看那些挨打的族人们能不能在自己的屁股下边,再弄出一层人来。 当竹子制作的水车矗立在大河边,并吱吱呀呀的转动着,将一竹筒又一竹筒的水从河里提上来,倒进一个水槽里,再流淌进田地里的时候。 族人们举行了盛大的篝火晚会,他们围着水车狂魔乱舞了大半个晚上,很多人故意站在水槽上,让水冲刷他们的身体,就像是在沐浴神的光辉。 第二天,当云川从红宫里面走出来的时候,桃花岛上终于出现了该有的秩序感。 夸父带着一群人离开桃花岛去狩猎了。 阿布带着一些人在用渔网捕捉河鱼。 三个最初的小伙伴们带着一群人在遵循云川的意见拔田地里的野草。 另外三个伙伴带着另外一些人在低矮的竹林里照看那些被捕捉来的野牛,野鹿,野羊,野猪。 至于绘,带着十几个背负弓箭的人在桃花岛上四处游走,一边射鸟,一边巡逻。 女人们在收拾兽皮,孩子们光着屁股蛋在整理草籽,高高地红砂岩上,还有一些人最肥壮的家伙们正在把一块块肉,一条条鱼,往排成好几排的砂锅里倾倒。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做。 云川笑了,这该是一个欣欣向荣的部族。 他之所以这么努力的维持一个部族,最大的原因不是什么王霸天下,更不是什么要统一个什么,平灭个什么,唯一的原因就是想要让自己脱离这些最低级的劳动。 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好起来,让自己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 很好,野牛稳稳的驮着他,小狼在他身边愉快的奔跑,老桃树上已经被族人们安置了一个很好的树屋。 在这座树屋里,他只要抬抬头,就能看到他的子民们正在辛勤的劳动,正在为他们自己能有一个更好地明天奋斗着。 这就对了。 社会就该是如此的有秩序。 社会就该是如此的有法律。 社会就该是这种让聪明人受益,让勇敢者受益,让勤劳者受益的模样。 至于在这个过程中有多少污秽跟交易,那不是重点。 竹林里都是小竹子,所以这里的竹虫大多肥嫩,用荤油细细的煎炸过后,再撒上细盐,应该就是这个时代最昂贵的佳肴。 至于酒,在这个时候是没有的,好在云川有茶,茶不是茶叶炒制的,而是竹叶茶。 采集最鲜嫩的竹芽,阴干之后放在砂锅里慢慢炒制,直到竹子的清香出现,就可以装在竹罐里储存起来,喝的时候用开水冲泡,就是一杯香气四溢的好饮料。 竹虫跟竹叶茶很配。 整个部落里,有资格享用这两样东西的人,只有云川跟阿布,有时候夸父也会凑过来,他实在是用不惯喝指头大小的陶碗装的茶水,所以,不怎么喝。 不过,他一直在努力的为自己的孩子争取每天都能吃到竹虫的权利。 夏天的时候,云川基本上是不穿皮衣的,现在,他全身上下都是麻布衣衫,脚上穿的也是兽皮底麻布帮子的软鞋。 云川本来想把灰白色的麻布染一下的,后来放弃了,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太短,他还没有收集到足够多的矿物质,也没有收集到足够多的植物染料,至少蓝草这种有十几种亚科的植物他就没有找到。 云川今年也种植了不少的麻,这种植物的生长力很好,才到夏天,就已经有半人高了。 比田地里那些低矮的谷子,糜子,麦子要高出不少,唯独比高粱低一些。 谷子,糜子,麦子纷纷开始抽穗,云川看过这些植物的穗子之后,就对今年的粮食产量基本不抱什么希望,也就比种一葫芦收两瓢的结果好一些。 至于高粱更是一言难尽,这东西疯狂的长杆子,头顶上却不长什么高粱米,跟云川在九粮液酒厂见到的那种一半杆子,一半高粱穗子的高产作物根本就是两种东西。 就在云川陷入自嘲情绪中的时候,阿布来到了木屋,他先是很有仪式感的喝了三杯竹叶茶,用两根手指捏了一条看起来比较肥说的竹虫丢嘴里,细细的品尝了竹叶茶的清香以及油煎竹虫的浓香之后,对云川道:“有一个很大的部族准备投靠我们,收不收?” 云川将小狼的脑袋从木屋的窗户上推出去懒懒的道:“大部族,有多大?” 阿布翻着眼睛在心里组织一下自己的语言,然后张开把手臂张到最大。 云川点点头道:“确实很大,三百人的部族,为什么要投靠我们呢?” 阿布又喝了一口竹叶茶道:“轩辕来了。” 第三十一章听话!我是你的爸 第三十一章听话!我是你的爸 轩辕要来了,云川认为自己要做一些准备。 所以,他先查看了部族的粮食储备状况。 结果还不错,有一群辛勤的族人,云川部落里的粮食储备状况很好,主要是鱼比较多。 自从族人学会了在大河边上挖一个大水口子,把河水引进桃花岛的低洼地带之后,就有很多鱼从口子处游进来,毕竟,这里的食物比较丰富,结果,这些来吃食物的鱼,就成了族人的食物。 晒鱼干是云川部族独有的储存食物的方法,或许还不能这样说,母亲的部族应该也会。 自从人们学会了晒鱼干,部族的食物就再也没有短缺过,云川从未想过一条大河就跟一个鱼塘一样,居然有如此丰富的鱼类,这里的鱼,不但大,还多。 后来吃多了这里的鱼,从鱼肚子里找到太多的鱼卵之后,云川就猜测,这片水域很可能是这些鱼的产卵地。 关于鱼类产卵地的知识,云川还是有一些的,他知道,以这些鱼类对产卵地的执著,即便是自己抓到再多的鱼,只要这种鱼没有绝种,它们还是会前赴后继的把自己送上门来。 他不准备执行什么长远发展的法则,也不准备执行什么抓大放小的手段,鱼卵对于人的大脑发育来说太重要了,不能因为可怜这群鱼,就让自己的部族里傻子横行。 而学会用脑子想办法捕鱼,云川认为这是部落人智力的一大飞跃,因为这个过程云川从头至尾都没有参与。 挖鱼塘诱捕河鱼的法子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 挖鱼塘诱捕河鱼可以得到大量的食物,晒鱼干又能有效的解决粮食的储存问题,这是一个很不错的闭环经历,对部落来说,非常,非常的重要。 轩辕终究是来了。 或许,轩辕征服丘陵部落的过程,就是他统一华夏的过程的开始,云川不打算屈服。 因为轩辕的口头禅就是——听话! 上一辈子云川听话了一辈子,听国家的话,听学校的话,听父母的话,听岳父母的话,听地质队领导的话,听师傅的话,听女朋友的话,就连上厕所的时候,尿池墙上都有要他往前靠靠的话。 好像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是人上人,只有云川自己是一个该死的奴隶。 这一次,他想看看不听话的后果。 尤其是不听这个可能是他元祖的话,会不会被雷劈。 当初选择这个岛屿,就是看中了这里的地形,说实话,居住在岛上的生活并不便利。 区区一座小岛不能支撑五百多人的生活,必须要离开岛屿,去更加广阔的空间,才能弄到足够多的食物。 不过,居住在岛上也有好处,那就是可以远离伤害。 在这个世界里,人并非是最强大的存在,河对岸那些被大象踩踏成人皮的死人们最清楚,如果有选择,他们一定愿意居住在没有伤害的岛上,哪怕那里生活不便利。 云川读过一些远古历史,史书上说,远古的圣王们之所以被称之为圣王,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可以带着部族把凶猛的野兽从身边驱赶走,保护自己部落里的人。 在确定粮食可以支撑两个月之后,他就下令在外的族人全部回归,并且收起吊桥,全族人躲在岛上继续过自己的日子,正好,红宫的规模太小,趁着这段时间,好好地再盖一些附属建筑。 此时,部落里的工具已经趁手多了,熟铁制造出来的工具一点都不好用,却也聊胜于无,至少超过了竹器,木器,以及骨器,只是在使用的时候要小心。 砂岩砖一块块的被族人从红砂岩上剥离,取而代之的将是一座带有高大围墙的城堡。 对于防御敌人进攻,这也刚刚脱离野人范畴的族人们经验非常的丰富。 他们居然在造墙! 一堵用竹子建造的墙。 岛上烧剩下竹子还有很多,他们就把这些竹子插进泥土里,绕着桃花岛修建了一堵篱笆墙。 云川试过了,只要有两个他这种力气的人,就能把篱笆墙推倒,更不要说篱笆墙中间还有大大小小的漏洞,有些地方别说人,大象都能钻进来。 这就是族人们工作的方式——只要我认为安全了,那就一定是安全的。 最后云川认为,有修建篱笆墙的功夫,不如多准备一些弓箭,多准备一些竹矛,投枪,防御的效果会更好。 阿布按照云川的吩咐,从族群里挑选出来了一百个吃干饭的,这些人不是废物,就是吃干饭的,因为他们每个月都有一次吃小米干饭的机会。 保卫桃花岛的工作是万万不能交付给那些吃骨头,喝鱼汤,吃草根的族人的。 云川觉得他们可能会背叛,只要轩辕答应给他们吃肉,他们就会纷纷倒戈投敌。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年多了,云川清楚,决定族人人心向背的从来都不是远近亲疏的关系,跟不是什么道德约束,而是你能否把那些嗷嗷待哺的嘴巴填满的程度。 族人的忠心与否,永远与你填饱他们肚皮的程度有关。 所以,没意思的笼络人心的手段根本就没有用,这里的人不在乎你是不是把他们当牲口用,只在乎能否吃饱。 如果你能每天让他们吃的饱饱的,他们完全可以趴下来手脚着地,请你把他们当牲口用。 就这一点而言,洪荒时代跟灯红酒绿的时代没有太大的差别。 谁出来混,其实都是为了碎银几两,不比这个时代为几口吃的就给别人当牲口高贵到那里去。 规则,早在人类之初就已经形成了,并非后世人所独有。 这就是社会的真谛,掌握了这个真谛之后,云川就能心安理得的当一个剥削主,可以心安理得去盘剥这些人的剩余价值。 不用愧疚,他们会感激云川让他们吃饱的。 轩辕现在干的就是云川将要干的事情,以武力征服,以物质弥补,只是云川很看不起轩辕,因为他做事情的手段太粗糙,也太原始了。 以现在的人的运输能力而言,轩辕征服丘陵野人部落的手段必定是以战养战。 他绝对没有办法携带大量的粮草进行远征的。 只能就地取材,以被征服部落的粮食储存为补给,借着征服下一个部落,一旦有一个部落打不下来,他的粮草补给就会有很大的问题。 他也不可能带成千上万的人过来,仅仅依靠狩猎,抢劫,是没有办法维持这么大的一支军队的。 所以呢,这就注定了云川将要迎接的战斗是一场小规模,类似古惑仔殴斗的战争。 只要云川把吊桥扯起来,轩辕就进不来,更没有办法跟云川对峙,离开,去找下一个更加容易征服的部落是轩辕唯一的选择。 云川前前后后都思考了,觉得没有什么漏洞,就不再把所有的心思用在轩辕将要到来这件事上。 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做,比如筛选种子。 云川种植的谷子已经成熟了,只是这些谷子没有像云川学过的文章里描述的那样,因为饱满,成功,所以会低下头。 他种出来的谷子一个个跟狗尾巴草一样骄傲的仰着头,云川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谷子地里偶尔出现的谦虚,谨慎的好谷子跟别的骄傲的败类分开来。 谦虚使人进步,这句话用在谷子身上绝对正确,只有那些低着头的谷子穗才有把自己的基因流传下去的可能。 仰着头骄傲自满的家伙们,活该只能活一季。 糜子,麦子,高粱的处置方法都是一样的,这里面,云川最关心的一直是麦子。 不过,这个关注直到麦子抽穗之后他就放弃了,因为,此时的麦子跟他记忆中的麦子完全是两回事。 麦穗小也就罢了,麦粒也小,咬开之后,见不到多少白色的淀粉,倒是麸皮很厚,这样的麦子不论怎么烹饪,都不会好吃的。 就在云川带领着族人开始收割平原阡陌上的粮食的时候,轩辕来了。 他就站在吊桥对面,面对着阳光,导致他一嘴的白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他身后站着两百来个带着各种凶形恶像的大汉,这些大汉都在用贪婪地目光看着岛上茂密的庄稼,恨不得立刻发起进攻。 只有轩辕的目光是柔和的,看着岛上高大的红宫,以及将要收获的茂盛庄稼,眼睛里似乎能滴出水来。 云川面色阴冷的站在吊桥上,周围被竹盾保护着,只露出一个脑袋,他想再看看轩辕那张嚣张的嘴脸。 “云川,我是你的父亲!” 就在云川以为轩辕在骂他的时候,轩辕从人群里拖拽出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骄傲的展示给云川看。 “从今往后,嫫母就是我的妻子,云川,你是嫫母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儿子,我已经制定了规矩,从今往后,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子,当然,像我这样的人自然能有好几个女人。 你如果能养活更多的人,你也能拥有很多妻子。” 云川从背上解下自己那个绿的发亮的龟壳包,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然后奋力丢进了大河。 第三十二章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第三十二章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男人的一生中,对两个女人有着最强烈的独占欲,在幼年时期,他们独占的对象是母亲,等到长大之后独占的对象就变成了妻子。 在野人中间,这不是一个什么问题,反正,他们对母亲,或者妻子这两个名词概念了解的没有那么清晰。 不论是母亲再嫁,还是妻子找了别的男人,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偏偏对云川来说,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 非常的严重! 轩辕以为睡了云川的母亲会让他们成为一家人,关系变得更加亲近。 看到母亲被轩辕搂在怀中假装亲密的时候,云川此时只想着如何干掉这两个让他产生了剧烈羞耻感的人。 场面安静下来了。 一只老鹰不知道从哪里捉到了一只兔子,从河道中间飞过,可能是看到这里有很多人形动物,就炫耀一般的将那只肥硕的兔子抓到高空,然后松开爪子让兔子掉下来,等兔子向下掉了一截,它就俯冲下来重新把兔子抓住,再次飞上高空,然后再丢下来,再抓住,再飞高,再丢下来……没完没了。 在老鹰准备再一次炫技的时候,一支羽箭呼啸着飞上了半空,竹子制造的羽箭对它的伤害性并不大,一翅膀就把羽箭给拍飞了,羽箭掉落,老鹰的翅膀上仅仅掉下来两根毛。 至于那只兔子,则跌进了大河。 轩辕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他的感觉很敏锐,总觉得云川那边并没有因为他们两人成了父子,就有欢乐的事情发生,反而因为这件事,有了更加浓厚的敌意。 “云川,你应该知道,我是因为你才要了你的母亲,你要感激我。” 说着话,还把抱着一个婴儿的嫫母推到最前边。 嫫母站在两个长着一嘴白牙齿的人中间,瑟瑟发抖。 尽管一个是她的儿子,一个是她的丈夫,可是,在两人中间流转的寒意,比她生命中经历过的最严寒的冬天还要冷。 “作战吧!”云川的目光离开那个被他称之为母亲的女人,冷冰冰的从嘴里迸出三个字。 轩辕瞅着云川摇摇头道:“你应该听我的话的,你也知道,我做的事情是真确的。 部族间相互厮杀,是不对的,所有人只应该有一个公正的首领,所有的食物都应该交给唯一公正的首领来分配,唯有如此,全部人才能活下去,我们才能变得更加强大,无论是多么凶恶的猛兽都将成为我们的食物。” 云川再次把目光放在母亲身上对轩辕道:“我不喜欢跟很多人混在一起,我只想拥有这座岛,带着这些人愉快的生活,你远大的想法,完全可以在别的地方施展,在这里,我不接受。” 轩辕大笑道:“我之所以会远征你们丘陵野人部落,真正的目的在你,不在那些野人身上。 你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几乎跟我一般的聪明,如果你成为我的部下,我们就能一路向东去征服神农氏与九黎族,那里有吃不完的食物,穿不完的衣服,我们会一起建立一个比你这座岛还要大的宫殿,而我,准许你住在这个宫殿里,凡我有的,你都能有。” 云川淡漠的摇头道:“我跟你不一样,我只想要最好的,如果有人要跟我分享最好的东西,那么,我一定会杀了这个人。 轩辕,既然我们是一样的人,那么,我所想的,就是你所想的,这个世界最讨厌的一点就是聪明人太多,而傻子太少。” 轩辕郑重的道:“我不会杀你。” 云川道:“不,等到我们征服神农氏,九黎族之后,你就会想杀我了,这种事不会因为你愿意不愿意而发生半点改变。” 轩辕沉默了片刻,终于从背上取下一柄青铜剑,指着云川道:“我要捉住你。” 云川咬着牙对傻了吧唧的站在两人中间的嫫母大吼道:“还不跑啊?” 一句话惊醒了嫫母,她哆嗦了一下,立刻就抱着自己的孩子斜刺里冲进了竹林。 “跑错了——”云川再一次大声吼叫,竹林里有熊猫,有毒蛇,还可能有两头时刻准备报复人类的大象。 可惜嫫母跑的很快,转瞬间就不见了。 轩辕见云川似乎很担心嫫母,就笑着派人进竹林去找嫫母了。 云川也第一次见到了这个世界上人类所表现出来的顶级战力。 一个手长腿长的家伙,在竹子制造的桥梁上助跑一段,然后就纵身一跃,他的身体就划过十米宽的河面,然后牢牢地抓住了吊桥上的绑绳,把身体挂在已经被提起来的吊桥上。 然后,被阿布从吊桥的空挡里刺了一矛,这家伙虽然吊在半空中,却像一只猴子一般在吊桥上快速移动,让阿布刺处的竹矛每一次都落空。 直到云川挥挥手,一群部下举着竹矛冲过来,锋利的竹矛遍布吊桥的空隙,才让这个男人避无可避,松手掉进了大河,然后,箭如雨下,不一会,这个掉进水里的人就被竹箭射成了刺猬,插满竹箭的尸体随着河水远去。 云川觉得很可惜,这是一个比后世跳远世界冠军跳的远,他以为十米长的吊桥,已经杜绝了人类能跳过来的极限,没想到,人家随便出来一个人就突破了这个极限。 轩辕这边的人射出了更多的羽箭,可惜,云川他们有竹子编织的盾牌,那些精准的羽箭落在盾牌上纷纷落地。 看来轩辕手中能跳出十米远的人也不多,在发现自己的羽箭对云川不起作用之后,轩辕就停止了进攻。 很快,轩辕他们就从山里抬来一棵大树,几十人抬着大树在桥面上狂奔,为首的四个人还举着刚刚制作好的盾牌抵挡岛上射过来的羽箭,这是他们刚刚学会的阻挡羽箭的手段。 随着那棵树不断地向竖起来的吊桥靠近,阿布让族人用长长的竹竿抵住这棵树,不让它继续靠近。 一时间,形成了胶着状态,一棵大树被两方人的蛮力定在空中,既不前进也不后退。 他们还不满足这样的角力,不断的有投枪,竹矛被丢来丢去,时不时地就有一个倒霉鬼被射中,倒在地上发出很大的声音。 吊桥被修建在河道最窄的地方,云川却带着夸父来到了河道最宽处。 河道窄的地方水流急,河道宽的地方水流平缓,云川刚刚拨开挡住他视线的野草,就看见河里漂着十几个人,他们正在努力的向岛上游。 眼看着这些人就要上岸了,迎接他们的是一波密集的箭雨,以及带着破风声的投枪。 不得已,这些身在水中没有抵抗力的人只能掉头回去,于是,他们的伤亡就更加惨重了。 吊桥那边的树最终还是跌进了水里,轩辕发起的进攻再一次停了下来。 而此时,太阳就要落山了。 两方都选择了停战,准备吃饭。 轩辕这边的饭食极为简单,大多是一些干鱼,干肉,或者一点烤熟的草籽,不过,这样的饭食依旧让他们吃的非常香甜。 云川这边的饭食味道就很好了,为了提升战力,他们拿出来了最好的食物,供这些参与战斗的人员享用。 尤其是炖野鸡的香味,即便是隔着河,依旧能让落在下风味的轩辕他们馋涎欲滴。 “等我们征服云川部,以后天天吃这样的饭食。”轩辕咬了一口干鱼,用力的撕扯一下,就咬下来半截干鱼,用力的嚼了很久才吞了下去。 一阵油煎竹虫的香味飘过来的时候,轩辕抽抽鼻子问嫫母:“这是什么?” 嫫母把一团刚刚用口水泡软的鱼肉喂给孩子之后道:“竹子里面的虫子,香得很。” 轩辕皱着眉头看看嫫母怀中的孩子道:“去给孩子要一些。” 于是,嫫母就抱着孩子来到吊桥下冲着对面大喊云川的名字。 听闻嫫母在问他要竹虫吃,云川胸口的一口气差点没上来,扶着竹子喘息了好一阵子才说服自己,不值得为这样的事情生气。 因为,他心中的愤怒嫫母根本就无法理解,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对云川的伤害有多大。 她也不觉得问云川给她的孩子要一点吃的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云川最后还是用竹竿挑着一竹筒煎炸好的竹虫给了嫫母。 看到火光下嫫母把竹虫喂给孩子自己还偷偷吃了一口后满足的样子,云川莫名其妙的觉得温暖。 当初,在那个满是毒虫的山洞里,嫫母就是这样把抓到的肥硕的虫子烤熟之后喂给他的。 “你的族人呢?”云川想了想还是率先关心起嫫母来。 听云川这么问,嫫母立刻就哭泣了起来,指着站在一个火堆旁看这边动静的轩辕道:“有些被他杀了,剩下的都被他带走了。” “你怎么跟了他?” “在集市上,他睡了我,我要吃的,他就打我,还用他的白牙齿咬我。” 云川立刻就想起母亲在集市上度过的那个混乱的夜,也立刻明白,为什么从集市上回来,母亲就一再说长了一口白牙的人很厉害这样的话了。 在那一夜,轩辕就已经给了当时非常骄傲的母亲心中种下了恐怖的阴影。 第三十三章没上过学的下场 第三十三章没上过学的下场 母亲很笨。 话也说不清楚。 那一夜,她之所以会出去,是为了给部族繁衍出健康的后代,这是她天赋的责任。 没想到,遇到了轩辕这个别有用心的渣男。 轩辕发现母亲是集市上最富裕的一个财主,也是集市上最干净的一个女人,更是集市上穿衣服最得体,最漂亮的一个女人。 而此时的轩辕很穷……他的部族遭遇了水灾,他想要更多的粮食,更多的皮毛。 而他一嘴的大白牙对母亲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母亲以为那一夜只是一场繁衍行为,没想到,轩辕要的更多。 想到这里,云川的怒火几乎要从鼻子里喷出来了,他拿起一块拳头大小的时候,奋力朝轩辕投掷了过去。 石头越过五十米的河面,却没有打中轩辕,轩辕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朝云川丢了过来,云川想要躲开,石块却先一步打在他的大腿根部,剧痛让云川不得不弯下腰,蹲在地上,痛的连气都喘不上来。 好在夸父丢出的一块石头把对方的一个人脑袋给砸爆了。 “杀了轩辕!” 云川对阿布下令。 于是,河面上的石块乱飞,密集如雨。 云川放下吊桥,希望母亲能够快快的过来,没想到,母亲却抱着她的儿子畏畏缩缩的回到了轩辕身边。 相比凶恶的轩辕,云川更让嫫母恐惧。 狂怒的云川用最后一丝理智下令收起吊桥,双手连环将短矛投掷了出去,用来阻挡轩辕部族那些想要抢夺吊桥的人。 吊桥收起来了,同时也收起来了一些轩辕族人,这些人随着吊桥一起渐渐升高,然后大喊大叫着从吊桥上跳下来,杀入了云川部落。 夸父大叫着挥舞他的巨锤,一锤子就把一个强壮的家伙砸的骨断筋折,再挥舞铁锤,锤头就陷入了一个敌人的胸口,即便是凶恶的风后氏面对夸父也不得连连退避。 厮杀起来了,云川的心反而平静下来,将夸父与绘留在最前沿,其余人缓缓后撤,给这两个装备了竹甲,装备了金属武器的家伙留足战斗的空间。 云川的人手才撤开,天空中就掉落了很多轩辕族人,其中,就包括手持青铜剑的轩辕。 云川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些混蛋居然是用撑杆跳的方式越过了十米宽的断桥,虽然有一部分人因为掌握不好掉进了河里,更多的人却已经过了断桥。 轩辕很强大,即便是跟夸父对战,也丝毫不落下风,夸父的巨锤虽然被抡的呼呼作响,轩辕却总能避开,而且每一次反击都让夸父手忙脚乱。 至于绘在对上风后氏之后,也明显不是人家的对手,如果不是因为身上有竹甲,早就被风后氏用巨大的骨刀砍死了。 “准备——” 云川凄厉的声音从后边传来,苦苦支撑的夸父跟绘两个人撒腿就跑,轩辕才要大笑,就发现一道长长的竹墙向他们横推过来,在竹墙的间隙里,满是锋利的竹矛,他的青铜剑砍断两根竹矛,马上就有两根新的竹矛从竹墙的孔洞里穿出来,其中一柄竹矛擦着他的腰肋穿了过去,几乎当场要了他的命。 风后氏的骨刀却砍不断竹子,他干脆丢开骨刀,双手抓着两枝竹矛用力一抽,竹矛就被他抽出来老大一截,身体却被竹墙狠狠地撞上,收势不住身形,被竹墙撞得踉踉跄跄的向后退,眼看着一支竹矛从孔洞里钻出来,直奔他的咽喉。 风后氏绝望的大叫,身上的皮衣一紧,却是轩辕抓住了他的衣领,用力把他甩了出去,那支可以要了风后氏性命的竹矛在轩辕的手臂上划出老长一道口子,鲜血立刻就涌了出来。 他来不及做出反应,一个虎跳就已经退到了河边。 云川站在竹墙后边冷冷的看着轩辕,对于竹矛上穿着的十余个还在挣扎的轩辕族人视而不见。 随着竹墙坚定地向前推进,轩辕族人纷纷退进河水里。 “准备——” 云川再次大喊一声,前排的竹墙忽然侧着竖起来,几十个手持竹弓的族人一起发力,拉开了竹弓。 轩辕大叫一声,一头就钻进了河水里,紧跟着风后氏也一头钻进了水里。 箭如飞蝗,“噗噗噗……” 区区几米的距离里,竹箭发挥出来了恐怖的杀伤力,一些强力竹弓射出来的羽箭几乎入体半尺。 中箭的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浅水中,在河水的簇拥下,相互轻轻触碰着,然后就顺流而下。 云川再次下令放下吊桥,在一群举着竹墙的族人掩护下来到了竹桥的尽头。 此时,轩辕已经爬上了河岸,浑身湿淋淋的站在月光下朝着云川大吼道:“云川——” 云川抬起头,让月光照在自己清秀的脸上,淡淡的对轩辕道:“以后,这里就是我的领地,你就不要来了。” 轩辕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川道:“所有部族终究是要聚合在一起的,你也不能例外。 一座小小的岛,阻挡不住我族的征伐,下一次,我保证下一次你将会臣服。” 云川摇摇头道:“你做错了,你现在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对付神农氏与九黎族,而不是在我这里无谓的耗费的力量。” 轩辕思虑了一阵摇摇头道:“不对,你比神农氏,九黎族更加的危险。” 云川道:“你弄错了,我没心情参与你们之间的战争,我只想在这里建造一个属于我的国度,我的力量只有这么大,我希望能用我有限的力量来庇护这些忠诚与我的人。 让他们不受饥寒,不受野兽侵扰的过上好日子。 你要把所有族群都聚集在你的脚下,那是你得想法,不是我的。” “云川——”轩辕忍不住向前迈出一步,看着人群中的云川有些伤感的道:“去年一场洪水,让有熊族失去了一半的人口,力量变小后的直接后果就是我们与神农氏,九黎族的共同集市上,再也换不到我们需要的东西。 想要用东西,唯一的途径就是用女人去交换,有熊氏的女人已经不多了。 云川,是我们有熊氏帮你们挡住了贪婪地神农氏,残暴的九黎族,你必须帮助我们,如果我们倒下了,就轮到你来面对神农氏跟九黎族。 如果你见过他们,就会知道有熊氏是何等的仁慈。” 云川笑着摇摇头道:“这里太偏远,神农氏,九黎族不会来的。” 轩辕凄厉的大笑道:“神农氏逐河而居,大河改道就意味着他们一定会溯流而上,九黎族一直想要最肥沃的土地跟神农氏学习耕种,你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他们迟早会来的。 云川,你今天躲开了,难道说你以后也能继续躲开? 告诉你吧,你不杀野兽,野兽就一定会杀你,你没有选择。” 云川沉默了许久,才对轩辕道:“每年桃花盛开的时候,我会在大河边上开一个新的集市,任何人都能来这个集市以物易物,明年,我会储存尽量多的食物等你来交换。” “什么都能交换?” “是的,什么都能交换。” “包括你刚才打败我的这些竹墙?” “当然。” “你就不怕我学会了来对付你?” “你下次来的时候,我会用更加凶残的方法让你彻底忘记跟我打仗的念头。” “你有更好地办法?” “记住了,对我母亲好一点,她如果跟你在一起过的不好,我会让你的日子过的比她还要艰难。” 轩辕回头看看陆续回到他身后的伙伴,指着云川道:“你不肯听我的话,迟早会后悔的。” 云川笑道:“后悔的时候再说。” 云川说完话扭头就走,一个瘦弱的族人背着一个硕大的竹筐战战兢兢地来到嫫母的身边,放下筐子之后就跑。 轩辕没有阻止,嫫母欢喜的抱住筐子警惕的看着轩辕,最后,在轩辕的怒视下,将筐子里面的东西一一摆在火堆边上。 里面有好大一包竹虫,七八只风干的野鸡跟兔子,一大包青白色的盐,一大包竹叶茶,还有七八罐子小米以及一捆麻布。 嫫母从东西堆里取出一个竹子制作的拨浪鼓,轻轻摇动一下,就发出咚咚声。 这东西很好玩,嫫母拿起来之后就放不下了,孩子的目光也被拨浪鼓吸引,一时间,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刚刚发生的那一场残暴的战争,目光都被那枚咚咚作响的拨浪鼓所吸引。 轩辕看看伤痕累累的部下,取走了鸡跟兔子,统统丢进了那口陶锅里,锅里的水已经烧开很长时间了。 他们以为可以很快战胜云川,获得云川部落里的食物,所以来的时候就没有带多少食物。 此时,锅里煮着敌人赏赐的食物,所有人围坐在陶锅边上,沉默不语,只有嫫母依旧把拨浪鼓摇的咚咚作响,很像雨点击打皮牛的声音。 “嘿呀呀呀呀呀——嘿!”一个肩膀上还插着一支羽箭的黑瘦汉子忽然拍着瘪瘪的肚皮从嘴里吐出很长的一段毫无意义的声音。 虽然毫无意义,不论谁听了心头都会泛起一阵伤悲之意,随即就有更多的人拍着自己的肚皮加入到了吟唱大军中来。 “嘿呀呀呀呀呀呀——嘿!” 河水打着旋将岸边的尸体带走。 “嘿呀呀呀呀呀牙——嘿!” 很多尸体并没有漂浮起来,而是沉入了水底。 “嘿————呀!”轩辕的声音突然变得高亢起来,以至于回到岛上的云川也听得清清楚楚。 “他们要干什么?”阿布低声问云川。 “他们心中的悲伤没法子用语言来表现,就只能这样了。” “那个轩辕看起来很聪明啊。” “很聪明也不能掩盖他从来没有上过学这个事实。” “上学?这是什么?” “一种能让人变得聪明起来的法子。” “我要上学!”阿布急切的抱住云川的胳膊。 “滚!” 第三十五章星垂大野 第三十五章星垂大野 轩辕说过,他还会回来的,这种人说出来的话一般都是真的。 如果他回来时候,云川部族又有了新的发展,新的军事手段,轩辕就会默认目前这种局面。 如果到时候,云川部族没有什么大的发展,他吞并云川部族的时候不会有半分的负罪感。 政治家就是这么纯粹的一种人,不会为感情所累,更不会为虚名所惑。 即便是捞甩袖汤,也一定用稳准狠三字诀从汤锅底部开始捞起,直到弄满满一勺子干货才会罢休。 直到这个时候,云川才发现,在这个发展与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时代里,人们很愿意做出改变,没有什么门派之见,只要好用,就一定会拿来用。 比如云川此次表现出来的军阵! 轩辕之所以急着走了,就是为了试验一下他看到的军阵,这种有纪律的作战方式,比他们一窝蜂涌上去乱打要强。 这也是云川给轩辕的馈赠。 云川不喜欢轩辕这个人,一点都不喜欢,可是呢,这种人对社会文明形成的过程太重要了。 几乎是不可取代的。 所以便宜一下这种天命之子是应该的,毕竟,这也是人家该有的福利。 本来还准备把竹甲的秘密一起告诉他,毕竟,竹墙枪阵这种作战方式要跟甲胄联合起来用才好,没想到轩辕看出云川在帮他,骄傲的选择了拒绝。 他以为自己已经弄懂云川的竹墙枪阵了,很是自以为是。 云川最终的目的是准备建立一座城池,一座辉煌的城池,所以,他不介意吸纳人才。 只是这些人才,一定要先证明自己是人才才可以。 只会泡竹叶茶是万万不能被称之为人才的。 这座城,在云川的梦中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事实上,他觉得自己看那个世界最后一眼的时候,已经看到了那座城池。 人,总是需要一点精神的。 越是艰苦的生活,就一定要有最美好的梦想,云川的梦想就是建立那样的一座城,一座金光闪闪,辉煌无比的城。 那座城,应该能承载他所有的梦想,所有的幻想,所有的希望,以及所有的生活。 仰着头透过树叶看太阳的时候,太阳依旧刺眼,不过,他也看到了一颗硕大的桃子,这枚桃子的表面已经被太阳染上了一点红色,云川并没有着急摘下来,他觉得自己还能等。 事实上,等待永远都会有结果。 就在这个叫做槐的伤号,已经把冲泡竹叶茶的手段练习到了顶峰,也不见云川接纳他的时候,他就吐露出来了一个秘密。 一个即便是被轩辕快把他全族都杀光的情况下都没有说的秘密。 云川原以为野人的秘密一般不太值钱,这一次,听了槐的诉说之后,云川觉得自己应该走一趟。 第二天,云川留下阿布看家,自己带着夸父,绘,三个最早跟着自己的少年族人,以及五十个强壮的族人离开了桃花岛。 离开桃花岛的时候,野牛是不怎么愿意的,这家伙如今已经长大了,身体比他父亲还要高大,就是胆子很小。 至于小狼,褪过两次毛以后,已经彻底的长成了一头成年狼,不过呢,可能跟这野牛厮混的时间太长,也完全没了狼的野性,这家伙甚至跟野牛学过反刍,幸好没有成功…… 槐,在成为向导之后,也很悲愤,直到现在,他还是没有获得云川的认可,这让他觉得自己很亏。 云川离开桃花岛基本上就没有了安全感,强忍着放火的冲动,在夸父跟绘的保护下走进了林莽。 原始森林没什么好说的,幸好是西北的原始森林,林子里的灌木不多,毒蛇也很少,就是没有什么路,幸好,有大象这种生物存在,森林里也就有了路。 云川他们走的就是一条象道。 自从族人身上穿了竹甲之后,他们的胆子就大了很多,即便是明知道眼前这条路是象道,他们也走的心安理得。 云川看着头顶高大的树冠,总觉得那里似乎隐藏着不知名的危险,一遍遍的取出火折子,又一次次的装回去。 他觉得还是应该放一把火为好。 光明应该可以驱散所有的邪恶。 一头花豹趴在一根横枝上,狡黠的瞅着从树下经过的这群人,三角形的眼睛里满是恶毒的意味,直到被夸父瞪了一眼之后,就迅速在树枝间跳跃几次最终消失不见。 一头胸口有一个白月牙的狗熊站在灌木丛中,呆滞的看着云川一行人,直到发现云川人多势众,就悄无声息的放下前爪,走进了一片黑松林。 小狼跳上野牛宽厚的脊背,把自己的后背放在云川怀里,这才得意的朝树枝浓密处大声的咆哮。 虽然外边是晴天,可是林间小道依旧泥泞难行,这没有难倒云川的族人,他们赤着脚踩在泥巴上,快捷如风。 在森林里面行军,人们很容易变得沉默,幸好有小狼时不时的嚎叫一嗓子,才让整支队伍不至于过于沉闷。 领头的槐伤势刚刚痊愈,身体还很虚弱,可是走起路来,却比云川这个毫发无伤的人更加利索,云川只有骑在野牛背上,才能跟得上他的步伐。 这一路上,云川一直在看槐的背影,他很想自己的双眼具有透视功能,这样,就能看透槐的心肝脾肺肾。 如果不是他派出去追踪轩辕他们的探子回报说轩辕已经走远了,云川绝对不会离开桃花岛进行这样的一场远足。 这应该不是轩辕的计谋。 树林里边的树莓很多,云川没有采食的欲望,族人们倒是采集了不少,边走边吃,队形已经有些散乱了。 军队的建设依旧是一个道阻且长的过程,没办法在一朝一夕就建成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想要建立那样的一支军队,首先文化必须跟上,只有在部族中形成固定的武士阶层文化,军队才能正式走向正规化,而这,比草创一支军队难得多。 槐一直走到傍晚时分,才在一处干爽的空地上停留了下来,所有人准备在这里过夜。 此处正是山巅,风很大,即便是炎炎夏日,这里依旧有些寒冷,山间常见的竹林已经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高大的松林。 植物与植物之间有着明显的地域分化,山顶的松林里铺着厚厚的一层松针,有松树在松针上快速的划过,再不见别的小动物。 没有小动物就说明这里没有大型食肉野兽,因为寒冷,这里也就不会有太多的毒虫。 翻过了这座山,距离槐说的地方还要走两天时间。 如果是食物,或者矿物这样的小事情,云川无论如何也不会离开自己的老窝钻山林子的。 问题就在于,槐悄悄地告诉他,在一年多前,有一颗大星坠落在了山的那一边。 如果是仅仅是流星,云川也不会太在意。 从槐连说带比划中,云川知道了那颗大星坠落的时候,也发出了一道光波,这道光波与他降临的时候一样,摧毁了周围的树木,甚至连合抱粗的石柱也拦腰斩断。 而一年多前,正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 槐说的非常详细,云川断定这不是槐那个脑细胞少的可怜的脑袋能编造出来的事情。 对于自己突兀的来到这个世界受苦,云川一直耿耿于怀,就算不能报复老天爷,弄清楚自己为什么来到这个地方,还是很有必要的,否则,只能在这个世界做一个糊涂鬼。 晚上睡眠之前,云川收回窥伺星空的眼神,瞅着近在咫尺的夸父道:“你知道天上的星星会掉下来这件事吗?” 夸父的眼神立刻就变得迷离。 “族长死掉的时候,就有一颗很大的星星从天上掉下来了,那颗星星太大了,大的……” “睡吧!” 云川没兴趣听夸父讲什么神话故事,自从见过轩辕之后,云川现在只要听到任何神化的故事就犯瞌睡。 轩辕连十米宽的河沟都跳不过去,这时候再说神话中可以呼风唤雨撒豆成兵腾云驾雾驾驭神龙如同驾驭牛马的那个人就是轩辕,云川是一个字都不信的。 中国的历史起源便是三皇五帝,而这八个人中,最有名的毫无疑问就是一统原始社会的轩辕。 连他都靠不住,更不要别人了。 了不起这八个人都是为了炎黄文明出过大力的人。 加上野人们没有什么文化,以讹传讹的就把这八个人给神话了,毕竟,如果他们没有那些神话中的本领,没有神话中那些离奇的遭遇,怎么可能建立那么大的功勋呢? 相比之下,云川觉得自己到来这件事才能比肩那些瑰丽的神话传说。 夸父睡着了,鼾声如雷,云川的脑子却在咕嘟咕嘟的冒泡,精神了一个晚上,直到天边才泛出鱼肚白,他就一骨碌爬起来催促所有人赶快弄早饭,吃过之后好继续赶路。 云川催促的很急,加上已经离开始下山,众人赶路的速度更快了。 山间的平地已经被植物覆盖的没有任何踏脚地,直到云川他们又找到了一条象道,这才开始继续前进。 这是一条很新鲜的象道,不像别的象道那么宽阔,像是只有很少的几只大象从这里经过。 云川无意中看到了成年大象脚印中夹杂着的小象脚印,就没来由的想起那头耳朵被他撕扯的像一柄破蒲扇一样的成年公象。 第三十六章搓澡的二次元运用 第三十六章搓澡的二次元运用 云川随着象道一路翻山越岭,中间还跨过了好几条小河。 越是往前走,云川就越是沉默。 当他翻过最后一座山的时候,面前是一个春意盎然的小盆地。 站在山上,就能看到有无数条象道从四面八方汇集到了小盆地。 云川极目四望,却没有发现有大象的踪迹,不仅仅没有大象的踪迹,就连其余野兽的踪迹也找不见。 山林间聒噪的猴子不见了,乱跑的松鼠不见了,偶尔会在树林中短途飞行的野鸡,以及被人惊的兔子也一只都看不见。 他很不安。 这么多的象道,绝对不可能是两头大象,或者一群大象踩踏出来的,应该是很多大象齐心协力的结果。 道路边上长着一棵害事的大松树,因为过于靠近路边,粗糙的树皮都已经被大象的身体快给盘出包浆了,也就是说,在大星没有坠落之前,这里就是大象们的聚集地? 夸父见云川满眼的狐疑之色,就捏着槐的脖子提到云川身边。 “你说的大星就是落在这里了?” 云川问道。 “是啊,是啊,就落在这里,那个水潭就是。” 云川仔细看了看盆地,果然,在盆地中心位置上有一个圆圆的水潭,水潭不大,也就一丈方圆。 看到这个水潭,云川失望极了。 根据他的常识,能造成这么大的一个水坑的流星,不可能太大…… 鉴于盆地里诡异的模样,云川犹豫再三,还是决定让槐先下去探查一下。 眼看着槐沿着象道走到了水潭边上,还能愉快的冲他们招手,云川这才带着大部队下到了盆地。 才踏上盆地,夸父就停下了脚步,双手握住自己手里的巨锤,似乎有人在抢夺他的锤子一般。 云川也觉得似乎有人在拽他的腰带,低头看才发现悬挂在腰上的一柄小刀活过来一般的将连接在腰带上的绳子撑得笔直。 云川向后退几步,磁力消失了,夸父也连连向后退几步,停下脚步对云川道:“有人想要抢我的锤子。” 云川解开匕首,丢给了族人,重新走进了草地,仔细打量这片草地。 盆地四周都是茂密的森林,唯有盆地里只长着密密的柔柔的小草,所有的小草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营养不良。 云川俯身拔起一棵草,基本上没有浪费什么力气,仔细看小草的根部,才发现,这棵草的根是横向长得,根是扁平的,扎进土里的部分连一寸都没有。 他又拔起来了一棵草,结果是一样的。 于是,云川就让族人把这片青草连根拔起。 很快就清理出来一块十米方圆的空地。 再清理掉薄薄的土层,一块黝黑的巨大磁石就露出了地面。 云川踩踏在上面,此时,才若有所思的将目光投向那个水潭。 那个水潭是被陨石砸在磁铁上形成的,有一丈方圆已经很了不起了。 夸父不肯下到盆地,他总觉得有人要抢他的大锤,而且,想要抢他大锤的那个人力气很大。 凡是身上带有铁器的族人都是同样的心思,不论是锤子,还是刀子,都是比他们性命还要珍贵的东西,他们不肯轻易放弃。 云川走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终究还是走到了那个水潭边上。 水潭边上寸草不生。 不是因为磁力的缘故,而是这里根本就没有可以供野草生长的土壤。 流星砸裂了巨大的磁石,碎裂的磁石在水坑里相互吸引成了各种奇形怪状的造型。 一股清泉从坑洞里不断涌出来,然后顺着磁石碎裂后形成的缝隙流走了。 这很麻烦,说明大星已经击穿了磁石,跑到地下去了。 找不到大星,云川就把目光放在这个磁铁矿上,一般情况下磁铁矿都是伴生矿,主要矿物质是四氧化三铁,含铁量很高,一般在七成左右。 云川以前见过不少的磁铁矿,像眼前这么纯净的磁铁矿还是第一次见到。 用一根竹矛试探一下这个水潭的深度,结果,深不可测,与云川的预测没有半点差别。 这块巨大的磁铁矿改变了这里的磁场,所以,见不到鸟儿,见不到野兽实在是太正常了。 很多时候,人的五感是很迟钝的,跟这些鸟儿,野兽是没有办法比的。 潭水似乎是温水,云川没在谭水里发现鸟雀鱼虫的尸体,干净的不像话。 发现槐这个家伙的身体很脏,就让他下去洗洗。 很好。 槐洗干净身体之后,他的身体上没有出现溃烂,脓包,就连细微的过敏症状都没有,云川就觉得自己应该给族人们带个头,在这种磁化温泉水里好好地洗洗。 洗的正愉快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族人的惊叫声,抬头看的时候,发现水潭对面有一头肮脏的大象正一步步地下了水潭。 它下来了,云川自然就要跑。 大象没有追击他,而是把身体沉浸在水潭里,还用鼻子吸水喷在自己还露在水面上的脑壳上。 这是一头凄惨的大象,它粗大的象牙折断了一根,折断处还垂着半尺长的一截牙髓。 自从它进入水潭之后,这头大象就表现得非常悠闲,即便是周围站满了人,它依旧不理不睬,继续泡澡。 这头大象身上的伤痕可不仅仅是牙断了这一处,肚子上一个洞,相对应的前腿上方也有一个洞,这明显是被另一头大象造成的伤害。 云川蹲在潭水对面打量这头大象,大象对云川的窥伺无动于衷,直到又一头大象进入了水潭,这头大象才向一边挪挪身子。 一丈方圆的水池子,一头大象进来已经快要满了,又一头大象进来之后,就把池子塞得满满当当的。 两头大象好像不在乎,它们的身体挤满了池子,就那么安静的待着吗,直到地下水重新把它们身体间地空隙填满为止。 第一头大象看起来有些老,第二头大象云川觉得自己好像认识,因为他的大耳朵就像一柄破蒲扇。 很明显,这头大象也认出了云川,不过,它好像忘记了云川曾经伤害过他,努力的把身子朝老象那边挤挤,给云川留出来一尺宽的一个缝隙,好让他一起泡。 云川读懂了这头大象的想法,不过,他并没有跳下去继续泡澡,他觉得把自己瘦弱的身体放在两头大象中间是很危险的事情。 据说,野兽在水源地或者埋骨地是不会自相残杀的,从这头大象身上,云川看到了这一美德。 两头伤痕累累的大象,在“人”的包围中,并没有选择战斗,而是选择了自行其是,不是他们觉得打不过“人”,而是他们认为“人”不会在这个地方伤害他们。 云川忽然觉得这是一个跟大象和解的好机会。 他就把手里的竹矛破开,制作成了一柄大耙子,包上麻布之后用力的在大象身上来回耙。 在洗澡的时候谁能拒绝搓澡呢? 很明显,大象也不能! 在云川帮他搓背之后,他还站起来,用鼻子勾着耙子送到肚子上,示意云川把他的肚子也搓搓。 云川很卖力的帮大象搓澡,热的满头大汗。 另一头老象继续趴在池子里耐心的等待,直到这头大象全身上下每一处,包括隐私部位都被搓洗了一遍之后,他就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排队等着搓澡。 此时,搓澡的人早就换成了“槐”。 “槐”是一个天生的好搓澡师,他比云川更有耐心,更有力气,也更加的具有荣誉感。 云川在确定这头大象不会在此时伤人,就取出牙刀,将这头大象掉下来的牙髓切割掉。 不仅仅如此,他还剜掉了断牙中腐烂的牙髓,找来了大量的蒲公英捣碎之后填进牙齿空腔里,最后用麻布包裹住。 这个过程对大象来说是一个痛苦地过程,不过,这头老象就静静地站在水池里,一边享受被搓澡的快乐,一边接受云川给他医疗。 夸父不明白云川为什么会这样对待这两头大象,觉得这时候更应该用他的巨锤,狠狠的砸在大象的脑袋上,这样,就有很多肉可以吃了。 两头泡过澡,洗过澡的大象离开了水潭,老的一头静静地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晒着太阳,另一头年轻的大象掉头走了,走的好像有点急。 云川让族人们采集来很多肥嫩多汁的树枝放在老象的嘴边,老象就这么躺在地上,用鼻子卷这些树枝吃。 老象的身体非常的虚弱,吃饱了之后,他就再一次进入水潭泡澡,这一次云川看的很清楚,老象会把伤口浸泡在水中,很刻意。 槐身上也有很多伤口,这都是云川造成的,所以,云川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就把槐也给赶进了水潭。 刚开始的时候,槐疼的大叫,很快,他就不叫唤了,反而找了一个舒适得地方,安静的躺在水中,不久,居然睡着了。 在确定槐不是死掉,或者昏迷之后,云川终于可以肯定的说——这个水潭对于外伤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而且这里是一片难得的和平之地。 在这里开始驯象,绝对是再合适不过的地方了,现在,云川就在等待一头落单的,孤独的,饥饿的,受伤的小象…… 第三十七章杀戮不是最好的选项 第三十七章杀戮不是最好的选项 云川之所以会追寻大星,完全是因为他寂寞的快要疯掉了,希望能找到一个跟他有同样经历的人来分担一下。 现在,既然已经确定,这里就是一个流星落地的地方,渺茫的希望也就随之湮灭了。 不过,发现一个有治疗效果的水潭,这是上苍给他的一项福利,他觉得必须要很好的利用起来,至少要修建一个疗养院一类的机构。 所以,他没有急着回去,而是带着族人在这里伐木修建房子。 房子就修建在距离水潭不远的地方,因为地下全是坚硬的磁石矿,这些房子也就没有什么地基可言,就是几栋有顶棚可以防雨的木头棚子。 原以为这些脆弱的棚子很快就会被野兽弄坏,没想到这里的野兽比云川想象的要有素质的多。 它们都是从大门走进来,然后再找一个铺满了干草的地方躺下,没有一个用蛮力破坏棚子的,就连野猪都不肯把粪便留在棚子里。 短短的三天时间,云川不仅仅看到了来泡澡的大象,也看到了来泡澡的老虎,狗熊,熊猫,豹子,野猪,狼。 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都有伤病。 它们另外一个明显的行为特征就是——全是和平主义者,云川甚至看到老虎用带有倒刺的舌头为一头受伤的野猪舔舐伤口,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是馋猪肉了,还是帮野猪疗伤,总之——那头野猪似乎很享受。 另外,这里还有一个明显的族群分化——来的全是猛兽,看不见任何弱小的食草动物。 对老虎这些猛兽,云川自然不会主动提供什么搓澡服务,更不会殷勤的帮它们疗伤。 这种高级待遇,永远只有大象才能享受到。 任何一只来到疗养院的大象都会受到人类无微不至的关怀,就连一头因为伤势太重,最终死去的大象,云川都不忍心让他曝尸荒野,在大象们的注视下,云川让人在山脚下的林子里挖了好大一个坑给埋掉了。 原本,清理这片草原,让草原保持干净的工作属于大象,现在,被人类接手了。 住在这里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蚊虫的侵扰,最大的坏处就是这里没有任何食物可以补给。 或许,这也是野兽们明明知道这里是一个好地方却没有办法长期占有的原因。 云川在帮一头主动求他的老虎去掉扎在掌心的一根尖刺之后,那头老虎看他的时候,就有了一些温情,云川估计,这头老虎此时心里一定在想,离开这里之后吃这个家伙的时候,一定不让他感受到痛苦。 这是云川一厢情愿的想法。 主要是因为这里的人与野兽相处的环境实在是太好了,美好的不像是真的。 云川希望等到的小象没有到来,倒是那头老象似乎已经与人类有了共生关系。 这些天来这里治疗的大象很多,有时候干脆就是一个象群,可是,从始至终,那头老象都没有回到族群里的意思,他宁愿跟云川待在一起,跟野牛一起去山脚下吃草,也能容忍小狼跳上他的后背。 光山秃岭上放射状的小路一般都是山羊,或者别的羊开出来的。 而森林中的道路则一般都是大象开出来的。 没有路,就没有交流,没有交流,文明进化的速度会非常的慢。 虽然交流会带来分歧,屠戮,谋杀,战争种种弊端,然而,人类就是这个样子的,天生的受虐狂,喜欢在痛苦中前进,融合,分裂,再融合,再进步,无休无止,且永不改正。 反正注定就是这个样子了,云川当然不会逆天下大势而上的,更不会搞什么圣王之治那一套,他知道,那一套不可能成为社会发展主流。 人的天性注定了——自私,才是浩浩汤汤的历史主流。 所以,他准备敞开心扉,敞开怀抱迎接将要到来的奴隶时代,让一部分人先脱离野蛮,让一部分先成为引领社会前进的动力。 至于那些后进的,可以慢慢等待,历史长河很长,他们总能等到的。 这是一头因为年迈,被象群新的王驱赶出象群的过去的王。 老象的身体很大,就是太瘦了,折断了一根牙齿之后,他求生的能力就下降了一大截,需要与共生伙伴在一起,才能继续活下去。 小狼在老象宽阔的脊背上“哦哦”的叫着,好像他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王。 云川一直希望小狼能够“汪汪”叫,而不是“哦哦”叫,他需要一只狗,不需要一匹狼。 看来条狗的进化之路还很漫长。 那只耳朵被撕扯的像破蒲扇一样的大象,在享受了云川以及槐的数次搓澡服务之后,终于放下了戒心,带着他的老婆儿子一起来享受这一服务。 母象的脾气很糟糕,戒心依旧很重,她可能忘不了她丈夫被人拖走时的场景,那只小象则纯粹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存在,在品尝了云川的糜子馒头之后,好像就永远都记住了粮食清甜的味道,这就导致他跟云川在一起的时间,比跟她母亲一起吃树枝的时间要长。 又过了六天,槐身上的伤痕已经痊愈了,云川搜变了草原,也没有新的发现。 出门已经半个月了,该回家了,也到了考验云川驯象的成果的时候了。 云川先是往野牛背上放了一些物资,野牛非常的安静,然后又往老象的背上同样放了一些,老象也很安静的接受了。 云川小心的来到破耳朵大象身边,准备把帐篷放上去的时候,破耳朵居然跪下来方便云川放东西。 这很好,云川随手就把两个巨大的糜子馒头塞进了大象嘴巴。 原本用鼻子牵着母亲尾巴的小象,突然发现父亲有糜子馒头吃,立刻就松开了母亲的尾巴,卷着小鼻子来到云川身边,他自然也得到了一个糜子馒头。 小狼跳上老象的脊背又开始“哦哦”叫,夸父就牵着老象率先离开了这片贫瘠的草原进入了山林,野牛跟了上来,破耳朵也站起来跟了上来,随后便是小象,母象“嘟嘟”的叫唤两声,想要唤回误入歧途的丈夫跟孩子,而那两头象充耳不闻,母象无奈,也只好跟在后边,将小象放在中间。 夸父走的心惊胆战,他总是担心领头的大象会突然发狂,把他踩踏成一滩肉酱。 然而,两天时间过去了,大象们没有发狂,云川停,他们就停,云川走,他们就走,很听话。 “你厉害!” 虽然不明白云川是怎么让这四头大象听话的,这并不妨碍他开始害怕云川了。 云川坐在野牛背上喝一口竹筒里的竹叶茶道:“有的时候,杀戮并不是必要的。” “它们很能吃!” “山那边有太多的竹林,吃不完。” “既然是这样,当初为什么要把它们赶走?” “那个时候,它们是敌人,现在,它们是朋友,是助力。” “只要是你的朋友就能住在附近吗?” “是的,只有听我话的朋友就能住在我们跟前。” “可以上岛吗?” “可以,只不过需要给我们食物,麻布以及我们需要的好石头。” “他们要是打架怎么办?” “住在我们跟前,他们就不能打架,谁打架我们就打谁。” “夸父族也能过来?” “不能。” “为什么?” “因为我们不是同一种族。” “我也是夸父啊。” “不,你不是。” “我长得很高大!” “不,你不是,夸父吃人你不吃人,你不过是一个长得比较高大的人族而已。” “可是,你还是把我叫做夸父!” “那是因为你这个名字可以让敌人害怕。” 跟云川谈话,夸父很容易陷入思维的死角,而云川又不愿意把事情掰开了揉碎了给他讲,这就导致夸父的思维在很多时候都是混乱的。 有大象存在,回程的时候,就没有野兽敢凑过来,云川又看到那头趴在树上的花豹。 它的眼神还是一如既往地阴险,这一次,它没有动弹,而是有些失望的看着被大象惊走的猴子们。 当这支队伍从林莽中走出来的时候,看到大象的族人们立刻就慌乱起来,吱哩哇啦的叫着向吊桥奔跑,一队穿着竹甲拿着竹矛的人在阿布的带领下就已经在竹桥头上做好了攻击准备。 当阿布看到站在老象脑袋上衣袂飘飘的模样,他立刻就跪下来了。 他跪下来了,其余的族人也就跟着跪下来了。 老象很给云川面子,慢慢跪下来,把头杵在地上,好让云川从他的脑袋上走下来。 云川在族人惊恐的眼神中下了大象,还用手抚摸了大象的大脑袋几下,然后就对阿布道:“卸掉东西,给它们最好的竹笋吃。” 说完,云川就背着手从竹甲武士队列中穿过,回到了自己的岛上。 族人们以为的伤害没有到来,大象身上的货物被卸掉之后,阿布就大着胆子给大象喂食鲜嫩多汁的竹笋。 大象们吃的很香甜,只有小象甩着软塌塌的鼻子跟着野牛与小狼尾随云川上了岛。 第三十八章享受我的劳动果实 第三十八章享受我的劳动果实 时隔半个月,云川再一次回到了岛上。 跟他离去的时候一样,桃花岛依旧富庶,祥和。 假如不考虑战争因素的话,不论是这里的人,还是这里的风貌都堪称是世外桃源。 世外桃源对这个世界来说其实贬义的,这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称之为桃花源。 唯一的问题是环境太好,对人却不友善。 三头大象去了河岸上的竹林,现在,它们可以尽情的享用这片竹林,不会再有人来驱赶它们。 十五天的时间,田野里的新庄稼又发芽了,平原上葱茏一片,桃树上的桃子也开始成熟。 云川从一棵小树上摘了一颗桃子吃了一口,味道很寡淡,跟啃木头的味道差不多,品尝不到多少甜味。 随手把啃剩下的桃子塞野牛嘴里,它很喜欢。 云川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那颗巨大的老桃树上,希望它结的果子能够让人满意。 一路走,一路吃路边树上的桃子,很快,云川就发现,越是靠近那棵老桃树的桃树上结的果子就越是好吃。 因为是自然繁衍的结果,所有的桃树都是围绕着老桃树生长的,且明显是东西两边多,南北两边少。 估计,这是风造成的后果。 在一棵足足有五百年树龄的桃树上摘下一颗桃子,云川终于闻到了久违的桃子的清香。 咬一口,虽然还有些酸涩,不过呢,已经可以当成水果来吃了。 小象伸长鼻子努力的从树上摘下一颗桃子送进嘴里,很明显这东西太适合它的胃口了,于是,它就停在那棵树下,不停地摘桃子吃,偶尔也会给野牛留一颗,至于小狼,还是愿意跟着云川跑,它对果子一点兴趣都没有。 老桃树的树荫底下,跌落了一层桃子,没有人来捡拾。 云川对这一幕很欣慰,因为他在离开的时候曾经告诉过阿布,他不在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许靠近老桃树。 看样子,这道禁令被执行的不错。 人,需要约束,也需要教育,这个过程跟驯兽差别不大,甚至更难一些。 有纪律,听话的人才是好人,这就是轩辕为什么会把“听话”这两个字一直挂在嘴边。 云川不得不承认,轩辕的这一个要求是对的,愚蠢,蒙昧的人就不该思考,应该把思考这种事情交给聪明人,比如轩辕这种看起来似乎没有私心的聪明人。 如果交给云川这种聪明人,后果极其严重。 原始的社会里才能培养出轩辕这种很纯粹的人,至于云川的世界里没有培养毫无私心的土壤。 这并不是说轩辕本人要比云川高明,完全是因为这两个人是两个发展程度不一样的社会产物。 轩辕身为这个时代的顶尖人物,心中有一个想法,就会持之以恒的去追求,并且会显得很纯洁。 云川就不一样了,他的社会发展程度比轩辕的社会高明了数千年,历史太长,计谋太深,经历太多,所以,也就纯粹不起来了。 其实啊,简单的才是最持久的,这一点从工具的发展上就能看出来,最原始的工具,也一定是最简单的,以及最耐用的。(取自工具发展简史。 人,也是这样。 老桃树上的桃子甜的跟蜜糖一样…… 能品尝到的人却不多。 阿布可以吃,夸父跟他的儿子可以吃,野牛可以吃,小象可以吃,小狼偶尔啃一个,剩下的人是没有资格吃的。 绘,槐,以及六个追随云川来到这里的人偶尔能吃一两个,如果想大量的吃,就只能吃老桃树周边也算老树结的桃子。 其余族人可以大量的吃更远处小树上的桃子。 至今为止,他们还没有养成享受的习惯,只要能填饱肚子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就是好东西。 阿布,夸父吃了很多,很多桃子……他们非常赞成云川的决定,不论他们几个人能不能把这棵老树上的桃子吃完,他们都不打算把这东西分给别的族人吃。 好东西永远都不可能共享,宁可烂掉都不能共享,且永远……永远都不能共享,因为这是权力的标志。 族人们对于这项禁令没有反抗的意思,也没有这个想法,他们每天都能吃饱,这已经非常幸福了,不敢要求太多。 高大的红砂岩已经被勤劳的族人们给取平了,原本是小山峰一般的红砂岩,现在变成了七八座红砂岩砖修建的房子。 从气势上来看——跟云川以前在农村见过的土别墅差不多,可能还有所不足,毕竟,族人们的审美观很有问题,充满了原始粗犷的风范。 最过分的是,这些房子的墙壁上绘满了涂鸦,其中以云川高大的形象最为突出。 有云川烧竹林驱赶熊猫跟大象的图,有云川用手抓河鱼的图,有云川烧制陶锅,陶盆的图,有云川打铁的图,更有云川划分阡陌以及种植庄稼的图…… 可以说,阿布这个家伙其实很有艺术天赋,在云川住进新的红宫之前,他又补上了云川站在大象头顶接受族人膜拜的图画。 至此,在云川看来,自己保护百姓之神,战争之神,种植之神……的神位已经非常的稳当了。 尤其是在小象把它的爹妈以及一个老伯伯三头大象领到岛上吃了桃子之后,就连最小心,最固执的母象也渐渐对岛上的人放开了心扉。 不过呢,它们是不能住在岛上的,所以,在天快黑的时候,三头大象就带着一头小象离开桃花岛回到岸上,表现得非常悠闲。 云川已经开始教阿布识字了。 没有教他甲骨文。 因为云川自己都不会,教的就是简体字。 阿布的学习能力很强,云川一度以为这个家伙有过目不挖忘的能力,直到他看到满墙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以及天地人”这些简单的字符之后,他才确定,阿布是一个非常勤劳的人。 勤劳的人相对应的就是懒惰的人。 云川就是一个懒惰的人,他没有在这个时代里称王称霸的想法,毕竟,人,不会生出去当猴王的想法。 他目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让自己过的更加舒坦。 一切都很好,也很平安,夸父带着军队征伐于外,阿布带着族人辛劳于内,云川整天做着一些族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有时候,他会要求族人出外的时候尽量寻找更多的植物的,叶,茎,花,根,以及果实,并且要分的清清楚楚的带回来。 有时候,云川又会要求他们把所有能找到的奇怪的石头给带回来,并且要记住这些石头在哪里发现的。 云川很忙,不过,他把更多的时间用来思考。 桃树上的桃子已经全部成熟了,周围桃树上的桃子已经被族人加上四头大象给吃光了,只有那颗老桃树上依旧结满了桃子,只是,地上跌落的桃子更多。 野牛最近桃子吃多了,比较吸引喜欢甜味的蚂蚁,在被蚂蚁袭击了几次之后,野牛也就不太喜欢吃桃子,更喜欢找一个水坑待着慢慢的反刍。 秋老虎来的时候,地里的作物已经开始抽穗了,从这一次抽穗的结果来看,普遍好于夏粮。 毕竟播种夏粮的时候,种子是没有办法保证的,能把那么大的一片土地都种上粮食,已经是云川部落的力量极限了。 土地边缘上种植的麻已经成熟了,云川让族人收取了麻籽,这东西可以榨油,还能做成美味的麻麸,即便是炒熟了当零食吃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在云川眼中最重要的还是麻杆,这种脆弱的杆子没什么用,可是呢,它的皮用处很大。 族人们把麻杆丢进了水坑里沤麻,等竿子腐烂了,麻就会自然脱落,在经过水煮,浸泡,抽线之后,就能用来纺织麻布了。 编织麻布很简单,几根木棍加上一个梭子就可以了,只是这样编织出来的麻布很硬,只能用来做麻袋。 再被蒸煮几次,多捶打几次之后,麻布片就成了真正的麻布。 这些活计都属于妇人,事实上,农田劳作也属于妇人们的工作范畴,云川要做的,就是等妇人们把麻布弄好之后,教会她们怎么样用麻布来缝制衣服。 岛上居住的人越发的多了,不过呢,云川固执的将人数定在一千人,而且是四百个男人,三百个女人,三百个孩子。 就像在母亲部族中做的一样,他允许阿布把部落里储存的食物分给个人,也允许,他们自愿结合,组成家庭。 虽然这个要求是轩辕第一个提出来的,云川属于跟风者,对于这一点,云川不在乎。 从部落向家庭转变,这是大势,阻拦不住的。 对的,就是对的,无所谓谁先谁后。 阡陌交通周边终于有了袅袅炊烟,尤其是在烟雨中有炊烟散落在竹林上,很好看。 人人都有食物,人人都有遮蔽身体的麻布,对族人来说,就是幸福。 小象“嘟嘟”的叫着从地上捡起一颗烂透的桃子用鼻子递给云川,坐在树杈上的云川摇摇头,小象就把桃子塞嘴里吃掉。 如今,地上的烂桃子已经是很稀罕的食物,树上也没有几颗桃子了,能偶尔找到一颗,小象很高兴。 云川的眉头突然皱起来了,现在是傍晚,吊桥应该已经收起来了,小象怎么还会留在岛上呢? 第三十九章当我的兄弟吧! 第三十九章当我的兄弟吧! 第二天的清晨,云川来到了竹桥头,此时的桥头已经站满了人,都是准备过竹桥去岛上干活的人。 桥头的这片空地上已经修建了很多竹楼,再过十几天,人们就该按照岛上人的吩咐用泥巴把竹楼覆盖一遍。 岛上的人很聪明,可以让所有人都能吃饱,虽然吃饱饭的时间不长,他们还是很满意。 有些部族是翻山越岭流浪过来的,有些部族是被夸父驱赶过来的,更多的人是羡慕夸父他们吃饭的样子,主动跟过来的。 总之,所有的动力都来自于食物。 云川统治他们的基础也来自于食物。 他一般很少出现在人前,今日反常的站在桥头,这让阿布这群人的内心多少有些忐忑。 几次三番想要凑过去跟云川说话,都被小狼给撵开了。 桥的那一边居住的人已经不算少了,粗粗估计一下,应该不少于五百人。 这些人占据了桥头的空地,并且在靠近竹林的方向修建了一条竹子栅栏。 这些竹子栅栏跟岛上那些中看不中用的栅栏一模一样,看来也是出自阿布的安排。 栅栏中间很贴心留出来一道大门,这是给大象留的,此时,三头成年大象就在栅栏外边,没有吃东西,而是烦躁的走来走去,破耳朵还时不时地朝竹林方向鸣叫几声。 独牙老象躲在破耳朵的身后,甚至不如那头母象勇敢。 竹林上空有大群的飞鸟在盘旋,久久不肯落下,所以说,竹林里一定有什么奇怪的事情正在发生。 阿布也发现了这一诡异的现象,把绘从角落里拖出来,指指竹林,绘立刻就带着十几个人越过大象,一头钻进了竹林。 “早晨派出去的人多吗?” “不多,都是去远山寻找草籽的,狩猎队才回来不长时间,需要休息。” 云川看看桥头空地上那些人,对阿布道:“让他们全部上岛,外边不怎么对头。” “我们有大象。” 云川一巴掌抽在阿布的脑袋上怒道:“没看见大象现在也很不安吗?” 阿布迅速从怀里抽出一根牛角制作的号角“嘟嘟”的吹了起来。 原本还在桥头上干活的人马上就慌乱起来,聪明些的,丢下手头的活计三两下就蹿到桥上向岛上狂奔,愚笨些的,先是呆滞一阵子,似乎想起什么可怕的事情,也朝着岛上狂奔。 看着丢了一地的小孩子,云川深深地叹了口气,感情这种东西还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 他走出竹桥从地上捡起两个脏孩子提着回到了桥上交给了阿布。 阿布很不解云川的行为。 云川轻声对阿布道:“以后,部族吃饭以孩子优先,遇到危险,孩子优先。” 阿布抱着两个孩子转身就走,马上,他又转回来问道:“为什么?” 云川盯着阿布的眼睛道:“野兽都是这么干的,我们生而为人,怎么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把孩子当成累赘丢掉呢?” 阿布指着那些已经跑上桥,又折返回去抱孩子的族人道:“他们没有丢掉孩子,只是一时间忘了。” 果然,桥头对面乱爬的孩子马上就被一群人抱着跑了,云川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 竹林长在高处,云川身在低矮的河谷,看不到竹林深处,即便是如此,他还是发现山坡上的碧绿色竹林泛起了层层涟漪。 破耳朵没有半点的担当,见所有人都在朝岛上跑,它也就甩着破耳朵慢吞吞的上竹桥。 竹桥立刻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阿布连忙让竹桥上的快快上岛,把这个脆弱的竹桥留给破耳朵。 三头大象无论如何都不能同时上桥的,一旦这样做了,桥坍塌是唯一的结果。 三头大象依次上了岛,云川却不能马上就离开,更不能现在就把吊桥拉起来,绘带着打探消息的人还没有回来呢。 这个时候,首领站在桥头等待他们归来,可以起到很好的安定人心的作用。 他没有等多久,马上,他就看到十几个从竹林里连滚带爬跑出来的人。 绘跑的最快,一边跑,一边大声的朝云川这边喊着什么。 这个时候,竹林发出的声音已经很大了,淹没了他的声音。 “跑,快跑!” 云川站在桥头大喊。 下一刻,他就看到了这辈子永生难忘的场景——熊猫潮! 此时的熊猫早就不再是平日里那副憨憨傻傻的模样,而是真正的变成了传说中的食铁兽。 一头巨大的让云川感到战栗的熊猫人立而起,一巴掌就把跑的最慢的一个族人拍飞了。 真的是拍飞了,这个族人足足飞出去两米多才落地,然后,就有七八只凶残的食铁兽围拢过去,只是片刻光景,熊猫散开,地上只剩下一滩血迹,再无其它。 一两只食铁兽云川不在意,甚至会有一种想要亲近一下的感觉,七八只食铁兽云川也不会在乎,甚至会生出圈养它们的冲动,当三十只以上的食铁兽出现的时候,云川心头唯一的想法就是用火驱逐它们。 现在,眼前是一大群食铁兽,视野所到之处,都是黑白颜色,它们在地上翻滚,奔跑,追逐,撕咬,冲撞,一波浪潮过后,广场上已经看不到一座完好的竹屋了。 绘的奔跑速度已经提到了极限,即便这样,他与食铁兽之间的距离并没有拉长,而是在急剧的缩短。 又一个族人被食铁兽扑倒,淹没在兽群之中,没有听到他发出惨叫声,就被食铁兽彻底的撕碎。 人的肉体在食铁兽的爪牙下如同纸张一般脆弱。 云川忍不住连连后退,他不想这样做的,想要站在原地给绘他们更多的鼓励,可就是双腿不听话。 一边后退,一边看着自己的族人被食铁兽一个接一个的追上,然后被撕碎,被吞咽。 此时此刻,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不断地后退。 以前的时候,云川对食铁兽基本上没有什么感觉,只觉得这是一种饿得时候可以吃,饱的时候可以玩耍的东西。 现在!看着它们目露凶光,张着大嘴,流着口涎,大嘴两侧的肥厚肌肉坟起的凶残模样,后世生活中的熊猫模样已经彻底的离开了他的脑海。 亲眼看着它们撞倒了竹屋,看着它们三两口咬断了胳膊粗的竹子,看着它们将有一个族人撕碎,云川觉得一切都很不对头。 “准备……” 阿布已经准备好了战阵,坚定地站在云川背后,让云川没了后退的余地。 “滚开啊——”云川又一巴掌抽在阿布脑袋上,这家伙太蠢了,竹盾可以对付人,那里能抗的住体重将近两百斤的食铁兽的冲击。 不论是火牛阵,还是火马阵,亦或是野猪阵统统都是这种竹盾阵的克星,熊猫阵也是如此。 而且,他们摆出密集的阵势,完全挡住了云川逃跑的路不说,且把他放在军阵前边充当炮灰。 事实上,不用云川催促,竹盾阵在食铁兽们已经跑上竹桥的时候就已经溃散了。 云川跑过吊桥,阿布在第一时间就转动了绞盘,要把吊桥拉起来,此时,实在是顾不上绘他们几个人了。 在前边疯跑的绘大声的喊叫着,哀求着,在奔跑到断桥处,纵身一跃,就飞过了很长一段距离,并且死死地抓住了吊桥。 随即,三五个仅存的族人也纵身跃起,想要抓住吊桥。最终没能得手,统统掉进了大河里。 与此同时,几头刹不住车的食铁兽也跟着掉进了水里。 秋日的大河水远比往日凶猛,几个人,几只食铁兽掉进河里,泛起一朵朵水花之后,就被水流带走了。 其余的熊猫挤在竹桥上揉成了一疙瘩,然后,密集的箭雨就覆盖了过来。 受伤的食铁兽显得更加癫狂,它们在箭雨中开始在竹桥上蹦跳,撕咬,槌击。 脆弱的竹桥再也支撑不住它们沉重的身体,轰然倒塌,溅起大片的水花。 夸父挥舞着铁锤勇猛的站在码头上,只要看到一只从水里探出来的食铁兽脑袋,就一锤子敲碎。 偶尔有漏掉的便会被族人用投枪吗,竹矛处理掉。 掉进水里的族人救起来了两个,其余的,被食铁兽纠缠住,最后死的不能再死了。 或许是眼前没有道路了,这些疯狂的食铁兽渐渐平静了下来,一个个呆萌的坐在地上,瞅着对面慌乱的人们,以及正在河里挣扎的同伴。 一些肚子饿了的家伙,开始啃食地上散落的竹子,有些幸运的家伙还能找到谷子,糜子,这些好东西,更是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云川的视线没有落在这些作恶的食铁兽身上,而是继续看着早就安静下来的竹林。 吃光了食物的食铁兽们,挠挠屁股就慢吞吞的向竹林走去了,毕竟吗,那里的食物才多。 它们走的看似很慢,实际上速度很快,只留下一只大的过分的熊猫留在原地,目光炯炯的看着云川。 熊猫开始说话了。 “喂,云川,当我的兄弟怎么样?” 声音粗犷而豪迈,与它巨大的身形很是相配。 云川的目光随着声音落在这头巨大的熊猫身上,看了许久,他叹了口气道:“九黎族的蚩尤?” 熊猫大笑起来,就在云川的眼皮子底下站起来,熊猫皮脱落,一个身高将近两米的魁梧大汉出现在云川面前。 “轩辕说你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蚩尤整理一下自己头上有些歪斜的熊猫头盔,继续对云川道:“做我的兄弟吧,我们一起干掉轩辕,他老婆归你,其余的归我!” 第四十章智慧为神 第四十章智慧为神 云川听了这话,脑子多少有些呆滞。 在他的认知中,杀人越货顺便分人家的老婆的事情一定要在暗中商讨,暗中谋划,再悄悄地执行。 不能这样大鸣大放的说出来,更不能毫无廉耻心的把这种阴暗的事情当成荣耀公之于众。 蚩尤更不能在抢夺云川基业不成的情况下再提出合伙对付轩辕的要求,云川如果答应的话,会把他的道德底线拉低到跟蚩尤一个层面。 云川自认不是野人,当然不会答应蚩尤这种毫无人性的要求。 更何况阿布刚刚告诉他,自己的九个部下被蚩尤带来的熊猫弄死了。 很明显,这是威逼,人家根本就没有看得起云川,只是没有在第一时间攻破云川的岛屿,这才很聪明的提出要合伙。 这种最初级的威逼利诱很容易让云川变得愤怒起来。 所以,云川向他投掷出了一柄投枪作为回答。 见过轩辕的做事风格之后,再有蚩尤这样的人打底,云川已经对这个世界不抱什么温柔的心思了。 这就是一个强硬的世界,也是一个想要活下去,就必须把自己弄得跟岩石一般坚硬的世界。 蚩尤单手捉住了云川投掷过来的投枪,一把扯掉头上的熊猫头皮,熊猫皮毛下边便是一个硕大的熊猫头骨制作成的头盔,马上,一个滑稽可爱的彪形大汉立刻就成了一个野蛮彪悍的原始人。 他把云川丢过来的投枪还了回来,投枪带着风声从云川身边掠过,最后钉在高大的木头柱子上,嗡嗡作响。 一声唿哨过后,一群身着兽皮的彪形大汉就从竹林里冲了出来,举着皮盾把蚩尤包围起来。 蚩尤站在人群中才要继续威胁云川,却发现一阵密集的石头雨从天而降,人头大小的鹅卵石砸在脆弱的皮盾上,顷刻间,就把蚩尤刚刚弄好的阵势砸的七零八落。 其中有两个最倒霉的家伙,脑袋直接被鹅卵石给砸碎了,只留下一个没头的尸体在哪里狂喷鲜血。 吐血的人可不止这两人,被鹅卵石砸到胸口,肚子的人也同样在喷血,只是他们还有嘴巴可以喷,不像那两个人是在用脖颈喷。 鹅卵石只来了一轮就停止了。 云川瞅着屹立在尸山血海中的蚩尤道:“愚蠢,轩辕就是怕你不死,才让你到我这里来的。” 挨了打的蚩尤显得谦卑了很多,他明知道还会有石头雨落下来,还是固执的向前走了几步,好方便属下把受伤的人带离战场。 “轩辕说过,你的盾阵很厉害,这一次西羌与东夷的战争中,轩辕就是用了你的盾阵,才让神农氏吃了大亏。 我来找你,就是想看看的盾阵能不能经得起兽群冲击,从你刚才逃跑的样子来看,盾阵经不住兽群冲击。” 云川看着重新把熊猫皮帽子戴好,重新恢复呆萌模样的蚩尤轻笑了一声道:“你可以告诉轩辕,我这里有大力士可以投掷大石头砸人,问问他有没有什么可以应对的办法。” 蚩尤低头看看陷入地面一尺深的鹅卵石,俯身抓起一颗,奋力朝云川丢了过来,可惜,这块石头在空中飞行了不到二十米,就跌落河中,溅起老大一片水花。 “这不可能!没有人的力气会比我的力气更大,即便是夸父也不成!” 云川无奈的耸耸肩膀,在他身后立刻就有七八块人头大小的鹅卵石飞了起来,越过五十米宽的河面,呼啸着向蚩尤砸了过来。 蚩尤大叫一声,慌忙躲避,等这些石头再一次落地,就重新回到可以对话的距离,死死地盯着云川。 “我是神,你应该听我的话!” “你不要学轩辕那个混蛋说话!” “你也可以当我的兄弟,只是你要听我的话。” “你也不要学我说话!” “你觉得我该怎么说——臣服于我,不答应者死!” 蚩尤摇摇头道:“你可以来陆地上打我,如果失败,我不会再来杀你。” 云川笑道:“你要是被我打败了,你有机会逃走吗?” “你的族人太少,就算你再厉害,也不可能打败我们全族,我来的时候已经搜寻过,已经把你附近的族群统统给杀了,这样,你就没有足够多的人手。 顺便告诉你,我是从大河下游上来的,轩辕离开的放向是大河上游。 不论是轩辕,还是我都清空了周围的部落,不给你变强大的机会。” “我可以去河对岸。”云川指指大河的另一边。 “河对岸是神农氏,你可以去试试。” 云川闻言沉默片刻道:“这么说,你们已经给我划定了疆界,那么,我很想知道我的疆域边界在哪里?” “大河下游五天的路程!” “轩辕怎么说?他也给了我向大河上游五天的路程?” “他给了你三天的路程。” “为什么你这么大方多给了我两天的路程?” “你有丢大石头的力士!” 云川点点头道:“河对岸的神农氏是不是也给了我河对岸五天路程以内的疆域?” 蚩尤嘿嘿笑道:“人家说了,你要是敢过河,就杀你!” 云川瞅着湛蓝的天空悠悠的道:“我是一个自由的人。” “什么意思?” “自由的人的意思就是我想去那里就去那里,别人不能让我听他的话,不能强迫我当他兄弟,也不能给我划定疆域,把我当野兽对待!” 蚩尤挥挥手,转身就走,一边走,一边大声道:“你会死的,你一定会死的。” 云川大笑道:“你不同意,我就联合轩辕来打你,轩辕不同意,我就联合你去打他,神农氏不同意,我们三个就联合起来瓜分神农氏的疆域。 总之,我想去那里就去那里,你们不准,那就准备迎接战争吧!” 蚩尤停下脚步扭过头给了云川一个狰狞的笑脸道:“也可能是我们三个联合起来先杀了你!” 云川继续大笑道:“你的想法对我来说太危险了,我现在就要邀请轩辕一起攻打你。” 蚩尤停下了脚步,转身回到原来的地方,或许是太热的缘故,他摘掉熊猫帽子,露出一个硕大的光头,很诚恳的盘膝坐在地上对云川道:“你准备用什么礼物来邀请轩辕?” 云川惊诧的道:“你在问我?问你的敌人怎么收拾你?” “你说了,我才知道该不该对你好一些。” 云川再次愣了一下,他发现蚩尤的话好像很有道理,自己竟然不知道怎么拒绝。 “我跟轩辕已经商量好了,以后会在这里开一个老大的集市,大家都拿出好东西来交换。” “你有什么?” “我有很多,很多鱼,很多很多盐,很多很多草籽,麻布,陶锅,陶盆,就连你们视作珍宝的青铜器我将来也会有很多。” “你真的不怕我们来抢?” “不怕,只要把你们一个个的打痛,打的难以忘怀,你们就没当贼骨头的心思了。” “你很强大吗?” “不,不是我很强大,而是你们太弱小了,当你们认为力气大就能战无不胜的时候,我已经用一些工具弥补了力量上差距,当你们以为人多便是强大的时候,我已经用工具弥补了人数的差异。 当你们虔诚的向苍天献祭的时候,我已经窃取了属于上苍的力量为我所用。 当你们认真的感谢大地的时候,并且为它舞蹈,歌唱的时候,我无所不用其极的破坏大地,继而获得好处。 蚩尤,你们的视野还在五里之地巡梭的时候,我的目光已经在九霄云外。 好好地学,好好地看,这里必将成为一座辉煌之城,如同你们梦想中的神宫。 我还要告诉你,天空中没有神祇。只有无尽的寒冷。 我们,人,才是这个世界的王。 当我们第一次开始用智慧地眼光审视大地,天空的时候神就诞生了,神就是我们!” 蚩尤站起身淡漠的看了一眼死去的兄弟,重新戴好熊猫头盔,一头巨大的过分的披着一块虎皮的熊猫从竹林里走出来。 蚩尤跨上熊猫,双脚拖在地上,向竹林方向走去,这一次,他没有回头,走的比较坚决。 云川不知道蚩尤能不能听懂他说的那些话,大概是听懂了吧,要不然他不会就那么走了,连狠话都不说一句。 “首领,我们可以在夜晚游过河。”一个戴着狼头盔的兄弟悄声向蚩尤建议着。 “就算上了岸,石头砸过来怎么办? 他们用盾阵推你下河怎么办? 云川驱赶大象来追击你怎么办?” 蚩尤拒绝了兄弟们的建议,今天才接触一下,自己就损失了十几个兄弟,这是他所不能忍受的。 云川今天朝他丢过来的石头实在是太多了,这让他对云川起了深深地戒心,也明白了,轩辕为什么明明知道双方是敌人,还要告诉他云川这里很富庶,有吃不完的粮食的原因了。 虽然云川最后那一长串话,他大部分没有听懂,没听懂归没听懂,从云川的表现来看,他确定,这些话应该很重要,尤其是最后一段——人——才是大地之王! 蚩尤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这句话很对他的胃口,如果不是云川部族里有能丢大石头的力士,他其实很想捉住云川,再仔细跟他商量做兄弟这件事。 他来云川部落已经六天了,在这六天中,他们一直在窥伺这个神秘的部落。 他们看见了岛上那一片石头房子,看到了平原上正在疯长的庄稼,看到了竹林中时隐时现的各种牲畜。 同时,也看到了这个部族的富足。 因为云川又盾阵的缘故,蚩尤费尽心思从偌大的竹林里把那些懒惰的家伙们驱赶到一起,再诱发它们的狂性,想要一举击溃云川的盾阵。 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正面应对兽潮,反而回到了岛上,收起了吊桥,而那些懒货的发狂时间实在是太短,不能一往无前的攻击。 身边传来一阵清脆的啃咬竹笋的声音,蚩尤循声看过去,只见自己的坐骑正坐在地上,抱着一根粗大的竹笋啃咬的“嘎吱,嘎吱”的,也就没了商量事情的心思,对狼头盔兄弟道:“我们也吃饭吧!” 第四十一章呆萌的人,恶毒的计 第四十一章呆萌的人,恶毒的计 蚩尤在烤食铁兽的肉。 今天死掉的食铁兽有点多,所以,一群身穿兽皮戴着各种野兽头盔的壮汉们围着几堆篝火将肥美的食铁兽的肉烤的滋滋作响。 蚩尤满足的啃了一根骨头,见他的坐骑就靠在他身边,就把骨头递给坐骑。 食铁兽坐骑似乎对这里的竹笋更加感兴趣一些,只是嗅嗅,就继续坐在旁边啃竹子。 吃饱了,蚩尤就觉得脑袋好像又好使唤了一些,对狼头盔兄弟道:“明天再去见见那个云川。” 狼头盔兄弟点头道:“我们一起去。” 蚩尤想了一下道:“他不能乱丢石头。” 狼头盔兄弟道:“也不能派出大象,这些天,我们好不容易把大象撵出竹林,要是再回来,这里的食铁兽可不会再听我们的了。 另外,首领啊,你为什么一定要选这头食铁兽当坐骑呢? 你也看见了,它驮着你跑不快,还颠簸,最麻烦的是,它跑一会就要吃东西,我很担心有一天遇到危险它会先跑。” 蚩尤笑着在坐骑的脑袋上用力揉一下道:“小吉是一个好孩子,也是大巫给我指定的伙伴。 你也知道,大巫不会错的。” “大象其实挺好的。”一个啃骨头的兄弟含含糊糊的道。 “我们不是没有试过,大象太危险,还野性难驯。” “云川那里就有四头大象,他是怎么做到的?” “明天问问。”蚩尤啃完最后一根骨头,把骨头随手丢掉,就把坐骑按倒,将脑袋枕在坐骑柔软的肚皮上,顷刻间,就鼾声如雷。 竹林里传来一阵淅淅索索的响动,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蚩尤的营地里。 食铁兽小吉才要叫唤,一根鲜嫩的竹笋就递到了嘴边,小吉立刻抓住竹笋啃咬了起来。 火光将来人的面庞照耀的红彤彤的,正在酣睡的蚩尤睁开眼睛看着头顶的大汉懒洋洋的道:“跟了我们三天了,这才来啊?” 大汉看看周围已经翻身坐起的兽头盔大汉们,轻轻摇摇头,竹林里就钻出更多的壮汉。 蚩尤坐起身抚摸着食铁兽圆圆的脑袋又道:“你成功的让我损失了十三个兄弟。” 来人笑道:“在云川这里我的损失更大。” 蚩尤大笑道:“我不恨云川,但是,我非常的讨厌你!” 说着话就向大汉扑了过去。 大汉避开蚩尤的扑击,躲在一丛粗大的竹子后边对蚩尤道:“我这一次不是来找你打架的。” 蚩尤站住身形冷冷的道:“你要是来偷袭,这时候早就死了。” “听话,我是为你好。” 轩辕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推开想要凑到他脖子上乱嗅的食铁兽,诚心诚意的对蚩尤道。 蚩尤左右看看少了十三个人的兄弟群强忍着把拳头砸在轩辕脸上的冲动道:“你没有告诉我云川那里有力士可以丢石头。” 轩辕把一块黄精丢到火堆里,用灰烬埋上,瞅着黑沉沉的竹林道:“不是力士丢的石头,是竹子丢出来的石头。” 蚩尤一把夺过熊猫手里的竹笋塞给轩辕道:“你现在就给我用竹子丢石头!” 轩辕把竹笋还给熊猫有些不耐烦地道:“是大竹子!” 强壮的蚩尤一把揽过一根胳膊粗的竹子怒道:“这棵够大吧?” 轩辕看着弯成弓一样的竹子,点点头道:“就是这样的,两棵竹子被一个转盘一样的东西给拉弯,中间有一个皮兜子,放上石头之后,松开钩子,石头就飞出去了。” 蚩尤松开竹子,眼看着竹子凶猛的回弹出去,疑惑地道:“就这?” 轩辕点点头道:“就这,已经能把你这样的人打的屁滚尿流,没有还手之力。” “你不是也被人家的盾阵追杀的无路可逃,最后要不是跳河,估计早就被杀了。” 轩辕叹口气道:“知道不,我从不担心你。” 蚩尤大笑道:“你觉得你比我强大?” 轩辕摇摇头道:“不是你不够强大,而是你作战的模样我可以理解,同样的,我会怎么样作战,你也了解,我们两个人不论谁战败了,我们至少都知道原因。 不像跟云川作战,失败了,也会不明白到底输在那里,蚩尤,你就不感到害怕吗?” 蚩尤沉默了下来,用竹棍扒拉出轩辕烤的黄精,丢给轩辕一块,自己一边剥皮,一边思考。 吃完了黄精,蚩尤看着轩辕道:“听说你要跟云川做生意?” 轩辕摊摊手道:“我试过了,打不过,那就只好交易了。” 蚩尤皱眉道:“东黎族没有你东羌族富裕,拿不出太多的好东西交易。” 轩辕冷笑一声道:“不管是什么货物,只要我们能拿出来,他云川就必须跟我们交换。” 蚩尤满是胡须的脸上立刻就有了笑容,对轩辕道:“这个办法真好。 如果我们肯下死力气攻伐云川,他的本事再大,也扛不住我们人多。 让奴隶背石头往河里丢,迟早会填平那道河沟,只要不怕死的人多,就他岛上的那几个人,磨都会磨死云川。” 轩辕丢掉黄精皮,抹抹嘴巴道:“问题就在于我们真的害怕死的人太多。 我在大河上游开拓出老大一片不怕水淹的高地,要种植草籽,种植桑麻,我还开辟了阡陌井田,还要修建一座带围墙的城市,处处都需要人手,这个时候,即便是奴隶,我也损失不起。” 蚩尤淡淡的道:“我们也在修建九黎城,大巫准备离开森林到平原上居住。 这些日子里,我们也在收拢野人,也是处处需要人手,也消耗不起。” 轩辕耸耸肩膀道:“这还谈个屁啊。” 蚩尤笑道:“我们舍不得消耗人手,你觉得神农氏怎么样?他手里人多,又比较蠢,还老。 你说,我们要是让他跟云川打的你死我活的,我们藏在一边抢在神农氏之前拿下这座岛,你觉得怎么样?” 轩辕摇摇头道:“不怎么样。” “为什么?我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 “那就说明你不够聪明,你想啊,云川富庶还是神农氏富庶?” “神农氏富庶。” “既然我们有机会偷偷地占便宜,为什么不去占一个大便宜,非要占一个小小的便宜呢?” “你是说趁他们打架的时候,我们联合起来去抢神农氏?” 轩辕站起身舒展一下腰身,对蚩尤道:“就这么说好了,在这之前,我们一定要找云川多换一些东西,才能发动这样的战争。” 轩辕说完话,就隐入了竹林,蚩尤盯着轩辕的背影看了半天,回头对狼头盔道:“刚才为什么不让我干掉轩辕?” 狼头盔道:“轩辕带来的人很多,我们杀不了他。” 蚩尤点点头,正要睡觉,却发现他的食铁兽还拿着一根竹笋啃得嘎吱,嘎吱的,就一把拍掉熊猫手里的竹笋怒道:“就知道吃,就知道吃!” 食铁兽委屈的挪动一下硕大的屁股,从地上捡起半截竹笋幽怨的瞅着蚩尤,直到蚩尤倒头睡觉了,这才抱着竹笋继续啃咬,只是声音小了很多。 天亮了,竹海茫茫,阳光洒遍竹林,竹林更加的青翠欲滴,除过一些探头探脑的竹鼠,以及一些在竹枝间游走的竹叶青,就剩下一些四处寻找嫩竹子吃的熊猫了。 昨天的那场战争彻底毁掉了半截竹桥,所以,从今天起,就要重新修建这座桥。 这一次云川不准备再修一座竹桥,毕竟竹子被水泡的时间长了就腐朽了,不结实。 所以呢,这一次要修建的桥就该是一座木桥了。 实际上,这个计划已经开展很久了,自从斧头出现之后,砍伐树木的工作就一直在进行中。 岛上已经储存了很多木头,大部分都是松木,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现在制造出来的斧头也只能勉强对付一下松木,那些木质坚硬的木头,斧头挨上去,就会卷刃,磨斧头的时间比用斧头的时间还要长。 粗大的木料的根部已经被削尖,并且用火烧过,直到烧成半碳化这才算是成功。 没有了战争,生活就要继续。 云川站在岸边看着族人们正在努力的用木槌将粗大的树木向河道里钉。 这是一个非常费力气,费时间的活计,十余米长的树木,一点点的被钉进河床里,最后露出水面的部分连三米都不到。 这还是不成的。 今年的雨水不多,河水没有泛滥,如果像云川刚来那一年那样的大雨,这样的桥根本就抵抗不住。 这个时代想要给大地上留下永久性的建筑,这基本上就不可能,怪不得中华史书上会出现夏商周断代这样的遗憾。 所有的人都来到了岛上,岛内的治安就是一个大问题,夸父要巡视河道,所以,阿布就必须把这些人都管起来。 还是老规矩,人人都很忙碌,一刻不得闲。 云川现在正在做的事情就是架桥,以及切削河道。 切削河道的意思就是把河岸平缓的地方取直,因为都是红砂岩的缘故,族人们做起这样的事情来很有经验。 取直河道时采集下来的红砂岩砖,就趁机垒在河边,当成第一道防波堤,也是第一道城墙。 这是一个水磨石功夫的事情,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不过,云川觉得什么时候动手都不算晚,迟早有一天,整座岛都会被高大的城墙包围起来的。 第四十二章论见多识广的恐怖性 第四十二章论见多识广的恐怖性 蚩尤走了之后,就没有来,一条更结实的桥修建好了,大象们却不愿意上岸了。 这跟云川最初的想法是背道而驰的,大象怎么能不上岸呢,就靠它们来开拓河对岸那片巨大的竹林呢,没有它们在竹林里走出象道,族人们就没有办法深入竹林,获取更多的食物。 再强大的生物,也喜欢待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而不是去荒蛮的世界里跟天争命。 在岛上它们有带棚子的房子住,有机会吃到香甜的粮食,就这样,惰性也就慢慢的养成了。 这些日子里,大象们除过去对面森林里拖了一些木头回来之后,就屁事没干,整天吃吃喝喝,有时候甚至去庄稼地里啃几口。 阿布为了防止再次被熊猫突袭的事件发生,特意在面对竹林的方向,用大量的竹子修建了很高的篱笆,给族人隔出来一块相对安全的居住地。 为了重新修建竹楼,靠近山脚的竹林已经被云川下令砍伐一空,这样,就有更多的地方安置云川期望中的市场。 秋收的时候,轩辕没有来,云川多少有一点失望,他很希望在这里建立一个可以自由交换物资的集市。 要知道市场才是一个城市立足的根本,一个没有物资流通能力的城市绝对不可能长久。 而一个不能用市场来剥削周边地区,服务周边地区的城市,只能是一座毫无用处的城市。 只要轩辕,蚩尤敢来,云川就准备用这个市场调配有无的能力,不断地从他们两个巨大的部族中吸血。 这样做虽然很危险,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这两个家伙都不是那种任人宰割的主,可以说,他们两个都是天生的王。 当然,这一点云川清楚,他们自己一点都不知道。 所以,云川要的就是时间,只要给他时间,他就能修建一座险要的城池,而且是一座石头城池,一座有着天然护城河保护的城池。 这样的城池,在这个时代,基本上就是无敌的存在。 除非轩辕,蚩尤真的有传说中那些呼风唤雨,拔山填海的能力,否则,在这样有完整防御手段的城池面前,他们就是一群渣渣。 所以,时间很重要。 秋收之后,这一代就开始不停地下雨,颇有些秋雨绵绵的意思。 云川用一个尖头竹管插进装粮食的垛子,抽出来之后,把竹管里的粮食倒在手中看。 还好,粮食没有受潮,不过,在这样的天气下受潮是迟早的事情。 大河上本来就水汽充足,就不是一个好的储粮地方,再加上阴雨绵绵,云川很担心这些粮食被浪费掉。 秋粮的收获是夏粮的一倍左右,这说明种子对于粮食产量有着直接的影响。 现在提升速度会很快,一旦种子的潜力被消耗光,产量就会长久维持在一个平衡点上,再想更进一步,难如登天。 云川回到了房间,野牛不在,现在正是它的放屁时间,它不敢留在屋子里,不仅仅云川会收拾它,小狼也会收拾它的。 小象可怜巴巴的站在窗口,正在用鼻子触探窗户,它很希望进到这间房子里去,却总是被小狼撵走。 云川推门走进了房间,阿布,夸父紧紧地跟着,刚刚坐在竹椅上,阿布就迫不及待的道:“我们的人不够,想要在暖和之前把城墙修建好,做不到。” 阿布根本就不知道云川口中的城墙是个什么概念,以为城墙就是一道墙,跟盖房子垒墙是一个道理。 云川道:“慢慢来,如果能用五六个寒暑垒好城墙,就已经是非常快的速度了。” 阿布抓着头发没办法想象六个寒暑以后的事情,他以前最远只会想到冬天。 夸父凑过来笑道:“咱们周围果然没有人了,我找到了几个荒废的部落,那里一个人都没有,有些地方还被一把火给烧了。” 云川笑道:“不着急,轩辕,蚩尤他们实际上没有多少可以跟我们交换的东西,只有人,他们是富裕的。 再或许,他们会在这些人中间塞几个聪明一些的探子,你看着吧,他们很快就要来了。” 云川说的没有错,在第六天的时候,轩辕来了,带着很多东西跟人来了。 有各种各样的草籽,能食用的一样都没有,他带来了很多很多植物的根茎叶,其中一些还散发着奇怪的味道。 他带来了很多奇形怪状的石头,有一些还非常的黑。 不仅仅如此,他还带来一块丝绸…… 丝绸是一个高个子女人带来的,根据轩辕介绍,这个女人叫做嫘,是他最珍贵的妻子。 丝绸是个好东西,可是,要用这东西换满满一屯粮食,云川还是不肯的。 直到轩辕戏谑的拿出来了一个巨大的干枯的树叶,树叶没有什么稀奇的,倒是树叶上有密密麻麻的黑点,这些黑点看起来很恶心。 他以为云川一定不会要这种恶心的东西,而且这东西的开价依旧是一屯粮食。 没想到云川想都没想就接受了,轩辕立刻翻脸,不肯交换了。 直到云川用鄙视的目光看了他许久之后,他才怏怏的把这个不满黑色斑点的树叶给了云川。 “就算你猜到这是好东西,你也不知道怎么用。”轩辕恶狠狠地道。 云川没有理会轩辕,看着身材高大的嫘恭敬地道:“可以到岛上做客吗?” 嫘笑着点点头,率先踏上了木桥,她对云川的这座岛非常的感兴趣。 “以后,你就是这座岛的贵客。” 轩辕也想跟着上岛,却被阿布给拦住了,因为云川没有邀请他。 嫘并没有要求云川让轩辕跟她一起上岛,相反,她好像在轩辕的部族中有很高的地位,身边甚至还有六个强壮的护卫,以及两个丑丑的女随从。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嫘品尝了一口云川的竹叶茶,吃了一口煎炸的竹虫,并且对云川的桃子干赞不绝口。 “这东西应该叫做蚕!” “蚕?”嫘皱起来眉头,“应该叫做丝虫,你知道这丝虫吃什么,怎么饲养吗?” 云川笑道:“我手上的这些蚕,应该是椿蚕!专门吃椿树叶子生长的蚕。” “椿?” 云川摇摇手上的枯叶道:“这就是椿树叶子。” 嫘笑了一下,这是云川来到这个世界看到的最具灵性的一张笑脸,虽然嫘在云川眼中算不得漂亮,可是,智慧这东西已经把她装扮出另外一幅模样,可以让人忽视她黝黑粗糙的皮肤。 看到了嫘的笑容之后,云川顿时觉得嫫母真的只适合当嫘的帮手。 “竹叶茶很好喝。”云川立刻送了一大包竹叶茶给嫘。 “竹虫很好吃。”云川马上就送了嫘一大包竹虫。 “这个桃子干也好……”云川立刻…… 无休止的付出不是没有收获的,作为回礼,云川收到了两个女人,两个会养蚕的女人。 轩辕的脸色很难看,不过,嫘好像并不在乎,她的六个随从背上全是云川赠送的礼物,不仅仅有好吃的,好喝的,还有一整套看起来就觉得漂亮的竹子家具。 最夸张的便是一张巨大的竹床,床面是用麻编织的床面,睡在上面柔软又舒服。 “嫘不会嫁给你的,她是我妻子,真正的妻子。” 云川还以为轩辕会质问蚕的事情,没想到这个家伙却在担心他的老婆。 这让云川把这个家伙高看了一眼,说真的,这才是一个人,一个男人应该有的正常思维。 “是不是有些心虚?”云川笑吟吟的问轩辕。 “我已经找到了一座同样的岛,也开始盖你岛上的那种房子,开始在岛上种粮食,饲养牲畜,就连小象我也捉到了四头,你的部族永远都不如我的部族。” 这是云川第一次发现轩辕有了慌张的情绪,就以前的几次接触来看,这家伙好像对任何事情都抱着可以毁灭,然后重建的念头。 看来,嫘这个人对他,或者对他的部族来说非常的重要。 云川不理会轩辕,而是文质彬彬的对将要离开的嫘道:“这里永远都欢迎你,如果你再过一百个黑夜之后来,会看到桃花开的跟火一样,如果你再过两百个黑夜来,会品尝到你从未品尝过的美味。” 嫘的眼睛很大,很动人,听了云川的一番话之后笑眯眯的道:“好的,我到时候会来看火一样的花,吃你说的美味。” 云川斜睨了轩辕一眼道:“你不会失望的,到时候,在赏花,品尝美味的时候,我还想跟你说说丝绸的很多使用的方法。” 嫘笑着离开了,而轩辕的一双眼睛已经有些发红了。 云川目送嫘远去,这才对轩辕道:“就因为有你老婆,我才允许你用一堆没用的东西换了我那么多的好东西。 说起来,你不吃亏!” 轩辕低下头沉思片刻,再抬起头的时候两只眼睛已经变得平静无波,瞅着云川道:“这么说,我们的这种交易还能继续进行吗?” 云川点点头道:“以后,我只要这些东西。”说着话,云川从轩辕拿来的垃圾中找出来了一颗野茶树。 “还要这东西。”云川又从垃圾中找出来了一颗带刺的花椒树。 “还要这东西。”这是一颗野生的生姜。 “还要这东西。”这是一棵佩兰。 “这东西也要。”这是一棵辛夷。 这一次,轩辕为了戏弄云川,带来的植物大多是有强烈气味的植物,比如野茶树,比如花椒,比如生姜,比如佩兰,比如辛夷,他认为这些东西都是毒物。 当然,毒物也不是没有,而且很多,就像天南星就有不少。 第四十三章令人难以接受的货物 第四十三章令人难以接受的货物 云川拿起一块无烟煤皱着眉头对轩辕道:“这是死人石头,你拿给我做什么?” 轩辕的神情很古怪,三分狐疑,一半窃喜,还有两分鄙视。 “这东西你要吗?” “要!有多少,要多少。” “你拿来做什么呢?” “哦,用来防备你跟蚩尤,下一次,你要是再想攻伐我,我就让你见识一下这种死人石头的厉害。” 轩辕拿过无烟煤翻看了一遍,狐疑的道:“砸我们?” 云川也不多说话,找来了一些木柴,将无烟煤放在木柴上,点燃木柴之后,不大功夫,这块无烟煤就就开始燃烧了。 云川指着无烟煤发出来的淡蓝色煤烟道:“这是毒,能杀死你。” 轩辕并不相信,因为云川就站在燃烧的无烟煤边上,并没有躲避的意思。 他只是见识少,而不是愚蠢。 所以,他就大口的吸了一下煤烟…… 这东西很上头……轩辕强忍着不适,直挺挺的站在地上,过了好长时间,他的肺才把煤烟给吸收完,虽然还有一些轻微的不适,轩辕直愣愣的对云川道:“我没死!” 云川看着轩辕的眼睛道:“你一直都是这么勇敢的吗?” 轩辕沉声道:“我是首领,就必须知道这东西会不会把人杀死,要不然,会死很多人。” 云川仰着头瞅着天空回忆了一下神农氏的传说,原来,部族首领不但要领着族人与野兽争锋,还要负责给族人寻找到更多的可以食用的东西,分辨出那些东西有毒,那些东西可以吃。 从轩辕的行为来看,神农氏尝百草的典故并非仅仅来自于神农氏,几乎所有的部族首领都有这样的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也不知道有多少部族首领死于尝百草,只是神农氏命大,活下来了而已。 云川此时想起自己有危险就让族人上的恶习,微微有些脸红,不过,为族人打头阵的想法仅仅在脑袋里出现了一瞬间,立刻就被大脑中的另外一个念头给剿灭了。 轩辕拿来的东西真的很多,唯独没有一件是跟粮食有关的,不仅仅没有粮食,甚至连兽肉,兽皮这种最常见的货物也欠奉。 青铜鼎,青铜盘,青铜簋,这些别的族人认为的好东西,云川一个都不要,因为好多青铜器都是漏的,上面有密密麻麻的气孔。 反正,但凡是好东西,轩辕都不可能拿来跟云川交易,说实话,轩辕多少有些看不起云川部这个新兴的小部落的,他以为拿来了青铜器,就该让云川欣喜若狂了。 不仅仅有青铜器,还有龟壳,以及一些看上去就年代久远的大骨头,这些东西是占卜用的。 在云川拒绝用青铜器交换食物之后,轩辕就很不情愿的从怀里掏出一把锯齿草,仿佛做了激烈心理斗争之后,才一把拍在云川手上道:“如果不是部落里实在缺少粮食,我不会给你最好的蓍草。” 云川很想说死草枯骨如何决定人之命运的话,可是呢,一想起自己的来历,以及最后一眼看到的辉煌的宫殿,就再也说不出来了。 这些没用的龟壳,枯骨,以及锯齿草,对于轩辕来说真的很珍贵。 不仅仅对轩辕来说是珍贵的,对除过云川的所有人都是极为珍贵的。 因为,这是部族巫祝才能接触到的东西,而部族巫祝的地位在羌族中仅次于部族首领。 在东夷族中,巫祝的地位比部族首领的地位还要高。 云川认为,这很可能就是为什么统一大战最后的胜利者是轩辕黄帝,而不是蚩尤的重要原因所在。 也是,我大中华自古以来就没有神权高于皇权这样的先例的原因。 因为,轩辕可以在族人吃不饱肚子的时候,把巫祝的东西拿出来换东西,而这一点,蚩尤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做的出来,族人即便是真的饿死了,他也不会这样做,因为,没有神,他们就活不下去。 而神灵这种东西,最是靠不住!!! 轩辕最后带走了两万斤粮食,是背走的,最珍贵的东西是椿蚕,以及对云川来说没用的龟壳,枯骨,以及蓍草。 数量最大的却是无烟煤。 有了这东西,云川准备土法炼焦,再尝试一次如何炼钢。 轩辕走了,走的很急,看样子是急着挽回嫘的芳心。 毕竟,有他逼迫嫫母的例子在前边,他很担心云川会走同样的路。 云川依旧在为岛上的粮食太多而烦闷。 事实上,在这个时代中,粮食太多就是一个伪命题,粮食永远是不够的。 只是人们有意无意的给粮食分了等级。 因为肉食比较容易饱腹,他们就认为肉食是最好的食物。 而肉食的来源太不稳定,太稀少,肉食的价值就被高估了,在有肉食的情况下,自己族人中间没有几个喜欢吃粮食,他们更喜欢吃鱼,吃肉,吃虫子……吃任何能吃的动物。 草籽,永远都是最后的选择。 岛上,鱼是不缺的,大河里的鱼太傻,捕捉起来太过容易,而且就目前的捕鱼速度来看,根本就比不上鱼群自动送死的速度。 每天傍晚,阿布就会带着人打开水坑口子上的竹栅栏,往水坑里丢一些糜子或者谷子,有时候还会丢一些云川吃剩的骨头,等到天快亮的时候,就会把竹子栅栏放下来,然后就有一群人跳进水坑里摸鱼。 收获总是很好。 有时候,在太阳西斜,将大河照耀成血红一片的时候,河面上就会有无数的鱼从河水里跳起来,一个个都是那么的肥硕,那么的愚蠢。 基于此,云川觉得老天爷还算是给他几分薄面,把这片鱼获繁多的土地给了他。 蚩尤比轩辕厚道的多。 至少,他带来的货物看起来就像是货物,而不是一堆毫无用处的草根树皮。 蚩尤的履历跟轩辕非常的相似,他以兴农耕冶铜铁制五兵创百艺明天道理教化,这些成就最终成为中华三祖的。 除过坐骑是熊猫这一点被人们诟病了数千年外,他勉强算的上是一个好人。 这个时代的好人的主要缺点就是没事干就杀人,除此之外再无其它。 他们总是在不停地剥夺别人的生命,包括人的,野兽的,这一点也没办法诟病,因为,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大地很大,资源却不多,为了让自己亲近的人活下去,难免就会伤害那些不认识的人的利益。 蚩尤带来的货物其实也是食物,这种食物他们部族已经不吃了,正好带来跟云川交换一些他的部族喜欢吃的食物,比如——草籽,比如鱼。 云川在看了蚩尤带来的整整二十头食物后,他的脸皮在抽搐,眼睛的狂跳,心跳的如同擂鼓。 很长一段时间里,云川觉得蚩尤把后世维秘模特团给连锅端了。 这些食物有金色毛发的,有栗色毛发的,还有灰色毛发的,它们的身体普遍显得高大。 最奇特的一点就是它们的眼珠还是褐色的,还有一些是灰色眼珠。 “这些都是味道最好的。”蚩尤把话说的非常诚恳。 云川再次看了一眼蚩尤口中所谓的食物,他承认,蚩尤说的是实话,相貌丑的,估计活不到现在。 “你也看见了,这些都是颜色鲜艳的,本来是最好的祭品,我统统都给你送来了,我要很多粮食。” “你们从那里抓到的这些人?” “人?”蚩尤疑惑地看看云川,拉着云川来到河边,将自己的脸跟云川的脸贴在一起,指着河水中的倒影道:“我们才是人。” 云川有些烦躁的瞅瞅水里面的两个丑人,叹口气道:“我们部族不吃这样的食物。” 蚩尤抓抓脑袋道:“我的部族也不吃,这些都是小部族给我们的,据说是从靠近轩辕部落的地方抓来的,你可以从我这里换走,再换给轩辕,我想,他一定喜欢吃。” “轩辕也不喜欢吃!” “那怎么办呢?” 蚩尤的目光在这些颜色鲜艳的人身上巡梭,而这些人则如同木头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连害怕的意思都没有。 蚩尤的眼神逐渐变得凶残,云川连忙阻止了蚩尤想要就地处理货物的冲动,对他道:“我看看你带来的皮子。” 九黎族与轩辕的部落不同,他们更加注重狩猎,而不是农耕,因此,他们部落里的兽皮是最多的。 这毫无疑问是一笔大买卖,仅仅龙皮就有三十张之多,虎皮没有,豹子皮,野猪皮,狼皮数量最多。 还有很多很多云川叫不上名字的兽皮也夹杂其中。 蚩尤一边跟云川商量如何兑换,一边若有若无的想从云川嘴里问出轩辕是那什么东西跟云川换了那么多的粮食的。 “丝绸。”云川也不隐瞒。 “他怎么舍得?”蚩尤瞪大了眼睛。 “青铜器!” “这不可能!” “还有其它一些珍贵的东西。” “比如轩辕的妻子嫘?”蚩尤毫不犹豫的把安插在附近监视云川的人手给暴露了。 云川看一眼猥琐的蚩尤,淡淡的道:“看样子你跟轩辕很熟悉啊,连他妻子的模样都知道。” 蚩尤也发现自己好像说错话了,故作镇定的道:“如果不是轩辕抢先一步,西陵氏嫘应该是我的妻子。 怎么,你也觉得嫘不错?” 云川一巴掌拍在蚩尤的胸前道:“跟我打交道最好的一点就在于,我从不打别人妻子的主意,还有母亲!” 第四十四章美好的东西总是令人难以忘怀的 第四十四章美好的东西总是令人难以忘怀的 “我也不喜欢打别人妻子跟母亲的主意。”蚩尤表现得非常豪迈,跟他的外貌极为匹配。 听着蚩尤多少有些谄媚的话,云川笑道:“这个冬天不好过吗?” 蚩尤摇头道:“好过。” 云川见蚩尤不肯说,也就不再追问,在商言商,大家伙把自己的利益把握好,最好能做到互赢就很好了。 皮子已经被阿布他们送去了岛上,那二十个颜色鲜艳的人云川也一并收下了。 如果不收,这二十个人的下场就很令人担忧了,加上云川还要询问这些人的来历,留下,也就留下了。 “下一次,你手里如果有多余的人,也可以给我送来,你也看见了,我这里的人不够。” 蚩尤摇头道:“不能给你太多的人,你的人多了,我们就会很麻烦。” “这种事你们掌握不住地,追求美好生活,追求过上好日子这是人的天性,你们封锁的越是紧密,就有更多的人愿意来到我这里讨生活。” “除了我们,没有人知道你这里的日子很好过,我们也不会说,所以,不会有人来你这里的。” “不用你们说,消息总会传出去的,不是轩辕,就是你,或者是神农氏,你们一定会传出去,而我也一定会建设一座辉煌之城,让这里成为大地的中心。” “不可能!” 对于云川的话,蚩尤一句都不相信,不过,看到自己带来的族人正在用羡慕的眼光看岛上那些穿着衣服的人,他心头还是有些发虚。 “你可以去岛上看看。”云川进一步发出了邀请。 蚩尤想了一下,也就答应了,毕竟,他对这座岛的认识还非常的不足,他也很想知道云川是怎么生活的。 “你把木头钉进了水里?”当蚩尤走在宽阔的木桥上,仔细地研究了木桥之后,他还是很诧异。 “以后会换成石头的。”云川继续向前走。 岛上桥头位置有人正在修建堡垒,这是一座石头堆砌成的碉楼,不算高,只有七八米,即便是这样已就给了蚩尤很大的震撼。 “这是干什么用的。” 云川面无表情的道:“下一次,你的人如果再想越过河面攀爬吊桥,就会被这座碉楼上的人用投枪,或者弓箭射死。 即便是你们越过了吊桥,站在碉楼上的人往下丢石头也能砸死你们。” “轩辕说你没有力气很大的力士,丢石头的是竹子。” “嗯,以后会换成木头,那种更加的可怕,能丢这么大的石头。” 蚩尤看看云川正在拍着的一块百十斤重的条石,沉默了许久。 上了岛,蚩尤就看到一头独牙大象慢吞吞的拖着一根木头向河边走,就指着大象道:“你是怎么驯服大象的?” 云川瞥了蚩尤一眼道:“不是我驯服了大象,是大象准备用劳动从我这里换取更好地食物。” 蚩尤瞅着大象把木头拖到目的地之后,立刻就有一个人往大象嘴里塞成捆的鲜嫩竹笋,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过了桥,红宫就在眼前。 此时的红宫远不是最初修建的那座石头屋子,而是一座颇具规模的两层楼,这座楼阁很大,占据了最好的位置,站在红砂岩下边看,怎么看怎么觉得高大。 在这座两层楼旁边,是密密麻麻的红砂岩屋子,只在中间留下一道长长的阶梯直通最高处的红宫。 两人拾阶而上,路上的族人纷纷让路,想要上去的就从左边走,想要下来的就沿着右边走,把中间宽阔的道路留给云川。 他们很有秩序,且没有多余的喧哗之声。 一个有秩序的地方,即便是很穷,人很少,也比无秩序的哄闹繁华更加的让人觉得舒服。 两人不知不觉的来到了红宫平台,两个妇人端来了一张竹桌,两把竹凳。 云川邀请蚩尤坐下,在坐下之前,蚩尤研究了这个竹凳,一遍遍的站起,坐下,试探了几次之后,觉得这东西很不错。 荞麦炒熟之后冲水喝,就变成了一种香气四溢的好饮料,蚩尤喝了一口,就不肯放下。 “你来我岛上,就不怕我弄死你?”云川抽抽鼻子道。 蚩尤喝了一大口荞麦茶无所谓的道:“我还没有听说过,有谁邀请别人去他的部族,最后被弄死的,一个都没有。 如果你以后来我的部族,我也会请你吃最好的食物,然后再把你送回来。 如果我们需要打仗,那也是你回到部族以后的事情。” “这么说,你们一般不杀客人?” “不杀,你也不能杀!一旦出了这样的事情,所有的部族都会认为你的部族就是一个野人部族,会把你们全部杀死的。” “我以前就是出身野人部族。” 蚩尤端起陶杯喝了一口茶水道:“现在不是了。” 环顾四周,蚩尤指着空空的田地道:“你没有种草籽?” “种了,已经收割完毕了,你看啊,地上的黑色东西,是烧掉的草籽杆子,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只要在你耕种的土地上丢大量的草木灰烬,来年种地,会有一个不错的收成。” 蚩尤认真的点点头,这一次他看到了红宫墙壁上那些涂鸦,抱着崇敬的心思仔细浏览了一遍,最后指着云川冶铁的图画道:“你也会制造青铜器?” “会一点,不过我不喜欢这东西,估计有很多人比我更擅长制作青铜器。” 蚩尤嗬嗬笑道:“是的,我们是东夷族,在很远的地方还有一支夷人部落,他们的部落更大,制作的青铜器最好看,大巫手中就有一根他们做的权杖,上面包着闪闪发亮的东西,大巫通过这个东西,能与死人说话。 我还想找个机会,去他们的部落里做客呢,最好能学会怎么制作青铜器,有了这些东西,祭祀的时候,我们的祖先会更高兴。” 云川没来由的想起了自己来这个世界之前发生的一件考古大事,就随手指向西方道:“他们在那个方向?” 轩辕奇怪的看了云川一眼道:“是那个方向,就是路太远了,当年大巫去树林寻找神灵的时候,走了很远,很远,去的时候有三百人,回来的时候就剩下十一个人。 我跟大巫说我想带着兄弟们去那里,大巫不同意。” 云川点点头道:“是啊,路太远了,还要经过很多的森林,高山,大河,不容易。” “你去过那里?” “我在梦中去过。” 蚩尤点点头算是认可,在他的族群中,很多人都会做梦,而大巫做的梦是最多的,也是最神奇的。 “人一定要聚居在一起才成啊。”云川看着不远处翠绿的桃树树冠由衷的感慨一声。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轩辕同样如此,就是神农氏不这样看,他们觉得自己人最多,力量最大,就想从我们的部落里要食物,要东西,不给,他们就打我们。 我已经忍耐他们很久了,轩辕同样如此,我们部落的粮食原本是够过冬的,现在,要给神农氏一部分,就不够吃了。” 云川嗤的笑了一声道:“你们那种吃饭方法,也好意思称之为吃饭?” 蚩尤冷冷的瞪了云川一眼道:“我没有笨到连饭都不会吃的地步。” 云川跟着冷笑一声道:“等着。”说完话就走了。 蚩尤一个人待在平台上有些无聊,就主动参观了一下这座属于云川的红宫。 对于房子,他没有多少兴趣,无非就是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再好跟他们部族的茅房差别不大。 他只是单纯的喜欢看红宫墙壁上的岩画。 看完了岩画,他就彻底的了解了云川部族,了解了他们如何诞生,如何壮大,如何生活,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情,有什么样积极地进步。 蚩尤看的如饥似渴,就像一个间谍在地方最高的机密。 当云川再回来的时候,云川部在蚩尤眼中已经没有了秘密可言,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再偷袭云川部落一次。 他相信,这一次一定不会再出差错。 为了招待蚩尤,云川特意命人杀了一只羊,这只羊与精瘦的野羊不同,完全是在羊圈里育肥的,因为没有过多地运动消耗,特点就是肉肥,油多。 这种羊最好吃的做法就是——手把肉。 巨大的陶锅里羊肉跟冷水一起下锅,中间什么调料都不放,大火开煮,一根手臂粗的剥皮松木棒丢进锅里,羊汤立刻就没有了浓烈的膻味,想要羊汤变成奶白色,剥离的羊蹄筋是不能少的,这东西跟骨头一起煮,煮的时间越长汤色就越白。 等陶锅端到蚩尤面前的时候,云川丢了一把野葱下去,很快,这东西散发出来的香味就彻底的把蚩尤给俘虏了。 在这一锅羊汤出现在蚩尤鼻子下方的时候,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来岛上的目的,只想把自己的灵魂放在这锅汤里浸泡一下,然后再一口吃掉。 蚩尤是用一把青铜匕首吃羊肉的,对于筷子这种高级货,他还不懂,这引来了两个伺候他们吃饭的妇人的鄙视。 蚩尤没有发现别人对他的不敬。 