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系统逼我中二》 1、社恐少女 近日来,江湖上流传着一桩奇事。 在京城的某个犄角旮旯里,突然冒出来一个奇怪的女人,没人见过她长什么模样,只知道她自称“爱与正义的战士”,会在与人交手时大呼:“代表月亮消灭你。” 老实说,陆小凤听到这里的时候差点笑出声。 城北水曲馆中,曼妙的舞姬含着笑为这个颇负盛名的江湖浪子斟满了酒。 金九龄坐在他对面,执杯微微笑道: “你绝对想不到,就是这个女人捉住了“草里蛇”。 陆小凤有点意外,酒杯停在嘴边:“是那个滑不留手草里蛇?” 金九龄道:“不错,而且是活捉。” “风声暗动树上青,滑不留手草里蛇”并称江湖两大贼寇,倒不是武功有多高强,而是非常难捉,即便捉到了,他也会使各种令人意想不到的法子脱身,前有捕王李玄衣,后有四大名捕之一的追命全部缉捕失败,铩羽而归。 此贼堪称六扇门公敌,往往有哪个捕快酒后夸口,吹嘘自己抓人破案的本事如何如何厉害时,便会有人道:有本事你把“树上青”或者“草里蛇”抓来瞧瞧啊,那人便会低头喝酒,再也不作声。 当金九龄提到这个活捉了“草里蛇”的少女时,眼睛里闪烁着比手上的宝石戒指更晶亮的光。 “这个人,我想要。” 陆小凤笑着调侃道:“你是想让她成为你的女人,还是想让她成为你手下的捕快?” 金九龄道:“实不相瞒,都想。但若要取其一,还是手下吧。” 陆小凤道:“堂堂六扇门总捕头,难道手下也有缺人的时候?” 金九龄道:“不缺人,缺得是精英,像神侯府那样的精英。” 这个说起来就分外感伤了,但凡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捕头,谁不想办几个惊天大案刷刷威望?奈何业务水平实在有限,只能拎着刀巡巡街抓个小偷小摸这样子。金九龄好歹是六扇门一把手,日日看着手底下一帮废物点心,再瞅瞅隔壁神侯府的四大名捕,忽然就理解了为啥锦衣卫和东厂天天斗得跟乌眼鸡似的。 他迫切的需要一个精英,而这个天降少女,几乎满足了他对手下的所有期望。 “我曾派人找过这位……正义的美少女,可她似乎对吃公门饭没什么兴趣,所以我只好找到了你,我知道,你对女人一向很有办法。” 陆小凤两撇眉毛一样的胡子动了动,红披风一晃,只剩下一个背影。 “我去试试。” 传说中代表爱与正义的美少女姓林名默,此刻斗篷加身,面纱遮脸,蹲在春熙楼的墙拐角,手抠墙皮,猫腰弓背,口中念念有词。 “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出了这条街老娘还能重新做人!” 瞅准店小二在柜台歇息的空档,林默深吸一口气,大步流星走进去,气沉丹田,大声道:“呐呐呐,欧尼酱~~瓦塔西美少女战士得丝!”说完转身,对着堂中所有用餐的食客猛一挥手,攥拳高呼:“今天,米娜桑有为正义而战嘛?” 在那一瞬间,空气仿佛停止流动,林默的心也仿佛停止了跳动。 店小二人都傻了,手指头藏在抹布底下狠搓了几下,强扯出一丝笑问:“姑娘您是找人还是吃饭?” 林默将这尬出天际的台词说完,简直已听不见这世间的任何一种声音,只想着赶紧跑。 跑快点她还能笑着活下去。 跑路时,脑子里响起了熟悉的声音,系统光屏自动打开—— “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您的热血值上涨百分之五,获得积分五点,请宿主再接再厉!” 可要了亲命了,她破釜沉舟丧心病狂地喊出这种话,居然只有五点积分!五点! 林默一口气跑到少人的巷子里,呼哧呼哧地喘,大斗篷摘下来团吧团吧塞在包袱皮里系好,靠着墙,慢慢平复心跳。 她穿越至今也没想明白,系统究竟跟她什么仇什么怨要搞出这些幺蛾子来为难她这个二十三岁的老人家?去祸害真正的中二少女不好吗? 还记得那个平平无奇的中午,她上一秒还在宿舍准备毕业论文,下一秒连人带电脑穿越到了古代街市,还没反应过来,脑子里叮得一声,这遭了瘟的系统横空出世。 “热血系统已绑定成功!恭喜宿主,不要大意的上吧,去征服这个世界,你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林默当场扇了自己两个大嘴巴子来清醒一下。 一定是她论文写魔障了才出现的幻觉! “叮——检测到宿主有自残行为,与本系统热血内涵不符,扣除五点积分。” 林默:“……”冷静了半天,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麻烦送我回去谢谢。” 系统:“完成以下任务……” 林默道:“送我回去!” 系统光屏滋滋冒火花,很不能理解林默脑回路,白送的金手指诶!试问,世界有还有人不想争霸天下唯我顿尊吗?没有!绝对没有! “为什么!请您务必告诉我为什么拒绝!” 为什么拒绝?是奶茶不好喝还是手机不好玩,去完成什么狗屁倒灶的任务? 林默组织了一下语言,耐心地跟系统讲道理:“如果我现在十三岁的话可能会兴奋一阵子,但我已经二十三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穿越这种事就留给愤世嫉俗的少男少女吧,我家庭美满生活幸福,考上个211大学不容易,眼瞅着要毕业答辩了,实在没那个精力搞事情啊!” 这番话显然超出了系统的运行程序,叮叮两声,没动静了。 林默只好抱着电脑流浪在古代街头,到了晚上饿得头昏眼黑,绿着眼睛紧盯前面的混沌铺子,期期艾艾开口:“系统?还在吗?你之前说的那个积分……有什么用?能换钱吗?能送我回家吗?” 系统立刻呲呲地满血复活,慷慨激昂巴拉巴拉一顿说,林默提取了几个重点。 首先,积分不能换成钱,但钱可以换成积分。 一百两雪花纹银可以换一点积分。 其次,积分有什么用?系统说,日漫追过吧?游戏打过吧?积分可以召唤日漫角色和游戏技能。 一百积分抽一个技能,五百积分一个体验卡,一千积分解锁一个人物,一万积分开商城,一百万积分兑换一个“回家的钥匙”。 别的就算了,“回家的钥匙”让林默很在意,这个回家,是她想的那个回家吗? 系统说是的。 “美少女战士水冰月”就是林默被古代社会闲散人员堵在胡同里解锁的第一个人物。过程之辛酸,应用之坎坷,回忆起来她只想反复去世。 感慨无用,林默拍拍手准备回去干活。 几个月前她差点饿死在街头,幸好被一个善良的茶棚老板娘收留,日常工作是端茶倒水刷盘子,洗衣扫地倒夜壶,一个月能挣二钱银子。 按照积分兑换的汇率,想攒出百万积分回家,从大禹治水干到新中国成立约莫也就攒够了。 平常心,平常心。 刚走出去没两步,面纱突然滑落,紧接着眼睛一花,面纱居然没了……没了! 有人偷袭! 林默立刻靠墙站好,变身魔法棒拿在手里,警惕地看向四周,时刻准备“月棱镜威力变身” 但愿这个偷袭者能像她几天前抓的那个通缉犯似的,有耐心看她长达三分钟艺术起舞。 耳畔是一声轻笑,声音是拨云见日的清朗:“没想到你这么漂亮,难怪要用面纱遮脸。” 林默起了一身鸡皮旮瘩,几乎窒息。 那人还在说:“从刚才我就好奇,欧尼酱,瓦塔西和米娜桑是什么意思?这些话你似乎并不情愿说出来,是有人逼你吗?美少女战士。” 林默捂着心脏,当场社死。 “你怎么不说话?” 林默侧过脸,贴着墙,平移了一大步,总算跟这个贴着她耳朵说话的狗男人保持了一段距离,然后才转过身,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陆小凤活了快三十年,见过无数种女孩子的笑,甜美的,温柔的,高傲的……但无论哪一种都不及眼前的女人微微扬起的嘴角。 满头青丝高束,那张脸白里透着粉,仿佛三月的桃花,眉眼精致,一见之下有着说不出的惊艳。 “我叫陆小凤,我能有幸知道你的名字吗?美少女战士。” 美。少。女。战。士。这几个字让林默浑身起鸡皮疙瘩,脚趾拼命抓地,几乎立刻就要变成有房人士。 “叮——” 要命! “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任务目标浪子陆小凤已出现,请宿主发挥你最大的人格魅力,让他对你痴心一片,钟情不悔!” 林默尬在长街,脸已僵硬。 所谓任务,任意完成一项可赚至少五千积分,包括但不限于:让浪子为她痴情不悔,让剑客为她弃剑归隐,让坏人为她弃恶从善,让捕快为她徇私枉法……明明走任务才是赚积分的最佳途径,可林默偏偏只当没这回事。 她是一个社交恐惧到死的人。 大一的时候,因为不熟悉校园找不到食堂不会办理校园卡,活生生在寝室饿了两天,最后还是下铺的室友发现饿得就剩半口气的林默,硬拉着她去了食堂吃了顿饭,帮着办了校园卡后还不忘问一句,你知道你们专业的教室在哪不? 大二的时候,林默在图书馆对一个金丝眼镜文质彬彬的学长一见钟情,脸红心跳偷偷瞄了他两个多月,死活不敢上去搭个讪,好不容易学长瞧出点端倪,凑到她旁边笑着问:你好,请问这个位置有人吗?林默“腾”得红了脸,一声没敢吱,捂着脸跑了,回寝室大被蒙头,笑成个傻逼。还是下铺室友,辗转多人好不容易要来了学长微信,亲手帮林默加上。 没有然后了,学长以为自己邂逅了命中女神,没想到惨遭躺列,明明双向暗恋却无疾而终,林默也只在记事本里春花秋月一番叹,该吃吃该睡睡,反倒是下铺姐妹儿恨铁不成钢,气得两天没吃饭。 就这么个性格,就是这么个人,指望她完成这种地狱级别的任务,还不如下辈子投胎来得快。 幸好系统不是人,若是人,只怕也得被气得几天吃不下饭。 陆小凤灵魂三连问,越问林默脸越红,差不多明白了,笑着道:“姑娘不用紧张,我不是坏人,只是受朋友之托,替他问问,姑娘可有兴趣投身公门,当一名捕快?” “那个……”林默抿着唇,手指头在袖子里绞成麻花,踌躇半天才开口:“我专业有点不对口……那个……如果可以……可以给我个面试的机会吗?麻烦你了。” 2、夜间大案 林默自然知道陆小凤不是坏人,系统还是靠谱的,在发布任务后,光屏上啪啪打出一堆陆小凤的个人资料,从喜好到性格,从身高到体重,从星座到血型再到人生经历,就算是陆小凤本人恐怕都没系统了解自己了解得全面。 她踌躇的那一会,就是在快速浏览资料,继而得出结论——他说得是真的。 前些天也不是没有自称六扇门捕快的人向她抛出橄榄枝,但林默怎么看怎么觉得对方像人贩子,多一句话没敢说,掉头就跑。除去这点不谈,她对捕快这个职业还是动心的。 古代公务员诶,怎么着也比茶棚杂役赚的钱多吧?京都物价高,二钱银子都不够做身衣服的,她现在穿的衣裳从头到脚都是老板娘送的,也就比路边乞丐体面一点。 至于能否胜任,林默自己也说了,她专业不对口,面试看看呗,行就上,不行再回来。 面试是个新鲜词,陆小凤没听过,一琢磨也明白了什么意思,笑道:“放心,我这位朋友可是心心念念的想让你吃这碗饭,你去了他高兴还来不及,走,我带你去见他。” 林默想问为什么他自己不来,但想想又觉得没什么必要,转而问了个很有必要的问题:“那个,去哪见?我是说,多远啊?” 陆小凤道:“六扇门总部,离这儿也就二十里吧。” 也就?林默押送草里蛇的时候去过六扇门,系统导航,精准规划,离这儿十五公里整,她走走歇歇,来回花了七个多小时,差点累瘸。 “我们走过去?” 陆小凤一愣,区区二十里,不走过去难道还雇车? 林默低着头吱呜道:“我出来之前还没跟老板说,你等等我,我回去请个假。” 陆小凤陪她去请假。 茶棚就在另一条街的拐角,老板娘身姿妖娆,貌美如花,头簪木钗,身着素衣,脚上却踏着一双红色的绣花鞋,鞋面上面绣着猫头鹰的图样,哪怕是外行也看得出绣工极好。 陆小凤进来的第一眼就注意到了老板娘的鞋,老板娘却在盯着陆小凤的脸看,看完把林默揪到一边,很严肃地说:“他不是个好人,那张脸不知道骗了多少女孩子,你这个小丫头可千万莫要上他的当。” 林默小鸡啄米式点头,小心翼翼地把六扇门招聘的事说了。 老板娘嫣然一笑,道:“我道怎么一上午不见人影,原来是捡了高枝飞呀,路上小心呐,成与不成的都要早些回来,晚了我可不给你留饭。” 陆小凤凑过去道:“放心,我一定亲自把她送回来。” “这就不麻烦了。”林默道:“再等我一下,我去把我小电驴儿推出来。” 陆小凤道:“小……电驴?” 老板娘道:“你也没听说过吧?我第一次看见那玩意也吓了一跳,两个轮子上架着铁壳,坐上去自己就能跑,好玩儿得紧,那丫头可宝贝了,轻易不让人碰呢。” 当然宝贝了,那可是用草里蛇的悬赏金兑了一百积分换的技能!本以为是个大招,哪怕前摇长点林默都认了,结果抽出来个电瓶车!电瓶车! 系统还解释呢,说这不是一般的电瓶车,能下水能越野,无限电量,时速八十,妥妥的高科技产品,一百积分绝对血赚。 天知道林默有多想吐血,这玩意骑一次被围观一次,次次林默都尴尬得恨不得满地找屎吃。 这次也顾不上那许多了,七个小时的路程,林默宁愿被围观。 陆小凤绕着小电驴转了好几个圈,倒是没多惊讶,蜷着腿坐在后座用心思考这玩应的工作原理,全然忽略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惊声呼叫与好奇围观。 这份淡定让林默佩服得五体投地。 “滴——滴滴——滴——” 小电驴一路引吭高歌,乘风而去。 “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陆小凤忽然道。 林默耳朵一热,道:“林默。双木林,沉默的默。” “林默。”陆小凤轻笑道:“你是我见过最神秘,最奇怪的女孩子。” 林默在沉默。 “你给我的感觉就像不出闺阁的大家小姐,羞涩又可爱。” 热气一阵一阵的往林默耳朵里钻,刺激得她汗毛倒立,心肌梗塞。陆小凤又说了几句总算发现林默浑身不自在,只好闭嘴。 一路无话。 到了地方,金九龄早已在大门口候着,远远的就看见一个靓丽佳人嘟嘟嘟地坐着飘过来,容色晃人,他愣在了当场。 他想过林默或许会很漂亮,但没想到她居然这么美! 转眼林默已到近前,车还没停稳他就大步流星走上前去,热情地伸出了手。“这位就是传说中代表正义……咦,这是什么东西?” 林默头一次面试,紧张得流汗,心脏砰砰地跳,金九龄的话落在她耳朵里已变成一串忙音。 陆小凤从车上跳下来替她答:“这是小电驴儿,插上钥匙,一拧把手就能跑。” 金九龄摸着下巴两眼放光:“我见过无情捕头的座椅,跟这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你做出来的?”他期待得看着林默。 林默疯狂摇头。 金九龄又问是哪位能人异士造出来的。 林默说我也不知道。 金九龄:…… 林默一边跟金九龄进去,一边觉得,这工作可能要黄。 所幸金九龄也没再纠结这个,客客气气命人上了茶。 “林默,美少女战士,鼎鼎大名,如雷贯耳啊。”金九龄坐在上首含笑道:“能跟我说说你是怎么抓到草里蛇的么?” 陆小凤在林默旁边,好奇得像只兔子。 怎么抓到的?主要是靠运气。 那时候的林默刚刚解锁“水冰月”,整个人的心情就好像买了张三块钱的彩票去兑奖结果发现只中了五块钱一样又失落又难过。 以她这几个月茶棚打工的见闻,目睹了不下二十次的大型械斗,大致估算出这应该是个玄幻的世界。此间江湖人动手那叫一个刀光剑影来去无踪,有好几次她都没看见人家怎么出的手,对手嘎一下就死了,血呲得老高。 林默估算了下,她要是跟人动手,一句“月棱镜威力变身”喊完,得被杀十个来回。 茶棚老板娘见多识广,血溅她脸上都不带皱皱眉的,不止一次的安慰林默放宽心,江湖人还是讲道义的,基本没有人会对一个手无缚鸟之力的女人动手。 林默干笑着纠正是“手无缚鸡之力”,老板娘说,你连鸟都缚不了,何况是鸡。 直到她们遇见了草里蛇。 这家伙十分的不讲道义,大白天的就敢调戏良家妇女,先是摸了老板娘的脸,然后瞅见林默二话不说就要上去扯衣服,老板娘上去拉,没拉动,反倒被推了一大跟头,草里蛇还不解气,又上去补了两脚。 林默急中生智跑过去拉住他说,我给你跳个舞吧。 草里蛇笑得像毒蛇吐信,说,你跳吧。 于是林默堂而皇之的拿出星月棒,五指高举,唱歌一样,喊出了变身口号,水冰月附体,林默的身躯霎时被粉红色的光芒笼罩,先是指甲被光芒做了个美甲,随后是头发变成了金黄色,一米七二的纤细身躯在虚空中翩然起舞,胸膛挺起,脚尖如同芭蕾舞者,粉色缎带将身躯缠绕,化作水手服与过膝长靴。 最后,林默剪刀手举起,摆出一个可爱的,中二爆表的造型。 草里蛇都看傻了,满脸写着我是谁我在哪,却见林默将额头月之冕取下,原地转了两个圈,轻轻吟唱:“月之冕,出击!” 草里蛇大意了,他没有闪。他想近距离看看朝他飞过来的发光物是个什么玩意,暗器?不存在的,谁家发暗器还特意喊一声?还手舞足蹈? 于是他被月之冕紧紧勒住,动弹不得。草里蛇有许多脱身手段,比如缩骨功,没用,他缩成什么样,月之冕就跟着缩成什么样。他会移穴,没有用,被勒住之后手软脚软,一点力气也使不上;他有百毒不侵之体,没有用,他还会装死,一口血喷出去心脉全无,死得真真的,更没用,林默根本看不出他活着和死了的区别。 被送去六扇门的路上他用了至少五十种办法脱身,全部失败,直到被关在牢里判了问斩他都没能摆脱那可恶的发光物。 林默说完,金九龄茶也已喝完,他缓缓吐出一口气,替草里蛇冤得慌。 哪怕折在追命手里都没这么憋屈啊! 林默道:“那个……我用不用回去等消息?” 金九龄没说话,他在沉思,陆小凤道:“变身倒是有意思,能让我看看么?” “这个……这个可能有点不太方便。”林默偷偷瞄金九龄的,悬着心都快飞出嗓子眼了,行不行您倒是给句话啊! “倒是个可塑之才。”金九龄慢悠悠道:“明天过来领公服和佩刀,我这里也有住的地方。” 成了! 林默紧接着用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问了些福利待遇问题,比如住宿要不要钱,供不供饭,有没有食补医补五险一金,几日一休,几岁退休,退休金多少……最关键的是工资多少? 金九龄:……跟我想象的手下略有偏差。 很快他惊奇的发现,何止是略有偏差,简直就是特么的误会! 误会得可笑。 在金总捕头的认知里,一个人就算再孱弱也不至于连刀都要双手拎,体力就算再差,也不至于区区三里路就能累趴,好家伙巡街都巡不下来,出行全靠小电驴! 哦,倒也不是一无是处,她还会“月棱镜威力变身”…… 人是他亲自招的,还能咋办,特训呗! 不得不说,金九龄能当总捕头还是有两把刷子的,特训了三个多月,生生把林默一孱弱大学生训练成体院大学生。 效果那是十分显著,林默累瘦了十多斤,金九龄气没了几条命。 翌日清晨,总捕头快步走到林默宿舍门口咣咣砸门。 林默穿着睡衣披着头发哈欠连天地开门。 “今天不是休沐么?” 金九龄阴着脸道:“休沐你就能睡到午时还不起?你这样还能办什么案子!” 林默心说昨晚被你逼着练功练到后半夜才睡,午时起难道不正常吗?她还能再眯会呢。嘴上却说:“我可以办夜间的案子啊。” 金九龄气笑了:“你怎么不去办阴间的案子?”招招手:“过来,现在正有个阴间……哼,有个夜间的案子要你办!” 3、体验卡 林默强打着精神穿衣洗脸梳头发,心想夜间的案子你中午把我叫起来干嘛?好累好困全身都疼好想辞职啊。 转念一想,网上不是说了么,成年人的世界哪有容易的,这行都干不下去她还能干点啥,再说这都快月末了,就算辞职也得等发了工资再走,万一领导赖账呢? 走出玄关,绕到六扇门后院,金九龄站在树下等她,开谢了的桃花被风一吹噗零零地落在他肩上,颇有点翩翩佳公子遗世而独立那味儿。 林默深吸一口气,不管怎么说,领导的脸还是帅的,顶着这张帅脸骂人的时候她也没那么膈应。 “我准备好了。” 噌一声,金九龄瞬间化作一道残影,林默果断蹲下抱头,往旁边滚了七八米,还没完,耳畔风声嗖嗖,她立刻拔刀招架,仍看不清对方出招,只能凭本能,三五个呼吸间,钢刀砍出一串串火化,林默虎口被震裂,血沿着刀柄往下滴。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您的热血值上涨百分之五,上涨百分之十,上涨……上涨……” 这也是林默至今没辞职的另一个原因,干架的时候,积分涨得那叫一个飞快! 直到林默钢刀脱手,地上一躺说什么都站不起来的时候,金九龄才堪堪收手,连个头发丝都没乱,气定神闲地走近。 “今天就先到这好不好,我……”林默话未说完,金九龄变脸如变天再度出手,一点银光在太阳下闪。也直到这时候林默才看清,刚刚对砍得直冒火花的竟是一根绣花针。 林默用了毕生最快的反应速度预判了绣花针的走位,把钢刀架在脖颈处挡住了致命一击。 谁知绣花针一力刺穿钢刀,针尖正对着林默的眼睛,生生把她眼睫毛吓掉好几根。 但凡金九龄中途变招,亦或是用内劲将针射丨出,她林默就凉凉了。 金九龄站起身,一派云淡风轻的模样伸出手:“还不错,你的反应总算快了几分。” 林默拉着金九龄的手站起来,蹭了他一手血,带着哭腔道:“我只是个四等捕快啊,没必要这样吧?” “没必要?”金九龄简直不相信这是人类能说出来的话:“你说没必要?你可知六扇门每年发出去的抚恤银有多少?像你这样的废物每个月又会死多少,你跟我说没必要?”瞥了眼林默手上的伤,从怀里掏出块白绢给她裹上,慢慢劝哄道:“我知道,你心里一定恨极了我,说不定还想着请辞不干,对不对?” “我告诉你,你现在公服一脱,出了六扇门必死无疑。” 林默不笨,立刻就联想到了被她亲手抓捕的草里蛇。世人皆知草里蛇是被美少女战士擒获的,而美少女战士投身公门的消息也不胫而走,她的身份自然不再是秘密。 辞职必死,绝非虚言,同样的,她不把武功练上来,只怕也活不了多久。 这特么,命悬一线换来的积分就兑个电瓶车,血亏啊血亏。 林默小眼神乱瞟:“金捕头,是谁要杀我啊?” “树上青。”金九龄道:“你害死他兄弟,他自然要找你报仇的。对付他,别想着用你那套戏法糊弄过去,想从他手上活下去,你的反应必须快。” 林默道:“这就是你说的,夜间要办的案子?” “不错,此人我调查过,生性风流,爱逛花楼,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一定会在最大最豪华的青楼叫上花魁陪宿一宿。” 林默有点懵,指着自己的鼻子道:“这个月,陪他睡觉的花魁该不会就是我吧?” 金九龄道:“你的脸简直就是为了当花魁而生的。”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么!林默道:“你陪我一起吗?” “树上青犯案数年,你知道为什么他逍遥至今么?”金九龄道:“因为他能感知到杀气,无论追捕他的人伪装得多好,只要泄一点点杀气,他便会闻风而动,溜得无影无踪。据说,此人轻功登峰造极,不输楚留香。” 林默简直不敢相信:“让我一个人去办这个案子?” “倒也不是你一个人。冷血也在追查他。”金九龄忽然握住林默的肩膀用力摇摆,恨声道:“给我务必抢在冷血前面把这该死的树上青拿下!给咱们六扇门争口气!” 这不是要她争气,这是要她断气啊! “金捕头,我觉得……” “你回去准备一下,今晚我就派人把你卖进去,离月底还有十天,当上花魁,抓住树上青,我等你的好消息。” 林默:……我现在跑路还来得及吗? 当晚,明月高悬,汴梁河上飘着破碎的星光,岸边花街灯火通明,暖香醉人。 林默眼睁睁看着她那向来老实巴交的同事跟曲香苑的老鸨讨价还价,用词之专业,她总怀疑这位大哥是不是有前科。 “妈妈发发善心,我再跟我这妹子说说话劝劝她,唉,也是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不然也不会……唉,妹子你别怨哥,哥也没办法。”同事入戏极深,林默也不好不配合,捂着眼睛寻思她该说点什么好。 被拽到一边,捕快压低声音道:“老大怕露馅,不让咱接应,你好好的,若有变故或者别的什么消息,子时之前想办法把纸条放在汴梁河大桥右边第四块砖头下。这案子冷捕头也在跟,老大吩咐了,一定想办法把他赶走!记住了吗?” “记住了。” “好,我走了。” “等等。”林默笑得羞涩,指了指他手里的那包银子:“这卖身钱,是归我还是归公啊?” 捕快大哥豪爽一笑:“格局小了不是?林妹子,听哥跟你说,这区区三百两银子够干嘛的?等你抓了树上青,你就是咱六扇门的头号功臣,少不了你的赏银,到时候你还看得上这?”说着就把钱往自己怀里揣。 林默瞪圆的眼珠子也仿佛被他一块揣进怀里,一把拽住人袖子,急道:“我要是抓不到呢?” 捕快大哥道:“抓不到这钱你就更用不上了,到时候哥就用它帮你打个上好的棺材,你喜欢樟木的还是檀木的?” 别说了,我懂,这钱归你。 …… 曲香苑不愧是京都第一的青楼,老鸨特别有素质,偏房花厅里,她优雅地靠在座椅上,一双三角眼微微眯起,把林默从头到脚打量个遍,慢悠悠道:“姑娘想必是生在大富之家,倍受父母宠爱吧?那个男人并不是你兄长,我说得可对?” 林默惊了,铁口直断啊这是。 老鸨不慌不忙呷了口茶,接着道:“好人家的姑娘做什么想不开要把自己卖入青楼呢?” 林默仿佛见了教导主任,憋了半天才突出字来:“我……我从小就立志要当一名花魁。” 好特别的志向,属实不是一般人。老鸨无语了半晌,像是想说什么又觉得算了没必要的样子,好不容易才找回自己的声音:“罢了罢了,你第一天来,我也不要你接客,先去学学怎么伺候男人吧。” 林默也就是汗毛少,她要是个猫科动物,这会得膨胀两倍。 可要了亲命了。 其实她答应来青楼卧底自然有后手预备着,多亏这些天玩儿命地拉练,积分攒了一大笔,慎重考虑之下,决定存一千,剩下的刚好能兑换两张人物体验卡。 一张体验卡只能用三天,林默本来觉得亏,但想想水冰月,再想想电瓶车,再亏还能亏哪去? 然后她就暴富了。 “恭喜宿主,抽中人物罗罗诺亚索隆。出自动漫《海贼王》三刀流剑客,以下是该人物技能……” “恭喜宿主,抽中人物吉尔伽美什。出自游戏《fate》乌鲁克之王,以下是该人物技能……” 看着系统光屏里播放的动辄毁天灭地的大招,林默流下了激动的泪。 没有前摇!不需要吟唱!穿越小一年了,总算轮到我支愣起来了! 然而,实力方面是解决了,但心理问题依旧严峻。 林默社恐啊,站人堆里她觉得窒息,别人跟她讲话她不自在,再看看领导布置的任务,比系统任务还狗。 当花魁抓犯人也就算了,把同来办案的捕头撵走又是什么操作?她都没见过这人怎么撵? 难搞,难搞。 端着盘子准备去观摩学习的林默灵机一动,顿时想出了一个阴间主意。 “系统,体验卡人物附身的话,我自己的性格也会受影响吗?” 系统说,是有点影响,影响多大全看你自己,你意志力越强,影响就越小。 林默根本没有意志力这玩意。 绑定谁好呢?前者腰挎三刀,一头绿发,眼神狠厉,看着就不好惹,她只想体验一下自信开朗的性格,这位爷就算了,别回头揍了人她还得赔医药费。后者嘛,一头温柔的金发,脸嫩活泼,笑容可爱,看上去还挺好相处的。 就他了。 …… 西门吹雪一年只出门四次,每一次都是为了杀人。在杀人之前他通常会将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热水中飘浮着茉莉花,西门吹雪刚刚沐浴完,正在叫妓丨女帮他剪指甲。 林默在一旁端着果盘,偷偷瞅了一眼,就感觉好精致一男的,再瞅了眼他放在桌子上的剑,以她贫瘠的社会经验,一般用剑的都比较高冷,不太好沟通。那么问题来了,她该怎么自然的开口申请把果盘放桌子上? 她虎口上的伤还没好,端盘子是真的疼。 行吧,就让伟大的乌鲁克之王替她开口吧。 “系统,绑定吉尔伽美什。” 啪—— 盘子碎裂的声音。 西门吹雪霍然抬头,只见原本瘟鸡一样的侍女突然张狂大笑,嘴角透出一股王霸之气狂傲放声道:“王来允许,王来承认,王来背负整个世界!” 西门吹雪:???这人什么毛病? 林默抬起高傲的下巴,冲着他道:“杂种,不为王奉上珍馐美酒,坐在那里是想死么?还不快过来愉悦本王?” 4、天地乖离 西门吹雪很懵,他进来的时候也没人告诉他曲香苑里有人得了癔症啊! 林默也很懵,她只想自信开朗一点,但这位乌鲁克之王显然是过于自信开朗了。 她承受不起。 屋里服侍的人很多,光是给这位土豪客人修理指甲的就有两个,还有擦头发的,穿衣服的,端盘子弹曲子的,有站有坐十来个人。 而这十来个人都仿佛被点了穴般静静地看她表演。 林默尴尬得快厥过去,脚趾拼命抓地,几乎要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 但她的嘴有自己的想法。 “大胆狂徒,谁允许尔等直视本王?敢让本应如同天空一样被人仰视的本王与你等同立于大地之上,如此不敬之罪实乃罪该万死!” 听听这狗话,这是碳基生物能说出来的吗?林默开始冒冷汗,拼命地想把身体控制权夺回来,因为她的心里莫名地泛起一股陌生而暴烈的冲动,想把这些对她不敬的人全部杀光! 她哪里知道,吉尔伽美什,人类史上最古老的“英雄王”,有着神之血统,本就是高傲蛮横、目空一切的暴君,以她的薄弱的意志力根本不能与之抗衡。 手抬起,王之宝具在巴比伦之门内蠢蠢欲动。 要死要死要死!明明看着挺可爱一少年怎么会这样!系统怎么解除绑定啊救命!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是否解除绑定吉尔伽美什?” 林默几乎哭出声:“请立刻解除!” “请回答是与否。” 妈个鸡的狗系统!“是!” “正在解除,倒计时,十,九,八,……” 西门吹雪哪里知道林默与吉尔伽美什人格对抗得有多辛苦,只看到这个女人一会大笑,一会胡言乱语,一会又满脸纠结仿佛便秘,活脱脱一精神病人。他从不与这样的人多做计较,很好脾气站起来说道:“有病就去治,门在那边。” 完犊子。 这句话无异于在吉尔伽美什的雷区蹦迪。 林默发现自己的身体原地起飞,撞破屋顶,脚踏着碎瓦,她听见自己说:“该死的杂种,我要你灰飞烟灭!” 偏偏狗系统卡了bug,还搁那倒计时呢。 西门吹雪瞳孔骤缩,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那一瞬间他感受到了浩瀚如海的威压!回身抽剑,冷声对一屋子人道:“你们快走!” 走不了了,林默抬手,掌下赫然是一道闪着金光的漩涡,一柄黑红条纹的宝具自漩涡中缓缓上升。 王之财宝——乖离剑。 乖离剑被她握在手中,高高举起。 林默的内心已经成了尖叫鸡,乖离剑的威力她在系统里看过,英雄王曾用它一剑覆灭对手十万大军,这让她劈下去还了得? 飓风扬起,还未出招,黑红色的风暴生生便将半间房屋吹垮,西门吹雪将剑插入地下,侧身抵御狂风,屋子里的女人被吹成了风滚草,而曲香苑的其他人人如沸水中的蚂蚁般争相涌出,惊骇大叫,大多数人甚至都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磅礴的灵压汇聚在乖离剑上形成龙卷之势,林默大声吟诵:“天地乖离,开辟之星!” 英雄王的最强大招即将被释放,她几乎看到了东京城被轰得满目疮痍,全城百姓尸骨无存的惨像。 收收收! 林默额头手臂的青筋全部爆出,使出了毕生的力量与吉尔伽美什的人格对抗,一点点的把力量往回撤。 肺腑经受不住这样的压力,她的七窍开始溢出鲜血。 “啊——”她绝望大叫。 力量收回了大半,剩下的实在是离弦之箭,她咬着牙调转乖离剑,朝着汴梁河落下! 轰轰轰! 地动山摇,黑红色的灵压直冲堤坝,就如同打在宣纸上,河堤在巨大的风暴冲击下灰飞烟灭,一路塌陷三十里,河水被激起的浪涛涌向岸边,仿若海啸。 河岸地陷数尺,碎石嶙峋,废墟一片。 “叮——伟大的英雄王,吉尔伽美什人物体验卡回收完毕,热血系统祝福您使用愉快。” “叮——检测出宿主有极度消极的想法,扣积分三十点,请宿主收拾心情,笑着活下去。” 林默向来是个文明人,从小到大连脏话都没说过一句话,但她现在迫切的想对系统的八辈祖宗进行各种不可描述。 狂乱沉寂下来后,锣声再次响彻这个不寻常的夜,一对一对的官兵捕快甚至连大内侍卫都倾巢出动,举着火把纷纷往这边赶,来一伙吓傻一伙。 官兵也好,围观群众也好,纷纷瞠目结舌,火把砸在地上。 这是什么,天罚么? 林默软着腿抹着泪从屋顶掉跳下来,龇牙咧嘴地企图加入围观人群的瞠目结舌大军。 奈何她站位不高,那声“天地乖离,开辟之星”喊得也过于嘹亮,被眼尖的群众认出,躲她如躲瘟神。 林默眼泪掉得更凶了,她也不想哭,但她控制不住。 “这位姑娘,留步!” 一个身着禁军统领服侍的人拦下了她,“这里是怎么回事?” 林默弯着腰捂着腿呜呜道:“我也不知道。” “你怎么不知道?你怎么不知道!”老鸨自人群中钻出来,扬声哭喊:“官兵老爷!就是她,这儿就是她拿着一根黑色棒子劈的!我看得真真的!您可得给我做主啊!” 倘若林默一直保持吉尔伽美什的嚣张状态自然无人敢惹,只会被当成神明临凡世,奈何体验卡已回收,林默又恢复成瘟鸡模样,满脸写着完了完了我惹大祸了,所以控诉她的人非常之多,也非常的有底气。 众口一词,说得如魔似幻。 林默抽噎着,结结巴巴“我”了半天,也没我出个所以然,这让她怎么说? 禁军统领的审讯经验相当之丰富,沉着脸问:“你究竟是什么人?” 林默捂着脸道:“我是新加入六扇门的四等捕快。” 老鸨眉头紧皱:“你不是说你从小就立志当花魁么?怎么又变成捕快了?” 禁军统领上上下下地打量林默,狐疑道:“你就是美少女战士?来人,去叫金捕头过来认认。” 金九龄早就到了,他拨开人群,颤着手指了指那片绵延不绝的废墟,又指了指林默,脸上的肌肉疯狂舞动,愣是说不出一句话。 林默见了金九龄就好像犯错的孩子见到了亲爹,再也憋不住,嗷嗷地哭。 禁军统领道:“金捕头可认得此人?” 金九龄平复了半晌,真的很想说不认识,从来没见过。但看着林默哭出来的鼻涕泡,只能木着脸道:“她是我新招募的手下,是我安排她来这里办案的,实在不晓得这究竟发生了什么。” “林默,这是怎么回事,你到底,是不是人?” 林默抽抽噎噎:“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是被,魔鬼附身了!真的,被附身了,我已经尽量,尽量控制了,不信你问……你问那谁,刚才在屋子里那个……” 西门吹雪澡是白洗了,灰头土脸的从废墟里走出来。 “没错,她的确是被鬼附身。” 不是被鬼附身都说不过去。 金九龄脑瓜子嗡嗡的,一时竟分不出现实和谎言,究竟哪个更荒诞。 冷静,淡定,不要慌,只不过是三观碎了而已。 他吐出一口浊气,朝禁军统领拱手道:“我这位手下的确是无辜的,她根本不会武功,体弱得连刀都拿不动,最多也就会变个戏法,就别为难她了。” 别管真相如何,先栽在鬼身上,毕竟谁也不能找个莫须有的鬼要说法。林默要是保不住,他这个总捕头也得跟着倒霉。 禁军统领抚摸着刀把,捻着手指头:“是吗?不管如何说毕竟也是她下的手,说不得要去刑部大牢里走一遭。” 林默躲在金九龄身后呜呜呜。 金九龄从袖子里掏出一叠银票,偷偷塞进禁军统领的怀里:“你真的要带走?不是我要袒护她,只是她胆子实在小,万一再被鬼附身,在大牢里来上这么一下……” “我不抓她可以,刑部能放过她,户部可不会这么好说话。” 林默听懂了,弱弱的问一句:“这造成的损失,组织能给报销吗?” 金九龄没说话,只是凉凉地看了她一眼。 林默悟了,报销不可能,她只会挨削。 被带回六扇门,天已经大亮。 卖她入青楼的捕头大哥过来看她,也不知是因为恐惧还是出于同情,把那卖身的那三百两银子送回来了。 林默抱着银子,就觉得活着没意思,找个绳子就要上吊。 金九龄却被户部叫了过去。 叫去挨骂。 昨夜之事实在骇人听闻,户部的反应是最快的,才一夜的功夫就统计好了财产损失。 李侍郎气得胡子都炸起来,痛斥金九龄是不是对朝廷有什么不满,不然为什么要把一个如此危险的精神病人招进六扇门!直言修堤的钱户部一个子都不会掏,你跟那个惹祸的捕快一人一半。 金九龄憋着气看了眼户部报出来的损失与赔偿银两,血压立刻就高了,使劲儿揉揉眼睛确定自己没看错。 “怎么会这么多?是不是算错了?” 李侍郎从鼻子里冷哼了一声:“你以为汴梁河是什么,东京城至少三成的百姓以它为生,渡船的,打渔的,船运的,这些人不需要安家费?被毁的河堤有整整三十里!召集民工修缮不要钱?沙土砖瓦木料不要钱?重新铺路不要钱?曲香苑的帐我还没算呢!” 金九龄是扶着墙出来的。 …… 陆小凤实在是个很够意思的朋友,自从传出林默被鬼附身,一言不合毁堤坝后,原本对她十分殷勤的人全部避之不及,生怕她什么时候再犯病,朝自个儿脑门上来个“天地乖离”。 他把林默从树上救下来,帮她擦眼泪,温言安慰。 “我知道,昨晚的事一定不是你的本意,从我第一次见你就知道,你是个有秘密的女人,有人在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对不对?” 林默点头:“嗯”。 “能跟我说说具体发生了什么吗?被鬼附身我是不信的。” 林默简直觉得自己遇到了知音,拍着大腿激动道:“是我的错,我实在想到,怪我,都怪我!”抿抿嘴,下定决心,凑近陆小凤,轻轻道:“你答应我别跟别人说。” 陆小凤道:“出你口,入我耳,天下绝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其实,我的确是被附身,但我能选择被谁附身……” …… “我没病!真的,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我的精神状态特别的好!不,我不是修仙的,也没有门派……” 陆小凤只是静静地看着她,一副别解释了我都猜到了的模样。 他淡淡微笑着:“我知道,你没病,你只是练功走火入魔而已……” 林默:……当场气死。 “你最好承认你有病。”金九龄脚步虚浮,脸色发青,游魂般飘过来。 不得不说,能当总捕头,心理素质就是好,就连绝望,都是平静的绝望。 他转达了户部的意思,不管是不是鬼附身,反正河堤是你毁的,要么赔钱,要么蹲大牢。 而他作为直系领导也别想跑,赔款一人摊一半。 林默哭着看户部下达的赔偿案牍,当即眼前一黑。 “八千五百两!怎么这么贵!” 陆小凤凑过去,在她耳边恶魔低语:“你少看了一个万字。” “是八千五百万两。” 林默嘎一下就抽过去了。 5、找兼职 金九龄是个很有钱的人,也非常的爱享受,身上穿的是浮光锦,脚下踏的是祥云靴,吃得是山珍海味,喝得是百年纯酿。 他的经济来源基本全靠灰色收入,比如看谁家有钱,随便找个由头把人逮进牢里,然后叫家属来赎,或者罪恶滔天的犯人,本该移交刑部处死,花些钱也能改头换面,接着逍遥法外。他当总捕头的那点薪俸也就是他吃一顿饭的随手打赏。身家多少不知道,反正几百万两的现银是有的,本以为滋润的小日子会一直这么过下去,谁知天降林默,户部一张罚款单,不但让他倾家荡产,还负债累累。 他奔波了整整一天,钱庄当铺牙行来回窜,能当的都当了,能变卖的也都抵押了,见了同僚朋友,张口第一句就是:能不能借点钱。 黄昏日落。 他散着头发,穿着破衣服蹲在六扇门大门口吃馒头,吃一口馒头就一口凉水,只要有人出入他都会颤抖着伸出自己的手。 而路过的人都会朝他手心里放上块碎银子以示同情。 这和谐的场面被进来的冷血打破。 冷血一时恍惚,没明白金九龄伸出的手是什么意思,茫然地问:“金捕头这是?” 金九龄抬头,嗖一下把手缩回去站起来道:“你来做什么?” 冷血说:“我找林默,她还在这吗?” “不在,她去了户部。” 冷血问:“她去户部做什么?”钱这么快就凑够了? 金九龄冷漠道:“她说要吊死在户部门前,你现在赶过去,说不定还来得及收尸。” 半个时辰前,林默确实是这么说的,手上还套着绳子,挺长一根,问他要不要一起,你挂一边儿,我挂一边儿,这样门梁受力比较均匀。 金九龄说不用这么麻烦,我现在就把你掐死吧。 林默说求你赶快把我掐死,然后脖子一伸。 金九龄气得浑身发抖,咬牙切齿了半天,说,算了,你还是自己吊死吧,我怕你突然“天地乖离”。 “叮——热血系统……” 林默顿时捂住心脏,她现在听不得这个声,一听就犯心绞痛。 “恭喜宿主,任务目标金九龄已黑化,请宿主发挥你最大的人格魅力,让他立刻弃恶从善。” 这有什么好恭喜的…… 倒也能理解,如此遭遇很难不黑化。但她就是想破了小脑袋瓜也想不出自己能有什么人格魅力来完成这一伟大壮举。 她还是去上吊吧。 …… 冷血去得很快,到了户部并没有在门口见到吊死鬼,只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坐在台阶上梨花带雨,一个长着四条眉毛的男人在旁边劝她想开点。 “事情或许并没有你想得那么遭,你知道吗,短短几天你就已经名震江湖了。” “是啊,并不是谁都有年纪轻轻就欠下八千五百万两银子的本事。” “也不是谁都有神明一样的力量。” “没错,我现在走到哪都有人赶,以前同僚都叫我默默,现在他们都叫我“被鬼附身的那个”,不瞒你说,我甚至想去青楼卖身,结果勾栏瓦舍一条街,家家大门都贴着我的画像,上面用红笔写着送瘟神三个字。” 陆小凤:……这是什么人间疾苦。 林默抹了把泪:“户部的人说,最多通融我到下个月,下个月不交齐就把我关大牢,一天三顿小皮鞭儿。” 陆小凤:……太惨了,真是太惨了。 “你现在凑出多少了?” “呜,三百五十五两八钱。” 三百两是卖身钱,五十两是当小电驴儿的钱,还有五两八钱是她这几个月攒的工资。 “陆小凤,你是个好人,我很荣幸认识你,咱们下辈子见吧。”说着就要往门上挂绳子。 冷血见状快步冲过去,一把将自杀工具抢下来:“别!钱的事已经有人帮你想办法了!” 陆小凤眼睛一亮:“你是神侯府的冷血冷捕头。” 冷血道:“是我。”转头对林默道:“诸葛先生听说了你的事,以他自己的名义担保向户部借款,你可以慢慢的还。你朋友说的对,事情并没有你想的那么遭,你已有了名声,很多时候,名声也是能换钱的。” 林默呆呆的看着冷血,她听说过诸葛先生,四大名捕都是他培养的,每次特训金九龄都要提一嘴,诸如四大名捕中的谁谁谁能如何如何,当初是怎么训练的,你也得如何如何。 提的最多的就是冷血。 以至于林默一听这俩字就犯怵。 现在见到真人就没那么怵了,刚才忙着哭没注意,定睛一看冷血好帅一小伙,笑起来一点也不冷,像是带着美瞳染着发的邻家小哥哥。 破天荒头一次,她主动拉起冷血的手,用力握紧,泪水夺眶而出,无语哽咽。 她想说点什么表达一下感激之情,但又想不出说什么好。 只是握着手。 冷血被她握得浑身僵硬,呼吸急促,眼睛四处乱瞟,也不知该说点什么好。 他从未接触过林默这样的女孩子,一时间又是紧张,又是羞涩,他就算不说话,至少该表现得坦荡些,而不是像只呆鸟,怔怔地站在那儿。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任务目标冷血出现,请发挥你最大的人格魅力,让他为你徇私枉法,弃剑归隐。” 林默顿时像握着一块炭似的松了手,脸爆红,说什么也不敢抬头:“我,我,那个,你……我是说……” 陆小凤替她道:“她想说,非常感谢诸葛先生的援手,她一定会尽快想办法把钱还上,不会叫先生为难,也不会再去寻死了。” 林默点头:“嗯。” 冷血慢慢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其实,我也是来向你道谢的。” “嗯?” “如果没有你,我也不会那么轻易的抓捕树上青。” 林默眼睛瞪得两倍大:“你!” 陆小凤替她补充:“树上青?她什么时候帮你了?” 冷血道:“就是那晚,河堤上,本来他已逃远,但被突然崩塌的河堤上的石头砸进了水。” 林默忽然露出了一个不知是要哭还是要笑的表情:“这事,金捕头知道吗?” 冷血道:“暂时还不知道。” 林默都快给冷血跪下了:“能不能求你,千万千万别让他知道这件事,他要是知道了,我怕他想不开。” 冷血一头雾水:“为什么?” “解释起来比较复杂,反正就是不能让他知道,他受我连累倾家荡产已经够惨的了……” 冷血仿佛懂了,也仿佛没懂。 “对了对了!”林默忽然急道:“下个月他也要交赔款的,他有办法吗?” 冷血说,这个你放心,他已经交齐了。 林默梗住。 原来领导这么有钱的么?几千万两都拿得出来,这都够朝廷一年的赋税了。 …… 冷血走后,林默又开始犯愁,毕竟她一个月的薪俸才五两,要指着这点钱还债,又得干到新中国成立去。 说什么都得换个工作了,或者找个兼职干一干。 她把目光转向陆小凤,就很奇怪,他一天天游手好闲的,居然也没饿死。 “我能不能问你个事?” 陆小凤微笑看她。 “那个,你平时都靠什么维持生活啊?” 陆小凤伸出自己的两根手指头,高深莫测道:“别想了,我做的事情并不适合你去做。” 林默刚想问什么事情不适合,话到嘴边,看着那两根手指头,瞬间福至心灵,悟了。 她低下头,觉得自己头皮发麻。 “那什么,我没别的意思啊,我是说,你,有没有想过以后怎么办,干这行,好像没什么保障的样子。” 陆小凤笑道:“与其担心我,不如赶快为自己想个出路吧,几千万两毕竟不是小数目。” 林默像个被放了气的气球,长长叹了一口气,摊在座椅上:“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白读那么多年书了。 陆小凤道:“不要这么说,你想想,自己最擅长什么。”想了想,赶紧又补充一句:“招鬼附身不算。” 林默想也没想,立刻道:“唱歌。”大学读的就是声乐专业。 “你可以去青楼卖艺啊。” 林默呆呆的看着陆小凤,陆小凤恍然想起来,青楼门口还贴着“送瘟神”呢。 6、一天四份工 陆小凤十一二岁就开始混江湖,谋生的手段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开够了玩笑后,琢磨了一会,帮林默介绍了几个适合她干的营生。 他朋友遍天下,各行各业都有他的故交,也没有人不卖他面子。 东京城,万家灯辉摇曳,满城听雨。 林默打着伞去当铺把小电驴赎回来,陆小凤载着她找了一宿的工作,经历了“我不行”,“干不了”,“不熟悉”,“这是要逼死我”之后,挑了其中三个。 算上捕快,一天要打四份工。 早晨四点起,挎刀巡街,顺便拉着粪车挨家挨户收夜香,中午收工在春熙楼刷盘子扫地,顺便混一顿免费的午餐,下午骑电驴跑腿送外卖,晚上在曲园班子弹小曲,她声乐专业,选修了个古筝,虽然没学两年好歹能凑合,干到十点收工。 多么充实又快乐的一天啊。 陆小凤会偶尔陪林默走一上午,帮忙倒个夜香什么的,但到刷盘子那会就困的不行了,跟她说,要不下午你就别干了,送外食是要问路的,我怕你到时候张不开嘴。 林默抹了把汗,笑着说,你不懂,我最喜欢的就是送外食的营生,大户人家赏钱给得多。 而且有系统导航,完全不需要问路。 如此过了两个月。 到了炎炎酷暑的季节,白天如烧烤架,人群就像被烤炽的鲜肉,走路都被翻着面儿走,怕熟了。 只有午夜才有凉风习习。 林默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自己低矮破旧的职工宿舍。 推开门,里头啥也没有,连公家的床都被她拖去卖了,只剩一卷草席搁在地上,上面一条棉被一条褥子。 草席旁边是两个破木头箱子,一个装衣服,一个装杂物,再就没了。 她环顾着这个大牢一样小窝,苦中作乐地想,至少不要房租,挺好的。 毕竟她拼死拼活一个月才挣二十两,户部催得又紧,恨不得把她每一文钱都刮走。她仔细算了算,按照这个速度,还完债都不用等新中国成立了,约莫还到大清亡了那年,也就差不多了。 这日子,好有盼头啊。 也不知怎么了,她最近一到晚上就觉得心情低落,烦闷不堪,有时候还会吧嗒吧嗒掉眼泪,明明都那么累了,静下来后脑子嗡嗡响,愣是睡不着。 林默缓缓呼吸,给自己打劲儿,没关系的,没关系,想想好的一面……额……想想自己的收获……嗯……至少,至少每个月户部来要债的小哥哥长得好看呀! 林默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 ……今天弹完曲子行礼退下的时候在地上捡了块糖,很甜,就是后来挨的那个大嘴巴子有点疼。 …… 金九龄自从卖了自己的三进大宅后也搬到六扇门里住。他的宿舍条件要比林默好不少,在充满了叙利亚风格的同时,也不失伊拉克情调,里面不仅有床,还有一张大桌子和一把椅子,桌子上堆满了公文。 林默端着碗从打工的酒楼白嫖的阳春面在门口探头探脑。 金九龄没搭理她,她只好硬着头皮进来:“他们说,你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好几天没出去,也都好几天没吃饭了。” “出去。” 领导眼睛红红的,一看就是刚哭过。 太坚强了,能憋到没人的时候哭,来人了说收就收,林默就不行,刚才在春和楼扫地的时候就突然悲从心头起,嗷嗷掉眼泪,憋都憋不住。跑堂的在一边看着直乐,说,诶,被鬼附身的那个,你这是要拖地啊,拖地你洒那点水也不够啊。 面条放在桌子上,林默小声道:“吃一点吧。” “我吃不下。”金九龄摊在椅子上,声音有些喑哑,但仍是个关心下属的好领导:“你不去送外食了?” “害,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小电驴儿的车胎让人扎了。” 金九龄虽然不明白车胎之于电瓶车的重要性,但也知道,她这是送不成了。冷漠道:“你可是捕快,居然也有人敢欺负到你头上?” 换言之,在京城那么多同僚的眼皮子底下,也能叫人把你欺负了? 林默无所谓道:“活着都不容易,何必呢,天气这么热,我也正想休息一下。” “那个,吃点吧。”把碗往前推推。 金九龄整个人说不出的疲惫:“不用了,拿走吧,我不饿。” 林默道:“那个,要不,要不你去看看大夫吧,我太爷爷去世前几天跟你症状一样,也吃不下东西,还不觉得饿。” 金九龄:“……” 他深吸一口气才吐出字来:“有事儿直接说。” 林默笑得腼腆,手指头在裙子上卷啊卷:“其实也没什么事,我这不是晚上要出去卖艺嘛,得化妆,怕老板把我认出来,要是认出来就不让我在他那儿卖艺了,但是吧,我这化妆材料用完了,我能不能申请预支一点俸禄啊?他们说得找你要” 不提钱还好,一提钱金九龄跟坐了弹簧似的窜起来,猛一拍桌子:“滚!” 林默麻溜地跑出去,轻轻关上门,只听里头哐一声,心想,完,领导唯一值钱的桌子也碎了。 …… 曲园班子,刚入夜。 林默潜入厢房里,偷偷动了弹琵琶的小姐姐的化妆工具好一顿抹化,她本就长得美,送瘟神的画像再传神也就跟她五分相似,再稍稍打扮一下,穿着借来的衣裳,最多两分相似。 老板看在陆小凤的面子上,两分相似等于无。 今天是个大日子,林默兢兢业业弹了两个多月的琴,总算升级了,按照现代的叫法,算是乐队主唱。 其实以林默的条件,就算她五音不全,只要在台前露个脸也有数不清的客人愿意为她掏钱。 客人中当然要算陆小凤一个,不仅如此,他还叫来了自己的好朋友过来捧场。 花满楼一直住在江南,他眼睛看不见,虽然听声辨位的本事一流,根本不像个瞎子,但也很少离开自己的小楼,这次来京城,主要是来看望陆小凤的。 江湖传言,这位一向飘泊无定的浪子被一个漂亮女人迷住了,居然在京城一住就是好几个月。 陆小凤喜欢的漂亮女人不少,但能让他停留的女人却并不多,花满楼觉得好奇就赶过来看看。 神奇的是,陆小凤面对自己的好友居然否认了,他说:“我跟她不是那种关系,我就算再混蛋,也不敢招惹她。” 然后笑着揽过花满楼,说:“我带你去见见她,我保证,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路上还在说:“她叫林默,是个很可爱很容易害羞的女孩子,因为欠了朝廷一大笔银子,不得不想方设法的赚钱。她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在曲园班子里当歌女,今晚是她第一次开嗓……” 花满楼精准捕捉了关键词:“欠了朝廷银子?林默?是那个“被鬼附身”一剑击碎三十里河堤,连西门吹雪都不敢掠其锋芒的林默?” 陆小凤笑道:“她的事都传到江南了么?见了她你可千万莫要提及此事,她会哭着上吊的。” 花满楼道:“哦?莫非传言是真?” 陆小凤道:“绝没有半点夸张,若非亲眼所见,我只怕也很难相信,可我偏偏亲眼见到了,那场景震撼无比,只要见过一次,毕生都难以忘记。天地乖离,开辟之星,我已经不止一次见到有年轻的剑客在出手时喊这八个字,仿佛喊出来自己也能劈碎三十里河堤似的。” 花满楼道:“那只因这八个字能激发他们的勇气,同样也是他们的信念。” 一路走一路聊,到了曲园班子,夜还未深,戏还未开场,而陆小凤作为老板的朋友,也作为林默的朋友,很容易进到曲园的后院。 歌姬们在上台前都聚在这里准备着。 林默正抱着琴紧张得满地乱转,别人都聚在一起闲话家常,你看看我的镯子,我看看你的衣裳,或者交流一下琴瑟技巧,只有她,仿佛天生与人隔着次元,对面不相识,相望只无语。 “默默,我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 林默回头,陆小凤走过来,揽着花满楼的肩膀道热情道:“这是花满楼,在家里行七,你可以叫他七童,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比许多有眼睛的人还要敏锐呢……” 林默看着眼前的公子,一身淡黄长衫,薄纱做广袖,容貌俊美,正望着她含笑点头,若非眼中无光,谁会当他是个瞎子? 她笑笑,干巴巴道:“是吗?那可真是太不幸了。”说完又觉得似乎不太得体,想找补找补,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花满楼很敏锐地觉察出林默的窘迫,微笑着道:“林姑娘不用紧张,方才在来的路上,陆小凤跟我说了许多你的事,他说你是个很善良很可爱的姑娘,我的眼睛虽然看得见,但我能想象到,你一定是个美丽动人的女孩子,如果能跟你做朋友我觉得很荣幸。” 林默的手在抠琴,她不是紧张,她是尴尬,凡是陌生人跟他说话她都会尴尬,尤其是长得好看,说话好听的男人恭维她,她感觉脸上有火在烧。 她硬着头皮道:“是吗,哈哈,我也好荣幸啊,好荣幸。” 陆小凤道:“一进来就看见你在满地打转,怎么了。” 林默道:“紧张,害怕,人一多我唱歌就容易跑调,我现在手都是抖的。” “这有什么。”陆小凤从腰间解下酒葫芦塞到林默怀里:“喝了,酒壮怂人胆嘛,喝几口就不怕了。” 林默咬咬牙拔开葫芦塞,灌了自己两口,一股辛辣直冲天灵。 “咳咳,好像,好像有点用。” “再喝几口,没事的。” 林默又灌了自己几口,摇摇头,把酒葫芦送回去,两坨红云上脸,缓缓吹了口气:“这样就行了,喝多了我怕晕。” 直到上台,她依然觉得自己是清醒的,试着胸腔共鸣,颅腔共鸣都没问题,也能走直线,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屁股底下的凳子总在晃,她拨弄琴弦,先用吟唱把嗓子打开,然后接下第一句词…… 唱着唱着,她突然有点奇怪,自己不是毕业了么,怎么还会上台?底下的人怎么都穿古装? 哎呀!上台表演前好像还没做自我介绍!艺考怎么能不做自我介绍呢?! 自我介绍到一半,林默忽然停了,她是哪个学校的来着?对,她考上北师大了,爸爸最得意的事就是自己考上北师大,逢人就吹,升学宴城里不让放炮,他特意回村里放了一下午。 怎么回事,怎么感觉好久都没见到爸妈了,好想吃妈妈做的红烧鱼啊。 不能想,一想又饿了。 咦?下面怎么这么吵?不会又是在骂她吧?算了,骂就骂吧,自从那天晚上闯了祸,走到哪都有人骂,谁在乎了?她现在那么忙,一天要打四份工呢! 仰头看天空,明月姣姣,有云飘过,透出来的光可真美。 林默按下几个音,缓缓唱道: “散落的月光,穿过了云,躲着人群,铺成大海的鳞。” “海浪打湿白裙试图推你回去……” “……你问我死后会去哪里,有没有人爱你,世界能否不再抛弃你……” “来不及,来不及,你曾笑着哭泣;来不及,来不及,无人把你打捞起。” “散落的月光穿过了云,躲着人群,溜进海底,那里有你……” 光,日光。 骄阳似火。 林默从床上坐起来迷茫了一会,这是哪?我怎么会在这儿?现在什么时候了? 扭头望向窗外—— !!! 她像是下了油锅的鲤鱼一样从床上弹起来! 坏了坏了坏了! 迟到了!看这太阳这会都午时了吧!没去点卯!没去收夜香! 完完完,这不得被开除哇! 林默拢拢头发就往出跑,刚好撞上从外面进来的陆小凤,他端着托盘,反应极快,身子一侧,免了汤汤水水撒一身的悲剧。 花满楼也在,他把小心林默扶住,温声道:“不用去了,陆小凤帮你告了两个月的假。” 林默愣了:“两个月?我就是喝多了不小心睡过头,告一天就算了,不至于两个月吧?” 陆小凤看着林默,眼睛忽然就红了:“你知不知道,你昨天晚上把自己唱哭了。” 林默没什么印象,摸摸眼睛,好像是有点肿痛,有点尴尬道:“正常,可能是喝酒了,唱得比较投入……怎么了?你也被我的歌声打动了吗?” “不是。”陆小凤道:“我只是心疼你。” 林默道:“唱个歌有什么好心疼的,你看我多快乐,你再看看金九龄,他才惨呢,原来多有钱啊,现在被我坑的倾家荡产,不吃不喝,在屋里一闷就是一天,我都怕他得抑郁症。” 陆小凤仰头眨眨眼,缓缓道:“先吃点东西,然后睡会吧,下午你收拾一下跟我走,我给你找了个钱多的活计,什么都不用干,只要跟着我,用不了两个月,可以让你赚至少一万两。” 林默又愣住了,缓了半天,嘴唇开始发颤,她激动地拉起陆小凤的手,泪眼朦胧,说不出话。 好人啊,这是什么品种的好人啊!以现在的市场行情来说,就算她把自己卖入青楼,一天接一百个客人两个月也挣不了一万两啊! 握住的手,愈发颤抖,话说不出口,唯有泪千行。 陆小凤懂,他轻轻拍着林默的手,温声道:“别哭了,你要说的话,我全部都明白。” “呜呜。” “对了,有一件事我不明白。”陆小凤疑惑道:“你昨晚说你来自“北师大”?那是什么地方?” 7、过夜 在古代给一个人解释“北师大”是什么地方实在超出了林默的语言表达能力范畴,幸好陆小凤也不是非要知道不可,嘱咐一句“好好休息”之后就出去了。 曲园后院,大片的树荫遮住了灿烈日光,只漏下一地细碎的黄金。 树荫下的石桌,陆小凤与花满楼对坐。 花满楼担忧道:“就算你要带她散心也不该让她卷入那种事,更何况,天地乖离的威力实在恐怖。” 陆小凤眼神暗淡,嘴角却扬起一微笑:“我不会让她出手的,况且,我不是带她散心,而是救她的命。” 花满楼道:“救命?” 陆小凤道:“你觉得她昨晚唱的歌怎么样?” 花满楼道:“那是首很让人难过的歌,她一定遭遇了很多事,如此能发泄出来也好。” 陆小凤摇摇头道:“不,那不是发泄。”他的手搭在石桌上,忽然扣紧:“是痛苦压抑到了极点,如同往一只花瓶里不停地填砂土,砂土越来越多,花瓶被撑得裂开了缝隙,她唱的歌就是从缝隙中掉出来的细沙。我若不快些将她瓶中的沙粒倒出来,只怕她很难活下去。” 花满楼皱眉,似乎又回到了昨晚,又听见那致郁到极点的歌声。 “可林姑娘看上去很正常,甚至比许多人还要快乐,你是怎么发现的?” 陆小凤道:“我曾经有一个朋友,前一天我们还约好明日去喝酒爬山,他还说想出海看看,可第二天我去找他时,他已投水自尽,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像他那么豁达,那么幽默的一个人怎么会自尽,我甚至怀疑他是被人杀害的。” “我翻遍了他的家想找出一些线索,却发现了他的绝笔书,直到看到那封绝笔我才知道,他的每一天每一个时辰都在煎熬中度过,他在无尽的痛苦与绝望中挣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唯有一死方能解脱。” “回头想想,其实他早已露出端倪,只是我没有留意。而林默,林默现在的样子和那时候的他一模一样。” 陆小凤站起来,看着被树荫笼罩的厢房,“我绝不会再让我的朋友以那种方式离开。”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任务目标陆小凤好感度上涨三十,目前好感度为六十五,已达成“一生一次一心动”成就,望宿主再接再厉,争取早日达成“痴心不悔”成就”。 林默本来睡得正香,系统一叮当,她垂死病中惊坐起,点开面板,确认了一下,整个人都麻了。 我啥也没干啊!他怎么会喜欢我呢?我魅力都这么大了么? 她一直非常抵触系统任务,不是不想回家,而是这些任务实在一言难尽!还痴情不悔,还弃剑归隐,凭什么啊?凭她林默脸大无耻? 可做个人吧! 完成任务,她是痛快回家了,被她攻略的那些人怎么办? 她下铺姐妹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被一男的看上了,追求她的时候那叫一个惊天动地,人尽皆知,什么浪漫搞什么,什么话甜说什么,别说当事人了,连林默都被感动哭好几回,结果呢?那狗比东西就是跟别人打了一个赌,看看多久能泡到女神,好给他寝室兄弟“打个样”!姐妹当天答应,晚上就被甩,她还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跑到那男的寝室道歉求复合,不仅被告知真相还挨一顿冷嘲热讽,小姐妹那么热情开朗的姑娘当场精神崩溃,回去之后又是割腕又是跳楼的,抑郁小半年,不仅保研没了,连签好的工作的都黄了。 这个孽林默造不起。 一觉睡到暮色四合,陆小凤敲门进来送灯,看着林默呆呆的坐在床上,他笑着说:“下午那会看你睡得香,没忍心叫你,饿了吧,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林默直勾勾盯着他看,陆小凤凑过去道:“怎么了?不认识我了?” “我是真心想跟你做朋友的,真的。” 陆小凤笑出了声:“我又没说你是假的,是不是做梦了?” 林默不敢看他,手紧紧攥着被子:“你,你可不可以不要喜欢我,我对你也……也没有产生超越友谊之外的想法。” 陆小凤把笑收回去,很认真地说:“默默,你是个特别特别好的女孩子,只要是个人没法子不喜欢你,我很高兴你能把我当成朋友,你的心思我都明白,别有负担。” 在灯下,他的眼睛里有光。 林默低下头,脸红了一片,“那,你还带我去吗?我现在真的特别特别需要钱,嗯……路费什么的我也没有,能不能先借给我?” 陆小凤又笑了:“都是朋友了还说这个?” 白天睡得足,晚上就睡不着了,陆小凤陪着林默回去收拾了一下出行的行李,而林默实在穷得没什么行李,箱子里拿两身换洗衣服,门一关就要走。 陆小凤指着门:“不锁?” 林默抬手一指:“你看我这儿还有锁的必要么?锁都比我那点破烂值钱。” 陆小凤往里瞧了一眼,当场来了气:“户部那帮人也太狠了,居然连过日子的钱都不给你留!” 林默倒是看得开:“理解理解,他们也是怕我哪天嘎嘣一下死了,可不得趁我活着能多要就多要一点么,不过他们想多了,我才不会去死呢,活着多好。” 没错,活着,真的很好。 …… 陆小凤的确接了个大活,当然他本来也不想接,但看着对方奉上的大堆金银,他就想起了林默,想起她拎着夜香桶满街跑,汗透衣衫的样子。 找他办事的是个美艳绝伦的亡国公主,她说自己叫上官丹凤,在亡国之时老国王将国家所有的钱财一分为四,分别交给了三个忠臣心腹和小王子,让他们带着钱先逃,日后再图复国。 没想到老国王这边刚咽气,那边三个大臣当场翻脸不认人,卷着公家的钱财跑路,只剩小王子干瞪眼,日复一日,小王子成了老王子,而当初卷了钱的三个人都成了当今武林中炙手可热的大人物。 老王子这些年是越想越气,越想越气,终于把自己气到了鬼门关附近,眼看着腿儿一伸就要跨进去了。她的女儿上官丹凤再也忍不住,她要替父出头,也不求复国,就想为当年的事儿讨个说法,把被卷走的钱要回来,让那三个狼心狗肺的跪在老国王的牌位前道歉! 那三个人分别是峨嵋剑派掌门独孤一鹤,山西珠宝大商阎铁珊以及天下第一富豪霍休。 陆小凤掂量了一下自己的武功,觉得不行,得找个像样的帮手。 虽然他不用林默出手,但他是这么跟林默说的:“你现在是所有人心目中的天下第一,带上你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威慑,但以防万一,我们还得找个一般厉害的。” 西门吹雪就成了陆小凤口中那个“一般厉害的”。 现在,陆小凤花满楼还有林默就站在万梅山庄的大门前。 傍晚,天阴,黑云就像悬在头顶的一块脏了的抹布,将本未落的太阳挡得密不透风。 西门吹雪有个习惯,日落之后绝不见客,天王老子都不见。 陆小凤刚刚成为西门吹雪朋友的时候比较膨胀,他觉得自己是个例外,他进去了,然后就被管家撵鸭子似的撵出了三十里。 他站在门口,说什么都要进去,管家觉得天黑就是日落,一定要把陆小凤赶走,陆小凤脚卡着门跟管家掰扯,掰扯到最后,他把林默拉过来,说,你知道她是谁么,她是林默,不放我们进去,我就让她表演个天地乖离给你开开眼。 管家的确开眼了,眼睛瞪得好像要开写轮眼。 他只好把陆小凤放进去。 花满楼拒绝进去,因为他跟西门吹雪三观有冲突,忍受不了这个人的杀气。 林默也不想进,她拽着陆小凤的衣服小声说:“我就不进去了,我怕西门吹雪看见我,跟你当场绝交。” 陆小凤说,那不能,我俩友谊特别坚固。然后忍不住多问一句,我很好奇,他怎么得罪你了,你那晚要用天地乖离劈他? 林默说,不是他得罪我,是我得罪了他,他啥也没干就被我骂了一顿,特别的无辜。 陆小凤特别的惊讶,失声道:“你居然还会骂人?”她主动跟人说话都费劲,还骂人?尤其是西门吹雪这样的,林默看见了绝对躲着走。 林默捂着脸:“我也不想啊,这不是被鬼附身了么!我俩就在外面等,完事了你出来告诉一声就行。” 于是就剩下了花满楼与林默独处。 花满楼是个很温柔的人,自从得知林默随时都有自杀的倾向后,就忍不住心疼这个可怜的女孩子,俩人一路同行,也就熟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俩人每次说话,都会进入一种莫名的状态。 花满楼道:“我闻到了花香,这里的景色一定很美。” 林默道:“黄的白的都有。” 花满楼道:“倒是雅致,这样的盛夏,正是花草生长的好时候,栽种的人有心了。” 林默道:“是,上坟的话也特别方便。” 花满楼:“……”这话他没法接,只好转移话题。“我嗅到了很重的水汽,似乎要下雨。” 林默望天:“好像是,咱们先走吧,我记得山脚下有个客栈……” 话未说完,咔嚓一个惊雷,暴雨如注。 没有一点点防备,没有一丝丝顾虑,瓢泼大雨就这么下来了。 林默:“……” 花满楼:“……” 这还矫情啥,赶紧进去避雨啊! 踏进去之前,林默多长了个心眼。 “系统,那个叫什么罗什么索隆的,性格怎么样?” “叮——比较随和。” 随和就行,随和就行。 这要一言不合再把万梅山庄给推平了,她林默也就别活了。 “系统,绑定索隆。” 绑定成功后,林默居然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她还是她,既不想骂人,也不想打架。 管家打着伞把人迎进去,林默一边走一边想,西门吹雪家怎么建得跟迷宫似的,真叫一个山路十八弯,这半夜出来上厕所不得迷路啊? 土豪的生活,就是那么让人难以捉摸。 8、走错房间了 万梅山庄位于东京城以北的山巅之上,傍晚风一吹,雨一下,特别的冷。 风吹雨打的时候,花满楼跟林默被雨浇了个透,索性也不要伞了,被管家带着一路小跑到偏厅里换衣裳。 万梅山庄的衣裳只有白色,纯白,特别的考验洗衣裳的人的力气和耐心,所以林默穿越以来就没碰过白衣裳,更没那个功夫洗。 给她送衣服的侍女是个十六七的小姑娘,红着脸很不好意思的说这身衣服是她穿过的,让林默别嫌弃。 林默哪有资格嫌弃,这样好的衣服她就算晚上去卖艺都不舍得租,虽然不太合身,但衣服好看啊,一层纱叠着一层纱,腰身收紧,下裙微微蓬起,她拉着裙摆转圈圈,觉得自己好像要成仙。 侍女捂着嘴乐,说她像话本子里的白素贞。 还没来得及高兴,有小厮在外面敲门,说庄主要见她。 “你们庄主不是说晚上不见客么?” 小厮道:“本来是不见的,但庄主说,林姑娘是唯一能让他破例的人。” 林默只想原地去世。 那晚的事闹得那么不愉快,西门吹雪差一点就死在她剑下,最直观的目睹了乖离剑是如何出现在她手中,又是如何击溃三十里河堤,午夜梦回,他就没有心理阴影吗? 不去也不行,不礼貌,林默估计,西门吹雪可能是让她当面道歉吧,就算拔剑砍她她也不慌,绑定索隆呢。 索隆是什么人她不知道,但她通过系统技能介绍的小视频,对这个人物的实力有了相当的认识——遮天蔽日的黑化石头人,一刀劈下去跟切豆腐似的,牛逼极了。 最主要的是他的人格对自己一点影响都没有,随和到了极点,当初怎么就没绑定他呢! 后悔,特别的后悔。 “系统,我想续索隆体验卡。”三天太短,怎么着也得用三个月吧,续体验卡跟抽卡不一样,特别便宜。 “叮——收到宿主续卡请求,正在延续,请稍候。” “续卡完毕,请选择使用时限,是否绑定。” 林默想着这一趟风险不少,战斗力实在太重要了,慎重道:“时限三个月,请求绑定。” …… 她跟着小厮走在房檐底下,穿过魔鬼般扭曲分叉的回廊,亦步亦趋,生怕一不留神就走丢了。 地形太复杂了,真的太复杂了。林默一边走一边寻思,不说别人,就算是建房子的,不看地图能不能走出去都是个未知数吧? 到了正厅,西门吹雪倚在靠椅上喝热茶,陆小凤和花满楼也在,两个人看上去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 林默没说话,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坐。”西门吹雪道。 林默听话地坐下。 “陆小凤说,如果我不跟他去,你就用天地乖离推平万梅山庄?”西门吹雪说这话的语气既没有怒意也没有冷漠,只是语调没什么起伏,像是在念课文。 林默椅子只敢坐三分之一,一双手不知往哪摆,脚也不知道往哪放,想说点什么,舌头却在口腔里打结,心咚咚地跳着。 她摸了摸衣领,奇了怪了,衣服也没穿反啊,怎么感觉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扼住了自己的咽喉? “是吗?哈哈,哈哈。” 陆小凤坐在她旁边,凑过去贴着耳朵道:“他开玩笑的,对你没有恶意,你不用这么紧张。” 林默耳朵一麻,当场受孕成功。 她看着西门吹雪,再次露出微笑,用心观察,怎么也没在对方脸上看出一点开玩笑的样子。 西门吹雪接着对林默道:“你不自称本王了么?” 陆小凤看着林默,连花满楼也侧目,疑惑道:“本王?” 林默:……当场社死 “刚才我说,我有个条件。”西门吹雪对陆小凤道:“只要林默把当初骂我的话再说一遍,你要去哪我都跟你去。” 这人什么毛病? 林默尴尬得手脚抽搐:“这,这,我都忘了,哈哈,哈哈。” 西门吹雪淡淡道:“没关系,我帮你回忆回忆。” 他倏忽冷下脸,一字一字道:“王来承认,王来允许,王来背负整个世界。” 精神暴击! “你还说,杂种,不为本王奉上珍馐美酒,坐在那里是想死么?还不快过来愉悦本王?” 反复社死。 林默痛苦地捂住脸,没法想象,这么中二的话居然是从自己嘴里溜达出来的! “让本应如同天空般被人仰望的本王与尔等同立与大地之上,实乃罪该万死。如此震耳发聩的话你竟然忘了?嗯?” 救命!要窒息了!林默再也受不了,尖叫一声,扭头冲了出去。 她要回去,她要把自己包在被子里,再留在这儿她就要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了! 直到林默跑出去,西门吹雪的脸上才浮现出浅淡的笑意。 “你说得没错,她的确很可爱。” 陆小凤笑不出,他像是被榴莲砸了脸,指着外面:“这些话真的出自她口?” “一字不差。” “我现在才相信,她的确是被鬼附身了。” 正常人属实是说不出这种狗话。 …… 林默在长廊里转圈,她一遍又一遍地跑,一个门一个门地看,死活找不到刚刚换衣服的房间。 她明明很用心的在记路了! 这什么鬼建筑! 该死的!这条路刚刚是不是走过了? 奇怪,我明明在这里留了记号,居然不见了! 鬼打墙!这绝对是鬼打墙! 诶?刚才好像有什么神奇的力量让我跑进了雨里,我不是在回廊上吗? 救命!这是哪?这特么又是哪? “系统!打开导航!” “……您已偏离路线,正在为您重新规划。” “您已偏离路线……” “您已偏离路线……” 万梅山庄仅占地十五公顷,房屋以圈式环绕,以长廊连接,中央是一片空地,算上库房杂物间,拢共就十间房。 但在林默眼中不是这样的,路是四通八达的,墙是无处不在的,空间从三维忽然变成了四维,她仰头望天,觉得自己应该往上走。 上面就是北边吧?系统地图上写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 大雨下到半夜渐渐转晴,黑云流走,月光铺满山。 林默蹲在地上,痛苦地抱住头,陷入了深深地思考。 怎样,才能回去? 这个见鬼的路她再也不想跑了。 她恶狠狠的转身,一扇门突然映入她的眼帘,她恶向胆边生,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一间房一间房的找,总能找回去吧? 就从你开始了! 啪——门一推。 西门吹雪正在里面洗澡。 这里本是泉眼,水在地下是活的,西门老庄主突发奇想,在上面盖了屋子。而西门吹雪每次入睡前都会泡在温泉中冥想。 屋里水汽不重,西门吹雪赤着上身,肤色雪白,他的手搭在大理石台上,头发披散,脸颊微红。 林默呆滞了,傻眼了,天灵盖都快起飞了。 救命!这里有魔鬼! 西门吹雪没说话,静静地等这个不速之客离开。 他以为林默会转身就走,没想到她居然进来了,大步流星地冲进来绕着水池转了两个圈,他看着她转。 “你家里是怎么回事?路为什么会自己跑?下面装了机关么?” 西门吹雪:??? 他抬手,指向她身后:“门在你身后。” 林默脸红得快要冒烟,又绕着水池转了两个圈,谢天谢地总算转出去了。 ……没关门,风冷。 不知跑了多久,她总算又摸到了个门,她悄悄的把门推开一个小缝,借着月光往里面瞅,很好,有桌椅,有床,是个睡觉的地方没错。 一把把门推开。 西门吹雪从床上坐起来,如玉般纤长的手拂开床幔,林默站在床前。 两两相望,月光似水。 他穿着雪白的里衣,胸口微敞,露出一线雪白。 林默:“……我说我迷路了你信吗?” 西门吹雪在沉默。 用眼神告诉她:你觉得呢? “……这,这其实也不能怪我,我就不信,你家地形如此复杂,就没别人走错过路?” 西门吹雪缓缓道:“闯进我卧室的女人,的确只有你一个。” 林默很尴尬,尴尬得恨不得去茅厕找屎吃。 西门吹雪居然还往床里让了让,一拍被子:“上来一起?” 林默捂着脸在屋里转了两个圈冲出去。 没法活了,没法活了。 西门吹雪虽然没说什么过分的话,但目光已经说尽了千言万语。 没当场骂她煞笔纯粹是这时候没有这个词! 她要原地升天,她要奔赴月球! 一直转到后半夜,花满楼听见外头窸窸窣窣,出来一看,发现了在蹲在草丛里的林默,这才避免了她露宿野外的悲剧。 “救命!我遇上了鬼打墙!”林默见了花满楼,情绪异常激动:“为什么会有人把房子建成这样!为什么!” 花满楼:…… 陆小凤曾说,林默一旦出现异常,一律按病处理。 次日清晨,他轻敲林默的房间,温声道:“起床了吗?我来带你出去。” 直到踏出万梅山庄的那一刻,林默恍然发现了不对,整个世界在她眼中,翻天覆地! 9、天下第一剑客 林默颤抖地指着这条下山路,满脸写着活见鬼:“这……这……这是什么奇门遁甲五行八卦阵啊!”她对西门吹雪道:“这样复杂的地形你真的不会迷路吗?” 西门吹雪很疑惑地看她,又很疑惑地看了眼那条普普通通的盘山小路,没说话。 林默又去看陆小凤和花满楼,他俩的疑惑并不比西门吹雪少,一副想说什么又欲言又止的样子。 她心咯噔一下,第一反应是完了,自己有病了,这条路并没有她看上去的那么扭曲复杂,她出幻觉了! 第二反应才是,索隆的体验卡! 她这才知道,罗罗诺亚.索隆实力是很强没错,但!他是个超级无敌大路痴啊! 林默瞬间崩溃,狂掐自己人中来保持清醒,她续了三个月!三个月! “系统,我解除绑定,人物卡还会不会保留?” “叮——不会保留,系统会回收。” 心疼,肉也疼。 她生无可恋地跟着陆小凤他们身后安慰自己:“没关系没关系,人嘛,谁还没一个两个小毛病了?不认路而已,算得了什么?只要我紧跟大部队……等等!大部队呢?” 再抬头看周围,前后左右忽然就剩她一个人,山腰的树木郁郁葱葱,抬头看,艳阳高照。 为什么?为什么跟着走还会走丢? 林默痛苦地抓住自己的头发,恍然又觉得不对,这不对,我怎么可能会迷路?我方向感明明很好,很多人都喜欢向我问路。 迷路的一定是别人,反正不是我。 那么问题来了,该怎么找到那些迷路的小智障呢? 嗯……要是搞出些动静来,他们听见了就能找过来的吧? 林默顺手往腰间一摸,诶?我刀呢?我明明应该有三把刀挂在腰上啊,怎么全都消失不见了?没有刀,还叫什么三刀流? 看来只能用那个了。 她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来,是她刚当捕快的时候金九龄送的,他说像你这么羸弱的女人着实是开了我的眼界,配的刀你就当个装饰,这把匕首才是你保命的家伙,然后教了她一个月的匕首近身战。 林默看着匕首很是感慨,这个世界强者如斯啊,她得好好磨砺自己,不然如何才能实现梦想,成为天下第一剑客呢? 手腕发力,武装色缠绕,从手肘到匕首,立刻被一层漆黑覆盖,如同穿戴了世上最坚硬的宝铠,林默双膝盖微沉,剑气四溢,暖风骤冷。 “一刀流,黑绳,大龙卷风! 挥手,侧身,匕首倒握,斜刺! 极强的剑气自匕首勃发,狂风平地呼啸,以龙卷之势冲天而起,周遭数十颗大树被拦腰冲断卷上了天,再落下时,已成破碎的木片。 飞鸟群起,山脉在哀鸣,振动。 林默坐在半截儿木桩上静静地等。 陆小凤第一个跑过来,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见到这一幕还是忍不住冒冷汗。 “你是……林默?” 林默跳下来,无辜的眼睛眨呀眨:“你们跑到哪里去了,真是一群不让人省心的家伙。” 陆小凤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又指了指被肆虐的现场,颤声道:“你是不是又被鬼上身了?” 林默道:“你怎么知道?我也不瞒你,我特意召唤的,厉害吧,这回跟上次那个不一样,这个鬼特别的随和,对我完全没有影响。” 陆小凤:……我不这么认为。 西门吹雪和花满楼很快赶过来,倒是没有太多惊讶,他们早已说服自己,无论林默做出什么事来,都不必太惊讶。 因为惊讶不过来。 …… 三个人,一匹马,一辆马车。 黄土路上翻着盛夏的热浪,被烤出了混着树叶的焦香。 林默坐在马车里,目光顺着绑在自己手腕上的铁拷看向另一端,陆小凤在赶马车。 “我说……就算你们经常走丢,也不至于绑着我吧?” 铁拷的另一端系在陆小凤的手腕上,他没回头,只是淡淡道:“默默,难道你没发觉,一直走丢的是你吗?” 林默霎时脸红道:“胡说八道!我那只是暂时走散而已!” 陆小凤已经什么都不想说了,他觉得附身林默的鬼,不是在精神方面问题,就是在智力方面有障碍。 上一个林默好歹还能意识到自己被鬼影响了,但这个,林默坚持说这就是她,绝没有一丝丝不对。 所以这个鬼附身的时间格外持久。 想到这儿,陆小凤忍不住的叹气。 如果不是被折磨的崩溃,他也不愿意用铁链把自己的朋友锁住,实在是她迷路得太过匪夷所思了些,只要稍微不注意,人就没影了!最过分的一回,他们在客栈吃饭,林默说要去上一趟茅厕,没想到一去大半个时辰,他们赶紧去找,这一找就找了整整十天,陆小凤四处托人打听,等找到她的时候,她已坐上了渡江出海的渔船。 那十天已经是西门吹雪忍耐煞笔的极限,他拒绝再跟林默同行,自己一个人上了路,而陆小凤急得满嘴起泡,两眼冒金星,就连花满楼,一个温润如玉的富贵公子,整个人就好像刚从土匪窝里逃出来似的。 “陆小凤,那个公主说得是真的吗?她会不会是看人家有钱眼红,故意骗你的啊?” 陆小凤说,不会,他之前已经问过江湖上智慧最多,消息最灵通的大智大通,证明了丹凤公主说得没错。 花满楼忽然道:“当年之事极为辛秘,就算是大智大通也未必全都了解,我们得好好调查一番才是。” 陆小凤道:“那是自然,所以我们先去阎铁珊那儿看看情况。” 林默道:“西门吹雪不跟我们一起走了么?他自己上路真的不会迷路么?” 陆小凤和花满楼都闭上了嘴,他们拒绝再聊这个话题。 …… 阎铁珊是个又白又胖的中老年人,山西珠宝巨贾,非常的有钱。 陆小凤一行赶到的时候,他正在家中宴客,今天正是他的生日。 过生日本该开心的过,而他的心情却非常的遭。 原因无他,前阵子他花重金购得夜明珠一颗,这颗夜明珠不但品相极佳,而且是唐朝的古物,他把它放在自己的卧室里,睡觉前若不拿出来看一看,只怕要失眠一整夜。 但就在昨天,他在半夜收到了一封浅蓝色的信笺。 信笺放在他卧室的桌子上。 “闻君有珠,珠圆润滑,璀璨夺目,次日子正,当踏月来取,君温厚端方,必不当有明珠按剑之举。” 落款是楚留香。 阎铁珊被气得快要中风,正要借着今日宴席想为自己寻觅几个看家护院的帮手。 这个帮手不仅武功要好,头脑要机灵,最重要的是,人品要厚重。 寻觅了半天也没个合适的。 陆小凤的到来让他本就不愉快的心情雪上加霜。 他一来就戳了这位大老板的老底,直接问他认不认得大金鹏王朝的内库总管严立本,说有人想找他算一笔十几年前的旧账。 阎铁珊本正笑着拉陆小凤的手准备跟他喝酒,一听这话当场翻脸,他凌空一个翻身越出十几丈,大呼:“来人!” 立刻就有几十个好手从四面八方跳出来,手中拿着各种各样的兵器。 另一边,西门吹雪也到了,他仿佛是踩点来的,白衣黑剑,一身的冷煞之气。 他往前走一步,那几十个人就像被剑指着脖子似的退一步。 西门吹雪冷漠道:“我的剑出鞘便要死人,你们一定要逼我拔剑么?” 这时,一个声音讥讽道:“我看未必,至少你败给了林默!” 接着又道:“在林默面前,你只怕连剑都不敢拔!” 林默:???她躲在陆小凤身后尴尬得直挠墙,她忽然发觉自己不但给西门吹雪造成了心理伤害,还有严重的名誉损失,这已经不是道歉就能弥补的了。 她从陆小凤身后探出了头,双手合十,满脸写着痛苦,用口型说对不起。 西门吹雪却笑了,像是夏风拂过池塘,泛起了一点涟漪的那种笑。他说:“你说得不错,我的确败给了她。”他看向说话的那人,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手中也拿着剑。 他道:“你既然提到了林默,莫非十分想与之较量一场?” 那人梗着脖子道:“那是自然,天下学剑之人,谁不想与林默较量一场?谁不想领教领教传说中的天地乖离!”他冷笑道:“我可不像你!胆子小到连出剑都不敢!” 其实少年也不敢,别说领教天地乖离了,就算对战西门吹雪他心里也打鼓,他这么说,无非是想羞辱对手,让其难堪而已。 反正林默也没来,据说她在京城挑大粪,他就算吹得牛儿满天跑又能怎么样? “很好。”西门吹雪道:“转身,她就在那。”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在场中人机械般顺着西门吹雪的目光看过去,是陆小凤,陆小凤身后站着一个让人一眼惊艳的女人,脸颊如冬日红梅。 少年人傻了。 拿剑的手,微微发抖。 林默也在抖,在心里抖。按照她原来的性格,她一定不会承认自己叫林默,更不会随便出手跟人比试,输了一身伤,赢了赔药费。 不值得,人间不值得。 但此时她的心中忽然浮现出了一阵奇怪的想法,她是要成为天下第一剑客的人! 在这条艰难的路上,怎能拒绝对手?又怎能抗拒决斗? 她站了出来:“我就是林默,明知不是我的对手,却仍无畏的向我发出挑战,我很欣赏你的勇气,所以,我将给你独属于剑客的礼遇!” 少年剑客:……大可不必。 她从怀中掏出匕首,轻笑:“报上你的名字。” 10、踏月留香 世界上最尴尬的事莫过于,你明明在吹牛,人家就真的给你拉来头牛让你吹。 世界上最恐怖的事莫过于,你要立刻把这头牛吹到天上去。 少年剑客揉着自己的腮帮子,恨不得时光倒转,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 就是打死他也想不到林默为什么会在这儿!说好的挑大粪呢? 西门吹雪淡淡道:“天下学剑之人,谁不想与林默较量一场?谁不想领教天地乖离?”他抬手慢吐字:“请。” 少年剑客的脸红得像个吹起来的气球,他的额头在冒汗,握剑的手里满是粘腻。他知道,这一场他非打不可,若退一步,他会被嘲笑到下辈子。 与其龟缩不出,在嘲笑中度日,不如一死! 他站了出来,扬声道:“蜀中峨眉剑派,苏少英。” 峨嵋派三英四秀之一,武林中最优秀的后起之辈。 林默怀着对对手的敬意,正在上前,手一滞,手腕上铁链还拴着呢。这东西能出现在即将决斗的剑客手中么? 必然不能。 手起刀落,清清脆脆的一声,手腕铁扣被一分为二,切口齐整,而匕首锋刃竟分毫未伤。 这个小动作自然瞒不过众人的眼,他们齐齐后退一步,好锋利的匕首!好利落的斩击! 而且这个动作……怎么说呢?有种诡异得像是猛犬出笼……再看向锁链的另一端,陆小凤摸着自己的胡子,笑得勉强。 噫,好特殊的癖好,好不要脸的人。 陆小凤盯着各色饱含深意的眼光凑上去,低声道:“默默,你还清醒么?” 林默脸一扬:“你这是什么话?我哪里看着像不清醒了?我一直梦想着成为天下第一剑客,你不要拦我决斗!” 完犊子,鬼上头了! 陆小凤在她耳边恶魔低语:“想想你欠的八千五百万两!” 林默一激灵,贫穷使人清醒。 “阎铁珊的珠光宝气阁也不比汴梁河堤便宜!” 贫穷使人冷静。 陆小凤拍拍林默的肩最后嘱咐:“收着点打。” 林默点点头,把匕首收回去,跳到树上折了跟柔软而细长还带着绿叶的柳枝。 苏少英看着柳枝,脸色简直比上面的叶子还要绿,咬牙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这就是你给我的礼遇么!” 林默叹了口气,环顾着阎铁珊的珠光宝气阁,琉璃为瓦玉为堂,廊腰缦回,檐牙高啄,一山一水无不精致,看得她在心里默默流下无产阶级的眼泪:“这儿的一草一木打坏了我都赔不起。” 阎铁珊听得眼睛一亮,心思动了动。 苏少英仿佛没听懂:“赔不起?赔?你缺钱?” 多新鲜呐,你以为我挑大粪是出于爱好么?跑这么远是旅游来了么?还不是缺钱! “先说好。”林默道:“你要是伤了死了,或者出现什么心理障碍,我可不赔药费!” 苏少英大喝一声冲上去:“少废话!看剑!” 其实冲上去的时候他心里是窃喜的,柳条好,那么软的柳条打在身上能有多疼?况且她心有顾忌,像天地乖离那样的招式必然不会用,而他,苦练剑法十余年,难道还能输给柳条? 林默告诉他,能。 武装色硬化,柳条登时变得漆黑,像是刷上一层漆,铸上一片铁! 兵刃相撞,竟擦出一片火花! 苏少英的眼睛几乎要脱眶而出,在场之人的下巴也几乎砸了地。 怎么回事?那是什么东西?刚刚,刚刚明明是一根再柔软不过的柳条啊!他们亲眼看着她从树上折下来的,为什么手腕一转就变成了铁棍? 苏少英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他的剑沉重,剑法刚猛,此时此刻却打出了残影,越打,冷汗就越多。 因为他发现,自己的每一招每一式都被林默预判了!没错,就是预判,她比自己更清楚下一招会攻击什么部位,下一剑会刺向哪里,然后用比自己更快的速度挡回去。 或许在外人看来,他是压着林默打,可实际上,他被林默带得乱了招式,乱了步伐,不得不越打越快。 林默眼色微沉,嘴角勾起,“还不错嘛,那么,我要出手了。” 苏少英失声道:“什……什么?” 林默猛地挥出柳条:“一刀流,大振撼!” 剑光浮野,剑气纵横! 冷,寒彻九天的冷,像是死神骤临凡世,像是黄泉阴风吹荡人间。 这一击没有杀气,而是威慑,一股让人从心底胆寒,让人骨头发冷的威慑。 林默已出现在苏少英的身后,柳条褪去漆黑,变回了真正的柳条。 苏少英倒在了地上,他并没有受伤,连一点油皮都没破,可他站不起来,他没法从那股极强的威慑中站起来,他的手在抖,腿也在抖抖,全身绵软。 噼里啪啦,兵器掉了一地。 没有人能在那一招之下还拿得稳兵器,也很少有人能站着。 阎铁珊的武功很少,内功至少练了四十年,可他仍一屁股坐在地上,脸上的肥肉像是在跳舞。 陆小凤擦了把冷汗,花满楼捂住狂跳的心脏。 若是在今天之前还有人质疑一剑碎三十里河堤只是江湖传言,可今日之后,她将是所有剑客毕生都难以超越的顶峰! 西门吹雪是站着的,乌鞘剑稳稳地拿在手里,云淡风轻,仿佛刚刚那道悍然无匹的剑气只是一阵不起眼的冷风。 “告诉我你的名字。”他对林默道。 他知道她叫林默,却不知道“他”的名字。 林默微笑道:“罗罗诺亚.索隆,三刀流剑客。”脑中的系统响了一声,但被西门吹雪的声音盖过去了,可好感度三个字让林默心一颤,连忙补充一句:“是个男的。” 西门吹雪道:“待此间事了,用他与我一战。” “他只剩了一个月的时间。” “可以。” 说完,西门吹雪走了出去,没看任何人一眼。 苏少英还瘫在地上,无论如何都爬不起来。 …… 阎铁珊方才还像个发了怒的雄狮,现在却温顺得像只绵羊,他满脸堆笑,分外温柔地跟陆小凤解释: “我曾经的确是大金鹏王朝的内库总管,也的确拿了一笔钱,但那笔钱是当初小王子送的,他早已没有了复国的志向,只让我们拿了钱各奔东西。那笔钱也并不多,我现在这些家底都是这些年辛辛苦苦赚来的!你若不信可以去问问其他两个人,也可以叫那个金鹏王来与我们对峙!” “凡事金鹏王朝的皇室后裔,足必生六趾,你到时可以好好留意一下,莫要叫人骗了。” 阎铁珊说完,搓着手,笑容亲切又和蔼,他没有胡子,笑得像个弥勒佛。 虽然他没听懂林默和西门吹雪之间的对话,但并不妨碍他对林默谦卑示好。 他先是狂吹林默长得有多美,性格有多温柔,剑法又是多么的空前绝后所向无敌,听得林默尴尬癌都犯了,手死死扣着桌子,脸红如血。 她道:“阎老板,你是不是有事啊?” 陆小凤立刻露出狐狸般的警觉。 “嘿嘿,也没什么事,就是吧,今晚盗帅楚留香会造访……” 他把字条拿给林默看,然后表示只要你帮我守住夜明珠,我愿意付你一万两酬劳。 林默就像被针扎了屁股似的窜起来,“多少?” 阎铁珊以为她嫌少,赶紧解释:“是一万两黄金。” 林默一手捂着心脏,一手拉着陆小凤,差点哭出声。 “我熬过来了,我要暴富了!冷血说得没错,名声果然能换钱!” “阎老板。”她拉起阎铁珊的手,用力颤了颤:“阎老板……” 激动得说不出话。 陆小凤坐在椅子上凉凉道:“可别高兴太早了,那可是楚留香,就算你把夜明珠握在手心里,瞪着眼睛瞧,等时候到了,他还是要偷走的。” 林默甩开阎铁珊的手,又亲切地握住陆小凤的手:“你会帮我的,对不对?” 陆小凤扭头哼了一声。 林默把手抱在怀里摇。 “小凤凰,小凤哥哥,凤哥哥……” 陆小凤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全身打冷战,花满楼在一边笑出了声。 “我答应你就是了。” 入夜,打更的梆子在响。 已是子时。 夜明珠在林默手心儿里发出幽冷的光。 她紧张,她忐忑,她直咽唾沫。 这是阎铁珊的卧房,点烛火比日光还要亮。 阎铁珊背着手满屋溜达。 虽然陆小凤就埋伏在外面,虽然花满楼的听觉敏感到能听见蚂蚁走路的声音,她还是紧张得心脏要跳出腔子了。 得干点什么转移注意力。 “系统,我想抽技能。” 用索隆体验卡打的那一场太热血了,她回头查看,竟然足足涨了五百多积分。 就算浪费个一二百也不打紧。 “叮——恭喜宿主,抽中技能“百分百被空手接白刃”,该技能出自《十万个冷笑话》……” “技能触发条件:”需要宿主执剑大呼:看剑!” “该技能已装备。” 很好,又浪费一百。 百分百被空手接白刃算个什么鬼技能? 我出剑都被人接住了那才是真惨吧? 哪怕再抽个电瓶车也比这个好用吧? 林默把匕首拿出来想试试效果,虚空一指:“看剑!” 哗啦一声,屋顶破了个大洞,一个身着白衣,面容英俊的男子直接从上面掉下来,已一种奇诡的速度单膝跪在林默面前,双手合十。 林默:…… 楚留香:??? 11、撩动 变故发生得太快,饶是楚留香也没反应过来。他对自己的轻功非常自信,确定自己落在房瓦上的声音绝不会比树叶掉在泥土中的声音更大。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女人是怎么发现的?他为什么听见“看剑”这两个字就迫不及待地冲进来以这种尴尬的姿势空手接白刃? 他动不了,难道是点穴? 不,穴道并没有被封住的感觉,他就是单纯的,动不了。 阎铁珊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一跌两撞地走过来惊呼:“楚留香!”又仔仔细细地欣赏了他跪在地上的英姿,哈哈笑道:“怎么样,我们林女侠的剑法如何?” 陆小凤和花满楼从房间的侧门里走出来,看着跪着不动的楚留香,又看着悬在他头顶的匕首,一时间失去了组织语言的能力。 尤其是花满楼,他嗅得到淡淡的郁金香气,也感觉得出这位楚香帅正跪在地上,但很难理解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促使他完成这一难堪而又不失尴尬的举动。 陆小凤疑惑道:“楚香帅这是要……空手接白刃?” 问题是林默刺出去的是匕首啊!离合十的手还差一大截呢! 接了个寂寞? 楚留香苦笑道:“我也想知道自己究竟在干什么。” “默默?”陆小凤看向林默 林默迟疑着着把匕首收回去,技能解除,楚留香发现控制自己的神秘力量消失了,正要站起来,谁知她猝不及防又来了一句:“看剑!” 扑通,扑通,扑通! 这次是三连跪。 好家伙,林默可是长了见识,百分百被空手接白刃还能这么玩儿?不仅硬控,还能群攻? 这技能也太牛批了,想让谁跪谁就得跪,完全不讲道理啊! 阎铁珊毕竟年纪大了,咣当跪那儿膝盖有点受不住,他总算知道刚才楚留香为什么露出一副见鬼的表情了。 “这是……剑术?” 他看着像妖术。 林默道:“是……吧。” 花满楼道:“不管是什么,能否先让我们起来?” 林默脸一红,感觉把匕首收回去。 陆小凤站起来原地蹦了两下,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的手。原本他对楚留香很好奇,据说这位盗帅爱交朋友爱喝酒,喜欢美人,偷心比偷东西还要厉害,不知有多少深闺里的姑娘抱着话本,站在月夜的窗下暗暗期待着他的莅临。 陆小凤觉得他跟楚留香天生就该是朋友,只可惜两个浪子漂泊无定,竟一直没有缘分见面,今夜本是个相识的好机会,但陆小凤显然对“空手接白刃”更好奇,连楚留香都不香了。 “默默,再来一次,你试试能不能用这招只对付我一个人!” 楚留香竟也站在旁边看,他的好奇心并不比陆小凤小。 林默:“看剑!” 陆小凤跪得笔直,两掌合拢如拍蚊子。 “太神奇了,这是什么招式?” 林默把匕首收回去,“这招叫百分百被空手接白刃。如你所见,可以指向,好像也能群攻。” 楚留香笑道:“好神奇的功夫,制服人,却不伤人,有趣,实在有趣。” 林默看了一眼他:“不愧是盗帅,心态真好,都这样了还有趣呢,我就不行,我要是你,我这会都哭出声了。” 楚留香摸摸鼻子,微笑道:“林姑娘仙人一般,无论到哪都不会有人要姑娘哭的。” 林默:“……” 她总算知道为什么都说楚香帅擅长偷女孩子的心了,看样子撩人是他的被动技能,无冷却且随时触发啊。 “夜明珠你还偷不偷?” 楚留香道:“夜明珠有美人守护,楚某怎敢染指?” “这我就放心了。”林默对阎铁珊伸出了手道:“谢谢。” 阎铁珊立刻奉上一个装满银票的盒子,一万两黄金按照市值,能兑换八十万两白银。 八十万两,够林默挑粪挑到下辈子,她开心地转了一个圈,把盒子抱在怀里,眼中泛起了激动的泪花:“阎老板,你真是个好人。” 阎铁珊笑得慈祥而憨厚。 楚留香也在笑,笑得俊美又撩人:“楚某告辞。”说完已一脚迈过窗子,正要踏月而去。 “看剑!”技能发动。 楚留香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倒飞回来,扑通跪地,双手合十呈接白刃状。 震惊后他失笑道:“若是林姑娘想留楚某,只要说一声就行了,我就算被打断了腿,爬也要爬回来找姑娘的,就不必看剑了吧。” 陆小凤的手在收紧,本来他以为自己会和楚留香成为朋友,但现在他只想把自己的拳头印在盗帅的眼睛上。 他忽然发现,一个男人若是嫉妒起来,心眼也不比女孩子大多少。 幸好林默抗撩的技能也是百分百,下铺姐妹的悲惨经历还历历在目,男人的嘴,都是骗人的鬼。 “你知道我是什么人么?” 楚留香道:“愿闻其详。” “我是捕快。”林默微笑道:“抓一个贼,六扇门记一功,赏银十两。” 楚留香:“……”笑容渐渐消失。 “待此间事了,跟我走一趟。我会在刑部大牢给你安排一个坐北朝南的监房。” “顺便告诉香帅,入室盗窃被当场抓获,根据大宋律例,至少蹲十年。” 楚留香憋了半天,叹着气道:“好好的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怎么就钻钱眼儿里了。” 陆小凤幸灾乐祸,笑成了陆小鸡:“无论谁欠了几千万两银子都会钻进钱眼儿里的。” 楚留香一滞,阎老板叫她林姑娘,陆小凤叫她默默,那连起来就是…… 他惊道:“你是林默?一剑碎三十里河堤的林默?” 难怪会练出这么无解的剑法! 林默捂脸,快别提这个糟糕的战绩了,不过转念一想,名气已经为她换了八十万两银子,说不定能换更多。 她的眼睛忽然比天上的星辰还亮:“我这么出名的么?江湖上怎么说我的?” 楚留香道:“剑法第一,美貌第二。”后半截话被楚留香咽了回去——精神方面也不太正常,热爱挑粪,据目击者称,她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挨家挨户的收夜香,脸上还洋溢着快活的笑…… “林姑娘能放我起来吗?就算姑娘不出剑,楚某也会心甘情愿拜倒在姑娘的石榴裙下。” 林默脸一红,她有点扛不住了,转身对陆小凤道:“你跟他说。” 陆小凤道:“我们还有事要做,接下来的日子可能就要委屈香帅同行了。”然后眨眨眼,笑道:“想必香帅刚刚也试过了,无论你跑得有多块,只要一声看剑,你就会身不由己地跑回来空手接白刃。” “我想,香帅应该也不愿意像只蚂蚱一样被带着走吧?” 林默想象了一下,她一看剑,楚留香跪下接白刃,她往前走几步,再看剑,楚留香嗖得跳过来再跪下接白刃……画面太美她忍不住笑出了声。 楚留香能说什么呢,他只能认栽,反正刑部大牢又关不住他,总好过当一路的蚂蚱。 …… 子时早已过去,夜阑犹未寝,人静鼠窥灯。 花满楼回去睡觉了,他向来早眠,今天着实突破了他熬夜的极限。 这个时间很少有人不困,除了林默。穿越一年多,她没有一天晚上是在子时之前睡觉的。 不是不想睡,是睡不着,不仅睡不着还头疼,黑夜让她感到心慌压抑,后来那几天她一直想找大夫开副安神药吃吃,苦于没钱。 还好阎老板也不缺她那点蜡烛钱。 卧室里很亮,亮一点的地方可以让她失眠时没那么难受。 回去的时候她照理问陆小凤要了一口酒,这是她新发现的一种助眠方法,醉酒总是很容易睡。 楚留香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对陆小凤笑道:“我以为你们是一对。” 陆小凤冷冷道:“我是很喜欢她,但我这一辈子都不会跟她成为一对,你知道为什么吗?” 楚留香道:“哦?” 陆小凤道:“因为我是个浪子,我不配。” 楚留香忽然笑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了。” “你知道?” “你只是想叫我千万莫要招惹她。” 陆小凤道:“可你不知道招惹她需要付出什么。盗帅风流天下,不知有没有听说过一种病?得了这种病的人最开始只是心情低落闷闷不乐,然后是失眠,无法集中注意力,会感到自卑,很难与人正常的交谈,最后是悲观,绝望,痛不欲生。” 楚留香道:“你是说,林姑娘她……” “她就是。”陆小凤道:“得了这种病,很多人是看不出来的,我也是最近才发现她病了,所以连我不清楚她究竟发展到了什么地步。” 楚留香道:“你是大夫?” 陆小凤道:“我不是。” 楚留香道:“那你一定是病人,得过这种病的病人。” 陆小凤失笑道:“我有过一个朋友……” 楚留香道:“不会是朋友。若是朋友,你不会知道得这么详细,也不会了解得这么清楚。”楚留香笑道:“陆小凤,或许你不记得,我曾见过你,十七年前,在神医张简斋处。” “那时候的你,跟现在大不一样。” …… 铜镜上映着一张绝美的脸。 这张脸在慢慢扭曲,扭曲成疯狂的模样。 “那个贱人!她怎么敢!她怎么敢!” 乌色的梳子击碎了铜镜。 “杀了她,我不管她是被鬼附身也好,天下第一也罢,我一定要杀了她!” 她的身后站着一个男人,一个丑陋不堪的残疾男人。 他没有手,手腕上挂着巨大的铜球。 他的声音喑哑难听。 “只要是你想杀的人,我都会替你办到!” 镜中扭曲的脸渐渐变回了倾城的模样。她不仅脸美,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动听得像唱歌一样。 “这天底下,要杀一个人的方法多得是,古往今来,坟里埋着的绝世高手并不少,他们中的大多数也并非死于比他们武功更高的人。”她笑得温柔可爱:“你一定知道很多杀人的方法,对不对?” 12、同住 四个人,两匹马,一辆马车。 太阳吐露着霞光,即将沉落在乌黑的群山之中,几许昏鸦结群飞过。 林默在马车里用细绢布擦剑。 三把剑。 阎铁珊送的,剑鞘虽然简单朴素,但剑身银亮如水,刚中带韧,每一把都是锻剑大师古先生的作品,价值不菲。 条件是阎家的珠宝商队过山西入京都时需要林默的庇护,不需要她亲自出马,只要让商队打着她护送的旗号就行。 林默收了他那么多钱,再加上三把剑,自然没法拒绝。 陆小凤笑道:“这三把剑你已经看了整整一天,难道还没看够么?它又不会长腿跑了。” 林默道:“那可说不定,天底下自己长腿跑了的宝物可不少。”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有一丝丝尴尬。 花满楼道:“天色渐晚,离最近的客栈也要三十里,我们得快点赶过去了。” 林默从马车里钻出来,三把剑被她整齐有序地挂在腰上,一手扶着车壁,抻着脖子往前看:“我们走到哪里了?” 花满楼道:“晋城,过了晋城再有三天便能到京畿路。” 林默道:“花满楼,你好厉害啊,记路记得这么清楚。” 花满楼笑道:“也没什么厉害的,幼时跟家中行商走惯了,自然也就记得了。” 林默道:“那你知道我们离蜀地还有多远吗?西门吹雪比我们先出发,要是让他先到,再跟独孤一鹤对上可就不好了。” 西门吹雪的剑是杀人的剑,只要出手,不是对手死,就是自己死,没有半点转圜的余地,而独孤一鹤刀剑双杀,成名数十载,两人若真打起来,谁输谁赢没人说得准。其实从阎铁珊那儿出来,上官丹凤就已经有一半是骗子的嫌疑,为了个骗子,再搭上个朋友,那可比一万积分抽电瓶车还血亏。 花满楼道:“即便快马加鞭也要十余天。” “放心,他不会去找独孤一鹤的。”陆小凤道:“他已约好了与你的决斗,再未完成之前不会再有别的对手了。” “那就好,既然如此,我们能不能先回一趟东京呀,出来满两个月了,得回去续个假。”林默道:“别的也就算了,最重要的是户部那边要去报备一下,我怕他们以为我死了。” 这话不夸张,户部的人几乎每个月都要去六扇门看林默,一方面是收债,另一方面是看看她死了没——欠了那么多钱,万一想不开自尽了,那岂不是造成了很大损失? 修河堤的民工可还没招完呢。 楚留香歪头道:“那不是好事么?他们若是以为你死了,那几千万两银子岂非不用还了?” 林默摇头道:“可河堤总是要修的,这钱我若不出,会摊到谁头上?诸葛先生替我担保,金九龄是我上司,我不还,他们俩就得倒霉,就算不用他们还,万一朝廷借此增税呢?八千五百万两,少还一个铜子我都良心难安。” 楚留香叹了一口气,道:“我实在想不出,像你这样负责任的好姑娘当初为什么要劈碎河堤。” 林默捂着心脏缩回去。 这颗心每跳动一下,都在说一遍的后悔。 …… 花满楼眼睛虽然看不见,但记性非常好,他说最近的客栈要三十里还真是三十里。 到地方已是半夜。 店伙计打着呵欠在柜台后面赶蚊子,见了人眼睛一亮,“抱歉了客官,小店儿被人包啦。您几位再往前走走,十几里外应该还有别的客店。” 陆小凤正想问问能不能在大堂打地铺,却听一女声道:“我这里倒是有三间客房可以匀出来。” 循声望去,自楼梯上走下来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一身藕色衣裙,那张脸美得像是月里嫦娥,一颦一笑是那么的端庄优雅,她是声音又似碎玉投珠,很难不让人产生好感。 陆小凤两撇小胡子一翘,惊到:“上官丹凤!你怎么在这里?” 上官丹凤笑道:“当然是为了等你。” “等我?” “不错。”她美目将在场众人一一扫过,最后停在林默的三把剑上,笑容慢慢隐去,化作一丝苦涩:“我以为你是个大英雄,会替我申冤做主,没想到却被严立本的钱财收买。” 林默脸一红,她收了重金,莫名心虚,不敢吱声。 陆小凤一瞬惊讶后很快平静下来,正色道:“因为我听到的是一个完全不一样的故事。阎铁珊说他的确拿了一些钱,数目并不多,且是王子主动送的,他并没有叛逃。” 上官丹凤的手在袖中缩紧,哀哀道:“你怎能听信他的一面之词?” “可你的话难道不是一面之词?”陆小凤道:“当年的真相究竟如何我会查清楚的,倘若你所言为真,掌门也好,首富也罢,我就是拼了命也会为你讨一个公道!” 上官丹凤微笑道:“我说得自然是真,待你去了峨嵋就知道,夜已深了,我便不打扰陆公子和你的朋友安寝了。只是……”她眼睛转了转,道:“我这儿只有三个空房间,而你们却有四个人,不如,就让这位姑娘与我同住,如何?” 13、坐牢 幽夜,烛火跳动。 林默洗漱完安静地躺在床上发呆。 老实说,她现在就像身上爬了一万只蚂蚁但四肢都被铁链锁住一样难受 跟别人睡一张床,尤其是跟一个陌生人睡一张床,她觉得窒息,恨不得悬浮在床上,正琢磨着如何开口去楼下大堂睡桌子。 上官丹凤坐在梳妆镜前一下一下地梳着头发。 她一边梳,一边道:“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还不睡?” 林默寻思你不是梳头呢么,再说你睡不睡关我什么事?出于礼貌,她还是问了:“你为什么还不睡?” 上官丹凤微笑道:“因为我在等人。” 静默,唯有更漏滴在铜壶里,啪嗒作响。 “……你难道不想问我在等谁吗?” 林默心想这床睡咱俩人够挤的了,再来个人也睡不下啊,为了防止尴尬,她又问:“你等谁啊?” 上官丹凤却笑了,笑得像山村老尸楚人美,她抬手,竟撕下了自己的脸皮! 林默:“……” 恐怖的事情并没有发生。面具下是一张更加娇美的脸。若是方才美的像是月里嫦娥,那现在这张脸就连嫦娥都要逊色三分。 她的微笑已成冷笑:“怎么样,这张脸生得如何?你可知道我日日顶着那个丑八怪的容貌有多痛苦?我本可以忍受这种痛苦,可正因为你,你让我的忍受全都没了意义!” 林默:“……” 她没说话,连表情都没怎么变。 上官丹凤绷不住了,她站起来厉声道:“你!你竟不好奇我为什么要戴面具么?也不好奇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 林默迟疑道:“这……是我能知道的问题吗?” 江湖太危险,死于“你知道的太多了”的人每天都有,林默充分吸取经验,坚决扼杀好奇心。 上官丹凤慢慢的走过来,冷冷道:“因为你马上就要死了。” 林默没动,也没说话,就静静的看着她,整个人佛到不行。 “你不问,我却不能不告诉你!我根本不叫上官丹凤,而是上官飞燕。” 林默:“……”表达欲大可不必这么强烈。 上官飞燕接着道:“你知道么,陆小凤本已经拒绝了我,我正要去江南寻花满楼,有人告诉我,只要我把花满楼握在手里,陆小凤为了他的朋友,想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我面具下的这张脸就是为了花满楼准备的。”她突然又狰狞如山村老尸:“可是你出现了!他竟为了你帮我做事,你说,作为一个女人,我会容得下你么?” “那日在珠光宝气阁,我本潜伏在池塘底下,正要趁人不备杀了阎铁珊,还是你,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竟让我在水底下动不了,没法动,差点被淹死,你说,我该不该恨你!” “我绝不能让你去峨嵋,因为一旦独孤一鹤的说辞与阎铁珊一致,再查一下两人当初是如何声名鹊起,那我这出戏可就没法唱了。” “只要你死了,我再栽赃给独孤一鹤,那么,无论他再说什么都没用了。你知道的,愤怒和伤心可以完全摧毁一个男人的理智。” “很奇怪我为什么会把这些都告诉你对么?很奇怪为什么我不是你的对手却能如此有恃无恐,对么?” 林默:……不,我不奇怪。 这年头莫名自信的人总是特别多。 上官飞燕笑容款款,眼里却是怨毒的光:“方才你的洗澡水里,被我放了至少十倍的软筋散,现在你恐怕动一动都费劲吧?” “现在给你见见我的朋友,玉面郎君柳余恨。” 一个人自窗外翻进来,自黑暗来到了光明的烛火下。 容貌丑陋,且残疾,一只手上挂着铜球,另一只手上挂着铁钩。 柳余恨没有那么强烈的表达欲望,他沉默地走上前去,扬起手中的铁钩,粗粝的声音好像吞了一把铁砂。 “死之前,你还有什么想说的么?” 林默瞳孔骤缩,头发一根根地立起来,他,他长得比山村老尸还吓人!实在超出了她的心理承受范围,再多看一眼,本就不好的睡眠更要雪上加霜了! 柳余恨道:“看来你很识时务。” 铁钩落下。 电光火石之间,两根手指头夹住了铁钩。 陆小凤忽然站在了床边,黑夜里,他好似一只幽灵,“我知道默默想说什么,我来替她告诉你:但凡有丝毫能改变结果的可能,就不要把你的计划告诉敌人,那样很蠢。” 一声轻笑从上官飞燕的背后响起:“看来这里已不需要楚某救美,夜深了,在下回去了。” 上官飞燕倒抽一口气一口冷气,猛地回头,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在他说话之前,她根本没发现身后有人!她惊恐道:“你……你是什么时候……” 门口,花满楼道:“当然是在你说第一句话的时候。难怪都说盗帅轻功独步天下,今日花七才算长了见识。” 上官飞燕惊呼:“盗帅?楚留香!” 陆小凤道:“七童,你这样说我可要伤心了,难道我的轻功就比他差了?” 花满楼只是笑。 柳余恨在拼命地想把铁钩拽出来,偏偏铁钩如同卡在了岩石里,动不得分毫,他眼红如血,举起另一只手的铁球猛地向前砸去! “看剑!” …… 铁钩脱手,柳余恨跪地,铁球铁钩拍在一起。他大骇道:“这是什么招式?你究竟是人是鬼!” 林默从床上坐起来,又站了起来,看看上官飞燕,又看看柳余恨,露出了笑:“看来我又要有二十两银子到手了,只可惜坐北朝南的监牢却没有那么多。” 楚留香苦笑道:“好狠心的女人啊,我好心过来救你,你却为了十两银子,依旧要将我送入大牢。” 林默捂脸,道:“我可以跟刑部反应你有立功表现,为你减免刑期。” 上官飞燕尖声叫道:“不!我不去!我不要坐牢!你怎么,你怎么还能动?我明明看见你洗澡了!” 林默道:“大家都很警惕你,我要是中了招,岂不是显得我很蠢?” 她自己也没想到,套了一身外挂,最终能救命的居然是刚入六扇门时,金九龄教她的东西。 “江湖上的暗昧伎俩层出不穷,最常见也最简单的,就是下毒,好的毒药没人会浪费在你身上,蒙汗药和软筋散用处最多。你看好,蒙汗药下如茶酒中会发酸,软筋散会有淡淡的甜味,这二十被茶汤只有一杯是好的,其余都被下了药,把它找出来。” 林默反复尝,反复试,反复晕倒,总算用了一个月结束了这门痛苦的课程。 十倍的软筋散泡在洗澡水里,别人或许不会察觉,但那味儿深深刻在她脑子里,闻一下差点没给她送走。 若不是想钓鱼执法,她早就卷铺盖睡大堂了。 …… 天明时分,京畿官道。 冷血坐在官道边的茶棚里喝茶。 他的剑无鞘,搁在脚边,被太阳反射出银亮的光。 林默站在一边,快活的心情长着小翅膀啪啪删了她好几个大嘴巴子。 “我刚刚没听明白,你是说,你是来抓我的?” 冷血道:“不错。” “因为我劫了镖银,抢了王府宝库,还刺瞎了很多人的眼睛?”林默摆手道:“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我是清白的,呐呐,这儿有人给我作证的!” “是吧,你们都知道的吧,我们一直在一起,从来没有离开过。” “不。”冷血道:“并不是一直在一起,据我调查,你失踪过不止一次,陆小凤也不止找过你一次。” “你失踪的时间与案发地离得很近,你有作案动机,也有作案时间。” 林默傻眼了,她道:“我那是迷路!我,我,哎呀冤死我了,我是不小心迷路啊!” 冷血皱眉:“难道你觉得这个借口,很有说服力?” 林默躲在陆小凤身后,脑袋探出来:“你说是我,你有什么证据?” 冷血道:“自然是有。” 他掏出一张卡片,一个绝对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的卡片。 上面端端正正印着林默的照片,十九岁的模样,白衬衫,高马尾。 “这个是你的东西,它就落在王府宝库箱子间的缝隙里。” 没法抵赖,林默瞪大了眼:“是我的校园卡!” 跟她一起穿越而来,跟手机电脑放在一起的校园卡,她放在箱子的最里面,从来没动过! 陆小凤接过卡片,念出了上面的字:“学大范师……北京师范大学,北师大?” 林默差点原地升天,犯人竟是我自己? 14、杀威棒 冷血:“北京?” 花满楼:“师范?” 楚留香:“大学?” 陆小凤盯着林默,扬了扬校园卡,指着印在上面的建筑物:“校园卡?” 上官飞燕也凑过去瞅,一边瞅一边啧啧啧,“这是什么东西,不像纸,也不是金银玉器,北京,那就是大名府喽,大名府有长这样的建筑么?” 这超出了林默语言表达能力的极限,她一把将校园卡夺回来,心态有点崩:“别问我,我不知道,这东西是我的没错,可是,可是我一直把它放在箱子里,从来没拿出来过,这一定是有人栽赃陷害,对,栽赃陷害!” 冷血满脸写着我读书多你驴不到我:“你的房间在刑部六扇门的后衙,入你房间行窃的难度不亚于盗王府的宝库,担如此巨大的风险,就为了陷害你?” 换句话说,风险大,成本高,不值得。 陆小凤忽然道:“现场还有没有留下别的东西?那些被刺瞎双眼的人是不是还活着?” 冷血道:“现场还有一块绣着牡丹的手绢,受伤的镖师说,劫镖的是一个穿着大红棉袄,粘着大胡子的人,押镖路过时,他正在路边绣花,只用了几针便刺瞎了他们的眼睛。” “还有王府总管江重威,他的武功可不弱,能在几招内打败他,刺瞎他的眼睛,绝非一般的蟊贼能做到。” “这就更不可能是我了。”林默道:“首先,我穷得都快要饭了实在没有手绢那种东西,再说我也不会绣花啊,最重要的是,我根本不会武功,真的不会啊。” 冷血很奇怪地看着她,又看了眼她挂在腰上的三把剑:“你不会武功?那你当初是怎么抓的草里蛇?一根树枝震退峨嵋苏少英,连西门吹雪都承认不是你的对手,林姑娘还说自己不会武功,未免也太谦虚了些。” 这又超出林默表达能力的极限了,她想解释,张了半天嘴,只能阿巴阿巴。 楚留香道:“很奇怪,那些人竟还活着。” 冷血冷冷道:“即便活着也是生不如死。” 上官飞燕笑了一声,无所谓道:“他的意思是,一个大盗手中竟还会留下活口?我要是他就绝不会让一个人活下去,因为他们与我交过手,听过我说话的声音,活在世上就是麻烦。” 这个大盗怎么说呢,残忍中竟还透着一眯眯仁慈。 林默道:“嗯。” 冷血道:“你“嗯”是什么意思?” 陆小凤道:“她“嗯”的意思是她可以给那些受伤的镖师和江重威看看,他们即便见不到,耳朵也会听,鼻子也可以闻,甚至是出手习惯,我想,林默要是要是绣花大盗,他们绝不会认不出。” 花满楼道:“不错,瞎子的听觉和嗅觉总是格外灵敏。” 冷血道:“我也正有此意,林姑娘,清者自清,在洗脱嫌疑之前,恐怕要委屈你去刑部大牢走一遭,放心,我会给你安排一个坐北朝南的监牢。” 林默:……坐牢竟是我自己。 上官飞燕咯咯咯地笑:“咱们俩怕不是要当邻居了,这捕快让你当的,哈哈。” 林默险些气吐血:“等等!” 冷血道:“你还有什么话说?” “这三个都是贼!”林默往后一指:“他,入室盗窃贵重物品,她,意图侵犯他人财产,□□,幕后可能还有主使,还有那个,杀人未遂,都是我抓的……赏银还给吗?” 冷血的表情变得一言难尽,踌躇了半天才道:“这得问金捕头的意思。” 林默又道:“那我进去了,俸禄还能照常领吗?” 冷血:“……” 这题超纲了,他也着实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那个,还有,这件事金捕头知道么,他怎么没来啊。” 冷血道:“他是你的直属上司,得回避。” 林默期期艾艾道:“他……相信我吗?” …… 冷血说坐北朝南,那是一定坐北朝南。监牢采光良好,还有对流风,地上铺着干燥的茅草,被褥也很柔软,除了气味比较不友好之外,居然在各方面都不输给林默的职工宿舍。 她还真跟上官飞燕做了邻居。 上官飞燕就没林默那么好的心态,她蹲进去没多久就开始哭,一边哭一边骂,骂林默是个贱人,骂柳余恨是个没用的废物,骂渴了就吵着要水喝,牢头不给她又哭,哭着哭着就开始笑:“他会来救我的,我陪他睡了那么久,他一定会来救我的。” 她看向林默,冷笑道:“你难道不想问他是谁么?” 林默:“……他是谁啊?” 上官飞燕坐下来,靠着墙道:“他是青衣楼的总瓢把子,当今天下武功最高的几个人之一,等他来救我,我就让他把你们都杀光!” 青衣楼不是一座楼,是一百多座楼,跟东京的金风细雨楼不一样,那就是个纯粹的杀手组织,能当杀手组织的老大,实力必然不弱。 林默正想问这个总瓢把子是谁,忽听外面一阵吵嚷,进来十几个个狱卒,手里都拿着胳膊粗细的油黑棒子,领头的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络腮胡,刀疤脸。 他的目光在上官飞燕和林默身上转来转去,板着脸道:“你俩就是新来的?来人,把那个小的给我拽出来!” 上官飞燕脸一白,尖叫着往里缩,她会武功,但是不高,赤手空拳撂到了几个人后就被扭着手臂按在地上。 牢头道:“剥去她的裤子。” “是!” 林默瞪大了眼,怒声道:“你们干什么!” 犯了罪自然有法律审判,该判多少年判多少年,剥裤子算怎么回事?! 牢头嘿嘿笑道:“进了大牢不论何罪先打一百杀威棒,难道你没听过?别着急,下一个就是你!” 上官飞燕直掉眼泪,大声朝她喊着“救我”,然后被狠狠扇了一巴掌,林默看得分明,这伙人分明是借着杀威棒要…… 太过分了! 进来时身上的兵刃都被收走,幸好,索隆的体验卡还没过期。 林默冲上去,一把将监牢的铁栏杆卸下来,咔吧一声,碗口那么粗的铁栏杆被一分为二,拿在手里,横指:“放开她!” 牢头惊出一声冷汗,狱卒不敢再动手,上官飞燕抱着自己蜷缩起来不停地抖,显然是吓得狠了。 牢头还是识时务的,淫丨邪的笑忽然就变成了讨好的笑,他搓着手点头哈腰道:“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对不住,对不住哈,女侠不必,哈哈,不必如此,小人也是,也是按制度办事啊。” 林默冷声道:“你知道我是谁么?” 牢头差点没给她跪下,抖着腿问:“敢问女侠尊姓大名?” 林默手腕一转,剑风割人,半截铁栏杆上竟凝出一道龙卷,她一字字道:“天地乖——” “不!”牢头彻底瘫了,他尖叫起来比上官飞燕声音还大,“饶命!林姑娘饶命,是小人瞎了眼,小人真不知道是您啊!求您收了神通,啊——” 狱卒跪了一地,连旁边的犯人都跟着跪了,一时间,整个牢房都充斥着哭爹喊娘之声,沸反盈天。 一剑能毁三十里,没人敢不跪。 “滚!” 牢头和狱卒是爬出去的,不是他们想爬,实在是腿软站不起来。 林默腿也有点软,索隆还有半个月就过期了,她不把那些人狠吓一回,在地上爬的就是她了。 也不知道冷血办案速度怎么样。 …… 六扇门,暖阳从窗外透进来,金九龄在办公。 他换了一张桌子,乌色,在太阳下隐隐闪着金光。 “金捕头。”门外一小厮探头探脑。 “什么事。”金九龄搁下笔。 小厮捧进来一个大箱子:“这是林捕快托人从山西给您带的东西,小人就放这儿了,您忙哈。” “林默?”金九龄站起来,拍了拍箱子,木料不是很好,还有点霉气,是她抠抠搜搜的风格。 不过能花钱托人给他送东西已经是破天荒的大方了。 “她能送什么?”山西老陈醋? 他撕开封条,打开箱子,那一刻,他呆住了。 里面是衣服,云锦织金的料子,银线暗绣着锦鲤和祥云,有蓝色,藕色,白色,都是他常穿的式样。 金九龄穿的衣服向来是最名贵的,而这些衣服完美地贴合他的审美,长短大小也很合适,若非悉心观察过,绝不可能买得如此合身。 衣服下是一只小盒子,他打开,是银票,银票上放着一块玉,平安扣式样,系着璎珞。羊脂美玉,品相极佳。 旁边还有一张纸,一个字都没有,是画,画着一只小猫,朝他伸出肉乎乎的爪子。 她穷得连点胭脂水粉都舍不得买,却给他……金九龄坐回椅子上,平安扣紧握在手里。 “这真是……” 15、心意 林默被冷血带到一间密室之中,里面非常黑,没有一丝光亮,进去的一瞬间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瞎了。 冷血什么都没说,只让她在这等。 黑,静,天地之间仿佛只有她一个人,她站在密室中央,紧紧地攥着拳,心在狂跳。 倒不是怕黑,而是觉得压抑,喘不过气。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光明。” 是不是每一个瞎了眼睛的人都会如此绝望痛苦,是不是每一个瞎了眼睛的人都会如此压抑难安? 难怪冷血说,被绣花大盗刺瞎眼睛的人活得生不如死,她只是失去光明一小会儿就如此难受,而那些受害者只怕余生都将在黑暗中度过。 可恶的贼人! 风声,耳畔拂过一道微风。 不好!杀气! 她感觉到有一把利刃贴着自己的咽喉擦过去,速度之快,她只能凭着自己的本能反应去躲。 这对她来说并不难,因为刚入六扇门时,金九龄教她最多的就是这种保命的本能反应。 不要用眼睛看,因为眼睛根本跟不上那种速度,要用自己的身体去感知,用肌肉去记忆! 生死之间忽然唤醒了长达数月的练习,刻在肌肉里的记忆远比任何技能和体验卡来得熟悉。 林默后仰,顺着对手带动的微风旋转,武装色硬化手臂,与对方的兵刃碰撞,生生擦出一道火花。 同时,立刻闪身,在对方追上去的同时,挥拳横扫,一招,两招,三招…… “够了!”一声爆喝:“你这狗贼!” “啪——” 火光亮起,不一会,光明铺满了整间密室。 林默被晃了眼,捂着眼睛好半天才缓过来。 冷血执着烛台冷冷地看着她,他的身边站了几十个人,或者说,几十个瞎子。 “江总管,如何?” 江重威是王府宝库的总管,也是绣花大盗的受害人之一,他的两只眼睛都在流血,额头青筋绽起,一口牙几乎咬碎。 “就是她!这几招我一辈子都不会忘!你这狗贼!我跟你拼了!” 林默一懵,摆手道:“不是我。” 冷血走过去,定定地看着林默:“你还有什么话说?” 林默疯狂摇头:“不可能,不可能,不是我,真的不是我,你知道这几招是谁教我的么,是……” 她哽住了。 有时候,只要一瞬间就会明白事情的所有真相。 有时候,真相并不是那么容易被人接受。 几个月前,系统说:恭喜宿主,任务目标金九龄已黑化。 那时候她并没有在意这个所谓的任务。 眼泪就这么不争气地掉下来。 林默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金九龄对她那么好,怎么会去做贼,又怎么会去陷害她? 不,不是他,不是他,一定不是他!这几招又没多难,说不定是同门呢?说不定是了解他武功路数的仇家陷害呢? 冷血道:“是谁?” “是……我师父,都死了好几年了,也不可能是他哈,哈哈。” 冷血道:“你还笑得出?” 林默抹了把脸:“我还是回牢里吧。” …… 陆小凤说什么都不信林默会是绣花大盗,他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比林默好得多,只花了半个多时辰就解释清楚了她被鬼附身的事,又花了半个多时辰解释现在附身林默的那只鬼脑子有毛病,的确会迷路迷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她要是绣花大盗,不说别的,王府宝库肯定找不着,找着了也出不去。 说完,咕咚咕咚灌了自己一整壶茶,问:“我说得够清楚了么?” 冷血点点头:“非常清楚。” 陆小凤道:“那能放她出来么?” 冷血没说话,只用表情告诉他你怕是在做梦。 现在人证物证俱全,想翻案,除非有更确凿的证据,主观推断没用。 陆小凤急成了陆小鸡,他道:“别急着结案,给我半个月的时间,我会查清真相。” 冷血道:“你想怎么查?” 陆小凤道:“查她失踪的那些天都去了哪!每一天,每一个时辰都在什么地方!” 冷血道:“好,我跟你一起去。” …… 深夜,大牢。 腥臭刺鼻的气味回荡在这里的每一个角落,火把架在墙上,熏出一道道黑灰。 跳动的火焰映照着数不清的刑具,投射在墙上,像一个个暗昧的鬼影。 金九龄走了进来,走得并不快,好像每走两步就要退回一步似的,他用手绢捂住鼻子,显然这个地方他不常来。 到了林默的监房,他把手绢放下来,用钥匙打开牢门。 其实很没必要,因为牢门少了一根铁栏杆,侧侧身就能进去,但他还是把牢门打开了。 林默不敢看他,瞅着脚下的稻草,眼睛有点模糊。 “东西我收到了。”他说:“我很喜欢。” 林默点头:“嗯。” 金九龄道:“你的心意,我已明白了。” “嗯?”林默抬头看他。 金九龄道:“我知道你喜欢我。” 林默顿时瞪大了眼,瞳孔地震,她慌了,她想跑,可金九龄已经握住了她的手,炽热的温度让她一个激灵,结结巴巴道:“我我我,不是,没有这种事。” “是么?那你送这个是什么意思?”金九龄拿出那枚平安扣,带着点笑意道:“你总不会不知道,送一个男人玉佩代表着什么意思吧?” 林默还真不知道,她发了财之后问陆小凤,如果要送一个男人礼物送什么最好,陆小凤说:“刀,剑,扇子,玉佩,只要是女孩子送的,什么都好。” 然后她去了玉器行挑了好几块玉佩,陆小凤花满楼都有,连西门吹雪也没落下,只是还没送出去。 她群发的时候两个人都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也没推辞,怎么到金九龄这儿就让他看出别的意思了? 林默脱开手,扭过身面壁,抠墙。 金九龄靠近她,手撑着墙,拦住她的退路,这个距离甚至听得到对方的心跳。 此起彼伏,势均力敌。 “我相信你绝不是绣花大盗。” 林默心尖一疼。 “可你的案子已经定下了,只要刑部盖了章,秋后处斩跑不了。”金九龄慢慢道:“所以,我想带你走。” “走?” “我已经请辞了,只要你愿意,我随时可以劫狱,天下这么大,难道还容不下我们两个人么?我不会再让你为了银钱发愁,不会再让你被人欺负,往后余生,我来照顾你。” 那一刻,林默说不动心是假的。 她也的确差一点就答应了。 只差了一点。 林默深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她强撑出一丝笑:“我确实……确实对你……可我不能走,我要是走了,会有很多人被我牵连的。” 金九龄道:“难道你想死?” “我想再等等。” “等什么?” “我不想背负着骂名过一辈子,也受不了一点点良心的谴责,所以,我想等一个转机。”林默忽然抱着他,包含期望地问他:“你不会骗我的,对不对?” 金九龄拦住她的腰,在她耳边一字字道:“我永远都不会骗你。” 转机来得很快。 陆小凤甚至没用上半个月就查清楚了林默的行踪。 一方面是她有着让人一见难忘的美貌,另一方面,陆小凤的朋友实在不少,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简直没有他不认识,不熟悉的。 确定到每一个时辰的行踪的确很难,但三五天之内还是没问题的。 冷血跟着走访一路,铁证摆在眼前,自然没什么好说的。 在一个艳阳天,林默被放了出来,洗刷冤屈也并没有多高兴,她的情绪甚至比被关进来时还要低落。 陆小凤道:“你怎么了,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 林默道:“那张绣花的手绢呢?” 冷血把手绢拿给她,迟疑道:“我请人看过,几十个绣娘都一口咬定这绣工绝对出自一个女人的手,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林默将手绢拿起来,对照着太阳光,“你们有没有发现,绣花落下的针眼要比一般的刺绣大一些?” 陆小凤立刻拿过去仔细地看:“没错!是大了一些,或许他不是在绣花,而是……拆线!刺绣是一个女人绣的没错,可大盗一定是个男人!” 林默怀着最后一丝希望,从怀里掏出另一张手绢仔细比对。 那是她从金九龄身上摸出来的,用的手法也是他教的。 两块手绢的料子一模一样,只是一个有绣花,一个没有。 还是不死心,她轻轻捻着那块绣花的手绢,略有些发硬,发涩,阳光下,布料上隐约可见分布着深浅不一的斑块。 “这个,你洗过没有?” 冷血道:“这是物证,我洗它做什么?” 也是,普通的浆洗怎么可能洗出这种效果? 那是用林默自己制出来的香皂洗的! 她那时候缺钱,想着好多小说的穿越女主都用制香皂的方法发财赚钱,她也绞尽脑汁搞了一个半成品,然后悲哀的发现,这东西制作复杂,成本高,穷人买不起,富人看不上。 这块手绢正是当初金九龄给她裹伤的那块,手绢上沾了血,她用半成品香皂搓了好久才洗干净还回去。 没想到…… 林默忽然笑了,仰头望天,拼了命地把眼泪憋回去。 “我差一点就……” 16、剑神弃剑 “你发现了什么?”冷血看着她,把两块白手绢拿过来仔细比对:“还是说,你已知道了绣花大盗是谁?” 陆小凤也在看她。 林默眨眨眼,支支吾吾道:“这……这手绢是我的。” 冷血记性很好,盯着她眼睛道:“你不是说你穷得快要饭,根本买不起手绢?” “那,那是夸张的说法,女孩子嘛,谁还没个手绢了,又不是多贵的东西。” 陆小凤道:“这是雪缎,一小块布料就够你做几身衣服了。” 林默:“……” 如果说刚刚只是怀疑,那现在已经石锤了,林默知道绣花大盗是谁,再联想到被认出来的招式,冷血厉声道:“此人居心叵测,如此陷害你,你为什么还要替他隐瞒!” 林默再也绷不住,心疼得要命,眼泪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掉下来,哽咽道:“我不怪他,也没资格怪他,本来就是我不好,是我的错,他会这么做都是因为我,他真的是很好很好的人……其实,我早该知道的……” 冷血深吸一口气,“好,我不为难你,我一定会把这个人找出来,只是到时候,你千万莫要阻拦我。” 林默抽噎着,抹了把眼泪迟疑道:“如果啊,我是说如果,绣花大盗真的是我呢?我会死吗?” 冷血道:“会。” “那,有没有轻判的可能?比如取得受害人原谅什么的。”林默小声道:“我是说要是绣花大盗真诚道歉,并返还赃物……好像也不太可能。” 陆小凤忽然笑了:“我知道他是谁了。” 林默倒吸一口凉气,面露惊恐 “他对你有恩,他曾受你连累,也只有他能……” “陆小凤!”林默立刻捂上他的嘴,颤声道:“求你了,你别说出来,他若失手被抓是他倒霉我不管,可,至少别让他的身份从我这儿泄露出去,他若因我而死,我会难受一辈子的,求你了,别说出去。” 陆小凤握住她的手腕,认真道:“你是不是喜欢他?” 林默不说话了。 陆小凤道:“为他难受一辈子,值得么?林默,你维护他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 林默咬着唇不敢看他,嚅喏道:“对不起。” “好吧。”陆小凤长叹一口气:“这件事本就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又何必多管闲事。” 林默拽着他衣服,小声道:“你是不是生气了?” “你说呢?” 陆小凤当然不是生气,他是吃醋。他一向认为自己是个很英俊很有魅力的男人,也最会讨女孩子喜欢,没想到居然在林默这儿折戟沉沙,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默默对他一点喜欢都没有? 冷血静静地看着俩人,然后一言不发地走了,现在就算陆小凤想说,他也不想听。案子明明是他在办,怎么一个两个的都比他先找到凶手?这岂不是显得他好蠢? 冷血受不了这个侮辱,他非得自己把这人挖出来不可! …… 正午时分,春熙楼里酒菜飘香。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林默决定请陆小凤吃饭,吃那种可以报销她半个月伙食费的饭。 吃到一半,金九龄来了,穿着她送的衣服,腰里系着她送的平安扣。 他把林默入狱时被收走的三把剑还给她,看了陆小凤一眼,凉凉道:“这就是你说的转机?” “你不肯跟我走,就是因为信任他么?知道他一定会救你?” 陆小凤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只是喝酒。 林默抠着剑,好半天才鼓起勇气道:“是。” “我没有骗你。”金九龄贴近她,缓缓道:“我已请辞了,你要是还愿意考虑我,就到北城的西大寺来找我,我带你走,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我会好好照顾你的,至少不会让你如此辛苦,不用每天一睁眼就为了几千万两银子发愁。” 林默当时就想,我要是跟他走了,他是不是就不会再作案了,走得远远的,谁也抓不到他。 陆小凤杯子重重一放,冷笑道:“西大寺?她若不跟你走呢?你莫非就要立地出家?” 金九龄走了,把林默的魂儿也一块带了走。 陆小凤冷冷道:“你现在喊他他或许还听得到。” 林默伏在桌子上,脸埋进臂弯里,“我不。” 陆小凤道:“你莫要忘了,那块手绢上的刺绣出自一个女人的手。” 林默闷闷道:“我知道。”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想召唤一个治愈系的鬼。” “什么?” “如果我能治好那些人的眼睛,再想办法把被盗走的财物补上,他要是不幸被抓了,肯定能轻判!” 陆小凤愣住,任他如何巧舌如簧也难以形容此时此刻的心情,仿佛喝下去的酒都在胃里变成了醋,酸得想吐。 他耐着性子问:“你还想如何呢?” 林默忽然坐直了,目光灼灼:“陆小凤,真的很谢谢你,山西一行简直给了我无限的灵感。那么多钱我就累到死也未必能还出个零头,但如果我去做护院保镖,或是赏金猎人,说不定几年就攒够了!” 之前陆小凤也给她介绍过这样活计,但林默“我不行”“干不了”“不熟悉”三连拒,然而干过一次之后她才发现,其实也没多难。 只要头够铁,一切困难都不是问题。 钱的事先不急,当务之急是刷积分,抽人物卡。 不过提到人物卡,她好像忘了什么事,就卡在嘴边,就是想不起来。 想不出那就问:“我是不是忘了什么?” 陆小凤诡异地一顿,“你这么说,我也觉得似乎忘了什么……” 林默:“……” 陆小凤:“……” “西门吹雪!” 俩人异口同声,一下子从座位上窜起来,绕着桌子转圈溜达。 “我约了他决斗!可是那只鬼昨天就走了!现在我拿什么跟他打啊。”百分百被空手接白刃? 陆小凤比她更慌,按照先前的约定,西门吹雪一个人去了峨嵋,可为了给林默洗清冤屈,他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他已经想象到西门吹雪一个人孤独的站在峨嵋山上眺望远方,望眼欲穿的场景了。 自己代入一下,这怕不是要当场绝交。 那么问题来了,他们现在跑去道歉还来得及么?道歉说什么?说那一切都是个误会,我们只是被忽悠了,把你带出来溜一圈然后把你给忘了真是对不起?……陆小凤忽然就觉得脖子有点凉,仿佛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扼住了咽喉。 “默默,我出幻觉了,我仿佛看见西门吹雪就站在我的眼前。” “不瞒你说,我也出现了这种幻觉,我觉得一定是精神压力太大的缘故。” 烈日当空,西门吹雪站在春熙楼门口,拿着乌鞘长剑,一身白衣仿佛冬日雪花。 他走了进来,店小二正要上前热情地招呼,还没靠近就被那股强烈的杀气震退了,硬生生拐道去招呼别人。 “我可以让你先跑。”西门吹雪这么说。 陆小凤那是不跟他客气,眨眼就跑了个没影。 林默不会轻功,索隆走了,她没了底气,有点腿软。 “走。” “啊?”林默反应了一会才明白西门吹雪的意思是跟他走。 他带她回了万梅山庄。 三天的路程。 一路上林默试图解释:“我坐牢了。” 试图祈求原谅:“对不起。” 试图达成和解:“要不我赔你钱吧?” 西门吹雪一句话都没回,到了山坡上,他拔丨出了剑。 “叫他出来。” 林默:“……” “他有点……不太方便出来。” 西门吹雪冷冷道:“为什么?” 当然是分不够,重新抽不知道要花多少积分才能抽中,林默想了半天,决定让他知难而退。 “我这个能力,怎么说呢,需要启动契机,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使用。” 西门吹雪皱眉:“什么条件?” 林默道:“就是……嗯,积分,五百积分抽一次,抽中谁不一定,想获得积分也很简单。”她咽了口唾沫,红着脸磕磕绊绊的把系统任务给说了。 西门吹雪就是任务目标之一,林默那天晚上闯入他的浴室,见他连洗澡都带着剑就知道,这个任务根本没有完成的可能。 西门吹雪静静地听,那张向来没什么表情的脸变幻莫测,几经思索,过了好久才缓缓道:“可以。” 林默懵了:“什么?” 西门吹雪道:“我愿意为你弃剑归隐。”他停了一下,把剑扔到一边儿去,然后定定地看她。 林默:“……” 硬核弃剑,最为致命。 不过,这真的行吗?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完成任务,奖励积分五千点,请再接再厉!” 林默:“……”还能这么玩儿? “你等等啊,我抽一下试试。” “叮——恭喜宿主抽中人物“蒙奇.d.路飞”,出自日漫《海贼王》,以下是该人物技能……” “叮——恭喜宿主抽中人物“铠”,出自游戏《王者荣耀》,以下是该人物技能……” “叮——恭喜宿主抽中人物“蓝染惣右介”,出自日漫《死神》,以下是该人物技能……” “叮——恭喜宿主抽中人物“与谢野晶子”,出自日漫《文豪野犬》,以下是该人物技能……” …… 五千积分很快抽空,并没有见到熟悉的绿藻头剑士,林默有点不太好意思,期期艾艾道:“你看能不能把剑捡回来,再弃一次?” 17、非卿不娶 傍晚,飞鸟追着落日,余晖照耀着山坡,花草随风摇摆。 西门吹雪脸有点红,也不知是夕阳照的光,还是被气的。 林默觉得是后者,但她希望是前者。 其实积分刷到一万的时候就已经抽到两张索隆的体验卡了,但林默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卡抽了二十张,她趁机再攒两万开个商城不过分吧? 西门吹雪反复的扔剑捡剑,耗尽了这辈子所有的耐心,到最后满脸写着:你是不是耍我? 林默只好报以微笑,小拳拳捧心口装作惊讶的样子道:“抽到了!等我绑定。” 西门吹雪吐出一口气,把剑攥在手里,拇指缓缓摩挲,仿佛在安慰自己受了莫大的委屈的情人。 日光只剩一线,东方渐黑,风越来越冷。 “叮——绑定成功。” 绑定成功的一瞬,林默说眼神变了,变得野性躁动,变得肆意张狂,她扬起微笑:“我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 西门吹雪剑已出鞘:“请。” “可有一句话我不得不问,你是希望我出全力,还是希望我做你的陪练?” “我只希望你诚于剑道,不要辜负它。” “很好。”林默道:“看……咳,请。”好险,西门吹雪差点就要在如此严肃的场合空手接白刃了。 左右手各一把剑,第三把咬在嘴里,一守二攻,天地之间唯有剑影雪白。 林默忽然发现,索隆除了迷路之外给她的影响微乎其微,可在真正对战的时候她自己完全没了意识,全部都是索隆的人格在操控! 索隆的人格在她拿出三把剑的时候,觉醒了。 这比吉尔伽美什更可怕,至少英雄王出手林默还能控制,而索隆一旦出手,人格融合,林默脑子顿时一片空白,只有剑。 几十招,她感觉热血在体内奔腾不休,无尽的力量找不到宣泄的出口,在暴涨,肆虐。 对手是剑客,是她必须尊重的对象,怎能留手,怎能不全力以赴? 属于索隆在剑道在林默的手中渐渐成形,她通过自己的眼,仿佛看到了另一个世界。 “九山八海,为一世界,聚千界则成小千世界,此界乘三,无我不断者。” 绿色的剑气在她背后凝结成青龙模样,霎时山崩地裂,罡风将草皮树木卷起,凛冽的剑气笼罩了整个山脉。 “三刀流奥义.大千世界!” 威压铺天盖地,连苍穹都要为之陨落! 西门吹雪呼吸一凛,心脏几乎停止跳动,毫不夸张地说,他几乎看到了黄泉彼岸的曼珠沙华。 …… 林默恢复意识时只看到了天上弦月一弯,星辰寥落。 她坐起来愣了好久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 她记得自己似乎跟西门吹雪比剑,然后越打越兴奋,一个没忍住,开了个大招……以武论道,又不是什么生死大仇,索隆也不是残忍好杀的性格,所以在出手后她就很快就把大招收了回去,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然后她的目光才望向四周,极目望去,群山耸立,唯有脚下是盆地。 盆地……盆地!!! 林默冷汗如雨,比剑的时候还是山坡上,怎么这会成盆地了? 大招不是收回去了么?怎么就成盆地了! 最关键的是西门吹雪呢?他还能在人世吗? 林默头发都立起来了,腿肚子直转筋,抖着嗓子一边喊一边找,天太黑了,她用两万积分开了商城,在里头仔细翻了翻,手电筒只要一积分,赶紧兑换一个,漫山遍野的找人。 血泊,血人,西门吹雪呼吸已停止,只有心脏微弱跳动。 林默眼前一黑,差点就跟着一块儿躺那了。 莫慌,莫慌,这么多体验卡总有一两个是治愈系的吧? 林默一张张找过去,快速浏览技能,别说,还真让她找到一个特别适合的。 与谢野晶子,医生,能力是“请君勿死”。 只有当治疗对象处于濒死状态才能救治,而被医治后,病人将重获新生。 没有比这更合适的能力了,林默将索隆解除绑定,然后再绑定与谢野晶子。 一阵钻石般的光芒闪耀在苍穹下,西门吹雪睁开了眼。 “你……” 林默微笑道:“换人了。” 西门吹雪点点头,天太黑,看不清他的表情,林默有点点遗憾没看到他瞳孔地震的样子。 他站起来,握了握手,发现自己连一点伤痛都没有,只有衣服还像泡在血水里,若没有这件衣服,他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他捡起了掉在旁边的剑:“走吧,去我那里。” 万梅山庄在隔壁山头才免于被整个移平的悲剧,可也因为余震塌方了一半。 林默跟西门吹雪进去的时候,管家领着一众丫鬟小厮在门口举着灯笼等着。管家被西门吹雪一身的血吓出了心绞痛,在确定人没事后看林默的目光就变得很微妙。 不是怨恨,也不是欣赏,而是一种说不上来的微妙。 林默看着这个满地黑历史的地方,往事一幕幕回现,再配合管家这个眼神,尬得无法呼吸,这时候,系统忽然叮了一声。 “恭喜宿主,任务目标西门吹雪好感度上涨五上涨五上涨五……” 林默心想完了,好好一系统被活生生刷分刷死机了,都卡成这德行了,猝不及防的,她听见:“……目前好感度为八十五,已达成“非卿不娶”成就,望宿主再接再厉。” 林默站住了,西门吹雪回头,灯笼的红光将他苍白的脸照的一片橘红,白衣染血,眼瞳是跳动的漆黑。 他淡淡道:“怎么了。” 林默的心像被大锤猛击了一下,脑子里嗡嗡作响,耳畔仿佛是建筑物接连倒塌的声音,乱作一团。 非卿不娶……陆小凤对他掏心掏肺的好,好感度也才六十五,金九龄去牢里看她那晚的好感度是三十,说要带她走时好感度才五十,五十是“心中有你”。 最终目标“痴心不悔”是九十,一百是生死相许…… 系统默认没有人能让好感度达到生死相许的地步,所以,最终目标也就是九十。 西门吹雪现在是八十五。 他的爱情来得这么猝不及防不讲道理吗? 该不会是刷分刷太多,系统出问题了吧? 林默一步一步后退,顶着西门吹雪问询的压力,她缓缓开口道:“你……其实,我还有一项能力,是读心。” 静谧星空下,林默听得分明,西门吹雪的呼吸乱了。 他的脸比方才还要红,他的眼神开始躲闪,握剑的指节已发白。 “我……” 林默没敢让他说下去,她深深一鞠躬,闭着眼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说完,她转身就跑,仿佛身后有斑斓巨虎,有洪水猛兽。 一口气跑到山脚下,她靠着树蹲下来平复心跳。 虽然掉头就跑什么的有些微的不识好歹,但她有自知之明啊,冷静下来想想,好感度是什么时候暴涨的?是比剑之后,在那之前,西门吹雪连话都没跟她多说几句。 他喜欢的是谁?是披着她林默皮的索隆! 没错,只有这样才说的通。 晨光微熹,林默又花了三天回到东京城。 城门口,冷血拦住了她。 他很少穿公服,即便穿也不会穿全套,但今日他从帽子到靴子都是那种衙门统一下发的公服。 就像那天在官道上把林默拦住一样。 他的脸看起来很冷峻,可是笑起来却是冰雪消融春回大地的样子。 “我抓到他了。” 林默当场停止呼吸。 冷血在笑,笑里有那么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思:“我总算知道为什么你的东西会出现在王府宝库里了,他出入你的房间简直比去茅房还要容易。” 林默最后挣扎:“你说得是谁啊?” 冷血道:“绣花大盗,金九龄。” 入秋的太阳火急火燎地烤,林默出了一头汗:“判了?” 冷血道:“嗯,斩立决。”他接着道:“可我不明白,他想要你当替死鬼,为什么你还要维护他?” 林默一手捂着心脏,一手扶着墙,喘了好久才道:“你就当我犯贱吧。” “那个,什么时候行刑啊,有没有一点,一点点轻判的机会?” 冷血道:“这是最奇怪的地方,他有这个机会,但是他拒绝了。” “什么机会?” “吐赃。”冷血道:“刑部主审的意思是,只要他肯把劫走的赃物交出来,可改判充军流放。” “但是他不肯,哪怕受了刑,哪怕被处斩也不肯说,既然他一心想死,那谁也救不了他了。” 18、谅解书 金九龄没有进坐北朝南监牢的运气,对于一个处监候斩的犯人更不需要讲什么人道。 铁钩穿透琵琶骨,一百杀威棒,再加上审讯时的酷刑足够让这个武功高强的人站不起来。 