云川没有机会把筷子伸进汤锅里,因为,他只要伸一下筷子,蚩尤嘴里就会发出一阵阵野狼护食的咆哮。 很快,一只不大的羊就全部进了蚩尤的肚子,此时,回过神来到蚩尤才觉得有些难堪,不仅仅是云川在鄙视他,他觉得这座岛上的所有人都在鄙视他。 如果不能把这座岛上的所有人都杀掉,蚩尤就觉得很对不起自己。 杀心才起,云川就把一碗浇了羊汤的荞面疙瘩放在他的面前道:“肉有什么好吃的。” 沾了羊肉汤的荞面爽滑,细腻,虽然微微发苦,却偏偏把羊肉汤的香味激发到了极致。 蚩尤暂时忘记了屈辱,重新开始大吃,特吃,他觉得可以暂时放云川一条活路,至少要把这盖世无双的美味吃完。 第四十五章野性难驯 第四十五章野性难驯 “下回来,我请你吃炖猪肉,那东西的滋味更好。” “桂花糕你没吃过吧?我最近弄到了一些蜂蜜。” “等我手里的豆子足够多,我就能制作出酱油来,到时候你来尝尝我做的红烧肉,那滋味……” “另外,我们说好了的,你要帮我找到稻子,没错,就是你说的那种草籽。 到时候啊,把红烧肉往白白的米饭上一浇,你就知道人为什么活着了。” “明年天气转暖的时候你再来,我养的鸡应该从野鸡变成家养的鸡了,到时候给你炖一只,汤上面漂着厚厚一层油花,就算把木头泡进汤里,你也会吃的有滋有味……” 云川滔滔不绝的给蚩尤讲述菜谱,绘声绘色的给他描述每一种佳肴的可取之处,说到动情处,云川自己都口水长流,蚩尤比他更加的不堪。 “人活着就是为了吃?”蚩尤努力的把自己的思绪从舌头上拔出来,他觉得云川说的不对。 云川也不废话,随便拉过一个路人道:“罚你两天不准吃饭。” 无辜的路人立刻就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哭的非常凄惨,即便是旁人也投来怜悯的目光。 “你看,他们努力干活,就是为了吃到一口美味的饭食,人活着不为了吃饭,难道是为了吃苦受累,打生打死的统一周边的部落? 你就算是让所有人都听你的话,到了吃饭的时候,人家给你端来的还是野猪才吃的那些东西,一口这样的东西下肚,你觉得活着有意思吗? 人啊,就要活得跟野兽有区别才成,整天跟在野猪屁股后边找食物吃,野猪吃什么,人吃什么,那么,我就想问你,你努力了这么长时间,就是为了把自己活成野猪?” “你这么想是不对的。”蚩尤努力的坚持自己的理念。 “来人,抓一头小猪过来,再把我的蜂蜜一并拿来,我要请9黎族的首领吃烤乳猪。” 蚩尤很好奇…… 屠宰好的小猪先是被送进了竹子制作的蒸笼里加上一些不知名的野草蒸。 大火蒸了一个小时之后,云川就把那头小野猪泡进冷水里,然后拿出来往上面涂抹蜂蜜,用竹架子撑起来,放进一个有火的烤炉里边,继续慢慢的烘烤。 云川安置好小猪之后,见蚩尤看的很认真,就摊摊手道:“你看,人,就是这个样子,上一顿饭才吃完,很快啊,肚子又开始感到饥饿。 为了这个肚子,我们一生都必须劳碌奔波,才能勉强安抚好他。 人其实是很脆弱的,我们会感到饥饿,会感觉到冷暖,会生病,会遇到危险,这一生呢,我们仅仅是照顾自己的身体都照顾不过来,更不要说我们还要繁衍,你还要一统天下,说实话,你忙的过来吗? 你就不想跟我一样找一个小岛住下来,招募一些部族,不用去想更多的事情,把这些人照顾好,顺便让自己过的更好不成吗? 天冷的时候,我们坐在竹桌边上喝茶,吃饭,做游戏,旁边就是暖暖的火炉,身边就是自己最喜欢的人,推开窗户,外边就是你勤劳的部族,他们每个人都很结实,吃的很饱,而天上还在下雪。 你喝了一杯热腾腾的茶,觉得累了,就扯过一张厚厚的兽皮盖在身上,你最喜欢的女人坐在你的脚下干着小活,你的孩子在你身边爬来爬去,窗外的雪有时候会飘进来,落在你的脸上,你只想沉沉的睡去。 这样的日子不好吗?” 云川用语言给蚩尤制造了一个美丽的幻境,让闻着烤肉香味的蚩尤一时间沉迷其中。 云川见蚩尤脸上露出了迷醉的意味,就微微一笑,把烤炉打开了一个小小的缝隙,让更多的浓香从炉子里透出来。 至于烤乳猪能不能烤好,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不论他怎么做饭,最后出来的饭食对于蚩尤来说,依旧是人间美味。 一阵风吹过,蚩尤激灵灵打了一个冷战,顿时就清醒过来,他绣着烤乳猪浓烈的香味,用极大的毅力瞅着云川道:“我不吃了!” 说罢,就飞快的跑下红宫,跑的非常狼狈,他很担心,自己一旦停下脚步,就会向云川讨要那头好吃的小猪。 云川放肆的大笑从身后传来,蚩尤跑的更快了,下了台阶,穿过广场,踏上木桥,而后骑上他的食铁兽,不管正在忙碌的族人,烟尘滚滚的去了。 目送蚩尤远去,阿布悄悄来到云川身后道:“没有留下他。” 云川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遗憾的道:“可惜,酿造的桃子酒失败了……好了,这头猪你跟夸父吃吧。” 阿布大喜。 秋日里的大河涨水了,水量不算大,河水仅仅漫卷上了浅滩,距离石头堆砌的城墙根基还远。 距离去年发大水的时候留下的水印更加遥远。 这座岛原本是跟陆地连在一起的,是去年的那场大水改变了这里的地貌,将这块陆地跟河岸切割开来的,最终形成了这座岛。 下切的河道已经形成,这座岛估计可以长久的屹立在河道中央。 大自然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他们可以轻易的改变山川地貌,而依附在这些山川上生活的人类,也只能被动的接受,人们将之成为——命运。 超出人力范围之外的事物,人类只能被动的接受,在接受之后,人们就能将自己的不满发泄到下一个层次动物的身上。 云川把这个过程称之为狩猎。 秋天是一个成熟的季节,每年这个时候,就会有大群的山羊离开贫瘠的高山,下到平原,河道边吃这里丰富的食物。 它们准备多积蓄一点脂肪,好迎接将要到来的食物匮乏期。 这场狩猎云川看的很重。 假如这场狩猎能够成功,他的部族将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养殖。 六百人出现在山谷,他们用各种东西,制造着各种噪音,并且将包围圈一步步的缩小。 山谷中有很多山羊,一边是断崖,一边是已经用竹篱笆围好的陷阱。 人们从两边陡峭的山坡上逐步逼近,山羊们越发的不安,强壮的公羊想要回到悬崖上去,它们无视包围它的人群,用自己的角作为武器,向山坡上的人群发起进攻。 很明显,这样的攻击是人群所喜闻乐见的,他们捉住了羊角,把山羊摔倒在地上,再用麻绳把山羊的四个蹄子绑在一起,然后高兴地大喊大叫。 只有不多的几只山羊以灵活机动避开人类捕捉。 一只头上长着一对大角,颌下有长胡须的老山羊,在逃脱之后,并没有立刻远远地逃开,而是站在人类不及的悬崖上瞅着被围困在山谷里的那些山羊“咩咩”的叫着,似乎在鼓励更多的山羊逃离人类的围捕。 云川朝那只年迈的山羊拱拱手,表示一下自己的歉意,就对夸父道:“抓活的。” 夸父答应一声,大声的吆喝着,带着人群继续向山下压迫,对面的阿布也同样慢慢的向山谷底部挤压。 如果人群能够下到谷底,这些山羊就无路可逃了。 山羊的身手很敏捷,可是,这群人的身手也很好,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对付一头山羊都不成问题。 云川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端着竹筒喝水,他刚才大致数过,这群山羊足足有一百多只,如果全部被他捉住,部族的养羊大业就能开始了。 这对部族来说,将是一门新的活路。 看着聚精会神捕捉山羊的族人们,云川多少有些骄傲,自己指引的道路绝对不会错的,现在,就看族人们组成的团队能否完成他的计划了。 就眼前的状态来看,问题不大。 忽然,他觉得身后有风声传来,想都不想的就一头从石头上栽下来,不等站起来就抽出牙刀准备反击,却看见那头强壮的老羊从石头上跃过,自上而下的撞翻了几个族人,再一次跟山谷里的羊群汇合了。 原本慌张的羊群,随着老羊的回归,立刻就安静了下来,只见这头老羊领头,带着羊群向悬崖方向跑了过去。 前边没有路,这一点族人们都清楚,依旧不紧不慢的下到了山谷,并且在山脚下形成两个队列,向不远处的山羊群逼迫了过去。 云川擦一下鼻子上的血,对夸父道:“把那头老羊杀掉。” 夸父答应一声,快步向前,奋力投掷出了竹矛,竹矛带着呼啸声向老羊飞过去,却被老羊躲过去了,竹矛扎在另一头山羊的肚子上,且把它牢牢地钉在地上。 前方是一道悬崖,悬崖虽然不高,却非常的陡峭,山羊们已经无路可走了。 老山羊试探着踩着悬崖上不大的凸起部位,走了几步之后,发现前方并没有借力的地方,就重新跳了回来。 此时,夸父再一次投掷出了竹矛。 竹矛再一次落空,夸父气的哇哇叫。 阿布耻笑了夸父几声,就开始忙着捕捉挤成一疙瘩的山羊。 此时,山羊们已经被人群驱赶的无路可逃了,族人们对这种工作非常的熟练,有人负责按倒山羊,有人负责捆绑,不大功夫,地上就倒了很多的山羊,它们都在大声的叫唤,似乎在期望自己的首领能够拯救它们出去。 老山羊在拥挤的羊群中来回奔跑,它粗大的身体就像是一个推土机,推开羊群,不断地向靠近山羊的人群冲击,它脑袋上的那对角很大,冲撞起来也非常的有力气,瘦弱的族人们竟然被这头山羊给冲击的人仰马翻。 第四十六章原始人的大道理 第四十六章原始人的大道理 云川下到悬崖底部,瞅着满地被摔得烂糟糟的山羊尸体发愣。 他完全没有想到那头该死的老山羊在被夸父一斧头砸断了一只羊角之后,居然会带着羊群跳崖。 尽管这一场景为他亲眼所见,他还是难以相信。 几头羊腿被摔断的山羊“咩咩”的叫着,还有几只摔在其余山羊尸体上侥幸存活的山羊正在向峡谷深处狂奔。 老山羊摔在一块石头上,已经死了,他的另外一只角也摔断了,小小的羊脑袋上有两个可怕的血洞,正在向外冒着血。一些肋骨刺穿了厚厚的羊皮,裸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只是那双灵动的眼睛,蒙上了一层灰尘,再无灵光。 摔死了五十二只羊,那些摔断腿的山羊,也被夸父他们给杀死了,这种受伤的羊,没有办法饲养。 事实上,成年的山羊都不怎么好饲养,为了防止那些活着的山羊逃跑,云川给山羊的两条后腿上绑好了绊绳。 这样一来,山羊们就不能快跑了。 只要剥夺了它们的跑步速度,基本上只能接受被驯化的命运。 部族中的皮匠,给云川用这些山羊的皮制作了一张很大的羊皮地毯。 铺满了云川的房间,赤着双脚踩在上面,如同踩在白云上一般。 自从有了上一次大规模捕捉山羊的经验,部落里的人一般就不会偷懒,选择那种有绝路的地方,而是在数量众多的山羊进入某一处峡谷之后,就在两侧都修建了竹子栅栏,为的就是把这些山羊统统活捉。 山羊很好捕捉,野猪就不太容易了,竹子栅栏很容易被狂暴的野猪撞断,撞坏,而木头栅栏因为工具问题,还不能普遍使用。 野牛这种东西,云川一般是不建议捕捉的,因为,他试探过一次,被狂暴的野牛们给羞辱了,不论是挖陷阱,还是制作栅栏,在野牛群面前,都屁用不顶。 野牛没有捕捉到,他养的那头野牛却从野外带回来了两头小野牛,这也算是意外的惊喜。 自从绵绵的秋雨开始落下之后,大象们就不肯回到河对岸的竹林里去了,相比寒冷的竹林,它们现在更喜欢倒在铺满麦草的棚子底下,悠闲地吃那些叶子不会变黄的竹子。 这个棚子以前属于野牛,大象来了之后,野牛就只好再找地方。 最后没有办法,就跟小狼住在一起了。 阴雨天,云川屋子里的壁炉火烧的很旺,柴火都是松木,因此,在燃烧的时候有淡淡的松香。 左前窗前,云川一抬头就能看到木桥。 木桥上人来人往很是有些繁忙的模样。 野兽们,牲畜们都休息了,忙碌的只有人。 岛上的竹林位置彻底的变成了一个非常大的饲养场,以至于这里的竹子已经被牲畜们完全给损坏了,好在靠**原这一边的竹林被云川要求保留了。 一来呢,这片竹林可以有效的隔绝饲养场那边难闻的气味,二来,也能有效的防止牲畜们跑到平原这边来。 饲养场云川一般是不去的,因为那里像一座监牢,实在是没有什么好看的。 野鸡的翅膀被切掉,没法子飞了,野羊的腿上绑着绊绳,没法子快速奔跑了,野猪已经被阉掉了,现在虽然还有一些野性,不过,下一代已经很温顺了,开始留恋被人饲养的生活。 兔子被饲养了一茬之后,就被云川下令给杀光了,这东西在岛上胡乱挖洞,一旦脱离了羁绊,对平原上的井田就是灭顶之灾。 有了这个很大的饲养场,仅仅是饲养这些牲畜的草,就让岛上的人们就不得半分闲暇时光。 雨水击打在青瓦上铮铮作响,很有韵律,如同音乐一般,一个光溜溜的金发女子跪着面对墙角,偶尔会发出类似松鼠吃食一样的声音。 看到哪个美丽的背影,云川总是有些兴致盎然的意味,只是,每当那个女人转过身来,再大的兴致也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群颜色鲜艳的人,身体,容貌进化的很好,唯一不好的地方就在于脑子。 如果这人是一个心智健全与云川这些人毫无二致的人,在这个没有律法的时代里,哪怕是用强,云川也会果断的得到这个女人。 可惜,不是,云川即便是再寂寞,也不会对一个智力有缺陷的人下手,他觉得这是做人的基本底线。 这个长得很好看的女人,已经是那二十个中间最聪明的一个,至少,她还知道问云川要吃的。 只要给了她吃的,她就会立刻脱光族人们给她穿好的衣服。 或许,这也是她们的一种生存本能。 如果在后世,云川有这样的一座岛,有这样一位光溜溜的美人,绝对是世人羡慕的对象。 可惜,现在,屁用不顶。 每天早上,云川都能看到一群赤裸的俊男美女们站在最高处,向初升的太阳张开双臂,像是要拥抱太阳。 每个日落的傍晚,云川也能看到这群赤裸的俊男美女们向落日跪拜。 这应该是一种宗教仪式,比如拜日教,反正以太阳为崇拜对象的宗教多的数不过来,云川也不确定到底是哪一种。 云川尝试过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太阳,这样,他们膜拜的对象就会变成自己,可惜,那些人的眼中根本就没有云川的存在,神念透过云川的身体继续朝拜太阳。 这是一个很诡异的现象,云川想要弄明白,这些人却明显跟他没有办法交流,即便是肢体语言,他们也听不懂。 而蚩尤这个混蛋,自从上次被烤乳猪吓跑之后,就再也没来过,没有交换东西,也没有来岛上做客。 轩辕也没有来,倒是嫘来了两次。 嫘每次来到岛上做客,就是不停地吃,吃吃,吃完之后立刻就走,绝对不多做停留。 人家每次也不白吃,每次都给云川手帕大小的一块丝绸,这东西积累的多了,云川就能做一件拼凑出来的丝绸乞丐装。 看的出来,这个时候的丝绸还在不断地改进之中,每一次的进步……几乎没有什么进步,丝绸松松垮垮的,即便是这样,也比丑陋的麻布衣服要好,毕竟,麻袋穿在身上实在是太扎人了。 烟雨笼罩大地的时候,人的心就会变得敏感起来。 这是一种强迫式样的感官错觉。 会让更加荒凉的原野,变得更加空旷凄凉,人的心情也会随之变坏。 孤独的蚩尤骑着一头孤独的熊猫出现在木桥上,背后背着长长的青铜剑,用兽皮包裹的剑柄孤独的从他肩后冒出来,又被他披散的长发给包裹住,整个人看起来又孤独又骄傲。 他直起身子的时候,熊猫就从他的胯下溜走了,很熟练的找到了野牛跟小狼居住的棚子,找了一块草最厚的地方躺了下去,然后就伸出双手冲着棚子外边那些背着草料,竹子的云川族人们叫唤。 这个时候竹笋不多,也不好找,族人只能把一捆竹子给了这头披着兽皮的熊猫。 小狼对于这头占据了它的窝的熊猫毫无办法,即便是用嘴咬上去,人家只要稍微扒拉一下,就把小狼塞屁股底下去了。 蚩尤这一次来,要比上一次来岛上有信心的多,至少,在云川邀请他吃烤鸡的时候,没有变得那么忘乎所以,还能正常交流。 “你上一次说的不对!” 蚩尤撕下来一根鸡腿,在嘴里漱了一下,扯出一根光溜溜的骨头丢给委屈的小狼。 云川喝了一口竹叶茶笑眯眯的道:“那你说说,人生除过吃喝拉撒之外还有什么?” “应该有战胜一切的勇气。” “很好,生如蝼蚁当有鸿鹄之志,命如纸薄当有不屈之心。”云川说完这句鸡汤话,发现蚩尤无知的看着他,就撇撇嘴解释道。 “就是说,生而为人,老虎吃的,我也想吃,即便吃不到,我也要有相信自己总有一天可以吃到的信心,不论是谁,都不能阻止我享受好生活。” “大巫不是这么说的。” “他怎么说?” “大巫说,我一个人吃饱不算吃饱。,我一个人不寒冷不算暖和,如果像你这样处处让自己好过,处处让自己舒适,你就不是一个好首领。 大巫还说,一个好首领可以吃不到最美味的食物,却能让他的部族都吃饱,一个好首领可以穿不到最暖和的衣服,却能让自己部族的人都感觉不到寒冷。 大巫还说,部族之所以要选出一个首领,是因为大家都相信这个首领能让残废的,伤病的,年老,年幼的不能产出食物的人通过首领的调配最终吃饱。 这才是一个首领存在的意义,总之,一个总能吃到好东西的首领不是一个好首领,一个总能让自己感到舒服的首领不会是一个好首领。 大巫还说,一个人吃到了好东西,就想吃到更好地东西,一个穿到了好的衣衫,就想穿到更好地衣衫,如果他吃的比一般族人好一些,族人还能吃饱,这时候族人们允许他吃这样的东西,穿这样的东西。 如果他吃的越来越多,穿的越来越好,族人们的食物就会不够吃,族人的衣衫就会不够穿。 最后饥寒交迫的族人就会推翻首领,重新选出一个好首领。而且天神也允许族人这样做。 我看过了,你吃的东西跟你的族人吃的东西不一样,他们吃的东西远远比不上你,穿的也远远不如你,住的房子也远远不如你,你要小心了,我觉得你的族人会杀死你。” 第四十七章新看法,新认知 第四十七章新看法,新认知 蚩尤说的话很淳朴,也非常的正确,对人性的了解也到了一定的程度,不过,多少有些片面。 他在努力的把所有人都在向好的一面论述,没有论及人性的黑暗面。 不过不要紧,至少对于蚩尤来说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毕竟,他有随时随地杀人的权力。 胆敢忤逆他的杀掉就行。 胆敢不听话的杀掉就成。 做了错事情的人杀掉就原谅他了。 只要自己能够保持住强大的武力,那么,人性的黑暗对他来说我所谓,就像一个人的脚长了一颗鸡眼,把脑袋砍掉一定会治愈这种小毛病的。 今天的蚩尤很不对劲,这家伙不仅仅吃了烤鸡,还吃了烤乳猪,喝了竹鼠汤,享受了酸笋的清香,吃到了石板鸡蛋炒野韭菜,并且对仆妇端来的桃子干家蜂蜜甜汤表达了极高的敬意。 这就很麻烦了,这家伙确实是在享受美食,还表现的很有理智与礼貌。 这根本就不是云川需要的,云川需要蚩尤沉迷其中,需要美食牢牢地把控住蚩尤的脑袋。 现在看起来应该是失败了。 人类对于美食其实是有瘾的,准确的说这是一种疾病。 食物的本来功能是给身体提供一定的能量,好让这具身体可以动起来,可以让生命得以延续。 就像汽车里添加的汽油。 什么样的油对汽车来说其实是无所谓的,了不起就是动力的强大与否会不会损坏发动机的问题。 现在,蚩尤这辆汽车开始有自己的思维了,知道挑剔汽油,机油,以及路面了。 危险,非常的危险!! 以前,云川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敬畏之情,在部落里待得时间长了,身体也长大了,就觉得自己在这世界应该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存在。 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能被他那颗聪明的脑袋指挥的团团转,现在,蚩尤明显在他妈的反击! 没错啊,就是反击,他享受了云川提供的美食,却没有表现出对美食的留恋,相反,他很清醒。 这一刻,云川对蚩尤口中的大巫非常的感兴趣,他已经产生了要见见这位智者的冲动。 蚩尤喝完了最后一口桃子汤,瞅着平台上那群对着夕阳膜拜的食物道:“他们在干什么?” 云川道:“很明显,他们在跟太阳告别。” “为什么要跟太阳告别?” “他们在感谢太阳照耀了他们一天,给了他们温暖,让他们的世界变得明亮。” “为什么要感谢呢?太阳落下,明天再升起来,这难道不是应该的事情吗?” “凭什么会是应该的事情呢?就像我请你吃饭,是因为我喜欢你这个人,想亲近你,才给你最好的食物。 你凭什么认为太阳就该每天升起,给你阳光,给你温暖,这中间一定是有原因的,没好处的事情谁会做呢? 他们虽然不知道太阳为什么会这么无私,他们却知晓,别人对你付出了,你就一定要有感恩的心,即便是做不到什么实际的报答,每天朝拜一下,至少能让太阳知道,他们不是毫无感恩之心的混账,值得太阳每天付出。” 蚩尤点点头道:“嗯嗯,你说的很对,所以呢,过几天我会派人来帮你处理一下你买走的那些皮子。 当然,你要给他们食物吃。” 对于蚩尤的聪慧,云川已经不怀疑了,这家伙能听出话语里的隐喻,再说人家是傻蛋,那自己就该是一个傻蛋了。 “我记得前几天请你吃烤乳猪的时候你跑了。” “不跑不成,我当时就太想吃你烤的猪了,甚至生出了用所有的东西去换你那头烤猪的念头。 这是不对的,可是呢,那个想法太强烈了,强烈的让我无法抑制,所以呢,我只能跑路。 回到部族之后,我坐在一个瀑布下边不停地浇水,直到把想要吃东西的想法从脑袋里赶走,又请教了大巫,这才能重新回到你这里享受美味的食物。” “嗯嗯,这一次你就不怕沉迷了?” “不怕,大巫说了,只要吃的不是自己部族的东西,不是在耗费自己部族的粮食就没事。” 蚩尤的话很朴素,却非常的有道理,云川觉得这样不要脸的蚩尤基本上没有什么缺点可以被利用了。 然后,他就对站在窗口的阿布道:“照顾好蚩尤兄弟的坐骑,我很喜欢那个家伙。” 然后,阿布就匆匆的走了。 云川指着刚刚感谢完太阳的那群人对蚩尤道:“这些人会干活,且很听话,就是脑袋里空空的,只要时间到了,他们就一定要朝拜太阳,不论他们在干什么,不论在哪里,只要太阳升起来了,他们都会立刻朝拜。 另外,告诉你一件事,这二十个男女住在一间房子里,却没有任何的繁衍行为。 你能告诉我,这些人你是从那里弄到的,我很想去那个地方看看。” 蚩尤挺起胸膛道:“不能告诉你。” 云川撇撇嘴并不以为意,继而道:“太阳已经落山了,今天就住在红宫吧,如果需要人陪你,就去问,只要人家同意就成。” 蚩尤站起身俯视着云川道:“我要是想要繁衍,会寻找我部族中最好的女人,不会给你留下一个强壮族人的机会。” 云川翻了一个白眼,自己只是客气一下,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一个答案。 人家要走,云川自然是不会阻拦的,说不定此时此刻,人家的八十一个兄弟正躲在竹林里,焦急的等待首领回家。 两人离开了房间,蚩尤打了一个唿哨,却不见熊猫坐骑跑过来,他就死死地盯着云川看,觉得云川已经把他心爱的坐骑给杀掉煮汤了。 见云川摇头,他又打了一个更加响亮的唿哨,结果,还是没有动静。 这一次蚩尤显得更加愤怒! 云川无奈的道:“你叫不来自己的坐骑关我屁事!” “你没有把它关起来,或者绑起来?” “没有的事。” “既然没有,你告诉我,阿吉在那里?” 云川看看阿布,阿布连忙道:“在牛棚里。” 云川,蚩尤来到牛棚果然找到了阿吉。 此时的阿吉正抱着一个女仆的腿不肯松开,巨大的身体快要把女仆淹没了,口中却发出一阵阵类似婴儿的“嘤嘤”叫声。 不仅如此,它还不断的伸出舌头舔舐女仆的脸,让女仆发出一阵又一阵的笑声。 云川指着阿吉问蚩尤:“它在干什么?” 蚩尤铁青着脸道:“它在要吃的。” 云川又问阿布:“你们没有给它喂食?” 阿布连连摇头道:“喂了,开始竹子,他吃了,后来又是麸皮饼,它也吃了,再后来给它喂了一些羊奶,喝完了还要,又给了一些,它喝完了,还要,就这个样子了。” 云川笑眯眯的看着蚩尤道:“看样子阿吉很喜欢喝羊奶,来的都是客,客人不满意是我这个当主人的失误,你就留一晚上,让这个家伙把羊奶喝足了再走不迟。” 蚩尤一脸的尴尬,不过,他马上抓住熊猫阿吉的顶瓜皮,他的力气很大,居然一只手就把这头看起来至少有五百斤的巨大熊猫从女仆身上撕下来。 然后,云川就一脸不忍的转过头,至于阿布则不停地吸着凉气看蚩尤的拳头雨点般的落在抱住脑袋的熊猫身上。 女仆已经“哇”的一声哭出来了,用哀求的目光看着自家族长,希望族长能把可怜的,圆滚滚的熊猫阿吉从蚩尤的魔爪中拯救出来。 云川自然是没办法,人家蚩尤在教训自家的坐骑,他没有阻止参与的理由,更何况,此时的蚩尤已经是恼羞成怒了。 最终,熊猫阿吉万般无奈的跟着蚩尤一步一回头的离开了红宫,那个好心的女仆甚至在阿吉临走之前,又弄来了一些羊奶,喂给了阿吉。 云川对女仆的机智很满意,他发现,这些跟随自己时间长的人,在自己的影响下越来越聪明了。 洪荒世界生活其实很无聊,如果不是狂热的环境,景色爱好者很难在这个世界里过的快活。 云川身为地质队员,常年走在人迹罕至的野外,对现代化的世界本身就有隔阂。 所以,没了手机,没了电视,没了电影,没了那些现代化的设施对他来说虽然难受,也不是不能克服。 很多地质队员,在经历大半年的荒野生活后,很喜欢去人多热闹的地方,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看看人,有时候,在商场门口一坐就是一天。 由此,可以看出来,人绝对是一种需要群居的动物。 深秋的桃花岛,处处都是工地,也处处都是景致,不论是远山上开的如火如荼的红叶,还是最远处山巅上逐渐出现的一些白雪,都能给人带来一股股烦躁的怒火。 冰火两重天的日子不好过,一个人孤独的时候,看什么都看不出意境来。 桃花岛上的建设进程对洪荒来说是日新月异的,但是在云川眼中则是一成不变的。 太慢了。 砌墙的进度太慢了,干了这么久,只有半米高。 砍伐竹子开拓空地的进程太慢了,到现在,连一万根竹子的砍伐工作都没有完成。 岛上道路硬化的速度太慢了,就铺设一层片岩而已,到现在,就弄完了居住区,连接居住区与养殖区的道路一点影子都没有,每次去养殖区查看都弄得两脚泥。 不过,族人们真的已经尽力了,放眼望去,看不到偷懒的人,就连大象,野牛,都没有偷懒,运输片岩的工作大部分都是它们完成的。 每个人都很努力,只有云川的心是焦急的。 第四十八章西陵国的古今嬗变 第四十八章西陵国的古今嬗变 嫘,又来了。 这一次她带了八个人。 每个人都很能吃。 唯一的好处就是除过嫘,其余的人对食物都不挑拣。 一盘子熏制之后的香肠,让嫘对生命又有了新的看法。 云川之所以不遗余力的讨好嫘,并不是因为嫘很聪明,也不是因为嫘会养蚕,织绸,他的目的在于了解传说的西陵神国! 云川以前去过四川盐亭县,境内多盐井,盐卤出产丰富得名盐亭,而云川去盐亭却不是为了买盐,而是为了猪。 他去的时候,盐早就不是一种可以左右民生的物资,养猪远比煮盐来钱快。 也就是在那个著名的养猪大县,云川第一次听到了西陵神国,以及嫘祖的存在。 当然,历史实在是太过久远,云川很难相信一个四川绵阳盐亭县的姑娘嫘,会跨越那么远的距离,嫁给中原地带的轩辕。 在他的认知中,嫘嫁给轩辕的概率跟他云川娶月球居民嫦娥的概率差不多。 要知道,当时高铁没有开通,云川从甘肃到绵阳跑了两千里地,汽车跑了三天…… 西陵国,一个传说中的古老国度。 许多人并不知道西陵国的存在,这并不奇怪。这个古国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只存在于史书的记载中。 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记载:“黄帝居轩辕之丘,娶西陵氏之女,是为螺祖。骡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 《史记·五帝本纪·正义》解释说:“西陵,国名也。 这两处史料结合到一起,就是说,住在轩辕之丘的黄帝娶了西陵国王之女为妻。 也就是说,我们最尊敬的祖先黄帝的妻子嫘祖,原本是西陵国人。 云川相信黄帝确有其人,也相信嫘祖确有其人,因为嫘祖就坐在他对面吃香肠呢。 因此,这个西陵国就既有可能确实存在。 那么,这个西陵国在哪里呢? 据四川专家学者考证,四川绵阳市盐亭县就是当年西陵国的所在。 然后,人们在盐亭发现了大量的出土蚕桑文物、化石、嫘祖文化遗迹、唐代《嫘祖圣地》碑,还发现了许多关于嫘祖发现天虫、养蚕制丝的传说。 人们因此相信,盐亭县应该就是当年嫘祖的出生地,也是西陵国的所在。 再后来,人们在盐亭县城南的公里还有一座嫘祖山,上面有个嫘祖穴,据说是嫘祖出生地。 上个世纪末,人们又在当地祖家湾古墓群中发现两幅石刻,分别是《轩辕酋长礼天祈年图》和《萤尤风后归墟扶桑值夜图》。 如今,盐亭每个与丝织有关的地名都有一个嫘祖蚕桑织业的故事在流传,老百姓仍保留有每年祭祀嫘祖的民俗。 当然,盐亭只是西陵国管辖境内的一个区域。西陵国的势力范围到底有多大,详细数据无从考证。 于是,专家学者们又做一下猜测。 盐亭境内有一条河叫做潺水,上古时称西陵河。 当时生活在附近的上古各小部落,就是沿西陵河建起了西陵诸侯国,选后来出生了嫘祖的部落的领袖为酋长。 其势力大约北达今天四川的樟渣、剑阁、昭化、广元,西至四川的三台、中江、广汉,南抵四川的射洪、蓬溪,东止四川的阆中、南部、仪陇、巴中。 如果这个西陵神国如此巨大,对于云川来说具有极大的参考意义。 不过,云川觉得没有这个可能! 因为太大了。 靠脚板走路的时代里,没有可能统御这么大的一片地方。 轩辕的部落因为一场大洪水不得不离开了轩辕丘,蚩尤的部落同样因为洪水问题不得不向西边的高地挺进。 而巴蜀之地因为靠近长江,而一个没有任何约束的长江,危害将是大河的一百倍不止。 除非西陵神国也在向这边的高地迁徙。 “我很想知道一些远方的事情,能说说你们西陵族吗?”云川把新的一盘香肠往嫘的跟前推一下,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问道。 “有水,有山,有树,山间有大象,有犀牛,水里有数不清的恶龙,更有数不尽的毒虫。 有时候,大雨会下个不停,平地上就会被水淹掉,洪水一个寒暑或者好几个寒暑都不退去。 其实啊,退去又怎么样呢?到处都是水,到处都是湿淋淋的,我讨厌那个喘口气都能把虫子吸进嘴里的地方。 每个人都脏脏的,都要把泥巴涂在身上,每个人都好像从来没有吃饱过,永远都有人死,到处都是腐烂的味道。 你问西陵氏做什么,那里是一个连火都点不起来的潮湿地方。” 看着一片片香肠进了嫘的嘴巴,云川又问道。 “你嫁给轩辕,就是为了帮助西陵族迁徙?” “是这样的,轩辕想要丝绸,西陵族想要搬离那个潮湿的地方,结果,轩辕留下了我,留下了会养丝虫,会抽丝剥茧的女人,把送我过来的西陵族男人全给杀了。 然后,我就留在轩辕族养丝虫,织绸子。” 云川看看嫘祖,没有从她的表情中看到任何悲伤,或者遗憾的表情,只有一种随遇而安的庆幸。 不过,这应该是她真实的想法,毕竟,她们还没有学会管理表情,任何人都没有学会管理表情,当然,云川除外。 看样子西陵族是真实存在的,不过呢,西陵神国是否存在就很有阙商的余地了。 或许后世的专家学者们认为的西陵神国遗迹,很大的可能是这个部族流浪时居住过的地方。 “你也想要西陵族的女人吗?我是不成的,你要是娶了我,轩辕一定会生气,会死很多很多人。 西陵族的女人都想离开那个潮湿的地方,你如果想,我可以让每年去西陵族取丝绸的人带一些女人出来。” 对于洪荒人的直率,云川已经习惯了,摇摇头道:“我想要的女人还没有出现。” 嫘用她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云川道:“我还能继续吃这个香肠吗?” 云川笑了,温柔的对这个让他第一次觉得这个时代还有女人的人道:“当然可以,走的时候还可以带一些,我在树叶开始落的时候杀了四头猪,这东西还有很多。” 嫘满意的笑了,赶紧把一片香肠放进嘴里,闭上眼睛慢慢的品尝,似乎要把每一片香肠的每一丝香气都要吸纳掉。 红宫的地势最高,坐在红宫的平台上,四周的景色就会一览无余。 右手是涛涛的大河,左手是平静的河流分支,桃花岛最前边坚硬岩石劈开了大河,波涛滚滚,只要稍微将目光投注在大河两岸,就能感觉到桃花岛像是活过来一般,正在劈波斩浪的溯流而上。 而岛上的人,就像是乘坐在一艘巨大的船只上。 如果把目光投注在船上,船上的人,就会觉得两岸正在快速的向下飞奔。 云川自然知道,这是参照物不同产生的不同结果罢了,这并不妨碍岛上的人们将这一现象称之为神迹,而云川就是那个创造了神迹的人。 云川突然看到了轩辕。 这家伙不在岸边,更没有从桥上通过,他如今就站在大河里,手握一柄竹篙,脚踩一艘竹筏,正随着滚滚波涛快速的向云川所在的桃花岛挺进。 可能是因为速度很快的缘故,他头上那顶狐狸皮帽子的尾巴被风扯得笔直。 手里的竹篙不时地左右点一下,就能控制住竹筏前进的方向。 嚣张,极其的嚣张! 云川勉强按捺住要用投石机轰击这个家伙的冲动,对沉迷在美食中的嫘道:“轩辕来了。” 嫘先是看了看那座桥,然后就随着云川的目光看向大河,随后,他就看到了威风凛凛的如同神祇一样的轩辕。 “好啊,他战胜了大河!” 嫘欢呼起来,还跳跃着拍手,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我如果不派人用钩子把他勾住,他会一直嚣张的跑进大海。 哦,大海是一个水更多的地方,你不会喜欢的。” 嫘看了云川一眼道:“不会的,轩辕已经在大河上泡了很长很长时间,他说,他已经了解了大河,知道了大河,已经与大河成了最好的伙伴。” 云川露出一嘴的大白牙嘿嘿笑道:“水性无常。” 两人说话的功夫,轩辕已经抵达了桃花岛,只见他用力的投掷出了竹篙,让连接着绳子的竹篙飞到岸上,然后迅速拉回竹篙,竹篙上有一个青铜制造的钩子,钩子勾住了岸边的柳树,随即,那个竹筏就迅速的转向桃花岛,在靠岸的一瞬间,轩辕跳上了岛,而那艘竹筏因为速度太快的缘故,撞在岸边的岩石上粉身碎骨了。 云川招招手,阿布快速的跑过来,云川指着岸边那些原本很好看的柳树愤怒的道:“全给老子砍了,我要河岸边光溜溜的,一棵草都不准长!” 阿布快步离开去办事了,轩辕却如同一只猿猴一般敏捷的爬上了红宫平台。 在继续朝他欢呼的嫘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然后,就坐在云川对面,把嫘吃剩下的半盘子香肠倒嘴里,胡乱嚼几下,就咽了。 把陶盘丢在竹桌上对云川道:“既然是请人吃饭,这点东西够谁吃的?” 第四十九章天生的杠精 第四十九章天生的杠精 云川瞅着竹桌上被摔成两瓣的陶盘,再看看轩辕,压抑着怒火道:“赔我盘子!” 轩辕用鄙视的目光回敬了云川一眼道:“你马上就要欠我很多东西了,从里面扣除就是了。” 云川的目光在轩辕的身上巡梭片刻道:“我不觉得你的皮短裤里能藏下可以赔我陶盘的东西。” 轩辕却从皮短褂里取出一张薄薄的兽皮,摊开了放在云川的面前道:“看看,如果你愿意,里面的东西分你一份。” 云川瞅瞅这张破烂的兽皮,他并不是很在意,轩辕他们这时代几乎可以称之为穷鬼的时代。 黄金,白银,珍珠宝贝这时候一钱不值,就青铜器可能值点钱,不过呢,那也要等几千年后才成。 这时候掏出一张藏宝图,云川很害怕自己历经千难万险之后得到的是一堆破烂贝壳。 所以,他对藏宝图什么的半点兴趣都欠奉,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什么让人争夺的宝贝,那也一定是他亲手制造的。 出于想要鉴定轩辕有多愚蠢的目的,云川勉为其难的瞅了一眼竹桌上的兽皮。 不得不说,这东西真的很有趣。 宝藏什么的先不说,仅仅是这张薄如蝉翼,近乎透明的兽皮就已经引起了云川的兴趣。 首先,云川可以很肯定的说,这是一张牛皮! 云川部族不是没有牛皮,只是他部族里的牛皮一般都很厚,不像这一块这般吹弹可破。 其二,云川还知道,这张牛皮是从一张牛皮上剥离出来的,这种技术后世有很多黑心商人都会,唯独不能出现在这个时代。 其三,这张牛皮上绘制的图形,根本就不具备参考价值,野人不懂得比例尺,万一,这张图上描绘的是他家茅坑那就凄惨了,毕竟,他们家茅坑的地形也是一坨一坨的,有的还是一滩。 中间那条水道很有可能是制造那一坨坨东西的时候顺便弄出来的,毕竟,两坨东西之间夹杂一条水道的图形太过诡异。 “这条水道就是以前的河道,自从大河去年改道之后,这条河道就干涸了,我们可以从中间穿过,最后抵达这里!” 轩辕的手指狠狠的点在一个黑洞的位置上,很是得意。 云川想要拿走地图,轩辕不许,手指头点在地图上就不肯挪开。 云川只好叹口气道:“你还没说这里到底有什么。” 轩辕将不怀好意的目光盯在那些又把自己脱得光溜溜的膜拜太阳的男女们,也不怕嫘当场发火。 没了香肠,嫘就开始吃竹虫了,这种咬在嘴里脆脆的食物,对于嫘来说诱惑力更大。 “你想要这些傻子?拿走好了,另外,有好好地大路你不走,非要撑着竹筏来我的岛上,我很想知道你这么干的目的何在?” 轩辕爆出了一阵爽朗的大笑,指着云川道:“跟你在一起,总是让我很不舒服。” “因为我不肯听你话?” “是的,我总要做出一些让你肯听我话的事情来才好。” “蚩尤也不肯听你的话,神农氏也不肯听你的话,也没有见你有多生气。” 轩辕停止了爽朗的大笑,而是认真的对云川道:“你是不同的,我总觉得我们天生就该是一伙的。” 云川想了一下,觉得自己身体里有这家伙血脉的可能性不大,不可能产生基因吸引这种事。 “那是你觉得,我要我觉得才好。” 轩辕双手撑在竹桌上,很有压迫感的盯着云川的眼睛道:“你明明有杀死我的机会,你放弃了。 我不觉得这是因为嫫母的缘故。” “我也没有杀蚩尤,还让他在我的岛上混了好几次饭。” 轩辕收回撑在竹桌上的手,不再用心理学上的压迫手段对付云川了,而是环抱着双臂,瞅着滚滚东流水颇有些沧桑的道。 “你要小心大巫!” 云川笑道:“我不见他就是了。” “不,你已经见过了。” 听轩辕如此肯定的说,云川快速整理了一下自己与蚩尤之间的回忆,就连最细微的小事都回忆了一遍,没有发现有大巫的存在,假如大巫是蚩尤那八十一个愚蠢的兄弟的话,云川就认栽。 “你们距离很近,甚至面对面的吃过饭。”轩辕又露出那种掌握了一切的愚蠢模样。 云川果断的摇头道:“没见过!” 轩辕冷笑一声道:“你确定你见过的蚩尤就是蚩尤,而不是大巫?” 云川怵然一惊,他终于想起来了,很多次,蚩尤都在说——大巫说……大巫说…… 每当蚩尤用这种第三人称说话的时候,整个人就显得格外的睿智,不再是那个脾气暴躁的蚩尤。 另外,这个家伙明明非常喜欢阿吉,却在云川透过诱惑阿吉,想要留蚩尤在岛上住一晚上的时候,把阿吉狠狠地揍了一顿,是真的揍了一顿,不是演戏。 云川让蚩尤在岛上居住一晚,是在培养蚩尤跟桃花岛的亲切感,这是一种拉拢人的手段,也是自保手段,没想到蚩尤的反应会如此的激烈。 云川用怪异的目光看着轩辕道:“你不要告诉我蚩尤的身体里装着两个人,白天是蚩尤,晚上就成了大巫。” 轩辕又大笑起来,这一次的笑声非常大,导致红宫周围的人都在看他。 在轩辕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之后,他终于压低了声音在云川耳边道:“你很聪明,就是这样的,你知道吗,我找蚩尤商量事情从来不会在白天商量,只会选择晚上。 白天出来的那个蚩尤只负责作战,晚上出来的大巫,才是真正能做主的人。” “你是怎么知道的?” 轩辕微微一笑,轻声道:“我跟蚩尤打架打了很多次,很多,很多次。” 最了解一个人的人,往往是他的敌人,对于这句话,云川是持保留意见的。 在轩辕眼中觉得神秘莫测的事情,在云川这里是有答案的,就蚩尤这种状况,很有可能是双重人格,如果是病,云川听说过身体里有十几个人格的人,每一种人格发作,就像是换了一个人,算不上稀奇。 不过呢,云川更想把蚩尤身上的这种情况认为是——这家伙在故意装傻! 既然轩辕跟他共享了如此重要的秘密,云川就觉得轩辕已经有了吃羊肉的资格。 拍拍手,两个仆妇就提着一个人头大小的砂锅走了过来,小心的放在竹桌上,掀开盖子之后,还不忘往里面丢一把绿色的野蒜,再用长柄竹筷搅动一下,布置好两套竹子餐具之后弯腰施礼,就离开了平台。 用食物勾引轩辕这种蠢事,云川早就不做了,这家伙心志如铁,一心想要统一天下,一心想要所有人都听他的话,吃饭这种事情根本就无法影响他的决断。 所以,轩辕在嗅到羊肉汤的香味之后,注意力并没有放在食物上,即便是野蒜的香味完全被热汤激发出来之后,这家伙最注意的也是两个仆妇,以及,桌子上的餐具。 餐具是放在两块平整的麻布上的,有竹筷,竹筷下边有筷架,边上还有一柄竹勺,这是拿来喝汤的,一个翠绿的竹碗以及一个黑色的陶盘。 轩辕没有急着吃东西,而嫘早就迫不及待了,她已经被云川用这种方式招待过很多次了,所以,使用起这些餐具,也非常的得心应手,不仅仅如此,她还知晓在吃羊肉之前,最好先喝一碗香浓的羊汤来润润喉咙。 轩辕看着嫘在那里用大竹勺把汤装进竹碗,放下大竹勺,再用小竹勺一点点的喝汤,就皱起眉头道:“为什么?” 云川笑道:“你是问我为什么把吃饭的过程弄得如此复杂,还是问我为什么要请你吃羊肉?” 轩辕道:“你请我吃羊肉,是因为避免了你被蚩尤骗,我现在就想知道你为什么把吃饭的过程弄得这么复杂。” 云川沉默片刻道:“一来呢,是尊敬食物,二来呢,是因我想把人类进食的习惯跟野兽区分开来。 我有一次带着族人们去狩猎,族人们没有找到猎物,不过呢,一匹狼却捉到了一头羊。 族人们驱赶走了那匹狼,自然就获得了那只羊,因为我们出来好几天了,食物不太够,有些饥饿的族人就趴在狼啃食过的地方,跟狼一样的啃咬生肉。 当时他的手上,嘴上全是血,目光阴冷,吃生肉的时候喉咙里还会发出野兽一般的呜咽声,跟那匹狼一模一样。 我们有幸生而为人,就应该有我们的一套生活方式,不能与野兽为伍,所以呢,就有了目前这种吃饭的方式。” 轩辕点点头,学着嫘的样子给自己装了一碗羊汤,喝了一口之后,似笑非笑的瞅着云川道:“你在可怜那只羊,还是在可怜那匹狼? 还是说,你以后在准备宰杀猎物的时候,会面带笑容? 你觉得你脸上带着笑容,被杀死的那头猎物就感觉不到疼痛?” 云川不想把生活习惯带入到高深的人性层面去讨论。 轩辕这种人,本来就是天生的杠精! 跟他讨论任何事情,结果都不会太好,或者说,你如果不听他的,就没有结果。 所以,云川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淡淡的道:“我只是觉得这样比较好看!” 第五十章一个都不能少 第五十章一个都不能少 “去寻找宝藏这种事情一定不能缺少蚩尤!” 云川放下筷子,用麻布轻轻地沾沾嘴角,显得高贵又优雅。 轩辕一口喝完了羊汤,也不清理一下下颌黑乎乎的绒毛上的汤汁,摊开腿坐在竹椅子上道:“当然要带上他,要不然,他趁着我们不在攻伐我们怎么办?” 云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有道理,问题是,蚩尤会听我们两个的话吗?” 轩辕冷笑一声道:“我们可以合伙攻伐他!” 云川觉得轩辕的这个建议很好,且有很高的可行性,就再次点头道:“你去说?” 轩辕摇头道:“我去说的话,只会有打架这一个结果,还是应该你去说。” 云川摊摊手道:“我如何才能让蚩尤相信,我们两个把他弄出来是要去寻找宝藏,而不是趁机把他干掉呢?” 轩辕不解的看着云川道:“我们可以发誓啊。” 云川听了这话,生生的将“发誓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这句话吞进了肚子。 很好的掩饰了自己是一个不信守诺言的卑鄙小人这个事实。 重重的点头道:“嗯,可以发誓,要发重誓!” 轩辕每次来找云川的目的性都很强,目的达到了,一刻钟都不愿意停留,尽管嫘在吃了很多东西之后依旧在期望更多的东西,还是被轩辕给拖走了。 “下次来请走大门。我不想去东海捞你的尸体。”云川送出了临别赠言。 “等我教会了族人操舟之术,就是你听我话的时候。”轩辕热情的回报了云川的善意。 “我已经有了防备你从水上偷袭的办法,好好地活着不好吗?” 云川把声音远远地送了出去,轩辕像是没有听见一般,与嫘手牵手离开了桃花岛。 轩辕定下了去探险的时间,那就是天气彻底变得寒冷之后就动身。 那个时候天寒地冻的,人们都在想办法别被冻死,没有机会干别的事情,也是最保险的探险时间。 派阿布带着地图去了大河下游的蚩尤部落邀请蚩尤一起参与探险后,云川就早早地进入了冬眠时间。 云川冬眠的有些早,大河边上还有狗熊在继续觅食呢,它们跟云川一样孤独,只是在没有把自己喂养的胖胖的之前,在没有给一双熊掌上涂抹上足够多,足够厚的果汁与蜂蜜供自己躲在洞里舔舐之前,它们还没有资格冬眠。 熊猫这种明明是熊的东西,偏偏就不愿意冬眠,它们对付冬天的手段极其的无耻——那就是从高山竹林里下到山脚竹林里。 自从云川不再把这东西列入族人食谱之后,它们很容易的与云川族人达成了和解——你不吃我,我也不吃你! 如果仅仅是这样其实也不错。 可惜,人类还是高估了熊猫的无耻特性,因为它们占便宜就没个够。 自从有一只熊猫发现人类贮藏烧炕干草的棚子里很暖和之后,一夜之间,干草棚子里就住满了这种黑白色的熊。 导致云川族人每次取干草烧炕的时候像是在做贼。 这种事情云川是不会理睬的,他的每一个族人都是在荒野中可以媲美贝爷的求生高高手,这件事对他们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 砍伐竹子的进程还在继续,而竹子这种东西只要主杆被砍掉了,它们埋藏在地下的竹鞭就会疯狂的生长。 大部分的时候竹子还是很讲道理的,只在室外生长,可是呢,也有一部分的竹子没有那么讲理,会从床下,或者竹楼底下穿出来。 这个时候,懒惰的熊猫就有了大用场,它们喜欢这些细嫩的新竹子…… 阿布从蚩尤部落回来了,还带了一个蚩尤信得过的兄弟,就是那个戴着狼头盔的家伙。 他来云川部落的主要目的就在于监视云川发誓。 监视完云川发誓之后,他还要去轩辕部落监视轩辕发誓。 云川不想发誓,尽管他以前发誓当喝凉水一般简单,这个时候他却对发誓这种事情产生了抵抗情绪。 “带我向大巫问好。”云川站在温暖的屋子里,完全没有邀请狼头盔进来躲避一下阴冷的秋风的意思。 狼头盔没有动弹,连回应都没有,看样子是来之前,已经被蚩尤或者大巫警告过,要少说话,最好不说话。 当美食都端出来了,这个家伙只流口水,吞咽口水,依旧表现得像一块石头,云川只能按照蚩尤规定的誓词发誓了。 在发誓之前,云川发现狼头盔的眼珠子很有意思,不像蚩尤的眼珠是纯粹的黑色,更像轩辕那样,黑中带着一丝褐色。 现在,这个可能是轩辕部族中的叛徒,执拗的瞅着云川同样是黄褐色的眼珠一言不发,表现得极为坚定。 “我发誓,此去与蚩尤同生共死!” 狼头盔对云川亲口说出来的规定誓言很满意,转身就走了。 就在云川觉得野人傻的可爱的时候,天边隐隐有雷声传来。 云川警惕的瞅瞅铅灰色的天空,这道雷应该是这一年中最后的一道雷。 他不知道自己当初在昆仑山下,是不是因为一个人挖探坑的时候太过孤独随口发过誓言,才被人家弄得粉身碎骨然后来到这里来的。 不过呢,即便是打雷也不要紧,云川没有想着弄死蚩尤,只是对同生共死这一点有一点点的保留意见。 “凭什么蚩尤死了,我就要跟着死?” 云川有些愤怒。 正在为孩子总不能像他一样长得高大担忧的夸父停下给孩子喂汤的手,忧愁的道:“我可以不去吗?” 云川看着夸父怀中依旧瘦弱的孩子道:“你不去,第一个死的一定是我。” 夸父把孩子放在羊毛地毯上,瞅着乱爬的孩子道:“首领,你说,这个孩子为什么不如我族中的孩子那么肥壮? 生下来这么久的孩子,应该长这么大。” 夸父双手比划的该是一个正常的三岁大小的孩子,而他的孩子已经一岁了,长得也就比猪崽大一些。 不仅仅如此,这孩子的眼珠已经开始泛蓝了,头上不多的头发啊看起来也不像是正常的黑色,而且还在褪色,逐渐向褐色发展。 夸父睡了一个大肚子孕妇,第二天就生出来一个孩子的事情云川是知晓的。 可是,夸父不在乎,坚定地认为这个孩子就是他的,云川就没办法说这孩子跟他没半点关系的话,更不可能按照夸父族小孩子的生长速度来衡量这个孩子的生长速度。 “你可以给他多炖煮一些骨头汤,再多喝一些羊奶,说不定就能长得大一些。” 云川给出的建议很是中肯,毕竟,这个法子,在后世也被那些担心孩子长不高的母亲经常使用,应该不会错。 夸父大喜,连忙抱着自己的孩子去找骨头汤跟羊奶去了。 瞅着夸父一步跨三级台阶急匆匆的模样,云川总觉得这个世界其实并不冷,总是有温暖的光照耀着每一个人。 清晨的时候,云川被那个作息时间比闹钟还要准确的颜色鲜艳的那群人吵醒。 不是他们突然说话了,而是他们今天膜拜太阳的动静比往常大了好多。 脑袋触碰在红砂岩广场上咚咚作响,而且,他们每一个人的额头都已经开始出血了。 规劝是无效的,云川试验过,如果不让他们膜拜太阳,他们宁愿去死。 好像他们的生命就在于膜拜太阳,而不是为了其它。 这是一群人形躯壳,这一点云川很肯定,他试验过很多次,不论是肉体的疼痛,还是精神压榨,他们都没有感觉,只有在膜拜太阳的时候,他们才像是活着。 云川决定带这些人一起去探险,地图上那个隐晦的太阳图案云川没有跟轩辕说。 既然轩辕知道此次探险跟这些人有关系,那就没必要说,至于蚩尤,这些人是他抓回来的,想必,他知道的会更多。 云川瞅着这些满脑袋都是血的人,觉得把他们送回他们自己的地方,应该是做了一件好事。 去探险,自然要准备工具,云川让族人帮自己弄了两根很长,很结实的麻绳,又亲自上手打造了一些丑陋却用料结实的环扣,以及钩子。 超大型的火折子云川觉得应该多准备一些,毕竟,地图上的那个黑洞被制图的人涂得很黑。 然后,他就进入了漫长的等待。 大河边寻找鱼的狗熊们终于老老实实的钻进了树洞开始冬眠了,云川却一天比一天变得清醒。 可是,轩辕却迟迟的没有送来出发的消息,而蚩尤好像也完全忘记了这件事,也没有什么动静。 这让云川很是焦躁,他迫切地想要知道是谁把厚厚的牛皮分成那么薄的一张的。 他更想知道,是不是有比轩辕,蚩尤更加聪明的人形生物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不论是哪一种猜测成功,都预示着云川要随即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目前这种生活方式,对付轩辕,蚩尤是可以的,如果……那就非常的危险了。 “这一次,一个都不能少。”云川喃喃自语,心中又是期盼,又是忧愁。 第五十一章魔鬼是真的存在啊! 第五十一章魔鬼是真的存在啊! 云川对于这个时代的任何宝藏都没有任何的兴趣! 他之所以要跟着轩辕,蚩尤一起去寻找宝藏,完全是因为他太闲了。 俗称闲得蛋疼! 整天躺在红宫温暖的房子里撸狼,看手下干活,一两天还好,时间长了,就变成伤害了。 他早就想跑出去看看,如果外边不危险的话。 他早就想去经历一下以前没有经历过的生活,假如外边不危险的话。 现在,可以了,有蚩尤,有轩辕,他很确定这两个家伙其实就是天命之子,他们既然怎么折腾目前都不会死的话,云川觉得自己好像也不会随便挂掉。 假如自己再小心一些的话,是不是既能领略一下洪荒的残酷美,又能散发一下自己心中的郁闷呢? 基于此,云川对这一场探宝行动非常的期待。 当太阳不再从头顶掠过的时候,冬天就到来了。 远山披上了孝衣,近处依旧翠绿翠绿的,白色与翠绿色一向都很搭,只是中间一定会搭配上一抹血红,才算完美。 轩辕鼻子上的血就很红,蚩尤的眼眶跟他的坐骑一模一样。 这就是两个猛人斗殴之后的结果。 就在这段云川以为非常平静的日子里,轩辕部与蚩尤部其实早就打的血流成河了。 战争的起因非常简单,云川在了解情况之后,将之称为——第一次野猪战争! 云川做的烤猪很好吃,轩辕很喜欢,蚩尤更加喜欢,然后,他们两个就对自己的部族下达了捉猪的指令,准备学云川的样子,把野猪饲养起来,这样天天就能吃美味的烤猪了。 族人们都很努力,可是呢,野猪最多的地方偏偏就在两族交界处的一片灌木林子里。 由于蚩尤跟轩辕两人对给部下下达的捉猪指标很高,族人们自然就把这件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 既然都认真,那么,一头被轩辕部打伤的野猪最后被蚩尤部的人捉住之后,第一次野猪战争也就难以避免了。 蚩尤部战死了十六个人,轩辕部战死了二十一个人,虽然死了这点人对于两个庞大的部族来说不算什么事情,可是,当轩辕邀请蚩尤,云川一起出发准备去探险寻找宝藏的时候,蚩尤讥笑了轩辕部族战力不强这个事实。 然后,两人就打起来了。 云川当然不会居中规劝,而是找来了椅子,找来了茶水,找来了油煎竹虫,跟啃竹子的阿吉一起看眼前难得一见的大场面。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两人不打了。 他们虽然痛恨对方,却没有一个喜欢被云川看猴戏,最重要的是,他们两个是猴子,云川是看猴戏的人。 见两人暂时休战,云川往嘴里填了一把竹虫,含含糊糊的道:“怎么不打了,继续啊。” 轩辕朝蚩尤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然后道:“今天就这样吧,你如果不把那头猪还给我,战争将不会停止。” 蚩尤也很有礼貌的道:“那头猪已经被我给烤着吃了,今天晚上的时候那头猪就会从我的屁眼里跑出来,我会记得给你留着。” 轩辕笑道:“很好。” 然后,三人就各自带着自己的队伍,离开了桃花岛。 云川本来想带一头大象走的,可惜,大象们没有一个愿意离开桃花岛,他只能带着野牛,小狼,一男一女两个漂亮人,再加上夸父以及三十个有竹甲,有铁头长矛,背着弓箭的族人踏上寻宝的路途。 轩辕带了风后氏,也带了三十个膘肥体壮的部下,而蚩尤就很简单了,带了他的三十个兄弟。 这样的人数配比原本是非常公平的,可是呢,走了一天路,到晚上吃饭的时候,蚩尤,轩辕就发现这样的人数配备,根本就不公平。 因为云川的那条狼,吃的东西也远远比他们两位首领吃的好。 其实,东西都是一样的东西,出远门,大家携带的不外乎就是肉干,草籽,加上咸鱼这三样。 可是,云川部吃的东西不论怎么看,都比他们那种把食材一锅烩做出来的食物好吃一百倍。 云川部的肉干是跟草籽一起熬煮的,金黄浓稠的米汤里星星点点的布满了指头大小的肉丁,再把晒干的野姜,野蒜弄成粉末洒进汤锅里,浓粥的香味就很缺德了,七八碗这样的热粥下肚,每个族人都吃的满头大汗。 至于咸鱼,云川部族的人拿出很多干菜混在一起蒸,蒸的时间很长,直到把咸鱼里面的油脂彻底的蒸出来,且与干菜混为一体之后,这些人才会拿出来,放在一个破开的竹筒里,五个人围着一边喝粥,一边就着咸鱼。 云川吃的咸鱼是用竹笋干一起蒸的,看起来油汪汪的,他只吃了一口,就把鱼干给了夸父,自己只喝小米粥。 轩辕吃一口自家的猪食,就抬头看一眼正在跟肉干较劲的小狼。 而蚩尤则对狼吞虎咽的夸父充满了仇恨。 明明知道云川那里的饭食很好吃,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都没有像往常一样凑过来,而是选择跟自己的部下,自己的兄弟们一起吃猪食。 这一次凑过来的是云川。 他端着自己的小米粥来到轩辕的锅边上,吃了一口猪食,皱皱眉头,再来到蚩尤的锅边上,同样吃了一口猪食,然后,眉头就拧成了一疙瘩。 蚩尤冷笑一声道:“你的饭食再好吃,我也不会吃的,我的兄弟们也不会吃的。” 轩辕同样瞅着云川道:“你们的饭食好吃,是你们的本事,我们的饭食不好吃,却是我们自己的,你不用管我们,吃的美食去吧。” 云川用看白痴一般的眼神看着轩辕跟蚩尤,在这两人即将爆发之前淡淡的道:“你喜欢吃猪食是你自己的事情,平日里我当然不会管。 现在不一样了,我们三个现在不是敌人,而是伙伴,我们吃好吃的饭食,你们吃猪食,这样很容易把我们三队人分成明显的三个部分。 你们两个都是战场上的高手,你们觉得这样的三队人,能不能在遇到危险之后共同作战?” 轩辕并没有太大的反应淡淡的道:“我的人,只听我的话。” 蚩尤也跟着道:“我的兄弟不会听别人的。” 云川摊开手很真诚的道:“没让你的人听我的话,我说的话他们也不会听,这一点我很清楚。 我要说的意思是,你们应该把所有的粮食都交给我,由我来负责所有人的食物,而你们,就要担负起我们所有人的安危。” “为什么?” “凭什么?” 云川阴郁的看看轩辕,再看看蚩尤,他终于确定了一件事,即所有的领导者都是杠精,不论他是原始人的首领,还是文明人的首领,在抬杠这件事上,从来没有过什么变化。 “这件事用的着疑问?我的人最擅长做饭,蚩尤的人最擅长野外作战,轩辕的人个人武力最强。 我们自然要拿出各自最强的一面来,这样,在面对敌人的时候,我们总能用最强的一面面对。” 轩辕瞅着云川道:“你觉得我们这一次会遇到危险?” 云川看着蚩尤道:“那些人是你抓来的,你虽然没有说当时是怎么抓到那些人的,可是呢,就你对这件事的积极态度而言,我相信,这个过程一定不会太过愉快,你一定吃了很大的亏,否则,你早就说了。” 话说完了,就跟轩辕一起瞅着蚩尤。 蚩尤继续吃饭,被说中了心思,人家的手连抖动一下的意思都欠奉。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了。 蚩尤慢条斯理的吃完饭,用手背抹一下油光光的嘴巴道:“我没有去过轩辕说的那个地方,不过,当初在大河改道之后,我的人突然发现河道里有很多,很多的鱼。 然后,族人们就沿着干涸河道向上走,捕捉那些水坑里的鱼,开始的时候,我们的收获非常的丰厚,每天都有很多的收获,当我们离开部族领地继续向上走寻找鱼的时候,有一些事情发生了,每一天,我们的族人都会失踪几个。 开始仅仅是几个,我以为是野兽干的,后来,我就不再让妇孺们打头去搜索鱼获,只派强壮的男人去探索。 结果不好,强壮的男人也会消失。 然后,我就派了我的兄弟们去。” 说到这里,蚩尤抬起头,他的眼睛显得亮晶晶的,跟白天那个易怒,暴躁的蚩尤判若两人。 云川与轩辕对视一眼,然后继续看着大巫,等他把话说完。 “我派了六个兄弟,他们每一个都是可以跟狗熊战斗的猛士,结果,只回来了两个。 与其说是人回来了,不如说尸体回来了更加准确,他是被另外一个兄弟背回来的,等我看见他们的时候,一个早就死了,另一个也仅仅剩下了一口气,见到我就说了一句“菜人”就死了。” 大巫刚刚说到这里,就听轩辕插话道:“菜人?” 大巫起身从人群里拖出云川带来的那一对男女丢在地上道:“就是他们。” 轩辕皱眉道:“菜人杀了你可以干死狗熊的兄弟?” 大巫淡淡的道:“就是这样。” “你没有去找他们?”云川忍不住问道。 大巫明显不愿意回答云川这种脑残问题,继续叙述道:“我找到了他们的巢穴,就找到了不到五十个菜人。 在山洞里的时候,那五十个菜人很勇猛,被我杀了一些,制服之后,我才发现山洞深处到处都是人的骸骨,我查看了那些骸骨,有些骸骨上还有牙印。 也就是说,这些菜人吃人,我失踪的部族没有找到,估计已经变成了他们的食物,继而被吃掉了。 这原本没有什么,吃人的部族多了,比如夸父,比如刑天,多了一群吃人的菜人也不稀奇。” 话说到这里,大巫停滞了一下,一字一句的道:“问题在于,我在一座悬崖下边,找到了太多的骸骨,骸骨之多,超过了云川部族的人,而且,都是新鲜骸骨!” 第五十二章黄帝曰:食人者,死! 第五十二章黄帝曰:食人者,死! “然后,你就回来了?”轩辕话语中带着浓浓的嘲讽之意。 大巫并没有像暴躁的蚩尤那样跳起来攻击轩辕,而是平静的对轩辕道:“当时,我的部族刚刚从沼泽中走出来,人口损失严重,而且因为饥饿的时间太长,没什么力气。 这个时候,不是一个好的作战时间,再说了,那里能有那么多具新鲜的骸骨,就说明吃人的人有很多,绝对不可能只有那么五十几个人。 所以,我选择了退回来,轩辕,你觉得我的选择是错的?” 轩辕早就收起了那张嘲讽嘴脸,认真的点点头道:“如果是我,也会这么做。” 云川不知为什么,感觉很不好,这一次,事情完全脱离了他的掌控。 他隐隐觉得,不仅仅大巫在算计他,就连轩辕也在算计他。 他们中的一个在这件事情中吃了大亏,另一个手中有那么一张地图,难道他就是无辜的? 云川现在很怀念自己那间铺着羊皮地毯的温暖房间! 他以为可以跟轩辕结成短暂的同盟,还可以跟蚩尤勾勾搭搭,没想到,现在是人家两人结成了同盟,要把云川往一个无底的深渊里拖。 这件事不用猜测了,只要看这两个人齐齐的用颇为玩味的目光看他这件事,就可以很肯定了。 “我们周围出现了食人族,就必须清除掉。”轩辕的意思很明确。 “我同意云川的话,可以把所有食物交给他,由他来保证我们这些人的饭食。”大巫的眼睛依旧亮晶晶的充满了智慧。 “食人族的人数很多。”云川尽量让自己的表情自然一些,不要露出后悔,害怕这些无用的情绪。 “我们一定要寻找到他们,然后再决定该如何处置,大家睡吧,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轩辕一锤定音,然后就倒在一张狼皮上睡了起来。 云川的卧具在三个人中间是最好的,是白色的羊皮,不但暖和,还非常的醒目。 云川很想跟蚩尤换一下,换上他那张纯黑色的熊皮,毕竟,睡在一张白色羊毛毯子里的那个人,很有可能是食人族第一袭击目标。 云川以前不喜欢跟夸父一起睡,这家伙的呼噜声非常的大,现在,背靠着夸父睡,听着他打雷一样的呼噜声,云川第一次觉得这呼噜声其实挺好听的。 只是看到头顶黑乎乎的高大的树冠,他总觉得那里藏着一个……不,好几十个食人族。 队伍终于走进了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上怪石嶙峋,有很多造型奇特的石头云川很想搬回桃花岛当做装饰。 河道两旁是高高地山丘,这些山丘上长满了杂树,都不算高,只是密密匝匝的纠缠在一起,很是阴森。 狼头盔兄弟走在第一位,这家伙一看就属于无敌猛将那种人,手里的木质狼牙棒造型凶狠,很不好惹的样子。 走在队伍最后的是风后氏,不知为什么,这家伙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两旁的高山上,而是凶狠的盯着云川的脖子看。 轩辕走在他的队列中间,跟周围的族人说说笑笑的,好像这群人并不是去找凶恶的食人族,而是在进行一场夏日的远足。 蚩尤又恢复了活泼的样子,从河道上捡了一颗雪白的石头不停地抛来抛去,不论怎么抛,最终,白石头都会落在他的手上。 就数云川的队伍最沉闷,活泼的小狼也不再乱跑,而是紧紧地跟着野牛,一步不落。 河道两边除过一阵清脆的鸟鸣之外,没有别的声音,昔日很喜欢乱吼的吼猴,这时候也不见了踪影。 倒是有一大群红嘴巴的乌鸦时不时地从树枝上起飞,乌云一般的跟着这支一百人的队伍。 有两个人很特殊。 就是那两个颜色鲜艳的人。 他们已经被绑起来了,自从云川听说他们是食人族之后,心中最后一丝怜悯之意也就消失了。 什么样的东西才吃人? 死敌! 乌鸦已经习惯了跟在人群后边寻找食物…… 河道里的浅坑里,还残存着一些死鱼的痕迹,乌鸦们却对这些食物视而不见,继续跟在队伍的后边,有时候也会飞到队伍的前方,肥墩墩的蹲在树枝上瞅着队伍从眼前经过,然后再次飞到前方继续等待。 “哇——” 一只肥墩墩的乌鸦被轩辕用箭给射死了,从树上咕咚一声就掉在地上,其余的乌鸦并没有飞走,继续用诡异的目光看着队伍,直到队伍中的所有人都举起竹弓,这些乌鸦才想到要跑。 晚了。 乌鸦噼里啪啦的往下掉,仅存的几只振翅高飞,再也看不到踪影。 “这种东西,杀掉就好了。” 轩辕踢了乌鸦的尸体一脚,对云川道。 蚩尤却看着前方两座门扇一般的高山道:“过了这座大门一样的地方,他们就要出现了。” “准备——” 云川喊了一声,夸父带着三十个甲士立刻就把云川包围在中间。 “准备——” 轩辕喊了一声,三十个手持长矛,竹盾的武士立刻就摆成了一个三角形,轩辕在最前边。 “准备——” 蚩尤喊了一声,他的兄弟们就排成了三排,将蚩尤放在最前边。 云川前后看看,并没有感到羞耻,他觉得前边一个三角形,中间一个圆,后边一个长方形,很有艺术感。 原本好好地一场探险,变成了剿灭食人族的战斗,这不是云川的意愿所在。 一个能吃掉两千人的部族,该有多少人,云川心中是有数的,五千人,应该是一个最低的数字。 问题就在这里,如果这群人的食谱如此的单一的话,根本就不可能维持这么大的一个族群。 一定有云川不知道的原因在里边。 轩辕豪迈的走在最前边,这一次,不论是云川,还是蚩尤都选择了听他的话——缓缓前进。 石门一样的两扇山峰过后,并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如果硬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也只能说,这里更加的安静。 云川不觉得食人族会兵法,不过呢,偷袭这种举动应该是所有狩猎部族们都会的行为方式。 一般情况下他们会隐藏的更好,毕竟,他们能不能吃上饭,就看他们会不会隐藏自己。 云川部族中的很多人就是匿影潜形的高高手,有一次云川在桃树下散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个人的手,那个人才委屈的站起来,埋怨云川吓跑了他要捕捉的野鸡。 没有其它的什么工具,就是把自己藏在草地上,弄点草绑在身上,伸出一只手假装是树杈,树杈上有一根谷穗,然后就等野鸡把脑袋伸过来啄食谷穗的时候,再一把捏住野鸡的脑袋。 过程就这么简单。 鉴于此,云川觉得应该放一把火把河道两边的枯草燃烧一下,看看有没有藏着人。 放火这种事情云川早就干的得心应手,用不着跟轩辕,蚩尤商量,趁着河道里的风是在朝上游吹拂的时候,把竹管火折子吹着,再隐蔽的丢出去就成。 云川手里的火折子很多,又小巧,所以,往外丢的时候即便是跟在他队伍后边的蚩尤都没有注意到。 等他看到的时候,干燥厚实的荒草已经烧起来了。 这种大火不是一泡尿或者一皮囊水就能浇灭的,等轩辕发现大火之后,此时的大火已经形成了燎原之势。 原本严整的队伍立刻就散了。 “为什么点火?” 轩辕直接问云川。 云川笑道:“因为心里没底。” “心里没底你就要放火?” 云川继续笑道:“不公平!蚩尤知道他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东西,很明显,你也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东西,只有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只知道,在蚩尤给我送那些吃人的人的时候,你们就已经商量好了要把我拖进这个泥坑。 剿灭食人族对我们这些从不吃人的族群来说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所以,即便是被你们算计了,我也没有放弃。 既然你们两个都能瞒着我做事情,我为什么就不能瞒着你们放火呢? 现在,火烧起来了,而且在向上游漫卷,如果真的有你说的那些食人族,一把火烧死也不错,你说呢?” “不对!” 轩辕的双眼中满是焦灼之色,他在反对了云川的话之后,他上前一步诚恳的对云川道:“一个部族中,只要有一个人吃人,那么,整个部族都必须要清除。 因为这个部族迟早会变成一个食人族。 一个食人族,就必须干净彻底地剿灭,一个不留才是不留后患的做法。 你知不知道,人最容易捕获的猎物是什么?我告诉你,就是人! 我们在旷野里追击猎物,往往要跑一整天都可能一无所获,遇到猛兽可能还要被狩猎。 可是呢,比猎物要大,肉更多的人,在食人族看来要比野兽好猎获得多。 抓到一个人,整个族群就能吃一顿饱饭,抓到一群人,它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就不会为食物发愁。 当吃人成为大部分种族的一种习惯之后,最后的两个人中间,一定有一个是被另一个人吃掉的。 这关系到我们人族生死存亡的大事,我们要做的不是用火驱赶走他们,而是要把它们一个个杀死,同时,也通过杀死它们这件事告诫自己部族的人,吃人,就代表着死! 现在,这场火只会把食人族驱赶走。 云川,他们可能会去我的部族,也可能会去蚩尤的部族,更有可能去距离最近的你的部族。 我以为,剿灭食人族这件事用不着跟你说的很清楚,这本身就是你身为一个部落酋长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不能把遇到的食人族驱赶了事,而是必须把每一个食人族就地杀死! 在山上遇见,就在山上杀死,在河里遇见,就在河里杀死,即便是把他们杀死了,也必须要砍下他们的脑袋,如此才能稳妥。 你记住了吗?” 第五十三章你不要跑!! 第五十三章你不要跑!! 轩辕在吼完云川之后,立刻就带着自己的人向前狂奔,似乎很担心去晚了那些食人族会跑掉,完全没有考虑自己只有三十个人,而人家数量有很多这个事情。 勇猛的让云川目瞪口呆。 不仅仅是轩辕这样做了,蚩尤这个时候也好像也回归了蚩尤本身,没有了大巫坐镇,也变得狂暴起来,很快就越过云川的队伍跑到了轩辕的队伍后边。 于是,他们的队伍就变成了三角在前,方块在中,零蛋在后了。 虽然被两人丢在后边,云川并没有羞愧感,一点点的羞愧感都没有,他甚至安排夸父靠近他,不要被轩辕跟蚩尤他们的突然爆发给弄乱了队伍。 打仗嘛,跑的最快的一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就像李广,就像张郃,就像夏侯渊,就像裴元庆,就像青化砭战役中被抓的敌31旅旅长李纪云。 只要那两个被绳子拴着的狂热的太阳爱好者没有变得焦躁或者冲动,就说明此时距离他们的老巢还远。 反正所有的物资都在云川这里,身为后勤部队,要有后勤部队的自觉,不能像那个谁一样,把炊事班弄得比特种部队还猛。 这样做是不对的。 云川其实是很理解轩辕的,甚至可以说他是轩辕在这时代不多的知己。 要某种动物吃过人,猎人们就有责任把这头吃人的猛兽杀死! 绝对不会出现只驱赶不追杀这样的事情的。 就这一点,轩辕说的一点错都没有。 现如今,火焰已经蔓延上了山岭,在强劲的山风的吹拂下,如果不下雨,这场火可能要燃烧很久,很久。 只要不是傻子,在面对这种火灾的时候,都会逃跑。 所以,轩辕对于云川这种行为极为愤怒,火势是在向大河上游蔓延,也就是说,那些食人族最有可能逃跑的方向,将是他的部落。 这才是轩辕表现得远比蚩尤更加愤怒的原因。 任何大道理底下其实都有一些私心的影子在里面,对于这一点,云川是知道的,而蚩尤则不在乎。 他有的是时间把白天发生的事情到了晚上再思考一遍,到了那个时候,他也会清楚的。 火焰在两边的山峦上燃烧,浓烟去了高空,因为低的缘故,河道里的空气还不错,就是原本有些寒冷的河道,慢慢的变得炎热起来了。 云川身上没有了那种阴冷的感觉,整个人都变得快活起来。 轩辕在前边加快了步伐,他想去看看那些食人族有没有离开。 三队人在河谷里走了一天,什么都没有遇到,别说人,就连常见的野鸡,野兔都没有发现。 荒野里连这些东西都看不见是很不对劲的,要知道云川已经习惯放火了,也习惯看到火焰起来之后野兽们狼奔豕突的狼狈模样,这时候一只野兽都没有跑出来,傻子都知道不对劲了。 今天所有人的食物就很可口了。 云川亲自品尝了每一口陶锅里面的肉粥之后,才邀请轩辕,蚩尤他们一群人进食。 轩辕,蚩尤对云川率先品尝食物的做法很是厌烦,他们认为这是云川想要强行当他们俩个人的首领。 至于,云川想要用这种方式表明自己没有在食物里下毒这个光明磊落的行为,在他们面前,纯粹属于明珠暗投,还落了一身的埋怨。 看着轩辕,蚩尤,以及他们带来的人狼吞虎咽的吃东西,云川突然明白了一件事——这些人的心中还没有在食物里下毒这个概念。 云川觉得自己好像又解锁了一个新的技能!!! 概念差在这种东西非常非常的恐怖,这不是聪慧能改变的东西,一个人即便是再聪慧,当他脑袋里没有下毒这个概念的时候,他就不会刻意的去防范。 因为,他的脑袋告诉他——下毒这种事就不可能发生,就像天不会突然掉下来一样,属于固定模式。 云川端着竹碗想要凑到轩辕跟蚩尤跟前一起吃,没想到轩辕这个家伙反而向后退了两步,似乎不愿意跟云川这个蠢货为伍。 云川看看已经暗下来的天空,就对恢复了大巫模式的蚩尤道:“今天的食物可口吗?” 大巫低着头猛烈地吃着饭,对于云川的问话置若罔闻。 为了表示亲近,云川掏出一把竹虫放进大巫的竹碗里,大巫来者不拒,把脆香的竹虫连带肉粥一起倒进嘴里,然后就去了陶锅那边继续装饭。 “明天就要到我与食人者厮杀的地方了,你不会跑吧?”大巫趁着装饭的功夫问云川。 “不会,我发过誓的。” 大巫听云川这样说,就继续低着头吃饭,似乎这句话已经把他心中的忧虑给打消了。 看来,大巫的聪明程度也就这样了。 轩辕把陶锅里边最后一点肉粥倒进竹碗,仰着脖子喝光之后,又添了一点水,把食物残余统统倒进嘴里,这才把干净的不用清洗的竹碗装进一个筐子里,大步来到云川跟前道:“明天,你要尽力,我告诉你,一旦开战,你要是敢跑,我宁愿放过食人族,也一定要杀了你!” 云川瞪大了眼睛道:“我们不是发过誓要同生共死的吗?你杀了我违背了誓言怎么办?” 轩辕冷笑道:“你战死了,我也一定会战死,你逃跑了,我杀你,你死,我活,苍天不会怪罪我。” 云川忧愁的道:“你这样做不好吧,毕竟,誓言就是誓言,不能随便更改。” 轩辕不理会云川,而是走到一边,往一块石头上倒了点水,开始磨自己的青铜剑,哧哧的声音很是刺耳。 不光是轩辕在磨青铜剑,蚩尤也在做同样的事情,甚至那些拥有青铜武器的人也开始修整武器。 没办法,为了表示自己不是异类,云川也只好拿出一柄铁刀,开始磨。 天亮的时候,风向变了,山火已经烧到了前头,只是风向变了,右边的山火烧到河谷地带之后便烧无可烧,在半夜时分就熄灭了,左边的山火却燃烧的越发猛烈,向荒原深处席卷而去。 云川在为山火不能按照他的意愿前进而懊恼,轩辕却在山火拐弯这事脸上紧绷的表情终于松弛下来了。 只有蚩尤依旧保持着不悲不喜的状态,看来大巫这时候还没有离开。 走了不长时间,河谷地带里的气味就变得很不好了。 拐过一个河湾之后,云川就看到了一具被吊在树上的残尸。 云川不想用文字来表述这具尸体的凄惨模样,只想说,食人族在吃人的时候非常挑剔。 蚩尤亲自从树上解下这具高度腐败的残尸,找来一些柴火,把残尸放上去,点了一把火之后就继续前进。 云川经过火堆的时候,那具残尸突然在火堆中坐了起来,用早就没了眼珠子的空眼眶死死地瞅着云川。 好在野牛走的很平稳,没有把云川颠下来,而那具残尸也在坐了片刻,看了一会云川之后就重新倒在火堆中继续燃烧。 “战斗的时候你要是跑,我也会杀你!”蚩尤泛着冰渣子的声音在云川后背响起,这家伙已经跟轩辕学坏了。 云川回头看着蚩尤道:“你可以放心的把你的后背交给我来保护。” 蚩尤点点头,再一次走在了云川的前边。 那具残尸明显属于蚩尤部族的人,这一点云川清楚,这个时候的蚩尤悲伤一些,难过一些,是可以理解的。 轩辕却离开了开路的领头位置,站在路边等云川跟蚩尤,就在云川以为轩辕会再次警告他不要逃跑的时候,轩辕却对蚩尤道:“按照我们说好的,这里应该是轩辕族的地盘,你不解释一下,为什么你的人会出现在这里?” 蚩尤平静的道:“是被食人族拖过来的。” 这个理由非常的充足,轩辕想了一下,就没有继续追究这件事,重新回到了最前边开路。 继续向前走,转眼间,上午饭时间就到了,轩辕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取出一条肉干吃了几口,就当是上午饭了。 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做的,除过云川,他早上喝了两碗小米粥,还吃了两颗鸡蛋,这个时候一点都不饿。 在云川部落里,别人一天只吃两顿,只有云川依旧保持着一天吃三顿的模式,即便是在外边,他也没有想着改变这个习惯,因为,这样做对身体好。 在太阳光不再猛烈的时候,他们终于走出了河谷,大河在这里拐了一个直角弯之后去了另外一个山谷。 旧的河谷口被无数巨石给挡住了,而左边的山峰坍塌了半边。 导致河流改道的罪魁祸首找到了,就是眼前这座残破的山峰,大雨侵蚀了山峰,导致这座山崩塌了半边,海量的巨石掉进河谷,形成了一个堰塞湖,最终,河流从低处找到了突破口,继而改变了整个河流的走向。 轩辕跳上了最高,最大的一颗石头,俯视着脚下的滚滚大河,狐狸皮帽子尾巴迎风飘扬,看到这一幕,云川终于觉得这家伙之所以能被尊称为黄帝,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 仅仅是这种看起来很傻的黄帝做派,不论是云川,还是蚩尤都会觉得很羞耻,只有他,如同一杆标枪一般站在巨石上,就像一个漂亮的箭靶。 第五十四章地缝里的村庄 第五十四章地缝里的村庄 云川等了好久,都没有出现轩辕变成刺猬的场面。 山洞就在右边的山壁上,在轩辕卖弄风骚的时候,蚩尤已经带人来到了山洞口。 这两个人配合的很不错,一个在前边吸引食人族的注意力,另一个就悄悄的摸过去,准备占领山洞。 对于这两个人的配合,云川不是没有看懂,他只是没有从那两个野人身上看到什么激烈的反应,就知道这座山洞是空的。 果然,蚩尤很快就从山洞里出来了,遗憾的朝轩辕摆摆手,表示一无所获。 云川在那两个男女食人族的腿上用牙刀各自插了一刀,然后就放开了他们。 看着那两个受伤的野人一瘸一拐的离去,轩辕冲着云川点点头,迅速跟上。 那座山洞其实很不错,洞口不算大,且面对朝阳,只要太阳升起,在清晨的时候阳光一定会照射进去的。 这地方以前应该是属于某一个部落的,只是,食人族来了之后,这个部族的人的下场就很明显了。 食人族绝对不可能因为蚩尤来过一次就放弃这么好的藏身之所,现在,既然放弃了,那就只有一个原因,他们有了更好地去处。 云川下手很有分寸,那两刀只会减缓他们奔跑的速度,却又不至于给他们造成很重的伤势。 两个食人族熟练的拨开乱草,一条小路就出现在众人面前,看着食人族踏上小路,神色凝重的轩辕看看云川道:“不要放火了,不远处就是野牛部。” 轩辕挥挥手,就有一个轩辕部的人一头钻进草丛里不见了,而轩辕自己终于披上了竹甲。 行走在荒草萋萋的平原上,大风不断地从前方吹来,冬日里的荒草如同波浪一般随风起伏,美不胜收。 这样的场景,云川以前只在倭国芦之湖见过,现在,他只担心自己会成为博望坡的曹仁。 在这种地方,只要点一把火,不论是云川,还是轩辕,亦或是奔跑如飞的蚩尤都没有活命的可能。 对于草原大火,或者森林大火,别人会侥幸的以为只要自己跑的足够快就不会被烧。 作为放火专家的云川却知道,当大火起来之后,火就会飞…… 蚩尤在云川背后拍了一巴掌,把他吓了一跳,回头瞅着蚩尤道:“我要是现在开始放火,你能跑掉不?” 蚩尤瞪了云川一眼道:“野兽都不会毁坏自家的家。” “那是你不知道放火的好处,这里的野草毁不掉的,今年放火烧掉,等太阳变暖和之后,新的草就会从地里长出来,而且会长得更加旺盛。” 蚩尤不愿意跟云川讨论放火的事情,而是压低了声音道:“轩辕真的急了。” 云川同样不愿意跟蚩尤讨论轩辕的不是,两人相互瞪了一眼,就迅速的分开了。 所谓的小路,其实就是一道被人踩踏出来的下路,从一些湿润的脚印来看,这些食人族的人是不穿鞋子的。 这片草原很大,云川他们足足走了四个小时,依旧没有走出去。 那两个野人已经很累了,他们就相互依偎着躺在一片荒草被踏平的圆形地方,很熟练。 趁着这个机会,轩辕,云川,蚩尤三人也吃了一些干粮,喝点水,野人在休息,他们这9十几个人也开始休息,即便是这样,依旧没办法把这片被踩倒的荒地填满。 云川根据野人们留下来的痕迹算计了一下对轩辕跟蚩尤道:“野人太多了。” 蚩尤伸开手臂对云川跟轩辕道:“至少有这么多。” 云川看看蚩尤手臂开合度的大小,点点头道:“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跟三个敌人作战。” 轩辕低着头道:“我能打六个。” 蚩尤脸上露出神秘的微笑道:“我能打八个。” 轩辕,蚩尤说的数字,是云川猜测出来的,他觉得这两人在吹牛,尤其是轩辕。 说实话,野人们的战斗力其实是不弱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亦或是小孩都不能小看,一个个整天跟大自然争命的人,把他们看的太弱小,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条件合适,我一个人能打一千个,条件不合适,我最多只能对付一个,还不能是最强壮的。” 同样的,轩辕跟蚩尤见云川已经把手臂的张合度快要达到三百六十度了,自然认为他在吹牛。 有些人能休息,有些人就不能休息,蚩尤那个戴狼皮帽子的兄弟就不能休息。 云川看着他在草丛中掀起一阵波浪之后就消失在乱草中,很是羡慕,他的部族中就没有这样的人物。 太阳已经偏西了,那两个野人不想在野外睡觉,挣扎着站起来,继续沿着小路向西边前进。 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狼皮帽子兄弟回来了,在路过那两个野人的时候,很干脆的拗断了他们的脖子,刚刚还活蹦乱跳的人,下一刻就成了两具美丽的尸体。 蚩尤道:“荒找到他们了!” 云川看看风向,再一次建议道:“我们应该去上风位放火。” 轩辕跟蚩尤两人对这个建议嗤之以鼻。 云川非常的不理解,还是跟着荒一头扎进了草丛。 首领去当侦察兵这是不对的,可是呢,轩辕,跟蚩尤要这样做,云川没法子拒绝。 在荒草中奔跑的时候对人的神经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考验,草叶晃动时,声音很大,而偏偏在这种环境里,你还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喘息声以及心跳声。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云川眼前猛地一空,他看到了一条小溪,正在潺潺流淌。 荒毫不犹豫的踏进了小溪顺流而下,轩辕,蚩尤同样下了水,云川无奈只好跟着下去。 冬日的溪水冰冷刺骨,脚下全是鹅卵石与细沙,四个人在溪水中散开,云川才发现这条小溪的其实很宽,就是水很浅,将将淹没小腿。 沿着小溪向下走了一里路左右,突然,脚下的水流变得湍急了起来,不远处还传来水砸在石头上的轰鸣声。 荒走上了小溪,三人紧紧跟随,不用荒多说话,云川就发现脚下的道路完全断绝了,在平坦的大地上突然出现了一道悬崖,白白的水流一头栽进悬崖,变成了一道瀑布。 一道巨大的地缝裂隙出现在四个人面前。 云川探头朝下看看,立刻就看见了一座村庄,此时,几乎要落进地平线的太阳给大地留下了最后的一缕阳光,这股温暖的阳光照耀在瀑布上面,有说不出的美丽。 地缝不算深,也不算宽,最深处也不过二十米出头,最宽处也不过不超过百米,所以,云川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些正在膜拜太阳的人。 黑压压的一片,似乎没有没有尽头。 只看了这一眼,云川就觉得自己这些人应该立即撤退,而不是来这里送死。 “可以点火吗?”轩辕犹豫之后立刻问云川。 云川摇头道:“我在河谷里点过火,结果,我们走在峡谷里一点伤害都没有,此时,在这里点火,火只能烧到我们,烧不到这个地缝里的人。” 太阳下山了,天空就变成了紫色,再过片刻,天空就会被黑色主宰。 “太多了。”蚩尤咬着牙道。 来的时候,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都估算过敌人的数量,可是,眼前的人数还是超过了他们最高预计的十倍以上。 尤其是这些人朝拜完太阳之后,开始散开的时候,并且点起火堆之后,星星点点的火堆就散布在这条地缝里,绵延出两三里。 朝拜结束了,地缝里也就变得嘈杂起来。 孩子们在火堆中间钻来钻去,女人们不时的呼唤几声。 不仅仅如此,云川还听到牛羊的叫声,以及金属武器碰撞的特殊声音。 轩辕,蚩尤很明显也听到了,他们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这群人不仅仅会吃人,他们甚至拥有饲养牛羊的本领,甚至还拥有数量不菲的金属武器。 “回去吧,我们要召集所有我们能召集的到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这些祸害全部杀死。 云川,我要你的竹子投石机。” 云川犹豫了一下,马上就点头道:“没问题。” 轩辕又对蚩尤道:“蚩尤,这一次我希望你能把所有的战士都带来,幸好现在是冬天,这些人需要留在这个地缝里躲避严寒。 等到太阳再次变得温暖的时候,这些人就会离开地缝,向我们所有人的部落转移,谁都逃不掉。 我还会试着邀请神农氏参与进来,当这些长相明显跟我们不同的人来到这里,我觉得我们没有与他们共存的可能。” 对于轩辕的决断,云川跟蚩尤都没有提出反对,因为他们清楚地看到了一些女人正在从悬挂在树上的残尸上取肉的场面。 “你的野牛部完蛋了是吗?”在回去的路上,云川低声问道。 “那张牛皮是野牛部的人送来的,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了野牛部的消息。 而这条地缝,其实是野牛部冬日的牧场。” “咦?野牛部饲养野牛吗?” “有一些,不多。” “哪来的小牛?” “他们在野牛经常出现的草地上挖坑,然后再藏进洞里,等牛群过来的时候,就偷偷的抓牛群中的小牛,日积月累,就有了一些牛群,他们不仅仅有牛群,还有一些羊群。 他们是轩辕族麾下的部落中最富庶的一个部落,只不过他们似乎不愿意跟我们共同享受他们的牛群跟羊群,所以独居在外。 我早就想杀掉野牛部的蛮,就是这个家伙太过于自私,这才导致野牛部全族被人家给吃掉。 他们不愿意给我们的牛羊,现在全部成了食人族的食物,如果蛮还活着,我很想问问他,这么做落得这个下场,到底值不值。” 第五十五章神话的由来! 第五十五章神话的由来! 荒这个人天生就是一个干侦察兵的料子。 短短的时间里,就带着云川三人绕着地缝走了一遍,虽然是黑夜,因为地缝里的人为了取暖,点了好多的火堆,他们正好趁着夜色对地缝里面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了解完毕之后,轩辕,蚩尤,云川三人就悄悄地离开了地缝。 事实证明轩辕是一个很有理智的人,没有见到野牛部的人正在被别人当菜吃,就愤怒的跳下地缝,去跟数千个人硬拼。 蚩尤也是一个很有理智的人,即便这家伙以脾气暴躁著名,这时候依旧表现得非常安静,没有大吵大闹,故意暴露踪迹让地缝里的人发现他们。 云川当然是一个非常识时务的人,只要轩辕跟蚩尤的行为是正确的,他从来不提出反驳意见,甚至故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尤其是在这种史诗级战斗即将开始的时候。 住在这个地缝里的那群人,既然用火烧不死,云川就考虑过是不是可以利用那条小河。 仔细考虑过后发现没法用。 首先,在平坦的荒原上,就没法子蓄水,就现代这些人手里的工具,根本就没法子在短时间里修建出一个对地缝居民有威胁的蓄水池。 自古以来的作战计谋中,水火二计被使用的最勤,也往往是最有效的。 遥想当年田单火牛阵打破燕军,一战收复齐国损失的六百里土地,何等的痛快。 再遥想当年秦将王贲决水灌大梁,一战之下,强魏灭国。 再遥想诸葛亮博望坡一场大火烧的曹仁丢盔弃甲。 再遥想周瑜长江水面一场大火,让曹操百万大军狼奔豕突,铁锁横江的舰队灰飞烟灭。 再遥想关羽在荆州水淹七军,全歼七军,擒于禁、斩庞德是何等的豪迈。 再看看陆逊火烧刘备七百里连营,火势滔天,一代枭雄最终病死白帝城。 所以说,两军对垒的时候,一定要用火烧,要不然就用水淹,如此方能无视对方人数多寡,达到取胜的目的。 在这两种计谋都不没有条件使用的时候,云川觉得就只能用绝粮计了。 毕竟三十六计中的很多计谋,因为太高级的缘故,像什么瞒天过海,围魏救赵,借刀杀人,以逸待劳,趁火打劫,声东击西,无中生有,暗渡陈仓,隔岸观火,笑里藏刀,李代桃僵,顺手牵羊,打草惊蛇,借尸还魂,调虎离山,欲擒故纵……等等好计策用在这群食人族的身上太过浪费,估计就是用了人家也不知道自己中计了,会让使用计策的人非常的没有成就感。 食人族为什么吃人? 就是因为太饿了。 如果他们有足够多的食物,估计他们也不会喜欢吃同类的,即便是在野兽群中,吃同类也一样是最后的选择。 吃人,就说明他们的食物非常的匮乏。 而陡峭的地缝毫无疑问就是一个现成的牢笼,只要堵住出口,毁掉他们的食物,这个原本很好的躲避严寒的地方,就成了一个军事上的死地。 占据了地理优势的轩辕,蚩尤,云川,正好可以利用很少的兵力困住这些吃人的人,只要时间够久,他们将死无葬身之地……会自相残杀,相食殆尽。 刚才的时候,云川看了,牛圈,羊圈,正好在地缝的最深处,那里三面都是悬崖,牛啊,羊啊想要跑,只能穿过野人们的营地, 再到那个狭窄的出口。 这个时候,田单的火牛计策就能适当的运用一下,另外,把那些长着一对大角的山羊的尾巴也点燃,估计也能起到一些作用。 食人族们储藏了不少的粮食,比如,野牛部的人,小的,弱的已经被吃光了,剩下的大多是身强力壮的人,这些人耐活,他们可以饲养起来慢慢吃。 当然,这些人对于食人族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不稳定因素,一旦把他们从山壁上掏出来的山洞里放出来,应该能给这些食人族制造一点麻烦。 目前,最麻烦的就是他们的人手实在是太少了,不足以放手绵延三四里长的地缝。 平均二十米高的山壁,对云川来说可能是难以逾越的障碍,对于这些野人来说,就未必了。 既然轩辕的目标是一个都不能放走,那就要做到万无一失。 从地缝回到营地的路上,云川的军事思考已经基本完成。 因为距离地缝太近了,营地里没有生大火,每个人都静静的坐在干草上,瞅着营地最中间一堆小小的火焰上。 轩辕找来几个石块,摆成一长溜,表示地缝,又在地缝周围放了很多的小石块表示自己人。 然后一拳砸在地面上斩钉截铁的对云川跟蚩尤道:“等我们的人来了,就站在山崖上往下丢石头,射箭,把这些食人族一路驱赶到地缝口子上,再由我跟蚩尤带人堵死他们,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云川就带着其余的人往地缝里丢石头,射箭,不让那些食人族从地缝里爬出来。” 蚩尤点头道:“出口太小,我们的人摆不开,你先上,等你疲倦了我再上,等我疲倦了,你再上,我们先要把这些人都困死在地缝里才成。” 云川道:“很好啊,你们两个负责堵口子,我负责往下丢东西砸他们。” 轩辕见云川,蚩尤都已经理解了他的作战意图,立刻干脆的对两人道:“现在,就派人去召集我们的人,要尽量的多。” 这句话与其是在对云川跟蚩尤两个人说,不如说他主要是在对云川说,因为,轩辕的目光一直就没有离开云川的脸。 探宝变成了作战,这与轩辕初期告诉云川的事情稍微有些不同,而轩辕则一点点内疚的意思都没有,看样子这种先拉人上船,然后再利用大义的名义屠宰的事情他一点都没有少干。 否则,他麾下也不至于会有熊、罴、貔、貅、貙、虎六个主要部族,以及无数个类似野牛部这样的附庸部族了。 这是政治家们的基本手段,云川很理解,没有再说多余的话,派了两个人连夜回去召唤五百个族人带着投石车过来就是。 轩辕显得非常兴奋,他还自作主张的给云川跟蚩尤下令,从现在起,应该在这片大草原上逐步剿灭那些留在地面上的食人族。 云川很担心他这么做会打草惊蛇,见蚩尤不反对,云川就下意识的认为是自己多虑了。 毕竟,轩辕,蚩尤,才是这个世界上的魁首,他们比云川更加的了解这个世界的人。 云川习惯性的高估敌人,只是这个时代的人实在是没必要高估,一再高估,只会让自己看起来是一个胆小鬼。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地缝里的人又开始膜拜太阳了,他们的祈祷声非常的整齐且宏大,即便是云川这种根本就不信什么太阳神的人,此刻也莫名的对太阳生出一丝敬意来。 至于轩辕跟蚩尤,他们两个已经学会了尊敬太阳,轩辕在朝着太阳朝拜之后,就张开手臂如同一个神棍一样的给他的部下们布道。 布道的主要内容就是——他!轩辕!就是太阳神!由于他的身影挡住了族人们看太阳的角度,他的身影就自动带着光,所以,部族们在朝拜太阳之后,又朝拜了他。 当一只乌鸦从他背后飞过且朝着太阳的方向飞去,并且好像消失在太阳中的时候,他马上又说,这只三足乌就是他派去跟太阳沟通的使者。 云川使劲看,也没有发现这只乌鸦是不是长了三条腿,可是,轩辕的族人们很相信,云川也就相信了,因为,在中国的神话体系中,三足乌真的是代表着太阳。 至于蚩尤,这家伙就简单粗暴的多,指着自己的眼珠告诉族人,他的眼睛在白天就是太阳,在夜晚的时候就是月亮。 每天当他睡醒的时候,太阳就会升起,每当他睡觉的时候,月亮就会升起,阴雨天就是他补觉的时候…… 云川同样相信,毕竟,在《白虎通易》这本书里,蚩尤是一个身高百丈,走起路来地动山摇的一个巨人。 这样凶猛的一个巨人,用太阳跟月亮当眼珠,实在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云川的族人们在倾听了轩辕跟蚩尤的教义之后,一个个都用渴盼的目光看着自家首领,希望自家首领可以比这两个家伙更加的牛逼,千万不要被那两个家伙给比下去。 “我出生以前,曾经在天地的中心种了一棵树,这棵树两万个寒暑就长得高大无比。 天地的中心,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这里四季常青,百谷自然生长,这里不分四季,无论是春夏秋冬,都是适合播种的季节,也是适合丰收的季节,所以这里没有饥饿,没有灾害。 人们只要醒来,伸手就能摘到甜美的果子,睡下之后,就会有树叶包裹住人们的身体,让他感受不到半点寒冷。 这里不仅适合农作物生长,许多,许多漂亮的鸟儿也在这里成群结队的出现。 有展开翅膀如同云霞一般美丽的鸾鸟凤凰,有张开尾羽就像彩虹一般灿烂得孔雀…… 最重要的是这棵树,也就是建木,长得非常奇怪,细长的主干直插入云霄,没有一点旁生枝节,只是在树的顶端才生了些弯弯曲曲的树枝,如果人可以爬到树顶,就可以直接到天上。 轩辕的那只三足乌,只要飞累了,就会去那棵树上栖息,休息好了就会从树上起飞,继续照耀大地。 这就是为什么你们每天看到的太阳都是从树梢上起来的原因。 蚩尤每天也必须到建木树地下的泉水里清洗眼睛,如果一天不清洗,太阳就不会那么明亮,月亮也会变得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 大家放心,终究有一天,我会带着大家搬去那个美丽的地方,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第五十六章原始版的合纵连横 第五十六章原始版的合纵连横 话说完了,云川有些羞耻。 轩辕跟蚩尤两个也用硕大的眼睛瞪着他看。 然后,三人相视一笑,各自散开去干自己的事情了。 每一个开化部落的首领,都懂得时刻提高自己的地位,也知道该怎么巩固自己的地位。 他们是知识的创造者,也是所有人的领路人,更是人类努力向前发展的引领者,开创者。 有了这三个人不同的布道之后,族人们再看地缝里膜拜太阳的那群食人族就很不屑。 夸父听了云川的布道之后,满脸憧憬的道:“迟早有一天,我会追上太阳,把他抱在怀里。” 云川瞅着愚蠢的夸父道:“你以后想要太阳,就告诉我一声,我带你晚上去看太阳。” 夸父瞅瞅天空中的太阳不解的道:“为什么是晚上?” “因为白天的太阳太热了。” 夸父很感激…… 一百个人想要地毯式搜索荒原,这个难度很高,搜索的人还需要避开陈群结队出来的食人族,只能找一些落单的,或者数量少一些的群体下手。 有心算无心之下,云川的战果还不错。 就是夸父的铁锤过于凶猛,被他砸到的人就会变形,很难看出一些真正的食人族的特点来。 云川重点想看他们的牙齿,结果,牙齿周全的人不多,大部分都给砸碎了。 云川从地上捡起一排还黏在一起的牙齿,仔细看了之后,微微叹息一声。 食人族的牙齿与阿布他们的牙齿没有什么区别,两颗尖锐的虎牙也没有像小狼的犬齿那么突出,这样的牙齿本身就不是为吃肉,狩猎安排的,可见,食人族的食谱跟部落人的食谱相差不大。 云川还以为这些食人族一个个都会长成蚩尤捉到的那些人一样,各个艳丽异常,结果发现,他们普遍长得矮小,丑陋,且肮脏,由此可见,那些漂亮人是专门为了侍奉太阳神选择出来的。 他们不事生产,不用思考,一心一意的念经就成了,所以才会表现得跟一个蠢货一样,脑袋里除过太阳神之外,什么都没有。 云川准备回去之后,就把剩下的漂亮人全部处理掉。 不是因为他们太过于愚蠢,而是因为他们吃人。 这种事情是原罪,没有赦免的可能。 云川觉得自己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引领这个世界的人们一步步变得文明就是自己的天职,而不是变得更加野蛮。 虽然这个天职是云川自己添加上去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到了这个世界,就应该是自己说了算。 傍晚的时候,轩辕,蚩尤也回来了。 轩辕的数学已经很好了,才见到云川,就张开手,叉开五指道:“我今天杀死了七个野人!” 很明显,蚩尤的数学更好,他懒懒的坐下,从怀里掏出一根肉干放在小小的火堆上烤着,等轩辕把话说完,才道:“我杀了九个。” 夸父见自家首领一言不发,在一边着急道:“我家首领杀了十一个。” 云川满意的哼了一声道:“少了那么多的食人族,他们的首领会不会怀疑?” 轩辕笑道:“那么多人,少了这么点,没人在意,或者说没人清楚。” 云川道:“我的人即便是少了一个我也知道。” 轩辕道:“你每天都要数?” 云川道:“红宫的一面墙上挂了好多好多的竹牌,族人们白天拿走竹牌绑在脖子上,晚上回来之后再把竹牌挂在墙上,少一个都能看的清清楚楚,所以,我每天都知道我族人的数量。” 轩辕皱皱眉头,四处看看,突然间,用一柄青铜小刀从竹甲上切下一面竹牌,用小刀在竹牌上刻画了几笔,递给风后氏道:“这是我胸口的竹牌,以后就代表着你,我的胸口没有竹甲护卫了,就由你来护卫。” 风后氏接过竹甲片,劈开一条牛皮绳绑在脖子上,然后从自己的竹甲上拆下一块竹牌固定在轩辕的竹甲上沉声道:“以后,这块竹牌就是我,我愿意用命来保护你的胸口。” 轩辕很满意,不断地从自己的竹甲上拆下竹牌递给部下,一边说着勉励的话,而部下们的回答也非常的肉麻。 云川没有看轩辕那里发生的肉麻事情,而是目光炯炯的看着蚩尤,跟轩辕比起来,蚩尤显得迟钝一点,当然,也仅仅是一点点而已。 蚩尤也在分发竹牌,不过,他割破手指,在每一块竹牌上滴上血,涂均匀了才给他的那些兄弟们。 夸父看着这一幕,不由得笑了,从脖子上取下巴掌大的牌子得意的朝别的人晃荡,在云川一族,他的桃木牌是最大的。 同样的,其余族人掏出来的也是桃木牌,这种牌子不像竹牌那么普通,就目前而言,没有可能被冒充。 族人的骄傲感,尊贵感就是通过这些一点一滴的小事慢慢积攒起来。 总之,云川部族的人现在很自豪,因为他们穿的比轩辕,蚩尤部族好,吃的比他们好,就连脖子上悬挂的牌子也比他们的牌子要好。 所以,云川部比天下所有部族都要好,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 轩辕分发了出去了三十个竹甲片,又收回来了三十个竹甲片,所以,他的竹甲依旧是完整的,而他的部下们,每个人的竹甲上都少了一片,而且都是最重要的胸口位置少了一片。 蚩尤部也是如此。 尽管竹甲少了一片,所有的人的精神好像变得不一样了,云川以为,即便是以前对轩辕,蚩尤不满的部下,这时候也一定变成了他们的死忠,且是死不旋踵的那种。 狩猎活动进行了三天之后,地缝里的食人族好像有了察觉,毕竟,每一天都会少几个熟面孔,这是很不对劲的。 所以,他们派出来了更多的人,这些人有的在捕鱼,有的在狩猎,有的在拔草,而且,绝对就在地缝周边。 “嗷——” 蚩尤伸长脖子学了一声虎叫。 “嘟嘟——” 整天跟大象一起混,云川现在学大象叫唤几乎可以乱真。 “嗷嗷——” 一阵雄壮的狗熊叫声从云川背后响起,他愤怒的转过头瞅着轩辕道:“冬天哪来的狗熊?” 轩辕冷笑一声道:“谁告诉你冬天没有狗熊的?我家里就有两头!每年冬天,只有被狗熊簇拥着,才能睡得暖和。” 云川恨恨的摆摆手,这明显就是个例做不得数的。 随着三个首领开始学野兽叫唤,各种各样的野兽叫声就此起彼伏的在荒原上响起。 而且一个个听起来跟真正的野兽没有差别,给人的感觉就是有一大群野兽正在荒原上徘徊狩猎呢。 简单的计谋起作用了,那些出来干活的食人族迅速的离开了荒原,回到地缝里去了。 野人们遇到兽潮,大部分的反应都是回到洞里,小心的守卫老巢,轻易不敢与这群荒野中的王者碰触,如果一不小心遇到巨大的狼群,灭族都是分分钟钟的事情。 “这样做最多吓唬他们两天,两天之后,为了地缝里的那些牛羊,他们也会冒死出来割草。”云川不无担忧的道,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让那些食人族老老实实的待在地缝里。 “两天时间足够了,最多明天,我族的人手就会到来,可以封死地缝出口。 云川,你的部族距离最近,今晚就应该到了吧?” 云川点点头道:“应该是这样,不过呢,我的人少,我建议,在蚩尤族人没有到来之前,我们不应该立刻发动。” 正在烤肉吃的蚩尤抬头看看轩辕跟云川,再看看大河下游的方向,淡淡的道:“我的人太阳落山之前就会到。” 云川好奇的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蚩尤瞅着地平线悠悠的道:“雄鹰已经飞起来了。” 云川手搭凉棚仔细地看向地平线,只能勉强看见几个黑点,分不清那是乌鸦还是蚩尤所谓的雄鹰。 轩辕也在看,看完之后跟云川交换了一个颇为玩味的眼神,两个人都变得沉默起来。 都在想,以后再跟蚩尤部打仗的时候,该如何对付这些在天上飞的老鹰。 东夷族人天生跟野兽亲近,有豢养老鹰的本事,不论是轩辕,还是云川都不奇怪。 毕竟,蚩尤就曾经驱使熊猫群冲击过云川的桃花岛,虽然熊猫这种东西最擅长的并不是作战,还是把云川他们辛苦建立的竹楼群给毁坏的七零八落了。 现在,云川很担心这里会出现一群骑着熊猫的武士出现,他对蚩尤的武士们充满了信心,唯独对熊猫这东西一点信心都没有。 蚩尤的眼神是倨傲的。 豢养老鹰这个消息是他故意放出来的,他就是希望轩辕,云川这两个混蛋,在图谋他部族的时候可以多思量一下。 一场巨大的水患,让轩辕部落离开了古老的轩辕丘一路向高处走,同样的,也是一场水患,让处在大河下游的蚩尤部也不得不向高处搬迁。 在经历了一场艰苦的跋涉之后,不论是轩辕族,还是蚩尤族,都是力量最弱小的时候,经不起太大的灾难了。 也就是眼前的食人族实在是心腹大患,否则,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都不愿意借助外人的力量来绞杀食人族。 毕竟,在这个时代里,自己拥有的力量,才是真正的力量。 第五十七章见面不如闻名 第五十七章见面不如闻名 傍晚的时候,蚩尤的族人来了。 在看到这些人之后,云川才第一次认识到了人族的强大。 不论是兽潮,还是什么样的天灾,此时都比不上上千个身着兽皮,手持石斧,或者木棒的原始人踩踏着荒草向他们走来的场面让云川震撼。 那种天生的桀骜不驯,那种立刻就想要投入到战斗的蓬勃气势,让云川对轩辕部族有了新的认知。 他们距离最远,却第一个到达。 蚩尤站在最前边,张开双臂迎接他的草莽兄弟们,虽然看起来杂乱无章,那股子从心底洋溢出来的热情,让云川发自内心的羡慕。 穷点不算什么。 脏点不算什么。 牙齿缝隙里还镶嵌着肉丝也不算什么。 就算有一个家伙行走间时不时地露出鸟,也从猥琐变成了豪放不羁。 “担心你打不过,我们都来了。” 一个戴着水獭皮帽子的汉子热情的拍打着蚩尤的后背,恨不得把蚩尤融入到他的身体里。 这是一种血脉交融的感情,可以同生,也可以共死。 看到这里,云川踢了夸父一脚,夸父不解的看着首领,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踢自己。 “我的人来了,明天,我先上!” 蚩尤回头对轩辕跟云川说了一声,就带着自己的兄弟们走了,营地里很快就安静下来。 云川跟轩辕都没有什么说话的心思,不约而同的取出一根干肉条放在火上烘烤。 一根肉条很快就吃完了,云川瞅着轩辕被火映红的脸道:“我们三个中间,蚩尤过的最好。” 轩辕嗤的冷笑一声道:“他也是最穷的一个。” 云川摇摇头道:“有的时候,有这么一群兄弟,比整日里吃山珍海味要舒坦。 轩辕,说实话,我羡慕他了。” 轩辕沉默片刻道:“部落小的时候,我不介意像蚩尤这样,部落大了,蚩尤这样做就是在自寻死路。” 云川承认,轩辕说的一点都没错,蚩尤跟部族人之间的关系,不是一个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人情不是把部族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而是制约部族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 云川躺在羊毛毯子上瞅着黑缎子一般的夜空悠悠的道:“这样的蚩尤是打不垮,杀不死的。” 已经躺下的轩辕低声道:“这世上没有杀不死的人。” “我的人今晚来不了了,他们会在清晨抵达。” “为什么?” “我从不不允许我的部下,在漆黑的夜晚匆匆赶路,睡吧,明天,一定是漫长的一天。” 蚩尤的部下赶来,云川就不再觉得这片荒原空旷了,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天色微微亮的时候,云川坐起来,用柳条枝子沾上漆黑的竹炭粉,细细的清洗自己的牙齿。 轩辕站在边上,看着云川一遍又一遍的吐出黑水,直到变成清水他才发问。 “这么做的好处是什么?” “我还要活很长很长时间,想要活得长久,保护我这一嘴牙是重中之重。 我有时候在想,我如果不能用武力战胜你们,那么,我就准备活得比你们两个都长,等你们熬不过我,一一死去的时候,就是我胜利之时。” 轩辕沉默片刻,慢慢的道:“死亡这种事不由人,你先熬过这场战斗再说吧。” 云川喝了一口清水,淡淡的道:“照顾好你自己,你们两个要是死了,我会非常的寂寞。” 天光大亮的时候,槐与绘带着五百个族人终于赶来了,他们很有纪律,排着队,扛着竹矛,背着弓箭,带着拆卸开的竹子大弹弓,以及非常多的食物。 他们很听话,站成四排等待云川检阅。 云川从他们身边慢慢的走过,看了每一个人的脸,还帮一个没有长大的少年整理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 没有给他们休息的时间,立刻就去了地缝,他很担心,蚩尤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战斗了。 另外,他还想趁着食人族膜拜太阳的时候对他们形成第一波充足的伤害。 轩辕的脸色很难看,因为他的人直到现在都没有来,不仅仅轩辕的脸色难看,风后氏那群人的脸色也非常的难看。 尽管在神话传说中,轩辕的名声不好,此时此刻,云川还是选择相信轩辕。 来到地缝上面之后,正是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地缝里的人又开始膜拜太阳了。 他们全体进入了他们的精神世界,暂时忘身物外,冗长的吟诵声响彻地缝,显得既神圣,又恐怖。 小河里的鹅卵石很多,地缝周边的荒草更多,云川要的就是这些东西,他吩咐族人,将荒草捆扎起来弄成一个又一个的大草球,等草球有了二十个,就立刻点燃了草球丢进了食人族的牛群里。 不等大火球落地,密集的石头雨就铺天盖地一般的砸向那些还在膜拜太阳的人群里。 近处的可以丢石头砸,远处的就可以用大弹弓把石头发射出去砸。 人头大小的鹅卵石落在人群里,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只要是被鹅卵石砸到的人,不论砸在身体的哪一个位置上,都是严重的伤害。 一些人仰头看着地缝上面,他们明明看到了正在丢石头的云川,蚩尤两族人,也切实的看到了地上被砸的烂糟糟的同伴,即便是这样,他们也仅仅是怒视着他们,并没有停止对太阳的膜拜。 他们的眼睛很快就变成了了血红色,因为身边的伙伴死伤越来越严重,而那些可恶的人并没有停止亵渎太阳神,而是继续往下丢更多的石头以及大火球。 被火球击中的牛圈燃起了大火,很多已经被驯化的野牛,在大火的威胁下,不断地用头撞击坚固的木栅栏。 刚开始的时候,大火球还稀稀疏疏的,很快,大火球就密集的向地缝里落下,点燃了他们的帐篷,点燃了他们的草房,点燃了他们的家。 “啊——”一个粗壮的食人族猛地从地上跳起来,手脚并用的攀爬不到二十米高的陡坡。 云川正要安排人先把这家伙给砸下去,一支羽箭却从后背贯穿了他的胸膛,他难以置信的回头看,最终无力的从悬崖上滚落。 向他射击的是一个身穿豹子皮的家伙,他射杀了那个同伴之后,就放下弓箭,依旧虔诚的膜拜太阳。 看到一些人即便是被火笼罩了,依旧坚持自己的信仰,云川的心头一阵阵的发寒。 拉开竹弓,疯狂的向下射击。 每一个部族人都是很好的射手,云川是他们中间最差的,当石头跟草球供应不上的时候,站在地缝边缘的人也开始向下射击。 “轰——” 一头纯黑色的野牛终于撞开了栅栏,连蹦带跳的低着头向人群冲了过去,在它身后,是一群牛毛着火野性勃发的野牛。 “阿里啦——”豹子皮野人在发出一声悠长的感叹之后,原本匍匐在地上的食人族们,弹簧一样从地上弹起来,每一个人都很有目的的奔跑,等他们再次折返回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个全副武装的战士。 他们似乎无所畏惧,站在密集的箭雨中与上方的云川对射,即便是被竹箭射成了刺猬,也迟迟不肯倒下,依旧在努力的还击。 一百多头牛洪水一般的冲了过来,那些站在地缝中间的人却不愿意避开,一旦避开,这些食物就会跑掉。 就在云川以为这些人将会被发疯的野牛踩踏成肉泥的时候,一个跟山一样壮硕,且浑身插满竹箭的家伙,居然炮弹一般的迎头向黑色的野牛撞了过去。 “咚” 一人一牛,狠狠地撞击在一起,狂暴的野牛身体停滞了一下,那个壮汉虽然被牛撞的飞了出去,却也成功的让第一头牛停下了脚步。 随即,紧跟在黑色野牛身后的野牛们就接二连三的撞在黑野牛的身上,它们扭成了一疙瘩,然后又被后面的野牛踩踏而过。 正常人干不出跟野牛正面碰撞的事情,可是,地缝里的食人族它们不是正常人,当第一个壮汉被野牛撞死之后,后面就有更多的人向越过牛山的野牛撞击了过去。 他们的力量是如此大…… 虽然被野牛撞飞了不少,可是,也用血肉之躯让这些野牛慢慢停下了脚步。 大火球再次落下,野牛们再次“哞哞”叫着乱跑起来,不等野牛再次狂暴,就有食人族的人冒着箭雨,石头雨,抓着野牛钻进了崖璧处的山洞。 “停——”云川大叫一声,命族人们停止了向下丢石头,以及射箭。 其实他不用喊,人们也暂停了攻击。 此时,除过受伤,死掉的食人族,地缝中间,已经没有一个站立着的食人族了。 这里的战事暂时结束了,先前,给了云川很大帮助的大火球,现在成了食人族的庇护,因为,浓烟笼罩了地缝。 每个人都警惕的瞅着山崖,生怕有一个食人族从浓烟中探出头来。 不等这里的浓烟散去,地缝谷口那边却升起了一股股更加浓的烟雾,即便是距离很远,那边的厮杀声,云川依旧能听得清清楚楚。 一个刀条脸背着一张大弓的男人走了过来,先是上下打量了一下云川,然后道:“你应该下到谷底,把食人族从那些洞里撵出来。” 云川瞅着这个难看的男人道:“你下去。” 男人点点头,就带着一群似乎是轩辕族的人就开始准备下到地缝里去。 “你叫什么名字。”云川还是忍不住问了这个蠢货一句。 “我叫力牧,是轩辕族长请来的部下,既然云川首领不愿意接受驱赶食人族的荣光,就由我来。” 风后氏,力牧,这两个人轩辕对云川炫耀过,根据轩辕说,力牧是他在大泽遇到的一个很厉害的家伙。 当时,这个家伙正在大泽边上牧羊,天空飞来一对大雁,这个牧羊人就用背上的大弓射击天空中的大雁。 结果,他一箭就穿透了两只正在飞行的大雁,当这支竹箭带着两只大雁跌落进水的时候,这支箭有扎死了一条鱼。 就在力牧进入大泽准备收获猎物的时候,有龙袭击力牧,结果一条十余米(按照轩辕手臂伸张的角度判断)的龙,被力牧夹在胳膊下边,生生的给夹死了。 他邀请力牧成为他的部下,听他的话,结果,力牧愉快的答应了,从此,跟随他南征北战,死不旋踵。 “听说你可以一箭双雕,羽箭掉下来还能扎到一条鱼?”云川面对这样的猛人,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问道。 力牧皱眉道:“没有。” 云川又问道:“听说你用胳膊夹死了那么长的一条龙?” 力牧瞅着云川胳膊伸张的角度再次皱眉道:“没有那么长,只有这么长一条。” 云川仔细研究了力牧胳膊伸张的角度之后,长吁了一口气道:“还好,还好,夹死一条一米多长的鳄鱼,还在人的力量范围之内。” 就在力牧准备询问云川为什么要问这些话的原因的时候,云川又道:“如果你没有上述的这些本事,那就不要下去,老老实实的跟我待在一起,用羽箭跟石头,把他们困在那些山洞里,等轩辕,蚩尤那边有了结果之后,再决定要不要下到地缝里驱赶这些人。” 第五十八章人,只能靠自己 第五十八章人,只能靠自己 力牧真的很强大。 他的弓箭与旁人的弓箭不同,是木头制作的,而且是好几种木头拼接而成的,至于弓弦,听他说是龙筋。 箭也是木头制作的,比竹箭重,箭头是龙牙,箭羽是天鹅的羽毛,据说,只有天鹅的羽毛制作的箭羽,才不会在箭射出去的那一刹那,被强力抖碎羽绒,准确性更高。 羽箭很珍贵,所以,力牧射出去的每一箭都必须有所收获。 一个红脸的食人族被他超长的羽箭钉在土崖上,另一个把头发跟红泥揉在一起风干,增加自身高度的食人族的脑袋被射穿了,还有一个很谨慎的食人族只露出来了半只脸查看情况的时候,一支箭射进了他的眼眶…… 这还是在浓烟缭绕的情况下,云川怀疑,力牧可能有盲射的能力。 想想都害怕,假如轩辕那一次攻打桃花岛带来的不是风后氏而是力牧…… 看来啊,那一次心头一软,没有干掉轩辕是对的,否则,力牧一定会找上门来,有这么一个敌人,想要睡好觉很难。 大火球起不到杀人的作用力,反而会给敌人创造逃跑的机会,所以,云川就没有让人继续往下丢大火球。 因为都是草球,不大功夫,这些火球也就熄灭了,地缝里也只剩下薄薄的一层烟雾。 云川扼守的这一段地缝,恰巧是地缝的中段,地缝在这里变窄,让偌大的一个地缝变成了葫芦状。 只要固守住这里,居住在后半段的食人族就没法子去支援前半段的同伴。 云川相信,轩辕与蚩尤一定会一点点的把居住在地缝前半段的食人族逐一杀死。 获得胜利,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 可是,云川很快就发现,地缝前半段的战争依旧进行的如火如荼,不论轩辕,蚩尤他们杀死多少食人族,依旧会有食人族源源不断的出现在地缝前半段。 这就很麻烦了,食人族把岩壁上的洞给挖通了。 力牧二话不说就扯着绳子下到了地缝中,勇猛的让云川都有些措手不及。 然后,就有很多轩辕族人也顺着绳子下去了,蚩尤部的猛人也没有半分的犹豫。 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准备攻进两侧的山洞,阻断食人族的增援。 不得不说,这个法子愚蠢至极,因为你斩断对方的增援渠道,明显的,你就要面对人家两面夹攻。 轩辕,蚩尤以及那么多凶猛的人在食人族悍不畏死的进攻下都只能勉强固守出口,力牧凭什么觉得自己可以带人迎接食人族的两面夹攻。 云川自然不会下去的,食人族即便是把山洞挖通了,也没有办法一下子挤过去那么多人,面对轩辕,蚩尤的压制,只能使用添油战术,死一批空出位置之后再上去死一批。 这样其实也不错,可以站在有利地势上把食人族一点点的给消耗干净,当然,不好的一点就是,轩辕部,蚩尤部也会死不少人。 夸父眼看着力牧下了地缝,且勇猛的冲进山洞,有些不好意思,不断地瞟着自家首领,只要自家首领点点头,哪怕是无意中点点头,他也准备下到地缝里跟食人族死拼。 可惜,他家首领站在那里就像是一颗大石头。 果然,才冲进山洞的力牧,就慌忙退了出来,随他进去的几个人一个都没有回来。 那些追击出来的食人族才露头,就被早就准备好攻击的云川下令用竹箭给射死了好多,其余的慌忙退回去了。 “继续引诱敌人出来。” 云川站在地缝上边给力牧下令。 力牧看了云川良久,这才重新举着自己的青铜剑杀进了山洞,然后,又迅速退出来,云川又是一阵箭雨,一阵乱石。 看到了战果的力牧,这一次没有再犹豫,再一次冲进了山洞,然后又退出来,云川又是一阵箭雨,一阵乱石。 这种类似打地鼠一样的战斗进行了七八次之后,食人族在死了五六十个人之后,他们终于聪明的不再追击力牧了。 力牧又试探了两次,人家都不肯出来,最后一次,差点把力牧留在山洞里出不来。 没办法的力牧重新抬头看向云川,却发现云川已经下到了地缝里,就站在他的身后。 云川那个身材高大的夸父族部下,手里还提着两个巨大的干草球。 力牧心生感动,刚才他还觉得云川就是一个胆小鬼,现在,人家下来了,就说明,人家下不下到地缝,完全是在看情况而定,该下来的时候人家一定会下来,不下来,那就说明没必要下来。 当然,他没有注意到云川背后还拴着一条绳子,只要有危险,站在地缝上面的槐会用最快的速度用绞盘把他提上地缝。 下到地缝里的人统统贴着墙壁站着,因为总有羽箭从山洞里被射出来,而对面山壁上的洞口正在被密密匝匝的竹箭封锁。 夸父用竹子把一个点着的干草球举起来,迅速的塞进洞里,马上,云川也同样用竹竿把熊熊燃烧的干草球给塞进山洞里,就像在桃花岛往炕洞里填柴火一般。 力牧等人也明白了云川的用意,纷纷点燃满地的干草球向山洞里填塞。 给这些愚蠢的人做过示范之后,云川就招招手,在力牧这些人惊诧的目光下,冉冉飞起,真的如同神人一般。 烟雾缭绕下,云川从嫘那里拿到的白色丝线绳子基本上就看不清,力牧等人真的以为云川会飞。 “看什么看,继续往山洞里塞火球!”正在飞升的云川大声呵斥。 这一次,力牧一群人没有半点不满,一个个趁着两边的山洞被火球塞住,继续点燃火球向里面继续塞。 云川飞到地缝上边,是被槐拉住,然后给抱到地面上的,没办法,云川的手脚已经酥软了,没办法自己上去。 天知道云川为了走这一遭地缝下了多大的决心,如果不是看到了力牧恐怖的箭术他才不愿意走这一遭呢。 就像蚩尤有意无意的向云川跟轩辕炫耀自己部族的养了警戒用的老鹰,云川同样需要告诉轩辕跟蚩尤,他也有神秘的武器,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所有的山洞都开始冒烟,这证实了云川的猜测,那些山洞确实是被挖通了的,就是不知道是野牛部的人挖通的,还是这些食人族挖通的。 火球对山洞里的人伤害不大,可是呢,浓烟对他们的伤害就很大了,很多人大喊着从山洞里跑出来,迎接他们的依旧是箭雨跟石头。 轩辕走过来了,他很疲惫,来到云川边上坐了下来,云川把挂在腰上的竹子水壶递给了轩辕。 轩辕喝了一口道:“加了蜂蜜?” “这是竹子里面的水,多喝点,对你有好处。” 喝了一壶水,轩辕脱下竹甲,在浅水里边涮洗一下,竹甲立刻就把溪水给染红了。 他无视了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披上竹甲之后对云川道:“仓颉快死了,你能救活他吗?” 云川瞅着地缝里遍地的尸体淡淡的道:“谁都会死,他有什么特别的?” “他很聪明,正在把我们镌刻在岩石上的岩画变成简单易懂的符号,听说快要成功了,结果,在上午战斗的时候,被羽箭杀伤了,很严重。” “聪明人多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轩辕原本只是跟云川抱怨一下,他并不期待云川可以就救活胸口中箭的仓颉。 现在,他却从云川口中得到了一个可以救活仓颉的希望,立刻拉着云川的手道:“救活他,我欠你一次!” “你发誓!” 轩辕马上站的笔直,仰头看着天空道:“我轩辕在此立誓,只要云川救活仓颉,我可以饶恕他一次!” 云川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半天,没听就雷声,有些愤怒的道:“什么叫你可以饶恕我一次?” 轩辕同样愤怒的道:“就是在你犯错之后,我不杀你!” “我他妈的下一次跟你见面的时候,不小心先迈出了左脚,没有用右脚,你没有怪罪我,算不算你饶恕我一次?” “当然不是,你明白的!” “我不明白,你要说仔细,要不然你骗了我我也没地方讲理去。” “你明白的,我没有胡乱发誓。” 云川见轩辕翻来覆去的就是一句“你明白的”作为最高解释,就说明轩辕还是把誓言看的很重,就点点头道:“你其实不用发誓,此时,仓颉是我的伙伴,你发不发誓,我都会救他的,不过,你要把他交给我,天气暖和的时候我还你一个新的仓颉。” 轩辕一巴掌拍在云川的肩膀上感慨的道:“我就知道你是我的兄弟。” 云川扒拉掉轩辕的手冷笑道:“跟你当兄弟是我的不幸。” “你喜欢当蚩尤的兄弟?” “我也不喜欢当蚩尤的兄弟,他确实是在真心对待他的兄弟,可就是他的兄弟死的比较快,你也看见了,他的八十一个兄弟死了那么多,总数却从来没变过,他死一个兄弟,就再结交一个兄弟,这样的兄弟不当也罢。” 轩辕哈哈大笑道:“确实,人,只能靠自己!” 第五十九章现实的令人伤感的世界 第五十九章现实的令人伤感的世界 “让力牧上来吧,那些吃人的人,就要亡命出击了。” 轩辕只是看看地缝里的战斗,就迅速做出了判断。 云川点点头,一个轩辕族的人就吹响了一个号角,力牧他们听到号角声之后,就抓着绳子从地缝里爬了上来。 轩辕见力牧上来了,就指着牛角号对云川道:“你以后也可以用这个东西,吹两下,就进攻,吹一声长音,就是撤退。” 云川大为钦佩,他以后决定用鼓! 力牧上来不久,山洞里的火堆就被人给推出来了,确实是被人给推出来的,只不过是把人当推土机的铲子用,再用长竿子推着人,再把火堆推出山洞。 轩辕瞅瞅那个被当成推土机铲子的人,对云川道:“那个人就是野牛部的酋长蛮。” 这个人虽然被人当成了灰耙子,可是呢,因为跟火接触的时间短的缘故,并没有被烧死,只是眼睛出了一点问题,什么都看不见,就站在地缝中间大喊大叫,有两个音很像是“轩辕”。 “野牛部几乎是我轩辕部中最富裕的一个部族,他们的酋长蛮,也是一个很勇敢的人。 当我们准备离开轩辕丘的时候,蛮的野牛部走在最前面,为所有人开路,就在我以为蛮终于学会了担当的时候,我们失去了野牛部的消息,直到我接收到了那张图。 我以为这是蛮留给我们的路线图,甚至以为蛮当初之所以与我们失去了联系,是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危险。 等我找到几个野牛部的人问过之后才知道,蛮一直想要脱离我们轩辕部,他送我那张路线图,也不是要给我引路,而是想在那个大河口攻击我。 就在我准备在大河口布置陷阱,准备弄死蛮的时候,我们又发现了食人族。 蚩尤没有说错,河谷口悬崖下的尸骨都来自于野牛部。 发现食人族存在的第一个人就是蛮,他把食人族引诱到大河口安居,等我过去了,好被食人族抓住吃掉,这样,他的野牛部就能彻底的离开轩辕部,利用我轩辕部给他们抓来的野牛,过上好日子。 现在,他就要死了。” 轩辕说着话站起身,拉弓射箭,一箭就把那个傻乎乎站在地缝中间大喊大叫的蛮的脖子给射穿了。 脖子被射穿了,蛮依旧没有死,只是没法子呼喊而已,从他脖子上一阵,一阵的向外喷血的状况来看,他口中喊的依旧是轩辕二字。 叛徒一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杀死一个叛徒带给人们的快感远远超过杀死一个敌人带来的快感。 这种情绪很是微妙,因为杀死叛徒的过程是一个自我肯定的一个过程。 蛮死不死的跟云川一点关系都没有,轩辕之所以要说这个哀伤又令人心痛的故事,完全是轩辕这家伙,在发现胜利已经指日可待的时候,想要把这一次最主要的战利品——野牛据为己有。 这段话里面,其余的话都是废话,只有一句是真正有用的——野牛部就能彻底的离开轩辕部,利用我轩辕部给他们抓来的野牛,过上好日子。 野牛是轩辕部抓的,野牛部不过是一个饲养者,一个奴仆,一个工具! 轩辕已经在有意无意中确定了战利品的分配权力,他想要全部的野牛。 “我跟嫘聊天的时候,嫘曾经告诉过我,你们轩辕部还没有学会饲养牲口,怎么到你嘴里就成了野牛饲养者了? 我云川部如此适合饲养牲畜的部族,至今才三头野牛,其中一头还是我的坐骑,我的兄弟。” 谎言被拆穿的轩辕没有半点不好意思的表情,依旧看着趴在地上扭动挣命的蛮,可能是看的厌烦了,又射出了一箭,然后又是一箭,直到蛮变成了刺猬,一动不动了,才回过头问云川:“你说什么?” 云川咳嗽一声道:“就算我愿意,蚩尤也不肯。” 轩辕的双手按在云川的肩膀上真诚的道:“你愿意就好,蚩尤不要野牛,他想要所有的羊以及青铜器。” 云川眨巴着眼睛道:“牛羊青铜器都没有了,我还能剩下什么?” 轩辕笑道:“活着的野人统统给你,只不过,我们会把那些人弄成聋子,刺瞎一只眼,砍掉大脚趾,最后交给你。” 云川倒吸了一口凉气道:“我要这些聋子,半瞎子,瘸子做什么用呢? 我不吃人,这一点你应该知道。” “这是你的事情,好了,东西分配结束,现在我们说说如何快快的把这些人都弄死。” 云川看看地缝里那些举着尸体或者活人冲出山洞的食人族,对夸父道:“丢石头吧,砸死他们。” 轩辕走了,走的很愉快,他不但解决了仓颉的治病问题,也把战利品的分配事宜也给解决了。 云川苦笑不已,这就是实力的作用。 轩辕,蚩尤默认自己比云川实力强大,所以,在分配战利品的时候拿走了最好的,连残渣都没有给他留。 这种分配方式很公平,云川在恼怒了一阵子之后,也就接受了。 并且调整了自己的心态,认真作战。 此时,烦恼情绪没有半点用处,反而会因为怒火冲昏了头脑,做出一些不该做的错误决定。 轩辕麾下有风后氏,有力牧,有仓颉,有嫘,还有更多没有接触的英雄豪杰。 蚩尤有八十一个兄弟,尽管他的兄弟经常换来换去的,可是,八十一个兄弟的实力是没有问题的。 云川自己的麾下只有夸父,绘,以及槐,再加上一个战力严重不足的阿布,他确实没有能力在这里分一杯羹。 分不到战利品,这是弱小的原罪,不是云川的罪过,假如云川部足够强大,强大到远超轩辕,蚩尤两部,那么,这一次的战利品,他也不会分给轩辕跟蚩尤。 食人族的身体非常的强悍,二十米高的悬崖,他们凭借双手,就能把自己提上来。 尽管有更多的人,在攀爬的过程中被杀死,终究有野人爬上了山崖,他们如同疯狂的野兽一般在人群中撕咬,抓挠,想要制造更大的混乱,让自己更多的伙伴爬上来。 云川连连后退,力牧,夸父挡在他的跟前,迎战这些最强壮的食人族。 云川把这些强悍的敌人留给了力牧,夸父他们,他依旧指挥着其余部族人用竹矛,用弓箭,用石头对付攀爬悬崖的食人族。 猛将的作用非常的明显,不论是食人族,还是部族人,他们中间都有很强大的存在。 当力牧,夸父被其余的食人族缠住的时候,再出现的食人族强者,云川就只能用盾阵来对付他。 这个时候,就展现出了盾阵的威力,强大的食人族不断地用石器砸飞了部族人,在他砸飞部族人的时候,总有一根竹矛会让他受到伤害。 只要他受伤,手脚慢下来,推不开那些逼近的竹盾,就会有更多的竹矛,木枪刺在他的身上,或者,被盾墙把他推落悬崖。 太阳上升到头顶的时候,战况已经变得非常激烈了。 整个地缝周边都有人在战斗,云川终于碰到了一个手持青铜战斧的家伙。 他的战斧轻轻一挥,竹盾在他的战斧下立刻就碎裂了,他抱着战斧蛮牛一般的冲向盾阵,坚固的盾阵就会四分五裂。 一个蚩尤部的猛士扑上去抱住了他的双腿,却被此人抬抬脚,就给甩到悬崖底下去了。 力牧眼看着此人在人群中纵横捭阖所向无敌,就一口气射出了三支箭,那人躲过两支箭,拼着第三支箭插在肩头,快步向前踏出十步挥舞着战斧冲着力牧的脑袋砸了下来。 力牧的狼牙棒已经到了手中,用力的迎了上去,狼牙棒与战碰撞之后,镶嵌在了一起,身高,体重都不及这个凶猛食人族的力牧,没有后退,反而双手推着自己的木质狼牙棒想要把这个食人者退下悬崖。 食人者后退两步,空出一只手,揽住一支偷袭的竹矛,用力扯过来之后,竹矛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半圆,带着风声搂头向力牧砸了下来。 就在此时,他的腰部传来一阵剧烈的痛楚,一支投枪深深的扎进了他的左腰。竹矛偏了一下,砸在力牧的肩膀上,喀嚓一声,力牧的肩胛骨断裂,力牧惨叫一声,丢开狼牙棒连连后退。 食人者拔出腰上的投枪,愤怒的向袭击者投掷了过来,云川躲在石头后边,这根投枪撞击在石头上,寸寸断裂。 眼瞅着这个食人者盯上了云川,夸父一锤子砸飞了一个食人者,快步向前冲,同时,槐,绘两人也各自丢弃了对手,向云川这边奔跑。 他们跑了,场面就非常的糟糕了,那些没人指挥的盾阵小队,也有了分散的迹象。 “回去——”云川大声嘶吼,战战兢兢地从石头后面站出来,面对这个强大的食人者。 食人者也发现了云川是这些人的首领这个事实,见云川举着一杆木枪刺过来,单臂夹住刺来的木枪,狞笑着将青铜战斧高高举起用力挥下。 战斧凶猛的落地,眼前却不见了云川,就在他四处寻找云川的时候,一头雄壮的青灰色公牛从石头后边冲出来,一对尖锐的牛角毫无阻碍的刺进了他的肚子。 于此同时,石头后边又飞出一柄投枪,没入了他的胸膛。 野牛用力的抬头向上挑动,食人者的肚子顿时就被两根牛角给生生的划开,内脏流了野牛满身,满脑袋。 眼看着这个食人者挂在野牛的角上不再动弹,眼看着夸父,槐,绘,这些人又回到了盾阵中继续刺杀,挤压那些趁机爬上来的食人者,云川的双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 也不知道是哪里受伤了,不断地有血从他的额头滑下来,糊住了他的双眼,透过这些血,他隐约发现整个世界都是血红色的。 第六十章量变诱发质变 第六十章量变诱发质变 命,这个东西很多时候就是拿来拼的。 该拼命的时候一定要拼,千万别退缩,退缩了,或许能保住命,不过,这条命也就没有什么价值了。 很多人只是分不清什么时候该拼命,什么时候该惜命,该拼命的时候惜身,该惜命的时候拼命,你的命就会变得很苦。 《三国演义》:操笑曰:“袁绍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非英雄也。“ 云川今天清晰的感觉到,到自己拼命地时候了,所以他拼了,最后活下来了。 肩胛骨被砸断的力牧神色难明的看着满脸血的云川,默默地走开,去一边等着骨折自己愈合去了。 身高两米多,体重超过三百斤的夸父看自家首领的眼神灼热的都要冒火星子了。 至于槐,绘这些人,以及其余的云川族人,已经彻底的把自家首领当成了神。 杀死一个凶悍的足足有两米高的食人者,比云川吹一千个牛皮更加的让族人敬服。 食人族的战斧从他头顶掠过的时候,因为冶金工艺粗糙,战斧上有很多的疤痕,就是这些疤痕带走了云川额头上一大撮子头发,最终才导致他血流满面的。 野牛是立下功劳的,小狼屁用不顶,所以,野牛今天有粮食跟鸡蛋吃,小狼只能在一边看着。 在云川杀死那个食人者之后,其余爬上来的食人者就被大家齐心协力的杀死了,即便是有没有杀死的,也自己跳了悬崖。 黄昏的时候,战事终于停了下来,云川有了难得的喘息时间。 地缝里边又传来食人者虔诚的祈祷声。 不知为什么,轩辕,蚩尤都没有选择在这个时间里向食人者发起进攻。 就在云川以为这两个人会抱着一个伟大的信念,才没有发动战争的时候,他看到这两个人。 很凄惨…… 蚩尤瘸着一条腿,大腿位置上有一条恐怖的伤口,皮肉翻卷血淋淋的。 轩辕的肩头不断地向外渗着血,看样子是中了一箭。 云川脑袋上的头发缺失了一块,风一吹都疼,所以就用麻布包裹起来了。 云川把刚刚拿到的热肉粥递给了蚩尤,他的精神很不好,更需要这碗热粥来续命。 轩辕在云川的饭锅里装了一碗肉粥,坐在一块石头慢慢的喝。 “你们那边的战况如何?”云川低声问轩辕。 轩辕看看云川脑袋上的麻布,摇摇头道:“你这里都打的如此激烈,我们那里只会更加的难过。” 说着话指指蚩尤道:“他又要找二十七个新的兄弟,你不考虑加入一下?” 云川轻轻地摇摇头。 蚩尤抬头看看轩辕对云川道:“他麾下的两个族长死了,一个是虎族的族长,被人家一锤子砸碎了脑袋,另一个是貔族的族长,被人家咬在脖子上把血都给吸干了。 虎族的地盘离你的桃花岛很近,你可谋算一下。” 轩辕一点都不生气,喝了一口热粥后道:“食人族战死了至少一半,后面就好打了。” 云川摇摇头道:“今天下午的时候,应该是这群人的试探性攻击,我想,明天的日子会更加难过,我甚至以为,今晚的日子可能都不会好过的。” 轩辕笑道:“从我们开始决定要剿灭这些食人者的时候,就注定了事情会非常的麻烦。 既然已经开始了,那就做下去就是了,做事情吗,总要有个结尾是不是?” 云川呲呲牙齿,主要是他又听到了做事有始有终这几个字,还是从轩辕这种土著嘴里听到的。 他最恨的就是做事有始有终的人了。 挖一条地质探坑,二十米长,上边一米宽,底部五十公分,差一点都是做事不能有始有终的人,即便是改正了,还是会被扣钱。 想睡一个女人,假装谈个恋爱,结果,不结婚,不生孩子,不照顾这个女人以及孩子一生一世,就是做事不能有始有终的人。 可是,要求你做事要有始有终的人,他们一般都不会这么做,而是怎么舒坦怎么来。 所以,当轩辕说出这句话之后,云川对轩辕最后一丝丝的信任也荡然无存了。 反正这些食人者在他的领地范围里面,受灾最严重的一定是他轩辕部。 既然这些食人者无论如何也要消灭掉,这个时候,他自然希望云川跟蚩尤这两个打手可以把事情干的有始有终。 蚩尤是一个很好的人,只知道闷头吃饭,一口气喝了七八碗肉粥之后,才开始注意云川跟轩辕的谈话。 听了片刻觉得很没有意思,一转头就看见云川缴获的那柄战斧。 “这家伙来你这里了?” 蚩尤提起那柄斧头随手耍几下又道:“被谁杀了?” 云川用食指指指自己,然后露出一个平和的笑容,准备接受蚩尤的赞美。 “不可能!”蚩尤断然否决。 “是他杀的。”肩胛骨断了的力牧在一边费力的道。 “不可能!”蚩尤依旧一口否决。 然后指着自己腿上的伤口道:“这道口子就是这柄斧头弄的,我想要杀他的时候,他退回去了。” 云川安静的坐在火堆边上,慢慢的喝自己的粥,他相信,这一刻会有很多抱打不平的人帮他说话,他只要保持好这种平静无波的模样就可以了。 果然,夸父,槐,绘,这些人都围过来了,一个个口沫横飞的给蚩尤讲述云川大战食人者的场面。 不用听他们说话,只要看他们手臂晃动的程度,就知道他们已经在这件事上添加了很多他们自己的理解。 蚩尤终于相信了,他很有礼貌的把那柄战斧放在云川身边,因为是人家的战利品,蚩尤没理由,也没脸拿走。 蚩尤,轩辕两人匆匆的收拾了一下伤口之后,就走了,把漫长的地缝周边留给了云川守卫。 天刚刚黑的时候,云川,就让人在地缝周边点燃了很多的火堆,还把很多的火球丢进了地缝,他不再固守地缝边缘,而是向后退出五步,把所有人的身影隐藏在黑暗中。 人在黑暗中看光明处的时候,光明处就显得格外的光明,有一千五百双眼睛帮他盯着地缝,疲倦至极的云川准备打个盹,按照他的估计,敌人即便是要偷袭,也是后半夜的事情。 守在最前方的是小狼。 云川睡着的时候,力牧开始发烧了,他的伤势很重,食人者那一击,给他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伤口如同火烫一般,这让力牧忍不住呻吟出声。 其实,云川是比较奇怪的,轩辕可以为仓颉向云川提出治疗的恳求,却不肯对力牧这个人发出同样的恳求。 既然别人没这个要求,云川自然不会多事,哪怕蚩尤腿上的伤口有很大的感染几率,云川也没有主动提出帮助蚩尤清理一下伤口的要求。 各安天命吧。 羽箭破空的声音响了一夜,直到天亮的时候,食人者们也没有出现大规模偷袭事件,只有零星几个食人者想要利用夜色作掩护,离开地缝这个牢笼。 太阳出来的时候,云川本来想继续收割一波食人者生命的,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些食人者终于不肯再膜拜太阳了。 天刚刚亮的时候,又有大批的食人者开始爬悬崖了,这一次,食人者爬悬崖的动作笨拙了很多。 被羽箭,石头伤害一下,就会从悬崖上掉下去,已经没有办法像昨天那些爬墙的,可以在悬崖上来回挪动避开伤害。 当太阳光照耀到这些食人者的身上的时候,云川赫然发现,此时攀爬悬崖的全是一些女人以及孩童。 云川张弓搭箭,射中了对面悬崖上努力攀爬的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惨叫一声没有掉下去,反而向上攀爬的更快了。 云川又射出一箭,正中那个女人的后背,这一次,这个女人没有叫唤,只是笔直的从悬崖上掉了下去,重重的砸在尸体堆里。 过了一会,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从那个女人的怀里爬出来,站在母亲的尸体上嗷嗷大哭。 云川被这个小孩的哭声弄得心很烦,几次拉开了弓,最终却没有把羽箭射出去。 不得已,将射击的目标转移到别人的身上。 一个身穿兽皮的人站在地缝下,右手高举一个泛着金光的棍子,口中咿咿呀呀的喊着云川听不懂的话。 他也发现了那个小孩子,这个家伙冒着箭雨扑向那个孩子,云川不知为何手中的弓箭又换了一个方向,随着云川换方向,其余的族人也同样更换了方向,开始向崖璧上的人射击。 尸体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云川摇摇头,准备欣赏一下那个人是如何拯救那个小孩的,结果,他的眼睛忍不住瞪的快要从眼眶中掉出来了。 因为,那个家伙并没有拯救那个孩子,而是用手里的棒子,一棒子就把那个正在啼哭的小孩的脑袋给砸的稀碎。 云川张弓搭箭,一支羽箭准确的命中这人的胸膛,随即,就有更多的羽箭落在这个人的身上,直到他被一颗石头砸中,脑袋彻底的裂开才罢休。 这一幕,让云川警觉了。 自己面对的是一群食人者,而不是一伙正常的人。 想到这里,云川就对绘道:“把我们这些天收集的全部干草球丢下去,把这里烧掉吧。” 从一开始,云川就分出很多人去准备干草球,即便是在发现干草球伤害不到那些藏在洞里的人,他依旧没有停下收集干草球的工作。 之前,那些干草球之所以对这些人形不成伤害,那是因为数量不够。 当干草球铺天盖地的被投入到地缝里点燃,云川相信,量变一定会诱发质变的。 第六十一章我是一个公平的人 第六十一章我是一个公平的人 那个杀死了自己同族孩子的食人族,让云川心中最后一丝怜悯泯灭了。 堆积如山的干草球其实就是云川准备好的最后一击,他之前还在幻想,如果这些食人者还能表现出一些属于人性的东西,他可以给他们一条活路,尽管这条活路可能不那么好走,不过,活路就是活路,已经是最坏状况下的最好选择了。 燃烧的草球少的时候,他们只是一个火堆,避开就是了。 当数千个草球成了火球之后,整个地缝就成了一个炉子,而地缝的地形又是里面深,外边高,所以那些联通的山洞,也就成了烟囱。 点完火之后,云川就离开了地缝边缘,他不想闻到烧肉的味道,也不想看那些食人者在火里挣扎的场面。 即便是离开了,地缝里惨绝人寰的叫声依旧让云川后背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没有捂上耳朵,来到小河边上,把双手浸没在刺骨的冰水中让自己强行冷静下来。 此时此刻,轩辕跟蚩尤他们面临的压力一定非常的大。 云川点火的时候非常的讲究顺序,是从后向前点的,这样一来,机灵一些的食人者就有时间逃跑了。 围三阙一,古时候的人们经常用这个法子……云川希望上天能够体会到他的仁慈之心。 至于,让不让这些食人者逃离,那是轩辕跟蚩尤的事情,放了,是他们的仁慈,不放,使他们罪孽,与云川无关。 地缝里的惨叫声很快就消失了,云川的心情也就安静下来了,擦干净手,从怀里摸出一包焦脆的竹虫,一只一只的吃了起来。 “族长,牛都被烧死了。” 绘的心远比云川硬,他是完整的欣赏完毕了族长大火烧食人者的全过程,可是,唯一让他感到心痛的却是那些被烧死的牛。 “族长,羊也被烧死了。” 槐的行为方式与绘没有什么区别,他喜欢吃羊,所以更加关心羊的死活。 云川听了两个部下这么说,吃了一惊,连忙站起来道:“啊?牛羊全部都烧死了?” 夸父快步走过来道:“都烧死了,我刚才还看到一头牛在努力爬悬崖,最后没有爬上来,掉火里烧死了,倒是有两只山羊爬上来了。” “太可惜了。”云川的脸都抽了。 力牧休息了一夜,骨头还是没有长好,人却热的更加厉害了,见云川放火把地缝彻底的给烧了,就一头扎进小河里,把身体埋在冰冷的河水里,直到冻得哆嗦,才站起来,带着轩辕族人就去支援正在苦战的轩辕了。 同样的,蚩尤的兄弟也走了,只把云川部族的人留在当地,负责诛杀几个漏网之鱼。 外人走了,云川脸上的惋惜之色就不见了,夸父也把藏起来的两只羊从岩石后边牵出来了。 槐,绘两个人立刻就把羊给杀了剥皮,支起两个最大的陶锅准备煮羊肉吃。 太阳偏西的时候,云川部族已经吃喝完毕,而地缝里的野草也燃烧殆尽,再也没有人往悬崖上攀爬了,倒是悬崖上还挂着很多尸体,这些都是被大火生生烤死的人,即便是死,他们的手还插在岩石缝隙里,惨不忍睹。 人是被活活烤死的,有些甚至烤熟了,用竹竿一捅,胳膊就跟身体脱离了跌进灰烬里。 云川带人一路清理尸体,最后来到了地缝口子上。 这里的战事也结束了,狭窄的地缝被尸体堆满了,层层叠叠的。 最主要的是这些尸体的头颅都被砍下来了,被轩辕跟蚩尤两个堆得老高。 人头塔! 堆积的很是精致,如果忽略那些呲牙列嘴的人头,就会发现这是一个非常标准的金字塔。 最底下的一层横着数9颗人头,竖着数也是9颗,这说明垫底的人头数目就有八十一颗。 第二层七颗,也就是四十9颗人头,再到二十五颗,9颗,三颗,一颗……非常的壮观。 轩辕的竹甲已经破烂的穿不成了,整个人就像是从血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蚩尤同样如此,只是他身上的伤痕更多了。 云川过来的时候,两人正在争论最上面那颗人头的归属,这两个人好像都很想要这颗人头。 云川仔细看了一遍,没发现有什么特殊的。 “这是食人族的族长。” 云川点点头,就把目光落在他们身后那些幸存者的身上……非常的凄惨。 “我的人战死了十六个,伤了二十三个。”云川的心情非常的沉痛。 轩辕没有说话,只是眼中的悲凉之意怎么都掩饰不住,边上的蚩尤也没了跟轩辕争人头的兴趣,他的人也死伤惨重。 这些天来虽然说每天都有十几个人战死,因为数量不多,又比较分散,所以,他们心中不好受,却也勉强可以接受。 可是,今天呢? 地缝里起了大火,所有的食人者都疯狂的向外突围,人杀了一个又一个,却震慑不住那些食人者,他们踩着同伴的尸体,举着同伴的尸体,甚至用同伴的尸体当武器,也要冲到外边去。 箭雨,石头雨,根本就挡不住他们,不得已,轩辕,蚩尤才带着所有的精锐手下用肉身来阻挡这些发狂的野人。 不想被火烧死的食人者爆发出来了轩辕他们从未见过的战力,轩辕,蚩尤他们在这里坚守了三个小时,他们的部下就不停地死了三个小时。 如果说云川死伤四十个人,已经让他伤筋动骨了,那么,这一次,轩辕,蚩尤绝对是已经断腿了。 “所有的牛都被烧死了。”轩辕低下头默哀了片刻就想到了补偿问题。 “不快快的弄死他们,我们的损失更大。”云川的话全部说在道理上。 原本,按照他们三人的分工,云川负责防备这些食人者爬悬崖逃走,轩辕,蚩尤负责把这些食人者全部干掉。 从程序上来说,云川做的一点错都没有,甚至是有功的。 现在,食人者全死了,一个都没有活下来,三个人最初的目的已经达到。 可是呢,落得这个结果,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两人都高兴不起来。 “好了,我要回家了。” 云川看看轩辕跟蚩尤提出了回家的意愿。 “把仓颉带上,希望他能活下来。” 云川点点头,派人去把等候了两天的仓颉带上一刻不停的就准备离开这片血腥冲天的地方。 进地缝搜索的轩辕族人,在轩辕的示意下给了云川两条牛腿,云川也没有拒绝,带上这唯一的战利品就走了。 轩辕,蚩尤疲惫的坐在人头塔下,瞅着渐渐偏西的夕阳,谁都没有了说话的兴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蚩尤淡淡的对轩辕道:“这一场战争,让本不富裕的蚩尤部变得更加穷困了。” 轩辕点点头道:“轩辕部也是。” 蚩尤又道:“云川部的损失不大。” 轩辕道:“云川部太小,即便是我们拿下了云川部,也不足以弥补我们的损失。” 蚩尤道:“我说的是神农氏。” 轩辕摇摇头道:“还不是时候。” 蚩尤站起身道:“我要回去了。” 轩辕也站起来道:“我也要回去了,无论如何,这个寒冷的时候,我们闲不下来了。” 蚩尤点点头,骑上他的熊猫,在族人的簇拥下朝夕阳的方向走了。 风后氏来到轩辕身边道:“力牧昏过去了。” 轩辕道:“我们也走吧。” 风后氏遗憾的看看还在冒烟的地缝道:“巨鹿部可以安置在这里。” 轩辕道:“要等我把这里修整完毕之后再准许他们进驻,这一次,我们的损伤太大了,你看过云川的军阵之术了吗?” 风后氏道:“看了,主要是不乱,让每一个人都发挥了他应该发挥得作用,我会安排好的。” 轩辕单手提过人头塔上最高处的那颗头颅递给风后氏道:“剥掉皮肉,我要用它来制作权杖,告诫所有人不得食人,否则,死!” 云川离开了轩辕跟蚩尤之后,催着自家队伍急急忙忙的赶路,夸父对于云川如从匆忙的离开,非常的不理解。 好几次想要问,云川都让他闭上臭嘴。 为此夸父把手捂在嘴上,然后嗅嗅,没有发现有什么臭味,就更加的想要跟云川把话说清楚,至少,他的嘴巴不臭。 对于云川来说,轩辕,蚩尤这两个家伙比食人者还要来的可怕。 这一次,自己利用一场大火狠狠地坑了这两个家伙,让他们的部族在短时间内没有力量再发动一次战争。 就目前看来,他们两个虽然对这件事不满意,却没有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更没有察觉这是云川有意为之。 时间长了,他们说不定就会忘记,如果继续跟他们在一起,说不定会触动他们脑海中的某一根神经,让他们变得聪明起来,继而想到这场战争的不妥之处。 那样的话,实在是太糟糕了。 食人族被剿灭了,云川也就放心大胆地开始走夜路,第三天的时候,他就已经回到了桃花岛。 派槐带着人护卫着伤员去了那片有疗伤效果的温泉去疗伤,他一回到桃花岛上,就让部下们拉起吊桥,全族进入了真正的过冬模式。 第六十二章青铜鼎 第六十二章青铜鼎 桃花岛是云川的家。 这个家事云川自己创造的。 晚上枕着大河波涛进入梦乡已经成了云川心灵上最大的安慰。 所以呢,第二天中午,云川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心情非常的好。 主要是族人们很给力。 刚刚睁开眼睛,就有仆妇端着陶盆进来,里面是温水,把脸埋在温热的水中,咕噜咕噜的吹几个泡泡,水泡温柔的摩擦着脸庞,最后从眼睛上方溜走。 麻布粗糙了一些,不过,不要紧,用力擦拭几下,就能把昨天洗澡没洗干净的污垢搓下来。 猪油,云川是不抹脸的,现在,他即便是再怎么糟蹋自己的脸,对于这些人来说,依旧是一个弱小的小白脸。 丝绸内衣紧紧地贴在身上,滑溜溜的,再把被捶打过很多遍已经变得非常柔软的麻衣披上,就跟后世的生活差不多了……不对,在后世,他没有没有这样享受过。 就是刷牙的时候比较麻烦,必须用竹炭跟弄出花毛的柳枝,不过呢,蹭完牙齿,再漱干净之后,嘴里就一点异味都没有了。 伸一个懒腰,仆妇帮着推开沉重的木头门,阳光就一下子照在脸上了。 赤着脚踩过厚厚的白的如同雪一样的羊皮地毯,仆妇就会把羊皮软鞋放在门口,脚,轮换着轻轻抬起,一双被仆妇烤的温热的鞋子就套到了脚上。 给仆妇一个温暖的笑脸,挥挥有些宽大的袖子,沐浴着阳光走出房门。 平台上已经布好了矮桌子跟一个厚厚的羊毛蒲团,他喜欢的小米粥已经连着小小的陶锅,小小的红泥火炉一并抬来了。 两个煮熟的鸡蛋放在一个很大的贝壳里面,很像是两颗白色的珍珠。 桃花岛上生产的小麦只适合泡软之后用锤子砸扁,然后添加一些煮的稀烂的小米汤,强行揉捏在一起,加了一点盐之后,再放进烤炉里烘烤,一个个焦黄香脆的,巴掌大的椭圆形全麦饼就成功了。 饭桌上,竹虫是必不可少的,桃子制作的果脯也不可缺。 总之,除过肉类,云川的早餐种类很多。 云川喝了一口小米粥之后问阿布。 “族人们都吃过了吗?” 阿布躬身道:“已经吃过了。” “吃的什么?” “鱼干小米汤,腌酸笋,麦饭。” “吃的饱吗?” “吃的很饱,他们已经开始干活了。” 云川笑了,对阿布道:“告诉所有族人,等我们明年收获更多食物之后,他们就可以跟我一样,每天吃三顿饭了。” 阿布再次躬身道:“感谢族长。” 云川吃过一个鸡蛋之后,放下快子沉默片刻,然后对阿布道:“把那些人都杀了吧!” 阿布没有询问族长要杀的人是谁,很自然的把目光落在那些即便在大中午的时候,也要膜拜太阳的人。 云川的午餐吃的很愉快,有谷物,有蛋白,还有竹虫,有果脯满足了身体所有的需要。 想要长命,吃的上面就不能马虎,这些东西在云川族中算不得最好,很多族人对于族长不喜欢跟他们一样吃肉这件事,多少有些不满。 在以前的族群里,他们的原来的族长更加喜欢吃肉,而草籽是他们的主粮。 如今倒过来了,他们整天吃肉,族长每天吃草籽。 云川认为烤肉,或者炖肉这种食物不能天天吃,吃了之后对身体不怎么好。 当然,如果这里的人认为活到二三十岁就是人生终点的话,这样吃当然没有问题。 而云川是一个想要努力活到八十岁的人。 目标不同,做法自然不同。 小狼站在平台上张大了嘴巴打哈欠,它也刚刚起来,来到云川的餐桌边上嗅嗅,然后就跑开了,它喜欢吃肉。 破耳朵大象拖着一根粗大的树木从吊桥那边走了过来,赤裸着上身的夸父就举起斧头开始分解这一棵树木,树枝,树杈,被族人们收拾整齐摆在太阳照射的到的地方晒着。 稍微粗大一些的木头,他们就会收起来,放在阴凉处等着阴干。 树干部分,被夸父斩成两截,然后被族人们推着放到阴凉的地方,等明年再用。 这样的树干,在桃花岛上有很多,云川想等到更多的工具被制造出来,好用这些东西来建造更加舒适,更加坚固的住房,好跟有巢氏的人比比看,谁建造的房子更好。 燧人氏这个族群依旧居住在山洞里,他们的神火昼夜不息,云川想着等自己空闲了,就去燧人氏的地方去看看。 跟轩辕,蚩尤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云川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就清晰了很多。 有巢氏,燧人氏,神农氏,轩辕氏,9黎氏基本上就是轩辕口中最强大的几个族群。 这里面的有巢氏,燧人氏,神农氏对云川而言也算是如雷贯耳,倒是轩辕强行把轩辕氏,跟9黎氏加进来,很可能又是轩辕这个喜欢把事情夸大的人的政治宣传。 因为,通过这一次与食人族的战争,云川明显的发现,轩辕,9黎两族虽然强大,这个强大却是指云川族而言,云川不觉得轩辕族,9黎族,现在可以跟前面三个族群相媲美。 在云川看来,轩辕,9黎两族的实力连西陵族都比不上。 想到这里,云川就把目光投向河对岸,按照轩辕所说的,河对岸就该是神农氏的地盘。 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接触过任何一个神农氏的人。 在跟轩辕结识之后,云川对认识神农氏的人的兴趣不大,主要是将来的站队会非常的麻烦。 同时,他也想看看神农氏是如何看待他这个新兴的云川氏的。 事物的变化一直是随机的,总体上来看是向前的,不能死守着一个念头跟别的族**往。 云川不会成为轩辕的部下,也不可能成为蚩尤的兄弟,所以,也不可能跟神农氏有太过亲密的关系。 所以,云川在处理族群关系的时候,奉行的是独立自主和平共处的方针。 方针就这么愉快的制定了,至于这种方针能不能成为这个世界主流的外交方式,那就要看云川族在接下来的岁月里能不能变得更加强大。 如果强大到了一定的程度,再修改就是了,毕竟,一个族群不能死抱着一个念头往下活,需要灵活,需要看大势再定。至于目前……还是先全力修建城墙吧。 石头城墙其实是最好的,可是呢,云川现在都没有制造出足够坚硬的铁钎子,其余的东西对改变石头的形状没有任何帮助。 对于用红砂岩修建城墙这事,云川已经很满意了,老天爷从来都没有给过他最好的东西,现在能有这样的局面,他已经很满足了。 云川从红宫平台下来的时候,小牛已经等候在台阶下边了,云川不等走下最后两个台阶,就纵身一跃,跳上了小牛宽阔的后背。 不用云川说话,小牛就带着他去了吊桥处。 今天,吊桥另一边的空地上会非常的热闹,因为好多部族已经把“人市”设定在了云川部。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设定,不是因为云川个人的威名有多大,而是,只有云川部在不停地收纳别的族群多出来的女人。 直到现在,云川一族还是一个男多女少的族群,云川也觉得需要尽量多的女人,给部族繁衍更多的后代。 自己生的孩子才是自己的,这个念头在云川心中稳如泰山。 从别的部族弄来的孩子,有时候是有后患的,万一有一个孩子认为自己是被抢来的,或者买来的,长大了以后,生出仇恨之心怎么办? 如果部族里面都不安定,怎么发展壮大呢? 野牛才过木桥,云川立刻就后悔来这里了。 基本上,“人市”开始了之后,这个市场就会变成一场交欢大会。 很多部族都打着一个奇怪的念头——假如自家的姑娘换不掉,怀上孩子回来也不错。 最主要的问题还不在这里,而是这群人根本就不选地方,只要不是大路,他们就能开始繁衍后代。 野牛从野鸳鸯中间走过,云川心无旁骛,主要是实在没有什么看头。 两个脏呼呼黑啦吧唧的人抱在一起,那个模样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漫步走过“人市”,再向前走十几步,这里就是“人市”捎带的交换货物的地方。 这一次可交换的货物不多,种类最多的还是兽皮,如今,天气寒冷,正是兽皮最值钱的时候,云川问过几家,他们都想要交换食物。 就是熟皮子的手艺不好,每一张皮子都硬邦邦的,看样子从野兽身上扒皮之后,就直接阴干就算完事了,好多的皮子真的是光板没毛的皮子。 云川在一个脸黑乎乎的肮脏少年的摊子跟前停下了脚步。 少年的面前放着一个青铜鼎! 这座青铜鼎可不是轩辕欺骗云川的时候拿来的烂货,而是一个非常精致的青铜鼎。 云川拿起这个只有人头大小的青铜鼎,稍微看了一下,发现上面遍布方格纹,就确定这该是一尊夏代以前的青铜鼎!!! 第六十三章精卫啊---- 第六十三章精卫啊—— “你想用这口锅换什么东西?” 云川抱着这尊三足圆形青铜鼎不放手。 像他这样买古董,在后世一定会人宰的连他妈妈都认不出来了,可是,在这个时候,云川早就对人们的淳朴已经有了很深的认识。 就算自己表现出了急迫的心情,人们还是会给他一个实在价,不会出高价骗他。 少年人的眼睛很漂亮,且乌黑发亮,还有一双纤细的手,她的手指很细很长,假如洗干净的话会非常的漂亮。 另外,这个少年人连喉结都没有,鼻子淘气的微微有些上翘,睫毛跟刷子一般,只要眨动,就有说不出的灵动之意。 “我要三头牛!” 少年同样瞅着干净的不像话的云川,多少有些惭愧,故意把手缩回她的烂皮袍里边了。 少年的说话的语调很是奇特,偏向轩辕族的口音,不是蚩尤族的口音,更不是周边那些连话都说不全的野人部落的人。 他说话的时候话语似乎有了更多的变化,不像云川在听轩辕,蚩尤这些人说话的时候需要猜,有时候甚至要加上自己的理解的肢体语言,再美化之后才能理解。 云川看看少年,再看看那些依旧在野地里野合的男女们,最后把目光落在野牛身上,摇摇头道:“换一个东西,我的牛不换,比如,你可以换猪,告诉你吧,烤乳猪可好吃了。” “猪不好吃!”少年不知为何胆子突然变大了。 “你要是不换,我就拿走了。”云川抱着三足鼎假装要走,他很希望这个少年能够拦住他,他好进行下一步。 “你敢!”少年的声音陡然变大,且变得有些坚定。 云川停下脚步,再一次看看这个少年,他忽然笑了,对少年道:“你不肯换,是因为你不知道烤乳猪有多么的好吃,等你吃过了,你一定会同意交换的。 要不,我请你去吃一次,你就知道了。” 少年人不说话,依旧用坚定地目光看着骗子云川。 云川放下三足鼎,从野牛角上挂着的袋子里取出一包油炸竹虫递给少年道:“你先尝尝这个东西,然后我们再去岛上品尝烤乳猪。 你放心,我不会杀你抢东西的,我是云川族的族长,你是我邀请的客人,没人会伤害你。” 云川对自家早上刚刚用油煎炸过的新鲜竹虫非常的有信心,这东西是他的零食,从来到这个世界一直吃到现在,还没有出现吃腻了的情况。 更何况这包竹虫还温温的,且浓香四溢,现在吃正是最脆,最香的时候,他不觉得这个美丽的少年能够抵挡的住。 果然,竹虫出马手到擒来,当初嫘就是没法子抵挡这东西的浓香,才变成云川族座上客的。 自从云川把大树叶包裹的竹虫放在少年的面前,这个身材矮小的少年的口水就大量分泌出来了。 不仅仅是口水分泌出来了,她原本显得有些威严的目光也被竹虫的香味给腐蚀成了渴望。 即便是这样,少年依旧控制着自己的手不愿意伸出来接。 云川豪迈的抓了一把竹虫塞嘴里,酥脆的竹虫进到云川的嘴里,立刻就被他雪白的牙齿给咬的粉碎,一些碎末甚至在他的齿间跳跃。 少年死死地盯着云川上下开合的嘴巴,恨不能钻进去把那些竹虫从他嘴里掏出来。 云川一边吃,一边把竹虫又往少年的面前送一下,现在,竹虫距离他的鼻子只有半尺。 “咕咚”,少年吞咽口水的声音很大,而且嘴角还有一丝亮晶晶的东西滑落,丝线拉的老长。 看的出来,他眼中的清明基本消失了,如果云川没有猜错,此时此刻,他脑海中正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且想要吃东西的小人快要把拒绝吃东西的那个小人掐死了。 他的手不由自主的伸出来,小心的抓了一枚竹虫放进蓄满口水的嘴巴……然后那个拒绝吃东西的小人就被想吃东西的小人给生吞活剥了。 一个竹虫根本就不能让陡然爆炸的食欲得到满足,所以,他的另一只手就凶狠的抓在包裹竹虫的树叶上,一把就抓走了近乎一半的竹虫。 第一根竹虫进入嘴里,这个少年的眼睛就亮的如同月亮。 云川从地上拿起那尊三足鼎,伸出一只手臂揽着少年的肩膀,簇拥着他向吊桥方向走去。而一个正沉浸在美食中的人,脑子早就不知去向了,这个时候,就算是一头猪拱着他前进,他也会跟着这头猪走,就像接电话的人,你给他什么东西,他都会下意识的拿着。 少年人在吃了一大口竹虫之后立刻就后悔了,觉得这种美食就不该这么吃,而是应该细嚼慢咽,一只只的吃才能幸福的长久一些。 云川揽着少年向岛上走的时候,他的目光一直在注意四周的状况,很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居然没有人出来阻拦他骗走这个少年。 三足圆鼎是一个什么东西云川很清楚,这东西应该是什么人才能拥有,云川更加的清楚。 就这个通体浑圆,见不到一个沙眼的顶级青铜鼎,绝对不可能出自一个小部落。 再者,从看到这个小少年的第一眼,云川就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女人。 一个如此年幼的女人真的可以带着这么一个珍贵的青铜鼎可以到处乱跑,在没有护卫的情况下来到“人市”换东西?他就不怕自己被人家给换了? 洪荒世界或许只有云川这么一个骗子,可是,强盗却到处都是啊。 直到走过吊桥来到岛上,云川还是没有发现有什么人在意这个少女。 “你有名字吗?”云川放松了警惕,又恢复了春风满面的骗子模样。 “我叫精卫!” 少女精卫吃光了最后一只竹虫,遗憾的舔舐着沾满油脂的手指道:“我可以换这东西吗?我要好多,好多。” 云川看了一下精卫手臂的张合程度,点点头道:“可以,不过呢,我还是建议你换小猪,那东西比竹虫要好吃的多。” “不换,我就要竹虫。” “好好,你喜欢就好,不过呢,我还是邀请你吃烤乳猪。” 云川很是大度,没办法,神农氏的女儿嘛,无论如何都该享受一点特殊待遇的。 云川又塞给精卫一包桃脯,精卫吃了之后,立刻要求用三足青铜鼎换取桃脯。 自从来到了岛上,精卫的嘴巴就没有空过,一嘴的细瓷白牙如同铡刀一般,只要是送到嘴里的食物,统统都粉身碎骨了。 “咦,你的水很好喝!” 精卫在喝了一口添加了蜂蜜的温竹叶茶之后立刻就发现了新的好东西。 云川抱着一杯没有添加蜂蜜的竹叶茶笑眯眯的道:“你可以用你的锅交换的。” “我已经换了竹虫,换了果脯,还能换这种水吗?” “当然可以,为什么不能呢?” “好,我每一样都要很多。” 云川继续笑眯眯的道:“可以,可以。” 精卫抬起头惊诧的看了云川一眼,不过,她很快就低下了头,一口一口的喝着好喝的茶水,只是,她的注意力很快就被竹桌上的红泥小炉子给吸引了。 她发现,自己又很想要用青铜鼎换这个小炉子,尤其是架在小炉子上的那个黑陶壶,陶壶上一边绘着一头肥肥的小牛,另一边绘着一匹同样肥的狼。 云川怎么会不了解这个少女的心思呢,立刻就让仆妇把夸父房间里的小炉子以及黑陶壶,黑陶杯给拿来了,这东西是正常人使用的东西,夸父整天用两只鼓槌一般粗大的手指捏着黑陶杯喝茶不够丢人的,正好拿来送给精卫,了不起以后送他一套大号的。 一套红泥炉子放在精卫身边,在野人们的交易中,就算是属于她的了,毕竟,云川已经把那口锅供在一张细长的竹桌上了。 “你会游水吗?”云川多少有些宠你的瞅着这个在传说中被海水淹死的少女,希望她能学会游泳,这样,说不定以后能救她一命。 再也不用化作一只鸟,满怀怨气的想要把东海给填平。 “游水?”精卫不解的看着云川。 云川也不知该怎么解释这件事,突然发现阿布正在驱赶着那十八个颜色鲜艳的食人者向大河里跳。 就指着一个个跳进大河立刻就被河水淹没的食人者道:“不会游水的下场就是这样。” 原以为精卫会被这样的场面吓到,谁知道精卫在仔细看了那十几个人的模样之后,就恨恨的道:“食人者!” 云川愣了一下,马上道:“你们部族也碰到了食人族?” 精卫笑道:“我就是趁着族长带着刑天他们去杀食人者的时候跑出来的。” 云川再一次愣住了,他很不明白,如此弱小的一个小姑娘是如何绕了十几天的路程从天生桥来到大河这边的。 “我听说刑天也吃人?” “刑天只吃最强壮的人,他吃人是为了增涨力气,不是为了不饿肚子才吃人的。” “哦,这很好啊,这么说,他不是食人者?” “不是,族长说刑天不是食人者,是战士!” 有了精卫说的这句话,云川已经对河东的实际掌控者神农氏的人品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他跟轩辕,蚩尤这些人没有什么区别…… “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我在草木发芽的时候看到这里树变得红彤彤的,那时候就想过来看看,后来,我捡到了一个把竹子捆在一起的东西,它可以漂在水上,我跳上去,它还能把我带着漂起来,然后,我就站在这捆竹子上漂过来了。” 云川的族人们很不小心,当初丢了不少竹筏……现在,云川终于知晓精卫为什么会被海水吞没了。 说实话,像她这样的好奇心旺盛到爆炸的小女子,不被大海淹死才是怪事情。 第六十四章该死的野人爱情观 第六十四章该死的野人爱情观 《史记》中记载:炎帝欲侵陵诸侯。 甚至《路史?后纪三》中也记载:斧燧不供,乃伐斧燧。 这句话在云川的理解中可以认为是,强大的神农氏命有巢氏,燧人氏交出他们看家吃饭的家伙,有巢氏,燧人氏不服从,于是,神农氏就长时间的与有巢氏,燧人氏作战。 就是因为有了这个事情,才会有轩辕氏,9黎氏壮大的机会。 以前,云川总以为每一个部族的领地都非常的大,现在,不这样认为了。 轩辕氏全族不过一万余人,蚩尤部的人口比轩辕氏还要少一点,最多一万人。 这么点人口是没法子占领太大的土地的,就像云川的部族,已经有了两千多人了,真正占领的地方不超过方圆十里地。 五平方公里的土地,在目前,已经可以养活云川的族群了,所以,没必要,也没有能力继续向外扩张。 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为了确定这五平方公里的领地,云川需要不断地派出夸父,槐,绘这些人带着部下驱逐闯入的野兽,杀死意图盘踞在这片土地上的野兽。 即便是这样,云川部族的人依旧会时不时地没一个。 如果没有绞杀野兽的事情,云川这里除过桃花岛,绝对不适合人生存,就连岛上,以前也是人家大象跟熊猫们的乐园。 既然云川部族是这个样子,那么,轩辕部,蚩尤部也好不到那里去,再往远处想一下,那么,神农氏,有巢氏,燧人氏占据的地盘也不会太大。 人跟野兽差别不大,最早的有巢氏因为年代久远的缘故,他占据的地盘应该是最大的,燧人氏次之,神农氏再次之,这与实力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跟占据地盘的时间长短有关。 力量不够大,时间不够久,杀死的野兽不够多,没有让野兽避开这片土地的自觉,是没有办法牢固占领一片地方的,其中时间最重要。 估计这也是轩辕氏,9黎氏从远方搬来这里定居的原因,只有依靠在三个庞大种族的边缘,开拓新土地的时候也相对容易一些。 不过呢,这样做明显是不合适的,大家都聚在一起,野兽倒是不敢来了,问题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就会产生,并且会因为发展问题,迟早会引来一场比驱逐野兽还要残酷得多的战争。 在云川的设想中,如果这个时候的诸侯大战开始了,那么,规模绝对属于一个县里的恶势力相互斗殴的层面。 放在后世,一队警察就能平息的事情,到了现在,可能会形成不死不休的局面。 轩辕绝对是一头志向远大的猛虎,而蚩尤则是一条把身体藏在水下,只露出鼻孔跟眼睛的巨鳄。 至于云川自己,他觉得更像是一头披着老虎皮的狐狸,正警惕的查看着四周局势,且做好了随时跑路的准备。 事情可为,就高墙壁垒,等待天时,事情不可为,就收拾细软带着族人跑路,绝对不能把自己陷入到这场无谓的战争中。 看了轩辕跟蚩尤的作战方式,云川已经看出,这个时代打仗,看的就是谁人多,谁的力量大,谁更加的抗揍并且能犀利的反击。 如果仗这么打,云川有理由相信,自己的部族一定会成为轩辕跟蚩尤两人的炮灰,最后,绝对是死干净的下场。 好在,精卫来了…… 烤猪端上来的时候,精卫的精神世界就彻底的崩塌了…… 最原始的食欲控制了的身体,大脑,乃至毛发。 当加了一点盐的肉食对精卫来说都是美味佳肴的时候,云川让人端来的精心烹制后的烤猪,精卫即便是再聪明,这时候,脑子里除过想要吃这一个念头,再也容不下其他。 万事等吃完之后再说。 也就是这个时候,云川才能仔细地看看精卫。 小姑娘很小,绝对不超过十三岁,不过呢,十三岁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一个很大的闺女,绝对可以嫁人了。 或许因为她是神农氏的女儿,食物不缺,身体看起来很健康,头脸皮肤看起来黑了一点,不过,这不要紧,在这个时代里能保持皮肤细嫩的只有云川一个。 如果把她留在桃花岛一段时间,这孩子应该可以变成符合云川审美的一个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对云川来说太重要了,因为,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精卫是他发现的唯一一个适合结婚的对象。 嫘这样的人,也不过是气质出众一些,而精卫,就不一样了……至于那里不一样,云川自己都说不清楚。 都说一见钟情不过是一时的见色起意,云川不在乎,就在精卫完全沉浸在美食中不可自拔的时候,云川已经开始考虑如何跟神农氏提起换亲这件事。 没错,就是换亲。 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嫁娶的观念,女人都是部族中重要的生育工具,是部族能够繁衍下去的希望。 云川如果想要精卫,就要拿女人,或者东西去换,而且这场交换绝对不可能是什么公平交易。 就在云川正在脑海中盘算,自己需要用什么东西才能顺利的把精卫交换过来的时候。 精卫一边把嘴里的很香的小猪骨头从左边挪到右边,又把骨头从右边挪到左边,且一双眼睛贼兮兮的。 人只要吃饱了,对美食的欲望就会降低,灵魂就会回归,智商也会提高到正常水平。 “你想要我?” 精卫从小嘴里吐出一根洁白的骨头,依旧贼兮兮的看着云川。 云川把她吐在地上的骨头放在骨碟里,抬头看着精卫道:“可以吗?” “你长得很丑啊,也不够雄壮。” 云川叹口气,这该死的野人的审美观。 “你觉得你美丽吗?” 精卫叹口气道:“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叫羲和,一个叫常曦,她们两个都是天神的女人,一个生了十个太阳,一个生了十二个月亮,都是世上最好的女人。 我还有一个哥哥叫临魁,比你高的多,也强壮的多,听族长说,他上天之后,就是临魁当族长。 我比不上她们。” “你两个姐姐一个生了十个太阳,一个生了十二个月亮?”听精卫这样说,云川很担心轩辕,蚩尤两人的谎言被拆穿,毕竟,他们两个一个自称是太阳的化身,一个自称自己的两只眼珠,一个是太阳,一个是月亮来着。 “是啊,族长把她们送去神国的时候,烈山氏点燃了一整座山为她们送行,然后,她们两个就背着自己的东西手拉着手走进山里去了,然后,就成了神的女人。 过了一个寒暑之后,族长很高兴的说:羲和跟常曦她们两个很能干,一个生了十个太阳,一个生了十二个月亮,神还赐给了羲和,常曦一人一个很大的部族,一个叫做常曦国,一个叫做羲和国。 我也想成为神的女人,就去央求族长,结果,族长说我长得太丑了,不能侍奉神。” 云川听了精卫的话,强行让自己安静下来,平视着精卫道:“你两个姐姐很美吗?” 精卫点点头道:“真的很美,羲和可以捉住野牛,常曦可以爬上最高的树捉猴子。” 云川脑海中立刻就出现了一个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的美人,一个手长腿长,瘦弱的如同麻杆一样的美女。 一个美女有力拽9牛回的强大本领,一个美女有在树林里攀援着藤条,一边跳跃,一边捶着胸口“嗷嗷”叫的强大本领。 只是,这两个美女大姨子被当成祭品一把火给烧了,下场实在是凄惨。 “她们真的很美啊——”云川勉强从嘴里挤出这几个字,毕竟,对逝者口出不敬,不符合他的修养。 精卫咕咚一声倒在平台上,瞅着天空悲伤的道:“我太丑了,神不要我,刑天也不要我,烈山氏也不要我,没有人要我。” 云川小心的挪动屁股,蹭到精卫跟前温柔的道:“我——云川氏要你。” 精卫抖掉蓄满眼眶的泪水,看了云川片刻猛烈的摇头道:“你太丑了,头不够大,个子不够高,也不够强壮,脸上连毛都没有,跟着你没饭吃!” 精卫悲伤的不能自已,她喜欢的神啦,男人啦没有一个喜欢她,每一个人都嫌弃她长得丑。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喜欢自己的男人,却长的跟弱鸡一样,且非常的丑…… 云川心中的悲伤也如同大海的波涛一般大,大的几乎能掀翻百万吨巨轮。 想当初,在地质队的时候,自己的外号就叫“小鲜肉”,怎么到了这里就成了丑逼? “没关系,我长得丑,你也长的丑,我们以后就是最好的朋友,你喜欢谁就告诉我,我帮你!” “我喜欢刑天!” “没关系,他死定……不,他一定会喜欢上你的。” “没用的,刑天喜欢大个子的女人,那些女人的腰跟那棵树一样粗,屁股就像那块石头一样圆,他不会喜欢我的……” “嗯嗯,他不喜欢你,你就不要喜欢他,这样做是对的。” “烈山氏,就好一点,他不喜欢高胖的女人,你去跟他说说?” “吭吭吭……”云川剧烈的咳嗽了好长时间,终于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 认真的对精卫道:“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你以后,要是喜欢上谁,就一定要告诉我,我一定帮你达成心愿。” 精卫瞅着云川那张狰狞的面孔,探出一只手摸着他的脸庞道:“你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好看了。” 第六十五章人就该无性繁殖才对 第六十五章人就该无性繁殖才对 云川傲视整个野人世界的容貌,在精卫看来一文不值不说,还是他最大,最大的缺点。 野人喜欢的是大猩猩一样的男人,认为只有跟这样的男人生出来的孩子才是最强壮的后代。 只有这样的男人在大猩猩袭来的时候啊,才能保护她们安然逃脱,像云川这种四肢一点都不发达的家伙,大猩猩一屁股就能坐死,毫无安全感可言。 说起来很有道理啊,这个时代身体才是混世界的本钱。 云川这种主攻大脑发展的人,对她们来说就是垃圾中的垃圾。 好在,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看待云川的,至少那几个专门留在红宫照顾这所宫殿的仆妇们就不这样看。 她们时时刻刻都在等待云川招呼她们进被窝,却一直没能如愿,现在,云川却对一个丑的难以言说的女人大献殷勤,这让她们也很难理解。 总之,得不到的永远在等待,得到的总是那么的有恃无恐。 精卫满载而归。 为了不让精卫淹死在大河里,云川特意派人用竹筏去了河对岸,还带去了一条粗大的竹索,这种竹索外边是竹皮,里边是麻绳与藤条,云川部族的吊桥绳子,就是这种。 这条绳子原本是用来替换吊桥绳索的,现在,被云川弄去给精卫拉了一条溜索。 红宫的地势很高,大河对面的地势低,给一个巨大的竹篮子上安装上两片竹子,滑溜的竹子外皮在竹索上滑行的时候就非常的顺溜了。 而且,从这边向大河对岸滑行的时候非常的方便,松开竹篮子,篮子就会自动滑到河对岸,想从对岸过来,就需要用一条细绳子用力扯,才能从抵处向高处滑动。 云川用力的拥抱了一下精卫单薄的身体,在她耳边道:“以后要多吃一点,你也会变得强壮起来的。” 精卫明显不明白云川为什么会抱住她,不过,她还是欢喜,毕竟,云川是第一个愿意听她说心事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很想要她。 竹篮子里装满了东西,有大包的竹虫,大包的竹叶茶,一罐子蜂蜜,一头烘烤的香喷喷的乳猪,一个漂亮的红泥炉子,一套茶具,一套精美的餐具,甚至还有一柄用铁做的锋利小刀。 云川挥手致意,精卫在尖叫中迅速离开了桃花岛,瞬息之间就到了河对岸。 夸父恋恋不舍的挥手致意,他很希望云川能改变主意,不要把他的红泥炉子送给这个丑陋的女人,可惜,红泥炉子还是走了。 已经处理完食人者的阿布也在向精卫挥手致意,他深深地认为,族长与这个丑陋的女人在一起,应该非常的相配。 眼看着精卫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裹艰难的进入了洪荒,云川立刻转过头冲着夸父一群人咆哮道。 “刑天凭什么能娶她?就凭他脑袋被砍掉之后,叽霸上面全是脑袋? 那颗脑袋有什么用处? 除过装满了大便之外,还有什么? 叽霸距离嘴巴那么近,只要他够男人,够长,还娶什么女人,一双手,一张大嘴不够他用的吗? 还有那个烈山氏,除过放火烧山种田之外还会什么? 阿布,以后只要遇到这两个人,就立刻给我弄死他们,在山里遇见就在山里弄死,在水里遇见,就在水里弄死,在大便的时候遇见,就用大便淹死他们。 总之,我要弄死他们——” 面对疯狂咆哮的云川,想要探听消息的阿布愣住了,想要问云川讨要红泥炉子以及茶具的夸父愣住了,就连红宫里的仆妇们也愣住了,他们都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族长会如此的可怕,如此的疯狂。 就因为一个丑的没办法看的女人? 他们没办法理解此时的云川。 在云川眼中精卫就是他不容拒绝,不容放弃的唯一伴侣,错过这个,他想再遇见一个想要娶的女人,几乎没有任何可能。 向野人们学习,向野人的审美观靠近,娶一个或者几个腰粗的像大树,屁股圆的像圆滚滚的巨石一般的女人? 精卫于他,就像一头公的剑齿虎翻遍洪荒终于遇见了一个雌性剑齿虎一般难得,也是他唯一想要繁衍后代的对象。 或许是春天到了,这一夜,云川作了一夜的春梦,梦中的精卫在红烛下娇媚动人,红艳艳的嘴唇铺天盖地一般的笼罩下来,让他沉浸在无边的幸福中不可自拔。 就在云川沉浸在春梦中美的不可方物的时候,红宫向阳的墙角,正有一棵青草顶破上边的泥土,绿油油的在夜风中招摇。 繁衍,对于人类来说是永恒的话题。 在洪荒时代,繁衍,留存基因几乎是人类唯一的追求,他们会利用任何机会,任何时间来繁衍,继而将自己的基因留存于世。 这不是什么主观上的决定造成的特殊现象,而是生活环境逼迫他们不得不如此。 人,与兽都有这样的要求——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小小云川又何能例外? 爱情? 云川懂,问题是除过他之外,又有谁懂? 所以,还是关注繁衍吧……爱情不过是繁衍过程中的衍生品。 早晨醒来的时候,云川依旧觉得疲倦,在梦中战斗了一夜,身体也同样兴奋了一夜。 开始的时候只有精卫,后来可能是因为丝绸内裤是嫘亲手织造出来的缘故,嫘也加入了战团……再后来,***,小泽老师等等好人也不知为什么加入了战团,导致云川睡醒之后,依旧疲倦万分。 小狼一次又一次的想要钻进云川的兽皮被子想要一探究竟,它嗅到了平日里没有嗅到过得味道。 路过红宫准备去吃向阳坡上的青草的野牛也好奇的把头从窗户里探进来。 再后来,大象的长鼻子也探进来了,且夺走了云川的兽皮被子,早就把丝绸内裤丢掉的云川也就赤裸裸的站在清晨的寒风里,而身体依旧燥热。 没有发现奇怪的东西,大象把兽皮被子还给了云川,野牛也慢吞吞的去吃青草了,小狼也把注意力放在丝绸内裤上了,云川也就走进了一个陶瓮开始洗澡。 仆妇们进来温柔的帮他清洗身体,云川此时却无欲无求。 高山上的白雪消融了,大河的水上涨了一米,原本平静的河流开始咆哮起来,水也从清澈的碧玉色变得有些浑浊。 竹索孤独的横跨在大河上,被风吹得左摇右晃,精卫没有来。 云川相信,等桃树上的花苞开始绽放的时候,精卫一定会来的,她喜欢桃花。 今年的桃花注定没有去年多,那是因为云川把外围结不出好味道桃子的桃树的枝条都给砍掉了,嫁接上了老桃树的枝条。 如今,这些枝条都活过来了,有一些还有了花苞,不过呢,花苞不多,也结不了桃子。 老桃树也损失了很多枝条,好在它足够大。 夸父,阿布在桃树下埋了很多死人,所以呢,今年的桃树就显得生机勃勃。 在桃树范围外边,就是一望无际的良田了,竹子水车吱吱呀呀的转动着,不断地将大河水运上来,顺着水渠流淌到高处一个巨大的天然水坑里,然后,再从水坑底下的一排陶管中流淌出来,再次进入水渠,灌溉这里的土地。 有些田地已经被浇灌过了,有一些还没有被浇灌,浇灌过水的田地颜色很深,没有浇灌过的田地依旧焦渴。 等田地里的水浸透了田地,地面变得有些干了,今年的春耕也就正式开始了。还没有种庄稼,燕子倒是已经飞来了,红宫屋檐下有两处燕子窝,这是云川刻意保留下来的。 对此,族人们很不理解,他们不明白族长为什么会让这种黑白色的鸟留在岛上,却不允许别的鸟儿留在岛上,尤其是麻雀,族长对这种东西有些痛恨。 族人们聪明的认为,族长就是喜欢黑白色的东西,比如熊猫,比如燕子。 长久的不吃熊猫肉,现在,这些圆滚滚的黑白色肉团愈发的嚣张了。 除过不能上岛,它们已经与岛外的居民混为一体了,即便是在竹林深处遇见了,也会热情的打一番招呼,主要的打招呼行为就是拿走人们辛苦采集的竹笋。 这样也不错,人与熊猫可以共存,可以共同开发这一大片无边无际的竹林了。 当桃树绽放出第一朵花朵的时候,精卫没有来。 云川的春梦也渐渐的没有了,云川非常的遗憾。 在这中间,蚩尤的好兄弟狼头盔来过一次,还是用兽皮换走了很多咸鱼。 听他说,蚩尤部族正在向西推进,蚩尤本人正在征服一个叫做“蓦”的部落,进程不是那么顺利,导致粮食有些不够了。 咸鱼是最好的军粮,带上它,行军在外的时候就不用了到处寻找盐巴,即便是没时间蒸煮,用火烤一下就很好吃。, 轩辕没有来,嫘好像也消失了,至于精卫,更是不见踪影。 时间长了,云川的脾气就变得非常暴躁,就像是一头到了发情期却得不到配偶的公牛。 在又一个无聊的夜晚过去之后,云川瞅着还在问他讨要红泥炉子的夸父道:“人,就该无性繁殖才好!” 第六十六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情 第六十六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情 花褪残红青杏小。 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 枝上柳绵吹又少。 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 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 笑渐不闻声渐悄。 多情却被无情恼。 云川终于第一次用文字将苏轼的这首《蝶恋花·春景》用刀子镌刻在了红宫的墙壁上。 因为是用刀子,加上红砂岩墙壁也不算软,所以上面的字丑丑的,很符合野人的风格。 阿布对云川没有在红宫墙壁上绘制火柴人记录本族历史的行为很不满,他认为云川是在胡乱刻画,破坏了红宫壁画的整体美感。 几次三番向云川进言,希望族长能把这些鬼画符用刀子刮掉,如果族长不想动弹,他可以代劳。 然后,阿布就被云川殴打了一顿。 部下就要时不时地殴打一顿,才能彰显自己的权威。 放在后世骂一顿就了事的事情,放在这个时代就需要殴打一顿。 跟他们讲道理太累,而且也讲不通,所以,用肢体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将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做法。 打完之后,云川又邀请阿布吃了炖羊肉,脸上的淤青还没有下去,鼻子上的血还没有擦干净,当第一口肉进嘴之后,阿布已经迅速的原谅了族长殴打他的不理智行为。 夸父知道阿布想吃炖羊肉已经很久了,见他如愿以偿,就主动邀请云川殴打他一顿,好得到一套新的茶具跟一个红泥炉子。 夸父求仁得仁,得到了他的红泥炉子。 是大一号……或者是大两号的。 夸父对此并不满意,他还是喜欢那个小小的红泥炉子,也喜欢那一套精致的茶具,现在拿到的这一套什么都大,看起来一点都不好看。 春天刚刚开始的时候,云川收获了春韭,有了韭菜,不吃一顿韭菜饺子对不起韭菜们,也对不起自己。韭菜,鸡蛋云川不缺,这东西只要加点猪油,盐巴,味道就已经很好了。 可是,面粉从哪里弄呢? 糜子面,跟谷子面这两种东西在包饺子一道上是上不了台面的,所以,云川必须磨出麦面粉来才能吃到一顿可口的饺子。 去年种植的麦子颗粒小不说,还很瘪,麦粒里面的面粉不多,麸皮却多的可怕。 人们在吃麦子的时候,都是把整颗的麦子放进锅里煮,等煮软了就可以吃了。 这样的麦子自然是不好吃的,远远不如谷子跟糜子,甚至连高粱米都比不上。 云川认为,这可能就是麦子在中华历史上好几千年中都没有获得它应该有的位置的原因。 石磨被云川弄出来了,这该是一项伟大的发明,随着麦子被投进磨眼被碾成粉末之后,麸皮与面粉终于分离开来。 再用丝线编织的萝筛筛选之后,云川想要的面粉终于出世了。 制作饺子太慢,云川等不及,迅速制作了一碗拉条子,面条才下水,就隐约听见河对岸有人的大喊。 精卫小小的身影在河边又蹦又跳,一边喊一边挥手,云川回头看看就要出锅的拉条子,再看看已经坐进箩筐的精卫,无奈的朝阿布挥挥手。 于是,乘坐着箩筐的精卫很快就从河对岸来到了红宫。 看得出来,她非常的欢喜,双脚才落地,就把一个青铜簋放在云川身边,自己则搓着手瞅着云川手上的那碗香喷喷的猪油青蒜拌拉条子。 “这是麦!” “麦不是这样的。” 云川把饭碗放进精卫的手里,自己端起那个漂亮的双耳青铜簋研究了起来。 它敞口束颈,双耳对称,微鼓的腹下是安稳的圈足,耳的正面各有一只怒目暴突的饕餮,吃的意念不言自明;双耳间配置了两个对称的兽头,凶悍之风更为浓烈。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尊夏代以前的青铜器,价值连城! “这不是麦子!”吃了一口面条的精卫,头都不抬的道。 “你怎么来的这么晚,桃花已经开了。” 精卫放下饭碗,有些委屈的一把扯开衣服,指着胸口上的淤青道:“被打了一顿。” 云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精卫的衣服拉好,并且气的双手都有些发抖了。 他知道,只要天气再热一点,精卫她们甚至会脱掉衣裳,光着上身跑来跑去。 看惯了族群里别的女人这样做,云川却没有办法接受精卫这样豪放大胆。 见精卫委屈的端起饭碗继续吃饭,云川就温言道:“谁打的?” “族长……哦还有临魁。” “因为拿了青铜鼎?” “嗯,我换了好多东西,东西都被他们拿走了,烤猪也被族长吃了,他们拿走了东西,吃了烤猪,还是打了我一顿。” “这就是你来晚的原因?” “我的腿被打伤了,走不了路,他们还把青铜器藏在山洞里,不准许我进那个山洞,我拿不到青铜器,就没有办法来看你,每天看着这边的桃花就要开了,我很着急,昨晚趁着族长跟临魁他们商量征伐轩辕族的事情,我就偷偷进到山洞,随便拿了一个青铜器就过来了。” 瞅着精卫大颗,大颗的泪珠跌进饭碗,云川的心都要碎了,她明知道再拿青铜器出来,接受的惩罚只会更重,她还是义无反顾的来了。 虽然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正是贪吃的年纪,为了贪吃挨这么重的打,明显是不合适的,只能说,精卫非常喜欢这里。 云川把架子上的三足青铜鼎跟这个漂亮的青铜簋都放在精卫脚下,他不要这东西了,准备以后正大光明的从神农氏手里抢过来。 嘴巴塞满面条的精卫惊诧的看着云川。 云川蹲在精卫身边笑道:“你喜欢的东西我都会给你,不用这些东西来换,这两个东西你拿回去,我不要。” “你不是喜欢青铜器吗?” “没错,我很喜欢青铜器,不过,为了这些东西让你挨打,甚至被杀的话,我就一点都不喜欢了。” 精卫咀嚼几口,把面条吞咽下去道:“你好奇怪哦。” 云川笑着摇头,把精卫手里的空碗拿过来,重新装了面条,撒上野葱,野蒜末,添加了一点果醋跟盐巴,用滚烫的热猪油泼过之后,搅拌妥当,重新塞给了精卫。 “你不吃吗?”精卫吃了一口面条抬头看看不断吞咽口水的云川“我觉得你很想吃。” 说完,尽管还想继续吃,还是把饭碗递过来了。 云川脸上的笑意更加浓重,把饭碗推还给精卫道:“锅里还有,你继续吃。” 精卫狐疑的瞅瞅水花翻滚的陶锅,摇摇头,就继续埋头干饭。 精卫吃第三碗的时候,云川终于吃到了第一碗,为了不让夸父,阿布这些吞咽口水的人影响两人吃饭的心情,云川把他们都给撵出平台了。 蒜香扑鼻的面条,蒸熟的腊肉,香肠,猪油炒的韭菜,就是一顿非常不错的午饭。 期间,两人交谈的非常愉快,精卫给云川看了自己被父兄殴打后留下来的惨烈伤痕,还跟云川一起咒骂了毫无人性的父兄,顺便一起思念一下她那两个生出太阳跟月亮的姐姐。 最后还商讨了一下精卫成为刑天女人的可能性,以及烈山氏能否要精卫的可能性有多大。 云川建议只要击败这两个人,就算他们不愿意,在刀子的逼迫下,他们一定会同意。 精卫对云川能否击败刑天跟烈山氏表示怀疑,于是,云川下令让阿布带着竹甲兵演示了一下军阵合击之术,还让夸父把最大的石头放在竹子投石机上,表演了乱石攻击。 看了这些之后吗,精卫觉得自己成为刑天的女人不再是一个梦,成为烈山氏老婆更是手拿把抓的事实。 精卫头戴桃花花环,敏捷的在桃花盛开的大桃树上纵越,如同一个桃花花神。 听着精卫在花丛中发出脆生生的笑声,云川觉得既然神农氏开始对付轩辕氏了,自己对付刑天跟烈山氏的行动也必须开始了。 跟随轩辕一起上战场? 这一点可能都没有。 云川讨厌的是刑天以及烈山氏,甚至还有殴打精卫的神农氏与他的儿子临魁,至于精卫其他的族人,云川并不想跟他们为敌。 好朋友就该相互帮助,云川觉得弄死刑天跟烈山氏就是很好的报答精卫这个好朋友的机会。 精卫在桃树上很快活,也很幸福,就是腿稍微有一点瘸,没有长好的伤势也因为剧烈的活动给崩开了。 直到这个时候,云川才想起还在陨石平原上的泉眼里疗伤的仓颉。 本族的伤员已经返回桃花岛了,那个仓颉为什么还赖在温泉里不愿意离去? 云川决定带着受伤的精卫去温泉泡澡,顺便再带上大象,野牛跟小狼一起去度假。 至于轩辕族马上就要跟神农氏开战的事情,不算什么大事,这种大族群开战,在短时间内分不出胜负,有时候可能需要几年,时间长的话,一辈子都有可能。 放放吧,人与人的纷争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在族人们开始在井田上耕作的时候,云川带着夸父以及五十个武士,离开了桃花岛。 短时间内,不让轩辕找到他,也是一个完美的拒绝跟他一起作战的理由。 第六十七章造字的时候会被雷劈? 第六十七章造字的时候会被雷劈? 这一路上,云川的心情很好,精卫的心情也很好,她一会爬上野牛的背,一会再踩着野牛的背抱着大象的鼻子,被烂耳朵大象送上后背。 有时候,她会让大象用鼻子顶着她去采摘高处的花朵,有时候,又会从大象的鼻子上溜下来采摘最嫩的树枝喂给大象。 每当精卫调皮的时候,云川就抱着双臂站在一边看,哪怕精卫将揉碎的花朵汁液涂抹在他的脸上,把他弄成了一个大花脸,他也毫不生气。 跟野人相处的时间长了,他已经忘记了当一个智慧人的快乐了,现在,精卫来了,不管她的年纪,不管她的身份,他只知道,只有跟精卫在一起,他才有身为人的所有快乐。 欢乐的气息可以掩盖所有的磨难,乃至危险。 这一路上并不太平。 一阵风,一阵雨的,这样的变化毫无征兆,不过,因为跟精卫在一起,云川即便是被淋成落汤鸡也是快乐的。 半夜时分,雷电交加,云川又带着人嘻嘻哈哈的笑着离开树林,来到了低矮的宽阔地上,免得被雷电击中。 还以为马上就会有瓢泼大雨,等了良久,星星却出现了,天空变得晴朗了,只是闷雷依旧滚滚不停。 云川就能清晰地看到漫天的繁星,只是在遥远的陨石平原方向却电闪雷鸣,不断地有叉子状的闪电从漆黑的天空中迸射出来,在半空炸响,让那里的天空变得如同大战一般恐怖。 云川脸上的笑容慢慢消退了。 他的脸色极为凝重,看到这一幕,不知为何,他的心中忽然迸出一句话——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 因为仓颉就在陨石平原! 此刻,只有仓颉一个人待在陨石平原,云川部族的伤号在伤势痊愈之后就离开了陨石平原。 不是他们抛弃仓颉的,而是那个家伙希望留在陨石平原准备造字。 因为不是云川部落的人,槐在带着伤号们离开的时候问过他,他不走,对于部落人来说,你不走,那就留着,至于生死与部落一点关系都没有。 因此,槐自然走了。 雷电击打在陨石平原上非常的危险,因为整个陨石平原就是一大块巨大的磁铁,这东西不但导电不说,还是雷暴的自然吸引器。 仓颉留在陨石平原上,一定会遭受雷暴的洗礼。 “呀,好漂亮的叉子。”又一道闪电刺破黑夜,精卫站在大象的背上拍着手欢呼。 云川皱着眉头朝精卫喊道:“下来,雷电会劈你。” 精卫抱着大象的鼻子滑下来,抓着云川的胳膊道:“被雷电劈中的人会怎么样?” “会马上燃烧,变成一堆焦炭,也有的被雷电劈中之后会原地爆炸,当然,也有人被劈中之后屁事没有。” “雷电会劈什么样的人?” 云川看看精卫那双纯洁无瑕的眼睛笑道:“自然是坏人。” “谁是坏人?” “比如刑天,比如烈山氏,比如经常打你的族长,以及临魁。” “刑天不能劈,烈山氏可以轻轻劈一下,族长可以快快的劈死,临魁的双手被雷劈掉就好了。” 这个难题并没有让精卫难为多长时间,很快他就给了云川一个可以她可以接受的被雷劈的顺序。 云川抬手抹掉精卫发梢上的雨水,轻笑一声道:“你一定会如愿以偿的。” 精卫很高兴,站在野牛背上大声道:“雷电啊,请你劈死族长吧,也把临魁喜欢打人的双手劈掉吧。” 云川没有问精卫为什么如此的痛恨自己的父亲,与自己的哥哥,他觉得这应该是神农氏与临魁的错。 就精卫这样单纯的女孩子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在自己弱小的时候,那是一定要讲究一个对错的,当自己身处在一个很难界定对错的时代里,那就只好随遇而安了。 至少,他现在很肯定,喜欢精卫一点错都没有。 到处电闪雷鸣的就没法子安心睡觉,云川干脆让夸父他们举着火把继续赶路。 云川跟精卫抵达陨石平原的时候,仓颉正坐在温泉池子里享受难得闲暇时光。 赤裸枯瘦的胸膛上虽然伤疤很多,却没有一处是雷电造成的,他看起来不仅平安,而且活得很好。 在他的左边蹲坐着一头伤痕累累的老虎,在他的右边是一头巨大而肮脏的野猪。 这两只野兽身上的伤势都很重,不过,相比之下,野猪的伤势似乎更重一些,毕竟,这家伙的一只前蹄都没了。 仓颉一点都不挑拣,还不断地把温水往野猪伤口上泼,有时候还用力清洗一下野猪的鬃毛,显得很友好。 云川带着大象过来的时候,老虎跟野猪就离开温泉池子一步一回头的走了。 刚刚走出陨石平原,老虎就一嘴咬在瘸子野猪的脖子上。 野猪发出巨大的嘶鸣声,挣扎一会就没动静了,这个时候,老虎就趴在野猪身边,一口,一口的撕咬着肥美的猪肉。 “你刚才把野猪洗干净的目的就想让它喂老虎?” “那头母虎刚刚生产了两个小虎崽,而那头野猪却是被猪群驱赶出来的流浪野猪。 牺牲野猪一条命,可以活三条命,我为什么不做呢?” 云川闻言笑了,指着那头已经被老虎咬的稀烂的野猪道:“你问过野猪愿不愿意了没有?” 仓颉抬起头看着云川道:“这个泉水可以治伤病,你为什么要独占呢?” 云川道:“上天赐予的,不受的话会遭遇横祸,如果我不取,你的首领轩辕会不会独占呢? 这里属于我的时候,我还会允许猛兽们来这里疗伤,这里一旦属于轩辕的时候,你觉得他会怎么做?” “首领即便是独占此地,也是为了万民的福祉。”仓颉想了一下对云川道。 他看起来很坚定,好像真的认为轩辕一定会这样做,轩辕的所作所为一定是为了所有人。 “道理呢?你为什么这么肯定轩辕拿到了不会封锁起来供自己独享呢?” 仓颉淡淡一笑,黝黑瘦长的脸上似乎蕴满了希望,深情的对云川道:“轩辕常说你是一个很有用的人,他很希望你能够成为他的部下。 为了你,他接纳了嫫母,并且把自己珍贵的种子赐予了嫫母,并成功诞下一个婴孩,让你在这个世界上不至于孤独。 云川,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在面对危险的时候,只能依靠身边的伙伴,有了这个依靠,让我们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不至于感到恐惧。 我听轩辕给我说过,他给你留下了一个兄弟,你却把这些好意视为极大的耻辱。 为什么,你能告诉我吗?” 云川笑道:“因为我认为,给我留下一个兄弟这种事只有我的父亲才有这个资格。 旁人留给我的兄弟,只会让我感到羞辱。 另外,我不想跟你讨论这件事,对我来说,即便是提起这件事就让我怒火中烧。 现在,你可以离开这个泉眼了。” 云川说完话,就让夸父把仓颉从池子里捞出来丢在一边,然后等了很长时间,等泉水完全换成新的了,才留下两个仆妇帮助精卫洗澡,自己带着仓颉去了棚子。 “我应该离开了。”仓颉被人匆匆的套上兽皮之后就对云川道。 “听轩辕说你在造字,现在造了多少字了?” 仓颉微微一笑,指着陨石平原道:“我藏起来了,就在草皮底下,你掀开看看,能认识多少。” 云川揭开草皮,立刻就露出黑黝黝的陨石,果然,如仓颉所说,黑黝黝的陨石风化面上刻满了字符。 随着族人们帮着掀开附近的草皮,越来越多的字符出现在云川的面前。 “结绳记事不方便,有时候我们明明做了绳结,可是呢,我们还是会记错,看着自己结的绳结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身为轩辕记录大事的部下,很多时候我甚至记不清上一个寒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常常被轩辕呵斥。 云川,你说,我以后要是用这些字来代替结绳记事,你觉得怎么样? 我再也不会因为漏掉事情被首领呵斥了。” 云川蹲在地上小心的看着那些字,他没一个认识的,在他眼中,这些字都是一些弯弯曲曲的符号,很奇怪,每一个字的边上都会有几颗糜子,难道说这就是天雨粟的由来? “你造了多少字?”云川再次看了一遍脚下的字,确定自己一个都不认识之后,就拍拍手站起来问道。 仓颉从棚子里取出一个空空的麻布口袋对云川道:“每造一个字,我就在字的边上放五颗糜子,现在,你让人给我留下的半口袋糜子没有了。” “你以后准备告诉别人你造了半口袋字?这样记录,还不如不记录,连结绳记事都不如。” 仓颉摸着自己的心对云川道:“我都记在这里了。” 云川瞅着几乎被揭开一半的陨石平原,摇着头道:“你记不住的,没人能记得住,你一定会弄乱的。” “我记得住!” 云川抱着仓颉的脑袋仔细研究了好久,没找见插头,也没有看到内存,硬盘一类的东西,就认真的对仓颉道:“你记不住,就算你记住了,顺序会混乱。” 仓颉怒道:“我早就想到了,造字的时候,即便是顺序弄混乱了也不会影响别人读懂!” 第六十八章学问?学问! 第六十八章学问?学问! 云川觉得仓颉这句话一点毛病都没有,竟然找不出什么理由来反驳他。 “这些字真的是你造出来的?” 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字迹,即便是鬼画符一般的文字,云川依旧不相信仓颉会神奇到这个地步。 想要了解一个古人,就不能从书上了解,尤其是从史书上了解,史书对此人的描述一般都是寥寥几笔,或者只说此人的丰功伟绩或者滔天罪恶,其余的事情都一笔带过,不足为凭。 如果云川只是诵读史书上的仓颉,一定会说——颉有四目,仰观天象。 因俪乌龟之迹,遂定书字之形。 造化不能藏其秘,故天雨粟,灵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 现在,仓颉就站在他的面前,虽然有些骄傲,对云川依旧保持着一定的礼遇。只是完全没有神的模样。 “听说你是看了乌龟爬行的痕迹才创出文字的?” “那里有这么容易,为了造字,我跑了八十一个村落,翻过了四十九座山,趟过了六十一条河,询问了九百九十九个智者,腿跑肿了,脸饿瘦了,汗水淌干了,人也变聪明了,才有了一些想法。 就这,来到这片陨石平原,与百兽作伴,观察日月星辰,风雨雷电,这才造出了这些字。 你也看到了,就在昨晚我写完了最后一个字,然后便是电闪雷鸣,风雨大作,我躲在草棚里不敢出去,眼看着雷电无数次的击打在地面上,火蛇在地上蜿蜒爬行,鬼神在棚子外边整夜的哭嚎。 为此,我不得不重新用草皮盖住这些字,隔绝了鬼神的目光,如此,这些字才能保全。 云川族长,你族有幸成为第一个目睹这些字的部族,所以,你们应该向我族首领献上礼物,以示顺从。” 云川朝泉眼看过去,发现精卫跟两个仆妇脱得光溜溜的正在愉快的戏水,看了一会,就收回目光瞅着地面上的字问道。 “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仓颉瞟了一眼道:“这是个“日”字。” 云川瞅着这个圆圈圈再看看太阳道:“这是按照太阳的模样画的?” 仓颉挺起胸膛道:“正是如此!” 云川又指着旁边的一个字道:“这是什么?人字?” 仓颉大笑道:“族长真是聪慧啊,这确实是一个人字,我是看着人的侧面画的。” 云川不知所谓的摇摇头,然后指着一个字道:“这么说,这个字一定是月亮的月字?” 仓颉笑的越发开心,连连点头。 “这是月牙的形状。” 云川又看着一个鸟爪模样的字肯定的道:“这一定是爪子的爪字。” 仓颉笑的眼睛都眯缝起来了。 随手捡起一根树枝,咬着舌头费力的在地上画了一些圈圈以及奇怪的符号。 丢掉树枝对云川道:“连起来读一下。” 云川摇摇头道:“不会,只认识里面的两个字,一个“日”,一个是“人”,别的不认识。” 仓颉脸上的笑容更加浓烈,一张丑脸皱在一起之后,就像一朵盛开的菊。 “轩辕日,云川人!” 云川的脸皮微微抽搐一下,努力的克制住想要殴打仓颉的冲动,咬着牙道:“在你眼中,轩辕是神,我是人?” 仓颉大笑道:“我族之长本就是天生的神人,你虽然聪慧,却还是人。 云川族长,你也看到了,字我已经造出来了,现在,你还不臣服于我族长吗?” 云川挥挥手,示意夸父他们赶快吧这个刚刚造出字就开车的混蛋从陨石平原上给丢出去。 免得过一会,他再用甲骨文给云川写出一本民国版的《金瓶梅》来。 仓颉被夸父夹在胳膊底下就给抱走了,仓颉并不害怕,也不恼怒,反而大笑着对云川道:“你得到这些字没有用处,我不教你,你永远都不会明白的。” 云川充耳不闻,对于任何一个想要把自己送上神坛的家伙,他都没有什么好感。 尽管仓颉此人非常,非常的伟大,对中华一族来说,非常,非常的重要,云川还是看不惯他说的,什么跑了八十一个村落,翻过了四十九座山,趟过了六十一条河,询问了九百九十九个智者,腿跑肿了,脸饿瘦了,汗水淌干了,人也变聪明了,死了千八百回才造出文字的话。 骗谁呢? 即便是不喜欢仓颉这个人,云川还是让人给他准备了竹甲,武器,以及一大袋子最好的食物给仓颉。 反正这家伙一时半会死不掉,就派了两个手下去护送,还必须蒙上眼睛,免得他下次带着轩辕过来。 他来的时候已经昏迷不醒,走的时候龙精虎猛的,还挥舞着竹矛扬天狂啸,生猛的就像《狮子王》电影里的那头蓝脸老狒狒。有这样的结果云川就觉得自己对得起这位文字的创造者。 当然,他也明白,仓颉并非是一个人创造出来了这么多的文字,汉字的诞生绝非一人一手之功,应该是先民长期累积发展的结果。 在仓颉出生之前就有陶文有龟骨契刻符号。 之所以流传下来的仓颉造字的传说,说明仓颉应当是在汉字发展中具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人物,他可能是整理汉字的集大成者。 现在,几乎实锤了。 无论如何,汉字的出现,标志着中华历史走进了由文字记载的时代,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分水岭。 云川挺羡慕的…… 真正知晓仓颉造字意义的人是云川,不是轩辕,不是蚩尤,就连仓颉本人都没有云川更加清楚。 他只是不想在向他高调炫耀的仓颉服软,不愿意表露出敬佩之意罢了。 又看了一遍这些字,云川还是只认识刚才看到的那几个字,印象最深的不外乎“日”,不外乎“人”。 虽然只认识这两个字显得很没学问,还非常的下流,不过啊,在这个时代里,应该不会有人把这两个字跟人类的繁衍行为联系到一起。 都说出浴的女人最好看,这句话半点不假,当精卫被两个妇人用竹炭粉加稀释的碱水从头到脚清洗了好几遍之后,再把云川部的女人服饰穿好,云川仅仅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应该把这个小姑娘藏起来,锁进柜子里,不让别人看见,尤其是刑天,烈山氏等人。 他很担心这个模样的精卫一旦被他们看见了,会改变他们的审美观。 还以为这姑娘的皮肤黑,洗干净了之后才知道她就是脏,人家的皮肤比云川细嫩的多,也洁白的多,白净的小脸上镶嵌着两颗黑白分明的大眼珠子,再加上刷子一样的长睫毛,眨巴两下,云川就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离开身体了。 精卫很喜欢那套丝绸内衣,这东西滑滑的,凉凉的,穿上他之后就像是多了一层皮肤。 再套上一件被捶打的软软的麻衣,外边再套一件羊毛坎肩,穿上一双牛皮靴子,人的模样也就彻底的出来了。 云川历来以华夏正统自居,也不管华夏之名是否出在轩辕,蚩尤,神农氏的时代之后,既然他已经出现在这里,那么,就当自己是华夏第一人好了。 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此为华夏。 精卫既然已经穿上华夏的衣衫,那么就该是华夏人的媳妇。 丢掉烂皮袄的精卫,此时灿烂的如同一只蝴蝶。 云川让人把仓颉制造的文字盖上,他觉得这些文字虽然很有意义,在实际操作上来说,基本没什么用处,因为,字实在是太多了,而那些符号也实在是太难了。 这样的字将来推广起来,难度可想而知。 这也是甲骨文为什么没有流传下来的原因。 传说,仓颉造字的数量有三斗小米的数量那么多,孔丘学习了一辈子只学会了七成。 既然学习天才孔丘也仅仅学会了七成就能成为文圣,那么,普通人完全没有必要学习这么多。 就像云川不能把《新华字典》里的字都认全一样。 如此,就能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的生命太短,学习需要的时间太长,所以,就必须在学习的过程中淘汰一些没用的学问。 比如——高等数学,云川已经几乎完全忘记了,因为啊,在他以后的生活中没有机会再用,而他当初为这个没用的学问……说出来几乎全是血泪。 学习那里有欣赏绝色美人舒坦呢? 所以,云川很快就把仓颉毕生的心血抛到脑后。 拉住精卫的小手,小手很粗糙,看来小姑娘还需要富养才好,神农氏不知道如何疼爱闺女,云川准备补上。 看到美味的食物还是会流口水? 这也是不成的,云川准备在短时间内让精卫享用尽量多的美食,让她习惯美食。让她习惯远比野人生活更加精致的生活,并且认为这种生活才是生活的常态。 如此,她就没法子离开云川部落了,因为,除过云川部落,她在别的原始,野蛮的地方,根本就没法活。 重新吃到烤乳猪的精卫无疑是幸福的,大眼睛笑的已经变弯了。 “族长,你看那个女人的样子很像正在看猎物的狼。” 夸父憨厚的声音从后边传来。 云川看看跟他一起趴在软草地上的小狼,小狼伸出长舌头绕嘴一周,把已经流出来的口水收了回去,一本正经的看着不远处抱着烤乳猪嘴对嘴猛啃得精卫。 第六十九章爱学习的精卫 第六十九章爱学习的精卫 “今年啊,族里要多养一些猪。”云川看着啃猪头的精卫对夸父道。 “这个女人太能吃了,族长如果想要她,一会我就捉住她,帮你按住手……” 身材高大的夸父蹲在云川与小狼的身边,对精卫如此消耗本族的食物非常的不满。 云川瞅着吃的忘我的精卫,低声道:“我其实很期望她能一直在我身边这样吃下去。” “太丑了,跟那些颜色艳丽的食人者一样啊,以后,族长要是跟她睡在一起的时候,我一定要睡在中间,万一她是一个食人者的话,可以先吃我。” 对于夸父忠心耿耿的话语,云川心中一点都不激动,还很想再殴打他一次。 这家伙尽管是夸父一族中最聪明的一个,就目前来看,还不够聪明。 “我只有跟她才能给你们生出一个神一样的小族长出来,这样啊,你的孩子以后就会像你跟着我一样,永远有饭吃,永远都不会感受到饥饿,不会感受到寒冷。” 也不知道夸父听懂了没有,看他不停地点着大脑袋,云川估摸着应该是听懂了。 自从被云川用孩子逼迫着夸父臣服之后,这个家伙桀骜不驯的野人性格似乎正在慢慢的褪去,跟着云川学了很多东西,每一种本领在夸父看来都是非常奇妙的。 尤其是每次吃饱之后,他都会不由自主的看向红宫平台上孤独的喝着竹叶茶的首领。 他原本是居住在红宫的,后来因为族长把所有食物都放进石头建成的红宫边缘,他就搬去了粮食仓库隔壁,只有每天嗅着咸鱼的香味,才能睡一个踏实觉。 饥饿,是洪荒世界永恒的话题。 所有人都挨过饿,除过云川族目前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其余的族群里的人依旧在挨饿。 包括轩辕,包括蚩尤,也包括高高在上的神农氏。 云川部是因为粮食有了盈余,所以,才能允许云川如此奢侈的将粮食浪费在精卫这种外人身上。 如果,轩辕,蚩尤,神农氏他们也跟云川一般浪费,那么,他们的族人一定会暴乱的。 云川其实就是在利用自己掌握了食物分配权,并且能让每一个人吃饱,才利用这个食物分配权攫取了部族的统治权。 就目前看,族人们对云川的拥护度非常高,因为能吃饱,所以,他们甘愿被云川驱使,哪怕去死。 饥饿,寒冷,濒临死亡的感觉太恐怖了,所以,这些品尝过这些恐怖感觉的人,才愿意用命来维护云川的统治。 云川部目前的盈余不多,他计算过,库存的食物,加上随时能补充的食物,可以支持云川部的人在遭遇了灾年之时吃三个月。 当然,这是维持在现在食物供给量的情况下,如果立刻恢复到野人的日常水平,可以吃半年乃至十个月。 这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情,有了这些结余,云川部族就能度过灾年,保证不因为食物短缺饿死人。 食物充足给部族带来最大的一个改变就是——云川部族的人,如果不被野兽咬死,不被毒蛇咬死,不被敌人杀死的情况下,很少有死人的现象发生。 说实话,云川部族的人,在云川看来,整体上是一个非常年轻的部族,最年长的人的年龄也不超过三十岁。 不过呢,在这个十岁就已经基本被人当做大人对待的年代里,三十岁真的已经很老很老了。 没人觉得精卫是一个小女孩,在别的部族,十岁的女孩子就应该担负起部族人口繁衍的重任,要嘛被换亲,要嘛与外来战俘一起为本族的人口做贡献。 精卫之所以现在还能保持纯真,一来,她的父亲是神农氏,二来,身材娇小的精卫,不是一个好的生育对象。 云川之所以着急,就是担心精卫有一天被谁一棒子敲晕,给带回山洞成了别人的女人。 这个概率实在是太高了。 这一次,云川绝对不会允许精卫再回到神农氏。 为了不让神农氏发火,云川在来陨石平原之前,已经派遣阿布带着两个花大价钱从轩辕部弄来的生育经验丰富的绝世美人去了神农氏换亲。 云川可以很负责任的讲,这两位美人绝对是绝世美人,符合神农氏一族对美人的所有幻想。 她们每一个人的胸部都跟山峰一般高耸,每一个人的腰部就像大树一样粗壮,至于屁股,自然是跟河边的大石头一般浑圆。 为此,云川付出了两头牛,十只羊的惨重代价,这还是轩辕认为是云川需要这样的美人,特意给了一个优惠价。 一件完全与道德背道而驰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办起来不仅合理还充满了情谊。 云川沉默的时候,他的族人一般都不会去打扰他思考,精卫自己也很有原始女人的自觉。 在族长思考的时候,她不停地把一根小骨头在嘴里转来转去,好像这东西是最甜美的棒棒糖。 她并没有把烤乳猪全部吃完,而是吃掉了烤乳猪的头,肥美的四条猪腿,她一口都没有动。 她知道,其中一条腿应该是云川的,一条腿应该是夸父的,另外两条腿与猪身子应该是属于槐与其余武士们的。 族长在思考,一句话都没有说,她就只能等着,她很希望云川在拿到属于他的那条猪腿后,可以分给她。 云川从思考中醒来,见精卫呆呆地看着他,就笑道:“怎么不吃了?你应该没有吃饱。” 精卫缩缩身子,把装着大半只烤乳猪的竹盘恭敬地朝云川推过来,然后装作不在意的模样吞咽着口水,等待云川分割冷猪肉。 云川自然明白精卫的心思,撕下一条猪腿递给了夸父,又撕下来一条猪腿给了槐,最后撕下一条猪腿放在自己面前,再把剩下的肉推给了那些馋涎欲滴的武士们。 在精卫殷切的目光中,云川把属于他的猪腿给了精卫。 精卫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脸之后,又开始了新的征程。 吃饱了的精卫,就跟云川一起掀开地上的草皮,观看仓颉留下来的字。 事实上,精卫似乎表现得比云川要好,很多云川不认识的字,精卫却能猜出来。 比如——鱼,比如——鸟,比如——田,比如云川的川字,比如——家! 女孩子就是这么灵动与聪慧,完全不像是仓颉那个家伙,一张口就是让人难以接受的荤话。 精卫似乎对这些字非常的感兴趣,在认出来几个字之后,兴致勃发,拖着早就不耐烦地云川,认真的辨识这些象形文字。 以后的两天时间里,云川不是陪着精卫泡澡,就是一起研究这些字的意思。 中间,精卫还想要研究云川的身体,被他拒绝了,虽然精卫的身体已经有了一些女人的苗头,云川还是不想酿成惨剧,就这一点,他还等得起。 精卫已经能认识一百个字了。 她能认识多少甲骨文云川不在乎,是不是正确他也不在乎,他更在乎精卫在一天之内,就能准确地从一,数到一百。 云川不得不赞叹,这个时代的人恐怖的学习能力。当然,夸父是不能算在内的。 他到现在只能数到五,就这样,第二天醒来之后呢,还要重新学一遍才成。 很快,云川就发现了这些人的一个特点。 越是身材矮小,越是战斗力弱的人,学这些东西的时候接受能力就越高,越是武力值高的人,接受能力就弱一些。 不仅仅是认字,识数这两点,他们在学习说话,编织,种田,操舟,设置陷阱上,也普遍比那些身材高大的,身体壮硕的家伙们来的快。 这个发现让云川非常的惊喜,他利用自己总结出来的这个规律向前延伸性的大胆猜测一下。 那就是身材高大,武力值高的人更在意自己的武力,而身材矮小的家伙们之所能在严苛的自然条件下活到现在,依靠的就是自己的脑袋。 脑袋这个东西常用常新,不使用的话就会变成夸父这样的蠢货。 身材矮小,又不肯动脑筋的人,早就被大自然给淘汰了。 要知道,这种淘汰赛,可是从婴儿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对此,云川自己深有体会。 “一二什么来着?”夸父认真的搬着指头问云川。 云川面无表情的道:“一二三四五。” “哦,一二四五?” “不,是一二三四五!” “哦,一二三五?” 云川不再解说,真诚的对夸父道:“你以后只要努力的练习力气,把所有想要夺取我们食物的家伙统统砸死就好,数数这种事情还是交给精卫她们去做。” “不,我就要数清楚我到底有几根手指,要不然,哪一天掉了一根都不知道,送我女人的那个夸父族的女人,就是因为掉手指,脚趾,死掉的。 我不想死!” “我来教你。”精卫趴在云川后背上,把小脑袋从云川的脑袋后边伸出来对夸父说。 夸父不耐烦的挠挠耳朵道:“我要族长教,不用你!” 云川长叹一声,捏着夸父鼓槌一般粗大的手指,一个个的往下按。 “这是一,这是二,这是三,这是四,这是五,你一只手上有五个手指头,另一只手上也有五只,所以,你总共有十根手指。” “不对,我见过手指比我多的人,我们手贴手比划过,他的手指就是比我多。” 云川的面皮微微的抽搐着,他勉强压下心头的怒火,准备跟夸父讲一下有人天生就有六根手指头这件事,却听精卫在他脑后道:“是啊,是啊,我也见过一只手上长六根手指的人。” 第七十章报仇不能等到天亮 第七十章报仇不能等到天亮 “哦,一只手长六根手指的虽然不多,还是有的,不是多出来一根手指力气就会大,多出来的拿一根手指基本上没有用处,反而是累赘。 老天之所以给人弄五根手指头,是有道理的,你的手很好看,不用羡慕别人。” 跟精卫说话的时候云川就很有耐性了。 对于族长的两种面孔,夸父早就习惯了,从自己的竹筐里取出那份大号茶具跟红泥炉子对精卫道:“这个你拿走,把我的那个还给我。” 精卫瞅着这套大号的茶具为难的摇摇头道:“被族长拿走了,我要不回来,要不然,我下一次来帮你偷回来?” 夸父觉得精卫在骗他,他知道,精卫回不去了,他以后要长时间的面对这个丑陋的女人。 云川揽住精卫的肩膀道:“在我这里待着不好吗?” 精卫低着头不说话,过了一会才低声道:“族长跟我哥哥不会同意的,他们要出征,我可能也会被献给天神,成为天神的女人。 成为天神的女人就要住在天国,回不来了。” 云川淡漠的瞅着精卫道:“不是说你因为丑,不配成为天神的女人吗?” “族长做了一个梦,天神要我。” “你不是很喜欢成为天神的女人吗?” “不是的!”精卫突然大哭了起来。 “羲和她们被烧死了,我看见了,烈山氏把山给烧了,羲和她们是被烧死的。 火灭了之后,我去了山上,羲和跟常曦被火烧死了,她们躲进了一个石缝里,紧紧地抱在一起,还是被火烧死了,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们的身体从石缝里拉出来,那时候,她们的身体已经黏在一起了。 我把她们放在太阳底下晒,以为能活过来,结果,她们竟然融化了…… 我知道,她们没有嫁给神,是死了,是被大火给烧死了。 我害怕极了,因为我也是族长的女儿,将来肯定有一天也会被族长献给神,就央求刑天要我,刑天不要,还说我很丑,后来就央求烈山氏要我,结果,烈山氏也不要。 我上一次是想逃出来的,从你这里换了那么多食物,就是想跑远的,结果,才回到大河那边,就被捉住了。 这一次,如果不是丑丑帮我,我逃不出来。 你上一次说想要我,是真的吗? 我虽然丑,会把你伺候的很好的,可以不吃好吃的,还能尽量的少吃一点。” 云川闻言笑了,将瘦弱的精卫抱起来放在膝盖上,瞅着她被泪水迷住的眼睛道:“我当然要你,也不怕你吃的多。” 精卫更咽着道:“你想好,我是神的女人。” 云川伸出食指轻轻地在精卫翘翘的鼻子上摁了一下一本正经的道:“我就是神。” “你不是,你是云川。” “我是云川,同时我也是神,你不知道啊,很久以前我种了一棵树……” 听云川准备讲故事,夸父立刻就来了兴致,他打断云川的话接着道:“你是不知道啊,当初族长在天地中心种植了一棵树,这棵树光长树干不长枝叶,就这么笔直的往上长了两万个寒暑,结果这棵树就长到天上去了。 族长就顺着这棵树爬到了天上,然后就成了天神。” 云川赞许的看看夸父,虽然这个人混蛋明知道他们两人正在进行一场不适合有外人的谈话,他偏偏要靠的很近,且瞪大了眼睛看着族长抱起精卫,竖起耳朵听族长跟精卫之间的情话。 即便是这样,云川还是对夸父这种一心为他着想的行为很满意。 至于合适不合适,那是人的智商问题,只要动机与出发点是好的,就没有问题。 这已经是云川对夸父这个人的最后要求了。 精卫的说法,解开了云川心头的很多疑惑。 比如精卫为什么那么殷切的希望雷电轰死她爹,弄残她哥哥,却对刑天,烈山氏这种人物充满了期待的原因。 精卫不是傻子,就算她爹把常曦她们的死描绘的多么美好,也架不住精卫亲眼看到两个姐姐死了这一现实。 伦理经不起死亡威胁,这在这个时候几乎是一定的,更何况轩辕正在建立的伦理关系,还没有进入她们神农氏。 一群孩子无数个父亲,才是这个时代的主要人物关系,部族里的任何一个出色的孩子都能称呼神农氏为父亲。 所以,精卫这个神农氏女儿的名头,非常的不靠谱,或许,就是神农氏选择了精卫作为神的祭品,她才成了神农氏的女儿,这恐怕也是刑天,烈山氏不敢打精卫主意的原因。 否则,在一个半原始的部族里,哪一个女孩可以不受侵扰的长到精卫现在的年纪? 夸父的解释给了精卫极大的希望,她抱着云川的脖子,将自己的下巴放在他的肩膀上久久不愿松开。 云川本来想要避开轩辕氏与神农氏的战争,现在看来,是避不开了。 如果精卫是人家选择的牺牲,那么,阿布带去的那两个绝世美人就起不到多大作用了。 换是不可能换到了,那就只好硬抢! 反正,不管是神农氏胜利,还是轩辕胜利,云川部的日子都不可能好过,既然如此,不如参与战争,让云川部成为左右战争进程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也好。 “你能带多少族人来云川部生活呢?” 云川忽然想到一种可能,就低声问精卫。 “不多,不过丑丑他们一定愿意过来。” “能联系到他们吗?” “可以,只要在河对岸点一堆火,丑丑他们就会来接我。” 云川满意的点点头,这是标准的公主逃亡故事,看样子,童话故事没有骗人。 既然已经做好了决定,云川见精卫的伤口也渐渐痊愈了,就带着一群人重新回到了桃花岛。 就像云川预料的那样,当轩辕部开始跟神农氏起冲突之后,云川部就成了一片世外桃源。 再加上蚩尤正在跟强大的“募”部落作战,就让云川部更加成了人间仙境。 封锁云川部的人手都被抽走打仗去了,所以,来云川部避难的人也就更多了。 阿布一瘸一拐的正在一个一个的登记新人,石板上一个火柴人就代表一个新人。 从他身后堆放的石板来看,他已经招募了非常多的人手,至于到底有多少,云川需要数过石板上的火柴人才能确定。 看了阿布的模样云川就知道换亲计划没有成功,瞅着鼻青脸肿的阿布,以及他拖着的那条腿,云川心中怒火中烧。 阿布是他最忠心的手下,他打的时候都没有下过这样的重手,现在却被神农氏的打,估计还不仅仅是挨打这么简单。 “我没有见到神农氏,也没有见到临魁,走到半路,美人就被刑天部的人给抢走了。 把我们几个打了一顿,还要我告诉你,把精卫送回去,同时,他还要十头牛,否则,就弄死我们。” “这么说,你应该知道刑天部在什么地方是吗?” “知道,我去了刑天部,那两个美人刑天部的人很喜欢,” “那么,你知道烈山部在什么地方吗?” 阿布摇摇头,精卫忽然道:“我知道,就在刑天部边上。” 云川瞅瞅西斜的太阳,就对阿布道:“能走路吗?” 阿布咬咬牙道:“能走。” 云川挥挥手道:“现在就睡觉,天黑的时候吃饭,月亮升起来之后我们过河。” 夸父咧开大嘴哈哈哈一笑,就率先回房间去了,不长时间沉重的鼾声就传了出来。 阿布低着头道:“刑天部的人很多。” 云川冷声道:“强壮的都去找轩辕的麻烦了。” “用火烧吗?” “既然烈山氏就在刑天部的隔壁,不用火烧一下,对不起这么好的机会。 精卫,我要你现在就去召集那些愿意跟你走的人,今天晚上,我希望他们能够帮我假扮烈山氏的人。” 精卫站起身就乖乖地坐进箩筐,槐跟着坐了进去,云川把自己的火折子放在精卫的手上道:“我的人被打了,这是我不能容忍的事情,必须用最快的速度打回来,这样我才能心安。 你放心,以后你就是我云川部的人,从今往后,不会再有人欺负你,如果有,我们一定打的他连他母亲都认不出来。” 精卫认真的点点头,云川冲着她笑一下,就解开了绳索,吊篮顿时就顺着溜索,滑到河对面去了。 阿布有些担心,就对云川道:“刑天部的人很多。” 云川笑道:“我们过去就点把火,跟他们稍微接触一下就朝烈山氏的地盘跑。” “烈山部会帮着刑天部打我们的。” “不一样,我要放两场火,一把火烧刑天部,一把火烧烈山部,等他们两个部族的人都愤怒起来了,打起来了,我们就乘坐溜索回桃花岛。 所以啊,阿布,你今晚要跑很多的路,不知道你的腿能不能坚持住?” 阿布听了云川的计划之后,面孔立刻就变得红红的,咬着牙在云川身边快走几步道:“我一定可以,你看,我的腿已经好了,他们的房子都是茅草房子,很好烧。” 云川又对阿布吩咐道:“告诉战士们,如果被他们抓到了,就说自己是是轩辕部的人,能不死就尽量不要死,我迟早会把他们救出来。” 第七十一章祸水东引 第七十一章祸水东引 偷袭最近的刑天部与烈山部是云川早就想好的事情。 从那道溜索建成的那一天开始,他已经在研究这件事的可行性了。 槐,绘俩个人不止一次的去过河对岸狩猎,也从河对岸带回来了不少的人。 云川自己也不止一次的去过河对岸。 除过刑天部,烈山部特殊的语言没有人掌握以外,其余的已经做到了心中有数。 现在,有精卫带人过来,云川就觉得时机已经完全成熟了,他就一刻钟都不想等。 天黑之前,精卫,槐回来了,然后又陆陆续续的来了几个人。 他们的年纪都不大,最大的就是精卫自己,其中最小的在云川看来,连十岁都没有,最多七八岁顶天了。 即便是这样,他们身上看不到半点幼稚的模样,只有属于野人的彪悍与警觉。 为首的那个男孩从背篓里掏出一条扭成麻花的菜花蛇单手递给了云川。 这是他的贡品,也是他想要加入云川部的必要过程。 云川从他手里接过那条菜花蛇,任由菜花蛇缠在他的手臂上,从腰带上抽出一柄短短的小匕首递给这个孩子。 孩子接过匕首,就带着那三个孩子匍匐在云川脚下,精卫骄傲的对云川道:“丑丑以后一定会成为猛士的,比刑天都要强大的猛士。” 云川笑着道:“我看的出来,这些都是年轻的猛士。” “只要让他们吃饱,他们能做任何事。” 精卫不停地帮这几个孩子说着好话,她生怕云川嫌弃这些孩子太小。 丑丑人如其名,这真是一个丑丑的小男孩,他的耳朵少了一只,鼻子也没有了,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带孔的肉瘤,这该是被熊带着倒刺的舌头舔过形成的。 云川很难相信,这么小的孩子竟然需要面对巨大的狗熊。 面对狗熊其实不算稀奇,稀奇的是这个孩子居然从狗熊嘴中逃出来,并且活下去了。 “你知道烈山部在哪里吗?”云川笑着问道。 “我知道,我以前常去烈山部拿食物。” “神农氏不管他们吗?”云川瞅着精卫问道。 “族长说他们已经长大了。” 云川点点头,想想自己的遭遇,他们确实是长大了,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不能在族群里白吃白喝。 “会说刑天部的话吗?” 丑丑点点头,随即就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 “会说烈山部的话吗?” 丑丑再次点点头,还是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 云川对阿布道:“你们现在就要学会这几句话,在遇到刑天部的时候说烈山部的话,在遇到烈山部的时候说刑天部的话。” 阿布,槐,绘他们听的很认真,夸父还在酣睡,而这些小孩子们的所有注意力已经放在了仆妇们抬来的大锅上。 既然饭已经好了,云川没有让他们失望,一下都没有耽搁立刻开饭。 饭好了,夸父也就睡醒了,他现在不仅仅在吃饭一道上很有经验,连放火这种事也有了不错的经验。 他的饭碗比常人大,这是云川特意给他烧的一个黑陶碗,装一碗饭,那个陶锅里的饭食就没了一半。 再往陶碗里丢一条两三斤重的蒸咸鱼,他的晚饭基本上就够了。 云川的饭是小米饭跟蒸咸鱼,精卫第一次吃到了云川部落的正常饭食,没有失望,反而非常的激动。 这个时代的人们在吃饭的时候,基本上没人愿意说话,多说一句话,就少吃一口饭的道理他们还是懂得。 夸父明明是最后一个吃饭的,却第一个结束,放下饭碗,他就弄来了很多松明。 松明就是松柏树枝中含油量最多的部分,燃烧起来之后光明很稳定,也很持久,是云川部落中主要的照明工具,更是云川平时放火的神兵利器。 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下来了,而月亮也慢慢升上了天空,夸父背好自己的锤子带了大量的松明率先过了河。 等夸父在对岸点亮火把之后,云川,精卫带着小狼也就顺着溜索,进入了神农氏的地盘。 等所有人到来之后,云川就站在那棵大柳树下对阿布,夸父一行人道:“听阿布的话,等刑天部跟烈山部的人打起来之后,你们就离开,我在这里等你们。” 阿布答应一声,就带着一百个人离开了大柳树。 偷袭的时候人不能太多,云川在匆忙间,也只能寻找到这么合格的人。 所谓合格的人,就是一群能在晚上看见道路的人。 能在夜晚看见道路的人,基本上来自狩猎部落,云川部族中的人手很杂,农耕,狩猎部落的人都有,其中,大部分来自于被轩辕,蚩尤,神农氏欺负的弱小农耕部族。 