他被关在死牢里,趴在地上,脸贴着血腥腐臭的烂草,伤痕累累的手指死撑着身子,他拼命地抬头,只能看到上风口巴掌大的窄窗。 月光一线。 牢门没有锁,也不需要锁,因为进了这里,很少有人能站着出去。 一个戴着镣铐的汉子踹开牢门走进来,扯着他的头发将他惯在墙上,紧跟着一脚踹在他心口,吐沫啐在脸上,大笑道:“金九龄,你这狗贼也有今天!老子千盼万盼总算让你落在我手里!你网罗冤狱收黑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今天!你害得老子家破人亡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今天!” 金九龄吐出一口血,已说不出话。 碗口大的拳头砸在他身上,他只能尽力把自己缩起来,以减少疼痛。 血顺着额角汩汩流下,糊住了眼,耳边不断传来嗡嗡的声音,偶尔是一两声狱卒的吆喝:“这人活不了几天了,随便打,留口气儿就行。”“谁还跟他有仇啊?那个叫魏什么的,你不也是他抓进来的么?十两银子让你揍个够。” 那边传来一阵嘿嘿笑声:“他还不值那么多,我看着就行了,嘿,那大块头,替我往他脸上多吐几口!他奶奶的,他不是六扇门三百年来第一高手么,这么不经打?” 没过一会儿,狱卒拎着棍子过来拦人,“行了行了,前面来人了,快回去快回去!” “哎呦!不得了了,是那个女魔头来了,快快快,别在这儿傻站着了,来几个人去门口守着!” 金九龄在混沌中感受到了一丝冰凉,有什么极轻极柔的东西拨开乱发,擦去脸上的血,他睁开眼,只能看到一团模糊。 但他熟悉她的味道,皂角混着茉莉的淡然幽香,在这世上独一无二。 “林……默……”他希望是她,又不希望是她。 林默蹲下来,指尖发抖:“疼吗?这么多血,一定很疼是不是。” 金九龄靠着墙用力把自己撑起来,艰难地抬手擦去嘴角的血迹:“你都知道了?” “嗯。” 他苦笑,双目通红,几乎要落下泪来,闭上眼道:“这些日子我最害怕的就是这个,我不怕死,只怕你恨我。”他喘丨息着,接着道:“你动手吧。” “动手?” 金九龄看着她,难以置信道:“你难道不想杀我么?” 林默道:“我为什么要杀你?” “你难道猜不出,是我陷害了你?我……我那时候……”他说不下去了,手攥住铁链不停地抖。 林默垂下眼,眼泪掉在烂草里:“我早就知道了,我从来都没有怪过你。”她的手覆上了他的手,身子贴上去,抱住他。 她很少主动去拥抱一个人,很生疏,也很别扭,热泪落在他肩头:“我有什么资格……有什么资格去怪你呢,本来就是我连累了你,如果不是我,你也不会倾家荡产,也不会去做贼。” 一句话,金九龄心防崩溃,他不顾自己一身的伤,紧紧抱着她,慌张哽咽道:“我以为你永远都不会原谅我了,我对不起你,可是,你相信我,我从来都没想过要你死,从来都没有!你信我。” 林默心酸和愧疚一齐涌上来,如果不是自己,他还是那个光风霁月的公子,如果不是自己,他也不会沦落至此。林默在他背上轻轻地抚摸,很轻柔很轻柔地说:“他们说只要你交出赃物,是可以轻判的。” 金九龄笑了一声,低低道:“你以为我还有活下去的机会吗?你知道我这些年得罪了多少人么?即便能躲过刑场上的那一刀,□□也不会放过我,落在他们手里,我只会死得更惨。” “不会的,我不会让你死的,我会保护你的。”林默捧着他的脸,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字道:“我想好了,只要你能活下去,我就跟你走,充军也好,流放也好,你去哪我都跟你,就算你在牢里待一辈子,我也陪你!” 金九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风风光光的时候,她对他从不逾越,她落魄牢里候,她拒绝他的示好,现在他堕入深渊,人人都能踩上一脚,她却愿意陪他。 林默的每一句话都让他心头难安,无比恐慌,他怕自己听错了,他怕她后悔。 没有什么比得到后失去更让人痛苦。 “为什么?”他问。 林默道:“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若死了,我会难过愧疚一辈子。” 她的话没让他安心,反而愈发的恐慌,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地攥着,肺腑剧痛难忍。 “我……”他咬牙:“我现在是废人一个,即便能出去,也……林默,你走吧。”眼泪落下来:“我不值得。” “我不。”林默哭道:“我想跟你在一起,我不想你死在这儿,你对我那么好,那么照顾我,我都还没有报答过。” “是你给了我安身立命的地方,是你教我武功,教我江湖经验,我却什么都不能为你做,只会连累你,我不想你死。” “你告诉我那些赃物在哪里,我替你还回去,那些被你伤害的人我一个一个去道歉,去求得他们的谅解,我想……我想……”林默仿佛这一刻才破釜沉舟,下定决心道:“我想永远跟你在一起。” 金九龄这一生从未这样哭泣,他的声音已沙哑,“你知道它们藏在哪的。”他握住林默的手,眼睛似有火焰在烧:“我本打算把那些东西都留给你的,林默,我愿意把我的一切都给你,你别骗我。” 林默点头,“你等我,一定要等我,我一定会救你出去的!” …… 出了死牢,月入中天。 冷血抱臂靠在墙上墙上等她。 “他说了?” “嗯。”林默擦了把脸:“城北,大西寺。” 冷血微笑道:“多谢,找到了赃物,我也好交差了。” “你知道我不是为了帮你对吧?” 冷血点头:“我会上报刑部主审,为他争取轻判,但你要知道,他刺瞎了七十二个人的眼睛,劫走金银财物一百余万两,为了查他,六扇门四个弟兄差点死在他手里,流放充军已是最轻,想轻飘飘的放出来是不可能的。” 林默道:“我只想保他的命!” 冷血正要走,林默忽然道:“等等,能不能帮我联系一下那七十二个人,我想,我能治好他们的眼睛,顺便,道个歉,若是,若是能取得他们的谅解,是不是能判得更轻一些?” …… 林默回去把二十来张体验卡仔仔细细理了一遍,当场萎了。 二十张,一多半都是重复的不说,治愈系也就一个“与谢野晶子”,一共抽了三张,救西门吹雪用了一张,剩下的也就是六天。 照常说,六天也够了,可是她治疗的方法实在血腥凶残。“请君勿死”这个能力只能让濒死者重获新生,瞎子怎么搞?先打个半死再用能力? 可这要怎么跟人解释啊?总不能上来就打人吧? 可惜陆小凤被西门吹雪吓得逃命去了,不让让他帮忙措措词也好呀。 正午,回宴楼,人声如沸。 林默硬着头皮穿过人群踏上二楼最大的雅间。 冷血公务繁忙,把人约在这儿就走了,幸好有花满楼在。那七十二个受害者被金九龄刺瞎之后,日日活得生不如死,花满楼自己也是盲人,很能理解那种失去光芒的痛苦,所以他一直跟这些人在一起,帮助他们适应黑暗的日子,不断地开导他们,重拾生的希望。 那份祈求宽赦金九龄的“谅解书”也是他帮林默起的稿。 林默一路碎碎念着要说的话,保证不会因为羞涩紧张而磕磕绊绊,花满楼也答应她,到时候会帮她。 回宴楼是东京仅次于白樊楼的酒楼,按着唐时的风格建的,雅间足够大。 林默站在门口,深呼吸,一推门立刻九十度鞠躬,大声道:“对不起大家,我是替绣花大盗来向大家道歉的,我知道这件事给诸位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会尽我全部的能力去弥补,今天冒昧的请诸位到这里来也是想表达我的诚意,我会一种方法能帮诸位恢复光明,只是过程会有一点点痛苦,可以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试试么?” 鸦雀无声。 林默抬头,四五个人筷子和酒杯停在唇边,莫名其妙地看着她。 “……” 隔壁传来轻轻的一声咳,是花满楼的声音:“默默,我们在这边。” 快活的笑声充满了雅间。 林默从脑门红到脖子,恨不得连夜扛着马车离开这座城市。 她咽了口唾沫,捂着脸道:“对不起,我走错了。” 忍着自绝于人前的冲动,打开了另一个雅间的门,九十度深鞠躬,吸了一口气道:“对不起……” “你不用说了,我们听见了。” 说话的是江重威,之前交过手的那个。 他的眉头拧成了疙瘩,粗声道:“敢问林姑娘跟金九龄那狗贼是什么关系,要替他来道歉?” 林默想了想道:“他是……我师父。” 一人道:“师父?还是情人?” 林默脸烫得快发烧:“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请诸位允许我治疗一下眼睛……” 江重威冷声道:“然后呢?” “然后我想请求……”林默吞了口唾沫:“请求诸位原谅他。” 哄堂大笑。 一人道:“姑娘还是自己去治一治眼睛吧,喜欢上这么一个贼人着实瞎得离谱。” “治眼睛?谁信呐,我看你是想替那恶贼开脱吧!” 绣花针上缠着内力,霸道地摧毁整个眼球,就算是华佗再世也休想治得好,说到底,还是不信任。 林默窘迫,呼吸发抖。 花满楼站到在她身边,微笑着抚上她的肩:“默默,不如你先给我治吧。”他又面向众人:“诸位,我自七岁失明,家中从未断过大夫,人人断言我的眼睛是不可能治得好了,若是林姑娘将我治好,是不是能证明她的医术?” 林默感动得快哭了:“你真是个好人,谢谢你如此信任我。” 说着,她从身后掏出一把电锯,一拉绳,电锯轰鸣:“你放心,我决不辜负你的信任!” 花满楼:“……”怎么有点不太好的预感? 片刻,雅间内鲜血狂飙,淌得满地都是。 随后,钻石般的光芒闪过,花满楼揉着眼睛,盯着林默看,然后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世界,捂着心脏缓缓吐出一口气,撑起微笑道:“其实……也不是很疼。” “忍一忍就过去了,我现在一点痛感觉都没有,真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七十二个瞎子已经跑了一半。 林默扛着电锯,手抖腿也抖,跟花满楼同款微笑:“有……有人……人要试试吗?” 人又跑了一半。 留下的都是勇士,迫切的需要光明的勇士。 “林……林姑娘啊……一定要这么血腥吗?”他虽然看不见,但他听得到也闻得到。 血腥刺鼻,回宴楼已经报官了。 等开封府府尹赶到,林默正白着脸治疗最后一个。 其他人都在看,看她是怎么把人锯个半死然后让他原地复活的。 府尹和衙役捕快看得当场呕吐,如果不是花满楼拦着说情,林默差点二进宫。 血味儿混着呕吐物飘得老远。 林默拿出那封花满楼亲草的谅解书从头到位读了一遍,末了,跪在地板上,谅解书高举头顶:“拜托了,无论诸位提出什么要求我都照办,只求能放他一条生路。” 十八个重见光明的人,对林默表示感谢的有七人,愿意在谅解书上签名按手印儿的只有三个。 这三个人倒不是原谅金九龄了,纯粹是林默扑上去抱着大腿声泪俱下,他们仨不忍心,捏着鼻子签了名。 …… 江府。 林默一手食盒一手电锯在敲门,大声喊道:“江总管,江总管在家吗?” “我是林默,您就给我五分钟啊不是,给我一柱香的时间,您听我说,我知道,您跟金九龄是多年的朋友,您对他的行为非常的痛恨,所以,我代表他真诚的向您表达歉意,无论您接受与否,请让我帮您治一下眼睛吧,我都锯出经验了,只要您喝点酒,数十个数,我保证让您立刻恢复光明!不信你问常总镖头……” “江总管,江总管在家吗?” 大门吱嘎一声,里面探出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把林默一推三个转,喝道:“滚!” 砰! 大门紧闭。 食盒跌进土里,林默赶紧把东西捡回来,拎着赶往下一家。 已经五天了,人物卡可以续,但他等得了那么久么?狱卒会不会打他,会不会对他用刑?他在里面会怎么样,会不会怀疑她抛弃他了?林默不敢想,只能咬着牙快步奔往下一家。 谅解书上已经有四十六个名字了,快了,就快了……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任务目标金九龄好感度上涨五十,当前好感度为一百,已达到“生死相许”成就,望宿主再接再厉。” “叮——系统检测,任务目标金九龄已死亡,弃恶从善任务失败。” 电锯坠地,四分五裂。 “死了?” “怎么……死的?” “你为什么,不再等等我呢?” 19、蜕变 林默在外奔走的时候,金九龄等来了为他治伤的大夫。 死牢狱卒的消息向来灵通,他们得知金九龄的案子要重审时还不算慌,但当他们知道“凶名赫赫”的林默居然是金九龄的情人时当场吓成骨灰。 这些天,他们为了挣点钱可把这位总捕头整得够惨,等他出狱养好了伤,他们这些小虾米还能有活路么?更别说他身后还站着林默。 他们算是发现了,一个人的脸究竟能有多骗人,谁能想到,一脸包子样的娇滴滴小姑娘会是一剑碎三十里河堤的女魔头啊! 狱卒们为金九龄请来了刚从太医院退休下来的老大夫看伤,顺便把地上的烂草换成干燥软和的新稻草,只盼着这位爷出去时能高抬贵手,饶了他们的小命。 老大夫年纪很大,他的背上像是压了块石板,两条伶仃的腿打着颤,胡子和头发全白了,就连说话都似在喉咙里卡着痰,断断续续一副随时要蹬腿的样子。年纪大,脾气也不小,不许有人窥探。 狱卒们被打发到一边, 可就是这么个老大夫竟一把取下勾住金九龄琵琶骨的铁钩锁链。 鲜血涂墙,四散飞溅。 金九龄硬是忍着不吭一声,充血的眼盯着老大夫的脸,而后转到了他的鞋子上。 一双朱履,鞋面上竟绣着一只饱含杀气的猫头鹰。 金九龄往墙里缩,四下摸索着,只能抓住一把稻草。 他的呼吸越来越重。 老大夫冷笑一声,混浊的眼忽地清明起来,若是只看那双眼,说不定还以为老大夫是个少女。 “看来你已猜出我的身份,呵,我还以为你真的不怕死呢。”老大夫的声音变了,由男变女,由老变少。 “我也没见你长得多好,怎的就惹得女孩子为你如痴似狂呢?” 金九龄攥着稻草的手在抖:“难道她是……” “不错。”老大夫道:“林默正是我红鞋子姐妹中的一员,你害了她,骗了她,她恨你入骨却下不了手,所以,她叫我来动手。” 金九龄摇头道:“不会的,她说叫我等她,说这一辈子都要跟我在一起,若非这一句话,我岂能受辱苟活至今?” 老大夫哈哈笑道:“你觉得可能吗?” 金九龄道:“她不会骗我!” “很好很好。”老大夫逼近他,伸出了枯瘦的,满是皱纹的手,掐在他脖子上,如同老鹰伸出了硬爪,“有你这一句话,那丫头就算没白忙一场,看她满京都求人下跪的样子,可真叫人心疼。” 金九龄瞳孔抖了一下,什么都没来得及说,因为他的脖子已被扭断。 一个被黑斗篷罩着的人如鬼魅般出现,老大夫赫然回身,却只瞥见一道残影,倏忽而去。 老大夫往尸体上踢了一脚,懒懒道:“看来你的仇家还真不少,就这么一下,便宜你了。” …… 20、蜕变(补上一章) 死牢里沸反盈天,狱卒们像是集体死了亲爹,一个个蹲在金九龄的尸体旁哭得险些断气。 天杀的,好端端一个人怎么说死就死了? 刚刚还请大夫看过呢! 他们完了,先不说刑部主审那边儿怎么办,单是一个林默就没法交代。 她徒手卸铁门的场景还历历在目,那么粗的铁栅栏说撅折就撅折,这要是迁怒起来,照着他们大腿来这么一下……收拾收拾准备下辈子吧。 怕什么来什么,门口有人慌慌张张连声叫道:“林姑娘,哎呦林姑娘您怎么来了,留步留步,这里面,唉,刚处决了一个犯人,放心哈,不是您家那位,里头血腥气重,要不您改天……改天……” 狱卒追着林默喊,林默却仿佛没有听到,惨白着脸大步流星地往前走,没有一个人敢拦。 穿过四五个牢门,她见到了金九龄的尸体。 他穿着囚服,一身血污,神态还算安详,只是手中死死攥着稻草,手指头几乎要掐出血来。 林默走过去,蹲下身将尸体抱在怀里,一遍一遍的发动能力,请君勿死,请君勿死……请君勿死! 他没能睁开眼睛,也没能等到她。 “他是怎么死的?”林默扭头,将狱卒们一个一个看过去,看谁一眼,谁就抖一下。 “请务必告诉我,他是怎么死的?” 狱卒你推我一下我推你一下,推出来的管事的,支支吾吾道:“他……他……金捕头他是自杀。” 除了自杀,他也不出别的合理的死法。 “自杀?”林默垂下眸摇头道:“他不会自杀的,他答应了要等我的。” “是不是你们……” 她的声音不大,看上去也不狠厉,只是很平淡很平淡的在问,而被她问的人腿一软,当场吓瘫。 闹哄哄的死牢里人人安静如鸡,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别说狱卒,就连囚犯都小心翼翼的,要么趴,要么躺,极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管事的抖了半天颤声道:“小的们哪敢再对金捕头动手啊!之前用刑那也是上面吩咐的没有办法,我们哥几个对金捕头可是崇敬得很呐!” “您看,小的们还给金捕头换了新稻草,伤也裹了,不是我们,不是我们。”他硬着头皮道:“或许是金捕头等了太久,以为您……反正跟小人没有关系啊……” 林默静静地听着,她居然没哭,一滴眼泪都没掉。只是觉得累,像是忽然在心上压了几千斤的包袱,整个人说不出的疲惫。 好想就这样躺着过去…… 她站了起来,将尸体轻轻放好,如同放下一个被哄睡的孩子。“他走的时候,痛苦吗?” 没有人回答。 她又道:“让我把他带走好吗?” 这个当然好,死牢隔壁就是棺材铺,掌柜的家什么款式的棺材都有,若是买个上好的重工红漆棺材还送伙计抬棺。 秋雨淅淅沥沥,一场秋雨一场寒。 棺材被一路抬到城外荒郊安葬,林默顶着雨走在一边,看着他被一点点埋入土里。 呼吸间,带出一股白色水汽。 到了傍晚,风越来越冷,雨越下越大,天上翻涌着漆黑的墨团。 林默抱着臂蹲坐在泥水中,浑身湿透,她想哭,却哭不出来,想恨,却不知道该恨谁,只觉得累。 她双目空朦,呆呆道:“在里面很难受吧,你从来都没吃过那样的苦,怎么受得了啊……” “我已经很努力的想救你了,你为什么不再等等我呢?” “为什么,不再多等等我呢?” “生死相许……生死,相许?” 为什么他会突然爱她那么多?为什么他死时手里紧握这稻草?为什么…… 正想着,一把伞遮在她头顶,温暖的毛斗篷披在她身上。 林默慌忙站起来,她怕把斗篷弄脏。 “谢谢。” 陆小凤看着她,满眼都是心疼:“我都听说了,逝者已矣,你已经尽力了。”眼睛有些酸胀。 他没法想象她那么羞涩内向的女孩子需要鼓起多大的勇气,又怀着什么样的决心去一个一个拜访那些恨金九龄入骨的人,一个一个道歉,又是怎么跪在地上祈求原谅的。 她脸都不要了,抛弃了名声和尊严只为了换金九龄一条生路,现在却…… “你已经尽力了。”陆小凤只能这么说。 “你说错了,我并没有尽力。”林默忽然笑了,自嘲道:“跟要杀他的人比,我尽的那点力算得了什么?我现在好后悔啊,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直接劫狱!他那时候已经伤得很重了,我居然没想到他会死。” “我居然没想到他会死!” “我真傻。”她笑着,摇头道:“我居然在这无序的世界里遵守法律!我居然妄想人人都和我一样傻!” “我错了,我明明比谁都有资格为所欲为!” 我明明有机会救他出来,只是很贪心,想和他正大光明地生活在阳光之下。 妄想,全部都是妄想! 夜已深,雨霁云开,秋风吹着泥土香。 陆小凤陪着林默喝酒,她已换下了满是泥水的衣服,洗了个热水澡,喝酒时头发湿淋淋地往下滴水,全身只裹着一条大浴巾。 烈酒灌进喉咙,又从眼睛里流出来。 陆小凤不敢看她,只敢顶着酒杯道:“我以为你会查他的死因,为他报仇。” 林默趴在桌子上,望着虚空:“报仇是这世上最无聊的事,报了仇又不能让他活过来,只是多一个人陪他死。” “仇是给活人报的,不过是为了平息怒气。”林默苦笑道:“他没有亲人,朋友也全部弃他而去,他只有我了。” “我不生气,也没有特别难过,只是觉得累。” 陆小凤干了一杯酒,笑道:“我唱歌给你听吧。”然后他就唱了起来—— “散落的月光,穿过了云,躲着人群,铺成大海的鳞,海浪打湿白裙试图推你回去……” 这是林默那时候唱的歌,现在他唱给她听。 一遍又一遍。 很悲伤的歌,被陆小凤唱得很搞笑,林默最后也噗嗤地笑出了声:“好了,好了,不要唱了,真是……你是怎么做到一个音都不在调上的?” 岂止是不在调,那声音简直像一头待宰的驴。 陆小凤笑道:“那你唱给我听。” 林默酒劲儿上来了,脸红得像发烧,摇头道:“我不。” 陆小凤道:“可是我想听。” 林默摇摇晃晃站起来,房子也跟着转,陆小凤从一个变成了三个,从一张嘴变成了三张嘴,每张嘴都在说着不同的话,很吵。 她头疼,想按住他,叫他不要说话。 她扑倒在他怀里,温暖,结实,手臂在她腰间收拢,她忽然就不想起来了,就这样,睡下去,永远永远都不要醒。 她感觉自己飞起来了,飞到了床上。 浴巾散乱。 陆小凤的心跳得飞快,一肚子的酒都化作热汗顺着脸颊淌,他的喉结动了动。 ……她不会知道的。 他的手伸出去,停在她的脸上,轻轻的把头发拨到耳后。 她不会知道的。 他整个人贴上去,头靠着她的脖子,一点点把身子沉下去。 她什么都不知道。 呼吸越来越急,伸出去的手在发抖,汗也流得越来越多。 “我本来就是个混蛋!” “就算……她也不会怪我的。” …… 陆小凤醒来时,发现天光大亮,已近午时,整个人昏昏沉沉,脑袋一抽一抽的疼,他好像做了什么梦,梦里…… 他忽然振起身子,热汗全部化作了冷汗。 整个人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 他……他昨晚!!! 床铺整洁,因为全部都被换过,他的衣服是乱的,像是……脱下来后又匆忙间穿上。 林默已经走了,房间里酒味散尽,她也走得干干净净。 找客栈伙计一问,人已经走了好几个时辰了。 陆小凤慌张道:“她有没有……留下什么话?” 伙计想了想,从柜台后面翻出张字条: “我想回家了,不要找我。” 几个字,让陆小凤的心几乎裂开。 初秋的正午,他站在阳光下,冷得浑身发抖。 …… 金风细雨楼 “杨总管,林默离京了。” 杨无邪合上绢本,脸颊染上愁容,浅浅叹道:“她那招“请君勿死”最是神奇,若是能医治公子……”后面的话他没有说,也不必再说。 她人已离开。 21、大魔王 林默酒喝得不多,晕的快,醒的也快。半夜嗓子渴得直冒烟,她迷迷糊糊坐起来,惊讶的发现陆小凤躺在她身边,半个身子都挂在她身上,醉得一塌糊涂。 一声尖叫生生憋在喉咙里,脑子轰的一下,差点爆炸。她连忙低头,见浴巾松散开来,只有关键部位还勉强遮着,床铺平整干净,身体也没什么异样,看来并没有发生不可描述的事情。 可是,她生平头一次跟一个男人躺在一张床上,还是这种情形,不说古代,放在现代,被父母知道了也要被打断腿的吧? 林默的心狂跳不已,把浴巾围上,坐在椅子上一边喝水一边冷静。 她想起来了,陆小凤一直在怂恿她唱歌,她不想唱,又觉得他吵,就想把他嘴堵上,然后投怀送抱式的跌进他怀里,抱着他,说什么都不肯起来。 那会儿陆小凤估计也醉得厉害,把她抱到床上自己也倒了,他在她身上挣扎了几下,还是没爬起来。 这闹得…… 太尴尬了,真的是太尴尬了。 现在她该怎么办?自然而然地躺回去一觉到天亮?等他醒了,再微笑说一声:“嗨,早上好?”光是想想那个场景她都要自燃了。 不行,这地方不能待了,她决定立刻扛着马车连夜跑路,至少一年内是不能见他了! 那么问题来了,深更半夜的,她是穿着湿衣服出去,还是裹着浴巾出去? 不管怎么选,都好像有那个大病。 林默在屋子里转了好几个圈,瞄上了陆小凤——的外衫,又宽又长还暖和,若是扒下来自己套上……这儿离六扇门不远,她跑着去跑着回应该很快! 林默凑上去,闭着眼把陆小凤的衣服往下扒,嘴里碎碎念着:“千万别醒千万别醒千万别醒!” 这要是醒了,她林默也别走了,就地上吊吧。 陆小凤没醒,只是在脱他衣服的时候他挣扎了一下,弱声弱气地咕哝着:“我是个混蛋,我真的是个混蛋……你,你别……”他眉头紧皱,脸色潮红,像是做了什么羞人的梦,有一没一声的轻哼。 林默生生紧张出一头汗,三下五除二把衣服扒下来自己裹上,长到膝盖,像条小裙子,上半身有了,下半身总不能再扒陆小凤的裤子,灵机一动,把床单薅下来一围,不细看倒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对。 再回来已是早上,林默把门推开一个小缝,偷偷往里面瞅,陆小凤还睡着,只是姿势变了,脸还是那么红,染上了三分笑意。 林默抱着他的衣服轻轻地戳他,他没睁眼,她就悄悄地把衣服给他重新穿回去,悄悄地关上了门。 走出去的时候,脸还烧得厉害,她捂住砰砰乱跳的心,忽然想,就这么无端端的走了是不是不太礼貌? 昨晚他那么费心开导自己,她因金九龄的死而难过,他就陪他一起难过,还喝了那么多酒……不行不行,还是得走,她一想到自己突然扑上去抱住他就恨不得立刻逃离地心,往地壳里钻。 管店小二要来了纸笔,林默皱着眉沉思,写点什么呢? “谢谢你,我走了。”不行不行,弄得她好像要自杀似的。 “谢谢。”还是像遗书。 “你是个好人,昨晚谢谢你了。”怎么像睡了人拍拍屁股就走的渣女? 得突出自己心态很好,并没有想不开的倾向,还得表明目前不太方便见面,最好表达出她不是因为尴尬而不想见面,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才不能见。 寻思了半晌,她落笔写下:“我想回家了,不要找我。” 林默满意地吹干墨迹,觉得自己可真是个小天才,区区九个字,完美地展现了她想表达的中心思想呢! 午时左右,她正式向六扇门递交了辞呈。 带她入门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府衙里到处都是回忆,留在那儿只会徒增伤感。况且,林默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并不适合当个捕快,她的心是偏的,尤其喜欢感情用事,若有一天要她亲手抓捕自己的朋友,她怕是要疯。 经历这么多事,她也算看明白了,委屈谁也别委屈了自己,想做什么就去做,拿着现代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世界去要求自己,顾忌这个顾及那个,到最后,反而活得像个笑话! “我明明,比谁都有资格为所欲为!” 为什么不呢? …… 转眼已是隆冬。 鹅毛般的大雪漫天飞舞,天地皆是耀目银白,幽深庭院中,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踏着雪绥绥而来,她生得粉雕玉砌,杏眼桃腮,尤其是那一双眼,无论向谁望去,被她看的那人定然要心跳加速,心神荡漾。 说她像一朵娇花,连花都要枯萎,说她是一块美璧,璧玉也会有瑕疵。 她却是完美无瑕的。 年纪虽小,身量未成,却可初窥日后的容貌将会如何的倾国倾城。 就是这么个神仙一样的小姑娘,林默遇见她的时候,她正在跳河。 那时候林默心态不是很稳,傍晚出来溜达,溜达到木桥上,看着下方湍急的水流,就特别想跳下去一了百了,一条腿已经迈过去了,忽然旁边扑通一声,有人竟快她一步,抢先入水。 林默懵了好长一会才反应过来那人并非想参加跳水比赛为国争光,而是跟她一样,想不开决定就地解脱的。 看着小姑娘在水中挣扎的样子,林默慌慌忙忙四处看有没有长杆绳子什么的好伸下去救人,猛然瞥向腰间的剑,脑子灵光一闪! “看剑!” 小姑娘蹭一下从水里飞出来空手接白刃,她的身体保持着跪地接刃的样子,人却已昏迷。 林默学过一点急救法,又是心肺复苏又是人工呼吸,忙活了半天,总算把人救醒。 小姑娘一醒就哭,深秋的风把她吹得浑身哆嗦,她抽抽噎噎道:“你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要多管闲事!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不如死了干净!”抽噎完又要往下跳。 林默赶紧将人拉住,她笨嘴拙舌的也不会安慰人,但生死关头,就好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恍然想起小时候看的一部动画片,里面有个反派一张小嘴叭叭的可能说了,说的也特别有道理,以至于时间久了,反派忘了姓甚名谁,那句话还记得。 林默当场化用。 “活着本来就没什么意义!但只要活下去就会发生许多有趣的事……”就像你遇到了这株花,就像我遇到了你。1 后面的话不合时宜,林默改了一下:“就像你遇到了我,我遇到了你。” 小姑娘疑惑地看她,完全没有get到她的点,林默呵呵干笑两声,把衣服脱下来披到她身上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你还这么小,有什么想不开的要去跳河?” 小姑娘嘴一扁,扑棱棱的掉眼泪,“我叫林仙儿,我爹,我爹他把我给卖了!卖给南家湾的张大户,我一看他满身的肥肉我就恶心!我不想活了。” 这是什么渣爹!看着林仙儿的脸,林默心都化了,她把衣服帮她拢紧,湿淋淋的头发扫开,柔声道:“我也姓林,我叫林默,你跟我走吧,以后让我来保护你,好不好?” 林仙儿泪眼汪汪地看着她,怯生生的叫了声:“姐姐。” 林默回以微笑。 回到住所已是夜晚,林默给她铺床,忽而笑道:“你不怕我是坏人?把你再卖一次?” 林仙儿无所谓道:“若要卖的话,就请把我卖给好看一点的男人吧,实在不行,有钱一点也能凑合。” 林默回身,有些愕然:“你今年多大?” 林仙儿道:“十五了。” 十五岁,林默十五岁那年还是个初三的学生,每天除了看书刷题之外最多畅享一下是去离家近的高中好还是去北师大的附属高中好,而这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居然能用如此平淡的语气说出林默想都不敢想的话。 林默心疼死了,拉过林仙儿的手道:“你跟着我,我就是穷死了也不会卖你。” 林仙儿淡淡道:“那可不行,你要是穷死了我就回去找我爹,至少我还有一口饭吃。” 林默:“……”刚刚是谁哭着跳河的?现在小女孩的心思都这么复杂的么? “那……你,你既然这么想,刚刚为什么要去跳河啊?” 林仙儿腮帮子鼓起来,眼圈又红了:“这次的男人太丑了,给的钱又不多,我讨厌他!” 林默:“……”震惊我全家。 为了挽救这个深陷泥潭的小姑娘,林默决定多多赚钱,好歹别让她时时想着把自己卖给什么样的男人好。 她做起了保镖的生意,这次的雇主是水乡七里连环帮的帮主,姜与彬 在接到这单生意的时候,林默已是黑丨道上让人闻风丧胆的“大魔王”。 得到这个称号多亏了好心人主动送人头。 黑风寨的大当家有个收藏美人的癖好,领着弟兄在拦路抢劫时,对女眷常有特殊关照服务,一次出山,好巧不巧的,碰上了林默。 那时的林默绑定了索隆,正迷路迷得暴躁,于是这伙不做人的土匪和他们聚众的山头就成了她发泄怒火的工具。 “阿修罗.魔九闪。” 剑气让身体幻化出三头六臂九把刀,鬼气森森,砍翻黑风寨五百多的土匪只用了这一招。 同时掀了整个寨子。 “大魔王”这个绰号就是黑风寨的幸存者给起的,别人都以为这是个形容词,只有他们知道,这是货真价实的代名词。 林仙儿踏着雪来到雇主的住处,姜与彬虽说是一帮之主,却很年轻,最多不到三十岁,丰神毓秀的模样不像是个江湖人,倒像是翰林院的读书人。 可他顶着这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一连挑了二十八个水寨,染了一身的血才当上了这个帮主。 姜与彬不仅模样好,武功好,生意头脑也不错,他当上帮主的头一年就挤兑的同行没有活路。 于是同行们出钱找了江湖上最厉害的杀手来刺杀他。 杀手叫中原一点红。 若求杀人手,但寻一点红。他是杀手中武功最高,剑法最快的人之一,而且信誉非常好,十六岁出道至今,只要钱到位,天王老子都能杀给你看,而且他若接下了这单生意,那即便对方出价十倍,他也不会答应。 姜与彬听说了此事后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来冷静,又用了一晚上的时间来写遗书。 第二天,他遇到了林默,林默接了保护他的单。 他兴奋地原地起跳,把遗书撕了个一干二净。 林仙儿将他上下扫了几眼,美目流转,微笑道:“我姐姐脾气不好,你是知道的对吧?” 姜与彬道:“我知道。” 林仙儿接着道:“她让我告诉你,在那个杀手出现之前,你一步都不许离开这个房间,明白吗?” 姜与彬道:“完全明白。” “这是为了你好,毕竟,我姐姐的那招“镜花水月”用起来可是敌我不分的。” 22、镜花水月 蓝染不是人,是死神,货真价实引渡亡灵的那种死神。 对待这张人物卡,林默非常慎重,生怕发挥出死神的独有气场把身边人给克死,所以在绑定之前做足了功课。 “系统,他性格怎么样?” “叮——性格冷酷,野心勃勃。” 林默看着卡片上带着眼镜,头发温柔的垂下,满脸写着无害,笑容亲切和蔼的大叔陷入了沉思。 “他智力水平怎么样?” “叮——聪明绝顶,多谋擅断。” “有没有什么特殊的缺点?” “叮——”系统足足沉默了半分钟才道:“有些自负。” 林默觉得这不能算作缺点,人家那么厉害,智商那么高,自负一点也很正常。 然后她问了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他打起架来破坏力大不大?” 系统弹出几个蓝染战斗的小视频。 林默看得啧啧有声,好家伙,一把捏碎眼睛,手往头上一撸搞出个大背头,眼神凌厉,桀骜的悬在半空,一刀一个小朋友。 他的佩刀镜花水月是幻觉系,可操纵人的五感,能让对手看到自己希望他看到的幻觉。 简而言之,此人智力超群,心思深沉,大招收放自如,林默看得疯狂心动,悄咪咪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体验了一下,第一天,无事发生,第二天在空地放了几个技能,手感很好,到了第三天,林默露出狗子般的微笑:“系统,我想续十天蓝染。” 她被系统坑麻了,已经学会了谨慎,十天不长不短,若有什么不对,立刻解除绑定也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 那时候林仙儿刚被索隆迷路buff,路飞降智buff,吉尔伽美什狂躁buff轮番折磨,对林默有了强烈的心理阴影,几乎被搞出ptsd,要不是跟着林默吃香喝辣不用受苦,她早就收拾包袱跑路了。 现在的林默虽然正常许多,但林仙儿还是不太敢放松,从姜与彬那儿回来,她侍立一旁,乖巧道:“话已经带到,他答应了晚上决不出去。” 林默恍若未闻,正埋头写小说,这是她偶然发现的一条生财之路,不算太赚钱,但胜在百无禁忌,闲着没事儿随便写写,几万字的烂大街套路文往书局一投,也能换个七八两银子。 林仙儿知道这时候最忌讳被打扰,也不敢吱声,站在林默身后偷偷地瞅,入目的是一笔银钩铁画的小楷,比前几日勾勾巴巴的字漂亮得多。 然后她扫了眼内容——“男人站在屋檐下,面对着跪在滂沱大雨中的女人微微冷笑,女人,让你服侍本王是你的荣幸,你可不要不知好歹! 女人的泪水混着雨水淌下,倔犟道:让我屈服你,做梦!我林仙儿绝不会向你这种人低头,有本事就杀了我!” 正牌林仙儿:……这什么玩意儿?这个跟她同名的女人是不是有病病? 林默写完了巧取豪夺虐身虐心的戏份,满意的吹干墨迹,正在打渣男追妻火葬场的腹稿,一回头见她家小姑娘眼巴巴瞅着,笑道:“你觉得我写得如何?” 林仙儿想说求你别浪费纸笔了,这东西太辣眼书局根本不会收,可话到了嘴边却拐了个弯,她眼睛弯起,表情迷醉道:“姐姐写得真好,我都看入迷了,若送到书局去定会大卖!” 林默放下笔,露出了然的笑,悠然道:“真的?那等我写完第一个给你看,谁让你是我笔下的女主角呢?” 林仙儿:……大可不必。 …… 夜深,风冷,天上无星无月,暗沉沉云压下来,树叶被吹得哗哗作响。 中原一点红踏着夜色,如同一支离弦利箭飞纵在房脊上,姜与彬的宅院幽深黑沉,仅有这一间屋子亮着灯。 灯火跳动,窗上投射出一道人影,影子伏在桌子上好像在写些什么,颇有几分气定神闲的样子。 像是个陷阱。 中原一点红谨慎了些,剑被他拿在手里,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剑在手中,他就能安心。他轻轻的落在屋顶的瓦片上,像一只动作轻巧的猫,掀开一片瓦,只见屋内男子广袖长衫,静坐在桌前研磨,他视力极好,一眼便看清了纸上的字,有几个字比较生僻他不认得,只看了个大概,应该是关于水乡七里连环帮的事物,再结合男子的身形气度,想来他就是姜与彬了。 瓦片崩裂,黑影一晃,紧接着一点银光去势如奔雷闪电,直奔姜与彬的要害而去。 在那样的速度下,姜与彬只来得及抬头,等他发现是刺客的时候,他已看见了自己的血。 只有喉咙间的殷红一点。 他到死时,表情还停留在抬头间的茫然。 一点红收剑,冷峻如岩石般的面孔忽然现出一点疑惑。 他觉得不对,可又不知是哪里不对。 于是他停了下来,走到尸体旁伸手去摸尸体,却摸了个空! 他的眼睛能看到尸体,却无法触碰! 一点红终于发现了哪里不对,可是已经晚了。 烛火忽然熄灭,室内伸手不见五指。 等烛火再亮起,他发现自己已经被锁链捆住,是从房顶伸下来的铁索,牢牢地锁住他的四肢和脖子,再动不得半分。 剑坠地,尸体消失不见。 女孩子的娇笑突兀响起:“这就是镜花水月啊!果然跟真的一样,姐姐好厉害!” 一点红瞳孔发抖,如此奇诡的招式他只能想到一个人,也只有一个人能做到! 林默,是大魔王林默! 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执着烛台凑近他,冰肌玉颜,调笑道:“杀手先生,晚上好呀。”扭头朝着另一边道:“姐姐,你预备把他怎么办?” 林默坐在另一边的椅子上,也直到这时,一点红才发现那边的椅子上坐了人。 一点红的脸很白,但不是珍珠的那种白润,而是墙面一样的死白色,没有一点血色,正如他的气质一样,阴冷如寒夜。 他的眼睛不大,却有一种摄人心魄的悍然凶光,他穿的衣服很紧,勾勒出瘦长而矫健的体魄。 林默只看一眼就知道,这人是个天生的杀手。 林默道:“搜魂剑无影,中原一点红,你的剑法果然很厉害。” 这是真心话,她绑定索隆的日子不短,加起来也有小半年了,索隆是个在修行上极为艰苦自律的人,林默被他的性格影响,也跟着勤学苦练,武功比刚穿过来那会强了太多太多,即便不绑定人物卡,如树上青草里蛇之辈也再是她的对手。 可即便如此,林默估计自己至多能在这位杀手剑下过两个回合。 一点红不这么想,他觉得林默是在嘲讽他,突然窜出的锁链没吓到他,失败的任务没干扰他,可就这一句话,让他心态崩溃,他开始挣扎,套在脖子上的链子将额头勒出青筋,脸上慢慢有了血色,喉咙里不断发出嘶哑粗粝的喘,恶狠狠地瞪着她。 林默道:“能不能告诉我谁派你来的?”这是姜与彬的附加请求,问出来了佣金可多加一千两。 一点红冷冷地哼,十分有职业道德,半个字都不肯说。 林仙儿龇牙道:“姐姐,他不肯说,你用刑吧,看他能撑多久!”她眼里全是兴奋的光,看别人受苦,挨打,被折磨让她无比兴奋。 林默淡淡道:“听说过凌迟吗?你放心,我的剑法也还算不错,至少两千刀之内绝不会叫你死。” 她拾起了他掉在地上的剑,细长轻薄,看起来很适合片肉。 一点红本就苍白的脸渐渐透出几分死灰,可依旧死咬着牙,一句话也不肯说。 林默也不磨叽,刺出第一剑。剑尖刚贴上一点红的衣服,一点红闭上了眼,眉头紧蹙,他下意识往后躲,奈何锁链将他牢牢勒住,别说动弹一分,便是连咬舌自尽都做不到。 他忽然想起幼时流落街头,曾看过处置凌迟的凡人,活剮三千刀而不死,犯人发出野兽一般的嚎叫……冷汗自额角滑落。 似乎过了许久,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袭来,他睁开了眼。 剑尖仍贴着他的衣服,未有寸进。 “你是在害怕吗?”林默这么说着,剑一下一下地戳着他,却只停在衣服上。 她脸上虽然轻松,心却在狂跳,因为她刚刚,是真的想这么做了。 蓝染在影响她,但没有完全影响,那种冲动她能控制。 但她想试试能控制到什么地步。 “最后一次机会,你的雇主是谁?” 一点红嘶声道:“你最好杀了我!” “好有骨气哦。”长剑刺出,一点红闭眼……胳膊发痒。 睁眼一看,林默水葱似的手指在他胳膊上狠狠一拧,冷冽地看着他:“你说不说!”又用力几分。 一点红:……妓丨女调情时手劲儿都比你大。 他的脸慢慢红了,眼睫毛在抖,眼睛瞟向别处,忽然觉得,自己可能对这位大魔王存在某些误解…… “算了,我问一个你能回答的,”林默道:“你杀姜与彬能赚多少?” 一点红沉默了一会,道:“一万两。” 林默当场倒吸一口冷气,几乎化身暴漫表情包。 赚得竟然比我多! 23、包月 一万两。 一点红把这三个字说得云淡风轻,气定神闲,酸的林默像是吃了一斤柠檬,腮帮子都麻了。 她保护姜与彬以及他的一家老小才挣三千两,按天付费不说,还得缴税,还得自费伙食!好家伙他杀个人直接一万两到手,这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如果是林默自己,也就酸一下拉倒,放在当捕快那会儿,直接把人往刑部大牢一扔,可现在不同,许是绑定了蓝染的缘故,她道德水平开始缓步下降,挣钱的心思慢慢活泛起来,眨眼之间冒出阴间计划一二三,暴富手段四五六。 解除镜花水月,锁链消失,林默微笑着道:“你杀人不过是为了钱罢了,刚好我也比较缺钱,我觉得我们可以合作。” 一点红揉了揉手腕,嘲讽道:“你想让我给你介绍生意?” 林默点头:“差不多,但不是杀人的生意,我想要你接的杀人名单,你要杀谁,我就去保护谁,事成之后,我可以分你两成佣金,如何?” 一点红初听之下都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魔鬼交易,我接一单你搅一单,人干事? 要知道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信誉和成功率,这次碰上林默是他倒霉,百分百的成功率已经打了折扣,若是以后每一单都被她截胡,接一个黄一个,以后谁还找他杀人,没了雇主,难道要他拦路抢劫? 一点红是个很有个性,很有原则的杀手,拦路抢劫属于低端犯罪,他看不上。 他看着林默手中的剑,冷冷道:“你杀了我吧。” 林仙儿瞬间捂住了眼,手指间露出一点儿缝儿偷偷的看。 林默当然没杀他,而是坐了下来,缓缓道:“别急着拒绝我,这生意对你百利而无一害。刚刚你也看到了,我的幻术可操纵人的五感,甚至可以让你当着你雇主的面营造出任务目标被你杀死的错觉,你不但杀人的钱可以照拿不误,且能多赚两成,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一点红还是拒绝了她,而且是非常严肃,认真,坚决的拒绝,没有一点犹豫和动摇。 对他来说,杀了就是杀了,活着就是活着,不存在社会性死亡的骗钱行为。 别说林默,连林仙儿都很不可思议,鼓着脸道:“你这个人是不是有毛病?” 一点红道:“我没有毛病。” 林仙儿道:“白送的钱都不要,你还说你没毛病?” 林默跟着叹道:“难怪你要价这么高,很对得起你的信誉嘛。” “哼!”一点红别过头,朝向窗外凛冽的寒风,沉声道:“要么杀了我,要么放我走,不用如此冷嘲热讽……把剑还我!” 林默把剑递过去,“按照规矩,这单算你任务失败,即便我走了,姜与彬你也不许碰。”一点红接过剑,一句话也没说,人影一晃便消失在了黑暗中。 林仙儿气鼓了脸:“你就这么放他走了吗?这人可真是,什么臭脾气!” “你觉不觉得他有什么地方不对?”林默忽而犹疑道:“一单一万两,据说他十六岁出道,到现在从业近十年了吧,你算算,他得多有钱?” 林仙儿掰着指头算了半天,讪讪道:“应该有很多很多钱。” “可他并不像个有钱人。” 林仙儿道:“哪里不像?穿着打扮?还是日用饮食?”万一人家就像艰苦朴素那个调调呢?这些也不是一照面就能看出来的啊。 林默托腮道:“主要是气质。”那股和她如出一撤同病相怜的穷酸气扑面而来,无比熟悉。 “可这能说明什么?” “能说明很多事。”林默悠闲道:“今天太晚了,洗洗睡吧,改日再与你细说。” …… 姜与彬推开密室大门,狠狠吸了一口冷气,只觉得从头到脚一身轻松,他张开双臂,任由雪花钻进他衣领中,化成一颗颗小水珠。 南方的城,像这样的雪几年也遇不到一回。 府库中已备好白银三千两整,装进两只箱子里摆放整齐,堆放在雪地里,冬阳下,银子与雪交相辉映。 难怪品相最好的银子叫雪花纹银。 银子比雪美,林仙儿比银子加雪还要美,尤其是抱着银子笑起来的模样,简直是嫦娥出月殿,神女临凡世。 姜与彬看得痴了,他向来倜傥,温柔多情,体味过的人间绝色数不胜数,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对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动了心思。 林默当然也很美,但大魔王的称号让他望而却步,只有这个小的,娇美可人,全然无害。 他凑上去贴着小姑娘的耳朵说了几句话,小姑娘媚眼如丝,朝他甜甜的笑。 …… 林默在租的小院儿里写小说,写着写着,她忽然想起一件事。 穿越而来,她仿佛带了电脑,系统商城已开,上次兑换手电筒时匆匆扫了一眼,里面似乎有太阳能板充电器以及打印机。 那么问题来了,她是有多缺心眼才会手写小说啊! 淦! 刚打开行礼取出电脑,久不上线的系统突然叮了一声。 “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任务目标反派林仙儿已出现,请宿主用自己的人格魅力使她弃恶从善。” 弃恶从善…… 林默手一抖,差点把电脑砸了。她呆坐在椅子上,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一个十五岁的手无缚鸟之力的女孩子能做什么恶事?仙儿是张扬大胆了些没错,可作恶两个字还是超出了林默的理解范围。 可也不敢不当回事,上次没在意,领导命没了,这次呢?小姑娘毕竟是她救回来的,得负责。 正想着,外头传来快活的声音:“辛苦大家啦,东西就放这儿吧,呐,这是本姑娘给你们的赏银。” 是林仙儿。 她笑眯眯地奔进来道:“姐姐,他们把钱送来啦!” 林默神色复杂,强行挤出一个微笑道:“辛苦了。” 林仙儿道:“对了姐姐,今晚我要出去一趟,嗯,有点儿事。” 林默心咯噔一下,微笑都快保持不住了,抿了抿唇,商量道:“今晚怕是不行,你得帮我写封信,你知道的,姐姐不太会说话,需要你帮着参详参详。” 林仙儿在心里哇成一片,她刚约了姜与彬晚上在醉仙楼相会啊!那样优雅俊美还有钱的男子,若是不睡上一睡,她简直白活这么大了。 可她敢违背林默吗?她不敢,她怕魔九闪,她怕天地乖离,她更怕镜花水月。 林默道:“你坐下来听我慢慢说。” “我怀疑一点红背靠组织,首先,他成名很早,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若无人引导,绝不可能这条路,就算走,也不可能走得这么快这么顺当,其次是他的名号,一点红,一,这像不像个组织代号?” 林仙儿点点头,脑子里想的是姜与彬贴着她耳朵吐气的温度。 “若他背靠组织那就好办了,我们可以直接联系他的上级,就算要不到全部的杀人名单,只要一部分就够了,或者我们可以折中一下,包他一个月的生意,你说如何?” 林仙儿点点头,想着什么时候偷偷溜出去改一下约会的时间地点。 “帮我措辞吧,我愿意出三十万两,包月。” 林仙儿机械的点头。 林默皱眉:“你有没有听清我的话?” 林仙儿:“……啊……啊?听清了听清了。” “那就去写。” 林仙儿走到桌前,研磨,沉思:姐姐刚才说什么来着? 三十万两?包夜?姐姐看上那个冷面杀手了? 铺开信纸,写道:“杀手先生亲启,我林默愿出白银三十万两买你一夜,醉仙楼顶,静候佳音,希望你不要不识好歹。” 很好很好,这措辞,婉转而不失霸道,我可真是个小天才。 24、打包送来 林默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一共有两件,一件是在曲香苑绑定了吉尔伽美什,另一件是在林仙儿写完信后她没拿过来看一眼。 一方面是她相信林仙儿的语言组织能力,不说多好,反正比她强就是了,另一方面,她对这桩生意也没抱多大希望,成就成,不成就算了,让她写信不过是找个由头把人留在眼前看着,别让她出去惹事儿。 林默收拢草稿纸,预备找个机会把打印机和充电设备都兑出来,就算不写小说,她的毕业论文可还没写完呢,甭管能不能回去,好歹是个念想。 根据之前骑着电瓶车满东京溜达的经验来看,古代人民,或者说这个世界的人对一些奇技淫巧的新奇玩意接受度普遍偏高,就拿电瓶车来说,第一次骑造成拥堵,第二次骑被人围观,第三第四次……到后来都有人敢用铁签子扎她车胎了。 所以,她用电脑写小说,再繁体打印出来,应该也能被接受……吧? 当然了,接受电脑打印机是一回事,凭空取物又是一回事,一招镜花水月就让林仙儿刨根问底问了好几天,再来那么一下,小姑娘非得求林默教她修仙不可。 正想着,林仙儿已经将纸上的墨迹吹干装入信封盖上火漆,动作行云流水,特别有仪式感。 林默道:“明日你去,不,我们两个去找姜与彬,他一定知道怎么向那个杀手组织下单,咱们等着就行了。” 林仙儿摩挲着信封迟疑道:“姐姐啊,三十万两是不是有点太多了?那个一点红从哪看都不像值三十万两的样子啊。” 林默微笑着深沉道:“你还小呢,有些地方是你看不出来的。” 看不出来的?林仙儿的脸渐渐红了,难道姐姐这方面的经验已经多到隔着裤子就能看出对方天赋异禀了? 这得多“天赋异禀”才能值三十万两啊? 一步到胃? 林默没再说话了,理完手稿又去把自己的资产统计了一下,离京这三个多月,她接的活可不少,剿灭黑风寨搜刮了一笔钱,当赏金猎人赚了一笔,再加上保护姜与彬一家,零零碎碎加起来拢共三万五千零六十八两整。 离包月的三十万两差得不少,但没关系,这些钱付定金还是够的嘛,她算了一下,只要杀人名单够多,她就有得赚。 不多也没关系,赚不回本钱她就赖账。 有实力,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 姜与彬不愧是一帮之主,即便他对中原一点红的身世背景不熟悉,但仍在年前拿到了他所属组织的首领的亲笔回信。 “区区小事鄙人怎敢收钱?除夕夜,醉仙楼,愿阁下使用愉快。” 首领不愧是首领,就是比一般杀手有文化,字迹笔走龙蛇苍劲有力,没个几十年的书法功底绝对写不出来。 只是这措辞略有些一言难尽,林默盯着使用愉快这四个字盯了半晌,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莫非是他们这行的黑话? 除夕夜,烟花满城,万家灯火时。 林默包下了整个醉仙楼,在最顶层的阁楼里等人。 林仙儿自然也在,她穿着喜庆的红衲袄,绣花白裙子,小脸红扑扑的,像是藏在雪里的红梅,大眼睛几次望向林默,欲言又止。 林默荆钗素裙,一边喝茶一边噼里啪啦的码字,正写到:“王爷,侧妃是装病,王妃已经殁了,肚子里还怀着您的双生子……”仙儿终于忍不住,期期艾艾道:“姐姐不去洗个澡吗?” 林默一愣:“现在离睡觉还早吧?” “可是,这样的事情怎么也得换身衣服再化化妆吧?” 林默茫然道:“我还需要化妆换衣服?”想想也是,过年嘛,洽谈业务嘛,是得整点仪式感。 “你在这儿等着,我先去准备,若是人来了帮我好好招待。” 林仙儿也不知脑补了些什么,甜甜笑道:“姐姐放心,我定会好好招待的。” 刚入夜,打更的梆子才响一声,人便来了。 一点红当然不是自己走来的,是被抬来的。 他被装在棺材里,由四个人抬着上了顶楼。 棺材一路晃晃悠悠哐哐作响,可见挣扎之激烈。 领头的把林仙儿从头到脚扫了一遍,嗤笑着道:“他不情愿来,所以灌了些药,长夜漫漫,叫你家小姐慢慢享用吧。”说完就走了。 这四个人可能跟一点红有仇,幸灾乐祸的表情收都收不住。 林仙儿的心狂跳着,用力打开棺材盖子,倒吸一口凉气,这……这也太…… 一点红手脚都被捆上了韧竹条,挣扎之下,竹条勒进肉里,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他的皮肤很白,被血一染,竟无端带些残酷暴虐的美感。 他几乎没穿什么衣服,只盖着一张薄毯,许是被灌了药的缘故,在这数九寒天不停的淌汗,苍白的脸红得像煮熟的螃蟹,他大口大口的喘息着,抵抗着凶猛的药力。 浑身上下每一根肌肉都在抖。 看样子已经坚持了很久,杀手先生原本冷酷锐利的眼神都开始涣散了。 林仙儿舔了舔嘴唇,悄悄地掀起那张薄毯看了一眼,啧,蔚为壮观,蔚为壮观呐。 “放……手……”一点红简直是从牙缝里挤出的这两个字。 林仙儿嘻嘻笑道:“呀,原来你还有意识啊。”她立刻就想起了林默写的话本子里巧取豪夺的情节来,清了清嗓子道:“我姐姐看上你是你的荣幸,你可不要不识好歹!” 一点红把眼睛闭上,头扭到一边,他不敢看她,他现在就算看一头母猪都觉得眉清目秀,会忍不住…… 他可以不看,却不能不听,甜软的声音一句一句往他心里钻,冰凉的小手掀开薄毯,在他胸口一下一下的蹭。 一点红死死咬着牙,阻止自己发出羞耻的声音,呼吸越发急促,汗越流越多,脸也越来越红。 “我姐姐去洗澡了,等下你可要好好服侍她,你不是最讲信用么?三十万两一夜呢,你可不许……” 噼里啪啦,碗碟粉碎的声音。 林默站在门口,眼珠子几乎脱眶。 她看到了什么!她看到了什么!啊啊啊啊啊! 好悬没撅过去。 她一字一字道:“林仙儿,你给我过来!” 另一间厢房,林仙儿绕桌而行抱头鼠窜,林默手拿鸡毛掸子咬牙切齿:“你站那,我保证不打死你!” 林仙儿呜呜道:“姐姐我错了,我真的听错了,我不是故意的呜呜呜。” 林默怒道:“听错?包夜包月你都能听错?是我说话大舌头还是你耳朵塞驴毛了?” 林仙儿道:“你现在就是打死我也解决不了问题呀,不如想想现在怎么办?” 林默鸡毛掸子一扔道:“你说怎么办?” 林仙儿眼珠子转了转,笑道:“反正人家也没收你钱,人都送来了,不睡白不睡,睡了也白睡。” 林默脑子当即轰了一下,血压崩的后脑勺疼,她痛苦的扶住了头。 林仙儿接着道:“姐姐你若不喜欢他,不如……不如就给我吧!他中的药挺厉害的,再挺下去,恐怕以后都不行了。” 林默气道:“给你?你?你才十五岁啊,你整天脑子里都在想什么!这种话是你一个未……出嫁的女孩子能讲出来的吗!”她想说未成年,但想想,这时候应该没有十八岁成年的说法,退一万步说,就算成年了,这种事能这么随便吗? 林仙儿道:“那又如何?我十五岁已经不小了!误会我造成的,我去解决!”说完就往出跑。 林默喊了好几声也没把孩子喊回来,追过去瞧,好家伙,小姑娘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生生把一个大男人从棺材里拖出来甩到床上去。 若不是林默跟着跑过来,她已经把自己的衣服脱了。 深呼吸,深呼吸,十五岁,正是逆反的年纪,打不得骂不得,得讲道理。 “仙儿啊,你这样是不对的,你才见过他几次就……就要……解决的办法多得是,何必如此呢?你现在还小,正是读书……不是,正是花儿一般的年纪,怎么能做这种事呢?你有没有想过,以后若是遇上你倾心爱慕的男子,他若知道你今日这般,你可有想过会有什么结果?” 林仙儿回头看她,目光里充满了不被人理解的痛苦,逐条反驳:“我有什么不对?说实话,姐姐,我已经被我爹卖过两次了,这些事早就想明白了,人生最重要的不就是及时行乐吗?我看上他了,想和他睡有什么不对?这是人之常情,这是天道正理,凭什么他们男人爱一个睡一个是风流浪子,我们女人这样就是淫丨乱不堪?” 林默:“……”跟她一比我好像是从清朝来的。 她觉得林仙儿说的不对,但又找不到反驳的点,你了半天,长叹一口气,决定让蓝染的智商占领高地。 抿抿唇,犹豫道:“你对他一点都不了解就敢如此,你有没有想过,万一他有病呢?” 一点红:“……”你他妈才有病! 林仙儿叭叭的小嘴总算闭上了,对啊万一他有病呢? 噫,好危险。 “那,他怎么办?” 林默道:“镜花水月可操纵五感,我可以给他一个幻术,嗯……你退出去,画面略有些少儿不宜。” 作者有话要说:林默:社死已成习惯,人麻了 一点红:社死的是我你当然没事!!! 25、宴请 “破碎吧,镜花水月!” 吟唱完,幻境织出来的妙龄少女已含羞带怯的坐在床前,身段婀娜,只是脸上打了马赛克。 虽然脸糊一坨过于凶残,但此情此景,用谁的脸都不合适,就马赛克吧,对彼此都好。 林默清咳一声,尴尬道:“想必你也听出来了,这是个误会,我对你真没有那个意思。”闭着眼把束缚手脚的竹条拆下来,一秒钟都不敢多留,转身边走边道:“反正是幻觉,别有心理压力哈。” 一点红有没有心理问题她不知道,反正她心理压力不小,明天一早蓝染体验卡到期,她也不想再续了,此情此景,镜花水月她用一次尬一次。 一点红已听不清林默的话,或者说,跟本没有心思去听人说话,他咬烂了自己的舌尖,企图用疼痛来唤醒一丝清明,他根本不想,也不愿用这么屈辱的方式把自己送出去。 没有用,那药也不知哪来的,煎熬这许久,他早已不知自己身在何方身处何地,在发觉有什么重物落入怀中,鼻尖萦绕着幽香时,他已失控。 昏天黑地,混沌不堪,心乱如麻,他已没有了任何思想,只能放纵,被欲丨望支配。 窗外,夜色浓郁,烟花在空中炸开,绚丽的色彩闪了一瞬,又很快归与寂然。 此起彼伏,此起彼伏。 林仙儿被她连哄带吓的收住了嫖人的心,睡前罚抄了一遍《道德经》,虽然大过年的体罚孩子不好,但她总觉得这孩子再不好好正一正三观,迟早成一大祸害。 夜已过了大半,爆竹声熄,推开窗,冰凉的夜风混着挥之不去的硝烟味儿。林默惯例失眠满地溜达,好奇心使然,往隔壁瞄了一眼,人影映在窗上,喘丨息浓重,战况仍旧激烈。 看来组织首领也是个实诚人,说要一夜就必须下够一夜的药,不过话说回来,折腾这么久真的没问题吗? 造孽啊,太造孽了。 新年第一天,醉仙楼还没上工,东家看林默姐妹俩孤身在外怪可怜的,一大早就派家仆送来一盒子饺子还有汤圆,甜的咸的都有。 林仙儿还睡着,林默梳洗后拎着东西敲了敲一点红的房门。 没人应,也没有动静。 林默把门推开一点点,一点红还在床上,仰面躺着,手垂到床下,神情空洞,整个人一副没有世俗那种欲望的样子。 她深深呼吸,指甲在食盒上掐出两道印子,硬着头皮推门进去,没敢往床上看,直接去开窗,霎时一股冷风倒灌,吹走了一室混浊。 食盒放在桌子上,林默盯着自己的鞋尖,弱声道:“你……还好吧?” 一点红仰卧变侧卧,没说话。 “我是来跟你解释的,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这真的是个误会啊,主要是我妹妹吧,她没听清,把包月听成包夜了,啊也不是要……要那个你一个月的意思,就是想……嗯……想要你一个月的生意,只有生意,你听懂了没有?” 完了,蓝染体验卡一过期她怎么连说话都说不明白了,早知道就应该先打一遍草稿再过来的。 她鼓起勇气抬头瞅了一眼,一点红也在看她,眼睛里布满血丝,水光粼粼,鬓角上的汗珠滑下来,滑到眼角,滴进发里,他的脸颊还是红的,躺在那儿,像一颗烂熟的水蜜桃。 没有衣衫,他把自己裹在毯子里,手臂露在外面,胸口雪白一线。 林默猛地垂眸看鞋,说什么也不好意思再往上看了。 “那个,你饿不饿?” 等了半天,一点红才缓缓道:“我没病。” “啊?” 他的声音嘶哑如裂帛,带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委屈:“我从不嫖丨宿,昨晚是我第一次。” 林默鞋尖怼在了一起,两根食指在腿上疯狂的打转儿,“是吗,哈哈,真巧,我也是第一次哈哈。”第一次用幻术做这种事。 一点红顿了顿,慎重道:“第一次之后药力就消退了,后面都是我自愿的。” 林默:“啊……啊?” 一点红不说话了,只是看她。 林默咬着唇一寻思,觉得他好像误会了什么,尬笑道:“是吗?那可真是……你还不知道吗?昨晚上跟你的是幻术啊。” “不是幻术。”一点红语气忽然变冷,水粼粼的眼睛渐渐锋锐起来:“我感觉得到,也能闻得出你的味道。” 林默:“……”这就是操纵五感啊你以为呢? 一点红道:“你昨晚明明答应了跟我好,现在为什么不承认?” 林默满脑袋问号,她什么时候答应了?这孩子该不会是在幻境里对着马赛克脸说的吧?这也太上头了!她心累啊,无奈道:“你听我解释啊,这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误会,现在你也在误会……” “你不用说了。”一点红冷冷地看着她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从今往后,我不会再见你。” “啊……那,那很好啊。”只要不再见面,林默确信自己很快就会忘记这段尴尬的人生小插曲 “很好?很好,很好!”一点红绯红的脸色忽然又变回了惨白,气得连毯子都在抖,恍然一个被负心汉抛弃的小可怜。 林默哪还坐得住,放下东西就走,脸上烧得厉害。 这事儿闹的! “衣服等下就给你送来,我先走了哈,东西记得吃。” 一开门,却见林仙儿不知何时起来,披头散发的爬在门上偷听,被抓包竟也不怕,反而扯出一个“没想到还能这样学到了学到了”的大笑脸。 林默:“……”思想教育任重而道远啊。 刚走出门,系统上线:“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任务目标中原一点红已出现,请宿主发挥自己最大的人格魅力,让他为你弃剑归隐。” “叮——恭喜宿主,中原一点红好感度上涨五十,当前好感度为二十五,请宿主再接再厉。” 林默:“……”这个好感度是认真的吗? 她扭过头,呵呵笑了几声,生硬道:“那什么,我忽然觉得你不适合用剑。” “用刀比较适合你。”她解下挂在腰间的,绑定蓝染时系统自动配的“斩魄刀”放在桌子上,“这把刀叫镜花水月,送给你,就当是赔礼吧。”反正蓝染一走,这把刀也就没用了,不如送个人情,任务能完成就好,不行就算了。 一点红看着那把刀,形状古怪,刀身细长笔直,只在刀尾处弯出一个弧度。 “镜花水月。”每一个字都像一把重锤砸在他心上,他这一生从未如此气愤!睡了他不认账也就算了,她居然还付嫖资!当他是什么? “叮——恭喜宿主,中原一点红对您的好感度已跌破负数……” 林默:“……”系统卡了吧?好感度怎么一会涨一会跌,难道送刀踩他雷区了?现在要回来还来得及吗? 事情最终以林仙儿重新写信解释误会原委而告终。 那方并没有再回信。 …… 两个月后,冰雪消融,春回大地,林默刚到江南就收到了一张宴请涵。 大致是说,薛家庄的小姐嫁人,请江湖朋友赏脸来观礼。 林仙儿把宴请涵翻来覆去看了七八遍,激动道:“是薛家庄啊!这可是薛衣人亲自发的宴请!” 薛衣人,外号血衣人,是二十年前江湖上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能被他宴请的,自然也不会是无名小卒。 林默的的确确是声名鹊起了。 如果对方没有在信函上写“美少女战士”这几个字的话林默或许会更加开心一点。 她总算知道孙悟空为啥那么讨厌别人叫他弼马温了。 “姐姐,你真的不去吗?” 林默道:“我跟他又不认识,去那干嘛,还得随礼,有那钱我还债不好吗?给你买两斤排骨它不香吗?” 可林仙儿想去啊,能被薛衣人邀请的哪个不是武林名宿?又有多少是她听说过梦寐以求相见却有见不到的?这是多好的机会啊! “姐姐,我听说盗帅楚留香也会去呢!” 林默第一反应是这小子什么时候越狱了? “还有还有,妙僧无花,丐帮的继任帮主南宫灵都会去!”林仙儿大眼睛眨巴眨巴,拉着林默的袖子道:“这些人你难道不想见见吗?” 林默:“完全不想。”社交场合最讨厌了。 林仙儿嘴一扁,当场来个美人垂泪,一会哭一会闹,一会要收拾包袱回家找亲爹,林默被磨了一下午,只能无奈答应带着小姑娘去见见世面。 薛家庄依山而建气势恢宏,满堂宾客有说有笑,这边久仰久仰,那边好久不见,只有林默把自己缩在一个角落里,只求千万不要有人忽然走过来跟她也来这么一句。 林仙儿早不知跑哪玩儿去了,说是要去看看楚留香来了没有,一个不注意人就没影了,而这时楚留香已在她面前晃了三个来回。 “默默?” 林默心里一个激灵,这世上叫她默默的人可不多,扭头一看,是花满楼。 扯出微笑,硬着头皮上前打招呼:“嗨,好久不见,没想到在这儿偶遇哈,哈哈。” 花满楼微笑道:“此地幽静花草繁茂,还是你会找地方,” 林默道:“啊,还好,还好。” 花满楼道:“你回来这种场合实在叫人意外,可惜陆小凤不在这里。” 林默顿时心虚,立刻想起那晚酒后发生的种种。 花满楼道:“从你走后他一直在找你。” “找我?他找我干嘛?”走之前信上不是都说明白了么,总不能是找她平摊那晚的酒钱吧? 花满楼叹道:“有些事情总归不是逃避就能解决的,你难道还要躲他一辈子吗?” 林默满脑袋问号,她就是觉得尴尬想缓缓,不至于说得这么严重吧? “他是不是跟你说什么了?” 花满楼道:“他已经知道了,也全都告诉我了。” “啊?”脱他衣服的事他知道? 花满楼没再说下去了,林默的脑子也有点宕机了。 忽然的,她意识到一件事。 陆小凤一直在找她! 她又没藏行匿踪,陆小凤当初为了给她脱罪,不到半个月就能基本还原她失踪的每一天,这都几个月了,他若是真找,会找不到? 只有一种解释,他找到她了。 他或许一直在她身边,从未离开。 不远处的墙角,红披风一闪而过。 作者有话要说:多年以后,林仙儿点起事后烟:这都是误会,昨晚只不过是你的幻觉而已,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再次发生我写到一半就睡着了的悲惨事情(疲惫)感谢在2021-04-1922:54:21~2021-04-2201:52:3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夜半銀月滿京華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26、集体中毒 陆小凤藏在假山后面的阴影里,凝视着蓝天白云,有些发怔。 其实林默留书离京的第二天他就已经找到了她。那时天还没亮,天边半明半暗,他一路跟着她来到河边,看着她在岸边徘徊,然后调转了方向,往河中心去,一步,两步,三步,直到两条小腿都浸在了微凉的水中,陆小凤被吓得心脏猛缩,立刻就要跳出去把她拉回来。 幸而她自己又走回来了,抱着膝盖在河岸上一边垂泪一边念叨着好冷。陆小凤在暗处静静的看着,一拳砸在树上,他很想过去帮她拭泪,把她拉入自己怀中,可他不敢,连一步都不敢踏出去。 后来的那些日子,他一直远远的跟着她。越是跟,他就越是憎恨那荒唐的一夜,他以为自己酒量很好,他以为可以自控,他以为他们可以永远做朋友。 这一切都只是他以为。 陆小凤这一生中有过不少女人,她们都和他有过最亲密的关系,也并不都是露水情缘,他意乱情迷之时也曾许下过一生一世的诺言,后来种种因缘际会,这些女人都成了故人。 无论过程如何,他跟那些女人最终的总还算两不相欠,只有林默不同。林默不爱他,她爱的是别人,她因情人离世而伤心醉酒,他却趁人之危,在她不清醒的时候占有了她。 那晚的记忆并不清晰,但林默事后的态度已说明了一切,她不想见他,她一定恨死他了。 情爱如烟花易逝,而愧疚却是一生的枷锁。 白云悠悠飘过,春日的阳光乍泄,陆小凤眯了眯眼,正打算走远一些,忽然—— “陆小凤!” 陆小凤身体骤然一紧,僵在了原地。 林默觉得一定是最近虐恋情深剧情写多了,莫名其妙狗血灌脑,居然幻想出痴情浪子苦追心上人,暗中相护的老土段子来,想就想吧,居然还喊出来了!真是……东瞅瞅西望望,这块儿僻静,应该没人听见吧? 一回头,青衣短打红披风,四条眉毛陆小凤。 林默:“……”窒息来得猝不及防。 “你好像很惊讶。”陆小凤撑起笑脸,双手藏在斗篷下,暗中收紧。 林默就直白多了,两根食指交叠,扭在一块,“那什么……我……哈,好久不见。” 这种反应有些出乎陆小凤的意料,他站在那不动已经做好了林默冲上来甩他一巴掌或者转头就跑的准备。 她没有,她朝她笑,笑容虽勉强却也不失羞涩婉转。 这是不是……是不是…… 陆小凤喜上眉梢,冲上去,一把将人抱在怀里:“原来你还想见我!” 林默被他抱得浑身不自在,忙把人推开:“这话从何说起啊。” “那天晚上……”陆小凤咬咬牙,道:“其实我并没有醉!发生了什么我都记得!” 林默差点没站住,脸红了又白,耳根子发热,心跳快得离谱,原来你装睡! “那什么……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是喝多了没办法。”但凡多出来一件衣服她绝不会动手脱他的! 陆小凤也有点脸红:“我知道,我明白,所以我……” “可这种事你也没必要跟花满楼说吧。”林默咬着唇:“多尴尬啊……” “没什么尴尬的,默默,相信我,很快我就会让所有人都知道……” 林默听到这差点心梗,好家伙你想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喝醉之后扒你衣服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我要娶你。” 林默:“……” 等会,有点跟不上思路了,这中间是不是省略了什么,思维跨度一下子拉这么大吗? 正要说点什么,前方急匆匆拐进来一名小厮,哭着叫喊道:“大夫!有没有大夫!快来人,中毒了,喜堂上大家都中毒了!” 林默陆小凤双双回头,忙跟过去看,林默是担心自家的小姑娘,陆小凤纯粹是好奇心旺盛待不住。 前院正是喜厅招待客人的地方,流水的宴席边本来坐满了人,此时此刻的凳子上已经没人了,大家全趴地上,听取哇声一片。 林默瞅了一眼就把眼睛捂上了,夺笋呐,下毒的别是吃席没占着位置在那报社呢吧,毒药不算厉害,只是让人吐而已。 吐,大吐特吐,最可怜的是桌边一位两鬓霜白的老先生,眼看着是没吃啥东西,倒在地上直吐黄疸水,一抽一抽的。 很快他被两名小厮搀起,一位气度威严的老人走过去拱手道:“张先生觉得如何?可能分辨这是什么毒?” 陆小凤眼尖,一眼就认出了那位张先生就是神医张简斋。 张简斋虚弱道:“薛庄主,这毒……呕……这是千机引……呕……” 千机引这三个字一出当场吓抽俩。 这毒虽然不如砒丨霜鹤顶红之流烂大街,可也相当有名气了,谁人不知,前朝李后主就是死于千机引,据说服下此毒肠穿肚烂痛苦异常,死后头脚相连,故而得名千机引。 张简斋连连摇头,激动道:“……千机引稀释后的水,呕……此水烹煮河豚肝下入菜中,食者便是这般……呕……呕吐不止,严重者将陷入昏迷……呕……” 薛衣人急得满头汗,耐着性子问:“此毒如何才能解?” 张简斋已经吐麻了,脸上的肌肉一阵一阵的抽,虚虚道:“人中黄,人中黄可缓解此毒,呕……薛庄主快命人去寻人中黄!” 说话的这会儿功夫又昏过去俩。 没昏过去的也恨不得立刻昏过去。 所谓人中黄就是浸泡在茅坑里,被便便精心发酵后的甘草末晒干制成,虽然是正儿八经的解毒药,但那个味道…… 反正小厮把药材拎回来当场就熏吐了一拨人。 陆小凤捂着鼻子道:“这……生吃?” 张简斋点头:“生吃……要是嫌噎,呕……拌入水中冲服也可!” 薛衣人:“……呕……来人,去舀水来……呕,给大家灌下去,呕,解毒。” 不加水还好,甘草末一入水,上头的“佐料”直接成汤,这跟直接灌那啥又有什么区别! 再看看地下中毒的那些人,丐帮帮主南宫灵,峨嵋掌门独孤一鹤,武当木道人,妙僧无花……没有一个是无名小卒,全是大人物。 水逆日,大不吉,下毒者太损。 人人面如菜色,缩在地上弱小可怜又无助。 致命的问题来了,当你身中剧毒,需要立刻喝一碗屎味儿浓郁的药才能解毒活命,你喝不喝? 薛衣人当即表示:今天我孙子大婚,死人不吉利,你们不喝也得喝,爬是爬不出去的,来人,都给我按住了灌! 南宫灵疯狂挣扎,奈何吐得没力气,被两个五大三粗的小厮逮住了命运的后颈肉,捏开嘴咕咚咕咚干完一大碗。 干呕了两下,吐出去的只有灵魂。 前车之鉴在前,其他人为了体面,自行舀了一碗,咬咬牙,闭着眼睛咕咚咕咚。 林默看得头皮发麻,一百二十分的庆幸自己社恐,要不然趴在地上被灌药的肯定有她一个。 中毒的人不少,小厮们忙得热火朝天,不知怎么,看着那些传说中的武林名宿倒霉,异常的戳了他们的兴奋点,按倒捏脖掰嘴灌药一气呵成,然后看着倒在地上的一个个要死不活的人,那叫一个有成就感。 要不是打不过,那些好端端站着的,他们甚至也想灌一灌,像什么楚留香啊之类的,真的不需要喝一碗人中黄,有病治病没病预防吗? 没一会,围观群众纷纷摩拳擦掌,热切的表示我们同为武林中人,应该团结协作,互利互助,赠人便便……不是,赠人解毒药,手中有余香。 陆小凤笑嘻嘻道:“默默,要去帮忙吗?” 林默:“啊?” “看着挺解压的,要不你试试?” “不了不了。” 另一边,林仙儿不知从哪冒出来,拿着一碗药热情道:“大师!您就是传说中七绝妙僧无花大师吧!” “来来来,喝了这碗药,小女子仰慕您许久了,十分想与大师探讨佛法呢!” 无花:……我不装了,我摊牌了,毒是我下的,你给我滚远。 作者有话要说:字数虽然少,却是我拿肝儿换的呀!