能不能走夜路,这跟人们吃肉多少有关系,吃肉多的,摄入的维生素的数量就多一些,吃肉少的摄入的维生素的总量就少,只要在云川部落好好地吃饭,好好地生活,那些农耕部落来的人,迟早也能在夜晚活动。 人很快就走了,云川谨慎的爬上了大柳树坐进了竹筐,把小狼放在平原上,只要小狼发现有危险降临,云川立刻就能通过溜索回到桃花岛。 生命太过珍贵,云川不打算冒险。 说实话,如果不是为了给部下们壮胆,云川绝对不会轻易离开桃花岛参加到一场战斗中。 精卫猴子一样爬到了柳树的最高处,充当云川的哨兵。 说起来河东要比河西平坦的多。 河西多山,而河东却是一马平川。 在云川看来,河东的这块平原属于冲积平原,也就是说这片平原是大河上一次泛蓝的时候硬生生的冲击出来的。 所以,在河东的河岸上,除过这棵根深叶茂的粗大柳树,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树木。 河水冲击出来的平原,土质肥沃,所以,这里的植被茂盛,荒草足足有一人多高,如果爬上柳树顶端,视野就极为开阔。 根据精卫讲,刑天部有很多的牛羊,所以,他们选择的居住地基本上都在水草丰茂的地方。 他们居住的房子吗,大多是草房,春夏的时候会来到河湾,平原上放牧,秋冬的时候就会离开平原,去丘陵地带过冬。 烈山部与刑天部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善于点火烧荒,烧掉一片草地之后,就会把种子洒在地里,然后就放任不管,就等着作物成熟之后收割。 所以呢,烈山部一般都会在靠近山丘的地方居住。 刑天部珍惜草场,而烈山部喜欢放火,所以,这两个部族天生就是有矛盾的。 云川一个人坐在竹筐里,听着草丛里的虫子鸣叫,也顺便听着精卫吱吱喳喳的声音。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云川发现月亮已经走到了最高处,并且开始下落了,就问精卫。 “看到火光了吗?” “没有。”骑在最高处树干的精卫此时比云川还要紧张,他很担心那一百个人有去无回。 小狼自从到了平原处,就趴在草丛里一声不吭,身为狼族一员,在陌生的,没有保护的地方,它有足够的谨慎与耐心。 黑夜中突然有了一道光,紧接着,更多的火光在地平线上升起,寂静的黑夜顿时就变得嘈杂了起来。 云川猛地站起身,无法保持平静,他摸黑迅速爬上大柳树,坐在精卫身边朝着火的地方看过去。 此时,大火已经连成了一片,将那边漆黑的夜空照耀的通红。 “刑天部着火了。”精卫钦佩的看着云川。 “接下来才是最危险的,我不仅仅要烧掉刑天部,也要烧掉烈山部,更要这两个部族在这个黑夜里互相厮杀,流淌足够多的血,积蓄更多的仇恨。” “为什么呢?”精卫不明白云川的思维逻辑,在她看来,烧掉刑天部就是对刑天最大的惩罚。 云川低声道:“你要学会多想,一件事的发生,从来都不是孤独的,发生了一件事,就说明还有很多的事情即将发生。 真正的聪明人看到一件事情,他就能立刻想到两件,三件,甚至十件事情。 看到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并做好防御,这才是真正的聪明人做事的方法。 你以前,总以为武力上的强大,就是强大,所以你不惜去求刑天要你,去求烈山氏要你。 希望他们能够拯救你,保护你,最终一次次的失败了。 你要多想,当武力比不过别人的时候,你就要想别的法子,借用别人的武力去对付强大的敌人。 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自己的退路,我们必须活着,只有活着,才有无数的击败敌人的机会。” 精卫一边听云川说话,一边继续瞅着远方,她听不明白云川说的话,她却生生的给记住了,总有一天会明白,会听懂这些话的。 “烈山部也着火了。”精卫的呼吸急促了起来。 云川抬眼看过去,果然,在被月光照耀的雪白的黑山下,也有一个又一个的火点出现了。 虽然看不见夸父,阿布他们的身影,云川的心也不由得剧烈的跳动起来了。 目标第二步已经完成,接下来就要看至关重要的第三步了,看看这两场大火能不能把刑天部,与烈山部的怒火勾引起来。 只有让这两个部族火并,刑天部的人才会忘记曾经去过他们部落给他们送美女,并且被他们羞辱并殴打的阿布。 想要掩盖一件事情的最好办法就是弄出一件更大的事情 第七十三章野人比想象中好骗 第七十三章野人比想象中好骗 云川不想让精卫这个小人儿一直占据神农氏这种大人物的心。 必须让他烦躁起来,必须让他没有任何时间去理睬除过神农氏生死攸关之外的事情。 很多麻烦都是因为大人物太过闲暇才出现的。 所以,从现在起,云川准备制造大量的麻烦让神农氏动起来,忙起来,慌起来。 等神农氏度过这段忙碌的时光后,一个弱小的可以忽略不计的精卫说不定就被神农氏给遗忘了。 在这之前,精卫还是需要淹死一次…… 云川轻易不敢改变历史的发展进程,就像他能杀轩辕而不杀,能杀蚩尤而不杀是一个道理。 乱了历史进程,对云川来说半点好处都没有,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轩辕,蚩尤,就是他的指路明灯。 没有了这两个人,云川对未来的就没有了预见能力,只能两眼一抹黑,跟野人一样,在洪荒这片万古长夜中跟瞎子一般摸索。 所以啊,精卫必须被淹死,她的故事一定要流传的足够广,足够长远。 “精卫,你淹死一次怎么样?” 精卫听云川这么说,手脚顿时冰凉……带着哭腔道:“你要我成为河神的女人?” 云川道:“你只会成为我的女人。” 精卫悄悄的凑到云川身边,仰着那张苍白的小脸靠着云川的肩膀道:“我不想死。” 云川笑道:“精卫不死,你以后就没有好日子过,想要过上好日子,你就必须假装被淹死。” 听云川这么说,精卫仓惶的神情才变得正常,苍白的小脸上也有了血色。 “为什么呢?” “主要是必须让神农氏,临魁,刑天,烈山氏这些人认为你死了,你才能无牵无挂过自己的好日子。” 云川解释清楚之后,精卫立刻就把目光投在波光粼粼的河面上,大有一头跳进大河的意思。 云川一把拉住精卫道:“先不急,这是最后的手段。” 黑夜中的火光越来越盛,而且,在强劲的夜风的帮助下,一团火光正在迅速的向另一团火光接近,而靠山的那团火光也正在迅速的向山丘上蔓延。 抬头看看已经落到山头的月亮,云川忍不住焦急了,按照约定,阿布,夸父,槐,绘这些人应该回来了,他们必须在月亮落山之前回到桃花岛。 云川带着精卫,再一次回到了竹筐里,火折子已经捏在手中,假如月亮落山夸父他们还没有回来,云川就准备立刻点亮火折子,回到桃花岛。 小狼的眼睛依旧绿莹莹的在黑夜中闪着光,这说明附近根本就没有人赶来。 云川攥着火折子的手心里全是冷汗。 这一次,云川部精锐尽出,如果全部折损在这里,云川就只有带着部族向陨石平原转移了。 离开了桃花岛这个食物丰富的地方,云川很难再给部族提供如此充沛的食物了。 可以预见,在那种情况下,一个武力值并不高的首领,大半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有食物,就有权力,没有食物,注定没有权力,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绝情,现实。 眼看着月亮只剩下半张脸了,云川闭上眼睛,准备吹亮火折子的时候,小狼开始低声咆哮起来。 云川立刻从竹筐中跳下来,跟站起身并没有发出攻击的小狼一起迎接胜利归来的猛士们。 等到云川听到一连串沉重的脚步声之后,小狼已经收起了龇牙咧嘴的丑模样,重新变得欢快了起来。 率先赶回来的是绘,他是云川部族中跑的最快的人,当他看到云川的那一刻,就忍不住高兴地道:“族长,打起来了,他们真的打起来了。” 云川长吁了一口气道:“不是说好了月亮下沉的时候就往回走的吗?怎么拖到现在?” 紧紧跟在槐身后回来的绘连忙道:“主要是在等夸父。” “他受伤了?”云川踮起脚尖朝绘的身后看去。 阿布慢悠悠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夸父觉得本族的美人,不能白白送给刑天部,他趁着刑天部的人跟烈山部的人在黑暗中打起来的时候,又摸回混乱的刑天部找我们送出去的两个美人去了。” “混账!”云川匆匆骂了一声,见几个人是被搀扶着回来的,立刻就点亮了火折子,划几个圈,让对岸准备开始拖拽竹筐,先把伤员带回去。 既然场面都在控制之中,云川就不着急第一个回桃花岛了,而是选择最后一个回去。 这是一个好的族长,一个勇敢的族长应该有的操作。 竹筐一次最多能装六个人,必须在天亮之前全部撤回桃花岛。 小狼低声呜咽两声,云川马上就听到了一阵极为沉重的脚步声,随即,身材高大的夸父就从黑暗中钻了出来。 云川首先看到的并非是夸父,而是两个硕大的臀部,云川眨眨眼,以为自己看错了,仔细一看,才发现夸父的两个肩膀上扛着两个光溜溜的女人。 只因为这两个女子臀部朝前,云川才误会夸父的肩头又长出来两个屁股一样的脑袋。 “族长,我把美人给你抢回来了,这样,你就不用跟那个丑人睡觉了。” 夸父的出现,让云川在瞬间就没有了收揽人心的想法,等第三趟竹筐回来的时候,云川带着精卫,小狼以及阿布,槐,绘,头都不回的跳上竹筐,顷刻间就被竹筐带去了桃花岛。 “你带着美人最后回来。” 云川清朗的声音从漆黑的河面上传来。 很快,夸父身边就传来一阵压抑的笑声。 夸父在妇人肥硕的臀部拍了一巴掌朝已经远去的云川喊道:“你看,真的是美人!” 黑夜中,夸父没有压抑嗓门,因为偷袭成功而欢乐的精卫拉着云川的胳膊高兴的道:“她们真的是美人,一定能给族长生出最强壮的儿子。” 云川冷笑一声道:“要是给我生出夸父一般的儿子,会把我活活气死的。” 说话的功夫,竹筐就已经到了桃花岛,几人下了竹筐,就迅速来到了红宫。 云川进来的时候,先是查看了一下伤员,发现他们的伤势不是很重,这才问阿布。 “我们死了多少人?” “没死人,去了多少,回来了多少,那个丑丑很有用,跑的快不说,还会用一个皮兜子甩石头,就是他用石头打伤了刑天部的守夜人,我们才能悄悄地摸进去放火。 族长,这个丑丑交给我,跟我一段时间之后,就能派上大用场。” 听说这一次没有死人,云川的心情就变得更好了。 早在出发之前,云川就已经让仆妇们煮了三只大羊,此刻正是羊肉酥烂,羊汤鲜美的时候。 等仆妇们准备好了宴席,一群脏呼呼的人立刻就欢呼起来,炽热的目光盯在汤锅上,速度快的已经拿好了竹碗,竹勺,就等着族长一声令下之后,大家开始抢夺。 夸父没来,云川只是微笑着与阿布,槐,绘,精卫说笑,还时不时地探出手摸摸几个少年的脑袋。 这一次丑丑没有拒绝,云川瞅着光亮下丑丑那张被熊舔舐的乱七八糟的脸,站起身从一个竹箱子里翻出一个能掩盖住半张脸的大眼睛青铜面具,用自己的小刀在薄薄的青铜面具上戳了四个眼,扯开一条嫘送的丝绸布,分成四条拴在面具的孔上。 然后来到丑丑的身后,将青铜面具戴在他的脸上轻声道:“这张脸更好看,也更加的威猛。” 青铜面具上的花纹为回字纹,造型古朴粗犷,最妙的是这张面具恰好遮盖住丑丑那张被狗熊舔舐的乱七八糟的上半边脸,却把他的嘴巴露在外边,并不影响进食。 “你以后就不能叫做丑丑了,戴上这个面具哪里丑了,多威武啊,谁见了都会害怕,以后你不叫丑丑,叫睚眦。” 丑丑看着水盆中的倒影,嘴角微微上斜,对眼泪模糊的精卫道:“我以后叫睚眦,不叫丑丑!” 精卫上前拥抱住丑丑低声道:“对,你以后叫睚眦,要让所有人都害怕你。” 正当众人的视线从羊肉汤锅转移到睚眦身上的时候,夸父推开大门走了进来。 还是方才的雄伟模样,依旧是两个肥硕的臀部夹一个硕大的脑袋。 才进门就看到了羊肉汤,刚刚被云川抛弃的不快迅速就被他抛到九霄云外。 将肩头的两个女人随手丢到墙角,利用巨大的身体挤开了两个族人,强行坐在中间,然后就瞪着一双巨大的眼睛瞪着云川发出开吃的命令。 至于刚才云川好不容易塑造的温馨场面,立刻就消失了,每一个人,包括刚才还感动的稀里哗啦的睚眦跟精卫,也把注意力放在了羊肉汤上。 有夸父在的地方,每一个人都要努力争夺食物,否则,绝对吃不饱。 云川强忍住心头的怒火,挥挥手道:“吃吧!” 顷刻间,十二个巨大的汤锅就被一百颗脑袋给遮盖住了,其中一颗最大的脑袋,占据了半个汤锅。 等到脑袋们消失,云川只能端起装满小米饭的竹碗,用勺子挖了一些羊汤,浇在小米饭上,递给被人群差点挤死的精卫道:“吃吧,羊肉是不用想了。” 第七十三章初遇计谋的野人们 第七十三章初遇计谋的野人们 吃完饭,忙碌了一夜的族人们就纷纷退下了,云川让槐带着受伤的族人去陨石平原的泉眼里养伤,其余的人平日里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可以的掩盖。 说实话,后边的命令云川下的非常无奈。 指望一群还没有脱离野人状态的人学会掩饰这么高深的行为,有些难为他们了。 夸父抢夺回来的两个美人,并没有因为身上没衣服就羞涩,更没有因为又换了一个地方就不吃饭。 虽然羊肉她们没有抢到,糜子饭却一点没少吃,并且还学会了往糜子饭上浇肉汤。 吃饱了,就理直气壮地往云川洁白的羊毛地毯上一躺,睡得稀里哗啦的,至于云川要不要临幸她们,那是云川自己的事情。 美人儿就是这么有自信。 眼看着羊毛地毯被这两个丑女人弄出来两个乌黑的人形污渍,云川已经非常,非常的愤怒了。 回头寻找夸父的时候,却听见这家伙沉重的呼噜声从咸鱼仓库那边传来。 精卫找来一根竹条,开始抽打那两个绝世美人,美人们吃痛跳了起来,匆忙离开了屋子,又不敢走远,才出门,又倒头在门口睡了。 云川以前就喜欢干净,只是没有严重到洁癖的程度,自从在母亲的部族跟他们厮混了一年之后,他喜欢干净的毛病不但没有被肮脏的野人部落治愈,反而进一步发展到了洁癖的程度。 平日里羊毛地毯就是他睡觉的地方,现在,他一点都不想睡,即便精卫把自己脱光了,盖上兽皮被子不断地朝云川眨巴眼睛,他还是毅然决然的离开了房子,并且命令精卫睡醒之后,记得把羊毛毯子重新洗涮一遍。 精卫非常的失望……脑海中已经开始搜索,如何让自己变得美起来的方法。 不是云川故作清高,而是他脑海中的禁忌条例不允许他这么做。 不管野人部落的习俗是什么样子的,十二三岁的女孩就是十二三岁的女孩,即便野人部落里的女孩初潮来的比后世的女孩早,同样掩盖不了,精卫还是一个孩子的事实。 自忖做不出禽兽之举,再加上精卫的身体那么单薄,还是再养几年再说。就在精卫认为云川去找那两个绝世美人去的时候,云川让仆妇给两个一丝不挂的女人带来了衣衫。 从她们疲惫的程度来看,估计她们自从到了刑天部落就没有穿衣服的机会。 太阳还是一如既往地升上了半空,大地一片光明,所有藏在黑暗中的阴谋,污秽,淫猥,恶毒都被太阳光蒸发的一滴不剩。 早出去河对岸竹林里采集竹笋,竹虫,竹鼠的族人们已经背着背篓跨过刚刚放下来的吊桥去了竹林。 负责饲养牲畜的族人驱赶着羊群,猪群,鸡群来到河边饮水。 田地里负责种植粮食的族人也下到了田地里,拔除禾苗间的杂草。 水渠里的水清亮亮的流淌着,竹子水车因为水面涨高,转动的很艰难,那些粗大的木头跟竹子不断地发出危险的吱吱呀呀的声音,不过,竹筒还是有条不紊的将一桶又一桶的河水倾倒进水槽里,且水花四溅。 一大群光屁股的男孩,女孩们巡梭在外围的桃树下,此时的桃子酸涩难吃,依旧是他们最渴望的零食。 大象从茅草棚子里走了出来,三头大象一头小象,在宽阔的道路上形成了好看的大象漫步,只是后面总是一头牛,弄不对颜色,也弄不对节奏,破坏了大象漫步的美感。 小狼不肯睡觉,蜷缩在红宫的平台上,只有在仆妇们端着锅或者竹碗的时候,才懒洋洋的过去检查一遍,没看到吃的,就重新趴下,将尖尖的狼嘴埋在新长出来的软毛中间,只露出一只眼睛显得非常阴险。 桃花岛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所以,不管烧出多少砖瓦都是不够的,今天看样子正是砖瓦出窑的日子,砖窑上蒸汽缭绕,一个只穿着一条麻布裤衩的精壮男人吆喝一声,粗大的竹管里就喷出大量的水浇在砖窑上,一时间,整个砖窑都被雾气笼罩。 与火气斐然的砖瓦窑相比,陶器窑这边就显得平和的多,干这活的大多数都是有些年纪的族人,他们有的正在踩泥,有的正在拉胚,有的用竹棍正在雕刻花纹。 一些有志气的小孩子则蹲在匠人们身边,看这些人如何将一块块泥巴,最后变成一件件好看的陶器的。 巨大的蚕房外边,妇人们已经在门口放置了一排排巨大的竹匾,上面都是清晨才摘的柞树叶子。 喂蚕的树叶一定要洗干净之后晾干,不能有水渍。 这一季的柞蚕长成之后,云川部落就能自己制作丝绸了。 一股草木被烧焦的味道从河对岸飘过来,昨夜的那两场大火已经蔓延到了河边。 溜索依旧完好无损,一群人正站在溜索的那一头仔细地研究这道绑在大柳树上的粗大竹索。 阿布不知何时站在了云川身后,低声道:“他们发现溜索了。” 云川平静的道:“派一个人过去,问问他们昨夜那场火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要在有人的地方放火。” 阿布笑道:“是该问问,要是火星子飞过河,烧到我们怎么办,我亲自去问。” “不要上岸!” 云川吩咐完毕就回到了红宫平台,这个时候越是装作若无其事,交涉的结果就越好。 眼看着阿布乘坐竹筐过了河,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飞到岸边,而是让控制绳索的人把他放在可以跟那些人交流的位置上。 过了好一阵子,阿布回来了。 “他们在问我们,有没有发现烈山部的人,我说没有,还说他们这样随便放火是不对的,他们说火不是他们放的,是烈山部的人放的,还说,我们要是生气,可以去找烈山部的麻烦,他们刑天部一定帮忙。” 听着这些傻精傻精的话,云川并没有露出得意的模样,刑天部没有跟烈山部死拼到底,还有人活着,就算是计谋的失败。 不过也不是没有收获,从此,刑天部跟烈山部应该成了不死不休的死敌了吧。 虽然这一次的突袭计划漏洞百出,云川依旧不怎么担心,就他跟野人混了这么长时间的经验来看,他们一般懒得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同时,这种复杂的事情一般都是刑天这种大人物思考的问题,跟普通族人无关。 等刑天发现部族被偷袭了,还被人一把火给烧了,再从跟轩辕作战的前线赶回来的时候,他那些愚蠢的族人恐怕连那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都说不清楚。 毕竟,这种程度的复杂算计,还不在野人们的思考范围之内。 要知道夸父这种人并非是野人部落中的奇葩,而是野人部落中的普遍现象。 “族长,天气渐渐变热了,刑天部说他们部族中很多牛羊都被大火烧死了,还能吃,就是数量太多了,他们想用这些烧死的牛羊,跟我们换一些锅。” “他们要换多少?” “十口锅。” “告诉他们,可以,另外,如果他们能拿来更多的牛羊,我是说处理好的牛羊,可以跟我们换取更多的东西,比如可以吃的竹笋,草籽也能少量的换给他们一些。” 阿布原本转身要去办事,听云川这么说又停在原地不解的问道:“为什么给他们粮食呢,他们是敌人。” 云川冷笑一声道:“除过我们自己,所有人都是我们的敌人,包括轩辕跟蚩尤。 神农氏强大,我们就一定要帮助轩辕打神农氏,现在,刑天部,烈山部火并,对于轩辕来说是最大的好消息。 他一定会在战斗中占便宜的,轩辕可以占神农氏的便宜,可是呢,他不能现在就打败神农氏,所以,我们既要削弱神农氏的力量,又不能让神农氏彻底失败,你明白吗?” 这个道理对阿布来说实在是太过深奥,他理解了好久,还是摇着头问道:“为什么?” 云川瞅着一脸茫然的阿布道:“因为轩辕干掉神农氏之后,下一个要干掉的部族一定是我们。” 等云川把道理掰开了,揉碎了给阿布讲述一遍之后,阿布才带着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去跟刑天部交易去了。 第二天,桃花岛上的肉食就堆积如山,云川不得不调集很多人集体处理这些肉。 有些肉已经有味道了,必须用最快的速度用盐腌制了,快快的用松枝熏制,然后好拿去跟轩辕交换更多的草籽出来。 没有味道的肉,云川自然要留下来自己吃,反正这个时代没有卫生管理局,只要是食物,就是最好的东西,容得你挑挑拣拣? 即便是这些变质的肉吃死了人,剩下的人也会接过那个死人的碗继续吃,直到吃死为止。 不过,这只是云川的意淫,跟乌鸦争夺腐肉的事情那些人都没少干,仅仅是轻微变质的肉,对他们的肠胃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云川没有往肉里下毒,已经是难得的好商人了。 精卫认真的数肉山里属于牛的那一部分。 “十六头牛!”精卫得到这个数字之后笑的很开心。 “刑天部有二十四头牛,就算还剩下八头,他们今年也绝对不好过。” 云川笑了,拍拍精卫粗糙的小手道:“算数不是这么用的,那么大的一场火人都被烧的很惨,就不要说牛了,食物一定是烧光了,他们自己也需要留下来一部分牛肉。 第二,牲畜虽然死伤惨重,可是呢,他们的人也损伤的很严重,不过,死伤的大部分都是女人跟小孩,能打仗的都被刑天带走了,所以说啊,人家的实力还是很强大的。” 第七十四章不跟妖孽做朋友 第七十四章不跟妖孽做朋友 很久,很久以前,云川的妈妈在云川小时候被同学揍了,欺骗了,伤害了之后,往往就会告诉云川一句话,吃亏就是占便宜!!! 云川曾经把这句话奉为圭臬。 结果,他很快就发现,自己被人殴打,欺负,伤害的次数更加的频繁了,而且快要让他疯狂,崩溃了。 然后,云川就开始反击,他的鼻子破了,不在乎,对手的鼻子一定要破的更加厉害。 他的牙掉了一颗,不要紧,以后还会长出来,所以,他就用砖头敲掉了对手半嘴的牙。 然后,就没人欺负他了,只是,他跟妈妈站在空旷的操场上,无人理会——校长果断的把他开除了。 云川觉得很解气,可是妈妈却再一次苦涩的告诉他——吃亏就是福。 云川不以为意,直到妈妈带着他到处寻找可以上学的学校经历的各种诘难以及遭遇之后,他才知道,有时候拳头打在身上,牙齿被打掉并不是最疼的。 从此,云川就学会了隐忍,不过,他还是会反击,只是这种反击从未给他带来任何麻烦。 因为,云川发现,母亲的话是错的,自己一味地用暴力解决事情的方式也是错的。 所以呢,云川以后的生活就变得很顺利,考上大学,参加工作,哄骗师傅把女儿嫁给他,虽然说彩礼要的多了一些,师傅的闺女也太平庸了一些,娇惯了一些,还好,女人基本的操守还是没问题的。 日子过的平庸而顺利,这就是云川从无数痛苦中总结出来的法子,带给他的福利。 所以,我们从痛苦跟磨难中学会的本领仅仅是让自己过上平庸的生活? 云川不服气哦,他准备把母亲那套吃亏就是福的那一套理论用在别人身上,看看有没有更好地结果。 具体的操作办法就是用计谋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别人,催促别人成长,催促别人上进,催促别人变得聪明,就像他小时候的那些同学对他做的一样。 轩辕这人基本上不用上进,不用变得聪明,更不用成长了,因为他早就进化到了人类能进化的巅峰状态了。 如果再让他不眠不休的上网一年,接触一下后世海量的知识,他真的会变成神。 在看了云川准备跟他交易的烟熏肉,咸肉,以及大量的香肠之后,轩辕立刻就道:“所以说,刑天部跟烈山部的火并是你弄出来的?” “胡说八道,不是我,怎么可能是我,我这么弱小,只能在你们这些大人物的夹缝中苟且偷生的我,怎么可能会干出这么大的事情?”云川当然一口否定。 “说说看,你是怎么办到的?我非常地好奇。” “我都说了,不是我干的。” “让我猜一下啊,你有一条索道连接着河对岸,然后呢,你就趁着天黑悄悄地溜过去,点了人家的部落,然后又把烈山部的部落给点着了,你说不定还带着人去袭击了刑天部,又让你的部下去袭击了烈山部。 打了之后就跑,然后跑着,跑着,刑天部的人跟烈山部的人就碰在了一起……” “不是,你胡说!”云川否定的斩钉截铁。 轩辕并不在意云川的否定,急需慢条斯理的道。 “那时候天很黑,部落着火大家又很生气,反正只要不是自己部族的人,就一定是放火的人。 再加上烈山部喜欢放火的名声在外,刑天部自然就跟烈山部的人打起来了。 再然后呢,两帮人忙着打架,没机会拯救着火的部落,所以啊,牛羊都被烧死了。 而草原大火又不能把牛羊烧成灰,还留下了大量的肉,这个时候,你恰好出现,提出用陶锅,草籽跟人家交换这些不好保存的肉食。 然后再用这些肉食跟急需肉食提升战力的我交换更多的草籽。 云川,不得不说,你真的很厉害。” 云川平淡的将一杯竹叶茶推到轩辕身边道。 “喝口茶,说了那么多的话,嘴边都有白沫子了。” 轩辕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道:“既然你的东西来的容易,能不能不从我身上扒皮了?” 云川怒道:“这些肉食都是我族之人辛苦弄来的,牛是我的,羊也是我的,你想白白拿走,做梦!” 轩辕用手搓搓脸,一脸痛苦的道:“牛是刑天的,羊也是人家刑天的,是你从人家手里夺回来的。 现在,你又想从我手里抢夺更多的草籽? 天底下的好处被你一个人占尽了,这不公平。” 云川听了轩辕的话马上就安静下来了,把玩着手里的杯子道:“我可以跟蚩尤交换。” 轩辕站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笑着道。 “蚩尤正在跟募部落作战,你知不知道,募部落最多的是什么吗? 我告诉你,就是牛羊跟鹿! 战争的原因是募部落的牛羊吃了蚩尤部落的禾苗,所以,人家不缺你这点肉食。” 云川皱眉道:“说清楚啊,蚩尤跟募部落作战的时候是冬天,哪来的禾苗让牛羊啃?” 轩辕四仰八叉的坐在椅子上大笑道:“反正蚩尤是这样告诉我的,他跟募部落说,他们部落的牛羊就是因为吃了他家的禾苗,才长的又大又肥。 必须把这些又大又肥的牛羊补偿给他,他才能不生气。 募部落提出给他一半,他不干,然后就打起来,估计再有几天,募部落的人就要死光了。 所以呢,你想要换东西,只能找我换。” 轩辕说着话坐直了身子,把两只胳膊肘子支棱在竹桌上,目光炯炯的平视着云川道:“你看,你有多大一堆肉食,我就给你两堆同样大的草籽你看如何?” 云川冷笑道:“你做梦!” 轩辕收起胳膊肘子抱回怀里笑眯眯的道:“我会把刚才猜到的消息告诉刑天,你觉得他会不会相信?” 云川瞅着轩辕道:“你不会这么坏吧?” 轩辕露出一嘴的大白牙道:“你说呢?” 云川笑了,指着轩辕道:“就算我把这些肉白给你,你也一定会把这件事告诉刑天,我甚至猜测,你已经告诉了刑天。” 轩辕摆摆手道:“我们是亲戚,不会这么做的。” 云川摆摆手道:“反正不是我干的,你告诉刑天我烧了他的部族,我就告诉他这事是你干的。” 轩辕大笑道:“我们两个正在打仗,我难道不该干这种事情吗? 我以前就邀请你跟我一起对付神农氏,你不愿意,现在,刑天知道了是你烧的人家的部族,狂怒之下,自然会找你算账。 而我这边,已经有三天没有战事发生了。” “你还真的出卖了我。” “你不是说这事不是你干的吗?” 轩辕似乎觉得吃死了云川,得意的表情再也掩饰不住,在那里哈哈大笑起来。 云川瞅着轩辕一言不发,他很确定,自己今天算是碰到流氓了。 而且是一个放到他原来的世界中也排的上号的大流氓。 “既然你看中我的战争价值,那么,这些肉食的价格可能会高一些。” 轩辕点点头道:“不错,当时在决定把你的事情告诉刑天之前,我想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决定告诉了刑天,这样一来呢,刑天就会找你的麻烦,烈山部也会找你的麻烦。 你这边麻烦大了,我这边的麻烦就小了,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云川摆摆手道:“既然事情已经成这样了,你给我草籽,我给你肉食,先把这件事办好。” 轩辕并不是小气之人,很痛快的让族人把带来的草籽给了云川,自己拿走了云川部族中所有得肉食。 交易完成。 “好好地应对刑天部跟烈山部,放心,临魁不敢参与你们的战争,我会把他拖住的。” 轩辕走了,走的时候心情非常的愉快,最近的战事让他感到非常的疲惫。 部族中每天都在死人,虽然轩辕已经在尽量的避免跟神农氏正面作战,可是,战争就要死人,哪怕每天只死很少的人,三个月下来,轩辕部的人口减少了两成。 如果没有云川偷袭刑天部跟烈山部的事情,他已经做好了撤离这一带的决定。 现在,就没必要了,有云川这座很难攻打的岛,一半的敌人被吸引走了,轩辕准备跟神农氏的临魁正式战斗一次。 他相信,临魁不是他的对手。 轩辕走了,蚩尤立刻就来了,他想用兽皮,兽肉跟云川换一些草籽。 这家伙是傍晚来的,所以,顶着一双亮晶晶眼睛的肯定不是蚩尤,而是大巫。 大巫先是盛赞了云川的桃花岛,还说如果自己有一天要是疲倦了,就打算住到桃花岛上来。 看的出来,大巫对于他跟蚩尤公用一具身体的事情一无所知,或者说,他根本就假装不知道。 只要是需要蚩尤那个莽夫出马的时候,云川相信,蚩尤会立刻接管这具身体。 运用之妙在于一心而已,人家也玩的很愉快。 “听说你偷袭了刑天部跟烈山部?” 大巫喝完了手里的竹叶茶,似笑非笑的盯着云川道。 云川喝了一口茶水,摸摸阿吉的大脑袋顾左右而言他。 “你上一次把阿吉打的好惨。” “你决定好了?” “什么决定好了?” “帮助轩辕,彻底的倒向轩辕?” 云川用力的揉揉发木的面孔,喃喃自语道:“老子干点见不得人的事情,为什么所有人都知道?” 第七十五章不死药的传说 第七十五章不死药的传说 轩辕很聪明,眼前的大巫或者蚩尤也很老辣,这种简单的计谋,还瞒不住他们。 “你不会告诉烈山氏是我烧了他的部族,并且让他的族人跟刑天的族人火并的吧?” 大巫笑呵呵的道:“是这样的,既然是敌人,那就摆明了大战一场,这对你以后吸引野人来投靠你,有很大的好处。” 云川笑了,这个世界果然就没有什么好人。 越聪明的越坏,比如轩辕,比如大巫,越愚笨的越好,比如夸父,比如身边的这头熊猫阿吉。 “在你来之前,轩辕跟我说了同样的话,那么,现在,你想要草籽,那就要给出一个不错的价钱。” 大巫笑道:“只要你不投入到轩辕那里,我自然是愿意吃一点亏的。” 话说明白了,再多说一点好处都没有,云川很喜欢蚩尤留下来过夜,但是,对于大巫,他还是觉得离远一点最好。 人家来的时候,就已经带了非常多的货物,似乎早就预料到是这个结果,所以,大巫跟轩辕一样,都获得了满意的东西,或者答案。 云川这里就不怎么妙了。 大清早起来,大河对岸就聚集了黑压压的两片人,正冲着桃花岛鼓噪叫嚣,弄得云川没有睡好觉。 两个野人如同猿猴一般的竟然顺着竹索攀爬过来了,阿布的意思是斩断竹索,让那两个人淹死。 云川不这样看,他觉得应该跟对面的刑天,烈山氏好好地谈谈。 不一会,那两个人就在万众瞩目中来到了桃花岛。 这是两个极端愤怒的人……还好夸父用他雄壮的身体,以及硕大的锤子终究让这两个人黑乎乎的人安静了下来。 从他们被火烧的乱七八糟的头发,以及水泡破了,还在流着黄水的头脸,就能看的出来,这两个家伙应该是那晚大火的幸存者。 因为刚刚获得了大量的好兽皮,云川红宫前边的平台上,铺了厚厚一层兽皮。 云川身着干净的麻衣静静地坐在一张竹桌后边看着这两个愤怒的人。 “客人遭遇了什么,为什么会受这么重的伤呢?” 客人还没有从雄伟的红宫,奢侈的兽皮地毯,以及瘦弱的首领的震惊中醒过来,阿布就连忙道:“他们说,他们身上的是我们造成的。” 云川微微一笑,摇摇头道:“既然是客人来了,那就准备饭食吧,在这之前,我们应该为尊贵的客人治疗一下伤患,阿布,带他们下去好好地洗洗,再把我们新熬制的獾子油给这两位客人抹上,再给他们一套新衣服我们好说话。” 两位客人想要挣扎一下,却被四个比他们干净一百倍的仆妇簇拥着离开去洗澡了。 “野人什么都好,比如诚实,质朴,善良,就是不爱干净这一点不好。” 云川喝了一口茶水斜着眼睛看夸父。 夸父立刻举起袖子嗅嗅,他认为族长是在说阿布,不是说他,他很干净。 “阿布,你曾经说过,咱们的蜂蜜桃浆水喝了之后,真的能让人忘记忧愁?” 阿布坚定地点点头道:“我只要有了烦恼,有了伤痛,喝一杯蜂蜜桃浆水,就会马上忘记烦恼,忘记痛楚。” “为什么,我喝了这么多,一点作用都没有呢?” “就是因为族长喝的太多,才会没有那种奇妙的感觉。” 云川觉得阿布说的话很有道理,一个从来没有品尝过真正的甜味的人确实应该会感到幸福的。 “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我不想跟刑天,烈山氏开战,也不想成为轩辕,或者蚩尤的附庸,你觉得刑天,烈山氏他们能过河来打我们吗?” 阿布摇摇头道:“河水很大,很急,他们过不来。” 云川又问道:“他们要是从天生桥上绕过来呢?” “上游的天生桥在轩辕手里,下游的浅河滩又是蚩尤的家,他们想要过来,首先就要击败轩辕或者蚩尤。” 听阿布这样说,云川笑了,对阿布道:“那就去好好地招呼一下我们的客人,顺便帮我给河对岸的刑天族长,烈山氏族长送去好吃的食物,就说,云川族的族长云川邀请他们来岛上吃饭。” 夸父在一边听得愣住了,连忙道:“他们要是真的来吃饭呢?” 云川跟走了一半听到这句傻话的阿布齐齐的看向夸父。 夸父这一次难得的聪明了一次,挠着脑袋道:“对啊,他们要是敢过来吃饭,我就一锤子一个敲死他们。” 阿布听夸父这么聪明,就放心的走了。去照顾那两个被火烧的很严重,且已经发炎的送死鬼。 如果河对岸的刑天,烈山氏能够聪明一些,吞咽下这口气,这两个人就能活着回去,当做桃花岛跟刑天部,以及烈山部的之间的沟通桥梁。 如果刑天,烈山氏依旧暴跳不休,想要利用口舌之争,让云川部屈服,这两个人的人头就会被竹筐带给河东的人。 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都非常担心云川投靠神农氏,如果云川投靠了神农氏,他们两族就无险可守,马上就要面临被神农氏包围的危险。 这就是轩辕,蚩尤一定要把云川伤害了刑天部,烈山部告诉他们对头的原因,只有这样,他们才不会担心云川那一天突然用竹索运送很多神农氏的人在他们后背。 为此他们宁愿在货物交换的时候给云川一些便宜占的原因。 在原始社会里,突然把政治玩出了一个新的高度,说实话,云川很不习惯。 既然轩辕,大巫他们都要玩政治,云川就觉得自己应该跟神农氏和解。 政治家从不把自己的路走成死路,相互猜忌,相互提防,相互利用才是政治家的生活真谛。 不长时间,两个洗的干干净净,穿着麻衣头发乱糟糟的野人就出现在云川的面前。 他们身上的水泡都被挑开了,抹上治疗烫伤的圣药獾子油,再裹上一层薄薄的麻布,立刻就让这两个原本认为会死的人,立刻就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云川死死地盯着这两个忐忑的人看了好长时间,才对跟过来的阿布道:“他们活了。” 阿布道:“可是,他们喝了族长的不死药。” 云川见两个送死鬼的身体颤抖的如同筛子,就微微摇摇头道:“不算什么,我们吃饭吧。” 阿布拍拍手,马上就有仆妇端着竹子编织的盘子,送来了各种各样精美的食物,只是数量不多,每人面前只有一点点,如果按照分量来看,甚至都不够这两个野人塞牙缝的。 云川摆摆手对那两个已经变得木讷的野人道:“这是我从天神那里学着做的一些食物,你们尝尝。” 菜肴摆在漂亮的陶盘里,一块金黄的鸡肉,一块肥瘦相间的羊肉,羊肉上面还顶着一朵不知名的野花,竹笋使用肉汁子焖过,摆在盘子里条索分明,很好看。 这都是出自精卫的手,自从来到岛上,这个小女子的天性彻底的被释放了。 她喜欢吃,也喜欢做饭吃,当云川教会她如何摆盘之后,她就完全沉迷的其中了,现在,已经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趋势。 最重要的是,不死药,这三个字就是精卫告诉云川的,因为她的父亲轩辕氏之所以要把她们姐妹都献给天神,完全是因为听了一位巫祝的话才这么干的。 那个巫祝说,只有获得天神的欢心,才能从天神那里得到不死药,而神农氏太老了,就要死了。 他非常的害怕死亡,为了能够不死,他愿意付出所有。 云川先要做的,就是把这两个送死鬼救活,然后通过他们把不死药的消息传给刑天,与烈山氏。 为此,云川还跟阿布,精卫打了一个赌,云川赌这两个人会隐瞒不死药的消息。 阿布,精卫认为刑天,烈山氏会把不死药的消息告诉神农氏,且非常的肯定云川已经输掉了赌注。 原来啊,云川也不确定刑天,烈山氏会不会把不死药的消息告诉神农氏,以表示自己的忠诚。 可是,自从被轩辕跟蚩尤两个人胁迫之后,云川就很确定,刑天,烈山氏这两个混蛋一定不会把不死药的消息告知神农氏的。 这两个家伙应该是两个野心勃勃的人物,他们既然一个能把轩辕压迫的喘不过气来,一个能在河对岸压制的蚩尤不能与轩辕并肩作战,那就绝对不是一般的蠢人。 一个长久活着的神农氏对他们来说真的好吗? 两个自以为探听到天大好消息的家伙,在云川的注视下,战战兢兢地吃了一顿饭,虽然每一道菜的味道美的让他们几乎想把自己的舌头吞下去,可惜,每一道菜刚刚把他们的食欲激发到极点的时候,却没有了。 “好东西不能吃太多,否则天神会发怒的,你们既然已经喝了不死药水,就死不了了。 回去之后告诉刑天,烈山氏两位族长,不要相信轩辕跟蚩尤的话,你们部族遭遇了大火,我也很难过,虽然不知道是谁干的,但是呢,我可以发誓,这不是我干的。” 两个可怜的野人,根本就不知道等待他们回去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此时,只想尽快的离去。 “刑天,烈山氏两位族长接受了我们送去的食物……”阿布匆匆赶来,轻声对云川道。 云川笑着点点头,对这两个野人道:“你们可以回去了。” 第七十六章我只要一座岛都不成吗 第七十六章我只要一座岛都不成吗 尽管云川已经考虑到了刑天跟烈山氏会隐忍,没想到这两个人居然把事情做的这么绝。 当两个洗干净的野人被送回去之后说了自己喝了香甜的不死水之后,刑天立刻就把两人的脑袋砍下来了。 等了一个小时,这两个脑袋被砍掉的人没有活过来,于是,刑天愉快的宣布了,他们没有喝不死水,云川部落也没有什么狗屁的不死水。 他再一次给云川发出最后警告,如果不能赔偿他一百张皮子,一百堆肉,一百堆草籽,他就要联合烈山氏把云川部落踏为平地。 云川非常害怕,派来一个叫做阿布的使者哀告刑天,云川部只是一个不足两千人的小部族,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的东西,希望刑天部首领能够怜悯云川部,准许云川部以祖传的最后一罐子不死水,换取继续活着的资格。 刑天要两罐子! 于是,云川就把一罐子不死水分成两罐子送给了刑天。 刑天,烈山氏在拿到两小罐子不死水之后当场一口喝掉,然后就带着人走了。 “这么说,刑天对我们的不死水非常满意?” “非常的满意。” 听阿布这样说,云川就点点头,就该是这个结果。 屈服对于野人来说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被吞并,另一种就是赔偿。 刑天自忖没有办法吞并云川部,也没有办法像蚩尤恐吓募部落一般要云川部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各退一步,云川拿出珍贵的不死水,刑天表面上饶恕了云川部,大家又可以好好地生活了,挺好的。 至于云川部打不过刑天部,烈山部,向人家求饶的事情,刑天,烈山,蚩尤,轩辕他们很在意,云川? 他真的不怎么在意。 只要自己的部族稳稳当当的,不胡乱死人,丢不丢人的,没关系,云川有的是强大的心态来面对这点羞辱。 毕竟,云川有韩信接受胯下之辱的经典励志事件作为心理上强大的支撑,轩辕,蚩尤,刑天,烈山氏他们可没有,在他们眼中与其让他们接受这样的羞辱,不如去死。 说起云川对这几个人的真实看法只有四个字概括——又穷又硬! 尽管他们自己感受不到自己是穷逼,可是呢,在真正见识过繁华的云川看来,这可能是他在这些人身上发现的唯一的光芒点。 他们不低头,不妥协,说话千金一诺,一旦答应就可以水里来火里去,随抛头颅洒热血也毫无怨言。 说起来这样的人挺蠢的,可是呢,云川自己都明白,能让中华传承亿万年,并且节节壮大的始祖只可能是这些云川眼中的蠢人。 云川这种人私心太重,杂乱的想法太多,心机太重,这样的人带领的种族虽然可以昌盛于一时,想要流传千古,这种事想都不用想。 只有这些笨人,才会一步一个脚印迈着坚实的步伐带着自己的部族一步步前进,最终走进大发展时代。 这一次交易,云川部赚了很多,先是把不好的肉高价换给了轩辕部,再从蚩尤部换来了更好地兽肉,最后给了刑天,烈山两罐子蜂蜜桃浆水结束了这一次的纷争。 至于,是不是真的结束,只有天知道,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亦或是刑天,烈山氏,他们不过是在等机会,等下一次可以施展抱负的机会。 春天,所有人都很忙,在经历了一个严酷的冬天之后,大量的储备食物,种植庄稼,饲养牛羊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云川部也不例外。 除过修建城墙这种事情还需要持之以恒的进行以外,捕鱼,采集,狩猎,商贸,都要同时进行。 桃花岛吊桥边上,已经形成了一个自然的集市,自从云川准许刑天部,烈山部的妇人,小孩们通过竹索来这个集市交易之后。 桃花岛很快就成了方圆一百里地之内,最大的货物交换地。 云川当然不收地皮钱。 不过呢,即便是这样,一个繁荣的商贸地也给桃花岛带来的好处说都说不完。 在某一个清晨,一个美丽轻盈的就像是一只百灵鸟一样的女子,在竹索上晃荡,就在人们齐齐夸赞这个精灵一样的女孩的时候,她掉进了大河里。 “啊——” 人人都在惊呼,人人都在惋惜,人人都想把那个女子拯救回来,可惜,大河的浪花一卷,那个美丽的女人就消失了。 “精卫淹死了。” 一个头戴半截美丽青铜面具的少年在河边惊叫一声,迅速就跳进了波涛滚滚的大河。 不长时间,少年人从大河中探出头,在水中凄厉的大喊精卫的名字。 可是,人们在河面上再也没有看到那个女子,只见一只花脑袋,白嘴壳,红脚爪的鸟儿从水中钻了出来直冲云霄。 “精卫——”带着青铜面具的少年绝望的把手探向高空,而那只鸟却在高傲的飞翔,飞翔一阵之后就去河边捡拾了一颗石头,飞到河中间把石头丢进了水里,似乎要把这条淹死她的大河填平。 嫘听云川讲述了这个故事之后悲伤的不能自已,转头看向大河,眼中也满是浓浓的仇恨之色。 于是,云川才用了一次的漂亮茶壶就被嫘帮着精卫填河了。 嫘这一次来,目的就在帮助云川部落缫丝,因为,这里的柞蚕已经爬上了麦秸山,开始吐丝了。 精卫帮着嫘拿来了另一套茶壶添满水,嫘依旧没有从悲伤情绪中走出来。 这一次,多少还有些理智,找来了一些石头愤怒的丢进大河,能帮精卫一点就帮一点。 精卫很感激。 嫘朝河里丢了很多石头之后,终于累了,也饿了。 精卫就端来很多好看的食物,对于面食,嫘最喜欢了。 “这个美丽的女人就是你的妻子?”嫘一边吃着野蒜,一边吃着面,还有空闲关心云川的终身大事。 “是啊,她也叫精卫。” 嫘停下手里的快子看看精卫,再看看云川道:“那个美丽的精卫死了,你就找了一个美丽的女子代替?” “你觉得她很美?”云川有些惊讶。 精卫第一次被人称为美女,立刻就来了精神,蹲在嫘的边上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等着嫘继续夸奖。 嫘把抓了野蒜的手在衣服上蹭蹭,然后捏着精卫漂亮的脸蛋对云川道:“轩辕他们都喜欢个子高,腰粗的,屁股大的,胸部大的,那是你们男人的看法,我喜欢这种小小的,软软的,香香的小精卫,晚上抱在怀里跟抱了一个丝绸娃娃一样。 今晚跟我睡吧?” 嫘说着话,就要把精卫抱在怀里,连她心爱的面条都不肯吃。 精卫被吓跑了。 看到这一幕,云川才觉得精卫好像真的变成了一个单纯的女孩。 野人们干一些高精尖的活计的时候,总是充满了仪式感,尤其是当嫘在头上扎好柞树树枝,还用薄薄的丝绸条子把自己的身体绑的如同一只蚕一样,趴在柞树叶子身上假装自己是一只蚕,还把漂亮的身子左右上下前后扭动,其余几个负责养蚕的仆妇也同样打扮,同样动作。 这让一直只看嫘扭动的云川鼻血都流出来了。 不得不说,嫘除过脸黑了一些,她的身材真是没的说。 云川在看嫘,轩辕的目光却在几个仆妇的身上来回扫动,看了半天之后道:“你族中果真没有一个美人儿。” 云川继续瞅着嫘对轩辕道:“嫘很美。” 轩辕嗤的笑了一声,用看乡巴佬的目光看着云川。 云川没有辩驳,毕竟,老婆还是人家的好。 看完嫘的祭祀蚕祖的仪式之后,云川与轩辕就来到了河边漫步。 因为要修建城墙的关系,环岛小路已经被踩踏出来了,走在这样的红砂岩小路上,即便是天上还落着小雨,一样打消不了云川与轩辕漫步的心情。 城墙在族人持续的修建下,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这段时间城墙的高度又长了一尺,已经到云川胸前了。 轩辕一个纵身就跃上城墙,看着足足有一米宽的城墙道:“为什么要修这么宽的墙,你在防备谁呢?” 云川道:“我这人胆子小,一定要用又宽又高的墙把自己包围起来,才不会感到害怕。” “是我上一次的行为让你感到不安?你不用担心,我们是亲戚,我只会帮助你,不会害你。” 云川摇摇头道:“外面的世界太可怕了,我还是喜欢留在自己的岛上,不管外边的世界如何变幻,我至少能拥有一座岛。” 轩辕俯视着城墙下的云川道:“听话啊,你想要守住一座岛,那么,就要先守住岛外的土地,你要想守住岛外的土地,那就要保护这条河,不让刑天,烈山氏乃至神农氏过来。 你明白的,只要他们过来了,你什么都守不住。” 云川看着站在城墙上高大的轩辕道:“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刑天去邀请夸父一族过来参战了。你手下就有一个夸父族的人,你去问问他,当他的族人到来之后,你这座岛会有一个什么样的下场。 云川,你只要一座岛,主动是要死掉的。” 第七十七章永无止境的威胁 第七十七章永无止境的威胁 云川没想到轩辕现在就有了‘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这样宏伟大气的发展观。 看来,清代陈澹然这个人一定是抄袭了轩辕的政治精神,给自己弄了老大的名声。 尽管轩辕说的话很有道理,云川还是认为,一个县里的各种恶势力一通恶斗,还用不到这么高深的道理。 只要自己把城墙修的足够高,武器发展足够快,这座岛就是自己的,谁来要都不给。 不过,看在轩辕说话很有道理的份上,云川准备听他的,谋一下万世,谋一下全局,在城池修建好之后,就把他们统统撵走。 上游是很好的农业区,中游是很好的捕鱼区,下游是很好的牧区,就连河对岸都是非常好的农业区,只要把那些荒草除掉,一定能种出很多,很多粮食。 不过呢,不用通过战争。 反正自己城墙修建好了之后他们一定打不进来,只要自己钉在这里,迟早,他们会受不住离开这片土地。 没有人比云川更清楚一个繁华的城市是如何掠夺周边地区的。 一旦这座城市真正建成,他就是一个巨大的水泵,可以轻易地把轩辕,蚩尤,刑天,烈山氏他们的血肉吸的干干净净。 至于轩辕说的夸父族,这个族群当然厉害,不过呢,他们只会对轩辕,蚩尤他们形成威胁,云川打算制造一些大号的竹子弩弓,用很大的羽箭。 到时候,夸父族的人来了,就是很好的箭靶。 他们的身材高大,也毕竟没有高大到巨人的程度,巨型竹子羽箭正好对付他们这种体型很大的家伙。 轩辕看不起云川跟刑天,烈山氏他们定下的城下之盟,虽然他也不相信云川手中有什么不死水。 可是,云川居然准许刑天,烈山两部过河跟他们做生意,这已经表示着云川此人不可靠。 这种感觉让他非常的不舒服。 “今年收获之后,我就要带着部族继续向大河上游出发,我听蚩尤说,他准备带着族人去大泽边上居住。 不论是他,还是我,都经不起继续战斗了。” “你们要把我顶在最前面?” 轩辕淡淡的道:“你也可以搬走。” 云川摇摇头道:“我哪里都不去,这里是我开拓出来的,我不会给你,也不会给蚩尤,更不会给神农氏,即便是天神来了,我也不给。” 听云川这样说,轩辕顿时就愤怒起来了,冲着云川吼道:“既然你没打算让任何人占据你的地方,为什么你会像一个胆小鬼一样向刑天,烈山氏求饶?” 云川笑道:“我很讨厌战争,我就想带着一群人过我们自己想过的日子。 不是让他们一个个战死,如果可以不战,我一定会选择不战斗。 轩辕,我们现在最大的敌人不是神农氏,而是荒原里的狼群,丛林里的老虎,水里面的蛟龙。” 轩辕怒道:“你把这些话对神农氏说吧。” 说完,就气咻咻的走了。 云川把身子靠在城墙上,见夸父从小竹林里走出来,就懒懒的道:“你的族人要来找你了。” 夸父也把身子靠在城墙上对云川道:“不管来的是谁,想要这座岛,就全部杀掉。” 云川拍拍夸父的胳膊道:“好,有这个想法就好,我们一起守好自己的岛,谁都不给。” 夸父听了哈哈哈笑了起来,云川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情况更加糟糕又怎么样,老子就是不愿意放弃。 轩辕通过这种教育式样的谈话告诉云川,他撑不住了,他敌不过强大的神农氏,他想跑。 他想等待东山再起的机会,或者,他能等到,云川清楚,他等到了,最后的胜利者一定是轩辕。 可这一次,云川不想跟着他一起等机会。 太阳总会升起,黑夜总会来临,不外乎早一点晚一点罢了。 如果计谋不能让云川守住这座岛,那么,云川也不缺少战斗的勇气。 “我今晚就去杀了刑天,烈山氏,就用上次的办法。” 夸父刚刚聪明了三秒钟,立刻又开始说傻话了。 云川打了一个唿哨,小狼就从竹林里钻出来了,在它身后跟着一溜子小猪,这些小猪统统带着野猪特有的斑纹,不过,它们现在非常的温顺,一个个争抢着用嘴去拱小狼的肚子,似乎要从那里找到一排可以让它们吃饱的阀门。 云川回到平台上的时候,轩辕已经离开了桃花岛,只有嫘带着六个仆妇依旧在柞树叶上扭动,在她们身边的暗房里,一只又一只的柞蚕,正在扭动着身子吐丝。 如果仔细看,嫘扭动的动作跟蚕吐丝的动作一模一样,云川相信,这个时候的嫘坚信自己就是一只蚕,一只很大很大的蚕。 她也相信,只有自己扭动了,那些蚕才会跟着一起扭动,才会吐丝。 云川没有告诉嫘,即便是她不辛苦的扭动,那些蚕也会自动吐丝,可就是这一刻,瞅着大汗淋漓的嫘,云川忽然就不想给嫘科普桑蚕吐丝的知识了。 并开始用崇敬的目光看着嫘继续扭动,他甚至愿意相信,嫘就是蚕神。 或许,这就是一个人变成神的过程,相信这样的神一点坏处都没有,为什么不相信呢? 桃花早就落尽了,一个个毛茸茸的青果子已经黏在树枝上正在悄悄地长大。 三根粗大的竹子被捆绑在一起,在众人齐心协力的拉动下,即便是牛筋,野兽筋,与桑蚕丝糅合在一起的弓弦,此刻也与竹子一起发出吱吱格格的声音。 捆在一起的竹子逐渐弯曲,弓弦终于停在了一个竹子制作的倒钩上。 绘把一根胳膊粗的巨型竹尾箭放在一个破开的粗大竹子里。 守在倒钩位置上的槐看看高处的云川,见云川点头了,就用一柄木槌砸在另一个位置相反的倒钩上。 “嗵”的一声响,捆在一起并且弯曲成弓的竹子陡然绷直,那根巨大的竹箭就飞了出去,且发出可怕的破风声。 那支羽箭越过大河,落在河对面的空地上,溅起一阵灰尘之后,只能看到高高翘起的尾羽。 不大功夫,河对岸的阿布乘坐竹筐抱着那支箭,回到了桃花岛,匆匆来到云川身边道:“人少不适用,人多了就很好用。” 云川检查一下生铁箭头,箭头已经被强大的冲击力撞碎了,其实这很无所谓,只要这样粗制滥造的巨型弓箭有杀伤力就成。 “继续制造这样的羽箭,多储备一些,天知道夸父族什么时候来。” “族长,轩辕他们真的要离开了?” “是啊,他告诉我说收割了粮食之后才离开呢,没想到人家现在就离开了,粮食都不要了。 我让你收集的粮食你弄到了多少?” 阿布指指云川背后的红宫道:“已经全部放在屋子里了,除过族长居住的地方,其余的地方都堆满了。 不过,我们只收粮食,族里储存的罐子,锅,碗,丝绸,就连精卫拿来的那两个青铜器,也全部换成了粮食。 另外,狩猎队最近收获也不错,打到了两头熊,四匹狼,两头大野猪,活捉了十一头小野猪,山羊也抓到了不少,今晚就能运回来。” 云川点点头,再看看空荡荡的桥头市场,就对阿布道:“等狩猎队回来之后,就把岛外的人都安置到岛上来,我们不再出去了。” 阿布连忙道:“现在正是采竹笋的好时候,要是一个人都不出去……” 云川道:“别犹豫,别忘了上一次我们是在那里看到夸父的,这家伙会游泳,也就是说,他的族人也会。 夸父族人一旦来了,外边的那些人跑不掉的。” 阿布也看着空荡荡的市场愤懑的一拳砸在平台上。 “那些人在我们这里做生意,我们保护了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们跑的比谁都快。” 云川笑了,指着空地道:“等我们守住了岛,那些人还是会回来的,不过,下次回来,每个做生意的部族都要给我们缴纳一定的粮食,或者货物才可以。” 阿布闻言,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他喜欢这种不用劳作,就能有所收获的事情。 傍晚的时候,狩猎队带着不多的几只山羊回来,前往竹林收割竹笋的妇人们也回来了。 云川立刻就下令收起吊桥。 随着宽大的吊桥被缓缓收起,桃花岛外已经不见一个生灵。 不过,也不能这样说,一个骑着熊猫的壮汉出现在吊桥外边,熊猫上坐着蚩尤。 “你真的不走吗?现在走还来得及,我的部族就在山的那一边,只要你来,我就认你这个兄弟。” 云川分不清来的人是蚩尤还是大巫,毕竟,太阳刚刚下山,天空中还有薄光。 “我不走,你们走吧,等你们再回来的时候,来这里交易的时候,我要收三成的货物。” 蚩尤烦躁的抓抓自己的熊猫骨头头盔,又朝着云川大力的挥挥手,就催动熊猫阿吉,向竹林走去。 “喂,你们真的很怕夸父一族吗?”云川扯着嗓子问。 蚩尤沉闷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不是怕,是会死很多人,我们的人少,经不起损伤。” 云川大笑道:“等你回来的时候,欢迎你来我这里换东西,另外,既然你的地方你们不要了,就归我了怎么样?” 蚩尤一言不发,宽大的背影很快就消失在竹林里了。 第七十八章不努力什么都没有 第七十八章不努力什么都没有 “小心戒备轩辕跟蚩尤!” 蚩尤离开了,云川脸上的笑脸立刻就消失了。 “轩辕跟蚩尤没有走?” 云川摇摇头道:“他们的族人或许离开了,但是,轩辕,蚩尤绝对没有走。 轩辕放不下地里的禾苗,蚩尤也绝对放不下刚刚建设的差不多的部族领地,你不是跟我说过吗,蚩尤也在建城。” “蚩尤的城就是一排木头围起来的一个圈圈,他们还在圈圈里放了很多的石头。” 云川笑了,对阿布道:“他是真的想要建城,只不过蚩尤比不过轩辕,他没有向我请教建城之道。” “这么说,轩辕请教了?” “他不仅仅请教了,问的非常详细,还带着人帮着我们修了两天的城墙。” 阿布恨恨的道:“都不是好人!” 云川看着吊桥咣当一声上升到最高,把最后一丝光亮留在了桃花岛,把无边的黑暗留给了外边的洪荒世界,心有所触的道。 “这已经比我预想的结果要好的太多了,我还以为轩辕,蚩尤他们彻底的抛弃了我们,会联合夸父,刑天,烈山氏一起来吞并掉我们。” “不会把,轩辕……蚩尤……” “我们还是相信自己比较好。”云川用冰冷的话语结束了这场没有多少意义的谈话。 从人类诞生之初,人类的秉性就从来没有过一丝一毫的改变。 人之初,性本恶,只有来到人类的源头,才能看清楚这个混沌的世界里依旧是兽性在统治这个世界。 天亮的时候,在河对岸的大柳树下又聚集了一群恶霸。 因为没有竹筐可以乘坐,又有一个脏了吧唧的人顺着竹索攀援过来了。 这该是刑天派来吓唬人的使者。 轩辕他们虽然已经撤离了,可是呢,从河东到河西,依旧有五六天的路需要走。 刑天,烈山氏认为云川就是一个软骨头,所以,想省点事,派一个人过来吓唬一下云川,让他投降。 云川笑眯眯的接纳了这个使者,主要是他觉得这件事非常的新鲜,毕竟,这应该是最古老的战争使者了。 “你想说什么?”云川往嘴里丢了一把竹虫,一边嚼着,一边俯视着眼前这个矮小的送死鬼。 “投降,把我们接过来,准备好美人,粮食,还有不死水!” 云川点点头道:“就这些,没有别的了?” “你们害死了精卫,要赔偿。” “还有没有?” “没有了。” 过来的使者是一个很老实的人,即便是威胁,依旧带着浓浓的野人风范。 所要的不多,不外乎,美人,粮食,蜂蜜桃浆罢了。 云川想要遵循一下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的传统,结果,槐,绘,阿布,夸父都不肯同意,就连没有长大的睚眦也不肯同意。 在经过一阵简单的争论之后,他们把那个老实的使者举着离开了云川的房间。 然后,外边传来一声急促的惨叫,没多久,云川就听到竹筐子在竹索上滑动的声音。 夸父拍着手走了进来,他还是那么的不知干净,暗白色的麻衣衣襟上沾染了指头大一块血渍。 “夸父族没有来。” “你怎么知道的?” “我能闻见他们的味道。” “他们很脏,味道很浓郁?” “我是夸父中间最干净的一个。” 夸父说不出什么大道理,但是,云川很相信他的话,因为这家伙从来就没有说过假话。 他说夸父们没有来,他说夸父们身上的味道非常浓郁,那么,就一定会浓郁到让他隔着一条河也能闻见。 刑天收获了一筐子肉之后,非常愤怒的斩断了连接大河两岸的竹索。 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了桃花岛的上空,就连一些嗅觉比夸父更加灵敏的乌鸦也从远方赶来,准备随时投入到一场难得一见得盛宴中去。 男人们都武装起来了,女人们却似乎对战争很迟钝,她们没有流露出紧张的表情,或者什么慌张的行为。 每天依旧做着自己已经习惯做的事情,编织,纺织,收拾农田,给桃树间果,饲养牛羊,小猪,以及一群被剪掉翅膀的野鸡。 她们以为来的是刑天跟烈山氏,如果来的是这些部族,身为女人那就不用害怕,反正,不管谁来当族长,她们是女人终究会有一口饭吃。 她们不知道的是,来的人会是夸父族,一群以人为辅食的巨人。 精卫是一个非常勤劳的人,她揽下了照料那颗老桃树的所有任务。 虽然每天都在树枝上蹦蹦跳跳的如同一只勤劳的松鼠非常的疲惫,她也不肯让别人来触碰一下这棵老桃树。 她对现在的生活满意极了。 精卫也是一个简朴的人,即便是从老桃树上摘下来的没用的小果子,她也舍不得丢掉。 一把一把的喂给了野牛,即便是口粗的野牛,也被小郭子的酸涩味道弄得流了一地的口水。 小象,或者那些老象似乎没有味觉。 不管精卫往大小象嘴里喂多少酸果子,它们还是会一口口的吃下去,后来嫌弃精卫的手小,一下子拿不了多少,三条粗大的鼻子,加上一条细长的鼻子,统统塞进竹篮里去了,只是一瞬间,竹篮子里连一颗酸桃子都找不到了。 精卫喂过野牛以及大象们之后,提着一个空空的大篮子像一个采蘑菇的小姑娘一样蹦蹦跳跳的来到平台。 云川今天试验做馒头,结果,蒸出来的馒头是酸的,看来是蓬草灰水放少了,里面的碱的力量不够,没法子中和掉面粉发酵之后产生的酸味。 咸鱼配上馒头,本来是一个不错的晚餐,有了酸馒头之后,云川就不肯吃了。 精卫吃的非常愉快,只是经常要捂捂嘴巴,她的牙齿在吃了太多的酸桃子之后,终于变得敏感了。 “太酸,就不要吃了,可以喝这碗蛋汤。” 精卫立刻端起蛋汤,一口气喝的精光,左右看看才发现事情好像不对劲。 今天的晚餐时间里,没有看到夸父狼吞虎咽的模样,也没有听到阿布吧嗒嘴的声音,就连贪吃的小狼也不见了踪影。 “刑天,烈山氏他们打不过来的,如果他们敢乘坐竹筏过来,我就跟睚眦去水里把他们的竹筏统统弄翻。” “以后啊,即便是人家真的乘坐竹筏过来了,你也不要试图去弄翻竹筏,你在水里是没法子把沉重的竹筏弄翻,遇到这种情况啊,你最好用那把小刀子把竹筏上的绳子割断,他们就掉水里了。” 云川说着话,把一碗小米饭推给了精卫,桌子上的酸馒头一会夸父过来自然会解决掉。 “我看到你在城墙上架设了很多巨大的竹弓,要对付谁?刑天,他们还在大河那一边,想要过来,至少要走八天。” “刑天请来了很强大的帮手。” “夸父?”精卫的脸顿时就变得苍白。 “刑天跟夸父一族关系很好,他以前总把抓到的没有用处的人送给夸父们吃。 有时候抓来的人不够夸父吃的,他就把族里的老弱也一并送给夸父吃。 因为这个事情族长曾经惩罚过他,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族长也开始把族里没用的人送给夸父吃了。” 对于精卫说出来的这个结果,云川一点都不奇怪,以前,在母亲的部族里,在那个难熬的冬天里,他们的族群里也会莫名其妙的少几个人。 云川曾经猜测出来了一个答案,最终没有去求证,如果真的如他所想,答案非常的可怕。 “夸父也是人,我曾经让咱们的夸父试验过这些竹弓,竹箭,夸父看了射箭的过程之后,肯定的说过,如果被这样巨大的箭给射中,他一定会死。 所以啊,你不要害怕,他们来了,也只是送死而已。” 两人正在说话的功夫,夸父湿淋淋的走上平台,在他的手里还拎着一个湿淋淋光溜溜的男人。 这个男人的脖子软软的耷拉着,像是脖子被拗断了。 “我从水里抓出来的。” 夸父把尸体往角落里一丢,就把目光落在云川刚刚蒸出来的一锅酸馒头上。 “吃的?”夸父抽抽鼻子,用粗大的指头指指酸馒头,看到云川点头之后,就立刻抓了一个热馒头丢嘴里,含含糊糊的道:“好吃,软软的……” 如此礼貌的夸父是云川花费了好多时间才给养成的,以前,只要云川吃饭,夸父就会及时杀到。 且丝毫不顾别人,什么东西都抓起来吃,直到有一天,云川在野外发现了黄连。 他为了炮制一些常用药,就把黄连蒸了一下,夸父来了之后,以为云川又在试验新的事物,抓起来就吃。 从此之后,夸父就养成了吃饭之前问问云川能不能吃的好习惯。 第七十九章谁是恶人? 第七十九章谁是恶人? “以后不要把尸体带到吃饭的地方。” “以前,在我吃饭的地方,没有尸体就没有饭吃!” 云川看着灰啦吧唧的尸体干呕了一声,立刻让夸父这个混蛋滚开。 夸父一脸得意的带着尸体一边吃着酸馒头,一边离开了。 现在,夸父已经变得很聪明了,还知道把战利品送到云川跟前邀功,要知道以前他可不是这么干的。 一个人的行为可以影响很多人,这可能就是榜样的力量吧。 有了云川这个好榜样,阿布会数数了,精卫活成精致女孩了,绘变成了一个干练的武士,槐变成了最好的守夜者,睚眦带着一群孩子正在努力训练,准备用自己的皮兜子甩石头杀死更多的人。 这就是一个很积极向上的部落了。 干活的时候没人偷懒,吃饭的时候各个争先,表现优异的给一件衣服,或者一个好吃的东西,就会人人满足。 这其实就是云川最期望的部落模样,只要这一次的战争中,不出现叛徒,或者逃跑者,云川就再也没有什么更高的期望了。, 这是一个很慢的世界。 所有的变化都很慢,就像禾苗需要三个月的生长才能收获一样,战争也是需要等待的。 在等待战争的日子里,阿布不断地派出最聪明伶俐的猎人留在岛外打探夸父族的消息。 根据夸父自己说,夸父族就住在一座很大的山后边,山后边就是一片巨大的沼泽。 沼泽里有龙,他们平日里最常吃的食物就是龙肉,只不过龙肉太硬,不好咬,也不好烤,所以,他们才更喜欢吃细嫩的人肉。 夸父族人的身体很大,可是呢,他们却跑不过人,如果人类奔跑起来,高大的夸父们基本上是追不上的。 所以,他们在狩猎野人的时候,更喜欢晚上悄悄地来,趁着野人睡觉的功夫抓住他们,吃掉他们。 夸父——以龙为食!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云川不止一次的见过龙,也就是鳄鱼,这东西真的很多,有时候路过一个小泥塘的时候,泥塘里都会有一双蛇一样浑浊的眼睛偷偷地盯着你看。 只要你敢下泥塘,或者靠近泥塘,龙就会猛地钻出来把你拖走,然后在泥塘里凶猛的转圈把你弄死。 好在这一带龙的体型都不算大,最长的加上尾巴也就三米左右,没有那种体型几十米,上百米的变态存在。 夸父族来的时候,云川非常的失望。 因为他看到的不是一群拎着巨大木棒,或者沉重石斧的野兽,而是一群瘦弱的,身材高大的逃荒者。 与自家夸父粗壮的身体,漂亮的外形完全没有办法比。 一个族群都来了,就在桃花岛外边,他们不理睬岛上的人,自顾自的留在竹弓的射程外边烧火做饭。 看到夸父们将整条鳄鱼穿在棍子上烧烤,一群人可怜巴巴的夸父们蹲在火堆边上等着鳄鱼备烤熟,这模样,很难让云川把这些人跟传说中凶残的食人族联想到一起。 夸父跃跃欲试,因为短短的时间里他就看到了好几个曾经追杀他,殴打他的仇人。 尤其是一个秃脑壳,脑后长着一圈钢针一般头发的夸父族人,让夸父恨得差点咬碎了牙齿。 如果不是云川压制,他已经想要跳出去跟人家决斗了。 云川正饶有兴趣的看着这群拖家带口的夸父族,正在研究他们族群的构成关系。 一般情况下,一个火堆就是一个小小的团体,一般有两个公夸父,两个母夸父,以及两个到三个小夸父。 一条一米长的小鳄鱼,明显不能让他们吃饱,云川看的很清楚,最先动手吃烤鳄鱼的人永远都是一伙夸父中最强壮的那个,然后是小夸父,最后才是一个瘦弱的公夸父跟那些母夸父们吃。 他们吃的非常干净。 一条鳄鱼最后什么都没有剩下,就连内脏,包括内脏里的东西也照单全收。 云川看看身边的夸父,忍不住向外跨出了一步。 聪明的夸父顿时就感受到了浓浓的羞辱,冲着云川咆哮道:“我不吃屎!” 向来话少的绘低声道:“你小的时候一定吃过。”说罢,就用手指指一个正在捋鳄鱼肠子张嘴接里面东西的小夸父。 “我小的时候不是这样!”夸父真的很愤怒了。 云川终于看完了一场原生态的夸父进食方式,就问夸父,他们为什么不进攻? 夸父指指天空中的太阳道:“他们在等天黑。” 云川惊讶的道:“为什么?如果要偷袭,他们不是应该先躲起来吗?” 夸父道:“我知道夸父们如果想要捉到人,就必须是晚上。” 云川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对阿布道:“准备好大量的松明,同时准备好竹筏,再给竹筏上堆积松明点燃,无论如何要支持到明天早上。” 阿布匆匆的去准备了,云川瞅着对面倒在地上休息的夸父族人呢,摇摇头,他不知道夸父们会利用什么样的方式攻击挑花岛,不过,如果想用上一次夸父攻击的方式,那么,他们一定会后悔。 竹桥早就变成了木桥,中间的跨度也不再是区区十米,而是十五米,而吊桥的背面全是犬牙交错的竹刺,再想跳过来抓住吊桥过河,纯属做梦。 云川等了很长时间,天空的太阳还是不肯落山,夸父们依旧在酣睡,就连最调皮的小夸父们也不愿意多动弹一下。 夸父往嘴里丢了一块糜子馒头道:“他们就是这样子的,只要能坐着绝对不站着,能躺着就绝对不坐着。 不论是坐着,还是站着,很容易饿,除非像我这样不停地吃才成。 族长,等一会是全部杀光还是留下一些干活?我们的城墙修的太慢了,有他们在,只要让他们吃饱,城墙很快就可以修好了。” 云川摇头道:“他们吃人,跟我们不是一回事,留不得。” 夸父看看身边的阿布他们摇摇头道:“有资格吃人的夸父可不多,只有每个火堆的首领才有资格吃,别的人,别说吃人,就连人屎都捞不到。” 云川皱眉道:“没法子分辨,全杀了吧。” “好分辨啊,冲在最前边的都是最勇猛的,把他们杀掉其余的就听话了,尤其是那些还孩子,养两个寒暑就会干活,不像我那个孩子,养了一年了,才勉强会走,只有这么高一点。” 云川看着夸父笑了。 夸父有些难为情的低下头。 不过,云川一点都不怪他,一个智慧生物,如果在自己同类将要遭受屠杀的时候还能继续保持冷血,这样的人,说实话,云川不敢把自己的生命托付给他。 也就是说,一个强者身边追随的人,最好是一些心软的人,这样的人看似有感情漏洞,却是最不容易背叛的一批人,如果真的一个个都是铁石心肠,将来背叛起来也会毫不犹豫。 “胆敢向我们发起进攻的一个不留。” 夸父闻言立刻就笑的张大了嘴巴,他本来只想要一个活着的夸父族小孩,没想到他会得到一群夸父族小孩。 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云川终于面对面的见到了刑天。 这是一个身体不怎么高,却壮硕的如同大树根一样的人物,一手持着一柄青铜战斧,另一手举着一面光溜溜的青铜盾,每当这个家伙举着青铜盾来到吊桥边上查看情况的时候,就会把脑袋藏在青铜盾的后边,非常的谨慎。 而且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没脑袋的人。 事实上,他的脑袋作用真的不大,一个大木头桩子上搁一个小的木头块,没有脖子,这样的人难怪后人认为他没了脑袋还能继续作战。 云川搭弓射箭,竹箭扎在青铜盾上,发出一声很大的声音,刑天的方块脑袋也就从盾牌下面探出来,瞅着云川怒吼道:“我要吃了你。” 云川站在吊桥另一边的矮墙后边笑嘻嘻的道:“我会把你煮熟了喂给夸父吃。” 云川说话的功夫,高大的夸父就站在他的身后,闻言还伸出长舌头舔舐了一下自己的嘴巴,装作一副很饥渴的模样。 暴怒的刑天向前又走了两步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就是你烧了我的部族吗?” 云川摇头道:“不是我烧的,这一点你心里应该明白,桃花岛是一个从不害人的地方,我希望这里将来能成为所有人都能安心换东西的一个地方。 刑天,找错了人,轩辕有多么的阴险,狡猾,你是知道的,他杀死了你那么多的人,你竟然还会相信他的话,为什么呢? 我们就不能好好地过日子吗? 你在河对岸放牧,我在这边种禾苗,你的肉多的吃不完的时候,就可以来跟我换草籽来换换口味。 这样一来,你有了草籽,我有了肉食,族人吃的东西多了,也就会更爱我们这些族长。, 现在,你就算把桃花岛打下来,又能得到什么呢,我的草籽早就被轩辕跟蚩尤他们抢走了,你为什么不能去追他们,却来找我的麻烦,这不对啊,刑天,你不该这样做。” 云川刚刚跟刑天说完话,就立刻问阿布:“准备好了吗?” 阿布狞笑着点点头,云川重新把脑袋探出去苦口婆心的对刑天道:“我真的没有烧你的部落……” 刑天大笑着对云川道:“我不需要你们的草籽,我只需要你们,我有一群饿得很的兄弟,要用你们的肉……” 话说了一半,阿布等人就立刻用木槌砸开了机关,只听“嗵嗵嗵嗵”四声沉闷的响声,四根两米长的粗大竹箭就向刑天飞了过去。 第八十章贼骨头一定要打死 第八十章贼骨头一定要打死 四根粗大的竹箭带着云川无限的期盼射向了刑天。 很准确,四根竹箭全部穿透了刑天的青铜盾,并且将刑天牢牢地固定在地上。 桃花岛上一片欢呼声, 云川正要加入欢呼的行列,却发现被竹箭钉在地上的青铜盾竟然滚动了起来,还带着四根竹箭一起滚动起来,片刻功夫,就在桃花岛众人惊诧的目光下滚得老远。 然后,所有人就看见刑天从盾牌后边跳出来,他的衣服已经被竹箭完全撕扯开了,然而,他的身体却没有受到多大的伤害,两根竹箭射击的位置有些高了,另外两枝羽箭的射击位置有些低了,完美的避开了刑天粗大的身子。 “杀,给我杀——死掉的也能吃!” 光溜溜的刑天才站稳,就带着族人一起向断桥便涌过来。 没有能杀死刑天,云川非常的遗憾,重新将目光盯在依旧慢吞吞的向河边走的夸父族人,至于刑天这种没脑子的冲锋,他懒得理会。 明知道桥是断的,还带着人向前冲,云川很难理解,阿布,槐,绘等人却继续砸下了机关,让平射的竹箭尽量的可以多杀一些人。 与此同时,族人们手里的弓箭也纷纷拉开,“蓬”的一声,无数根竹箭就飞上了天空,而投石机里的石头也同时飞起,暴雨一般的向人群笼罩了下去。 这就是云川的准备,他要在敌人没有察觉的时候,尽量的在一开始就要多杀伤他们。 原始世界里的战争,基本上没有过多地讲究,谁杀死的敌人多,谁就占据优势,如果能在一开始就杀死大量的敌人,那么,自己这一方就能少损失很多人。 对野人来说,争斗永远只有一波冲锋,如果这一波冲锋不能打败敌人,那么,一定是自己被敌人打败了。 在夕阳的余晖下,站在一棵大树上的轩辕眼看着那种粗大的竹子在一瞬间把两三个串在一起的惨状,就微微叹息一声,他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 竹箭跟石头雨虽然也杀死了很多人,可是呢,那些东西杀死的人再多,也不如大竹箭杀人来的让轩辕震撼。 轩辕自己的箭术就很好,所以,竹箭杀人引不起他半点兴趣,石头雨杀人,他听蚩尤说过,很残酷,但是还能对付,至少用盾牌挡住就问题不大。 只有这种巨大的竹箭,让轩辕紧皱的眉头迟迟不能松开,一想到自己将来也要面对这种大型竹箭,他的后背隐隐发凉。 最坚固的青铜盾是抵挡不住竹箭轰击的,刑天之所以能活,跟他肉球一般的身体是分不开的,假如当时站在最前边的是轩辕自己,此时,恐怕早就死了。 刑天带来的人在大竹箭,羽箭,石头的攻击下死了一大片,而那些身材高大的夸父们却迟迟不肯投入到战斗中,一个个如同丧尸一般在河边看热闹。 刑天的老虎头盔被石头砸的不知道去了哪里,刑天自己也满头都是血,一边冒着石头雨,箭雨向回跑,一边朝那些行动缓慢的夸父族人大喊:“上啊!” “嗵嗵嗵”又是三声沉闷的响声,刑天怪叫一声,蜷缩在地上,一根巨大的竹箭带走了他肩膀上好大一块肉,刑天惨叫一声,再一次爬起来向外跑。 残存的族人紧紧地跟在刑天身后,生怕他跑丢了。 刑天一再确认自己安全了,这才站稳脚跟,回头看即将隐没在黑暗中的桃花岛。 桃花岛上灯火通明,就在黑夜降临的那一刻,桃花岛上就燃起来了无数根火把,将碧青色的河水照耀的如血一般。 刑天看看剩下的族人,不到原来的一半,现在,只能依靠夸父族了。 不知为什么,刑天总觉得这一百多个夸父族也很不靠谱,尤其看他们只在外围晃荡,没有半点进攻的意思,就知道,这些夸父族人也在害怕。 天色越来越黑,刑天很想一走了之,可是,他还是怀着一丝侥幸之心,想要看看夸父一族跟云川的战况如何。 在火光中,一个比夸父族人还要高大的一个人就站在火把下边,他的模样才出在光明之下,一个夸父族人不知为何就激动起来,从河边捡起一块石头,就向河对岸的夸父丢了过去, 距离太远了,这块石头失去力量的帮助之后,就跌进了河水里。 夸父跳上城墙,然后从低矮的城墙上跳下来,冲着河对岸的夸父族人大喊大叫。 不知为何,原本跟僵尸一样的夸父族人,自从看到夸父之后,一个个都显得很是激动。 纷纷开始向他投掷石块,一块块的石头最后无力的落进河水里,而夸父显得更加高兴,不论是喊叫的声音,还是蹦跳的高度都有了一个新的突破。 最愤怒的那个夸父族人终于忍不住了,他双手举着一块大石头,一步步地走进河水里。 旋即,就有更多的夸父用同样的方法走进了大河里。 走进去之后,他们的身体就完全消失在河水里,只剩下几十个母夸父带着二十几个小夸父眼巴巴的看着大河。 夸父不再叫嚷,也不再跳跃,而是举着一根足足有五米长的竹管目光炯炯的瞅着河面。 当一个夸父族人湿淋淋的脑袋才从河水里露面,夸父的长竹竿就凶猛的刺了出去,穿透了这个还没有来得及换气的夸父族人的咽喉。 见夸父的手段起作用了,就有更多的人提着长长的竹竿守在河岸边,他们用竹竿的尖头刺杀夸父的手段更加高明,只要有夸父族人的脑袋露出水面,他们就会准确的进行刺杀。 顷刻间就有三个夸父族人被这些常年累月站在河边用竹竿刺鱼的人们用杀鱼的方式给杀掉了。 越来越多的夸父族人的脑袋从水底露出来,竹竿再刺过来的时候,就有了准备,一个人的竹竿才刺过去,就被人家捉住了,然后,用力一挑,就把这个不愿意松开竹竿的人给丢到水里。 蚩尤看到那些巨大的竹箭已经瞄准了大河,就哀叹一声,带着人去找轩辕汇合了,今天,不管云川这边战事如何,都是他跟轩辕两人最好的狩猎机会。 猎物有可能是云川,也有可能是刑天,就目前的局面来看,猎物就是刑天了。 轩辕已经堵住了刑天的去路。 刑天想都不想的就挥舞着斧子向轩辕冲杀了过去,跟云川打仗实在是太难受了,现在,遇到了轩辕,刑天认为自己应该有所收获。 刑天非常的勇猛,面对轩辕毫无畏惧之心,一手破盾,一手巨斧,跟手持青铜剑的轩辕杀的难解难分。 蚩尤抱着斧头,站在黑暗中看着刑天与轩辕厮杀,并没有参战,就站在黑暗中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们死战。 云川那边的战斗毫无观看的价值,大竹箭每发射一次,就有一个夸父族人被大竹箭穿透,被河水带走。 在这里,轩辕跟刑天的战斗就有意思多了,不论是轩辕敏捷的身手,还是刑天被砍了四五剑之后还能浴血奋战,都让蚩尤那颗想要战斗的心砰砰直跳。 他此刻非常的暴躁,目前看似安静,实际上,他早就想挥舞着斧头把眼前这些没用的刑天族人一个个砍死。 “去帮帮轩辕吧。”蚩尤终于没有出手,仅仅对自己的兄弟狼头盔吩咐了一声,就摸着黑再一次去了夸父他们的战场。 刑天在黑夜中厮杀的气喘吁吁,每当他砍死一个敌人之后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立刻就有更多的敌人从黑暗中出来,在火把的照耀下继续跟他战斗。 云川这边的战斗已经停止很长时间了,桃花岛上的灯火也已经逐渐熄灭了。 整座岛在黑夜中只能看见一个大致的轮廓,站在蚩尤的位置看过去,就像是一头黑色的猛虎卧在河中央。 “刑天跑了,”阿布吃宵夜的时候非常的不甘心。 “他跑不掉。”云川吃一口面条胸有成竹的道。 “他已经跑了。”槐吸溜了一口面条,还用筷子指指刑天逃跑的方向。 “轩辕,蚩尤不会让刑天跑掉的。” 阿布停下手里的筷子不解的道:“轩辕,蚩尤会帮助我们?” 云川喝掉饭碗里的面汤小声道:“他们一直都在附近,如果我们失败了,要逃走,他们就抓我们,如果刑天他们战败了,他们就打刑天。 总之,不管我们今天的战斗是谁赢了,最后胜利的一定是轩辕跟蚩尤。 所以,我早就告诉过你们,别人靠不住,我们只能靠我们自己。” 众人齐齐的点头,且深以为然。 云川放下手里的竹碗,左右看看没找见夸父,就烦躁的道:“夸父又去哪里了?我不是说过,今晚不准任何人离开桃花岛吗?” 槐指着河边道:“夸父正在忙着打捞夸父族的尸体呢,他还说,只有让族长看到的敌人的尸体,才是真正死掉的敌人,他还说,这句话是族长说的,所以,我就没有阻拦他。” 云川叹息一声道:“我只说死掉的敌人才是好敌人,哪里说过他说的那些话,算了,跟这个故作聪明的家伙就说不清。 我们今晚还是分片守着桃花岛,不到天亮,绝对不能松懈,至于别的事情,明天早上再说。” 阿布笑道:“这一次,应该没有人有胆量再来我们这里找麻烦了。” 云川微微一笑摆摆手道:“敌人是打不完的,只要我们粮食多,总会有人想着来抢。” 第八十一章谁的生活 不是生活呢 第八十一章谁的生活不是生活呢 刑天逃跑了。 他是跳河跑的。 在水里的时候满身都是肥肉脂肪的胖子的优势就立刻被表现出来了。 众所周知,胖子的v排要比瘦子的v排要大,所以相对应的,浮力也就增强了,这就让胖子刑天可以在水里载沉载浮的时候,还能冲着轩辕大喊——我还会回来的。 轩辕本来可以一箭射死这个这个家伙的,但是,在看了看黑暗中的桃花岛,他收起了弓箭,转身对黑暗处的蚩尤道:“你也不想杀死刑天是吗?” 蚩尤从黑暗中走出来,抖掉身上的露珠道。 “云川比我们想的要强大,你也比我想的要强大。” 轩辕收起弓箭面对着天边漏出来的一丝光明道: “他成不了大事。” “为什么这么说呢?” “他看不起我们,我们认为对的事情,在他那里总是有另外一套解释,每当我以为他走进了死路,他偏偏能从死路里走出一条活路,这就是我为什么说他强大的原因。 不过,他的强大,只是个人的强大,这是他的优势,也是他的缺点,所以……” 蚩尤笑道:“所以,他只能拥有一座岛?” 轩辕笑道:“就算这座岛被他打造成天宫,也不过是一座岛而已……” 蚩尤笑道:“强大的人终究会有一些优待的,比如独占一座岛。” 轩辕的心很大,他的目光一直在9天之上,他一心一意要做的事情就是让所有人都听他的话。 他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情,所说的话都是最正确的,全部的人类只有在他的指挥下,才能过上更好地日子,才会生活的更加幸福。 自始至终,这个念头在他心中从未停歇过。 大地很大,桃花岛就是大地上的一个点,轩辕相信,再给他一些时间,等他让更多的部族都听了他的话之后,即便是桀骜不驯的云川,也必须向他低头。 蚩尤眯缝着眼睛瞅着站在光明中的轩辕,不由自主的把自己的身体缩回阴影中。 云川或许只看到轩辕在不停地陷害他,不停地利用他,还把他放在矛盾最激烈的点上,而且看起来有些弱小。 他不知道的是,轩辕同样把自己放在了最前线,他带着自己的部族抵抗刑天,烈山氏的进攻,他一个人面对云川这个突兀出现的家伙,还要与他蚩尤联合起来才能灭掉一股食人者。 只有蚩尤知道,轩辕麾下的熊罴貔貅貙虎六大部族却在不断地搜寻山野间的野人部落,并一一降服。 只要轩辕能维持住目前的局面,他的部下们自然会帮他将轩辕一族迅速扩大。 轩辕说完话,回头就不见了蚩尤,他冷笑一声,让部下打扫战场,该丢河里的丢河里,该接受头像的接受投降,然后,就给云川留下一片满是血迹的战场,就离开了。 吃饭这事,是桃花岛上最永恒的话题,什么时候吃饭都好,什么时候吃饭大家都是快乐的。 所以,昨晚吃了很多面条之后,今早还要吃米粥跟肉干。 云川不让夸父吃! 最喜爱吃饭的人突然不让他吃了,这对夸父来说基本上就是天塌了。 不是云川心狠,而是夸父带回来了将近五十几张嘴! 还是五十几张没有底的血盆大嘴。 好在,最能吃的五十几个夸父被他带着人给弄死了,如果全族来投,云川绝对没有胆量接纳的。 也不是云川不准夸父吃饭,更是因为,夸父在清晨的时候成了新的夸父族族长之后,他就带着人已经狂吃了一遍。 现在,他们还要吃—— 或者说,只要看到被人嘴巴动,他们全体就感到饥饿! 阿布对此极度不满,多了五十几个母夸父,小夸父之后,他负责的食物供给事项,压力大的难以想象。 这五十几个人,几乎要比三百个人吃的还要多。 这在阿布看来完全是一件亏本的事情,五十几个夸父干活的能力赶不上三百个族人,吃饭一道上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族长接纳了这些夸父,那么,就一定要在岛外开辟新的土地,或者开辟新的食物来源才成。 夸父雄壮的身躯蹲在云川的饭桌前边,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这一次,食物对他的诱惑力似乎没有了。 “我以前就是他们的族长。” 就在云川喝完粥之前,夸父终于把他唯一的秘密说了出来。 云川抬头想了一下,马上就把夸父族群斗争失败,然后偷了一个孩子独自潜逃,被族人追杀的事情弥补好了。 不能让夸父自己说,要是按照他自己说的,一定又是一个距离事实更加遥远的版本。 “留下他们也不是不可以,从今天起,他们就要负责清除掉咱们周围泥塘里的所有鳄鱼。” “我不想吃鳄鱼。”夸父有些悲伤,自从来到岛上之后,他就抛弃了深恶痛绝的鳄鱼。 “那就拿鳄鱼回来换你们爱吃的食物,注意,我说清除泥塘里的鳄鱼,是指一条都不剩,哪怕是鳄鱼蛋,你们也要弄干净。尤其是竹林边上的那个泥塘,里边的鳄鱼够你们抓一阵子的。” 夸父可怜兮兮的道:“能抓鳄鱼的都死了,剩下的是不会抓鳄鱼的女人跟孩子。” 云川想了一下,就从自己的房间里拿出一根带铁箍的长竹竿,这个长竹竿很特别,最前面不是铁尖,而是一个绳索,他举起竹竿猛地套在栏杆上的柱子上,迅速收紧了绳子,然后,绳子就牢牢地拴在柱子头上。 云川把东西丢给阿布道:“蚩尤送来的稻子已经种出来了,马上就要移栽到有水的泥塘里。 你带着夸父尽快的把那块水塘里的鳄鱼全部抓干净,就要移栽稻子,我不想有人被鳄鱼咬死。” 就在夸父还不停地眨巴眼睛的时候,阿布已经明白了云川的要求,就在夸父的胸口捶一拳道:“走吧,吃了饭就要帮我们干活,你的部族族长收下了。” 夸父听阿布这么说,先是高兴地站了起来,拍着胸口对云川道:“一定把所有的鳄鱼都抓光,保证一个不留。” 云川脸上却没有多少喜欢的模样,瞅着夸父道:“看着他们,也告诉他们,吃人,就会死,而且是全部死!” 夸父认真的点点头,这一次,他没有嚣张的拿云川桌子上的食物,而是吞咽了一口口水,就要离开。 云川把一盘子不酸的馒头递给了他,夸父接过来倒进口袋,就大踏步的走了。 云川又对阿布道:“看好这些夸父,我担心他们会忍不住吃人。” 阿布点点头,提着捉拿鳄鱼的工具就追着兴奋地夸父走了。 云川叹口气低声道:“这算怎么回事呢?应该杀掉的。” 坏心情来的快,去的也快,主要是桃花岛上的人们很快乐,这一次战争的胜利,让族人们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在所有人都快乐的时候,云川就不打算给众人添堵。 就在云川担心族人们不肯接受夸父一族的时候,族人的表现远比云川预料的要大度的太多了。 他们围观夸父,他们触摸夸父,他们拿小石头,木片砸夸父,更有甚者会用竹竿挑起夸父缠在腰上的兽皮,看小夸父跟自己有什么不同。 触摸完毕了就跑,砸完了就跑,看完夸父的下体之后也会跑,没看到夸父追杀他们,也没有看到夸父把他们抓住串在杠子上烤着吃。 反而那些夸父表现得傻乎乎的,即便是比族人高大的夸父族的孩子们也惊恐地抱着母夸父,有的还哇哇大哭。 这就很有意思了…… 他们不怕夸父一族,觉得自己很强大,尤其是在晚上的时候杀死过凶猛夸父的族人,更是对表现得极为骄傲,对这些夸父族的老弱病残们保持了上位者的宽容。 夸父成了云川族的附庸,成了云川部可以任意驱使的战争武器,干活的机器,莫名其妙的让族人兴奋起来。 就像驯服了一头头的老虎,由害怕再到光荣,最后觉得老虎毛茸茸的很可爱…… 总之,野人们的心思,云川是没办法理解的。 夸父们没有时间哀悼死去的族人,他们必须要为自己的肚子努力,没有猎物,就要挨饿,这是野人世界里的共识。 竹林南边的沼泽地因为有鳄鱼,有很多,很多,一直是云川部族人的禁地。 现在,以龙为食的夸父们来了,族人们都想看看夸父们是如何抓龙,也就是鳄鱼的。 他们站在沼泽边上,瞅着夸父带着一些成年夸父下了沼泽,阿布,还把一些散发着恶臭的血水往沼泽里泼。 不一会,整个沼泽似乎都动起来了,那些跟木头一样浮在烂泥上的鳄鱼们,纷纷向泼洒血水的地方涌过来。 站在泥水里的夸父们,立刻就跑了。 他们以前是抓过鳄鱼,那也是一条一条抓的,一旦鳄鱼们铺天盖地办的涌过来,不跑的才是傻子,更何况,他们的新族长跑的比谁都快。 只有阿布是冷静的,他一边退,一边继续往泥水里撒污血,直到把鳄鱼们引上岸。 一条跑的最快的鳄鱼已经上岸了,快速的挪动着四根小短腿追着咬夸父,结果,被夸父抡起锤子就砸在鳄鱼头上,这一击很重,鳄鱼的脑袋彻底碎裂了,就连云川想要的鳄鱼皮也破了一个大洞。 “用工具!”阿布大怒! 第八十二章刑天的诗集 第八十二章刑天的诗集 “用工具!” 这句话是云川常说的一句话。 但凡是能用工具的活计,云川一般不准族人们直接上手。 虽然这样做在很多时候会让劳动效率变慢,云川却一直坚持这样做,即便是变慢,也一定要使用工具。 人呢,其实就是在不断摸索,不断使用工具,发明工具,最后才变得更加聪明的。 现在,云川对族人唯一不满的地方,就在于他们太笨了。 好在,他们现在至少知道用快子,勺子,叉子,竹碗,竹盘吃饭,并且,在这段时间里,云川还给每一个族人配了一把铁质小刀。 割草的时候就该用镰刀,砍树的时候就该用斧头,挖地的时候就该用铁锹。 绝对不该用手把锯齿草,更不应该在急躁之下用牙去咬树…… 即便镰刀没有钢口,斧头也不耐用砍几下就要磨也要比以前好的太多了。 这是铁的标号达不到,达不到可以淬火的程度造成的,云川希望某一天有一个铁匠忽然脑子开窍了,可以把铁的问题解决掉。 开始,夸父很不习惯用绳套锁住鳄鱼嘴,还是会下意识的扑下去抱住鳄鱼角力。 慢慢的,他开始有经验了,绳套可以准确的套在鳄鱼嘴上,当鳄鱼嘴巴被绑起来,夸父们又发现,用不上嘴巴的鳄鱼,实在是不堪一击。 直到傍晚的时候,夸父就带着五十几条鳄鱼来到了岛上。 这个壮举立刻就在岛上引起了轰动。 人人都拿着自己的小刀子赶过来扒鳄鱼皮,云川发现剥下来的鳄鱼皮铺满了广场,这才满意的去睡觉了。 他不知道的是,剩下的鳄鱼肉阿布只留下来十条,剩下的都让夸父拿去喂养那些饥肠辘辘的夸父们了。 这一次,夸父们终于吃到了不带皮的鳄鱼肉,没有了厚皮的鳄鱼肉很香甜,尤其是放在巨大的陶锅里加盐,加野菜煮过之后,夸父们第一次觉得鳄鱼肉竟然如此的好吃。 而且,今晚有足足四十条鳄鱼肉可以让他们吃,他们可以吃到天亮。没错,云川没有可以的限制夸父们的饮食,这些巨人饿得太久了,营养严重不良,即便是营养严重不良的状况下,他们每个人还能长到两米以上,而且身体不见半点畸形,一个个看起来很协调。 这就让云川非常的惊讶了。 他很想知道,当这些巨人得到足够多的食物,足够好的生活条件,他们会不会长得更高,长得更加壮实,会不会把个人的武力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呢? 最主要的是云川很想知道,自己的族群中会不会出现一群身高超过三米的真正巨人。 而且,这些巨人的脑子也会发育的很好,就像夸父这个混蛋一样,虽然没有变成一个威武的军事统领,反而变成了一个小丑一样的人物,但是呢,这依旧表明,他的脑袋是正常的,只是跟着自己学废了而已。 想要长身体,就要摄入大量的食物,按照能量守恒定律来看,这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 同时,因为巨人们抓了很多的鳄鱼,而泥塘里似乎还有更多的鳄鱼,而巨人们很能抓鳄鱼,足够自己自足的,这让族人们对巨人族吃光他们食物的担心终于消去了。 不与自己争夺利益的人总是很受欢迎的,古今皆然。 所以,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巨人们拿着绳套,提着装污血的竹罐子再次向沼泽前进的时候,去竹林里采竹笋,挖竹虫,捉竹鼠的族人们就很自然的跟他们走在了一起。 他们进入了竹林,各自去寻找相熟的熊猫组队去了竹林深处,而巨人们则再一次来到沼泽边上,开始了新一天的狩猎活动。 战争带给桃花岛的烦恼并不多,几乎在一夜之间就给解决了。 可是呢,这场战争害了很多人,比如刑天。 一个在水中根本就沉不下去的人,很容易就被大河送到了河对岸,虽然,这里已经距离桃花岛至少有五十里。 刑天爬上岸之后,原本臃肿的身体,更加的臃肿了,就在他上岸的地方,横七竖八的趴着七八个夸父的尸体,他们一样被大河送到了这里。 狼狈的刑天冲着那些愚蠢的夸父们吐了口口水,就踉踉跄跄的向常羊山走去。 常羊山是一座孤独的高峰,在丘陵地带显得非常高大,此刻,正是常羊山最郁郁葱葱的时候。 神农氏就居住在这里,刑天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见一次神农氏,向这位仁慈的族长倾诉自己的遭遇。 他不恨云川了。 因为他发现,云川可能真的不是烧毁了他与烈山部的罪恶元凶,无论如何,烧毁他部落的人应该一定是轩辕。 也必须是轩辕。 云川的胆子太小,连野战都不敢,就知道躲在那个岛上用巨大的竹箭御敌。 像半夜偷偷摸摸的去烧他部落的事情,怎么想都该是轩辕才能做的出来的事情。 其实,这事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从轩辕躲在暗处拦住他,并且突袭他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轩辕将是他一生的死敌。 刑天来的时候带着一群最厉害的族人,没想到天亮之后,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强烈的挫败感让爬上岸的刑天在第一时间就仰天长啸。 “啊——” “啊——” “啊——” 三声咆哮之后,刑天终于觉得舒服些了,摸一摸瘪瘪的肚子,迈开腿向常羊山走去。 才走了几步,就觉得双腿发软,他停下脚步,随便抓了两把草塞嘴里,嚼几下吞咽下去,继续赶路。 直到两匹灰色的狼悄无声息的一前一后堵住他的时候,刑天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对。 趁着狼还没有张嘴嚎叫呼唤更多同伴的时候,刑天无力的倒在地上,身体微微蜷缩,将肥硕的屁股放在最显眼的位置上。 果然,这两匹狼见猎物已经受伤了,且倒在了地上,也就放弃了召唤同伴的相法,不约而同的扑向了肥硕的刑天。 一匹狼的大嘴狠狠地咬在刑天肥硕的屁股上,刑天不等这匹狼开始撕咬,就忍着痛坐了起来,一瞬间,就用屁股重重地压住了这匹狼。 而他的双手,却已经死死地掐住了另外一匹狼的咽喉。 此刻,刑天那双漆黑的眼睛里,再没了半分软弱与愤怒,只剩下狂暴与沉静。 他粗大的手指刺穿了那头狼的咽喉,在掰断狼的嘴巴之后,刑天也不理睬那匹被他坐在屁股下边的狼,而是低声咆哮一声,就咬住了狼的咽喉,撕咬几下之后,就咬断了狼脖子上的血管,滚烫的狼血大股大股的喷进了他的嘴巴,他不怒反喜,已经被寒冷的河水浸泡了半夜的身体,实在是太需要这些热食了。 随着更多的狼血被他吞进肚子,刚才还在挣扎的狼慢慢的平息了下来。 满头满脸都被狼血糊满的刑天,慢慢丢下手上的狼,低头看着那个脑袋被他坐在屁股下边,依旧不肯松口的狼。 此时,他的屁股已经快要不成了,被这匹狼的爪子抓的血淋淋的。 刑天狞笑着抓住狼的爪子,随意的掰断,直到四只爪子全部呈直角翻折且露出被血染红的骨头。 刑天这才抬起屁股,冷漠的看着这头嘴里还咬着他一块肉的狼。 刚才这一番剧烈的挣扎,那块肉终于被狼给咬下来了。 为了防止狼把他的肉给吞了,刑天抓住了狼嘴,用力把它的嘴巴掰开到最大,最后再一用力,这匹狼的嘴巴就永远的合不上了。 刑天小心的取出狼嘴里那块核桃大小的肉,往屁股上安了两次,肉块都掉了下来。 眼见这块肉,将要永远的离开自己的身体,刑天张开嘴巴把肉丢进大嘴里,细细的咀嚼后,吞了下去。 肉有些少,刑天还是感到饥饿,刚才那顿狼血只能解解他的饥渴。 嘴巴被掰开,四肢被掰断的狼依旧活着,刑天蹲下来,双手扯着狼肚子上的皮,再发一次力,这匹狼肚子上的皮就被他生生的给扯开了,露出五颜六色的内脏。 推开狼的肝肺,刑天找到了那颗依旧在剧烈跳动的狼心,单手就连着一根很大的血管给扯出来了。 他先是吸吮了血管里储存的狼血,然后一口口的把温热的狼心给吃了。 吃了一颗狼心刑天依旧不满足,依法施为扯开了另一匹狼的肚皮,只是这只狼的心不再跳动了。 刑天也不顾这么多,就摘下狼心,站起身,一边吃着狼心,一边一瘸一拐的继续向常羊山走去。 对他来说,杀狼容易,可是,如何才能说服那个固执的老头子才是真正的考验。 献上礼物? 部族的人已经不多了,而粮食还奇缺,可惜云川送来的那两个美人了,如果那两个美人没有被轩辕抢走,这时候就该能派上用场。 直到狼心被吃完了,刑天心中还是没有计较。 万般无奈之下,刑天觉得只能再为那个老头子做一首歌。 “上一次做了《扶犁》,老头子那么高兴,这一次是不是应该再做一首《丰收》呢?” 想到这里,刑天就张开血糊糊的嘴巴,对着常羊山高歌道:“啊——我把大鼓敲得咚咚响,好伟大呵!又钜丽呵!摆起我们的小鼓和大鼓。鼓的声音和美又洪亮——” (史书曰:刑天乃是一位多才多艺的能臣,曾经为神农氏作歌《扶犁》《丰收》,收录于他个人的诗歌集《卜谋》,以歌颂当时人民幸福快乐的生活。) 第八十三章常羊山下蠢货多 第八十三章常羊山下蠢货多 “常羊山下常羊坡,常羊坡下蠢猪多……” 看到临魁的时候,刑天依旧在唱歌,对于这位神农氏的长子,他没有半分的尊敬可言。 常羊山下最多的并非是杂种,而是牛羊,刑天在看到临魁之后立刻就把牛羊改成蠢猪了。 在刑天心中,族群中唯一能让他低头的只有神农氏,除过这位之外,任何想要爬到他头上向他发号施令的家伙,即便是神农氏的儿子,也绝对是一头吃屎的猪。 光着身子,满身血污的刑天载歌载舞的过来了,而临魁对于歌舞的欣赏水平也在常人之上,自然听懂了刑天歌词里面的意思。 “你在羞辱我?”临魁从一头高大的白色巨牛的身上跳下来,拦在刑天的前边。 他的身材很高,刑天虽然强壮,却毕竟矮,看临魁的时候需要仰视才好。 刑天很讨厌别人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所以,他伸手就抓了一大把临魁腰肋上的软肉,手并且开始旋转。 “你敢叫出声,我就弄死你。” 临魁的身体慢慢的倾斜,最后不得不慢慢的斜着躺在刑天脚下,在确认了刑天狂暴的眼神之后,他果然没有发出惨叫声破坏那位老人的睡眠。 临魁倒在地上,愤怒的看着赤身裸体站在他身边的刑天,用一只手按着让他痛不可挡的腰肋,大声道:“你要造反吗?” 刑天抬起一只脚踩踏在临魁的脖子上,俯视着他道:“你也配跟我说背叛?” “我会告诉父亲你是如何羞辱我的。” 刑天笑了,指指自己胯下的第弟道:“从我弟弟只有蚕茧大小的时候我就开始羞辱你了,一直羞辱到弟弟长成巨蟒,这些年我的弟弟都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你却从来没有变过。 以前,只要我羞辱了你,你就要告诉族长,现在,你还是这一套,你告诉我,这么多年,你把我羞辱你的事情告诉了族长那么多次,那一次有用?” 临魁大叫道:“那是父亲宠幸你。” 一滴血从刑天的屁股上滴落,落在一张草叶上,刑天皱皱眉头,刚才为了抓这个家伙用了一点力气,伤口又开始流血了。 他随手从身边的一只羊身上抓了一把羊毛黏在伤口上,然后毫无趣味的道:“族长为什么会宠幸我?” “因为你会作歌!” 刑天想起族长以前对自己说过不要总是欺负临魁的话,就把脚从临魁的身上拿开。 看着漫山遍野的牛羊对临魁道:“这个世界已经变得极为危险了,临魁,如果你还不能变得强大,等待你的只有死。” 刑天的脚拿开了,临魁依旧不敢爬起来,他有惨痛的经验,在刑天没有让他起来之前,他私自起来,会被他再次打的躺下的。 “你战败了是吗?”临魁瞅着狼狈的刑天,他很想笑,却一定要忍住,他实在是被刑天打的连胆子都没有了。 刑天认真的点点头道:“我战败了。” “你没有打败云川氏?” 刑天抬头瞅着羊群一般洁白的云朵,慢悠悠的道:“这就是我为什么告诉你,这个世界变危险的原因所在。 以前,我们只知道轩辕很厉害,蚩尤很厉害,现在,又知道了云川氏很厉害。 临魁,现在啊,我们面对的敌人一个比一个强大,似乎只要出现一个需要征伐的对象,他们都能打败我们。 你来告诉我,这是什么道理呢? 到底是那些人太强大,还是我们变得软弱了?” 临魁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继续躺在草地上不屑的道:“那是你,要是族长让我带着夸父们去征伐云川氏,这个时候,云川氏的脑袋已经被我插在杠子上了。” 刑天被临魁逗笑了,蹲了下来,导致他的弟弟耷拉在地上,临魁不想跟刑天的弟弟接触,就把头扭了过去。 刑天抓住他的下巴又把头扭了过来,用冰冷的眼神看着临魁道:“族长给了你六个战俘,二十只羊,命你带去夸父族让他们吃一顿饱饭然后好开战。 你来告诉我,为什么那些夸父到了桃花岛却一个个饿得半死不活的? 他们不要说作战了,即便是走路都发飘,临魁,我只想问你一句话,那些战俘跟羊去了哪里?” “自然交给了夸父。”临魁开始真正感到不安了,以前,刑天虽然还是会揍他,可是,揍归揍,却绝对不会伤害他的性命,这一次,他觉得刑天似乎很想拗断他的脖子。 “既然给了夸父,为什么那些夸父还那么饿呢?” “或许他们把食物藏起来了!” 刑天听了临魁的辩解,不怒反笑,仰头看了一眼飘满云朵的天空,用两根手指捏着临魁的鼻子使劲往上提,直到临魁泪流满面哭的不像样子,才松开手指,让他的脑袋砸在地上。 “夸父们每天都在为食物奔波,每天都吃不饱饭,你竟然告诉我夸父们有了存粮的习惯。 临魁,你这是找死! 平日里你拿我的东西,我就笑笑,平日里你跟我作对,我也就揍你一顿,现在,你竟然把主意打到征伐这样的大事上了。 既然如此,你就不要怪我了。” 刑天刚刚举起拳头,临魁就抱着头缩成一团,并大声喊道:“这不是我的错,是烈山氏给我出的主意,是他想要那六个燧人氏战俘,他跟我找到了夸父族的族长,威胁族长出兵攻伐桃花岛,却没有把食物给夸父。 刑天,真的不是我,是烈山氏,你知道的,我害怕你,不敢破坏你的事情。” 刑天高举的拳头慢慢落下来,看他的表情似乎有些难过。 “所以,烈山氏拿走了战俘,你拿走了二十只羊是不是?” 临魁连连点头,还指着刑天背后的那头雪白的大牛道:“他还多给了我一头牛。” 刑天这一下连殴打临魁的心思都没有了,用脚踢踢临魁道:“起来吧。” “你不要打我!”临魁显得更加害怕,这时候,他宁愿刑天能够揍他一顿。 刑天把目光投向常羊山。 常羊山的半山腰上有一个巨大的山洞,这座山洞很好,冬暖夏凉,在山洞上方还有一个小洞,每天清晨,阳光就会从小山洞里投进大山洞,将大山洞照耀的亮堂堂的。 族长一直喜欢住在那个山洞里,不喜欢居住在四面漏风的房子里,这个时候,正是暖和的阳光照耀进山洞的时候,族长想必正坐在他的石头椅子上晒太阳吧。 “临魁,你与燧人氏在长草原作战,战败了,毁了腾蛇部落,又与有巢氏在黑松林作战,战败了,损失了骞部落,你跟轩辕在大河口一战,又失败了,损失了公羊,骈俪两个部落,并且让轩辕成功的带着他从大河下游迁徙来的族人在大河上游安了家。 你又带着红鱼部落,募部落与蚩尤在浅水滩作战,红鱼部落被蚩尤杀的只剩下老弱妇孺。而募部落,被你丢弃在大河的另一边,不能回来,现在,想必已经被蚩尤降服了,或者杀光了。 临魁,你明明就不适合带人攻伐他人,你为什么非要一次次的越过我们去攻伐别人呢?” 临魁的黝黑的脸色顿时就没了血色,嘴唇发白,哆嗦了良久才道:“我跟父亲说想当族长,父亲就告诉我,想要当族长,就一定要能征善战。” 刑天哑口无言,三两步走进了小河里,开始洗涮自己的身体。 随着血水从身上滚滚落下,一些近乎透明的小鱼,也就倏然游去了远方。 然后,他就听见了一声惨叫,是临魁的。 刑天没有回头,继续清洗身体,就听身后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 “刑天,这一次我不杀你!” 刑天笑着转过头,先是看了看被人插在那头巨牛牛角上痛苦哀嚎的临魁,这才把目光落在烈山氏的身上。 刑天一张嘴吐出一口水柱,然后张开双臂,露出自己硕大的肚皮以及宽阔的胸膛,微微闭上眼睛对烈山氏道:“来,杀我,不用说什么饶恕我的话!” 烈山氏手里拿着一张弓,弓上面搭着一支箭,而且整只弓已经被他拉成了满月,只要一松手,这支箭就会落在刑天的身上。 “烈山氏,离开了神农氏,你烈山氏部落活不下去,就像我刚才对临魁说的话。 这个世界变得危险了。 你一旦脱离神农氏,马上就要被轩辕,蚩尤,以及云川氏围攻,你活不下去。 听话,放下你的弓箭,至于杀了临魁这是小事,只要你补偿族长五十头牛,五十只羊,就会没事的。” 烈山氏慢慢的向后挪动,眼睛却盯着刑天道:“我知道,杀临魁确实不是一件大事,赔偿族长五十头牛,五十只羊对我来说也不是大事。 问题是,族长已经下令了,命我辅佐临魁去浅水滩征伐蚩尤。 刑天,如果是我一起去浅水滩,去了也就去了,可是,跟着临魁一起去,我不干!” 刑天连忙道:“这事还可以继续商量。” 毛茸茸的烈山氏跳上一头牛使劲抽打着向常羊坡下跑,一边跑,一边大喊道:“刑天,你也跑吧,族长太老了。” 第八十四章族长太老了 第八十四章族长太老了 烈山氏跑了,这一跑,可能就不回来了。 山风从刑天的胯下掠过,这个钢浇铁铸的汉子,第一次感受到了凉意。 被烈山氏戳在牛角上的临魁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可就是这样,他还是努力眨巴着眼睛向刑天求救。 刑天不忍心,就把他的身体往牛角根部插了插,这一下,临魁就不求救了,瞪着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看着天上的朵朵白云,显得很是深沉,也很有意境。 “我对你说过的,这个世界变得危险了,以前无敌的夸父是可以被大竹子插死的,我这么聪明的人也会被人伏击的,我都快要没活路了,你这样的笨蛋又该怎么活呢? 死了也好,死了也好……不用面对那些烦恼的事情。” 巨大的白牛带着临魁的尸体去了野草茂密的地方,刑天也就一步一挪的上了常羊山。 死掉一个临魁没有什么大碍,反正还有二十一个临魁等着死呢。 族长当年给他们起名临魁,意思就是即将登顶的意思,一个临魁登顶失败,也不知道后边的临魁能不能登顶成功,反正刑天是持悲观态度的。 山洞里有很多美人。 壮硕且赤裸着身子的刑天走进去之后,立刻就引来了无数道炽热的目光。 而刑天却心如止水。 一道光束从头顶的山洞里落下来,正好落在一张高大的石头椅子上,椅子上坐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人,他显得很衰弱,即便是被如此猛烈的阳光照射着,他还是觉得冷,需要盖上厚厚的兽皮。 兽皮是老虎皮,这张虎皮非常的完整且巨大,整张皮子油光水滑的,在阳光的照射下因为观看角度不同,还会反射出不同的光线,真正的绚烂如火。 刑天没有走进那道光圈,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等待那个老人醒来,只是黏在他屁股上的羊毛掉了,这让他很烦恼。 “嗯——”一道慵懒而又深沉的叹息声从虎皮下边传来,就像是从最深的深渊里传出来的叹息声。 “我闻到了临魁死亡的味道。” 刑天恭敬的道:“是的,临魁已经死了,是烈山氏杀了他,而烈山氏已经跑了。” “你没有去追烈山氏?你应该告诉那个孩子,死一个临魁不要紧,他不用如此害怕。” “我战败了,也受伤了,没有力气,也没有能力让烈山氏回来。” 椅子上的老人沉默了片刻道:“不要紧,人总会有的,力气也会生长出来的。 我只是好奇,谁能把带着一群夸父去征伐的小刑天击败呢?” “族长,夸父很虚弱,临魁,烈山氏去邀请夸父们出战的时候没有给他们提供粮食。” “小刑天啊,把失败的责任推给别人,这可不是你一向的行为,说说吧,是什么样的人让你如此恐惧?” “他们用竹子打败了夸父,杀死夸父就像杀死了一只羊那么简单,不仅仅是这样,就在夸父攻击桃花岛的时候,轩辕,蚩尤联合攻击了我。 我的族长大河的另一边,已经出现了一股强大的力量,我们如果不能尽快的征伐他们,以后,离开这里再次寻找安身之所的将是我们。” 老人听了夸父说的话,呵呵笑了,好像听到了一个最好笑的话,他用一只手拍着椅子扶手道:“小刑天啊,你现在连带着族人重新寻找领地的勇气都消失了吗? 大地环境多变,苍天喜怒无常,人在大地上生活,又受苍天照拂,大地不喜欢我们留在一个地方,我们就要离开,苍天不准我们享受太久的平安,我们就要做好迎接灾难的准备。 大地给我们的恩赐已经太多,我们不能继续苛求。” 刑天沉声道:“族长,这里地势平坦,水草丰茂,牛羊繁衍的很好,而大河边上土地肥沃,雨水充沛,正是我们繁衍生息的好地方,离开这里,我不知道那里才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所。” 老人或许感到了一丝寒意,就重新缩回虎皮下边,疲惫的声音从虎皮下传来。 “不愿意退让,那就征伐,在我们最强大的时候我们可以进行部族联姻,来交好所有部族。 在部族孱弱的时候,我们就要用武力让别人害怕,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我们不被伤害。” 刑天又等待了片刻,没有听到老人的声音,就一步一步的退出了山洞。 在山洞口,拥挤着一群美人,她们每个人都很忙碌,可是,眼睛却总是看着刑天雄壮的身体舍不得挪开。 刑天随便从美人群中抓了两个抗在肩膀上就下了常羊山,他一刻不停地来到烈山部。 此时,烈山部的人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了,刑天的到来让他们非常的害怕。 直到刑天将两个美人丢给烈山氏,烈山氏才从惊惶中走出来,这两个美人穿着昂贵的丝绸衣服,很明显这是从族长那里拿来的女人。 “族长说,死一个临魁不算什么。” 烈山氏听刑天这么说,脸上立刻又泛起更加浓重的忧愁之色。 “刑天,十个寒暑前,如果我杀了临魁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 刑天斩钉截铁的道:“灭其族!” 烈山氏摊摊手道:“为什么现在又是这样的结果呢?” 刑天苦笑道:“族长已经老的杀不了人了。” “这就是我忧虑的地方,还有,我讨厌所有临魁。” 刑天淡淡的道:“我也讨厌!”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当我赤身裸体,浑身伤痕,且刚刚打了一个大败仗,没有一个手下在跟前的时候,我当然很好说话。” “我觉得你还有话没有说完。” “给我一件衣服,再给我一队人。” “衣服可以理解,你在这边要人干什么?”烈山氏虽然这样问了,他还是找来了一队人交给了刑天,当然,刑天也终于穿上了衣服。 此后的三天里,刑天非常的忙,他只给那位老人留下了四个看起来最老的美人,拿着其余的美人走遍了神农氏的六个大部落。 当他终于用这些美人换取了足够多的部下之后,他终于再一次来到了烈山部准备把借到的人还给烈山氏。 烈山氏每次看到手持青铜巨盾,跟战斧的刑天,都会感到非常的不自在。 不过,这一次似乎有点不一样,刑天的目光很柔和,态度也显得有些谦卑。 不仅仅把借走的一队人还了回来,还宰杀了很多的羊,就在一块空地上烧烤,邀请烈山氏吃羊。 烈山氏很满意,啃着一只羊腿问刑天。 “你把族长的美人都给拿走了,就不担心族长问起来?” “不担心,也就是借给别的部族几天,等刑天部跟烈山部合并之后,再要回来还给族长就是了。” 烈山氏奇怪的看着刑天道:“烈山部什么时候要跟刑天部合并了?另外,你刑天部现在除过有一群女人跟孩子之外,还有什么?我可不要那些累赘。” 刑天把手上的羊腿骨啃得一丝肉都不剩,然后就把羊腿骨尖锐的断茬插进了烈山氏的太阳穴。 烈山氏手里的羊腿无力的从手中跌落,被刑天伸手接住,抱着羊腿继续啃。 直到烈山氏的尸体无力的扑倒在地上,刑天才把羊腿从嘴上拿开,低声道:“你不要刑天部,我要烈山部。” 就在烈山氏的尸体栽倒的时候,刑天借来的那些人纷纷丢下手中的羊肉,在一些烈山部的人的带领下,推开木栅栏,举着各种武器杀进了烈山部。 烈山部的反抗意愿并不强烈,尤其是当一个被烈山氏借给刑天的烈山部的人举着族长的人头示众之后,原本就不怎么激烈的反抗,就变成了微弱的反抗。 几处刚刚燃起来的火头,也迅速被人用羊皮口袋里的水给浇灭了。 刑天砍下几颗头颅之后,就正式对所有人宣布——烈山部正式并入了刑天部。 又过了两天,当刑天把那些疲惫的美人重新还给大族长的时候,大族长显得很有精神。 “很不错啊,小刑天,这一下神农氏就没有叛逃的部族了。” 刑天这一次用半边屁股坐在一个木墩上低声道:“这依旧改变不了神农氏日渐衰落的模样。” 老人笑呵呵的道:“那就继续壮大吧。” “族长想让我继续攻伐轩辕,还是蚩尤,亦或是云川?” “小刑天哟,你不能在一棵大树上撞了鼻子之后,就想继续用鼻子把大树撞倒吧? 就连轩辕这样的小娃娃都知道把自己放在最前边吸引我们攻伐,却把他最强大的手下派去征伐野人部落,从而在不知不觉中壮大自己的力量。 你为什么就不能去找那些可以击败,并且愿意合并到我们神农氏的部族呢?” 刑天瞅瞅躺了一山洞的美人们,平静的问道:“我也去征伐野人部?” 老人悠悠然的道:“那样做太慢了,轩辕比你下手早,你如何努力都追不上他。 有两根老骨头我已经帮你啃了一大半,我觉得这一次,你去就能一口咬下来。” 刑天严肃的脸上终于露出笑容,举起身边的战斧跟举盾撞击一声,山洞里顿时就响起来兵戈之音。 在老人的大笑声中,刑天道:“我只有拿下有巢氏,燧人氏这两个富庶的老骨头,才能迅速弥补与轩辕的发展差距!” 第八十五章轩辕造车! 第八十五章轩辕造车! 云川常说自己的目光长远,其实,他的目光连大河上飘拂的白雾都看不透。 刑天正在跟有巢氏发生的残酷战争他看不见,也听不到。 轩辕六部正在以史无前例的速度扩张,他也看不见,听不见。 就连蚩尤在吞并募部落之后,开始向高山地带进发的宏伟场面,云川也看不见,听不着。 他觉得桃花岛挺好的。 在数量与质量之间,云川选择质量。 随着一个个泥塘里的鳄鱼被清理出来,云川在排光水塘里的水,将水塘清理平整之后,他终于可以栽种水稻了。 水稻很好吃……那种存在于云川记忆深处的清香,让他在水稻还仅仅在长叶子的时候,就开始幻想白米饭是如何的好吃了。 尤其是在别人都在努力奋进的时候,他独自一人苟且偷安,这种感觉简直不要太舒服。 一直在观察云川的轩辕,发现这家伙在大发神威之后,突然就从一方诸侯变成了一个整天混吃等死不思进取的蠢蛋,这种变化让轩辕担心了很长时间。 本来,在他看来,云川在击败刑天,夸父的联合攻击并且取得大胜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主动划定地界。 就像他跟蚩尤以前给云川划定地界一样,只不过这一次换成了云川来划定地界。 他已经做好了放弃大河上游领地得想法,蚩尤同样准备放弃大河下游土地的想法,到时候,他们两族就能脱离与神农氏的接触,让相对温和的云川成为缓冲地。 如果云川部夹在神农氏与轩辕,蚩尤这三部之间,不但因为地域关系没了拓展的空间,也没有了吸纳新族人的机会,对需要时间的轩辕,蚩尤两部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现在,云川部没有派人接管大河上游的那座天生桥,也没有派人固守大河下游的浅滩区。 他们全族人马,不是在捉鳄鱼,就是进竹林找寻食物,再就是不断地修城墙,种庄稼,养牲畜,就算是还有一部分空闲人手,他们也要忙着寻找新的草籽,新的矿石,以及去云川找到的盐矿上采集食盐。 他唯一做出来的扩张动作就是----在河岸边上的水塘里种上了稻子。 云川可以不管那座天生桥,轩辕不能不管,同理,云川不会理睬大河下游的浅滩区,蚩尤不能不管,所以,在经历了一场闹剧一般的战争后,局势一点都没有变化。 又重新回到了原地,轩辕,蚩尤还是需要跟神农氏对峙,云川部依旧过的没心没肺的愉快。 就在轩辕,蚩尤,刑天三个人狂飙猛进的抢夺地盘的时候,云川更加关心,收到的鳄鱼皮数量到底能不能满足族人穿鞋子的欲望。能不能让全族人都穿上鞋子,在云川看来比抢占地盘什么的重要的太多了。 不管你干什么,土地他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不管你要不要,土地他就在那里,不损,不灭。 土地上的人不过是草木罢了,春天来了,生长出来的草木,未必就是上一年的青草。 云川觉得这事不急。 不吃人的巨人,其实是一个很憨厚老实的种族,至于云川家的夸父,早就退化成了一种类似哈士奇一般的存在。 在跟巨人们相处了半个月之后,云川发现,他们其实是最好的部下,只要食物给足,他们任劳任怨,而且还不挑拣食物。 “族长,我们今天不吃鱼了吧?” 清晨,云川跟夸父漫步在河边的红砂岩小路上,沐浴着薄薄的晨雾享受难得的闲暇时光。 云川吧嗒一下嘴巴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明明在不久前,你还在捋鳄鱼肠子里的屎吃,怎么,现在连咸鱼,熏鱼,这种食物都看不上了?” “我不吃屎。” “既然你不愿吃河里的鲤鱼,鲶鱼,那就吃鳄鱼肉吧,你也知道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艰难日子,别的部族全部靠吃草过日子呢,自家的东西还是省着点吃,就算有剩余的,我们也要拿去开市场,交换更多的东西。” “我昨天捉回来了很多鹿……” “你就不要想了,我准备再建设一个鹿厩,专门饲养这东西,等繁衍的多了,你到时候吃多少都有。” “羊呢?” “现在正是母羊产仔的时候,你竟然要吃母羊?” “那就吃猪。” 云川看来夸父一眼,继续沿着红砂岩小路查看城墙修建工作进行的如何了。 事实上很不错,最艰难的石头地基工作已经完成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把雕刻好的红砂岩砖块对整齐垒上去就好了。 对于这道城墙,云川的要求非常高,这道墙最主要的作用并不是为了抵御敌人,而是为了抵御洪水。 这个时代就是一个大洪水的时代。 云川知晓,在他那个世界的神话传说中,任何一种神话,都有关于大洪水的记载。 比如:比尔人的洪水故事,中美洲惠乔尔人的洪水故事,阿特拉西斯史诗中的洪水故事,尼普尔人的洪水故事,印度《百道梵书》中记载的洪水故事,至于后来的中国共工与祝融大战弄出来的洪水故事,以及诺亚方舟的洪水故事,就显得非常诚实可信了。 别的洪水故事云川不清楚,可是,大禹治水的故事可是在他之后才出现的。 要知道,在大禹治水之前,尧舜就已经开始治水了,也就说,大洪水还在尧舜之前。 云川不认为自己现在的时代距离尧舜时期有多么的遥远,做到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所以,防洪,防涝工作,云川一直抓的很紧,为此,他还专门研究了一下整座岛屿的地质结构。 结果让云川很是欣慰,这座岛就是一个由一块巨大的红砂岩结构组成的一座岛。 在这座岛下面,地基是一整块巨大的红砂岩层,地质结构那是非常,非常的稳定。 即便是有了巨大的洪水,洪水也只会改变周边松软的黄土高原地貌,而不会改变由一块石头组成的桃花岛地貌。 夸父没有吃到鹿,羊,猪,非常的失望,虽然他觉得自己最近的功绩很大,配得上吃这些食物的荣耀,可是族长不答应,他也没有办法。 云川早就改吃素为主了,有时候也会吃一点睚眦用石子打下来的野鸟,比如野鸡,斑鸠,鹧鸪或者野鸽子。 他也不得不节省一点,有时候嫫母会来给她的孩子弄一点有营养的食物,有时候嫘还会过来吃一点有油水的食物,这些食物都是从云川的例份里出的,不能占大家过多地便宜。 尽管族人还不明白什么叫做命运共同体,云川还是按照这一法则开始给族人制定各自享受食物的规矩了。 这才是最合适野人们的生活法则,至于,以前他们享受的那种共同生产,共同享用的法则,实在是太原始了。 没关系,他们慢慢地就会接受,毕竟,这都是为了他们好。 就像野人们开始不愿意穿鞋子,现在抢着穿鞋子一个道理,只要是好东西,大家迟早就会接受的。 云川现在很不喜欢轩辕。 主要是轩辕总想着骗他。 比如,这一次,他居然弄来了一辆有两轱辘,一个木板,再由两条车辕组成的板车准备贩卖给云川。 还说这东西是他发明的,还用他的名字命名了这东西,一张嘴就要用这东西跟云川换取五百双漂亮的鳄鱼皮鞋子。 在云川诡异的目光下,轩辕还亲自往板车上堆放了很多东西,一个人就拉着这辆吱吱呀呀随时要散架的板车前进了半里地。 最后,得意洋洋的抱着双手,准备等待云川跪地膜拜,顺便拿出五百双鳄鱼皮鞋子跪求这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板车。 云川没有跪拜,但是,同意了这一场交易,因为他是一个尊重版权的人,就像在他后世,即便是看网络小说也会看正版一样,都属于尊重人家的发明创造。 “给你算是便宜的,你知道蚩尤用多少东西才换走了一辆车?”轩辕的表情既下贱又欠揍。 “多少?”云川很识趣的当捧哏。 “五十张熊皮,五十张豹子皮。”说到得意处,轩辕端起云川煮的甜汤一饮而尽。 “好东西我只给自己人。”轩辕收起得意的嘴脸之后,立刻就变得非常的伟大,光明,正派! 云川连连点头,指着那辆破烂板车道:“这东西虽然只是木头制作的,看似简单,可是呢,轩辕你为了制造这东西,也不知道;浪费了多少心思,区区五百双鞋子就能换到这辆车,我确实是占到了大便宜。 以后啊,我们要尊重这种创造才成,也必须允许第一个创造出来好东西的人获得巨大的好处。 如此,我们才能有源源不断的好东西用,轩辕,你说我的话是不是很有道理啊。” 轩辕重重的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哦,这个甜汤不错,再给我来一碗。” 云川从善如流。 “以后,这个话也要告诉蚩尤才成,有了一个好规矩,大家就一定要共同遵守,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轩辕明显从云川的话语中察觉了一丝丝的不对头,不过,看看自己制造的宝贝板车,他还是重重的点点头。 于是,云川又给轩辕添了一碗甜汤,这一次,他特意多添了一朵银耳。 第八十六章造神时代 第八十六章造神时代 自从离开那个被轩辕吞并的部族之后,云川一般就不愿意再看到这个世界上最原始的人类。 他见过,体验过一群所谓的人在凄风苦雨中挣扎的模样,也见识过母亲背着小小的孩子与野兽争夺食物。 更见识过,生命之花凋落的时候莫说有蜂蜜蝴蝶,就连野狗都不肯回顾一眼的场面。 在最凄惨的时候,云川发过誓,他要过上人才能过的好日子,他也发誓,一定要善待那些相信他,并且追随他的人,并且带着他们一起过上好日子。 可是,就在今天,一个女子死去了,她是难产死的,这个女子就是他离开部落的时候追随他的六个少年人中的一个。 她与另外一个同行的少年相爱,组成了家庭,而后,在桃花岛食物充足的时候怀上了孩子。 就在云川满怀希望的期待第一个真正属于自己部族的孩子降生的时候,这个女子死了,云川想了很多办法,最后还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死去,一尸两命。 夸父瞅着死去的女人依旧高高耸起的肚皮道:“她太小了。” 这一次云川没有鄙视夸父,因为他说的是正确的,这个女子的年纪应该不超过十二岁…… 可是,夸父紧接着就拉过来一个女巨人拍着人家的屁股对云川道:“多大的孩子都能生出来,我还见过她们在吃饭的时候,一边吃一边就把孩子生下来了。” 云川又点点头,夸父还是说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巨人妇女的身材高大,而她们平日里又严重的营养不良,肚子里的孩子看似比人类的孩子要大的多,实际上也是一个营养不良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而这个女孩子,由于是老资格的云川部大人物,还担负着照料岛上所有野鸡的重任,平日里破了的野鸡蛋,因为怀孕的关系,全部被她给吃了。 加上,因为岛上只有陶锅,云川发明的菜式绝大多数都是炖菜,为了保护族人的牙齿,云川还特意的让仆妇把肉炖的稀烂……于是,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她的身体摄入的营养就过剩了,导致她肚子里的孩子非常大…… 亲眼看着这个女孩子死掉全过程的精卫,一张小脸煞白,煞白的,目光一直盯着那个女孩子高耸的肚皮发呆。 听了夸父的话之后,立刻就忍不住拉住了云川的手。 云川叹口气道:“你看,这就是我不愿意碰你的原因,而你还以为我不要你,故意躲着我。” 女子的丈夫抱起尸体,就要丢河里,被云川给拒绝了,让他在岛外找了一个美丽的向阳坡,挖了一个坑把女人下葬了。 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对于岛上那些年轻女孩来说都是一个很严重的教训。 她们不能再遵循野人的习俗,随便找个男人就睡觉,快乐是一时的,一旦怀孕之后,下场就非常凄惨了。 所以,在以后的岁月中,一句向阳坡上的女子,就是岛上女子拒绝苟合的最好的借口。 精卫不时地偷看一眼比她高一倍的巨人族妇女,显得非常绝望,她很肯定,自己一定长不了那么高。 “好好吃饭,好好睡觉,过几年就好了。”云川看出了精卫的担心,就出言劝她。 效果很好,一个不整天想着往云川被窝钻的精卫,气质一下子就显现出来了,对所有男人都有些冷若冰霜的样子,这很符合她当初的人设——神农氏的女儿,也就是公主身份。 不过,自从有了云川跟夸父的那一番谈话之后,虐待孕妇,就成了岛上特有的习俗。 比如不肯给临产的孕妇吃好吃的,比如逼迫不方便动弹的孕妇干大量的活,总之,五花八门的,云川也不怎么管。 因为,他也不知道这样做是好是坏,必须要等结果出来才好判定。 大象生小象就没有这么麻烦了,破耳朵的老婆也给它生了一头小母象。 于是,桃花岛上的大象家族就从四头变成了五头。 独牙大象因为是所有大象中最温顺的一头,谁需要帮忙它都去,所以,原本衰弱的身体,渐渐地恢复过来了,并且重新散发了活力,最近一直在向破耳朵的老婆大献殷勤,看来,他也想把自己基因遗传下去。 大象有了婚外情会非常的麻烦,如果两头成年公象在岛上开战,很容易就把这座岛给毁掉。 所以,云川最近不准独牙大象来岛上,让它守在岛外帮助族人从森林中拖木头回来,盖木头房子。 岛上也需要大量的木头,这个工作一般由破耳朵来担任,他毕竟年轻,有的是力气。 这些事情都需要云川这个族长调停,安排,想要让桃花岛上的人与兽组成一架精密的机器不断运行,云川非常的忙,也非常的伤脑筋。 进入夏天之后,田地里的禾苗就开始吐穗灌浆了,这段时间要精心照顾,给足水是必须的,但是,又不能给太多的水,只要保持地面湿润即可。 这中间有一个度,连云川都把握不好,可是呢,一个叫做“禾”的族人却能掌握的非常好。 云川只知道这时候应该浇水,却不知道,浇水多少合适,还是在扬花期浇水,还是在抽穗期浇水,总之,对于这期间的作物管理,云川只知道一个大概。 禾知道! 当他告诉族长,浇水一定要在扬花期前十天浇透,小麦抽穗之后,扬花结束,还需要给一次透水,之后,就再不浇水,直至禾苗成熟。 云川很惊讶他是如何知道这些事情的,结果,禾当着云川的面吃了一些土之后,告诉云川,这些禾苗现在活得很快活,有水喝,有土吃,今年一定给族长一个好收成作为回报, 听了这些话,云川就沉默了。 吃土能不能知道禾苗所需云川不知道,他只知道禾已经把自己当做禾苗来对待了。 这非常的神话,可是呢,从麦田的反应来看,效果好像真的不错。 于是,云川就让阿布,用岩画的形式把这一重大发现刻画在红宫最重要的一面墙上,作为重大历史记录。 于是,红宫墙面上,就出现了一株巨大的人面禾身的怪物。 人称——禾神! 云川看过禾神照料禾苗图之后,很是奇怪,他发明了那么多东西,却从来没有人把他当做神仙对待,所以,他准备试探一下。 云川是从清晨开始自己发明大业的。 他把一块烧红的铁块放在铁砧上用力的砸,砸的火星四溅,在足足砸了一万八千锤之后,一个长条铁片就出现了。 为了让阿布这些人明白,长条铁片的重要性,云川还把他们喊过来观礼。 让他们亲眼看到族长是如何将一块平平无奇的铁片变成一件极为趁手的工具的。 没错,云川很希望成为“锯神!” 在阿布,夸父等人聚精会神的关注下,云川终于给这个长达半米的铁片上弄满了锯齿。 然后,故作高深的给锯子的上半部分裹上黄泥,只露出锯齿部分,然后烧红,最后放进冷水中淬火。 这道淬火工序有没有用,云川不知道,这要看铁片是不是有了钢性,无论如何,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所以,在一片白雾中,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支锯子就出现了。 虽然这枚锯子的锯片厚了一些,笨拙了一些,锯齿也不是很规则。 可就是这样的锯子在装上两边的手柄之后,找到木头拿来试验了一下。 看到效果之后,阿布等人立刻就疯狂了起来,一大群人拿着这柄锯子立刻就进入了森林。 等他们从森林里回来,云川立刻就被众人敬畏的目光洗礼了足足三天。 因为,有了锯子,伐木的功效提高了十倍不止。 过程云川很享受,可是,结果不太好,禾苗之神的边上并没有出现伟大的“锯子之神”却出现了以为更加伟大的“伐木之神”。 就是一个人手持锯子伐木的样子。 不过,这个神怎么看,怎么像瘦的麻杆一样的阿布,而不是丰神俊朗的云川。 在“伐木之神”的背后,描绘的是堆积如山的木头…… 神农氏尝百草的图画,绘满了整座山洞,轩辕造车的图画听说也占据了半个岩洞,蚩尤发明青铜剑铠矛戟的图画更是被人家宣传的所有人都知道,就连他的八十一个曽身人语,铜头铁额,食沙石子,且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兄弟也在图画上有所表现,唯有云川没有这样的待遇。 哦,也不是没有,红宫的墙面上有云川发明“鞋子”的图画,只是藏在一个角落里,不那么显眼罢了。 充当一个“鞋子之神”,名字不太好听,而锯子之神又变成了“伐木之神”阿布,这让云川非常的郁闷。 当云川把自己的烦恼悄悄告诉精卫之后,精卫就带着云川来到了竹林外的一片岩石区。 这片岩石区非常的高大,很多石头估计有几十上百吨,在一座最高,最大的石头表面上,描绘着一位高高在上,且坐在一张石头座椅上,用竹子发簪绾发威严无双的人,在他高大的身影周围,还描绘了许许多多的小人以及火柴人作战,农耕,编织,捕鱼的画面。 精卫还特意爬上大石头,用竹竿指着一个身材婀娜,端着装满谷物,果实,以及人头的陶盘向云川敬献的仕女给云川看,并且强烈表示,这个只有云川画像巴掌大的仕女,就是她。 全野人区域,只有云川一个人喜欢用簪子绾发,其余的人都喜欢披散着头发,所以那个绾发的人一定就是云川本人。 至于仕女,很不像精卫,因为壁画上的仕女有着常人所不能及的肥硕屁股与高高耸立的夸张胸部! 第八十七章让人无话可说的轩辕 第八十七章让人无话可说的轩辕 轩辕看了云川的神像之后觉得好! 尤其是对阿布的画工赞不绝口,甚至还提出建议,觉得应该把云川的画像描绘的更大一些,这样人物也就更加突出了。 大人物的画像自然要大,这是一定的。 夸赞完毕云川的画像之后,轩辕就提出想要看看云川部落刚刚发明的锯子。 他听说了,云川部落如今只需要两个人一天就能砍伐出五十根人腰粗细的树木。 自从,有巢氏搭建房子的技术传播开来之后,开化的人类基本上都开始居住房子了。 住在山洞里的弊端太多了,尤其是到了雨季,山洞里的虫子就多的吓人,如果虫子多一些,族群里的婴儿基本上没有能活过两岁的,再怎么照看,这些粉嫩的肉也会被虫子祸害掉。 人们已经认识到大规模聚居在一个山洞里害处很大,不仅仅是安全上的,还对轩辕刚刚提出来的人的伦理有着很大的伤害。 繁衍行为能带给人很大的愉悦感,这是上天刻意这样安排的,如果繁衍的过程中没有这些愉悦感支撑,不会有人会对繁衍有着如此巨大的热情。 尤其是女人,因为繁衍的主要工作都是由她们来完成的,而生育会对她的身体造成巨大的痛苦,如果繁衍的过程中连这点愉悦感都不给,后果很严重。 当然,生育的时候给身体带来的巨大痛苦,又让女人付出了巨大的沉没成本,等孩子出生之后,因为沉没成本的缘故,母爱这种行为就自然而然的产生了。 当然,以上论述,完全剥离的人的情感,只适用于野人时代,而在兽性多于理性的时代里,没有奖赏,就没有繁衍。 居住在一个山洞里的人,一旦有两个人开始了繁衍的行为,就会自发的勾起其余成年人的繁衍冲动,再然后……云川一点都不愿意回忆了。 轩辕想要锯子的原因,就在这里,他准备让族人以家庭为单位,开始分居,并且准备制造血缘这个概念,从而让一个家庭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 自己生的孩子自己疼,这就是轩辕发布的政治口号,不能再随便把生出来的孩子丢的满地都是,最终便宜了虫子。 他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明确父亲的责任,突出父亲在繁衍过程中重要性,通过后期的养育,也让父亲对等产出与母亲同样多的沉没成本,最终达到父亲,母亲一起照料后代,从而大大提高后代的成活率。 以上的话当然是云川自己总结出来的,轩辕只说了一句话——“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叙。” 说完大道理之后,轩辕就希望云川能够把锯子无偿的拿出来,为人类的人伦大业添砖加瓦。 问题是——锯子这东西云川本来准备拿来发财的,就像轩辕拿来一个破板车,就从云川这里拿走了五百双鳄鱼皮鞋子一样,这一次他本来想用一把锯子跟轩辕换五十个青铜器的。 轩辕从听说云川制造出来了锯子开始,就明白了云川的盘算,所以,就带了一张嘴,没带货物,就想从云川这里拿走一个锯子。 这种行为真的很恶劣! 如果云川不知道人伦的重要性,不理解轩辕这样做的必要性,不同意他这种开天辟地一般的行为的话,他完全可以一口回绝轩辕的要求。 问题是——野人们真的不能再过只知道母亲,不知道父亲是谁的日子了,更不能再过不知羞臊的群居生活了,男人们不能像古希腊众神一样,只管种,不管养了。 云川更不希望,他后世那些让他痛不欲生的亲戚们一个个消失,否则,他受过的苦,别人受不到怎么办呢? “我觉得应该提高女子怀孕的年纪,我部族里的一个怀孕的女子就是因为年纪太小,身体没有长成,所以难产死了,我们应该推后女子生育,你以为呢?”云川的锯子避免不了被轩辕白白拿走的命运,他还想垂死挣扎一下。 “人口不足,这是我人族最大的弱点,但凡使我麾下有满山,满谷之众,就是天神,我也敢向他战斗,必将让人族成为天地间的主人!” 轩辕对云川莫名其妙的建议嗤之以鼻,他认为云川的建议纯属吃饱了撑的。 他还说,云川部那个死掉的孕妇,就是因为吃的太多,导致孩子太大才死掉的。 如果云川愿意把桃花岛上多余的粮食分给总是感到饥饿的轩辕部,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惨剧。 云川没办法,如果有多余的粮食,云川打算用来喂猪,不能给轩辕部,所以,只能看着轩辕拿着自己发明的珍贵的锯子吃饱喝足之后走了。 谁让人家目前为止,一直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呢? 规定了人伦,就是一件惊天动地的伟业,后人曰:“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 最近不断地有野人来投靠云川部,很多面孔看起来似乎有些熟悉。 云川问过之后才知道,这些人大部分来自轩辕,蚩尤二部,还有一些人来自于刑天,烈山二部。 开始的时候还以为这些人都是最古老的间谍,仔细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云川很确定,这些人就是为了能过上好日子才来到云川部的。 或许是能吃饱的缘故,他们干起活来远比云川部的人卖力,打起仗来他们也远比云川部的人更加的拼命。 至于当间谍,这种事根本就不存在,目前,他们最恨的就是自己原来的待着的部族,且不允许别人在他们面前谈及以前的部族。 这种心态云川很能理解,毕竟,在后世,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这样的人虽然看起来让人恶心,可是呢,干起活来却很让云川满意,再加上打仗也肯拼命,对于云川部来说好处很多,所以,云川也就捏着鼻子让他们留下了,只是不准许他们去岛上生活罢了。 他们非常的理解云川部的这一决定,云川部的族人也认为这样的安排恰如其分。 这样很好,他们感觉不到羞辱,云川自然装作看不见。 有时候,云川看着水盆里自己那张年轻的过分的脸,常常会发一阵子癔症。 自从用一年的时间一口气长到十五岁的模样之后,他的身体就再也没有变化了。 不论是身高,还是模样,就像是被时光定在了这个年龄,他希望自己可以长出跟轩辕,蚩尤一样浓密的胡须,哪怕胡须长得跟刑天那样满脸都是都可以的。 可惜啊,他的上嘴唇的上面,还是只有一点柔软的绒毛,上一次他用刀子剃掉了,结果,花了大半年才长出来,还更加的柔软,稀薄。 云川很怕连这一点男人的象征都消失掉,再也没敢打胡须的主意了。 有时候偷偷解开裤子查看一下,毛发不旺盛的担忧又会加重。 他知道自己这具身体是速成的,如果按照正常的身体发育,他这个时候最多只有四岁,而不是变成一个身高八尺以上的男人。 胡须不旺盛,就说明他这具身体里的男性荷尔蒙分泌的一点都不旺盛。 所以,他也就理解了自己为何只有过一次严重的性冲动,之后,哪怕精卫脱得光光的钻他被子,他都能随时保持理智的原因了。 这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好在,每天早上,弟弟会变得茁壮,这才让他熄灭了多吃虎鞭一类促进荷尔蒙发育的药物的想法。 现在,周围的山林里老虎很多,在云川看来,这东西已经泛滥成灾了。 由于没有天敌,还在食物链的顶端,它们好像比人类更像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因为,几乎每座山,每个山谷里都有这东西。 尤其是到了傍晚的时候,虎啸之声就会在群山里此起彼伏,即便是一些平原上,也会有老虎威慑入侵者从而发出来的咆哮声。 所以,云川想要多少虎鞭都有,只要跟蚩尤说一声,要多少就会有多少,且无论是什么鞭! 蚩尤准备跟云川制定一个盟约。 《不得相互收留对方叛徒约》! 这个盟约很明显对云川是不利的,所以,被云川无情的拒绝了。 他跟轩辕两个已经把方圆三五百里内的野人部落全部都给吞并了,云川曾经让夸父带着槐,绘他们试着去找寻一些回来,结果,他们只找到了野人曾经居住过的山洞,连一根人毛都没有带回来。 在这种状况下,云川认为自己收留轩辕,蚩尤两部的叛徒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从哪一方面都能说得通。 轩辕在这一点上就很讲道理,只要他部落里的跨过一片板栗树林,追杀叛徒的人就会主动停下脚步,不像蚩尤的人,即便是叛徒跑进属于云川的竹林区,他们依旧会追杀。 最近一次追杀叛徒的时候,他们的运气非常不好,正好遇到捉龙回来的巨人一族。 不但没有杀死叛徒,就连追杀的人也被一群捉龙的巨人给顺便捉回来了。 这些人被巨人们吊在集市上,供所有来往的客人们围观,其中,就有蚩尤最看中的狼头盔兄弟。 第八十八章情谊多少钱一斤? 第八十八章情谊多少钱一斤? 在所有人都讲道理的时候,云川也就很讲道理。 在蚩尤不讲道理的时候,云川就没有办法讲道理了。 轩辕的大老婆嫘把蚕种几乎无偿的给了云川,还派来专门饲养柞蚕的专家教岛上的仆妇们,在柞蚕吐丝结茧的时候,担心这些柞蚕来到一个新地方忘记怎么吐丝,嫘更是亲自下场,以舞蹈的形式教那些柞蚕吐丝,柞蚕吐丝吐了多久,嫘就跳了多长时间的吐丝舞。 这是一种很高尚的行为,高尚的让云川难以理解! 嫘是轩辕从西陵神国花了极大代价娶回来的,与其说,轩辕是在娶嫘,不如说轩辕要的就是柞蚕养殖与缫丝,织绸的工艺。 现在,不仅仅是轩辕部有柞蚕养殖,云川部有柞蚕养殖,就连蚩尤部也有柞蚕养殖。 轩辕把嫘娶回来之后,柞蚕养殖技术也就在轩辕选定的几个部落里开始流传了,而丝绸作为与青铜器同样地位的顶级货物,从轩辕部落独有变成了一种昂贵却并不神奇的货物,并且随着蚕种不断扩散,柞蚕养殖也就在大河上下游地区流传开来了。 云川部落就是其中最大的受益者,因为,他比轩辕,嫘这两人更加知晓丝绸对华夏的意义,可以说,没有丝绸,就没有华夏二字中光彩夺目的“华”字。 很多时候,轩辕在统一天下的过程中变现的非常大公无私。 云川更愿意把这种大公无私认定是轩辕对自己将最终取得最后胜利充满了信心。 因为确定自己将是唯一的胜利者,所以,无需隐藏什么,现在给其它部落好处,就等于给自己将来的部下,以及听他话的人好处,这一点其实并不难以理解。 大人物,就是大人物,不管是身处蛮荒世界,还是身处繁华世界,该有的荣光与魅力同样煊赫9州。 对于轩辕的雄心壮志,云川是乐见其成的。 如果没有轩辕,没有蚩尤,或许就该是他来承担这些繁杂且琐碎的大任了。 能担当大任者,非大心胸,大气魄者不可得。 云川自忖不是一位盖世英雄,尽管他在此时表现得极为妖孽,他还是清楚,自己不是一个可以担当大任的人。 以前不是,现在,环境改变了,奋斗的难度降低了,他依旧不是。 毕竟,他不会为了除过父母妻儿之外的人或者一件事情,一个理想牺牲自己的性命。 这有点,云川非常的肯定。 轩辕可以为族群献身,蚩尤也没问题,就连刑天这样的人也问题不大,只有云川是有问题的。 蚩尤来的时候非常的悲愤! 他胯下的熊猫阿吉则非常的饥饿! 所以,一个悲愤人去找云川理论。 一头饥饿的熊猫去找仆妇寻找食物上的安慰。 “我听说你把锯子给了轩辕?”见到云川之后,蚩尤对于自己被吊起来示众的兄弟不闻不问,他只想知道属于他的锯子在哪里。 “嗯,给了。” “轩辕用什么东西换的?我也要!” “轩辕用情谊换的。” “情谊是什么东西?很昂贵吗?多少张虎皮能换到?” “有时候是无价之宝,有时候贱如草芥。” 蚩尤不解的道:“轩辕给你的情谊有多值钱?” 云川指指窗外阴凉处挂着的蚕丝道:“至少价值那么多的蚕丝。” 蚩尤看看丝线的数量,点点头道:“五十张虎皮,五十张狼皮,五十张狐狸皮,回去就送来。” 然后,云川就拿出来了一把锯子递给了蚩尤。 蚩尤找来一根木头试验了一下,然后就抱着锯子准备离开,却被云川给叫住了。 “我记得你的兄弟还被吊在树上呢。” 蚩尤平静的看着云川道:“你会杀他们吗?” 云川想了一下摇摇头道:“毕竟一起战斗过,我下不去手。” 蚩尤原本冷酷的脸上逐渐有了一丝笑容,在云川的胸口捶了一下道:“这就是你说的情谊?不错,果真不便宜。既然你跟我讲情义,那么,我也就跟你讲情义,我会让准备好抢人的兄弟们都回去,你把吊着的人还给我。 我给你一个承诺,以后,我们就以竹林为界,竹林以上的地方是你的,竹林以下的地方是我的。 除过来换东西的人,其余进入竹林的人将由你处置,即便是有逃人,追杀他们的人也将在竹林止步。” 云川笑着伸出手,蚩尤犹豫一下,也学着云川的样子伸出手,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盟约成! 手里拿着锯子的蚩尤在离开云川房间之后,再一次失去了他的熊猫。 当他在仆妇房间找到那头依偎在仆妇身边抱着陶盆喝羊奶的坐骑的时候,他平生第一次有了更换坐骑的想法。 “你看,野兽也是如此,谁对他好,他就亲近谁,你如果能让的部族人都能吃饱,对他们和善一些,我相信,就不会有逃人出现了。” 蚩尤摇摇头道:“不是这样的,我的部族虽然不富裕,吃饱还是没有问题的,主要是我颁布了一些规矩,这些人都是受不了这些规矩才跑来你这里的。” 云川瞅着喝一口奶,就拿大头蹭蹭仆妇脸的熊猫阿吉,疑惑地道:“你都颁布了一些什么规矩?” 蚩尤叹口气道:“刑天打败了有巢氏,如今正在攻伐燧人氏,原本已经出现溃散模样的神农氏,又被刑天捏成了一团。 轩辕的远征部落也渐渐地回来了,给他带来了数不清的东西跟新的部下。 我虽然吞并了募部落,收获却比不上轩辕,比不上刑天,所以,我就希望每一个蚩尤部落的人,都应该是一个强壮的战士,每一个蚩尤部落的人,都必须加入武士队伍,有战事的时候作战,没战事的时候狩猎。 猎人部落的人听了我的话,而那些以捡拾草籽,寻找虫子为生的部落人不愿意,那些会造房子,造陶器,会编织的族人们也不愿意,然后,如你所见,他们逃跑了。” 云川听了蚩尤的话,沉默了,这关系到人群分工的一个问题,全民皆兵说起来似乎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可是呢,部族中有些人已经可以脱离集体,独立生存了,这个时候,再要求农夫,工匠这些容易生存的人去作战,自然就有很多人不愿意,不愿意死在战场上。 随着人族种群扩大,这样的问题迟早会来,云川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这么急。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其实就是云川。 因为食物总有富余,在云川部,战士就是战士,农夫就是农夫,工匠就是工匠,他们分工明确,各自有各自的任务。 战士的职责就是专门负责作战,负责狩猎,负责清除有威胁的野兽,给族人打造一个相对平安的环境。 他们不参与农耕,不参与手工作业,而且在食物的分配上也比其余人来的充沛一些,再加上云川部几次作战,死的人很少,所以就有很多人愿意当战士。 轩辕部也是如此,有的部族专门负责战斗,有的部族专门负责寻找食物,因为他的人手是三部中最多的,就让轩辕有了调配的空间。 蚩尤部最尴尬,人数不多不少,遵循的又是原始部落的那一套管理模式,没有明确的统治理念,是大巫硬生生的用信仰把所有人揉捏在了一起。 各个部落的联系相对松散,所以,才会出现让蚩尤感到上情下达的时候总是缩手缩脚,不像轩辕部,云川部那么自如。 偏偏,他们受到神农氏压迫最严重的一个部族,因为刚刚被刑天攻破的有巢氏,就在蚩尤部的下方。 这一次,蚩尤没有殴打熊猫阿吉,而是带着足够的耐心等阿吉喝完了羊奶,这才打了一个唿哨,骑上阿吉离开了云川部落。 在他走了不长时间,云川就让夸父放了狼头盔他们,等狼头盔他们走出竹林,蚩尤就站在竹林外等他们,据躲在竹林里观察蚩尤部动向的槐回来汇报说,蚩尤拥抱了每一个兄弟,还把自己的熊猫头盔给了失去了狼头盔的狼头盔兄弟。 最后就回去了,人数很多。 第二天,轩辕又来了。 这一次,他带来了很多人,云川瞄了一眼这些人,心中就隐隐发凉,这些人通通带着各种恶样的穷形恶相。 他们没有衣服,就这么赤裸裸的站在地上,虚弱的似乎随时都会倒在地上。l 云川甚至在人群中看到了不少脑袋尖尖或者眉间广尺的明显是智力发育不全的人,且他们的手脚奇大,脚掌很长,脚趾却萎缩的只剩下五个小小的肉球。 “我知道你一直在为部落人少发愁,这一次我的部下远征,弄来了不少人,想到你的难处,就特意给你送来了一些,别嫌少,收下吧。” 轩辕作恶的时候永远是那么的让人如沐春风。 “这些人都是你挑拣剩下的?” 轩辕毫无愧疚之意的点点头,大大方方的承认了。 “你这是在害我。” 轩辕笑道:“你如果不要我就带走了。” 云川想了一下,笑着道:“好,你的好意我接受了。” 轩辕大笑着拍拍云川的肩膀道:“我就知道你会想明白的,我并不是不想要这些人,而是,我用不上他们的本事。 这些人是虎部落在大泽边上捉到的人,在陆地上他们行走缓慢,人畜无害,可是,一旦让他们进入水中,他们就是最凶恶的恶鬼。” 第八十九章天罗地网 第八十9章天罗地网 “他们必须回到岸上生活吗?” 云川在仔细研究了这些两栖人,发现这些人的手脚都因为长期在水中生活的缘故,已经变得更像船桨跟鱼鳍。 他们双脚上的脚趾变得奇短无比,脚掌却又长又宽,在云川看来,那就不是一双正常的人脚,更像是一双橡皮脚蹼。 他们的手也是如此,十根手指头也短,几乎只有正常人的一半长,手掌也是又肥又大。 有这样手脚的人,在水中一定非常的厉害。 云川还刻意的检查了他们的耳朵后边,还好,没有像电影《水世界》里的那个男人一样,长出一对腮。 尖脑袋眼睛更加的向两边扩张,这也是鱼才有的特点,毕竟,这样的结构可以扩大他们在水中的优势。 当这些人看到大河的时候,他们嘴中突然发出一阵阵类似鸟鸣一样的声音,即便是听不懂,云川还是能感受到他们对水的渴望。 “是的,虎族捕捉到他们的时候,是在一个晚上,晚上他们还是要上岸的。 不过,不要让他们靠近水,一旦靠近水,他们就会逃走,在我那里的时候,让一个跳水里了,要不是被力牧一箭射死,这家伙就能成为这条大河里的祸害。” 轩辕在云川检查这些人的时候,把身体靠在一棵槐树上,懒懒的,他知道云川对什么东西好奇,也觉得把这些麻烦给云川送过来,而不是杀掉,是一个可以拖住云川部发展的好办法。 跟云川对话的时候,轩辕能感觉到自己的优势正在逐渐消失,这种感觉很不好。 云川依旧在研究这些人。 他们的皮肤与别人也有很大的不同,很薄,皮肤上似乎有一层薄薄的油脂,这层油脂应该是从他们身体里渗出来,大概是为了防水。 瞅着一个小小的鱼人紧紧地依偎在一个母鱼人的身边,而母鱼人也紧紧地抱着这个孩子,周边的男性鱼人,还有意无意的将小鱼人,母鱼人包裹在人群中,似乎很害怕她们遭受伤害。 于是,云川就有了一个很大胆的想法,他解开一个小鱼人身上的绳子,把他送去了水边。 然后,云川跟轩辕就站在水边瞅着平静无波的河面发呆,因为,那个小鱼人才到大河边上,就跳进去了,连水花都没有溅起来,然后……然后就不见了。 “哈!这是你的麻烦,以后,你的人就不要靠近水边了。”轩辕嘲笑完云川的愚蠢行径之后,就走了。 云川让夸父把剩余的鱼人放进一个浅浅的水塘里,在烈日下,这些鱼快要被烤死了。 进入水塘的鱼人们精气神立刻就来了,他们把身体藏在水里,只露出一个头,无比殷切的看着大河,只是从水塘到大河之间的百十米的距离对他们来说,就是一道天堑。 小鱼人终于露面了,他的半个身子浮在大河之上,即便夏日里的大河水汹涌奔流,他的身体依旧停留在原地,冲着河岸水塘里的族人发出尖利的鸣叫。 水塘里的一个母鱼人也从水塘里跳出来,却没有站稳,摔倒在地上,鱼一样的在蹦跶,口中也发出一连串焦急的鸣叫。 其余鱼人也纷纷冲着河里的那个小鱼人鸣叫,云川不用猜都知道,岸上的这些鱼人都在催促那个小鱼人赶快离开。 一个小鱼人,一个大鱼人在这一刻表现出来的情感,让云川极为动容。 这般纯粹的情感,即便是在部落人身上,也非常非常的罕见,这些人才是真正相濡以沫的关系。 云川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我就知道,傻子怎么可能在这个世界长大,怎么可能在这个世界活出一个族群,这一次,老子很可能是真的捡到宝贝了。” 云川笑吟吟的瞅着河里那个屹立在波浪之上的小鱼人,不准族人们用弓箭来吓唬他,更不准人们阻拦那个母鱼人。 母鱼人在地上爬了一多半路程,眼看着再爬一阵子就要抵达河边,这个时候,母鱼人却停了下来,因为,在水塘里,还有一个更小的鱼人正在哭喊。 云川放走的时候本来就是挑拣过的,这个母鱼人的两只胳膊底下各自保护着一个小鱼人…… 放走一个,留一个,这是常规操作。 “我的眼睛进了尘土,该死的!”块头最大,杀人最多的夸父首先受不了这样生离死别的场面,第一个流出了眼泪。 这让云川极为惊诧。 精卫哭成一个泪人云川很能理解,毕竟这个小姑娘从来就没有见过这样纯粹的情感,突然间见到了,就对这种看似悲凉,实则令人羡慕的情感非常的向往。 人家的父亲,母亲都在想着法的用命来保护自己的孩子,而自己的父亲却总想着烧死她。 难过的不止他们两个,心如铁石的阿布此刻站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什么,槐的眉头皱的很紧,绘的手早就离开了他的铁刀,最讨厌的是还有一大群平均身高超过两米的巨人正在嚎哭。 云川在此刻,成了世界上最恶毒的人。 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在笑,而且是冲着小鱼人在笑,且笑的极其的猥琐。 母鱼人最终从地上爬起来,一步一回头的回到了水塘里,抱着另外一个小鱼人像是要把身体里的水份统统都要哭出来。 跳进大河里的小鱼人在云川看来是一个半大的鱼人,这个年纪的少年人一般都比较蠢,或者纯! 为了爱情他们可以奋不顾身。 为了理想他们可以奋不顾身。 为了亲人他们可以奋不顾身。 反正就是那种把自己的命完全不当一回事,也要让自己的情感舒服了再说。 想到这里,云川脸上的笑容就变得越发的邪恶了。 站在波涛间的小鱼人捶着胸口仰天大叫一声,然后就一头钻进了水里,不大功夫,他又从水里钻了出来,这一次,他的怀里抱着一只硕大的金黄色鲤鱼。 这条鲤鱼几乎是云川见过的最大的一条鲤鱼,不仅仅颜色鲜艳,而且足足有一米多长。 小鱼人的一只手臂穿过鱼鳃,从鱼嘴里露出来,于是,这条鱼就完全没法子逃脱了,只知道拼命地甩动尾巴,带着小鱼人溯流而上。 小鱼人的身体附在鱼背上,就像是一个熟练的骑手,随着大鱼破开波浪,那副自由自在又勇猛无畴的模样,看的云川非常的羡慕。 大鱼在小鱼人的控制下最后跳上河岸,小鱼人拖着这条还在蹦跶的大鲤鱼来到云川面前,先是指指鱼,然后再指指池塘里的族人,看样子想用鱼来交换族人。 云川当然不肯,不过,他可没有表现出来,而是自然的牵住了小鱼人的手,示意他去岛上做客。 小鱼人见族人身上的绳子全部被解开了,还留在池塘里,这让他对云川多少生出来了一丝好意。 阿布在看过族长的脸色之后,就把目光盯在池塘里的鱼人身上,开始热情的招呼族人们把这些鱼人邀请去岛上。 而身材高大的夸父则提起那条大鱼,俯身拍拍小鱼人的肩膀,在他眼前挑起了他粗大的大拇指。 于是,趁着小鱼人还弄不明白眼前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跟他的族人就被云川部的人簇拥着过了木桥,来到了岛上。 终于从悲伤中清醒过来的精卫,也在第一时间就领悟了族长的心思。 从一个仆妇身上扒下一件衣裳给那个惶恐不安的母鱼人披上,还亲热的拉住她的手,叽里呱啦的热情的问候着。 听不懂没关系,只要那个母鱼人知晓,她对她没有半点恶意就好。 此时的桃花岛早就脱离了蛮荒的概念。 平整的红砂岩道路,漂亮的青砖房子,平坦有序的田地,以及果实累累的桃树,再加上掩映在高大树木中的雄伟红宫,都让这些来自蛮荒世界的鱼人们目不暇接。 鱼人很多,总共只有两百二十八个,这个数目云川早就数过了,此刻,他的眼睛亮的吓人,就像是得到了一座金山。 想要认真的探索这个世界,目前只能借助眼前这条大河,想要利用大河,就需要有一批水性很好的人,现在,他终于找到了,找到了一群比鱼还要更加熟悉水性的——人! 不久,他们就来到了红宫广场,迎接鱼人们的是一批更加热情,更加和善的仆妇。 她们比阿布,夸父,槐,绘,精卫,睚眦更懂得如何招待客人,毕竟,在伺候人,笼络人,收买人这一方面,她们是云川专门训练出来的专业人才。 如何收买野人呢? 自然是吃! 仆妇们热情的邀请这些鱼人在一张张五颜六色的兽皮上坐了下来,首先给没人弄了一杯蜂蜜水解渴。 马上,就两两相对提来了二十个中型红泥炉子,装满干干的松果之后,一把火就给点燃了。 随着陶锅一点点被加热,每个陶锅里就放了满满一竹勺猪油,猪油被热锅炼化,一把野蒜,野葱,野姜丢进去之后,与油脂混合,一股浓香就从陶锅里窜了出来。 紧接着,咸鱼,咸肉以及新鲜的竹笋就被丢进了锅里,随着食材与热油混合之后,刺啦,刺啦的爆炒声就已经控制了所有人的神经,包括那个看起来很聪明的母鱼人。 也不知道她曾经遭遇了什么事情,虽然陶锅里的香味让人销魂,她的手依旧紧紧搂着身边那个更小的鱼人。 第九十章未雨绸缪 第九十章未雨绸缪 金色的大鲤鱼放在一张精致的竹子编织的桌子上,云川掏出剑齿虎牙齿做的匕首,递给了小鱼人一柄,自己拿着一柄。 大鲤鱼还活着,只是没有力气反抗了,巨大的嘴巴无力的翕张着,一面完整的腮偶尔也会张开。 云川用牙匕,飞速的去除了大鲤鱼一边的鱼鳞,露出粉红色的皮肤。 小鱼人不甘示弱,把大鲤鱼翻过来,别看他的手好像很不适合干活,可是,在除鱼鳞这个活计上,他做的比云川好得多,他没有使用牙匕,用短粗的手指不断地在大鱼身上来回搓动,鱼鳞就纷纷落地了,整条鱼被处理的又干净又完整。 云川笑了,用牙匕切开大鱼的尾部与头部,轻易地拽出来两根筷子粗细的鱼线,然后破开鱼肚子,去除了内脏,鱼鳃。 清水洗干净之后,云川就把这条鱼劈开,露出里面粉红色的肉,然后去除了鱼骨,以及带着细刺的鱼边,最后,两大片看起来粉嫩q弹的鲜鱼肉就出现在了竹桌上。 云川没有把这两片肉弄熟,而是用牙匕切成漂亮的斜片,轻轻一抖,这些被麻布吸干了多余水份的鱼肉就像一朵花一般摆在云川跟小鱼人的面前。 这个时候,仆妇就捂着鼻子端来了刚刚在石臼里研磨好的芥子粉,这东西的味道很冲,小鱼人已经泪流满面了,云川却微微一笑,抓过一个去核的青桃子,用手使劲地攥,一些青色的汁液就从他的手中流淌在芥子粉上。 云川用勺子调好了芥子粉跟青桃制作的酱料,自己用筷子夹起一片鱼肉在芥末里边沾一下,然后就送进了口中,而后,便是无穷的享受模样。 小鱼人回头看看不吃饭,只是担忧的看着他的母亲,他也抓起了一双筷子,想要弄一片鱼肉,却怎么都弄不上来,这让他一瞬间就面红耳赤了。 云川递给他一个小巧的竹夹子,自己也丢弃了筷子,再次用竹夹子夹起一片鱼肉丢嘴里大嚼。 小鱼人终于用竹夹子弄起来了好几片生鱼肉狠狠地在芥末碗里沾一下,然后一口吞下。 然后,小鱼人就像一条鱼一样在地上不停地蹦跶,眼泪,鼻涕,汗水,甚至还撒了一点尿。 云川哈哈大笑,母鱼人悲愤的指着云川正要跳过来拼命的时候,倒在地上的小鱼人,却一个鲤鱼打挺又站立起来,这一次,他又弄了很多鱼肉,却只是很轻微的弄了一点芥末,迟疑片刻,再一口把鱼肉塞进嘴里。 在所有鱼人的注视下,小鱼人这一次的反应就很奇特了,先是疑惑,然后就是狂喜,接下来,夹子就再也没有停过。 他不停,云川自然也没有停的道理,这种金黄色的大鲤鱼是大河中最狡猾的存在。 平日里,族人偶尔能遇到一条,不过,想要用捕捉别的愚蠢的鱼的方法,对这种金黄色的大鲤鱼半点用处都没有。 自从发现了芥末之后,云川早就想吃了,却苦于捉不到这种极度适合生吃的鲜鱼。 看了小野人的吃相之后,他觉得自己以后应该可以经常吃到这种鲜味。 一条鱼五六十斤,能用于生吃的部位,也只有十斤而已,看似一大坨,却经不起两个饕餮祸害,再加上夸父,阿布,槐,绘,精卫,睚眦都围过来要吃。 所以,片刻时间生鱼片就一点不剩了。 再然后,所有人就把目光重新投向小鱼人,目的已经极度的明显了。 这一次,小鱼人就显得有些骄傲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从红宫的最高处一跃而下,跳进了大河的主河道。 看的出来,这些人中能做主的是小鱼人的母亲,那个母鱼人。 云川从粥锅里装了一碗温热的小米粥递给了母鱼人身边的那个最小的鱼人,见小鱼人笨拙的开始喝粥,就比划着手势对母鱼人道:“在这里安家如何?” 母鱼人死死地看着云川不做声。 云川又比划道:“我们一起生活,你们捕鱼,我们保护你们。” 母鱼人看懂了云川的手势,还是固执的摇摇头。 云川再看看其余埋头吃饭的鱼人们,又打手势道:“大泽你们是回不去了,就算我放了你们,在陆地上,你们也打不过野兽,最终还是会死掉的。” “我……活……水里。”母鱼人突然张口说话了,是一种很古怪的野人话语,好在,加上手势,云川还是猜到了她的意思。 就邀请她一起来到桃花岛的另一侧,指着一个小港湾一样的地方对她道:“这里也有水,而且没有野兽,也没有别的部族来抓你们。 你的孩子们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长大,你的族人们也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活下去。” 母鱼人不再说话,而是回到鱼人群里,四处张望,看到的场面让她非常的失望,鱼人们都在埋头吃饭……如果不是因为必须喘气,他们甚至连呼吸这种浪费吃饭时间的事情都想省略掉。 直到小儿子吃完了一碗粥,用双手笨拙的捧着竹碗递给母亲,想要让母亲再给他弄一碗香浓的粥吃。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半大的小鱼人再次从激流中露出水面,这一次,他又抓到了一条巨大的金色大鲤鱼。 云川懒得再劝这个固执的女人,抓过小鱼人手里的碗,重新给他装了满满一碗小米粥之后,就迫不及待的向坐在夸父肩膀上,被众人簇拥着,英雄归来一般的小鱼人。 而小鱼人也完全从悲伤,愤怒的情绪中走了出来,骄傲的指着被阿布抗在肩膀上的大鱼不断地发出一阵阵特殊的嘶鸣声,看的出来,他非常的骄傲。 所有人都向这个能干的小伙子挑起了大拇指,夸父挑的最高,最显眼,几乎就在小鱼人的脸上,因为他的大拇指最粗,最大。 这一次,不等云川动手,小鱼人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夸父的肩膀上跳了下来,不用云川的牙匕,用他锉刀一样的双手,在鲤鱼来不及死的状况下,就已经完成了去鱼鳞,抽鱼筋,去内脏,去头尾的工作。 云川用牙匕切下鲤鱼脑袋的时候,这条鱼的嘴巴依旧在动弹。 两人配合的非常密切,云川才去掉鱼骨,小鱼人就剥掉了鱼皮,云川才切好鱼片,小鱼人就用夹子夹了一大盘子鱼肉,带着一个调好的芥末碗来到了母亲身边。 殷勤的弄好了鱼肉,就要放进母亲嘴里。 不等母亲张嘴,旁边的小小鱼人就“啊呜”一口把哥哥弄给母亲的生鱼片给吃了。 随即,他就大哭起来,鱼一样的在地上蹦跶,这一次,轮到半大的小鱼人哈哈大笑了。 母鱼人在大儿子结实的胸膛上捶了一拳头,抱着蹦跶的小鱼人往他的嘴里灌刚才没舍得喝的蜂蜜桃浆水。 这东西是桃子晒干之后,磨成粉,添加蜂蜜水调和之后的产物,小鱼人喝了一大碗,这才把嘴里的芥末味道去除。 只是这一次,小鱼人就再也不想吃生鱼片了。 瞅着母鱼人一家三口在那边吃生鱼片,阿布低声道:“族长,这些人一定要留下来,有了他们,我们就有吃不完的鱼。” 云川点点头道:“当然要留下来,有了他们,我们就能乘船去遥远的地方。” 阿布愣了一下道:“桃花岛已经非常好了,我们为什么还要离开这里去遥远的地方呢?” 云川的脸色慢慢从平淡转向阴郁,低声对阿布道:“你还记得四年前的那场大雨吗?” 阿布点点头道:“记得,那场大雨下了好长时间,好多部族人都被洪水淹死了,我原来的部族也饿死了很多很多人。” 云川叹口气道:“那场大雨改变了很多事情,有些山没有了,有些河没有了,有些河又出现了,以前,距离我们很远的神农氏,有巢氏,燧人氏,轩辕部,蚩尤部他们被这场大洪水逼迫着离开了原来的故土。 我跟轩辕谈过,他们以前大河下游修建过城池,大水到来之后,顷刻间就被淹没了,他们的人只能爬上桑树,而桑树上满是蛇虫,他们想要涉水离开,水里面却有数不尽的鳄鱼,那一场大灾难过后,轩辕氏至少损失了一半的人口,为此,他们不得不抛弃原来的家园,溯流而上,寻找高地生活。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神农氏,有巢氏,燧人氏,蚩尤氏他们的身上。 阿布,我总觉得大洪水还会出现,我们固然要建设好桃花岛,可是,一旦那种程度的大洪水再度袭来,我也希望我们能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一个智慧者,绝对不会把所有的希望放在一个地方,不管在任何时候,我都不想在大灾难来临的时候,看到我的族人在风雨中哀嚎,死去,我们都要活着,都要好好活着,如此,方不负我们这条珍贵的生命。” 阿布听完了云川的话,恭敬地匍匐在云川脚下,抓着云川的脚恭敬的道:“不管您要去哪里,不管您要做什么,请允许阿布走在最前边,为您驱赶野兽,为您点亮火把,为您踩踏出一条路。” 第九十一章温柔的权柄 第九十一章温柔的权柄 鱼人自然集体决定留下来了。 尤其是那个半大的鱼人王更是强烈要求留下来,不仅仅是这里有非常多好吃的,重点是这里还有大象,有野牛,有狼,还有很多没事干就乱跑的熊猫。 这里的大象是你可以爬上它的后背却不发怒,把你踩成肉泥的,这里的野牛只是一心一意吃草的,就算你抚摸它的长毛,它也不发火用牛角顶你,这里的狼只要你肯给食物,就可以容忍你抚摸它的脑地的,至于这里的熊猫,只要你愿意给他一根竹笋,即便是你拿走它的崽子玩,它也不会生气的。 最让小鱼人喜欢的是这里的睡觉的地方,他分到了一张虎皮,一张豹子皮。 豹子皮可以铺在竹床上,虎皮则能盖在身上,晚上睡觉的时候热的要命,不过,小鱼人很喜欢。 就是族长要他一定要穿上一条牛皮裤衩,这个他一点都不喜欢,太束缚不说,下水之后牛皮被泡发了这东西就更像刑具。 不过,后来的麻布裤衩就好多了。 清晨,鸡叫的时候小鱼人被热醒了,他一骨碌从竹床上爬起来,先是警惕的查看四周,过来好久,他才想起自己如今不用为族群的安危担心了。 母亲抱着弟弟在另外一张竹床上睡得非常安逸,弟弟的胖手还抓着母亲的**,她们身上盖的虎皮已经掉在了地上。 小鱼人捡起虎皮给依旧沉睡的母亲跟弟弟盖上,就推开竹门走了出去。 站在竹楼外边,他仔细地看着眼前的这座竹楼,这是昨天全族人一起出动为他们修建的竹楼。 小鱼人记得很清楚,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微笑,大象们从河对岸的竹林里运来了好多,好多竹子,每个人都动手帮他们修剪竹子,帮他们修建竹楼,有的在高处,有的在低处,没有一个人闲着,当夜色很深的时候,二十座竹楼已经修建好了。 小鱼人抚摸着竹楼上青翠的竹子,将脸贴在竹子上,然后拍拍粗大的竹子,觉得无比的幸福。 阿布送来的陶锅就放在一张竹桌上,还有一很适合装鱼的竹篓,一柄锋利的小匕首,跟族长的那两柄牙匕的模样很像。 一个早起的仆妇站在他家竹楼外边,她是来教母亲如何做饭的,听说每一个新来的,都会有人教会她们如何才能做出好吃的饭食。 “我去抓条鱼回来。”小鱼人冲着那个丑丑的仆妇笑了一下,就脱掉身上的麻衣,准备跳河抓鱼。 “等等!”阿布抱着一块不大的石板来到小鱼人的身边,指指石板上的图形对小鱼人道:“我计算过了,鱼人部每天需要消耗粮食一篓,肉食三挂,鱼五十条,竹笋等素食两篓才能保证吃饱。 鉴于此,鱼人部从今天开始,每天要贡献五百条这么大的鱼才成。” 阿布说着话,就用手比划了一下鱼的大小。 小鱼人虽然听不懂阿布说的话,不过,他还是很聪明的通过石板上画的那些粮食,肉食,鱼干,以及竹笋明白了阿布的意思。 “我们可以弄到更多的鱼!”小鱼人比划道。 阿布点点头比划道:“不能太多,而且,你们只能去下游捕鱼,不能在部族附近,要不然把鱼抓光了,以后就没有鱼吃了。” “好的!”不能竭泽而渔这个道理小鱼人他比阿布知道的更加清楚。 说完话就要把鱼篓挂在腰上,准备去桃花岛竹林下游的河道去捕鱼,这里其实真的很好,至少,不像大泽里面有那么多的龙。 小鱼人不怕龙,在水里他无所畏惧,可是……一旦到了岸上,即便是一匹狼,一条毒蛇就能要了他的命。 现在好了,昨晚睡得无忧无虑,没有讨厌的野兽,没有悄悄爬进来的毒蛇,没有各种毒虫,更没有那些让人厌恶的飞虫。 临睡之前,他站在竹楼上看了,岛上很多地方都点着松明,还有好多举着竹矛背着竹弓的族人似乎永不停歇的绕着岛游走,走到竹楼下的时候,还有人跟他打招呼,让他放心睡觉。 这一切都给了小鱼人极大的安全感。 所以,他带着族人走在红砂岩道路上的时候,大脚片子踩在路上吧唧吧唧的很威风。 他们这群人是岛上居民中唯一不穿鞋子的人,不是云川不给,而是他们的这双脚就没法穿鞋子,大不说,还都是大平足,穿上鞋子之后,他们连路都没办法好好走了,也只好这样了。 路过农田的时候,站在农田里的人向他们招手,经过桃林的时候,负责伺候桃树的族人也向他们招手,祝愿他们今天能有一个好收成,路过猪圈的时候,猪倌会希望他们再抓几条大鲤鱼生吃,路过鹿厩的时候,养鹿人会告诉他们等到冬天,第一茬鹿就能宰杀了,到时候大家一起吃。 小鱼人很享受这种感觉,来到桃花岛的最尽头,挥舞一下族长交给他们的带倒刺的鱼叉,冲着族人大叫一声,就率先跳进了大河。 这一幕云川都看在眼里,等鱼人们纷纷进了水,云川就问阿布。 “教鱼人母亲做饭的人派去了吗?” “去了,是饭食做的最好的姜。” “教仔细些。” “我已经这样吩咐了,尤其是如何做鱼,他们喜欢吃鱼。” “嗯,教会如何做饭之后,立刻教她如何处理麻线,再到纺织,最后,还要教会她如何做衣服。” 阿布点点头道:“我觉得养蚕,缫丝,织绸这些手艺都应该交给这位鱼人族的女首领。” 云川点点头,又道:“只要他们族中有男子喜欢她,记得要努力促成,如果我们的族人有了这个想法,你记得也一定要大力促成。” 说到这里,阿布就有些不理解了,他没有问,只是在等族长给他解释,他相信族长会告诉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云川看了阿布一眼,低下头喝了一口茶水,这是真正的茶水,轩辕他们用来糊弄云川的那些茶树,已经开始给云川供应茶叶了,就是在炒茶的时候,手艺很潮,茶叶苦涩不说,味道也不是那么香浓,即便是如此,也比竹叶茶满是青草味道的茶水好的太多了。 “鱼人族由那个母鱼人说了算这是很不妥当的,她是一个有些懦弱且胆小的女人,最重要的是她一点都不干脆。 让这样的女人继续号令鱼人族非常的不妥,所以,我们要利用厨艺,织布,养蚕,缫丝,织绸这些手艺,把她一点点的逼进厨房,逼上织机,逼进蚕房,逼进绣房,她干什么都好,唯独不能参与鱼人族的管理。 我们还要大力培养小鱼人的信心,骄傲,光荣感,以及习惯于发号施令,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控制小鱼人,教育小鱼人,唯有如此,他才能真正与我们形成一体,水乳交融,最终生死与共!” 阿布点点头,表示听明白了,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做了,精卫来的时候,就已经这样做过一次了。 只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阿布以前以为这是族长疼爱精卫的原因,现在看来,族长或许是疼爱精卫的,可是,这种疼爱,依旧是有限度的…… 阿布走了,云川就抬手摸摸趴在他身边的小狼的脑袋,或许再叫小狼已经不合适了,小狼已经长得有一米高了,站起来的时候前爪都能搭在云川的肩膀上了。 有些话云川可以跟阿布说,更多的话可以跟小狼说,至于所有的话,就连鬼他都不肯说。 大河下游突然泛起了一道道隆起的涟漪,这些涟漪的尽头,一条条大鱼从水中高高跃起,不等大鱼跌落水中,就立刻有一柄竹竿铁头的鱼叉刺穿了大鱼的身体, 大鱼带着鱼叉落水之后,挣扎两下,就被鱼叉后边的绳子迅速拉回来,一个个鱼人族的脑袋露出水面,举起被插到的大鱼,在水中高兴地哇哇叫。 而阿布蹲在一丛竹子底下,将双脚泡进清凉的河水里,在他的身边的竹筐里,已经装满了鱼,且有十几筐之多。 当小鱼人再次从河里出来,把一条鱼丢进一个筐子里,即便他很好强,很强壮,此时,也感到疲惫了。 阿布用干麻布擦干了他的手,从一个竹筒里倒出来一把油炸竹虫放在小鱼人的手上,做了一个吃的动作。 小鱼人毫不犹豫的就吃了,才吃了一口,眼睛就瞪大了,急不可耐的抢夺阿布手中的竹筒。 阿布笑着把竹筒给了他,比划着道:“这是一族之长才有的东西,好吃吧?” 匆匆往嘴里又塞了一大把竹虫吃的正香甜的时候,听到阿布这么说,小鱼人鼓鼓的嘴巴,立刻就不动弹了,还把竹筒还给了阿布。 阿布笑道:“你这么能干,以后迟早会是族长的,你吃,还是你母亲吃有什么差别。 难道说,你母亲拿到了,就不会给你吃了?” 小鱼人废了好大劲才弄明白了阿布说话的意思,沉思了片刻,就重新拿过竹筒,往一个刚刚上岸的鱼人兄弟的手里倒了一些,虽然不多,看的出来,小鱼人在努力做到每一个人都尽量吃到。 当小鱼人回头看阿布脸色的时候,看到了阿布笑的跟一朵菊花一样的脸,以及高高挑起的大拇指! 第九十二章得过且过很舒服啊 第9十二章得过且过很舒服啊 云川部夏粮开始收割的时候,轩辕来了。 这一次,轩辕的模样改变的非常厉害,脸上乱糟糟的胡须被修剪的很整齐,脑袋上的狐狸皮帽子看样子是丢了,现在,跟云川以前一样把头发盘起来再用一根树枝插住,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丝绸衣衫,这东西穿在身上确实很凉快,就是有些透,加上他来的时候走路走的比较匆忙,丝绸衣服都被汗水黏在身上,以至于,云川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一个近乎赤裸的轩辕。 可能是因为太热,太黏,轩辕抓着自己的兄弟挪了一个位置,然后对云川道:“丝绸衣衫不好。” 云川摇头道:“穿丝绸的人就不该在大日头下面赶路,应该坐车,车上应该有凉棚,走路的时候头顶必须有遮阴的东西,还不能走快了,坐下的时候必须把腰背挺直,否则丝绸会起褶皱,这需要一整套的训练,是你使用不对,不是丝绸的错。” 轩辕点点头,然后就对云川道:“借我一套麻衣。” 不大功夫,仆妇就拿来一套麻衣,轩辕当即换上,活动一下腰胯,端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一口喝完,舒服的吐了口气道:“丝绸只适合敬神!对了,你的这个水比上次的好喝,哪弄来的?” 云川笑道:“你送我的。” 轩辕沉默了许久,才抬起头道:“我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送了你什么好东西?” 云川看了一眼广场上挂的一排排的大咸鱼,不做声。 轩辕顺着云川的目光看过去,只见几个大脚丫子的鱼族女人正摇摇晃晃的往竹架子上挂处理好的鲜鱼,看她们的模样,似乎心情很好,还用鱼族特有的语言吱吱喳喳的说话。 而挂在架子上的那些鱼一个个都很大,很肥,最重要的是,数量极多。 “你还是把鱼人放水里去了?” 云川摊摊手道:“他们自然就亲近水,不放他们下水,他们活不了,我也养不起。” “他们没有逃走?” “没有啊,现在,每天都在努力的捕鱼,还说要给全部族的人储存够过冬的食物呢。” 轩辕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不过这个表情仅仅在脸上表现了一刹那的时光,很快就变成了笑脸,他还在云川的肩膀上重重拍一下道:“果然,这些人还是最适合你,我也想收服他们,结果,就连一个女人在我鞭子的抽打下,也不肯追随我。 你是怎么弄得?” 云川重新给两个茶杯填满了茶水,端起自己的一杯慢慢啜饮一口,放下茶杯道:“我跟她们比划说,跟着我吧,有好日子过,然后,他们纳头就拜,敬我为他们的族长!” “不可能!”轩辕愤怒的差点跳起来。 “怎么就不可能,你送过来的当天,他们就奉我为族长,我让人在河湾里给他们盖了几座竹楼,第二天天不亮,他们就下河捕鱼去了,哦,别说,这个族群的人很勤快,捕鱼也好,干杂活也罢,虽然慢些,却贵在勤快,不怕累,我也就收下他们了。” 轩辕额头上的青筋暴起,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云川咆哮道:“不可能,你一定用了别的手段,说说看,你杀了多少鱼人,才让他们屈服的?” 云川不耐烦的道:“杀,杀,杀,我杀了一大半他们才屈服的好了吧?” 听云川终于承认他使用了杀戮手段,轩辕这才满意的坐下来继续喝茶。 “你还是要小心,虽然通过杀戮可以让人害怕,不过,他们还是对你心怀恨意,平日里最好不要让他们接近你,我觉得这个鱼人族还是很看重自己族人的,小心他们突然跳起来杀你。” 云川从善如流。 就在两人交谈甚欢的时候,小鱼人甩着大脚丫子吧唧吧唧的从外边跑进来,一边跑,一边冲着云川大喊:“鱼,鱼,鱼。” 这孩子手里捧着一条圆咕隆咚的红色的鱼,光知道低着头跑路,好不容易来到云川面前,把手上的这条不大的鱼放在竹桌上兴奋的比划着手势道:“这条鱼会飞!” 云川看过鱼的模样后笑了,也比划着对小鱼人道:“这种鱼叫做鸽子鱼,它们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能短暂的离开水面,在半空滑翔一段距离再入水,不过你说的不错,这种鱼真的很好吃,尤其是炖汤,鲜美无比。” “炖……炖……汤!” 看到小鱼人贪吃的样子,云川摸摸他的尖脑袋道:“拿给姜,放水里养着,晚上我做。” 小鱼人高兴地眯缝着眼睛连连点头,突然,他看到了坐在对面的轩辕,立刻就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然后,鱼都不要了,就甩着大脚丫子以从未有过的速度跑了,不仅仅跑了,来到河边,衣服都不脱,直接跳水里去了。 云川无奈的道:“你吓坏他了。” 轩辕有些意兴阑珊,喝口茶水道:“看得出来,他们是真的服你了,你也真的没有杀戮,威逼他们。” 云川瞅着轩辕无所谓的道:“要不要换换你的做事方法?” 轩辕用力的挥挥手道:“我没错,用武力威胁野人,是我已经用了很久的法子,你对他们好,他们感受不到,你要是一味地对他们好,最后他们会要的更多。 如果对他们好,那么,最早跟着我的那一批人该怎么安排?是不是要对他们更好? 这样的好,我给不起,也不能给,他们必须要对部族做出极大的贡献,才能与我的老部族们平起平坐,否则,他们就必须干最多的活,吃最差的饭,这一点没的商量! 以后,再遇到鱼人部这种不屈服的野人,我还是会给你送来,你说了很多废话,但是有一句是对的,那就是不要对我们的同类杀戮过重,毕竟,我们想要强大起来,族群就一定要大,人数一定要多!” 云川明白了轩辕话里的意思,在所有能被轩辕称之为对手的族群里,云川部是最弱小的一个,却是对他轩辕部最和善的一个,既然不能吞并云川部,他就准备扶持出一个比较强大的盟友。 虽然给云川部的东西都是他认为的垃圾,如果云川能接住,那就是宝贝,如果云川接不住,活该倒霉。 可是,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了轩辕的预料,云川偏偏从这些垃圾里面找到了茶叶,花椒,金银花,以及鱼人部落这种闪闪发光的金子。 虽然这种发现让轩辕有些心痛,他还是决定坚决的执行最初的计划,至少,要看到对他有利的效果之后,再看要不要改正。 他今天来,是找云川修理锯子顺便看看鱼人族有没有祸害云川部。 现在,没看到热闹,反而被人家看了热闹,那就只好拿出修理锯子这个借口了。 事实上,在拿到那个铁锯子之后,他试着用青铜铸造了一些锯子,可是,青铜发脆,在锯木头的过程中很容易损坏。 青铜很昂贵,即便是轩辕这样的豪族,也没有法子把青铜用到工具上。 铁锯子很快就重新开好了齿,又重新淬火一次,也不管能不能使用的长久,云川就把这个倒霉锯子还给了轩辕。 轩辕的回礼是一块丝绸。 现在,轩辕最喜欢用的礼物就是丝绸,就像他来的时候说的那样,丝绸这个东西穿在劳动人民身上非常的不合适,拿来当做礼物却是最好不过了。 轩辕走的时候很匆忙,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突然。 云川知道这是轩辕在刻意的向他示好,独自前来,跟带着大军前来,结果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友好的象征,后者是霸权。 傍晚,云川炖好了鸽子鱼,却没有等到小鱼人,使唤人去喊,这个小家伙才不情不愿的来了。 “不高兴?”云川分了一个小竹夹子给小鱼人,他的手实在是用不好快子。 小鱼人抬起头脸上全是泪水,更咽着连比划带蹦字的给云川诉说了他们一族被轩辕部落抓的经历。 确实是血泪斑斑, 云川静静地听完,抬手帮小鱼人擦干了眼泪,比划道:“一个伟大的族长从来不会哭。” 小鱼人立刻就不哭了。 云川又道:“杀不死我们的,必将使我们更加的强大!只有坚信这一点的族长,才能带领自己的族人走向强大。 谁欠了你的,强大以后亲手讨回来就是,弱小的时候要知道忍耐,哪怕被他踩在脚底下,也一定要坚持活下去,只有活着,你才能完成心中所想,死了,就什么都不剩了,还给了敌人踩踏着你的尸体嘲笑你的机会。 现在,你应该多考虑如何让自己变得强大,让自己的族群变得繁盛。 现在,吃鱼,好让自己早日长大!” 小鱼人认真的点点头,立刻就开始吃鱼,且吃的极为贪婪,云川扒拉开小鱼人的脑袋埋怨道:“多少给我留一些,这种鱼我还只是听说,一口没吃到呢。” 小鱼人轻笑一声,云川心头非常的欣慰,这家伙看样子已经走出了心理阴影,就是不知道他长大了以后,会如何报复轩辕。 不管了,怎么说都是以后的事情,到时候再说。 第九十三章人类需要有长足的进步 第9十三章人类需要有长足的进步 云川背着背篓在田野中寻找长势最好的庄稼,用牙匕切下穗子之后,就放进背篓里。 今年的麦子,谷子,糜子,高粱的长势明显比去年好一些,谷穗也大一些。 随手抓过一个已经成熟的麦穗,在手里揉碎了,吹去麦壳,数了数,有十六个麦粒。 确认自己没有丢掉一个麦粒,再数了一遍,确实是十六个麦粒。 云川微微叹口气,他本来就出身农家,对于一穗麦子该有多少粒麦子还是知道的。 中位数应该是三十四粒到三十七粒之间,高产的麦子的粒数应该在四十二到四十七之间。 目前,他手中的上等麦穗只有十六粒…… 虽然,不算人力成本的话,种田应该有十五倍的利润。 按理说,有这样的利润,云川应该很高兴才对,可是,这里的田地里的麦子种的很稀疏。 睚眦背着背篓来到云川身边,见族长站在这片已经成熟的麦田地长吁短叹的很不理解,麦子成熟且要收割了,应该高兴才对,不知道族长为什么要难过。 见睚眦呆呆地看着他,云川立刻换上一张笑脸道:“小子,最近把你的弹子练习的怎么样了?” 睚眦立刻卸下背篓,掏出自己的羊毛绳子抖开,往皮兜子上放一块鸡蛋大小的石头,就要对桃树树枝上栖息的一只鸟下手,云川连忙阻拦住他,指指一只蹲在柳树上等候吃桃子的大乌鸦道:“打它。” 带着青铜面具的睚眦给了云川一个笑脸,就缓缓地甩动自己的羊毛绳子,随着羊毛绳子越转越快,睚眦猛地松开了一条绳子,皮兜子里的石块就猛地飞了出去,越过足足三十米的距离,准确的打在那只鬼头鬼脑的乌鸦身上。 乌鸦被打飞了。 睚眦飞快的跑过去,取来了那只硕大的乌鸦给云川看。 这一块石头击打的真是又准又好,正好打在乌鸦的脑袋上,石头已经彻底的把乌鸦的脑袋给打碎了。 “很好,继续练习,争取把更大的石头能丢的更准,更远,这样你会变得很厉害。” 睚眦裂开嘴巴笑了一下,反手就把乌鸦丢背篓里,看样子这家伙准备回去就烤了吃。 “乌鸦吃腐肉,不要吃它的肉,丢了吧。” 睚眦有些舍不得,云川从他的背篓里取出乌鸦丢给了正在田埂上无所事事的小狼。 小狼立刻叼住乌鸦跑下了河滩,跳上一人高的城墙,然后就把死掉的乌鸦丢河里去了。 对于小狼来说,乌鸦这种东西根本就不在他的食谱上。 “以前吃过不少乌鸦。”睚眦有些不甘心,他觉得乌鸦肉还可以。 云川在睚眦的脑袋上敲了一个爆栗道:“吃这东西会让你生病的,以后不要再吃了。 快点把这一片地里的够格的麦穗切下来,他们好收割。” 睚眦答应一声,就继续忙着寻找大麦穗去了。 小鱼人的脚很不适合干这个活计,但是,云川还是把他叫来挑选饱满的大麦穗。 别的鱼人可以不管这些庄稼,小鱼人既然将来是要当族长的,这些农事他必须知道。 鱼人不可能一直待在水里,他们的食物也不能永远都是鱼,多多少少还是需要摄入一些粮食作物的。 忙碌到中午,云川才带着七八个人搜遍了这片农田,立刻就有大群的族人进入农田,用自己的小刀子割麦穗。 麦穗割掉之后,麦秸还要接着割掉,麦秸这时候真的是一个好东西,冬天的时候,大家还需要用这东西铺床呢。 桃树上的桃子依旧是青色的,已经有鸡蛋大小了,再过一个月多一点,这些桃子就要成熟了。 跟麦子一样,今年的桃子长势比去年还要好一些,只是桃树上的桃子不如去年多,主要是云川拼命间果的原因,他想要品相最好的大桃子,至少,这棵不知道多少年的老桃树上的桃子一定要这样。 至于周围的小桃树上的桃子,数量就更少了,这是在去年冬天,云川砍掉了太多枝条的缘故,今年春天,他又嫁接了很多枝条,新嫁接的枝条几乎就不结果子,不过,等到来年,这些休养过来的小桃树,一定会给云川一个大大的惊喜的。 精卫现在不喜欢住在红宫,她更喜欢住在老桃树上的树屋里,老桃树上有三个树屋,一个属于云川,一个属于精卫,另一个属于两个跟着精卫照料老桃树的少女的。 现在,三个少女整天在老桃树的枝丫上跳来跳去的,云川感觉她们似乎快要变成仙女了。 就是不知道将来会不会有一只猴子会把她们用法术定住,好偷这里的桃子。 小鱼人从来没有吃过果子,目光一直盯在青涩的桃子上,精卫从树上摘下几个品相不好的青桃子丢给了小鱼人跟睚眦,睚眦哪里会上这种当,自然是不吃的。 只有小鱼人傻笑着把青涩的桃子放嘴里咬的嘎吱,嘎吱的,睚眦光是听这声音口水就不断地往下流,而小鱼人似乎对此一无所知,一边吃,一边看小鹿一般在树杈间跳来跳去的精卫三人。 睚眦看不下去了,就比划着对小鱼人道:“你长得太丑了,她们不会喜欢的。” 小鱼人翻了一个白眼,打着手势对睚眦道:“你更丑,我母亲说我是族里最好看的男子。” 睚眦忍不住摸摸脸上的青铜面具,指着面具对小鱼人道:“族长说我才是最好看的男子。” 云川笑呵呵的吃着精卫送来的食物,对两个小家伙之间的争执毫不在意。 那个男人在这一生中,没有被母亲欺骗过,那个男子又没有被领导欺骗过呢? 这都是正常的生活,以后,他们回想起来,不会感到悲伤,只会喜欢这样的欺骗。 “昨天,又有两个烈山部的人来投靠我们,我问过他们了,刑天杀死了烈山氏,强行把烈山部并入了刑天部,还带着烈山部跟神农氏的六部去征伐了有巢氏。 按照他们的说法,有巢氏已经被刑天打败了,有巢氏的首领本来都投降了,最后,还是被刑天给杀了。 刑天拿到了有巢氏所有的东西,不仅仅弥补了他跟烈山部之前的损失,还多出来好多东西,听说,这一次参战的六个部落都得到了不少好处。 刑天在把大部分的东西献给了神农氏,得到了神农氏的全力支持,他下一个要攻伐的目标就是燧人氏。 或许现在,刑天已经跟燧人氏开战了。” 云川拍拍精卫的小手道:“好好地当你的幸福女孩,别为这些事情操心,今天刑天打赢了如何,失败了又如何,我们人类最大的敌人从来都不是人类,而是面前的这个世界。 大地无情,苍天也很无情,风雨无情,山川无情,大自然从不在乎大雨多少天,也从来不在乎干旱多少天,大地,苍天可以不在乎,我们却不能不在乎。 我们要做的首先一件事就是在大自然降下灾难的时候活下来,如果可能,我们要做好准备,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 云川说的话跟深奥,精卫听不懂,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用敬佩的目光看着云川。 一个听了刑天这样的恶人的残暴事迹后依旧能如此平和的对待,再想想刑天在桃花岛面前被杀的丢盔弃甲裸身逃跑的事情,精卫又觉得云川在听到手下败将的事迹,确实没有必要惊讶。 云川等人在老桃树下避开了中午猛烈的阳光之后,就背着背篓回到红宫去了。 他们把宝贵的种子摊开晾晒在烈日下,就各自回自己的地方睡觉去了。 阿布住在云川的隔壁,听到他的房间里有叮叮当当的声音,云川很好奇,就走了进去。 进去之后,云川就忍不住笑了,因为阿布正在侍弄那架被云川花高价换来的板车。 此时,阿布已经把板车拆开了,木头零件摆了一地,看样子,阿布正在尝试把这辆板车拼回去,却怎么都弄不好,正满头大汗的在那里忙碌。 云川轻轻咳嗽一声,阿布抬起头,才发现云川正端着一杯茶水,靠在门框上看他瞎忙活。 阿布放下车轮,不好意思的对云川道:“我弄坏了族长的宝贝。” 云川嗤的一声笑了,用茶杯指指地上的木头零件笑道:“这样的车算什么,我们可以弄出更好地。” 阿布听族长这样说,立刻长吁一口气道:“轩辕造出来的车应该非常有用,我有时候常想,如果有了很多辆这种车子拿来搬运石头跟砖头,再也不用人背了,以后修建城墙的速度就能快得多。” 云川端着茶杯缓缓在零件中慢慢走过,看完之后脸上满是不屑,轩辕制造出来的车子根本就不能拿来运送砖石,如果强行运送,散架是这辆板车唯一的下场。 当初之所以会花大价钱换下这辆板车,只不过是在鼓励轩辕多创造,多弄出一些新东西。 毕竟,在很多传说中,轩辕就是一个发明狂人,如果连轩辕都在制造奇巧淫技,以后,再有人发明出东西的时候就不会有人说是奇巧淫技了。 第九十四章人人都该有辆车 第九十四章人人都该有辆车 轩辕造的车基本上已经符合了车的几个要素。 比如,有轮子,有轴,有辐条,有车辕,有车厢,这些其实已经具备一辆车子的基本形态跟功用了。 之所以不好用,就在于细节没有那么完美罢了。 车轴是重点,间隙配合是重点,车轮不够结实也是重点,辐条分布不够合理再加上没有合适的工具加工,导致整部车子呈现出原始人制造特有的粗犷感。 其实,车轴跟车轮之间的连接部分应该用一点青铜的,在这个问题上云川认为轩辕其实已经考虑到了,在装车轮的时候云川发现了车轴与车轮之间有装过青铜轴头与青铜轴瓦的痕迹,可惜,轩辕在把车子卖给云川的时候,把这东西去掉了。 这样的做法非常的美国人,一副我希望你发展的快一些,但是绝对不能快过我的模样,不用怀疑,轩辕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所以,云川跟阿布就对轩辕车做了一些大胆地改变,比如装上铁质的轴头,与铁质的轴瓦,最奇妙的是云川还用制作陶器的转盘制作了一个简易人力磨头。 这东西虽然不能将车轴与轴瓦之间的间隙配合弄到极致,用在这辆车子上,这样的精度已经足够了。 当然,有轴承事情就简单的多了,可惜,云川没有,估计以后也不可能制造出这个东西。 把人力板车当做车辆的极致形态这毫无疑问是极为愚蠢的,所以,云川就特意加长了车辕,给车轮钉上小铁块,这样,就能在野牛拉车的状况下,增加不少的负重。 有了这个想法,云川又要给野牛制作专门的挽具,这也是一件非常考究智慧地事情。 好在,云川部目前领先世界的制造业是以冶铁业,皮革业,制陶业,竹业联合开发业为首的。 其中冶铁业更是独步世界!有着绝对统治性的地位。 所以,一整套挽具,在云川亲自督造下,在一个红霞满天的清晨终于新鲜出炉了。 野牛站在车辕中间威风凛凛,镶满铜钉的挽具套在身上之后,就显得更加的威风。 这套挽具从牛笼头开始,再到让牛发力的雍脖,再到提供一个向上力量的四条背带,两条肚带,让野牛身上的原始野性消退的干干净净。 云川把野牛跟制作的板车联系到一起之后,他就坐在车上,轻轻抖一下缰绳,野牛就慢慢开始走了,它开始走了,板车也就跟着走了。 所有人都向坐车! 精卫跟小狼是第一个跳上来的,阿布是第二个,紧接着槐,绘,睚眦统统跳上板车,即便是走路快不起来的小鱼人,也甩着大脚丫子追上牛车,最后跳上了板车。 很不错,移动摩擦变成滚动摩擦之后,对于力的要求就降低了很多。 野牛用板车拉着这么多人,依旧显得轻松自如,只是,当夸父也跳上板车之后,灾难也就降临了。 假如他是从前边跳上车的,那么,最多给野牛增加一部分压力,可是,这家伙是从后边跳上来的,而且因为他的大屁股太占地方,导致重心向后偏移的厉害,杠杆原理就出现了。 云川,精卫,再加上一匹狼的重量完全不足以与夸父的体重抗衡。 于是,车头高高地翘起,整车人都被掀翻在地上也就在所难免了。 野牛哞哞的叫着,四只脚已经全部悬空,在所有人都滚到板车后半部分且把所有的重量都压在夸父身上之后,杠杆后部的力量又加强了,所以,牛,也就飞起来了。 这样的车子蠢人用不了,因为在往板车上装东西的时候,也需要一定的智慧负责给车子配一个合适的重。 野牛不干了,自从被杠杆原理把它挑起来之后,野牛就再也不肯进入车辕中间了,那里对它来说很危险,而且,它还隐隐觉得自己如果屈服了,以后大概率要一辈子干这种事情。 所以,罪魁祸首夸父就必须替代野牛的位置。 不得不说,夸父拉车要比野牛拉的好,不但快,而且稳,最重要的是——他喜欢拉车。 云川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诡异的状况,但是看到夸父拉着车乐此不疲的模样,他也不好说什么。 不但夸父喜欢拉车,别的巨人们也对这个车很感兴趣,甚至还有一些女巨人也对这东西情有独钟。 阿布作为岛上的大管家,对这种状况很喜欢,为此,他央求云川特意为巨人们改造一下车辕,比如,将直溜溜的车辕,改成曲状,这样,巨人们在拉车的时候就不用了弯腰了,也不至于在巨人们直起身子拉车的时候,让板车向后倾斜,把货物从车子后方倒掉。 野牛不喜欢拉车,一点都不喜欢,云川觉得这家伙可能跟随自己时间长了,已经知道了该如何趋吉避凶。 相比之下,云川部族人的整体智商堪忧。 看到夸父愉快的拉车,巨人们随时随地拖着一辆车,于是,他们也开始要车! 板车太大,对他们来说非常的不合适,阿布就希望借助族长的智慧,再给族人们弄一种可以单人驾驶的车子。 于是,鸡公车又华丽丽的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 于是,人人都想要一辆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独轮车甚至成了很多,很多族人的梦想。 这东西只需要一个轮子就成,所以啊,制造的成本就会大幅度的降低,虽然比不上巨人们拉的车子庞大,能装东西,可是呢,这东西非常适合洪荒的地形,只要是人能走的路,独轮的鸡公车就能过去。 原本需要人力背七八趟才能背回来的竹笋,现在,有了一辆鸡公车,就能轻松地运回来。 原本需要人力一趟趟背的麦秸,现在一个身体强壮的部族人就能推起老大的一堆。 而夸父的那辆板车在装满麦秸行走的时候,人们往往会以为一座麦秸山正在缓缓移动。 轩辕来问过鸡公车的事情,听了云川给出的大价钱之后,他在仔细地研究了鸡公车之后,没有提出购买或者交换的要求,似乎心有成竹的回去了。 把以前跟云川约定的尊重知识产权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 不要紧,云川觉得轩辕迟早会回来找他的,那时候,鸡公车就能换更多的东西了。 蚩尤也很喜欢鸡公车,对于板车这种高级货他有些嗤之以鼻,认为这东西除过能在道路整齐的桃花岛跑跑,离开桃花岛之后就屁用不顶。 他说的话很有道理,就像兰博基尼一类的跑车只能适应城市道路一样,根本就不适合越野。 一头牛,一辆鸡公车的价格,云川还是满意的,不过,蚩尤购买的数量有些少,他也就购买了三辆。 虽然知道蚩尤这样做就是为了拿到鸡公车回去做逆向研究用的,云川还是愉快的卖给了蚩尤。 不仅仅如此,云川还让人带话给刑天,问他需不需要这种豪华的车辆。 如果可能,云川很想把这东西卖给所有出得起价格的族群。 世界大同就是云川这样的做法,他很希望能够用鸡公车这种东西打开与所有部族进行交易的大门。 从而也把桃花岛定位为所有部族最忠实的朋友,以及最重要的商贸伙伴。 虽然誓言跟盟约在这个时代非常的靠谱,云川还是觉得有着统一的利益基础会把关系维系的更加牢固。 因为从他认识的几个人来看,不论是轩辕,蚩尤,还是刑天,烈山氏,这些人似乎都有随时突破誓言跟盟约束缚的倾向。 轩辕到底还是制造出来了鸡公车,而且没有不好意思的感觉,他甚至认为,即便是偷窃,也是云川先偷窃了他的板车,然后在板车的基础上造出来了鸡公车。 不过,造出来鸡公车的话,是轩辕自己说的,云川没有看到实物,所以很可能是轩辕为了压低鸡公车售卖价格而进行的一场大型商业讹诈。 轩辕要求降价的要求自然被云川无情的拒绝了,最终,轩辕以一辆车,一捆丝绸的价格从云川这里换走了三辆鸡公车。 他要这东西肯定也是为了进行逆向研究用的,不管他怎么逆向研究,云川已经决定用铁轴头跟铁轴套,轩辕就不会考虑用木头碰木头来制作运转摩擦系统的。 这一点,关系到人的知识盲点,以及眼界盲点,所有拿到鸡公车进行逆向研究的人,最终会肯定铁这个东西的作用,会下意识的以为这东西就不能直接用木头。 就像西红柿出现的时候,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认为狼桃这种东西有剧毒,从来没有尝试过,直到第一个吃狼桃的人出现之后,人们才知道这东西是何等的美味多汁。 为了可以跟富裕的刑天做交易,云川特意让鱼人族游过大河,重新把收回来的竹索道跟那棵巨大的柳树连接到了一起。 不得不说,刑天是一个很好的客人,虽然他不愿意来云川部落做客,却在得到云川发誓赌咒之后,通过巨大的竹筐送来了六头牛,又通过竹筐得到了三辆鸡公车。 在云川特意派阿布去给刑天示范过之后,刑天也就很满意的带着三辆车离开了大河边。 尽管他花大价钱买鸡公车也是为了进行逆向研究,云川却不怎么在乎,反正第一次的交易很成功,双方建立了初步的信任,对以后的商贸往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九十五章粮食永远都是不够的 第九十五章粮食永远都是不够的 桃花岛有了一个新的产业,那就是——造车业。 这个行业出现的很晚,可是发展的奇快无比。 轩辕在买走三辆车子之后过了五天,他又增加了十辆鸡公车的订单,并且在下订单的同时,十捆丝绸已经先一步支付了。 由此可以看出轩辕的造车大业至今还没有大的突破,而族人对鸡公车的需求很大,所以才有这样的豪迈举动。 当然,也有轩辕不看好丝绸这东西的长远价值,为了使部族积存的财富有一个新的增长点,就用丝绸换取鸡公车,从而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 有些事情或许是云川想多了,可是,在面对轩辕的时候,云川觉得还是多想一点好。 在每月一次吃部族大锅饭的时候,云川发现,自己麾下已经有了三千六百二十七个人。 这已经很了不起了,云川非常的骄傲,三千六百多人的大部族,在这个时代绝对不会很多。 让蚩尤征战半年,损伤无数的募部落,也不过是一个拥有两千多人口的部落。 而这个部落,在神农氏的下属部落中,就人数而论,已经可以进入前十了。 由于生产力的缘故,部落的规模往往大不起来。 人数多,力量强的部落,往往都是一些部落联盟,是由几个或者十几个部落联合组成的。 即便是在强大的神农氏部落中,像云川部这种规模的单一部落依旧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部落大了,就会出现分裂,这种分裂不不是因为内部产生矛盾才发生分裂的,而是因为过多的人聚居在一起,过小的疆域以及生产力低下的缘故,养活不了这么多人。 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以及粗犷,无序的放牧方式,效率低下的野外采集活动,都不是一种可以有效利用自然资源的方式。 相反,云川的部落因为聚居在小岛上的原因,才能出现把一座小岛的资源彻底充分利用起来的事情。 也就是因为这样,云川部落才能在很小的一块地方养活这么多人。 云川知道,如果不能持续发展,这样的状况并不能维持太久。 如今,部落中的主食是鱼,而不是粮食,养殖业还没有发展起来,起不到补充蛋白质的作用。 想要部落可以继续维持目前的规模,或者扩大规模,粮食产量就必须得到长足的发展,亦或是养殖业也有了质的飞跃。 云川很怀疑,在鱼人部落加入之后,虽然桃花岛上鱼的产量大增,可是,因为这也是狩猎的一部分,原始的河道里,即便是鱼类再丰富,恐怕也很难支撑如此疯狂的捕捞。 好在,就目前来看,小鱼人他们每天的收获,并没有出现断崖似的下降。 稻子给了云川很大的安慰,从蚩尤那里拿到的稻种,质量很好,虽然生长的时间比麦子长了一些,直到现在才开始出现了稻穗,就目前来看,稻子的产量应该强于小麦。 一个成年人一年需要粮食八百斤才能没有饥饿的危险,如果还能辅佐一些肉食,那么,对粮食的需求就会降低到五百斤以下。 如今,云川在桃花岛上的一千五百多亩土地的农业产出,还远不能满足三千六百人所需的粮食,甚至不到总人口口粮的三成,即便是一天吃两顿,也不成。 三千六百多人一起吃饭的样子非常非常的壮观,而且是三千六百个把吃饭当命的人一起吃饭的样子就非常的恐怖了。 尤其是夸父跟巨人族们,他们的胃口似乎永远都没有满足的时候。 唯一的好处就在于,他们并不挑拣。 估计也就是口粗的缘故,他们才能勉强在这个贫瘠的洪荒时代活下来。 “还是要把粮食的种类丰富起来才成啊!”云川喃喃自语一声,就无心吃饭,放下了饭碗。 说真的,只要每月跟族人们一起吃大锅饭的时候,云川的胃口都不会太好,不是大锅饭不好吃,而是每每看到族人们吃饭的贪婪模样,他的心头就会升起一个疑问——自己真的能带领着这些人顿顿吃饱? 云川非常怀疑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见族人们似乎对自己的族长充满了信心,他也只好假定自己可以做到。 精卫见云川不吃饭了,就连忙问道:“怎么不吃了?” 云川笑道:“吃饱了。” “你才吃了一碗,我已经吃了三碗了,还能吃一碗。”精卫的鼻子头上还沾着一片菜叶。 云川帮她清理掉菜叶,顺便再她的鼻头上按一下道:“那就争取再吃两碗。” 精卫笑笑,迅速清空碗,拿着碗又去大锅边上装饭。 夸父端着自己那个比云川脑袋还大的碗凑到云川身边,一边吃饭,一边把目光落在云川面前的凉拌竹笋上,用筷子指指云川没怎么动的凉拌竹笋道:“族长吃饱了?” 云川点点头。 夸父立刻就把那一盘凉拌竹笋倒进自己的大碗里,吃的喀嚓,喀嚓的。 吃了片刻又看看云川,指着桌子上一盘吃剩下的蒸熏鱼道:“这个也不吃了?” 云川点点头。 夸父又把熏鱼也倒进自己的大碗里,可能觉得这样做不妥,就从饭碗里捞出一块黏糊糊的鳄鱼肉放在盘子里充当回礼。 看的出来,这一块鳄鱼肉一直被夸父珍藏在粥碗最底下,是他用来压碗的最珍贵的食物,一般情况下,他都是等别人吃完饭了,才捞出这块压碗肉当着所有人的面吃,这样会让他非常的有面子。 这块肉,夸父只舍得给云川,因为云川从来不吃他的压碗肉,最后,这块肉还是他的,所以他就很喜欢跟云川客气。 今天,他错了,云川无论如何都不会吃这一块肉的这没错,可是他忘记了今天云川吃饭的时候精卫在。 所以,当夸父惊恐的发现,自己的那块肉被精卫夹走了。 他很想夺过来,最终只能叹口气,大碗里的其余食物顿时就不怎么香甜了。 这样的小插曲云川自然不会注意到,他一直在看穿梭在人群中安排所有人吃饭的阿布。 云川最近看阿布的眼神越来越温柔,有时候看着阿布的时候云川甚至会不由自主的啧啧赞叹。 阿布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能干的人,且是一个很好的商业人才。 他天生就好像是一个合格的商人。 虽然商人这个称呼还要等上千年才会出现,不过云川还是固执的认为他就是一个商人。 云川愿意把“商人”理解为商量着做事情的人。或许,人家本来就是这样的解释。 任何一种工具的发明,都是人类在发展这条远征道路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会使用火这件事一下子把人类在黑暗时代中的存活率提高了百倍。 发明了弓箭,使得人类在狩猎过程中的存活率提高了十倍。 发明了渔网,使得人类在捕鱼一道上,提高了十倍乃至百倍的效率。 现在,板车跟独轮车的发明,又让人类的运输能力提高了十倍不止。 这些东西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很平常,可就是这些简单,平常的东西正在坚定不移的把人类送上哺乳动物的顶峰位置,最终达到超然,独具一格。 然而,制作一辆独轮车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假如云川没有发明锯子,卯榫结构基本上就不能被运用与车辆生产。 而云川在工艺分工一道上的造诣,更不是轩辕,蚩尤等人能比较的,所以,有了初步分工合作的云川部的工匠们,他们造车的速度远远超过了轩辕,蚩尤等部族。 远远超过了轩辕,蚩尤等部族,也就是一天能生产三辆鸡公车,这还是十几个人通力合作的结果。 更是阿布不眠不休在中间雕凿卯榫连接的功劳。 卯榫结构才是云川笃定的认为轩辕他们造不出真正的鸡公车以及像样板车的最大依仗,铁部件不过是为了抬高制造鸡公车门槛的一种奢侈行为,也是让人家觉得一个木头制作的架子能价值一头牛的原因所在。 轩辕先前制造的车子之所以会被云川看不起,完全就是因为他制造的车子,是用绳子捆绑来达到连接目的的,身怀铁钉技术与卯榫技术的云川当然会严重的看不起。 阿布不仅仅学会了卯榫技术,还开拓性的将两个可以随时拆卸的竹筐装在了鸡公车上,继而使得鸡公车的运载量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云川身上惊天动地的技术很多,唯一缺少的就是一个可以用很短的时间掌握技术的人,毫无疑问,阿布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有这样一位管家一般的得力帮手,是云川的幸运。 既然阿布都这样努力,云川身为主人,就更没有借口偷懒了。 这一次,他决定主动出击,去轩辕的部落看看,再去蚩尤的部落看看。 野人们一般都粗心,很容易把一些好东西当做垃圾给丢掉,云川想去他们的部落看看,看看他们还有什么不需要的好东西,可以拿出来换鸡公车,或者别的手工制品。 当然,粮食是最好的。 可惜,这个道理不仅云川懂,轩辕,蚩尤也懂的厉害,能有选择的情况下,用粮食换东西永远都是他们最后的选择。 第九十六章初见轩辕族 第9十六章初见轩辕族 云川要去轩辕家拜访,夸父,槐自然是要跟着去的,同行的还有二十个全副武装的武士。 夸父现在已经离不开他的板车了,不论走到哪里都带着,生怕这东西一点离开手,就会被人拿走。 夸父极力邀请云川乘坐他的车子,被云川给拒绝了,相比夸父那辆颠簸的要死的车子,云川更喜欢骑牛。 野牛已经彻底长成了他期望中父亲的模样,或许,在体型上,他可能比他的父亲还要大。 无论如何,他父亲是一头纯粹的野牛,这样的野牛即便是长的再大,也比不上无忧无虑的小野牛。 相比野牛父亲吃一口嫩草就当过年的生活,小野牛的生活堪称精致,富贵,过了两年风雨无侵的日子,毛发鲜亮的如同一匹黑色的锦缎。 后背宽阔且多肉,云川甚至能在它的后背上躺下来,就这,野牛还会温馨的用大牛角架着云川不好安放的长腿。 因为云川部与轩辕部来往过于密切,连接两个部族的道路也比别处的道路宽阔的多,至少,夸父的板车可以从容地经过。 由于还在云川部的地盘里面,云川部的人不时的出现在他们这群人的眼帘里,只是越靠近黑松林,人的踪迹就越少。 从云川部到轩辕部,要走三天,穿过黑松林之后,才算是踏进了轩辕部的地盘。 这里已经是纯粹的丘陵地带,一个又一个碧绿色的土包绵延到了天边。 轩辕喜欢丘陵地带,他的老家轩辕丘其实也是一个满是丘陵的地带,云川从后世的神话传说中听说,轩辕离开轩辕丘之后呢,他的家就被一窝狐狸给占据了,后来狐狸修炼成精,变成了9尾狐,且法力无边。 以前,云川认为这个传说,纯属胡说八道,属于一种文学上的再创造。 现在,他认为发生这样故事的可能性很大,毕竟,轩辕就是一只没有毛的狐狸,且是一只老狐狸,他老家的屋子里出一只9尾狐一点都不奇怪。 一头老虎站在高高地丘陵上,显得非常无聊,看到云川这群人也不扑上来觅食,打了一个老大的哈欠,就懒洋洋的下了丘陵,钻进深草里去了。 才说到狐狸,一只赤红色的母狐狸就带着两只狐狸崽子,匆匆的穿过道路,母狐狸发现了云川一行人,就蹲在道路上看着他们,直到它的两个孩子过了道路,钻进草丛之后,这才急匆匆的拖着尾巴钻进了草丛。 它不知道的是,如果刚才不是云川阻止了睚眦要甩石头的行为,它的两个孩子早就没妈了。 “那只狐狸的皮很不错。”睚眦有些不甘心。 躺在牛背上的云川吐掉嘴里的草茎懒懒的道:“不饥饿的时候就不要胡乱杀,没看见刚才那头老虎也不是每吃我们吗?” “那是老虎不敢来!” “你怎么知道人家不敢来?人要知道感恩,要谢谢人家的不杀之恩,然后再把老虎的一片好心还给那只狐狸,这很符合天道。” “天道?” “没错,就是天道,所谓的天道就是大自然的道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道理比大自然给出的道理更大,我们还是谦卑一些,多听听他的道理没错。” 旁边拉着小狼一起前进的夸父听了连连点头,好像他刚才真的听懂了这段话一样,引起睚眦的很大不满,然后,睚眦也就跳上了夸父的板车,抱着云川带给嫘跟嫫母的礼物不做声了。 转过几个丘陵之后,大河赫然又出现在了众人面前,太阳已经升起老高,既然到了大河边上,云川也就安排众人在这里吃过饭再走。 河边又一股青烟冒起,云川等人来到冒烟处,发现正有一群黑乎乎的野人也在吃饭。 几根树干搭建的建议烤架上赫然放着一条肥硕的鲶鱼,此时鲶鱼早就被烧烤的黑乎乎的,边上还有一些用树叶包裹的不知名的食物,看着是一条条的,应该是黄精,葛根一类的东西。 一群人围着火堆,目光直勾勾的瞅着烤架上的食物。 云川等人过来了,这些人也仅仅是看了一眼,就继续看着自己的食物,没有把食物分享给这些云川部的人的想法。 武士们去准备午饭去了,云川却饶有趣味的瞅着这些轩辕族的人如何吃饭。 或许是云川在盯着看的缘故,这些人不等鲶鱼被烤熟,立刻就七手八脚的抓这条被烤的外焦里生的鲶鱼肉吃,几乎是一瞬间,鲶鱼肉就不见了,过了片刻,鱼骨头也不见了。 这些人在做饭的时候,这里没有一丝一毫的食物香气散溢出来,不论是鱼,还是那些条状食物。 夸父看看这些人腰上围着的破兽皮,故意掸掸自己麻布裤脚上的灰尘,然后哼了一声就离开了这些野人去找不待见他的睚眦去了。 这些轩辕部的人显得非常沉默,他们打开一个个用树叶包裹起来的长条食物,果然是黄精,不过,中间还夹杂着一根竹笋。 这东西他们一人一根,没有抢,而他们吃饭的速度很快,一根两尺长的黄精,吃完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两个年轻人提起一个两头被扎起来的树皮盆去了河边,他们直接从河里舀水端回来。 夏日的大河,河水湍急,泥沙俱下,树皮盆子里的水泛黄,还满是草叶一类的东西。 云川部喝的也是大河水,但是,他们从河里把水弄上来之后,会放在大水瓮里沉淀,沉淀掉泥沙再饮用。 而这些人不管这些,一个个趴在树皮盆上,畅饮猛啜。 喝完水之后,他们就倒在树荫下睡觉。 云川观察完毕了他们吃饭的过程之后,就拿来几个糜子馒头放在树叶上。 看的出来,这些人并没有睡着,他们也看见了云川放下的食物,几个少年人想要爬起来,却被另外几个年纪大的用腿给压住了,动弹不得。 云川笑了笑,觉得可能是自己在的缘故吧,就离开了这些人的视野,回到夸父他们那里去了。 云川等人的中午饭乏善可陈,糜子馒头,几条酸笋,一块蒸好的咸鱼。 一行人匆匆的吃完了,休憩了片刻就要重新赶路。 临走前,云川又去轩辕部的人休憩的地方,树叶上的糜子馒头已经不见了。 就在云川脸上露出笑容的那一刻,突然发现,他留下来的几个馒头被人用树枝穿着挂在一根被剥了皮的树枝上,一个都不少。 很明显,这些人没有接受云川的馈赠,或者他们把云川的举动当成了一种羞辱!他们的自尊不允许他们接受嗟来之食,不过,他们又认为食物非常的珍贵,不能丢在地上被虫子祸害了,所以就串起来挂在树枝上。 又担心虫子沿着树枝爬到食物上,就刻意的剥掉了树皮…… 说实话,不论是自尊,还是羞耻感,亦或是怜惜食物,这三种情感都是非常高级的情感。 这跟他们脏了吧唧的身体,黑乎乎的手脚,以及拙劣的烹饪方式,粗野的进食方式没有一根毛的关系。 他们已经是一群很有自己思想的人,且情感非常的丰富。 “轩辕对部族人的教化已经到这种地步了吗?” 看着夸父往回收食物,云川忍不住自问。 轩辕族整体应该还是非常穷的,这能从这些人刚才吃的食物上看出来。 至于这些人的做法,则让云川非常的吃惊。 众人又走了半天,直到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云川终于看到了轩辕的村落。 整个村子坐落在两座大型丘陵之间,一条小河从丘陵深处蜿蜒而下将村子分成两半。 小河的河道很深,河道上且布满了巨大的岩石,数百,上千座圆顶茅屋就修建在小河的两侧。 不过,这些茅屋都修建在地势高的地方,从云川眼前,一直延伸到丘陵深处。 仓颉就站在村子外边的道路上,看样子是在等云川一行人过来,且有一段时间了。 也就是说,轩辕早就直到云川他们来了。 见到云川,仓颉似乎完全忘记了云川当初让他一个人走黑松林的旧事,脸上只有笑容。 “族长已经等你们半天了,还以为你们中午就会到,没想到拖延到了这个时候,左等不来,右等不来,族长还有事情处理,就派我继续等你。” 仓颉穿着一套松松垮垮的麻衣,长发也是用簪子绾住的,虽然还是显得杂乱无章,不过,配上这家伙那颗亮晶晶的眼睛,一下子就把自己弄成了一个高人隐士。 为此,云川刻意的多看了看仓颉,他想看看这家伙是不是已经有了成仙的趋势。 还好,他的脚步显得很沉重,且有浓重的口气,闻味道应该是吃了鱼,还生吃了好多野葱。 这样的人应该不会成仙吧? 云川下意识的向外跨出一步,离仓颉远点,这家伙刚才说话的时候又放了一个屁,也带着浓郁的野葱味道。 “族长好福气,力牧今天正好猎获了一头老虎,族人也抓到了一只红色的母狐狸,这下,族长就不用再为如何给你送回礼发愁了。” 第九十七章轩辕的龙计划 第九十七章轩辕的龙计划 文化人做事很毒! 仓颉就是这样的一个家伙。 他嘴上说着最热情洋溢的欢迎词,最恶毒的诅咒却不断地从他屁股的位置传来。 看样子,上次派人把他眼睛蒙住送出陨石平原的事情,他一点都没有忘记。 上边的这张嘴正在执行轩辕族长的命令,热情的迎接云川部的族长,下边却在不断地爆发私怨,也不知道在等云川到来的时间里,他刻意吃了多少野葱。 云川几次三番想要走到上风位上,仓颉总能利用灵巧的步伐抢占上风位,不给云川逃离的机会。 危难时分,终究还是夸父靠谱,他也被熏得受不了了,一把抓住仓颉的脖子高高举起,作势要把他丢进小河里,仓颉这才闭上了嘴。 一枝力道强劲的羽箭破空而来,准确的插在夸父左脚前一尺的地方,夸父被吓了一跳,丢开胡乱放屁的仓颉,就躲在了板车后边,失去支撑的仓颉顿时就掉在地上,被摔得呲牙列嘴的。 再见到力牧的时候,云川很是有些唏嘘,昔日那个健壮的如山一样的汉子,如今变得精瘦,最要命的是他左边的肩膀塌下来了,这就让他整个人在向左倾斜。 看来,地缝一战中,他受伤的肩膀没有获得很好的治疗,骨头长错位置了,才导致一个好好地汉子成了残废。 可是呢,这家伙手里的大弓依旧稳如泰山,箭法依旧强悍,看样子对轩辕也依旧是忠心耿耿的。 有人射箭了,云川部的二十个武士顿时就围住了云川,投枪已经握在手中蓄势待发,睚眦手里的羊毛绳子已经开始缓缓转动。 云川推开了部下,把仓颉从地上拉起来道:“别放屁了,再敢这样我会让你放一辈子的屁。” 仓颉哼了一声就把头扭向另一边没好气的道:“一辆鸡公车索要一捆丝绸,你也能做的出来?” 云川同样哼了一声道:“一辆破车换我部族五百双鞋,你们不也做出来了吗?” “这不同——”仓颉拖着长音还准备狡辩一下,云川一把推开他的散发着葱味的脑袋,对不远处的力牧道:“你又是为了什么?” 力牧松开大弓缓缓地道:“你有神泉却不肯帮我!” 云川笑了一声道:“我有神泉为什么要帮你呢?” 力牧正要发怒却听见轩辕的声音从他身后的木房子里传出来。 “还不邀请族长进来,在那里聒噪什么?” 云川伸手在力牧塌掉的肩膀上拍一下道:“我如果告诉你,那个泉水只能治疗外伤,对你这种骨折病没有任何帮助你信不信? 不管你信不信,你以后有伤,我还是不肯让你进入神泉治疗,因为你的头不对。” 云川说完,就换上一张笑脸朝迎出门的轩辕走了过去。 “你的部下不成啊,处处为难我。” 轩辕看看仓颉跟力牧淡淡的道:“下去吧。” 见两人走远了,轩辕才道:“仓颉恨你独霸了他的字,力牧恨你不给他治病,这都是私怨。” 云川道:“我当初问过仓颉,他造了那么多字能不能记住,结果他说他非常的聪明,全记住了。” 轩辕摇头道:“他忘记了很多,也弄混了很多,他造字的时候太随意了,有些字写出来连他都不认识。被我呵斥过几次之后,开始重新修订文字了,不过,如果可能的话,找个时间让他回去看看,这件事太重要了。 至于力牧的事情就算了,我相信你不让他去一定有你的道理。” 云川摊摊手道:“我的道理就是那个泉水没有那么神奇,对于骨骼上的毛病一点办法都没有。” 轩辕摆摆手道:“不说了,你进来看看。” 云川跟着轩辕穿过那座木头房子进入了一个由围墙围起来的石头房子。 这座房子很像红宫,不过没有红宫那么精致,但是,人家用的石料却比红宫用的红砂岩好的太多了。 其中墙角堆放着很多,很多薄薄的石片,每个石片上都有一些绘画,以及符号,一些只有痕迹,一些甚至是彩色的。 “这是我轩辕一族自诞生直到今日的所有的大事记录,以前,我没有把这些当做一回事,自从看了你红宫上的壁画之后,我也就萌生了建造一座与红宫一样的宫殿。 这座宫殿不住人,拿来供奉我的祖先,我一直相信,轩辕部之所以能走到今日,完全依赖祖宗庇佑。 对一个大族而言,大事只有两个,一个是战争,另外一个就是祭祀。 战争主宗族生死存亡,祭祀主宗族团结安定,这两者缺一不可。 战争这件事不说也罢,各自有各自的道理,但是祭祀一说我以为应当一致。 很久以来,各个部族都有自己的图腾有自己的神灵,供奉各自不同的先祖。 我以为,这才是人族祸乱纷争的源泉。 你看是不是这个道理?” 云川瞅着轩辕道:“我是来做客的,水都没有喝到一口,你就突然跟我说这么重要的事情,容我考虑一下如何?” 轩辕怒道:“大丈夫说话想说就说,有什么好考虑的。” 云川摆手道:“大事情还是想清楚之后再决定不迟,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要去见嫘跟嫫母。,我给她们带来了礼物。” 云川说完就走,轩辕在他身后咆哮道:“大丈夫不做正事,却关心女子口头上的一点癖好,云川,你不配当一个大族的族长。” 云川边走边大笑道:“是不是一个好族长,得我的族人评价才好,你说了不算。” 看着轩辕暴跳如雷的模样,云川终于理解鸿门宴之后,范增大喊“竖子不足与谋”这句话时的心情了。 此时此刻,他就是那个不争气的项羽,轩辕就是那个愤怒的范增。 不过,与暴躁的项羽不同,云川是完全理解轩辕这家伙要做什么事情了——他要统一信仰! 国之大事——在戎在祀,这句话云川再熟悉不过了,只是不知道这话原来是轩辕说的,后来丢失了,直到身为鲁国史官的左丘明整理到了,就给记录在了《左传》中了。(以上为玩笑话,别当真!) 轩辕发现,现在各个部落的势力已经逐渐稳定下来了,战争出现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没法子在这个时候发动战争,那么,就必须另外找一个突破口,于是,他就很聪明的选择了很重要的祭祀。 现在的各个部落中,除过云川部没有烧龟壳燃蓍草占卜的习惯之外,其余的部落里都有,轩辕部落中的巫婆数量还不少,而蚩尤部落里的更是迷信这个东西,就连蚩尤自己都可以化身为大巫,借用神的力量来统治自己的部族。 自从人类开智之后,从事生产活动了。 生产活动使人们同大自然的接触越来越宽泛,自然界作为人之外的不可思议的力量对人们精神世界的撞击也越来越大。 比如打雷,狂风,暴雨,闪电,山火,水灾,地震,等等自然现象的出现,更是加深了人们的猜测。 人们猜测到,应当有那么一个力大无穷的,“神”主宰着指挥着操纵着管理着这些动物和天象,象一个氏族必有一个头领那样;或者说,这些动物和自然天象是这个“神物”的品性体现,像人要说话,要呼叫,要吃喝拉撒睡,要嘻笑怒骂一样。 神,作为一种崇拜现象,一种对不可思议的自然力的一种“理解”,也就从这个时候起,开始了对神的崇拜。 氏族社会中,人们最亲近的人就是自己的祖先,而祖先去世之后又去了哪里呢? 得不到答案跟解释,于是,人们往往相信自己的祖先是一种特定的动物、植物或其它无生命的东西,这种物种就成为氏族祖先的象征和保护神,且高高在上不可侵犯。 现在,轩辕在闲的没事干的情况下准备统一神权,先弄出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图腾,只要大家接受了,以后大家对将来的人的统一就没有那么抵触了。 云川甚至清楚地知道,轩辕要弄出来的新图腾一定是——龙图腾! 让云川信仰龙图腾,云川一点意见或者别扭的心态都没有,他以前信得就是龙图腾。 但是要让他主动参与到整合龙图腾,云川还是觉得一点都不好。 雄心勃勃的轩辕提出来的哪一个建议不是震古烁今的计划?问题是,越是这样的计划,执行起来就越是危险。 尤其是云川一想到蚩尤他们家信仰的那只奇怪的大鸟,就觉得那个图腾应该不是善类。 这种巨大的计划,还是留给轩辕这样的猛人去执行,自己只是一个卑微的生意人,还是不要参与的好。 在轩辕部,只要不跟轩辕谈政治,跟仓颉谈文字,跟力牧谈治病,剩下的,不论谈什么都非常的让人愉快。 嫘端来了桑椹,嫫母拿来了肉块,跟这两位故人谈天论地,说族人桑麻,说小孩子成长太慢是一种病,都非常的愉快。 尤其是当夸父从板车上拿出云川给她们准备的礼物的时候,大家谈话的兴致就更高了。 第九十八章我是龙的传人 第九十八章我是龙的传人 “我以前不怎么喜欢吃干鱼,没想到你拿来的干鱼一点都不硬,柔柔的很好吃。” 嫘对于云川拿来的食物,评价从未低过。 云川笑着把鱼干放在他送给嫘的红泥小炉子上慢慢烘烤,等热量把鱼干里的鱼油都逼出来之后,就放在陶盘里任由嫘跟嫫母自取。 这种鱼干是甜咸味道的,是复合味,选用最肥的鱼,在被盐巴腌渍之后,就放在太阳底下曝晒,晒到七八成干燥的时候拿下来再涂抹上蜂蜜,继续阴干。 等蜂蜜完全结晶,而结晶层覆盖了鱼干,就可以放在竹筒里收起来了,吃的时候用火烘烤一下,蜂蜜与盐巴混合,再加上鱼油浸润,整条鱼干就变成了绝世美味。 根据云川估计,在他以前的世界里,这样的一条鱼干没有三五百元下不来。 嫫母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孩子,已经一年了,这个孩子还是那么的小,才刚刚学会走路,这让嫫母非常的烦恼,她记得自己带云川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多烦恼的事情。 一岁大的云川,早就可以跟她一起去河边抓鱼了,并且懂得制作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好用的东西。 听了嫫母的絮叨之后,因为生气光顾着吃鱼干不说话的轩辕终于抬起头诧异的看着云川道:“你果真一个寒暑就从婴儿长成了少年?” 云川点点头道:“我要是不快点长大,就活不成了。” 轩辕从嫫母怀里取过自己的儿子,上下左右瞅了半天,就把孩子丢给嫫母,摸摸鼻子道:“为什么他不成?” 云川瞅着轩辕道:“孩子厉不厉害,跟父亲有很大的关系,嫫母在野外采集草籽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个龙的脚印,然后就有了我,所以啊,我是龙的传人,算不得嫫母的孩子,是她在我最弱小的时候保护了我,所以呢,我愿意尊敬她。” 嫫母在边上眨巴着眼睛,连连点头,还伸出双臂表示那个龙的脚印又那么大。 轩辕跟嫫母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短了,自然之道自己老婆是一个什么样的货色。 见云川有些得意洋洋的,且正在跟嫘吹嘘龙的各种变化,就忍不住道:“嗯,龙的传人?我是天帝之子,生而能言,五个寒暑过后,就已经无所不知了,不信,你问嫘跟嫫母是不是这样的。” 正在跟云川寒暄的嫘听轩辕这么说,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勉强的点点头,而嫫母早就把脑袋点的如同小鸡啄米一般。 云川满意的点点头道:“真是了不起啊,不过啊,我听说你们轩辕族最初的图腾是一条大蛇?” 轩辕从背后拿过一个石板,上面描绘的正是一条蛇,或者是龙的生物。 因为这条蛇身上长着鲤鱼的鳞片,马的脸,兔子的眼睛,蛤蟆的肚皮,老鹰的爪子,老虎的掌,牛的耳朵。 看到这个奇怪的东西,云川就在心中叹了口气,果然,吹牛逼是要以实力为基础的。 轩辕族的图腾本来是一条大蛇,他每征服一个部落,就把人家部落图腾的一部分嫁接在他轩辕族的大蛇图腾上。 而这洪荒世界中,有图腾的部落都不是小部落,像嫫母原来数百人的部落中,根本就产生不了图腾文化,能有图腾的部落都是文明发展到了一定程度的部落。 现在,除过本身信仰大蛇图腾的轩辕部落之外,轩辕还征服了鱼部落,马部落,兔子部落,蛤蟆部落,老鹰部落,以及另一个老虎部落,牛部落。 轩辕拿出来的这条龙,其实已经非常完整了,就差一个鹿角,云川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鹿部落也一定会被他征服。 轩辕见云川看着那张石板愣住了,就缓缓的道:“母亲疼爱儿子的缘故,你说什么她都会信,妻子尊敬丈夫的缘故,我说什么她们都会附和。 仓颉造字的时候,曾经说过,“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 所以说,你自己都不信的话语,就不要拿出来让别人相信,你的龙,不过是人言,而我的龙,乃是诞生于血海之中,成长与尸骸之上,呼吁天地之气,遨游于云海之上,顺则可以让天下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怒则可以让江河倾覆,暴雨倾盆,此龙可挟风,裹云,驭雷,发电,可为天下人之图腾乎?” 云川被轩辕灼人的目光看的有些慌乱,自己是龙的传人这件事他知道很久了,却从来都没有信过,就像自己另一个身份是某某主义的接班人的身份。 现在,轩辕为了让自己成为龙的传人,人家是真的在干!干死了鱼部落,马部落,兔子部落,蛤蟆部落,老鹰部落,老虎部落,牛部落,以后还要干死更多的部落。 就付出而言,人家轩辕这种实干家,实在是比自己这个口头上的龙的传人更加有资格驾驭这条龙。 “你既然自称是龙的传人,那么,以后,我准许你这么称呼,以后,只要自称是龙的传人的部族,将在我轩辕部不伐之列。” 话说完了,轩辕还斜着眼睛看着云川,就等他回话呢。 云川左右看看,没看到左右有刀斧手,只有夸父跟仓颉在不远处聊天,也不知道在聊什么,看样子非常的愉快。 “龙这个东西,据我所知,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如今,已然到了暑气最盛之时,不知轩辕族长的这条龙,到底是准备飞腾于宇宙之上呢,还是准备暂时潜伏于波涛之内呢? 云川部如同一尾大鱼,居住在巨龙身畔,肥美而多汁,整日面对巨龙之威惶惶不可终日,生怕有一天会被巨龙吞入腹中,不知轩辕族长能否高知巨龙对云川部这尾大鱼的看法。” 轩辕认真的听了云川的话,沉默良久道:“我发现你这人与所有人都不同,直到现在我还看不清楚你到底想要干什么,说你的出现会对人族有害处,到现在为止,我没有发现,说你的出现对人族有好处,说实话,我也没有发现。 你更像是在给人们确立规矩,这段时间内,你控制了市场,确定了粮食与肉食该如何交换,粮食与兽皮该如何交换,粮食与陶器,竹器,青铜器,麻布,丝绸等等货物该如何交换。 你已经把粮食定为交换的基础,让人们先把自己的货物兑换成粮食,然后再用粮食去交换其余的东西,即便是两件跟食物没有关系的东西,也必须用粮食作为更换的标准。 我命大隶计算你这样做的道理,大隶计算之后告诉我,交易很公平,你并没有从中取利,这让我很难理解,因为,你不是一个愿意一心一意帮助人族的人。 这与你的心性不符合,云川,让不让巨龙对你这条肥鱼起不起吞并之心,在你这条鱼,不在巨龙。” 云川笑道:“肥鱼自由自在的遨游于大河之中,与旁人没有关系,巨龙为什么一定要吞并肥鱼呢?” “老虎吃狼,狼吃羊,羊吃草,老虎死后草吃它,你来告诉我,难道狼的存在威胁到老虎了吗?还是说草的存在妨碍到了羊?这就是天之道。” 云川苦笑道:“这就是巨龙要吞肥鱼的理由?” 轩辕不屑的摆摆手道:“巨龙吞鱼,与老虎吃狼,狼吃羊一样,不需要理由,只是因为肚子太饿罢了。” 云川点点头道:“看来,我回去之后就该加强守卫,想想办法,不让巨龙把我这条肥鱼吃掉。” “你如果供奉龙图腾,你就是巨龙的朋友,不是敌人,也不是巨龙的食物。” “就像你麾下的熊、罴、狼、豹、貙、虎六大部落一样吗?