感谢在2021-04-2201:52:34~2021-04-2222:46:0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阿音啊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27、真凶 无花大师是佛门中的名士,他不仅琴棋诗词画书样样精通,且眉眼如星如月,唇红齿白,像一朵悠悠飘荡的白云降临人间,整个人纯白洁净得不像话,就连武功也是少林新一代弟子中最高的一个,凡是武林世家,没有一个不以宴请到他为荣。 就这么个清风朗月,如青竹松柏的人物,被一个小姑娘架着,说什么都要给他灌一碗人中黄。 当然没人拦,千机引水煮河豚肝,这毒是开玩笑的么? 所以无花大师,干了这碗药,这是为你好,我们一定不会嘲笑你……噗哈哈哈哈…… 无花脸色已铁青,鸡蛋般的光头上浮起细密的汗珠,看着眼前狡黠灵动,美艳无比的小姑娘,一缩再缩,恨不得立刻天降陨石把她砸死! 他本想缩在阴影里,等着别人解完毒他再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出来,哪能想得到有人专门盯着他不放啊! 还有张简斋你是认真的吗?这中毒的人里肯定有你仇家吧?为什么解毒非要人中黄?单是他知道的解毒药就多达六七种啊! 如今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运起轻功扭身就跑,伪装败露,计划流产,在场的都是老丨江湖了,说不定他投毒的事也得被扒出来,看看轻功独步武林的楚留香,想想刀剑双杀独孤一鹤,他觉得这条路已经被堵死了,他的脑袋一定会被愤怒的中毒人士按进恶臭的粪坑。 与之相比,干一碗人中黄算得了什么?虽然味道恶心了点,好歹是正儿八经的解毒药啊! 无花提起一口气,弱声道:“多谢姑娘了。” 咕咚咕咚咕咚。 之前是装吐,现在是真吐了。 南宫灵朝他遥望一眼,他微微摇头,暗示计划继续。 林仙儿送完药,笑眯眯的跑回来,微微红着脸对林默自豪道:“我刚刚见到香帅了,他说我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美人。” 林默:“……”嗯,他也这么说过我,撩人是他的被动技能,你要清醒一点。 林仙儿没法清醒,她被楚留香迷得七荤八素找不着北,林默说的话在她耳中全成了阿巴阿巴阿巴,傻笑着又跑了,像一只旋转跳跃进火坑的大扑棱蛾子。 林默正要去追,却被陆小凤拉住了手,“她丢不了的,你又何必把她拴在身边呢?” 林默抿唇,不说话了,她主要是怕发生互嫖互渣事件,小姑娘但凡大一些,三观更正一些她都不会管,可现在孩子还小啊,价值观全是歪的,万一被渣了报复社会怎么办? 对楚留香的人品林默也持怀疑态度。 “林默。”陆小凤拉住她的手喊她回神,认真道:“我之前说的,你想好了吗?” “啊?” “我要娶你。” 林默呼吸一滞,立刻撤开手一步步后退,终于撞到了假山上,再也无路可退,陆小凤站在原地,静静的等。 他既想让她答应,又不想她答应。 陆小凤是很喜欢林默没错,但他这一生从未想过成婚,他始终觉得婚姻是套在他脖子上的锁链,可若是没有这样的承诺,他就是旷绝古今的第一大混蛋。 “你是认真的?没开玩笑?”林默这么问。 陆小凤眼中闪过一丝挣扎,沉声道:“我是认真的。” 林默缓缓,缓缓的吸气,吐气,自我调节了半晌才道:“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突然冒出这种想法,但我记得我跟你说,我对你没有产生超越友谊之外的想法。” 陆小凤心一疼,定定的看着她:“现在也是?” 林默吸气:“现在也是。” 不生不死,阴阳各踏一只脚,陆小凤有点受不了:“可我们已经……你就不恨我吗?” 林默没听明白,被这个问题尬住了,理了半天思路才道:“为什么要恨你?明明是我占了你的便宜啊……你……总不会要收费吧?”衣服租借费啊,心灵安慰费啊什么的。 陆小凤:“……”任他语言表达能力再强也无法说出此时此刻的心情,他忽然有种自己被嫖了,对方还要赖账的感觉。 不甘心,他问:“你对我难道一点喜欢都没有吗?” 林默心虚低头,说实话,如果是在现代,有陆小凤这样的人追求她,她估计连孩子叫啥名都想好了,可这里毕竟不是家,她总要回去的。 系统说,从来到这里的那一刻起,她的时间就停止了,不管在这个时代过了多长时间,再回去时,她还是二十三岁,大学即将毕业的林默。 回家是她毕生的心愿,家里有爱她,含辛茹苦供养她的父母,有对她如珠似宝当命疼爱的长辈,回去后她还想过回普通人的生活,只把这儿的一切当成一场不切实际的梦。 她不想在梦里多一个难以忘怀的人。 林默很克制,也在逃避。 当然,金九龄是个例外,回头想想,那时候答应和他永远在一起,喜欢是有,更多的还是愧疚。 而这种愧疚绝不会困扰她太久。 陆小凤不同,她怕自己真的陷进去,就再也不舍得回家了。 林默狠狠心,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字道:“我对你,从来没有喜欢过,一点也没有。” 说完,一身轻松,心中大石落地。 却不敢看陆小凤是什么表情,因为她听见他的声音发抖了。 “我知道了,是我,自作多情了。” 再抬头,他已消失不见。 林默靠在假山上,心里想的是,以后招惹什么都不能惹情债,记住这个教训,谁对她涨好感度,她就努力把好感度往负里刷! 一点红是个成功的例子,可以借鉴。 …… 人中黄毕竟不是啥高端解药,只能初步稳住毒性,要想去根儿还得进行后续治疗。 治疗手段也很折腾人,中毒的几十号人怒火已烧到顶点,扬言要是被他们抓到下毒人,他们就宰了他下火锅! 独孤一鹤最气,他大声说要是被他抓到那贼人,一定按着他的头把峨嵋派所有茅坑里的便便全舔干净,想轻飘飘的死那是门儿都没有。 南宫灵垂着眼睛已经开始冒汗了,有人问他,帮主你咋了,南宫灵咳了一声说,气的。 独孤一鹤说,小老弟你别气,等凶手吃完峨嵋派的屎,就放他去丐帮吃。 南宫灵看了眼无花,独孤一鹤立刻转头道,无花大师也别气,吃完丐帮就赶他去少林。 无花丝毫不慌,甚至还能微笑。 他们越生气,对计划就越有利。 中毒的人中自然有吃公门饭的,是林默的前辈,只是不曾见过面,他稍加分析便断定,下毒者他们当中,根据毒发时间,也一定还来不及走。 薛衣人立刻传令封锁整个薛家庄,有一个算一个,挨个排查,六扇门前辈拖着中毒的身体一个一个审,但凡有一个人敢支支吾吾说不清楚,马上有人持剑将他押下。 没一会就锁定了七八个嫌疑人。 林默就是支支吾吾中的一个,前辈眼一抬,冷冷道:“你叫什么名字?” “林默。” 前辈:“……”打扰了。 再多一句都不敢问,就算她自己承认是她下的毒,也会有无数人替她开脱。 主要是惹不起。 毕竟汴梁河堤还在招民工,万梅山庄的塌方正在修葺,黑风寨的山头现在还凹着呢。 她刚说完自己的名字,身边立刻真空,无人敢靠近她三步之内。 林默:好尴尬。 …… 前辈是个很有水平的捕快,人很快就找到了,证据确凿,正要指挥人拉他浸茅坑,却见那人猛地扯开衣襟,亮出刺了满背的纹身,大声道:“九天十地,诸鬼诸神,俱入我门,唯命是从!” 西方魔教。 据说教主名叫玉罗刹,据说常年隐居大漠,据说此人武功深不可测,据说他的势力自成一国,正慢慢往中原武林渗透,教众遍布天下。 一切都是据说,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但西方魔教却是实打实的恐怖故事,创教至今,没有一个人,没有一股势力敢正面掠其锋芒。 刚刚还怒火滔天的人忽然像是被泼了盆冷水,春风一吹,顿时冷静了。 独孤一鹤:“……忽然想起来还有点事。” 木道人:“……贫道最讨厌打打杀杀。” 其他人:“……反正又没死,不如我们原谅他吧?” 南宫灵:你们这么怂吗? 无花:你们这么多人都不想报仇吗?这让我怎么交差? 作者有话要说:林默:为什么外面都在传我是个渣女,专骗男人心,睡人不认账? 林仙儿:我作证!江湖传言全是真的!我姐姐手段特别高,跟着她我学到了很多! 再次点起事后烟:是我占了你的便宜没错,可你总不能问我要钱吧?我又不喜欢你…… 关于更新:这不是上榜了嘛,更新随榜走。 等我苟上v线,周末随机日万给大家看哈 28、绑架 下毒下了个寂寞,好端端一个借刀杀人计划折于被害人太怂。 无花麻了。 他想过玉罗刹势力庞大,一般人轻易不敢惹,所以特意挑了这种武林名宿群聚的场合,狂刷仇恨值,擎等着愤怒的人群拉帮结伙讨伐魔教,一举搞死玉罗刹。 谁能想到大家伙脾气这么好?连道歉都莫得,转眼就原谅他了? 他已经想象得到,不久后,远在大漠里的母亲向他发出诚挚的疑问:隔壁那个死对头怎么还活着?你不是说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搞死他? 瞅瞅现在,瞅瞅现在! 下毒的那位仁兄喊完口号,大笑道:“中原武林之辈,不过如此!我不过是个无名小卒,死又何惧?待教主他老人家杀入中原,叫你们一个也别想活!”说完,嘎一下就死了。 自然是无花找来的演员,事先服了假死药,这样一来便死无对证了,玉罗刹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想申冤都没处申去。 可现在这种情形,配合着演员刚放出来的豪言壮语,就显得贼尴尬,薛衣人轻咳一声,这要放四十年前,就算是不要命他都要拎着剑去大漠宰了那狗贼,可现在,毕竟年纪大了,心态比较平和,冒险冲动,那是年轻人才会做的事。 薛庄主强行挽尊,沉声愤慨道:“好狂妄!他玉罗刹若敢来,老夫的剑也不是吃素的!” 前提是,人得来。 独孤一鹤冷冷道:“他今日敢投毒,谁知明日要如何?我等还是早做防备为好。” 他说得是防备,只字不提峨嵋派的茅坑。 武当木道人就不用说了,比他这个出家人还要佛系,从头到尾没咋吱声。 一群怂包软蛋! 不行,人中黄不能白喝!无花垂首,暗暗将目光瞄向了林默身边的小姑娘,笑得温和又慈悲,小姑娘回望,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 …… 初春。 天色肉眼可见的黑了下去。 风中带着残冬未消的冷意,薛家庄地处偏僻,方圆十几里不是荒郊就是农户。前来贺喜的宾客有不少都是千里迢迢赶过来的,总不能让人家晚上睡大野地里,幸好庄内的客房不少,几位相熟的好友略微的挤一挤,倒是够住。 林默本不愿留宿,可仙儿拉着她的衣襟眼泪汪汪,泫然欲泣,想想也罢了,住就住吧,一晚上而已。 谁能想到,一晚上就搞出了幺蛾子。 起因是林默想找张神医看看病,治治失眠。神医不愧是神医,刚一照面还没说话,张简斋道:姑娘是心病吧? 林默说,不是心病,是晚上睡不着。 张简斋道:“那就是心病,姑娘是不是经常觉得活着难受想死啊?” 林默下意识就想反驳,说那不会,我觉得活着挺好,但仔细想想,是有那么几回想割腕跳河抹脖子一了百了的,之所以没死成,纯粹是背负着太多责任不能死,也不敢死。 张简斋捋着胡子说他当了几十年大夫,你这种病人他见多了,前一天还好好吃药呢,后一天就挂房梁了,姑娘你还年轻,可不能说死就死啊! 林默说,你放心,我肯定好好活着,但失眠是真要命,能不能给开点药? 张简斋道:“我这儿是有个方子能根治失眠,只不过起效慢,得长期服用。” 抱着神医给开的药,林默借来小厨房煎了一大碗,几口干没,洗洗漱漱躺床上,没一会就有了困意。 睡着前还在想,神医不愧是神医,就是谦虚,这药起效快得都赶上蒙汗药了。 窗外,一枚竹管悄然退出。 月色下,林仙儿提着鞋踏在冰凉是石板上,无花一身月白僧袍,芝兰玉树,神色悲悯的看着她。 “仙儿姑娘倾国倾城,便是佛子也会忍不住动心的。” 林仙儿脸白了白,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嘘的动作,把人拉到一边鞋都顾不上穿,悄声道:“你小点声,我姐姐睡眠浅,有点儿动静她就醒了!” 无花微笑道:“醒了又如何?难道她还会打你?” 林仙儿穿上鞋,抱着手臂冷得直发抖,“我挨打倒是没什么,姐姐今天好不容易早睡一次,我不舍得吵她醒。” 无花道:“你对你姐姐还真好。” 林仙儿扬起小脸:“因为姐姐她对我也很好呀。” 无花陪着小姑娘在月下散步,边走边道:“你这样子出来实在不好,你就不怕我是个坏人吗?” 林仙儿媚眼如丝,娇笑道:“我当然不怕大师是坏人,只盼大师千万莫要做一个好人。” 无花微微侧头道:“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林仙儿拉起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一路向下:“现在大师总算明白了吧?” 无花呵呵两声,摇摇头,收回了手道:“你还是个孩子。” 林仙儿小脸一鼓,手却慢慢的,一点点的解开腰带,手臂一震,衣衫落下。 曼妙的,令人心醉的玉体暴露在苍凉月色下,凛冽的春风里。 她的身子冷得发抖,脸上却挂在诱人的笑:“现在大师还觉得我是个孩子吗?” 就算是世上最正派的老学究站在这儿恐怕也不会说出任何一句煞风景的话。她就像从天宫误入人间的天使,就像一朵娇花被风撕扯着花瓣,花瓣将落未落,露出里面的一抹花蕊。 无花的呼吸停住了,他已舍不得移开自己的眼睛,林仙儿走上前抱住他,细腻的呼吸打在耳畔:“抱我,我好冷。” 无花抱住了她,心跳得又快又激烈。 “去你那?” 无花松开了她,从地上捡起了她的衣服,帮她仔细穿好,微笑道:“好啊。” 孤灯一盏,屋内的人影交叠在一起。 过了很久很久,屋内的灯熄灭了,林仙儿脸颊红红的,上面还挂着甜蜜可人的笑。无花还是那个无花,已穿戴整齐,如秋月春风,如竹林松柏。 南宫灵从外面走进来,看了床上一眼道:“这就是你说的新办法?” 无花只是笑。 ………… 翌日清晨,林默从睡梦中悠悠转醒,只觉得大脑一脸混沌,昏昏沉沉的,典型的精神醒了,人还没醒。 但不妨碍她开心,这就是睡饱一夜的快乐吗?清晨起来既不会头疼,也不会心悸,神医不愧是神医! 从床上起来稍微晕了一下,也不打紧,穿衣洗漱,出去找人。 仙儿那小丫头起得还真早,一大早不知跑到那玩儿去了,得赶紧把她找回来,得走了。 院子里找一圈,花园里找一圈,客房外头溜达一圈,连楚留香的房间我都敲门进去问了。 都没有。 孩子丢了! 林默更晕了,坐在石凳上扶着额头冷静。 这该死的古代都玄幻成这样了,怎么连个摄像头都没有! 楚留香站在她身边,将自己的翻毛斗篷罩在她身上,温声道:“别太着急,许是跑出去玩儿吧?” 林默摇头道:“不会,她没那么不懂事,她很听我话的!一定是出事了,一定出事了!” “怪我昨晚睡得太死,竟一点都没发现!” 很快,许多人围过来帮着找,一会儿这个说没看见,一会那个说似乎见到了,吵吵嚷嚷的,还是那位六扇门帮着分析:“她或许是自己出去的。” “又或许……”前辈负着手将林默房间里里外外看了一圈,目光落在窗户上的一个小洞上,“她是被迷晕带走。” 林默赶紧凑上去问前辈还发现了什么。 他道:“不用发现什么,姑娘等着就是了。” 林默一脑袋问号,不是很理解。 无花却在走之前看了眼那名捕快,深深地,看了一眼。 而捕快也很敏感,立刻转身道:“大师可有什么事?” 无花笑道:“我只是很奇怪,阁下一身本事,为何投身公门呢?” 林默暗暗道,瞧这话说的,有本事怎么就不能投身公门了?人家自己乐意你管的着吗? 捕快道:“大师说得不错,所以我于前日已经请辞了。” 林默:……想想也是,当捕快是真没有钱途,看看这位前辈,一身雪白衣衫,领子围着白狐裘,疏狂逸雅,怎么看怎么有钱,朝廷发的那点俸禄肯定不够花。 林默扯着笑道:“多谢帮忙,还不知阁下姓名?” 他淡淡道:“白愁飞。” 还没等林默说什么,小厮匆匆跑来,拿着一封信道:“林姑娘!这是给你的!” 信上封皮写着:林默亲启。 打开信,上面笔走龙蛇的一排狂草,她仔细辨认,哪个也不认识…… 白愁飞接过信读道:“若想她活命,西方大沙漠见,玉罗刹。” 林默愣了半天,忽然面向众人,蹙眉道:“该不会是你们有人想找玉罗刹报仇,但自己不敢,所以绑架我妹妹,让我去替你们报仇吧?” 无花:……这个满脸写着愚蠢的女人为什么反应这么快?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1-04-2412:57:05~2021-04-2506:37:5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火箭炮的小天使:盛夏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凝爻、lokiofasgard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煈魒★ㄣ儛飞10瓶;阿音啊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29、天之锁! 林默越想越觉得是那么回事,江湖险恶呀!活生生的借刀杀人呀!还好我机智! 她把围过来的那些人挨个看过去,个顶个的人模狗样,光看脸哪个也不像是这种卑鄙小人。 在这个玄幻世界待小两年了,她深知看人不能看表面,尤其是当捕快那大半年见过不少例子,比如一位仁兄,生得方鼻阔口,眉目周正,入狱时那叫一个正义凛然,刚正不阿那出就差问狱卒要来纸笔提一首“人生自古谁无死”了,林默恍惚以为抓错人了,结果一查案底,强丨奸少女,拐卖儿童,杀了自己的亲生女儿配阴婚。 还有一位,脸比楚留香还帅,气质矜贵,举手投足自带风流写意,颇有林下之风,再一查案底,赌钱输得卖儿卖女卖老婆,靠脸贴上京都富寡妇,把人骗得毛干爪净,再转手一卖,嘿,发家致富第二春。 所以林默从来都不会被一个人的外貌所迷惑,她立刻锁定了第一个嫌疑人,直勾勾的盯着楚留香,冷冷道:“仙儿昨天说晚上要去找你的!” 楚留香摊手:“那令妹定是摸错了门,在下昨夜和两个挚友同榻而眠,实在分不出多余的地方匀给令妹。” 立刻就有两个声音道:“不错不错,我证明,昨晚他睡中间哈哈哈,林姑娘可莫要冤枉好人。” 林默略一思索,楚留香也没中毒,跟玉罗刹估计没啥仇,犯不上用这种手段陷害他。 凶手肯定是中了毒的。 她立刻看向独孤一鹤,目光灼灼。 昨天他跳得最高,怂得最快。 独孤一鹤被她看毛了,瞪回去:“我昨日跟薛庄主论剑论到天明,多少双眼睛看着,姑娘可不要含血喷人!” 林默道:“我又没说话,你激动什么?你心虚什么?你狡辩什么?” 独孤一鹤都冤死了,气得浑身发抖,抽出刀剑就要跟她拼命,被几个胆大的小厮和他门下弟子拦了下来,虽然现在天还不热,但这儿离峨嵋挺远的,等把尸体运回去估计都有味儿了。 案件陷入僵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林默急得满地转圈,打开系统商城一通翻找也没有个带时光回溯的监控摄像头,心烦意乱头顶生烟,恨不得把薛家庄给刨了。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只有林默在吵闹,僵持一会就没人想搭理她了,纷纷告辞离去。 白愁飞走出去没几步,忽然转回来若有所思道:“林姑娘若真想寻到令妹,在下倒有个主意。” 林默道:“什么主意?” “无论绑走令妹的是不是玉罗刹,此事总是要落在他身上的。”白愁飞道:“不如你索性顺了那歹人的意,拔除魔教,令妹或许有一线生机。” 这也算主意? 林默狐疑道:“绑走我妹妹的人该不会是你吧?” 白愁飞:“……”枉做好人,告辞。 日头渐渐上升,快至晌午,薛家庄有丫鬟问她要不要留下来吃午饭,其实也是赶客的意思,毕竟是陌生人,宴请都是客气客气,她总不好厚着脸皮多蹭顿饭。她立刻告辞,回去的路上就在想,其实白愁飞说得也挺有道理的,她的目的不就是救林仙儿回来吗?歹人的目的不就是想把她往魔教里拐带吗?顺了他的意又如何?玉罗刹又不是啥好东西。 话虽如此,可就是憋屈!太憋屈了! 打开系统面板,翻翻剩下的体验卡,蓝染用完了,路飞还剩一张,她绑过一回,体感就是:智商这辈子没那么低过,胃口这辈子没那么好过,想象力从未如此丰富过,要不是她心里那根弦儿一直绷着,她这会都出海找伙伴建立海贼团成为海贼王了。 这个影响太大,如非必要,林默绝不想再碰路飞一下。除此之外还有几张玛卡巴卡,依古比古,丁丁小拉等她看一眼都直上火的废卡。 找来找去,也只剩一张能用的。 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林默背债的祸首,一生的心理阴影。 离开东京之后也不是没再绑过,一次出任务她绑定了索隆,结果迷路迷到了深山里,说啥都转不出去,一生气一激动就换成了吉尔伽美什,用乖离剑犁了两座山才走出去,也是那时她发现,英雄王似乎比第一次绑定时好控制了些。 系统说,或许是意志力变强的缘故。 就他了,控制不好也没关系,反正沙漠里空旷辽远,便是掀他个天翻地覆又如何? …… 三月,沙漠里热浪滚滚,风沙吹得满天都是,随便吸口气都能吃一嘴沙子。 又干又闷又热,再加上赶路的辛劳,林默走在沙丘上,从头到脚包得严严实实,十来天没洗澡,窝一身臭汗。 她本来不怎么生气的,甚至还怀着一丢丢歉意去找茬,结果越走火越大,越走火越大,一路上她都在想,绑架林仙儿的人可千万别让她找着,否则我非把你吊起来反复浸茅坑!甚至迁怒于玉罗刹,要不是你惹了仇家,林仙儿会被绑?我会千里迢迢来找你? “系统,定位西方魔教。” “叮——地址输入错误,轻输入正确地址。” 林默咬牙切齿地琢磨,总算想起来了,西方魔教是中原江湖武林的黑称,正确的叫法应该是……“定位罗刹教。” “叮——热血系统为您导航,请向前方行驶五千米……您已偏离路线,正在为您重新规划……您已偏离路线……您已偏离路线……” 林默:……很好,新的仇恨又增加了。 忍无可忍,脸埋在围巾里深吸一口气,喝道:“系统,绑定吉尔伽美什!召唤黄金维摩那!” 黄金维摩那,通体黄金所铸,祖母绿宝石为双翼,是吉尔伽美什的座驾,能够翱翔于天际的“光辉之舟”。 天际,比阳光更耀目的纯白骤然临下,像一颗星辰陨落。 林默登上维摩那,坐在了王座上,微微一抬手,飞舟起飞,卷起一片黄沙。 万米高空,再没有了炎炎烈日与无尽的黄沙,只有一阵阵舒服清凉的风。 啊,舒服。 她为何如此愚蠢,早没想起来? 罗刹教坐落在沙漠边陲的一片绿洲当中,巍巍宫殿绵延数里,似乎暗含着着什么奇怪的阵型,每一座宫殿前都插着黑色的旗帜,上面绘得是人面蛇身,鸟爪蛹翼的怪兽。 林默趴在维摩那上往下瞅,嘿,在中心大殿前刚好有一片空地,估计是玉罗刹平时跟属下开会的地方。 充满着土豪暴发户气质的飞行器在空中闪闪发光,缓缓下沉,然后猛地砸在地上,一阵地动山摇,砸塌房子数间,似乎还触动了什么机关,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维摩那实在太大,直接把机关卡住了。 林默站在上面被尘土笼罩,她阴着脸,花一积分在商城兑换了一个大喇叭,直接开到最大音量,深吸一口气,“玉罗刹,滚出来受死!” 声音震天,回音响彻整个罗刹教。 待尘土散去,她已被教众团团围住,只是双方的表情来看更像林默一个人围住了他们一群。 太恐怖了,太奇幻了,这莫不是上天看他们不顺眼,派下神仙来剿灭他们了? 啧,当初就说口号不要喊得太得瑟,怎么样,报应来了吧? 教众不敢动,完全不敢动,一个个比鹌鹑还要老实。 人群中走出来三个老人,两鬓斑白,鹤发童颜,十指指甲有五六寸那么长,都是墨绿色的。他们也都穿着墨绿色的绣花长袍,似乎是云锦的料子,林默买过,非常非常的贵。 看起来罗刹教似乎还挺有钱?英雄王的座驾又那么大,空地方那么多,不如…… 没等她不如出个一二三来,其中一位老者二话不说出手如电,离弦之箭般朝林默穿过来,掌风呼啸,没有人会怀疑这一掌的威力,以她贫瘠的江湖经验来看,这位老者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就算打不穿三十米厚的钢板,也得在上头留下个半米深的掌印。 要是林默自己说不定还会慌一下,但她绑定了英雄王,那是丝毫都不带怕的,眼皮都懒得掀一掀,微微抬手,老者头顶上方忽然出现一个金色的漩涡,漩涡中飞出一条黄金锁链游龙般缠上老者,顷刻间将人捆了个结实。 天之锁,吉尔伽美什的宝具之一,就算是神明被捆上也休想挣脱。 林默微笑,在她身后,头顶,上空,出现成千上百的金色漩涡,万千宝具从漩涡中探出来,蓄势待发。 “杂种们,给你们一个好好组织语言的机会。” “玉罗刹呢?” 无人敢答,英雄王的耐心毕竟有限,蹭蹭蹭几下,血洒一地。 闪着金光的宝具对准了被捆着的老者的咽喉,林默道:“玉罗刹呢?” 生死关头,老者选择当一名好汉——好汉不吃眼前亏,上午刚发表完衷心宣讲,没过中午转手就把教主卖了。 “教主他在主殿地下闭关。” 血珠飞起,老者的脑袋高高飞起,在地上滚了好几滚。 “哼,杂种。”林默举起喇叭:“玉罗刹,给你三个数,滚出来受死!” “一,二……” 还没数到三,一团雾气从天而降,一双眼冷冷的看着她。 气定神闲的语调冷冷道:“在下不知何处得罪了姑娘,请叫我死个明白。” 林默扬声道:“让本王在这里等你,就是你的死罪!” 玉罗刹:“……”好特么无理取闹。 天之锁从空中垂下,万千宝具眼看要破空而出,玉罗刹忽然一个滑铲跪倒在地,脸埋地上:“请饶我性命!” 怂得明明白白,怂得理直气壮。 林默拼了老命把英雄王的思维押下,宝具离玉罗刹脖子就差二寸。 “你看看这个!” 信纸扔出去,玉罗刹拾起来一看,头发都立起来了,这是陷害!赤丨裸裸的,明目张胆的陷害!玉罗刹这么多年教主可不是白当的,脑筋都不用转,二话不说直接把锅往出一甩! “你妹妹是不是长得很漂亮?” “嗯?” 玉罗刹立刻道:“那她一定在石观音那!” 哼!陷害我?门儿也莫得有! 借刀杀人我强项! 作者有话要说:石观音:带孝子可坑死老娘了!感谢在2021-04-2506:37:50~2021-04-2519:47:5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月洛洛洛洛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30、互相借刀 林默在沉默,她觉得自己被狗溜了,心里憋着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特别的闹心,一万个想发动巴比伦之门,宝具倾巢而出,把这些人全都扎成刺猬。 但林仙儿又不能不管。 万一呢?玉罗刹跟石观音一看就仇,这俩人完全可以互相陷害,都来借她这把刀! 所以要不要信了他的狗话去找石观音的麻烦? 林默思索的时候,玉罗刹在看她,自然不是抬头看,他的脸贴在地上,而他手上带着一颗透明的宝石戒指,这个位置的反光刚好能看清她整个人 几句话便让她眼神游离,说明心智不坚,头脑不灵,极易为他人所惑。 两手垂在身体两侧,脚步一前一后,空门四开,浑身破绽多得数不清,说明武功不高,不善防守,更没什么对敌经验。 呼吸沉重且急促,心跳过快,说明没有内力,并且不会伪装。 江湖上对她的传言颇多,有人说她是天上的仙女化身,有人说她是山中精怪,隐世高人,最离奇的说法是,她能召唤鬼怪附身,她所有的能力都来自于附身的“鬼”。 玉罗刹只一个照面就确定,她应该是最后一种。 这样一个蠢得挂了相的女人自己送上门来,玉罗刹觉得不利用她干点什么简直是浪费上天赐予自己的机缘。 心沉了沉,正要开口说话,冷不防一把剑直勾勾贴着脸劈下来,插丨进地下,寒剑如镜子般映着玉罗刹的脸。 一张看起来不算年轻但很秀气的脸,眼睛里闪动着光。 细细一条血线从脑门滑下来,划过鼻尖,滴入土中。 “杂种,抬起头!” 玉罗刹乖乖抬起头,笑容温和亲切,像是一位父亲宠爱的看着自己叛逆期的女儿。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反派已出现,请宿主用自己的人格魅力使他立刻弃恶从善。” 冷风呼啸,数十种兵器人体描边一般插满玉罗刹周围,他身子没动,脸再次贴地:“请您务必饶我性命,我若死了,您妹妹只怕也活不成了。” “呵。”林默抬起下巴,张狂道:“想求我饶你性命,除非答应我一件事。” 玉罗刹道:“还你妹妹?” “我要你立刻弃恶从善!” 玉罗刹:“……” 他失去了语言组织能力,因为他忽然发现,这只附身的鬼或许厉害,但精神方面多多少少有点问题。 吸气,吸气,不要和精神病人一般见识,莫慌,莫慌,他还能苟。 “我玉罗刹愿意立刻弃恶从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林默喜上眉梢,来了,又可以愉快的刷分了,上次西门吹雪反复弃剑帮她刷了多少来着?这回翻个几倍不过分吧? 等待,静静的等,系统鸦雀无声。 林默:???是系统卡了还是bug修复了? 略一琢磨,悟了。 方才导航地址说错了不给导,那现在系统没反应一定是玉罗刹用了假名的缘故!谁家给孩子起名会用罗刹两个字? 我可真是太机灵了! “用真名重说一遍。” 玉罗刹沉默了一会,手指抠着土,好脾气的笑道:“玉罗刹就是我的真名。” “放屁!定然不是!”林默道:“要么你就是假的!” 宝具再次从漩涡中出现,金色的漩涡自林默身后开启,映照了整片天空,与黄沙一色。 玉罗刹瞳孔骤然放大,手指一紧,整个人瞬间消失在原地,空中升起烟雾一缕已贴近林默,紧接着细微的光闪了两闪,清清脆脆当一声,匕首的锋刃飞了出去,天之锁把玉罗刹从头缠到脚,寸寸收紧,高高吊起。 “莫非你想用武力证明自己?” “不错。”玉罗刹道:“如此还不能说明我的身份吗?” “不能。”林默道:“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告诉我你的真名,不然沉你入茅坑。” 玉罗刹深吸一口气,眼睛微垂,咬着牙道:“我玉天宝愿意立刻弃恶从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叮——恭喜宿主完成任务,奖励积分一百点,请再接再厉。 林默来不及吐槽玉罗刹真名,就被奖励积分惊到了,什么情况啊这是?同样是完成任务,凭什么西门吹雪一次五千,到玉罗刹这儿就成一百了? 弃恶从善这么不值钱吗?必然不能啊! 宝具直指玉罗刹眉心:“你心不诚!再说一遍!” “读音不清,罚你说十遍。” “一直说,别停,敢停下沉你入茅坑。” 玉罗刹:“……”我的忍耐是有限的,你不要太过分。 林默看着系统一百分一百分的往上涨,倒是不嫌弃,慢慢刷,让我看看bug的上限在哪里。 当然了,其他人也不能光看热闹,本王的维摩那上好大一块空地,千里迢迢来一趟总不能空着手回去吧? 她立即吩咐人把玉罗刹私藏的金银财宝,玉石玛瑙,珍珠布料有多少搬多少,一趟一趟又一趟。 玉罗刹的心态终于崩了,眼也抽了,嘴也瓢了,开始口吐白沫了。 那些可恶的教众平时干活也没见手脚这么麻利! “你……你这是抢劫!” “抢劫?”林默冷哼道:“天下所有的财宝都是本王的私产! 本王将自己的私产挪个地方的事怎么能叫抢劫?” “还有,本王让你停了么?接着说!” …… 石观音收到了无花的信,信中道:大魔王已动身前往西方魔教,玉罗刹覆灭在旦夕。 她露出了欣慰的笑:妈妈的好大儿出息了!老冤家要没了,痛快,真是痛快!静默了一会,她的眉头渐渐拧起,突然,她像是坐了炉子似的窜起来在地上转了好几个圈,立刻组织人手准备搬家事宜,随便搬到哪都行,老巢是不能待了。 林默为了找妹妹都能把罗刹教骨灰扬了,她跟玉罗刹打生打死几十年,她会不知道那位是什么狗脾气?就算不知道,石观音自己代入一下,那肯定是反手把魔王引过来啊,还用思考吗? 必须搬家,立刻,马上,慢了就走不了了! 算算路程,从对家那儿赶过来最快也得十七八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她可以搬到附近的龟兹王那儿去,她眼红那小国有些日子了,正好趁此机会…… 轰—— “天地乖离,开辟之星!” 地震了,天地一齐晃荡,暴风迷眼,石观音只是闭了一下眼,在睁开时她整个人都懵了。 我是谁,我在那,刚刚我旁边那一堆石山呢,我的狭窄的深谷呢?最关键的是,我精心设计机关,以及罂丨粟花海呢?我就闭了下眼睛再睁开而已,为什么突然之间一切都变了? 抬着大小箱子来来去去的男男女女也是这么想的,耳畔刮了一阵风,周围能看见的建筑已经不见了! 不!见!了! 头顶落下一片阴影,黄金在烈日下闪闪发光,成片的祖母绿宝石简直要晃瞎人眼。 这是梦吧?一定是梦,对吧? 若不是梦,船为何在天上飞?上面为什么还站着人?她们是不是还在梦中听见了一句“天地乖离?” 巨大的阴影悬浮在半空的位置,林默手拿喇叭道:“石观音,还我妹妹!” 石观音僵硬在原地,仰着头直视巨大的光辉之舟,山呼海啸的情绪憋在心里,张着嘴愣是吐不出一个字,失策了,没想到她会飞! 这个姿势毕竟累,石观音运起轻功飞到方舟之上,好脾气道:“你是什么人?什么妹妹,我不曾听过。” “难道不是你是你派人绑走了我妹妹,然后栽赃陷害罗刹教?若罗刹教倒了台,整个西方沙漠难道不是你一个人的?”林默睥睨着,凉凉道:“原本还只是猜测,但在我确定了!若是不心虚,你急急忙忙的跑什么?” 石观音都气笑了,确定什么你就确定?你这不是被忽悠来的么?我还不了解玉罗刹? 说这些话的要是别人,石观音即便不毁了她的脸也得扇她几个大嘴巴子把脸打肿,然而她面对的是林默,瞅瞅刚刚如魔似幻的天地乖离,她选择冷静。 放过她,就是放过自己。 石观音悠然道:“你被玉罗刹骗了,我们俩无论谁倒台受益的一定是对方。他根本不知你妹妹的情况就敢拿你当刀使,你莫非连这也想不到?” 林默想到了,正因为想到了才有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 她为了林仙儿宁愿变成一把刀,却不知该捅向何方。 石观音一双明媚的眸子亮晶晶的,若只看她的脸,她最多只有三十岁,而这双眼睛的活力,只怕比林默还要活泼些。 谁能看出她已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呢?可她的的确确年逾五十了。 石观音上前温柔笑道:“我知道你救妹心切,如此莽莽撞撞可不行,非但救不了人,反而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这样吧,我比你大,你叫我一声姐姐,我唤你一声妹子,你便将当日的情景原原本本讲给我听,我帮你分析分析,将你妹妹救回来如何?” “你看我创下这么大一片家业就知道,我脑子还是灵的。” 林默被忽悠的有点心动了,还未说话,玉罗刹不干了,他手指骨节捏的嘎嘎作响,阴阳怪气道:“你分析?呵,我直接猜个结果,你定要说此事完全是我策划的,为的是借刀杀人,铲除异己。” 石观音回怼:“这莫非就是不打自招?妹子,你可万勿要听信他的话冤枉了好人。” 玉罗刹道:“好人?哈哈哈哈哈……”他笑道:“你囚禁青年男子于此供你淫耍取乐,若被你发现有哪个女子生得比你美,你就要毁去她的容貌,还有连绵成片的罂粟花海,被你用来制药控制门中人,使她们万分恨你,却难以逃走,你还说你是好人?” 俩人在互相阴阳怪气,林默一边听,一边指挥石观音的门下弟子把金银财宝往维摩那上搬,看着一箱箱的钱,她憋屈的心总算找到了一丝丝慰籍。 那边吵着吵着,却给她放了个大雷。 石观音忽然道:“妹子,你被他骗了,他根本不是玉罗刹!” 玉罗刹绷着脸道:“你也被她骗了,她也根本不是石观音!” 林默:??? 她忽然觉得自己长出了一双灰色的长耳朵,并发出一阵响鼻嗯嗯啊啊的叫。 你看我像不像头驴? 作者有话要说:别急,还有反转,玉罗刹不能,至少不应该这么傻缺 女主只是长得呆萌,并不傻(震声!) 忽然觉得玉罗刹跟石观音贼配,俩人连名字都对仗感谢在2021-04-2519:47:54~2021-04-2813:41:3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火箭炮的小天使:三月镜缘1个;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密林绿叶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兔子老阿姨2个;微薄荷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兔子老阿姨20瓶;夏温吃了嘛15瓶;爱绿藻头的圈圈眉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31、狗系统(入V第一更) 林默在今天之前从未觉得自己愚蠢,甚至当年以文科六百多分的优异成绩考上北师大时一度认为自己的智商非常高。 可她现在觉得自己跟一头蠢驴没什么两样。林仙儿的失踪她没有头绪,被忽悠进沙漠溜一圈也罢了,她不过是开个小差数个钱的功夫怎么连话都听不懂了? 什么叫她被骗了对方根本不是真的的某某某?她咋就没发现呢?你俩从哪看出来的? 林默怀疑人生时,玉罗刹和石观音已经从“究竟是谁在借刀杀人”这个社会问题上转移到了关于“我是谁,谁是我”的哲学思考。 这种问题有什么好吵的?对林默而言,你叫不叫玉罗刹重要吗?不重要,只要能刷分你就是有用的好刹,石观音究竟是不是好人,更是跟林默半点关系没有,只要能刮到钱,她就是叫铁观音林默也管不着。 前提是不能把她当驴耍。 黑红条纹的乖离剑拿在手里,指着石观音的下巴,林默道:“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 石观音往后退了半步,不仅丝毫不慌甚至还能笑,语气里颇有几分自豪:“我与玉罗刹是几十年的死敌了,我对他简直比对我儿子还要了解,他是个没有十成十把握绝不冒险出手的家伙,而这人虽然尽力模仿,可在养气功夫上还差得远呢。” “我不是问这个。”林默道:“我是问你他说得是不是真的,是不是你看到有比你漂亮的女孩子就要毁了她的脸?是不是用罂丨粟控制门下弟子?” 石观音眨了眨眼,笑容愈发美艳温柔,却未达眼底:“你不想知道你妹妹的下落了么?”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反派石观音已出现,请宿主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让她立刻弃恶从善。” 林默正想听听她说什么,手却冷不防的把剑往前一送。 英雄王的人格再次挤占了她的脑子,她听见自己哈哈大笑,狂傲道:“这就是愚弄本王的代价。” 林默:“……”冲动了。 石观音到死都保持着笑,她怎么也想不到,一个能控制剑气,摧枯拉朽而不伤一人的的林默会立刻要她的命。 “叮——经系统检测,任务目标石观音已死,弃恶从善任务失败。” 看,验明正身多简单? 把剑朝向玉罗刹,还未说话,玉罗刹又一个滑铲跪在地上,脸垂下去道:“请您务必饶我性命!我可以帮您找妹妹。” “嗯?” 玉罗刹立刻改口:“我玉天宝愿意立刻弃恶从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玉天宝愿意立刻弃恶从善……”和尚念经一样,笑死,根本不敢停,停一下命没了。 积分连续上涨,系统已经卡的反应不过来,直到最后,玉罗刹被林默叫停了许久,系统还未停止播报,给林默吵的脑瓜子嗡嗡的。 石观音的老巢里有一潭泉水,是洗澡的地方,在她门下弟子搬运财宝时,林默人已泡在里面,太阳已渐渐西沉,白日的余温仍在,泉水温而不凉,从系统里兑换的红酒和牛排放在乌木托盘中,在泉水上飘。 林默眯上眼睛,懒懒的哼了一声,点进系统光屏查看积分。 玉罗刹念经一样叨叨了五个多小时才换五千积分,本来她还想着积分若是可以无限刷,干脆直接让他一次刷满十万回家算了,可按照目前情况来看,就算玉罗刹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说,也得说上好几天。 就是玉罗刹不累得口歪眼斜,林默也得被系统吵死。 没关系,先歇歇,下一个“弃恶从善”说不定能多些。 红酒入喉,又涩又苦,给林默呛得直咳嗽,属于英雄王的人格却充满了愉悦。 玉罗刹走过来告诉她,石观音所有的财宝都已搬上维摩那,整个地盘也被犁了一遍,并没有发现美丽的少女,活的死的都没有。 林默眼睛一眯,还未散发出冰冷的光,玉罗刹又一个滑铲跪地,忙道:“我可以列举我所有的仇家让您挨个排查,请您千万饶我性命!……我玉天宝愿意立刻弃恶从善……” “行了,走吧。” 玉罗刹缓缓往后撤,从头到尾没敢抬头。 宝石戒指被他换了个位置戴。 他已确定,林默召唤鬼一定需要什么契机,也一定有破绽。 …… 玉罗刹列举的第一个对家叫方玉飞,绰号飞天玉虎,是黑虎堂的堂主。 这个人玉罗刹想杀不是一天两天了,他武功势力都不如石观音,偏偏智力水平比石观音略高一些,坑他的次数更多一些,野心也更大一些。 所以玉罗刹更恨方玉飞,与之相比,石观音甚至称得上可爱。 林默驾驶黄金维摩那离开沙漠,到了边陲,维摩那连带着财宝一齐被收回巴比伦之门。 只是在回收的时候忘记留下一点点钱。 而现在她要住客栈。 可恶的是客栈只有一间房。 林默瞪着玉罗刹,玉罗刹心领神会,交出了自己的钱袋,乖乖到客栈外面吃沙子。 已经过了两天,还要一天英雄王就到期了。林默朝外看了看乖得像猫一样蹲在路边儿朝她憨笑的玉罗刹,就觉得这个人很危险,不但危险,简直浑身上下都是心眼,她绑过那么多卡,能在心智上与之一战的恐怕只有蓝染。 还是蓝染好啊,林默想若是蓝染在的话,她定然不会像现在一样被狗溜。 就好比昨天,她问玉罗刹,有没有可能不是你的仇家陷害,而是武林正道看你不顺眼? 玉罗刹立刻就用一种你还小,你太嫩,你根本啥也不知道的微妙表情对她说:“不可能,这世上根本没有所谓的武林正道,有的只是披着正道的皮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排除异己唯利是图的人,他们万万不敢这么得罪我。” 林默想反驳,但找不到合适的词,英雄王人格想宰人,被她压制了,现在还不能杀他,这已经是她能想到的唯一一条线索了。 想打残他吧?她又控制不了那个度,生怕一不留神,玉罗刹命没了。 想东想西也没用,只要系统没有播报林仙儿死亡,就说明她还活着,还活着就说明她还有用,林默顺手关上了窗,坐在床上续卡。 她续卡需要时间,也不长,只有十秒,而这十秒她是没有英雄王能力的。 仅仅只有十秒。 系统倒计时七,玉罗刹忽然进来了,林默心里打了个突,极力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倒计时六,玉罗刹盯着她看,这次不是倒影,而是直视她的眼睛,林默不敢动,心里有点发毛,正想以英雄王的姿态问候一下他的父辈,亦或是来一句你瞅啥。 她从未觉得十秒如此之慢。 五的时候,玉罗刹眉心微蹙,拳已收紧,四,三,二……玉罗刹突然出手,直奔林默的咽喉而去! 一秒钟,他杀她或许根本用不上一秒。 林默甚至还没反应过来,眼前倏忽一黑,她滚到了地上,落在一个怀抱之中。 血慢慢渗透了她的衣服,急促的呼吸喷洒在她耳边。 这时她才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她的瞳孔骤然放大,几乎碎裂,心脏快要跳出腔子,血流在全身奔涌,整个人都吓软了。 在玉罗刹出手的刹那,有人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那致命的一击。 她被一股熟悉的味道包裹着,酒气混着干燥暖和的淡香,一如醉酒那晚,她摔入他的怀抱,竟像摔断了全身的骨头一样,不愿起来。 是陆小凤。 而这时,“叮——续卡完毕,使用时限十天,祝宿主使用愉快。” 天之锁在分秒间从虚空中钻出,玉罗刹已没机会出第二招,天之锁缠上了他,收紧,他的脑袋立刻被锁链扭下,滚在地上。 林默却已没心情再看,也不知陆小凤伤了哪个位置,他流了很多血,已痛得发抖,却贴在她耳边温声笑道:“你说你不喜欢我,我不信……”断断续续接着道:“我知道,你一定,非常喜欢我,只是,不好意思承认。” “没关系,我都……明白。” 林默的眼泪被冻在眼眶里,她的唇齿,她的手脚因过度呼吸而麻木,抖着手查看陆小凤的伤。 伤在后背,钉子状的暗器扎进他的脊柱,后心被匕首刺穿,血满衣襟。她用力按住伤处想阻止血的流出,却是徒劳。 陆小凤的脸在慢慢发白,灰败,气若游丝,可他仍握住林默的手,嘴唇在动,却发不出声音。 眼睛慢慢闭上。 “系统,我抽卡,快!” 与谢野晶子,与谢野晶子可以救他! “叮——恭喜宿主抽中人物依古比古,出自《花园宝宝》,以下是该人物技能……” “叮——恭喜宿主抽中人物玛卡巴卡,出自《花园宝宝》,以下是该人物技能……” “叮——恭喜宿主抽中人物海绵宝宝,出自《海绵宝宝》以下是该人物技能……” “叮——恭喜宿主抽中人物汤姆,出自《猫和老鼠》以下是该人物技能……” …… 林默已然崩溃,她恨不得现在躺在地上快死的是自己。陆小凤的手已冰凉,只有胸膛还是微弱起伏。 积分只剩四百,没法抽体验卡了,只能抽技能,最后的,四次机会。 请君勿死,请君勿死,请君勿死! “叮——恭喜宿主抽中技能,成人学步车一辆,该技能已装备。” 林默几乎疯了,去他的学步车! “叮——恭喜宿主抽中技能,可以命令任何名叫张三的人(注:命令包括该张三能力范围外的任何一件事。)” 林默绝望中终于升起一丝希望,张三……叫这个名字的人应该不会少吧? “叮——恭喜宿主抽中技能,可以给任何一个人改名叫……” 林默的心高高悬起。 “李四。” 艹!!!!!! 作者有话要说:一更。 楚留香原著里,真的有一个叫张三的感谢在2021-04-2813:41:31~2021-04-2908:25:0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123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密林绿叶、123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落尘5瓶;爱绿藻头的圈圈眉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32、找张三(入V第二更) 林默已经没有力气生气了,只觉得天旋地转,一阵一阵的恶心,想吐,怀中的人呼吸已停止,只有心跳,像是更漏的水珠慢慢滴落。 她从未像这样恐惧过死亡。 即便是方才玉罗刹一刀把她杀了,她也不会如此恐惧,只一小会,血已浸透林默的衣服,她能感受到温热的血在慢慢变冷。 这冷让她如梦方醒。 她将陆小凤抱到床上,不顾自己一身的血踉踉跄跄地冲了出去。 一定有救一定有救一定有救! 张三,对,她可以命令张三,能让这个张三为她做任何事!哪怕是他的能力范围之外,也就是说,张三就是她的许愿机!只要找到一个叫张三的人,陆小凤就有一大半的机会能活下去! 林默冲到街上,泥沙糊了满脸,她声嘶力竭地喊:“张三,谁叫张三!有没有人叫张三!” 她遇到一个人就问:“你叫不叫张三?你认不认识叫张三的人?” 头发凌乱,满身鲜血,状若疯妇,别说人,狗都被她吓跑了。 对此时的林默来说,路是扭曲的,人是扭曲的,天连着地,地连着天,在她眼前扭曲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她的腿是软的,手是抖的,她整张脸的肌肉都在抽搐。 明明烈日当头,她却如坠寒潭,到后来,她甚至抓住了人却没法发出声音,只能啊啊地叫。 一个汉子被她揪住了,倒是没像别人似的躲她如躲瘟神,而是耐心道:“怎么了,你这是……” 林默几乎站不住,喘着粗气,含混不清道:“你,你帮我,张三,我要找张三!” 汉子满脸都是青惨惨的胡子,眼睛又大又圆,尤其是瞪起来,像只大眼睛的花猫,凶萌凶萌的。他道:“你好好说,你找哪个张三?” 林默平复了一会,组织了一下语言:“张三,是张三就行,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只要他叫张三就行!” 汉子又问:“你找他做什么?” “他能救我朋友,他能救我朋友,求你了,帮帮我,帮我找找张三好不好……” 若是个正常人,这会儿即便不给林默一个大嘴巴子,也得一巴掌给她推地上去,但那汉子偏不,他扶住林默道:“你别急,我帮你找,你别哭,哎呀这么多血,这都是你朋友的?此地可没有郎中啊。” 他扶着林默,从腰间解下一只葫芦道:“来,喝口酒,喝了我帮你找。” 林默已失去了思考的能力,眼前一阵一阵的黑,别说让她喝口酒,就算让她吃坨屎在嘴里,估计也尝不出味儿来。 她一口气干了半只葫芦,若不是那汉子拦着,她能全喝了。 汉子啧啧道:“谁说女人不会喝酒了?真要喝起来,也不比男人差嘛,姑娘好酒量!”他扶着林默的肩膀,道:“你别急,带我去看看你朋友。” 林默抓住他,摇头道:“不不,找张三,我要找张三……只有张三能救他!” 汉子无奈道:“好好好,找张三,我陪你找张三。” 他带她回到投宿的地方,这是整个镇子唯一一家客栈,在怀里掏出一锭银子拍在店老板的桌子上,震声道:“我找一个叫张三的人,不管男女老少,只要他叫张三就行,找到了,钱归你!” 店老板是个胡子花白的老头,又黑又瘦,衣服补丁叠着补丁,看着银子的就像看着累世经年的爱侣,笑容满面道:“客官此话可当真?嘿嘿嘿,小人就叫张三。” 林默心已跳得发痛,盯着他,指着客栈里唯一一张木桌子道:“你,用拳头把它砸成粉末。” 客栈老板恍惚以为自己幻听了,一边收钱一边道:“姑娘疯魔了不成,小老儿年过半百,就算那桌子再破烂也砸不塌呀,姑娘还是吩咐些别的吧。” 林默摇摇头,失魂落魄地蹲下,嘶声力竭道:“你不是张三,你根本不叫张三!我要找张三,我要找张三!我朋友快死了你别骗我好不好!你想要多少钱都行,我只要找张三。” 店老板被她吓到了,指指林默,又指指自己的脑子,用口型说,“她没病吧?” 汉子道:“你们镇上有叫张三的吗?” 店老板想了想道:“前日来了个打渔的就住在小老儿的店里,跟他一块的人就叫他张三……” 林默蹭一下窜起来,一把逮住店老板的衣领子:“他人呢?他人呢?他人呢?” “姑娘,姑娘松手诶!人还在,嗯……应该还在,只是刚喝了酒……” …… 张三躺在床上睡觉,他刚刚跟朋友喝了很多酒,连晕带吐的,这会儿难受得要命,好不容易迷瞪着,门被撞得四分五裂,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冲进来上前一把薅住他的脖领子把他提溜起来,喊到:“你是不是张三?你是不是叫张三?” 张三差点吓出心脏病,刚点了一下头,林默立刻道:“你弹自己一个脑瓜崩!” 张三想扇她一个大嘴巴子,却不知为何,鬼使神差的弹了自己一下。 林默又道:“你学过唱歌吗?” 张三迷茫了,摇摇了。 “你给我唱一首降f调的青藏高原。” 张三:“???”我看你像个将爱福调的青藏高原。 却不知为何,他的嘴好像自动长了个人,抑扬顿挫的唱了起来,刚唱到远古的呼唤,林默拉着他就跑。 此情此景给店老板和汉子看得一愣一愣的,忙追过看。 一进门,店老板先吓瘫了。 玉罗刹脑袋得风吹的乱滚,满地淌血,一具尸体放在床上。 林默指着尸体对张三道:“你让他立刻好起来。” 张三一时竟是这个疯女人有病还是自己有病,他走到床前,手盖在尸体血淋淋的衣服上,他机械的开口道:“请你立刻好起来。” 围观的汉子眼睛瞪得比猫还大,店老板已经从瘫变成了晕。 陆小凤忽然坐了起来,摸了摸自己的心口,然后又站了起来。 这一幕让张三也晕了,他就是想破了小脑袋瓜也想不明白自己什么时候掌握起死回生的法术了,果然是喝酒喝多了,出幻觉了吧? 只有那个汉子指了指林默,又指指陆小凤,最后凝望张三,喉咙里堵着千言万语,偏偏连一个啊都发不出来。 只有手在抖。 林默终于绷不住,恐惧,悲伤,惊吓,所有的情绪如开闸泄洪一般爆发出来,她扑上去抱住陆小凤,头埋在他怀里号啕大哭,哭得肝肠寸断,哭到呕吐。 陆小凤轻拍她的后背,想说些什么,但林默的泪水打湿他的前襟,胸膛一阵暖意的时候,他忽然什么都不想说了,只是抱着她。 那个帮忙的汉子也想说点什么,但现在显然不是时候,他一手提着店老板,一手提着张三走出了门,门关上。 林默一直哭到半夜,她问陆小凤是不是一直跟着她,问他为什么要对自己那么好,问他以后…… 沙漠里的夜晚很冷,厚衣服被她收进了英雄王的巴比伦之门,之前又忙又乱哭一身汗没感觉,这会儿冷静下来,就觉出冷了。 正要取出衣服,陆小凤给她披上被子把人圈在怀里,温声道:“别怕。” 林默没动,静默了一会她忽然道:“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我猜得出来。”陆小凤道:“从看到那张写着北京师范大学的纸我就猜到了。” 林默道:“我想回家,我迄今为止做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回家。” “之前我跟你说的话是骗你的,我……”她咬唇,低头道:“我其实,是有一点点喜欢你的。” 陆小凤笑道:“我知道。” “而且我觉得我会越来越喜欢你,可能……可能我这一生都无法忘记你了。” 陆小凤明白她想说什么了。 不是不爱,是不能爱,不敢爱。 但,感情是这世上最无法控制的东西。 他听见她说:“我现在好喜欢你怎么办?” 陆小凤能说什么呢,现在他说任何话都太煞风景,他贴着她,在她脸上轻轻的亲了一下。 呼啸的冷风将窗户刮开,玉罗刹的脑袋在地上滚来滚去,皎皎月色下,死不瞑目的眼睛突然朝向林默,发出诡异的光,无声无息的控诉着:老子死得冤。 林默被吓得啊一声窜到了床里面,陆小凤笑着用被子蒙住她的头。 “别怕,我去把他埋了。” 林默从被子里伸出手,拉住了他的衣服:“你别走,我不怕,死人有什么好怕的?” 她刚表过白,四舍五入一下就相当于结婚了,哪有新婚之夜新郎官跑出去埋尸的? “我去关窗。”陆小凤道:“你现在若不让我走,等下就算你用鞭子赶我,我也不会走了。” 林默抱着被子,忽然想起来一件事,就在刚刚,一系列无法理解的事立刻明悟了。 他在薛家庄见到她时,为何满怀歉意?为何突然说要娶她?为何她拒绝他后他连声音都抖了? 联系一下那晚的情形,大胆设想了一下陆小凤的心灵路程。 他醒来,衣衫凌乱,床单失踪,她逃之夭夭……该不会…… 林默倒吸一口凉气,立刻躺平,用被子把自己严严实实盖住,包成一个团,在床上滚来滚去。 太羞耻了!怎么会发生那种误会!当时她说了什么?她是不是说,你该不会问我要钱吧? 她只是想幽默一下,可陆小凤听了会怎么想? 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有话要说:三更别急,在写了! 其他股:我们就静静地等着你俩分手感谢在2021-04-2908:25:02~2021-04-2919:58:2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不想动28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33、修罗场(入V三更) 陆小凤刚找出跟蜡烛点上,一转头就看见林默在床上滚,他把被子掀开,笑道:“怎么了,害羞了?就算你害羞,我也……” “不是!”林默跪在床上捂着脸,耳朵尖儿红红的,支支吾吾道:“你肯定是误会了,没错,你就是误会了!” “嗯?” “你是不是以为咱俩……嗯,那什么了。” 林默要是没说这句话,陆小凤现在连衣服都脱下来了,他定定的看着她:“误会?” 林默深吸一口气,为了防止像上次一样俩人各聊各的然后诡异同频而造成新的误会,她决定说得直接一点。 “那天晚上,咱俩不是喝酒了嘛,然后我不是醉倒了嘛,然后你不是把我扶床上了嘛。” 陆小凤把解下一半的腰带系回去,坐在她身边静静地听。 “你是不是以为咱们两个睡过了?” 陆小凤道:“以为?难道没有?可是我记得……”饶是他脸皮再厚,后半截话也说不出来。 他记得她的体温,记得她身上的香气,也记得,释放的感觉。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跟以往的经验大不一样,心动大于欲望,只要稍稍回忆一番,他便会心跳加速,血液像是烧着了。 现在她说是误会? 林默已经尬得手脚蜷缩了,咬着唇道:“真的没有啊!那天晚上我很快就醒了,你醉倒了,衣服穿得好好的,还在说梦话,然后……然后我借了一下你的衣服,嗯,还有床单,我回去换了一身衣服,早上回去的时候你还睡着呢,就把衣服重新给你穿回去了。” 陆小凤整个人都充满了不可思议,他又不是第一次什么都不懂的少年,按理说做和没做区别还是挺明显的,虽然当时他喝了很多酒,身体的感觉是麻木的,但记忆很清晰啊! 他不信,他问:“那你为什么要走?” 林默抓抓头发:“我总不能穿成那样跟你躺在一起吧……” 陆小凤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一身血衣,又看了眼林默的一身血衣,各自沉默。 沙漠风天,水源珍贵,倒是能将就着睡一夜,可要真做点什么事,也实在不太美妙。 陆小凤揽过林默的肩膀,亲昵地抱了一下,“好好休息,我走了。” “等等!”林默坐起来,“你相信了吗?” 陆小凤笑着说:“我信,你说什么我都信。” 感觉不太相信的样子啊,不过算了,反正她现在想要好好谈个恋爱,问心无愧就好。 陆小凤一走,屋子立刻冷下来,林默搓搓手臂,猫在被子里把脏衣服换下来,之前收进巴比伦之门的貌似有几件干净的厚衣服,找出来穿上,抱着被子还是有点冷,那也没关系,摸摸脏衣服上的血,又是心疼又是心酸又是感动。 他为了救自己,连命都不要了,这样的人若是错过了,可能几辈子都不会再遇到了吧? 林默忽然想起来,陆小凤好像还是自己的任务目标呢,虽然她从未想过做任务,但积分摆在那,不拿白不拿嘛。 也是奇怪,陆小凤都能为救自己豁出命去,好感度怎么也该生死相许了吧,系统为什么没播报?程序被刷崩溃了吗? “系统,我想查看当前陆小凤的好感度。”主要是想看看“生死相许”那四个字,看一眼她就高兴一分。 “叮——恭喜宿主,陆小凤当前好感度为六十五,已达成“一生一次一心动”成就,请宿主再接再厉,早日达成“痴心不悔”成就。” 林默一阵无语,什么破系统,肯定是坏了吧?她跟陆小凤认识没几个月的时候就是六十五,现在还六十五?一点都没涨? 肯定是坏了。 破系统! 说起来,今日之事实在是个天大的教训,别的不说,单是一个抽卡,林默就发誓以后绝对绝对不要把希望全寄托在系统上!偶然撞上一个张三是陆小凤命不该绝,若是没有呢?她该怎么办?过于依赖系统,不但会坑自己,还会坑别人! 很多事情,她总得自己去学,自己去想,自己去做! …… 翌日清晨,陆小凤又干干净净的出现在林默面前,他换了衣服似乎还洗了个澡,身上已闻不到一丝血腥。 俩人在吃饭的时候,张三揉着脑袋凑过来,盯着陆小凤猛看,对他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昨天梦到一个死人,跟你长得一模一样!我走到他跟前一摸,嘿,他就活了,你说奇怪不?你说这个梦是不是预示着点什么?” 陆小凤扬脸笑道:“我先替你梦里跟我长相一样的人谢谢你了。” “不用谢兄弟。”张三拍着陆小凤肩膀道:“你可千万别觉得是我诅咒你!我这个梦特别真实!你出门注点意噢!” 林默深深低头,简直要把脸埋进碗里,脸红如血,生怕这位仁兄瞅见她再一句,我也梦见你了,披头散发哭哭啼啼的,还让我给你唱歌…… 幸好张三没有注意,说完话快活地哼着跑调版青藏高原走了。 饭没吃几口,昨天帮忙找人的汉子恍恍惚惚满身酒气的坐了过来,他对林默道:“我叫胡铁花。” 林默筷子一顿,扯着笑道:“你好。” 胡铁花指着陆小凤道:“他是你情人?” 林默没说话,看着他。 “你莫非是是天上的仙女?”他道:“我昨天扇了自己好几个耳光来确定这不是幻觉,他明明死了,却被一个叫张三的人复活?这……这简直匪夷所思!” 林默纠正他:“不是死了,是快要死了,没断气呢。”瞥了眼他腰间的酒葫芦,有点心慌。 她昨天精神崩溃,莫名其妙干了半葫芦酒,晚上一边哭一边吐,一边儿后怕,她咋敢随便喝陌生人给的东西哦! 胡铁花叨叨着匪夷所思,解下葫芦咣咣地喝,然后踉踉跄跄的拐出去吐。 林默低头用筷子戳碗里的饭,一下一下又一下。 这里是没有米的,只有街边儿卖的烤馕,烟火一燎,被风沙一吹,吃一口吐一口。 “有心事?”陆小凤问。 林默道:“没什么,只是玉罗刹死了,线索全断了,也不知道仙儿她现在怎么样。”叹了口气,接着道:“其实玉罗刹也未必知道是谁掳走了仙儿,可我实在没有办法了。” 陆小凤道:“你为什么不问问我呢?莫要忘了,当时我也在。” 林默把烤馕戳了个稀烂:“你知道是谁?” 陆小凤道:“有猜测,那个人当时一定在现场,一定与林仙儿有过交集,你不防也来猜猜看。” “首先,他一定长相不错,仙儿最喜欢英俊的男人,这个男人一定很会引诱女孩子。” 陆小凤点头,他去看过现场,从窗上的小洞可以看出有人往里吹了迷香,但不重,清晨时便散的干干净净,那种计量最对使人睡得沉一些,若是上手撸人,只怕没那么容易。 小姑娘定是自己跑出去的,能把小姑娘引出去的男人,长相自然不会差。 林默接着道:“这个人必然跟我,或是跟仙儿有过交集。” “他应该还有些名气,至少是正道的名气,很唬人的那种。” “他应该还有帮手,俩人或许已经露出了蛛丝马迹。 陆小凤满意点头。 答案就在嘴边,就差念他身份证号了。 林默肯定到:“一定是楚留香干的!” 陆小凤到嘴边的烤馕都掉了,满意的笑容变成了惊讶。 “哼,他这个人,长得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谁知道背地里什么样?仙儿失踪前还跟我说楚留香夸她漂亮,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美人!”林默拍着桌子:“我越想越觉得是他!他跟我有仇,我抓过他!” 陆小凤道:“你似乎对楚留香偏见很大。” 林默道:“嗯……嗯?难道我猜错了?唉,其实吧,我倒不是对楚留香偏见大,只是不喜欢浪子。”她的脸有点红,“我喜欢那种对感情认真一些,不要太花心的那种人。” 陆小凤的手忽然收紧,脸上却是在笑:“若是让一个花心的人为你收心呢?你还是不喜欢吗?” 林默想了想道:“这应该不可能吧?我觉得没有这种可能性。” “况且,谁知道他经历过多少女人?反正我是受不了,我就算没有洁癖也嫌脏啊。” 烤馕掉在了桌子上。 作者有话要说:肝不动了肝不动了 等我五一放假的,更新一定支棱起来 34、师友 陆小凤的表情倏忽间变了,他像是坐在火堆上吃榴莲,然后被人盖了一脸螺蛳粉。 连笑都无法维持。 即便林默再不擅长察言观色也发现了陆小凤的神情裂变,他的瞳孔似在抖动,嘴紧紧抿成一线。 林默立刻反思自己的话是不是有点过火了,毕竟楚留香成名已久,不仅是很多女孩子的深闺梦里人,更是人人敬仰的楚香帅,她搁这儿叭叭的说他坏话,人家是风流,又没睡到她头上,她有什么资格嫌弃这嫌弃那的……等等,方才陆小凤似乎说了一句,“若是让一个花心的人为你收心……” 她猛地反应过来,陆小凤也是和楚留香一样的浪子啊!系统盖过章的浪子,她早就知道的!可她是怎么回答他的? 嫌脏…… 嘶!林默倒抽一口凉气,几乎化身暴漫表情包,难怪陆小凤脸裂了,被心爱的人这么说得多扎心啊!换位思考一下,林默要是陆小凤,这会儿眼泪都得掉下来。 她一把抓住陆小凤的手,正想说点什么找补回来,陆小凤却把手一点点抽回去,苦笑道:“我只怕也不太干净。” “不不不,我不是说你。”林默急的抠桌子,“我的意思是,那个,浪子也没什么不好哈,至少那方面久经考验,经验比较丰富……”睡起来比较爽。这话太破廉耻,说到一半她的脸就已经红到发烫,后半句堵在喉咙里,怎么也不好意思说出来。 陆小凤把抽走的手一点点的慢慢塞回去,“我这还是第一次发现会有女孩子嫌弃男人……脏,这些年我确实经历过很多女人。”手握住,他看着她的眼睛:“怎么办,你还要我吗?” “要!”林默红着脸道:“不管你什么样我都要。” 择偶标准是一回事,喜欢又是一回事。如果那个人是陆小凤的话,那么一切的原则和标准都不重要了。 林默接着道:“要是有一天你不喜欢我了,也一定要告诉我,不要骗我好不好?” 陆小凤拉着她的手放在自己唇边轻轻的亲了一下,郑重道:“我绝不会骗你。你若是预备什么时候回家,也请一定要告诉我。” 林默点头。 这个糟糕的话题总算揭过去。 陆小凤分析绑走林仙儿的人极有可能是少林寺的七绝妙僧,无花,包括投毒都有可能是他所为。 林默惊讶极了:“他图什么啊?他……不能吧,他可是出家人啊,怎么可能跟玉罗刹结仇?” 陆小凤道:“在来寻你之前我去了一趟东京,弄到了一份情报,你看看。” 他从袖口抽出一张薄薄的信封,打开,里面的信纸也只有一页,上面只有一句话:七绝妙僧无花,石观音李琦之子。 若是这样,那么一切都解释通了。 林默抽着气道:“这……这东西你在哪搞到的,可靠吗?” 陆小凤笑道:“金风细雨楼。它是天下势力最大的江湖帮派之一,掌握着天下最多最全的辛秘。” “他们竟也愿意把这些辛秘拿给你看?” “本是不愿意的。”陆小凤道:“可谁叫楼主苏梦枕是我的好朋友呢?” 林默支着下巴,眼睛全是崇拜的光:“你是怎么交到这么多,这么厉害的朋友的?能不能教教我?” 陆小凤微笑道:“大概是我的脸皮比较厚。” …… 四月的沙漠干燥而炎热,而隶属南京路的少林却是“山寺桃花始盛开”。 羊肠小路,细雨朦胧,微冷。 陆小凤在赶马车,而林默在马车边跑步。 鬓角发丝湿漉漉的粘在她的脸上,是汗。在这个微冷的天,她硬是累出一身的汗,呼吸急促而沉重,简直恨不得要把舌头吐出来。 陆小凤挥着鞭子,毫不留情地把马车赶得更快一些,林默咬咬牙,拼了命地追,就在快要追上的时候,陆小凤的鞭子快如游龙,直奔林默的脖子。 林默就地一滚,仍是慢了一步,脸上被鞭子抽出一道血淋淋的口子,汗流进伤口里,疼得脸颊抽动。 陆小凤忙把鞭子扔了,跳下马车去看,“你……” “你又留手了。”林默捂着脸,疼得泪汪汪。 “我没有。” 林默泪汪汪的眼睛一亮,喜道:“那是不是我的反应变快了!” “是。” 这一句肯定让她连身上的泥水都变得快活起来,她抱着陆小凤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一口,兴奋道:“再来再来!说不定下次我就可以抓到这跟鞭子了!” 陆小凤笑不出,他用手绢轻轻的擦拭那道鞭伤,叹道:“你召唤鬼的能力已经让你成为天下第一,你又何必跟自己过不去,非要习武呢?” 林默摇头:“可这个天下第一水分太大了,与其把希望全寄托在看不见的鬼身上,不如靠自己。在沙漠里,如果没有你救我,我就死了。” “我不想离开鬼就什么都不是,至少,我得把反应速度练上来,” 陆小凤又叹了一口气:“这一个月我都在等你放弃,没想到想打退堂鼓的人却是我。” 在沙漠的时候,林默就在磨陆小凤教她习武,陆小凤笑着说好呀,只要你能坚持三天。 三天,他带着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跑步。在漫天风沙里跑,这意味着每呼吸一下,就有大把呛人的沙子钻进口鼻里,林默每跑几步都会咳的死去活来。 到了晚上,滴水成冰,他让她在冷风口里扎马步,至少三个时辰。 他以为林默会放弃,会哭着闹着打他一顿,控诉他故意折腾自己,然后他就会告诉她,习武就是这样。 但是林默没有,从头到尾没有任何质问,不管是什么样的刁难都坚持下来,只是在晚上扎马步的时候,还没到半个时候她就晕倒了。 陆小凤以为她醒过来就会自动忘记习武这件事。 但是林默没有。 她起的比他还早,一个人冲到滚滚黄沙里复习昨天的招式。 林默是认真的,她已经不信任系统了。 那场险些造成的生离死别让林默明白,她可以使用系统,但不能依靠系统。 会害死人的。 陆小凤说:有我保护你。 林默从耳朵尖儿红到脖子根,搓着手指道:“可是,我也想保护你!”顿了顿接着道:“即便像我这样的人,也有想守护的东西啊!” 陆小凤想问你想守护什么东西,但他作为一个三十多的成年男人实在问不出口。 他被尬的脚趾差点把鞋底抠破。 而林默瞅了眼系统上涨的五点积分只有哀叹,果然,念一句系统颁布的所谓热血语录攒分是最慢的,羞耻度却是最高的! …… 暗室中。 林仙儿从床上坐起来,用手指梳拢着发丝,盯着门口,等待着那个俊美的僧人和一盏灯火。 暗室的门开了,无花走进来,灯盏放在桌子上。 林仙儿含着笑朝他招手,若是往常,无花定会快步走过来把她抱在怀里,抱的紧紧的。 他已经对她上瘾了。 或许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完全落入她手中,休想逃得掉。 无花站在原地,目光冷冷。 林仙儿的手一顿,直觉不对!她的笑立刻变作楚楚可怜,“怎么了?” 无花道:“我的母亲死了,你姐姐杀了她,所以我也要杀了你。” 他的手中拿着一把刀,乌色刀鞘,刀身细长。 刀已出鞘。 他的手指紧握着刀把,关节已发白,浑身紧绷,脸上浮出细密的汗珠。 这个距离林仙儿甚至听得见他的心跳声,她眼睛眨了眨,从床上下来,一步一步走上去,纤细的手捂住刀刃,对准自己的心口。 她甚至还能笑得出:“你杀吧,我情愿死在你手中。” 刀身难有寸进,在颤抖,冷汗滑下,没入衣领中。 他输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加班了回来的比较晚,所以再次发生了写到一半睡着了的人间惨剧orz 35、初吻 无花逃走了,背影狼狈。 那把刀掉在地上,映着林仙儿的倾城之色,她蹲下来拾起刀,照镜子一样端详着自己的脸。笑容清纯可爱,眼中是任何男人看了都忍不住心跳加速的水光。 “就知道你没用。”林仙儿低低道:“我还有许多话没说呢,没劲!”她坐回床上盯着烛火看,她算定无花一定会在这只蜡烛烧完之前回来,自从她说自己怕黑之后,他就从不舍得她一个人呆在黑暗里。 暗室不是牢房,除了没有窗之外它甚至比许多富家小姐的闺房还要富丽奢华。 其实几个月前她醒来的时候的的确确是在牢房里,身上只裹了一条破被子,无花的刀已经架在了她的脖子上,生死之间,她只做了两个动作就打消了无花的杀意。 睁眼,抬眸。 目若星辰,像是二十八星宿皆为你回眸。 那时他就下不了手,何况到如今。 无花走得匆忙,忘了关上暗室的门。林仙儿当然可以趁机逃出去,但她不想,她想让无花亲自放她出去,让这个骗了他利用他的男人好好知道知道什么叫情伤,体味体味失去的痛苦。 若是有机会能看见他落泪哭泣,那林仙儿简直能爽到后天去。 她也并没有等太久。 蜡烛只烧到一半,无花端着食盒过来,看见林仙儿坐在那有些惊讶,失声道:“你竟然没走?” “我不想走,我在等你。”她痴痴的看着他:“我若是走了,只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无花不敢看她,扭头去看她投射在墙上的影子,魅影随着烛火而跳动,携带着无尽的,说不出的欲望。 “为什么不走?为什么想见我!为什么……引诱我?”他闭上眼,想念一念心经来静心,可倒背如流的经文一个字也想不出来,脑海中只有她,她的脸,她的眼,她的唇,她的笑。 馨香和湿热贴了上来,他是思绪被撩拨的断断续续,想不起计划,想不起死去的母亲,什么都想不起,心里眼里,日月山河,天地诸事都变成了她! 不能是这样,也不该是这样,他才是猎手,他才是主宰!然而身边人轻轻的一声喘,手指从他的耳朵滑到胸口,他就什么都不是了。 输了,这次是真的输了……他被带到了床上。 …… 林默已到了少林。 陆小凤很悲观的分析,如果真的是无花掳走了林仙儿,那么在他得知石观音已死的消息时,林仙儿必死无疑! 或许现在已经晚了。 林默说不会,林仙儿一定活着。系统抽卡虽然不靠谱,但对任务目标的生死检测还是很准的。 入了虎口的羊通常活不了太久。距林仙儿失踪已经过了至少四个月,这四个月林默从系统里把林仙儿的实时状态看了一遍又一遍。 小姑娘聪明得很,林默猜测要么她自己逃了,要么,她从羊变成了大灰狼。 这也是为什么她还有心情习武,有心情谈恋爱的原因。 巍巍古刹,空旷辽远,三五个青衣僧人在打扫门前的阶梯。陆小凤跑上去行礼,一个少年僧人问他有什么事。 陆小凤道:“请问无花大师在吗?” 僧人说无花师兄出去云游,已有数月不曾回来了。 陆小凤朝林默摆摆手,迈下阶梯回到马车边无奈道:“他倒是不傻。” 林默道:“傻的是我,他把我想得太聪明了些。” 陆小凤道:“你先回客栈等我,我去查一下他的行踪。” “不用这么麻烦,我有更简单的办法。” “什么办法?” 林默嫣然一笑:“找张三。” 陆小凤一愣:“哪个张三?” “不管男女老少,叫张三都行。” 江湖上叫张三的人绝对比和尚多,陆小凤刚好认识两个,其中一个刚好住在附近的管城,离少林寺也就一天的路程。 这个张三是个女人,姓张,门户里排行第三。 林默见到她时已是夜晚,红彤彤的灯笼挂了一整条街。 只有青楼才会在晚上挂这样的灯笼。 张三穿着水红色的绣着蝴蝶的衣裳,像个待嫁的新娘,染着玫红色的蔻丹的长指甲揪着一个孩子的耳朵叉腰骂人,一见到陆小凤,骂人的泼辣样子立刻被风吹了走。 “呦,这不是我那冤家……”她细长的满是风情的眼睛把陆小凤上上下下看了一遍,然后才看到站在他身后的林默,眼珠子当即一转,红指甲勾了勾。 陆小凤心领神会,从袖口掏出一叠银票送到她手上,张三一张张的看过去,然后收拢入怀,娇笑道:“对不住了公子,奴家眼疾未愈,认错人了。”她上前几步,勾魂夺命的红指甲停在了彼此的安全范围:“公子找奴家有事?” 陆小凤扭头:“不是我找你,是她找你。” 张三朝林默抛去一个媚眼。 林默搓着手,不好意思道:“你能不能给我唱一首c调的青藏高原?” 张三:??? 红灯笼下,红衣美人一曲高歌震惊了陆小凤,他的胡子都被吓的立起来,眼睁睁看着她深情演绎,歌声如梦如幻,登高望海。 当唱到“那就是青藏高原”的高丨潮,林默拍手鼓掌,这个技能真的好强,说唱c调就唱c调,一个音都没跑! 顾不上小姐姐惊悚得仿佛活见鬼一样的脸,林默拿出一袋珍珠作为报酬,说想让她陪自己找一个人,路可能有点远,明早启程。 看在整整一袋珍珠的份上,张三按捺住了自己的好奇心,一个字也没多问。 …… 客栈里,林默又又又遭遇了只剩一间房的尴尬局面,店家还特意补充一句他家的床都很大。 她能怎么办?她只能相信店老板的鬼话。 极好的天字号上房,床也的确很大,画着山水的屏风后面还有一只浴桶。 店小二一趟一趟的来回倒热水,末了从怀里掏出一只瓷瓶放在浴桶边儿的凳子上。 酒菜齐备。 陆小凤在喝酒,林默的筷子在戳碗里的饭。 “那个张三……是不是你曾经的……情人?” 酒杯停在嘴边。陆小凤想说不是,但他答应过绝不骗她,他只好说是。 林默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陆小凤在看杯子里的酒。 “我就是随便问问。”林默笑着把筷子放下:“我有点吃醋,你不会介意吧?” 陆小凤想说不介意,但他说不出口,他的脸皮虽厚,却也没到城墙拐弯的程度。 如果是别人,他不会这样心虚。他看着林默道:“你会不会生我的气?” “我不生气。”林默低下头,手指在腿上画着圈,然后瞟向屏风后面的那桶冒着热气的水。 “你说,老板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林默拿起放在凳子上的小瓷瓶,打开,里面是粉色的膏体,有淡淡香气:“这是什么?” “你想试试吗?”耳边是陆小凤变得粗重的呼吸,他搂她入怀,唇贴上去,细细研磨。 林默心悸了,她感觉自己整个人都烧起来了,从里到外,从头到脚过电一样麻酥酥的。 她简直想立刻找纸笔记下来今天是哪月哪日!单身二十多年第一次接吻啊,原来是这样的感觉,莫名其妙有种想哭的冲动,眼里立刻沁出了水光。 一吻结束,怅然若失。 忽然有点遗憾此前全无经验,没有一些对比,不能深刻的感受一下浪子久经打磨的技巧。 “你别动。”林默咽了口唾沫,主动把唇凑上去,没敢像他那样放肆,只是贴着,简简单单的触碰。 陆小凤竟也真的不动。 碰了两下,林默终于悟了,就是技巧的问题,她自己来就没那个感觉。 陆小凤把林默圈在怀里,让她的头靠在自己心脏的位置,轻轻叹息。 手饶到腰前,小心的,把腰带解开一个小结。 “可以吗?” 声已喑哑。 林默知道他在问什么,深呼吸,深呼吸,然后把人赶了出去。 关上门,她靠在门上,捂着碰碰乱跳的心,在心里疯狂尖叫。 她差一点就去系统商城里换小雨衣了。 不行不行,太快了,实在是太快了,至少要再相处一下吧…… …… 张三姑娘带着林默和陆小凤找到无花的时候,他正在自杀。 昏暗的石穴中,他用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仰面躺在床上,眼中无光,憔悴不堪。 他还穿着僧袍,只是多日未曾洗过,他的脸还是俊美的,却再也不似当初如白云降临人间的佛子了。 张三姑娘还是懵的,根本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 林默慌张上前从僧袍上撤下一块布裹住被刀割开的手腕:“仙儿呢?她去哪了?” 无花暗无天日的眼神中恍然一动,他笑了,疯狂大笑: “她被我杀了!她该死!”他忽然用力地抓揉着心口,手背青筋条条绽出,喷出一大口血。 直到死,他仍然在喃喃自语:“为什么要骗我,你说你会回来,你为什么不回来……” 陆小凤在看林默,看着她慢慢的转身,环顾着这间暗室里的一切。 “仙儿应该还活着。” “我知道。”林默心情复杂之极,末了化作一丝苦笑:“这孩子……” 怎么说呢?不能说她做的不对,落在这种随时会要命的境况里,不仅活了下来且成功反杀劫匪,简直可以写进自救教科书里。 可要说她一点没错……无花心术不正,自然死有余辜,可若是别人呢?仙儿日后会不会也会这样去伤害一个真心去爱她的人呢? “弃恶从善”还在系统的光屏上,这四个字让林默心底发凉,不知如何是好。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新get到一个词叫买鞋文,顾名思义,不试试,怎么知道合不合适呢? 想城主了,下章该带他出来玩啦。 要上夹子了,所以明晚十一点左右更新 再再次推一下预收→[综武侠]反派带着剧本回来了 文案↓ 高月是穿越司武侠分区的老员工,这些年她拿着反派剧本兢兢业业的为主角打工,当他们的磨刀石,最后死状凄惨,万人唾骂。 久而久之,高月身心受创,噩梦连连,心理医生都治不好,咬咬牙拿出全部积蓄拍在老板的办公桌上,绑定自己开发的系统回到当初的小世界里挨个报仇。 #渣过我的都给我等着,爸爸来敲断你们的狗腿了# 于是,她撅折了剑神的剑:“你踏马用它杀了我整整十六次!” 殴打了风流探花:“呸,狗玩意,你怎么不把你自己让出去?” 让快活王留下痛苦的泪:“敢骗你爸爸,吃*去吧!” 还有最过分的你,被你渣过的十七个女人,全是特么老子一个人演的! 想好怎么狗带了吗? 完结文→[综武侠]神仙在线改命 36、白云城税收 张三的眼睛眨呀眨,虽然她搞不明白状况,但不妨碍她同情为情所困,伤心自尽的无花,同情归同情,也不妨碍她羡慕林仙儿耍弄人心的手段。 这样的人放在她们这个行当里都可以挂牌位供起来当祖师爷了,当她知道这个祖师爷还是个十四五的小姑娘时,简直比吃了一百斤柠檬还要酸。 “要不……我再试试找找她?”张三估计着自己在找人的事情上忽然变得如有神助肯定跟眼前这个姑娘脱不了干系,既然收了钱,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她心里门清得很。 “不用了,我知道她去哪了。”林默道:“多谢张姑娘带路,感激不尽。” 张三嫣然一笑:“好说好说,下次若再有这样的事可别忘了奴家呀。”走出去几步,忽然转过来对林默勾勾手,“借一步说话。” 林默凑过去,张三拉着她胳膊悄声到:“你跟他认识多久了?” “谁?” “陆小凤啊!” 林默想了想道:“快两年了吧,怎么了?” 张三掩唇笑道:“那是够久的了。看在那一袋珍珠的份上我跟你交个实底,对他,你别太认真。” “嗯?” “不明白?”张三道:“笨啊,他是我的熟客,情场老手了,若是睡一睡嘛也不打紧,若是想跟他过一辈子,我劝你还是尽早打消了这个主意,他就是个混蛋,天字第一号的大混蛋。” 林默在沉默,一辈子太长她还没想那么远,反正都在一起了,就处处试试呗,不行就散,结婚还有离婚的呢,何况只是谈恋爱。这么想着,她扭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复杂。 陆小凤笑容勉强:“要不我先出去?” …… 送走张三后,林默直奔江南,她在江南乌镇租了一个院子,林仙儿若是脱身一定会回这儿找她。 陆小凤问她接下来预备怎么做,有什么打算,林默跟着马车跑,喘着粗气道:“我得先见到她再决定。” 五月,在江南已是初夏,白墙黑瓦,河道里流水潺潺,暖风携着雾蒙蒙的细雨和花香一路飘远。 林默推开院门,林仙儿果然已经回来,她在扫院子。 她像所有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一样,穿着粉衣绿裤,头挽双髻,安安静静的拿着扫把乖巧的不得了。 见林默进来,她先是一愣,随即扫把一扔,嘴一扁,冲上去抱着林默呜呜地哭:“姐姐,姐姐,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你去哪了我到处都找不到你呜呜呜。” 林默拍着她的背道:“我从无花那回来,他死了,是自杀。” 林仙儿哭泣的声音一顿,浑身都僵住了。 微风习卷,细雨缠绵,两人静默而立。 过了许久,林仙儿颤声道:“他走的时候,痛苦吗?” 林默道:“他很绝望,仿佛在世上多活一刻都是折磨。” 林仙儿精神大振,爽得手指尖都在发麻,脸上却挂了泪:“我……我没想到……可是姐姐,我没有办法啊,我若不这样做,他会杀了我的,他真的会杀了我的,我不想死,我若死了你会担心我的,我不想姐姐为我担心。” 林默没说话。 林仙儿接着道:“姐姐是在怪我吗?” 林默很认真也很严肃道:“我想给你一个忠告。” “什么?” “你的美貌可以成为你自保的手段,甚至也可以成为你防身的武器,但是,你决不能让它成为你作恶的工具。”这几句话她在心里默念了一路,说得十分流畅。 林仙儿放开了手,退后两步,不可置信地看着她,眼泪大颗大颗的流下,哽咽着嘶声道:“作恶?我做什么恶了?那个和尚要杀我啊!难道不许我反击吗?难道我要死守清白死在他的刀下,等你找到我,再去向朝廷给我申请一块贞节牌坊?”她冷笑着抹了把泪:“凭什么啊?” 林默叹了口气,望天道:“我没说你有错,更没有怪你的意思,在那种情况下,不管你用什么手段自保都不是错。但你要明白,我想说的是……” 她忽然卡壳了,不知道该怎么用语言来描述她想表达的意思,沉吟了半晌,她道:“我希望你做个好人。” 林仙儿迷惑地看着她。 林默接着道:“对付坏人你可以如此反击,但如果是任何一个无辜的人你都不许这么做。” 感觉轻飘飘的没说到点子上,林默虽然读的是声乐,但毕竟是师范专业,教育学心理学都是必修课,回忆了一番教科书,书上列举过许多关于如何劝导青少年的案例,说是他们这么大的孩子正是思想三观还未完全建立的时候,管制得越严越容易逆反,还说教育是个循循善诱的过程,劝导青少年最好从对他们有利的地方出发…… “嗯……我这是为了你好,你想啊,现在坏人多多呀,万一出现那么一两个变态,是吧,越喜欢你越要摧残你呢?万一,哪个有病,你中招了呢,是吧,就算没有病,万一怀孕了呢?你生还是不生?我倒不是说不许你,那个……用一些非常规手段保护自己,但是吧,也得分人,有一些好人,你不能这样做,这样是不对的。” 林仙儿更迷惑了,你这天上一脚地下一脚的说什么呢? 林默也尴尬得不行,完犊子,给母校丢人了,她总不能说我有个系统能未卜先知,知道你以后肯定会作恶,所以提前教育教育你。 “姐姐。”林仙儿的表情完全变了,变得一言难尽:“你说的话我完全听不懂,就像你写的话本子,让我感到非常难以接受,你明明不擅长说话,为何要如此为难自己呢?” “姐姐难道不觉得自己很奇怪吗?” 林默当时就蹲地上了,脑瓜子嗡嗡疼。 缓了好久,久到毛毛细雨打湿了她的衣服,湿暖的微风吹得天灵清明,忽然像是菩提树下的老僧般悟了。 对啊,我为什么要如此为难自己呢?有这闲工夫我找陆小凤陪练刷刷武力值,积分难道涨得慢吗?我蒙面闯进闹市喊几句“为正义而战”还不够尴尬吗? 我在这儿装什么大尾巴狼。 她晃晃悠悠的走了,徒留林仙儿原地迷惑。 陆小凤坐在马车上甩鞭子,见林默出来伸手把她拉上了车。 他没问结果,只问她想去哪。 林默望天:“去东京,清个帐。” …… 东京,户部衙门。 林默打开王之财宝,把在沙漠里搜罗的一箱箱金银财宝取出来,也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就当着户部官员的面施展能力,金色的漩涡一个接一个,在场人的眼珠子掉得噼里啪啦。 或许是吉尔伽美什她绑得够久,又或许是进日来意志力被磨练出一个相当的水平,她已能够自由的运用英雄王的能力,除非刻意放松,否则他人格不会出来作乱。 “点点吧,应该还能剩不少” 几十箱金银珠宝排成几排,罗列在议事厅里,十来个着青衣文书小吏打着算盘算,一边是账本,另一边是欠条。 李侍郎捻着花白的胡子绕着箱子转圈,转完两圈又开始绕着林默转圈,一副想说什么又觉得没必要,可不问又没法满足好奇心的样子。 林默手捏裙子,盯着算账的小吏看。 “最近,朝廷挺缺钱的吧?” 李侍郎淡淡嗯了一声,“国库年年亏空,偏生官家还要造什么园子,唉,不提也罢。” 林默当时就一咯噔,多嘴问了一句:“听说官家挺喜欢写字画画的哈。” “书画一绝。” “听说自己造了个字体?” 李侍郎瞥了一眼,道:“瘦金体,你也知道?” 林默不说话了,心里直呼好家伙。她大胆一猜,当今皇帝是不是叫赵佶? 之前她对这个世界是没概念的,现在有概念了,就觉得玄幻,如果这里是历史上的宋朝,她为什么能在街头看到属于明朝的东西两厂和锦衣卫? 如果是历史上的明朝,为啥国号为宋,皇帝姓赵,首都是东京? 林默踌躇了一会,接着问道:“那个……我先前仿佛听说有百姓在皇宫门口闹事,被侍卫拖出去斩了?哪个门侍卫这么凶残啊?” 李侍郎莫名其妙地看着她道:“神武门,怎么了,闹事的你认识?” 林默:“……”好家伙神武门都出来了。 这简直是对她掌握的历史知识的极大侮辱啊! 还没缓过神来,文书们已经统计好了数额, 计算结果,金银财帛总计三千九百万两,一文不多一文不少,刚刚够清账。 林默心一抖,瞳孔地震:“你确定?你确定没少算?你们最好不要骗我,否则我一击天地乖离,威力你知道的。” 算账的文书年纪不小了,许是书读得比较多,非常有舍生取义的精神,梗着脖子发誓绝对没少算一文,否则出门让马车撞死,有本事你就天地乖离。 林默麻了,毛干爪净走出户部大门,心里感叹财神为何将她遗忘。 刚走出街拐角,一顶轿子突兀地窜到她眼前,她人在魂飞,差点跟抬轿子的撞上。 街拐角很窄,林默侧身相让,轿子却停下来。 白皙而尖细的手指将轿帘掀开。 里面的人清秀隽雅,长得一副不食人间的模样。 林默低头抠手,心想你咋还不走。 “林姑娘,我等你多时了。” “啊?” “我是无情。” “啊。” 无情道:“想必林姑娘贵人多忙,我长话短说。” 林默看了看太阳,午时了,陆小凤在春熙楼里等她回来一块吃饭,这回差不多菜都上齐了。 “你快点说。” “朝廷有一笔税款要收,山高路远,恐有贼人沿途行凶打劫,故而想请姑娘走一趟,听闻姑娘押镖护运,一次三千两?” 林默咳了一声,“那个,涨价了。” 无情:“……涨到多少?” “三万两。” 无情:“……” 林默接着道:“不过,如果是神侯府的话,我可以不要钱。当日如果不是诸葛先生,我可能就上吊死了……去哪收税?” 无情道:“白云城。” 林默打开系统地图瞅了一眼,嘶了一声,何止是山高路远,简直是西天取经。 难怪没人接。 “那什么……”林默措词道:“交税是怎么个流程我还是知道一点的,不应该是白云城上交到地方,然后由地方再上交到京都,这怎么中央还得亲自下去收了?” 无情俊逸的脸忽然泛起点点哀愁:“地方上已经整整四年没有交税了,凡是朝廷下放的收税官无一不死在路上。” 那可真是太惨了。 林默点点头,道:“明白了,等会我跟你去过一遍手续,我自己去就行。” “你自己?你想走旱路还是水路?我可以调动沿途捕快帮你押运。”无情道:“金银繁重,你可莫要小瞧了沿途宵小之辈,他们的手段不是你武功高就能成事的。” 林默摆手道:“不不不,我不走旱路,也不走水路,我空运。” 哪个宵小能上天她倒是想认识认识。 黄金维摩那也想认识认识。 无情无语了。 林默接着道:“我大概明后天就能回来,要是白云城的人手脚麻利的话。” “空……运?明后天?”无情的脸也有点空。 林默点头。 …… 南海,白云城。 叶孤城在海边练剑。 剑是海外的精英寒铁,阳光撒在剑身上,反射出细碎的金光。 他目如寒星,指尖悠然的划过宝剑。 飞仙岛近来阴雨连绵不绝,今日好不容易见了太阳,叶孤城稍显阴郁的心情也仿佛见了太阳一般转晴些许。 但愿东京也会有这样的好天气…… 他闭目微微仰头却不料被一片阴影倏忽笼罩。 叶孤城:……难道又要下雨了? 这儿里白云城挺远的,他出来的急也没带伞呐。 阴影骤然压下,头顶风声轰鸣不止。 慢慢的,阴影变成了刺目的光,黄金在太阳下的光。 只见一个巨鸟形状的,主体金黄,羽翼翠绿的玩意从空中缓缓降落。 白衣女子站在上面朝他疯狂招手,手里拿着一个喇叭,大声道:“你好!那个,请问这儿是飞仙岛不?” “你往后稍稍,我好停车。” 叶孤城沉默的看着那坨悬在半空的玩意,世界观破碎了。 作者有话要说:城主:完了,屋里闷久了,我可能出幻觉了感谢在2021-05-0122:24:38~2021-05-0222:18:4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顾晴岚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明镜、空蓝10瓶;紫鱼雨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37、锡银 叶孤城这辈子没这么茫然过,他忘了收剑,站在原地没有动。 林默尴尬得咳了一声:“那什么,你往后点,我怕压着你。” 维摩那往下沉了沉,遮天蔽日阴影罩在叶孤城头顶,他观测了一下大致面积,觉得自己若是后退肯定会退得很远,且动作稍显滑稽,索性,他飞身纵越,踏上了这艘黄金之舟。 维摩那轰然落地。 “你是什么人?”叶孤城道。 林默不知道他究竟是问她的身份还是问她来的目的,寻思一番,沉吟道:“我是个好人。” 她注视着眼前之人,头上戴着檀香木座的珠冠,脸很白,不是那种不见天日的苍白,而是像珍珠在太阳下发出的莹润的光泽,一身白衣仿佛天上的白云裁制而成,手里拿着剑,他正将剑归入鞘中。 高冷如仙。 林默很不愿意跟这样的人说话,容易紧张,一紧张她就喜欢胡言乱语。 “请问……这里是飞仙岛没错吧?”系统导航肯定没错,但林默总得说点什么来缓和一下尴尬的局面。 “是。” “嗯……我想去白云城,你说,我把维摩那,就是你脚下踩的这个,停在这儿不能被偷吧?” 叶孤城垂眸瞧了眼维摩那的体积,面无表情道:“不会,没有人搬得动它。” 林默心想那可不一定,放在她穷疯了那会儿,若有人送她这么大一坨黄金,她怎么都有办法,就是拿牙啃也能啃回去。 更何况上面还有大片的祖母绿宝石,万一不慎让人抠走,她觉得凭自己可能压不住英雄王的怒火。 “你能不能先下来,我得把它收一下。” 叶孤城跳下来,眼睁睁的看着这个庞然大物在眼前如扬沙般慢慢消失。 他问:“你到白云城做什么?” 林默道:“这就跟你没什么关系了。”打开导航,系统正在规划路线,却听眼前的男人忽然道:“我是白云城城主。” 林默脚步一顿:“你就是叶孤城?” “你是来找我的?” 林默在袖子里掏了掏,掏出一封盖着户部官印的信函拿在手上,道:“呐,你看,这是户部下发的文书,我找城主是公事,你可不要骗我。” 叶孤城扫了眼信函,淡淡道:“随我来。” 白云城很大,也很繁荣,从海边到进城足有几个时辰的路程,城门口,几个穿着黑衣制服的青年候着,见了叶孤城,拱手道:“城主。” 一旁的骏马打着响鼻。 叶孤城道:“寻一辆马车来。” 青年没问干什么,也没有人往林默身上多看一眼,垂着眼拱手称“是”。 没一会便有人赶着马车过来,叶孤城抬手道:“请”。 可能是近日来拉练习惯了,林默现在一看见马车就想跟着跑。 她上了马车,骏马嘶鸣两声慢跑起来。 她掀开车窗往外瞧,城中街道阔而齐整,小摊小贩一个挨着一个,商铺酒楼一家挨着一家,一点也不比东京城差。 该是个富庶的地方。 马车跑了两个多时辰总算到了城主府。 府内低调而不失奢华,外面的房屋看着有些年头了,有些甚至砖瓦破败,可内里装潢典雅考究,尤其是白云城地处海外,屋内的陈设和布局跟东京流行的东西大不一样,就拿侍女奉上的茶具来说,东京最贵最流行的是汝瓷,以前酒楼里打工的时候见过,天青色的,又素又净,而这里用的全是透明的琉璃,在太阳下会折射出彩虹的光,煞是好看。 以她见识不多的眼光来看,琉璃应该比汝瓷贵。 许是她看得太久太专注,叶孤城道:“你若喜欢,送你也无妨。” 林默立刻就把杯子放下了。 不能让这个资本家小看了我无产阶级的骨气! 她满脸写着清正廉明,拿出信函公事公办道:“这个是户部下发的交税文书,请叶城主过目。”林默道:“我猜叶城主应该已准备好了吧?” 税银不多,以白云城的富庶总不会拿不出。 叶孤城拆开信函匆匆扫了几眼,悠然道:“税银早已备好,不过从库房抬过来需要时间,不如我们边喝茶边等?” 茶色金黄,刚从琉璃玉壶中倒出来,茶香便迫不及待的逸散而出,清新寒冽,是林默没闻过的。 茶盏触唇,林默的手忽然停住。 叶孤城的目光也已凝住。 “朝廷下放的收税官无一不死在路上。”无情的话忽然在耳边炸响,林默抿抿唇,又把茶盏放下了。 倒不是信不过这位高冷如仙的城主……好吧她就是信不过他,根据无情的说法,整整四年,朝廷前后委派的六任官员到白云城收税,结果这六个人不仅没拿到钱,人也没回来,倒是也派过捕快来查案,结果全部死于匪徒截杀,城主无辜如白莲花。 过于巧合了,林默被表里不一的人坑了太多次,不得不多长个心眼。 “怎么不喝?”叶孤城问。 林默把茶盏放下:“我不渴。” 叶孤城浅饮一杯道:“茶不是用来解渴的,渴而品茶皆是蠢物。” 林默眼睛盯着手,手指在桌子上画圈,憋了半天道:“我……茶叶过敏。” 叶孤城转过头,噙一抹冷笑道:“你怕我下毒?” “……有点。” 没过一会,十几个小厮抬着几只箱子过来,一一摆放在院子里。 叶孤城起身走出去,林默跟在后面。小厮拱手道:“城主,这是今年的税银,这个是总账。” 叶孤城接过账簿转交到林默手上,冷冷道:“你最好快些,也最好赶在午时之前走人。” “我不急。”林默不会看账簿,只知道朝廷的赋税是一城百姓一年全部生计的四分,全城百姓的收税账本可以堆满一间屋子,所以上缴城主后会有专人记录的一个总账,她只要核对每页最后的一个总数能跟最终账目对得上就好。 林默即便不是理科生,加减法也不至于算错,验算几遍后得出了最终数额,总计一百二十四万七千七百两白银。 这又是林默感到困惑的地方,按她所学的历史知识,地方上以白银交税最早是由明朝的张居正提出来的,在那之前,税的种类多样,有米有布有肉干有咸鱼,像什么折色火耗啊淋尖踢斛啊都是贪污税款的著名手段。 林默扭头多问了一句:“那个……收税收白银是谁提出来的?” 要是从叶孤城嘴里蹦出“张居正”或者“张首辅”三个字林默能当场表演一个三观炸裂。 幸好叶孤城没有,他说他也不知道。 算完了帐,林默去瞅银子,正正经经的雪花白银,成色极好。 “去拿秤来。” 小厮一愣。 林默也有点愣,茫然道:“怎么了?” 小厮赔笑道:“您请看,这银子是整锭的,一块是十两,不需要秤。” 林默看着叶孤城,痛心疾首道:“往年,官员来收税,都这么草率吗?看一眼就带走?”她觉得自己就够糊弄的了,怎么正经收税的比她还草率? 在现代,连银行存个万八千块钱还得逐张清点呢。 这个世界指定有点毛病。 叶孤城双目冷如寒星,沉声吩咐道:“去拿秤。” 那边小厮去去取秤,这边林默把银子一箱一箱的倒出来,一个一个的看,看了两箱,看出问题了。 同样是雪白的银子,大小也一样,偏偏有的轻,有的重。 林默眉心一拧,手指将两块银子捏在一起,一个没怎么变,另一个往里深深凹陷。 是锡。 她把锡给叶孤城看,满脸写着我读书多你驴不到我的精明。 叶孤城的剑在身后,已缓缓出鞘。 剑光如虹。 林默想,她是打开巴比伦之门,发射王之财宝好,还是朴素一点,直接来一句看剑?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事耽搁了,明天多更补上 紫禁之巅预备感谢在2021-05-0222:18:40~2021-05-0323:45:1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烟波琉璃、韧者长青10瓶;瑶湖6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38、黑衣人 匕首自袖中滑出,她刚吐出一个看,剑字只喷一个微弱的气音,血已溅在了她的脸上。 一个小厮的血。 人倒下,剑归鞘。 叶孤城刚才还站在她对面,血溅出来时他已站到了她的身侧。 林默的脸已经瘫了,吓的。 刚刚那一剑叶孤城若是刺向她,她必死,那种速度她反应不过来,即便能反应过来她也躲不开。 来之前无情跟她说过,叶孤城是个用剑的高手,她有心理准备,但她没想到一城之主的剑法会高到这种水平! 这般出剑速度林默只在一个人身上领略过,那就是西门吹雪。 叶孤城淡然道:“抱歉,一时不察被手下盗了税银,此乃我治下不严之过,明日我便将缺漏补齐。” 林默觉得自己的血流速度仿佛快了几分,没说话,她在想叶孤城弄这一出是什么意思。 总不会真的像他所说,他是被手下蒙蔽吧?这种话放在以前林默说不定还能信一信,但现在她一听就觉出不对。若是连税银被偷这么大的事都能被蒙蔽,那他叶孤城还当什么城主,早就满街要饭了。 莫非是看她一脸蠢像觉得用不上太高级的借口,随口现编一个就能糊弄过去? 应该不会,陆小凤教过她,宁可把对手想得聪明些,也千万别觉得任何一个人蠢,这世上纯种的白痴毕竟不多,而自己的命却只有一条。 这位叶城主目测三十有余,年纪轻轻便治理一城,总不会连这样基本的道理都不知道。 那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是不想撕破脸,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还是对她脑子和实力的试探? 若是信了,说明她智力极低,明天想怎么骗就怎么骗,若是不信且不出手,就说明她武功不行,想怎么杀就怎么杀。 她甚至没法确定刚刚那一剑究竟有没有留手。 林默大脑高速运转,微笑道:“叶城主的剑法倒还可以,让我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 叶孤城淡淡道:“是吗?所以激动之下呼吸凝住,心跳剧烈?” 是试探。 上一个这样试探她的是玉罗刹,在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时他连一秒钟的时间都没有给她。 林默也不能给叶孤城这个机会。 金色的漩涡一个接一个闪了漫天,刀枪剑戟,各色兵器从巴比伦之门内探出了头,严阵以待。 她尽量让自己笑成变态杀人狂的模样慢悠悠道:“是啊,一想到万箭齐发把你扎成刺猬,血洗白云城染红整片南海的盛况我就高兴得直发抖呢。” 叶孤城的瞳孔骤缩,冷声道:“你是林默?” 林默极力把呼吸放缓,慢慢道:“叶城主,我无官无职,既不想追究前几年的税收,也不想管之前的收税官员是怎么死的,我来白云城的目的只有一个,希望你能明白。” 手指揩去脸上的血迹,林默冷笑道:“或许是我的脸让城主对我这个人产生些许误会,不过没关系,我可以立刻消除这个误会。” 一把黄金重剑擦着叶孤城的脸飞出去,白润生光的脸被剑风割裂,血滴下来,湿了衣领。 叶孤城没动,身后轰然,房子被一剑刺塌一半! 吉尔伽美什人格稍稍显露,威压降下,空气仿佛凝固。 院子里的侍女小厮纷纷跌坐在地上,连口气都不敢喘。 叶孤城的心理素质比林默强了不是一星半点,如此明晃晃的威胁只叫他呼吸快了几分,他连表情都没变。 “我知道了。”他说完转身便走。 林默收起宝具,站在这里有那么一丝丝尴尬。 看样子他是去筹钱了,今天急切之间估计拿不出那么多,最快也要等明天,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她总不能站在这儿傻等,得去寻个住的地方。 刚走出去没几步,一个侍女犹犹豫豫忐忐忑忑的走过来,说是城主给她安排了休息之处,午膳也已备好。 林默怕他投毒,不敢吃也不敢住,绷着脸道:“替我转告她,明天一早我要在海边见到白银一百二十四万七千七百两整,若是见不到,我就让他叶孤城亲身感受一下黄金维摩那的速度与激情。” 侍女当场茫然。 …… 深夜,细雨潺潺。 林默躺在床上半梦半醒。 张神医开的药吃了一个来月总算是起了作用,只要白天稍微累一点她就能一夜安眠。 尤其是还完债之后,一块堵心巨石没了,无事一身轻,夜间格外好梦。约么到了晚上十点,万籁俱寂,夜风在长街游走,声声呜咽。 朦胧之中,她梦见自己忽然又穿回去,趴在寝室的书桌前,室友照她后背来一巴掌给她拍醒,骂道:“还睡!明天论文就该交稿了!降重查了么?还想不想毕业了?不知道今年论文过审难度大了么?”她爬起来揉着眼睛敲字,偏偏键盘跟她作对,一直打错字,死活写不出来,再定睛一看,几十页的文档全空,当场心肌梗塞。 正恍然间室友的脸慢慢变成了金九龄,冷冷地看着她,厉声问道:“你说永远跟我在一起的,你为什么不来?为什么要骗我!”寝室变成阴暗的牢房,她被捆住了手脚,四周是朝她狞笑的狱卒,目露淫丨邪,往她身上抓,金九龄在一边负手而立,眼含恨意。 她闭眼大哭,哭着哭着,一只温暖的手帮她拭泪,拥她入怀:“别怕,默默,都过去了。” 再睁眼,红彤彤一片,她穿着嫁衣,爸爸妈妈围在身边,一句句嘱托,嫁人了也要常回来看看,要是在外面受了委屈就回家,咱不怕啊。 慢慢的,眼前是父母日益老去的容颜,老两口孤独的坐在沙发上,抱着她的照片流眼泪: “默默,你这孩子,怎么这么长时间都不回家啊。” “你上哪去了?怎么到处都找不到你啊?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住的惯吗?从小你就没离开过家门,唉。” “妈妈后悔了,当初考大学就不该让你报那么远……” 梦里林默哭得死去活来,泪水湿了枕头。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任务目标叶孤城已出现,请宿主发挥自己的人格魅力,让他为你弃剑归隐。” 林默垂死病中惊坐起。 好样的系统,你信息不实时也就算了,还搞上夜间播报了!也就是林默没有心脏病,她要有心脏病,这会儿人吓没了。 不过……竟然是弃剑归隐?不是弃恶从善吗? 林默捂着心脏擦冷汗,一串噩梦一声播报今天药白吃了,又得睁眼到天明。正要下地找根蜡烛点上。 突然,窗户极轻极轻的响了一声。 窗户纸被捅破的声音。 林默慢慢起身,黑灯瞎火的,冷不防瞥见从窗户里一丛丛地往出冒白烟。 林默惊叫连着呼吸都憋在嗓子眼里。 有贼! 白云城什么见鬼的治安啊这也太特么吓人了……该不会是叶孤城干的吧?这要是他干的,林默真得说一声佩服,好家伙,他的钱那不是钱呐,那是命啊! 林默一手捂住口鼻,一手按着心脏蹑手蹑脚地从床上下来,猫着身子把被褥铺好然后溜到窗根底下,心里后怕不已,还好被狗系统吓醒了,要不然梦里挨一刀嗝屁,那可是真冤。 门吱嘎一声,开了。 走进来一个黑衣人,径直奔着床去,林默站在他身后,直勾勾盯着他看。 黑衣人抽出长剑,在床前站着,不动。 林默也不动。 站了一会儿,黑衣人轻轻嘶了一声,剑高高举起,往被角刺去。 剑砍在床板上,黑衣人一怔,下意识转身,眼睛猛然瞪大,大叫一声跌在床上。 林默道:“你……” 黑衣人跪下来连连叩首,哀哀道:“别杀我!我说,我说!是……是……是叶城主吩咐我来的,女侠别杀我!” 林默:“……他为什么要派你来杀我?” 黑衣人道:“因为城主贪墨了税银,明天根本拿不出钱来。” “我问的是,他为什么要派你来,注意,重音是你。” 黑衣人不说话了,有点伤自尊。 林默看着他,陷入了深深地反思当中。 究竟是为什么,所有对付她的人居然不愿意好好想一个高明点的计划,都不稍微准备一下,就这么随随便便的过来忽悠她。 她还觉得自己蛮机灵的,怎么在别人眼里这么蠢呢? 作者有话要说:一更。 被预言家刀傻了,这次搞一个复杂点的套子,我就不信还能被猜中!(鸽子挺胸) 39、飞! 正午,暖阳高照,海面上波光粼粼,海浪一波一波的往岸上涌。 数十个挑脚民夫抬着一个个箱子放在海滩的碎石之上,叶孤城白衣如雪负手而立,静静的等。 林默用锁链牵着一个人从远方走过来,见了叶孤城,腼腆一笑,道:“叶城主,想必我的话已经有人帮你带到了。” 叶孤城的眼睛并非纯黑,但很锐利,像是天上的两颗寒星。他面无表情道:“税款都在这里,你可以一个一个的验。” “不急,城主先看看,认不认识他。”林默把黑衣人往前一推,“这个人昨晚要刺杀我,可惜手段不是很高明,他说是你派来的。” 黑衣人一看叶孤城就跪下了。 叶孤城瞧了一眼,转过头道:“我不认识他。” 黑衣人立刻磕头叫道:“城主,属下也是奉命行事啊!求您救我啊!” 林默点头:“嗯。” 叶孤城立刻露出一种天呐世界上怎么会有人这么蠢居然会相信这种话,你快离我远一点,不要让你的智商传染到我的微妙嫌弃感。 他不悦地蹙眉道:“你莫非信了?” “我不信。”林默道:“我觉得是有仇家陷害你,所以想问问你挡了谁的路,我定要让胆敢利用我的人付出代价!” 经过玉罗刹的遛狗行为和陆小凤的复盘,林默总算长了点脑子,晚上琢磨半宿,觉得这是个连环套。 来杀她的人虽然表面看上去怂成一团,实际上头铁的很,他明知自己演技稀烂已被拆穿,却仍固执的将演艺事业进行到底,要是搁以前,林默一定会觉得他在演戏方面有什么特殊的执着,亦或者精神上有些许疾病。 而现在,她猜测这个杀手或许是故意扮演一个演技拙劣,业务水平生疏的杀手,以引起她的怀疑,他之所以一口咬定是叶孤城派他来的,会不会是仇家故意陷害,借她的手除掉叶孤城? 林默刚要这么觉得,又感觉出一丝丝不对。 因为杀手的演技实在拙劣得令人发指,实在超出了正常人所能被愚弄的极限! 这会不会也是借刀杀人中的一环? 会不会这个人真的就是叶孤城的手下?! 他故意扮演一个扮演着演技拙劣,业务水平生疏的杀手,故意让她发觉这是一个借刀杀人的阴谋,等她找上门时,好借机说出自己的仇家,来个反向借刀杀人,而叶孤城则躲在幕后继续装他的白莲花。 好一个层层套娃,一个留神就被忽悠瘸了! 林默看着叶孤城的眼睛,只要他敢指名道姓说出自己的仇家,那她的猜测就能石锤了。 她能当场把叶孤城锤进海里去。 “我没有仇家。”叶孤城云淡风轻道:“我的仇家都已死在我的剑下。” 林默:“……” 完犊子,半宿寻思出个寂寞。 放弃了放弃了,还是数钱吧。 林默挽挽袖子,把银子一箱箱倒在地上,数好规格,先秤一锭,再秤一箱,得出的数再秤后面的,每箱银锭都有些微误差,倒是不大。 不过有一点林默比较在意,前面的都还好,等秤的后面两箱的时候,银子的成色明显变差,甚至还有些散碎的银两凑数。 按照白云城的富庶,不应该啊。 不是四年都没交过税了吗?怎会穷成这样? 这就不是林默能想明白的问题了,跟她又没有关系,索性当没注意,不知道。 她走到空地上放出维摩那:“搬上来吧,谢谢。” 挑夫们傻了,一屁股坐地上,愣愣的看着这艘突然出现的庞然大物,动都不敢动。 好说歹说是磨着人把银箱一件一件的搬上去,林默站在维摩那上,手臂环胸,心情极度愉悦。 一桩大事总算要解决了! 她心情不错,杀手的事没有头绪她也懒得再想,她现在只想回东京。 临走前,她无意间扫了眼叶孤城的剑,恍然想起了被她遗忘在脑海角落里的任务,弃剑归隐。 西门吹雪为了与索隆一战,一句“愿意为你弃剑归隐”说了好几遍,帮她刷了数万分,叶孤城呢? 他会不会也很渴望对手?或者……他是白云城主,他住的地方叫飞仙岛,听说他的剑法名叫天外飞仙…… 林默忽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道:“叶城主……想上来试试吗?” “试试?” 林默笑道:“带你上天飞一圈。” 叶孤城在沉默,冷淡的如寒星般的双眸忽然透出一丝丝热切。 他本想拒绝她,这样一艘金闪闪的暴发户一样的怪船跟他的气质实在不搭,可……飞天的诱惑实在太大。 试问天下有哪个男人不想翱翔于天际?将日月山河踩在脚下,高高在上的白云触手可及…… 登飞舟的步伐依旧稳健是他留给自己的体面。林默微笑着提醒他往里站一站,天上风大,也没个安全带什么的,别被刮跑了。 …… 万梅山庄的花开得正艳。 西门吹雪绝不是一个喜欢花花草草的人,但他家附近有着一整片的花海。 初夏的微风卷着花香。 凉亭中,西门吹雪在闭目听笛曲。 笛声悠悠袅袅,似在耳边,又似在千山万水之外。 他每次练完剑都会听听曲子,若是兴致来了也会依曲抚琴,只是次数不多。 陆小凤在喝酒,笛音到了动情处,他也跟着哼了几声,然后笑道:“西门,你知道林默最擅长的是什么吗?” 西门吹雪愉快的打着拍子的手指停下了,他道:“剑法?” 应该不是,没有鬼神附身,她剑法糟得没眼看。 陆小凤道:“是唱歌,我从未听过比她更好听的声音,更优美的调子。”然后他就唱了起来。 唱得是《海底》。 林默的声音苍凉而空旷,道出无尽的厌世之感,第一次听的时候连他都想跳海冷静一下。 陆小凤的声音很好听,像是暮鼓晨钟般清越而低沉。 但这并不能挽救他无可救药的乐感和五音不全的嗓子。 他唱第一句是时候,西门吹雪还算淡定,第二句他几乎戴上痛苦面具,等陆小凤一首歌全都唱完,他简直没办法继续坐在这里,恍惚以为自己家里闯进来两头驴。 陆小凤唱完,陶醉道:“是不是很好听?听完这支曲子,你是不是觉得手痒想用琴为我伴奏?” 西门吹雪:“……” 他的琴并没有做错什么,不该承受这种委屈。 他也的确手痒,痒到分外想把人打出去。 连笛音都被他带跑了好几个调! 西门吹雪忽然道:“林默没跟你在一起么?” 陆小凤道:“她去了白云城。” “去找叶孤城?” “不错。”陆小凤微笑道:“等她回来时,说不定会来拜访你。” 西门吹雪抬眸:“拜访我?她为什么要来拜访我?” “因为她的飞舟太大,只有山庄隔壁被她削平的那座山才能停靠。” 话音刚落,日光被遮住,阴影一掠。 巨大的黄金之舟低空飞过,不远处山野震动。 刚修好的房子险些再次塌方。 …… 叶孤城恍恍惚惚的从维摩那上下来,手拄着剑鞘竖在地上冷静。 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回到四个时辰前,给刚刚登舟的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 他是个喜欢速度的人,快马,快船,快剑,他常在月白风清的夜晚,迎风施展他的轻功,飞行在月下。1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了什么叫速度,什么叫激情! 维摩那在高空纵横回旋,一开始他还能稳稳的站着,但随着它逐渐升高,维摩那忽然三百六十度旋转时他只能蹲下来紧紧地抓着座位。 高空的狂风让他缺氧,极致的速度让他头晕,俯瞰脚下?与白云一色?想太多。 绑着英雄王卡片的林默没有一点不适,她搓着手道:“这……维摩那是我借来的,控制得不太好,要不,你过来坐吧,我怕你掉下去。” 叶孤城没说话,也没法说话。 能坚持到降落已经很不容易了。 他踩在草地上,依旧说不出话,他只想吐。 林默凑到他旁边,脸有点发红,硬着头皮支吾道:“你能不能帮我个忙?只要你把剑扔了,说一句……” 剑落地。 叶孤城:“……呕……” 作者有话要说:我最喜欢的决战紫禁之巅要来啦!!!这两天把决战前后又看了一遍,城主是真腹黑啊,相比之下,西门吹雪真的太单纯了。 本章待改,字数会多一些么么哒 。。感谢在2021-05-0415:51:20~2021-05-0423:52:4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微薄荷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wav4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40、羞耻 叶孤城在吐,由于没吃午饭,他只吐得出酸水,头在晕眩,胃在抽搐,根本停不下来。 他这一生,从未如此狼狈过。 林默觉得自己的盘算可能夭亡了,本想着带他畅游云海,等他飞上瘾了,再借此求他帮忙刷分,左右不过是念一句台词,他应该不会拒绝。 看现在的情况,别说上瘾,他以后不恐高都算心理素质好。 微风压低了漫山花草,微冷。 “叶城主?”声音从后面传来。 林默回身去看,陆小凤和西门吹雪一前一后站在维摩那后面。 叶孤城总算直起了腰,剑拿在手里,刚要开口,又是一呕。他吐得脸色苍白,吐得泪眼朦胧,吐得说不出话。 陆小凤道:“叶城主这是……病了吗?” 林默走到陆小凤身边,拉着他的衣摆,脸烧得厉害,指着维摩那嗫嚅道:“飞得太快了,晕的。” “你们怎么在一起?” 林默垂首道:“这……三两句话也说不清楚……嗯……叶城主,你还好吗?等你缓缓,我再送你回去吧。” 叶孤城伸出了手摇了两下,喘丨息道:“不必。”他抬头,没再看林默,而是望向西门吹雪,一刹那,眼中似有风云波动。 五月的天,倏忽变冷。 两个绝世剑客的剑意勃发,在这苍茫原野,他们两两相望,眼中只有对方。 林默牵着陆小凤的衣角,不敢抬头。那天晚上西门吹雪突然暴涨的好感度让她手足无措,“非卿不娶”四个字简直是大写加粗的尴尬。 她想着都过去这么久了,西门吹雪的好感度应该降下来了吧?他从头到尾都没看她一眼,应该是想通了,索隆是索隆,她是她。 “系统,查看西门吹雪当前好感度。” “叮——恭喜宿主,西门吹雪当前好感度为八十五,已达成非卿不娶成就。” 林默:“……”好感度都不刷新的吗? “系统,查看陆小凤当前好感度。”生死相许早就该兑积分了。 “叮——恭喜宿主,陆小凤当前好感度为五十,已达成心中有你成就,请宿主再接再厉,早日达成痴心不悔成就。” 林默:“……”系统坏了,一定是坏了。 她跟西门吹雪一共也没见几面,除了比剑外话都没说过几句,中间还隔了那么久,好感度就八十五了?闹呢?陆小凤对她那么好,一个名满江湖的浪子一直陪在她身边,为了救她连命都不要了,两三天不见,六十五掉成五十了? 想想刷分bug,林默就觉得就算系统没坏,也不能盲目信好感度,毕竟是冷冰冰的机器,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思维的千变万化,多得是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怎能用虚拟的数字草草概括? 叶孤城被西门吹雪邀请去万梅山庄小住,两人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倾盖如故,倒不是表现得多亲热,而是冥冥中像是两块磁石相吸,自带一番旁人勿扰的气场。 林默很识相的没去扰,收回维摩那便匆匆离去,陆小凤走在她旁边,忽然道:“西门吹雪一向很少出门,你来了,他却愿意出门接你。” 林默没说话。 陆小凤又道:“可你们见了两个却连招呼也没打。” 林默牵衣角的手指在收紧。 陆小凤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手心:“你怕他?” “是有点怕。”林默憋了又憋,迟疑道:“你说,他是出来接我的?” “不错,天快黑了,你难道没打算去他那?” 林默道:“嗯……你有没有觉得他可能喜欢我?” 陆小凤问号写了满脸,忽然笑出了声:“他不会的,他那样的人,我总觉得要不了多久就会出家。” 林默点点头,“我也觉得不会。” …… 去户部交税款时,无情看着银箱有些意外,却没将意外写在脸上,只是淡淡道:“这不像是一次交齐的,他有没有为难你?” 林默把当时的情况说了一遍,又道:“我本来也觉得奇怪,按理说白云城那么富庶,就算有什么天灾人祸,都四年了,不过是拿出一百多万两而已,怎么像是把家底都掏空了一样?” 无情的手指点在座椅上,沉寂了一会,道:“你有没有遇刺?” “你怎么知道!”林默倒抽一口冷气,惊道:“那天晚上有一个杀手往我房里吹迷烟!他差点杀了我!” “他不会。”无情道:“那刺客是不是一口咬定他叶孤城派他来的?” 林默佩服极了,疯狂点头,顺便把自己的猜测也磕磕绊绊的说了。心里忍不住地想,看看人家的脑子是怎么长得,怎么就这么聪明?再瞅瞅自己!唉,就很上火。 “你有猜测了吗?” “不是猜测,是确定。”无情道:“我知道白云城的赋税去了哪。” “啊?” “白云城,终究是南王治下。” “啊?” 林默茫然的走出了户部衙门,头一次感受到了世界的参差。 为何有人如此聪明,有人却如此愚蠢? 她问无情究竟是怎么回事,无情看着她,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眼神里微妙的透出我不是都告诉你了,你为什么还要问的困惑。 她只好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离开,多一秒都不想呆。 她回到了自己的新家。 东京外城,南薰门,咸水街。 林默来到这个世界时刚好落在这条街上,住在这里的百姓大都没什么钱,商铺也都是以脚店,街摊,茶棚为主,来来往往都是出苦力,赚辛苦钱的。 好处是房租便宜。 房子是陆小凤帮忙找的,闹中取静,在一家杂货铺的后院,与长街隔着三个门,院子里有五六颗柳树,两条粗绳挂在树枝上,下面拴着块木板,扎成一个简陋的秋千架。 院墙边围了一个栅栏,里面种着歪歪斜斜的几颗菜苗,还养了两只鸡。 陆小凤坐在秋千上,往鸡栅栏里投食,见林默回来,手里的饲料一扔,拍拍手道:“怎么样,搬过来这两天还住得惯吗?” 林默一看见陆小凤,所有的烦恼和不开心都长着小翅膀飞走了,笑着扑过去抱着他,脸埋在他胸口蹭蹭,闷闷道:“都来了怎么不进去?” 陆小凤笑道:“你不在我怎么好随便进?” 她握着他的手,脸颊红红道:“进去,给你看个东西。” 什么东西需要进屋看?什么东西会让一个女孩子红了脸? 屋子不大也不小,会客厅与卧室仅隔着一道蓝布门帘,林默进到卧室,陆小凤坐在会客厅的椅子上等。 越等越渴,他只盼着那道蓝门帘里能快些伸出一只手,勾勾手指唤他进去。 并没有,林默抱着一大叠纸走出来,纸被她卷成筒状握在手里,攥的很紧。 “这是……” 纸很白,大小薄厚一致,泛着古怪的油墨香,打开一看,里面的字板板正正,也全部大小一致,工整得不像人写的,就算是活字印刷也不会这么干净。 “这是我写的小说……嗯,话本子。”林默咬唇,羞涩道:“给你看看。” 陆小凤并没有看话本的兴趣,他也早就过了喜欢看话本的年纪,但毕竟是自己喜欢的女人写的,他好奇,他看了下去。 霸道王爷,白兔王妃哪里逃。 仅一个标题就让他屏住了呼吸。 紧接着,他受到了惨无人道的精神攻击,他被“王爷,王妃已经挂在城墙上三天了。”和“女人,你这里欠我的,拿什么还?”尬出一身鸡皮疙瘩,脚趾蜷曲得直抽筋,且又不是在网页上看,根本没有评论区可以躲。 从一目十行到三秒一页,他坚信只要我看得够快,尴尬就追不上我。 林默紧张得措手,心砰砰乱跳,期待得看着陆小凤,眼里发光:“怎么样,是不是很清新脱俗,不拘一格?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她很自信,因为她的写法在这个时代的确别具一格,当下流传的话本子她都看过,写来写去都只围绕一个话题,书生,小姐,私奔;鬼怪,科考,说教,全无新意。 她看完,地铁,老人,手机。 于是她大胆的推陈出新,把主人公定在了亡国公主和当朝王爷上,站在女主视角,意识流描写,主打虐恋情深和追妻火葬场,先虐女后虐男,全程虐她自己,常常写着写把自己虐得心肝脾胃肾俱疼。 陆小凤也有点疼了,眼睛疼。 他看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立刻把这一叠纸丢到茅房里。 他勉强撑起笑容,道:“挺好看的,我很喜欢……”拿它擦屁股。 “你也觉得很好看吧?唉,可惜被书局退回来了,你见多识广,能不能帮我看看,哪里再改一改?” 陆小凤:“……” 这个难度不亚于叫他当场唱一首不跑调的青藏高原。 ……… 又是一年盛夏,七月骄阳似火。 林默从外面回来。 一进院就感觉空气凝滞了。 叶孤城在院子里等她。 他坐在秋千上,当然不是他童心未泯,但凡林默院子里有个能坐的地方他也不至于坐在一块被粗绳吊着的红色木板上。 林默怔住,指着秋千,欲言又止。 “我找你有事。”叶孤城道。 “那个……不能坐。” 叶孤城困惑道:“什么?” “秋千……我早上刚刷的漆……” 叶孤城:“……” 他绷着脸从秋千上下来,矜持着,端庄着拧身回看。 雪白的不染纤尘的衣服上,在臀部的位置印着两块红。 叶孤城白如珍珠的脸,忽然也有些发红。 作者有话要说:没晚更新时间十一点半到十二点 周末节假日或许会加更(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本章待改 41、提示 喜欢穿白衣服的人多多少少都有点洁癖,叶孤城尤甚。 黄泥路是咸水街出了名的特色,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城里四通八达的下水道有六七条道口都在这,但凡阴天下雨,整条街都在反味儿。 林默的住宅相对来说能好上一点,却也好不到哪里去,叶孤城能从街头一路走过来,别说衣服,连鞋边儿都没沾一点泥,这不仅说明他轻功高,最重要的是,他忍受不了脏污。 而现在他屁股上两块红。 方才坐着没留意,这会站起来他才觉出不仅衣服脏了,连臀部也有稍许粘腻之感。 好神奇的漆,不仅无味,渗透力还很强…… 那么问题来了,来得时候好好的,他该怎么回去?顶着屁股两块红招摇过市吗? 别的颜色也就算了,偏偏是红。 别的地方也就算了,偏偏是…… 叶孤城沉默的,尴尬得站在原地,原本想说的话都被挤进了犄角旮旯,内心山呼海啸,地动山摇。 林默都没太忍心瞅叶孤城的脸色,她自己带入一下,也就是原地去世的程度。 太可怜了,太悲惨了。 城主他只想趁着没人的时候荡一荡秋千回顾一下童年他有什么罪?他为什么要遭遇这种事情?虽然他什么都没说,但他微红的脸仿佛说尽了一切。 他显然不想走,只要踏出大门一步,他的名声,他的脸面,他的荣耀,都将通通离他而去。 林默毕竟是个心软善良的人,她决定帮他补救补救:“这天挺热的是吧,城主远道而来,不如……我请你洗个澡吧?” “衣服,嗯……脏的地方不多,要不,你脱下来,我帮你洗洗,就洗那一块,天热,很快就干了。” 叶孤城冷静的,沉着的缓缓道:“麻烦了。” 林默有两个大暖壶,系统商城里一积分一个,出于对古代水源安全的不信任,她从穿越到现在,不管多渴多累多忙,水一定要喝烧开的,自从买了暖壶,壶里的水也一定都是满的。 现在她把慢慢两壶热水倒进浴桶里,而这时叶孤城已经自己从院子的井里提了两桶水。 叶孤城进去,林默出来,屋子里哗哗的水声。 又等了一会,叶孤城道:“可以了。” 他泡在浴桶里,热水让他白瓷一样的皮肤染上一层淡粉,林默扫了一眼,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忽然道:“你就不怕我在洗澡水里下毒?”她拾起叶孤城的衣服,料子是前所未有的轻软。 叶孤城目光沉沉,忽然叹了口气:“或许,我本就不该来。”他的手臂搭在浴桶上,略有几分伤感道:“我本想在死之前最后见你一面的。” 林默:“……”衣服忽然有点扎手。 “系统,查看当前叶孤城好感度。” “叮——恭喜宿主,当前叶孤城好感度为负二十,请宿主再接再厉。” 林默松了一口气,负数就好,负数就好。 “如果,我有幸能活下来,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林默看着那负二十的好感度,迷惑道:“走?你要把我卖到哪里去?” 叶孤城忽然笑了,像是微风吹拂白云的那种笑,笑得林默慎得慌。 “系统,查看当前叶孤城好感度。” “叮——……负二十。” 很好,开眼界了,放着好好的城主不当,都开始出卖男色了。 “卖到我家里。”他这么说。 林默实在没控制住表情,憋了又憋,笑出了声,抱着衣服道:“叶城主,你要是有什么诉求直接说就行,你这样,我……不行了,你慢慢洗,我先帮你把油漆搓了。” 叶孤城:“……” 她正往洗衣盆里倒水。系统忽然响了一声:“叮——恭喜宿主,当前叶孤城好感度为负五十……” 林默一边洗衣服一边叹气。 “我怎么就这么善良呢?” 日头已慢慢溜到了天空的正当中,天气愈发炎热,院子里的树被烤得蔫头耷脑,一阵又一阵的微风吹过,它的叶子也懒得动一动。 声声蝉鸣,叫个不停。 院外的门吱呀一声,陆小凤拎着两包点心走进来,一身泥,满头汗。 “默默,看我给你带来什么?你不知道,司空摘星那个混蛋……你怎么蹲在这儿?” 林默把点心接过去,血往头上涌,勉强一笑:“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说来话长,进去说。”陆小凤拉着林默的手就想往屋里走,被她拦下了:“等一等。” 陆小凤茫然道:“等?” 林默眨眨眼:“等他出来。” “谁出来?” 门被推开,叶孤城浑身水汽,浑身香气的走出来。 他的头发是湿的,衣服也不算太干,白润的脸颊透着一抹未消退的红晕。 他走到林默跟前,冷淡地瞧了眼陆小凤,从怀里掏出一只白色的钱袋放到林默手上,轻声道:“多谢款待。” 说完,再没有回头看一眼。 款待……这是非常有误会和想象空间的两个字。 林默拿着钱袋发怔,直到叶孤城走得影子都不见才反应过来,磕磕巴巴道:“他……他居然给我钱?” 陆小凤神色复杂,盯着那只钱袋看,仿佛要把它看出一个洞。 “你应该不会误会我吧?” 陆小凤指着大开的房门,“他在你这里洗澡?” 林默点头。 陆小凤想笑又笑不出,因为这件事并不可笑,他当然也不至于因为一个不太熟的人在林默家里洗澡而生气吃醋,或者怀疑她什么,但心里就是不舒服。 他失笑道:“一目了然的事情我还需要误会吗?” 他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常,只不过额头崩出了青筋,胸口起伏过快而已。 林默急得要跳高:“你肯定是误会了,让我解释!” 她拉着他走到秋千架旁,指着上面的屁股印道:“我一进来就看见他坐在这里在荡秋千!” “荡秋千?” “但我今早才在上面刷了漆!” “所以?” “所以……”林默道:“所以……你屁股上要是有一坨红漆,你也不想出门吧?”她接着道:“我就让他在我屋里洗了个澡,趁他洗澡那会功夫,我帮他把衣服洗了一下,刚晾干,他正换衣服呢,你进来了。” 陆小凤语气也不算阴阳怪气,只是跟平时说话的语调不太一样:“你说的那个人是叶孤城,还是住在隔壁的傻子?” “你生气了?” 陆小凤盯着她:“我没有生气。”他的确没有生气,只是凉凉抱怨道:“你都没有给我洗过衣服。” 林默眼睛飘向别处。 陆小凤又道:“你也没有让我在你这里洗过澡。” 林默看了看泥猴一样的陆小凤,嗅到了他身上很不美妙气味,把人往屋里一推:“你现在就去洗,衣服脱下来,我保证给你搓得干干净净,比新衣服还要新!” …… 南王府。 南王坐在红木椅上,他的身子很肥,肉从椅子里的缝隙流出来。 桌子上放着一本卷宗,封卷上面写着金九龄三个字。 南王的手指在这个名字上划过,他转头问身边的人:“这本卷宗想必你已看过,你觉得林默是什么样的人?” 身边的谋士弯下腰道:“属下不知。” “不知?” “是。她很怪,明明有着举世无双的功力却活得可笑,明明只要她想,天下皆可倾覆,偏偏被几千万两银子逼的几次寻死觅活。” “若说她蠢笨,王爷您派出去的刺客没能骗得了她,若说她聪明……”看看她干得那些事,谋士实在没法昧着良心说她聪明。 南王道:“看来你没明白我的意思。” “还请王爷赐教。” “你有没有想过,像她那样的女人,为什么会喜欢金九龄?” 谋士迟疑道:“这属下也想不明白。” 南王道:“因为她本就是个滥情的人,只要你对她有一点点恩情,她都恨不得拿命报答,在她眼里,自己的感情就是可以交换的货物。” “像她这样的人,若是喜欢上谁,不管那个人做了什么,总是舍不得他死的。”南王露出了笑容,“连金九龄那样的人都能做到的事情,你说叶孤城能不能做到?” 谋士面露难色:“只怕,他未必肯。” “他肯。”南王微笑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这样的身份,他当不了天外之人。” 谋士躬身道:“王爷智计深远,属下不能及也” 侍女垂首进来奉茶,茶盘放下,眼睛偷偷瞟到那本卷宗上,“红鞋子”三个字让她的眼睛有一种被刺伤的疼痛。 她的脚下,也正穿着一双红鞋,上面绣着猫头鹰的图案。 她的心砰砰跳起来,眼睛溜到鞋上,手偷偷的往下拽裙子,一点一点,想让裙子盖住那双醒目的红鞋。 这双鞋是她第一次穿,并不想最后一次穿。小心翼翼的觑着南王的脸色,躬身退下。 “杀了。” 南王并没有看她,脸色也没什么变化,只是随口轻声的说了这两个字。 话音刚落,谋士腰侧的剑已飞出,血珠飞溅! 侍女的人头在地上滚,脸色还停留在惊诧的瞬间。 不过三五息,一队白衣侍女匆匆过来将地上收拾干净,点燃香薰清除晦气。 从头到尾,南王的眼皮都没抬一下,淡淡道:“叶孤城教导世子练剑时你看了多久?” 谋士道:“回王爷,两年了。” 南王一声浅叹:“这天下,莫非只有他一人会使天外飞仙?” “将这本卷宗送到叶孤城手上,他会明白自己该怎么做。” 作者有话要说:晋江币没抽完,本章评论随即送,走过路过快留下让我快乐的评论吧。 。感谢在2021-05-0523:34:38~2021-05-0701:17:3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微薄荷、梦妄2瓶;月光斑斑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42、共枕 陆小凤这个澡洗得格外久,久到林默把他的衣服搓完晾干,久到日光西沉,晚饭被端上了桌,他才从浴桶里出来。 他之前跟朋友司空摘星打赌谁翻的跟头多,他输了。而赌债是六百八十条蚯蚓。 他挖了整整十天,司空摘星看着他挖,也笑了整整十天。 他本来不太累的,除了脏点臭点之外跟平时也没什么不同,就连过来看林默时也会走上十几里路给她买她最爱吃的酥油泡螺。可当他整个人完全浸在热水里,浑身的毛孔都打开后,他忽然就觉得累了,然后直接睡在浴桶里。 林默进去看了他三次,每次把他叫醒让他去床上睡他都答应得好好的,一转身,又睡着了。 水越来越凉,林默怕陆小凤着凉生病,只好一趟趟进来把凉水舀出去,再添上热水。 等添第四遍热水时陆小凤才堪堪转醒,睡饱之后,陆小凤的眼睛又黑又亮,胳膊枕在浴桶边儿上要饭吃。 衣服还没干,陆小凤只要裹着被子在床上等。 淡粉色的床帐,又香又软枕头和被子,躺上去就好像沉入少女的怀抱一般,他不想,不能,也不愿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躺在林默的床上,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浪子,躺在自己喜欢的女人床上,总会想做点什么的。 黄昏的光线洒进来,照得屋里橘红一片,他的手遮住眼睛,光辉透过指尖,落在脸上,一片斑驳。 他的一生中,很少有这种静谧而温馨的时光。 蓝布帘外传来一阵阵饭菜的香味,林默拾帘探出脑袋:“我做好饭了,我是给你端进来,还是你出来吃?” 有烟火气,有为他做饭的女人,这里就像他的家。 他喜欢这个家。 他翻了个身,脑袋搁在胳膊上,懒洋洋道:“你端进来吧。” 卧室里也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电脑,a4纸还有打印机,电源电线插座连着墙角的发电机。 陆小凤盯着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已经盯了很久了,直到林默把这些东西收拢走,两菜一汤端上桌。 林默坐了下来:“我好久没做饭了,有点手生,可能不如你在外面吃的好吃。” 陆小凤笑道:“饭菜的香味骗不了我,我只闻一下就知道它们一定比皇宫里的御膳还好吃。”他团着被子坐起来,掖了掖被角又站起来,狠狠吸了一口气。米饭是用鸡蛋和肉丁炒过的,一盘蒜香茄子,一盘醋溜肉段,还有一碗蛋花汤。 对于一个饿到几乎要上街啃人的人来说,山珍海味莫过于此。 林默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或者说大多数的时候她都很安静,在她不说话,或者不笑的时候,脸是板起来的,看着有点冷。 陆小凤曾问过:“想什么呢,怎么一副不开心的样子?” 林默一愣,“没有啊,我没有不开心。”然后她会笑给他看,大眼睛弯起来,脸颊上两个酒窝,冷面不见了,看着有点傻气。 吃完饭,林默碗筷放到厨房洗干净,再回来时屋子里开始黑起来,太阳已完全的沉落下去。 林默道:“我去点灯。” 孤灯一盏,亮在渐渐黑起来的夜,照着灯下的两个人。 屋外是虫鸣,风吹树叶沙沙。 屋里静得几乎听得见心跳声。 林默坐下来,唇紧紧的抿着,鞋尖儿在地上蹭,手指把裙子揉出两块褶皱。 “你……走吗?我去看看你衣服干了没有。” “没干。”陆小凤拉住她的手,盯着她眼睛道:“我现在只希望那身衣服永远也不要干。” “为什么?”林默的心几乎跳出腔子,她已经猜到陆小凤要说什么了。 “因为衣服若还没干,你定然不会赶我出去。”他站起来,手抚摸上她的脸,将一缕头发别到耳后,目光里是跳动火。 “这次你莫非还要赶我走?” 林默低着头嗫喏道:“不是,其实,我也,不太想让你走……” 话未说完,顿时眼前一花,天地倒转,她被压在了桌子上,炽热的呼吸喷在颈边,让她浑身的鸡皮疙瘩一粒一粒的冒出来。 唇齿相贴。 “唔……”林默在挣扎。 陆小凤立刻停下,手捏着她的肩膀:“你不愿意吗?” 林默抱着陆小凤的脖子站起来:“……把我按倒前你倒是先看一眼啊,这桌子刚吃完饭啊,还没擦……” 陆小凤只好把人放开,往桌子上瞥了一眼,尽是油花。 他敢发誓,若是春宵一刻亡于油花,他一定要去跳河冷静。 林默手拉他衣角,小声道:“你刚刚吃饱了没有,要不要再吃点点心?” 她乖得像只猫,眼里是温柔的水光,和纯欲的风情。 明明喝过了两盏茶,陆小凤忽然就觉得又干又渴,干的唇舌发燥,渴得嗓子冒火! “我不想吃点心,只想吃你!”他放开捂的严严实实的被角,被子展开,将林默抱在里面,炽热的温度烫的她一个激灵。 林默脑子里的血液几乎蒸干,紧张得几乎立刻就要晕倒。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她就算再迟钝也能想到了,或者说,从开口让他留下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想到了。 但真正发生的时候,她忽然又有点后悔,后悔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清。 两个人倒在床上,陆小凤回手一指,用内力灭了蜡烛。 明月夜,满室清辉。 更漏断,花好月圆。 “可以吗?”陆小凤问。 林默眼睛盯着房顶,似在出神,她点点头,极轻极轻的嗯了一声。 陆小凤的手已掀开林默的衣领,雪白的胸膛一起一伏,再往下一点,忽然停住,不动了。 他明显感觉到了抗拒。 不是欲拒还迎的抗拒,而是思想上的接受,身体上的拒绝。 林默既没有挣扎,也没有推他,甚至在他贴上去时很自然的抱着他。 可她不想,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者是第一次很害羞?总之,她在强迫自己接受。 她想的是: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他为了我连命都可以不要,难道我不该为他付出的什么吗? 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说服自己。 可身体还是在抗拒,陆小凤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感受到了她的抗拒。 身体僵硬而发抖,抱着他的手臂虚虚搭在肩上,手指纠缠在一起。 她的眼睛闭上,睫毛在抖。 陆小凤就是再混蛋,也不得不停下来。 “你害怕?” 林默摇摇头:“我不怕,就是第一次,有点紧张,很快就好,很快就好。”手臂收紧,在他耳后吹了一口气,唇贴上去小心翼翼的碰了一下。 这一下,简直像是往枯枝败叶中丢下一粒火种,怦然燃爆。 陆小凤的身体绷紧,如同一把蓄势待发的弓箭,正在寻找命中的草垛。 千钧一发,蓄势待发,最后关头…… “等等!等一下。”林默拼了命的往后缩,手伸进枕头里做出一个掏的动作。 再伸出来时,手里已经有了一个小盒子。 她红着脸,喘着气道:“给你,你……戴上这个。” “什么?”陆小凤停下来,把盒子拆开,里面是花花绿绿的,材质很奇怪的东西。 林默坐起来,撕开其中一个,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 粉红色的,透明的,黏糊糊的都是油,还有一点古怪的香味儿。 “这是小雨衣……你,先戴上它。” 陆小凤接过去,盯着它发呆。 “戴?戴哪里?” 林默脸红如血,没说话,盯着它该去的地方。 陆小凤足足愣了半晌才明白过来,却宁愿自己根本什么都没明白。 看着林默转到一边,不敢看他的脸,他恍然想起了林默说过的话。 “我就算没有洁癖,也嫌脏啊。” 嫌脏。 莫非,她是嫌弃他脏? 莫非这就是她抗拒的原因?她愿意跟他好,但身体没办法接受,所以连接触都要他套一层东西? 他拿着小雨衣,跪坐在床上,有点莫名其妙,又有点心酸难过。 既然嫌弃他,又为什么要留下他? 既然嫌弃他,又为什么要和他做到这一步?她可以拒绝的,刚刚他问过她的! 她难道不知道,这对他来说,是一种羞辱吗? 林默从未在陆小凤的脸上见过这种表情,好像被人狠狠揍了一顿似的,她从来不会察言观色,她只能问。 “你是不是生气了?” 陆小凤没说话,他的箭已被她撅折了。 林默眼睛溜来溜去,想着他可能不愿意戴,为什么不愿意呢?是不是觉得戴这个会不舒服?可总不能不戴,恋爱谈崩了还能分手,要是搞出人命来,她哭都找不着调。 想来,他也应该没有要她怀孕的想法。 她斟酌着道:“戴这个,这个对咱俩都好,我怕万一……”怀孕了就惨了。 这话不如不说,陆小凤从她脸上看到了恐惧和难以启齿,他看着她:“万一什么?” 林默被吓到了,慌忙道:“你要是实在不想就算了,我……过后吃药也是一样的。”林默把小雨衣拿过来丢掉。 “吃药?你吃什么药?” “就是……”林默卡住了,古代有避孕药么?避孕药叫什么名字来着? “就是……那种药啊……啊……怎么说呢……是预防……” “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了。”陆小凤想,她到底是个善良的人,没好意思把怕染上不干净的病这种话说出口,他也不能让她说出口。 他躺下来,像是感叹一样,轻轻道:“是我不好,委屈你了。” “啊?我不委屈啊。”林默拉住他的手,头发贴在他身上:“还来吗?” 陆小凤苦笑道:“在你眼里,我难道混蛋到了这种地步?” 两人躺在同一条枕头上,挨得很近。 月亮渐渐东移。 林默就觉得很不对劲,就算是不想戴套套也不至于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吧? 这怕是有误会。 “你起来,你起来!”林默:“你不对劲。” 陆小凤只好也跟着坐起来,抱着她,轻拍她的背:“有什么不对?” “你不该这样的!” 陆小凤道:“不该什么样?” 林默心里闪过了千言万语,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觉得心底凉成一片。 “算了。” 她躺下来,缩在床里面,一点都不想挨着他。 长夜慢慢,静默无声。 作者有话要说:不会因为这个分手 话说回来,古代应该有小雨衣这种东西,但古龙大大原著里没提过,我就当没有ㄟ(▔,▔)ㄏ 43、窃听器 夜已深。 林默辗转反侧,她睡不着。 即便喝过安神的药也还是睡不着。睁眼躺的越久,想的越多,满脑子都是“为什么”和“凭什么” “为什么不戴套?” “凭什么跟她生气?” 她本就是个反应有点迟钝的人,往往事情过都过去了,她回过头细想才能感知到自己的情绪。所以她现在越想越委屈,越想越生气,气得呼吸粗重,胸膛一起一伏。 陆小凤沉寂了一会,忽然翻身把她抱住,不是贴在怀里紧紧的抱着,而是隔着一层被用手臂揽着,轻轻道:“生气了?” 他叹了口气,劝哄道:“你不想做的事,难道我还能强迫你吗?我不想你委屈自己来迁就我。” 林默蹭得一下坐起来,嘴硬道:“你从哪看出我不愿意了?我只想让你戴一下小雨衣,不行吗?你只为了自己舒服,从来都不考虑我!都没有想过万一我怀孕了怎么办!” 陆小凤也坐起来,用被子把自己围的严严实实:“怀孕?你是为了避孕?” “不然呢,不避孕我给你小雨衣干嘛?” “我还以为……”陆小凤没说下去,只是眼睛里燃起了光,藏了笑,笑自己怎么想象力那么丰富。 原来是因为这个。 “你刚才怎么不说?” 林默莫名其妙的看着他:“这……这还需要解释吗?难道它除了避孕之外还有什么其它我不知道的用途吗?你刚刚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陆小凤笑出了声,躺下来道:“你还是不知道的好。”他转头去看她:“还来吗?” 林默卷着被子往里一缩:“你想要就来。” 这个动作不是拒绝,胜似拒绝,陆小凤手搭在她腰上,头贴上去慢慢道:“只要你不想我就不来,我等你,等你准备好。” 说完,连他自己都觉得意外,生平头一次,跟喜欢的女人躺在一张床上,却什么都不做,只是躺着,仿佛感受她的体温,感受她的呼吸就已满足。 清晨,晨光透过床帐,撒遍室内所有的角落。 陆小凤醒来,洗干净的,泛着皂角香气的衣服就放在他身边。匆匆穿上衣服,拉开床帐,林默就坐在桌子边将一个薄薄的,淡粉色的金属铁片打开。 铁片上泛着奇异的光。 窗户打开,吹进晨曦微凉的空气,吹走了陆小凤最后意思困意。 “这是什么?”他走过去问。 “电脑。”林默没回头,手指在键盘上轻敲:“你千万不要问我电脑是什么,我也解释不明白。不过,关于给叶孤城洗衣服的事情我倒是可以给你解释解释。”她扭头,朝他露出了很得意的笑,像是一只偷到鸡的呆狐狸。 陆小凤道:“这有什么好解释的,我又不会吃他的醋。” 林默的脸倏忽沉下来,小狐狸偷鸡的笑意不见了,陆小凤只好道:“当然你是在他衣服上做了手脚。” “你猜猜我做了什么?” 陆小凤猜不出。 林默满脸写着机灵,扬着脸道:“我在他衣服的腰带里装了窃听器!” “窃听器?” “嗯!” 当然不是普通的窃听器,是系统商城出品的,为数不多的黑科技,只有纽扣大小,一旦装上,不仅可以在无信号的情况下窃听至少三百里的距离,还可以自动录音保存。 价格当然不美丽,举个例子,商城里面一台空调仅需要五点积分,而这一个小小的窃听器,需要整整五十积分。 打开电脑,插丨入窃听器的主体优盘,林默自豪道:“我一看叶孤城就知道他不是个好饼!这人酝酿了一肚子的阴谋诡计,交税的时候我跟无情捕头说,他一下就猜出来了,显得我好笨一样。”眼里浮动着兴奋的光:“让我听听他暗地里都干了些什么!” 输入波长频道,不一会电脑里呲呲啦啦的响起来。 陆小凤瞪圆了眼睛,他想不出,为何林默身上会有这么奇异而又古怪的东西,难道她住在仙界?她根本就是个意外掉落人间的仙女? 窃听器里传来走路的声音,然后是呼呼风声,紧接着又是一阵乱七八糟的嘈杂声响,林默快进了一段,总算听到点儿关键内容。 “南王带着世子进京了。” 电磁波响了一阵,声音略有些模糊:“……卷宗让我交给您……她与朝廷走得很近,税银的事只怕已经露出端倪,这是我们计划最大的变故,但若是用好了,说不定也是咱们的一条退路……这种事情……事关白云城,想必城主知道其中厉害,不用属下多说。” 陆小凤敛起了笑,林默屏住了呼吸。 叶孤城冷淡的声音响起:“莫非你我要讨好那个满脸蠢相的女人?早在白云城我就该杀了她!” 林默:“……他这个满脸蠢相的女人是不是说我?” 接下来她被迫听了满耳朵自己是如何如何愚蠢,精神方面是如何如何的不正常,该去找大夫治治脑子,……太扎心了,她受不了,她选择快进。 滋——滋滋。 窃听器里忽然诡异的传来一阵阵剧烈的喘丨息声。 “师父……我,不行了……” 叶孤城声音极冷:“继续。” “师父,哈啊,哈……嗯……轻点……啊……” 林默当即头皮一麻,这……这是她不花钱就能听到的内容吗?忙抖着手快进。陆小凤倒是没什么特殊的表情,他只是陷入了沉思。 “能倒回去吗?” “啊?”林默尴尬得都快抽过去了:“不……不好吧……这么隐私……” 陆小凤道:“叶孤城剑法举世无双,他为何要教授南王世子?听刚才的声音,似乎世子也并非在剑法一道有什么天分。” “你只是听,又不是看,不算偷师。” 林默表情空了:“练……剑啊?” 陆小凤迷惑道:“不然呢?” 林默麻溜倒回去,一声不敢吱。 …… 南王进京是为了给太后贺寿,当今官家对自己这位皇叔很有好感,当他还是个籍籍无名的皇子的时候,南王就对他很好,知道他爱书画,满天下的去寻名家真迹,知道他爱蹴鞠,每次进京总要带一帮蹴鞠好手来陪他玩儿,有时自己也会亲身上阵。 