亦或是你还是要我一定听你的话?” 轩辕沉吟片刻道:“听我的话有什么不对吗?” 云川摇头道:“不是不对,而是我觉得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听从自己的心比较舒服。” 轩辕大笑道:“我征服了不听话的部落,驱赶走了食人的野兽,时时刻刻替你们防备着野人的入侵,难道你们就不该听我的话吗?” 云川瞅着轩辕道:“神农氏不肯听你的话,人家还要你听他们的话。” 轩辕大手豪迈的挥舞了一下道:“迟早,神农氏会听我的话。” 云川又道:“骑熊猫的蚩尤看样子也是一位英雄,他估计也不肯听你的话。” 轩辕看着云川慢慢的道:“他迟早会听的。” 云川鼓掌大笑道:“好啊,如果你让所有的部落都听你的话,我们到时候再说!” 轩辕淡淡的道:“如果到了那个时候,你想听我的话,也不不想让你听了。 到了那个时候,我一定会放逐你云川氏,让你离开人群,去蛮荒独自生活,自己去应对野人,野兽,以及各种灾难。” 云川看着天上闪烁的繁星,慢慢的道:“在我降生的那一刻,我隐约看到了一座恢弘的宫殿,那座宫殿像是隐藏在云彩之中,我只能看到一角华丽的飞檐,隐约听到一些动听的声音,以及一抹微不可查的馥郁香味。 轩辕,我想去那里,如果不能,我就建造一个那样的存在!” 第九十九章早安,我的神龙 第9十9章早安,我的神龙 有时候就该把话说清楚,不要让别人猜。 猜忌的后果很严重。 尤其是在云川看了灯火阑珊的轩辕族之后,他很高兴自己刚才跟轩辕把话说清楚了。 那就是——云川部奉行独立自主的建设方针,不投靠任何一方。 这是轩辕勉强能接受的一种方案,于是,轩辕就下令原本陷入黑暗中的轩辕部,每一家都应该点亮一堆火。l 然后,密密匝匝的火堆就把整个庞大的山谷照耀的如同白昼一般。 云川粗略估算了一下,至少有三千个火堆……按照轩辕制定的规矩,五个人应该有一个火堆,那么,这里就有一万五千个人。 “你把所有部族都召集到这里来了?”云川不相信,一万五千个人聚居在一个地方,唯一的下场就是活活饿死。 “天亮之后就是我轩辕一族供奉龙图腾的时刻!” “天亮之后?”云川怵然一惊,他料想轩辕会做这件事,没想到会做的这么快。 这一万五千人是轩辕刻意召集起来,他明天就准备开大会。 “我们有龙!”嫫母得意的对云川道。 云川再次把目光投在轩辕身上,而轩辕正在用一种病态的,迷醉的,骄傲的眼神看着脚下的万家灯火。 当这些火焰被点燃之后,每个火堆边上就会站立五个人,他们齐声发出“嗬嗬”的吼声,虽然一两个人的声音不够大,可是一万五千人一起喊的时候,声音就装满了山谷,且扶摇直上。 不等这些喊声结束,那些手持竹矛,木枪身着兽皮,麻衣的族人们,纷纷向轩辕单膝跪倒表示臣服。 “这些人都是我的臣民,云川,你不想加入进来吗?”轩辕一脸骄傲的对云川道。 云川拱拱手道:“你做你的王,我当我的族长,挺好的,就不要改变了。” 轩辕贪婪地看着属于他的族人们,低声道:“与我共同走过荆棘者,我的卧榻当有他的一席之地,与我共同战胜险阻者,我的饭食当有他的一口。 与我共同走向坦途者,我给他十倍的回报,与我共同走向荣耀者,我必分享荣光给他。” 云川点点头道:“应该的,应该的,伙伴,战友不可弃之不顾,付出多少,收到多少回报也是应该的。 你以后就把我当成客人就好,一碗谷子换你一碗麦子,一辆鸡公车换你一捆丝绸,我已经很满足了。 好了,不妨碍你享受荣光了,我要去休息了,明日我们做一些交易之后,我就离开。” 轩辕摇头道:“你完全不知道你放弃了什么,你会后悔的。” 云川笑了一声,就跟夸父他们去了轩辕让人安置好的客房。 这一夜,云川就没有机会入睡,因为,轩辕部的人,吆喝了一晚上,他们还歌唱了一晚上,还有人吹着难听至极的笛子吵得云川根本就没法子睡觉。 “族长,挺好听的。”睡在云川脚下的夸父忍不住夸赞道。 “族长,他们的人真多啊。”睡在夸父身边的槐,也忍不住赞叹。 云川“嗯”了一声,就当做回答了,夸父,槐这些人无心睡眠,趴在窗子上看着那些轩辕族人围着火堆跳舞…… 云川强力克制住自己的好奇心,不去观看,可是,每当明月升上天空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一阵急促而又高亢的念咒一样的声音,而夸父跟槐两人也只剩下了吸气的声音。 云川再也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趴在夸父与槐的中间看,果然,那里出现了一条龙,一条着火的龙。 上万人开始嘶声呐喊,几千座火堆的火苗也在这一瞬间变得更加明亮,几个戴着青铜面具的鬼怪人,敲打着手鼓,一边鼓,一边舞,他们似乎在为鬼神领路。 火龙是麦草扎成的,上面插满了松明,拿着龙头的那个人努力的把龙头甩起来,凶恶的龙头也就不停地翻滚,像是要择人而噬。 麦秸上插松明,很容易引起火灾,云川眼看着松油滴在了麦秸上,很快就把整条龙都给点燃了,人们依旧举着长长的杆子,继续摇晃着这条龙,直到这条龙燃为灰烬。 舞龙的场景云川不是没有见过,他见过的龙,要比轩辕部的这条龙好看一百倍,威猛一百倍,舞龙的花样也比他们多一百倍,可是,能让所有人跪拜的龙,说实话,云川就见过这么一条。 对龙如此狂热的人,云川也就见过这么一群。 火龙最终燃烧殆尽,只有一群带着狰狞青铜面具的人依旧在那里舞蹈,那里欢呼。 睚眦看的热血澎湃,他很想加入到那群人中间去,可是呢,看看族长那张被月亮照耀的惨白的脸,终究吞咽了几下口水,往族长身边靠靠,不去想加入的事情了。 一张青铜鬼脸突然出现在窗前,惹得众人吃了一惊,摘掉鬼脸之后的轩辕,满头,满脸都是汗水,尽管很疲惫,但是,这家伙好像一点都感觉不到,即便是跟云川说话的时候,也一边跳着极为夸张的舞蹈。 他们的舞蹈其实也很没样子,一群人跳的时候看起来极为壮观,极为好看,一个人跳的时候就很像一只捶胸口,跺脚,腿抽筋,手臂成慢动作的傻样子了。 轩辕单手抓着自己满是汗水的青铜面具递到云川面前道:“加入我们,你可以戴这个面具,总有一天,你会成为神灵!” 云川坚定地摇摇头,指着明月道:“我一定会在天上建立一座属于我们的宫阙。” 轩辕哈哈大笑,一边跳一边走了。 “天一亮我们就回去。” 云川倒头就睡。 “族长,你不是说我们来轩辕部是要淘宝的吗?” 云川恨恨的踹了夸父好几脚怒道:“就这样了还淘个屁的宝贝,再待下去,你们都要被轩辕淘走了。” 云川相信,这一场盛大的仪式,并不是轩辕刻意为他设计的,驱动全族的战士,来参加这样的一场盛典,对轩辕来说简直不要太重要,云川虽然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人物,可是,在这样的大典面前,说真的,他还不怎么配。 等一群手捧骷髅头的青铜面具人从山谷深处走出来的时候,轩辕双膝跪地,高举着双手最后完全匍匐在了地上。 这是人家轩辕族膜拜祖先的场面,就连窥伺欲最重的夸父都把大脑袋缩回来了,不敢再看。 如果这个时候要是不小心笑出来,或者放一个屁,他都死定了。 祭祖的时候,这里就成了死一样的安静,困倦的云川一行人终于睡着了。 因为轩辕部里不养鸡,所以没有什么鸡叫,云川睁开眼睛的时候,夸父他们又趴在窗户上往外看。 见自家族长醒来了,夸父就羡慕的道:“族长快来,轩辕部正在杀猪,杀羊,杀牛,不知道给不给我们吃。” 云川慢慢起身,懒懒的道:“那叫三牲,是要留给神或者祖先吃的,跟我们没关系。” 说完话,就拿着自己的毛巾去小河边洗漱。 河水清澈见底,还有一些近乎透明的小鱼,在水中快速的移动,几只水蚂蚱划动着长腿,利用水的张力,稳稳地站在禁止不动的回水湾里,云川来了,就迅速的踩着水跑了。 云川打湿了毛巾,擦了脸,至于漱口这种事他准备回去把水烧开了再弄,说实话,对于如此大的一个村庄里的水源地的卫生,他不怎么放心。 不过,就在云川拧干了毛巾抬头的时候,他再一次看到了轩辕。 这一次的轩辕与昨日白天见过的深沉四海的轩辕完全不同,与昨夜那个活力四射的轩辕也不一样。 今天的轩辕眼睛很红,这不难理解,毕竟他昨夜跳舞唱歌的弄了一晚上,休息不好正常,只是他一手提着一架至少有十八个杈的巨大鹿角,另一手里提着一颗刚刚被他用河水洗干净的脑袋,这就很不正常了。 云川看看河水,再看看自己手里的毛巾,就向上游走了十几步,重新洗脸。 “这里是水源,我不会在这条河里洗人头。” 听轩辕这么说,云川这才拿毛巾擦把脸站起来,瞅着那颗人头道:“谁的?” “鹿族族长图!” 云川仔细地打量一下那颗人头点点头道:“挺英俊的一个人,脑袋没了,很可惜。” “五天前,我们的龙已经成型了,可是,伶伦在吹奏麦秸做的笛子的时候说,他的歌不能与龙共应,仓颉就说这条龙还不够完善,差了一些东西。 我们商谈了很长时间,最后决定从鹿族借来他们供奉的神角安放在龙头之上。” 云川叹口气指指鹿族族长图的首级道:“看样子他不肯!” 轩辕点点头道:“这就是下场。” 云川拍拍胸口道:“幸亏我是龙的传人,要不然龙身上缺少了什么东西,你来我族里拿怎么办?” 轩辕听了哈哈大笑,见警告的目的已经达成,就一手提着鹿角,一手提着人头朝村子最高处的一处悬崖走去。 直到此刻,云川才看到,在那面不高的悬崖上,竟然雕刻着一条巨大的龙。 这条龙的一半身子隐藏在山里,另一半蜿蜒曲折,鳞爪飞扬的做朝天怒吼状。 会用麦秸杆子吹音乐的伶伦说的一点错都没有,这条龙长着一对鲤鱼的胡须,脑袋上却光秃秃的,确实不好看。 云川站在河边继续等待,直到轩辕将那枚硕大的鹿角安放在龙的脑袋上的时候,整条龙似乎一下子就活过来了,一瞬间就从可笑的模样,变得威风凛凛不可直视。 云川笑着扬起手臂,向这头造型熟悉的龙挥挥手道:“早安,我的神龙!” 第一百章自己的才是真正拥有的 第一百章自己的才是真正拥有的 云川离开热闹的轩辕部的时候,收获了很多礼物。 他之所以能收到很多礼物的原因就在于,轩辕收到了山一样多的礼物。 夸父的板车上装满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礼物,不如小一号的鹿角,大一号的兽皮,稀奇的石头,古怪的木头,以及一些树苗,其中一棵云川认识,是梨树,礼物真的很多,唯独没有一样是能吃的。 这一次来轩辕部做客,云川终于对轩辕部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知,轩辕是一个厉害的首领也就罢了,问题是,更让云川触目惊心的是他那一大票厉害的手下。 在轩辕送别他的时候,他见到了手里拿着算筹的大隶,见到了会吹笛子的伶伦,见到了全形态下的仓颉,见到了一心想要见识一下陨石平原的岐伯,风后氏对他不理不睬,力牧对他心怀仇恨,嫘,嫫母对他恋恋不舍。 只有轩辕的那张脸看不透,不知道他此时在想什么,不过,云川觉得该表明的态度已经表明了,该说的话也说完了。 总体上算是一次不错的国事访问。 在轩辕部的领地上,云川走的非常平安,果真如轩辕所说,这里只要出现吃人的野兽就会被他干掉,就这一点而言,他已经尽可能的处理掉了危险因素,使得这一片土地成了宜居之所。 才靠近黑松林,绘就带着人来迎接了,这是早就安排好的,他们足足有五百人。 进入了黑松林,这里就成了野兽的世界,一路上虎啸猿啼不绝于耳,看来,就地方治理而言,云川不如轩辕。 事实上,黑松林这个地方也不适合人类生存,就算是猎人来了,估计也是被野兽猎杀,而不是他去猎杀野兽。 走了一天时间,云川就跟逛了一次动物园一般,见到了老虎,豹子,狗熊,丛林狼,猞猁,胳膊粗的蟒蛇也见到了几条,至于山鸡,野兔,野羊,野鹿,更是数不胜数。 最危险的一次不是老虎,豹子,狗熊,狼,这些野兽造成的,而是有一头羚牛。 它嫌弃这队人马妨碍了他吃草,仗着自己足够愚蠢,足够勇猛,足够皮糙肉厚就单枪匹马的杀进人群,将不少的武士撞的人仰马翻。 最后遇到了云川的野牛,一头精壮的荷尔蒙无处宣泄的野牛,头对头的猛撞七八下,最后的胜出者是野牛,它高兴地哞哞叫,而那头嚣张的羚牛,则被体型更大的野牛撞得四脚朝天,最后成了这五百多人的晚餐。 用了两天时间终于走出了黑松林,这让云川有一种重见天日的感觉。 黑松林中基本上看不到太阳,放眼望去都是黑灰色的树干,即便是地上的小草也长得很柔弱,倒是有一些藤萝一类的东西却攀援着大树,可以接触到高处的阳光。 走出了黑松林,云川就把轩辕部见到的事情抛到了脑后,原本想着访问完了轩辕部,就要马不停蹄的去访问蚩尤部,看了轩辕部的模样之后,云川就准备缓一缓再去蚩尤部。 轩辕部的人口数量是云川部的十倍以上,这一点云川非常的肯定,这与云川最初的估算多出来了将近两万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偏差。 以此类推,如果这样规模的轩辕部依旧被神农氏压着打,那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神农氏的人口还要多过轩辕氏。 再加上一个实力并不比轩辕弱小多少的蚩尤部,那么,云川完全可以断言,自己身处在一个很大的人类势力范围内,这个范围是由十万人的力量确定的势力范围。 十万人真的不算少了,是真正可以建立城市的一个人口基础。 云川很想当这个城市的市长,可惜,他的部族只有三千多人,完全上不了台面。 在回家的路上,云川第一个遇见的人群,就是巨人族,他们已经清理干净了桃花岛附近的鳄鱼,现在,正向外搜寻鳄鱼呢。 看过他们的板车上装的猎物之后,云川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点骄傲感。 上边有一头被捆绑的结结实实的狗熊,这头狗熊的身体非常的大,放在板车上,就把整辆车塞得严严实实。 这东西还没死,偶尔还会发出一声嚎叫。 只要狗熊开始叫唤,立刻就有一个砂锅大小的拳头砸在它的脑袋上。 狗熊的模样凄惨,一嘴的牙好像掉了一大半,一张嘴,满嘴都是血沫子。 “撞树上了!”一个巨人一本正经的跟云川解释。 野猪撞树上比较常见,狗熊撞树上就很罕见了,这东西别看傻了吧唧的,可是,一旦发怒,在丛林里就是无敌的存在,老虎见了它都要退避三舍。 云川抬头看看给他做解释的巨人,笑着点点头,就算是认可了他的谎话。 这个巨人的身高比夸父还要高一些,以前的时候经常吃不饱,所以总是佝偻着腰,在桃花岛待了半年,整日里可以吃饱穿暖,因此,原本丧尸模样的巨人们,立刻就恢复了他们原本该有的模样。 抬手捏捏巨人粗壮的手臂,云川不禁感慨万分。 巨人们就是靠饱饭支撑着,才有现在跟狗熊打架的本钱,只有阿布这个家伙才明白,为了让这些巨人恢复原有的模样,云川部到底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几个个头比云川还高的小巨人正蹲在一堆火跟前烤鳄鱼蛋,这东西腥味非常的重,最要命的是这东西居然煮不熟。(在泰国吃过,腥味太重,害的我一天吃不下饭。)煮半天,打开之后依旧是稀汤汤。 这些孩子却不管这些,烤热了之后就敲开一个口子,用力的吸里面的东西。 蛋黄黏在嘴边依旧很难看,不过,这总比捋鳄鱼肠子吃里面的东西要好。 黑松林边上的水塘是一个方圆一里地的一个大水塘,这里的鳄鱼也更多。 看巨人们在空地上摞起来老大一堆被绑着嘴巴跟四肢的鳄鱼,云川隐隐有些心痛,他知道这又是自己后世养成的一些坏习惯在作祟。 往常的时候,这些鳄鱼要用两天的时间才能运回桃花岛,现在不用了,巨人们拖着板车就能一次性运走。 巨人族的孩子们很喜欢被云川摸头,一般情况下被摸头的孩子都会得到奖励,有时候是一把竹虫,有时候是几片果脯。 所以,经常有孩子拉着云川的手摸他们的脑袋。 有五六十个巨人加入了回家的队伍,云川心头最后一丝隐忧也就消除了。 即将回到岛上的时候,云川刻意的在稻田边上停留了一下,稻子已经低下头了,正处在灌浆的关键时候,等灌浆结束,这两片稻子就能收割了。 仅仅就稻穗来看,种稻子要比种麦子划算,这东西看起来产量一定会高过麦子不少。 不过,种这东西实在是太费人了,只要看负责种稻子的那些族人小腿上密密麻麻的伤疤就知道,这里有该死的水蛭,而且数量不少。 云川决定,回去之后,就研究如何用鳄鱼皮来制作连脚皮裤,水蛭对族人的伤害还不算大,最多被吸点血,要是这里有血吸虫就麻烦了。 这个时候要是得了血吸虫病,就只能大着肚子等死了。 阿布,精卫,小鱼人他们已经知道云川回来了,特意站在外城的城门口等他。 才到城门,阿布就扑过来,拉住云川上下仔细地打量,看了好久,才红着眼睛道:“太危险了。” 云川拍拍阿布的肩头,就朝精卫张开了手臂,精卫一个虎跳就扑进云川怀里,被转了好几圈之后才放下。 小鱼人用尖脑袋顶开人群,也想跳进云川怀里,被他一脚踢走。 此时,太阳已经慢慢的消失在远山后边,在外的族人除过看守稻子的几个巨人之外,其余的人都随着云川过了进了城门,而后,城门就被缓缓的关上,与桃花岛自成一体。 之所以被称之为外城,是因为这里的木头城墙已经修建了一大半了,在冬天来临之前,外城的木头城墙就应该形成一个完美的弧形两边进入河道,彻底的成为桃花岛的第一道屏障。 这都是锯子跟大象们的功劳,自从这东西出现之后,伐木的速度就快的不是一点。 现如今,竹林对面的松树林已经快要被砍伐光了,山坡上一棵高过一丈的树木都没有,倒是山上的灌木如今正在疯长。 外城里的竹楼已经连成了一片,多少有些后世市井的模样,由于是夏天,人们都赤裸着上身,坐在竹楼下点着一堆堆驱逐蚊虫的艾草火堆,一边喝着竹叶茶,一边享受难得的闲暇时光。 妇人们忙着用麻线织布,孩子们在人群里钻来钻去的疯跑,他们看起来很健康,壮硕的跟牛犊子一样,没有一个是大肚子,大脑袋营养不足的模样。 在桃花岛吊桥升起来的那一刻,云川心头暖洋洋的,轩辕再厉害又如何,轩辕人再多又如何,我不必跟着你再走一遍那条崎岖坎坷的道路,我有我自己的道路可以走。 第一零一章成神是一种时尚 第一零一章成神是一种时尚 在见识过轩辕之所以狂傲的本钱之后,云川决定让云川部先有自保之力再论及其他。 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因为这个世界跟他以前的世界上的法则没有任何差别。 实力为尊依旧是一个硬道理,轩辕就是因为自身有强悍的实力,才会对每一个他遇见的人说——听话! 蚩尤也是这样的,他需要数不清的兄弟来为他的理想流血牺牲,所以,铁打的蚩尤,流水的兄弟就成了一道奇异的景观。 这两个人都是浪漫的理想主义者,但凡是浪漫主义者,他们就对自己的前途极为看好,即便是前进的道路上死几个人,或者死一群人,他们都会认为这是必要的牺牲,时间长了,人命就不再是人命,而是一个个能让他们理想实现的踏脚石。 这样做没有什么错误,只要心怀同样高尚,伟大的理想为之牺牲,为之献身那是一种极为高尚的行为。 一般这种情况大多出现在家国民族最为危险的时候,那个时候不拼命就没命,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很多仁人志士。 就在几年前,云川还生活在一个繁荣富庶的时代,虽然还要努力的工作,那也是因为自己要求太高,要娶老婆,所以才拼命挖探槽的。 需要用彩礼娶回来的老婆,可以让他流汗水去赚钱,如果要为之付出生命,云川大半是不肯的。 云川就是一个流水线教育产业下的工业制成品,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指望这样的人有过于高尚的情操与奉献精神,那就对他要求过高了。 精卫很可爱,只要再长几年,就能成为一个很漂亮的女子,老桃树经过云川精心照料之后吗,正在焕发第二春,说不定就能结出美味的桃子。 桃花岛上的城墙正在不断加高,目前虽然还不清楚什么时候才能达到云川需要的高度,但是,它在努力的向目标靠近。 一切都很好,一切都在云川的掌握之中。 部族依旧在不断地扩大,每天,阿布总能收纳几个前来投奔的人,以前,轩辕族的人最多,可是,最近呢,轩辕族的人自从有了龙之后,人家就不愿意再来了,人人都以龙的传人自居,宁愿吃树根也不愿意再来了。 而云川部跟蚩尤部交界处,悬挂着几颗已经腐烂的人头,这些人头已经被乌鸦啄食的差不多了,模样很恐怖,所以,也就没有什么人再过来了。 东西方向没有人来,就只能依靠南北方向了,河北方向是大河,大河那边是刑天部的地盘,本来没什么人能够过来,直到小鱼人学会驾驶竹筏之后,来的人也就多起来了。 南边来的人,其实是不怎么愿意来的,后来经过夸父他们的积极劝说之后,也就有一些不大的部落愿意来桃花岛这边定居。 总体上,云川部的扩张是缓慢而坚定地,云川一再要求有多少剩余粮食,就招纳多少人的指令,被阿布坚定不移的执行着,只是这样一来部族的扩张就没有那么快。 仓库里有一些可以长久储存的食物,比如火腿,腌竹笋,干肉,以及一定量的粮食,云川从不允许阿布他们轻易动这些食物,这些都是储备粮,数量不多,只够全族人按照现在的吃法吃十五天,如果遇到灾难,如果定量供应,这些食物应该能让族人在天灾面前撑过一个月。 云川再一次检查了粮食储备仓库之后,就上了小鱼人带着三个族人驾驶的竹筏。 今天,要试验风帆! 之前云川对小鱼人他们说过,竹筏其实可以逆流而上的,他们这些傻鱼人根本就不相信。 在他们的意识里,随波逐流才是大道理,溯流而上,是他们鱼人一族特殊的本领,除过他们,没有任何人可以在激流中溯流而上。 然后,云川就在竹筏上安装了两面三角帆,丝绸制作的三角帆,有了这两面可以活动借风的三角帆,云川觉得溯流而上应该不是梦。 此时,河面上鼓荡着强劲的东风。 会游泳的夸父就是最好的压舱石人选,这是阿布安排的,自从云川走了一趟轩辕部之后,阿布就不允许云川再冒险了。 “这东西真的可以让竹筏溯流而上?”在云川将要登上竹筏的时候,阿布小声问了一句。 云川笑道:“竹筏很轻,上面承载的人也不多,虽然河水流淌的急了一些,而风很大,我觉得可以。” 阿布点点头,然后就召集了很多族人来岸边观看,云川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可是看阿布一脸的严肃,也就不好多说什么。 缆绳刚刚解开,竹筏就急不可待的顺流而下,站在竹筏最前端的小鱼人咧开大嘴冲着云川笑。 夸父很想让这条该死的小鱼人闭上嘴巴,而心性淳朴的小鱼人磕磕巴巴的对云川道:“族长,我……们……下水……推?” 云川白了小鱼人一眼,抓着桅杆站稳之后,就缓缓地张开了三角帆。 三层丝绸制作的三角帆刚刚被打开,立刻就兜满了风,正在急速向下游飞奔的竹筏猛地停顿了一下,然后缓缓地停住,不再向下动弹了。 三角帆的力道非常的大,吃满风的时候,竹筏前部猛地离开了水面,差点把坐在竹筏前边配重的夸父颠下去,慌忙抓住了竹筏才坐稳。 而小鱼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这个把大河当做自己家的孩子,在竹筏停顿的那一瞬间就掉进了大河里,旋即,就被河水冲出去老远。 云川见竹筏在停顿了一下之后,又开始缓慢的向下游滑动,就把另外一张三角帆给打开了。 这一下,船上的所有人顿时感到了不适,就在刚才他们的目光落在岸上的时候,因为参照物的原因,他们与河流一同滚滚向东,现在,两岸在缓缓的向下,而他们的身体却在溯流而上。 当云川操纵者风帆回到出发点的时候,阿布突然拜倒在地上,不停地朝船上的云川膜拜,一边膜拜一边大喊:“风伯……” 开始只有他一个人在喊,很快,精卫,睚眦带着一群少年人一起喊了起来。 再然后,就是鱼人族的人,以及所有岛上居民,都开始膜拜了。 竹筏上行的速度并不快,但是,他坚定地一直向上游游走的行为却真正吓坏了小鱼人。 他在河中奋力游泳,终于追上了竹筏,当他湿淋淋的跳上竹筏的时候,立刻就学阿布的样子对云川顶礼膜拜,夸父也想这样做,可是,只要他一动弹,竹筏就会变得非常不稳当,所以,他只好坐在竹筏前边,坐在地上将双手按在地上当做膜拜了。 夏天的风比较乱,云川顾不得接受族人的膜拜,而是手忙脚乱的寻找最适合的风向,不断地调整着船帆,这就导致竹筏向上漫溯的速度很不稳当,一会快,一会慢的。 竹筏沿着河道上行了十里地,眼看着前面是一个呈9十度的大拐弯,云川这才放弃了继续探索的想法,收起船帆,于是,竹筏就向下游飞奔。 上岸的云川本来还想着问问阿布自己为什么会成为风伯,阿布却不愿意跟他说话,而是匍匐在他的脚下,不断地亲吻他的鞋子,这让他多少有些烦躁。 按照本心来说,云川不喜欢把所有事情都神话,他更加喜欢族人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 环顾四周,精卫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眼睛里的浓情蜜意快要溢出来了,云川甚至相信,现在的精卫即便是拼着怀孕,也一定很想跟他亲近一下的。 睚眦这孩子已经哭了,伸出手想要去抓云川的手,却又快速的收回来了。 其余族人也是如此,一些留在岛上干活的巨人族妇女也吃力的把自己庞大的身子匍匐在地上,嘴里天知道在捣鼓些什么话。 小鱼人的母亲在云川的精心安排下,又怀孕了,当所有人都在顶礼膜拜的时候,只有她把身子靠在一棵柳树上,怔怔的看着云川,眼中,满是担忧之色。 看来,小鱼人的母亲并没有因为怀孕就变笨,相反,她对事物的考量显得更加深邃了。 夸父把云川放在自己宽阔的肩膀上,而刚刚还在云川脚下涕泪横流的阿布,这一会已经站在高高地红宫平台上,高举双手仰面朝天,正在大声的向上苍宣告着什么,在他身后,一个巨大的火堆已经燃起了冲天大火,十几个仆妇正在把松柏枝蓍草,龟壳一类的东西向火堆里丢。 在一个巨大的竹桌上还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食物,成条的香肠,整只的火腿,巨大的咸鱼,以及两条疑似刚刚挖回来的夏笋。 云川在被人群簇拥着上了红宫高台,阿布正好把要跟老天要说的话说完了。 对着坐在夸父肩膀上的云川大声道:“风伯在,以后我族必定风调雨顺。” 云川从夸父的肩膀上下来,也站在火堆边上,学着阿布的样子高举双手道:“从此之后,我必定让我的族人永不受风雨之苦!” 说完话,就在阿布的引领下,来到供桌边上,忍痛将竹桌上的香肠,火腿,咸鱼等食物丢进火堆。 眼看着这些珍惜的食物被大火吞灭,云川见四下里无人,就恶狠狠地对阿布道:“多好的粮食啊。” 阿布淡淡的道:“其实您最应该往火堆里丢的是我!” “这又是为什么?” “但凡是这种程度的大祭祀,总要往火里丢一个祭祀先一步去找苍天,为我风伯打前站。” 云川点点头道:“既然是这样,我们还是往火里丢鱼吧。” 第一零二章思念才是最好的祭品 第一零二章思念才是最好的祭品 被人当成可以驾驭风的神,云川多少还是有些羞涩的。 当他听阿布说了蚩尤的操作之后,他就立刻不羞涩了。 如果说云川部祭司阿布的操作多少让人觉得羞耻的话,那么,蚩尤部族的操作就可以让云川直接社会性死亡了。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预言了一次下雨的时间,结果这个兄弟就成了雨师。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被云川部的投石车丢出来的石头砸在脑门上没砸死,人家就成了铜头神。 因为蚩尤的一个兄弟打死过一头老虎,结果人家就成了虎神…… 在轩辕的龙没有出来之前,大家都没有这么夸张,轩辕部的龙神出来了,这个世界上一夜之间变成了天神漫天的模样。 此后的战争,也就演变成了神与神的战争。 云川在这个时代里也得到了一个神位——风伯! 假如阿布愿意在办这事之前跟云川商量一下的话,云川可能会想出神位更高的神灵,而不是一个简单无趣的风伯,这样的名字,在后世一听就不是什么重要的神。 最差也应该是这样的——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弄成风伯,这是阿布这人的心胸眼光狭窄造成的,看在阿布此人素来忠心耿耿,云川也就不再多说了。 把一个老实人丢进火里烧死,这样做太残忍了。 阿布自己不这样看,他总觉得没有把事情办好,总是怂恿云川,应该找一些人丢火里烧死,敬献给天帝,继而获得天帝的宠爱。 阿布的这个建议把云川吓了一跳,他还以为阿布给自己弄一个风伯的神位是一种政治考量,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把这事当真的了。 在他的眼里,云川真的是一个可以掌控风的神,如果不是他觉得自己留在云川身边还有用处,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献给天帝,好在天帝那边继续帮云川说好话。 至此,云川才猛地惊醒——他认为的玩笑一样的封神故事,在野人们看来,这都是真的。 国之大事——在戎在祀! 除过云川之外,没人不把祭祀这种大事放在心上。 当阿布已经在部族中搜寻狂热的献身者的时候,精卫感到恐惧,她觉得自己再一次被选中当祭品,是非常肯定的事情。 所以,当她抱着云川大哭的时候,云川心头的酸涩难以言说。 不仅仅是精卫有这样的恐惧,族中很多少女也有同样的恐惧,阿布愿意把自己敬献给天神,不代表其余那些觉悟不够的人也这样想。 他认为是幸福的事情,在别人看来是大恐怖。 上一次往火堆里丢了火腿,香肠跟咸鱼都让云川有一种撕裂的痛感,更不要说往火堆里丢人了。 如果这样做了,那就真的太丢人了。 阿布被云川叫来的时候,他依旧是一脸的兴奋,见到云川就急促的道:“族长,我已经找到了两个愿意当祭品的女子。” 云川笑道:“那就带来让我看看,神会不会满意。” 阿布闻言,立刻就出去了,不一会,就带来了两个女孩子,年纪都不会超过十岁,见到云川的时候一脸的勇敢,纯真模样…… 云川仔细地看了一下这两个小女子,为难的摇摇头道:“不成,她们长得太丑了,神不会满意的。” 阿布听了云川的话,也认同的点点头,这两个女孩子真的不怎么好看,一个头发黄黄的,另外一个还正在流鼻涕。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把目光投向精卫。 精卫就像被电击了一下,猛地就跳起来,一边分辨说:“我更丑,我更丑。”一边马上撅着屁股藏到云川背后瑟瑟发抖。 云川见阿布好像要说话,就摇摇头道:“不用找了,咱们族里没有那种可以让神喜欢的女子。” 阿布咬咬牙道:“要不然我走一趟轩辕部,再花大价钱买四个美人回来。” 云川笑着摇摇头道:“我们的神跟轩辕部,蚩尤部,神农部的神不一样,他们不喜欢美人儿,喜欢听我吹奏这世上最动听的声音。” 说着话,云川扬一扬手上那根翠绿的竹笛。 阿布不放心的问道:“我们的神真的不需要美人献祭吗?我听说轩辕部在迎接神龙的时候,用了十六个鹿族美人的血,蚩尤那边也用了募部落的美人血。 族长,祭祀这种事不能随便应付,如果惹怒天神,我们云川部将有灭族之忧。” 云川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把精卫从背后扯出来,擦掉她脸上的泪水,又把那两个十岁的连祭品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的傻孩子同样拉过来,让她们靠在自己身边,然后,在阿布请期待的目光中将笛子放在了嘴边…… 很久,很久以后,阿布在弥留之际,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族长能看在他为云川部劳苦一生的情面上,再吹奏一曲《春到湘江》。 那笛声清冽悠远,似乎江风吹皱了江水,涟漪荡开;吹起水花,层层微澜;吹起波浪,翻滚不尽。 又像天鹅的起飞的双足划破江面,优美的展翅翱翔,直插云霄……那声音清澈优美,美不胜收。 在初次听笛声的时候,阿布仿佛真的来到了天神的面前,天神的容貌慈祥又威严…… “在遥远的山上,有一座金色的宫殿,它无比的恢弘,无比的壮阔,那里四季常青,那里百花常在,那里果木飘香,那里的仙子可以自由的在空中翻飞…… 阿布,我们的神没有住在天上,而是住在那座宫殿里,所有抵达那座宫殿的人,可以无病无灾,所有抵达那里的人,每一个都将获得长久的幸福……不过,只有善良的好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了族群舍生忘死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族群鞠躬尽瘁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在那里,这些人吃过的苦,受到的伤害,经历过的疲惫都将获得十倍,百倍,乃至千倍的补偿。” 族长温柔的声音伴随着阿布的灵魂在天堂里游弋,直到阿布的灵魂寻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音乐才再一次响起,这一刻,即便阿布的身体已经没有了呼吸,可是,他的灵魂还在享受那永远的笛声。 云川吹奏这首《春到湘江》的时候,因为时间足够长,引来了所有的族人们聆听。 为此,云川不得不一遍又一遍的吹奏曲子,直到嘴唇出血,气息不足才罢休。 云川放下那根竹笛的时候,阿布双手捧着竹笛,亲自将这根笛子与供奉在精卫偷来的青铜鼎,以及青铜簋的上方,毫无疑问,那地方是阿布认为距离天神最近的地方。 吹笛子事件过后,云川部的人就再也没有提起过用人来当祭品取悦天神的事情。 人们只知道云川部的天神喜欢音乐,喜欢用陶土烧制的绝世美人,这些用陶土烧制出来的美人,每一个都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丰满胸部,与丰盈的臀部。 此事过后,云川立刻就变得孤独了,以前总喜欢从他盘子里找吃的的夸父,自从音乐事件过后,就再也没有这样做过,好几次都把他认为最美味的食物放在饭碗的最上面期待云川拿走,却一次次的失败了。 精卫再也不会野蛮的从桃树上跳进云川怀里了,每一次见到云川都满怀敬畏之心,不多说话…… 就连睚眦,小鱼人这些平日里总喜欢跟云川嘻嘻哈哈玩闹的少年人,好像都在一夜间长大了,行为越来越像阿布。 唯一对云川没有表现出敬畏感的只有野牛跟小狼了。 也就是因为这样,云川身上的神性也就不知不觉的传染给了野牛跟狼。 这两个家伙整天被族人伺候的一尘不染,野牛还好说,他本来事情就少,只要吃饱喝足,就卧在云川门口慢慢的反刍,回味青草的滋味。 狼就不同了,一天洗八回澡,已经让他怒不可遏了,后来发现,只要紧跟着云川,那些人就不抓他洗澡了,于是,就跟云川越发的寸步不离。 神终归还是要吃饭的,在某一个清晨,阿布拿来了一袋子雪白的糯米。 他们种在泥塘里的稻子终于成熟了。 云川将脸埋进装糯米的口袋里,深深嗅着稻米的幽香。 “族长,蚩尤部那边派来的人说稻子割掉之后要留根,来年不用种稻子了,它们会自己再长出来。” 云川呆滞了一下,马上道:“把稻子根全部拔出来,给稻田灌满水,再从其它地方弄一些淤泥放进稻田里,我们来年再种。” 阿布没有反驳族长的话,答应一声就去干活了,昨天忙碌了很长时间,才给族长弄到一小袋稻米,阿布觉得很羞耻。 至于蚩尤族人传授的经验,根本就是胡扯,这个世上,只有族长这种真正的神灵,说出来的话才是正确的。 云川不知道阿布是怎么想的,他现在只想赶快弄一锅红烧肉,再蒸上一锅黏黏的糯米饭,好好地过一把神灵才能享受的生活! 第一零三章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 第一零三章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 云川手里的稻米可不是什么糙米,蚩尤他们族中也有这东西,不过都是糙米。 像云川拿到的这种精米,蚩尤一辈子都没有吃过,想要做出精米,就要把稻谷的谷壳、果皮、种皮等全部脱去只留下胚乳部分的制品,颜色是白色的。 而且糙米只是脱去了稻谷的外壳,其他的部分都是保留着的,颜色通常为深棕色或者是浅棕色。 云川知道糙米的营养价值比精白米的营养价值高,可是,在这个该死的洪荒世界里,云川只要——好吃,好吃,好吃——他吃的粗粮已经太多,太多了,肠子里全是食物粗纤维,一个整天拿竹子当主要食物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排便困难问题。 白米饭配红烧肉,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食物问题,对于此时的云川来说他就是一个信仰问题。 所以,为了能吃到一口最好吃,最满意的米饭配红烧肉,云川是从选猪开始的。 猪嘴太长的这种原生态野猪云川自然是不要的,被阉割过的第一代野猪云川也是不要的,这种猪身上还有野猪残存的野性,肉太瘦,没有好的五花肉。 第二代被阉割的猪看起来就很好了,猪嘴没有那么长,颜色黑,整头猪的身体呈漂亮的马鞍形,肚子下垂,前腿跟后腿比较小,明显没有野猪的彪悍之气,这种猪产出的肉一定是肥瘦相间的,尤其是肚子上的五花肉定然美丽的如同一块红白相间的大理石。 云川挑选好了猪,就找来槐杀猪,为了杀这头猪,云川甚至专门打造了三柄杀猪刀,一柄桃叶刀用来刺破猪的胸膛以及心脏,这种刀的好处就在于可以迅速的放血,趁着猪还没有死透的功夫,借助它身体的自然律动,将更多的血从它的肉中间挤出来。 第二把是一柄开山刀,这种刀的后背很厚,用来分开猪的脊椎骨。 第三把刀就是一柄剔骨尖刀,专门用来分离骨肉用的。 这些东西云川觉得一定要准备好,这也是吃红烧肉配米饭的一种信仰。 信仰这东西,其实就是把一种简单的事物弄得复杂化,仪式化,最后上升到精神层面。 不过,云川认为这非常的值得。 为了这顿期待已久的红烧肉配米饭,云川从昨天,每顿饭就只喝小米粥,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让自己的身体时刻保持微微的饥饿感,又不至于太饿,如此,才是食欲最旺盛的时候。 槐,杀猪的本事不错,尤其是听族长说,只要他能把这头猪收拾的合乎族长的心意,这三把杀猪刀就归他个人所有。 因此,槐,在杀猪的时候,也把这件事当成一件神圣的工作来看待。 平日里杀猪杀的多了,加上家伙趁手,槐一刀就命中了猪的心脏,这头猪原本低沉的嚎叫声,立刻变得尖锐起来,然后就迅速的戛然而止。 两个仆妇端着陶盆紧张的等着接猪血,槐的桃叶刀刺进去的那一瞬间,一股殷红的血就飚了出来,随着槐微微转动一下杀猪刀,血流又变得凶猛,他就站在那里用桃叶刀撬开伤口,好让猪血流淌的更加快一些。 当猪血流干净之后,仆妇们就往一个陶瓮里装滚烫的开水,水装了大半缸之后,夸父就一个人拎起这头一百五六十斤重的猪,放进陶瓮里浸泡在水中。 槐脱掉上衣,露出一身的腱子肉,手里拿着一块漂浮在水面上的火山石冲着猪的身体就狠狠地蹭了下去。 猪毛纷纷跌落,露出雪白的肉皮。 槐一直是一个很能干的人,片刻功夫,整头猪就被他整治的清洁溜溜,一根毛都不留。 在云川的指挥下,夸父又把这头褪毛完毕的猪挂在一个竹架子上,槐用开山刀斩下了那个硕大的猪头,倒吊着这头没脑袋的猪继续让它流残血。 几盆热水泼上去之后,这头猪就从活物变成了真正的食物了。 槐再用牛耳尖刀划开猪肚皮,一大堆花花绿绿的肠子就落在一个竹匾上,槐用绳子绑住肠子的两头,就切断了肠子跟猪胃的连接,自然有人端走竹匾,去清理那些猪肠子。 最后两遍云川打算自己亲自来,如此处理后的猪肠子才能被叫做食物。 云川眼看着槐摘走了猪的心肝脾肺肾,看着他从猪肚子上剥离了两大块雪白的板油。 等槐按照云川的吩咐,将两扇猪肉分成前胛,猪颈,后腿,后丘,里脊,排骨,五花之后,就带着一块最好的五花三层的猪肉走了。 制作红烧肉的五花肉,一定要在风中晾一两个小时,为的是去除肉里边更多的水份,也是为了排除猪肉的腥臊味。 直到五花肉不再粘手了,这才到了制作红烧肉的步奏。 云川手头的香料除过姜葱蒜之外,就剩下花椒这一种了,所以就要进一步去味。 猪肉被放在一个陶锅里,添加了姜片凉水之后,火要小,水不能冒汽。 半小时后,会出现整锅水泛红的现象,其上浮着一层淋巴杂质,气味奇臭,此时肉尚生,水为温水,将水倒掉,使用温水冲洗并将猪肉搓揉一遍,如此便去除了猪肉的腥骚味。 云川捞出猪肉用清水洗了几遍之后,就把姜葱蒜都丢在猪肉上,用竹筚盖起来。 做完这些就开始淘米蒸米饭,蒸米饭用的东西依旧是陶锅…… 虽然云川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偌大的红宫平台上,只有他一个人。 头上便是朗朗晴天,身边便是滔滔大河,面前还有极具生活气息的各种厨具,云川还不停地忙碌着,可就是这样,站在远处围观他的人却觉得族长此时非常的可怜。 “不要看,躲开,族长在邀请天神吃饭。”这是心地朴素的阿布唯一能把族长突然诡异的勤快起来的行为跟做饭联系方式。 “族长在哭!”伸长脖子的夸父小声对阿布道。 “我过去看看。”精卫也发现了云川眼泪从脸上滴落。 “不要去!”阿布断然拒绝,还喝令围观的族人们马上消失在族长的视线里。 “要吃猪肉那边多的是,让仆妇们做好就是了。” 在阿布的驱赶下,众人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他们可怜的族长。 此时,米饭已经放在小炉子上开始蒸了,云川正在剁姜米,他发现自己的眼睛一直在淌水。 而且流淌的几乎没法子抑制,可能是被姜熏的,于是,他就加快了剁姜米的速度,只是力道越来越大,最后重重的一刀,居然把面前的案板剁成了两瓣。 眼看着陶锅已经被烧热,云川就挖了两勺子蜂蜜放进去,用竹铲子慢慢的划动,炒到蜂蜜起泡,就把切好的猪肉倒进去翻炒上色,不多的花椒丢进去,不多的姜米丢进去,不多的葱结丢进去,添上一大勺热水,就盖上盖子,蹲在火炉边上,往里面添柴。 两口陶锅都在微微颤抖,这是里面的水在沸腾,米的香味已经传出来了,是一种粮食的清甜味道,肉的味道也在不久之后也散发了出来,是一种让云川思念已久的味道。 两种味道单独分开,都不能勾起云川的心绪,可是,当这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之后就像一把把刀子插在了云川的心头。 红烧肉这道菜,云川来这里之后做过不少,感觉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 听到陶锅里的红烧肉已经收干了汁水,云川又往里面添加了半勺热水,想要做出好吃的红烧肉,就要不停地让肉收干汤汁,再加汤,让肉吐出吸收到的汤汁,再吸收,如此,才能用汤汁替换掉猪肉里面原来的水份。 米饭锅已经不再有太多的水汽冒出,云川就抽掉了小炉子里的柴火,只要让陶锅继续把米饭焖一下就能吃了。 红烧肉的汤汁也再一次被收干了,云川听到猪肉在高温下发出的哧啦哧啦的响声。 揭开盖子,撒了一点盐,丢了一把蒜瓣,就不停地翻搅,猪肉红彤彤的,看起来很是软糯。 米饭也蒸好了,还有一层锅巴香味已经笼罩了偌大的红宫平台,此时,肉香,米香已经沾满衣袖。 云川把米饭装在碧绿色的竹碗,红烧肉装在黑灰色的陶盘里,米饭晶莹剔透,红烧肉浓香四溢,云川招招手,精卫,睚眦,小鱼人就吧嗒吧嗒的跑过来。 云川笑着对她们道:“吃吧!” 精卫不解的看着云川道:“你不吃吗?” 云川拍拍肚子道:“我已经吃饱了。” 说完,就唤过野牛跟小狼,跳上野牛背,将双脚搭在牛角上,在野牛哒哒的蹄声中,取出一根很短的竹笛,吹着一首轻松欢快的《牧童》曲,走下红宫,经过木桥,穿过外城,直奔青翠的竹林。 “跟上!”阿布踢了夸父一脚,醒悟过来的夸父连忙跑下红宫,追着云川的背影去了。 槐,绘,也纷纷跟着走了,只留下阿布一个人看着平台上狼吞虎咽的三个少年。 他吞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对自己道:“以后敬神之后的祭品,我们应该吃掉而不是烧掉。 神的唾余,应该是人类求之不得的圣物。” 第一零四章不得安生 第一零四章不得安生 野牛进了竹林,就很自然的找到了在这里的觅食的大象破耳朵一家四口,两头大象,两头小象,这在大象家族可不怎么常见,大象一般很少在幼崽还小的时候继续生崽。 云川怀疑这里面有那头独牙公象的功劳,可是破耳朵大象对孩子很疼爱,云川自然不会把自己的怀疑告诉破耳朵。 夏日的竹林对大象非常的友好,一些已经长到两三米高的老竹笋大小正适合大象吃。 破耳朵在前边推倒竹笋,他的老婆孩子就在后边跟着捡食物吃。 野牛参与到了捡拾食物的队伍里,骑在牛背上的云川也自然就跟着了。 小狼几次三番的要跳上破耳朵的脊背,却总是跳不上去,开始的时候破耳朵还表现了一定的耐心,几次三番之后,小狼还没完没了的,就被破耳朵一脚踢飞。 竹林是一个幽闭的空间,炎热而潮湿。 进了竹林之后,云川就不再吹笛子了,汗水哗哗的从头上流淌下来,弄得全身都不舒服,哪有心情吹笛子呢。 他之所以要进竹林,完全是因为跟人约好的。 云川沿着竹林小道抵达山顶的时候,才有凉爽的风吹进来,此时的竹林才有了一些意境,被风一吹就起了波浪。 云川实在没想到阿布说好的神秘人,竟然就是蚩尤的头号兄弟狼头盔。 阿布已经跟神秘人交易好多次了,每次都是青铜器换粮食,而且都是极为精美的青铜器。 阿布不会做亏本生意的,所以,青铜器的价格很低,根据阿布说,几乎就是半卖半送。 云川看过那些青铜器,全是蚩尤族风格的,这说明这东西应该是属于蚩尤。 蚩尤的东西被别人拿出来换东西,这就很有意思了,所以,云川就很想来看看这个人是谁。 今天的交易本该是阿布来的,狼头盔突然看到了骑在牛背上的云川立刻就惊惶起来了。 见云川似笑非笑的模样,他干脆抱着一尊三足鸟模样的青铜器,放在云川脚下,摆出一副还要继续做生意的样子。 槐,绘,夸父他们把七八个口袋放在狼头盔的面前,狼头盔打开口袋仔细检查,不仅仅如此,他还把胳膊插进袋子深处,从最底部捞起粮食查看,非常的谨慎。 云川就站在一边看着,当他看到一只玄鸟青铜尊被槐送到他手上的时候,忍不住再次看了狼头盔一眼。 玄鸟,是蚩尤本族图腾。 狼头盔低着头不敢看云川的眼睛,召唤来几个人,就扛着粮食口袋迅速进入了竹林,很快就不见了。 云川瞅着换到的六个青铜器,摇摇头,对槐跟绘道:“以后不要交换了。” 槐笑道:“族长,这不关我们的事情,是人家愿意的,我们没有抢夺。” 云川道:“蚩尤部一定发生事情了,封锁边境才是你该做的事情,停止跟蚩尤部落交换东西,我觉得会有很大的麻烦。” 尽管槐还对狼头盔手里的青铜器馋涎欲滴的,可是,族长说不让接触了,那就只好这样了,以后,不准狼头盔他们再进竹林。 云川不太相信狼头盔这家伙会吃里扒外,或者说,除过精卫之外,这个时代还没有人会这样做。 回到岛上的云川,随便对付了几口吃的,就被阿布拉到不远处的神房里。 进去一看,云川就吃了一惊,以前,这里最贵重的青铜器不过是精卫偷来的三足鼎与青铜簋,现在,这里摆着的青铜器不下二十件,几乎要凑够一套祭祀用的青铜器了。 “这些东西都来自于蚩尤部?” 阿布点点头道:“蚩尤部的人遭天罚了,族人们的皮开始烂了。所有的大巫都在忙着作法,蚩尤也带着皮没有烂的族人去了高山上,留下狼头盔负责照顾烂皮的族人。 他们没有粮食,什么都没有,吃的东西都被蚩尤带走了……” 云川不等阿布把话说完,就大吼道:“立刻,马上,检查每一个族人,看看他们的皮肤有没有溃烂。” 阿布不解地看着云川道:“蚩尤部遭受了天罚,我们……” “快去!”云川明显的已经开始发急了,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蚩尤部这个时候应该是起了瘟疫。 云川不清楚什么样的瘟疫会让人的皮肤溃烂,可是,他知道,起了瘟疫之后,就必须马上把发病的人隔离,而且越快越好。 在云川的严令下,云川部所有人,都必须脱掉衣衫接受检查,阿布,槐,绘,负责男人,精卫带着一群仆妇负责女人,夸父负责巨人族,小鱼人负责检查鱼人。 只要发现有皮肤溃烂的人不论男女,都要送到云川这边检查。 直到月亮升上半空,云川部的身体检查才结束。 不查不知道,云川部有三个人的皮肤有了溃烂的症状,跟他们密切接触的人云川也没有放过,统统放进石灰水里消毒。 不仅这些人需要泡石灰水,云川连自己都没有放过。 幸好,早先烧砖的时候烧了大量的生石灰,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生石灰丢进水里,水立刻就沸腾起来了,等水温降下来,云川第一个跳进了装满石灰水的大瓮里,而且将自己的头脸全部埋进石灰水里,停留了好长时间,这才冒出头,然后就惨叫着跳进大河里,快速的洗澡。 即便是这样快,云川从大河里出来的时候,只能跨着腿走路了,眼睛怕石灰水,可以紧紧闭上,问题是,小兄弟也怕啊,他没有办法,只能强行忍受着。 石灰水能不能杀死病毒云川不知道,他只知道石灰水是他目前手头仅有的消毒用品。 手头有什么,就用什么,这是云川从后世一场大灾难中学到的手段,无论如何,做了就会有效果。 族人惨叫连天,但是,不论男女老少,没有一个退缩的,明知道下了石灰水身体就会很遭罪,可是,大家排着队跳,就是小孩子不懂得保护自己,受的罪更大一些。 看着族人无条件的接受自己的命令,云川心头还是很欣慰的,至少说明,自己从这一刻起,是这些人真正意义上的首领。 他不知道蚩尤为什么不把自己族群里发生这种事的消息告诉别人,也不知道是出于无知,还是有其它的目的。 云川在尽量的往好的一方面去想,他希望这是蚩尤无知的缘故。 桃花岛被云川给封了。 从外城开始封锁,由于出现的三个病患都是来自于外城,云川不得不把阿布留在外城,再把内城跟外城的交通断绝。 槐,带着三个病患去了陨石平原,云川希望那个温泉能够帮助这三个可怜的人。 同时,派出绘,去向轩辕示警,现如今,他正好把族中丁壮都召集到了一起,听说是要分派职责,也就是封官,听说,轩辕族神龙出现的时候,朝霞满天,有蚯蚓状的长条形云彩覆盖了天空。 所以,轩辕就认为这是祥瑞之兆,就以云为名,设置了五个最重要的官员——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 虽然轩辕这样做基本上确定了国家的雏形,可是,他如果对瘟疫也置若罔闻的话,云川觉得他创造的王朝应该说非常短命的一个王朝。 封闭了云川部之后,云川就下令烧制更多的生石灰,并且在族人中间开始了杀虫,灭蚊运动,每一间屋子里都要洒石灰,每一个池塘里都要撒石灰,是甚至连草叶上也站满了石灰。 也就趁着这个机会,云川终于发布严令,命令族人不得再随地大小便,厕所,这个新生事物,也就出现在了人间。 族人每天都要接受检查,每天都要泡一会石灰水,渐渐地,人们也就习惯了,要是哪一天不泡石灰水了,反而觉得缺少一些什么。 十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天神保佑,云川部的人都很健康,就在云川准备打开外城准许族人外出觅食的时候,一个人踉踉跄跄的来到了外城城下,要求见云川。 来的是狼头盔,云川仅仅看了他一眼,就下令射杀! 因为狼头盔已经没有人的形状了,他的皮肤脱落,露出鲜红色的肌肉,就连眼皮也没有了,瞪着一双圆圆的眼睛不断哀求云川救他。 羽箭射穿了狼头盔的胸膛,他没有躲避的想法,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力气来躲避这些羽箭了。 云川见狼头盔死了,就继续下令用火箭射击狼头盔的尸体,密密匝匝的火箭落在狼头盔的身上,转瞬间,就起了大火,直到尸体彻底化成灰烬之后,云川才命令连个个人出去,往骨灰的位置上再次堆放了很多的柴火,把他再烧一遍。 狼头盔的模样给族人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阿布悔恨的想要去死。 “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阿布,这不是神在惩罚蚩尤族,而是在惩罚我们所有人。” 云川说着话,将手在阿布的肩头拍一拍,又道:“大家继续在城里待着吧,这场瘟疫不过去,我们不出城。” 第一零五章雪上加霜 第一零五章雪上加霜 轩辕还是一个非常有魄力的人,当绘告知他灾难降临之后,轩辕立刻就下令族人回归本族。 不仅如此,他还把前往报信的绘给强行驱逐出了自己的领地,并且在黑森林边上的草原,放了一把大火。 结果,放火这种事情会传染,河对岸的刑天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居然也把河对岸的草原给烧了,还把云川拴在大柳树上的竹索也给切断了。 至于,大河下游,更是火势滔天,应该是蚩尤把他们的村子给一把火烧掉了。 人人都显得很有魄力,轩辕甚至从上游放下竹筏,派人站在竹筏上大声警告云川不得离开桃花岛,否则,杀! 听到这话,云川就让鱼人们下水弄翻了那艘竹筏……眼看着那两个大嗓门的人在水里挣扎,最后消失不见。 轩辕的做派明显不是对待救命恩人的方式,或许他以为云川部此时已经成了人间地狱。 槐带来口信说,皮肤溃烂的人被放进温泉之后,状况就不再恶化,只是一个年纪大一些的那个人,没能支撑到温泉就死了。 另外,就是负责驮运那三个人的牛,身上也开始出现烂疮,把牛放进温泉水之后,牛的烂疮就没有继续扩大。 随行的人,因为遵守了云川的吩咐,接触伤患的时候戴着鳄鱼皮手套,没有被传染上。 他们准备在温泉地多待一阵子,最好等到深秋了再回来。 听到了槐的口信,云川心头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从这些口信中,他判断出,这一次出现的瘟疫的传染方式是接触式传染,或者是因为皮肤溃烂培养的病菌接触到好皮肤上,才会形成新的传染源。 理论上来说,不接触,不得病。 明白了瘟疫的传染方式之后,云川就下令打开城门,族人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只是要主意,不要喝生水,不要接触死尸,鉴于连牛都会被这种毒素传染,云川不准族人们狩猎。 不狩猎,那就要种庄稼,经过两年摸索,云川觉得桃花岛周边应该可以种两茬粮食,尤其是麦子,谷子跟糜子,以这里冬日都不下雪的自然环境,冬天短促,种两季粮食应该不成问题。 被人家联合抛弃了,云川就想趁机多干点事情,把城墙加高,把外城的木头城墙换成石头的,还要在冬天来临之前多种地,多产粮食。 当然,云川还在考虑要必要利用一下这次瘟疫,把自己的部族打造成一个病毒部族,用这东西把蚩尤,轩辕,刑天这些人全部恶心走。 云川把弄到的梨树,栽种到桃园边上,他希望四五年之后能吃到可口的梨子。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云川就学会了等待,且非常的有耐心。 主要是目标一直在,那就慢慢的一步步向目标前进就是了。 今年的第一茬桃子成熟了,看着精卫带着仆妇们提着篮子在老桃树上寻找已经完全成熟的桃子的时候,云川总觉得自己这时候就该化身成一只猴子。 他变成猴子之后,定住这些女子,不是想要吃桃子,而是想要**卫。 所以,只要定住精卫一个就成了,别人的还要给他干活呢。 精卫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从一个小女孩长成了大姑娘,至少身条完全抽出来了。 大姑娘跟小女孩之间的差别太大了,前者让人幻想,后者让人变得冷静。 尤其是当精卫站在云川头顶的桃树枝上伸出胳膊去摘桃子的时候,从她宽大的衣袖里,云川总能看到一抹不一样的风景。 云川对于这种感觉很满意,以前还怀疑自己的身体是不是出问题了,现在看来不是的。 一枚带着两片桃叶的大桃子从天而降,准确的落在云川的手里,桃子是树梢上的精品桃子,被太阳光照射的红彤彤的,桃子才落进手里,一股馥郁的桃子香味就传进了鼻子。 云川恋恋不舍的将目光从精卫的身影上收回来,用袖子擦掉桃子上的绒毛,就啃了起来。 河道上总有竹筏从上游漂下来,上面每次都会站着两个眼睛很大的大眼贼。 鱼人们总是会弄翻他们的竹筏,在鱼人面前,竹筏上站着的那些手持弓箭的人,在水中对他们没有任何的威胁。 终于,轩辕站在了竹筏上,他站立在竹筏上冷冷的看着桃花岛,在他背后,力牧已经张开了他的大弓。 云川站在红宫平台上,看着用一根长钩子勾住河边岩石的轩辕,两人都没有说话。 过了片刻之后,云川道:“你要来岛上做客吗?” 轩辕摇摇头道:“太危险,你还不走,就不怕死在这里吗?” 云川笑道:“瘟疫起来了,你这个时候就不该来,你应该知道,瘟疫杀人的时候是不管你是不是神,更不管你是不是族长。 而这里就是我们的家,我们哪里都不去,死在这里都不去。” 轩辕从竹筏上丢出两个蓑衣,对云川道:“嫘跟嫫母以为你已经死了,特意制作了两个蓑衣让我盖在你的尸体上,你自己穿上吧。” 云川道:“你的部族死人了吗?” 轩辕苦涩的道:“虎族死伤惨重,岐伯对这个瘟疫没有办法。” 云川摇头道:“你如果没有趁着瘟疫图谋蚩尤部,虎族就不会有你说的损伤。” 轩辕摆摆手道:“你以为蚩尤就没有趁机图谋我吗?”说到这里轩辕变得激动起来,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松开了钩子,用竹篙撑船离开了桃花岛,出去很远之后就在刑天的地盘上靠岸,然后就丢弃了竹筏,沿着大河向上游走了。 云川看了那两件蓑衣,编织的很不错,还用麻线仔细地将竹叶串起来,这样的蓑衣很耐用。 云川放下蓑衣,对阿布道:“不要派人再去联系槐,我觉得轩辕,蚩尤他们正在寻找咱们的陨石平原。 轩辕这一次来是给我施加压力来的,他希望我感到恐惧,带着大家离开桃花岛去陨石平原躲避瘟疫。 我甚至敢断言,蚩尤,轩辕他们的探子一定躲在暗处,就等着我们去陨石平原,他们好跟着去。” 于是,阿布在种完外城的田地之后,就再一次下令关闭了外城的城门,云川部的人不用外出了。 夏日里的雨水说来就来,一片乌云遮蔽了太阳之后,这片乌云就像是有了磁力一般,迅速的将四周的云彩都给拉过来了,并且成功的让这些原本发白的云彩变成了黑色。 轰隆一声暴雷过后,暴雨如注。 红宫屋檐下的细流很快就变成了水柱,无数条水柱从红宫顶上倾泻而下,红宫平台立刻就变成了一座湖泊。 然后,就有瀑布从平台上垂下,落在红砂岩路上,马上,这条五米宽的红砂岩道路就变成了一条河流。 云川坐在窗户边上,忧愁的看着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他很担心刚刚种下去的禾苗会被暴雨给毁掉。 夸父冒着雨走了进来,对云川道:“有几座竹楼塌了,砸伤了两个人。” “严重吗?” “不严重,一个头破了,一个腿上划出来一扎长的口子。” 夸父的一扎长足足有一尺多,云川起身准备查看的时候,阿布披着蓑衣走了进来,对云川道:“不严重,已经安顿好了,禾苗我也去看了,没什么问题,倒是我们的稻田又成了一个大水塘,等天晴了,还要把里面的水排干晒田。” 云川听阿布这么说,就重新坐下来,继续用自己的牙匕切削桃子皮。 桃花岛的桃子一时之间吃不完,大部分都要拿来制作桃脯的,精卫对这个东西永远都吃不够,嫘,嫫母也喜欢的很,云川准备多做一些,留给这三个女人吃。 也就是这三个女人才会真正把自己放在心上,一个把他当成朋友看,一个把他当成情侣看,当然,还有一位把他当成儿子看。 还以为这就是一场急雨,没想到天黑之后,暴雨不但没有变小,反而越来越暴烈。 平台湖泊的水量越来越大,瀑布的水量也越来越大,街道河流已经冲垮了道路两边的封土,冲开一条新路,来到吊桥附近,大水漫上吊桥长长的甬道,最后跌落大河。 大河的水量没有变化,看来,这是一场小范围内的大雨,问题不大。 天亮的时候,不仅仅是小狼进入了云川的卧室,野牛不知什么时候也钻进来了,一个躺在云川身边睡觉,一个笃定的反刍着青草,好像永远都不感到厌烦。 竹楼上的土坯被大雨剥的干干净净,所以,四处漏雨的竹楼也就没法子继续住人了。 所有人都挤在红宫里面,跟云川一样,毫无办法的看着我外边的大雨。 “人都出去,给牲口腾位置。”阿布在红宫外边怒吼,一边喊还一边用鞭子抽人。 族人觉得给牲口腾位置是应该的,自古以来,牲畜的命都比人的命更加珍贵,他们有这个觉悟。 这样的觉悟云川也有,所以,他也就披上蓑衣跟精卫,睚眦他们一起躲在大象的肚皮下边。 整个部族里,只有大象跟鱼人们是喜欢这种暴雨的,大象欢喜的不停地嚎叫,鱼人们则需要在这个时候充当族里干活的主力。 他们的油性皮肤根本就不怕被水泡。 第一零六章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第一零六章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接触性传播的瘟疫,突如其来的暴雨,放在后世也就能在新闻上出现几次,而后就会销声匿迹。 现在,很麻烦了。 只要看看裹挟着巨石泥浆的山洪从各个山谷疯狂的涌进大河,云川就有一种天要塌下来的感觉。 假如说,大河是一头巨龙的话,那么那些山洪就是前来撕咬巨龙的无数条巨蟒。 河水,几乎在一瞬间就漫上了木桥,然后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就把云川耗费了几个月才修建好的木桥摧毁的一点都不剩,高大的吊桥,吊塔也被洪水冲垮,带走,在河道狭窄处停下来,形成了一个涝坝,河水立刻起了逆流,在两岸的河堤拍起七八米高的波涛,声势极为惊人。 云川眼看着几千斤重的巨石在河道里翻滚,冲撞,最后将横亘在河道上的吊桥撞得粉碎,然后继续滚滚前进,最终消失在更深处的河道上。 拦截河水的吊桥被撞断,刚刚蓄积起来的河水随着缺口倾泻而下,原本已经淹到城墙的洪水,迅速回落。 云川松了一口气,看着昔日繁华的吊桥处,变得千疮百孔,云川第一次觉得自己把家安在河道上可能不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在洪荒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包括大河,包括大山,自然也包括人。 从轩辕的口中云川知晓,在大河的下游,轩辕的父祖们其实已经把轩辕丘建设的很好了,甚至有了一座不错的城池,可就是因为四年前的那场大洪水,他们家园被洪水淹没了,城池被淤泥填平,桑树被洪水冲垮,田地被洪水撕扯成破烂的沟渠……每每轩辕说起这些事情,眼中就浮现出了泪光。 想要在这个世界里当首领,看来,需要一颗足够大的心脏,而百折不挠这种意志,几乎是每一个人都必须拥有的。 在后世,人们讲究人定胜天,现在,是上天决定人的生活。 大雨还在下,黑沉沉的乌云依旧笼罩在天空上,天地昏暗。 “没事,等大雨停了,我们再修建一座更加结实的石头桥梁,绝不让洪水再破坏我们的家。”云川站在高处,笑吟吟的对一脸丧气的阿布,以及夸父道。 他知道,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在看他,所以,他必须说点什么。 “可是,河道更深了。”阿布指着脚下的河道小声提醒云川。 云川这时再看的时候,他发现,河面依旧在下降,很快就下降到了平日里是河底的地方。 方才还随着水流乱滚的巨石,此时一个都看不到了,他连忙来到主河道这边,昔日波涛滚滚的主河道,此时却水波不兴,一些巨大的岩石已经从河道里露出头来。 且宽阔的水面,比以往至少狭窄了一半左右。 云川抓抓脑袋,无奈的道:“看来,我们以后要向刑天他们的地盘发展了。 嗯,就按照这个方向准备吧,以后跟刑天做交易的时候,可以增加一些量。” “刑天部跟我们有仇啊。” “问题不大,刑天部跟我们的仇恨不大,他更讨厌轩辕跟蚩尤。” “族长,您是说我们以后跟刑天部交好,远离轩辕部跟蚩尤部?”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如果我们继续跟轩辕,蚩尤交好,我们就成了顶在这三个部族仇恨的最顶端。 说起来,还是我们不够强大,如果我们足够强大,就不用看别人的脸色活着了。 好在有瘟疫,这时候大家都不想接触,也不愿意打仗,我们还有足够的时间弄好我们的防御。” 阿布瞅着依旧在下的暴雨,咬着牙道:“不如现在就开始,要不然,等到那边河床露出来,刑天部会来打我们的。” 云川摇摇头道:“不用,还是等雨停了吧,现在干什么都没有太大的意义。” 云川等人在忧虑中度过了漫长的一天,到了傍晚的时候,大雨慢慢变小,山洪也不再像上午那般狂暴,河道的改变似乎也停止了。 事情没有像阿布预料的那样糟糕,也不如云川预料的那么美好,昔日的主河道变成了支流,昔日的支流变成了主河道,真正印证了那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老话。 主河道狭窄,但是水流湍急,且深,支流河道宽阔,却变得很浅,很多地方完全可以泅渡。 当初,这里之所以会出现支流河道,就是因为这边的土质疏松的缘故,经过一场大雨,以及山洪的肆虐,土质疏松的地方河道下切的厉害,引走了主河道上的水,这才有了主副变幻的局面。 也就是因为地理环境发生了变化,云川的外交政策,也就必须随之发生改变。 地缘政治,一直都是政治外交的核心内容,对于这一点,云川还是知道的。 就目前来看,随着云川部日益发展壮大,跟轩辕部,蚩尤部的矛盾正在不断加深,且有些不可调和的模样。 现在,也确实到了需要改变一下现状的时候了。 谁是正义的一方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族人能够活下来,能够日益变得富强才重要。 以后的胜利者是轩辕,这一点云川也是清楚地,可是呢,轩辕取得胜利的道路实在是过于曲折,根据历史传说,轩辕经历了五十二场大战,最终才百战功成。 云川很担心,要是跟着轩辕,可能等不到五十二场大战结束,云川部就先灭亡了。 所以,先凑合着活吧。 很多历史上首鼠两端的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在历史上的评价也很低,云川以前也对这种人不屑一顾,可是呢,事情落到他的头上之后,他才发现,选择真的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 好在,自己还有其它的路可以走,用不着现在就做出决定。 雨停了,因为太阳过于猛烈的缘故,大地就再一次被大雾笼罩,不过,这一次的大雾,远不及上一次经历的那种弥天大雾。 太阳在天空悬挂着,地上到处都是彩虹,可以说,不论你从哪一个方向看过去都有彩虹。 云川部首先要做的就是重新修建桥梁跟吊桥,可是,这一次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当做桥墩的木头,才被鱼人族全力安放到合适的位置上,白天才钉下去,不到中午时分,就会被河水冲走。 原本二十米宽的河道,现在也已经扩大到了五十米,这么宽的跨度,没有桥墩,桥梁就没法子修建。 云川只好让鱼人族潜下水底先看看河底的地形,选好了可以架设桥梁的地形之后,再用竹排在河面上修建一座浮桥,让滞留在岛上的破耳朵跟独牙两头成年公象来到岸上,再从黑森林里选择长度超过三十米的的巨型松柏树,截成二十米长的树干,加上滚木之后请大象把这些大树拖到工地上,再竖起来。 然后再去寻找最结实的藤蔓,一截截扭开,编织成巨大的绳索,用桐油浸泡之后阴干,就能当做吊索用了。 当这项巨大的工程开展之后,云川第一次觉得自己部族的人还是太少了。 所有人都在忙碌,而人手却永远都不够用。 由于河道下切,主河道这边的城墙一下子就增高了两丈,只要再修建一些防御设施,就算成功了,可是,原来的主河道那边的城墙却需要继续加高,总体上,工程量没有什么变化。 高高地八根巨大的被火烧烤过的松木柱子已经被树立起来了,这在阿布这些人眼中,简直就是神迹。 不过,阿布很不理解,族长放着好好地浮桥不用,为何一定要修建这么一座宏伟的桥梁呢。 云川当然不会告诉他,这就是建筑的作用,凡是高大的,宏伟的建筑,往往就会让人在这样的建筑面前生出一个小来。 更是一个族群的能力的展现,有了这样的一座桥,云川告诉那些前来投靠他的野人们说,自己比轩辕部还要强大,也一定会有非常多的信众的。 同时,有了这样一座桥,云川部的族人们,就会自然而然的产生一种奇妙的骄傲感,而这种骄傲感,就是族群向心力的由来。 当然,最重要的是,云川以前上学的时候,就曾经参加过一个用快子搭建桥梁的活动,他们的小组,在那个比赛中拿到了第三名,他很想把那个用快子搭建的桥梁在现实中呈现出来。 因为人手不够,云川也就必须要亲力亲为的下手干活了。 他负责修建桥梁,阿布带着人负责加高原来主河道那边的城墙,在桥梁的建设上,巨人族的用处不大,所以,阿布那边的工程进度非常的喜人。 倒是云川这边进行的非常慢。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梦想照进现实一定是需要很多时间的。 直到秋天来临的时候,云川的桥梁工程依旧只是一个雏形,而阿布那边的城墙,因为材料充足的缘故,已经加高到了一丈二的高度。 就在云川忙的焦头烂额的时候,,第二茬秋粮也到了收割的时候了,饱满而谦虚的低着头的禾穗给了云川自下半年以来最大的安慰。 云川将之归功于上苍的照顾,看样子,上苍在降下灾祸的时候,总会给人类一个生存的机会。 第一零七章恶毒的故事啊---- 第一零七章恶毒的故事啊—— 云川派阿布带着粮食样品去刑天部问他们要不要用牛羊换。 结果,阿布走了一天之后就回来了,告诉云川说刑天部不见了。 自从刑天在听说起了疫情之后,这家伙在草原上放了一把火之后,人就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他们的部族。 刑天部搬家比较容易,毕竟他们族群是以放牧为生的,只要把那些牛羊皮制作的帐篷放在牛背上,赶着牛就能去任何地方,丢弃的不过是一些简陋的用茅草搭建的临时房舍。 同时,因为那一场暴雨的缘故,草原也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沼泽地,而且是一块刚刚被刑天放了一把火,弄得满地都是草木灰的肥沃沼泽地。 云川听了阿布的报告之后,就很想在这里种稻子。 这边的土地远比河对岸的土地大,河对岸多山,多竹林,多黑松林,这边以前就是大河的河道,只是这条大河总是左右摇摆,最终淤塞出来了这么大的一片平原。 为了能种更多的稻子,云川决定亲自走一趟河对岸,他很想看看有着尝百草声誉的神农氏是如何面对这场小瘟疫的。 精卫对云川要去神农氏的地盘冒险非常的不同意,在她的记忆中,神农氏就是一个不讲道理的老家伙。 道理这两个字还是她跟着云川学来的,因为云川以前为了躲避她,经常跟她讲道理,阐明少女怀孕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她才学会这两个字的。 云川不听她的,执意要去河对岸,精卫就打算带着睚眦跟另外几个小伙伴给云川带路。 “我们能不能不去?” 过河前,精卫再一次劝诫云川。 “不能,我们的人口越来越多,现存的土地不够养活他们的,如果我们能占有河对岸这片肥沃的土地,我们的部族以后将不会有人再饿肚子。” 精卫知道,族人每一次出去觅食,其实都是一场场的生死较量,人们之所以学会了种地,就是因为种地是危险程度最低的一种获取食物的方法。 为了吃饱肚子,这个理由过于强大,精卫没法子反驳。 这是云川第二次踏上河北的土地,上一次过来,只想着如何放火烧了刑天部,没来得及看这里的土地。 这一次,云川准备好好地看看。 削尖并打通竹节的竹子深深地插进土地里,再拔出来,用另外一根细一点的竹子把竹管里的淤泥推出来,云川就看到了足足有两尺厚的黑土地。 每前进十米,云川就会用竹管扎一下大地,每一次观察竹管里的淤泥之后,云川的心就会噗通,噗通的跳。 精卫见云川看淤泥的样子很恶心,就不满的道:“你也应该这样看看我。” 云川看看精卫,然后再看看手上的淤泥,最后还是果断的将目光投在淤泥上。 精卫有的是时间看,这样的淤泥可不是哪里都有的,尤其是这种富含腐殖土的淤泥,说实话,在云川眼中,跟金子差不多,或许,比金子还要重要。 丢掉淤泥,云川极目四望,河湾非常的大,仅仅是这一片河湾地,就不下一万亩。 随着竹管不断地从地里拔出黑淤泥,云川的脑海里已经出现了稻海飘香的画面了。 这片河湾地原本是刑天部放牧牛羊的地方,现在,已经被刑天部彻底的放弃了。 离开了河湾地,众人沿着一道斜坡踏上坚硬的山地,走了不到十里地,就看到了一座死寂的村落。 这里的苍蝇多的让人难以理解,云川命令众人穿好鳄鱼皮的连身衣服,戴好丝绸与麻布混合缝制的口罩,戴好轻便的鳄鱼皮手套,即便是眼睛也用白纱罩住,相互检查没有露肉的地方,这才带着人慢慢的进入了村庄。 一头纯黑色的牛就站在村口,呆滞的看着众人,不知道跑,也不知道避开,就那么傻愣愣的站着。 睚眦觉得不对劲,就丢出去了一个石子,石子还没有靠近这头牛,牛身上的皮肤顿时就自己飞了起来,如同龙卷风一般攀援直上高空。 云川被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才发现刚才飞起来的是一群大苍蝇。 而站立在地上的那头牛,皮肤早就变成了暗黑色,许许多多的白色蛆虫在它的肉上蠕动。 这头牛居然还没有死,身上少了十几斤苍蝇,居然还能低下头去啃食道路边上的青草。 众人没有继续前进,而是待在原地不动。 不是他们不愿意动,而是他们的双腿已经被吓得不会动弹了。 云川跨前一步,准备去看看这头牛,才走了一步,就被精卫死死地抱住胳膊,不准他前进。 刚刚被睚眦丢的小石头吓跑的苍蝇,在半空中盘旋一阵之后,又一个俯冲,重新趴在牛的背上,那一头牛毫无知觉,依旧在吃草,只是吃着,吃着两只前腿猛地跪在地上,绝望的“哞哞”叫了两声,就倒在草丛中了,这一次,它真的死了。 在这头倒毙的死牛前边,还倒着更多的牛,倒是羊好像没有受到影响,还活着,自发的在草地上吃草。 众人不敢再进村子,绕着村子寻找有没有活着的人。 人看见了不少,却没有一个是活着的。 这是一座死亡村落。 云川点燃了火箭,射向了村子里密密匝匝的茅舍,众人也纷纷用火箭射击,片刻功夫,整个村落就陷入了火海之中,众人又把火把丢在死去的牲畜身上,眼看着被烧成白骨才罢休。 众人随着云川的脚步慢慢退回河湾地,站在河水里彻底的清洗了一遍鳄鱼皮连体衣,确定众人身上没有趴着苍蝇,云川这才卸掉口罩,深深地吸了两口气。 “都死了。”精卫战战兢兢的,死活不愿意把口罩摘下来。 云川坐在河边的大鹅卵石上久久不愿意出声。 “都死了。”精卫有些失魂落魄。 在云川看来,这个瘟疫不严重,任何需要依靠人体接触才能传染的瘟疫都不会严重到那里去。 所以,这一场瘟疫很可能是一场人祸! 于是,云川就再一次想到了被自己下令射死的狼头盔。 也终于明白了轩辕为何会对自己表现得那么凶狠且无情了。 自己部族中得病的那三个人,恰好就是跟随阿布跟狼头盔交换青铜器的人。 所以,云川有理由相信,既然狼头盔能找云川部用青铜器换食物,那么,会不会有虎头盔兄弟去找轩辕换东西呢? 如果设想的再恶毒一些,那么,会不会有豹头盔兄弟去找刑天部的人换东西呢? 一个族人病了,就会有其它的族人来照顾他,后来照顾生病族人的族人也病了,就会有更多的人来照顾他们…… 再想想轩辕部人吃东西的方式,喝水的方式,以及照顾人的方式,这种死全族的事情发生,云川一点都不感到奇怪。 想到这里,云川寒毛直竖。 或许,这个故事会更加的复杂…… 现在,一座恐怖的死亡村子坐落在刑天部通往云川部的咽喉要道上。 接下来的十几天时间里,云川又带着人沿着大河向上搜索,果然,在黑森林的外边,看到了一座被烧成灰烬的村子,草木灰已经被雨水冲刷干净了,只留下许多被焚烧后的白色骨骼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这些骨骼有些来自于牲畜,更多的来自于人。 云川看完了这一幕,面无表情的带着众人回到了桃花岛,歇息了一天之后,云川又带人去大河下游看了蚩尤部。 还没有到蚩尤部,云川一行人就看到了很多烂糟糟的野狼。 这些野狼大多是孤狼,它们应该是被狼群驱赶出来的,就这一点,野狼的敏锐性,甚至超过了人类。 云川下令射杀了这些野狼,并且把它们的尸体焚烧掉,等他第三天抵达了轩辕部之后才发现,这里已经被火烧成了一片白地。 其余的地方就没有什么好看的了,云川带着人回到了桃花岛。 看着逐渐变红的树叶,云川第一次无比渴望冬天快快来临。 能在短时间内吞噬掉人的皮肤,那么,这该是一种恐怖的肉食性细菌。 听说,这种细菌喜欢高温,不耐低温…… 亲眼看过了死亡村子的惨状,族人们就彻底的爱上了用石灰水洗澡,尽管这样做很痛苦,可是,能活! 所以,云川现在可以骄傲的向全世界宣布,他的云川部是这个世界上最干净的部落。 云川命槐带着已经痊愈的族人回来之后,就下令关上了外城的大门,去寻找槐的人没有刻意的躲避,就那么直接走着去了陨石平原,槐他们回来的时候也没有鬼鬼祟祟的,也是大摇大摆的回来了。 一路上或许遇见了人,或许没有被别人发现,不过,云川心里舒服多了。 想要陨石平原上的温泉,那就给你们,至于你们有没有发现,那就看天意了。 就像老天爷放过云川,给了他一场大丰收一般,云川也不能把事情做绝。 陨石平原上野兽们都能和平共处,希望他们也能如此。 第一零八章一醉方能解千愁 第一零八章一醉方能解千愁 跨度足足有六十米的斜拉藤索大桥毫无例外的倒塌了,云川三个月的努力终究化为泡影。 不是他的设计有问题,而是现在的施工条件,根本就不允许他树立起八个高度足足有二十米高的立柱。 地上的软土早就被大河给侵蚀光了,剩下的不是红砂岩就是坚硬的岩石层,云川想要把木头插进去三米深,这根本就是扯淡。 本身应该最坚固的立柱都不能做到稳稳当当的,这座超越了时代能力的大桥自然就建造不起来。 桥梁倒塌的那一刻,全族的人脸上都没有一丝表情,尤其是发现族长正用凶猛的目光四下巡梭的时候,大家就只能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族长最近脾气不好。”阿布从人群中走出来,淡淡的对族人们道。 “是啊,是啊,起了瘟疫还死了人,族长很难过。” “是啊,是啊,昨天有仆妇没照顾好桃脯长了毛,族长本来要踢那个女人,最后还是放过她了,当时,我就看到族长气的脸色通红。” “说起来族长是一个好人,今早吃饭的时候还把鸡蛋给了我儿子,他自己都舍不得吃……” 族人们说什么的都有,唯独没有人提起眼前这座已经倒塌的桥梁。 “问题出在那里呢?”云川蹲在柱子跟前,眉头紧皱。 “族长,你昨晚就没有睡好,现在回去睡一觉,等睡醒了再弄这座桥,反正我看河里的那条浮桥很好用,大象也能走过去,结实得很,不妨碍事。” 阿布悄悄地凑过来,在云川耳边低声道。 云川站起身,捶打一下酸困的腰,对阿布道:“这里的东西不要动,等我想明白之后,再来,我就不信了,一座桥我都建不好。” 阿布呵呵笑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先睡觉,一觉醒来我们再想办法。” 云川骂骂咧咧的离开了工地,他觉得自己此时很需要好好地睡一觉。 阿布目送云川在精卫的陪伴下回红宫去了,就对杵在身边的夸父大骂道:“你是一个死人啊,还不赶快带着你的人把这几根柱子拆掉! 槐呢?你躲什么躲,赶紧把这些藤索从柱子上解下来……鱼人,鱼人你死哪里去了,快滚下水,把那些竹子给我拆开送到岸上来……” 云川静静地躺在羊皮地毯上,精卫给他盖上羊毛毯子,忽然听到外边传来人们干活的号子声,就好奇的伸出头去看,发现那一群人正在拆云川的倒塌掉的桥。 就急忙对已经闭上眼睛的云川道:“他们在拆你的桥。” 云川就当没有听见,继续睡觉。 精卫发现槐居然爬上倾斜的柱子,用斧头把上面的藤索给砍断了就有些发急,摇晃着云川道:“快醒醒,他们把藤索砍断了,那可是你费了大力气才弄好的。” 云川把头藏进毯子里。 精卫焦急的把云川从毯子里拖出来,推着他来到窗口,指着外边热闹的拆卸工地道:“他们趁你睡觉,在拆你的桥。” 云川无力的转过头,看着精卫道:“难道你觉得他们应该当着我的面拆桥?” 精卫瞪大了眼睛道:“你也不管管。” 云川见跟精卫说不清楚,就重新回到被窝里,准备舒舒服服的睡一个好觉。 精卫直到这个时候,好像才反应过来,不再折腾云川了,也觉得这个时候睡觉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假装打了一个哈欠,也就钻进了云川的毯子。 云川这一觉睡得很是安稳,直到第二天天亮才睡醒,左右看看,没发现精卫,就拿着自己的猪毛牙刷跟竹炭粉去洗漱。 精卫不知道大清早干了些什么事情,此时正汗津津的提着一桶水过来。 帮云川挖了一竹碗水递给他。 云川看看精卫从下巴上往下滴的汗水,就不解的问道:“你干什么了?” 精卫嘿嘿傻笑一阵,就跑开了。 云川摇摇头,开始刷牙,等他漱口完毕,精卫就小心的端着一个竹碗来到云川身边,小心的把竹碗放在他跟前,然后就是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云川瞅瞅竹碗里那半碗碧绿色的液体,再抬头看看精卫道:“你打算毒死我?” 精卫二话不说,就把嘴巴凑到竹碗上,喝了一口,然后,原本红扑扑的小脸变得更红了。 云川端起竹碗嗅了嗅,然后惊讶的抬起头看着精卫道:“哪来的酒?” “酒?”精卫听的一脸的茫然。 “这水是我一大早跟睚眦几个从猴子窝里掏来的。” 云川上下看看精卫,见她的头发有些散乱,手臂上还有好几道血痕,就拉起她的衣袖看看,伤势比他预料的还要严重。 没有药,云川也没有办法,只好把她的袖子撸下来,有些恼怒的道:“你好端端的惹那些猴子做什么?” 精卫低着头,两只手抱在一起低声道:“睚眦说这东西酸酸甜甜的,喝了之后人就会晕乎乎的,很舒服,会忘掉所有不高兴的事情。 你昨晚睡梦里骂了一晚上的人,还说什么刘春堂是个大傻逼,连力量比都算不好,害得你丢丑。 对了,刘春堂是谁?大傻逼是什么意思?丢丑又是什么意思?” 云川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道:“刘春堂是一个跟猪一样蠢的人,至于别的,就当我在说胡话。” 精卫平日里听云川胡诌的事情多了,根本就没有把这些事往心里去,这时候,他就希望云川能把这碗从猴子窝里弄来的水喝掉,然后继续睡觉。 阿布他们还在拆卸那座巨大的废桥,活没有干完呢,阿布让精卫尽量拖住族长,不要让他看到这伤心的一幕。 以前,睚眦他们喝了这种水之后,就会晕乎乎的睡觉,所以,精卫很希望云川快快的喝了,早点去睡觉。 云川看看手里的竹碗,这猴儿酒呈诡异的青碧色,说它是毒药云川相信,说它是酒,云川一点都不信。 最过分的是,云川还从猴儿酒里看到了几根灰色的猴子毛,另外,酒里面还漂着一条肥硕的虫子。 且不说这酒到底好不好,仅仅是卫生不达标这一点,云川就不想喝。 在精卫失望的目光中,云川放下了猴儿酒,找来了一个绷着细纱的竹子制作的过滤器,把酒倒在过滤器上,过滤掉了酒里边的猴子毛,虫子,以及一些可疑的黑色渣滓。 终于竹碗里的猴儿酒变得清澈了一些,云川端起竹碗,在精卫的鼓励声中,接连试了三次,最终还是喝不下去,他只要闭上眼睛,就会想起小夸父们捋鳄鱼肠子吃的场面。 见精卫非常的失望,云川拍拍脑袋,决定自己酿酒,虽然只能做成甜米酒,也比这碗猴子酿制出来的酒靠谱。 反正精卫只是不想让他去桥梁工地,他拉着精卫一起制造老酒曲也是可以的。 酿酒其实就是一个让粮食自然糖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只要促成糖转化酒精,就可以了。 能让糯米里的糖转化成酒精的,只有酶有这个本事,只要让酶进行无氧呼吸,糖就能转化成酒精。 酶这个东西云川,精卫嘴巴里就有,用起来很方便, 所以,云川首先需要的东西就是糯米。 云川把糯米蒸熟之后,就弄了一团糯米让精卫用嘴巴嚼,自己也嚼,嚼烂之后就吐出来,云川再揉成一个小球,直到两人把所有的糯米都嚼过了,且保证这些糯米都充分的被口水浸润之后,就放在了一个蒸笼里,找了一间屋子,把蒸笼包好,还往炕里填塞了一点柴火点燃,提高一下温度。 这种制造老曲的法子,是云川去贵州探矿的时候跟一个老妪学的,据说,这个老妪制作的甜酒堪称冠绝一村,云川历来是一个好奇宝宝,提了一只鸡非要跟老妪学习如何制作美味的甜酒,学完之后,云川就再也没有喝过那个村子生产的甜酒了。 用嘴巴( ̄~ ̄)嚼糯米的过程,就是用嘴巴里的酶来培养菌种的一个过程。 等这些糯米通过发酵长出霉菌了,再用辣蓼花跟米粉,添加这种霉菌就能生产出酒曲了。 云川耐心的把这个手艺传给了精卫,却发现精卫的脸红的厉害,稍微扒拉她一下,就软软的倒在地上了。 再看看装猴儿酒的竹碗,里面果然空空如也。 云川制作酒曲用了三天时间,等他的酒曲成功的时候,阿布已经带着人把那座宏伟的失败的桥梁的痕迹,清理的干干净净。 恢复清澈的河面上铺着一条浮桥,人们背着背篓在浮桥上说笑往来,就像这里从来没有过一座失败的藤索斜拉大桥。 “族长真是聪慧啊,听精卫说你在酿酒?酒是个什么东西?能不能先告诉我,让我有个准备。” 云川看了看阿布那张担忧的脸,苦笑一声道:“酒,就是忘忧水,人只要喝了这个东西,就能一醉解千愁。 阿布,你会喜欢上这个东西的。” 阿布脸上露出笑容,拍着手道:“是用来喝的?族长做出来的吃喝,阿布自然是喜欢的。” 第一零九章小城故事多 第一零9章小城故事多 时间是最好的催化剂,他能鉴别出谁是朋友,谁是敌人,谁是真正的聪明人,谁是傻瓜。 时间以及族人们的肚皮跟胃,证明了云川是一个非常合格的族长。 虽然族长建造的大桥倒塌了,以至于让大家不得不忙碌了好几天才清理干净。 不过,族长酿的甜酒是真的好喝。 其实呢,云川做出来的东西不叫酒,应该叫醪糟,这是一种饮料,也是一种粮食,没有浪费一分一毫的粮食,而食物的品质却增加了很多倍。 自从云川部有了这种食物之后,大家对于每一次开全族大锅饭,就非常的期待了。 因为,只有在这一天,人们才能吃到美味的醪糟。 美味的食物属于劳动者的奖赏,想要获得最美味的食物,人们就要付出极大的辛劳。 劳动的痛苦过后呢,才有资格享用这世上的美味。 夸父喝醪糟的时候放了很多蜂蜜,甚至,每喝一口温热的醪糟,他都要往自己的大碗里放一勺蜂蜜。 对于夸父这种近乎浪费的行径,云川没有说他,阿布没有指责他,所有人都对他的行为给予了足够的宽容。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当一个人的脑袋被马蜂蛰的足足有以前一个半大小的时候,不管是谁都不会指责他的。 云川身后有两个陶罐,每个陶罐大约能装一百斤蜂蜜,现在,这两个陶罐里装满了蜂蜜。 取得蜂蜜的代价全部表现在了夸父的脸上,是他牺牲了自己一人,保全了偷蜂蜜的大家伙。 精卫正在用小小的竹夹子给夸父拔脸上的蜂刺,不长时间,精卫已经拔出来二十几根,而夸父的头发里应该还有更多,毕竟,只要看看他佛祖一样的脑袋,就知道事情很严重。 “这不赖我。”睚眦一口把自己竹碗里的醪糟喝完,指着夸父道:“我告诉他那是一个马蜂巢,里面没有蜂蜜,是他自己说只要是蜂子就会产蜜。还是他拿了一个长竹竿去捅马蜂窝的,那个马蜂窝那么大……” 云川看了一眼睚眦手臂的伸展程度,就知道那个巨大的马蜂窝就是一个大祸害。 夸父虽然说是为了取蜂蜜才被马蜂蛰的,可是呢,对部族来说,清理掉族人生活区里的马蜂窝,也是他的职责。 而且,马蜂会咬死蜜蜂,这对部族的产蜜大业非常的不利,所以说,夸父这一次的愚蠢行动还算是歪打正着,是正确的。 窗户外边秋雨绵绵,天气已经有些冷了,族人们则坐在巨大的平台上,一人抱着一个竹碗,或者陶碗喝着温热甜蜜的醪糟,只要碗里的醪糟没有了,就有仆妇们用长柄竹勺往他们的碗里面添加。 平台上已经被阿布修建了一个巨大的盖子,茅屋房顶的模样,虽然四面透风,可是,因为人多,大家伙也感觉不到冷。 现在啊,全族人都知晓,每隔七天,就有一天是休憩的日子,这一天呢,全族人除过需要巡逻的武士之外,其余人都是不用干活的。 只是阿布这个人很讨厌,他选择的休憩日子不是刮风就是下雨,有时候阴雨绵绵的日子里,大家就会连续休憩,等到天气好转,大家又要无休止的干活,不管到不到第七天,都要干活。 “好日子就要干活,干活才有好日子!”这是阿布对族人说的一句话。 族人们想想这句话其实很有道理的,也就认同了。 当然,云川对这种事情早就习以为常了,他在地质队出野外的时候,他的领导也是这么干的。 精卫终于把夸父脑袋上的蜂刺拔光了,夸父喘着粗气,特意选了一个靠近云川的地方躺下来。 云川从红泥小炉子上取下陶壶,把沸水倒进一个装了一点茶叶的陶杯,等茶叶在沸水中舒展开身形的时候,云川就看着这个滚烫的茶碗高声道。 “很久,很久以前,在河湾处住着一位智者,因为他非常的聪明,能解答所有人的问题,于是……人们就把他成为河曲智叟。 在大河的下游,住着一个野人,这个野人,除过寻找食物之外,每一天都要从门口的山上取走一些土……” 没错,每次遇到这种大集会,云川都会给族人们讲述一些小故事,这些小故事起的作用就是引导他们学会思考。 一个人在吃饱喝足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要学会思考,云川认为,思考这个东西太重要了,甚至在某些时候比寻找到更多的食物还要重要。 云川只讲故事,不做解说,解说是阿布要做的事情,他不想用自己的思维去衡量野人们的思维。 当然,云川的愚公移山的故事里,可没有夸娥氏二子负二山的情节,只有这个愚公在山里开凿出一条道路的故事。 每次讲完故事之后,云川就会给大家吹奏一首歌,今天吹奏的故事便是《小城故事》。 桃花岛目前来说就是一座小城,内城,外城共计居住着不到四千人,直到现在,小城里还没有发现什么恶性事件,如果有,那就是云川没有修造成功的那条大桥。 这些人对云川的要求其实非常的低,他们只希望云川能带着他们吃饱饭。 现在,云川早就满足了族人们的最低要求,他希望能用这些有启发的故事,以及动听的音乐来改变这些人。 棚子外边的雨水淅淅沥沥的下着,棚子里的族人们则静静地听着云川吹笛子。 尽管好多曲谱云川都已经忘记了,可是,对这些野人来说,已经足够享受了。 很多时候,云川都怀疑,野人中间有很多的音乐奇才,一些歌曲,云川吹奏一遍之后,他们就能哼出来,且错误不多。 想要开发大脑,那么,就一定要多说话,云川牢牢地记着自己老师的一句名言——脑子这东西是越用越多,不用就越少的东西。 所以,对云川而言,好多野人们的脑子都是全新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没怎么用过的新脑子,必须要开发。 吹完一首曲子之后,外边的雨水没有停,族人们依旧相互依偎着没有动弹。 云川喝口温度刚刚好的茶水,清清嗓子,又给他们吹奏了一首《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 这首曲字婉转动人,音调悠长,有很强的催眠作用,云川一曲吹奏完毕,棚子底下的好多人已经睡着了。 阿布气的暴跳如雷,掏出鞭子就要对这些蠢货下手,却被云川给阻止了,能让人的心平静下来,安然入睡,本就是音乐的效果之一。 这些天以来,族人们长久的被恐惧所包围,刑天部死了那么多人,轩辕部死了那么多人,蚩尤部也死了那么多人,只有云川部直到现在就死了一个人,而那个人还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在族人们看来,那个年纪的人,即便是不死于瘟疫,也会死于别的时候。 相反的,如果本族也死了很多人,幸存的人才会觉得灾难已经过去了。 现在,死的人太少了,这对他们来说太不真实了。 自从天气转凉之后,因为那三个部族的人离开了,附近的没人的地方很快就成了野兽的乐园。 老虎进了竹林之后,熊猫们就倒霉了,虽然它们能够合力打跑老虎,可是,那些小崽子们却难免会成为猛兽们的口中食物。 在过去的岁月里,蚩尤宠着这些熊猫,云川也宠着这些熊猫,轩辕虽然不喜欢这种愚蠢的动物,但是,他那里的没有竹林,熊猫也同样不喜欢他。 这样的环境就造成了一个后果,那就是熊猫幼崽泛滥,没有天敌的情况下,幼崽们的成活率很高,以至于,就因为有这么多美味的幼崽,那些大型食肉动物们才对竹林趋之若鹜的。 天空中许久不见的兀鹫出现了,已经被睚眦他们杀的差不多的乌鸦们也从四面八方赶过来了,整天待在岛上的桃树上,哇哇的叫着讨人嫌。 这样的状况出现了,就导致云川族人想要出外觅食的时候,危险性就增加了很多。 也就是此时,云川才算是真正见识了什么是洪荒。 硕大的金雕会猛地从云层中扑下来,抓住羊圈的里一只羊,或者是一头小猪,然后就飞走了。 猪一样大的水獭会游过大河,悄悄地摸到岛上的鱼塘里,大肆祸害一番之后再悄悄离开。 甚至有一天,有一头狗熊竟然攀援着横在河面上的竹索,如果不是被族人发现,这家伙差一步就能偷袭云川的红宫了。 幸好,所有的粮食已经入库,否则,就今天岛上的这些数量庞大的鸟群,就能把粮食祸害光。 为此,云川不得不派出人手去狩猎,去防范水獭,金雕这些小偷,夜间的巡逻也必须加强,免得部族被这些野兽给突袭了。 以前,云川部是被三个强大部族包围着的,这些事情不用云川操心,蚩尤,轩辕,刑天他们自己就会保卫好人类的栖息地。 现在,任何事情都要由云川亲力亲为了。 直面猛兽的事情一般都交给了夸父,他带着一群女性巨人,以及少量的男性巨人,离开桃花岛整天在外边晃荡,配合上短小精悍且射箭水平很好的槐,才出去几天,就有了很好的收获。 至于水獭这东西,在遇到小鱼人他们之后,就变成了云川的地毯,说真的踩在它们的皮毛上,就像踩在水流上一般光滑。 云川想要捕获金雕,设计了几个陷阱之后也捉到了金雕,只是云川的熬鹰的本事太差,往往是金雕没有被驯服,云川自己差点先崩溃了。 最后,还是体贴的阿布接管了这个事情,云川这才得以在白天呼呼大睡。 第一一零章人间天堂 第一一零章人间天堂 蚩尤他们家就有金雕! 在蚩尤跟云川,轩辕炫耀过他们家的金雕之后,不到半年,轩辕他们家也有了金雕。 刑天家有没有云川不知道,不过呢,神农氏家里有金雕这事是肯定的,因为精卫以前就看到过。 事情说起来有些诡异,蚩尤他们家在很早以前跟神农氏是一家,只是后来变得强大了,这才分的家。 轩辕他们家以前呢也是神农氏的手下,跟蚩尤一样,也是在神农氏极为盛大的时候被分出去了。 这样的话,事情就很有意思了,蚩尤他们家是九黎族,是东夷族的一个分支。 而轩辕他们族群是西羌族,西羌族的轩辕为什么也曾经是神农氏的部下呢,这是不是说神农氏曾经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统一了华夏大地上的两个强大种族呢? 以上,就是云川最近闲着没事干,产生出来的疑问。 尽管这一段历史距离现在绝对不会超过一百年,不论是蚩尤,还是轩辕都对这件事闭口不提,他们在刻意的跟神农氏保持距离。 或许,这就是野心在作祟吧。 阿布训练金雕失败了,晚上,云川就品尝到了金雕肉煮的汤。 原本,按照云川的想法,既然不能让金雕屈服,就该放人家离开,毕竟,宁折不弯的品质应该好好地尊敬一下,也就是后人所说的敬畏大自然。 阿布明显不这样想,金雕既然不肯屈服,那就是一块肉,自家的肉总是不够吃,那里有把到手的肉给放飞的道理? 巨大的老鹰腿肉不如鸡腿肉好吃,老鹰胸脯上的肉也没有肌肉那么松软好吃。 仆妇们用做鸡的法子制作了老鹰,结果,这味道真是一言难尽。 于是,一条老鹰腿给了阿布,一条老鹰腿给了夸父,一只翅膀给了槐,一只翅膀给了绘,老鹰胸部的肉分给了睚眦跟小鱼人,肚子上的一些肉给了精卫。 云川独自享用老鹰的脑袋跟脖子。 事实上脑袋跟脖子趁着没人看见最后便宜了小狼,云川基本上一口老鹰肉都没有吃。 部族里的人,现在每天吃的东西营养已经比较均衡了,不再是狩猎的人死命的吃肉,种地的人没完没了的吃草籽了。 荤素搭配,再加上少量的桃子粉末的摄入,造成的结果就是族中人现在很少生病。 都说傻孩子天照顾,这句话确实是有道理的,族中的这些人,只要不受外伤,基本上就没有器质性的病变。 他们的身体健康的让云川非常的羡慕,即便是已经到秋天了,大人依旧穿着薄薄的单衣,小孩子们还光着身子到处乱跑,也没有发现有任何的不妥。 鱼塘周围的芦苇花开了,这个季节正是芦苇开花的时候,毛茸茸的芦苇花,远看是一片雪白,近看却有各种不同的颜色,有奶白色的,还有淡青色的。 一阵微风吹来,那如细碎的棉絮的芦苇花,便在夕阳下摇荡,放眼望去,好像白色的波浪,周围的树上便漂满白色好似下层霜似的。 在这样的美景中,往往就会出现精卫睚眦,小鱼人他们的身影,他们最喜欢在芦苇丛中狂奔,摇晃那些芦苇杆子,直到芦苇花全部飞到空中,并且连成一片云彩之后,才会靠在一起目送那些芦苇花远去。 纯粹的童真,看的云川羡慕极了,他也想加入进去,可惜,阿布这个已经变成大内总管一样的家伙,却在死命的劝诫他不要去。 云川知道,阿布就是一心一意的要把他塑造成一个神的模样,或许是要把云川塑造成一个他希望中的神的模样。 所以,云川的童真还没有开始,就被阿布给掐死了。 没有了恶邻居,桃花岛的生活就彻底变成了世外桃源的模样,这里的人们虽然没有一分钱,可是呢,他们总能做到自给自足。 他们甚至觉得部族就该把外城门关上,大家在城墙的保护下,就这么自由自在,愉快的活下去。 阿布,云川,现在每天都在琢磨如何把这里的幸福生活记录下来,这一点上,云川比不过阿布,阿布总能把那些野兽,以及牲畜用看似简单,实际上很难的简笔画画出来。 即便是一些想象中的东西,阿布也能生动的描绘出来,比如,魑魅魍魉。 云川原以为,这四种东西都是鬼,经过阿布解释之后,云川才明白,这四种东西可以表达的事物有很多,任何超出人们见识范围内的东西,没法子解释的东西,都可以归类到这四种东西里面。 比如,一家四口在睡觉,临睡觉前,女人会习惯性的数一数露在兽皮外边的脚指头,这个时候,魑魅魍魉就会来了,因为她坐起来数的脚指头,与她躺下之后数的脚指头数目总是对不上。 这就太恐怖了,自家的被窝里一会多一个人,一会少一人,谁能受得了这个? 于是,数不对脚指头的妇人,往往就会哭整整一个晚上,她觉得自己家就要失去一个人了。 往往这个时候就会把男人吵醒,暴怒的男人就会打这个女人一顿。 “族人们目光短浅,见识少,没见过的东西,往往就会让他们感到害怕,现在,我把他们没见过的东西画下来,他们看过这些图画之后,就不会害怕的那么厉害了。” 云川翻看了阿布绘制的那些石板画,说真的,好多东西就连云川都没有见过。 其中有一只足足有一尺长的人面蜘蛛,就让云川非常的疑惑,他不觉得这是现实生活中的东西。 “这叫山蜘蛛,听说最大的有车轮那么大,它们最喜欢用自己的丝把人捆绑住,然后拖回洞里慢慢吃。 我听轩辕部的人说过这东西,说轩辕在山里走,有一只山蜘蛛,垂下的丝像是一匹布,将要触到轩辕的时候,他弯弓将蜘蛛射退了。 那只山蜘蛛就像车轮那么大。他将蛛丝割下几尺长,收藏起来。 部下将士如果打仗受了伤,剪下方寸大小贴上,血立刻就止住了。 对了,族长,你要记住,你的衣服领子里有一条山蜘蛛的丝,是我花了大价钱从轩辕部的人那里换来的,就怕你受伤了没法子治伤,我就弄了一块让仆妇们缝制到你的衣服领子去了,遇到危险的时候,要记得拿出来用。” 云川吃了一惊,立刻伸手去摸自己的衣领,果然,衣服领子里有厚厚的一层东西。 他二话不说就撕开衣领,把那一块山蜘蛛丝拿出来观看,很害怕蜘蛛丝上沾染了山蜘蛛的卵,趁着他睡着之后孵化出来,然后再排着队钻进他的耳朵里。 阿布以为云川是惊喜,哪里知道云川是惊吓。 云川眼前的东西就是一片蜘蛛丝,还是一片被人粘成一个长条的蜘蛛丝,这东西看起来灰啦吧唧的,连弹性都失去了,依靠这东西真的能止血? 自古以来很多动物消失了,灭亡了,有很多云川不认识的动物这非常的正常,可是,像山蜘蛛这种东西还是超出了云川的理解范畴。 阿布走了之后,云川就把那块蜘蛛丝给丢进了火塘里,一阵焦臭味道传来之后,那块蜘蛛丝很快融化成了一团,其中并没有什么神异的事件发生。 今天晚上跟睚眦,小鱼人约好了要去抓水獭,所以,现在就要睡觉,云川瞅瞅窗外忙碌着翻晒咸鱼,腌肉的族人,就打了一个很大的哈欠,倒在新的水獭皮地毯上,盖上一件水獭皮,枕着一个用羊羔皮加麦草缝制的枕头,呻吟一声,就闭上了眼睛。 见云川睡了,小狼就习惯性的趴在房门口低声咆哮两声,不知道跑去那里的野牛,就会甩着尾巴从房子后边转过来,习惯性的倒在已经被蹭的明晃晃的青砖窗户下,慢慢的倒腾着嘴巴,回味刚才吃下去的秋草。 月亮刚刚升起来的时候,睚眦,小鱼人,精卫就已经整装待发了。 睚眦准备好了皮兜子,背上了弓箭,小鱼人手里的鱼叉在月光下闪着寒光,精卫背好了自己心爱的竹子背篓,其余几个小家伙也是如此。 云川悄悄地从窗户里翻了出来,踩在牛背上四处看看,没发现阿布的身影。 小狼迈着轻快的步伐从屋子里出来,弄出了好大的开门声。 几个人齐齐的怒视小狼,小狼立刻就夹着尾巴,躲在云川的背后。 幸好,没有惊醒阿布,几个少年人就一起悄悄地向副河道那边摸了过去。 阿布站在窗前,目送他们离开,忍不住摇摇头,族长虽然很聪明,年纪到底还小…… 以前,副河道水流湍急的时候是见不到这种大水獭的,自从主副河道变幻之后,这些大水獭就经常来岛上偷鱼塘里的鱼吃。 这些强盗从来都是成群结队来的,它们不仅仅自己来,还会带着老婆孩子一起来,几只大水獭仰面朝天倒在水面上,还手拉着手,形成一个个小船模样的组合,它们的孩子就在它们父母的肚皮上玩耍,顺便乘坐这艘船来桃花岛上偷东西。 潜伏在水里的小鱼人突然站起来,甩出了手里的渔网,刚才还严整的小船,立刻就散开了,一些被渔网网住,更多的则四散游水逃走。 水獭的皮毛非常得好,即便在月光下还反射着幽幽的光芒,一个站在浅水区里的少年,正举着锋利的鱼叉向一头巨大的水獭狠狠地刺了下去,而那只水獭猛地钻进了水里,从少年的胯下逃脱了。 第一一一章舍不得离开你 第一一一章舍不得离开你 那只巨大的水獭潜入水中跑掉了,不论是睚眦的石子,还是云川的弓箭,都被它给躲过了。 它一边向下游逃跑,一边大声的叫着,声音非常的凄厉,且满怀仇恨的意味。 被渔网罩住的几只水獭,在暗黑色的水中不断地游动,如同大老鼠一般想要逃离,最终都被小鱼人,睚眦,云川三人一一打死。 几个人站成三排挡在浅水区里,争取不让任何一头祸害鱼塘的家伙逃走。 从水里把这几头湿漉漉的水獭捞出来丢在岸上,说起来很奇怪,这些水獭活着的时候,它们的皮毛不沾水,可是,当它们死掉之后,立刻就变的湿漉漉的,这非常的神奇。 夸父脑袋上的伤终于好的七七八八了,他站在远处羡慕的瞅着跟水獭作战的云川他们。 如果不是阿布不准许他靠近,这个时候,他一定非常高兴地跟他们一起抓水獭。 刚才,他看的很清楚,有一头大水獭逃走了,不过,这头水獭应该逃不掉的,槐带着一群人守在下游。 云川抓水獭,只想要皮,不要肉,在他的意识中,水獭这种东西跟旱獭一样,都有可能传染瘟疫。 可是,睚眦,小鱼人他们可不这样看,水獭肉肉质鲜美,肥肉多瘦肉少,只要丢进开水里煮一下,放点盐,就是绝对的美味。 如果,再请仆妇们帮忙把这些水獭肉切成小块,穿成肥瘦相间的串,放在炭火上烘烤一下,天啊,肥肉出油脂,浸润了瘦肉之后,撒上盐,稍微放一点芥末,再来一把野蒜…… 他们保证晚上吃完这一顿,明天干活可以一天都不停歇。 平日里这些孩子很听云川的话,即便是让他们上刀山下火海他们都敢。 可是呢,遇到食物的时候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在他们族长什么都好,也能制作出最美味的食物,就是太浪费食物了,就像今晚抓到的这些水獭,足足有一百多斤,真多的肉,在这些人看来比他们的命都珍贵。 不光是他们几个不乐意把肉丢掉,就连精卫也不同意。 云川见他们几个的吃烤肉的意志非常的坚定,就只好答应,不过,他还是要亲眼盯着他们吃彻底被烤熟的肉,不允许吃生肉。 火堆很快就生好了,都是不容易生烟的好木头,睚眦很快就清理出来了一只水獭,竹签子也被其余的少年们给弄来了,云川切肉的手艺很好,加上他的牙匕在切割肉的时候好像显得更加锋利,切肉的活计就交给了。 就在众人准备让精卫潜回去到大厨房偷一些盐巴跟芥末回来的时候,夸父抱着一堆东西过来了。 哗啦啦倒在草地上,云川定睛一看,果然,各种调料已经齐全了,他甚至还拿来了一些蜜糖。 看着夸父盘腿坐在火堆边上,众人也就无话可说了,云川把木炭拨出来,开始烤肉。 自从云川酿造出来了醪糟,夸父就喜欢随身携带一个很大的葫芦。 每天早上,他都要从仆妇那里讨要满满一葫芦醪糟,时不时地拿出来喝一口。 葫芦放在火堆边上,慢慢的烘烤,这样一会喝起来就是温热的。 虽然制作醪糟的老曲是用云川跟精卫的口水制作的,可是,云川还是没有办法接受夸父的口水,所以,醪糟他是不喝的。 小鱼人不知道从哪来掏来了一根粗大的莲藕,随手折断,分给了众人。 云川用刀子削掉莲藕皮,咬了一口脆生生的莲藕对小鱼人道:“这东西哪来的?” 小鱼人道:“是在下游的一个水塘里挖的,多得很,我们以前在大泽生活的时候,主要吃的就是这个东西,自从来到岛上,就不怎么吃了,不好吃。” 云川一把抓住小鱼人的耳朵道:“怎么不早说?” 小鱼人挣脱云川的手大声道:“不好吃!” 精卫,夸父,睚眦他们也纷纷摇头说不好吃,像是在给小鱼人背书。 云川恶狠狠地看着这几个人道:“你们都吃过是不是?” 精卫道:“吃过啊,小鱼人拿给我们吃的,就是不好吃,还发苦!” 云川把自己这根削过皮的莲藕递给精卫道:“尝尝。” 精卫吃了一口莲藕,立刻就欢喜的道:“脆脆的,还有些甜。” 很快,云川的莲藕就被几个人分着吃了,还都觉得好吃。 云川很是无言以对。 在没有食物的时候,莫说是莲藕,即便是树皮草根,虫子也是大家的日常事物。 现在倒好,食物充足了之后,这些人连莲藕都看不上了。 天可怜见,这些天,天知道云川品尝过多少种草,他总想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给族人再多添一样菜蔬。 莲藕他不是没有想到过,不过呢,他在族群周边根本就没有发现过莲花,没有莲花,自然就下意识的以为没有莲藕,就像很多北方人的想法一样,觉得莲藕是南方才有的一种食物。 不过,也能理解,有了肉,有了粮食,谁还会把莲藕当命一样对待呢。 再加上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莲藕这东西到底该怎么吃,更加不知道莲子不抽芯子就是苦的。 在他们的印象中,凡是发苦的植物都有毒。 有了莲藕,云川就立刻想念起在湖北吃过的莲藕炖排骨,新莲藕切成大块,跟排骨炖在一起,等熟透了,夹起一块莲藕,咬一口,都能抽出老长的丝。 这还不是主要的,云川更想要的东西就是莲子跟藕粉,当莲藕变成藕粉之后,基本上就是一种主食。 一种产量比麦子,谷子还要高的主食。 云川部如果有了莲藕,有了竹笋,再搭配上粮食,肉食,以及一些菜干,整个族人冬天的膳食,就会得到极大的优化。 云川满脑子都是莲藕的深加工,而面前的这些混蛋们,则吃烤肉吃的不亦乐乎。 直到阿布看不下去了,前来催促云川回去睡觉,众人这才拿着水獭皮,背着水獭肉很不高兴的回去睡觉了。 云川白天睡了一觉,现在虽然觉得困,却还能坚持,把发现莲藕的事情跟阿布说了,阿布说天亮他就组织全族人的去那个水塘里挖莲藕。 云川这才重新睡下。 日上三竿的时候,云川起来了,发现岛上空荡荡的,问过精卫之后才知道,阿布大清早就带着鱼人族,巨人族,以及大量的族人去了小鱼人所说的那个池塘。 听小鱼人说池塘里有鳄鱼,这是巨人族的工作,他们首先要把鳄鱼清理干净,别的族人才好下水挖莲藕。 阿布带人出去了,那么,云川就必须留在岛上,这是他们两个早就约定好的,不到云川部生死存亡的时刻,两人不得同时离开桃花岛。 坐在平台上,桃花岛的状况尽收眼底,砖窑,陶瓷窑,以及铁匠铺子里冒着烟,这些烟柱已经变成了桃花岛上近乎永恒的标志,很多时候,离开桃花岛的族人,只要在遥远的地方看到烟柱,就知道自己的家在什么地方,就会非常的心安。 这些年来,云川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打消野人们的野蛮特性,让他们懂得相互帮助,相互保护,相互爱护。 配养他们同呼吸共命运的归属感。 一个部族,不是一群相互扶持着生存的乌合之众,而应该是一群同呼吸共命运的一个群体。 唯有这样,部族才能永远的存在下去。 在遥远的地方,也突然有烟柱冒起来,云川的脸色顿时就变得很难看。 那里是大河的上游,难道说轩辕他们回来了? 难道说他们已经抗过了瘟疫,开始回归正常生活了? 云川恨不得马上去那边看看。 就在云川心神不定的时候,一声响亮而悠长的鹰呖又在云川的头顶响起。 云川抬头看去,只见两只金雕在桃花岛上空盘旋,一边盘旋,一边鸣叫。 云川冷哼了一声,看来,蚩尤也回来了。 云川立刻就把目光投向河对岸的竹林,竹林里有大群,大群的鸟儿离开竹林,在空中盘旋,久久不肯落入竹林。 一些熊猫带着幼崽也匆匆的逃离了竹林,趁着外城的城门还没有关,连滚带爬的进了外城。 有外人进了竹林。 云川又把目光投向河的另一面,还好,这里很安静,被烧过的黑色大地上,只有很少的几只羊在上面徜徉。 云川下令关闭了城门,在关闭城门之前,也命人点燃了烽火,阿布他们应该会在最短的时间里赶回桃花岛。 同时,在外边的族人也会赶回来,见到了烽火,族人们就明白,有敌人来了。 “我不是敌人!”首先出现在云川眼帘的人就是轩辕,这一次,云川没有打开城门邀请他进来喝茶。 “我也不是敌人!”脸色阴郁的蚩尤不久之后也从竹林里出来,跟轩辕一起站在城门前边对城头的云川道。 云川摇摇头道:“你们离开了,我没有占领你们的丢弃的地盘,怎么,你们才回来,就带着人来践踏我的地盘了?” 轩辕沉默片刻道:“瘟疫出现,我的粮食全烂在地里了。” “瘟疫来了,我损失了很多兄弟,也损失了很多的牛。”蚩尤将双手抱在胸前淡淡的道。 云川笑了,指着轩辕跟蚩尤道:“看来,你们不打算跟我用交换的方式得到你们想要的东西了?” 轩辕双眼看着天空,悠悠的道:“我们想要借一些粮食。” 蚩尤也笑道:“对啊,借粮食。” 云川笑道:“我如果不借呢?” 轩辕笑道:“我的人快要饿死了,你借给我们粮食,我们大家就一起活着,你要是不借,大家只好都饿死。” 云川笑了,对早就准备好的绘道:“射死这些家伙!” 绘重重的挥挥手,顿时,城头上的大竹箭就率先飞了出来。 第一一二章无聊的战争 第一一二章无聊的战争 云川部制造的巨型弓箭力量很大,可是呢,速度就慢下来了,尤其是在竹箭飞出五十米之后,速度就更慢了。 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都可以用自己的武器将飞过来的竹箭斩落。 当然,云川之所以会用竹箭射击他们,警告的意味远比诛杀的意味来的强。 自从竹箭射出之后,就表明,云川不再与轩辕跟蚩尤部落是睦邻友好部落了,而是敌人。 轩辕击落了一根巨大的竹箭之后,举着青铜剑对云川喊道:“我对你的部族没有觊觎之心,我只想要粮食。” 云川道:“想要粮食你可以用交换的方式,而不是用武力威胁,这里的粮食有,但是,每一粒粮食都是我们的族人辛苦劳作得来的,我不能白白送给你,因为,这没有道理,同时,你并没有与云川部积攒下足够多的交情,可以让我们放弃那些粮食,白白的赠送给你们。” 轩辕将手中的青铜剑的剑尖落在地上,双手扶着剑柄再一次对云川道:“那么说,你现在开始相信刑天部了?” 云川摊摊手道:“没办法,刑天部自从与我交换东西以来,给的从来都是高价!” 蚩尤猛地抬起头看着云川道:“你确定不是因为大河改道,才改变主意的?” 云川点头道:“没错,就是这样,我很确定,不论是你,还是轩辕,亦或是刑天,对我们云川部都是有想法的,以前,大河用自己的意志命令我不得不与你们交好,现在,大河改变主意了,我只好选择与刑天部交好。 这一切都是天意,如果有一天,大河又改道了,我们再好好地一起相处也不迟。” 蚩尤被云川毫无羞耻感的话给刺激的不怒反笑,用手里的青铜战斧指着云川道:“你觉得那个时候,还有这样的可能吗?” 云川笑了,同样用短剑指着蚩尤道:“只要我还有利用价值,我想,到时候我们一定会成为亲密无间的兄弟的。” 轩辕眯缝着眼睛盯着站在城头的云川,那个昔日里总是对他表现得有些恭敬的人,如今已然变得不可理喻了。 他不再废话,挥挥手,就有人从山脚处的隐蔽地方跳了出来,举着竹盾向云川部的外城扑了过来。 同样的,竹林里也杀出一队人马,如同一股黑色旋风,嗷嗷叫着向外城扑过来。 云川目不转睛的看着冲上来的敌人,槐在他的耳边轻声道:“让他们再靠近一些。” 云川点点头,就对轩辕大喊道:“你如果现在离开,我们之间依旧可以交易。” 轩辕摇头道:“我们很缺粮食,从你这里拿是最快的一种解决饥饿的一种方式。” 云川大怒道:“那就去死吧!” 话音刚落,率先冲到木头城寨跟前的敌人脚下一软,扑通一声就掉进了深深地陷阱,而陷阱底下,插满了尖锐的竹钉…… 冲击城寨的人群被这道陷阱拦住了去路,而城头的槐,却已经下令,松开简易投石机的绳索,于是,乱石暴雨一般的砸了下来。 很明显,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的人,都练习过如何抵挡投石机的战策,他们齐齐的将竹盾高高举起,最底下一层的人举着竹盾蹲着,中间一层举着竹盾站着,另一群人居然站在伙伴的身上,再给两层竹盾上面添加一层倾斜的竹盾,如同房顶一般保护着竹盾下的人。 乱石砸落,砸开了第一层竹盾,这一层竹盾就像是纸糊的一般纷纷碎裂,而那些站的高的战士,也纷纷被石头砸的头破血流,即便是这样,他们的身体倒在第二层竹盾上,用肉体为其余的同伴制造一线生机。 云川看到了这么惨烈的一幕,就转过头去,但是,槐却像是没有看到那些人的惨状,依旧在不停地挥手,让武士们继续松开投石机将更多的石头从城头丢出去。 看到这边的战事没有预料中艰难,绘就转身离开了,按照以前跟族长,阿布他们讨论的结果来看,河道上应该有敌人过来了,否则,轩辕,蚩尤不会故意让这么多的人前来送死。 轩辕即便是在上次生气离开的时候,依旧在试探用竹筏,钩锁登上挑花岛的可能性。 现在,或许轩辕跟蚩尤两人会选择从河的那一边对桃花岛发起进攻。 就在今天早上,他们发现,陆地上强悍的夸父族,水中精悍的鱼人族已经离开了部族,去下游清理一个大池塘去了,所以,轩辕,蚩尤,才想着突击桃花岛一次,如果这次得逞,今年过冬的食物缺口就会大大的缩小。 云川部的富庶,以及云川部族人每日里食用的食物,才是让轩辕,蚩尤怒火万丈的原因。 凭什么一个小小的云川部就能吃饱穿暖,活得其乐无穷,为什么他们这两个强大的部族却在瘟疫的围剿之下,狼奔豕突的逃离自己刚刚建设好的家园,去荒野里当野人。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云川一个人独占了可以肉白骨,活死人的神泉,眼看着他们的族人死的痛苦不堪,却不知道拉他们一把。 无数的仇恨积累到极点之后,他们终于在族中不再有人病死,以为瘟疫已经过去了,就想趁着云川部人手出门去采集,而乘机偷袭一次。 他们不知道的是,云川部因为食物充足的原因,早就专门分出五百名身体强悍的族人来充当职业武士,这些武士中,有巨人族,有鱼人族,自然也有数量众多的人族。 他们平日里会参与巡逻,狩猎,甚至是种田,却从来都不会承担采集的任务。 他们平日里一般情况下绝对不会远离桃花岛,即便是出门狩猎,也只是一小队,一小队的出去。 他们的任务非常的明确,就是保卫桃花岛,保卫自家的家园。 而统领这些人的首领,就是在云川部从来都不显山不露水的槐,与绘。 城外的工地上已经被鹅卵石给覆盖了,在鹅卵石下,铺着厚厚的一层尸体,即便轩辕他们的盾阵用的非常好,可是,人的身体毕竟是肉做的,而云川这边的石头却多的数不胜数。 盾阵能抗住一波石头攻击,勉强能扛得住三波石头攻击,当石头攻击无休无止的时候,就算是铁人,也会被这些人头大小的石头砸的稀巴烂。 更不要说,轩辕,蚩尤参与正面攻击的人手还不到两百。 无论如何,云川都不会给轩辕,蚩尤他们近距离混战的机会,如果战争真的沦落到需要肉搏的时候,云川就一定会果断的带着族人离开桃花岛,丢掉桃花岛。 他宁愿带着族人筚路蓝缕中再开拓一个世外桃源,也不肯让这些相信自己,尊敬自己的族人死在青铜刀剑之下。 轩辕,蚩尤正面发起进攻的人,活着回去的不到十个人,更多的人则被石头砸的骨断筋折,倒在石头下边奄奄一息,至于掉进陷阱的那一些人,已经好久没有声音传出来了。 “你可以把受伤的人都带回去,我给你这个机会。” 云川终究不忍心听到那些人的惨嚎,冷静的对轩辕,跟蚩尤道。 面对满地的尸体,轩辕视作不见,只是说话的声音低沉了很多。 “我们迟早会攻下你的这座岛。” 云川点点头道:“这一点我相信,不过,你要做好死掉一半族人的准备。” 说完之后又对蚩尤道:“你应该欠我一个解释,蚩尤,你来告诉我,为什么你的狼头盔兄弟在明知道自己已经沾染了瘟疫,还要带着珍贵的货物来找我们交易呢?” 蚩尤冷冷的道:“我走的时候,忘记给他们留下粮食了,他们想要活着,就只能拿祭坛上的青铜器找你交换粮食。 说起来,还是你占便宜了不是?一袋粮食一件青铜器,好大的便宜啊。 如果你不想着占蚩尤部的便宜,如果你不拿走沾满尸水的青铜器,谁能害的到你? 怎么,你的族人也死伤惨重吗?哈哈哈哈……” 云川点点头道:“死了一个!” “这不可能!”蚩尤暴跳起来,用脚踢飞了几块滚到他脚下的石头后,又平静了下来,盯着云川道:“我知道了,你有一座能让死人活过来的神泉!” 云川摇摇头道:“神泉谁都可以去,槐当初发现神泉的时候是跟着大象找到的,你们如果想要知道神泉在哪里,就该跟着我们去治伤的人去那里,我从来没有阻拦过你们。”l 蚩尤道:“你该告诉我们的。” 云川大笑道:“既然是神泉,自然就会有神的规矩,我在发现瘟疫的第一时间,就让部下带着病人去了神泉,我以为你们会跟着去。没想到你们害怕瘟疫害怕到了一刻都不敢多待的地步。 一个胆小懦弱的人有什么资格进入神泉,获得神的眷顾? 蚩尤,继续派人来攻城吧,你的受伤的族人已经把血流干净了,继续派人攻城吧,不要期望你的人能在另一个方向有所收获,我告诉你们,他们只会死的比你这边更快。” 第一一三章他们是来送人头的? 第一一三章他们是来送人头的? 一支箭穿透了绘的竹盾,又穿透了他的肩膀。 绘没有立刻拔箭,这样就不会流多少血,他的心情很稳定,暗自揣摩,这样的伤势躺在温泉里多久能痊愈。 仔细想过之后,他觉得有个七八天,伤口就会好的差不多了。 所以,他就再次勇敢的站在城墙后面,瞅着那些站在竹筏上的人。 射了他一箭的人是力牧。 这个仇绘打算记下来。 “投石机给我放!” 绘大声的吼叫着,于是,他的左肋又中了一箭。 这一箭也没有立刻要了他的命,只是让绘变得恼怒起来了,他不怎么喜欢躺在温泉里,这两箭让他必须在温泉里跟一头野猪,或者是一头老虎共同沐浴十天左右,这才是真正要了他的命。 如果再运气不好一些,跟两头大象挤在一起共浴,这日子简直就没办法过了。 桃花岛上的防御工程,从来都没有高精尖一类的东西,就是依靠凶猛的火力无差别的打击对方。 而竹子制作的投石机,简直就把这种覆盖式打击发挥到了极致,反正,大河边上,最不缺少的就是鹅卵石。 河里下起了鹅卵石暴雨,那些竹筏上伸出来一个个钩子,想要冒着石头雨靠岸。 这样的做法无疑是非常惨烈的,竹筏只要挨上一块大石头,就会被砸的散开。 就在水中,还隐藏着一群对轩辕部无比仇恨的鱼人,小鱼人的妈妈自从给小鱼人生了一个妹妹之后,基本上就等于放弃了族长的权力,现在,她又成了统领鱼人族武士的首领。 别看她在岸上表现得很蠢笨,可是,进入水里之后,所表现出来的杀性,即便是云川也看的触目惊心。 只要是跌入河水里的人,基本上冒气一团血污之后,人就不见了。 力牧已经顾不得再对那个勇敢的云川部的武士首领下手了,一个接连中了他两箭的人,还敢把身子从城墙后边冒出来,这实在是太出乎他的预料了。 首领都这样勇猛,其余的武士们也纷纷从城墙后边冒出头来,向经过的竹筏猛烈的射击。 头上有石头雨,水中有能杀人的鱼,侧边还有密集的箭雨,就如同云川所说的那样,在这里靠岸,基本上没有可能。 落水的人越来越多,力牧发急,呼啸着向水中射出了两支箭,再用青铜盾格挡开两块石头,至于腿上中的那一支箭,他已经不在乎了。 直到现在,一百多艘竹筏,还没有一艘竹筏能够靠岸。力牧奋力投掷出一个钩锁,钩锁抓住了一个树桩,力牧大喊着让部下举着盾牌帮他抵挡落石,以及羽箭,自己双臂用力,猛地扯着钩锁,让竹筏迅速的向岸边靠近。 眼看着竹筏就要靠岸了,他脚下的竹筏却毫无征兆的散开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鬼一般的女人,正冲着手忙脚乱的力牧狞笑。 力牧趁着竹筏还没有彻底的散开,抓住一根粗大的竹子,狠狠的向河底捅了下去,竹子落在何地的岩石上,直立起来,力牧撑着竹子就像城墙上飞纵。 一块平飞的石头砸中了力牧的上嘴唇,力道非常大,他觉得自己上面的一排牙齿已经飞走了不少,剧痛让他的力气迅速失去,飞跃了一半,就掉在了怪石嶙峋的河岸上,听到“喀嚓”一声响,力牧心中顿时大叫一声——完蛋了。 绘眼看着力牧掉在乱石堆上,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自己挨了两箭,只要撑到战争结束,族长一定会派人送自己去温泉里疗伤的,再过一些时候,自己又是一个活蹦乱跳的好汉。 可是,掉在石头堆里的力牧就不一样了,只要看看他那条弯折成奇怪角度的腿就该知道,这家伙无论如何都完蛋了。 就在绘一边痛苦,一边高兴地时候,他忽然看到几艘竹筏从大河下游溯流而上。 站在最前边一艘竹筏上的人正是夸父,他将手里的铁锤与铁盾敲击的咣咣作响,似乎迫不及待的就要加入到战团里。 小鱼人早早就跳进了河里,逆水而上,速度远超竹筏溯流而上的速度,当一艘没有来得及靠岸的竹筏与他接近的时候,他从水面上立刻消失,转眼间,那个捆绑的非常结实的竹筏立刻就散乱成了竹子,竹筏上的人跌落水中,就被更多大大小小的鱼人缠住,按在水里淹个半死之后,再丢到岸上,用树藤捆起来。 绘哈哈大笑着不断地命令自己的部下继续向河面上丢石头,原本平静的河面上就暴起无数白色的水花,石头落进水里,强大的力道立刻就被河水给抵消掉了,晃晃悠悠的落进何底,而在水中潜行的鱼人们则对这样的石头视若无睹。 “我的人回来了。” 面对不肯再派人前来送死的轩辕,蚩尤,云川也表现的非常平静,他们两个既然觉得把自己这个族长拖在这里对他们有利,云川也就无所谓了能把他们两个拖在这里的对他来说更好。 反正,在打仗这回事上,他是不成的,而轩辕,蚩尤两人,才是他们族群中战力最强大的两个人。 “我们走!”轩辕也得到了同样的消息,至于一直盯着天空中金雕看的蚩尤,显然知道的更加清楚。 “我们走!”蚩尤按住了一心想往城门跑的熊猫阿吉,转头就走。 云川又道:“被我抓住的人,以后就是我的人了,这一点两位没有意见吧。” 轩辕冷笑一声道:“你能带走算你本事!” 蚩尤也跟着大笑道:“我的兄弟都是铁骨铮铮的好汉!” 云川摇头道:“不见得!” “你可以试试!”蚩尤怒吼一声就催动熊猫阿吉向竹林走去。 “轩辕,你真的不要那些受伤的部下了吗?”云川大声吼叫道。 “蚩尤,你可以带走他们,我保证不丢石头了。” 轩辕的脚步停顿一下,转过头看着云川道:“回到族里,他们也没法子活,你粮食多,又有神泉,照顾好他们,算我欠你的,如果他们愿意跟着你,我会把他们的妻子,孩子送过来。” 云川点点头道:“好,一言为定!蚩尤,你怎么说?” 蚩尤怒吼一声道:“蚩尤部没有投降的软蛋!” 云川就笑眯眯的对守在身边的槐道:“好的,你记住蚩尤族长的话,留轩辕部人一条命,将蚩尤部的人统统杀光。” 云川的话音刚落,战场上原本此起彼伏的呻吟声,顿时就少了一半。 轩辕不舍得回头看,最终长叹一声,就向大河上游走。 蚩尤僵直的站在原地良久,最后凄凉的大吼一声,就催动不情不愿的熊猫阿吉进入了竹林。 他们走了,战争也就结束了,这场战争开始的非常突然,结束的也非常匆忙。 战争以不愿意继续扩大伤亡的轩辕,蚩尤的失败而告终。 就像云川说的那样,这两个部族联合起来不是拿不下桃花岛,而是不值得。 拼着损失一半战力的代价拿下桃花岛,轩辕损失不起,蚩尤更加损失不起。 既然战争的手段在云川部面前失效了,那么,和平自然就会降临。 外城这边受伤的人很多,大部分都是被竹箭造成的伤害,竹箭的杀伤力其实很有限,尤其是在武士们都穿上了竹甲之后,杀伤力就更弱了。 所以,除过六个被射中咽喉跟眼睛,头面的人,其余人的伤势不值一提。 可是,外城下边那些被石头砸过的人,就很麻烦了,他们绝大部分都骨折了,而云川根本就不会治疗骨折,或者说,这个时代的人就不会治疗骨折,轩辕门下大名鼎鼎的岐伯,也没有治好力牧肩膀上的骨伤,别人就更不可能了。 云川自然不会把蚩尤部的人杀掉,该杀掉的是蚩尤。 抱着有什么用什么的原则,云川还是亲自出手帮他们治疗骨折病。 他能做的就是把弯折成9十度的手臂再捋直,再用木板把胳膊夹住绑起来,就成了,胳膊伤了的人这样治疗,槐很快就把腿部受伤的人也这样治疗了,至于脑袋被砸烂且有严重脑震荡的人,那就只好抬起来丢到一边静养,活下来是运气,死掉了算他倒霉。 当然,那些肋骨骨折,脖颈骨折,脊椎骨折的人也是如此处理的,不是不管他们,而是因为没办法。 阿布跟在云川身后,亲眼看着云川一个个的检查了那些伤兵,就低声问道:“怎么样?” 云川笑道:“至少,这一次他们两个没有派沾染了瘟疫的人过来祸害我们。” 阿布冷笑道:“谅他们也不敢,瘟疫是神对人的惩罚,一介凡人想要使用神的手段,那是找死!” 云川瞅着阿布突然笑道:“你就不觉得我也是一个凡人吗?” 阿布正色道:“轩辕一年之内长大的事情我没有亲眼看过,可是,你一年之内长大的事情,我至少看到了一小半。” 云川大笑道:“所以,我是神,而轩辕,蚩尤都不是?” 阿布认真的道:“这世上只有族长一个人是神,一个真正的神!” 第一一四章会写名字方能成人 第一一四章会写名字方能成人 云川算了一下,外城这边的战斗,轩辕跟蚩尤两人给他留下了三十二个人,属于轩辕部的人有二十个,属于蚩尤部的人只有十二个。 当初他们两部发起攻击的时候,人数是一样多的,现在之所以出现这样人数不均状况,轩辕部的人很显然更加适合战场一些。 不过,这辆帮俘虏们的心情就完全不一样了,轩辕部的人有些冷若冰霜,而蚩尤部的人则完全是一副心如死灰的模样。 轩辕部的人依旧对他们的首领满怀爱戴之心,而蚩尤部的人则是一副死了算球的死狗模样。 对于这样的状况,云川一点都不惊讶,毕竟,轩辕在临走前的那一番发言,即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感动。 而蚩尤临走前的那一身哀叹,就是希望他的兄弟们全都死了算球。 绘这边的收获就很大了,骨折的俘虏只有力牧一个,因为骨折的俘虏在掉进水里的时候就被淹死了。 在听说力牧射中了绘两次,云川就命人把力牧丢河里淹死算了,却被受伤严重的绘给拦住了。 他说,他想要力牧! 虽然云川不知道绘为什么想要一个腿部严重骨折的力牧,最后,还是答应绘,把这个人给了绘,至于绘要对力牧干什么,云川不想问,也不想理会。 其余的人都是鱼人们抓来的,一个个除过喝了很多大河水之外,没有什么大碍。 也不知道那个母鱼人是怎么想的,她居然请木匠给这些人制作了一只很大的木头鞋子,再把这只足足有两尺长的木头鞋子套在俘虏的脚上,最后用木头楔子楔死,于是,这些人原本还桀骜不驯的人立刻就变成了一个个行动迟缓且可笑的人了。 阿布看了之后,觉得这样做很浪费木头,就改进了一下这种鞋子,在一根木头鞋子上挖了两个洞,所以,一个木头鞋子两个人穿,这一下,他们的行动就更加的迟缓了。 轩辕,蚩尤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来。 云川部把那个大池塘里的莲藕全部挖回来之后,也不见他们来。 云川开始以为轩辕会让嫘跟嫫母前来索要那些俘虏,结果,她们两个都没有来。 云川还以为蚩尤没脸来看他,可能会派大巫过来索要俘虏,结果,大巫也没有来。 当河面上起了一层青雾的时候,云川就知道,冬天来临了。 骨折的俘虏终究有一半人死于伤口发炎,云川把他们的尸体烧成灰,派人送去了两边的交界处,隔了几天再去看,那些骨灰消失了。 有了一百多个健康的俘虏,桃花岛上的城墙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高。 虽然干活很累,但是,在食物上,云川并没有苛待这些人。 每天仆妇们就会用巨大的陶锅熬制出好几锅糊糊,别看这些糊糊的味道不好,实际上营养很充足,里面不但添加了很多盐,还有咸鱼,咸肉的边角料,更有一些谷子,糜子,高粱,再加上前年储存下来的腌酸笋没有坏,最终凑成了这么一锅糊糊。 第一次吃这样的食物的时候,俘虏们非常的惊奇,这样的食物即便在他们的部族,未必都能吃到。 在桃花岛,这样的上等食物就这么轻易地给了他们。 他们一直都很好奇,很想知道云川部的族人们到底吃的是怎样美味的食物。 之所以这样想,完全是因为仆妇以及监工们对他们正在吃的美食表现出来了极大的不屑之意。 还不仅仅是大人们对他们吃的食物不屑一顾,就连嘴巴最馋的孩子们也对他们吃的食物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于是,他们想要知道云川部族人到底吃什么的好奇心就更重了。 云川坐在一张油光水滑的水獭皮上,从精卫手中接过一杯热茶,喝了一口之后,就对阿布跟睚眦,小鱼人道:“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那就不能被称之为人!” 阿布恭敬地道:“我已经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了。” 说完,就用树枝在一个沙盘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阿布! 阿布写的正楷字很好看,横平竖直的,已经初步具备了一些观赏性。 精卫也马上在自己的沙盘上写下了精卫两个字,虽然歪歪扭扭的,也能勉强认出来。 小鱼人先是冲着睚眦嘿嘿笑了一声,然后就用自己不适合写字的那双大手,写下了鱼人二字。 只有睚眦愤怒的丢下手里的树枝,带着哭腔道:“他们的名字都很简单,为什么到我的时候,名字就会这么难写?” 阿布见状顿时一巴掌就抽在睚眦的后脖颈子上,怒道:“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好事,你居然不高兴,好好写,今天要是写不出来,我就剁掉你的手!” 云川瞅着一脸幸灾乐祸模样的鱼人道:“其实啊,你写的并不是你的名字,而是你部族的名字,所以,我准备再给你起一个名字。” 小鱼人惊恐的看着云川,而刚刚还在大哭的睚眦立刻就不哭了,满怀希望的瞅着族长,希望族长给小鱼人起一个跟他的名字一样难的名字。 云川想了一会对阿布几人道:“《北次三经》云:“又东北二百里,曰龙侯之山,无草木,多金、玉。决决之水出焉,而东流注于河。其中多人鱼,其状如鱼,四足,其音如婴儿,食之无痴疾。其名曰:赤陵。” 云川说罢,就在小鱼人的沙盘上写下了赤陵二字,小鱼人眼巴巴的看着云川,而身边的睚眦早就笑出了声。 命精卫监督这两个小笨蛋去熟悉自己的名字,云川与阿布则离开房间,来到了平台之上。 “族长,能把这些人留下来当做劳力,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云川笑着道:“是因为他们没有选择,还是因为这些人吃的东西简单,好养活,还能干活?” 阿布连忙道:“修建城墙这件事太耗费族人了,我希望能让族人从艰苦的修建城墙的事情中解脱出来,去为部族弄来更多的食物。 等天气暖和的时候,族长不是还要在河的那一边种植大量的稻子吗?我们的人手可以用在这上面。” 云川摇头道:“这些人不能永远的都干这样的活计。” 阿布不解的道:“为什么呢?” 云川指指自己,又指指阿布道:“你没有发现我们的长相其实差别不大吗?都是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那些人也是!” “可是,他们是敌人!” “他们不是敌人,而应该是我们的伙伴,我们的族人,阿布,你觉得是老虎多,还是我们人类多?” 阿布想了一下道:“老虎多!” “你觉得是野狼多还是我们人类多?” 阿布低声道:“野狼多。” “那么,鳄鱼呢?” “鳄鱼多!” “老虎从生下来到能吃人需要多少年?” “三两年!” “野狼呢?” “三两年!” “我们人类呢?” “至少十个寒暑!” 云川点点头指着那些在寒风中抗石头修建城墙的人道:“十年,才能勉强自立,在这十年中,他们需要经历多少艰难困苦才能活到这么大。 因此,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弥足珍贵的,他们现在之所要干这些重活,要吃我们不吃的那些食物,原因在于他们需要赎罪,为他们伤害了我云川部赎罪。 一旦他们赎罪完毕,我们就不能再这么对待他们了。” 阿布沉思良久才道:“族长,到时候要把他们还给轩辕,蚩尤两部吗?” 云川笑吟吟的道:“我其实是不想还的。” 阿布脸上也浮现出一丝笑意道:“我也不想还,我还想让他们继续帮我们修建城墙呢,既然让外族人帮我们修建城墙不妥当的话,族长以为,我们自己的城墙自己族人修建应该就没有问题了吧? 最多,让他们跟我们吃一样的东西就是了。” 云川笑道:“想要把他们变成我们的族人,并不容易啊。” 阿布胸有成竹的道:“族长,其实也不难!” 云川哈哈一笑,推一把阿布的肩头道:“那就去做!” 阿布笑呵呵的离开了,云川不知道阿布会怎么做,不过呢,他觉得阿布现在已经很聪明了,应该能办好这件事。 随即,他也站起身,来到精卫,睚眦,赤陵三人的桌子前边。 睚眦吐着舌头,用手掌抓着木棍,用尽全身力气,这才在沙盘上写下了目厓目此四个歪歪扭扭的大字,然后抹一把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对精卫道:“我学会了。” 精卫趴在沙盘上看了半天才道:“不像!” 睚眦一把丢掉树枝大叫道:“我已经很努力了。” 赤陵此时也用睚眦的方法写完了赤陵两个字,同样在寒风中抹一把汗水,抬起头对精卫道:“不会写自己名字的人,真的就不配当人?” 云川温柔的声音从他们的背后响起。 “很早以前,我们那个时候还不能叫做人,跟猴子很像,直到有一天,有一只不一样的猴子突然站起来了,那个时候我们就跟猴子有了一些差别。 可是,这个时候呢,我们依旧吃生肉,喝生血,直到有一天有一只不一样的猴子看到了被雷电击打在大树上生出来的火,就拿着自己的肉放在火上烤,然后,我们就跟野兽有了彻底的分别,再后来,我们学会了使用各种工具,学会了穿衣服,学会了盖房子,学会了很多很多事情之后,我们就成了人类。 我们如果想要真正的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我们就要不停地学习,比如会写自己的名字!” 第一一五章人生中的第一场雪 第一一五章人生中的第一场雪 智慧的获得从来都是一件代价高昂的事情,自古以来就没有便宜过。 而且没在这件事情上,个人努力与金钱投入同等的重要。 且没有任何捷径可以走。 阿布当年连结绳记事都弄不好,现在,这家伙在算学一道上仅仅次于云川。 偌大的桃花东岛上有多少人,有多少牲畜,有多少亩地,有多少作坊,有多少工具,有多少粮食统统都装在他的心里。 而且,在调配生产的时候,他还学会了把这些生产物资统合起来,最后进行有效的分配。 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至少,云川是没耐心做这些事情的。 当云川在草籽中挑挑拣拣,寻找自己熟悉或者认识的植物种子的时候,阿布已经来到了俘虏们中间。 一根鸡腿,一碗添加了蜜糖的醪糟,一柄锋利的小刀,以及解开脚上的木头鞋子,就是他今天的武器。 回想一下云川以前是怎么收服槐,绘这些人的,阿布,就对收服这些野人有着足够的信心。 他先是用鞭子惩罚了几个偷懒的俘虏,然后,语焉不详的又奖励了几个表现很好的俘虏,做完这些事情之后,他就离开了。 他记得族长曾经说过,这个手段叫做挑拨离间,也叫分化。 果然,他才走开,很多俘虏都开始怒视那些获得好处的俘虏,这就导致这些被仇视的俘虏感觉不到鸡腿,醪糟的香味了,而那几个被放开木头鞋子的家伙,则恨不得让阿布重新给他们套上那条使他们痛苦地鞋子。 斗殴是从晚上开始的,一群人殴打少数的几个人,下手很重。 天亮的时候,昨天白天被阿布奖励的人,能爬起来的只有两个人。 阿布看到了这个场面之后,就下令惩罚所有还穿着木头鞋子的人,惩罚的很重,一整天,这些人需要在没有食物支撑的条件下,修建更多的城墙。 一天下来,那些接受惩罚的人依旧精神饱满,且充满了质朴的荣誉感。 结果,第二天,他们依旧没有食物,阿布还告诉他们,如果在今天不能修建足够多的城墙,那么,即便是明天,也不会有饭吃。 就在这些人饿着肚子修建城墙的时候,那些被他们打伤的同伴却获得了很好的照顾,有吃,有喝不说,还能待在温暖的屋子里的看他们干活。 等这些又累又饿的人终于忙完一天之后,终于吃上了饭食的时候,他们又发现,又有一些干活很努力的同伴,被送去了一个大竹楼里,跟先前被他们殴打的人住在一起,吃那种一看就非常美味的饭食。 云川的早餐非常的丰盛,有牛奶,有鸡蛋,还有一块面饼。 牛奶来自于三头母牛,它们现在都刚刚产过小牛,整日里能分泌出很多很多**,然后,云川就把这些多余的奶拿来喝了。 桃花岛上的牛全部都是野牛,这种野牛在云川看来更倾向于后世的水牛。 他现在很希望这些牛能永远产出牛奶,可是,根据阿布得来的情报说,等牛犊子能吃草了,这些牛就不产奶了。 想要一直喝牛奶,就要不停地让这些母牛怀孕,不停地产出牛犊子,这样,才能不停地有牛奶喝。 好吧,这个过程很要命,野牛的产子率很低,尤其是在被人圈养之后,就好像对传宗接代不怎么感兴趣了。 之所以会有三头母牛怀孕,都是小野牛的功劳,这家伙在第一次发情期,就为部族贡献了三头小牛犊,以及云川喜欢的牛奶。 牛奶很多,所以,睚眦,赤陵,精卫他们也有的喝,同时,族中一些身体弱小的孩子,也能分到一些。 牛奶这些孩子可能不怎么喜欢,只是因为牛奶中有蜂糖,这才变得受欢迎起来。 族人们把喝奶这件事当成族长的一种私人爱好,觉得也不错,只是,他们自己是绝对不喝的。 云川把面饼放在小炉子上慢慢的烘烤,等饼子烘烤的两面焦黄,就递给阿布一块问道。 “你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阿布笑道:“进行的很顺利,他们现在已经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人认为既然逃不掉,就该好好干活,弄一些美味的食物吃也不错。 另外一部分人认为,那些人就是该死的叛徒,应该被活活勒死。” 云川喝了一口牛奶问道:“那一部分的人多?” “目前是相信自己族长会来接他们的人多一些,不过呢,这不是问题,再过一段时间,这部分人就会变得很少。” “你准备如何让他们的坚持消失呢?” 阿布大笑道:“断绝消息,每日都给他们分配很重的活计,让他们习惯于每一天都在忙碌,繁重的活计中度过,让他们习惯于睡醒了就吃饭,干活,然后再睡觉,再吃饭,再干活的循环中,不给他们停歇的机会。 让他们觉得他们的一生都会这样过下去,不敢再生出希望。” “不,不要断绝他们的消息,要不停的告诉他们轩辕,蚩尤两部落最近取得的新成就,要把他们的族群说的无比的强大。” “不行啊,这样他们就会觉得他们的族长会来拯救他们的,再也不可能投靠我们了。” 云川看着阿布,咬了一口酥脆的面饼子笑道:“你不明白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道理。” 阿布的眼睛中又冒出了希望的光芒,他准备尝试一下族长的办法。 目送阿布走了,云川就对睚眦,赤陵,精卫三个学生道:“你们看,智慧就是这么一个传播的方式,我们要善于总结前人的经验跟教训,然后学会继承经验,从教训中学会如何避免伤害。 你们看,今天,我们总结一点,明天我们再避免一些伤害,时间长了,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就会越来越多,被伤害的可能性就会不断地减少。 只要我们解决事情的办法多,又避免了被伤害,那么,我们迟早会成为这片大地上最厉害的存在。 来,我检查一下你们昨日的学习成果……” 睚眦,今天又被族长打的很惨,不仅仅是手掌肿了,屁股上多了三条血棱子。 一想到这种伤害还要长久的持续下去,睚眦顿时就觉得人活着一点意思都没有。 他喜欢跟着夸父去水塘里捕捉鳄鱼,宁愿被夸父当成捕捉鳄鱼的诱饵都可以,只要不坐在族长的屋子里的听族长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 他宁可跟着槐,背着竹矛去伏击野兽,哪怕被野兽撵的到处乱跑,也不肯跟着族长一起变聪明。 小鱼人赤陵就很聪明! 他不但可以数到一百,还能写好自己的名字,更重要的是,他还跟着族长学会了唱歌。 在小鱼人赤陵看着他屁股上血棱子并且发出鸟叫一般的嘲讽之声的时候,睚眦一把捏住了赤陵的脖子,用很恐怖的目光看着赤陵道:“我记得族长给你起名的那一天说过,只要吃了你,就能治好的蠢病是不是?” 赤陵被睚眦捏的快要透不过气来了,连忙点点头道:“是这样的,族长吃了赤陵能无痴疾。” 睚眦上下打量一下赤陵,抽抽鼻子道:“那就给我吃一点。” 赤陵为难的上下看看自己的身体,然后,果决的朝外边跑,一边跑一边道:“除了屎,别的不给!” 睚眦看着跑远的赤陵,吧嗒吧嗒嘴巴自言自语的道:“傻点就傻点吧,总比没朋友好。” 智慧就是在这种互动中慢慢的就产生了,同时,随着智慧一起产生的还有一些更加复杂的情感。 而人生中,最大的智慧,就是让人类学会了如何选择,如何建立一套新的,属于人类自己的情感体系。 虽然,这种情感体系对于人类的狩猎活动,采集活动作用不到,却是让人成为世界霸主的最终手段。 阿布终究变成了一个玩弄别人感情的高手。 云川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今年,他见到了雪。 前几年的雪也不是没有,只是雪这种东西一直存在于高不可攀的高山顶上。 今年,雪落在了桃花岛上。 不仅仅是云川一个人感到惊讶,岛上所有人都感到惊讶,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雪! 当雪花晃晃悠悠的从高空落下的时候,他们全部躲起来了,只有自己伟大的族长云川,一个人勇敢的走到空地上,张开双臂,让雪花落在他的身上。 雪花很快挂满了族长的身体,就连族长黝黑的头发也变成了白色,就像是一瞬间衰老了,就像是一瞬间,族长的生命就消失了很多,很多。 阿布,大叫着冲进雪地里,站在云川的身边,也张开手臂,接着雪花,他质朴的认为,只要有一部分的雪花落在他的身上,族长就能少接受一些雪花,也少遭受一些伤害。 云川冲着阿布笑了一声,紧接着,睚眦,赤陵,精卫,野牛,小狼,槐,绘这些人也勇敢的走进了雪地里。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当这些人,这些动物都走进雪地里的时候,其余的族人也纷纷走进了雪地里。 云川挥舞双臂抖落雪花,对着全族人哈哈大笑道:“下雪了,你们觉得美吗?” 第一一六章气候巨变 第一一六章气候巨变 雪花落在地上的时候立刻就融化了。 落在人身上的时候要过一会才会融化。 只有落在竹子上的白雪,才会长久的停留。 至于大河,对雪花只有包容,一旦有雪花落进河里,不论落多少,都不会改变他的本色。 下了雪,族人们身上穿的麻衣就没办法阻挡寒冷了。 所以,云川就命阿布打开皮毛仓库,尽可能的让每一个族人都有一件御寒的毛皮。 阿布,给一部分俘虏分配了皮毛,虽然只是一些破烂的老羊皮,依旧让那些赤着脚,身着破烂麻衣的俘虏们羡慕。 好在,不用干活了。 他们一大群人就挤在一个破烂的竹楼里,把身体藏在干草中相互簇拥着瑟瑟发抖。 事实上,在寒冷的时候,在他们自己的族群中,他们就是这么过冬的,那个时候他们并不会感到艰苦。 可是现在,当别人身上都有厚厚的皮毛御寒的时候,他们就觉得这一次的寒冷根本就无法抵挡。 云川坐在温暖的屋子里,喝着热茶,听着远处此起彼伏的嚎叫声,就对阿布道:“不要把他们冻坏了。” 阿布冷笑道:“以前,在他们的部族里,过冬的条件比现在还差,也不见他们叫唤。 族长放心,我们一定会慢慢的消磨掉他们对轩辕,以及蚩尤的忠诚,寒冷不过是其中一个手段。” 云川点点头,指着外边依旧在飘飞的雪花道:“阿布,你知道下雪意味着什么吗?” 阿布摇摇头,在他不算长的生命中,这还是第一次见到了雪。 云川喝口茶慢慢的道:“这说明我们这里的天气正在变冷,这不是一个好现象,冬天太冷,春天到来的时间就会晚,很多不耐寒的植物就会被冻死,很多不耐寒的野兽就会被冻死,我们还要重新调整种植庄稼的时间,还要多储存一些食物好挨过这个漫长的冬天。” “我会让夸父他们离开桃花岛,起外边看看,看看外边是不是已经起了变化。” 云川摇摇头道:“还是不要出去了。严寒对于巨人族也没有那么友好。” “我们就这样缩在岛上,什么都不做?” “猫冬吧,这时候出去容易遭遇抢劫。” 阿布想了一下轩辕跟蚩尤,就点点头,立刻去关闭外城门了。 城门实际上早就被关闭了,一大群因为寒冷的缘故,不想在竹林里待着的熊猫拖家带口的想要进入外城。 如果数量少一些,槐,一定会放它们进来的,可惜,这一次在外城出现了好几百只熊猫,槐,只好提前关闭了城门,不准熊猫们进城避寒。 不过,外城的族人们已经习惯了跟这些熊猫打交道,他们弄来不少的干草,在城外堆积成一个又一个的草堆,熊猫们也很自觉,把自己埋进麦草堆,抱成一团,就打算这样过冬。 它们比那些俘虏们知道满足。 不干活,所以每个人就只能吃汤水,就是汤比食物多的那种糊糊。 没有人抱怨,不干活的时候就应该这么吃,或者不吃。 云川族人都开始吃糊糊了,那么,那些俘虏们吃的糊糊就跟清水差不多了。 即便是这样,他们还是一碗,一碗的往肚子里灌,虽然不能顶饱,却能暖和一些。 这样的饭食吃一两天也就罢了,大雪接连下了三天,这些俘虏就喝了三天的清水粥。 当然,不是所有的俘虏都在喝清水粥,至少,那一部分被阿布表扬过的俘虏喝的粥要比这边的这些人喝的清水粥要好很多。 大雪下了三天,云川就坐在窗前看了三天的大雪。 原本雪片一落地,就会消融的雪花,终于牢牢地覆盖住了大地,大地变成了银白色的世界。 首先倒霉的是鳄鱼,他们往泥巴里钻,往草丛里钻,可惜,这种冷血动物,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基本是就是死路一条。 不听话的夸父走了一遭雪原世界拖回来两条冻僵的鳄鱼,神情并不好看,也没有捕获鳄鱼的喜悦。 因为,按照他的说法,泥塘里的鳄鱼基本上都被冻死了,以后,大家就没有鳄鱼肉吃了。 巨人们满怀悲伤的去泥塘里捡拾鳄鱼尸体去了,回来的时候,他们的收获非常丰厚,甚至捡回来了一头被毛犀。 云川放在窗前的一盆水面上起了一层薄薄的冰渣子。 云川用手搅合几下,冰渣子就结成了薄冰。 云川的眉头皱的很紧,以前,这里就不结冰,也就是说,这里的气温急剧下降到了零度。 下雪的时候不算冷,当惨白色的太阳露面之后,寒雾笼罩了大地。 竹楼已经冷得没办法住人了,云川就让族人们将食物挪去了竹楼,让族人们搬进了红宫。 当那些俘虏们听说阿布准备把他们送回轩辕,蚩尤两部的时候,他们觉得自己死定了。 这段时间以来,他们总能听到轩辕部战胜了那一支部落,蚩尤杀死了多少著名的部落酋长,他们获得了多少,多少的食物,以及武器,他们部落的图腾是如何绽放出新的光彩等等等等。 每一天醒来,他们都觉得自己族长一定会攻下云川部,拯救他们出去,可是,每一天醒来,他们还是要面对艰苦的劳作。 一天,两天没有来,他们就自动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替他们的族长推脱,解释。 三天四天还是没有来,他们之中还是有人拼命的为族长拿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解释他们迟迟不来的原因。 半个月过去了,大雪落下来了,他们的日子越发的艰苦了,而他们的族长还是没有来。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意识到,自己这群人,已经被他们英雄的族长抛弃了。 人一旦没有了信仰支撑,就成了一堆行尸走肉。 所以,当阿布宣布准备把他们这群不肯投降云川部的人送出岛,让他们各自回归自己部族的时候,俘虏们在破烂的竹楼里抱头痛哭,没有人觉得自己可以在这样的环境里活着回到族群里。 而那些已经明确表示要留在云川部的人,则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糊糊,准备用这些食物来抵御寒冬。 也不知道是谁,抱着阿布的大腿希望能够留在云川部,他还表示自己宁愿在这里修城墙累死,也不愿意回到那个无情无义的部族里去了。 有了一个,就有很多人跟上,片刻时光,这些人统统表示要留在云川部永远都不回去了。 阿布没有说话,只是把这些人脚上的木头鞋子去掉,并提供了好大一锅滚烫的糊糊。 云川的陶盆里面的冰没有继续加厚,而是在大雪停止后的第三天,消融了。 然后,向阳面上的白雪也渐渐消融了,只有阴坡地上还覆盖着白雪。 雪水消融汇集成淙淙的小溪,最后流淌进了大河,大河没有拒绝,只是脸色更加的阴沉,呈青碧色。 俘虏们被解开枷锁之后,就不再干修城墙这样的活计了,而是随着云川部的族人们去野外收集那些被冻死的野兽。 尤其是竹林里一条条的毒蛇,它们被冻得死死的,再无昔日的凶恶模样。 傍晚的时候,阿布清点了人数,少了9个人,对于这个结果,阿布非常的满意。 红宫壁炉里火光熊熊,屋子里散发着一股子松木特有的清香味,云川正在用刀子在一个漂亮的龟壳上刻字。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阿布以及精卫她们极力要求云川在三天后求神问卜一次,问问天神,为什么要下雪。 为什么要让云川部的族人们挨冻。 这话说得其实极度的没有良心,他们并没有挨冻,有兽皮,有火炉,有充足的食物,他们那里挨冻了。 可是,所有人都想让自家的神云川去问问那些专门管下雪的神,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们的话语中充满了愤怒…… 龟壳,蓍草,阿布都准备好了,云川在一个风和日丽的白天,将龟壳投入到火中,也点燃了蓍草,片刻过后,蓍草自然熄灭,七根蓍草有三根燃烧殆尽,有一根只是烧焦了头部,其余三根燃烧的程度都不一样。 而龟壳上则被火烧的缺失了一块,还裂开了三道裂纹。 阿布严肃的看着蓍草对云川道:“神是不是说,我们还要更加努力储存食物,神才会让我们继续活下去?” 夸父在一边道:“不是这样的,神一定是希望我们祭祀他,他才会让我们有好日子过?” 云川,看看阿布,再看看夸父,慢悠悠的道:“神说,你们一定要闭上嘴巴,多干活,少说话,否则,他下一次一定会给你们降下冰雹,砸烂你们的狗头!” 阿布,夸父见族长发怒了,就羞涩的低下头,他们也觉得刚才似乎说错话了,神的旨意,应该只有族长一个人知道才对。 云川见所有人都不再说话,而是目光炯炯的看着他,就叹息一声道:“准备过苦日子吧。” 说完话,就把残破的龟壳与蓍草丢进了壁炉。 第一一七章土地交易,古来有之 第一一七章土地交易,古来有之 云川知道,指望夸父办成一件事情,绝对是奢望!!! 现在,他的心痛的厉害,尤其是看到在岛上胡乱爬的鳄鱼们,云川的心就痛不可当。 这些鳄鱼原本被摞得整整齐齐堆放在一间竹楼里,准备等到暖和一些的时候再下手处理。 结果,天气变暖和了,鳄鱼们也活过来了。 醒过来的鳄鱼们自然不会继续保持整整齐齐的模样,轻易地冲破竹楼,进入了桃花岛广阔的天地。 于是,岛上女人们哭,孩子们叫……阿布气急败坏的咒骂着夸父,一边用竹竿阻挡一头大鳄鱼,不让它爬上大平台。 相反的,夸父非常的兴奋,巨人们也非常的兴奋,巨大的身子往下一扑,就压在一条鳄鱼的身上,然后就熟练地掏出绳子,在鳄鱼嘴巴上缠绕几圈,然后就丢在一边,再奋力扑向下一条鳄鱼。 云川很理解夸父的心思,鳄鱼是他们巨人族的主食,先前,他以为所有的鳄鱼都被冻死了,觉得巨人族以后要饿肚子了,这才会感到悲伤。 现在,鳄鱼活过来了,就说明这个世界上的鳄鱼也都活过来了,他们又能愉快的吃鳄鱼肉干了。 这对巨人族来说,是莫大的幸福。 一条鳄鱼的大嘴从云川身后的栏杆位置冒了出来,而云川正在喝骂夸父是个混蛋,连鳄鱼死没死都不知道。 看到这一幕的阿布已经完全被吓傻了,张口结舌的指着云川“嗬嗬”出声,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就在鳄鱼瞄准云川的大腿准备下嘴的时候,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然扑了过来,用双手掐住鳄鱼的嘴巴,一人,一鳄在地上翻滚几下之后,就撞破了竹子栏杆,掉下平台了。 “精卫啊——”回头看到这一幕的云川撕心裂肺的喊叫,一瞬间,他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一人,一鳄掉下高台之后,依旧在地上翻滚,就在云川从高台上跳下去准备解救精卫的时候,却发现精卫已经用绳子绑住了鳄鱼嘴巴,正骑在鳄鱼背上用拳头砸鳄鱼的眼睛…… 鳄鱼没了嘴巴,也就成了废物,为了躲避精卫的眼睛,只好把脑袋左右摇晃,即便是这样,精卫的拳头还是准确的砸在了鳄鱼的眼睛上,其中一只左眼,已经开始流血了。 夸父终于跑过来了,抓住鳄鱼的尾巴将它提了起来,然后重重的摔在地上,这条鳄鱼终于不动弹了。 “我打死你这个蠢货,我打死你这个憨包,我打死你这个光知道吃的混蛋!” 阿布的鞭子雨点般的落在夸父身上,夸父用双臂护住头就跑,一边跑,一边叫屈。 “不赖我,不赖我,真的不赖我……” 此时,精卫已经站起来了,正在用麻布擦拭自己小拳头上的血渍,云川在一边上下看着精卫,很担心鳄鱼会咬掉她身上的某一块肉。 “捉鳄鱼,这也不是第一次了。”精卫擦干净拳头上的血渍之后,就冲着云川笑笑,准备继续去捉鳄鱼。 云川一把拉住她道:“你不要去,太危险了。” 精卫奇怪的看着云川道:“狩猎就是这个样子的,不抓住鳄鱼我们吃什么?” 说完,甩开云川的手,蹦蹦跳跳,大呼小叫的招呼睚眦他们继续去捉鳄鱼了。 云川呆滞了好长一段时间,忽然笑了,或许这才是洪荒人该有的模样,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像自己一样躲在高台,等着族人们保护。 于是,在阿布的保护下,云川也去捉鳄鱼了。 总共一百八十六条鳄鱼,阿布的石板账簿上记录的清清楚楚,当最后一条鳄鱼被精卫,睚眦他们从桃树下捉回来之后,鳄鱼的数目终于对上了。 就在云川准备下令,让族人立刻把这些祸害处理成肉干的时候,人群里又爆发出一阵阵欢呼的声音。 云川挤进人群后才发现,睚眦正拿着一条绳子对付一条巨大的鳄鱼。 看着鳄鱼满是锋利牙齿的大嘴屡次擦着睚眦的身体闭合,云川就一阵心惊胆战。 看着睚眦猛地扑到鳄鱼背上,被鳄鱼驮着到处乱爬,好像随时要被鳄鱼咬死,而睚眦这个家伙却总是能在鳄鱼咬死他之前逃离。 睚眦终于绑住了鳄鱼的嘴巴,骄傲的从鳄鱼背上跳下来,一只脚踩在鳄鱼的背上,骄傲的如同一个神。 小鱼人赤陵看到睚眦在人群的欢呼声中洋洋自得,眼睛都红了,猛地跳出来就要夸父再解开一条更大的鳄鱼,好让他也得意一下。 结果,被阿布一巴掌就给抽跑了,阿布不怀疑赤陵在水里的能力,上了岸,就他那双穿脚蹼一样的大脚,以及走起路来跟肥鸭子一样的速度,这时候要是让他捉鳄鱼,跟给鳄鱼喂一只肥鸭子差别不大。 一场事故,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全族人都参与的大型游戏,也给这个枯寂的冬天,增加了很多的乐趣。 阿布最后忘记了惩罚夸父,云川也没有再提起这件事,没有人被鳄鱼咬,就是最好的结果。 不过,捉鳄鱼从此成了云川部最受人们喜欢的体育运动,每天要是不捉一下鳄鱼,吃饭都没有滋味。 随后,云川就发现夸父成了鳄鱼赌场老板,小孩子们想要捉鳄鱼,就要贿赂他,有时候是一颗只有孩子才有的鸡蛋,有时候是一把桃脯,有时候是一颗漂亮的石头,当然,更多的时候是阿布那条恐怖的鞭子。 俘虏们终于从危机中走了出来,虽然天气好的时候还是要干活,不过,除过族长,谁又能不干活呢? 这段时间里,云川做了很多错事,最严重的错事就是烧掉了刑天部附近的那个死亡村庄。 因为恐怖的事实被大火吞噬之后,人们就以为灾难消失了,所以,刑天部的人又回来了,而且开始积极地接触云川部,希望能从云川部借一些粮食。 刑天借粮食跟轩辕,蚩尤两人借粮食的时候完全不同,人家就是单纯的借,不是抢,并且愿意发誓等到族群里的牛生下小牛之后,就还给云川部十头牛。 云川觉得这笔交易可以做,不过不是拿粮食换牛,而是跟刑天部换取河湾地! 在云川原来的世界里,土地非常的珍贵,现在,还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一桩土地交易。 人们普遍认为,土地就在那里,拿不走,也毁坏不了,是属于所有人的,只要需要,可以拿来用,或者通过战争把这片土地上原有的人撵走,土地自然就属于自己了。 刑天听到世上居然有如此好事,立刻就答应了,而且还咬着牙要了一个极高的价格——五十袋粮食! 并且刑天愿意为此发誓,从今往后,他,与他的族人将永远不会踏入这片河湾地,同时,如果有人侵占这片河湾地,刑天部有责任帮助云川部驱逐敌人,并且保证神农氏族人也不会进入这片河湾地,从而,这片河湾地将永远成为云川部的领地。 眼看着五十袋粮食被刑天部的人带走,阿布忧心忡忡的对云川道:“族长,族人们想不通。” 云川笑道:“等天气暖和之后,我们把河对岸的河湾地都种上稻子之后,他们就会想明白的。” “我们可以不用给粮食,也能种稻子。” “阿布,你不明白,给了刑天部五十袋粮食之后在河湾地种稻子,跟不给粮食自己种稻子,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有什么不同呢?” “刑天部的人不会来骚扰我们,不会来抢夺我们的稻子,毕竟,他们发过誓言的,你觉得用五十袋粮食换取刑天部的誓言,你觉得合算吗?” “刑天部不会违背自己的誓言,如果违背,神会惩罚他们的。” “另外,我们去河湾地种稻子其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我们付出劳动之后,稻子长起来了,那个时候稻子既是粮食,同时,也是我们的枷锁。 如果那个时候刑天部要是过来抢,我们该怎么办呢?离开我们坚固的城墙,去河对岸跟刑天部肉搏吗? 说实话,我不觉得我们的部族需要为粮食跟别人血战,用人命去交换粮食,这是不值得的,尤其是在我们部族粮食充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虽然我还是不怎么相信刑天部的誓言,可是目前呢,只有这个办法,如果刑天部这一次不守信用,我会给他一个绝对难以忘怀的教训。” 阿布叹口气,算是认可了云川的话,他还是想不通,族长为什么一定要用粮食去交换到处都有的土地呢。 想不通也没有办法,族长既然已经答应了刑天,那么,交易就必须进行。 由于土地已经交易完毕,云川就开始下令,铺设浮桥通往河对岸。 跟北边的外城一样,云川准备在春天到来之前,在大河南岸的最高处也修建一座外城。 为了迅速建好一座外城,云川发动了全族人日夜抢修外城。 随着外城的轮廓逐渐清晰,云川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他从来都没有告诉阿布,他对任何的誓言都没有信任过,即便是在誓言看起来非常靠谱的原始时代,他还是不相信誓言。 能让誓言真正变成合约的,只有武力。 他付给刑天五十袋粮食,也不是像所有人认为的那样,是要购买那片土地,他要的,是趁着誓言还新鲜的时候,趁着冬日大河水位降低的时候,完成这里的浮桥,完成这里的外城,最终,让桃花岛可以伸出自己的双臂,完成自己的战略部署,为将来部族的扩大,创造一个最有利的环境。 第一一八章云川可以延长人的寿命 第一一八章云川可以延长人的寿命 鳄鱼活成了这个世界上最悲惨的动物。 十二条鳄鱼在被无数人殴打过后,已经失去了暴虐的性情,现如今,除过吃东西,它们拒绝张开嘴巴。 最后被愤怒的夸父捉去扒皮抽筋了。 云川获得了很多的鳄鱼皮,他开始琢磨如何将族人身上的竹甲,进化成皮甲。 鳄鱼皮背部的皮是最厚的,云川试验过,竹箭这种东西在面对鳄鱼带鳞片的背皮的时候作用不大,力道小一点的竹箭触碰到鳄鱼皮之后,就会被弹飞。 瘸子力牧的大弓,在射击到鳄鱼皮上的时候,也仅仅能穿透,皮甲后边的稻草人几乎没有什么杀伤力。 铁刀砍在皮甲上只会留下一道痕迹,至于青铜剑,如果不用刺这种方式,对鳄鱼皮甲也是毫无用处的。 对于怎么制作铠甲,云川自然是不懂的,可就是这样,他依旧是整个部族中最了解如何制造皮甲的人。 皮甲制作好了,云川非常的羞愧,尤其是被弓箭祸害过的绘得意洋洋的穿上皮甲之后,云川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云川低着头没有听到嘲讽声,耳边只有一阵阵赞叹的声音……这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抬起头,且一脸的高深莫测。 胸甲很像乳罩,三角裤模式的护裆,再配上塑型衣一般的腹部护甲,绘站在那里像一个变态。 不过,绘不在乎,背的野人们也不在乎,他们不在乎胸前高出来两个包,也没有塑型衣的概念,至于护裆,他们觉得非常有必要,因为那个地方太容易受伤了。 腿上没有护甲,因为弄上之后,他们走路的形态就会变成赤陵一样,跑不快,跳不高,会成为战场上的乌龟。 这是没办法的的事情,斯巴达人的战甲是最简单的,将来如果给他们弄上一条红披风,应该可以遮丑。 “这个铠甲太适合您了。” 力牧在一边啧啧赞叹。 绘高傲的回过头看看瘸子力牧道:“等我穿旧了,就送给你。” 力牧感激的弯下腰道:“你太好了。” 云川对于绘跟力牧的关系很好奇,自从绘带着力牧走了一趟陨石平原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看起来非常的亲密。 为了力牧,绘甚至驱赶走了原来跟他一起住着的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女人还是大肚子。 云川脑海中有过好几个猜测,最终还是决定任其自然,在原始世界里,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的。 阿布准备在河对岸继续修造一个巨大的栅栏,这些栅栏一来是为了防备野兽进入云川部新的农田,二来,可以表明这是云川部的领地,别人不能进来。 很明显,要把上万亩地全部用栅栏圈起来,这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阿布却满怀信心,他觉得这种事很适合他来做,同时,他也觉得应该用石头墙把那块土地围起来才是最好的选择。 云川在听了阿布的建议之后,第一次觉得古人能修建出万里长城不是没道理的,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要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圈起来的心思。 云川在某个晴朗的日子里又见到了轩辕,此时的轩辕显得非常憔悴。 “我把那些人的家眷给你带来了,云川,好好地对待她们,我可以发誓,她们不是奸细,我只是没有办法养活她们罢了。” 云川看着骷髅一样的老女人,疑惑地道:“她们真的是那些年轻人的妻子?” 轩辕点点头道:“没错,都是。” 云川叹口气道:“你送来的都是老女人,可能都没办法再生孩子了。” 轩辕抬起头,双目中满是焦灼,沉默片刻道:“她们就是我分配给那些人的妻子。” 云川苦笑着点点头道:“好,我要了,不是因为这些人是俘虏们的妻子,而是因为你在缺粮的时候没有杀她们,而是想办法让她们活下去。 轩辕,抢劫并不是最好的获得财富的方法,种地,狩猎,采集才是,而想要高效率的种地,狩猎,采集,你应该好好地研究一下,如此,才能让你的部族脱离饥饿的威胁。” 轩辕瞪大了那双血红的眼睛冷冷的道:“用不着你来告诉我该怎么做。” 云川见轩辕扭身就走,就在后边大声道:“你可以多种一些稻子,这东西的产量比较高。” 轩辕头都不回的道:“用不着你管!” 云川尴尬的瞅瞅身边的阿布道:“没办法,他就是不听劝。” 阿布好像没有听到云川的解释,而是瞅着外城下的那些虚弱的老女人对云川道:“太老了,这些女人至少活了三十个寒暑,且一个孩子都没有。” 云川瞅着阿布道:“你知道一般情况下人能活多久吗?” 阿布低声道:“二十几个寒暑,最多不超过三十五个寒暑,您把这些老女人要回来,她们除过白白吃我们几个寒暑的粮食之外,没有任何作用。” 云川笑了,指着阿布的胸口道:“你觉得你能活多久?” 阿布笑道:“我已经活了二十二个寒暑,我觉得我至少能活到三十五个寒暑。” 云川用拳头锤击了一下阿布的胸口道:“我觉得你活到七十个寒暑都没有任何问题。” 阿布惊讶的道:“七十个寒暑?” 云川淡淡的道:“可能还不止。” 阿布很快就理解了云川话语里的意思,指着城头下的那些老女人道:“族长可以延长人的命?” 云川幽幽的瞅着阿布道:“自从你们跟了我,我就一直在默默地延长你们的寿命,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我们部族中这两年基本上没有老死的人。” 阿布迅速在脑海中回忆了一番,马上,他就惊叫起来,拉着云川的衣襟道:“真的没有……” 云川一把甩开阿布的手冷哼一声道:“为你们好,却一个个永远都没心没肺的,总觉得我干的事情都不怎么对。” 说完,云川就让人打开城门,放那些老女人们进来。 在他原来的那个世界里,这些所谓的老女人有没有结婚都成问题呢,到了这里,却早早成了没有人愿意要的老妪。 人的寿命其实是很长的,当然,只要营养跟上,医疗跟上,活到七十岁问题不大。 问题就处在在营养不足,医疗不够上,这些女人的生命虽然还年轻,身体却已经垮掉了。 云川觉得只要让这些女人吃饱,再活二十年问题不大。 当然,在吃几顿饱饭之后,就应该把这些老女人送去陨石平原泡澡,有病治病,无病强身好了。 阿布似乎从族长的口中得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族长可以人为的延长某一个人的生命!! 因为这个原因,阿布愿意一生守卫在族长身边,至于族长可以延长人的寿命这个秘密,阿布准备独享,准备谁都不说。 当这些女人在外城泡石灰水的时候,云川没有避开,因为,从这些女人身上,你看不到半点能激发男人**模样,她们就像是一个个被摘掉果子的老树,被剥掉谷粒的麦秸,就像是被取走鱼籽的大马哈鱼。 短短的三十年的风霜,榨干了她们的身体,使得她们就像一盏放在风口上的油灯,随时随地,都有熄灭的危险。 洗干净的人,自然要大力进补,新鲜的鳄鱼肉粥,就是她们的救命良方。 云川让阿布负责让这些所谓的老女人变得强壮起来,每天按照他给的食谱为这些人续命。 阿布很喜欢这个工作,为了探究族长是如何给别人续命的,他甚至放弃了心爱的筑造围栏的工作。 那些投靠过来的俘虏们,听闻自己的妻子被送来了,才干完活,就蜂拥而至。 在发现自己的妻子突然变成一大群老女人之后,他们就怏怏的回去了。 鳄鱼肉粥并不怎么好喝,因为云川往里面添加了果脯,添加了盐,还把粉碎的竹虫粉末磨碎的笋子干粉,粉碎的鱼骨头统统都加进去了,不仅如此,云川甚至把鸡蛋壳弄成粉末之后也添加进去了。 所以,肉粥的味道就可想而知了。 这些老女人吃的非常香甜,她们不在乎肉粥里放了什么东西,只要是肉粥,她们就觉得这是人世间最美味的食物。 五天过去了,来的时候虚弱的几乎要摔倒的老女人们,竟然变得有力气了。 族人们把这事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情,只有阿布明白,这是仁慈的族长给了这些女人新的生命。 “这么说,她们已经可以走远路了?”云川静静地听完阿布的诉说,脸上也有了笑意。 阿布笑道:“只要继续给她们这样的吃食,坚持到陨石平原没有任何问题。” 云川笑了,喝了一口茶水漱漱口,吐掉茶水跟食物残渣,对阿布道:“那就派人带她们去,治疗好了那些乱七八糟的病之后就回来,族里的事情多,人手总是不够,她们应该要开始干活了。” 第一一九章和平之地 第一一9章和平之地 对于陨石平原这个秘密,云川不准备继续隐藏了。 因为,他根本就没法子长久的保有这个秘密。 再者,那是一个连野兽能能和平相处的地方,云川也期望,那里也会成为一个可以让人类和平相处的地方。 如果不是身在原始世界,云川不会有这么可笑的想法的,独占资源早就成了后世人发财的捷径,他期望,在这个还没有被污染的时代里,人类应该还可以抢救一下。 神秘的陨石平原,可能真的是上苍给人类的一条活路,可以让人类在最绝望的时候还有一线生机。 倘若独占……云川担心因为自己自私的行为,从而让人类走上了灭绝之路。 这是一种极为崇高的想法,同时,也是一种极为愚蠢的想法,很多时候,崇高与愚蠢之间的界定,并没有那么清晰。 不过,连老虎都知道离开陨石平原之后再吃野猪,云川认为,以轩辕跟蚩尤的聪慧,他们应该,或许,可能也会遵守这一规律吧。 最终是绘带着力牧以及二十个武士以及那六十七个老女人去了陨石平原。 按照云川的吩咐,这一次,他们还是没有做任何隐藏,就这么走进了丛林,直奔陨石平原。 云川部的大象们很喜欢现在这种寒冷的日子,主要是它们身上披着厚厚的毛皮。 寒冷的日子里没有蚊虫,没有让它们发狂的各种吸血东西,在披上兽皮之后,不论是破耳朵,还是独牙它们更喜欢待在野外,寻找各种食物,至于那头母象,则带着两头同样裹着兽皮的小象留在桃花岛上。 所以,去野外的人们总能看到两头长着大象脑袋,身体却是老虎或者豹子花纹的奇怪野兽在原野上徜徉,同时也引来很多,很多诡异的传说。 轩辕的双脚终于踏上了陨石平原。 此时的陨石平原一片荒芜,陨石上的草皮,早就枯黄了,如果不是还有一道清泉在陨石上流淌,这里几乎就没有任何生机。 仓颉看到熟悉的草皮,兴奋地掀开了草皮,指着草皮下的字迹对轩辕道:“族长,你看,这就是我造字的地方,这里也是大地最神奇的地方,就是那道泉水,可以活死人,肉白骨!” 轩辕没有理会狂喜的仓颉,而是对岐伯道:“你看看,找出其中的道理。” 说罢,就径直走到棚子跟前,他看的很清楚,云川部的绘,以及二十个武士就坐在棚子里,等待那些老女人们泡澡完毕。 力牧低着头,不敢看轩辕。 轩辕也没有看力牧,而是直接问绘。 “你们族长为什么要把这个地方暴露给我们知道?” 绘嚼着一块糜子馍馍,过了好久才道:“我也不知道族长为什么要这么做,不过,族长说了,在这片地方,连野兽不肯自相残杀,所以,他没有理由独占这个地方,担心独占的时间长了,会引来天罚。” 轩辕皱着眉头道:“那么说,我们的人以后来这里治病,云川部不会驱赶他们是吧?” 绘大笑道:“我们连这里疗伤的野兽都不会驱赶,更不要说自己的同类了。 不过,你想要给自己的族人疗伤,总要等这些可怜的老女人们泡完之后,你们再泡。 先来后到,可能是这里唯一要遵守的规矩。” 轩辕朝那群老女人所在的地方看了看,点头道:“很公平,不过,这里的文字属于轩辕部,你们族长没有异议吧?” 绘继续啃着糜子馍馍笑了一声道:“族长说仓颉造的字非常有意义,也非常的好,除过不好记,不好学之外没有别的毛病,所以,我家族长看不上仓颉造的字。” 轩辕笑道:“这就好,这就好,这么说你们族长造出来了新的字?” 绘收起馍馍,用一个木棍在地上写下了一个正楷“绘”字,然后对轩辕道:“这个字叫做“绘”,是我们族长专门为我创造的一个字,意思是我能学习并且描绘世间万物,所以,你可以放心,我家族长不偷别人的东西。” 轩辕的脸微微有些发红,然后指着陨石平原的出口道:“蚩尤部的人就在那里,走的时候小心。” 绘无所谓的道:“连野兽都不肯在这里自相残杀,我们族长以为蚩尤部会比野兽强一些。” 就在两人说话的功夫,蚩尤的双脚也踏上了陨石平原,他先是去看了那些泡澡的老女人,然后才走到棚子边上,对轩辕道:“是这里没错吧?” 轩辕笑道:“云川比我们两个都大气。” 蚩尤直接道:“以后这地方将只属于我们两族如何?” 轩辕瞅着站在温泉外边排队等候泡澡的野兽摇摇头道:“我不要,我轩辕一族只要泡澡的权力,如果蚩尤部落认为这个泉眼只能让你们本族人泡,不准其他族群泡,我可以用东西跟你交换泡澡的权力。” 蚩尤愣了一下道:“为什么?” 轩辕冷笑一声道:“云川那个贪财鬼都不肯独占的好东西,我轩辕部绝对不敢独占。” 蚩尤大笑一声道:“你们不敢要,我要!” 绘听了蚩尤的话,就站起身准备离开棚子,却听蚩尤道:“你要做什么?” 绘无所谓的笑了一下道:“这里以后就是你们蚩尤部的地方,我准备把那些得病的老女人叫起来,以后啊,这地方就归你们蚩尤部一家独享了。” 蚩尤咬咬牙道:“我没有驱逐那些老女人。” 绘冷笑一声道:“你刚才说了要独占的。” “我是说,我蚩尤部有优先权。” 轩辕笑道:“还是遵守先来后到的规矩吧,你看,那些受伤的野兽都没有打搅那些泡澡的女人。” 蚩尤的瞳孔迅速缩小,仔细地看了看蹲坐在温泉边上等位置的一头老虎,两头豹子,以及一头大象,发现那头老虎身上甚至还在流血,它却依旧安静的等在水池旁边,直到一个女人起身,它才一头扎进池塘,跟十几个女人一起在水池里泡澡。 女人们早来了两天,所以,跟野兽一起泡澡并没有感到害怕,反而有不少女人伸手去摸这头老虎的皮毛。 而老虎则蹲坐在池塘里,任凭这些女人摸它,依旧吐着舌头喘着粗气,蹲坐在水中,只是会时不时地把脑袋扎进水里,让温泉浸泡它的全身。 轩辕从怀里掏出一块馍馍,慢慢地嚼着,对蚩尤道:“我不知道破坏这里的规矩会有什么样的灾难降临,不过,我一点都不想试。” “你不知道其中的古怪?”看的出来,蚩尤也放松了警惕。 轩辕摇头道:“云川或许知道。” 绘见蚩尤轩辕都把目光落在他身上,就笑着道:“我们家族长自然是知道的,不过,族长不愿意说,谁都没办法。” “你们族长知道?” 绘骄傲的道:“我们族长自然知道,我还听我们族长曾经对阿布说,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如果连他都不知道的,别人就不可能知道!” “你们要种稻子是吗?”轩辕想了一下问道。 绘点点头道:“族长用五十口袋粮食跟刑天部换了河对岸的那块河湾地,准备天气暖和之后就种稻子。族长还说,如果能把河对岸的土地都种上稻子,来年,我们族仅仅依靠稻子,就能吃的饱饱的。” 轩辕点点头,又看着蚩尤道:“云川劝我多种稻子。” 蚩尤道:“稻子并不好种。” 轩辕道:“云川部种的很好啊。” 蚩尤叹口气道:“云川部的稻子还是我给的,在我们族里种稻子,收成并不好,连糜子都比不上。云川能种好,说明他有秘法,你要是想种稻子,你自己去求云川,反正我不去。” 轩辕笑了,瞅着蚩尤道:“你觉得我去求云川,他会把种稻子的秘法教我吗?” 蚩尤想了一下道:“会的,不过,你也应该清楚,向云川求教之后并且学会种稻子,会是一个什么后果。 当年神农氏教人种五谷,结果,所有族人惟命是从了很多,很多个寒暑, 云川此人是一个比神农氏还要阴险的人,你确定能从他的身上占到这么大的便宜?” 轩辕笑道:“总要试试才好。” 蚩尤坚决的摇头道:“我不试,蚩尤部宁可饿死,也不会再为了一口食物,被人当野兽对待。” 力牧待在绘的身后难受极了,轩辕明明看见他了,却仿佛视而不见,从头到尾,都没有问过他一句话,尽管,只要轩辕开口他就一定会重新拜服在轩辕脚下。 然而,轩辕的眼中已经没有他了。 力牧看看自己的瘸腿,再看看自己的塌陷的肩膀,然后很干脆的出了一口长气,努力的挺直了自己弯曲的脊梁,坚定地站在绘的身后。 直到轩辕准备离开的时候,才看了他一眼道:“既然已经投降了,那么,不论好坏,都要自己承受。” 力牧平静的道:“我在痛苦哀嚎中没有等来您的救援,所以,就接受了云川部的好意。 您放心,只要以后云川部不抛弃我,我绝不会抛弃云川部。” 第一二零章医院与第一位重磅病号 第一二零章医院与第一位重磅病号 就在轩辕,蚩尤准备离开陨石平原的时候,他们却发现绘正带着那群老女人,以及二十个武士在陨石平原上大兴土木。 他们弄来树木,以及竹子,剥离了那些没用的草皮,让仓颉刻下的那些字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他们不仅仅搭建起来了一些草棚子,还搭建了无座竹楼,不仅仅如此,他们还用石块堵住胡乱流淌的温泉水,将温泉水引到陨石平原上,所以,陨石平原就成了一块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绝美地方。 陨石平原上有很多的坑,这些坑都不怎么深,泉水漫溯陨石,最终会灌满这些坑,于是,陨石平原上就多了很多很多可以供人泡澡的坑。 以前,一个坑里只能挤下十几个人,现在一起泡百十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家族长说了,如果轩辕部,蚩尤部没有独占泉水的想法,就让我把这里开发出来,变成一个所有人都能来治病的地方。 如果,你们要独占,我们立刻就走,绝对不跟这个泉眼再有一星半点的联系。 另外,族长还说,轩辕部送来的这些老女人身体太过虚弱,所以呢,她们需要长久的依靠这个泉水来保持活力,以后,但凡有伤病,你们把人送过来就好了,由这些老女人们照顾,你们只要给她们足够的食物就成了。” 轩辕听了绘的话,笑的涕泪横流,而蚩尤则把牙齿咬的吱吱作响,一双拳头几乎要被他攥出水来了。 “我们要是不同意呢?” 蚩尤咬着牙问出了轩辕也想知道的问题。 绘随意的摆摆手道:“那就随你们的意好了,反正你们送人过来的时候,总要配一些人手的,这些人留在陨石平原上没有一丝一毫的产出,除过吃干饭之外,屁用不顶。 现在好了,我们云川部一口气出六十七个人,专门用来照顾伤病人。 另外,你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样泡温泉才能尽快的治好病人,你们也不知道人身上的伤口是要经过包扎,或者开放才能更好地痊愈,这方面,你们一点都不懂,另外,这里的泉水确实可以很快的治好外伤,不过,有时候会出现外皮好了,里面依旧满是脓水的状况,这种状况你们知道怎么处理吗? 不知道吧,既然不知道,最好的状况就是把伤病送过来,交给这些老女人们照顾,死了的,她们负责埋掉,活下来的,她们负责照顾,直到你们的人把他带走。 在这中间,给这些老女人一点吃的,有什么不妥吗? 这甚至不是你们付出的,而是救活你们族人的时候,本来要付出的代价,只不过把白白消耗掉的粮食,给了这些老女人,你们甚至还能节省一半的粮食,还可以让前来帮助伤患的人,回到族内多弄到一些粮食,这些都是白赚的,你们为什么不同意呢?” 轩辕笑的越发的猛烈,蚩尤眼中的怒火更加的旺盛。 “我们族长说了,一个宝地就该有相配的好主意开发,如果没有好办法,宝地在你们的手中也不过就是一个宝地而已,引不来金凤凰。 我们族长就不同了,轩辕部养不起老女人,送到云川部,没关系,我们养,我们可以让这些可怜的老女人继续活下去,并且是有地位的活下去,而不是留在你们部落里等死。 所以啊,你们要是不同意,以后啊,我们部落的伤病来了,就会被这些老女人仔仔细细的照料,你们的伤病来了,就像蛆虫一样在水坑里乱爬吧。” 轩辕终于止住了大笑,认真的对绘道:“可以,我族内得伤病过来,每个人会多带一倍的口粮。” 绘得意的指着刚刚修建好的竹楼道:“如此,他们就能白天泡澡,晚上睡竹楼。” 蚩尤阴沉着脸道:“我也可以派族中的老女人过来。” 轩辕诧异的看着蚩尤道:“你的部族中还会有老女人存在吗?” 蚩尤顿时哑口无言,过了片刻对绘道:“我族的伤病来了,也会多带一倍的口粮。” 绘点点头,然对跟着他的力牧道:“你看着,我回桃花岛一遭,族长应该很喜欢我带去的消息。” 说完,也不看轩辕,蚩尤的脸色,就带了五个人匆匆忙忙的离开了陨石平原。 冬日的陨石平原,其实也比其它地方温暖很多,至少,整个陨石还不断地散发着热量,这就导致这片山谷即便是在寒冬,也不用穿厚厚的皮毛衣服。 可以说,除过太小,不适合大群体族居之外,陨石平原实在是一个很舒适的居所。 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现在都明白,云川为什么会放开陨石平原的目的了。 看样子,他准备把陨石平原打造成一个各个族群的人都能来治病的场所,然后,再通过这个场所,将他云川部所擅长的交易,推行出去。 绘说的一点错都没有,在绘没有开始整治陨石平原的时候,他们真的以为,陨石平原上就只有那么一个坑可以让人治病,现在,有一百多个。 一个坑与一百多个坑对陨石平原来说,有着截然不同的作用,前者只能让小范围的人来到这里,后者,可以让陨石平原变成了一个各族聚居的场所。 一旦来这里治病的族群多了,那么,就真的没有哪一个族群可以独占陨石平原了。 一旦独占,迎接他的命运一定是被群起而攻之。 蚩尤想想自己刚刚来到这里时候的想法,后脊梁隐隐发凉。 云川绝对不会如此好心的将陨石平原的秘密高知轩辕,蚩尤两部,就在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看到了刑天部的人,以及很多不知名部落的伤病…… “族长,绘回来了,他说,已经完成了族长交代的事情。”阿布对于族长能把那群老女人这样的负担,甩给所有部族的行为非常的赞赏。 “以后你就会知道那些老女人是如何的珍贵了,我准备把她们打造成一群巫女。” 云川今天很不舒服,因为他的一颗牙齿痛的厉害,半边脸都肿胀起来了。 “巫女?”阿布不解的问道。 云川摸摸自己火烫的下巴突然发怒道:“滚开,明知道我牙疼,还哄骗我多说话。” 说罢,又喝了一口冰凉的竹沥水,听说这东西可以败火,可是,云川今天喝了快一桶竹沥水,牙齿却疼的更加厉害了。 “啊,我明白了,那些老女人接下来的生命是族长给的,也就是神给的,她们的生命既然归属于神,那么,她们就该成为巫女来侍奉神灵。” 听了阿布自作聪明的一番话,云川实在是没有什么心情去反驳他。 只要是护士这个职业现在就放出来,不但没有人会理解,反而会把这个职业下贱化,与其告诉那些伤患,这些人是伺候他的仆妇,不如告诉他,这些老女人属于神,属于神灵派来照顾他们生命的巫女。 这样一来呢,那些愚昧的野人们就会听巫女的话,按照她们学会的养生之道,跟着学习如何把自己的身体调理好。 阿布对族长的崇敬之情又拔高了一分,其实有没有这次拔高都无所谓,反正阿布对族长的崇敬之山峰,早就直插到了银河系之外了。 云川知道自己之所以牙痛,就是因为油炸竹虫吃多了,上火导致的。 只要是他不知道今天吃的竹虫是用什么动物的油脂煎炸的,他很不希望是老虎油炸的,可是呢,部族中现存最多的就是老虎油脂。 这东西是阿布最近跟刑天部交换到的好东西,他们部落好像在过去的半年中,进行了无数次大规模的狩猎活动,族里的猛兽皮毛堆积如山。 而且,连装在陶罐里的老虎油都愿意拿出来交换粮食,可见,人家族内的收藏应该非常充沛。 为了可以赚到更多的好东西,阿布按照云川的吩咐,将陨石平原能治病的奇迹告诉了刑天,并且告诉刑天,他们族内的病人,可以从云川部的领地通过,去陨石平原治病。 他不知道的是,在第二批前往陨石平原治病的刑天部人手中间,有一个毫不起眼的老年野人,他看起来非常的衰老,完全是一副活不到天气暖和的模样。 睚眦告诉云川,那个老人非常的像神农氏,云川是不信的,他觉得神农氏不可能听到一点风吹草动就拿自己的命冒险,要知道,轩辕跟蚩尤想杀他,已经想了很多年了。 为了再确定一次,云川派精卫假装普通族人,再去查看了一次,查看回来的精卫泪流满面。 “这么说,那人真的是神农氏?”尽管精卫的表情已经让云川明白了,他还是难以置信的问阿布。 “没错,就是神农氏,精卫说神农氏的额头上有一道三角形的伤疤,我看过了,那个人的额头上确实有那么一块伤疤。” 阿布不厌其烦的又给云川描述了一下。 “他快死了!”精卫抽抽噎噎的道。 听闻自己的老丈人可能要死,云川的牙痛立刻就不药而愈,他觉得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需要重新谋划一下。 第一二一章史上第一个阴谋家 第一二一章史上第一个阴谋家 这个世界其实永远都是在运动中成长的。 只要不断地折腾,总会有一些适合你的事情发生,如果静止不动,才是最可怕的,因为,你不运动起来,外边的世界就会跟你一样保持静止,就像两只蹲在平行线上的猴子,永远都没有交集的可能。 云川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在桃花岛上见到神农氏。 他没有对神农氏这位原来的天下共主下手。 刑天都没有做的事情,云川自然不屑去做,就是不知道轩辕跟蚩尤会不会做。 所以,思前想后,云川决定保持安静,静静地待在暗处看轩辕跟蚩尤两个人会怎么对待神农氏这个糟老头子。 神农氏传到他这一代已经是第四代神农氏了,想当初,第一代神农氏呼嘘毒疠,品尝百草,建立了第一代农业,并通过种植统一了野人世界,他的丰功伟绩一直流传到后世,被后人尊为人祖,那是何等的光耀万世。 现在,有一个神农氏为了求活,竟然为了一个还不能确定的流言,就要亲自涉险,这种以命搏命的行为看的云川目瞪口呆。 自从上一次走了一遭轩辕氏之后,云川就下定决心,不再去任何一个部族做客了。 就像阿布说的那样,一旦族长被人家弄死,整个云川部将会立刻土崩瓦解,这些原本生活的很幸福的人,马上就会跌入无尽的深渊。 不论是为自己,还是为族人,云川都没有冒险的必要。 云川不知道神农氏是如何安排自己的退路的,直到现在,刑天部,亦或神农氏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 就一个干瘪瘦弱的老头混在病人堆里,准备去陨石平原治病。 也不知是神农氏胆略过人,还是说神农氏完全没了选择的余地,总之,这个老头子目前还没有放心把权力交给他的儿子们,或者刑天的打算。 按理说部落酋长的人选,应该是部落中最能干,最勇猛,最聪慧的人才是,可是呢,从很多年前开始,就不是这样了。 在云川看来,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充满各种二代的时代。 轩辕他爸就是族长,蚩尤他爸也是族长,当然,神农氏他爸也是神农氏。 像云川这种白手起家的部落酋长实在是太少了,如果非要找一个跟云川经历差不多的人出来的话,这个人一定是刑天。 想想就明白了,刑天这种矮胖子,除过一身肉之外,就剩下才华了,这样的人百战余生下,依旧混得不好,多年来才混了一个二级部落的族长位置,还经常被其余的族长所排斥,经常游走在死亡的边缘。 后来还被轩辕给砍掉了脑袋,下场凄惨至极。 所以啊,平民出身的猛士,勇士,智者一般都是拿来让人怀念跟惋惜的,只有人家这种有着深厚根基的猛士,勇士,智者,才是真正掌控这个世界走向的人。 云川送走了刑天部第二拨去治病的人,就靠在一棵柳树上跟第一次登岛的刑天喝茶聊天。 刑天是云川邀请来的客人,原本,人家不愿意登岛,直到云川说了神农氏去陨石平原看病的事情后,刑天才来到了桃花岛上,且就站在河边,随时做好了跳水逃命的准备。 “你能继承神农氏吗?”云川直接开门见山。 站在河边手持巨斧以及青铜盾的刑天瓮声瓮气的道:“我在等族长离开我们。” 云川怜悯的瞅着刑天道:“你觉得你的族长很爱你?” 刑天摇头道:“我很爱他。” “为此,你愿意等一个明知道会失望的结果?” “族长养育了我,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所以,我不会背叛他,甚至不愿意在他灵魂没有消散的时候背叛他。” 刑天的话说的斩钉截铁的,没有丝毫的犹豫与迟疑,看来,他就是这么想的。 “我原来以为你会趁着神农氏离开部族的时候做些事情,看来神农氏远比我了解你。 喝杯茶吧,听说茶叶最初还是神农氏品尝出来的呢,对人好处良多。” 刑天犹豫了一下,就放下盾牌,把屁股搁在盾牌上,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道:“很美,美的让人想唱歌。” 云川端着茶碗跟刑天碰了一下道:“今天,天高云淡的,我也很想唱歌,不如我给你唱一首我故乡的歌如何?” 刑天用手按住青铜战斧,瞅着云川道:“为什么要对我如此礼遇?” 云川嘿嘿笑道:“因为,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遇到的第一个傻子。” “傻子?” “就是那种脑袋被你用青铜战斧砸了一百多次,还被大象踩踏了八十遍之后依旧不改初心的人。” 刑天仔细地领悟着云川的话,过了许久才道:“如果你是说我不肯背叛族长这件事的话,我就是一个傻子。” 云川没有唱歌,先掏出笛子,吹了一曲热闹的《百鸟朝凤》,然后放下笛子,面对惊骇的刑天张口唱道:“身边的那片田野啊 手边的枣花香 高粱树来红满天 九儿我送你去远方” 云川将这简单的四句话接连唱了三遍,原本还想唱第四遍的,可惜高音部分上不去,就只好作罢。 刑天听得一脸迷糊,直到云川把四句话掰开了揉碎了,仔细给刑天解释清楚了,刑天的脸上才表露出赞叹的神情。 “歌很美,为什么是一个妇人送别男人呢?如果是一个男人,送别男人,听起来就更加动听且豪迈了。” 云川点点头道:“你说的没错,所以呢,我这首歌是替你唱的,替你给神农氏唱的。” 刑天低头沉默片刻道:“你把神农氏去治病的消息告诉了轩辕或者蚩尤?” 云川摇摇头道:“我只告诉了你。” 蚩尤感激的看着云川道:“如果我的族长可以平安归来,你会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云川笑道:“那就要看你的族长的智慧如何了,如果他真的像传说中那么聪慧,那么,他一定会回来的。” 刑天喝完了茶碗里的茶水,拿起自己的青铜盾,与青铜战斧,跳上浮桥,对云川道:“别让我鄙视你!” 说罢就踩着起伏不定的浮桥去了大河的另一边。 阿布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云川背后低声道:“要不要告诉轩辕跟蚩尤呢?” 云川回头看看阿布怒道:“闭上你的狗嘴,我已经说了,只告诉刑天,不告诉除他之外的任何人。” 阿布对于云川的喝骂毫不在意,摇着头道:“我总觉得我们可以从这件事上得到不少的好处。” 云川咆哮道:“我们要的好处已经拿到了,不要再想别的,更不要想着如何把神农氏在陨石平原看病的消息暗示给轩辕与蚩尤。” “可是,我们到底拿到了什么好处呢?” 云川指着河对岸的万亩良田道:“明年,如果我们有幸收获了我们种植在这片土地上所有的稻子,那么,我告诉你,我们云川部将会开创一个新的纪元。 而人类生活,也会由此发生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果这片土地上生长的稻子可以长大,成熟,并且平安收获,我们就再也不用过依靠狩猎,采集过苦日子了。 如果我们有了足够多的粮食,能够用最平安的方式获得大量的粮食,我们云川部,就能彻底的脱离野人部落,成为这片大陆上第一个有着文明之光的部族,如果时间足够长,每年都能收获这么多的粮食,那么,我们将是人间的神!” 阿布被云川狰狞的模样吓坏了,连连后退,云川连连逼进,他的口水如同雨点般落在阿布的脸上,而可怜的阿布连擦拭一下的机会都没有,最终被云川逼进河里。 云川的双脚最后停在了河水的边缘处,狠狠的瞪了阿布一眼,就甩着袖子上了平台。 一个神农氏的性命算得了什么?轩辕,蚩尤能不能杀掉神农氏有那么重要吗? 就轩辕部,蚩尤部能为这件事付出的那三瓜两枣,云川真的能看到眼里去? 阿布总想占便宜这没错,可是,占便宜的前蹄是不能为了一时的微小利益放弃本族的大利益。 他以为水稻只要种下就会获得收获,他以为本族种植成功了几十亩水稻,就能与上万亩水稻田相媲美了。 他不知道的是,上万亩水稻如果获得收获,它的实际意义会大到什么地步。 这表示,人类终于拥有了管理大田的经验,也表示人类终于可以用少量的土地来养活大量的人,再然后……村镇,城市,都市将在这个基础上拔地而起。 为了这个目的,云川抛弃了陨石平原,为了这个目的,云川希望刑天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杀死神农氏,从而取而代之。 如此,神农氏才能开始无休止的内战,等刑天平定神农氏之后,云川觉得自己的万亩良田也早就收割完毕了。 现在,刑天这个死脑筋不愿意弄死神农氏,更不愿意在神农氏还有一口气的时候造反。 这让云川多少有些恼羞成怒的意思,他也终于明白,那些忠心耿耿,且有着美好到的节操的人,往往会破坏别人的计划,怪不得人家总要不择手段的把他们全部干掉,然后给历史上留下灿烂辉煌的一个篇章。 没错,在这个节骨眼上,云川扮演的就是一个坏蛋,一个彻头彻尾为的坏蛋,而坏蛋的计划,还是如同所有人预料的那样,彻底失败了。 第一二二章艰苦的生活磨砺最强的意志 第一二二章艰苦的生活磨砺最强的意志 野人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干活。 他们总有干不完的活计,一日都不得清闲。 因为没有雨雪天气,云川承诺的七日一休,在阿布的催促下,基本上没有出现过。 不过,人们还是期盼着雨雪天,希望能在这一天可以彻底的放弃工作,安心的什么都不干,就这么懒懒散散的过上一天。 由于天气渐渐变暖和了,下雨天也就多了起来,就像今天,小雨不大,却沾人衣衫。 全族人都来到了河湾地上整饬农田,这里的荒草自从被刑天烧了一遍之后,前几天天晴的时候,又被阿布整齐的烧了一遍。 因为有犁头的缘故,野牛拖拽着犁头破开黝黑的土地的时候,全族人都在欢呼。 不过,当族人们试图给其余的野牛也背上挽具的时候,那些野牛却不怎么听话,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把那些奇怪的东西背在身上,也不愿意沿着人们要求的方向,速度帮他们犁田。 小野牛也只认云川,云川让它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换一个人,哪怕是阿布跟精卫,它也不肯好好听话。 这样明显是不合适的,云川身为一族之长,整天不想着族群的发展,而是耕田,这对族群的发展是极其有害的。 所以,云川找来了一根烧红的铁锥子,一下子就把野牛的鼻子给戳穿了。 并且给这些野牛的鼻子穿上铁环,尽管很多人看到这一幕都心惊胆战的,可是呢,他们马上就发现,这些鼻子套上鼻环的野牛们开始听话了,只要栓一根绳子在鼻环上,让它们向东,它们就绝对不会向西。 即便这根绳子握在孩子手中,它们也会乖乖的听话,并不会激烈的反抗。 云川给别的野牛穿鼻环的时候,小野牛就站在一边看着,或许是小野牛比别的野牛聪明的缘故,这家伙开始听话了,至少当阿布需要它配合耕田的时候,小野牛还是很温顺的,只是在忙碌完一天之后,就不怎么肯搭理云川了。 天上细雨绵绵,地下,七头耕牛正在努力的耕田,在被铧犁切开的垄沟里,妇人跟孩子们要把里面的草根全部捡拾出来。 因为要赶时间,七头耕牛想要对付这上万亩土地,依旧是杯水车新一般,云川想要迅速扩大耕牛队伍,却因为铁犁头的数量实在是跟不上,才不得不作罢。 一头牛一天只能耕作三亩地,这已经非常了不起了,阿布经过计算之后发现,如果按照一天耕二十一亩地的速度耕作,等到开始插秧的时候,绝对没有可能把这片河湾地全部耕作完毕的。 地气已经开始上升,天空中的苍鹰们已经可以不用呼扇翅膀,仅仅依靠上升的热空气就能在高空长久的盘旋。 向阳坡上的青草也开始露头,春天的脚步已经快要抵达桃花岛了。l 于是,阿布就把岛上所有的牛鼻子都给穿了洞,开始日夜不歇的劳作。 这样做的弊端很明显,这些耕牛需要一个适应耕田的过程,可是呢,阿布根本就不给它们适应的过程,于是,在鞭子以及沉重的劳动双重压迫下,半个月的时间,云川部就吃了四回牛肉了。 阿布是不管这些的,自从上回被族长呵斥之后,他也就明白了一件事,现在,所有的事情都没有把这一万亩地耕作出来种上稻子重要。 为此,阿布派遣槐去了刑天部,提出用粮食换取更多的耕牛。 在神农氏还没有回归族群的日子里,刑天显得很好说话,又给云川部兑换了十头野牛。 小野牛无论如何都不肯下地干活了,即便是给它再多的好吃的,它也不肯动弹了,就卧在云川的窗户底下,如同一个得道高僧一般,平静的反刍着干草,安贫乐道的令人发指。 阿布尝试过给大象挂上挽具,结果,破耳朵是一定不肯的,母象也不肯,倒是独牙大象对这事的反应很小,愿意挂上挽具,整日里在原野里晃荡。 不过,用大象犁田被证明是一个臭主意,大象的力量太大,当犁头触碰到田地里的石头的时候,在大象巨大的力量的撕扯下,要嘛是犁头折断,要嘛是挽具折断,再要嘛就是石头被刨出来。 幸好,在设计这套犁头的时候,云川刻意的降低了挽具的牢固程度,也就是说用挽具来充当保险,保全犁头。 所以,大象犁田,损坏最快,最多的永远是挽具。 新来的耕牛们的劳动效率很差,而旧有的耕牛损耗速度又太快,阿布不得不让夸父以及巨人族们背上挽具没日没夜的犁田。 因此,阿布已经成了恶魔在人间的化身。 为了不让族群因为太过劳累而人心涣散,云川跟小野牛也下地耕作了,即便是小狼也背上了挽具。 如此,小野牛也就愿意出力气了,当然,当一牛,一狗一人共同拉着犁头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只要看人跟狗背后松垮垮的绳索,就该明白主力当然是野牛。 没有铁了,云川就下令融化了一些青铜器,把这些青铜器也制作成了犁头,可惜,青铜制作的犁头太容易损坏,就像铁犁头容易被大象拉着损坏一样,青铜犁头挂上牛之后也损坏的很严重,最后,只能由人拉着犁地。 总体上来说,大象犁地的效果最好,犁沟最深,野牛耕田的效果次之,人拉着犁头耕田的效果最差。 眼看着桃花已经开始顶出花苞了,河湾地也仅仅被清理出来了不到四千亩地,距离云川期望的一万亩地相差甚远。 这已经是全族共同努力的最好结果了。 而云川培育的水稻秧苗,已经发芽了,不出三十天,等桃花开败的时候,这些秧苗就应该下大田了。 云川选用桃花岛最好的三十亩地培育出来的秧苗,最多能插一千亩稻田,至于别的稻田,就只能依靠撒种子,自然生长了。 而云川手头的谷子,根本就不足以种满一万亩地。 不过,按照一万亩的方向努力,云川至少能得到五千亩稻田,如果按照五千亩准备,云川能获得三千亩地就偷笑了。 这是一种领导艺术,云川深谙此道。 至于多出来的土地,种不了水稻,还能种麦子,糜子,谷子,高粱,断然不会浪费的。 这一次,云川对河湾地下了非常大的本钱,去年种出来的稻子,云川几乎没有怎么吃,全部留作了稻种,多年以来收集的铁粉,也全部变成了犁头,就连辛苦收集的夏代以前的珍贵青铜器,也有一大半被他融化后铸造成了犁头。 六头牛,被活活的累死,至于人,虽然没有死亡的,可是,所有人的脸上都有一股子焦黄色,这种颜色表明,每一个人的体力都被严重透支了。 而春耕依旧在继续…… 清晨,云川匆匆吃了几口食物,就准备过河去河湾地,却看到绘匆匆的赶来了,告诉云川,神农氏就要到了。 “唉,轩辕,蚩尤这两个傻蛋啊——”云川哀叹一声,握紧了拳头,准备去见见这位昔日的共主。 神农氏去的时候很憔悴,一副快要死的模样,回来的时候却不是这样,精神抖擞的一副可以御女三千的模样。 也不知道是那个泉水真的很神奇还是因为泉水起到了安慰作用,总之,泉水在神农氏的身上展现了它最神奇的一面。 “为何没有把我的行踪告知轩辕与蚩尤?” 昔日的糟老头子一下子变成了威凌四射的霸主,云川一时有点不适应,过了片刻才道:“因为那样做不符合云川部的利益。” 神农氏哈哈大笑着拍拍云川的肩膀道:“我喜欢你的说法,利益是个很好的东西,我喜欢遵循利益行事的人。 他比承诺更加可靠,也比誓言更加的让人心里踏实,年轻人,既然你谈到了利益,那么,你就该告诉我,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样的利益呢?” 云川恭敬地对神农氏道:“我希望能继承神农氏尝百草的精神,并且将之发扬光大。” 也不知道神农氏有没有听懂云川的马屁话,他还是大笑着对云川道:“这条路可不容易,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吾兄死于是,吾伤残半生,方有神农氏今日之鼎盛。 你若是想要效仿神农氏,那就要做好牺牲的准备,这条路虽然艰险,可是,只要持之以恒,数代人愿意持续牺牲,那么,总有一天,你的云川部,也会像神农部一般兴盛起来。” 云川谦卑的向神农氏弯腰施礼表示尊重历代神农氏的牺牲,然后道:“看来,那道泉水对族长的身体还是很有帮助的。” 神农氏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川道:“可惜,那里不是神农氏的领地,如果可以,我愿意在那里直到老死。” 云川笑道:“只要您愿意,云川部的领地就是您可以长期通行的大道。” 神农氏将嘴巴凑到云川耳边轻声道:“年轻人,你真的没有想过独占那片泉水吗?” 第一二三章人要的其实不多 第一二三章人要的其实不多 “这就是弱小部族的悲哀之处,那片泉水原本是我云川部首先发现的,因为弱小,所以那片泉水就只能成为共用的地方,即便是能成为公用的地方,这还要依赖神农氏的力量,才会让轩辕与蚩尤退让一步。 否则……”云川叹息一声摇摇头,表现得非常无奈。 神农氏嗬嗬笑道:“年轻人,想要拥有好东西,那么,你的实力就该强大,没有强大的实力,拥有好东西就是拥有了灾祸。 你应该跟刑天好好地说说话,他从我这里获得了强大的力量,即便是轩辕跟蚩尤两人也不敢小觑。 另外,轩辕,蚩尤也是从神农氏身上获得了力量,而后才自己发展起来的。 年轻人,你的部族还很弱小,这个时候,你就该寻找一个强大的靠山,让一些年长的,有经验的老人来帮助你管理部落,从而让你的部落走上强大的道路。 等这位年长的,有经验的老人死去之后,你就能获得一个强大的部落了,就像轩辕氏,蚩尤氏,邢天氏,或许以后还会有云川氏。” 云川感激的看着想要从他这里空手套白狼的老家伙,颤声道:“我真的可以吗?” 神农氏欣慰的道:“当然可以,你很聪明,也很勇敢,这已经具备了当一个英明首领的条件,不像我的儿子临魁,他们除过是我的儿子之外,什么都不是。 不成器的家伙谁都能杀,你看烈山氏杀过我的儿子,邢天氏将来也会杀掉我的儿子们。 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只在乎看到上进的年轻人,只要有你们这群人在,临魁们又算得什么呢?” 老人的目光是和善的,声音是温柔的,表情是充满期待的,只是那张嘴巴张的太大,以至于云川可以从他的喉管位置看到那颗已经发黑的心。 云川陷入了沉思,而神农氏则背着手踏上了浮桥,他觉得自己在外人的领地里已经待得足够长了。 云川孺慕的目光,以及感激的表情都说明,这孩子很有可能成为第二个刑天。 过了浮桥之后,神农氏有些发愣,因为他看到了大片,大片已经开垦好的土地,土地已经被打理成了井田的模样,靠近河边的那些土地上亮晶晶的,里面全是水,而更多的人,正在远处开垦更多的田地。 他的脸色阴郁了片刻,马上,脑海中就浮现出云川那张渴望得到老人看重的脸,慢慢的,笑容浮上来,遮盖了小小的不快。 他觉得到了秋天,他应该会获得云川敬献的粮食,说不定那个时候,连云川部都会成为他的属下。 泉水对他来说太重要了,这一次冒险去陨石平原,神农氏在温热的泉水中似乎找到了久违的力量。 他相信,只要自己获得泉水,那么,长久的活下去,并不是梦想。 想到这里,神农氏对于眼前这片让他感到震撼的土地就没有那么关心了。 只要能拿到陨石平原,任何奇迹都能在他的手中诞生。 刑天就站在河对岸,谦卑的迎接了自己的族长回归,他对神农氏重现活力感到欢喜,更为云川没有背叛他们之间的承诺而欢喜。 至于云川部正在进行的疯狂耕作,在他看来,这不值一提。 放牧的部落自然要疯狂放牧,狩猎的部落自然要疯狂狩猎,种地的部落疯狂种地实在是太正常了。 送走了神农氏,云川长出了一口气,他从这个老家伙身上感受到了浓重的危机。 幸好,老家伙最看中的还是陨石平原,对于种地这种事情,暂时还没有放在眼里。 精卫偷偷地看着神农氏离开了,也松了一口气,她一直在担心自己的命运再一次被这个老人掌握。 假如出现不可预料的事情,精卫与睚眦甚至做好了刺杀这个老家伙的准备。 小狼一直跟在她身边,不断地用长嘴去拱她手里的短刀,精卫收起短刀对睚眦他们道:“不用躲藏了。” 睚眦有些愤怒地道:“族长为什么不杀了他?” 精卫摇摇头道:“杀了他,我们就要跟神农氏开战了,那样,会死很多人。” 睚眦大声道:“我不怕死!” 走过来的云川一巴掌抽在睚眦的后脑勺上道:“你不怕死,难道就不怕我们全族都战死吗?” 睚眦捂着脑袋道:“那也不能处处被人欺负。” 云川笑道:“我们想要欺负别人之前,首先就要接受别人的欺负,这是一个必须经历的过程,只有等我们强大到了一定程度,才能摆脱这些人,真正的掌控自己的命运。 现在,先低着头做事,今天到了讲故事的时候了,我会给你们讲述一个被人当马骑的人,奋发之后砍死所有把他当马骑的人的故事。” “这人是谁啊,怎么这么窝囊。” “这个人叫做韩信,打起仗来可厉害了,最后被一群妇人绑在袋子里吊在半空,用木棒活活打死了。” “啊?他既然这么厉害,为什么会被妇人用棒子打死?” “因为他忘记了自己当年被人当马骑的过往,觉得自己已经很厉害了,就不再谦虚小心,有这样的结果是正常的。” “好吧,我先去干活,晚上听你讲故事。” 睚眦带着小少年们风一样冲过浮桥,直奔河湾地去了,云川就对精卫道:“你不该认为我会出卖你的。” 精卫摇摇头道:“我只要看到他,就会害怕,就会想起我那两个拥抱着挤在一个石缝里死掉的姐姐,害怕了,就想杀了他。 族长,你也是神,你会把族里的女子拿去祭祀神灵吧?” 云川摇摇头道:“我这个神灵更喜欢看到族人们干活,只要你们努力干活,我就会非常的高兴。 走吧,野牛又在偷懒,看来我不陪着它拉犁头,它是不肯继续干活的。” “小野牛已经长成大野牛了,它也该干活了,你应该给它的鼻子上也穿上鼻环。” 云川白了精卫一眼道:“你这么不听话,我给你鼻子上穿鼻环了吗?” “这不一样,我是你的妻子。” 云川抽抽鼻子道:“野牛是我最好的朋友。” 精卫听了这话,很不高兴,哼了一声就跑过浮桥,云川无奈的摇摇头,老婆跟兄弟永远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天气已经明显的暖和起来了,即便是河面上的风也开始变暖,吹在身上暖洋洋的,脚下的大河,也在慢慢的涨水,七八架竹子水车正缓缓地把河水倒进高处的明渠,河水哗哗的流淌着,进入了田地。 云川正在感慨劳动美好的时候,一架水车突然向河面上倾倒了,溅起大片的水花。 对于突然发生的这一幕,没有人感到慌张,或者惊奇,阿布跳着脚指挥夸父快快把水车再扶起来,而夸父则丢下绳子,带着一群巨人族的人开始配合修缮被河水破坏的水车。 工地上总是出事,这就是这个时代工地的特点,这里永远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所以,大家就变得更加忙碌了。 云川来到罢工的野牛身边,捡起绳子放在肩膀上,边上的小狼也叼着绳子套在脖子上,然后,云川与小狼就一起看着卧在地上的野牛。 野牛慢吞吞的站起来,不满的朝云川与小狼叫唤了一声,就迈开了步子,扶着犁的阿布快速跟上,大地再一次被犁头划开,露出黑黝黝的肥沃本质。 “族长,岛上的田地不如这里肥沃啊。”阿布欢喜的看着黑土地,忍不住对云川抱怨道。 “那是自然,大河带来了最肥沃的泥土,而这些泥土又覆盖在了长满草的河滩地上,一层又一层常年累月的积蓄下去,就有了这么一片肥沃的土地。 一头老虎需要整座山头才能吃饱,一个人需要的实在是不多,有个可以精耕细作的五亩良田,就能养活一家三口,且保证他们衣食无忧。 阿布,大地其实很公平的,这么大的一块土地,足够让云川部所有人丰衣足食,只是我们永远都不知道满足,这才需要更多的土地来掩饰自己那颗不自信的心。” 阿布扶着犁笑道:“我听说神农氏想要陨石平原?” 云川大笑道:“我以前听人说过,少年人戒之在色,中年人戒之怒,老年人戒之在得。 如果少年人纵欲无度,就会颓废,了无上进之心,中年人如果容易发怒,就会因为愤怒而做错很多事情,等人年纪大了,就要看淡所有的事情,不要被贪婪之心蒙蔽,忘记自己已经老了这个事实。” 云川想到神农氏那副贪婪地模样,心中就一阵阵的高兴,因为,神农氏回去之后有八成的可能会压迫轩辕部,蚩尤部放弃对陨石平原的使用权。 总之,只要他们三个人互动起来了,云川收获河湾地上产出的可能性又提高了不少。 想到高兴处,云川就停下了脚步,野牛也立刻停下了脚步,只剩下小狼拼命地拖拽绳子,以至人立而起,也没能拖动犁头分毫。 云川斜睨着野牛,野牛也用自己黑白分明的一只眼睛看着云川,一人一牛僵持了片刻,眼看小狼就要被勒死了,云川叹口气拉紧绳子,野牛也同时发力,终于,犁头又开始前进了,只是这一次,云川不打算偷懒了。 第一二四章奇怪的自尊心 第一二四章奇怪的自尊心 想要别人的好心,就要拿自己的好心去换,牛,也是一样的。 只是牛的事情很好办,当云川用力拉扯绳子的时候,野牛就会回报云川十倍,百倍的力气,这是野牛的淳朴之处。 人就复杂了,好心未必能换来好心,说不定会引来恶意。 数千人散落在上万亩的田野上努力干活,这让云川心中升起来一股子豪迈的气概。 的确,人与天斗才是最让人骄傲的事情。 在青天白云下,蚂蚁之间的斗争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不过呢,豪迈归豪迈,身体上的疲惫还是如约而至,带着野牛,小狼耕作了一亩地,云川就汗出如浆,最后倒在黑土地上不愿意起来。 至于小狼早就成了死狗一只,跟云川并排倒在刚刚冒芽的青草地上,齐齐的吐着舌头喘气。 这个时候,就看出野牛的厚道来了,熬垮了这一人一狗之后,野牛就“哞哞”的叫了两声,继续拉着犁头在田野里耕作,它是云川部最强壮的一头牛,耕作区区一亩地不在话下。 它要的只是公平而已。 风从裤管里钻进来,然后拂遍全身,冰冰凉凉的,也把小狼新长出来的毛吹得如同波浪一般起伏。 云川干脆把小狼拖拽过来,当做枕头放在脑后,小心的拽出一根青草芯子放嘴里。 蓝天蓝的耀眼,白云白的刺眼,世界看起来非常的温柔。 “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就在于征服大自然,超越大自然!”云川转过头对小狼道。 小狼嘤咛一声,不愿意回答云川的话,直到云川往它嘴来塞了一块蜜饯,小狼的嘴巴才动起来,就像说话一般。 “是吧,你也同意我的看法是不是?虽然这个想法跟蚂蚁准备绊倒大象一般可笑,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就一定能达到这个目标。” 蜜饯很硬,小狼换了一边的牙齿继续咬蜜饯。 “所以啊,我们一定要努力,一定要努力,争取把我们部族变成我以前生活的世界。 虽然那个世界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好,可是呢,生活真的很方便啊,我不用拉着犁头耕地,你身为一条狗也不用拉着绳子耕地,野牛也不用,一万亩地,大型拖拉机几天就干完了。 如果你跟着我到了那个世界,你的日子就好过了,有狗粮,有温暖的屋子,不用拉着犁头干活……” 小狼好像听懂了,闭着嘴巴倾听,且流露出一股向往的神色。 云川知道这家伙什么都没有听懂,只是因为把蜜饯吃完了…… 夸父出现在云川的头顶位置,云川绝望的闭上了眼睛,一个穿着宽松短裤的巨人站在你的头顶上,一眼看过去,只要是男性都会有一种绝望的感觉。 夸父装在葫芦里的醪糟云川无论如何都是不肯喝的,不过,看在这个巨人被汗水浸泡过的模样,也就不好再说他什么了。 云川盘腿坐在草地上,夸父也非常正经的盘腿坐在云川对面,看样子,这一次的对话,夸父很认真。 “族长,等稻子下地之后,我准备走一趟远路。” “有多远?” “我要出去一个月。” “咦?为什么会这么久?” “我想去大山里再找一些夸父过来,我们辛苦耕种的土地不能被别人拿走。” 看着第一次开始思考本族大业的夸父,云川的心暖和的厉害。 “我记得,你好像是夸父族的叛徒。” “他们应该已经忘记我背叛他们的事情了。” “忘记?这才两年而已。” 夸父沉痛的道:“没错,他们就是这么蠢。” 云川摇头道:“不是他们蠢,而是环境逼迫他们不得不把所有的精力都用来应付明日的早餐上,所以呢,他们只能向前看,不敢回头想。 夸父,与其说你是我的部下,不如说我们是共同求生的伙伴,很多事情我可以处理,你其实不用冒险的。” 夸父摇头道:“睚眦告诉我说族长为了保住这片土地,在神农氏面前非常的谦卑,我不想让我的族长对任何人低头,您是神,神就该高高在上。 您放心,我回到夸父族之后,一定会带回来很多夸父的,每过一些年头,夸父族就会驱赶一部分刚刚长大的夸父离开族群,让他们自己生活。 他们需要自己的荒原上狩猎,自己在荒原上寻找母夸父交配繁衍,很多夸父离开族群之后就会被活活的饿死,有些夸父也能成功的组建自己的族群,不过,这样的好时候不多。 我只要带着一些粮食过去,就一定能给族长弄来更多的夸父,只要我们族群里的夸父数量够多,就没人敢打我们土地的主意。” 云川思考了一下道:“人数不能超过一百,超过一百,咱们部族的食物供应就会出问题。 另外,带着睚眦一起去,注意,别让他被夸父当成食物给吃掉。” 夸父大笑道:“不会的,我会告诉那些夸父,睚眦是我儿子!” 云川摊摊手道:“随你的便,只要睚眦没有问题,我这里也就没有问题。” “族长,我去干活了。”说完话的夸父站起来,一双大脚踩在地上咚咚咚作响,回到犁头跟前,再一次将绳子放在胸前,大喊一声,就带着犁头跑的飞快。 云川羡慕的看了一会夸父耕田,然后伸手抚摸着小狼的脑袋赞叹道:“多好的人啊,小狼啊,你什么时候才能变成巨大的洪荒巨兽呢?如果你长得跟山一样大,谁又能威胁到我们呢?” 小狼呜咽一声,伸出舌头舔舔云川的手心,似乎在安慰云川。 阿布在耕田,槐在耕田,绘在耕田,所有人都在耕田,云川放眼望去,没有一个闲人。 这是一群勤劳的人,一群非常勤劳的人,云川觉得自己不能给这些人太多的东西,不过,他准备给这些勤劳的人一个权力——吃饱穿暖的权力。 万万不能出现——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的事情。 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这将是这个世界最大的不公平。 桃花岛其实已经很好了,岛上桃花已经在绽放,田野即将被种满禾苗,鱼人族们还在水里不停地搜寻各种各样的鱼,一些老弱族人正坐在阳光下纺线织布。 仆妇们已经点起了火,炊烟在岛上袅袅飘散,闻不到饭菜的香味,而香味已经在人们的脑海中萦绕。 阿布耕完最后一垄地,大声的吆喝一声,正在劳作的人们就抓紧处理完毕自己手头最后的一点活计,牵着牛,背着农具,结伙成群的离开了河湾地,向浮桥涌过来。 可能是云川心疼野牛,没有骑它缘故,野牛的心情很不好,走上浮桥之后就不肯再走,堵在桥上,谁都没法走。 云川只好爬上牛背,野牛这才迈着四平八稳的步伐,率先回到了桃花岛上。 精卫带着两个仆妇给云川准备了精美的饭食,云川却想跟大家一起吃。 他记得要想跟部下打成一片,就该在一个大锅里的搅马勺才好,而且这个办法被很多很多人用过,听说很管用。 可是呢,当云川端着陶碗准备从大锅里装饭的时候,很多,很多目光就聚集过来了。 还有人低声道:“完了,咱们族里的存粮没了。” 这句话立刻引起骚动,一些妇人甚至当场就哭了起来,阿布连忙在云川耳边道:“不该这样。” 云川故作镇定的四面看看,从大锅里弄上来一点糊糊,品尝了一口,发现除过盐味过重之外,味道还好。 就皱着眉头呵斥阿布道:“粥饭太稀了,肉块也太小,正是大家伙出大力的时候,不能在这个时候节省饭食! 另外,春天到了,地里的野菜到了吃的时候,人,不能光吃粥,挖一些野菜回来,加醋,多蒜的用热油泼一下,这也是粮食。” 阿布连忙低头道:“族长说的是,我们部落的粮食多的是,后仓库里的鳄鱼肉还没有动用呢。 明天就再往粥里多放粮食,多放肉,野菜也挖回来拌着吃。” 听了族长跟阿布的对话之后,刚才还开始惊惶的族人们立刻就安静下来了。 原来,不是部落里没吃的了,族长才会跟他们一起吃,而是族长在检查族人的食物,觉得食物供应不够好。 云川把自己的陶碗放在阿布的手里,然后就背着手去了屋子里,**卫她们准备的精美饭食了。 云川的饭菜也只有精美这一条可以称道的,无非是他的小米粥熬的稀烂,上面有一层宝石光,无非是装咸鱼的盘子好看一些,咸鱼的肉多一些,无非是他的盘子里比别人多了一些咸肉,多了一些凉拌的野菜。 其实啊,论数量,远不如族人们吃的,只不过,同样的食物族人们统统丢锅里煮熟,云川的用小灶制作罢了。 饲养场里的猪,羊,鹿,鸡,平日里云川都舍不得动,只有等到祭祀,有客人临门,或者遇到族中欢庆的日子才会上餐桌。 云川坐下来,端着小米粥喝了一口,然后微微叹息一声。 自己高高在上这件事在族人中已经形成了习惯。 族人们喜欢看到一个穿裘衣吃美食的族长,不喜欢看到一个破衣烂衫,吃的跟叫花子一样的族长。 这关系到他们的自尊心。 第一二五章希望最终会实现的 第一二五章希望最终会实现的 云川的生活,其实就是族人们的希望的生活目标。 他们觉得自己将来也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这是云川一直以来灌输给他们的希望。 最初,云川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无非就是竹虫,现在,竹虫这东西族人基本上都能吃到,只不过前提是你能抓到竹虫,这东西已经从奢侈品变成了大众食品。 再后来,云川开始吃纯粮食,自从去年桃花岛粮食大丰收之后,族人们也可以吃纯粮食了,只是大家吃过之后觉得没有肉食不怎么好吃,是他们主动放弃了,他们喜欢吃肉粥,喜欢把什么食物统统丢锅里一锅烩。 再后来,族长开始吃饲养的猪,羊,鹿,鸡了,这些东西一看就非常好吃,只是那时候,猪,羊,鹿,鸡很少,自然只能供族长一个人吃。 现在,这些东西渐渐多起来了,今年冬天最寒冷的时候,族长特意杀了很多猪,羊,鹿,鸡,让大家品尝。 即便数量不多,这也算是吃过了,等以后饲养场的规模变大了,自然人人都有的吃。 所以,族人们支持族长吃最好吃的东西,只有族长吃了这些东西,这些好东西将来才会变成他们的食物。 这个道理很别扭,云川自己也是想了好几天才想明白,所以,在夸父,睚眦,小鱼人他们觊觎云川食物的时候,云川终于可以用脚来踹他们了,因为,他们就是一群有着扭曲思想的贱人。 因为睚眦不肯当夸父的儿子,而夸父那个长不大的孩子现在依旧小小的,所以,夸父想要去招揽更多夸父回来,就只能自己一个人去。 还是那句老话,吃过人的夸父,云川部是不要的,本来是相亲相爱的一个族群,要是混进来一个吃人的,就变成了夸父最喜欢的模式——跟食物睡在一起! 每天早上醒来少一两个人,每天早上醒来少一两个人……这是虎外婆故事里才有的篇章,云川不准备让玄幻故事变成现实。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桃花岛的稻子下了水田,麦子,糜子,谷子,高粱进入了水浇地。 看着三千多亩嫩黄色的稻子在风中摇曳,云川的心情不是一般的好。 轩辕就算拓地千里有个屁用,还不是整天带着族人啃树皮? 蚩尤击败无数的部落有个屁用,还不是带着族人伤痕累累的族人啃树皮? 神农氏号令天下有个屁用,还不是满脑子想着如何能多泡一泡温泉? 等老子的城墙高达二十米以后,一群连梯子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的家伙,能奈我何? 就算除过云川部以外的土地都是属于你们的,大地的中心永远是桃花岛,而不是传说的轩辕丘! 每个世界都必须有一个神国的。 就像天宫,就像昆仑神殿,就像佛家的西方极乐之地,就像锡安,就像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 云川看到了昆仑神宫,是他被音波搅碎之前发生的视觉转移也罢,是他绝望中产生的幻觉也好,无所谓,云川觉得只要自己建造了一座属于自己的神宫,那么,大地的中心就在桃花岛,就在自己脚下。 说到底,不过是建设而已,云川觉得自己有这个天赋,自己的祖先既然能创造长城等等神奇的物事,自己创造一个原始人眼中的神宫也算不得什么。 月亮阴晴圆缺了四次,桃花岛的春忙终于结束了,云川决定给族人们补齐假期,然而,阿布不同意。 他认为族人们已经忘记了四个月前的承诺,象征性的给三天休息时间,就已经非常的奢侈了。 衣食无忧的睡眠,是对族人们最大的奖赏。 尽管只有三天,人们还是很感激族长,这是族长呵斥了苛刻的阿布之后,给大家争取来的。 清晨的时候,天上飘着雨丝,早起的妇人们提着黑色的陶罐去渠水便洗涮。 里面装着他们一家人在夜间留下的便溺。 便溺去了堆肥的大坑里,剩余的污秽就被渠水送进农田,有些愚蠢的妇人会不小心打破陶罐,往往会招来他家男人的一顿胖揍。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用陶罐装污秽的东西,族人们不同意,是族长命令大家必须这样做,才推行下去的。 打碎了陶罐,他家男人就要去陶窑踩踏一整天的泥巴,才能换一个新的。 这也是一个策略,一个培养家庭观念的策略。 在不是族群集体吃饭的日子里,每家每户都要自己做饭吃,需要用劳动去跟族长换取麻布,粮食,以及居所。 自己的孩子就要自己养,现如今,几乎所有的男人,女人都已经可以认清楚自己的孩子到底是哪一个了,不像以前,云川可以随意的混成别人的儿子。 不过,这一代的野人还是很混账的,男人有时候会偷人家的老婆,别人的老婆偶尔也会为了食物跟别的男人睡觉。 即便是被抓住了,看到那两个被绿了的家伙笑呵呵的,云川就恨不得打破他们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东西。 估计到了下一代就好了,因为阿布,精卫已经开始教他们什么是正当的人际交往了。 混乱的性关系,本身就是疾病传播的一个源泉,不是说笑,很多部族的消失就跟混乱的性关系有着非常的关系。 云川部的女人,也就是因为分批,分批的去浸泡过温泉之后,身上浓重的异味才消失不见的。 云川认为这种预防措施很重要,且非常的重要,甚至要提高到一定的程度关切才可以。 族群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繁衍……而这群野女人屁都不懂……好多时候连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有了第一家的炊烟冒起,就有第二家,第三家,然后炊烟就像薄雾一样笼罩着桃花岛。 到处都是烧柴火的味道,也偶尔飘着烹煮食物的清香。 云川坐在光溜溜的木板地上,没错,就是打磨过的木板地,夏天坐在兽皮垫子上黏屁股,坐在木板地上就没有这个忧虑了。 他今天早上的早餐看起来很是赏心悦目,一碗黄澄澄的小米粥,两颗鸡蛋,三个荠菜肉的包子。 精卫从来没有跟他一起进食的习惯,拖都拖不来,她的餐盘里只有小米粥跟包子,鸡蛋是绝对没有的。 云川从地板上滚给她一个,很快,这颗鸡蛋又被她给滚回来,滚了几次之后,就便宜了小狼。 小狼连壳吃掉鸡蛋之后,就耐心的趴在地板上继续等,它觉得吃鸡蛋的机会还有。 不过,第一遍滚过去的鸡蛋它是不吃的,吃了就会挨揍,是被云川揍。 第二遍滚过去的鸡蛋它也是不吃的,因为,吃了就会被精卫揍,只有在它面前滚动两遍以上的鸡蛋,它才能吃下去,然后看云川跟精卫吵架。 阿布是云川神权的坚定护卫者,有时候云川觉得这家伙已经成了自己的狂信徒。 不论自己的命令下的是如何的古怪,稀奇,阿布都会坚定不移的执行下去,且在遇到阻力之后,会客服任何阻力执行,实在是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阻力的时候,他就会让制造阻力的人消失。 目前看,还没有出现阿布克服不了的阻力,不过呢,一旦出现,云川觉得阿布一定会干出杀人的事情来。 就是因为有阿布在,精卫才不敢在云川的面前耍小性子,一点都不能有。 这让云川的私人生活少了很多,很多的情趣。 随着时间的推移,云川当初下达的很多匪夷所思的命令,比如每一年,族中每一个人都要去陨石平原泡澡一次,比如不准喝生水,比如饭前便后洗手,比如不得随地大小便一类的命令,都收到了阿布难以想象的好结果后,阿布现在基本上从不质疑云川发布的命令。 因为,在过去的一年时间中,云川部除过死了三个孕妇之外,没有一个人死亡。 而且那些原本老的快要死的人,似乎已经摆脱了死亡的威胁,以前风一吹都能吹倒的人,现在居然可以干重活了,且一点都不比年轻人差多少。 阿布已经二十二岁了,他从来都没有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在流逝,每一天醒来,都跟过去的那一天别无二致。 他开始相信族长说的话,他可以活过七十个寒暑。 他每天都要早上都要喝一碗族长酿造的醋,这东西非常对他的胃口,不过,他依稀记得,族长以前把这东西叫做酒,后来闻到酸味之后就改了名字叫做醋。 还有一种跟醋很像的东西,不过是咸的,是族长用豆子制作的,叫做什么酱油,那东西不好喝! 不过呢,在炖肉的时候放一些酱油进去,肉的味道会格外的香。 阿布来到云川身边,跪坐在一边,先是看了一眼云川的餐盘,见里面没有鸡蛋,也没有蛋壳,就朝精卫看了一眼,发现精卫餐盘里也没有鸡蛋跟蛋壳,凶恶的目光就盯在小狼身上。 小狼嘴角还有蛋黄沫子,警惕的小狼感觉到了阿布的杀意,就缩着尾巴离开了云川的屋子,去跟野牛一起晒太阳了。 “以后不要管这么多,如果事事都按照规矩做事,人就不成人了,而你也会变成魔鬼。” 第一二六章且这么混着吧 第一二六章且这么混着吧 “规矩应该是有一个松紧余地的,在余地里按照规矩处理问题,才能制定好规矩。 尤其是在我们这种将要成型的宗族社会里,执行规矩的时候就一定要考虑到人情。 