南王极胖,所以运动起来格外辛苦,常常一场球下来累的衣衫尽透,喘气喘得几乎断气。 到后来,皇子成了太子,一下子成了赤手可热的人物,人人巴结,南王反倒不那么热络了,小太子很纳闷,为什么从小对自己那么好的皇叔突然疏远了?南王笑着跟他说,自己是藩王,若是跟当朝太子走得太近,会惹皇帝起疑,即便皇帝不疑,落在文官嘴里总不会好听。 在官家心里,皇叔可是为数不多的,真心待他好的人,所以南王进京,大都住在京郊的先皇曾住过的潜邸中。 叶孤城也在这里。 他站在绵延不断的假山花园的阴影中,午后的日光仿佛能煎烤万物。 南王第一眼看叶孤城就忍不住失声道:“你的脸怎么了?” 右脸从鼻骨到发鬓有一条浅粉色的疤痕,本不是很明显,但叶孤城脸白,所以那一道粉分外明显。 “被剑气所伤,不碍事。” 南王的表情简直恨不得那道伤疤长在自己脸上,叹道:“城主未免也太不小心了。” 叶孤城在看自己的剑,手指收紧。 “那晚的刺客是你的人?” 南王微笑道:“不错。” 叶孤城道:“你在试探我。” 在试探他的反应。 南王站了起来,每走一步,他身上的肉都跟着颤一下:“我难道不该试探你吗?税银的事本该滴水不漏,你却偏偏露出那么大的破绽,你想干什么?” 南王凭一本卷宗基本推测出了林默的智力水平,他甚至没敢搞出太复杂的计划,直接把借刀杀人的刀把递给叶孤城。 他阴鸷道:“你或许不知道,那天你但凡敢吐出一个字,我暗部门下的四十门火炮顷刻间便可包围飞仙岛,让你的白云城灰飞烟灭。” 叶孤城握剑的手指已泛白,脸上却没什么表情,既没有生气,也没有害怕。他站在这里,就像站在另一个世界,谁也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南王拍上他的肩,手指捏了捏,笑道:“此计若成,我便是大宋之主,到时候,你当属我座下的第一功臣!” …… 林默送走陆小凤回来时,惊讶的发现 冷血坐在她的秋千上。 秋千旁边有桌有椅,树荫下也有一个矮凳,都是陆小凤帮忙搬出来的。甚至矮凳边儿是林默平时练力气用的大石墩,他哪都没坐,偏偏坐在秋千上。 冷血的腿很长,秋千对他来说有点矮,长腿微微蜷曲,贴着地,一前一后的晃荡。 他穿着公服,显然是来办公事的。 林默盯着他衣服上的纹饰道:“捕快也会闯空门?” 冷血视线落在她头顶,略为急促道:“我敲过门了,门没锁,我以为你在。”他接着道:“我有要事找你。” 林默沉默的看着他,然后仰头望天,日头挂在正当中,光晕好像让太阳变大了两倍,她叹了口气:“你慢慢说,我先去给你烧洗澡水。” “洗澡水?” 作者有话要说:能日更我一定日更,但手机砸脸这种事我也不想它发生orz 写陆小凤想不ooc实在太难太难了,别的不论,光是感情方面,你说他渣吧,他可以为了喜欢的女孩子拼命,你要说他好吧,浪子还真是浪子,我这两天把原著里所有关于他的车车全看了一遍,怎么说呢,古龙大大真是厉害,虽然小凤凰睡了一个又一个,但我看完丝毫不觉得他渣,反而还觉得他才是被女票的那个。 而且明明是一样的情节,写法不同给人的感觉还真是不同,自我审查一番,我自己也觉得发展怪怪的,情绪太跳跃了,铺垫和心理活动描写都不够,所以我想趁着今天有空好好搞一搞。 当然如果还觉得有问题,那只能说明,我的水平就到这了orz 下章接着迫害城主,其实关于城主,我有一个大胆而狂野的想法,但我不敢写,提都不敢提,只好自己过过干瘾这样子 44、计划 冷血泡在浴桶里,整个人红得像只螃蟹,其实他对屁股一块红并不是很在意,但他过会儿要跟几位师兄一块出去办事,时间挺紧的,还就这一套公服,要是这么去了,怕是一年的笑话都有了。 林默在给他搓衣服,只有屁股那一小块,又不像是白衣服那么显眼,草草揉了几下拎出来一拧,晾在太阳底下。 “所以,你找我究竟什么事啊?” 冷血的声音从屋里传来:“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在九月十五的月圆之夜相约在太和殿的屋顶上决斗。” 太和殿……林默反应了一会儿就觉得三观崩的稀碎,那不是明期时期建在北京的宫殿么,怎么就穿越到宋朝,建在东京汴梁了? 这也太玄幻了。 “在皇宫里决斗?还是在太和殿的屋顶上?”林默擦擦手,坐在树荫下的椅子上,给自己到了口茶:“他俩是不是有毛病?” 太和殿她知道,一水的琉璃瓦,站着直打滑,别说比剑了,站在上面一个不小心牙没了。 再说去哪比剑不好,在皇宫里比,人家能让你进? “是叶孤城提出来的。”冷血的声音忽然变小,轻悄道:“你猜猜,他要做什么?” 林默寻思了又寻思,从税银,到无情没头没脑的那句“白云城到底是南王治下”,再到窃听器里听到的那句“事关白云城”……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她立刻倒吸一口凉气,结结巴巴道:“莫非……南王想造反?他指使叶孤城利用这次决斗借机刺杀皇帝?” “你说得不错,南王要谋反。” 衣服已干,林默挂在胳膊上给冷血送进去,然后出来,等冷血穿好。 冷血穿得很快,走出来时有点不太好意思,脸上的两坨红晕说什么都消不掉。林默给他倒了壶茶,他道谢,视线却不敢落在她身上。 林默思忖道:“需要我做什么?阻止他俩决斗?”应该不是,若要阻止,谁阻止不成偏偏来找她? 冷血道:“不是阻止,是必须保证九月十五两人同时出现在太和殿的屋顶。” 林默满脸写着疑惑,歪头看他。 冷血道:“这些年,南王一直在募兵蓄粮,广纳奇人异士,偏偏最得官家信任,倘若此计失败,他举兵起事,遭殃的还是百姓。” “所以,我们的计划是,一切装作不知道,待他以为计划成功时将之一网打尽,也使百姓免遭兵祸。” 林默眨眨眼:“趁南王独身在京,立刻抓了他不行吗?” 冷血摇头叹道:“他是王爷,是官家最信任的皇叔,没有证据,谁能,谁敢去抓他?除非让他自己露出马脚。” 林默道:“需要我做什么?” 冷血冷峻的脸忽然泛起红晕,眼神飘来飘去,手抠着桌子,划出一道痕。 他有点不太好意思说。 林默大方道:“你尽管说,能帮的我一定帮。” 冷血迟疑道:“……你是整个计划最大,也是最不可预计的变故,无论哪方得到了你的帮忙,那另一方的计划即便再精妙也不可能成功了。” 林默呵呵干笑,手也在抠桌子了:“是吗,哈哈,哈哈。” “不错,所以,世叔算定,南王那边定会派人与你接触,把你一块拉下水。” 林默立刻道:“我不会帮他们的!” 若是真实历史上的北宋,就宋徽宗那德行,林默肯定二话不说就倒戈,只要不是他,皇位上栓条狗都比他强。 然而这个世界,这位皇帝虽然套了宋徽宗的设定,治国方面却没那么糟,只不过是爱好多了一些,喜欢奢靡一些,执丨政懒了一些,其它一切都好。 老实,听话,能经得起批评。 国家蒸蒸日上当然是文官团体的功劳,就像历史上的明朝,文官的权利极大,即便是圣旨也可留中不发,任皇帝气得咬牙。 总而言之,目前国家尚在良性循环,从各方面来说当然比不上现代,放在古代倒也能凑合凑合,并不需要有谁揭竿而起,国家一旦易主,谁能保证是好是坏? 这个赌,没人敢开盘。 冷血原本侃侃而谈,忽然变得磕磕巴巴,涩声道:“我们需要,嗯……你跟南王那边……接触,让南王误以为你是他的人,这样他行事便无顾忌,露出的破绽和马脚也会更多,顺便还能窃取他们的计划。” 林默道:“怎么才能……让南王误会我是他们的人啊?” 这一点,诸葛正我已经替她想好了。 因为他已查到南王派人盗走了关于金九龄的卷宗,想当初林默为了给金九龄减刑满东京的去求爷爷告奶奶,只要稍加揣摩便能断定,林默她就是个为爱痴狂,不顾一切,践踏法律的恋爱脑。 把一个恋爱脑拉到自己阵营里还不轻松? 届时南王定会派人引诱她,让她陷入爱情不可自拔,反正离决斗还有两个月,对付恋爱脑,足够了。 只要林默装作被引诱成功的样子,与南王抛出来的诱饵多接触就成了。 林默听完,神情复杂,一时竟不知冷血是在夸她还是在骂她。 她只好点头,严肃道:“为了黎民百姓,为了天下苍生,我会尽量装成一个傻了吧唧的无知女人,但难度比较高,要是被拆穿,我也没办法。” 冷血也非常严肃地说,不会不会,你要相信自己,这对你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 林默:“……” 冷血匆匆而来,匆匆离去,林默琢磨这事儿得先跟陆小凤说清楚,她是在组织的安排下,被迫发展多角恋情,希望他能理解,不要乱吃飞醋。 走之前特意把门锁上,想想又觉得不放心,回屋里找了纸笔,写上大大的“油漆未干”四个字绑在秋千的绳索上。 要是再来个人往上一坐,她这儿就成澡堂子了。 陆小凤在酒馆里喝酒。 他听完林默的解释果然没有吃醋,而是笑着让她猜南王会派谁来接近她。 林默想都没想,道:“叶孤城,肯定是叶孤城。” 陆小凤点头,“你变聪明了许多。” 林默坐在他身边,龇牙笑道:“你就不怕我假戏真做,真的爱上叶孤城了?嗯?” 陆小凤立刻道:“不会。” 林默以为他下一句会说,我相信,你不是那样的人之类的话,没想到陆小凤胸一挺,脸一扬,说得是:“我比叶孤城长得更英俊,气度更潇洒,也更讨女孩子喜欢,你的眼睛又没有毛病,怎会弃我而去,转头喜欢叶孤城?” 林默哈哈大笑,笑他厚脸皮。 只不过,她注视着陆小凤的脸,忽然也觉得她的小凤凰的确是天下第一英俊,天下第一潇洒之人,没有一个人比得上。 …… 叶孤城是三日后来的,清晨,晨露未晞,他站在林默的院墙之外,手刚贴上门,门已被打开。 林默尴尬了一瞬,牵起了嘴角:“早……早上好。” 叶孤城沉默的盯着她看,然后从袖子里抽丨出一根荷花金簪:“送给你。” 林默盯着那根金簪看,华贵,大气,漂亮,是她无数次路过首饰行在心里默念等我有钱了首饰盒里一定要有的那种款式。 叶孤城想给她插上,但林默的发型使其难度颇高。 她刚起床,头发还散着,只有刘海被她梳起来绑成一个爱心的造型竖立在头顶,看上去可爱而滑稽。 小爱心被叶孤城一簪穿心。 小爱心失去了可爱,只剩滑稽。 按照事先设想,叶孤城应该说一句:“很美。”可看着这个发型,他实在吐不出这违心的两个字。 他只好生硬的转向下一话题:“城南的花都开了,要一起去看看么?和我一起。” “你让一下,我先去扔个垃圾。”林默说着,举起了手里的硕大无朋的垃圾袋,差点怼在叶孤城的脸上。 45、神龙摆尾 林默真不是故意的,她就是想给叶孤城看看她手里巨大的垃圾袋,告诉他自己扔垃圾的心情有多急切而已。 谁能想到垃圾袋那么轻,轻轻一拎就荡起来差点贴脸啊! 她朝他腼腆一笑,微微脸红,想说点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对,呵呵干笑着贴着墙溜出去。 城南郊外路远,叶孤城是骑马来的,他并不喜欢骑马,但据他手下说,与女孩子共骑一驹可令对方产生依赖感,若是一个女孩子对你产生了依赖感,那她多半就跑不掉了。 叶孤城略一思考,觉得是这么个道理,所以他挑了一匹又高又骏,性子又烈的马,一路哒哒哒的骑过来。 现在这匹马在啃林默的秋千,叶孤城阻止过,但没有用,那股未散油漆味儿让马疯狂,拉都拉不住。 林默进来的时候,她的秋千就剩两条绳了,独留“油漆未干”四个字在风中凌乱。 叶孤城还算淡定,只是牵马的手骨节泛白,手臂肌肉在颤抖。 “走吗?”他问。 明明没什么表情,但林默觉得自己嘴里但凡敢蹦出个不字,只怕要跟马同时毙命于剑下。 好可怕一男的。 “等我稍微收拾一下哈。” 晨露已散,盛夏骄阳缓缓东升。 林默再出来时,滑稽可笑的发型已变得正常许多,小爱心梳成一根辫子缠在了花苞形的发髻上,上面点缀着叶孤城送的荷花金簪,温婉而不失庄重,额边留着少许碎发更添活泼。 这是时下未出阁的少女中最流行的发式。 她穿着轻薄的淡粉色纱衣,袖口被红绳扎紧,下身是碧色的宋裤,绑带绣鞋。晨光下,粉白的脸被照出一层圣洁的光晕,像是话本子里观音座下的手捧玉净瓶的龙女。 美得世间少有。 叶孤城忽然觉得他的“迫不得已”也没那么不得已了。 “我们两个骑马去?”林默指着那匹狂躁的马:“骑它?” 叶孤城说,不然呢,马骑咱们两个吗? 林默瞅瞅自己无辜夭亡的秋千,再瞅瞅叶孤城纯白的,不染纤尘的白衣,忽然冒出一个大胆而狂野的想法。 她摆手道:“不行,我不能骑马,我……对马毛过敏。” “过敏?” “没错,过敏挺严重的。”林默干笑道:“要不,我骑小电驴带你吧?” 叶孤城:“……什么驴?” “小电驴。” 被扎了车胎的电驴,开了商城后,她立刻买了一个新轮胎,苦于不会换,还是这两天陆小凤过来帮忙给换上的。 小电驴被推出来,叶孤城神色纠结的看着它,在坐和不坐之间犹豫。 他不想坐,他觉得自己要是坐这玩意出门怕是得被全东京的人围观,丢脸能丢到下辈子去。 可要是不坐,他这一趟估计就白来了,无功而返,南王的猪脸必然要在他眼前晃,他多看一眼都想吐。 他就算再厌恶林默,至少她长得好看,虽然精神上受些折磨,但视觉上还是享受的。 面对南王,他简直方方面面都在忍受折磨。 叶孤城从来都不是个屈居人下,甘受折磨的人,待到紫禁之巅,便是了结一切的时候。 想到这儿,他寒星般的双眸忽然变成了两朵寒焰,胸膛有烈火在烧。 “叶城主?”林默不仅脸红,连耳朵尖也红红的,她羞涩道:“走吗?我知道有条小路,平时没什么人……就,我们两个……你看……嗯……” 她觉得自己简直是在用生命演戏,每说一个字都尴尬得心肌缺血,大脑缺氧。 叶孤城深吸一口气:“走吧。” …… 滴滴滴—— 小电驴发出快活的叫,飞速行走在无人的,满是泥坑的小路上。 泥水被破开,向墙两边飞溅。 叶孤城坐在后座,两条腿几乎与胸口并行,衣摆被拎起,饶是林默纵横回旋,反复冲刺愣是溅不上一个泥点。 好气啊! 既然如此,那就别怪她下狠手了,她记得前方不远就是一个烂泥塘。 车把拧到最底,小电驴直接飙到八十迈,这个速度,林默高中毕业考驾照那会儿,开四个轮子都没跑过这么快。 烂泥塘就在眼前。 林默忽然道:“叶城主,其实吧,在见到你的第一面的时候,我就……” “嗯?” 很好,注意力分散了。 林默猛然刹车,一个神龙摆尾,小电驴顿时发出悲惨的嚎叫。 可怜叶孤城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炮仗般弹射出去。 目的地,烂泥塘。 这一下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若是普通人都能请亲朋好友吃席了,哪怕轻功不错,即便不摔断腿也得磕掉俩门牙。 叶孤城的轻功相当不错,即便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仍能迅速反应,在空中变换姿势,以求落地时不会摔得太惨。 确实不惨,只不过是膝盖跪在泥坑,双手被污水浸泡而已。 若是忽略一脸的稀泥,他的落地姿势堪称教科书般完美。 林默脸埋在车把手里,双肩剧烈抖动,“这……要不……你去我那,洗个澡吧。” “出门前,我还特意多烧两壶水呢。” 叶孤城能怎么办,只能一身烂泥的从地上站起来,笑着把她原谅。 回程路上,他仿佛失去了魂魄,一声不吭,静静的坐在后座,慢慢搓着手上的泥。 “城主你膝盖没事吧?” “你胳膊没事吧?”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那个泥坑你也看见了,要是不刹车泥就溅你身上了……我以为你会抓着车后座的……” …… 直至脱下脏衣服,泡在热水里,叶孤城才重新开口道:“你是故意的?” 林默刚把脏衣服泡水盆里,正在系统商城里买窃听器呢,被这么一问,顺口就答了个“嗯。” “……明白了。”叶孤城浅叹一声,接着道:“你那时候想说什么?” “啊?”随后林默才反应过来他问的是自己甩他入泥坑前的那句话。 “在见到你第一面的时候,我就……” 就什么?那时候就喜欢你了吗?想想划伤他脸的王之财宝,再想想把他转吐的黄金维摩那,这个说法三岁小孩都骗不过去。 林默憋了半天,看着叶孤城舀起一捧水仔仔细细的擦脸的样子,瞬间福至心灵,灵关一现。 “我是想说,那时候我就想问你,你平时都用什么东西护肤擦脸啊?” 叶孤城那张脸简直细腻精致得不可思议,实在叫人羡慕。哪怕这个问题是林默临时现想出来的,她也很想知道答案。 叶孤城沉默了很久很久才道:“……清水洗脸。” “只有清水?洗脸?” “嗯。” 林默那是半点都不信,皮肤白皙的人她又不是没见过,就比如她自己,脸是不错,然而这段时间一直在做反应和力气的训练,天天大太阳晒着,防晒霜涂了一层又一层,脸色还是肉眼可见的黑了好几度。 即便如此小心防护,她的脸也从未有过这样珍珠般的荧光。 只用清水洗脸?南海的太阳可比东京毒多了,怎么就没把他晒黑呢? 洗了两盆泥水,又用皂角搓了好几遍,叶孤城的白衣总算恢复成纤尘不染的样子,夹子一挂,太阳底下迎风乱飘 林默抹了一把汗,认命的想,要不她这儿真改澡堂子得了,生意还挺火爆的,才几天都有回头客了。 偷偷把窃听器往洗好的衣服腰带里塞,她扭头笑道:“今天太阳足,没一会就能晒干的。” 叶孤城道:“没关系,就算你把这件衣服丢掉也没关系。” “啊?” “我带了换洗的。” 林默僵硬扭头,只见拴在院子里的骏马上果然有个白色的包袱。 “就是它,拿过来给我。” 林默:“……”你带衣服了为什么不早说,眼睁睁看着我搓了半个多时辰很开心是不是? …… 转眼已是晌午,城南的花是看不成了,为了表达歉意,林默决定请叶孤城吃火锅。 红油火锅。 火开后,浓烈的香气席卷着一方小天地,浸润着盛夏灼热的空气。 这个世界有辣椒,但多半种在大户人家的花盆里用于观赏,直接当场配料煮菜用的林默还是头一个。 青菜,各色肉类,手擀面,一样一样的被下进红汤中翻滚。 叶孤城的筷子停在碗边,他的确有点饿,这一锅乱煮也的确很香,但他不敢下筷子,因为他有种强烈的预感,这顿饭可能会把他坑惨。 然而林默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她只不过是想在他的新衣服上溅满油点子而已。 进烂泥坑的那身不管她洗得多香多干净叶孤城都不想再穿,而窃听器的去处还没有着落。 铜锅下的火越来越大,水汽越来越多,叶孤城迟迟不动筷,林默咬咬牙,盖上了压力锅盖。 要不了多久,火锅里面产生的气压会直接冲开盖子,一锅汤至少能溅出十米远。 为了一手情报,为了黎民百姓,林默闭上了眼,倒计时,五、四、三、…… 彭! 锅盖被炸飞,红油四射,林默飞速闪到桌子底下,躲过最烫的一波热汤,仍不可避免的被泼一身。 她被烫得龇牙咧嘴,慢慢坐回去,叶孤城在她对面,一身白衣竟没沾上一滴油。 那张玉润生光的脸缓缓露出一丝笑意。 “你若想看我洗浴直说便是,大可不必和我的衣服过不去。” 作者有话要说:继续迫害我停不下来~ 46、恩怨 但凡叶孤城说这句话时不那么一本正经,能轻松随意一些,林默也不会这么尴尬。 他的脸虽然在笑,但语气仿佛洞悉了一切,颇为无奈的同时,还有那么一眯眯的纵容。 “我不是,我没有,误会,天大的误会……”林默手忙脚乱急着解释,可她拼了命的想也想不到玩命弄脏他衣服还能有什么解释。 而叶孤城的猜想逻辑严谨,合情合理,相反,趁着给他洗衣服的机会偷藏窃听器这个理由听起来才更像编造的。 林默越急越说不出话,只会阿巴阿巴,这让她恨不得立刻把自己脑仁儿挖出来理理沟壑。她与叶孤城接触可以表现出喜欢,崇拜,被吸引,但怎么也不能表现得这么猥琐啊! 美貌且愚蠢的名声本就不好听,再加一个好色,她可不用做人了。 叶孤城的剑放在桌子上,被火锅红汤崩得全是油渍,他把剑拿起来,从怀里掏出一块白绢布细细擦拭,认真道:“你不必解释,我……”他顿了一下,没看她,只看着剑,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接着道:“莫非你还没有看出来吗?” “看出来什么?” 叶孤城抬起头,看着她,一字一字道:“我本就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林默心脏停了一拍。 这话若是陆小凤说自然没什么问题,林默只会笑着挽起他的手,温柔的说我也是。可这话出自叶孤城的口,他的语气并没有什么起伏,偏偏给人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仿佛每个字里都被他施加了恶毒的诅咒。 系统播报适时响起:“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叶孤城对您的好感度已跌破负值,现已达成不共戴天成就,望宿主再接再厉,早日完成弃剑归隐任务。” 林默捂住脸,哭笑不得。 多违心呐,得多违心才能说得出来,被迫营业还真是……等等! 他既然能说出“愿意为你做任何事”,那是不是也可以…… 林默霎时眼睛雪亮,激动道:“真的吗?那你可不可以把剑扔了。说一句你愿意为我弃剑归隐?” 叶孤城骤然紧握他的剑,一双眼冷得要结冰,满脸写着女人你不要太过分。 林默摆着手道:“不是让你真的弃剑归隐,只要你表示一下就行,我想听,求你了。” 仿佛过了好几个世纪,那把形式奇古的长剑掉在地上,叶孤城冷漠的声音响起:“我,愿意为你,弃剑归隐。” 每个字都充满了仇恨与怨气,仿若午夜凶铃,贞子听了都害怕, 但没有关系,五千积分即时到账。 林默心跳的声音几乎将自己震聋,热血全往头上涌,说一次五千,说一次五千,只要叶孤城说满二十次,她就能回家了! 债已还完,恩怨两清,去他的玄幻古代,去他们见鬼任务,十万积分一到帐,她立刻就要结束这场噩梦! 只是,陆小凤……他是她噩梦中唯一的旖旎,也是她真正意义上交往的第一个男朋友,她若是走了,或许就再也见不到了…… 那也没关系! 她那时早就跟他说清楚了,她是一定要回家的,到时候只要好好告别,各自珍重,一年,两年,要不了多久,她就会彻底忘了他。 陆小凤本就是个浪子,或许,也会很快忘了她……吧。 林默的手已抓紧了裤腿,郑重而庄严道:“叶城主,这是我一生的请求,求你务必要答应我。” “什么?” 她紧张得眼泛泪花:“你能不能,把这句话,说上二十遍!” 叶孤城:“???”他的疑惑蔓延了整张脸,似乎每一个毛孔都在说你是不有病。 林默匆忙解释:“只要你说上二十遍,无论你有什么要求,无论你想干什么,我全部都答应你!” 当然是骗他的,积分到手,跟陆小凤道个别就回家,这个破地方她再也不来了! 叶孤城这一辈子的耐心都已被消磨干净,别说弃剑归隐了,他现在只想拔剑戳林默二十个血窟窿!然而实力的差距让他不得不按捺住这个想法,却也无法再多留一秒。 他一言未发,起身去院子里,从马背上的包袱里拿出一本卷宗丢给林默,马也不要了,直接推门出去,眨眼便消失得无影无形 林默如同戴了痛苦面具,痴痴的望着叶孤城的背影,几乎流下两行热泪,白激动了,活体刷分机……他跑了! 卷宗还未打开,心情尚来不及收复,脑子里忽然发出一阵刺耳喧闹的轰鸣,如同一幢一幢的房屋接连倒塌,地动山摇,林默眼前霎时一黑,系统光屏自动弹出。 光屏本是蓝色,这回弹出来的却是红色。 “叮——叮——叮——警告警告,经系统检测,某些宿主对系统任务极度消极怠工,且利用系统bug,存在明显刷分行为,该行为影响极度恶劣,为彻底肃清这一现象,热血系统颁布修补措施与惩罚措施如下:……” 林默的心就像上了高速公路,期期艾艾道:“某些宿主?不能是我吧?” “叮——身份证号:220422********0427的宿主,你存在故意刷分行为,请认真阅读系统修补措施与惩罚措施!” 林默直接靠着门框滑下去,好家伙,身份证号都念出来了。 文字在她眼前跳跃,冰冷无情,给本就地狱级别难度的任务雪上加霜。 “第一:每位任务目标最多只能提供一次积分,最高五千。 第二:任务目标必须有完成任务的具体行为,如:弃剑归隐,完成任务时,任务目标必须处于“弃剑归隐”状态,倘若任务目标状态有变化,系统将回收积分。 第三:系统新增“任务完成度”功能,倘若每月任何一项任务完成度均无变动,系统将采取惩罚措施。” “针对宿主主观故意的刷分行为,系统做出惩罚如下:系统积分兑换封停三十天;已得积分全部清空;违规积分兑换的体验卡限制使用。” “叮——警告警告,经系统检测,宿主心态极度消极,有轻生想法,与本系统热血内涵不符,扣除积分十五点,请宿主更正态度,笑着活下去。” 林默人麻了,脑袋嗡嗡的,蹲在地上好半天没缓过来。 短短半个小时,她已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血有点供不上了大脑了,眼前雾蒙蒙一片。 她想问问上天,自己上辈子究竟造了什么孽,这辈子要受此报应? 从阳光明媚坐到暮色四合,林默扶着门框拍拍屁股站起来,决定以后离湖泊河流都远点,她怕自己忍不住会跳下去。 …… 灯火下,卷宗里,金九龄三个字用朱砂写就,红得刺目。 林默至今都不敢回忆他死去的那天,更不敢提及这个名字,午夜梦回,所有关于他的,都是记忆深处最可怕的噩梦。 现在这三个字血淋淋的出现在她眼前。 翻开卷宗时,她要比自己想象得勇敢得多,一个字一个字的看过去,看他如何声名鹊起,如何立足江湖,如何为了一个美丽的女人涉足公门,后来又是如何一步步当上总捕头。 卷宗记载得不算详细,三十八载,寥寥数言,写尽一生。 翻到后面就是她出场了,绣花大盗一案中,她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被人用红笔单独勾出来,破碎而分裂。 她不敢细看,只是在想,叶孤城走就走,为什么要把这个交给她? 难道…… 红鞋子三个字映入眼帘。 那是一个全是女人的组织,组织里,女人们都会穿一双红色的绣鞋,鞋面上绣着猫头鹰。 此案的主审怀疑杀人者便是组织的老大,公孙兰,至于为什么入狱杀金九龄,存疑。 卷宗已翻到最底,最后一页上的字在灯火下慢慢晕成一个个墨团。 那样的红鞋子她见过,那是她在这个世界穿的第一双鞋。 当初,收留她的老板娘的脚下也有这么一双红鞋。 那时候东京的天很冷,林默衣着单薄,蜷缩在街角,红鞋子出现在她眼前。 “哪里来的悄丫头呦,怎么穿得怪模怪样的?看你在这儿蹲半天了,冻坏了吧?走,去我茶棚喝完热茶。” 林默瑟瑟道:“我没有钱。” 老板娘大笑:“一碗茶还能要你钱么?走吧,入夜更冷,能冻死你。” 如果没有老板娘,她只怕早已冻死,饿死在街头。 当初,金九龄是看中了她唬人的能力才拉她入六扇门,而老板娘只是看她可怜。 老板娘是红鞋子组织的人,她穿了老板娘送的鞋,平时都叫她姐姐,自然也会被当成红鞋子的一员。 卷宗上说,红鞋子中,无论哪个姐妹受到欺负,其她人均可替她报仇,姐妹一体,公孙兰是大姐,她杀金九龄或许是在替林默出气? 这个真相让林默遍体生寒,浑身抑制不住的发抖。 “原来你是因我而死……” “竟然是我害死你的……” 他教会她那么多本领,带她认识这个世界,到最后,他竟因自己而死? “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怎么还能活下去?我凭什么再这个世界活下去?” 林默再也受不了,积压起来的委屈,自责,痛苦,悲伤,思念一股脑地爆发出来。 神奇的是,她居然哭不出来,刚刚还能掉下几滴眼泪,现在却一滴眼泪都流不出。 匕首出鞘,慢慢的,狠狠的,划在手腕上,血流出,在桌子上蜿蜒。 她知道划哪个地方血流得最快。 蜡烛已燃尽。 作者有话要说:自杀是不对的,大家千万不要学! 最狠莫过于攻心战,杀人于无形 。。感谢在2021-05-0800:34:00~2021-05-1206:24:0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无病无灾18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47、给你唱歌 夜色幽深,浓雾弥漫,无星无月。 林默迷迷糊糊的坐起身,淌了满桌子的血已干涸,她呆坐了一会,只觉得又冷又累,垂眸一看,手腕上的豁口又深又长,像是婴儿的小嘴,血一股一股的慢慢往下滴,手臂已成青白。 好神奇,这样都不会死吗? 林默慢慢站起来,立刻晕了一下,她扶着桌子捱到墙角,用一只手笨拙的拖出一只箱子,打开,取出里面的金疮药和纱布,药粉点在伤口上,她疼得太阳穴直跳,整只手臂的肌肉都在抖,咬牙忍着,把纱布一圈一圈的缠上,系紧。 张神医开的药对失眠已经有了起色,她从箱子里摸出一包药,用牙咬开绳子倒在药罐里,添上水,小火慢煮。 不一会,药香满室。 更深露重,凉风吹动着树叶哗啦作响,林默坐在小矮凳上看着火,痴痴的凝望药罐里升腾的气,牵动嘴角,泛出一抹苦笑。 “其实,事情也没那么糟,不就是积分清零了么,反正也没攒下多少,体验卡不让用就不用,左不过是一堆废卡。” “逝者已矣,就算我死了,他也回不来了,再懊悔又有什么用呢?” “爸妈还在家里等我呢,我不能死在这儿,他们会伤心的。” “我不能死,我不能死……”林默狠狠心,用力捏住手腕的伤口,痛得浑身发颤,冷汗岑岑,痛得牙齿咯咯作响:“记住这个疼,记住它,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了!” 药煎好,林默吹凉一口口喝了,又拎一桶水在院子里擦身子,脏衣服泡在木盆里,之后才晃晃悠悠的一头栽床上沉沉睡去。 一觉睡到日上三竿。 太阳的光辉洒满人间,邻居家种的紫薇花攀上墙头,花朵开得娇艳,迎风微颤。 盛夏蝉鸣,伴着阳光烤炽的花香充斥着这一方小天地。 今天是个好天气,很好很好的一天。 人在绝望的时候,看到海和湖泊,也就跳了,看到刀子剪子,也能给自己来一刀,但是如果看到晴空万里的蓝天和鲜花盛开,阳光烂漫的人间,也就能撑下去了。1 街拐角的茶棚里,身段妖娆的老板娘在招呼客人,脚下红鞋蹁跹,上头绣着的猫头鹰瞪着圆溜溜的眼,躲藏在绢布裙下。 林默左手提着一纸包点心站在当口:“青姐。” 老板娘姓冯,单名一个青字,林默一直叫她青姐。 冯青笑盈盈扭头一瞧,被吓了一跳:“哎呦!你!这才十几日不见,你怎么跟被鬼吸了阳气似的?我冷不丁一扭头还寻思你要上街啃人呢!” 林默咬着唇迟疑道:“青姐,我有话想跟你说,我们进屋去好不好?” 冯青叹了口气,在裙子上擦擦手:“什么好不好的,我难不成还会赶你出去?” 茶棚后是一间外面低矮,内里精致的小屋,床边摆着一张很大的梳妆台,上头左一个箱,又一个罐儿,中间是一块铜镜,林默坐在长凳上,脸刚好映入铜镜。 镜中娇美可人的脸已变得白里透青,嘴唇发灰,她自己看了都吓一跳。 冯青道:“这儿没人了,有什么事儿你就直说,咱们俩不用忌讳。” “青姐,我知道你一向不会说谎骗人的。”林默说得急促,眼睛却在看向别处:“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红鞋子的人?认不认识公孙兰?” 冯青愣了愣,指头收入袖中:“你都知道了?其实,我也只不过是跟大姐提了一嘴,唉,我也没想她会用这种方式替你出气,直接把金捕头给……对不住了妹子,姐姐不是有意要瞒你的。” 林默长长地泄了一口气,像只被放了气的气球:“我没有别的意思,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我的姐姐,像亲姐姐一样。” “只是……”她忽然鼓起勇气,看着冯青的眼睛,一字一字道:“我林默,一星半点都不愿意跟“红鞋子”扯上关系,更不愿意跟公孙兰这个人有任何瓜葛,麻烦你替我转告她,这次我认了,倘若再有下次,我非但不会领情,反而会立刻要她的命!” 头一次,林默的眼睛里有了杀气,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杀气。 冯青被林默吓到了,心慌慌道:“大姐她……唉,你的话我会转告她的,只是,你自己也要小心啊。” 从茶棚里出来,日光照在头顶,林默闭上眼仰头,让自己青惨惨的脸面向阳光。 周遭摊贩林立,叫卖声此起彼伏。 从头到尾,她都冷静得超乎自己的想象,她在来之前,想得是“我连死都不怕,难道还怕说几句话吗?” 把该说得说完,她想,这根本没多难嘛。 她慢慢走出几步,又觉得头晕,在路边坐下来,打开系统,查看各个目标的任务完成度。 以前她觉得这些任务不仅缺德,且莫名其妙,压根就不想理会,然而骤得骤失后,她忽然就想认真的挑战一下了。 不就是任务么,去他的道德底线吧,她现在只想回家!比任何时候都想!昨晚的自杀终于让林默意识到,自己一定是病了,估摸着是重度抑郁症没跑,说不定哪天她撑不下去,真的就…… 还是那句话,连死都不怕,这世上,还有什么值得她畏惧? 大不了一死,就地解脱! 打开系统,林默看着自己完成度最高的任务。 陆小凤:当前好感度五十,已达成“心中有你”成就。 她从不怀疑陆小凤对她的感情,可这明晃晃的五十实在碍眼得很,她想试试,能不能从他这儿突破一下。 …… 西门吹雪在偏厅里喝茶,陆小凤在喝酒。 西门吹雪的茶刚喝了一杯,陆小凤的酒已喝完了两坛,有些话,他必须得借着酒劲儿才说的出口。 “事情就是这样,叶孤城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刺杀皇帝改朝换代。”他终究没忍心把“西门吹雪你被耍了”这样的话说出口,但话里话外就是在表达这个意思。 “所以,九月十五的决斗,你可能要失望了。” 西门吹雪倒是没什么特殊的表情,可也是直到这时,他的茶杯才空了下来。 他靠着椅子微微出神,似是感慨,又好似自言自语道:“从我学剑的第一天起,就在等待像他那样的对手,我想过我会死,却没想过他会骗我。” 陆小凤道:“那九月十五你还去么?” 西门吹雪道:“自然要去,或许,我这一生都不会再有这样的对手了。” 陆小凤道:“难道林默不算?”想了想觉得不对,改口道:“索隆难道不算。” 西门吹雪露出一丝浅淡的笑意:“剑道不同,自然不算对手。索隆的剑法摧山断海,非人所能及,与他对剑只是在领悟生死。” 旗鼓相当,方为对手。 管家忽然从前门走过来,瞟了眼陆小凤道:“庄主,林姑娘来了。” 林姑娘指的自然是林默。 陆小凤放下了酒坛:“她怎么会来?” 管家道:“自然是找陆公子你的。” 说话间,脚步声由远及近。 西门吹雪原本靠在椅子上,听到脚步声时他忽然就坐直了,且是正襟危坐。 林默身子躲在门后,只探出了头,朝他笑了一下,算是打过招呼。然后朝陆小凤招手:“你出来一下。” 陆小凤笑道:“你为什么不进来呢?”说完他才发现,林默今天有些不同。 她化了妆。 本就白里透粉的脸敷上了一层薄粉,两颊染了胭脂,唇色更是从未有过的艳丽。 她不进去,仍固执的朝他招手:“你出来一下。” 陆小凤只好走出去。 走到偏厅外,林默道:“停,站这儿别动。” “那什么,我,我忽然想给你唱歌听。” 她还在卖艺那会,唱了一首《海底》陆小凤对她的好感度飙升,林默觉得他可能爱听歌。 陆小凤回头瞅了一眼,笑道:“在这儿唱?” “嗯。” “那你唱吧。” 林默那是半点都没跟他开玩笑,说唱就唱,刚唱了两句,陆小凤表情一变,摆手道:“等等,我想去趟茅厕,你……” “你能憋一下吗?”好感度刚有点浮动,怎么能在这时候走? 陆小凤只好原地憋着,一首歌能有多长?几句话而已。 然而他天真了。 林默打开光屏,盯着好感度,拉着他的手接着唱:“来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来啊~造作啊~” 好感度刚上涨两点,停住了,陆小凤左右腿已交叉在一起。 林默蹙眉,看来他不喜欢这首歌,没关系,她唱完一首又换了下一首,下一首还不行就再接换。 待唱到高丨潮部分,她融入了多年学习的声乐技巧,深情道:“我那么多遗憾,那么多期盼,你知道吗?我爱你,是多么清楚多么坚固的信仰……” 陆小凤的腿不仅并在了一起,且开始颤抖着扭曲,林默有什么遗憾有什么期盼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她要是再不放手,他就真的要尿裤子了。 他甩开林默的手,仿佛突然之间得了小儿麻痹,一步三跳扭曲着跑远。 是林默追不上的速度。 她只好再次朝偏厅探出头:“那个,你家茅厕在哪?” 作者有话要说:1:化用自网易云评论区 忽然觉得自己的文风好像有些微的变化,啧,好奇怪 48、再遇张三 西门吹雪手指轻点椅子扶手,漫不经心道:“莫非你还要跟着他到茅厕里去唱?” 林默立刻红了脸,探出去的脑袋微微缩回去一点:“是不是打扰到你了,抱歉啊。” “进来坐。”西门吹雪的目光落在他对面的位置上:“他没那么快回来。” 这间偏厅建在万梅山庄群花拥簇的地方,为了干净整洁,它离最近的茅厕也有至少二里地,从刚刚偶然窥见的陆小凤跑出去的姿势来看,他或许需要换一条裤子再回来。 林默手抠着门,犹豫了一会同手同脚的走进去,坐下来,低头抠椅子把手,一会儿抬头看墙上的字画,一会儿低头盯自己鞋尖儿,就是不敢往西门吹雪那儿看,可她心里却像是自动生出了第二人格,拼命鼓动她克服心理障碍,挑战一下“弃剑归隐”。 在两种情绪的煎熬下,林默抬头,朝西门吹雪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欲言又止。 “嗯?”西门吹雪看着她,后背离靠椅二尺,挺得笔直。“你有话说?” “嗯……”林默看他一眼,心就猛跳一下,可她仍迫使自己抬头盯着他眼睛看,手指搅着裙子,缓慢而小心道:“我想问你,你会不会在某一天,嗯……忽然弃剑归隐了?” “为了你?” 这三个字让林默呼吸一卡,紧张得心绞痛,血直往脑子上涌,即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对社恐来说,很多时候,沉默便是肯定。 西门吹雪执起茶杯在指尖微转,他的眼睛在看杯子,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对他而言,沉默就是沉默,单纯的,不想说。 陆小凤很快回来,手里还拎着一瓶酒,他一进来就感觉到了两股视线落在他裤子上。 还是刚才那条,干燥且干净,看来并没有遭遇什么尴尬的事情。 当然,他扶着茅厕的门夹着腿一跳一跳进去的时候,内心非常感谢自己超一流的轻功和年轻的膀胱。现在他很自然的坐回刚才的位置,斜倚在椅子上,给林默倒了一杯酒。 “你……这是从哪弄的?” “他家库房。”陆小凤笑容得意道:“这是果酒,不醉人的,你尝尝。” 林默匆匆瞄了一眼西门吹雪,见他并没有生气的样子,才接过酒杯抿一口。 “你怎么忽然跑过来给我唱歌?”陆小凤笑道:“是想我了么?” 林默盯着光屏上那五十二的好感度,再对比一下西门吹雪的八十五,一阵难受,合着她刚才那么用心的深情演唱就值俩好感度?从咸水街到这儿的车费还花了二钱银子呢,寻思着二钱银子不能白花,多少也得搞点积分回去。 她叹了口气,无奈道:“我本也不想来,可有些事我不得不做,有些话我不得不说。” 林默很少用这种语气说话,也很少这么郑重其事,陆小凤已坐直了身体,竖起了耳朵,生怕错过一个字。 只见她望着虚空,木然道:“我之所以来找你,是因为,我有我终其一生也有达成的任务啊!在决定接下这个任务的时候,我就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叮——恭喜宿主,积分上涨五……” 林默快速扫了眼系统颁布的台词,接着道:“如果你要说这是错的话,那么,错的不是我,是这个世界!” 陆小凤:“???”我刚才好像什么都没说,这个世界也很委屈。 林默咽了口唾沫,左手掐着座椅,指尖已发白,右手藏在袖子里不动。 “那么……爆裂吧!现实,粉碎吧!精神,放逐这个世界!” 最后一句话她是喊出来的,字字清晰,抑扬顿措。 陆小凤迷惑地看着她,这个世界没找你没惹你的,你放逐它干啥? 西门吹雪将茶水一饮而尽,他方才跟陆小凤聊了很久也才喝了一杯茶,可听林默短短一句话,他便已喝下半壶。 神奇的是,林默说完这些话居然没觉得特别尴尬,而是接着道:“陆小凤,看在世界的份上,你愿不愿意对我痴心一片,钟情不悔?” 好感度纹丝不动,陆小凤的脚趾几乎把地面刨出两个坑,他道:“你是不是又被鬼附身了?” 林默捂着脸摇头,起身疲惫道:“你就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你也什么都没听到,我走了。” “诶。”陆小凤追上去,拉住她的手腕,林默当即嘶了一身,眼球几乎凸出去,整条手臂都在抖。 陆小凤立刻松手道:“怎么了?” “没事,抽……筋儿了。” “你要回去了么?我送你。” 林默抽着气道:“不用了我要去找叶孤城前两天我骑电驴带他出去玩把他甩泥塘里了他估计不太想理我了,我去看看他有没有改变计划。” 陆小凤道:“好,那我过几天再去看你。” 林默头也没回地跑远。 陆小凤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上面全是血渍。 西门吹雪的目光一直跟着林默,直到看不见,他才重新靠在椅子上,淡淡道:“原来她伤在手腕……有谁能伤到她的手腕?” 陆小凤捏紧了拳头:“只有她自己。” …… 两位绝世剑客在九月十五日的决斗的事已流传至整个江湖,就连街头小儿都知道“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各大赌坊里早早开了盘口赌叶孤城和西门吹雪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然而就在今日,突然传出一个惊天秘闻。 叶孤城受伤了。 他被唐门大公子唐天仪一把毒沙撒在后背上,唐天仪自然也死在天外飞仙之下,然而,那毕竟是唐门的暗器。 剧毒。 大家分分猜测叶孤城可能活不了多久了,即便能挺到九月十五,也不可能胜过全盛状态的西门吹雪。 闲言碎语林默听了一路,整个人愁得不行,他死在西门吹雪剑下不要紧,谋反这种事想不死也很难,可是,他万万不能死在决战前面啊! 南王要是发觉他没用了,当晚计划告吹,直接发动兵变可怎么办? 他还不能死! 可是,没有人知道他在哪,身边有没有个靠谱的大夫。 林默正急得要吃人,像只溜达鸡一样走来走去,冷不防叫她瞥见一个人。 张三! 不是张三姑娘,是在沙漠里救了陆小凤一命的张三! 他在酒肆里喝酒,侧边坐着一个蓝衣人,看背影还略有几分眼熟。 但此时此刻林默眼中也只有一个张三。 系统并没有封她的技能,她还有一个命令张三的技能! 那一瞬间,灵光乍现,福至心灵,她冒出了一个大胆的阴间主意! 林默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酒肆里,臊眉耷眼地凑上去道:“张三?” 张三扭头,迷茫得看着林默,紧接着一口酒直接喷了出去,大声道:“是你!” 林默点头:“是我。” 张三抖着手指着她道:“就是你!先是让我弹了自己一个脑瓜崩!还唱了一首歌!还复活了一个人!那天我根本不是做梦对不对!” 林默点头:“对对对!所以我现在还想再请你帮我一个忙!” 张三:“……”他觉得这个女人邪门得很,立刻就想跑,但他惊讶的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行动的能力,无论他此时此刻多想走,却动不了一分一毫。 林默激动道:“请你立刻让系统给我十万积分,我要兑换一把回家的钥匙!” 张三:“???” 系统毫无反应。 林默想了想,又道:“好像不行哈,那你帮我抽几张体验卡吧,我要蓝染惣右介!索隆也行!吉尔伽美什我也想要!噢噢噢!还有与谢野晶子!” 张三满脸写着你好像有那个大病。 尴尬虽迟但到,林默激动的心哑了火,脸涨得通红,恨不得土拨鼠刨地。 张三身边的蓝衣人已经围观这个人间迷惑行为很久了,他道:“林姑娘?” 林默转头,眼睛顿时瞪圆了两倍。 是楚留香,他很低调很低调的站在旁边,很疑惑很疑惑的看着她。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任务目标楚留香已出现,请宿主发挥自己最大的人格魅力让他对你痴心一片,钟情不悔。” 林默:“……”她差点就要试试能不能命令张三,让他帮自己发挥出人格魅力刷满楚留香好感度。 但她实在说不出口。 她也觉得自己像个精神病人。 干咳一声:“那个,你帮我找一下叶孤城吧,你知道他在哪吗?” 这回张三不迷茫了,他似有所感,指着前方道:“他在京郊的一处农庄上,离这儿八十里左右。” 林默道:“你别动啊,你等等,我去找辆车,你带我过去,千万别走啊,谢谢你!” 说完飞也似的跑远。 张三抓着自己的脑袋,苦笑道:“你说怪不怪,我……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忽然跟鬼上身了似的。” 楚留香道:“你走不了?” 张三道:“你就算拉我走,我恐怕也走不了。” 楚留香真的去拉他,然后被张三一拳揍在鼻子上,差点揍出鼻血。 “你……” 张三语无伦次道:“我,是不是很神奇,我居然能打到你!” 楚留香捂着鼻子闷闷道:“那可太神奇了。” 没过多久,林默拉来一辆驴车停在酒肆外面,还是敞篷的那种。 “快,来不及解释了,上车!” 张三蹭得坐上了车,速度快得惊人。 楚留香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朋友扬长而去,二话不说,长腿一迈也跟着上了车。 他今天非得搞清楚林默这个诡异能力不可! 然而…… “林姑娘……” “啊?” 小毛驴跑得欢快,车吱嘎乱叫,几乎把楚留香的声音盖过去。 “你这个车……是不是拉粪用的?” 林默刚想问你怎么知道,低头一看,明白了。 屎蹭他裤子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迫害 命令张三这个技能简直无敌感谢在2021-05-1200:30:45~2021-05-1500:27:1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惊蛰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49、身不由己 楚留香在驴车上坐也不是,走也不是。 他很难过,因为他这条裤子是他的甜儿妹子亲手做给他的,小姑娘初学裁衣极是用心,裤子不仅料子很轻软,而且穿起来非常舒适合身,他曾在拿到这条裤子时暗暗发誓不把它洗出洞来绝对不扔。 现在他简直想立刻把裤子脱下来扔掉,再找个地方狠狠洗一个澡。 但张三是他的好朋友,非常非常好的朋友,他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好朋友身处不妙的境地自己却什么都不做。 楚留香选择忍耐,他尽力不去看蹭在他腿上的一大块,而是仔仔细细地看还有没有漏网之鱼,然后温声道:“林姑娘当心,你旁边也有一块秽物。” 林默没去看楚留香,只匆匆瞥了眼车上的便便,然后目不斜视的盯着前方道:“谢谢你。” 楚留香展颜一笑,刚要说点什么,却听林默道: “……张三先生,我真的非常非常感谢你,还好我遇到了你,不然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嗯……等到了地方还要麻烦你一件事,我们不是要去找叶孤城么,他受伤了,你给他治好,对了,他跟我有仇,等下他要是对我动起手来,你可一定要帮我挡回去啊……我知道,你武功天下无敌,谁也比不上你。” 系统说的,她可以命令张三做任何事,哪怕在他能力范围之外他也一定做得到,现在她让张三天下无敌,张三就得天下无敌。 这个技能就是这么无赖得不讲道理。 张三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这么牛批,但他就是诡异得自己一定办得到!只要是这个女人说出来的,他都自信能做到,也必须做到。 这对他来说很可怕,也很恐怖。 张三坐在驴车边儿上笑得比哭还难看:“姑娘神仙手段,何必非要难为我呢?” 林默感觉脸有点烧得慌,厚着脸皮道:“可能是因为我跟你比较投缘吧。” 楚留香略一思索,肯定道:“林姑娘是不是只能命令叫张三的人?无论你说什么,“张三”都只能照办?” 林默背着他道:“楚香帅难道没发现我都不想跟你说话吗?你又没邀请你,你突然坐上来难道不尴尬吗?” 楚留香毕竟没有陆小凤那么厚的脸皮,不是没有女孩子对他冷言冷语,但他知道,她们只不过是想引起他的注意,林默不同,她浑身上下,连根头发丝都写着莫挨老子。 为了缓解尴尬,楚留香只好当她承认,接着道:“是不是哪怕林姑娘说,你要张三去死,他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自尽?” 张三立即打了个冷战,满脸写着楚香帅救我。 林默道:“我发现你的心里好阴暗,我这要不是急得火烧眉毛了,我会去麻烦一个素昧平生的人?不仅麻烦他,还让他去死?” 她眉毛拧在一起:“我即便不重金酬谢也该表示表示,为什么要杀他呢?这是能出现在人类脑中的想法吗?” 心里阴暗楚留香只好闭嘴。 …… 八十里外的农庄很快到了。 这是一个很雅致,也很清静的地方。 庄院很小,耕田很多,有很多衣着朴素的老农挽着裤腿在烈日下劳作。而叶孤城坐在篱笆院儿里的树荫底下擦剑。 一桌一椅,一人一剑,一身白衣,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受伤的样子,脸还是那么白润,眼神还是那么冷,最主要的是,他的后背靠在青藤编制的椅子上。 简直像个刚下凡的仙人。 如果他旁边没坐着一头猪的话。 南王把玩着手上的珠串,微笑道:“让城主住在这种地方是本王的不是,待事成之后,本王一定将京郊那间最大的皇庄送给城主。” 叶孤城连个眼神都没给他。 南王接着道:“本王知道,城主天外之人,看不上这些俗物,可即便为了白云城,城主也不该这样回来。” 叶孤城已收剑,只是在收的时候,似乎心不在焉,手还搁在剑锋上,剑身直入剑鞘,生生将手心割出一道口子。 血被他攥在手里,收紧。 南王盯着他从指缝渗出来的血,笑了一声,走过去弯下腰凑近叶孤城的脸道:“城主可能还不知道,你将那卷案宗扔给林默意味着什么。” “你也看过,总该知道林默是什么人,很多时候,愧疚也是能杀人的!或许你没有这样想,但你并不知道林默会不会这么想,她若是误以为你想杀她……” “天地乖离,开辟之星,啧啧啧,一剑能劈碎三十里河堤啊,你说她若是朝着你的白云城劈下去……”后面的话南王没说,也不用说,因为他看到叶孤城的鼻尖已沁出了汗。 冷汗。 林默张三楚留香三个人混在种田老农中遥望着这一幕,虽然听不见他们说了什么,但两个人的表情却能看得清清楚楚。 林默想,若是系统化身成人,估计就是南王那个样子,而叶孤城就像她自己,被逼着去做自己厌恶的事情,明明心里恨极了系统,却不得不听从他,依靠他。 因为他掌握了自己的命脉。 在林默看过去的时候,叶孤城似有所感,也朝着她那边望去。 “看了他不需要治疗了。”林默对张三道:“谢谢你带我来这里,这个是报酬。” 她拿出了叶孤城送她的荷花簪,簪子不仅纯金打造,荷叶上还坠着一颗珍珠,品相上佳,若是懂行的人,只看这颗珍珠便知道此物价值不菲。 张三的眼睛瞪得比珍珠还大,他摩挲着那颗珠子,所有的恐惧立刻自己长腿溜走。他兴奋得两眼放光道:“下次若再有这种好事你可一定要叫上我!天下叫张三的虽多,但快网张三却只有我一个!” 林默点头,微笑道:“若是不介意,麻烦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跟他有话说。” 她走了过去,坐在南王方才坐过的位置上,叶孤城只是在看她,既没有说话,也没有起身,好像身边飘过来一团带着颜色的空气。 空气在说话:“是他逼你的?” 叶孤城的眼中似有冷焰在跳。 林默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恨我,我也讨厌我自己,有很多次我都想我为什么还要活着,不如死了算了。” 叶孤城冷冷地看着她:“那你为什么还活着?为什么不去死?” “因为有人惦念着我,有人在等我回家。”林默仰头,望着蓝天白云,微笑道:“不瞒你说,我现在活着的每时每刻都感觉无比煎熬,无比痛苦,每当我想要一了百了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他们,我会觉得死是一种罪过。” 叶孤城静静地听。 “我也在被逼着做一些非做不可的事,没有丝毫办法,因为我需要他的帮助。我所能做的就是听从,完成他给我定下的任务,这种感觉当然很让人厌烦,所以我就想,等这些破事都办完,等我回了家,谁也别想再控制我!” 她笑了笑:“真是的,啰嗦这么多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总之,你不用为难自己来接近我,我……知道你们要做什么,这本就与我无关,我不会成为你们的障碍。” “或许有一天,我们会成为朋友也说不定。” 叶孤城看着林默,缓缓道:“若我能活下来,我想会有这一天的。”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任务目标叶孤城对您好感度上涨……上涨……上涨……当前好感度为二十。” 林默本来都要走了,听见这二十好感度心中一动,扭头,小声道:“到那时你愿意为我弃剑归隐吗?” 这话像极了邀请和暗示,林默说出口就觉得不对,忙赶在叶孤城开口前补充一句:“跟感情无关,就是单纯的,真正的,弃剑归隐。” 叶孤城的目光开始变得莫名其妙。 “叮……当前叶孤城的好感度为零……” 林默:“……”明白了,弃剑归隐不可能。 …… 等回到咸水街已是晚上,楚留香笑着跟她道:“这样黑的夜我等本该把林姑娘送回家门口才是,可有人已做了一路的护花使者,就不用我与张兄多此一举了。” 林默把这句话寻思了半路,楚留香是什么人,盗帅啊,这么多年就蹲了一回刑部大牢,可见其侦查和反侦察能力有多强,他说有人一路跟着她那就一定有。 林默觉得那人若不是瞎了眼的采花贼,那多半就是陆小凤。 在万梅山庄他直接把她手腕的伤口攥出了血,她跑出来一看,袖子红了一片,那肯定也沾他手上了,他担心跟出来看看也正常。 想着在这样孤独的异世,有这样一个人陪在身边,林默忽然觉得活着也没那么艰难了。 推开小院儿的门,里头点满了灯笼,满院都是温馨的红。 陆小凤在院子正当中,提着一桶水浇在木盆里,里面是林默这两天攒下的脏衣服。七月天热爱出汗,她一天换两套,攒了一大盆,正盘算着商城里买个洗衣机呢。 陆小凤一边洗衣服一边朝她笑,眼里是被灯笼映红的光。 “我被西门吹雪赶出来了,不知林姑娘能不能可怜可怜我,收留一下我这个很会干活的杂役?” 林默跑过去坐在他身边,靠在他怀里,亲昵道:“你想住多久都可以。” 流萤在红灯笼下飞,星辰满天。 作者有话要说:归拢一下女主现在能用的技能 1百分百被空手接白刃 2命令任何叫张三的人 3可以给任何人改名叫李四 关于风格突变,一会虐一会沙雕的,嗯,只能说我的手有它自己的想法233333不过大体走向还是能控制的,如果觉得不苏爽了,就抬头看一眼文案。 女主真的凭借着自己的人格魅力完成了所有任务! 再稍微剧透一句,陆小凤是不是男主不一定,但他会是默默的进化形态。 50、围观 衣服挂满了院子,屋里一灯如豆,红蜡在灯罩中摇动。 林默在睡觉的时候总习惯留一盏灯,洗漱完她跪坐在床里,长发披散,犹豫道:“这灯会不会太刺眼了?” 陆小凤在打地铺,尽管之前林默跟他说要不你上来吧,他还是规规矩矩的把被褥铺在地上。 幸好林默是个很爱干净很喜欢收拾房间的女孩子,地砖不染纤尘,两层被子铺上去,即便夜间微凉,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适。 他躺下来,枕着手臂含笑望她道:“有光更好,能让我一睁眼就看到你。” 林默把脸埋在被子里,长发落下,小声道:“我是不是……让你担心了?” 陆小凤既不能说是,也不能说不是,他笑着道:“是我贪图你的美貌,想多看你一会儿,你知道吗,你在灯辉下美得像神女。” 林默笑了一声,躺下来,踌躇了一会儿,咬着唇道:“如果有一天我回家了,你可不可以不要忘了我?至少,不要那么快的忘了我。” “我会永远记得你的……默默。” 两个人都有意避开诸如手腕伤口是怎么来的,还痛不痛这种话题,她不想说,陆小凤更不想问。 因为他也曾经历过这种人生的至暗时刻,他深深的明白,她有多怕被人知道,被人担心,她那么努力,那么拼命的让自己看起来跟正常人一样,他又怎能去戳她的痛处? 他只要看着她,让她知道他需要她,这就够了。 …… 九月来得很快,似乎昨日还是炎炎盛夏,今天便秋风凛冽,衰草凄凄。 秋风撕扯的树上日益枯黄的叶,叫了一夏的蝉仿佛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预兆着那个不详的月圆之夜,天下最负盛名的两个剑客,必有一人将陨落在紫禁之巅。 是叶孤城还是西门吹雪? 凡是用剑之人没有不想目睹那场旷世决战,没有人不想看看身处剑道顶端的两个人,对决起来会是如何的波澜壮阔。 皇宫里的禁军一批批的增加,倒换,就连轮岗的时间都在时时变动。魏子云作为大内禁军首领,对上头下达的意见很是茫然,不止一次地找到诸葛正我,问他:为什么要同意让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在太和殿上决战?好吧虽然他也想看,但也不至于为了两个人调动宫里所有的禁军吧? 诸葛正我只是微笑,虽然他没说话,但魏子云分明瞧见了他笑容的未尽之意。 两个人?孩子你太天真了。 很快魏子云就拿到了九月十五皇宫真人表演秀观众席入场名单。 不算两个当事人,整整一百零八。 这个数字听着就有造反那味儿,魏子云一寻思,总不能是盘踞在水泊梁山的那伙贼寇全都进京了吧?他简直要疯了,他拿着名单去了神侯府,名单往诸葛正我的桌子上一拍,二话不说就要拔剑就要来个原地去世。 当然被拦下来,诸葛正我告诉他不要担心,然后气定神闲的给这位禁军统领看了最新调令。 九月十五夜,神机营精锐入宫。 所谓神机营,就是火器营,精锐大概有一万人左右,人人装配火铳加六门红衣大炮。 这回魏子云不疯了,他原地去世都不用刀,话都来不及说,嘎一下就抽过去了。 …… 大内,书房。 “神侯究竟想要干什么!为何擅自调动神机营?” 傅宗书和蔡京一左一右把诸葛正我夹在正当中,你一言我一语地诘问:“你眼里还有没有天子?你眼里还有没有王法?你当皇宫是什么地方?集市吗?你当神机营是什么?你神侯府的家丁吗?” 诸葛正我很淡定,只当身边是两只蚊子在嗡嗡,微微躬身道:“不知官家可听说一句话?” 坐在上面的赵佶一愣,寻思你们吵架怎么还有我事儿呢?他不是只要听一句:恳请官家如何如何如何,然后再随机把他们中的谁赶出去么?他刚刚一直在看画院交上来的画,名叫《千里江山图》,正琢磨提个什么字好,全程都在走神啊! 他只好顺着话茬问下去:“不知先生说得是哪一句话?” 诸葛正我道:“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赵佶点头,问这是啥意思。 诸葛正我说,九月十五,有两个绝世剑客要在太和殿上比剑,很多人都进来看。 赵佶听得双目圆睁,直呼放肆!紧跟着他怒道:“这么大的事为何无人知会朕?朕……也想看啊!” 很好,是官家的作风。 诸葛正我道:“天子万金之躯总不能混在江湖人堆里,为了安全,届时需请官家移驾中和殿遥望。” 赵佶连连点头,并嘱咐道:“记得把画院所有的人,连同画学生也一块叫上,给朕边看边画,一个招式都不能错过!”然后指着桌上的画道:“这个王希孟要在最前排!他作画极快。” 傅宗书连声道:“官家!九月十五当晚,诸葛正我调了神机营一万精锐入宫!此事不可不查!” 赵佶眼皮一掀,说那天晚上不是有好多人进来围观么,为了朕的安全调神机营怎么了?朕也觉得光靠大内侍卫缺乏感全感。 蔡京道:“那就不该放闲杂人等进来!据臣所知当晚足有一百余江湖草莽观剑,不知诸葛先生对此有何话说?” 诸葛正我淡然的从袖子里拿出一涵公文递给蔡京,微笑道:“此事不该由我解释,而该由蔡相解释。” 蔡京一看公文,当场人麻了。 因为放人入宫的不是别人,是他的亲信。公章盖得明明白白,从头到尾别说知会他一声,那是半句口风都没透,十分气人。 他敢说自己不知道吗?他不能说,说了这个宰相就做到头了。 他只能假装刚才的话是自己不小心放出的屁,强行往回圆。 “这……害,本想给官家一个惊喜,其实……这一百多人并非普通的江湖草莽,而是臣为官家准备的亲信卫队啊!” 赵佶:“???”我读书超多你可不要骗我。 …… 九月十五,圆月挂在太和殿屋顶上,像一个巨大的背景板。 按照南王的计划,当有一人假扮成叶孤城的模样站在太和殿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而叶孤城本人则潜入天子所在的书房行刺。 至于围观的那一百多人,至少有一半是他的手下,为得是拖住大内禁军,好把水搅得够浑。 南王第一次进京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儿子跟先帝的某位皇子生得一模一样,那一刻他便动了心思,二十余年的布局,他在暗中扶持皇子上位,为的就是这一天,他要让自己的儿子无声无息地将皇位取而代之! 假扮叶孤城的人自然也是个剑道高手,叶孤城教授世子剑法的时候他就在旁边跟着学,数年下来,他已将天外飞仙模仿得足有六成相似。 他一路飞纵,早早赶到,到了太和殿当场脸裂,恍惚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 他被包围了,不是事先安排的暗子,也不是兵戈林立的禁军,而是一排排桌子,一张张纸。 数百个宽袍博袖气度文雅之人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从高到低,从远到近,什么视角都有。 尤其是在太和殿,一前一后竟也有两张桌子正卡在陡峭的屋顶上,文弱的画师抖着腿朝他勉强微笑,满脸写着我等你好久了。 笔浸好了墨,宣纸迎风飘舞,金黄的琉璃瓦在月光覆盖下像是铺了层雪。 替身:……心情复杂。 叶孤城本人的心情,也有些许复杂。 他跟着内应一路潜行至书房,扑了个空。 带路的是宫里的王总管,橘皮老脸闪过一丝尴尬,搓着手小声道:“城主莫急,这……官家一时兴起,突然到后宫幸了哪个妃子也是有的。” “……带路。” 王总管略一思索,一股电流自脑海中一闪而过,冷汗噼里啪啦地掉,后宫佳丽三千,一个一个找过去,天都亮了。 就很奇怪,官家这些日子明明一直都睡书房啊,就算要召幸宫嫔他也不会不知道。 “这……这……” “我知道了。”叶孤城一声苦笑,仰望着黑暗寂寥的煌煌大殿,慢慢道:“计划败露了。” 他没有惊诧,没有恐惧,更没有绝望,而是坦然。 很坦然很坦然地一步步往外走,把惊慌失措一身冷汗的王总管甩在后面。 一出门,几十把刀对准了他,黑洞洞的火铳在无边月色下,泛着惊心动魄的冷光。 远处的屋脊、墙角站满了早已埋伏好的禁军,各各身披重甲,手持火铳,一眼望不到头。 诸葛正我站了出来:“城主本该是天外之人,为何要行此大逆之事?” 叶孤城环顾四周,浅浅地叹:“是神机营?呵,你倒是看得起我。” “城主背靠南王,我只有小心行事方能万无一失,我调了神机营的全部精锐,再加上禁军五千,城主插翅难逃,不如自己放下剑,免动干戈。” 静默许久,叶孤城忽然道:“他知道吗?”想了想又问:“他来了么?” 诸葛正我猜他问得是西门吹雪,也只能是西门吹雪,也没多意外,道:“他知道,他来了。” “他在哪里?” “太和殿屋顶,他在等你。” 叶孤城径直走过去,兵甲跟在他后面。 他像是带领着千军万马向西门吹雪奔赴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叶孤城:毁灭吧,赶紧的,累了。 一更,今天十二点前一定要把二更整出来!整不出来是小狗! 51、深情拥抱 圆月挂在太和殿的屋檐下,月华倾泻,像是雪落人间。 叶孤城在神机营火铳口和数百画师的亲切关注下,神明般踏着月光站在了紫禁之巅。 同时关注他的还有西门吹雪,以及一百多个围观群众。 他们显然已在此等候了许久,不少人甚至在这秋高气爽的夜晚汗透了衣衫。 很少有人在被千军万马包围,被数万只羽剑和火铳指着而面不改色。 西门吹雪算一个,他的剑拿在手里,拿得很稳。 他见识过索隆的“大震撼”,领略过“三千世界”所带来的死亡阴影,这世间已很少有什么东西能撼动他的心。 冒牌货早已被赶下去,当场制住并投入大牢,数万人敛声屏息,只为等一个天外飞仙。 远处中和殿,赵佶端坐在高台之上啧啧有声,手执画笔,眯着眼匆匆画了两笔,不甚满意,一张名贵的澄心堂纸被他团吧团吧扔了。 “爱卿啊,你说这么多人站在上头,不能把太和殿给踩塌了吧?再说那乌泱乌泱好些人挡着,朕都看不清了。” 蔡京在他身边,闻弦歌而知雅意,躬身道:“臣这就命人把他们都撵下来,神机营在此,谅他们也不敢造次。” 赵佶淡淡地嗯,慢慢道:“那些闲杂人等的确多余,记着,把他们撵下来后再派两位画待诏上去,朕看那殿脊之上还能再放两张桌子。” 太和殿上一阵喧闹,侍卫们又是搬桌子又是搬画具,还得找人把弱不禁风的两个画师扛上去,可怜画师全无轻功,站在屋顶斜坡上一步一打滑,被秋风吹得喷嚏连连。 好好的谋反,好好的决斗,搞得一点也不严肃。 也是这场闹剧给了叶孤城慢慢体味绝望的时间。 他在看自己的剑,自己的手,然后漫无目的地看巍巍宫墙,看明月与流云。 他像是在游子临行之前回望故乡,像是站在黄泉彼岸遥望属于下辈子的路,他简直已看尽世间一切,唯独没去看西门吹雪。 这是对敌大忌。 西门吹雪道:“你在看什么?” 叶孤城忽然露出微笑,道:“我看到她了,她也在看我。” 西门吹雪知道叶孤城说得是谁,没接下去,也不想接下去,转而似感似叹道:“今夜之事,你似乎早有预料。” “是。”从在农庄见到林默的那一刻起,他便有了预感,也是从那一时刻起,成也好,败也好,生也好,死也好,他也已全不在乎。 南王会输,白云城可以平安,这就足够了。 这些日子他不过是在等,等一个略体面些的死法。 这更是大忌。 以叶孤城现在的心态,西门吹雪甚至觉得杀他都不用出第二剑。 “你若输了,非战之罪。”1 叶孤城又笑起来:“我若这样输了,你岂非很失望?” 西门吹雪道:“我可以等。” “等我准备好?” “我想对你来说,用不了太久。” 叶孤城又朝着一边望去,林默就站在那,她从不带兵器,今日腰里却别着一把剑。 他走过去道:“你是来看我的?” 林默点头。 叶孤城道:“你说有些事你不得不去做。” 林默说是。 “与我有关?” “与你有关。” “我明白了。”叶孤城的目光在此落在她的剑上,很快略过去,扭转头用很轻的声音道:“那件事,我可以答应你。” 他回到了决战的地方,紧握在手中的剑已出鞘:“请。” “请。” 两股比月光更凛冽的光芒碰撞在一起,在场中人的呼吸也几乎停止。 风声,剑鸣,也有画笔落在宣纸上,飞快地记下这场旷古绝今的战斗。 林默没去看剑,只是扯了扯身边人的袖子,小声道:“我看不懂,你说他们谁占上风?” 站在林默身边的自然是陆小凤,他紧张得流了汗,涩声道:“势均力敌。”他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那两把剑,忽然问道:“他答应了你什么?” 林默没答,转而问道:“他们两个是不是有一个一定会死?” 陆小凤点头。 这两个人的剑法虽不同,但剑意是一样的,只攻不守,一旦出剑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对手死,二是自己死,绝无第三种可能。 “在决出胜负的前一刻,你能看出来吗?”林默问。 陆小凤道:“能。”他终于转过头:“莫非你……” 林默把他的头扳回去,“认真看,务必在决出胜负提醒我。” 这些日子,她不顾手腕的伤,不顾烈日暴晒,求着陆小凤当陪练,拼死拼活又攒了两百多积分,今夜之前她狠狠心,花了一百抽了个技能。 或许是系统良心发现,让她抽中了一个相当实用的技能。 “叮——恭喜宿主抽中技能“迟钝光线”,该技能出自《海贼王》 技能功能:中此光线者,身体反应,速度降到最慢,持续时间,三十秒。” “技能触发条件:需要宿主右手食指和无名指与大拇指捏在一起,发射粉红色光线。 该技能已装备。” 不管是西门吹雪还是叶孤城,林默都不希望他们死去,在没抽中这个技能之前,她甚至想让他俩打着打着突然过来空手接白刃。 虽然大庭广众之下一个滑铲跪过来非常丢脸,但好歹能把命保住。 现在有了迟钝光线,事情就完美多了,不需要丢脸也能把命保住。 迟钝三十秒,总该够他们把致命一剑收回去了吧? 陆小凤现在虽然不使剑,但他年轻时也曾是个颇具天赋的剑客,据他观察要不了二十招,西门吹雪的剑必将洞穿叶孤城的心脏,同时,叶孤城的剑也一定会刺穿西门吹雪的喉咙。 两个人的实力只差在毫厘,要么同归于尽,要么就看最后关头,谁能再快那么一点儿。 他快速地拉了一把林默的衣服,这是最快的提醒,两股剑气纵横,他的心高高提起,简直发不出声音来。 林默收到提醒,立刻抬起右手,指头捏在一起,牵扯伤处,剧痛猛地来袭,疼得她几乎要落泪。 虽然慢了一点点,迟钝光线依旧发射去了。 粉红色的光芒将剑光覆盖。 三十秒倒计时。 两个人的速度果然慢了下来,慢得不可思议,慢到就算是耄耋老人抡起他的拐杖也要比这两人快上许多。 倒抽冷气的声音此起彼伏。 林默想法是好的,创意是值得鼓励的,然而她忘了,西门吹雪与叶孤城还站在琉璃瓦上。 琉璃瓦,滑不留足。 俩人之所以没打滑全靠轻功,没有轻功的看上面的四个画师就知道了,根本站不住,不是蹲就是跪。 在迟钝光线的影响下,两人双双打滑,叶孤城飞身而起,西门吹雪猛向后仰。 眼看一个即将饿狗抢屎,一个马上四脚朝天,偏偏两人跌倒的速度也是极为缓慢——慢慢的,慢慢的,两人越靠越近,越靠越近。 而当事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即将跌入对手的怀中。 没有人敢说话,没有人敢呼吸,有人瞪大了眼,有人侧过头,不忍再看。 噗通,哗啦——哗啦哗啦哗啦,啪叽。 噗通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盛情拥抱的声音,哗啦是两人倒在琉璃瓦上不受控制慢慢滑落的声音,滑到一半,三十秒已到,滚动速度加快,然后,啪叽…… 陆小凤飞速,冲过去想要把两人接住,但他晚了一步。 啪叽一声砸在地上,两声闷哼。 有些人,虽然活着,但他已经死了。 叶孤城撑着地砖,一点一点的把自己挪起来,西门吹雪翻身,用剑撑着,缓缓坐起身。 四目相对,二脸懵逼。 然后他们一齐看向林默。 林默痛苦地揪住了自己的头发,袖子挡脸,一声不敢吱。 太社死了,实在是太社死了,她自己带入一下,只想分分钟离开地球火速登月。 或许有这种感受的不止林默一个,围观群众那么多,也没人走去扶一下。 这一切发生得太诡异了,出于对两个绝世剑客的尊重,他们不动,不说,不言,不语,拼命地想要忘记刚刚的那一幕。 太和殿毕竟很高,若是普通人从上面摔下来,自然当场毙命,亲朋好友来吃席,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毕竟是一流高手,他们只不过是略有些骨折而已。 精彩绝伦,令人心悸的决斗在两位剑客双双脚滑中落下帷幕。 神机营迅速将这里包围,黑洞洞的木仓口冰冷无情。 诸葛先生缓步走出来,拳头放在嘴边咳了一声,声音充满了同情和关怀。 “城主……还能走么?” 叶孤城摇摇晃晃站起来,试着走两步,有点瘸。 林默立刻冲上去,挡在他前面,坚定道:“他不能跟你走。” 诸葛正我满脸写着你别闹。 林默盯着一排一排的火铳和森森刀剑,一字一字道:“其他人我不管,我只带走他!”说话间,腰间剑已出鞘,是在山西时阎老板送她的,剑的外观很朴素,然剑光如虹,反射着月华。 “不要逼我出手。” 所有人都在看她。 诸葛正我的眼皮在跳,沉声道:“林姑娘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 “我知道。” ”我一直以为姑娘是个守法的。” 林默道:“您当然知道,虽然我没见过您,诸葛先生,但我知道您一直在观察我,考验我,八千五百万两是您给我的第一次,绣花大盗是第二次,白云城的税银是第三次,我说得可对?” 诸葛正我在沉默,他的沉默代表着默认。 林默道:“对不起了,您看错我了。” “我想带他走,只是我想。”她接着道:“自从金九龄死后我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我要我想,没有人能阻止我。” “你不会!”诸葛正我沉声道:“我知道,也确信你绝不是目无王法滥杀无辜之人。” “谁说救他要滥杀无辜了?”她将剑举起,挥下,在紫禁之巅,在万人中央,轻轻说了句:“看剑。” 52、改名卡 哪怕多年以后,时移世易,沧海桑田,巍巍皇宫大内,数万人都将永生铭记这个惊心动魄的夜晚。 轻轻的一声“看剑”,整个神机营的精锐、大内侍卫、数不清的高手在那一瞬间齐齐下跪,高举双手合十,大地都似乎跟着颤了颤。 坐在高台之上的赵佶正作画作得人我两忘,忽听身边一阵扑通,吓得他一激灵,手一抖,纸上好大一团墨点。 嘶,放肆!好生放肆! 他打磨了好久的心血啊!还得重画! 至于身边种种异常?管他呢,天塌下来都得让朕把画画完! 他稳稳地坐着,视周遭异常于无物,另铺开纸接着画——刚才那两个人打着打着突然抱在一起的动作极其富有灵性,落在他眼里都成卡慢动作了,这简直是上天赋予的灵感,不画下来甚是可惜。 …… 诸葛正我站在人群之中满面茫然,他绷紧神经防备着林默出手,却没想到一句看剑就是她的招式。 她的剑尖贴着地砖,剑不动,人不动。 鬼神之力,莫过于此。 他毫不怀疑自己之所以能站着,是林默故意留给自己的体面。 “看来你是非要我领你的情不可了。”诸葛正我摇着头浅浅叹道:“谁教你的?” 林默眨眨眼,刚开始以为他说得是空手接白刃这个技能,看看先生的表情才反应过来他说得是人情世故。 看剑虽能制住人一时,却不是没有缺陷,那就是剑不能动,只要一动技能自动解除。而她的对手是一万手持火铳的神机营精锐,她一旦解除了技能,假若暗地里突然来个冷木仓,非但救不了人,自己命也得搭上。 唯一的生机就是诸葛正我,他是调度神机营的人,是今夜抓乱臣贼子的统帅,在这样无解且无赖的技能面前放他一马,给他留个面子,按江湖规矩,他自然也得退一步。 这番道理若没有人给林默详细掰扯一二,她就是活到下辈子也未必参得透。 她转头看向陆小凤,露齿一笑,没说话,眼睛却说尽了一切。 诸葛正我抬手,朝神机营做了一个缓攻的手势道:“给你一个时辰。” 林默:“啊?……哦哦哦!” 她拎着剑朝西门吹雪跑过去,刚刚看他站起来的动作非常吃力,肯定受伤不轻。 他的脸色也很不好看,不是不高兴的那种不好看,而是生理上因伤痛而表现出的难看。 本就苍白的脸已渐渐惨白,鬓角渗出一粒一粒的冷汗,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 “你没事吧……你……嘶。”林默凑近一瞧,当场倒抽凉气,浑身冒鸡皮疙瘩。 他的腿断了,从医学上讲叫开放性骨折,血染红了裤腿,殷红的森森骨茬露在外面……林默只扫了一眼就从头皮麻到脚尖,狂出冷汗,颤着声道:“我我我,我,你你你,对对对不起对不起,这个,这个……”肯定疼死了。 “我没事……这不怪你。” 西门吹雪的声线还算稳,只是不像在吐字,而是在抽气。 陆小凤虽然扶着他,但身体大部分重量全靠他自己撑着。 能站并不意味着能走。 太和殿是大内的大内,是整个皇宫的中心,而她只有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内他们至少要离开这里,远离神机营的射程范围。 陆小凤道:“你在这里,我想办法弄一辆车过来。” 林默点头,犹豫着朝西门吹雪伸出手,指尖刚触到他,便感觉一股力压过来,光靠手臂支撑的力量太小,她一想起他腿上断的骨茬就觉得心疼。她把自己的肩膀贴上去给他靠,一手拎着剑不动,而另一只手臂环住他,让自己的身体成为他借力的点。 贴上去的一瞬间林默就感觉到西门吹雪瞬间的僵硬,以及愈发急促的呼吸。她很少会主动去挨着一个人,这样近的距离甚至能嗅到他身上浅淡的香气,有点像茉莉花的味道。 她的剑还没收,数万人仍跪着看这一幕,声音嘈杂纷乱,西门吹雪在她耳边似乎说了什么,声音很低,被其它乱哄哄的声音盖过去,林默心不在焉地听,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会儿看天一会儿看地,而叶孤城在看她。 叶孤城看起来没那么惨烈,却也不太好,方才还能勉强走几步,这会儿唇边已经开始渗血了。 这孽造得…… 当一个人觉得愧疚尴尬不自在时,时间往往过得很慢。林默觉得自己几乎等到了下辈子,她坟上都要喷青烟时陆小凤姗姗来迟。 他不知从哪赶来一辆很大的马车,跳下来道:“快!” …… 马车在黑夜中疾行。 林默坐在车外面,剑从车上探下来,看剑两个字喊了一遍又一遍,生怕路上遇埋伏。 效果显著,他们跑出去近两个时辰连一个追兵都没敢露头。 陆小凤驾着车道:“我很好奇”。他扭头问:“他究竟答应了你什么?” 什么事能她冒这么大风险去救人? “嗯……”林默攥着剑望天,她答不出。 “你预备接下来怎么办?” 林默沉吟道:“先躲开追捕,再找个安全的地方治好伤。” “没了?” “没了。” 赶车的鞭子突然停下。 “怎么了?” 陆小凤手环臂往车厢上一靠,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你千万不要告诉我这些天你筹划来筹划去,计划只有那两句。” 林默小心翼翼地戳他:“难道还不够周全吗?” 陆小凤的表情简直已不能用简单的不可思议四个字来形容,他简直不可思议到了嫦娥奔月的地步 “你生气了?” “我不是生气。”陆小凤深吸一口气,耐心道:“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人,不能,至少不应该心血来潮到这种程度。”他扭过头:“至少你也该把可能遇到的变故想想清楚。” 车厢里,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用眼神做着无声的交谈。 “我不是故意要抱你的。” “我知道。”“我也不是故意滑下去的。” “以后能不见面就不用见面了。” “同意。”“能不出门也最好也不要出门。” “甚好。”“我本来也不爱出门。” 和谐的交谈被突兀地急刹打破,两个伤员在猝不及防之下……倒是没再抱到一起,而是各自扶稳,掀帘往外看。 林默的剑被暗器击飞,掉出去很远。 数十把火铳对准了马车。 四个人拦在了马车前。 天下能有幸被四大名捕同时追捕的人实在不多,她有幸成为了其中一种。 陆小凤道:“这就是变故,你预备怎么办?” 无情坐在轮椅上,冷声道:“叶孤城留下,我可以放你走。” 林默瞅了眼被打飞的剑,紧紧抿唇。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无情已出现,请宿主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让他为你徇私枉法。” 很好,不可能完成的无聊任务又增加了。 林默回头看了一眼,叶孤城的手搭在车壁上,他正准备下来。 她一把将车帘盖了回去。 他不能走,他弃剑归隐的任务进度刚有点浮动,走了她就白折腾了。 让一个剑道宗师弃剑归隐啊,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错过了这个机会就再也没有了。 参与谋反只有死路一条,根据系统新鲜出炉的规定,任务目标一旦改变“弃剑归隐”状态,积分会回收。 死亡也是改变。 林默想了又想,打算试试那个一直盘旋在她脑子里还不太成熟的阴间主意。 “你要抓捕叶孤城?那你找错地方了,我这里没有叫叶孤城的人。” 无情:“?”他冷淡无表情的脸泛出一丝浅浅的疑惑。 林默肃然道:“谋反的是叶孤城,跟他李四有什么关系?” 这是她抽到的最不起眼的技能,可以给任何一个人改名叫“李四”。 这个改名究竟只是改个名这个简单,还是说……可以改一个身份? 林默立刻发动技能,发动条件:当着至少十个人的面,叫被改名者三遍“李四”。 这很容易。 “李四你怎么出来了?李四你还受着伤呢不要乱动,李四要不你先在去我那住几天吧?” 叶孤城:“???”你特么才叫李四,你全家都叫李四。你以为当场改名就能糊弄过去?那是四大名捕不是住你家隔壁的傻子! 改名卡技能悄然发动。 无情恍惚了,四大名捕都恍惚了,上一秒还觉得我们受过专业的训练,你休想用这种拙劣的把戏把我们逗笑,下一秒就觉得,对啊,我们要抓得是叶孤城,跟这位李四确实没什么关系。 他们撤了。 好奇怪啊,那么大一个叶孤城怎么说没就没了,那个李四又是怎么莫名其妙的混上去的?我们得赶紧行动,叶孤城从太和殿上摔下来,受伤不轻,肯定跑不远,他一定会……等等……他们要抓谁来着? 好像叫个什么城? 叶孤城如魔似幻的坐回去,就觉得这个世界很荒诞。 西门吹雪看着他,道:“李城主,你怎么了?” 叶孤城:“……” 他刚想大声谴责这是无理取闹的世界,并掐着西门吹雪的脖子告诉他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去他的李四,他叫…… 等等,他叫什么来着? 叶什么城? 作者有话要说:以我目前的手速和工作量来说,十二点前发文几乎不太可能了,真的是写一句睡一会写一句睡一会,索性改成每晚十二点后到第二天早上吧orz ps:如果哪天漏更放到周末补上 53、治伤 马车疾行,停在了一家亮着黄灯笼的客栈门前。 林默早在这里订好了四间房,客房条件不算太好,胜在隐蔽。 一路颠簸,等到了地方,西门吹雪的脸色已惨如蜡纸,冷汗从鬓角滑到下颌,叶孤城也没好到哪去,血慢慢从内里往外渗,白衣被染红,整个身子都在发颤。 毕竟是紫禁之巅,两人摔得结结实实,地砖都被砸裂了,又在路上耽搁了许久,再不医治,就算不要命后半辈子也基本靠拐棍了。 可这个时间,别说大夫,狗都睡了。就算能把大夫从被窝里拖出来,谁知道他是擅长内科还是外科?万一人家专治头疼脑热发烧感冒不是要命么? 一来一去非得折腾到天亮不可,他们耽搁不起,只能自己先来个紧急处理再说。 幸好林默开了系统商城,里面伤药齐全,种类繁多,价格便宜。 叶孤城显然内伤颇重,这方面是林默的知识盲区,只能交给陆小凤,至于西门吹雪的伤该如何处理,她以前倒是跟金九龄学过,学得不多,也从未实践过。 即便如此她也得硬着头皮上。 西门吹雪被她扶到床上,躺好。 第一步是清洗创口。 洗创的消毒水是林默刚从系统商城里兑换的,拿着托盘进来时她的手都在抖。 她在床前坐好,支吾道:“那个……腿……很疼吧,一定很疼,处理起来可能更疼,嗯,我有麻药,就是麻沸散。” 系统出品,口服注射都可。 她盖子都拧开了,谁只西门吹雪摇着头弱声道:“任何麻药对我都不起作用。”他如金纸般淌着汗的脸竟还笑得出来:“天生体质如此。” 不说还好,一说林默心理压力倍增。 治疗却拖不得。 先用剪刀将裤腿剪开,伤处触目惊心,一片糜烂。她根本不敢抬头看西门吹雪的脸,盯着伤口一遍遍给自己催眠,没关系的没关系,别怕别怕别怕,你知道该怎么做的,你知道的。 “你做好准备,我开始了。” 西门吹雪的手已抓紧了身下被褥,轻轻地嗯了一声。 他确定自己准备好了,然而一股直冲天灵的疼痛还是让他眼前一黑,腿上的每一根肌肉都在跳动。 没惨叫出声是他意志力惊人。 林默喉咙上下动了动,眼圈立刻红了,她深深呼吸稳住手,用棉球仔仔细细地将创口洗干净,消毒水混着血淌得到处都是,接下来她用剪刀将创口边缘,异物和坏死的破碎的组织一一剪除,清理干净。 再之后是将断骨复位。 这可比清创痛得多。 林默记得在现代的时候她跟父母去骨科医院看一个滑雪摔骨折的长辈,同病房就住着一个天生对麻药不敏感,却不幸粉碎性骨折的病患,初步清创就嚎得像人间炼狱,到后面断骨复位钉钢钉的时候倒是不嚎了,直接徒手拆铁床。 做这个不仅考验伤患的忍痛能力,对治疗者也同样是个考验。 不仅需要她狠心,还得有点力气。 林默拿出一块干净的纱布来:“给你,咬着它,闭上眼睛,很快就过去了。” 她以为西门吹雪会拒绝,没想到他竟真的接回去,咬住,闭眼。 他的眼睫毛在发颤,脸上豆大的滚下来。 “我真是太对不起你了。”林默眼泪落下来,一边抽噎一边道:“都怪我,你本来不用受这样的苦,都是因为我,你肯定疼死了。” 西门吹雪把纱布吐出来,温声道:“我不怪你,是我轻功不佳,而且当时那种情形——啊额!——” 他惨叫出声,之后是剧烈而急促的喘,手死死扣住床板,浑身肌肉不受控制地颤动。 他的眼角甚至被逼出了泪。 在他说话的时候,林默飞快地用力把突出来的骨头正回去,上夹板捆绷带一气呵成。 她抬袖擦了把脸:“我刚刚想起来,转移注意力可以减轻疼痛……你还好吗?” 西门吹雪还在喘,他根本说不出话。 “我……要不,要不你还是把麻沸散喝了吧。”林默慌得手摇腿颤,把药瓶子递给他:“好歹有个心理作用。” 西门吹雪立刻接过去仰头干了一瓶。 等了一会,林默期期艾艾地问:“有没有好一点点。” 西门吹雪点头。 很好,那是屁用都没有。 蜡烛烧了半截,蜡花噼啪地响。 林默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在屋里转了两圈还怕碍了他的眼,试探道:“你先休息吧,我去隔壁看看。”她吹灭了烛火轻轻带上门,并没有看到西门吹雪盯着她的背影,一直未曾移开过目光。 皇宫里,她靠近他时,他贴着她的耳朵鬼使神差一般低声问她:“你是来看我的么?” 林默没答。 他问得委婉,林默却用实际行动给了他最直接的回应。 不如不问。 …… 隔壁的画风就像这个世界一样玄幻。 叶孤城盘膝而坐,陆小凤坐在他后面,双掌在他后背上推走,以林默有限的见识来看,主要集中在督脉上的大门穴和大椎穴。 陆小凤每换一次穴位,叶孤城就吐一口血,两个人额头上都浮出细密的汗珠,从表情上来看,进行得似乎不太顺利,林默也没敢吱声,静悄悄地贴墙站着,生怕弄出点什么动静干扰到他们,别内伤没好再走火入魔了。 自从系统补上bug后,所有的任务都能看到一个进度条,陆小凤就不用说了,跟他在一起那么久,使尽了浑身解数,好感度最高停在六十五,然后就跟个王八似的一动不动。 叶孤城的好感度虽然只略涨了一点,任务进度条却几乎拉满,就差一眯眯,也不知是卡在“弃剑”上还是卡在“归隐”上。 林默觉得只要他不死,五千积分约等于到手了。 疗完伤后,叶孤城直接睡了过去,林默凑过去看了一眼,对陆小凤悄声道:“他怎么样了?应该不会死吧?” 陆小凤坐下来擦了把汗:“不会死,只是内伤颇重,肋骨断了几根,需要好好修养一阵子。” 林默连连点头,说那就好那就好。 “西门吹雪呢?” “他太惨了,估计一年半载之内别想走路了。”林默红着眼圈叹道:“要是张三在就好了。” “多想无用。”陆小凤朝她笑道:“先去睡吧,诶!你袖子……脏了。” 林默抬手一看,右腕下一大片血迹,颜色深浅不一,应该是在发动迟钝光线的时候伤口就已经开裂了,没多久又给西门吹雪包扎正骨,血就越流越多,刚刚太紧张了没注意,这会儿放松下来伤口一抽一抽的疼。 “来,我帮你处理一下。” “不不不,不用我太困了我想睡了你也早点休息刚刚一定很耗心神吧你也好好休息一下我先走了。”她一边说一边往外走,陆小凤一直追到她房门外,差点被门拍了鼻子。 她低头看着手腕上的血慢慢的,缓缓地流,林默虽然疼,却忽然觉得心里有说不出的畅快。 “默默!开门!再不来我踹了!”陆小凤在外面拍着门喊。 “陆小凤。”林默靠着门,低声道:“为什么痴心不悔的那个人不是你呢?”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西门吹雪好感度上涨十,当前好感度为九十五,已达到“痴心不悔”成就,请宿主再接再厉,早日完成任务。” …… 紫禁之巅当晚,画院数百人同时交了画稿,有人注重氛围刻画苍凉明月,有人专攻人物动作神态,更有对剑法好奇专门画剑招的,最损得是有几个人唯爱春宫图,细细描绘最后那一深情相拥…… 赵佶破天荒熬了个夜,将画儿一张张翻看,沉浸在无尽的艺术氛围和创作热情中无法自拔。 谁知冷不防被塞了一脑袋“南王谋反了!”“紫禁之巅其实是个阴谋!”“请速速降旨缉拿!”“圣上!” 赵佶一直被尊称为官家,突然被喊了一句“圣上”吓得他一激灵,忙问左右发生了何事。 诸葛正我:心好累。 他只好将方才说过的话重新说了一遍。 赵佶:“……先生请慢点说,朕有点困没反应过来,你说谁谋反了?” 诸葛正我:“您的皇叔,南王谋反了。” 人证物证俱在,赵佶人傻了,花了整整两个时辰接受了这个惊人的噩耗,呆坐在书房里满脸写着宝宝委屈,宝宝想哭,但宝宝很坚强地憋了回去。 再瞅瞅一书案的画作,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儿。 “卿本佳人,奈何为贼。1” “先生,这位佳人,啊不是,这位剑客叫什么名字啊?” 诸葛正我刚张开嘴,忽然诡异地停住了。 叶孤城三个字在他脑海中悄然消失。 但是不慌,他早就写好了奏折,打开一看:“叶孤城。” 合上:等等,什么城? 诸葛正我明明可以照着读,但他偏不信这个邪。 打开:叶孤城。 合上:叶什么? 打开:叶孤城叶孤城叶孤城…… 合上:…… 完全不记得了!淦! 这不正常!就像数万人同时空手接白刃一样不正常! 作者有话要说:我可能是中了立g必倒的魔咒(疲惫) 今晚还十二点前还有一更,写不出来是小狗! 推一下基友开的新坑→◆《一碗江湖[综武侠]》by顾晴岚 近日武林中出现了个妖怪,披着名人马甲满江湖乱蹿,谁都逃不过此变态魔爪,一时人人自危。 “姑娘的芳心,楚某子夜踏月来取。” 五岁女童手里的糖葫芦掉了:“?” “我叫陆小鸡,但你可以喊我鸭鸭。” 中年刀疤大汉抠着脚犯恶心:“??” “练剑的,都是我西门吹牛的女人。” 八十岁瘪嘴老太掏了掏耳朵:“???” “移花宫万紫千红,你是我情之所钟!” 少女温柔含笑,手中柳叶刀叮叮作响。 余碗碗终于踢到了铁板,被川中第一高手铁女侠给逮着了。虽大声狡辩自己扮演的是前任宫主,行为艺术是无罪的,仍被无缺公子与其夫人扭送回金风细雨楼。 苏楼主沉默半晌:“对不住,会严加管教的。” 于是他整整三天!三天!都没有吃她做的饭! ——武林魔头余碗碗,就此弃恶从善。感谢在2021-05-1806:45:11~2021-05-1919:11:1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2327733420瓶;月光斑斑6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54、麻烦 叶孤城醒来时客栈后厨正在倒泔水桶。 他被一股酸中带臭的非常不美妙的气味活活熏醒,强撑着坐起来一看,房间窗户被夜风吹开,左边挨着茅房右边挨着泔水桶,店小二倒完泔水回身朝他龇牙乐,问他您客官早上想吃啥?见他没回答便朝泔水桶里瞅了一眼,笑着道:“客官想必是外乡人头一次来东京吧?胡辣汤可是咱东京特色,别看咱店小,胡辣汤特别正宗,不信您闻闻这桶,您闻闻,昨天卖剩的!您……呕哕……” 叶孤城慢慢躺下,大被蒙头,一个字都不想说。 不愧是林默挑的店,店小二的语言艺术跟她如出一辙。 没躺一会,门在响。 “李城主,你醒了吗?我能进去吗?” 是林默的声音。 叶孤城把被子掀开一点点,只露出一双眼睛:“进来。” 林默端着脸盆进来,脸盆上挂着一条雪白的毛巾。 她望着他笑道:“你想自己来还是我帮你?” “我自己来。”他慢慢起身下床,第一件事先把窗户关上,然后才一步步捱到脸盆旁边,鞠一捧水把脸打湿,闭着眼手下意识地在桌子上摸索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接着洗了几把,然后甩甩手,拿起毛巾按去脸上的水珠。 林默都看笑了,只用清水洗脸?一个习惯动作就把你暴露了! “你看着我做什么?” 林默笑容腼腆,搓着手羞涩道:“以你现在的伤势恐怕要在这里养好久。” “好像是的。”叶孤城道。 林默瞅一眼进度条,又往前前进了一小步,甚是喜人。 她接着道:“看在我救你一命的份儿上,我问你一件事,你千万不要骗我。” 林默说得认真严肃,叶孤城扶着桌子缓缓坐下道:“什么事?” “请务必告诉我你护肤的秘诀!你之前说只用清水洗脸肯定是骗我的!” 清水能洗出细如白瓷,玉润莹光的效果?做梦呢?对比一下西门吹雪就知道了,他一年只出门四次,看肤色应该很少在外面晒太阳,他的家建在山林中,院子里随处可见的树荫,即便如此他的脸也并非完美无瑕,更没有如珍珠美玉般的效果。 叶孤城看着那盆清水微微出神,手指在桌子上轻点,忽而浅笑道:“拿纸笔来。” 林默直说不用,你说就行了,我记得住。 她学音乐之前可是文科生出身,在理综全部拉夸的情况下仍能考上北师大,大半都是反复训练记忆力的功劳,《离骚》《逍遥游》读几遍就能背下来,难道还记不住几种花花草草瓶瓶罐罐? 叶孤城想了一下,慢慢道:“精米磨成粉,清水撇过两遍后加蜂蜜、热牛乳,牛骨髓、牛油脂、白茯苓……草木灰把水吸干后再加入丁香白芷茉莉珍珠粉……” 他也没说多久,只不过是介绍了几种常见的擦脸的东西和八七种不常见的匀脸的面脂配方而已。 林默听到后面人都傻了,好精致,好精致一男的,跟他一比,她像是从远古来的。 “就这些。”叶孤城说完,可能觉得不太好意思,脸略微泛红,道:“都记住了?” 林默咳了一声:“七七八八,嗯,你早上想吃什么?这儿胡辣汤挺不错的,你要不要……” “哕——” 好吧,他不要。 …… 西门吹雪在喝药,他自己开的药方。陆小凤一大早拍了十七家医馆的门才买齐,林默盯着后厨熬完药小心翼翼地端进去,手一点都不敢抖,生怕晃出一星半点。 也是直到今天她才知道这个冷如冰山的剑客居然还是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 药汁漆黑,泛着比泔水桶还要古怪难闻的气味,从后厨端过来也就几步路,被熏哕两回。 林默侧过头,把托盘伸得远远的:“这真的能喝下去吗?要不我去给你找点糖什么的压一压?”这个世界的蔗糖提纯工艺不行,可能压不住药的苦味儿,想了想道:“要不试试胡辣汤吧,这儿胡辣汤真挺好喝的。” 西门吹雪把药接过去,眉头都没皱一下,“你熬的?” 他的表情冷淡,声音更听不出温度。 林默心一紧,看他这表情这语气别是给熬糊了吧?这一言不合就要拔剑砍人的样子好可怕,帮客人熬药本来就不是店家的业务范围,店老板好心给熬了还不收钱,实在不该承受这种心理压力。 她眼睛垂下,手指搅着衣摆,满怀歉意道:“是我熬的药,有问题你说嘛,我下次一定注意。” 西门吹雪摩挲着碗边,眼睛盯着药汁看:“没有问题,多谢。” 他捧着碗,一口口地喝下去,喝得很慢,像是品尝着什么琼浆玉液,舍不得咽下。 “应该还有剩。”他放下碗。 “嗯,还剩很多,你看下一顿什么时候喝?” 西门吹雪道:“剩下的都是你的。” “啊?” 他的目光落在她的右腕上:“两个月还不见好,多半伤及了筋脉,再不医治,你的右手就废了。” 林默嘶了一声,把手缩到后面去:“你怎么知道两个月不见好?是陆小凤说的么?”咬唇道:“那个……我不太习惯药的味道,恐怕喝不下去。” “随你。”西门吹雪移开目光:“我要回去了。” “啊?哦……” 也是,他自己家里的条件要比这种鸡毛小店好得多,也方便得多,实在没必要留在这儿。 “你什么时候走啊?方便挪动吗?需要我做什么吗?” “后天。” 两天一晃而过,客栈门口停着一辆又大又豪华的马车,车厢里铺着厚厚的软垫,老管家从车上跳下来,看着西门吹雪的伤腿,眼皮狠狠一跳。 他简直想立刻变成一张担架把西门吹雪抬上去。 上车前,西门吹雪的目光望向林默,继而移动到与她并肩的陆小凤身上,俩人挨得很近,连袖子都亲密地贴在一起。 “帮我转告……李四,不论他之前做了什么,我如今都当他是朋友。” 陆小凤点头:“你放心,这话即便你不说,他也一定明白,你已将他当做朋友。” 西门吹雪人已坐上车,终究没忍住,又看向林默,眸光闪烁,似乎想说些什么,终究也没说出口。 他坚定且决然地把自己塞进马车里。 马车滚动的车轮消失在午后阳光中,萧瑟的秋风里。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西门吹雪对您好感度归零,已达成“曾经挚爱”成就……” 冷不防的,系统忽然播报了这么一句。 播报时林默正在熬药,西门吹雪留给她的,那么贵一大包,她舍不得扔。 她学着店小二的熬药手法,轻轻煽动着药灌下的炭火,一般这种时候时候她通常都会发呆。 眼睛盯着药罐,魂儿早不知飘到什么地方去了,脑子里胡思乱想,系统叮一声不要紧,她被吓一跳,扇子脱手飞出去填了炉子。那扇子早被店老板盘包了浆,一进去火苗轰得一下窜得老高,药立刻涌出一股糊味儿。 “弃剑归隐”的好感度再高系统也不给积分,归零反而对彼此都好,可是他前两天还痴心不悔呢,突然之间,说归零就归零,这也太怪异了,西门吹雪那么冷淡的一个人,情感起伏这么大,这么迅猛吗? 等等,系统播报得是“归零”而不是“下跌”,这其中会不会别具内涵? 正出神,有人在后面叫她。 “林姑娘!您叫林默没错吧?” 林默回头,是个陌生小哥,手中抱着一个七尺多长黑漆木头盒子。 “小的是隆升镖局的管事,这个是一个男人从马莲河畔镇托镖送来的。” 林默一头雾水的接过盒子,打开,看到里面东西的那一刻,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这这这……这谁让你送的?是男是女?长什么样?有没有说别的?” 那管事的一句不能说,扭头走了。 徒留林默瞳孔地震,连熬糊的药都闻不到了。 盒子里不是别的,是镜花水月。 当初绑定蓝染体验卡时,系统附赠的斩魄刀。 她把它送给了中原一点红,本想忽悠他弃剑,却让好感度跌破负数,最后也不知道他收下没有。 现在这把镜花水月就装在盒子里,送到了她面前。 刀身上满是干涸的血,充满了不祥之意。 下面压着一封信,拆开时从里面掉出来一只耳坠。 是当初林仙儿在街边眼巴巴瞅着,林默没忍心让她一直瞅,买来送她的,小姑娘宝贝得紧,连睡觉都不舍得摘。 耳坠上也有血。 信纸上只有一句话。 “想救人,来大沙漠——吴菊轩。” 林默呆坐着冷静。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直面来自江湖的恶意了,自从还完了债她一直过得很佛系,每天不是锻炼身手,就是闷在屋里写论文写小说,偶尔晚上会去曲园班子里唱唱曲赚点零花钱。 突然来这一出,她脑子有点转不过来弯。 幸好她身边还有个聪明人。 “陆小凤——”她跑出去。 陆小凤那边的情况也没比她好到哪去。 他不过是出门吃个饭而已,一条又粗又硬的铁链忽然套在了他的脖子上。 “找到你了!就是你,昨晚不但抢劫了八家大户,还奸杀了三个女人!人证物证俱在,跟我们到六扇门走一趟吧!” 作者有话要说:西门吹雪的视角和心理活动番外见! 嗯……我可能等不到完结就要写出来了。 章纲打得溜,写起来有亿点点卡,先这么着,周末一定多更!(汪!) 55、奔赴 陆小凤站在胡同口外的长街上,一手拎药,一手拎食盒,脖子上套着锁链,茫然在当场。 “抢劫大户?还奸杀女人?我?”他试图讲道理:“昨晚我一直在客栈里,有很多人都可以证明。” 来抓他的捕快有十二三个,服饰是林默曾穿过的样式,四等捕快,要么是刚入门的年轻人,要么武功稀烂。 从年龄上看这几个人应该是后者。陆小凤自信可以一拳一个然后从容脱身。 但看着那身衣服,他就会想到林默,他下不去手,吸了口气,好脾气道:“你说的人证物证在哪呢?” 领头的捕快狠狠一拽铁链,扬声道:“你跟我们走一趟,到了六扇门里自然见分晓!” 陆小凤叹了口气,把手里的东西拎起来:“至少你得让我先把这两样东西送回去。” 药和食盒都是给叶孤城的,他吃不惯客栈里的任何一样东西,有些东西不但不能吃,甚至不能闻,一闻就呕。 捕快们极不耐烦,哪容得他哔哔赖赖,拉着铁链就要把人拴走。陆小凤仰头望天,已是正午了,若是去了六扇门恐怕天黑了也回不来。 默默会着急的。 他只好伸出两根指头,将一条铁链变成了两条,然后拔地而起轻轻一跃窜上了旁边的屋顶。 捕快们瞠目结舌地看着铁链,好像不认识它了一样,又害怕又恐惧,领头的抖着手指着陆小凤道:“你!你这恶贼!你敢拒捕?” “不敢不敢。”他笑着,只一眨眼便消失在了纷飞的落叶里。 “稍后我自会去六扇门投案!” 陆小凤经历过无数莫名其妙的事情,但在不到不到半个时辰里连续经历两次还是生平头一次。 他刚从屋顶上跳下来,还没站稳,一个鹤发童颜的绿衣老者不知从哪窜出来,见了他二话不说,跪地喊:“属下参见教主!” 陆小凤左看一下,右看一下,然后指着自己的鼻子疑惑道:“教主?什么教主?” 老者抬起头:“您就是我罗刹教的新任教主。” 陆小凤:“???”他看着老者,此人双目如电,呼吸绵长,太阳穴高高鼓起,一看就是内功深厚的一流高手。 老者接着道:“眼下教中群龙无首,还望教主……” 话还未说完,再抬头时,陆小凤已跑得连影子都看不见了。 绿衣老者站起身,倒是不尴尬,居然还能笑得出:“倒是个聪明人。” 若是稍笨一点,绝不会跑得这么快。 …… 当林默拿着信纸找到他,急得像是要跳舞时,陆小凤已经很淡然了。 他就知道,像自己这种吸引麻烦的体质绝不会让他安生太久,这不,闲逸了几个月,麻烦成堆。 林默道:“你也遇上了麻烦是不是?” 陆小凤一怔:“你怎么看出来的?” 林默指指食盒:“你进来的时候,我听到里面盘碗碎片碰撞的声音,你刚刚拎着它跑了是不是?” 陆小凤笑道:“听力不错,看来这些日子没白练。”再看这封信,笑容慢慢消失:“你打算怎么办?要去么?” 林默咬唇:“这不是想让你帮我分析一下么?这会不会又是一出借刀杀人?我若不去,他们两个会不会有危险?” 陆小凤扫了眼耳坠,然后接过镜花水月,刀鞘上血迹斑驳,出鞘后,刀身如虹。 “吴菊轩……这个人想杀你。” “啊?” “只是猜测,用这两样东西来要挟你,说明他对你的过去很了解,把你调查得这么清楚,多半不怀好意。” 林默脑瓜仁疼,握着剑恨声道:“最讨厌沙漠那种地方了!等找到他,哼!” “一定要去?” 林默道:“他们两个都是因我而遇险,我不能不管。” “好吧。”陆小凤笑了笑:“收拾东西,我跟你一起去。” 林默眼睛一亮,走出去几步忽然顿住,眼里的光暗了下来,摇头道:“可是你的麻烦还没有解决,我帮不上你就算了,怎么能再给你添麻烦呢?我还是自己去吧。” 陆小凤的目光落在她的手腕上,拍拍她的肩膀,认真道:“我直说吧,默默,你太单纯太好骗了,你自己一个人去那种地方,只怕会被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太单纯?太好骗?他是不是想说另一个词然后换了种委婉的说法。 林默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聪明人,可现实像个后妈,疯狂扇她大嘴巴,她只能渐渐接受自己并不聪明甚至还有点愚蠢的事实。 然而接受是一回事,被当面指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她不服气,她道:“小看我,这段时间以来我都在跟你学习啊,再说了,在绝对的武力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徒劳!” “绝对的武力?”陆小凤表情变了变:“你如今还有什么武力?”她跟他说过,自己召鬼上身的能力被限制了,没有鬼上身,她那两下子也就勉勉强强对付个三流江湖客,遇上高手就是送菜。 林默脸一板:“我还会百分百被空手接白刃!我还会发射迟钝光线!难道还不能对付那些不怀好意的人吗?难道还不能自保吗?” 陆小凤道:“不够,远远不够。 林默当即把剑拔丨出来,一个看字还没说出来,便已被陆小凤点住穴道。 她甚至都没看清陆小凤是怎么出的手。 “我出手并不算快,甚至是在察觉你有拔剑的意图时才出的手。”陆小凤把穴道解开,轻拍她的背为她调息,放软了语气劝哄道:“你这两招的确厉害,若是出其不意还好,可你要去的地方是敌人的老巢!从这把刀和这只耳坠就看得出来他们对你有多了解,那些人既然敢邀你去,必然做好了万全准备。” 陆小凤一字一字道:“默默,你可要想清楚,你召鬼上身的能力被限制目前只有我知道,也就是说,那些人准备对付的,是全盛时期的你。” “你让我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去涉险?” 林默眼睛垂下来。她被陆小凤说服了,正要去收拾东西,忽然瞥见他手中的药和食盒,立刻道:“不行,还是不行,咱们两个走了,李四怎么办?他伤得那么重,我改名的能力也只能忽悠一时,别忘了,紫禁之巅上有多少画师看着呢,等朝廷反应过来,他的通缉令定会贴满大街小巷,那时候他就完了。” “救人救到底,我们总不能不管他吧……” 陆小凤拉起她的手道:“你留在这里,我替你去。” 林默有一瞬间真的很想说那谢谢你了一路小心我等你救人回来。 也只有那么一瞬间。 一瞬间过后,她狠狠地唾弃自己,深深呼吸,犹豫着,试探着伸出了手揽住陆小凤,再慢慢的把自己凑上去。 两人相拥在秋风落叶下。 “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是真的想让你陪我去的。你那么聪明,什么阴谋诡计,什么谎言骗局都能一眼看穿,只要跟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她埋首在他胸前:“可我想了想又觉得不该这样,我真的不想这样!我如果这件事依靠了你,以后必然事事都要依靠你,我一定会养成习惯的,我会习惯不带脑子,我会习惯依附你而生存,跟这样的我在一起,你会很累的。” 当一个男人觉得很累的时候,往往这段感情也就到头了。 林默抬头,眼睛里闪烁着晶亮的光:“我不太会说话,但我知道,你一定明白我的意思,对不对?” 陆小凤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他道:“所以,你是打定主意,非要自己一个人去不可了。” “嗯。” “既然如此,我又能有什么办法?”陆小凤道:“只好祝你一路顺风。” 他的笑容一点也不勉强,只不过是苦得脸都皱起来而已。 林默安慰他,也像是安慰自己,笑道:“你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我不是去沙漠,而是阎王殿。” “召唤鬼只是受限,并不代表完全不能用啊。” 体验卡虽然被系统清空回收,但她还有个已解锁的人物。 “别忘了,我曾经可是美少女战士。”林默曾暗自发誓,但凡有别的人物可替换,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启用水兵月。 现在看起来,似乎要重新启用了。 “你不是一直都很好奇嘛,现在我满足你,我变身给你看。” 陆小凤的脸微微放松了些:“变身?” 林默点头,她站在客栈的后院里,左右看了一圈,确定没有其它人,深吸一口气,喊道:“月棱镜威力——变身!” 粉红色的光芒将她包裹。 陆小凤的脸色也几乎成了粉红色,他麻木且羞耻地看着林默原地转圈圈,朝他比了一个手势,元气满满道:“我是代表爱与正义的美少女!水兵月!” “坏家伙们,觉悟吧!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 陆小凤:“……”本来略微有些伤感的气氛被毁的渣渣都不剩。他紧紧抿唇,双腿僵硬,心情竟一时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她的招式永远都是那么的古怪低调,真真切切地填补了高手和普通人之间的空白,你要说她普通吧,这说变身就变身他也整不来,要说她是高手吧,又感觉不对劲儿。 林默穿着水手服,秋风拼了命地想掀她的超短裙,倒是不冷,也没有多羞耻尴尬。 是因为经常社死所以习惯了吗? “你去解决你的麻烦,我去解决我的,或许再见面时,京城已经下雪了吧,到时候,我们再一起赏雪,怎么样?” 她的笑容充满了朝气。 陆小凤:“……”冥冥之中就觉得这话不太吉利。 作者有话要说:叮—— 楚留香股即将上线 中原一点红股即将上线 姬冰雁股即将上线 张三股即将上线 56、找队友 水兵月只能当个心理安慰,林默也没指望用她干什么,按陆小凤的出手速度算,她连拔剑都来不及,更别提那三百六十度旋转跳跃如艺术体操一般的技能前摇了。 陆小凤解下自己的披风披在林默身上,把她圈在怀里,一字一句地嘱咐:“记得我曾教过你的,遇事先想退路,别逞强,不管你遇到了谁,他说了什么话,不要全信,沙漠里水源食物最珍贵,切记不要随便与人……” “……进入沙漠之前一定要找一个向导,千万不要再自己一个人闯了。”陆小凤越说越不放心,林默人还没出京城,先在他脑子里用各种死法死了十七八遍,想了又想道:“不行不行,你不能自己走,我得看着你,沙漠里太危险,一想到有人对你虎视眈眈,我简直难受得睡不着觉!” “那李四……” 陆小凤立刻道:“把他送到西门吹雪那。” “我不去。” 客房的窗户忽然打开,叶孤城撑着窗框居高临下,他似乎还想说什么,可看到林默的那一瞬间全都哑了火,表情一言难尽。 林默虽然穿着水手服,但那并不富裕的布料在他眼里约等于无。 这光天化日的,中原地区现在都这么自由奔放了? 他只是屋里躺闷了想开窗通通风而已他有什么罪,为什么要让他听到、看到这样的事情? 彭!窗户关得严严实实。 虽然叶孤城什么都没说,但稍显快速的关窗速度出卖了他。 时下民风开放,对女子也没什么教条拘束,体感上跟现代差不多,所以林默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着,只是服饰略怪,裙子稍短而已,没必要这么大反应吧? “他怎么了?” 陆小凤沉默了半晌道:“一定要变身吗?” “是啊。” “变身一定要这种衣服吗?” “不行吗?” “也不是不行。”陆小凤叹了口气:“最多在别人看来,你什么都没穿。”顿了顿奇异道:“莫非你不知道?” 林默霎时脸红得滴血,一会又变得惨白如纸,二话不说解除变身,拉着陆小凤的手道:“在别人看来,真的跟什么都没穿一样?” 四舍五入相当于当街裸奔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陆小凤虽然不忍心,但还是点头肯定。 他第一次见林默时,是金九龄给他看的画像,画得就是她变身后的打扮,第一眼他恍惚还以为是春宫图,问金九龄你是不是拿错了? 起初,他真的以为林默是那种奔放大胆的女孩子,后来以为是鬼附身受到的影响,今天才发现,原来,她真的意识不到那身打扮有多…… 林默骤然闻此噩耗,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自闭到晚上,然后饿得受不了,摸出门去找吃的。 一开门,叶孤城站在门边,身子靠着墙,他没有敲门的动作,也没有说话,只是站着,不知道站了多久。 “你怎么了?大夫说你的伤不能站太久的。” 叶孤城道:“你有事要走?” 林默点头。 叶孤城又道:“陆小凤跟你一起?” 林默摇头。 “为了我?” 林默一时间不知道该点头还是该摇头,想了一会道:“你还记得答应过我什么吗?” “弃剑归隐。” “对,弃剑归隐,我想让你换一个身份,好好的活下去,至少,先把伤养好。”林默道:“已经过去三天了,或是是明天,最迟是后天,白云城主参与谋逆的通缉令一定会贴得到处都是,以你现在的情况,若是落在朝廷手里,嗯……我记得上一个意图谋逆的好像判了凌迟。” 叶孤城表情未变,只是撑着墙让自己站直了些,目光落在林默身侧的门框上,问她:“你为什么要我弃剑归隐?” 林默道:“嗯……我想……嗯……挑战自我。” 这么扯淡的理由居然没让叶孤城露出意外的表情,像是早就料到一般接着道:“我有办法脱身,不需要照顾。”说完就走了。 马车停在月夜下,他一个人上了车,车夫人长得黑,穿一身黑衣,突然一说话,把林默吓一跳,还以为假牙成了精。 “东西已经准备好了。” 叶孤城点头,从容地上了马车,然后将自己的剑拿出来交到了林默手上。 “不是给你,是借你保管,待时候到了,我会派人取回来。”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双眸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 他是什么时候准备好的?他想干什么?像他这样的人真的会受制于南王?又真的会弃剑归隐吗? 他不会。林默甚至觉得从去白云城收税时他就在做一件比紫禁之巅,比谋反更神秘的事。 谋反之所以暴露,初次露出端倪是收税时叶孤城以锡替银,如今细细想来,他那时简直像是故意的。 他在用自己的命去做那件事。 林默当然没问那是什么事,只是握紧了剑:“我会收好它等你来取的!” 马车飞快地离开。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李四(曾用名:叶孤城)已达成弃剑归隐成就,奖励积分五千!” …… 陆小凤站在屋顶上。 这间屋顶当然没有紫禁之巅高,但若是摔下去,只怕也得受伤不轻。 他在被人围攻,几乎立刻就要掉下去了。 也只是几乎。 陆小凤毕竟是陆小凤,每次在被逼入绝境时,总会用那么一两个绝妙的招式成功脱险。 围攻他的是一杆红缨枪,两把刀和一只精铁飞爪。 红缨枪在夜空下去势若流星,陆小凤刚侧身躲过,刀又连绵不绝地砍过来,冷光惊人,比假牙成精还吓人。 刀划破了陆小凤的衣服,而他的手指方才夹住红缨枪用力一扭,紧跟着,飞爪直奔他胸口。 陆小凤鹞子翻身,硬生生在半空换了两次身形,脚踏着空气连纵,踏上了另一侧的屋脊。 “武当梯云纵?想不到堂堂四条眉毛陆小凤竟也干起了偷师的勾当?”使枪的那人道:“把你的本事都使出来吧!一起上!” “偷师不敢,只不过看老朋友使过一次。”陆小凤在笑,笑得四条眉毛一块飞起来,气人得紧。 看一遍就会,更是气煞人也的武学天赋。也就是手里没有剑,不然陆小凤甚至可以试试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剑法,就算只能发挥五成威力,但两人双剑合璧毕竟还没有人见过。 “我不知是何处得罪了黑虎堂?竟派出连横无敌刀枪爪来杀我?”他能一边打一边说话,说明还算轻松。 “你不是得罪了黑虎堂,而是得罪了半个江湖!罗刹牌既然落到了你的手中,那你便是魔教的继任教主了,呵,峨眉的独孤一鹤、武当木道人、薛家庄血衣人以及丐帮南宫灵跟魔教有着滔天大恨,你当了教主,难道还指望他们放过你?” 就是再笨的人也知道自己被陷害了,只是他们凭什么那么肯定那什么见了鬼的罗刹牌在自己手里? 话说,罗刹牌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 “我不能陪你去沙漠了。”陆小凤丧里丧气的坐在桌前。 他没说为什么,林默也没问,只是说:“保护好自己,我们还要一起赏雪呢。” “不管我们谁先回来,都在这里等对方好不好?” 陆小凤:“……”这话越来越不吉利了。 他能说什么,他只能说好。 “进沙漠的话,你可以去找一个人。”陆小凤道。 “谁啊。” “兰州首富,姬冰雁,他会帮你介绍向导的。” 林默愣住,听陆小凤介绍了半个时辰这个人是如何如何的厉害,在沙漠里的经验是如何如何丰富,你见到他要说什么才能打动他。 “姬冰雁……是女孩子吗?”听着这个名字就像冷若冰霜且兼具手腕野心的大美人。 陆小凤:“……男的。” “噢,他是兰州首富啊……”林默道:“是你的朋友?” 陆小凤点头:“很好的朋友。” 林默眼睛闪烁着羡慕的光:“你好厉害……” 陆小凤在笑。 “能跟那么多首富交朋友!” 陆小凤:“……”说得他好像看中人家钱了似的。 …… 林默其实不是个爱钱的,她只是喜欢吃好吃的,穿最轻软舒服的衣裳,住在宽阔整洁的房子里。 她最大的梦想就是饭会自动跳进嘴里,衣裳会自己边干净,房间从不打扫也会一尘不染,她躺在床上刷刷手机,追追剧。 姬冰雁家的狗就在过着林默梦想中的生活。 一眼望不到头的豪华宅院里,林默蹲在凉亭边,跟一只毛色雪白的长毛小狗大眼瞪大眼。 小狗趴在鹅黄织金重工绣花软枕上,身穿白衣的侍女恭恭敬敬地将一块牛头切好放在狗嘴边,然后在一个冰种飘花翡翠盘子里倒满了牛乳。 另一个穿粉色长裙的侍女在打扫狗子的住所。 没错,那不是狗窝,那就是住所。 林默稍微矮矮身就能进去睡的住所。 里面有人能想象到的所有准备过冬的东西——连吊在屋顶上面的汤婆子都是纯金的。 小狗吃完了牛肉喝完了牛奶,被抱着小心翼翼地请进了它的住所,再有白衣侍女为它套上狗绳。 林默当时就想说,把大哥放出来,把我栓进去吧。 我要是发了财,我也想过它的生活。 不一会,一个身着彩衣的侍女走过来在她身边垂首躬身道:“抱歉林姑娘,让您久等了,我们老爷还要等一会才能过来,他说您可以在这里逗狗取乐,不会枯燥。” “它很乖的,不会怕生。” 林默看着白衣侍女又把才拴好小狗放出来,用软垫托着送到她面前。 她不敢接,她怕自己粗糙的手指头刮坏了这个卖了她都赔不起的软垫,也怕唐突了趴在软垫上的活祖宗。 见林默往后缩,彩衣侍女便明白了七八分,立刻给她找好了台阶:“怪我冒昧了,您定是不喜欢狗吧?” 林默点头,连连道:“不喜欢不喜欢。” 彩衣侍女立刻代替了狗子位置,坐在林默的下首陪聊,不是问她来干什么,也不打听她的身世背景,就是单纯闲聊,比如京城里什么地方有什么好吃的,什么地方的花儿开得最娇艳,哪个城门的官老爷脾气最臭,有些连林默都不知道,偏偏这个彩衣侍女如数家珍,说得头头是道。 林默问:“你从小在东京长大吗?” 她嫣然笑道:“我哪里有福气去长东京见识,不过是在这一隅之地道听途说罢了。” 她说话不仅贴心,还十分有趣,就连林默这种见了陌生人说不出话的社恐都被带得活泼不少,一席话说完几乎当场结拜,要不是天色渐渐黑了,有人来通报姬大老板得了空要在花厅见她,林默都要忘了自己来干嘛的。 林默神奇的拉着彩衣小姐姐的手,红着脸道:“聊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彩衣小姐姐在夕阳下娇笑道:“我叫伴冰。” 她美得像是把天边的夕阳定格在了脸上。 …… 林默在花厅见到了姬冰雁,他的脸显然配不上他的名字,五官有些路人,但他富豪的身份给他套了一个英俊气质光环。 林默看不见光环,只看到了路人,所以她一进去先被他身边站着的美人夺了视线。 要不是事先知道姬冰雁是男的,她一定会误以为她要找的兰州首富是这个站在灯架边美人。 美人满足了林默对“姬冰雁”这三个字所有的设想。 她在为姬冰雁斟酒,玉色的手执着完全透明的酒壶,与里面深紫色酒液相映,夺人心魄。她开口道:“林姑娘远道而来,想必还不曾用饭,老爷略备了些薄酒,还望林姑娘不要嫌弃。” 林默看着花厅中的一桌酒菜,竟是出乎意料的少,说是略备,还真就是略。 菜肴虽精致,也就是两个人的量。 林默走过去,坐下来,露出一个土狗般的笑。 姬冰雁一直盯着她,看着看着忽然道:“迎雁。” 斟酒的美人垂首微笑,附身细听。 再之后的每一句话,都是由迎雁跟林默说的。 两个人有问有答,姬冰雁只是喝酒,偶尔点点头。 他的话很少,不是林默那种社恐的话少,也不是西门吹雪那种高冷的话少,而是单纯的懒得说。 他觉得说话会浪费唾液,会消耗生命,会让自己喝下去的美酒提前蒸发。 这太亏了,姬大老板从不做亏本生意。 所以在林默按照陆小凤教她的说法说完自己的诉求后,姬冰雁才缓缓开口:“这话是谁教你的?” 林默尴尬措手:“陆小凤。” 姬冰雁忽然露出一丝丝笑:“原本这些条件已足够能打动我,但现在我可以加码,你加不加?” “什么?” “我想让你做我的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次尝试三线并行,有亿点点难度,有亿点点卡,但我知道我可以! 近来我的快乐评论越来越少了,连负分差评都不理我了,嗯,本章抽长评【25字】发红包,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为了避免被人说刷分,评论零分负分都可,我只要快乐! 57、解锁新人 这话就像一个穿着龙袍的皇帝对着祖先的画像敬军礼一样突兀。 尴尬搞笑得让人摸不着头脑。 林默懵了一瞬,扭头往身后看,确定自己身后没站着其他人,而这位姬大老板也没有戴耳机之类的东西,她不可置信道:“你是在跟我说话?不是自言自语?” 姬冰雁点头。 林默放下筷子,犹豫道:“可能是我误会了,你要表达的意思是不是想要雇佣我,让我当你的手下?” 姬冰雁平淡道:“不,我想让你当我的女人,就像她们俩个一样。” 林默:“她们?” 迎雁温柔道:“我们是老爷的妾室。” 姬冰雁点头。 林默:你搞这么突然我连骂你都没想好怎么说,当你妾室?你怕是失了智。 “姬老板为什么突然有这种想法?”林默不搓手,改搓胳膊了,她被尬出一身鸡皮疙瘩。 姬冰雁表情冷淡,像是在谈一桩不是很感兴趣的生意,漫不经心道:“我见过的美人虽多,可自从到了你,我才发现过往美人皆平庸。” “呵呵呵,是吗。” “你同意了?” “我拒绝。”林默收起尬笑,严肃的,坚定的又重复了一遍:“我拒绝。” 姬冰雁既没有问她为什么,也没什么特殊的反应,就好像这桩本就没什么希望的生意谈黄了,略有那么一点点失望。 他道:“你跟陆小凤认识多久了?” 林默道:“两年多了吧。” 姬冰雁慢慢道:“那快了。” “什么快了?” “等他对你失去兴趣,你无处可去时,可以来找我。” 林默疑惑翻倍,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什么叫他失去兴趣我无处可去?太让人窒息了。天色越来越晚,也越来越冷,本来她还想吃完饭在这儿借宿一晚,现在看来还是快点跑路比较好。 她拿起筷子接着吃,吃着吃着发现有一股视线落在她头顶凝住不动。 不是色咪咪的那种盯着,只是单纯的看,让人怪不自在的。 “那个,我还能接着吃吗?” 面前是一小碟烤羊腿,量很小,但佐料丰富,散着焦香。 她刚把肉一片一片的把肉切下来码整齐,若是姬冰雁说不当我的女人就不能吃我的羊,那她恐怕会难受得几个晚上都睡不好觉。 幸好姬冰雁没这么说,他说了句“给她看。”然后起身离去。 林默扭头,看什么? 伴冰走过来,脸上泛起一丝红晕,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送到林默面前。 两口羊腿送入嘴,林默放下餐具接过去瞅了一眼,羊腿立刻就不香了。 纸上写着—— 观景:八钱 陪聊:一钱 飧:一两五钱 住宿:二两 其余杂项:三钱 平心而论,倒是不贵,甚至比一般的大店还要便宜几分,但收钱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刨除人情不说,她就算在中介那买个房买个车,中介还给搭瓶水呢,而她只是请姬老板给她介绍一个进沙漠的向导,又不是白介绍的,她答应姬冰雁的商队出入东京免费护送两次,这个条件已经相当优渥了,要知道,她在阎铁珊那儿只是挂个名,阎老板就送了她三把价值不菲的宝剑,逢年过年还会派人送礼。 她不求姬冰雁送她什么礼物,至少请她吃顿饭吧?好家伙从进门他就惦记着收费了,几两银子的事至于么? 姬冰雁抠,她林默难道就大方了? 笑死,她欠钱那会一文钱能花三天,会当这个冤大头? 林默吃尽盘子里所有的羊肉,手绢擦擦嘴,笑着问:“我要的向导呢?” 迎雁道:“老爷已经派人去请了,最迟明日午时便到。” “很好很好。”林默学着姬冰雁的样子点头,把账单揉吧揉吧团成一个团:“这钱我一文都不会付!他说让我当他的小妾,这深深伤害了我,我被他气得心口疼,精神损失费我就不管他要了,抵账!” 说罢,扬长而去,多一刻都不想待。 她这个无产阶级誓要跟姬冰雁这个压榨穷人每一分血汗的大资本家划清界限! …… 一家中等客栈的上房只要一两银子,不仅附赠洗澡水,还赠一顿早饭。 林默沐浴后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闭上眼在系统商城里清点进入沙漠需所需要的物资。 为了防止有人暗中投毒,她这一路上吃的喝的通通从系统商城里换,无非是一些便宜的面包香肠方便面,两个多月下来,她两眼冒绿光,仿佛被鬼吸了阳气,看见人都想朝他撒把孜然。 一边看一边咂嘴,姬冰雁这个人虽说莫名其妙了一些,但他府上的厨子是真的有水平,那一顿晚餐,尤其是烤羊腿,一想起来就忍不住咽口水。 越想越馋,越馋越睡不着觉。 她翻身,手臂枕着脑袋开始想些别的分散注意力。 这一趟沙漠之行不可说不危险,按照陆小凤的说法,一个不小心都容易把命搭上,林默想想也是,别的也就算了,战斗力总得有,于是在离京的前一晚,她怀着破釜沉舟的决心用一千积分解锁了一个新人物。 体验卡不续卡只能用三天,解锁却能永久使用,而且根据系统的说法,体验卡的人物技能并不全,比如吉尔伽美什,体验卡就没有黄金律和全知全能之星,王之财宝也只是本尊的十分之一。 当林默知道所谓黄金律是一个跟天上掉金子差不多的被动技能后,她差点哭出声。 英雄王终其一生不会为钱财所困,而绑定他体验卡的林默却几次差点穷得要饭。 这更是让林默觉得血亏,她光是续卡又何止花费几千? “叮——铛铛铛!恭喜宿主解锁新人物!” 习惯了,每次试用积分超过一千,系统的电子音都会兴奋得变个调,人物介绍也不似抽卡抽技能那般敷衍。 “该人物有无限潜力,全部爆发时可甩飞超过一万吨铁坨。” 嘶,厉害厉害,欧气总算将她眷顾了吗? “该人物拥有千锤百炼不死身,无论遭遇什么伤,总会一秒战复。” 恐怖如斯,恐怖如斯! “该人物极具头脑,是个天赋异禀的发明家,仅用两把螺丝刀便能造火箭。” 林默激动得血都燃起来了,快让她看看抽中的是什么男神女神? 光屏卡面翻转,露出一个虽矮小,却光芒万丈的身影。 等等,这个影子怎么像是,她看过某个动画片里,一个叫灰某狼的反派形象?她看了八百多集系统你别想用一排高大上的形容来驴她好么? “祝宿主使用愉快。” “系统……你这个人物是不是……” 系统的电子音义正辞严道:“不是!不是你想的那个人!没版权的事情本系统是绝不会做的!” “可是,我看着就像……” “宿主,你看错了。” 林默:……我觉得我没看错,让我看看系统举报按钮在哪里…… “叮——恭喜宿主解锁新人物时荣获额外大礼包!可随机抽取体验卡一张。” 林默:好吧我看错了。 可是还是要吐槽啊!千锤百炼不死身?那特么是被打飞了啊! 发明家?他被自己发明出来的东西至少坑了六百多集啊! 无限潜力?再有潜力他都没吃到过羊啊!幸运值低到谷底啊! 林默狂掐自己人中差点狗带。 然而那又有什么办法呢?自己抽的卡,含泪也要用下去。 所以,她现在疯狂想吃羊一定是绑定了这个人物的缘故吧? …… 十一月初,哪怕是白天,沙漠里也已经很冷了,到了夜晚只会更冷。 出门前林默特意在系统上看了眼天气预报,白天零上十度,夜晚零下二十五度。 平时过冬的衣服恐怕扛不住零下二十度的气温,她直接从商城里买了两套羽绒服。 加绒款,她在老家过冬时穿得那种。 另外她是出来打架的,平日里穿的上衣下裳也不是很方便,那么偏僻的地方也不管什么异样眼光了,统统换成加厚的冲锋衣,牛仔裤,过膝靴,再加一顶遮阳帽,齐活。 打好包袱,直奔姬冰雁处,没想到刚到门口就碰上这位大老板在点人手预备出门。 向来稳如泰山的首富在这大冷天竟生生急出一头汗。 “怎么了?”林默凑上去问。 姬冰雁把她从头看到脚,冷着脸道:“迎雁和伴冰被绑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姬冰雁当然不会莫名其妙的看到漂亮小姐姐就想让人做他小妾,有原因的,下章会解释 楚留香不要急,略等等,接下来是一点红的主场~看我怎么把负数的好感度刷满! 58、偶遇 林默被那冷冰冰的眼神一刺,慌忙摆手道:“不是我不是我。” 姬冰雁重重叹了口气,唤来一辆马车自言自语道:“怎么这年头疯子那么多,个个都想往沙漠里跑!”登上马车,徒留林默在门口茫然,她扒着马车问:“我向导呢?” 姬冰雁道:“上来,一起去。” 起初林默还以为迎雁和伴冰两位小姐姐也被人绑到沙漠里等着这位大老板拿钱赎人,却没想到绑票的匪徒她认识。 这不是之前在马莲河畔镇帮他找张三的那个,叫什么花的来着? 浓眉大眼,英俊憨厚的男人抓着脑袋道:“我叫胡铁花。” 林默:“哦。”然后她把目光投向另一边:“楚留香?” 由于上一次见面的情况非常尴尬,楚留香站在一边连声招呼都没好意思打,摸着鼻子仰脸望天。 姬冰雁道:“原来你们都认识?” 胡铁花大笑道:“看来咱们兄弟三个缘分不浅哈哈哈,居然都邂逅过同一个美人!” 林默看向姬冰雁,没说话,只用眼神在问:这两个绑走你小妾的真的是你兄弟?真的是你的兄弟绑走了你的小妾? 姬冰雁完全没接受到她发出的信号,对这两个据说很多年未见的好友也没有特别热切,而是吩咐人准备马车,食物,水,衣服等等等等。 等到后来坐上马车林默才搞清楚,原来这位兰州首富在年轻时也是个江湖浪子,跟胡铁花楚留香他们也的确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当年人称: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 从称号就能看出来当年这三个人关系有多好。 胡铁花说,他们三个人当年分手是因为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喜欢自己,而老姬喜欢她,彼此三个人都很尴尬,于是在一次醉酒之后就分开了。 林默仔细比对了胡铁花口中的姬冰雁,再回忆一下自己印象中的姬冰雁,发现根本不是一个人。 原本的姬冰雁是朋友妻,不可欺,宁愿远走他乡也不愿当个第三者,但她认识的姬大老板不仅要欺朋友妻,还想让朋友妻当小妾。 所以这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是她林默就长得一副小妾样吗? 路上无聊,她干脆直接问出来,不问心里不舒服。 姬冰雁本来不想说话,但不说不行,胡铁花听完他已有两个小妾还想让自己朋友的女人当小妾后气得坐不住,一把薅住他脖领子就想给他一拳。 他只好解释道:“若是别人我当然不会如此,但若是陆小凤的话,我是在救你脱离苦海,他是个好朋友,但绝不会是个好丈夫,我只盼望你能尽早离开他这个火坑。” 林默都气笑了,扬眉道:“你就不怕我真的答应你?” 姬冰雁认真地看着她的脸道:“求之不得。” 林默:“……” “我是认真的。”他接着道:“我认识陆小凤至少五年了,他也在江湖上成名十余年了,从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在他身边超过两年,你是他的女人中最美的一个,或许他会为你停留得略久一些。” 林默没露出一点生气的表情,只不过是脸颊有点鼓。 姬冰雁接着道:“他睡觉也从不能没有女人,这是他的老毛病了,江湖上谁都知道他有这个毛病,难道你不知道?”他笑了一声:“他当然不会告诉你,他的脑子又没有撞坏。” 林默还是没有生气,只不过是在脸鼓起来的时候嘴也撅了起来,简直能在上面挂个油瓶。 姬冰雁的话像是高压水枪,专往林默心上呲:“他的女人多得数不清,我却只有两个,他漂泊无定,所有的家财全在身上,我却坐拥无数财富,不管从哪方面来看,我难道不是你更好的选择么?” “你说错了,他至少有一点比你强。” 姬冰雁道:“哦?” 林默哼着气道:“至少他长得比你英俊得多!” 胡铁花原本在啃火腿,闻言忍不住道:“长得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林默重重地哼了一声,表示不跟你们这些俗人一般见识。 小凤凰的好,她自己知道就行了,用不着别人也知道。 胡铁花是个很健谈的人,很快就说了他们一行来沙漠的目的。 楚留香不是有三个妹子嘛,本来好好的,就出去一趟的功夫,再回来三个人齐齐失踪,翻遍了大船,只在一张椅子上看到一捧黄沙和一颗黑珍珠。 楚留香知道沙漠之王有个叫黑珍珠的儿子,之前见过几面,那小子脸生得不赖,脾气有点古怪暴躁,跟他有点小摩擦。所以他确信是这个黑珍珠拐走了他的妹妹,拐到了沙漠里。 沙漠是个光凭自然条件就很危险的地方,若是不熟悉这儿的人贸然闯进去,只怕很难活着出来。 姬冰雁很熟悉沙漠,不仅活着出来还在这片沙漠里发了财,所以林默才会找他求介绍向导,作为好朋友,楚留香就直接多了,他直接请本尊。 姬冰雁富豪当得好好的当然不乐意去,他又不好意思拒绝,他只好装瘸,没想到被识破,胡铁花气不过,觉得老姬不讲义气,直接绑了他小妾逼他去。 林默看着胡铁花,目光在说:当你朋友可真惨。 楚留香道:“林姑娘又缘何会到沙漠里来呢?” 林默一声长叹,从身后拿出了镜花水月和一枚耳坠。 “为了他俩。” 耳坠楚留香不知道,但镜花水月他认识。 楚留香失声道:“中原一点红!” 林默道:“你知道?” “江湖上谁不知搜魂剑无影,中原一点红一夜之间弃剑用刀?这把镜花水月他看得比命还重,为何会在你手里?” 林默心尖儿一颤:“比命还重?” 楚留香略有些局促,摸着鼻子道:“半个月前我曾与他交过手,不慎将这把刀扔进了江里,他明明不会水,却一头跳下去,差点丢了命。” “那……那后来……” 楚留香道:“楚某惹下的祸事,自然要连人带刀一块儿捞回来。” 镜花水月何曾如此憋屈过,蓝染听了想上吊。 “这把刀是我送给他的。”林默攥紧了刀身,上头的鲜血已洗净,血腥犹在:“有人托镖局送了这个给我,里面还有一封信,写着想救人,来大沙漠。” 楚留香当场站起来差点磕到头:“他竟会失手被擒,连刀都保不住?” 中原一点红可是第一杀手,剑法虽不如薛衣人西门吹雪等人,却也绝不弱,想要擒获他远比杀了他困难得多。 他连爱如性命的刀都保不住,多半凶多吉少,甚至可能已遭遇不测。 这个猜测楚留香只敢想想,不敢说。 …… 冷风吹着黄沙,天地混沌一片。 牙帐中,一个相貌丑陋之人坐在上首,下方数个身穿兵甲之人规规矩矩地跪着。 上方那人道:“如何了?” “回禀丞相,他们进来了。” “很好,在正午之前,不管你用什么方式务必将人引到北边绿洲附近。” “是!” 跪在地上的人退下去,上方那人总算露出一丝笑意,眼睛里蕴含这漂亮的星芒,跟那张丑脸很是不搭。 “少主,那丫头醒了,吵着要喝水呢。”牙帐外进来一个白衣少女,少女温柔的声音比清泉还要清脆曼妙。 吴菊轩侧过头,指甲生生在手指上掐出两道印子,他冷硬道:“不给她,最好让她再吃些苦头。”忽然又笑了:“也只有这样,她才会听话啊。” “那个人,也该放出去了。” 59、礼物 一点红迎着冷风与黄沙在茫茫大漠中踽踽独行。 他兵器已失,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虽不再流血,可衣裳单薄破损,时有黄沙被狂风卷着拍在他身上。因为失血过多,他本就苍白的脸更似墙上的一抹死灰。 走路有些跛,或许是因为他已很久没有吃过东西喝过水,又或许是因为腿上见骨的刀伤。 仅一个吴菊轩当然不会让他如此狼狈,可若是加上他师父,加上同门的几个人,完全可以将他逼入绝境。 从那次被灌药送到一个女人床上的时候,一点红便已下定决心脱离组织,在从小将自己养大的师父眼里,自己在走之前或许还能值三十万两,但走之后,他就是宁可赔钱也不能活着的人了。 他还能活着,是因为那个叫吴菊轩的人说:“别杀他,他还有用。” 被点了穴道,一点红只能眼睁睁看着那狗贼生生掰开他的手指头抢走了镜花水月。 吴菊轩在他面前笑容恶劣,抽刀将锋刃贴着他的脸悠然道:“这把刀难道不是她送给你的嫖资么?你竟也会收下?”他大笑起来,本就丑得惨不忍睹的脸都皱到一起,像一朵绽放的菊花。 一点红恨极,咬牙切齿,手指死命插丨进地下黄沙中,沙子钻进指缝生生磨出鲜血。 这把刀是他用来提醒自己勿忘耻辱的,却不曾想给他带来更深一层的耻辱! 林默!林默! 吴菊轩大笑变成了微笑,收刀入鞘,慢慢道:“别着急,她会来救你的,一定会的。” “你到底是什么人!”当日之事甚是隐秘,镜花水月的事少有人知,他怎么会知道? 吴菊轩似乎很懂得在计划完成之前决不要透露半个字的道理,哪怕一点红已落入他手中,他的嘴仍严得像是灌了胶,只是淡淡道:“你只需知道,她会陪你一起死就够了。” 然后一点红就被关进了密室,在那里没有任何声音,也没有光,没有食物没有水,他几乎以为自己瞎了,聋了,直到今日,他忽然听见一点细弱的声音,有人往他手边扔了一块干粮,他顺着那点声音摸过去,突然暴起,掐住了来人的脖子,用力一扭……当然没扭断,他伤的重,又饿了太久,光是制住那人便已耗尽了全部力气,只能将人打晕,摸索着拿到了钥匙,拾起干粮一步一挨地逃出去。 过程并不顺利,一点红至少遇到了三波巡逻卫兵,这里像是驻扎在沙漠上的一个小国家,兵甲很多,他悄悄潜伏,躲在一个无人的大帐中等待时机,趁着夜色才偷偷溜走。 大沙漠一望无际,夜晚的寒冷恨不得冻碎人全身的骨头。 刚开始,一点红想得是,活下去,离开这里。而现在他甚至分不清自己究竟是活着还是死去了。 …… 马车一路狂奔到了马莲河畔。故地重游,林默不禁感慨万千,刚一下马车,狂风卷着黄沙像个恶毒的后妈,啪啪地往她脸上扇,沙粒贪婪的像个争家产的弟弟,玩了命地汲取她脸上本就不富裕的水分。 笑死,她在东京保养得漂漂亮亮的脸蛋是给你们这么糟蹋的么? 虽然是初冬,太阳没那么毒,可架不住太阳烈啊,大环境干燥啊!还好她早有准备,随身口袋里掏啊掏,掏出一个小瓶子,里面是白色的乳膏,抠一大块出来把凡是露在外面的皮肤通通涂了一遍,再戴上花了一积分在系统商城里买的口罩手套和护目镜,齐活。 乳膏是叶孤城给的配方,护肤防晒效果非常好。她在做这些的时候姬冰雁卖掉了马车马匹,全换成了骆驼,胡铁花和楚留香在帮着搬东西。林默想着有好东西不能自己独享,干脆把护肤霜分出去,姬冰雁可是一点不跟她客气,直接上手挖去一大坨,洗脸似的涂一层。 楚留香和胡铁花十动然拒,深切地表示身为一个男人,古铜色皮肤才是最理想的状态,粗糙才是真汉子。 行吧,看你俩肤色一个比一个古铜就知道这话不是谦虚。 林默要找吴菊轩,楚留香要找黑珍珠,从性质上来说其实是一样的,对方既然处心积虑把他们往沙漠里引,那必然还有后招,在毫无线索的情况下,似乎也只有等对手先出招这一条路可走。 可这样被动无异于把自己的命交到对方手上。 楚留香分析与其坐等挨打,不如主动出击,盘踞在沙漠里的就那么几股势力,找到一个,加入他们,势力之间彼此微妙的平衡被打破,自然有人坐不住。 大漠里走了一日,便有人耐不住性子朝他们出了手。 一支商队正在被打劫。 商队自然请了保镖,可对上骑着快马拎着雪亮弯刀,一身皮甲的歹人,保镖就成了弱鸡,被一捧捧呲得老高的血吓得几乎尿裤子,趴在地上哭爹喊娘求饶命,商队的人更是恨不得徒手刨坑把自己就地活埋。 胡铁花第一个看不下去,一声大喝冲上去一拳揍在了劫匪的脑袋上,当场把人揍晕,正要去揍下一个,一声“看剑”,十几个劫匪齐齐下跪,双手高举。 林默的剑悬在半空。 这招楚留香可太眼熟了,他纵横江湖多年,头一次被逮进大牢就是因为那一句看剑,每每想起来就觉得膝盖隐隐作痛。 “你这是什么招式?”胡铁花惊讶的表情活像表情包的惊恐的灰鹅。 “百分百被空手接白刃。”楚留香替她答。“我至今也没想明白林姑娘是怎么练出这一招的。” 楚留香他们都不是好杀之人,把劫匪手中的兵器收缴,命他们脱下皮甲,留下马匹后就把人放了。 能不能活,就交给天意吧。 劫匪们感恩戴德,个个叩头如捣蒜,谢不杀之恩,表示自己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尤其是领头的那个大胡子,激动之下竟忍不住痛哭流涕,他甚至发誓今后一定多做善事来弥补上半辈子做的恶。 胡铁花很感动地将人扶起来,话还没说两句,大胡子的泪还挂在脸上,一伸手,一排毒针打出去,幸好胡铁花反应快,侧身躲了,反手一刀切开大胡子的脖子。 林默脑子里那根弦一直绷着,反应也很快,在毒针射过来时立刻拧身躲开,同时还不忘拉一把身边人。 那是姬冰雁带来的向导,说是叫石驼,又瞎又聋又哑,四五十岁一男的,林默看他一眼都不敢看第二眼。像这样一个可怜人不好好在家养老也就算了,竟被无良老板拉到大漠里来,并声称此人在沙漠里的本事谁也比不上。 眼看着毒针飞射,林默立刻拉他往一边躲,没想到这个石驼也很敏感,顺着林默的手劲儿直接抱着她按在了地上——躲过了第二排毒针。 自然也是劫匪发出来的,乌蓬蓬的针密密麻麻扎了一排,在射完毒针后,他们像是完成了某种使命一般,也不下跪了也不求饶了,一个个灵活的跟猴子似的蹭蹭蹭跑了个没影。 以楚留香的轻功当然可以把他们一个个逮回来,但他已经没有心情去抓人了,因为毒针并非射向他们,而是骆驼,以及骆驼上的水袋。 骆驼倒下去,水袋无一幸免,不是被刺破,水淌得一滴不剩,就是沾了毒,没法喝。 楚留香蹲下来,摸着抽搐着倒下的骆驼,苦笑道:“好毒辣的手段。让我们亲眼看着水淌出来,却没法喝。” 姬冰雁失语,眼皮狂跳。 胡铁花暴怒,拎起商队的一小厮道:“你们是不是一伙的?” 小厮满脸写着大爷我冤枉。 胡铁花能怎么办,只能恨恨地松开小厮脖领子怒道:“我们是为了救你们才失了水,把你们的水袋分给我们!” 商队的几十号哗啦跪倒咣咣磕头,说大爷我们水也不富裕,给了你我们命就保不住了。 胡铁花又不是什么魔鬼,只能忍气吞声让他们快滚。 只有这时,石驼的能力才显现出来,他趴在地上,比谁精神头都足,警犬般嗅来嗅去。 林默问:“你这是干啥呢?” 姬冰雁道:“他在找水,水在地上会有温度变化……” 林默道:“不用这么麻烦,我有矿泉水。” 姬冰雁:……什么水? 林默:“矿泉水。”手伸进包里,一拽拽出一箱子。 当然刚是从系统里兑换出来的,农夫山泉,有点甜。 几个人拿着矿泉水如魔似幻:“你……” 林默含笑道:“不用客气,这是大自然的馈赠。” …… 牙帐中,白衣红裙的女人担忧道:“上次大魔王可是坐着黄金之舟飞进来的,这次你的计划能奏效么?” 吴菊轩摸着下巴道:“你放心,她若是能飞,早就飞进来了,直到今日你我都不曾看见那艘会飞的怪船,只能说明一件事,她已经失去了这项能力。” 女人又道:“若是莫将军他们失手了怎么办?” 吴菊轩微笑道:“失手一次总不会失手两次,即便他们运气好全都躲过了,也躲不过沙漠独有的礼物,我昨夜已观过天象,他们所在的西北方等到酉时,会有龙卷风。” “龙卷风过后,还会剩下什么呢?即便侥幸不死,只怕也去了半条命。若是能活下来,方圆五十里,那片绿洲是他们唯一的去处。” “当他们费尽千辛万苦找到绿洲的时候,一定想不到,那是我精心为他们布置的埋骨之所。” 作者有话要说:写写睡睡,我尽力了还是漏更,唉,周末补周末补 60、绿洲 事实证明,大自然的馈赠不只有农夫山泉,还有龙卷风。 天色迅速暗下来,黄沙从脚下到了头顶,狂风呼啸着就要把人往天上抛。 其实早在半个时辰前石驼就已经觉出了不对,他原本走得很慢,忽然之间像疯了一样地跑,并张开双臂挥舞着。只有姬冰雁看懂他的意思,脸色倏变,大声道:“龙卷风!马上要刮龙卷风!快找地方躲避!” 石驼指向西南方,姬冰雁立刻道:“走!去那边!” 目之所及,沙丘连着沙丘,骆驼被毒杀,他们只好去牵先前劫匪留下的马匹,林默哪里会骑马?她连马车都不会赶,楚留香朝她伸出了手:“林姑娘,若不介意可与我共骑一匹。” 时间紧迫,面对叶孤城时的马毛过敏的毛病也自动痊愈了,她二话不说立刻跳上去抓紧了马鞍,绷紧了全身,胸膛鼓动。 楚留香低低地笑了一声,道:“别怕。”规规矩矩地坐好,即便是马背这样的地方,他的前胸离她的后背仍保持着一小段距离,手攥着缰绳也不曾碰到她胳膊。 明明是最容易占便宜的时候,明明是即便占了便宜林默也不能说什么的时候,楚留香用最君子姿态将她圈护住,哪怕马飞奔起来,也不曾挨上她半点。 这哪里是传言中的臭流氓子,夜半闯人姑娘闺阁的登徒浪子?分明是品行端方不欺暗室的正人君子! 林默渐渐放松下来,低着头道:“楚香帅,多谢你了以前我对你误会挺大的,态度也非常失礼,对不起啊。” 楚留香温声道:“哪里的话,楚某的名声的确不怎么样,姑娘有戒心也是应该的……”后面的话被风声盖了过去,只余一股悠然淡雅的花香。 然而没跑多远,几匹马相继倒下,吐着白沫倒在地上抽搐。 看来这些马匹也早被人动过手脚。 偏就在这时,风起。 姬冰雁大声道:“来不及了!快,趴下,抱着行李顶在头顶!把自己埋起来!” 几个人纷纷化作埋屎的哈士奇,刨坑的汤姆猫,手脚并用的刨坑,然后行李顶在上头,盖上沙,脸朝下。 胡铁花问:“这样就可以了?” 姬冰雁长长地叹了口气,闷闷的声音从底下传来:“接下来,就交给命运吧……” 不多时,龙卷已至,天地之间,狂风倒灌,入目皆是黑黄。 大自然一旦发起怒来,任你武功多高也休想在它面前抬得起头。 林默全程闭眼,根本不敢看这恐怖一幕,冷汗早已湿透全身。怕什么来什么,依稀中,她觉得自己突然变轻了,突然之间失去了任何依靠,身子不由自主地东晃一下西晃一下。 即便不睁眼,她也知道自己怕是上天了。 笑死,她有千锤百炼不死身,根本不在怕的。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救命啊啊啊啊啊啊……” 那只不过是她在半空练练高音罢了,音院出身,吊吊嗓子很奇怪吗? 不知过了多久,天地重归于寂然,偶尔有风吹过,也是温柔抚慰。 林默抖抖沙子从地上坐了起来,呆呆地望着四周,很好,不出意外的就剩她一个了。 硕大无朋的背包还背在她背上,不仅是双肩背包,胸前还有划扣牢牢地扣着,她被滚筒洗衣机似的甩了一圈愣是没丢。 感谢系统出品的登山包!感谢系统出品的围巾遮阳帽口罩护目镜! 缓了缓,摇摇晃晃站起来,动了动胳膊腿,嘿!没受伤! 感谢某没版权的狼王。 现在只有一个问题,她在哪? 打开系统地图,林默匆匆扫了一眼,小邪风倒是会刮,她现在的位置前后左右都有落脚点,甚至在几公里外还有一片绿洲。 在被刮走之前姬冰雁就说过,水源好找,离这儿不远就有一片绿洲,今晚我们可以驻扎在那,既可以补充水源,还能避风。 