想要人们守规矩,首先就要让人们明白什么是规矩,你看,现在已经很好了,族人们已经知道干活才能有饭吃这个大规矩,也知道了没有族群就没有自己小生活这个大道理,就这我已经很满意了,你还能把那么多的规矩干脆彻底地执行下去,这让我非常的欣慰。 你知道不,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你已经向我提了四次杀人的提议。 这说明,你在推行规矩的时候,遇到了不少的阻力,想通过杀人来解决掉阻力。 阿布,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杀人的刀一旦沾上了自己人的血,以后就会喝更多自己人的血。 据我所知,那些不接受你规矩的人,并不是反对你的规矩,而是因为他不懂为什么要定下这么多的规矩。 这些人是可以慢慢调教过来的,他们只是过惯了野蛮日子,不喜欢现在按部就班的日子。 有些反复是正常的,你需要有更多的耐心,还要选择更多的人来帮助你,如此,你才能把事情做好。” 阿布听了云川的话后咬着牙道:“有人往水渠上游里拉屎怎么处置?” 云川笑道:“打一顿就好了。” “如果还不悔改呢?” “那就给他一个更加严苛的教训。” 阿布点点头道:“好的,我会让他拉多少吃多少的,如果有人睡了别人的女人呢?” 云川笑道:“那就打一顿好了。” “如果不悔改呢?” “那说明你当初给他们配亲的时候配错了,换过来就是了。” “可是,有些人霸占了两个女人。” “那太好了,这说明这个人很能干,他能挣到更多的口粮,既然他都不嫌累,那就成全他。” “会不会太便宜他了?” “不会,给他分配最艰苦的活计让他多挣一些口粮就是了。” 阿布点点头道:“很好,派他去垒城墙,还是爬高处的那种。” 云川无声的大笑一下,拍着阿布的膝盖道:“文明人一般不喜欢杀人,只喜欢把人折腾的想要自杀! 阿布,人来到人世间是来受苦的,想要过的快活,很难!” 阿布也跟着大笑道:“我会让他们的获得快活的生活,不过,他们快活的生活里不能缺少我的鞭子!” 眼看着阿布已经掌握了后世政府的治理社会的精髓,云川也就放心的让他处理这些大事情去了。 他今天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鱼人赤陵从一个河心岛上弄到了一大堆鹅蛋。 哦,是天鹅蛋,中间小一点的可能是大雁的蛋,云川对着太阳看过,好些蛋里面已经有生命的痕迹了。 现在,最好的法子就是找一个合适的孵蛋人选。 云川才出门,就看到小狼趴在一个竹筐上仪态悠闲,然后,云川在下一秒就确定了孵蛋人选非小狼莫属。 不知道小狼孵蛋的怪癖是跟谁学的,更不清楚,它为什么会如此喜欢趴在各种蛋上面。 以前大家吃鳄鱼蛋的时候,就发现它有这个毛病,后来在养殖场建立起来之后,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跟着仆妇们一起去捡拾鸡蛋。 既然如此,云川就果断的把小狼拴在筐子上。 观察了一整天,小狼除过吃东西,喝水,去竹林排便,基本上就没有离开过这个装满稻草跟好几种蛋的竹筐,走的时候,还知道用稻草把这些蛋给盖上,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孵蛋者。 云川觉得这可能是小狼藏食物的怪癖发作了,只要让它吃饱,它就会一直把这些蛋藏下去,直到孵出云川希望的大鹅,或者鸭子。 孵蛋大业完全交给小狼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所以,云川还特意安排了两个仆妇盯着小狼,假如小狼突然失去了孵蛋的耐心,她们就要把这些蛋放到火炕上去继续孵化。 说实话,云川对火炕孵化这些蛋抱的期望很低,相反,如果小狼能够尽心尽责,孵化出来的可能性就太大了。 最重要的是,这些蛋孵化之后,就会自动把小狼认成爹妈,有利于以后成长。 不论怎么样,现在都是洪荒世界,什么样的可能都需要尝试一下。 而这,就是云川最喜欢洪荒世界的地方,没有规矩,没有桎梏,没有可以继承的成法,一切都需要云川自己重新开创。 野牛很明显对小狼孵蛋一事是看不起的,它两次经过孵蛋的小狼身边,小狼都没有找它玩耍,更没有跳到它的背上耀武扬威,这让野牛非常的不满意。 老桃树今年的花开的非常灿烂,前年被割掉拿去嫁接的树枝,已经重新长满了。 所以,老桃树站在原野上,红的就像是一团火,而其余接受嫁接的小桃树,也开的如火如荼。 看样子,今年应该可以收获很多美味的桃子。 云川尽量远离桃树,因为桃树上的蜜蜂多的难以计数,这都是夸父惹得祸,是他带回来了一个巨大的蜂巢,云川舍不得完全毁掉这个蜂巢,特意留下来一点放在一个挖空里面破成两半的木头里,没想到经过一年的繁殖,这种装蜜蜂的木头已经有十四根之多。 蜜蜂窝跟老桃树非常的配,现在,不光是云川轻易不敢去老桃树上的树屋,就连夸父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莽撞人也不敢去。 只有精卫以及四个专门照顾老桃树的女人可以,只要戴上白纱织成的幕篱不仅仅可以去老桃树,还能随时掀开蜂巢取蜂蜜,还不被蜜蜂蛰。 看着精卫带着仆妇从蜂巢里取蜂蜜,云川自作聪明的将这种蜜定名为桃花蜜。 可是,这个名字才弄出来,就被精卫给鄙视了,根据她对蜜蜂以及桃花的研究,蜜蜂之所以落在桃花上,完全是在采集花粉,而不是在采集花蜜,因为桃花根本就没有多少花蜜,采集到的桃花粉被蜜蜂拿来喂养幼虫,没法子酿成蜜。 所以,不会有桃花蜜。 而蜂巢里面的蜂蜜,都是蜜蜂从野花上采集的,应该叫做百花蜜。 这是云川第一次被野人鄙视,不过,云川的感觉很好,至少,在桃花以及蜜蜂这一项上,云川部已经出了一位大师。 精卫不仅仅鄙视云川不懂蜂蜜跟桃花,还鄙视云川让小狼孵蛋这件事。 她总是说云川这样做是在欺负小狼,在回报小狼吃他鸡蛋的仇。 专家往往就会自然生成一种特殊的气质,这种气质就是怀疑一切,辩驳一切,总以为自己在某一个领域弄通了,就会下意识的认为自己精通所有领域。 精卫现在就是这样,不仅仅不准云川碰老桃树,还不准许云川碰那些蜜蜂。 这是一个已经划定自己势力范围的女人,招惹不得。 不让碰,云川就很自觉地不碰,只要能少干活,还有足够多的桃子吃,他其实不怎么在乎谁在管理老桃树, 没有桃花蜜,那就吃百花蜜,再过几天等槐花开了,就可以吃槐花蜜了。 族人们刚刚歇息了三天,就到了收获春笋的紧张时刻,这东西一旦开始发芽,几天功夫就能长成竹子,这非常的讨厌。 所以,族人进入竹林收获竹笋,又成了一件堪比农忙的大事情。 这一次,族人的主要竞争对象是熊猫,每到这个季节,正是熊猫拼命吃竹笋的时候。 一头熊猫如果不加控制,它能在一天,一夜之间祸害掉好几亩地里的竹笋。 最重要的是,它们只吃最嫩,最香的竹笋,而且每颗竹笋只啃最美味的部分,最要命的是,它们更喜欢在每一颗竹笋身上留下自己的尿液,或者牙印。 采集春笋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跟熊猫们抢夺食物的过程。 熊猫非常的凶悍,这一点云川很清楚,要不然蚩尤也不会选择一头巨大的熊猫充当坐骑了。 好在云川族人这几年已经跟熊猫混得很熟了,他们自然知晓如何对付眼前这群饕餮之徒。 在竹林里要是遇到熊猫,只要立刻献上一棵剥好皮的鲜嫩竹笋,熊猫立刻就会忘记你在跟它抢夺食物这回事,如果这时候云川族人能奉上一些糜子馍馍,它们连自己的孩子都会献上。 不过,春天也是熊猫发情的日子,遇到发情的熊猫还是很危险的,好在,这些懒惰的家伙们的发情期只有短短的几天,过了这几天,又会变成心若止水的高僧模样。 除过几个族人被熊猫抓伤之外,总体上,云川部采集竹笋的活动基本上是成功的。 阿布不止一次的劝说云川,把这些野兽撵出竹林,这样,竹林的产出还会更高一些,族人也能更加安全一些。 而且蚩尤还有驱赶熊猫替他作战的本事,让这几百只熊猫继续留在竹林,对于云川部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隐患。 云川也想过这个事情,也准备接纳阿布的建议,可是,每次话到嘴边都放弃了。 且这么混着吧…… 第一二七章吃草为生的人 第一二七章吃草为生的人 很多时候,幸福生活其实来自于对比。 当你觉得糜子馍馍难以下咽的时候,忽然发现你的邻居在啃树皮,糜子馍馍立刻就会香甜起来。 云川部的人就是这个吃糜子馍馍的人,而轩辕,蚩尤,以及刑天三部的人就是那些个啃树皮的邻居。 去年的那一场瘟疫,以及山洪,让这些人匆忙的逃离了聚居地,导致庄稼,牛羊的收成都非常差,他们是依靠狩猎跟采集才勉强度过了那个特别严寒的冬天。 天气暖和之后,大地上又长满了很多种可以充饥的野菜,而野菜终究不过是充饥而已。 它不能代替粮食,不充不了人们活命所需的各种物质,因此,桃花岛的商贸市场也就再一次兴盛了起来。 轩辕,蚩尤两部在云川看来,实在是太穷了,他们已经拿不出多少可以跟云川部交易的东西了。 鉴于此,云川在腌制酸笋的同时,也再一次加大了修建城墙的力度。 用非常糟糕的伙食,换取一个精壮男人一天的劳动,这是阿布在云川的暗示下,开展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不知为何,前来云川部干活的人非常多,不过,他们不能去桃花岛干活,只能在河岸边修筑云川需要的外城城墙。 活很简单,就是在木质城墙外边,再修建一道弧形石头城墙,为了加快城墙修建的速度,云川拿出来了杠杆这个前所未有的好东西。 有了杠杆,人们就能轻易地将巨石提到城墙上,所以,在人力充沛的情况下,外城城墙一天天的在加高。 对于云川部所表现出来的谨慎的防御态势,轩辕,蚩尤都明白是因为什么。 可是,富庶的云川部现在已经严重阻碍了他们的统治。 人其实不怕穷,害怕的是有了对比。 为此,轩辕与蚩尤两部正在做的事情就是一个不断地向大河上游迁徙,一个向大河下游迁徙。 三个原本交往密切的部族,正在逐渐疏远。 想要彻底的拿下云川部,就需要轩辕蚩尤两部通力合作,且要承担非常巨大的伤亡。 这是轩辕与蚩尤两人的共识,只是,这两人谁都没有下孤注一掷的决心。 他们明白,即便是自己两族拿下了云川部,最获益的人一定是刑天而不是他们。 轩辕想过联合刑天部一起攻伐云川部,事成之后,三部平分云川部的财富,这是一个损失较小,且有很大成功机会的想法。 结果,派去刑天部的使者下场不好,第一个被割掉了耳朵,第二个被割掉了舌头,第三个派去与神农氏商谈的使者,把耳朵,舌头,一只眼睛永远的留在了神农氏。 直到现在,轩辕还是没有想通,云川部用什么东西贿赂了刑天部,神农氏,会让他们如此坚定地支持云川,且对云川创造的庞大财富视而不见。 就在他们犹豫不决的时候,云川部的外城城墙正在不断地加高,桃花岛上的城墙也在不断地加高,每拖延一天,攻占云川部的难度就会增加。 所以,当夸父带着好大一群夸父归来的时候,轩辕,蚩尤两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封闭与云川部的来往。 云川也看到了这群夸父,他们的数量不是云川需要的五十到一百个,而是整整一百二十一个。 男性夸父的数量远超女性夸父,而且,他们的身材也远不如夸父之前说的那么强壮。 一个个长得跟瘦竹竿一样,且永远弯着腰,行动缓慢。 看到这一幕,云川就长叹一声,这些夸父如果云川想要使用,最少要耗费大量的粮食养上半年以上才可以。 按照云川的估算,这样一来,桃花岛上的粮食是支撑不到那个时候的。 “族长,你看啊,这是一个多么强壮的少年人,别看现在瘦,吃上几顿饱饭,保证可以成为最强的战士。” 云川仰着头看着面前这个竹竿一样的夸父,他确实很年轻,甚至还没有成年,虽然被夸父的大手抓着胡摇乱晃,个子高是真的,只是弯着腰更像一只大虾,还冲着云川傻笑。 “你应该知道你走的时候我给你的交代吧。” 云川翻看着这个少年人的手,一边看一边问夸父。 夸父听族长这样问,立刻笑的张大了嘴巴道:“他们是吃草的!” “吃草的?”云川有些难以置信。 夸父随手从路过的族人背篓里抓出一根竹笋递给这个少年夸父,只见这个家伙双手捋一下,就把竹笋的外壳剥落,喀嚓,喀嚓几口,就把一根一尺多长的春笋吃的干干净净。 “他们为什么不吃肉?”云川疑惑地问道。 夸父搓着手很不好意思的道:“追不上!” “也就是说,他们其实可以吃肉是吧?” “是啊,有肉吃的夸父谁吃草呢?” “他们不会种地是吧?” “不会!偶尔会去树林里找虫子吃。” 云川没有再问,他知道这其中一定有哪里出错了,夸父作为这片大地上武力最强的族群,如何能生出这么一群吃草的人出来呢,就这些夸父而言,一个普通的云川部武士的武力都要比他们强悍。 市场上的人多,云川也就没有细问,允许夸父把他们带进外城,他准备晚些时间找夸父好好问问。 阿布很聪明,在带着这些夸父进城之前,先绕着市场走了一遍,这种行径,让市场上的那些拿着各种货物准备交换的野人们一个个害怕极了。 看着有些垂头丧气模样的夸父们,云川总觉得哪里不对,总有一种夸父带着家里的金子买东西的结果被骗的感觉。 当阿布把这些人安排在茅草棚子里准备过石灰水的时候,这些疲惫的夸父们立刻就以各种形态倒在草堆上,还以极度渴望的目光看着阿布,希望能获得一些果腹的食物。 夸父汗津津的坐在云川身边,得意的举起自己的醪糟葫芦喝了一口清水,然后得意的对云川低声道。 “在白头山下有一个很大的草场,往年,天气暖和的时候总有很多羊跟鹿从白头山上下到草场上吃草。 这些离开夸父族的小夸父们,在离开族群之后,第一时间就埋伏在草场上,一边吃草一边等待那些羊啊,鹿啊下到草场,好被他们捉住吃。 结果,天气暖和的时候山上忽然淌下来很多水,最后还变成了一条河,山上的羊啊,鹿啊都过不来了。 我赶到草场的时候,他们已经吃了很长时间的草了,我告诉他们不用在等,羊,鹿,不会来了,只有跟着我才能吃饱肚子。” 夸父的话说的絮絮叨叨的,却说的不是那么清楚,更没有说自己在寻找这些夸父的时候遭遇了什么。 他的脸上有一道伤痕从额头直抵下巴,此时伤口已经结痂,这道伤口差点夺走了他的眼睛。 他的肩膀上裹着一层麻布,麻布上还是有血渗出来,看样子伤的不轻。 他的腿上到处都是黑色的,青色的瘀斑,就像是有人用木棒密密匝匝的敲打过一般。 同时,他雄壮如山的身躯,明显缩水了很多,而他脚上的鞋子也早就不见了踪影,赤着脚踩踏在大地上,整个人却显得更加的有精神。 “这一路上吃了很多苦吧?”云川没有问那些吃草的夸父们的事情,而是低声问起夸父这一路上的遭遇。 “夸父们聪明了很多,他们还记得我背叛了他们,每一个知道我的夸父都想杀了我,我打败了不少的夸父,他们还是要杀我,最后我说,我去当诱饵帮他们捕捉犀牛,他们才同意我在夸父族行走。” “你帮他们捉到犀牛了吗?”云川笑吟吟的看着夸父。 夸父也好像忘记了这一个多月来的艰辛,得意的拍打着胸口道:“我教会了夸父们挖坑,让他们在有犀牛的地方挖下很多坑,然后,我跑去招惹犀牛,让犀牛追着我跑,就有很多犀牛最后掉进了坑里。 我也受了伤,族长本来想要杀了我,最后还是看在捉到了很多犀牛的份上放过了我,还告诉了我这些年轻夸父们的去向。” 根据夸父的描述,云川的脑海中自然就出现了一个壮烈的画面,一个强壮的夸父在前面奔跑,在他身后,便是烟尘滚滚的犀牛群……夸父在生死边缘狂奔,犀牛紧追不舍,然后,夸父越过陷阱,而犀牛们则一头钻进了陷阱…… “你现在想要什么?”云川依旧笑眯眯的问道。 “肉,很多,很多肉,不要鱼肉,鳄鱼肉可以,用大锅煮,再给我一大锅醪糟,要热的,要加了鸡蛋的。 族长,我好饿,我吃了十几天的草——” 刚才说到勾引犀牛生死一线的时候还一脸骄傲的夸父,在说到食物的时候,大眼睛里顿时就浮现出泪花,且委屈的不能自已。 看来,他真的是饿坏了。 真正说起来,这个巨大的汉子在云川眼中也不过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夸父而已,云川推算过,这个家伙的年纪绝对不可能超过二十岁。 其余的巨人们有阿布在处理云川很放心,反正只要泡过石灰水,他们就能吃饭了,虽然这些饭食不可能多好,显然,对于这些已经吃了很长时间草的巨人们来说,依旧是美味。 第一二八章云川的晨钟暮鼓 第一二八章云川的晨钟暮鼓 新鲜的鳄鱼肉用来装砂锅,是一个很好的主意,中间再配上咸猪肉,以及牛肉丸子,莲藕,竹笋,夸父一个人就能吃一锅。 吃一锅其实不足以形容夸父,他一个人吃了三锅,还不算十几个糜子馍馍。 云川虽然表面上是在跟夸父一起吃,实际上,他成了不断往锅里添食材的那个人。 这一幕全族老少都看到了,云川也希望他能看到,只要是为族群贡献力量的人,族长不惜获得一系列的奖赏。 大锅饭终究是要打破的…… 虽然说集体生活便于族长统御族人,可是,效率实在是太慢了。 虽然现在的族人们干活的时候都很努力,只要族人们开始真正有了生产剩余之后,这种人人争先,人人努力的场面不会维持多久的。 对于集体劳动这一点,云川见过太多的失败例子了。 这种生活方式仅仅存在于特殊时期,也就是需要大家伙一起努力才能活下去的时候,一旦个人通过努力可以活的比集体生活更好地时候,集体劳作这种形式就会立刻崩塌。 “你以后要把巨人族的事情管起来。”云川往夸父的碗里放了一个大肉丸。 夸父一口就把肉丸给吃掉了,也不见他用牙齿嚼,那颗肉丸就不见了。 “我管不来!”夸父见识过阿布是如何把族群管理的井井有条的,同时也见识过小鱼人是如何把鱼人族管的乱七八糟的,所以,在云川提出让他管理巨人族的第一时间,就推辞了。 云川点点头道:“那就跟鱼人族一样,族长你来当,管理就交给阿布好了。” 对于大族长的这个安排,夸父很满意,相比繁琐的管理族人,他更喜欢干活,或者作战。 云川又把一条子肥肉放在夸父的碗里,淡淡的道:“一口气来了这么多的巨人,咱们的粮食是不够的,想要支撑到新粮食成熟,我们就要进行一场大规模的狩猎,同时用这次狩猎活动,清理掉周边凶猛的野兽。” 夸父停下手里的筷子,不解的看着云川道:“族长以前不是不允许我们把领地上的野兽赶尽杀绝吗?” 云川叹息一声道:“野兽要给我们部族扩展腾路了,同时,我们也必须通过把附近的野兽,以及食草的野牲畜清理干净的法子,让别的族群,没法子在我们周边生活。” 夸父想了一下,没想明白,也就不想了,哦了一声,就继续埋头吃饭,至于思考这种事,有族长就好。 这其实就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夺权,虽然披着温馨的外皮,夺权,就是夺权,这没有什么好掩饰的。 云川部突然多出来一百二十一个巨人,这已经打破了云川先前构造的力量平衡,这个时候,他必须把权力从夸父手中拿过来。 不是因为夸父不可靠,而是在权力的构成图案中,云川不可能把最强大的力量交给夸父,而不是握在自己手中。 这甚至与夸父忠诚不忠诚一点关系都没有,在云川的认知中,他更相信权力制约,而不是相信人心。 小鱼人的部落其实也是这样,鱼人赤陵是族长,但是真正指挥鱼人部落的人是云川。 通过这么长一段时间的融合,鱼人部已经习惯接受云川的命令,至于赤陵,他们总觉得这孩子还小,需要接受族长的教导才能担当大任。 从夸父手中夺权没有任何问题……看到夸父的淳朴,憨厚的眼神,云川只好尽量多的往夸父的碗里装食物。 他很希望,夸父只要吃饱了,就会感到幸福。 夸父吃了足够多的东西,也喝了足够多的醪糟,心满意足的摇摇晃晃的去了自己的房间,才睡下,云川就听到了夸父沉重的鼾声。 仆妇们收走了餐具,云川一个人坐在夕阳下慢慢的喝茶,阿布来的时候云川似乎还在沉思。 “你是怎么分辨吃人的夸父的?”云川的声音突兀的响起。 “夸父们心思单纯,只要看看他们在饥饿时候看我的眼神就能分辨出来。 夸父说的不错,这是一群巨人,不是夸父,我过去的时候,他们的眼神全部放在我手上的糜子馍馍上,而不是在我身上。” 阿布说着话,慢慢的坐在云川对面,接过云川递过来的茶杯抱在手里慢慢的喝了一口,就跟云川一起沐浴在赤红的夕阳之下。 “我准备带着族人去狩猎。” “轩辕,蚩尤可能正在等族长离开城池呢,族长想要离开桃花岛,需要再等等,等这些夸父们恢复了体力之后再说,否则,现在出去,必定会发生战争。” 云川笑道:“我让你准备的鼓,你准备的怎么样了?” 阿布低头道:“一百面鳄鱼皮鼓,如果一起敲响,野兽们就会迅速逃离。” 云川看着阿布道:“我们以前觉得只要把野兽撵走就可以了,现在,我们需要食物,这个时候,计划就要改变一下。” “如何改变呢?” “从驱逐变成围猎!” “族长已经选好了围猎的地方了?” “上次围猎岩羊的那座断头谷就很不错。” “如此说来,族长这一次要把所有的野兽一网打尽吗?” “是的,近处的围猎,远处的敲鼓驱逐。” “这样做,轩辕部,蚩尤部附近的野兽也会逃走,还有可能引起兽潮。” 云川摇头道:“人里有穷时,人为造成的兽潮不会很大,人族聚居的地方就不该有那么多的祸害,我也需要找一些办法拖住轩辕,蚩尤,不让他们影响我们的围猎计划。” “所以,云川部范围内的野兽需要被围猎,轩辕,蚩尤部落的野兽需要被惊动……” “不只是惊动,上一次蚩尤驱动熊猫冲击我们的外城就是一个例子。” “明白了,我现在就着手准备。还应该多造一些鼓,一些大鼓,如此,声音才能更大。” 云川点点头笑道:“这可能是人类第一次向天地发出的一点自己的声音,我们的嗓门不够大,只好用别的法子了。” “族长说的青铜钟,我们一直在试验,制作出来了一个小的,至于要制作族长说的那种大钟,我们的青铜明显不足,而市场上的青铜很少。” 云川摆摆手道:“慢慢来,慢慢来,阿布,我们终究会过上晨钟暮鼓的生活。 每天日出之时,青铜钟就会发出巨响,告知山川河流我们来了,告知那些凶残的野兽,我们来了,也告知天地我们从睡梦中醒来了。 每日日落时分,我们的巨鼓就会敲响,听到鼓声的族人们就该知道回家的时候到了。 白日里,这世界属于我们,我们把黑夜留给了野兽。” 阿布仰着头,高举着手里的茶杯,把茶杯里的茶水倾倒在地上,模样非常的神圣。 云川相信,阿布此时此刻已经摒弃了任何杂念,一心一意的为人类将要迎来的晨钟暮鼓的有规律生活而高兴。 阿布甚至相信,这是自己的族长在向神发出挑战,在为人类不再卑微而努力战斗。 这也是神与神的战斗,他身为一个平凡的人类,能够参与其中,他无比的光荣。 阿布走了,云川挺得笔直的腰板立刻就耷拉了下来,自己手里可用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最近的大河地区实在是太安静了,安静的让云川心生恐惧。 轩辕,蚩尤,刑天都不是那种可以把怨气吞咽下去的人,神农氏对陨石平原如此的垂涎三尺,却什么都没有做。 这样的安静是不对头的,很危险。 所以,云川准备把水搅浑,让所有人动起来,只有动起来,自己才能揣测这些野人的想法,从而摸索出一条对云川有利的道路。 夸父带来了一百二十一个巨人,也带来一个很不好的消息,那就是高山上的冰雪开始大量的融化了,并且会形成一条河流,要知道,一般的雪山融化形成的河流,大多是季节河流,而且只在初夏形成,秋日里干涸,现在,春天里就出现了这样的河流,在云川的眼中,这无疑是气候正在急剧变化的一个例证。 精卫回来的时候,云川依旧一个人坐在黑暗中,直到精卫点燃了松明,屋子里才变得亮堂起来了。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我们目前所做的一切到底意义在那里,越是接近成功,我的心中就越是担忧,总觉得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切,不那么真实,就像一场美好的梦。” 精卫不解的过来摸摸云川的额头,然后扑在他的后背上双手搂着云川的脖颈道:“没有做梦啊,我大多数的日子被那些鸡唤醒,有时候是小狼,自从小狼开始孵蛋了,就不来烦我了。 我每天都会去照顾老桃树,照顾那些蜜蜂,我喜欢这样的日子。” 云川抚摸着精卫粗糙的双手道:“不对劲,很多事情都不对劲,你知道吗,老天不会让我们顺理成章的过上好日子的,老天更不会容忍我们几乎什么都没有付出,就容许我们快活的生活到地老天荒。 精卫,你记住,人来到世间,从来都不是来享福的,是来受罪的。” 第一二九章神农氏出手了 第一二九章神农氏出手了 桃花岛上的城墙已经有一丈高了。 这可能是这片大地上最高的一堵墙,云川看着夸父一个人就用一根粗大的竹子,利用杠杆原理把一块至少有两百斤重的红砂岩挑上高墙,也看到族人们扶着吊在钩子上的红砂岩,严丝合缝的摞在一起。 云川走上城墙,仔细地看每一个缝隙,红砂岩与红砂岩之间的缝隙里已经填满了红胶泥,添加了麻皮的红胶泥紧紧的包裹着红砂岩,在被族人们用木槌将红胶泥砸的紧紧的,不留丝毫缝隙。 城墙是结实的,还是平坦的,云川走在上边心潮澎湃,此时此刻,这样的修墙工艺,恐怕只有正在埃及建造金字塔的人们才能相媲美吧。 不过,这堵墙因为修建在大河之上,所以注定没有办法与沙漠里的金字塔一般留存到后世。 有了轩辕,蚩尤这两个时间坐标,云川大致明白,自己此时正处在公元前两千七百年左右。 瞅着大河,猛地鼻子一酸,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被那一道奇怪的响声送的这么远。 抬手接住阿布丢上来的鳄鱼肉干,云川立刻就觉得自己还是很幸福的,老天爷没把他丢到白垩纪,已经很给脸面了,没有跟恐龙生活在一个时代,面前遭受的这些磨难,简直就是恩赐。 鳄鱼干很咸,这是族中盐巴过多造成的,那些熏制肉干的族人恨不得用盐把肉干包裹上,他们在实际生产中发现,只要盐巴用的多,食物就不会腐烂。 夸父在干活,更多的巨人们围在一边看,他们依旧很虚弱,不过已经比初来的那一天好的太多了。 至少,那个比夸父还要高大的巨人,已经有力气用长竹竿挑起红砂岩了,只是非常吃力,不如吃了三天饱饭的夸父那么轻松自如。 最麻烦的是这些人中间,有很不少的人看起来都是智力有问题的人。 眉间广尺的人就有好几个,虽然鱼人族眉间广尺的奇人也很多,那是因为人家为了方便在水中看东西,特意把眼睛向脑袋两侧进化的原因。 他们巨人没有这个必要,所以,眉间广尺,就很可能是智力有问题的人。 于是,云川先丢了一块鹅卵石给了夸父,夸父很自然的单手接住,然后就丢大河里去了。 云川又把石头丢给那些眉间广尺的家伙,果然,鹅卵石砸在他们的脑袋上都不知道躲避。 夸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或许是这个家伙已经习惯了夸父族这种状态,也就学着云川往这些人身上丢石头。 聪明些的,自然知道躲避,还有人伸手捉住了石头,而那些眉间广尺的就傻傻的站在那里挨石头砸。 夸父明显比云川更有耐心,他笑着一遍遍的往族人身上丢石头,还特意让族人往他身上丢石头,他会接住石头,然后再把石头丢进大河里。 渐渐地,那些傻了吧唧的家伙们,也不再白白的挨石头砸,开始学会用手抓石头了,刚开始的时候,手跟眼睛的配合不好,依旧会被石头砸到,慢慢的,被石头砸到的概率就低了很多。 等云川沿着城墙走了一圈重新回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已经喜欢上了丢石头这个游戏。 听着石头破风的声音,云川根本就不敢靠近,很担心自己会被这些拳头大小的石头给砸死。 别小看这种丢石头的小游戏,只要把这个本事练习好了,手眼脑的配合就算是练好了。 最重要的是,如果继续练习下去,丢石头这个技能可能会让这些巨人们以后不再饿肚子,毕竟,他们已经有了远程攻击的一个技能。 这个技能会弥补他们移动缓慢这个弱点。 如果部族以后的铁或者青铜多了,云川打算把石头换成铁球或者青铜球。 小鱼人赤陵从河水里冒出头,嘴上叼着一条鱼,看到了云川就踩着水来到岸边,把嘴上的鱼放进腰袢的鱼篓,高兴地举着鱼篓摇摇晃晃的跑过来。 云川接过鱼篓,探头朝里边看了看了一眼,欢喜的道:“你又捉到了鸽子鱼?” 小鱼人嘻嘻哈哈的笨拙的伸出三根手指,云川也顿时喜笑颜看开,夸父也好奇的凑过来,小鱼人立刻就把鱼篓拿开了,这种小巧而味道鲜美的鱼,要是给夸父吃了,那就太糟蹋了。 而且,夸父用不着学写字,不用吃这种鱼补脑袋。 这是云川上一次说错话之后带给赤陵的一个小烦恼,人人都以为就像族长说的那样,吃了鱼人族就能变聪明。 聪明这事,对于睚眦来说简直就是最重要的东西,从他开始收集赤陵脚皮这种事上,就能看出来,那句话的后果可能非常的严重。 部族里的鱼人当然不能吃,要是以后遇到外边的鱼人……那就真的很难说了,尤其是睚眦这种不太聪明的人。 看完工地之后,云川又查看了库房,库房里的肉干,鱼干,已经空了一半,粮食囤子也空了好多,好在,竹笋多。 自从那些巨人们来了之后,云川部的粮食消耗的速度惊人,麦子现在已经不会再磨面了,而是吃麦子汤,就是把麦子煮熟之后再蒸一遍,这样看起来就会多一些。 幸好,每家每户还有一些存粮,云川跟阿布碰头之后,再一次确认,剩余的粮食勉强可以支撑到秋收。 再有一个月,麦子,谷子,糜子就成熟了,再有两个月,稻子也就可以收割了。 假如一切都顺利,今年,云川部至少可以做到粮食自给自足,当然,也仅仅是粮食自给自足,想要吃饱,还要依靠那些猪,羊,牛,鸡。 回到红宫的时候,小狼依旧卧在那些蛋上,云川把手塞进小狼的屁股底下,还好,小狼的屁股底下的温度还算可以。 能不能孵出天鹅只有天知道。 只是,小狼屁股底下的蛋的数量好像有些不对…… 云川把小狼撵开,仔细数了一下蛋,果然,数量是对不上的,比放进去的时候少了快一半。 小狼谨慎的用舌头舔舔嘴唇,仰着头很关心的看着竹筐里的那些蛋。 云川叹口气对小狼道:“你根本就不是喜欢孵蛋,而是喜欢吃蛋是吧?” 小狼绕着云川的腿转圈,还不停的用狗头摩擦云川的腿,像是做贼心虚,最后干脆跳进 就在云川准备收拾一顿这个贪吃鬼的时候,一个蛋壳裂开了,一只灰色的不知道是小鸭子,还是小鹅的东西顶着蛋壳努力的从壳里爬出来,云川立刻就走了,他可不愿意以后走到哪里屁股后边都跟着一群鸭子。 有一只出来了其余的蛋壳也很快有了动静,一时间小狼的屁股底下全是各种脑袋,正好奇的看着这个世界。 云川安排了仆妇们煮一些小米给这些新的生命,就不再理会。 至于以孵蛋名义,偷吃蛋的小狼该如何善后,云川是不管的,无论如何,小狼都必须带着这群新生命长大。 阿布给云川带来了一个奇特的盘子,这个盘子呈金黄色,虽然造型一贯的难看,可是,云川看了一眼,就发现这是一个金盘子。 一枚巨眼人面黄金盘。 这个盘子与云川部所用的陶盘造型很像,也就是说,这个金盘子与后世的盘子造型非常相似。 盘子是铸造出来的,底部是一个凸起的大眼人面造型,这个人的面部造型很奇怪,长着一双奇大无比的眼睛,眼睛几乎与嘴巴一般大,有胡须,是短须。没有眉毛,鼻子高高耸起,是盘底最高的部分。 “盘子从哪来的?”云川拿着盘子,一边打量着一边问。 阿布道:“从一个野人手里收回来的。” “用粮食换的?” 阿布笑道:“咱们的粮食已经不够吃了,当然不会用粮食,我自作主张用一柄刀子换来的。” “人在什么地方?” “回去了,我让槐跟着他。” 云川掂量一下盘子,心头并没有什么欢喜的感觉,这个时候的金子远不如铁好用。 阿布用刀子换一个金盘子,谈不到占便宜还是吃亏,不过,必须要了解这个金盘子的来历才成。 不是云川贪心,而是有了这个金盘子,就说明,附近又来了一个部落,而且不会是一个小部落。 一个小部落里,不可能生产出这样的一个盘子的。 “有没有可能是轩辕,或者蚩尤的计谋?” 阿布摇摇头道:“我告诉了槐,如果遇到危险就离开,且不要进入轩辕,或者蚩尤部的领地。” 云川继续打量着这个金盘子,还用手抚摸着盘底的鼻子造型。 “把精卫叫来,问问她见过这个东西没有。” 阿布匆匆离开,不一会,精卫就气喘吁吁的跑回来了,云川举着这个金盘子道:“你在神农氏的宝库里,见没见过这个东西?” 精卫仔细看了盘子之后诧异的道:“这是燧人氏的东西,后来当做礼物送给神农氏了。” 听了精卫的话,云川紧绷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将盘子递给阿布道:“把槐找回来,另外,去轩辕部的摊子,用这个金盘子随便换点东西回来。” 阿布皱眉道:“这是可以敬献给神的好东西。” 云川摇摇头道:“立刻,马上去换,不管这东西有多珍贵,我们都不能掉进神农氏的陷阱里去。” 第一三零章政治会谈 第一三零章政治会谈 阿布拿着金盘子出去了,不大功夫就带着更多的金子制品走了进来。 金子制作的面具,金子制作的权杖,金子制作的鼎,以及一只金子制作的手掌。 云川把阿布重新拿回来的金盘子摆在桌子上,又把金子制作的面具,权杖,金鼎,以及金手掌也统统放在一起。 看了一会,就把金色面具戴上,把权杖拿在手中,金色手掌放在金盘子里,然后弄来了一块烧红的木炭放在金鼎里,瞅着淡淡的烟雾从金鼎中冒出来。 阿布在一边道:“金鼎里应该放蓍草,金手掌里应该放龟壳,金盘子里应该放婴儿头颅。” “为什么?”云川冷冰冰的声音从金面具后边传来。 “燧人氏崇拜火,金子越烧越亮,然后他们就认为金子可以通神。” “你看我现在像神吗?”云川让声音变得低沉,还抓着权杖摇晃两下。 “衣服不太搭配。”阿布仔细的观察之后,给出了建议。 云川卸掉面具,随手丢竹桌上道:“神农氏以为我会把这套东西藏起来。” 阿布连忙道:“我们就是应该藏起来!” 云川冷笑一声道:“我们应该把粮食藏起来,而不是把这些废物藏起来。 派人去轩辕,蚩尤两部,帮我邀请轩辕,蚩尤,就说我要请他们观看宝物。” 阿布为难的道:“有了这些东西,族长就能成神!” 云川瞅着阿布的眼睛道:“我本来就是神。” 阿布发急,抓着自己的头发道:“我知道族长是神,我们的族人也晓得族长是神,可是,外边的人不知道啊,只有让所有人都知晓族长是神,我们的部族才能壮大,才能有弱小的部族前来投靠。” 云川奇怪的看着阿布道:“我们要那么多的人做什么?在我们没有能力养活那么多人之前,我们要那么多的人做什么?难道说,你喜欢看着大家挤在一起挨冻受饿? 阿布,我们每接纳一个人,就要让这个人吃饱穿暖,过上人应该过的日子。 去吧,不要再回来试图劝诫我,明白的告诉你,你的意见是错的。 云川部收纳部族,不是他们愿意跟随我们就可以的,而是要精挑细选,有些人想要进来我们未必会要,有些人不愿意进来,我们也要把他们拉进来。 我不着急成为神,甚至有些不愿意承认我神的身份,阿布,你最好也希望我不要尽快成神,我要是真的成了你希望的神,那时候,才是你真正痛苦地时候。” 云川把话说的非常坚决,阿布虽然很疑惑,他还是选择了相信云川,去办事了。 第二天,云川桌面上的神仙套装,还在增加,增加了黄金汤盆,黄金杯子,以及黄金帽子。 黄金汤盆,黄金杯子也就罢了,那个黄金帽子云川试着戴了一下,很重,而且跟头发纠缠在一起之后,走路的时候绝对不能颠,只要颠簸一下,一大块黄金就会砸脑袋。 看着满桌子的黄金,云川心里其实也很想留下来一点,于是,他让精卫取来一把小锯子…… 反正这时候的铸造工艺还是非常粗糙的,这些东西大多被铸造的傻大粗笨。 盘子里有一个大鼻子装汤的时候很碍事,也不方便饭后清洗盘子,所以,云川就很小心的把鼻子锯下来一块,然后再修饰一下,果然,没有了大鼻子的大眼人面盘子,就显得更加具有艺术性,那个大眼人面看起来也没有那么凶恶了。 金鼎的底部太厚了,导致整个金鼎足足有二十几斤重,云川将金鼎拦腰锯断,留下上面部分,至于三个沉重的脚,以及厚厚的一层底,云川留下来了,他觉得既然是一口锅,就不该有三个脚,很多余。 把这些宝物整齐的处理了一遍之后,这些东西看起来就精致多了,云川重新用火把这些东西烧了一遍,又整齐的抛光,然后,所有的东西一下子就有了灵性,灵性的主要表现方式就是一旦暴露在阳光下,就会光芒四射。 至于修整这些金器留下来的边角废料,云川就很随便的铸造成了十六根金条,等闲暇下来之后,再废物利用一下。 阿布捶胸顿足了整整三天,他的心也流血流了三天,直到云川把那些暗黄色的金器变得光芒四射之后,他才半信半疑的相信了云川说改造神器的话。 轩辕,蚩尤两人都来了,还不约而同的带了很多人马。 这一次,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他们两个都不肯进城,就像云川不肯再去他们部落做客是一个道理。 这一次,云川可没有准备饭食,除过一套茶具之外,就是放在阳光下曝晒的金器。 这东西不仅仅吸引了轩辕,蚩尤的目光,也把集市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来了。 云川给轩辕,蚩尤分别倒了一杯茶,有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给自己倒了一杯,他知道规矩,先喝了一口,然后,轩辕,蚩尤两人才端起杯子。 看到这一幕,云川觉得自己应该好好想想那种可以一半装美酒,一半装毒药的偷龙转凤壶是如何制作出来的,以后说不定有大用场。 轩辕看着那一堆金器假装淡漠的道:“请我们过来,就是为了看你的这套祭祀用的东西?” 云川摇摇头道:“神农氏想要用这些东西从我手里换陨石平原。” 蚩尤哼了一声道:“陨石平原现在不是你一个人的吧?” 云川摊摊手道:“属于每一个人的,其中包括神农氏。” 轩辕低着头喝了一口茶水道:“他可以去陨石平原泡温泉。” 蚩尤也露出和善的微笑道:“是啊,那里的水池很多,多一两个人没有大碍。” 云川指指蚩尤道:“人家去温泉泡澡是为了长寿,不是为了横死。” 轩辕笑道:“你既然已经收了人家的东西,这么说你是同意把陨石平原换给神农氏了?” 云川道:“这些金器是我用东西换的。” 轩辕呵呵笑道:“谁会把祭祀用的东西拿出来换东西呢?” 云川指指蚩尤道:“他上一次就这么干过。” 蚩尤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轩辕又道:“人家蚩尤之所以会把祭祀用的东西拿出来,是因为后边还有手段要使用出来,所以,这一堆看起来更加珍贵的东西后边有什么手段呢?” 云川笑道:“神农氏泡过一次澡,觉得这个温泉可以延长他的寿命,所以,先拿出一套金器出来,让我的财富再增加一点,好激起你们征伐我的决心。 现如今啊,我们三个都不动弹,他就没法子对陨石平原下手,我不想跟你们两位中的任何一个动手,所以,金器就在这里,你们要是喜欢,尽管拿走。” “神农氏已经去过陨石平原了?”轩辕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金器上。 云川点点头道:“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去的,不过,回来的时候表露了身份,而且呢,看样子温泉水对他的身体有很大的好处,我觉得他以后说不定还会去。” 轩辕道:“告诉神农氏,以后还能去。” 蚩尤同样冷笑着道:“可以去!” 轩辕又道:“你现在没有存粮了吧?” 云川苦笑道:“巨人们没来得的时候,还有一些,巨人们到来之后,基本上没有隔夜的粮食了。” 轩辕点点头道:“穷点其实挺好的。” 蚩尤的关注点好像也不在金器上,似乎更不在神农氏的身上。 “你一次招纳了那么多的夸父,你准备用你的族人去喂养这些夸父吗?” 云川摇头道:“这些人叫做巨人,与夸父完全不同,夸父喜欢吃肉,巨人喜欢吃草,很温顺,没有什么战力。” “他们真的是吃草的吗?”蚩尤的目光变得尖锐起来,他觉得云川在骗他。 “我可以发誓,在来云川部之前,他们一直在吃草,哦,有时候还吃虫子。” 轩辕笑道:“吃草好啊,千万别吃人,吃人后果严重。” 说完话,轩辕站起身,来到金器堆跟前,拿走了金锅,金盘子,金杯,蚩尤也没有闲着,拿走了金权杖,金面具,以及金汤盆,什么都没给云川留。 政治人物就是这样,只要你敢把东西摆出来,他们就一定会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既然云川敢说他们可以拿走一些金器,他们就会果断的全部拿走。 为了这场会面,云川等待了五天,也策划了五天,准备了五天,真正在一起说话的时间,也只有一杯茶的功夫。 可就是这一杯茶的功夫,三人已经达成了很多共识。 其中最重要的是,云川可以答应把陨石平原给神农氏,没关系,轩辕部,蚩尤部也同意。 至于他们是一个怎么样的同意法,那是人家两人的事情,与云川部无关。 第二,大群夸父的到来,已经打破了地区力量的平衡,云川必须约束夸父不得离开云川部。 第三,此时的云川部已经变得跟他们一样穷了,所以,最好继续保持这个穷困的状态,这才是好邻居。 第一三一章神就该有神迹 第一三一章神就该有神迹 金帽子云川根本就没有往出拿,因为精卫很喜欢,再加上阿布认为这个东西是所有金器中最珍贵的一个。 把最好的东西留下来,扔出一堆垃圾留给别人分享,这本身就是分赃时候要遵循的铁律。 这一点轩辕跟蚩尤也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就不会跟云川客气。 跟轩辕,蚩尤两人打交道,只要把事情说明白了,即便是吃再大的亏,他们也会认。 所以,金器的事情到此为止了,接下来的事情不用云川多嘴,他们自然能够应对。 如果他们觉得已经到了必须铲除云川部的地步了,不用神农氏到处撺掇,他们一样会对云川下手。 如果他们觉得还不到时候,或者不划算,无论神农氏说什么,也不会影响他们分毫。 现在,大家都静静地等待,等待神农氏接下来做的事情。 入夏的时候,田野里就多了很多的小浆果,其中有一种跟草莓差不多的浆果最受云川喜欢,只是,这种浆果太小了,摘起来不容易。 可是,这东西非常的好吃,酸甜度正好适合云川的口感,所以,如果族里没有什么大事情,云川都会亲自去采摘一些回来。 采摘浆果的事情,云川从不假他人之手,因为只有他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样的浆果。 发黑的不要,成熟过度,红色的也不要,酸度太强,只有红色逐渐沾染了一些紫色的浆果,才是最好吃的。 因为过于挑剔,忙碌了一上午,云川也就采摘到了小半篮子,所以,每一颗浆果都弥足珍贵。 中午时间到了,云川也就没有继续搜寻,提着篮子回到了红宫。 仆妇们弄来了一罐子清水,云川把所有的浆果都倒进清水里,不是为了清洗,这里的浆果不用清洗就足够干净。 泡清水是为了冰镇一下果子。 紫红色的小果子泡在水中,散发着这种浆果特有的清香味道,云川把鼻子凑到罐子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很满足。 今天的午饭一如既往地简单,一碗粥,一点腌制的笋子,几片咸肉,几片香肠,两个糜子馍馍。 云川很快就吃完了午饭,瞅一眼泡在罐子里的浆果,就去看小狼了。 小狼给自己找了非常大的麻烦,时时刻刻都有一群说不上是鸭子,还是天鹅的小生命在追着它跑。 所以,云川现在不允许小狼再进他的屋子,因为那些小生命会拉屎在它身上,很臭。 云川在看了这些小生命之后,很快就发现,仅存的七只小生命,有四只应该是大雁的后代,其余三只应该是天鹅的后代。 大雁的后代毛色比较杂,黄毛中间夹杂着一些黑灰色,而天鹅的后代的毛色就非常的纯了,是纯粹的淡黄色。 自从这些小生命跟着小狼生活了几天之后,小鹅的脑门上就开始长肉瘤了。 云川很想把天鹅弄来自己亲自养,结果,小天鹅们宁死不从,而小狼也不断地朝云川叫唤,好像云川真的要夺走它的儿女一般。 云川不得不作罢。 来看小狼,其实就是在等待浆果彻底冰凉的一个过程,所以,云川回到屋子,再看他的陶罐的时候,发现里面的浆果没了…… 云川就觉得自己的脑袋嗡的响了一声,再三确认,罐子里的浆果真的不见了,他就努力的大口呼吸,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 首先,仆妇们是不会偷吃的,绝对不可能,她们知道族长是如何的喜欢吃这东西。 精卫也不会偷吃,因为精卫现在中午从来就不回红宫吃饭。 至于别人更不可能,哪怕是最贪吃的夸父,或许会碰族长的肉食,浆果这种东西,他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老鼠? 云川想到这里,就提起一根竹棍在房间里四处搜寻,时不时地掀开阻碍物搜寻一番,如果今天真的是老鼠祸害了他的浆果,他准备杀老鼠全族。 就在云川四处搜索的时候,一只乌鸦从窗外跳上了竹桌,熟练地蹲在罐子边上,把脑袋探进去似乎在搜寻着什么。 案子明显的已经破了,云川冤枉了老鼠。 在看到这只乌鸦的一瞬间,云川已经在考虑如何烹饪这只乌鸦,才能让他忘记乌鸦吃腐肉这个事实。 云川很讨厌苍蝇,而桃花岛上因为有养殖业,所以苍蝇很多,为此,云川就让族人特意给他编制了密密的竹帘子。 而所有的竹帘子只需要扯动一根绳子,就能迅速的落下来,将门窗阻挡的死死地。 而绳子,就在云川的手边。 他扯动了绳子,哗啦一声响,两个窗户,一个门上的三道竹帘子迅速的落了下来,将房间弄成了一个封闭空间。 乌鸦吃了一惊,立即起飞,窗户门已经被云川给封闭了,乌鸦只好在屋子里乱飞。 云川这时候并不忙着捉这个家伙,找了一个垫子坐了下来,就这么安安静静的看这只该死的乌鸦扑腾。 只要乌鸦胆敢停下来,他就会随手甩过去一个东西,让乌鸦重新起飞,总之,云川不打算让它有片刻的休息时间。 族长的屋子里不时传来嘈杂的声音,阿布很快就发现了,想要进来的时候却被云川喝止了。 对于折磨偷自己浆果的小偷,云川的耐性很足,一人一乌鸦,就这么在屋子里折腾了足足两个小时,直到乌鸦精疲力竭,即便是被云川抓住,也没了逃跑的心思。 云川将这只比鸡小不了多少的乌鸦放在地板上,不停地用竹针戳它的脖子,希望它还能继续动弹。 很明显,乌鸦实在是太累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偶尔抬一下头,也仅仅是神经反应罢了。 就在云川准备拗断这只乌鸦的脖子的时候,屋子里突然响起一个怪异的声音——“一,二,三,四!” 云川吃了一惊,猛地站立起来四处搜寻,可是,不论他如何寻找也找不到话音的出处。 “救命!救命!” 又是两声苍老的求救声,听到这个声音,云川的眼泪猛地就从眼眶里流淌出来。 这明显不是野人们说话的习惯,包括前边的“一二三四”都是云川才会说的话,直到现在,会说这种话的人,不超过十个。 云川疯了一样的在屋子里搜寻,这一次,他比刚才那只乌鸦制造的响动大的太多了。 阿布等人站在竹帘子外边,急躁的跳脚,却不敢踏进一步。 “一二三四。”诡异的声音再次响起。 这一次,一直在搜寻声音来源的云川,终于把目光落在躺在地上不断弹腿的大乌鸦。 云川再次来到乌鸦跟前,冷冰冰的瞅着这只怪物。 “救命,救命!”乌鸦果然又说话了。 云川知道八哥,鹦鹉这一类鸟会说话,从来都没有想到乌鸦也会说话。 虽然场面非常的奇怪,云川还是找来绳子绑住了乌鸦的爪子,提着这只乌鸦离开了房间。 站在门外的阿布见族长出来了,也就放下了心,只是族长手里还提着一只乌鸦,这让他的心又收紧了。 “救命!救命!”乌鸦的力气恢复了一点,又开始一边挣扎,一边叫唤了。 “咕咚!”阿布大大的吞咽了一口口水。 云川凶狠的目光在人群中巡梭,最后把目光钉在睚眦跟小鱼人身上,把乌鸦丢给睚眦道:“我记得跟你说过,你要再去碰乌鸦,你记不住是吧?” 睚眦惊惶的抱着乌鸦结结巴巴的道:“我只杀乌鸦,没碰过。” 云川冷笑一声道:“我教给你们的话中间,只有你从来都把“三”喊成洒,不是你是谁?” 睚眦抬头看看族长,再低头看看手上得乌鸦,无言以对,就向自己的好友小鱼人赤陵投去了求救的目光。 “救命,救命!”乌鸦又开始喊叫了。 睚眦好像突然想起来了什么,指着赤陵道:“这两句话是你教的。” 赤陵怒道:“我什么时候教过?” “每次我跟你要肉吃的时候,你都会喊救命,救命!”云川看看睚眦,再看看赤陵,从睚眦手里取过那只乌鸦,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阿布见云川关上了房门,立刻就跳起来捉住赤陵跟睚眦的脖子,捏着径直去了他的房间,大门咣当一声关好之后,屋子里就传来赤陵跟睚眦两人凄厉的惨叫声。 云川把乌鸦丢在竹桌上,瞅着这只奇怪的乌鸦摇摇头,就在刚才,他也突然想起来了以前生活中的一个趣闻。 听说在北京流村一个叫做仙人谷的地方,人们总能在早晨听到已经过世的老村长的声音,就在人们为此感到恐惧的时候,发现老村长的声音来自于一只大乌鸦。 而且每次,乌鸦在学老村长说话的时候,还总是要咳嗽一声。经过人们抽丝剥茧一般的探查,最后终于弄明白了,乌鸦是跟着村里的大喇叭学的,因为,老村长每次广播之前,都会习惯性的咳嗽一声,清清嗓子。 事情弄明白之后,云川就找来一截细铁链绑在乌鸦的腿上,然后让族人按照他的吩咐,用竹子制作了一只鸟架,准备饲养起来,让它学更多的话。 因为,他刚才听到阿布在不远处一边用鞭子抽睚眦跟赤陵,一边愤怒的吼道:“神的学问也是能随口乱说的?” 第一三二章豪奢的生活 第一三二章豪奢的生活 族长有一头通人性会耕田的牛。 族长有一只会孵蛋的狗。 族长还有一只会说话的大乌鸦…… 所以,族长是神! 云川也是这么认为的。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自己做事情顺利的简直不可思议。 从半空中掉下来的时候没被摔死,掉到地上没被野牛踩死,被野人捉到了,没有放锅里煮了,找了一个粗枝大叶的奶妈。没有被虐待致死,睡在满是毒虫的山洞里没有被毒虫咬死,在缺衣少吃的环境里没有被饿死……总之,自己就像是老天爷的私生子,处处受照顾。 这样的生活是有问题的。 云川觉得自己的运气不可能这么好,以前,他在买奖券的时候,连安慰奖都没有获得过,凭什么换了一个环境,两年工夫就混成了部落王子,被驱赶出家门之后,又用了三年就混成了一个中型部落的族长? 现在,别说部下忠心耿耿了,就连饲养的牛,狗都远比同类争气,要知道,它们的同类进入汤锅的概率远比成为神物的概率大一万倍。 牛不会说话,狗不会说话,这也就罢了,云川想从这只大乌鸦身上突破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人,或者奇怪的生物一直在窥视自己。 细铁链子原本是为小狼准备的,可是呢,这个家伙一直比较听话,就没用上,现在,细铁链子绑在乌鸦的身上,居然让这黑咕隆咚的家伙平添了几分霸气。 当云川再次仔细看这只乌鸦的时候,终于从这家伙的外形上看出来了不妥之处。 别的乌鸦头顶都是被顺滑的羽毛所覆盖,这个家伙的脑袋上居然有一个小小的羽冠,就是有几根毛是竖起来的。 刚才的时候,这只乌鸦被云川折腾的羽毛散乱,脑袋上竖起一撮毛不那么明显,现在,这家伙蹲在鸟架上整理好了羽毛之后,脑袋上的羽冠就显得非常醒目了。 脑袋上有羽冠的鸟不多,孔雀是有的,听说凤凰也有,其余头上戴羽冠的鸟或许还有,不过,这已经超出了云川的知识范围,所以,且认为没有。 所以呢,看过无数传奇小说故事的云川,自然就认为这只乌鸦应该跟孔雀与凤凰是同一类动物。 等仆妇们收拾好了屋子,云川就把鸟架挂在窗口,端着一杯茶水用洞彻一切的目光瞅着乌鸦道:“说说吧,谁派你来?” 黑乌鸦高傲的蹲在鸟架上,呆若木鸡,对云川的问话置若罔闻。 云川探手捏住乌鸦的脖子,乌鸦立刻挣扎了起来,将两只大翅膀呼扇的如同风扇叶片一般,可就是这样,乌鸦也逃不开云川那双坚若磐石的手。 眼看着乌鸦的嘴巴张大了,挣扎的力度也在不断变弱,云川这才松开乌鸦的脖子,眼看着它被铁链子倒吊在鸟架上。 “救命,救命……” “不说话,就是一个死!” “救命,救命……” “不说话,就是一个死!” “不说话,就是一个死!” 云川笑了,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会一句新的话语,这只乌鸦果然有鬼。 然后,云川就把松胶涂抹在乌鸦的翅膀上……这下子,它想逃走,千难万难。 第二天,云川从屋子里走出来的时候,阿布弯腰的角度更大了,脸快要贴到云川的脚背上了。 “赤陵,睚眦坏了族长的大事,我已经教训过了,请族长饶恕他们吧。” 从阿布念名字的顺序来看,阿布很显然更偏向睚眦,明明是这个家伙的责任更大,却先说赤陵的名字。 “不关他们的事情,不过,那只乌鸦是奸细,你们要好好的看住它,别让跑了。” 听了族长的吩咐,阿布拍拍手,鼻青脸肿的睚眦跟赤陵在阿布的吩咐下进了云川的房间,死死地盯着那只跟鸡一样大的乌鸦。 云川站在稻田里,衷心的向老天爷祷告,如果这一次能成功收获稻子,他就准备以天地为云川部的图腾,并且永世祭拜,以感谢天恩。 人越是在绝望的时候,才越是相信神,最用尽了所有人所能想的办法之后,祷告,求神往往是最后一个办法了。 云川现在还有办法,所以,他求神的心态并不是那么虔诚,依旧带着浓浓的交换意味。 神农氏丢出来了一大堆金器,不可能没有后续手段,所以,一整天,云川都在河湾地等待神农氏的到来。 野人的计划一般不会有长期的计划,他们的计谋也往往是短期的,最好今天用了计谋,明天就能看到结果。 神农氏比较老谋深算一些,所以呢,云川就把神农氏作出反应的时间推后了十天。 果然,在第二天,云川就在河湾地见到了一个临魁。 云川曾经再跟刑天聊天的时候谈到过临魁,听刑天说,神农氏的儿子是一种可以杀掉且没有后患的东西。 这句话云川自然是不信的,神农氏生儿子的目的绝对不会是拿去让人杀的。 果然,来找云川的临魁,果然长得一表人才。 “听说烈山氏杀了一个临魁?”云川等这人靠近他之后,立刻发问,这句话问的非常无礼,可是呢,不问不成,这句话已经憋在云川心里好久了。 “是的,烈山氏把临魁穿在牛角上,刑天又把他往下按了按,然后,他就死了,也不能说是烈山氏杀的,你说是刑天杀的也是可以的。” 临魁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笑容,对于上一个临魁的死,似乎毫不在意。 “是因为你们不争气的缘故,才让你的父亲对你们的死无动于衷吗?” “好像是这样的,一个临魁兵败,两个临魁兵败,三五个临魁都兵败,已经证明临魁们是一群没有用的人,父亲想要一个合适的儿子,不合适的就算死掉也没关系。” 听这个临魁笑嘻嘻的说出了最丢人的话,云川就不得不好好地对待这个家伙了。 他从稻田走上来,在水渠边上洗干净了脚,邀请这位临魁坐下喝茶。 “你的茶水,比我父亲做出来的好喝的多。”这个体型瘦弱的临魁喝了云川给的茶水之后,给了最高的赞誉。 “你父亲只是单纯的把茶叶摘下来当菜吃,味道当然不会太好,他没有弄对茶叶的吃法。” 云川又递给临魁一个糜子馍馍,配着茶水食用。 临魁咬一口馍馍道:“我看到你在封锁那个山口。” 云川抬头看看正在山口修建碉楼的夸父他们,点点头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以前那边有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死光了,牲畜也死的差不多了,一些侥幸活下来的牛羊,会经常从山口下到河湾地,我担心再发生瘟疫,所以呢,就准备封锁山口。” 临魁点点头算是认可了云川的解释,他把馍馍一口气吃光,站起身对云川道:“我父亲想要陨石平原上的温泉,这件事云川族张应该知道吧?” 云川笑道:“我无比的欢迎神农氏前往陨石平原,为此,云川部愿意提供任何便利。” 临魁叹口气道:“我父亲说,他上一次能去陨石平原且活着回来,完全是依赖云川族长,不过,父亲也说,这样的机会不会有第二次。 另外,我们送给云川部的礼物,族长收到了吧?” 云川诧异的道:“礼物?没有啊。” 临魁看着云川的眼睛笑道:“是一些金器。” “金器是用东西换的啊。” 临魁笑道:“可能是派去给族长送礼的人太贪婪了,回去就告诉父亲处置那些贪婪鬼。” 云川瞅着临魁笑了一下道:“你们派来的人不但贪婪,还愚蠢,好些金器,被轩辕部,蚩尤部的人换走了,到我手里的就只有一顶金冠。” 临魁学着云川摊摊手道:“果然是一群没用的笨蛋,不过,我父亲的礼物已经送来了,族长好歹也收到了一顶金冠,所以呢,也就算是收到我父亲的礼物了是吗?” 云川跟着笑道:“是这样的,不过呢,收到重礼办重要的事情,收到轻礼,就办轻微的小事,你说,是这个道理吧?” 临魁笑着点头道:“是这样的,如此,那顶金冠,就当是我父亲跟族长换取温泉水的代价吧。” 云川的眉头轻轻皱起,不解的道:“我不明白。” 临魁道:“这个主意是我给父亲出的,既然温泉水能让父亲变得年轻,那么,我们只要温泉水就好了。” 云川愣了一下,然后指着陨石平原的方向不解的道:“从这里去陨石平原,要走整整三天,你说,你要派人从陨石平原运水回到神农部?” 临魁道:“我们有很多牛,也有很多人,云川族长,这样的轻微的小事,你应该能办到吧?” 云川想了一下道:“没问题,能办到!” 临魁大笑道:“我就知道云川族长是一个好人,既然如此,我们从今天就开始吧。” 云川冷声道:“你的人在哪里?” 临魁道:“就在山口外边。” “有多少人,有多少牛?” “一百个人,二十头牛。” “武士不得登上桃花岛。” “族长放心,一百个女人,二十头母牛,再加上我。” 第一三三章原始社会从不缺少奸臣 第一三三章原始社会从不缺少奸臣 云川见惯了蚩尤,轩辕的生活,总以为自己才是这个世界上生活的最奢华的一个人。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跟神农氏比起来,自己的生活简直就是叫花子的生活。 为了一缸洗澡水,人家不惜派一百个女人,外加二十头牛走三天的山路去给他取水。 部落里基本上没有闲人! 如果一个人不劳作,部落里就会少一份口粮,如果这个人死了也就罢了,少一份就少一份,可是,这一百人在为一缸洗澡水忙碌,那么,就说明部落里就会出现两百人份的食物缺口。 在劳动效率最高的云川部,在有大量存粮的基础上,来了一百二十一个巨人,云川部的粮食储备立刻就崩溃了。 那么,在劳动效率比云川部低了不止三倍的神农氏,一百人,以及二十头因为出工而不能育肥的牛,给部落造成的损失该有多么的大。 如果神农氏没有补充口粮的方法,那么,神农氏注定会出现饿死人的事件。 这就是为什么在古代,总是有因为帝王穷奢极欲饿死百姓的事情发生。 送走了取水的临魁,云川总觉得神农氏似乎在打自己稻田的主意。 因为,除过稻田,他想不出神农氏还能从哪里找到快速补充部族食物库的方法。 没办法,当自己怀里抱着一块金子的时候,看谁都像贼! 所以,在云川的催促下,山口的碉楼已经建好了,不仅仅修建好了碉楼,云川还在碉楼前方布置了超过一百米宽的竹钉区域,并且在竹栅栏后方也布置了大量的竹钉区域。 三天后,临魁回来了,女人少了两个,牛也损失了一头,温泉水倒是背回来很多。 云川估算过,这些水足够把神农氏淹死。 “路上有狼。”临魁笑着解释道。 “下一次你可以带五个武士。”云川觉得这个家伙好像很有本事的样子,就准备给他一点方便。 “真的吗?太感谢云川族长了。”这一刻,临魁笑的很像日本人。 “我们一路上其实折损了三头牛!”临魁嘴里的说出来的话吓了云川一跳。 “你的意思是这两头牛折损在云川部了?” “不是的,是被狼叼走了。”临魁的笑容显得非常无邪。“一头牛被云川族长救回来了,另一头牛被我救回来了。” 云川的眼睛顿时就瞪大了,尽管他已经听明白了临魁话语里的意思,他还是很小心的问道。 “你的意思是说,我留下两头牛,其中一头属于你?” 临魁笑的非常开心,也直到这一刻,云川发现这个临魁的牙齿也很白,且白的耀眼。 谁说野人时代的人一个个都是诚实可靠的君子的?这话是谁说的,是孔夫子,还是孟子,亦或是司马迁? 这种力度的贪污方式,跟云川原来单位的后勤科长一模一样啊。 “我不想被刑天杀死!”临魁的笑容变得有些艰难,不过很快就变成了笑脸。“我要了一个小小的部族,只有两百人的一个小部族,人数虽然少,却都是愿意跟着我的人。” 云川哈哈大笑:“你说的很对,你损失了三头牛,等你结束取水这个差事的时候,我会送一些牛给你,当做贺礼!” “你发誓!”临魁的脸上带着笑容,眼睛里却冰冷一片。 “我云川对天发誓,如果吞没属于临魁的牛,定然死于雷电之下。”云川痛快的发了誓言。 临魁感激的想要拥抱一下云川,被他躲开了。 临魁也不觉得尴尬,就带着女人们以及十七头牛过了浮桥。 “两天后,我还会来,我给父亲挖了一个很大的水池,需要很多,很多的水。” 临魁在踏上河湾地的时候,还不忘跟云川解释一下。 接下来的日子里,每隔六天,云川就能获得两头牛,还都是最强壮,最温顺的好牛。 阿布不这样认为,他觉得部族只收到了一头牛,另外一头是人家临魁的,如果族长不发誓的话,或许会是两头,发了誓,就只剩下一头了。 再一次接受了四头牛之后,云川就回到了红宫,这一次之所以多了一头牛,完全是因为临魁在路上没有遇到狼。 “族长,没有遇到狼,临魁为什么还要多送我们一头牛呢?”阿布对这件事情百思不得其解。 云川瞅着憨厚的阿布道:“有没有狼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临魁运水这件事让神农氏非常的满意,所以,临魁就敢多损失一头牛了。 你看着,等到临魁运来的水,快要把水池装满的时候,他就敢对神农氏说遇到了狼群损失了所有的牛!” “再这么下去,神农氏就要完蛋了。”阿布依旧无法理解贪官的心思。 “你没听临魁说吗,他已经有一个小小的部族了,等水池装满水之后,他就能带着自己的部族去远处生活了。” “神农氏就不管管?” 云川瞅着夕阳大笑道:“神农氏除过关心自己能不能活得长久,其余的东西或者事情对他来说都是无所谓的。 有了泉水,他就觉得自己活力无限,没了泉水,他就活得跟死人一般,死人会在乎部族变成什么样子吗?” 阿布颤声道:“族长不能是这个模样的。” 云川停下脚步,回头看着阿布道:“还好我不是这样的。” “轩辕也不是这样的,听说族里粮食不够的时候,他跟着一起吃草。” “所以啊,轩辕部以后会变成一个伟大的族群。” “蚩尤部也不是这样的。” “所以,蚩尤部以后也会变成一个伟大的族群。” “我们呢?” “我们现在就会变成一个伟大的族群。” “我掐死你!” 云川才回到房间,就听到乌鸦在那边喊叫。 云川立刻对阿布道:“我们不在的时候赤陵跟睚眦两个人又打架了。” 阿布连忙道:“这就去收拾。” “照着肉厚的地方打,别打脑袋。” 在云川的求情声中,阿布气冲冲的去了。 精卫给云川端来一杯茶水轻声道:“你就饶过睚眦跟赤陵吧!” 云川白了精卫一眼道:“他们有一天让我省心了吗?” 精卫腻歪在云川怀里,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道:“马上就要狩猎了,就放他们两个一次吧。” 云川叹口气道:“你不觉得他们两个总是不和睦,这里面有问题吗?” “没有啊,他们玩耍的时候很愉快。” “是很愉快,不过呢,这个愉快是建立在赤陵的痛苦之上的,你也知道,在陆地上,赤陵根本就打不过睚眦。 我很担心时间长了,睚眦就真的以为他比赤陵强大了。” 精卫哼哼两声,也就不言语了。 自从云川进了屋子,乌鸦也不说话,且习惯性的把脑袋转过去,用屁股对着云川。 云川一巴掌就把乌鸦从鸟架上拍下来,由于翅膀被松胶黏住,乌鸦只能倒吊在鸟架上,上下折腾。 精卫连忙把乌鸦捞回来,头朝上重新摆好,云川发现,乌鸦居然亲昵的用脑袋触碰精卫的脸。 “我听话,听话!” 听乌鸦这样说,云川这才放弃了要把它重新倒吊起来的想法。 洗了手,精卫端来了云川的晚饭。 除过一片珍贵的腊肉之外,全是草。库房里的粮食已经没有了,准确的说只剩下很少的一点粮食了。 这点粮食是用来喂养族群里的孩子的,其余的族人毫无例外的都在吃草。 距离麦子,糜子,谷子成熟还有一个月,在这段时间里,全族除过吃鱼之外,就只能吃草。 这样吃也挺好的,一年中,吃一个月的草对身体好。 云川心头非常的焦灼,可是,在平日里,他却要表现得对未来充满期望。 没有油水摄入,排便就成了一件痛苦地事情,为此,云川对于进食都已经产生恐惧感了。 精卫从口袋里取出一把蚕蛹放在桌子上,没有油脂,这些蚕蛹是用瓦片焙干的。 云川也不客气,拿起一个就丢嘴里,很香。 “你把鱼都给了新来的巨人们吃……因为水塘涨水,那些巨人又抓不来多少鳄鱼……” 云川抬头看着精卫道:“这话是你说的,还是你听别人说的?” 精卫被云川凌厉的目光吓了一跳,连忙道:“是我听来的,没注意是谁说的。” “明天就要狩猎了,别让夸父听了伤心。” 精卫点点头,云川叹口气道:“舍得,舍得,没有舍,哪来的得。” 这句话很拗口,精卫没有听懂,不过,者不妨碍她听从云川的话,倒在云川怀里,把剩余的三枚蚕蛹放进云川嘴里。 第二天清晨,云川天不亮就起来了,广场上已经站立了大队人马,已经等候云川多时了。 巨人们人手一辆板车,睚眦带着一群少年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显得极为兴奋。 夸父与绘站在最前边,力牧背着一张大弓站在绘的身后如同影子一般。 云川从来都不允许力牧站在他的身后,所以,第一个派出去的人,就是绘。 他们在离开桃花岛之后,要沿着竹林向大河上游摸索,一边摸索一边敲鼓,云川要带着另外已对人马,沿着河岸一边敲鼓一边向上搜索。 夸父以及巨人们的脚程快,他们会沿着河岸,快速向大河上游奔走,等看到绘敲鼓的响动后,就立刻跟着敲鼓,逼迫兽群进入断头谷。 这个工作是最危险的,能不能抗住那些惊慌的野兽,确保它们进入断头谷,全靠巨人们用身体来抗了。 第一三四章狩猎 第一三四章狩猎 “啊!鼓声震震……” “啊,兽群震惶……” “啊!太阳在上……” “啊!族长英武……” “啊——你打我做什么?” 夸父回过头就看到云川那双凶暴的眼睛。 “是阿布教我的唱的。” “阿布什么时候学会唱歌了?” “不知道,听阿布说他花了大价钱弄来的。” “从哪里弄来的?” “听说是那个临魁唱的,神农氏的巫祝门很会唱歌。” 听夸父这么说,云川也忍不住叹息一声,说真的,就目前这几个部落而言,人家神农氏是文化最发达的一个部族。 不仅仅是唱歌好,人家的打击乐也弄得很好,尤其是敲打各种木棒以及竹筒配合着篝火,以及疯狂的舞蹈,听说是神的最爱。 云川部好歹还有几首笛子曲可以让族人炫耀一下,轩辕部的铃铛,风铃音乐也算是一绝。 唯有蚩尤部确实算不得好,每到祭祀的日子,不弄的血淋淋的就不肯罢手,不过,人家的战舞听说不错。 云川部的鼓声在山谷间回荡,山沟里已经出现了大群的鹿,以及野羊一类的小兽,野鸡更是在树林间乱飞,尤其是雄性野鸡,五彩斑斓的模样煞是好看。 夸父见精卫看的喜欢,就对精卫道:“等一会就把它们的毛都拔下来给你。” 精卫欢喜的连连点头。 “母野鸡能活捉就活捉,咱们的鸡场里的鸡数量不够。” 跟女人的感性比起来,云川觉得吃饭事情更大。 他已经吃了半个月的草了。 驱赶野兽是一件非常繁琐且麻烦的事情,绝不是一天就能处理完的,再加上云川驱赶野兽的时候还需要有目的的进行,所以,进程就更加慢了。 按照云川估计,这场大型狩猎活动,至少要维持二十天才能结束。 对于狩猎云川是个门外汉,但是,绘,力牧他们却是此道的高手中的高手。 如果不是因为要槐跟着阿布守卫桃花岛,这一场狩猎活动可以进行的更加顺利。 狩猎的过程中有很多的讲究,比如,一开始的时候驱赶着野兽们在一个大峡谷中狂奔,然后就会在驱赶的过程中,不断地把兽群分散。 猛兽走一个峡谷,食草兽们走一个峡谷,这中间的手法非常的讲究,稍微出点差错,就会让狩猎活动毁于一旦。 其中最让人头疼的就是野猪! 这东西是杂食性动物,却凶猛无比,且蹲在在食草兽群里乱混。 云川这一次没想要猛兽,一头都不想要,因为他准备把这些野兽撵去蚩尤部,或者轩辕部,云川部只要食草兽就已经很好了。 狩猎一般不会在夏日里进行,因为这个时候天气热,肉类很难保存,一旦有了收获,就要立刻下手熏制,腌制,否则,弄回去一堆臭肉就不好了。 而冬日狩猎就没有这个顾忌了,冬日里的野兽不但皮毛是最好的,就连肉也能保存很长时间。 夏天狩猎是没办法的一种选择。 家里的粮食已经吃光了,而新粮下来还需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眼看着已经养的红光满面的族人脸上又开始出现菜色,也只好如此了。 这是一次竭泽而渔的狩猎方式,云川没打算放过母兽,孕兽,幼兽,公兽,可以说,他这一次狩猎,就是为了清理云川部的外部环境。 而且,这样的清理工作,每个三年就会进行一次。 既然这里已经被划定为人类聚居区,那么,就不该有野兽们的存身之地。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断头谷已经有了一些食草兽,云川他们没有惊动这些野兽。 晚餐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吃的,反正都是草,云川的口袋里好歹还有赤陵送给他的一截嫩藕,这东西也是草,也就是味道好一些。 夸父见族长在那里喀嚓,喀嚓的咬着藕,就把自己碗里的一块熏鱼送了过来。 云川瞅了一眼熏鱼,转过身,继续啃自己的嫩藕。 “族长,我吃饱了。”夸父装模作样的拍拍肚子。 云川收起自己的藕段,瞅着夸父道:“赶紧吃了吧,明天还要你们出大力气呢。” 夸父笑道:“我有的是力气!” 云川哼了一声道:“你们的力气全靠食物撑着呢,要是没食物你有个屁的力气。 明天呢,我又不干活,吃什么无所谓,你们一定要吃饱,要是耽误了明天的事情,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云川说着话把手里的嫩藕折断,分给了精卫一截,不理睬端着鱼肉的夸父,两人转过身,面对苍茫的大山,如同熊猫啃竹子一般,啃得极为香甜。 没办法,这是真的没办法,巨人族的力量非常大,一个人几乎可以顶三个普通人,可是呢,这些巨人们就像一辆辆排量极大的卡车,力气大的前提是你要给他们加满油。 云川他们的身体更像是一辆辆带脚踏子的轻便摩托车,没油了,也能用脚踏着凑合一段路程。 巨人族们是不成的,没有吃的,就没有力气…… 昨天就吃了一天的草,今天吃的还是草,云川的肚子很鼓却非常饥饿,他不敢再吃草,喝了很多很多水,这导致他只要翻动身子,肚子里的水就会咣当作响。 好不容易捱到了天亮,脚下的断头谷中已经有了很多的野兽,而远处的鼓声也越来越近。 “咚——咚……咚”鼓声沉闷,如同巨人脚踩大地的声音,并且越靠越近。 更多的野兽离开山林,开始向断头谷涌过来,在很远的分叉地带,睚眦正带着一群丢石头丢的很准的巨人,正在把一颗又一颗的石头丢进兽群。 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中招的全是食草兽的头目,这些领头者被石头砸的头昏脑涨,连连后退,好不容易发现了一条侧向的小路,就带着群窜进了这条山谷。 而凶猛的食肉兽们,本身身体就强悍,因为害怕鼓声,就沿着大峡谷一路向轩辕部的领地跑了过去。 鼓声越发的近了,一些趁机捕获食草兽充饥的猛兽,也不得不丢弃食物,随着猛兽大军滚滚向前。 其中一头体重几乎达到半吨的高大麋鹿在兽群中东奔西突的为它身后的麋鹿群闯开一条血路,在即将按照睚眦他们的安排进入小路的时候,这头高大的麋鹿却停下脚步,警惕的瞅着梅花鹿,野羊,野猪们鱼贯而入的小路。 看的出来,它觉察到了危险,似乎有追随猛兽们跑路的想法,于是,睚眦甩动自己的皮兜子,一颗鸡蛋大小的石头,在飞出六十米的距离之后,准确的击打在这头麋鹿的大角上。 麋鹿警惕的四处张望,寻找危险的源头,另一颗石头却重重的击打在麋鹿的屁股上,打的这头麋鹿叫了一声,在其余惊惶的麋鹿的簇拥下,一头扎进了小路。 眼看着老虎,豹子,熊,狼沿着大路跑向了轩辕部,睚眦满眼都是惋惜之色。 力牧一箭射死了一只豹子,还想继续射击,却被绘给拦下来了。 “这些野兽是族长送给轩辕部的礼物,不能射杀。” 力牧冷笑道:“族长会这么好心?” 绘笑了一下,掏出一块肉咬了一口道:“族长总说云川部与轩辕部就像同一棵树上长出来的两个果子,咱们吃肉,轩辕部一定要喝汤才成。” 力牧摇着头道:“轩辕没有传说中那么好,云川也不如你们以为的那么好,可以说,所有的部族首领,其实都不算不得好人。” 绘怜悯的看着塌肩瘸腿的力牧道:“轩辕不要你,我要你啊,你也看到了,我对你还是不错的,族长对你也很好,他吃草都要给你吃肉。” “这种事情轩辕做的多了,在你有用的时候,族长们会把最漂亮的女人给你,会把最好的食物给你……这都是假的。 绘,你要是真的以为你的族长对你很好,那就先骨折一次看看,想要看他如何冷落你,那就瘸腿一次看看,想要看他抛弃你,那就重伤一次看看。” 绘嚼着肉干笑道:“族长说了,他不会抛弃任何一个族人。” 力牧大笑道:“你应该听听蚩尤是怎么对他的兄弟们承诺的,他承诺一旦作战,他必定第一个冲杀在前,如果后退,他一定是最后一个退出来的。 结果呢,蚩尤经历了那么多次战争,他的兄弟不知道死了多少个了,而他,蚩尤,还是蚩尤,从未改变过。” 绘呵呵笑道:“我们族长是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的,如果非要说不一样,云川族长显得比轩辕,蚩尤更加坏一些。” 绘吞下最后一口嚼烂的肉干,对力牧道:“我们的族长是神!” 力牧冷笑道:“轩辕是龙,蚩尤是可以飞沙走石的大巫,云川族长这个神没有什么特别的。” 绘重重的在力牧的肩膀上拍了一巴掌道:“别的神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家族长是在我眼皮子底下成为神的。” 力牧苦笑一声道:“神啊,人啊,绘,你真的分得清楚他们之间的差别吗?” 绘嘿嘿笑道:“族长比我聪明,我听他的就好了。” 第一三五章都是为了一口吃的 第一三五章都是为了一口吃的 力牧很喜欢绘这个人。 在他最倒霉,最无助的时候,是这个被他伤害过的男人向他伸出了救援之手。 他记得很清楚,就在那个狂暴的夜晚,自己如同折翼的鸟儿从半空掉在乱石上,全身的骨头似乎都要断了,腿上的断口处,还有森森的白骨露出来。 非常的疼,他想昏厥过去,可是,冰冷的河水一次又一次的把他从昏迷中弄醒,直到云川来到他的面前。 当时,高高在上的云川俯视着他,眼神冰冷而残酷。 “把他丢进河里!” 这六个冷冰冰的字,力牧一辈子都无法忘记,也就是在那一刻,力牧终于明白了,所有的首领都有一颗冰一样寒冷的心。 “族长,我要他!” 就在力牧准备赴死的时候,一个温暖的声音在他身边响起,他努力的转头看过去,看到了身上绑满麻布还在流血的绘。 就在刚才,他还想着如何弄死这个男人,转眼间,这个男人却在为他求情。 这个人是云川得力的部下,力牧知道,自己的死活此刻已经无关紧要了,只要云川还看重这个心腹部下,自己就能活。 他活下来了,这一次不是因为自己有一箭双雕再倒扎一条鱼的神奇射术,而是有一个男人觉得他还有活着的价值。 这种感觉很奇妙,与他当初在大泽边上遇见轩辕的感觉很不一样,直到现在,他梦中总会出现云川那双冰冷的眼睛,以及那个突兀的男声——族长,我要他。 睚眦一直盯着力牧看,他不喜欢这个人,这个人看族长的眼神很不对劲,而且,他总是看族长的脖子,胸口等要害处,好像随时准备把箭送到族长的这些位置上。 因此,睚眦总是帮族长盯着他,只要他敢动弹,睚眦就会把一颗铁球送到他脑袋里面去。 想到这里,睚眦就从贴身口袋里掏出一颗鸽子蛋大小的铁球瞅瞅。 这个铁球是族长打造匕首剩余的一块铁,因为太少,就做成了一个球送给了睚眦。 因为长时间的摩挲,这颗铁球已经明光锃亮的,是睚眦最珍贵的宝贝。 族长说的狩猎,其实不光是指山谷里狂奔的各种野兽,还有山谷里的藏着的一些人。 尤其是那条沿着大河走向的山谷。 这条山谷是旧河道,以前族长征伐食人部落的时候,就从这里走过,也是云川部走轩辕部的必经之路。 睚眦小小的身形在旧河道一边纵越,他跑的很快,甚至可以追着那些猛兽的脚步奔跑。 果然,在一个满是乌鸦的地方,一些人被野兽撵着狂奔,不过,野兽即便是追上了这些人,也没有伤害他们的意思,只知道一路狂奔。 睚眦跳过一块大石头,人还在半空,手里的皮兜子已经抡得如同风车一般,脚才落地,皮兜子里的石快就已经呼啸着飞了出去。 一头黄皮猛虎正在狂奔,突然间,一块石头砸在它的眼睛上,硕大的虎眼立刻就被石快砸的凹陷了下去,猛虎吃痛,嗷的一声人立而起,两只巨大的爪子,在空中胡乱的抓挠了一下,一个跑在猛虎前边的人,立刻就被这头猛虎抓挠的稀碎。 受伤的猛虎立刻失去了理智,撕碎了一个人之后,又把目标放在一头狗熊身上,两只爪子攀住狗熊的脊背,狠狠地一口咬了下去。 睚眦在悬崖上不断地投掷石快,不断地在野兽群中制造混乱,很快,野兽们不再狂奔,而是窝在旧河道里相互厮杀。 眼看着一头被毛犀撞开一条血路冲杀出去,却有五六匹狼跳上它的后背,锋利的牙齿撕咬被毛犀后背上那个巨大的伤口,同时,也有狼抓住了被毛犀的屁股,用力的撕咬被毛犀的排泄系统…… 被毛犀拖着被狼掏出来的肠子踉踉跄跄的跑了几步,就倒在了地上,然后,这头被毛犀就被狼群给覆盖了。 “咚咚咚”沉闷的鼓声再次在河道里响起,正在相互厮杀的野兽们如梦初醒,顾不得已经到口的食物,再一次夺路狂奔。 睚眦跟着云川已经学会了那个叫做节奏的东西,所以,他的节奏把握的很好,让这些猛兽再跑一阵,就继续骚扰一下,打乱野兽们逃跑的节奏。 如此,才能借助鼓声,让这些野兽永远处在一种惊恐狂暴的状态里,也只有这样的好野兽,才能在进入轩辕部之后,继续没头脑的横冲直闯,给轩辕留一地的皮毛跟肉食。 同样的,蚩尤部那边就更好办了,那边的山地本来就更高,居住的大多是猛兽,云川部的人只需要用鼓声把那些野兽撵到蚩尤他们的领地里面去就成了。 谁都别闲着,这就是云川此次带着族人狩猎时要的效果。 断头谷附近已经成了一片修罗场。 食草兽的数量很多,而这里的空地又少,前边进来的食草兽们被后边的进来的食草兽们用力的挤压,挤压的后果就是靠近悬崖的食草兽们被挤得掉下去。 云川带着族群里的老弱,在悬崖下一字排开,但凡上面有食草兽掉下来,立刻就开工。 放血的,剥皮的,抹盐的,熏制的,按照流水线进行工作,导致悬崖下边血气冲天,引来了数不尽的苍蝇,以及乌鸦,就连平日不多见的兀鹫也在这片天空上盘旋久久不肯离去。 开始,只是小规模的食草兽掉下悬崖,很快,食草兽就像雨点般的往下掉。 夸父带着巨人族参加了驱赶挤压食草兽的工作。 这个时候,族人们对于能吃的巨人族的一点怨恨,立刻就消失了。 也只有这些挥舞着巨大木槌的巨人族,才能站在食草兽群里,用打地鼠的方式,给部族收获一头又一头活着的食草兽。 所以说,养活巨人族的时候是很艰难,可是,用起巨人们的时候确实好用。 为了这场大狩猎,云川部已经准备很长时间了,部族里除过守卫桃花岛的人之外,其余的人基本上都被云川弄到这个断头谷来了。 抹过盐巴的肉,被挂在板车的架子上,一旦满了一车就立刻运走一车,来不及运走的,就地开始熏制。 流水线作业的好处就在于一个快字。 不论悬崖上掉下来多少食草兽,都会被守在悬崖下的族人们收拾的妥妥。 兽皮被丢进高浓度的盐水里浸泡,有用的兽角,兽筋,被收拾起来,无用的难以收拾的内脏就便宜了那些食腐动物。 云川用牙匕熟练地破开一头野猪的肚皮,野猪的内脏哗啦一声就淌出来了。 云川熟练地摘掉猪心,猪肝,猪肺,把肠子丢给一群小巨人,他们熟练地抓住肠子,以及肚子,用力的捋! 从天明时分直到日落,云川带着族人顾不得喝水,吃饭,手下不停的处理着手里的食物。 等到天色完全暗下来了,悬崖上也不再往下掉食草兽,云川才停手,他停手了,族人们也慢慢的停下了手里的活计。 云川把手插在冰冷的溪水里浸泡片刻,等手上的血完全消融之后,就沙哑着嗓子对所有人道:“肉煮熟了,今天,都敞开肚皮*******卫带着一群人扛着硕大的笸箩过来,笸箩里装得全是大块大块的肉食。 云川从里面抓到一块肥瘦相间的,弄一点细盐撒上去,立刻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人之所以觉得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很痛快,完全是因为这样吃饭会回归原始。 尤其是在大口吃肉的时候,人的喉咙间会发出一种类似野兽咆哮的“呜呜”声。 这就是被食欲激发的兽性,此时此刻,这种野兽护食的声音在悬崖下边此起彼伏的响起。 云川的嘴巴就没离开过肉块,每当精卫想要夺下肉块,给他喂水,免得他被肉食噎死的时候,云川就会躲开,且目光凶狠,嘴里发出野兽护食的咆哮声。 夸父回来了,带着一群疲惫的巨人,等夸父他们看到一笸箩,一笸箩的肉块,这些原本疲惫欲死的巨人们,立刻就变成了虎狼。 夸父一手抓住一颗煮熟的也不知道是什么食草兽的心丢嘴里大嚼,另一只手已经抓到了另外一颗心,且把脑袋放在笸箩上空,除过云川不允许别人抓他面前笸箩里的肉食。 当云川终于恋恋不舍的将嘴巴从肉块上挪开的时候,他就开始不停地打饱嗝,他的胃已经被各种食草兽的肉塞得严严实实。 理智回归的那一刻,云川立刻就下令所有人住嘴! 再吃下去,会吃出人命。 精卫带着一群已经吃过饭的妇人用鞭子抽打那些还在吃肉的族人,强行把他们跟肉块分开。 而云川此时已经拿起了夸父的大木槌,一锤子就敲在夸父的手上,把他刚刚抓起来的一块巴掌大小的肉块砸飞。 夸父委屈的瞅着云川,云川一边打嗝一边道:“不能……嗝……再吃了……嗝……会死人。” 夸父瞅着面前的笸箩咆哮一声道:“我宁愿撑死!” 第一三六章狩猎与耕种那个更好 第一三六章狩猎与耕种那个更好 吃过饱饭的人最经不起饥饿。 一个长期处在饥饿状态的人,对饥饿有着强大的忍耐力,而吃过饱饭的人因为知道吃饱饭的滋味,所以,一旦饥饿了,就显得格外的疯狂。 所以,最经不起饥饿的其实是所谓的文明人,假如将一群饥饿野人跟一群饥饿的文明人放在同样的环境里,率先蚕食同类的必定是文明人! 把这个话题展开了讲,就是——野人知道同伴的重要性,并且会为这个群体做出牺牲以维护族群的完整。 文明人——更加知道同伴的重要性,可是,要想牺牲他自己,很难…… 云川部最近一直都以草为食物,族人们已经习惯于消化肉食的胃,这时候开始消化草,胃口就疯狂的向大脑提出抗议,最后,导致大脑除过传递吃饭这个信号之外,再无其它。 夜晚,篝火熊熊,人们劳累一天,却无人睡眠,不是他们不想睡,而是睡不着,有的人刚刚躺下,胃里的东西就疯狂的向外喷涌,从嘴巴里,鼻子一起喷,胃液进了气管,刺激的呕吐者疯狂的咳嗽,几乎要断气了。 云川睡了,他吃的很饱,却没有到吃的太多的状况,包括精卫在内,所有人只能瞪大了眼睛瞅着自家族长睡觉,而他们瞌睡的要死却不敢入睡。 天快亮的时候好了一些,云川却醒来了,一个人守着一山谷睡觉的族人。 天亮之后,云川就敲响了鼓。 新的,劳累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今天,最主要的任务并非是杀戮,而是捕捉。 巨人族们再一次承担了重任,他们每人手中都有一个长竹竿,竹竿上有一个系了活扣的皮索,但凡是族长要求的食草兽,都会被他们用皮索套住,然后再绑起来运回桃花岛。 这个时候,最强壮,最勇猛的食草兽头领不能留活口,没了头领的食草兽才会听话,否则,只要它们的头领还在,食草兽们就会不断地逃跑。 于是,鹿上了悬崖,然后再掉下来,羊上了悬崖,然后再掉下来,野猪也上了悬崖,下场与鹿,羊是一个结果。 当然,野驴是不一样的,它们只知道转圈,没有逃路了,它们也不肯停歇。 驴子是一个好东西,容易饲养不说,还耐苦劳,加上体型不大,妇人就能牵住,弄回去拉拉车,背背货物,绝对的好帮手,加上,这东西的脾气虽然倔,却不刚烈,很好驯服,云川决定一网打尽。 昨夜吃了一顿真正饱饭的夸父,这时候就显得非常有用,一双大手居然抓住了一头驴子,并且举了起来,从未有过的新体验,导致这头驴子昂嘶着四只蹄子乱蹬,显得非常害怕。 两个巨人过来,顺利的在驴子的两条前腿绑上绊绳,就丢开不管。 获得自由的驴子才想跑,就被绊绳摔倒在地,爬起来再跑,再次被摔倒。 一头半吨重的巨大麋鹿从悬崖上摔下来,摔得肠破肚流,十几个叉的鹿角也摔成了七八截。 五六个族人拿着刀子冲向这头还没有咽气的鹿王,首先做的就是给这头鹿开膛破肚,由于内脏已经摔烂了,就没有了食用价值,内脏丢进了小河里随波逐流,鹿皮也破了很多地方,使用价值也不大,也就不用剥皮,把大块的肉分割之后,鹿皮上毛用火烧掉,抹上盐之后就放在熏肉架子上熏制。 初步熏制之后,就会有妇人孩子拉着板车过来,带回桃花岛再进行深加工。 这头麋鹿是被巨人们用强壮的身体硬是给挤下悬崖的,弄死了鹿王,其余的鹿就只能“呦呦”的叫唤,跟着驴子一起转圈子。 能收获一个野驴群,这是云川没有想到的,只是没有马,这让云川又有些失望。 才把一颗鹿头丢进小河里,又有一头至少有三百斤重的野猪从天而降,轰隆一声砸在乱石堆里,野猪的眼球biu的一下就飞出来了,随即,嘴巴里,耳朵里,屁股上,开始有大股大股的血喷涌出来,非常的吓人。 族人们已经看习惯了这一幕,不慌不忙的上前,分割这头大野猪,同样的,内脏是要不成了,就在族人准备把猪头丢掉的时候被云川喝止了,这是好东西,不能浪费。 随着杀戮不断地深入,天空中的兀鹫越来越多,乌鸦也铺天盖地的,它们似乎不怎么害怕鼓声,或者说,这些习惯吃腐肉的鸟们,已经习惯了在进食的时候遭受干扰了。 断头谷里的这条小河,蜿蜒向西,进入了轩辕部族的领地之后,才会在上游进入大河。 由于小河里的野兽内脏太多,禽鸟们就盘旋在这条小河上不断地起落。 轩辕就站在小河的入河口静静地看着暗红发臭的河水。 河水里混合着的各种野兽的内脏以及头颅不断从轩辕面前流淌而过,最终汇入大河。 “云川部这样做上苍会惩罚他们的。”风后氏从水中捞出一挂破烂的内脏对轩辕道。 “不能一次把山上的野兽全部杀光的道理,云川部的人就不知道吗?” 仓颉大致清点了一下水中的兽头也叹息一声。 在洪荒的世界里,人其实也是食物链中的一员,而且不属于顶端,基本上与狼有着同等地位。 即便是狼群,都不会把一个食草兽群全部杀死吃掉,它们只会吃掉兽群中的病弱者,这对食草兽群的整体繁衍是有利的。 所以,野人部族也不会对一个食草兽族群进行灭绝性屠杀,即便是要捉食草兽回来饲养,也绝对不会像云川部这么干。 将野性的食草兽捕捉回去驯养成家禽家畜,很艰难,且非常的耗费人力。 云川部这样做的唯一后果就是——他们部族以后将降低狩猎的重要性……或者,不再把狩猎当成部族的主要食物来源。 这才是轩辕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种地很重要,并且在部族生存领域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可是呢,狩猎同样的重要。 在轩辕部落中,种地与狩猎时两条同时走的腿,缺一不可。 在蚩尤部落中,狩猎是一条比种地重要的多的腿,也强壮的多,种地的那条腿已经出现,不过,仅仅是狩猎那条腿的附庸。 云川这样做,是要彻底斩掉狩猎的那条腿,形成以种地为绝对生活来源的态势。 “他们要把十年的饭食,一年吃干净,那是他们的事情,我们不这样做。” 轩辕沉思良久之后,对跟随在他身边的属下们道。 “现在啊,云川部那边驱赶过来了很多猛兽,牛部,虎部已经开始围猎,我们不能学云川部,风后,你去告诉牛虎两部,狩猎的时候,只猎杀猛兽,不得围猎食草兽。”风后道:“云川部杀光了自己部族领地上的食草兽,过一阵子,我们部族领地上的食草兽就会跑到他们那边去,云川部现在捕杀的是他们部族领地上的食草兽,以后,捕杀的就是我们与蚩尤部领地上的食草兽,归根到底,云川部此次围猎,损害的是我们所有人的利益,族长,这件事该怎么办呢? 除非,他云川部以后不再狩猎。” 轩辕看着风后氏道:“你现在,有把握打败云川吗?” 风后氏道:“除非云川离开他的龟壳。” 轩辕瞅着风后氏淡淡的道:“他的城墙已经很高了,且非常的不好爬,云川又是一个胆小鬼,他怎么可能愿意跟你在野外作战呢? 慢慢来吧,等我们吃透了这个城墙,他云川就没有什么资格再跟我们讨价还价。” 仓颉道:“云川部以后可能真的不会再狩猎了,即便是有,也是小规模的狩猎。 现在,他的部族里的粮食一下子变多了,等到他收获了土地里的庄稼之后,云川部一定会成为大河附近最富裕的一个部族。 云川还会用这些粮食招纳更多的部族,就像这一次他一次就接纳了一百二十多个夸父,势力也会越来越大。 这对我们部族的压力很大,我在陨石平原的时候,在跟云川闲聊的时候,他还说,应该放一把火,将部落附近没有长大树的草原,丘陵,全部焚烧一遍,开垦成田地,如此,有了大量的土地,才能养活一个大部族。 看来,云川正在向一个他希望的大部族的方向努力呢。” 风后氏疑惑地道:“难道说,仅仅依靠种植,真的可以撑起一个大部落吗?” 轩辕点点头道:“如果想要部族不再分裂,继续壮大,那么,种地是唯一可能的一个选择。 一个狩猎部族需要的山林,草场太多了,而一个种田部落,需要的土地要比狩猎部落少的多,用更少的土地,养活更多的人,如此,族群,才不用因为太大了需要分裂,我期望的一个巨大的族群聚居在一起的想法才会实现。” 风后氏把脑袋凑过来道:“族长,现在……” 轩辕堵住了风后没有说完的话,瞅着小河里的动物残骸道:“先看看,先看看,看看云川部是不是真的可以可以给我们走出一条路。” 仓颉道:“这需要时间啊。” 轩辕用手在被血染红的小河里捞一把道:“我们现在,最不缺少的就是时间。” 第一三七章事物总是不断变化的 第一三七章事物总是不断变化的 轩辕说的一点都没错,他们如今拥有最多的就是时间。 以前,部族间总是冲突不断,而部族也需要不断的壮大,不断地扩展。 现在,神农氏痴迷于洗澡,轩辕氏还要把刚刚接纳的部族统一起来,分配土地居住,蚩尤部刚刚吞并了两个大部落,也需要消化吸收。 所以,战争不是最近的主题。 云川部发展的速度太快了,这是轩辕跟蚩尤两人唯一担心的一点。 他们尝试着阻止过,结果用处不大,云川部喜欢快速发展,是云川部子自上而下所有人的愿望,只要他们打败外来的阻力,就没人能阻止他们过上好日子。 这一次围猎,对轩辕来说触动很大,他知道云川把猛兽驱赶过来的意图,他也知道云川把自己领地上的野兽统统杀光是个什么目的。 他甚至感觉到,云川似乎有些鄙视他们。 而最让轩辕不能接受的就是来自云川的鄙视。 现在想起来,云川在最初的时候是抱着一颗大家一起发展,一起变富裕的心在跟轩辕,蚩尤两部交朋友。 当云川部真正变得富裕起来之后,轩辕,蚩尤两部却喜欢用野人的法则来处理与云川部的关系。 在跟轩辕,蚩尤几次战斗之后,现在的云川部决定独自发展,为此,他们愿意付出代价。 围猎,彻底的围猎,清空云川部领地上的食草兽,彻底断绝轩辕,蚩尤两部想要抢夺云川部领地的心思,毕竟,一个没有丰富食草兽资源的领地,对他们两族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 同时,云川也想利用食草兽喜欢到处乱跑的行为,摊薄轩辕,蚩尤两部的狩猎收获。 只要云川愿意,他每年都会进行一次惨无人道的狩猎,只要坚持几年,不论是轩辕部领地,还是蚩尤部领地,都将没有野兽可以让他们进行狩猎活动了。 这是一种变相的驱逐轩辕,蚩尤两部的做法,虽然见效很慢,却做的非常绝。 就在轩辕,蚩尤两部忙着清理部族领地上突然多出来的野兽的时候,云川的围猎基本上已经到了尾声。 性情刚烈的食草兽已经跳崖死光了,不愿意跳崖的都是愿意活下去的。 所以,当夸父带着巨人族最后清理断头谷的时候,剩余的食草兽变现的很温顺,只有一些野猪依旧不服气,在断头谷里东奔西窜,最后力竭倒地,被云川部手艺熟练的族人们,分解成很多块变成了珍贵的熏肉。 夏日炎炎,已经半个月没有下雨的云川部领地上冒起了浓烟…… 云川下令点燃了山火,将隐藏在灌木,草丛里的仅存的一些野兽也驱赶出了云川部。 大火虽然是有计划的点燃的,可是,野火,就是野火,一些黑松林以及竹林也受到了波及。 至此,云川部轰轰烈烈的围猎活动,也终于落下了帷幕。 这一次,云川彻底的毁掉了云川部的领地,放眼望去,一片焦黑,凄惨异常。 轩辕,蚩尤望着焦黑一片的云川部领地,沉默了良久。 云川用这种决绝的方式,宣告自己的部族从此以后不再与轩辕,蚩尤两部为合作伙伴。 与轩辕,蚩尤两部决裂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刑天部与云川部的交往越发的密切了。 回到桃花岛的云川,先是带着族人大睡了一天一夜,然后,又开始忙碌起来了,海量的肉食虽然已经简单处理过了,放置短时间不会有问题,但是,接下来,他们还要把这些肉食进行深层次的加工。 大量的肉食被煮熟之后晒成了肉干,磨成肉粉装在皮口袋里放在干燥的窑洞里。 大量的肉食要用松枝不断地熏烤,直到彻底没有腐烂的威胁之后再存放在通风的地方挂起来。 为了做这些事情,云川关闭了外城大门,云川部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除过采竹笋的妇人,没有一个男丁离开部落。 才处理完这些肉食,皮子,田地里的麦子,糜子,谷子又成熟了。 今年的粮食因为种子被优化三遍了,收成比去年还要好,基本上达到了云川要求三亩地的产出养活一个人的期望值。 当麦子,糜子,谷子收割完毕之后,云川部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还有大半个月才能成熟的稻子上。 在这期间,稻田里起了三次火,不过,因为稻田中还有水,火势并不大,烟雾才起来,就被巡逻的族人给扑灭了。 没人知道放火的人是谁,云川也不想知道,即便是知道了,也没有任何作用,不论是轩辕,还是蚩尤,亦或是刑天,他们都有放火的动机,与能力。 忍痛,忍耐,这是云川此时最需要的品质,就像云川在开春的时候埋进泥塘里的那些莲藕一样,在经历了一个春夏的成长之后,细嫩的叶片终于长到水面上,虽然没有开花,圆圆的叶片却覆盖了整个泥塘。 “族长,今年这里能挖藕吗?”鱼人赤陵甩着大脚板来到族长身边蹲下来,跟他一起看水塘里的莲叶。 “没有开花,莲藕基本上没有收成,等明年吧,或者再等两年,这里出产的莲藕就能养活我们很多人。” “族长,既然您已经把领地上的野兽统统撵走,杀光了,这河里的鱼,池塘里的鱼,是不是也要处理干净?” 云川看到了赤陵眼中的忧愁之意,知道这孩子对竭泽而渔这种行为有着极深的恐惧。 就摇摇头道:“不能,我们在水里只能种莲藕,种不了别的,所以啊,我们只能养鱼。” “养鱼?”尽管赤陵对于鱼这个东西非常的熟悉,可是,说到把鱼养起来,他觉得这没有必要,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有鱼,而河里的鱼是抓不干净的。 云川瞅着赤陵远比常人大的脚丫子道:“说真的,人还是住在陆地上比较好,我最近观察过你们部族,我发现你们的进化是非常残酷的,或者说,你们之所以变成这个样子,其实就是因为你们部族中,没有从一生下就亲近水的孩子全死了。 在岛上这一年多,鱼人族一共生了七个孩子,赤陵,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这七个孩子中,有五个其实更像我们,而不是更像你?” 赤陵低声道:“我弟弟也不像我,他的头没有我这么尖,母亲说,因为现在安全,没有野兽吃我们,没有其余野人来抓我们,我们不用时时刻刻想着跳进水里逃命,所以,生了七个孩子,七个全部活下来了。” 云川扶着赤陵的肩膀站起来,瞅着满水塘的荷叶道:“所以啊,你以后要从河里抓一些能长大的小鱼回来丢进荷塘里,这样,在寒冷的冬天,你们就不用下水捉鱼了,想要吃鱼,随时从荷塘里捞鱼就是了。 还有,你们的食物结构也要改变一下,以后要适应吃粮食,吃草,吃肉,不能光吃鱼。” 赤陵笑着道:“我喜欢吃肉。” 云川笑着摸摸这个孩子的脑袋,就带着他一起去了另外一个种了荷花的池塘。 之前,云川还以为鱼人族是一个进化完全的种族,结果,他发现,鱼人族进化的过程非常的残酷,就岛上出生的那七个孩子来看,按照鱼人族原来的生活方式,只能活下来两个进化了的孩子,其余的五个没有进化出卓绝水上本领的孩子,是绝对活不下去的,就算是那两个进化了的孩子,也未必有机会活到成年。 这从鱼人部被轩辕送来的时候就能看出来,两百多人中,没有一个是进化不全的人。 很明显,进化的鱼人太少了,而没有进化的人太多了,这就导致鱼人族进化的效率太低,就他这样的种族,不出一两百年,就一定会灭绝。 目前呢,没有进化的孩子多,再过一些年,鱼人族里没有进化的普通孩子会越来越多,进化的人越来越少,由于整个桃花岛上审美观话语权属于人类,所以,鱼人终将会消失。 也就是说,鱼人族终将会消失,就像他原来的命运一样,不论云川干涉不干涉,他们最后都会消失。 很明显,小鱼人赤陵是懒得想这么远。 按照云川的吩咐跳进池塘里摸上来两根莲藕,莲藕果然没有长成,只有细细的,白白的藕带。 这东西拌凉菜是好东西,想要产藕粉纯属做梦。 云川带着小鱼人背着藕带回来的时候,大象一家四口也愉快的从竹林往岛上走。 看起来这五口现在很恩爱,三头成年大象,两头小象,排着队从竹林里走出来的时候,身后还有大群的熊猫护送。 大象一家五口踩着晃晃悠悠的浮桥上了岛,而熊猫们,尤其是带崽子的母熊猫,就习惯性的钻进族人给它们准备好的草堆里过夜。 上一次的大火,把熊猫们吓坏了。 此时的外城,只有很少的几个野人在兑换东西,云川刻意的看了看,没有什么好东西,全都是一些野草,野花,且毫无价值。 第一三八章稻子即吾命 第一三八章稻子即吾命 这些人就是来碰运气的。 他们都是一些流浪野人,以狩猎,采集为生。 所谓的流浪野人就是所有部落都不要的野人。 同时,他们也不愿意加入任何部落。 这些人活得极为卑微,也非常的短命,一般情况下,他们没有办法活过一年,只有那些身手确实厉害的家伙,才能见到第二年的春天。 他们离开族群的原因有很多,主要的原因就是对原来族长的地位形成了威胁,就像云川一样,母亲觉得他的存在对自己形成了威胁,就把他驱逐出族群。 当然,如果能在族长驱逐你的时候杀死族长,他立刻就会成为新的族长,可惜,绝大部分人都失败了,死了的,自然死掉了,活下来的,从此就要一个人面对洪荒世界。 像云川这种什么都没做就离开的人,满洪荒就他一个。 在洪荒世界,一个人想要长久活下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只要看看云川这一次围猎获得的猎物就知道,洪荒的主宰并不是人,而是无处不在的野兽。l 尤其是到了晚上,在没有部族安全居所掩护的野人,就要跟几乎所有的捕食者进行战斗。 跟老虎,豹子,狼,狗熊玩躲猫猫的游戏大概率只有一个下场——就是成为这些动物的夜宵。 云川部落的前的这些人,过的日子其实连熊猫都不如,熊猫来云川部落,至少能获得一堆干草。 这些人只能躲藏在云川部外城以外一里地的地方,但凡在晚上靠近外城,守卫外城的云川部族人就会开弓射击。 在白日,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会被阿布召集到桃花岛上修建城墙,干着最艰苦的活计,只为换得一碗饭吃。 即便是这样,这些人中的大部分人也熬过了去年那个难熬的冬天,侥幸活到了现在。 所以,这些人才是云川围猎的最大受益者。 流民,是城市人员的最大补充来源,云川本想让他们居住在外城,可惜,阿布强烈反对,槐,绘这些人也全力反对。 他们认为,被部落驱赶出来的人一定是不值得收留的人,完全忘记了云川也是被部族驱赶出来的一个家伙。 至于他们,也大多是被云川收留的。 所以说,人只要变阔,就变脸。 至今为止还能保持原来风貌的人只有夸父,夸父从不在乎云川收留谁,反正收留谁都没有收留他有价值。 现在,云川基本上不喜欢待在桃花岛上,很多时候,云川都会选择住在外城。 桃花岛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可怕的所在,那座岛上整日里烟火缭绕,全是熏肉,煮肉的味道。 不仅仅如此,熟皮子的味道也非常的可怕,云川一度命令阿布把这些事物放在外城去做,阿布以及云川所有的属下对这个命令都非常的不解。 食物如此珍贵…… 自从云川疏远了轩辕跟蚩尤之后,刑天就成了桃花岛的常客,他有时候会带一块肉过来找云川吃饭,有时候呢会带一包干燥的茶叶来找云川喝茶,大多数的时候,他都会带着一首诗,或者一首歌前来,跟云川共同探讨其中的奥义。 有时候刑天会跳舞,云川有时候也会吹笛子……舞蹈配上云川的笛声,再加上桃花岛熏肉的怪味,煮肉的香味,以及熟皮子的水散发出来的恶臭,让桃花岛极具野人风味。 没有人知道云川为什么会如此的配合刑天,也没有人知道,,云川在看刑天跳的令人作呕的舞蹈的时候,脑海中只想着他河对岸那片将要成熟的稻子。 在刑天看来,云川部已经毁掉了,这个部族如今就剩下一片黑松林,一片竹林,以及一座岛了,其余的地方已经被大火烧的焦黑。 目送喝了过多醪糟显得有些醉醺醺的刑天离开,云川就来到大河边上洗手。 终究还是大河靠谱,不论往里边倾倒多少污秽,它最终都会变得干净如初。 临魁寄养在云川这里的牛已经有五十头了,除过送给云川的牛,这五十头牛中间,还有作为饲养费用存在的五头牛。 也不知神农氏是怎么洗澡的,不论给他运去多少温泉水都不够他一个人用的。 所以,运水的工作还再继续,而临魁却已经做好了跑路的准备。 运水队伍的损失太大了,大到了刑天都来问云川是怎么回事的地步了。 作为临魁忠贞的盟友,云川自然将轩辕与蚩尤形容的如同一头食人的猛虎。 再一次损失了十头牛之后,临魁抱住了云川的双腿,嚎哭着希望云川能够准许他带着他的小部落立刻消失。 云川豪爽的答应了,只要他再跑最后一趟,云川保证他可以带着属于他的牛远走高飞。 此时,稻子的叶脉还未黄。 “稻子熟了,稻子熟了!”那只肥乌鸦站在鸟架子上苦口婆心的劝着云川早日收割。 云川却不为所动,能拖一天就拖一天,每拖一天,稻子的成熟度就会越发的好。 云川将部族中所有能用的金属,比如青铜,比如筛选的铁沙,全部打造成了小刀。 只要稻子熟了,他就准备带着全族人去河湾地割稻子,用最短的时间,收割最多的稻子。 巨人族已经全部进入了河湾地上的碉楼,槐,也带着桃花岛三百名武士进驻了河湾地,鱼人族已经停止了捕鱼活动,固守在红宫下的房子里,日夜监视着河面,只要有竹筏顺流而下,他们就会在第一时间掀翻竹筏,杀掉竹筏上的人。 红红的日头再一次缓缓地落进了西山,稻子的叶子已经微微发黄,稻粒也逐渐变硬,再有三天这样的好日头,稻子就能收割了。 云川坐在一块红砂岩上慢慢的磨着刀子,河对岸就是云川期望已久的一望无际的稻田。 阿布来到云川身后,低声道:“听那些流浪野人说,轩辕部下属的虎族离开了驻地,据说是要去打猎。” 云川停下手头的活计,低着头道:“稻子不容有失。” 阿布又道:“流浪野人们还说,蚩尤部的人也开始离开居住地,进了林子,听说也要开始狩猎了。” 云川用指肚试探一下刀锋,面无表情的道:“那就准备作战吧,这一次,是死战!” “临魁这一次取的水不是温泉水,而是山里边的溪水,他可能觉得溪水与温泉水差不多,应该没有人能分辨的出来,尤其是倒进那个巨大的水池之后。” 云川将刀子插进竹子做的刀鞘,抬起头看着阿布道:“你这一生,有没有为什么东西拼过命?” 阿布挺起胸膛道:“我可以为族长拼命。” 云川点点头道:“那好,这一次准备拼命吧。” 阿布低声道:“在阿布的眼中,稻子没有族长重要。” 云川笑道:“你不明白这些稻子意味着什么,它早就不是粮食这么简单,而是云川部今后能否立足的资本。 阿布,你不明白,你不明白今年这个风调雨顺的年份对我们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拼命吧,把你所有的力气都拿出来,为我,也为这些稻子拼命。” 见族长的双眼已经开始泛着血色,阿布微微叹息一声,就退着离开了云川的视线。 半夜时分,一朵云彩飘了过来,挡住了皎洁的月光,月光原本照在熟睡的云川脸上,在月光消失的那一刻,云川猛然坐起,赤着脚推开房门,瞅着被云彩遮住的月亮,低低的咆哮一声。 云彩似乎感受到了云川的愤怒,匆匆的离开,皎洁的月光再一次普照大地。 精卫看着如同困兽一般在地上转来转去的云川低声道:“你不要急。” 云川的脚步猛地停住,对精卫道:“击鼓!” 精卫吃了一惊,啊啊的叫了两声,就连忙从鼓架上取下鼓槌,交给了云川。 云川握紧鼓槌,沉吟片刻,就咚咚咚的敲响了大鼓。 随着鼓声响起,阿布,夸父,槐,绘,睚眦,赤陵纷纷从屋子里的钻出来,听清楚了鼓声之后,就向红宫狂奔。 鼓声惊醒了所有族人,他们也离开了自己的房子,也向红宫涌了过来。 等所有人都到齐了,云川就停下手里的鼓槌,站在所有人面前撕心裂肺的吼道:“我们的稻子就要成熟了,可就是在这个时候,有一群强盗,野兽,他们要抢走我们的劳动果实,我问你们,你们答应吗?” 阿布第一个高呼道:“不答应,谁敢抢我们的稻子,我们就跟他拼命!” 云川又怒吼道:“稻子是我们全族人来年的希望,有了稻子,我们就能吃饱穿暖,没了稻子我们就要饿肚子,你们希望自己再回到那个饿肚子的时候吗?” 夸父第一个怒吼道:“不能饿肚子,谁要让我们饿肚子我就要他的脑袋!” 愚蠢的族人终于反应过来了,一个个学着阿布,夸父的样子挥手怒吼:“不饿肚子,不饿肚子,杀,杀,杀!” 眼看着族人的情绪被挑动起来,即便是刚刚学会说话的孩子也挥舞着小拳头喊打喊杀。 云川悬在空中的心终于落下来了,他最怕的就是族人们把稻子当成他云川的东西,而不是他们自己的东西,如果是那样,云川就决定不要稻子,也要保住自己的小命。 现在看起来,是自己多虑了,分家这个事情,并没有影响族人们对云川部的忠心,并没有让他们觉得族群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 第一三九章山鬼之美 第一三9章山鬼之美 演讲很重要! 非常的重要,尤其是在提升族人士气这方面,漂亮的演讲话术能把一个人的肾上腺素分泌出来。 云川曾经听过无数的演讲,听过无数的话术,不论是慷慨激昂的。 “天佑越国,不灭吴而活着回来的人,不是烈丈夫。”这是勾践灭吴之前的演讲。 “向着东方出发吧!不要犹豫,不要彷徨,为荣耀我主,去吧!把十字架染红,作为你们的徽号,你们就是‘十字军’,主会保佑你们战无不胜!而我们现在将引领你走向带来永不朽灭的荣耀的战争。” 这是教皇乌尔班二世为十字军东征发起的演讲。 “我们决不投降,决不屈服,我们将战斗到底,我们将在法国战斗,我们将在海洋上战斗,我们将充满信心在空中战斗! 我们将不惜任何代价保卫本土,我们将在海滩上战斗!在敌人登陆地点作战!在田野和街头作战!在山区作战!我们任何时候都不会投降。”这是丘吉尔著名的《我们绝不投降》中的一段话。 在很多时候,一个首领如果不会演讲,不懂得如何调动部下的情绪,基本上,这人就不是一个好的领导者。 所以说,在演讲这一道上,云川是有屠龙技的,只是没办法拿出来,因为他的部下除过食物之外,听不懂别的。 不过,云川也只是希望自己的部族能懂“自己的东西就是自己的,不能让外人拿走,谁拿走,我就跟谁拼命”这一点就足够了。 只要确认了这一点,以后的事情都很好办。 因此上,云川下令关闭城门,竖起吊桥之后,留下阿布,槐,镇守桃花岛之后,就带着全部族人在天亮之前,拿着各自的小刀子,进入了河湾地的稻田。 清晨的时候,稻田还湿漉漉的,里面的水才放掉五天,依旧泥泞,稻穗沉甸甸的低着头,虽然还没有彻底成熟。 稻穗虽然已经发黄,却没有达到完熟,这样的稻子最好再晒三五天最好,可是,云川已经顾不得了,他担心再等下去,这些稻子就会跟他没有关系了。 近四千人进入了稻田,在广阔无垠的稻田面前,依旧显得稀少,云川没有让族人们连稻草也收获,他只要求族人们用刀子割取稻穗,且在单位的时间里,割取的稻穗越多,越好。 这就是一片稻海,色度金黄,中间还掺杂着一些暗绿,人站在其中非常的违和,就像一块巨型糕点上的沾染的苍蝇屎。 一株株才长出地面就分叉的老柳树们,如同一个个不知羞耻的荡妇一般,将头埋进土地,却把光溜溜的两条腿或者三条腿叉开,将所有的隐私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而那些被安置在田野间的稻草人们,则在风中发出呼啦啦的声音,也不知道是在为稻海欢呼,还是因为看到了柳树的隐私而欢愉。 水车有气无力的继续提着水,虽然这些水经过一个短渠之后又回到了大河里,他还是执拗的在工作着,就像此时的云川。 稻田里藏着很多很多东西,有时候是一条水蛇,有时候是一群小野鸭子,有时候是刺猬,甚至,还有三五头野猪受到惊吓之后,在金黄色的稻田里夺路狂奔。 在四千人的围堵下,它们能跑到哪里去呢,成百上千根竹矛投过来,这些野猪就只能成为人们的午餐,用自己的肉来偿还吃掉的稻子。 老鹰不知疲倦的在天空翱翔,还有一些别的鸟也不怀好意的在天空翱翔,再加上乱飞的云彩,将一块好好地蓝天弄成了一块脏抹布。 牙刀在谷穗的下方稍微用力,一根稻穗就落进了云川的手里,随着稻穗抓了一大把,就丢进赤陵的背后的背篓里。 这个孩子别看脚大走不稳,可是呢,在泥泞的稻田里,他的大脚的好处就显现出来了,云川一步一脚泥,他不用,大脚的表面积比较大,在这种表皮发硬的地面上走起来如履平地。 一筐筐的稻穗被鱼人们运到路边,马上就有人拖着板车经过浮桥向岛上运输。 云川顾不得擦拭脸上的汗水,手下活计干的非常麻利,他知道,这种唯美的收获场面不会维持太久。 一群年幼的孩子呼啸着追逐一群小小的野鸭子从云川面前经过,此时此刻,能无忧无虑的大概只有他们,也只有他们。 云川抬头看一眼站在高大碉楼上的夸父,见这个家伙如同天神一般站在碉楼的最高处,云川紧张的心情立刻就获得了片刻的安慰。 收稻子这种事是用不到巨人们的,他们的身躯过于高大,以至于收割稻子这种事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场灾难。 太阳逐渐升起来了,地上起了一层灰蒙蒙的水汽,这些水汽无孔不入,以至于云川的麻衣衣襟紧紧地贴在身上湿漉漉的往下淌水。 用牙刀剥离了两只吸附在他小腿上的蚂蟥,这东西的口器还留在肉里,云川已经顾不得了,只想着多收割一点稻子。 他很害怕看到自己亲手点燃水稻的那一幕。 水稻是从最远,最危险,最容易被敌人入侵的地方开始收割的,这些地方的稻子能收割一点就算是赚到的。 因为,只要敌人攻破碉楼,云川就准备把这里的稻子焚之一炬。 好在,直到中午时间,敌人还没有来。 吃中午饭这种事情非常的消耗时间,所以,云川就没有吃,早上每个人都吃过一顿饱的不能再饱的肉食,中午时分还感觉不到饥饿。 只是,自从太阳热起来之后,族人们就不怎么肯穿衣服了。 满世界都是光着屁股的忙碌人,赤陵,睚眦他们早就脱得一丝不挂,精卫热的受不了,也嚷嚷着要脱衣服,被云川严厉喝止了。 现在,云川跟精卫是全族唯二身上还有衣衫的人。 说起来也奇怪,按理说谁没穿衣服谁就会感到羞耻,可是呢,现在,感到羞耻的只有云川跟精卫两个。 看着小鱼人跟睚眦甩着小弟跑来跑去的样子,云川,精卫非常的羡慕。 因为,他们真的很自由。 “你要是敢脱衣服我就把你的腿打折。” 看着精卫身上少的不能再少的衣服,云川忍不住出声威胁。 “布条很勒。”精卫哭丧着脸放下了要把胸围子解掉的手。 说真的,精卫这一年多以来,身材有了很大的变化,原本平板一样的胸口如今已然绽开来蓓蕾,虽然仅堪一握,已经初步具备了少女的模样。 一个大屁股女人光溜溜的在云川前边不足一丈的地方奋力收割着稻穗,她的皮肤虽然黝黑,却充满了弹性,有一种野性的美。 云川很确定这个女人不是在诱惑他,因为,在他前后左右,都站着同样身材的女人。 云川部能吃饱,所以,这一荣耀就很容易的展现在这些女人的身材上了。 不能蓄积脂肪的瘦女人早就被大自然给淘汰掉了,剩下来的女人大多是能吃,能睡,能生的好女人。 她们没有浪费半点食物。 看到她们的身材,云川第一次在心中感谢造物主的神奇。 不但是女人的身体看起来很美,就连男人的身材也非常的有看头,这些人的身体同样被太阳晒得黝黑,可是,优美的肌肉线条却像是刀刻斧凿出来的一般。 胸肌,腹肌,肱二头肌,再加上粗壮的大腿,能让后世那些在健身房里锻炼的败类们惭愧的想要自杀。 就在云川一边干活,一边欣赏人体美的时候,精卫终于偷偷地解开了自己的胸围子,一双初具规模的蓓蕾骄傲的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周围的人都在笑,只有云川面黑似铁。 尽管天气越来越热,云川还是坚持穿衣服,他觉得这是自己这个文明人的最后一丝骄傲。 精卫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顶柳条帽子,扣在云川的头上,她自己戴了一顶花冠,站在下绿上黄的稻田里如同一个美丽的山鬼。 云川不知不觉的露出来了笑容,此时的精卫,真的很美。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罗。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 云川有理由相信,屈原就应该是看到了精卫这样的美丽女子,才会写出这首铭传千古的《山鬼》的。 这种美与外貌无关,与身份无关,只与劳动有关,只与人类最初的审美有关。 不过,他还是不肯脱衣裳。 他觉得自己的美应该已经超脱了外表所赋予的表征意向,应该有深层次的美,也应该更加超脱才对。 水蒸气在烈日下很快就变成了天上的白云,更加暴虐的阳光直愣愣的照射在稻子上,云川觉得自己甚至能看到一缕缕的水汽从谷粒中被抽出,而那些白玉石一般的百米正在趋于透明,趋于完美。 “咚咚咚”一阵沉闷的鼓声传来,云川满是喜悦的脸立刻变得阴沉。 族人们满是幸福的脸,也瞬间变得愤怒起来。 齐齐的向碉楼方向看过去,只见三道烟柱笔直的插向蓝天,分别来自大河上游,中游,以及下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