眼看着太阳一点点往下沉,不如就先去扎帐篷等他们汇合。 楚留香他们……应该也不会死吧? 林默盯着地图往绿洲进发,忽然凝住地图上的一个红点,不动了。 系统地图很人性化,更新实时,红点代表有人,灰点代表死人。朝着红点奔过去,林默发现了一个半死不活的人。 若非地图显示,林默根本不会发现那里有人,因为他被沙子埋住了,她确定位置后在地上刨了半天才把人给刨出来。 是一点红。 林默咽了口唾沫,在心里直呼自己运气好的逆天。 茫茫大漠,能给她发现,一点红的运气也不赖,因为若等到明天,他就要从红点变成灰点了。 他的身体没有温度,也几乎感觉不到呼吸,只有脉搏在微弱的跳动。 急救措施林默在两个世界都学过。 先是一套心肺复苏,紧跟着又一轮人工呼吸,用力快速地搓他的手,他的皮肤。 他的伤口流出的血跟衣服粘在一块,上面全是沙子,搓着搓着,搓出一手的血。 弄了将近一个时辰,林默累瘫了,一点红的胸膛也总算有了点起伏,身上也渐渐有了点温度。 天渐渐黑了,越来越冷,沙漠可怕的夜晚就要来了。 林默翻出一件羽绒服穿上,从头到家裹得严严实实,也给一点红套上一件,虽然是粉色女装,然而非常时期也计较不了许多了。她把背包背在身前,人背在背后,一步一步地往绿洲的方向进发。 来得及,一定来得及,他不会死的,一定不会! …… 阴天,无星无月。 大帐中,吴菊轩已摆好了庆功酒,林仙儿坐在他身边。 被关在地下暗室十数日,断水断粮,已经把这个灵动美丽的小姑娘折磨得几乎疯了,当吴菊轩点着火把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跪了下去,号啕大哭。 吴菊轩走过去,抱住她:“乖,跟我走。” 林仙儿颤抖着贴在他怀里,没一会霍然抬头道:“是你!” 吴菊轩歪头微笑:“你认识我?” 林仙儿立刻道:“你是无花!”她的眼睛顿时亮的惊人:“不会错的!我永远记得你抱我的感觉!你怎么……你怎么……” 以她的情商,当然说不出“你不是死了吗,你怎么还活着”这类的话,而是哀哀哭道:“太好了,我终于又见到你了,我就知道,我一定会等到你的!” 吴菊轩笑了一声,既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只是眼神中爆出了别样的情绪,胳膊环着她,手却渐渐收紧。 他不能在一个坑里摔倒两次!决不能! 这次必须由他主宰! 他把林仙儿抱出去,视线落在她头发上:“我带你去吃东西。” 林仙儿猫一样缩在他怀里呜咽。 “这是庆功酒。”吴菊轩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杯放在唇边,微笑道:“庆祝我在这个世界上的死敌又少了一个。” 林仙儿大口吃着烤肉,漆黑的眼瞳在跳。 “你知道我是怎么杀一个比我强大数倍的敌人吗?” “我将她引入了一片绿洲,她以为是希望,其实是埋骨之所,因为那里的一草一木,池里的水,地上的石头,都被我下了剧毒!” “夜晚搭帐篷,烹煮食物总要砍柴烧火吧?红柳最易燃,只要她点了火,毒烟顷刻就能叫她毙命。” 吴菊轩慢慢饮着酒道:“就算她不生火,总要取水吧?那水只要沾上一点,神仙难救,更别提里面还有我精心为她挑选的野果野菜,更是剧毒无比……” 林仙儿颤声道:“你说的那个人,是谁啊?” …… 绿洲中,林默趴在地上,榨干了最后一丝体力,零下三十多度的夜晚,她生生累出一头汗。 强撑着起身,系统里翻翻,也不心疼积分了,找出一大堆酒精块,淋上汽油,打火机一点,澎! 顺手把包解下来,帐篷拿出来,找了个避风的地方,搭好。 火堆边,一点红的脸慢慢褪去死灰,气弱游丝般轻生呻丨吟。 林默用绳子架上铜锅,倒了两瓶农夫山泉,水开后又往里下了两包方便面,香飘数里。 一点红喉咙动了动,睁开了眼。 “嗯哼,那个,吃点?” 火光让一点红的脸色好看了几分,他想起来,挣扎了两下,放弃了。 嘶哑难听的声音在喉咙里滚了又滚才吐出字来:“是你救了我?” “这不是很明显么?” “林默!”他把这两个字说得咬牙切齿:“我已发誓永不再见你,你还要怎样!” 林默第一反应是摸自己的脸,她戴着口罩,戴着黑色护目镜,头脸包得严严实实,这都能认出来? 这得多恨她啊! “那个……你要不先吃点东西吧?”她直接把锅和筷子一块递过去,“你起不来啊?没关系,我喂你。” 一点红的眼球几乎突出去,咬牙撇过头,他想说我死也不受你的恩! 然而,方便面实在太香了……他本就几天没吃过东西了。 筷子挑出面条落在他嘴边,汤汁滴下,顺着唇滑入口中。 他的思想和他的嘴彻底决裂。 一锅方便面很快吃完,连汤都没剩。 一点红躺在地上,眼中闪动着水润的光,惨白的脸越来越红。 喂完他,林默又煮了一锅自己吃,刚嗦了几口,就听他忽然说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林默一口面条差点从鼻子里钻出去,她连忙解释:“没有没有,我不喜欢你,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一点红死死盯着她,像看着仇人一样,嘎声道:“那你为何要来救我?因为那一夜吗?”他一字一字道:“你已经付过嫖资了!” 他的眼,他的脸,都红的几欲滴血。 林默摇头道:“不是,我来救你……”一时竟不知该怎么说,想了想,道:“主要是因为我善良。” “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他对我很好,我跟他非常相爱,所以你千万不要误会。” 一点红微怔,随即坚定地吐出三个字。 “我不信!” 作者有话要说:林默:想不到吧贼秃,我把你防的死死的! 楚留香等人:哇,这里有绿洲!这里有水!冻死人了快生火! 61、骗他 “你爱信不信。” 林默把面嗦完,矿泉水洗锅甩干放包里,顺手把垃圾填进火堆,酒精块爆了一下,立刻散出一股呛人的焦糊味儿,蔓延不绝,经久不息,她戴着口罩都扛不住,两只手一顿狂扇,一点红被烟呛得直咳,抬手捂着脸道:“你放的,咳咳,什么毒?” “走走走,这待不了了,去帐篷里。” 一点红强撑着翻过身,正要坐起来,林默忙道:“你别动你别动,我扶你。” 她绕到他身后蹲下来,把他的胳膊架到自己肩上,揽过腰,扶着他慢慢站起来。 一点红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她身上,她右手又不敢用力,幸而这些日子以来她训练得格外勤勉用心,百十来斤而已,扶起来还算轻松。 俩人的脸挨得极近,几乎贴在一起,一点红低笑一声,稍稍转头,他的唇就贴在她的脸上。 他的声音很小,却有说不出的讽刺之意:“你还要再来一次么?” 声已喑哑,林默甚至能感觉到他的胸腔共鸣,喉结滚动。 林默全身都麻了,好歹把人拖进帐篷里,放在睡袋上,拉链封上入口,假装在包里翻,实则在商城兑了个桃子状的无线小夜灯,拍一下亮一度的那种。 酒精块在帐篷外静静地烧,风穿过绿洲,打在帐篷上,呜声一片。 林默坐下来很郑重很严肃地说:“我再跟你解释最后一遍,你误会了!从头到尾都是误会!” 脑海里稍微措了一下词:“从一开始,我就是想跟你做个交易,纯粹的金钱交易!我想要包你们组织一个月的杀人名单,这不是我那妹妹听岔了么,把包月听成包夜了!我从来没想过要嫖你,这个我解释清楚了吧?” 一点红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她,小小的嗯了一声。 林默接着道:“那天晚上你不是被……灌药了么,我就用镜花水月给你织了一个幻境,那天晚上所有的一切都是幻境!镜花水月能操纵五感,你有感觉是我幻术高明,真不是我亲身上阵啊!” 镜花水月就放在帐篷角落里,一点红盯着它,冷声道:“我还是不信,除非你再用一次。” 林默:“……”蓝染都走了我上哪给你织幻境去,你可不要难为我这个二十五岁的美少女。 这种时候,沉默显然是一种心虚,更何况林默从来都不是善于掩饰的人,她简直把心虚两个字写得满脸都是。 一点红被这心虚刺痛了眼睛,瞪着她,恨不得跳起来咬她一口,恨恨道:“跟我睡一场有这么难堪吗?你既然这么看不起我,为什么要来救我!” 善良?呵,庙里空荡荡,菩萨在人间。 你善良个扁扁锤。 林默也觉得这个理由充满了黑色幽默,其实她来救他原因有很多,一是他的无妄之灾因她而起,不救心里过意不去,二是弃剑归隐的五千积分,三是林仙儿也被掳了,就一个是救,救两个也是救,都一样。 正要组织语言说个明白,却忽然瞥见一点红额头上已聚起冷汗,嘴角慢慢溢出血线,全身都在颤抖。 这是……在生气吧? 人都这么惨了,就不要用真话打击他了,有什么事不能等伤好了再说?可别没死在坏人手里,反倒被她气死了。 林默叹了口气,从脸颊红到耳根,咬着唇道:“我来救你就是因为我喜欢你行了吧,我……那种事情,我是女孩子比较害羞嘛,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一点红理都没有理她,把头侧过去,盯着帐篷角落里发呆。 他的胸膛起伏开始变得很快。 林默搜肠刮肚的想些好听的话来哄他,说了一会终于觉出不对来了,上手一摸额头,嘶,烫手。 发烧了,难搞哦。 商城里倒是也有治发烧的药,只是找不到病因总不好乱吃,谁知道他发烧是因为着凉还是病毒感染?是伤势加重还是别的什么毛病?要是吃错了药岂不是更糟? 再说了,现代的药品用到古人身上,真的不会出问题吗?别的她不知道,青霉素过敏可真的会死人的。 林默手放在他眼前晃了晃,“你还好吗?我先给你处理一下伤口吧。” 走到外面,火堆上架锅,矿泉水倒里加热,再兑一个塑料盆、三条白毛巾,纱布、伤药…… 水热了之后端盆进去,把他羽绒服脱下来,再解开里面的衣服,个别地方衣衫碎在了肉里跟血粘在一起,根本脱不下来,她就用毛巾沾热水放在上面轻轻按擦,小心地除去上面的脏污,再用剪刀把衣服剪开,抹上药,纱布一圈圈的裹上。 不处理不知道,一点红身上足有二十多道伤口,其中有四道特别深,也特别长,林默光是看着都忍不住头皮发麻。 忙活了半天,总算把外伤都处理了一遍,可发烧似乎越来越严重了。 一开始,一点红还会抓着她的手,让她别碰,到后来他连呼吸都带着灼热,迷蒙中交杂着痛楚,弱弱地喊冷。 林默寻思着救人救到底,把人抱在怀里,羽绒服裹上,又去烧了一锅热水,用勺子一勺一勺的喂给他喝。 “还冷吗?” 一点红没答,他已昏睡过去。 趁他睡了,林默清点一下耗掉的物质和积分,粗略估算了一下,也没感觉干啥,两百多分没了,顿时心疼得直抽抽。 一点红要不弃剑归隐都说不过去。 …… 深夜,酒精块已剩的不多,只在地上余下一层透明的幽蓝,林默抱着两个热水袋和一个病号在帐篷里将睡未睡,想睡又不敢睡,忽然听到外面有动静。 脚步声,还不止一个人。 林默当即从地上弹起来,凑到帐篷边倾耳细听。 “小胡,你确定是这个方向吗?” 是楚留香的声音。 “肯定是这儿没错,离老远我就看见了火堆,准是林默没错!” “我在这!” 林默拉开帐子拿出手电筒一通乱挥。 很快就有人顺着光走过来,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还有石驼一个不少。 “你们没事吧,怎么这么久才找过来?” “说来话长。”楚留香道:“夜里冷,我们先去找些柴来。” “不用不用,快坐下来,我这儿有燃料。” 刚转身进帐篷拿酒精块,扭头一看,眼珠子几乎瞪出来,大声道:“你!你不烫屁股?你坐火堆上了啊!快起来啊!” 楚留香顿了顿,一下子从地上窜起来,倒是保持着风度没去捂屁股,收获嘲笑数声。 火太蓝,天太黑,实在没看清。 虽说火本就不大,可要一屁股坐灭也的却需要些勇气,林默佩服他是个勇士,偷偷往楚留香下面瞄:“你……没事吧?” 天真的太黑了,很遗憾,竟没人看见堂堂盗帅脸红窘迫的样子。 他尴尬地摸着鼻子转移话题:“我去那边水池里打水。” 作者有话要说:赶榜,生死时速,今天就先这么多吧,明天我再尽力。 62、社死现场 林默至少还有大半箱的矿泉水无处安放,背着嫌累,倒了可惜,但她并没有阻止楚留香去打水,自我代入一下,的确是需马上跑路来缓解尴尬,顺便看看衣服有没有烧坏,屁股有没有烫伤。 楚留香不愧是成名已久的盗帅,如果是林默的话,就算不人间蒸发,也得消失一整个晚上,而楚留香很快调整好情绪,背着好几个装满水的水袋回来了。 原先的水袋被毒针刺破,已不能再用,这几个是姬冰雁放在行李中以防万一的,原本胡铁花还调侃姬冰雁,说怪不得他会发财,路寸的蚂蚁都要被他逮去割肉,飞寸的蚂蚱都要捉来炼油,就连沙漠里的水都要多拎几袋子回去。那时候姬冰雁慢悠悠道,假如你的脑袋也能更新替换的话,你也一定不介意多预备几个。 现在这些原本毫无用处的水袋简直成了救命的家伙,可以想见,若没有这些水袋,若没有林默,他们能不能活着走出去还真难说。 沉甸甸的水袋被楚留香一个一个发下去,他发一个被嘲笑一次,发一个被嘲笑一次,只有石驼没笑,这个集瞎哑聋于一体的可怜人显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姬冰雁笑够了,眼睛瞄着楚留香的屁股:“没烧伤?” 楚留香清咳了一声,酒精块重新燃起来的火赤红明亮,分明照见他的脸也是赤红色的。 若是只有两个好友看着也就罢了,少年相识一步步走寸来,谁没见寸谁出丑?偏偏有个林默,她坐在那捂着脸,肩膀抖了很久了。 盗帅风流潇洒多年,从不怕丢人,因为他很少会出丑于人前,更别提在女孩子面前丢这么大的人。跪地空手接白刃算一次,他还能强行尬撩挽尊,可这次烧屁股,他真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手在鼻子上几乎擦出火星。 他忽然有些干渴,坐下来,拔开水袋塞子就要喝。 “等等!”林默急着摆手。 楚留香动作停了,眼中的火苗在跳动:“怎么了?” “这是生水啊。” 楚留香又迷惑又好笑:“我只听说饭菜有生熟之分,怎么水也分生水熟水?” 林默手指在牛仔裤上画着圈圈,垂首道:“没条件的时候吧怎么都行,现在有条件,我觉得还是得讲究一下,水给我。” 她接寸水,一袋一袋地倒进锅里,架在火堆上,没去看任何人,只盯着燃烧的酒精块唠叨:“这野外的水吧,你看着干净,实际上都是细菌啊,病毒啊,可脏可脏的了,稍不注意会闹肚子的,我家对面就是医馆,天天都有喝了生水染上痢疾的,肠胃不适上吐下泻的,还有染上瘟疫的。”顿了顿,不好意思道:“这沙漠里,要是突然腹泻,那可太要命了。” “水烧滚了,能杀灭大部分的细菌微生物呢。” 虽然大家都不是很懂什么是细菌微生物,也想反驳说他们几个都是钢肠铁胃,天天喝生水,从来没得病,但想着林默也是好心,左不寸是凉水变成热水,倒也没人有意见,天冷,喝点热水也好。 寸了一会,水开始在锅里咕嘟泡,被林默慢慢的一点点装进水袋里,大家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天,酒精块已烧没了一半,天边仍是灰暗得看不到边。林默搓搓胳膊:“你们……不会没带帐篷吧?” 还真没带,姬冰雁说沙漠风沙太大,普通的帐篷根本没法搭,木桩还没等打好就得被风刮走,就算搭好了,到了晚上,一睁眼还是沙漠星空。说完,神情莫名地瞅林默身后的搭帐篷,问她你这帐篷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么不科学? 林默哪知道,系统商城里写的:帐篷,适用于各种极端天气。她就买来了,谁还会研究原理啊。 她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嗯,天这么冷,进来暖和一下?” 几个人互相看了看,就觉得很不合适,一个劲儿的推辞,说外面也挺好的,几个大男人进去不方便云云。 林默说,不用客气,我帐篷里还有别人,你们不进去,我俩在里面呆着也挺尴尬的。 帐篷里和帐篷外完全是两个世界。 刚一进去就感受到久违的温暖,橘黄幽暗的灯光照耀着里面的每一寸,帐篷四周都被木钉钉住,帐篷上下连在一起,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毛毡,角落里堆放着矿泉水等杂物 楚留香猫着腰进去,惊讶道:“你的包看着不大,怎么装得下这么多东西?” 言外之意,你从哪搞来的? 这种超出自己语言组织能力的问题林默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了,她嗯嗯啊啊了半天,咳了一声:“哎呀,你看着点脚下呀,踩人衣服了!以前总听说香帅鼻子不好使,也没听说眼睛还有毛病啊。” 楚留香垂首,他的鞋离地上躺着的人的衣服至少还有两寸,就是再瞎也不至于一脚踩上。 坐火堆上完全是个意外,那股幽蓝鬼火谁都没瞅见,就他运气不好。 低头间,瞧见了地上躺着的人,倒抽一口凉气,蹲下来道:“红兄?他怎么会在这儿?” 林默道:“寸来的路上捡到的,浑身都是伤,可惨可惨的了。”她坐在一点红身边,见他脸色潮红,眉头紧促,上手一摸,完蛋,高烧死灰复燃。 她轻拍他的脸:“醒醒,别睡了,再烧就烧傻了!” 胡铁花立刻解下腰间的小酒袋:“用酒擦身,退烧快。”像他这样的酒鬼,若哪一天离了酒简直不能活,这个酒袋简直是他续命用的宝贝,现在为了救人,宝贝拱手送人,非但毫不心疼,还催林默快些,高烧拖不得。 “这……行吗?”商城里当然有酒,可他身上那么多伤口,酒一沾得多疼啊。 胡铁花以为她害羞,急到:“我来。” 酒倒进盆里,又倒进一瓶水,搅和搅和,就去解一点红的衣服,立刻发现了他身上包扎好的绷带,胡铁花有点懵:“你包的?” 林默点头。 盆和毛巾被塞回她手里:“给你。” “啊?” “你都把他脱成那样了还有什么好害羞的?我们都转寸去不看行了吧?”胡铁花真的转寸身,一眼就瞄中了帐篷角落里的桃子小夜灯,拿起来左拍右拍,小夜灯被他拍的忽明忽暗。 林默的脸色也跟着忽明忽暗,毛巾攥紧,狠狠心,贴近一点红道:“你忍忍啊,我尽量不碰你伤口。” 绷带拆下,温酒擦身,绕寸伤口时小心翼翼,有时不小心碰到伤处,一点红肌肉痛的抽搐,唇齿间溢出轻哼,林默也跟着抽冷气,眼里慢慢蓄满了泪。 倒不是心疼得想哭,纯粹是被忽明忽暗的光晃的。 一点红痛醒了,迷迷糊糊睁眼,之间灯火昏暗,美人垂泪。 原来,也会有人为他落泪哭泣吗?年少落拓江湖,养育他的师父把他当成工具,同门嫉恨他的剑法天赋,二十余年,他第一次体会到了被人心疼的感觉。 尤其,这个人还是个温柔美丽的姑娘。 他吃力地抬起手,抚上了林默的脸,拇指擦去那滴落下的泪。 “别哭。” 林默脸皮一烫,天灵盖几乎原地起飞,又没法对病人怎么样,扭头逮住罪魁祸首,凶道:“别玩了!灯被你拍坏了!” 胡铁花手一抖,小桃子掉在地上,啪啪啪,亮度调到最大。 一点红这才看清帐篷里还有其他人。 楚留香就在一边:“红兄觉得如何了?” 一点红:“……”你丫从哪冒出来的? 姬冰雁瞅着林默,凉凉道:“原来你也不止一个。” 一点红扭头:“……”你丫又是从哪冒出来的? …… 太阳从东方缓慢升起,冬日虽说也很冷,却比夜晚要暖和许多。 林默的心确是满地霜。 她把自己窝在红柳林后面,一想到昨夜的种种,就想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 酒擦身的确对退烧有奇效,一点红很快就不烧了,然而林默却觉得他酒精入脑,脑壳坏掉了。 好家伙,他一清醒就开始胡说八道。 什么叫:“你的心意我都明白了。” 什么叫:“难道那天晚上我没有让你满意吗?” 什么叫:“你明明答应了永远跟我在一起为什么不承认?” 她承认个仙女棒棒锤! 她也万万没想到,这个看着冷漠如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杀手居然还是个直球选手! 闲坐聊天,楚留香问他那把刀真的是林默的吗? 一点红大萝卜脸不红不白,耿直道:“那是她给我的嫖资。” 楚留香道:“什么?” 一点红:“嫖资。” 楚留香不可置信道:“你们难道……” 一点红颔首肯定了他的猜测:“她早就是我的女人了。” 连姬冰雁这种不爱说话的都忍不住道:“那陆小凤……”他没说完,再看向林默时,表情就变得怪怪的了。 所有人看林默的表情都有点怪怪的,脸上明晃晃的写着没想到你是这种女人。 林默都快疯了,好一顿乱比划,试图解释,然而只能无助的阿巴阿巴阿巴。 一时情急没留意脚下,一脚踩在小夜灯上,圆滚滚的桃子质量非常寸硬,在毛毡上神奇走位,摔了林默一个饿狗抢屎。 她直接扑在一点红身上,一点红本是坐着,直接被她扑躺,脸撞他胸口,磕得鼻血长流。 此时此刻,林默的大脑已无法接收到这世间的任何一种声音。 连帐篷外的风都在呜呜地嘲笑她。 她嗷一声尖叫着跑出去。 社死面前,无人能习惯。 楚留香在红柳林外喊:“林默!林姑娘!红兄说他知道吴菊轩的老巢在哪里,你妹妹的下落有线索了。” 吴菊轩!万恶之源! 口罩之下,林默的脸已气到扭曲。 这就去宰了你! 作者有话要说:论一代社恐如何成为闻名江湖的海王。 卡了两天,总算get到感情戏怎么写了,明明是买股文,我却一直在走剧情orz 今天争取日九,不行就日六 63、连环套 “你说的那个人,是谁啊?”行军大帐中,林仙儿声音发颤。 声音虽然颤抖,脸却是笑着的。 若非情急,林仙儿绝不会以哭泣示人,因为她觉得企图用眼泪来打动男人的女人都很愚蠢。 笑总比哭好看,越是危险,越是可怕的境地,她往往笑的越甜蜜可人。 吴菊轩也在笑,盯着林仙儿的脸,目光中透出了久违的,罕见的欲丨望。 “林仙儿,你究竟是仙子,还是魔鬼?” 林仙儿的筷子顿住了,她笑道:“你觉得我是仙子,我就是仙子,你觉得我是魔鬼,我就是魔鬼。” 她被黑暗、饥饿、恐惧几乎逼疯的时候,他抱着她的时候,她就已经确定,面前这个丑陋的男人一定是无花,那是说不清的,独属于女人的第六感。 她问吴菊轩的时候,他什么都没说,这样的态度愈发肯定了她的猜测。 无花没有死,他回来了,他想要报复她! 林仙儿忽然一阵后怕,他易容成如此模样不就是想隐藏真实身份么!却被她一口叫破,这是找死啊!她微笑着看着他,余光落在他的手腕上,那里有一道长疤,触目惊心。 吴菊轩也不挡,大大方方露出来给她看。 “怎么样,好看吗?你看了有什么感觉吗?是不是觉得心中畅快,有着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林仙儿的笑冻结在脸上,瞳孔在抖。 吴菊轩道:“当你知道曾有一个男人爱你入骨,他愿意满足你的一切需求,他因为你的离开痛断肝肠,忍不住自尽,你会是什么感觉?嗯?” 他的语气很温柔,眼里的光更加温柔,然而林仙儿却如坠冰窟,身子微微战栗。 他承认了,吴菊轩就是无花! 无花忽然笑起来,笑容中带着说不出的讥讽。 “这当然是假的。”他上手,直接撕掉的伤疤,那是伪装,他的手腕如凝霜雪,哪有半分伤痕。 “你姐姐的能力神鬼莫测,她既然能找到少林去,自然也能找到我新的落脚点,我总得想个脱身的法子。”无花笑着,饮尽了杯中的酒。 “怎么?你怕我?”他走过去,从后面贴着林仙儿,细细抚摸着她的脸,悠然道:“你不该怕我的,我可是愿意为你去死的啊。” 他的手最终停在她的脖子上。 林仙儿觉得自己的脖子上挂了条毒蛇。 一只手掀帘而起,一个红衣少女款款走进来,冷冷地瞥了眼林仙儿,朝无花道:“你竟有心思在这儿饮酒取乐?你就没有想过,万一绿洲计划失败,我们该怎么办?” 无花笑了一声,漫不经心道:“若失败了算他们命大,我还能有什么办法?等死吧。” “等死?你……你!”红衣少女怒道:“你就只会出这种馊主意么?为了给石夫人报仇,我们消耗了多少人力财力,现在你跟我说没办法?等死?”她抽出腰间一把银亮的小刀,白蛇吐信般朝着林仙儿刺去。 “都是因为她!我杀了她!” 刀子当然被无花挡下,“你急什么?我让你放的人,不是放出去了么?我本就不曾把希望全压在绿洲之中,唤鬼船来,我们该走了。” …… 楚留香在喝水,他总觉得水味道有些怪,像是什么东西在口腔里腐烂发霉了。 胡铁花也喝了一口,咂摸咂摸,也觉得味儿不太对,姬冰雁喝了一口,直接吐了出来。 就很奇怪,水怎么会变成这个味道? 林默道:“一定是你们不习惯喝开水,所以把舌头惯出毛病了,我一向都喝开水,冷不丁喝一次生水也觉得味儿不对。” 楚留香摇着头说不是,煮沸的水他又不是没喝过,完全不是这种恶心巴拉的口感。 一点红凉凉道:“在这种地方你们居然还要计较水的味道。”仅他知道的,沙漠里有家半天风客栈,一滴水就要一百六十两银子,方才姬冰雁吐出去那一大口,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抢着喝。 他手里拿着瓶农夫山泉,一口饮尽:“吴菊轩的老巢就在前面,那像是一只军队,只是兵甲稀缺,不成气候。” 林默道:“你还撑得住吗?不行的话就不要勉强了,不如你先回绿洲里休息,等我解决了吴菊轩再回来找你。” 口罩和护目镜掩盖了她的情绪,她的声音也被风吹得七零八落,听不出什么起伏。 一点红原本已有些累了,但听了这样一句话,恨不得当场怒跑八百里,连理都不想理她,径直朝前走去。 楚留香失笑道:“林姑娘天人之姿,何苦去招惹他?” 林默跟上了去,边走边无奈道:“如果可以,我任何人都不想招惹,我现在只想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谁都不要理我,我也不想跟任何人说话。” 走了许久,远远的瞧见一顶顶行军大帐出现在眼前。 沙漠里,也只有这样的帐篷无惧风沙。数十个手拿兵刃,身穿皮甲的士兵在帐外巡逻。 一点红静立在沙丘上,握紧了镜花水月。 “是这里?”林默问。 一点红点点头,慢慢道:“是。” “你也觉出不对了是不是?”楚留香道:“很奇怪,这里离绿洲又不远,像这样军队驻扎在绿洲中难道不是更好?” “这简直像是故意在等我们。” 胡铁花道:“管他什么奇怪不奇怪,我们直接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对了,那个吴菊轩长什么模样?” 一点红略回忆了一下,冷哼道:“一副讨厌相。” …… “看剑!”林默右手放迟钝光线,左手挥匕首,为了防止暗中突然窜出个谁,她直接把空手接白刃的范围扩大到整个军营。 一声看剑,气吞山河,楚留香心理阴影不小,差点就要跪下空手接白刃。 外头的士兵跪了一片,林默匕首不动,时时防备着,几个人一间大帐一间大帐的找过去。 里面一个人都没有,是空的。 只在中心主帐的桌子上发现一封信,信中只有一句话。 “想要解药,用龟兹国国王的人头换。”信边是林仙儿耳环的另一只。 “解药?”林默道:“我们之中有人中毒了吗?” 大家一头雾水,面面相觑,楚留香眨眨眼,沉默着解下腰间的水袋,盯着它看,简直要把它盯出一个洞。 煮沸后泛着怪味的水,怪异的驻扎地点,毒…… 可要了血命了!绿洲的水里有毒! 楚留香立刻运功,内息正常,把脉,正常,互相看看舌苔,正常,身上的穴道挨个点了一遍,不疼不痒,浑身上下检查了一遍,一点中毒的迹象有没有。 难道说…… 林默迟疑道:“确定没问题么?难道是水被煮沸了,原本下的毒都失效了?” 江湖上确实有那么一些毒,毒性强,作用慢,不耐高温。 嘶!出门在外,把水烧开是多么的重要! 神奇的保命技能又增加了。 林默翻过信纸,纸背后竟也有一行小字,她凑近细看。 “此纸以剧毒浸泡,触之必死,嗅之必死,唯有三日内拿到解药可救。” 林默:“……”好恶毒一男的。 她瞅了眼手上戴着的手套,又感受了一下口罩的厚度,当即就把纸团吧团吧扔一边。 想不到吧,防你防得死死的。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吴菊轩这厮跑哪去了?这个龟兹国国王又是什么鬼? 胡铁花从外面跪着拎进来一个正要盘问,仔细一看,呦!熟人! 这不先前抢劫商队,被阻止后跪地痛哭流涕扬言改邪归正结果扭头射出一把毒针的那个大胡子土匪么! 这怎么马甲一换,成卫兵了? 胡铁花气得头发根根竖起,抬手扇了他两个大嘴巴子,后槽牙打掉两颗。 故意射破水袋,引他们入绿洲,即便侥幸不死,帐中还有剧毒的纸……好家伙,他们几次交锋,几次跟死神打了个照面,却连害他们的凶手的影子都没瞧见。 胡铁花把人拎起来,刀架在他脖子上,恶声道:“吴菊轩呢?” 大胡子怂的像个小熊软糖,抖如筛糠,支支吾吾道:“可能,可能,在石夫人的故居。” “石夫人?”楚留香道:“石观音?这个吴菊轩跟石观音有什么关系?你又是什么人?” “这……”大胡子道:“这小人也不知,小人是龟兹国的将军,我们国王因为叛军作乱,被从王位上赶了下去,小人也是无奈,为了效忠国王,不得已投靠了石夫人,想从她那儿借兵以图复国……” 林默看着他,又朝左右看了看,见大家都不太相信的样子,也有了底气,道:“你不是不以为我们都是傻子?” 还效忠国王,还不得已,我看你长得 就一副叛军样。 …… 所谓鬼船自然不是鬼来拉船,而是能行驶在沙子上的轻舟,以数十只鹰为驱动,速度之快,根本瞧不见影子,故而得名鬼船。 一个白衣蒙面的女子推开船舱,日光透进来。 林仙儿被晃了眼,捂着脸瑟瑟的缩在角落里。 “别怕,我来带你走。”白衣女子道。 “你是什么人?” “救你的人。”她接着道:“假如你不跟我走,只怕会变得跟我一样。” 她揭了面纱。 她身材窈窕,目若远山秋水,一双手像是白玉雕成,可她的脸……那简直已不能算是一张脸,那上面布满了可怕的,深深的刀疤,几乎连鼻子也一块被削下来。 “我要走了,我早就想走了。”白衣女子苦笑道:“我看见你简直就像看见当初的我,所以我只问你一次,走还是不走?” 林仙儿的手紧紧攥在一起。 她点点头,紧跟着又摇摇头,嘴动了半晌,咬唇道:“我不走,我还有事要做。”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那一定是卡文卡死的。 日六太难了,明天接着肝 64、渣女宣言 吴菊轩的确生得—副讨厌相。 他的脸丑得不忍直视,丑得无法形容。 硬要形容的话,就像被游标卡尺挤过,然后再随手往上头甩上几个墨点,唇边的小胡子长得甚是狂野,像是鲶鱼炸了须。 石观音的故居被林默轰塌—半,只剩下零星几间房落寞地耸立在碎石堆里。 林默等人赶到时,就看到吴菊轩将门大敞四开,仿佛已经等她很久了。 的确等了很久。 冷风—股股往屋里灌,无花穿得不多,抱着手炉没—会就开始淌鼻涕,吸溜吸溜的。 当然,这—点点的小瑕疵并不影响他幕后大佬胸有成竹的气质。 林仙儿就坐在他身边,小姑娘早就酝酿好了—汪眼泪,见林默过来,立刻就要跑过去,嚷道:“姐姐我就知道你会来救我——!” 被无花—把长刀架在脖子上,生生逼了回去。 林默的匕首已然举起,在看出“看剑”的前—刻,无花道:“林姑娘!你至少也该听听我的话。”他抬起下巴遥望外面,嗤笑道:“堂堂盗帅怎么也兴师动众地跑来了?真叫吴某蓬荜生辉,喜不自胜啊。” 轻轻的,在远方轻轻的回荡皮鼓的声音,—声,两声,充满了不详之意。 林默被这声音搞得浑身发毛,直觉这个吴菊轩肯定在搞什么阴谋诡计,半个字都不想听他说,直截了当—句看剑! 无花脸色—变,不由自主地扑通—声,双手高举合十,动弹不得。 远方的鼓声停了。 “仙儿!过来。” 林仙儿早就吓得魂飞魄散,骤然脱险什么也顾不得了,踉跄着跑过去,边跑边道:“姐姐小心,这里不止有他—个!这个吴菊轩根本就是无花假扮的!他会诈死,姐姐等下你—定要亲手杀了他,还有,我找到了解——啊——” 远方皮鼓又响了—声,同时伴随着清脆的铃声,紧跟着,刺目的白光—闪! 紧紧只是闪了—下! 饶是楚留香轻功冠绝天下也不曾拦下的速度。 —点红就站在林默身侧,镜花水月从林默后背的厥阴俞穴穿了过去,刀尖自肋骨透出来,血缓缓滴下。 皮鼓声彻底停了下来。 —点红的手在抖,脸上的肌肉也在抖,心痛得发颤!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控制不了自己! 厥阴俞穴,是死穴。 他的刀,贯穿了她的身体! 匕首掉在地上,无花拍拍衣裳,好整以暇站起来,看着—点红几乎碎裂的瞳孔,看着楚留香等人飞快地围上去,扶住林默,出手点了她周身几大穴位,按住伤口防止血流出。 他看着胡铁花—把揪住—点红的衣领,沙钵大的拳头盖在他脸上,问他怎么回事。 —点红当然不知道。 他不知道自己早已被下了蛊毒,只要—听鼓声,身体便会不受控制的杀戮。 鼓声响,手抬起,刀快无影。 速度自然要比平常慢上许多,楚留香立刻出手,回身—指点在—点红执刀的手腕,胡铁花和姬冰雁两相配合,—个点在—点红胸前的檀中穴,—个点在后背的脊中。 刀落地,任何人被点住这两道大穴都不能再动了。 整个过程也仅仅是—眨眼的工夫。 仅—眨眼,足够让高悬在头顶的铁笼降下! 红衣少女手持铃鼓娇笑着从外面走进来,绕着铁笼子左—圈右—圈,悠然的拉长了调子道:“我叫长孙红,是石夫人座下的三弟子,不知大魔王还有没有印象?或许您不记得,可我对您的记忆实在深刻。 当日的天地乖离—剑粉碎山谷,天之锁打得罗刹教三大护法毫无还手之力,怎会落入今日这般地步?是没想到自己喜欢的男人竟会对你出手吗?” 她的—双眉目落在—点红身上,轻嘲道:“她那么爱你,为了救你不惜奔波千里,你却亲手杀了她,我若是你,—定立即自尽,绝无颜面苟活于世。” —点红本就惨白的脸已—分分的灰暗,唇齿边溢出—线血,全身都在发颤,—双手弯成了铁箍! 他震声道:“我当然会死,但在那之前我也—定会杀了你!” 无花揪着林仙儿的衣服将她拽回来,微笑道:“你以为自己还有这个机会吗?不妨告诉你,你中的是七日游魂蛊,—旦催动蛊虫,它必会在七日之内咬穿你的肺腑,—般来说,中了这蛊虫的人往往会在七日之前自尽而亡,我倒是想看看,蛊虫咬穿—个活人的肺腑爬出来是什么样子。” 无花直接卸去了伪装,露出他本来面目。他的脸依旧美得像个小姑娘,神色悲悯如佛子,说出的话却好似地狱里爬出的恶鬼。 江湖上七绝妙僧的死不是个秘密,随着他的死,他的过往,他的狠毒手段被有心人—点点扒出来,包括丐帮的新任帮主南宫灵,俩人狼狈为奸,杀人如麻,不知崩碎了多少人的世外高僧滤镜。 现在他活过来了,俨然如魔附体,说的话字字疯狂。 “听闻盗帅出江湖十数年,手上未曾染过半分血?却不知在缺水缺粮之际,为了活下去会有什么丑态?会不会因为—口水对昔日挚友刀兵相向,会不会……”他看了眼倒在地上的林默,—字—字道:“会不会吃掉已逝的朋友的血肉呢?” 此情此景,楚留香竟也还笑得出。苦笑毕竟也是笑。 “这就不劳无花大师费心了。” 无花摇摇头,望向他腰间的水袋,叹息着道:“可惜,实在可惜,你们本可以死得体面些,白白浪费了我精心调配的毒。” 说完,他转身欲走,身形却诡异的—顿,迟缓的像个刚动完手术的病人。 无花瞪大了眼:“这是……这是……” “迟钝光线。”林默慢慢的抬起手,由躺变成了坐,再慢慢的拉着铁栏杆站起来。 不就是被捅—刀么,区区小伤,那是能被某没版权狼王放在眼里的么?恭喜无花拼命拉仇恨,爆发了她潜在的小宇宙。 她直接伸手,把铁栏杆往两边—拉,百炼精钢铁被她生生拉出—个豁口,眼中火花闪爆:“我不许你伤害我的朋友!” 她解锁的狼王,潜力爆发时可甩飞超过—百吨的铁砣! 区区栏杆算个球? 别说无花,连队友的眼珠子都快被惊得掉出来。 “你……”—点红的眼睛完全红了,“我……” 林默回以—笑:“别这样难过,我又没有怪你。”靠着铁笼栏杆坐下去,还不忘补发了—波迟钝光线,“我想休息了,剩下的交给你好不好?” —点红眼睛垂下去,握紧了刀:“好。” 沙漠之行在血淋淋的—刀中落下帷幕。 —点红出手快到完全不给无花和长孙红说话的机会,连蛊虫的解药都多问—句。 他已准备赴死了。 楚留香道:“红兄这又是何必……” 林默也没想到他会直接把这两个人给杀了,简直窒息。 好歹你把解药要到手啊!被蛊虫咬穿肺腑!他怎么能选这么个死法! 那她折腾这么多岂非折腾了个寂寞?亏她真的打算休息了,连眼睛都闭上了! 林默站起来,狠狠瞪了—点红—眼,开始在两具尸体身上翻找。 “你做什么?” 林默都快被他气哭了,恶声道:“帮你找解药!”眼睛兔子似的看着他:“我不想你死!我想让你活下去!” 她已背负了—条命,当初没能救得了金九龄至今仍是噩梦,—点红要是也因她而死,那她真的没法活了。 按着伤口站起来在房间里疯狂翻找,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也跟着帮忙找,只有—点红自己不动,如石塑木雕。 —点红木然道:“我差点杀了你,你难道不恨我?不想杀了我?” 林默头也没回,也没说话,手腕上的血,腰腹处的血—齐往下流。 千锤百炼不死身,不代表不疼。 她疼的眼前发昏,太阳穴暴跳。 林仙儿瞪着尸体,良久才回神道:“我或许知道解药在哪里。” “从他说要下毒的时候我就在留意了。” 若非等着这—刻,她或许已经跟那个白衣女人走了。 只是她想,那个白衣女人也不—定是个好人,林默的性子她已经摸透了,若能卖她这个人情,那自己—辈子的靠山都有了。 她对男人向来笑容天真诱惑,对女人,尤其是对林默,楚楚可怜更胜—层楼。 “我本来有机会脱身的,可是我听到无花说给你们下毒,我就无论如何都不能走了,就算是死,我也要把解药拿到手。” 林默被她感动的汪汪哭。 林仙儿也在哭,爽的。 …… 楚留香没在沙漠里找到失踪的三个妹妹,倒是见到了黑珍珠,见到他时,他已从少年变成了少女,骑着马,朝楚留香笑得恶劣。 “原来你也会着急,你也会担心,哼!” 说完就走了。 所以楚留香分析苏蓉蓉她们根本不在沙漠,之所以把他骗进来,就是想让他着急,让他担心。 楚留香居然也没生气,反而很开心,至少,她们没有危险。 这份胸襟林默是佩服的,要是她家熊孩子跟她开这种玩笑,等找到人,非把她屁股打开花不可。 这么—对比,林仙儿简直就是人间天使,当初自己离开她也是恨铁不成钢加弃恶从善的心理压力,现在她再问她要不要跟自己—起的时候,其实是有些心虚的。 林仙儿当然知道远香近臭的道理,她娇娇柔柔道:“我已经长大了,我也想—个人生活啊,只要姐姐还愿意认我这个妹妹就好。” 她求楚留香带着自己顺道回了江南。 而林默自己—个人开心地回东京。 十二月,大雪纷飞,劫后重生当初跟陆小凤约好要—起赏雪的,现在他们不仅可以赏雪,还可以—起吃红油火锅。 也不知道东京的羊肉涨价了没有。 好心情在发现尾随者时被立时打破。 起因是有—伙臭流氓子见她孤身—人,起了色心,光天化日堂而皇之的把她堵在小巷子里,她的匕首还没抽出来,就有—把刀凌空飞出当场剁下—个人的—只手。 刀钉在墙上,是镜花水月独有的纹路。 臭流氓子们见势不妙跑的—干二净。 刀的主人从天而降,白脸,黑衣,冷气飕飕。 林默尴尬地扯出—抹笑:“好巧。” —点红什么都没说,从暗中跟变成了正大光明的尾随。 这就很让人头痛了。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林默以为—点红会说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你凭什么说我跟着你之类的话,她都想好怎么反驳了,没想到—点红完全不按套路出牌,耿直得可怕。 他道:“因为我喜欢你,我要娶你。” 林默心都梗住了,系统显示,—点红的好感度不知道什么时候飙升至八十,刚好踩在非卿不娶的那条线上,—路上不论林默说什么做什么,就是八十,比王八还王八。 同样是非卿不娶,西门吹雪那时候也不这样啊! 冷风口里,林默—边搓手臂—边道:“大哥,我求你听我—句真话吧!我都说了,我真的不喜欢你,那都是误会!误会!” —点红不觉得那是误会,什么样的误会能让—个人放着京城的富饶繁华不要,冒着生命危险奔赴千里去救他?什么样的误会能让—个人在那种极度缺水的地方给他烧水擦身?又是什么样的误会让那么怕疼的人被他捅—刀之后,还忍着伤痛为他找解药,说我不怪你? 他高烧昏沉的之际,分明听见她抱着他说“我喜欢你。” 她心疼他,她为他落过泪! —点红冷着脸盯着她道:“我不信,你骗我。”顿了顿,眼神忽然有些落寞,“我知道你在顾虑什么,我配不上你,像我这样的人,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死了,的确没资格娶妻,更没资格娶你。” “可是——”他的语气忽然变得坚定起来,“我可以为你弃剑归隐,我们可以找个地方隐居起来,我……我会对你好的,你若是还有什么顾虑,不妨—块说出来。”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任务目标中原—点红弃剑归隐成就已达成,奖励积分五千。” 林默深深地吸了—口气,冷风入脑,思绪清明:“你跟我过来,我们找个地方,好好的聊—聊。” 路边的脚店,蓝布棉门帘—掀,—股热腾腾的白汽扑出来。 林默坐在长凳上,手捧着茶,—边喝—边暖手。 她看着—点红,他的长相还算英俊那—挂,鬓若刀裁,两道剑眉斜飞入鬓,眼中冷光摄人。 这张脸,这身材,这气质,放北师大这种尼姑庙不出三天vx都得被加爆,哪怕是男女比例没那么魔幻的音院也是个香饽饽。 再放眼如今江湖,有武功,有名气,姑且算他嘴甜,也不该缺女孩子喜欢。这样—个人,怎么就非吊死在她这—棵歪脖子树上了? “你在看什么?”—点红道。 林默将茶—气饮干,道:“我在措辞。” “措辞?” “我在想该怎么跟你解释清楚这个误会。” —点红换换点头,满脸写着我看你怎么编。 对着这样的表情,林默忽然觉得不管她说出朵什么花来,他未必能信,别又说出什么窒息发言打击她这个脆弱的心脏。 她决定破罐破摔,彻底打碎他的美好幻想,“其实在你之前,我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他叫陆小凤,在你之后,我发现我更喜欢他了,我想嫁的人也只有他—个,嗯……我想,我不是天底下唯——个对两个男人动心的女人吧?” 唯恐这个雷不炸,林默紧跟着又补了—句:“我可以同时拥有你们两个人吗?” 这是林默手放在腿上,指甲透过两层秋裤在大腿上掐了深深—道印才能理直气壮说出口的渣女宣言。 我就是个渣女我摊牌了,忘了我吧,我不值得。 她几乎看到了五千积分长着翅膀离她而去。 熟料—点红点点头,肃然道:“我明白了。” “嗯。”林默往后坐了坐,做好了他把面前的茶水泼在自己脸上的准备。 “我这就去杀了他。” “嗯……嗯?!!!” —点红拎着刀夺门而出,轻功快得追不上。 林默向来是个文明人,此时此刻也忍不住骂了句艹! 作者有话要说:陆小凤:笑死,想杀我的人多了,你排队吧。 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周末加班这种事情orz感谢在2021-05-3001:08:42~2021-05-3105:56:1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我的邻居是玛丽128瓶;浅晞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65、挖坑 林默从来都不是个大方的人,即便是最有钱的时候,也只舍得坐三天二钱银子的驴车。 而现在,她去了趟当铺,把包袱里结实抗踩的的桃子小夜灯拿出来当了五十两银子,找了家镖局,委托一名骑术最好的镖师带着自己以最快的速度奔赴东京。 整整五十两巨款沾手就没,林默眼睛都没眨一下,一门心思的想着必须得赶在一点红之前见到陆小凤。 虽然相处不多,但看得出来一点红是个很死心眼的职业杀手,他说要杀谁,那是一定要去杀的,绝不存在吓唬当事人的调皮行为。当然,林默也不觉得陆小凤会死在一点红手下,她现在所学的轻功、内力、指力都是陆小凤手把手教的,大半年的耳濡目染,武功虽然只学了点皮毛,眼力倒是练出来了。 一点红剑法卓绝,搜魂剑无影实至名归,而陆小凤灵犀一指也不是吃干饭的,保守估计,五百招之内,一点红必败。 她之所以这么着急,主要是怕一点红上来那个耿直劲儿胡说八道。 她几乎预见到了俩人见面是怎样是修罗场了。 陆小凤问:“你的刀是哪来的?” 一点红回答:“林默给我的嫖资。” 陆小凤一定会惊讶的四条眉毛一块儿立起来:“嫖资?什么嫖资?”然后一点红就会说:“我们早就睡过了,她早就是我的女人了……” “她说想同时拥有我们两个,所以我来杀你……” 这种话一点红绝对说的出来! 不行了,快住脑,再想下去她就要进lcu吸氧了。 快马奔驰在官道上,数九寒天,冷风翻飞。她从东京去兰州花了半个多月,回去只用了七八天。 回到当初落脚的客栈,陆小凤不一定在,但一定会留信告诉她自己去了何处,内部消息总比一点红自己瞎找来得快。 一定能赶在前面的! 店小二回忆了半天,一拍脑袋想起来了,转身在柜台下翻找许久,摸出来一封信。 陆小凤在信上说,他已经解决了所有的麻烦,正在江南好友家里等她,要赏雪,不如去西湖看断桥残雪。 好友是江南首富,花家最小的一位公子——花满楼。 刚路过江南的林默:“……”要命哦。 陆小凤写信习惯在落款处留日期,林默注意看了一下,是十余天前留下的。 她长叹一口气,开始心疼花出去的那五十两银子了。许久不开张,她的积蓄委实也不剩多少,再次去了趟当铺,把在沙漠里买的帐篷毛毡锅碗瓢盆什么的通通当了,换了十几两碎银,雇了辆马车往江南去。 花满楼一年前在亲友的支持和鼓励下搬出了家门,在西湖边儿上一幢小楼里独居。 花满楼很爱花,所以他在小楼二楼临窗的的位置开辟了一大片种花的地方,即便是冬天,也有仙客来、水仙、蟹爪兰等耐寒的花在迎风吐艳。 林默站在二楼凭窗远眺。 花满楼不在,百花楼人去屋空,门又没锁,林默寻思花满楼可能出去扔垃圾了,自己也不好闯空门,从小楼里出来,在街边包子铺里边吃边等,一直等到晚上也不见人。 包子铺老板笑呵呵问她是不是要找花七公子,林默在门口满地转圈,急着说是啊是啊,大叔你认识花满楼啊? 老板脸一扬肚一挺道:“整条街谁不认识花家七公子?公子回家了,都走了好几天了。” 回家? 林默啧了一声,指着小楼洞开的大门道:“不锁?” 老板笑道:“公子在或不在都一样,从不锁门。” 林默又啧了一声,有钱,任性。 她以前也不爱锁门,但自从校园卡丢过一次之后,她每次出远门不但要挂两把锁,简直恨不得连窗户都一块钉上。 老板说花家六童娶妻,家中大摆流水宴,你现在过去还能讨一杯酒喝。 林默很不喜欢凑这个热闹,人多她不自在,还得花钱随礼。但俗话怎么说来着?没有最尬,只有更尬,想想一点红找上陆小凤的场景,她头一麻,心一梗,瞬间就觉得热闹也挺好的。 只要不让她社死,怎么都好说。 花府离离花满楼独居的小楼很远,林默坐着小驴车晃悠了一宿,第二天中午才到。 还没看见首富家的雕梁画栋,先被送礼的人给惊到了,一长串的人挨挨挤挤排了能有二里地,林默还特意绕到前面瞅了一眼,送礼的也不是全都要进去,有不少人放下礼物就走,门口迎客的小厮也非常有礼貌,不管来者贫贱富贵,衣着如何,礼物如何,一概弓着腰点着头,左一句久仰久仰,右一句请进请进,间或插几句不敢当不敢当。 这活一般人可干不了,即便拉的下脸,腰也扛不住。 怀着对迎客小厮腰力的敬意,林默想了想,从系统里又买了个月球型的床头小夜灯,还是底座装电池一拍就亮的那种。 搁现代拿这玩意随礼都得上新闻,放着这个时代则是恰如其分的合适。她越看越满意,抱着小夜灯乖乖站在后头排队。 刚走两步就被唤住了。 “陆夫人!陆夫人请留步!” 小厮朝她奔过来,林默扭头看了下,自己身后也没别人,红着脸尴尬道:“你认错人了,我姓林。” 小厮连点头带哈腰连声道:“小人怎会认错,您是大魔王林默,陆公子早就传话过来说您不日便到,小人等盼星星盼月亮,可算是把您给盼来了!” 林默反应了好一会才把小厮口中的陆公子和陆小凤联系在一起。 “陆夫人……?” 小厮眨着茫然的眼睛道:“我们少爷说您跟陆公子是一对啊,难道少爷说错了?” 这个少爷说得应该是花满楼吧…… 林默像是吹满了气的红气球,憋了半天才道:“是一对,但我们目前都没有成婚的想法,所以这个陆夫人叫得很不合适。” 这话放在现代说一点毛病没有,江湖儿女也不甚在意这些虚礼,可若叫寻常正经人家听去,不亚于当街宣布我是个无媒苟合的荡丨妇。 小厮听完表情变幻莫测,霓虹灯般依次闪过几种复杂的情绪,而后躬身从善如流立时改口道:“林姑娘里面请,老爷和夫人盼您多时了,正想当面感谢您呢!” 林默抱着月球小夜灯进去,怎么寻思也没想通自己有啥好感谢的。 穿过幽深漫长的回廊,走过精致典雅的花园,一路张灯结彩,到处都有来赴宴的宾客,一队队丫鬟们手端着托盘来回溜达,一张张桌子摆满了花园与回廊,确保每一个客人,溜达到任何地方都能享用食物。 这才是流水席嘛,薛家庄那个完全不够看啊。 穿过两重月门才到花府正式宴客的地方,能在这里吃喝游赏的都是花家亲朋挚友。 林默一双眼睛来回扫视,问小厮陆小凤在不在,她找他有急事。 小厮被她问一愣,眼睛转了转笑着道:“林姑娘这么着急做什么,莫不是怕陆公子又犯了老毛病?这个您大可放心,您天姿国色,堪比芙蓉牡丹,别的女人跟您一比全成了狗尾巴草……” 林默及时制止了小厮吹嘘她的美貌,再听她就要尬抽过去了。 入了正堂,她先见到了花夫人。 满头华发的半老妇人端坐在椅子上,一举一动极富修养,容颜虽以日渐老去,却可窥见年轻时的雍容华美,眼角眉梢虽有皱纹,但不见风霜,反而平添慈祥。 慈祥的老妇人从位子上站起来含笑望着她。 林默从未经历过这种场合,双手僵硬,抱着月球不知道往哪放,一双脚立在原地,非但不能往前走一步,反而想往后逃。 还是花夫人先开口道:“林姑娘远道而来辛苦了,还请快快上座,霜儿,为林姑娘奉茶。” 林默:“呵呵呵,不辛苦,不辛苦。” 花夫人目光落在她手上,“这法器好生别致,不知唤个什么名?” “法……法器?什么法器?”林默抱着月球茫然道:“这是床头小夜灯,这不是听说贵府有喜事嘛,这是礼物。” 花夫人眼睛都瞪大了三倍,她这一生什么稀罕玩物没见过?可这明月一样的床头小夜灯还是大大超出了她的想象力,她立刻命人拿漆木托盘来盛放,连道失礼,竟让客人亲自抱着礼物。 怪不得没人接一下,原来是当成大魔王的法器了。林默搓腿尬笑,“那个……我想……” 花夫人立刻接道:“七童的眼睛还未深谢林姑娘高义,怎好再收这么贵重的礼物,林姑娘一路远行,不如在此多住几日,也好给我们一个表达谢意的机会。” 多住几日……林默坐椅子如坐火堆,藏在裙下的两只脚轻微抖动着,恨不得立刻消失在人间。 闲聊一会,婢女说有客,请花夫人过去,花夫人起身告罪,道:“七童 呢?叫他过来,万不要怠慢了贵客。” 林默刚要说不用了,我是来找陆小凤的,才说了半句,花夫人已经走得连影子都不见了。 不知道为什么,林默总觉得她像是落荒而逃。 刚坐了没一会,花满楼进来了。他看上去有些局促,双手拢在袖中,俊美的脸上挂着笑,原本无神灰暗的双眼已变得又明又亮,温柔的像是一泓秋水。 “好久不见,默默。” “哈哈,好久不见。”林默的手抓揉着裙子,裙子被她抓的皱成一坨。 花满楼坐了下来,“一别数月,过的还好吗?” 林默:“还好还好,你呢,那个,吃饭了吗?” 花满楼道:“刚刚吃过,你若是……” “吃的什么呀?” 花满楼:“是今年新出的稻米。” 林默道:“有菜吗?” 花满楼微笑道:“有,而且味道不错,其中有一道……” “是吗哈哈哈……额我是不是打断你了?” 花满楼:“……”陆小凤曾跟他说过,林默是个很害羞很内敛的女孩子,很少会有倾诉欲,所以若是遇上她心血来潮主动跟你聊天,那简直是太阳打西边出来的恩赐。花满楼向来随和,他觉得林默好不容易开朗一点,能跟人说说话,实在应该多多鼓励,哪怕聊的内容再尬,他也得试着挽救。 他含着笑道:“想必还没吃饭吧?偏厅人少,不如随我去偏厅用膳如何?” 林默吃过了,她中午连着晚上的饭都一块吃了,但花满楼请她吃饭,她也不好意思说自己吃过了,更何况这正堂人来人往,大门四开,谁路过都往里瞅一眼,她难受得很,偏厅人少,人少是重点。 偏厅在后宅,几乎没人,饭菜都是现成的,八菜一汤,米盛在青花瓷碗中,热气氤氲。 花满楼亲手为她斟茶。 林默拿着筷子,一口米饭嚼了四十多下,在嘴里都成汤了,然后艰难咽下。 “那个,七……七童啊。” 花满楼微笑颔首,示意自己在听。 “陆小凤说他在这里,我找他有急事,你能帮我叫一下吗?” 她跟他聊天铺垫了那么久才说出目的,应该不会显得没礼貌吧? 花满楼给她夹了一筷子菜:“你现先吃饱再说,好吗?” “我吃饱了。”林默顿了顿:“我减肥,所以,陆小凤呢?” 花满楼沉吟了一会,好半天才道:“他出去了。” 林默站起来:“去哪了,什么时候回来?” 花满楼实在不是个会撒谎的人,大冬天的,额头上都淌汗了。 “他不在这里?”林默停了一下,灵光一闪,道:“他根本没来过江南!他跟你通气一块骗我对不对?” 花满楼没说话,也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知不知道他到底在哪呀?”林默急道:“你别骗我好不好?” 花满楼长叹一口气,为难道:“他只跟我说,叫我无论如何都要拖住你至少两个月。” 两个月!就这跟筛子一样到处漏孔的江湖,两个月的时间,足够让她那句“我可以同时拥有你们两个人吗?”这句话响彻江湖了。 到时候她林默也别做人了,直接拾掇拾掇逃往深山老林吧。 唯一的希望就是花满楼,他是陆小凤的最好的朋友,陆小凤什么事都不瞒他,就连当初那么尴尬的一夜,花满楼也是第一个知道的! 林默急得原地蹦迪,都快给他跪下了:“求你了七童,你告诉我他在哪好不好,我……有人要杀他!我得去阻止啊!” 花满楼点头,寻思着江湖上要杀陆小凤的人排起队应该比排在花府门前的队伍还长,实在不差那一个两个,况且他焦头烂额之际仍不忘写信叫他拖住林默,可见陆小凤是有都不想让她参与其中。 花满楼心眼很实在,也做不出编个地名把人忽悠走的事,他只能沉默着,什么都不说。 林默已经满屋子转圈了,无意间抬头看见窗棂上贴的大红喜字,顿时冒出了一个阴间主意。 “花满楼!”林默道:“求你了告诉我吧,不然……不然我就跟你爹说……说我怀了你的孩子!” 威胁果然很严重。 花满楼手中的茶壶掉了,摔在地上,粉碎,而他整个人也呆在原地,灵魂仿佛出了窍。 有效果!林默再接再厉,“我现在就去说!” 她推开门,正等着花满楼跑过来阻止她,熟料门外站着乌泱乌泱一群人。 为首的是个须发皆白的中老年人,他的表情林默形容不出来,硬要形容的话,这位可怜的老人像是被雷劈了。 他的身后至少站着几十个前来瞻仰大魔王姿容的江湖豪客。 作者有话要说:林默: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66、定情信物 林默这三年来经历过无数社死场面,但没有任何一次比此时此刻更具有冲击力。 如果尴尬分等级,那么此时的林默已站在了最强王者的巅峰,无可撼动。苦到极致就是甜,尬到极致反而无所畏惧,林默心态还算平和,她只不过是愣在当场,喉咙有些腥甜而已。 站在门口的中老年人看面相应该就是花满楼的父亲了,俗话说得好,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她先前叭叭那么多,他显然是没听见,就听见一句“我怀了你的孩子了。” 在花府,连迎客的小厮都知道她跟陆小凤的关系,两位主人自然也知道,所以,花满楼的父亲骤闻此消息才会震惊到反应不能。 他抖着手,颤着唇,眼中微微泛起泪花,看着别提多可怜了。 花满楼率先回神,“爹……” 花父一抖,厉声道:“别叫我爹!我没你这样的爹!” 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 事已至此,林默艰难的咽了口唾沫,在遁入深山老林之前她看向花满楼:“只要告诉我他去哪了,我就帮你澄清。” 不说?那要么我围观父慈子孝,要么咱俩在远遁的路上当邻居。 花满楼吸气呼气,吸气呼气,望向外面围观的人群,只能在心里跟陆小凤说声抱歉,他实在抗不住了。 “他去了关外的拉哈苏。” “多谢。”林默朝花满楼深深鞠躬,然后面向外面,双目骤然露出凶光,大声道:“你们一个也不许走!” 气吞山河的一句话当场就把人喊毛了,怎么?要杀人灭口了么? 有人掉头就跑,刚转身,行动莫名迟缓下来。 林默一边放迟钝光线,一边用自己最大的声音道:“你们听我解释!刚才我的话,全是胡说八道!我根本没怀孕!跟花满楼也没发生过任何关系!” 喊完,立刻夺门而出,三流轻功硬是发挥出一流的水准,眨眼工夫窜了个没影。 她不敢去想那些围观群众信了没有,也不敢回头去看花满楼和他爹的表情,她只知道,自己这辈子大约不会再踏足江南一步了。 关外,拉哈苏,听起来就是个隐居的好地方。 她坐着马车一路往北,颠了一个多月才出了关,北风凛冽如刀,雪花凝成粒子直往脸上拍,路不熟,但这个气候林默很熟,看着系统地图仔细分辨,这怎么这么像她东北老家? 虽然位置和地貌跟林默记忆中的东北三省略有偏差,但地图轮廓差不多啊!再感受一下这熟悉恨不得把人肉割下来,吸一口肺腑都要冻裂的风,莫非刚刚过去的关隘是山海关? 这个猜测让林默热血上头,如果这个世界跟她的那个世界地理位置重合的话……林默细看地图,又从系统里兑换了一个现代地图两厢对比,那么所谓“关外”其实就是东三省!拉哈苏就是黑龙江!就在她老家的隔壁省!坐火车最多三个小时,那里的酸菜炖排骨,铁锅炖大鹅特别香! 想不到如此玄幻的世界居然还能有意外惊喜,四舍五入她这就是回家了啊。 赶马车的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带着棉帽棉手套,只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仍冻得鼻涕眼泪齐飞,坐在车上抖得像触电,完全理解不了林默兴奋的点在哪里,就算在江南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雪,走了这么多天也该习以为常了吧?这怎么越走越激动呢? 他闷了一口酒道:“姑娘一个人千里迢迢的跑这么远是投亲?” 林默道:“差不多吧,我回老家。” “老家?你是金国人?” “金国?”想想也是,这时候黑龙江一带可不就金国人的地盘么,贫穷、苦寒、人迹罕至,与林默那个时代的冰雪王国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我不是金国人,我祖辈是山东的,逃荒过去的。” “逃……荒?往拉哈苏逃荒?”不说金国那些神出鬼没的散兵游勇,光是这冷估计年年都得有冻死的人,朝廷发配人犯都不往这边来,以赶车小哥有限的见识,实在没办法理解她祖先这种奇异的脑回路,心里寻思这姑娘祖先可能心智不太健全。 …… 陆小凤也差点不健全了。 西方罗刹教死了教主的事在短短数日内传遍了江湖,一同流传的还有关于罗刹牌的传说。 传言,谁得了罗刹牌,谁就能统领罗刹教,成为继任教主。原本罗刹牌在教主的儿子手里,可惜的是,教主儿子脓包一个,被养得废废的,罗刹牌在他身上还没揣热乎,转头就被人劫了。 传言,劫走罗刹牌的长着四条眉毛,名叫陆小凤。 传言,陆小凤携着罗刹牌去了西方沙漠,统一了四分五裂的教众,成为了继任教主。 传言,曾有魔教中人趁着薛家庄庄主薛衣人孙子大婚之日公然投毒,几乎害死江湖上一半的武林明宿,哪怕被当众揪出来,气焰也十分嚣张,扬言教主他老人家将不日杀入中原,你们这些怂包软蛋一个也别想活。听得在场众人个个摩拳擦掌,心中充满了正义的愤恨,当场格杀魔教教徒,高喊口号:根除魔教,还武林正道! 新任教主陆小凤正撞木仓口,一天至少被刺杀十个来回。 那段日子,他简直连做梦都在喊:罗刹牌不在我手上,我不是魔教教主! 没人听他的,车轮战几乎耗死他。 所以他打算在被追杀的空挡把罗刹牌找出来,还给那个被抢劫的倒霉的教主家傻儿子。 他苦苦寻觅线索,从东京一路查到拉哈苏,发现事情远比他想象的复杂得多,最强大脑高速运转,总算给他捋明白几分。 简单来说,围绕这块罗刹牌伺机而动的有好几伙人。 一伙是诬陷他劫掠罗刹牌的真凶,目的是调虎离山,把全江湖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他身上,然后他们好趁乱吞并罗刹教。 另一个是“义愤填膺”的各大江湖势力,个个打着正义的旗号,实际上,要么是想趁乱搞走罗刹牌,要么浑水摸鱼,给自己挣个名声,当然不乏缺心眼的别人说啥他信啥的墙头草。 当然还有罗刹教残党,一方面,他们死扒着陆小凤,借坡下驴认他当教主,无非是想寻求一个武功智谋均是一流的人的庇护,就算陆小凤不行,他身后还站着个大魔王呢,天地乖离一出谁与争锋? 这也是陆小凤千方百计的支开林默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罗刹教近百年的积累,教徒们当了那么久的孙子,哪个不想翻身农奴把歌唱? 陆小凤孤身一人,在短短几个月内简直承受了全世界的恶意,他连蹲茅坑都不敢蹲太久。 现在,他站在被冻得结结实实江面上,遇见了想杀他的第四股势力。 一点红靠杀人吃饭,追踪能力甚至比他的剑法还要好。 陆小凤看着出鞘的镜花水月,竟也还笑得出,即便他的胳膊被白布吊着,上面满是暗红的血。 一点红道:“你为什么笑?” 陆小凤道:“看见你我就知道她成功了,想必沙漠之行有惊无险,我知道她平安难道不该笑?” 一点红眼角抽搐,冷声道:“你知道她远赴沙漠是为了我?” 陆小凤道:“当然,她什么事都不瞒我。”他用一只手解下腰间的酒葫芦,拨开塞子,狠狠灌了一口。 天太冷,他失血过多,得驱寒。 除此之外,他故意露出破绽,也是在诱一点红出手,无论是谁,对付一个有破绽的人总会下意识放松,只要对方放松,他的机会就来了。 让陆小凤意外的是一点红没出手,只是冷着脸,一字一顿道:“难道你愿意?” “愿意什么?” 一点红道:“这是镜花水月。” 陆小凤道:“我知道。” 一点红接着道:“是她送我的定情信物。” 陆小凤:“……你说的她,是林默?” “是。” “定情信物?” “是。” 陆小凤笑道:“你一定是误会了。” 一点红道:“我没有误会。”他接着道:“她亲口对我说,想同时拥有我们两个人,所以我来杀你,她就只有我了。” 陆小凤:“……”大冷天的,你想好了再说。 “你已无话可说?” 陆小凤的的确确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你的酒喝完了?” “看来你非杀我不可。” “不错。”一点红说完,瞳孔骤缩,刀光飞起,人已贴着冰面掠出去,冷光在寒风中舞动,却不是刺向陆小凤,而是刺向他身后,击落一轮乌蓬蓬的暗器。 寒风冻僵了一点红的手,限制了他的活动,刀比平时慢了三分,一枚钢针直奔颈脉大穴。 电光火石之间,灵犀一指夹住了它。 陆小凤吐着寒气笑道:“要杀我,得排队。” 一点红瞥了他一眼,冷冷哼道:“看你一副短命相,只怕轮不到我了。” 江面上的两个人瞬息之间已被团团围住。 “好像是的。”陆小凤道:“很遗憾,让你白跑一趟。” 镜花水月在冰面上转。 “我要杀的人,至今还不曾有谁死在旁人手中。” 67、掉冰窟窿 一点红作为职业杀手,生平最讨厌的事就是有人抢他的单,没有之一。 尤其是让他亲眼看着本该死在自己剑下的人死在别人手里,他就会很难受,难受得要命。这跟他童年的经历有关,他十六岁出江湖,是组织里年纪最小,武功最好,要价也最高的杀手。 能找上一点红的主顾都是非常有钱的人,有钱人办事都追求万无一失,能雇得起他,自然也雇得起别人。 于是经常发生同行抢单抢人头这种过分的事情。 他最讲信誉,杀不到人他就不会收钱,可不收钱他就吃不上饭,他的师父只教他剑法,顺便教认几个字,只关心他能带来多少利益,从不管他有没有饭吃。 好几次没饭吃的一点红出离愤怒,所以在早些年他接单,不仅会杀掉任务目标,有时候甚至连同行一起宰,美其名曰买一送一。 时间久了,他的竞争对手都变得识时务起来。 他已经很久没遇到这么多不识时务的人了。 他杀陆小凤就好像青楼里被白嫖的妓丨女,不收钱已经是底线了,怎么还能再被抢单? 这不是抢单,这是抢他的钱! 仇恨转移,原本要杀陆小凤的他积极冲在在保护陆小凤的前线,镜花水月在冰天雪地中舞出一道道骇人的寒光。 一道寒光一条血线。 他原本的剑薄而窄,所以杀人只有伤口殷红一个小点,改用刀之后还不大习惯,挥刺变成了斜划,见血是难免的。 血珠在风雪中高高飞起,落地的顷刻间已成冰霜。 有别人的,也有他自己的。 这些人的武功毕竟不弱。 人很多,从对方整齐划一的服饰来看应该是某个门派集体寻仇。他们叫嚷着:“魔教狗贼拿命来。”又借机插上一句:“交出罗刹牌。” 陆小凤微弱的分辨的声音还不如一个屁,没有人会听他说话。他的一只手臂本就有伤,再加上在外面冻了许久,哪怕有内力护体,仍比寻常慢了许多,再加上连日来的车轮战几乎耗尽了他的体力,已成强弩之末,辗转腾挪间,一只蝴蝶镖刺入他的肩胛骨,双剑紧跟其上,在他的前胸后背各划了一剑。 他的呼吸渐渐粗重,每吸一口气,都像是往肺腑里吞刀子,忽然间,他觉得眼前天旋地转,浑身像被抽走了骨头,软软地跪了下去。 同时,一把弯刀几乎擦过他的咽喉,却被镜花水月挡了回去。 一点红目光落在那只蝴蝶镖上,“有毒?” 陆小凤喘着粗气,死撑着不让自己倒下,苦笑道:“好像是的。” “这是寒鸡散,不仅会让你力气全失,倘若三个时辰内没有解药,你也活不成了。”一个头戴方巾裹得像个球一样的人站出来:“在下不才,昨日才从七妙人之中的妙郎中梅二先生手中求得此药,我只在镖上淬了一点,看来效果不错。” 陆小凤道:“看起来的确不错。” 那人道:“我想,陆教主一定不会介意用罗刹牌来换解药吧?”另一人将剑背在身后接着道:“他当然不会介意,毕竟权利也好,金钱也罢,总得有命才能享受。” 陆教主这三个字让陆小凤心肌梗塞,欲哭无泪,这天底下难道还会有比他更惨的教主吗?那见鬼的罗刹牌是那么好拿的?他身上但凡有,别说换解药,哪怕白送还得敲锣打鼓热烈欢呼, 他在拉哈苏查访了那么久,时至今日方才有了线索,这也是他出现在了江面上的原因。 “罗刹牌不在我身上。”他道:“在你脚下。” “脚下?” “不错。”陆小凤道:“它被人丢进了江里。” “唉。”那人浅叹:“可惜了,没有罗刹牌,就只好麻烦陆教主跟你的朋友一块去死了。” 朋友?陆小凤望向一点红,“他不是我的朋友。” 一点红扭头:“哼!”站在原地,没有一点要走的意图,即便这些人足矣威胁到他的生命。 陆小凤像是想到了什么,因失血而苍白的脸竟泛出一丝微红,他话中含笑道:“我觉得我或许猜到了默默的意图了。”机灵劲儿爬了满脸,对一点红道:“她骗你的,她一定是知道我有危险,自己又没办法赶过来,所以她才会对你说那种话,因为她知道,一个杀手绝不会容许别人染指他的猎物,所以你不仅不会杀我,还会保护我。” “她真正的目的是想让你保护我。” 林默当然不是这个意思,陆小凤知道,他故意这么说,只希望将这个耿直的杀手气走,只要是个正常人,听到这种狗话不仅会立刻离去,脾气暴的甚至还会踹他一脚。 一点红的脾气并不好,差点被这番话气出心脏病,大声道:“你放屁!”这简直比被抢了单还要憋屈,偏偏他想不出其它话来反驳,看着那张讨厌至极的脸,再看看蠢蠢欲动围过来打算连他一块杀的人,他不怕死,但为了保护情敌而死去岂非太过可笑?他的思维跟正常人多少有点不同,原则不会让他半途而废,而愤怒和危险往往会使他失去理智。 一点红大喝一声,将全部力量灌注到镜花水月,双臂高举,狠狠掼下! 刀尖刺入冰层,内力由刀顺延而下,霎时,冰层皲裂,自一点红脚下飞速蔓延,像一面掉在地上的玻璃。 他竟敢击碎冰面! 水慢慢透过冰层往上渗,冰层毕竟有数尺厚,一击之下倒是没立刻碎裂崩塌,但那也只是时间问题,若是再稍微施点力……这下谁也不敢妄动,这么冷的天,掉进去就直接成冰坨了。 “你!好啊陆教主,你找的好帮手!今日姑且放你一马,若想要解药,便来老屋山,用罗刹牌换,记着,你只有三个时辰!”说完,人群慢慢的,轻轻的退去。 陆小凤仍跪着,他倒是想起来,可渗出的水沾上的他的裤子,风一吹,结上一层薄薄的冰碴,偏偏他力气全失,动弹不得。 剑搁在他脖子上,一点红冷冷道:“你还有什么话说?” 陆小凤摇头叹道:“没有。” “很好。” “看剑——!”声音自远方传来,嗓子都喊劈了。 一点红的身体骤然倒飞出去,陀螺般拧身翻转,跪在江边,双手高举拍在一柄宝剑上。 而他整个人几乎气到炸肺,霍然抬头咬牙道:“林默!”见她身边还站着一个男人,怒极反笑:“莫非你同时爱上了三个人?” 林默没理会他,把剑交给身边的人,道:“用空手接白刃制住他。”然后飞快地朝江心跑,她已看见那向来鲜艳的红披风在风雪中渐渐失了颜色。 一点红冷冷地瞪着那柄剑,顺着剑锋看过去,握剑的男人手冻得通红,朝他露齿一笑,“认识一下,我叫张三,快网张三,你就是中原一点红?久仰久仰。” 陆小凤跪坐在冰面上,看见林默就好像看见了鬼,竭力大声道:“别过来!” 晚了,林默站得远,去得急,并没有看见陆小凤那边的冰层细密发白的裂纹,跑过去时,冰层彻底塌陷,噗通一声,陆小凤已坠入寒江。 张三当即倒抽一口凉气,脸立刻就白了,瑟瑟道:“她该不会让我跳下去救人吧?这大冷天的,要命啊。” 林默立即拔丨出袖中匕首,“看剑!”然而瞬息之间,她脚下的冰一同开裂,陆小凤刚飞出来露个头,又掉了下去,林默自然也不能幸免,两人一齐消失在苍茫天地间。 冷风卷着雪粒在呼啸。 张三放下剑,快速的脱衣服。 一点红站起来道:“你这是做什么?” 张三哭丧着脸道:“我想在从水里爬出来的时候,留条命在。” 衣服一件一件脱下,他在江边颤抖着,脱的只剩个裤衩,又实在太冷,哆哆嗦嗦抱着皮裘袄子蹲下来,眼巴巴往江里瞅。 “你说,她会不会淹死了。” 一点红眉心剧跳,厉声道:“你不去救她,却在这里说风凉话?” 张三摇头道:“她不下命令我没法救——诶你!” 一点红人已飞掠到碎冰处,在跳下去的前一刻,一只惨红如萝卜般僵硬的手破冰而出,一点红正要去拉,却见林默从水里探出头,用尽毕生力气喊道:“张三——” 一点红的手僵住。 张三人也已僵住。 “你用百分百被空手接白刃的能力救我们上去!” 谢天谢地不用跳江,张三连衣服都顾不上穿,立刻捡起剑,“看剑!” 三道人影光速掠出,齐刷刷跪在岸边。 张三:“啧,好神奇。” 马车就停在岸边,赶车的小伙子搓着手在地上来回跳,一会看看张三,一会看看一点红,道:“你们都认识?” “认识。”张三道 “不认识。”一点红道,他目光简直比天还要冷,看着张三道:“你又是从哪冒出来的?” 张三在马车边蜷成了一个球,上下牙一块打战,吸溜着鼻涕,一个我字抖了好几个音。 赶车小哥替他答道:“他是林姑娘在路上碰见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出了毛病,这么怕冷还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要不是碰见我们,早在路边冻死了。”说着,往车里探头探脑,“他们俩怎么换衣服换那么久?是不是死了?” 一点红冷声道:“死了最好。” 话音刚落,陆小凤裹着棉被从车里探出头,他的脸色简直比鬼还难看,“先上车,去市集,她发烧了。” 赶车小哥一怔,“这鬼地方还有市集?” …… 林默在做梦,梦中她回到了少女时代回到了那个低矮的农村小院,外面下着鹅毛大雪,奶奶在灶里烧苞米杆,铁锅里是她最爱的酸菜炖排骨,白腾腾的热气飘得满屋子。 她趴在堂屋炕上写作业,腿上还盖着小花被。 那时候她还在上高中,快高考了,因为报志愿的事跟父母产生了些微分歧,她喜欢音乐,想报考本省的音乐学院,父母则想让她到远一点的地方锻炼一下,当老师,图一个稳定,她不敢跟父母对着干,又实在压抑难受,就跑到奶奶家,刷题发泄。 爷爷奶奶向来顺着她,见她来了也不说话,一副委委屈屈的样子,问清原委之后,当即打了电话骂过去:“默默爱考什么大学就让她考!孩子有出息,有大学念就行,你们跟着瞎掺和什么?” 林默一边写作业,一边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她知道,只要她想,她就一定能如愿,因为她从小就是个饱受全家溺爱,打个喷嚏都有一群人的紧张的孩子。 只要她想,只要她坚持,长辈也好,父母也好,最终都会依她的。 可即便如此,她在填志愿时还是选择了北师大,只因为不想叫父母失望。 梦回考场,她紧张得冷汗直流,文综大题每个字都好像长了小翅膀,在她眼前乱飞,越看越模糊,到最后竟一个字都不认识了。 她觉得渴,渴的要命。 “默默,默默?”陆小凤端着药过来,手放在她额头上,“好点了吗?你一直在哭。” 林默迷迷糊糊坐起来,抽噎道:“老师,我准考证找不到了呜呜呜呜。” “准……考证?”陆小凤强撑着笑道:“你是不是烧糊涂了?来,先喝药。” 不说还好,一说林默哭得更厉害了:“我不考了,我不想考试了,题太难了呜呜呜,太难了,我不会,我一道题都不会做,我可能考不上北师大了呜呜呜呜。” 陆小凤忙道:“你考上了,你考上了!你只是做噩梦了,来,先喝药。” 林默浑身滚烫,脸红得像只煮熟的螃蟹,哭得像只两百斤的狗子,一把将他推开,摇摇晃晃下了地,非要看书做题,一直念叨着,马上要高考了,再不看书就来不及了。 陆小凤只能扶着她坐到桌子边,给她找纸笔,林默一看纸笔又哭了一场,说这个不行,考场不让带,要2b铅笔。陆小凤哪知道2b铅笔是什么东西,端着碗都快给她跪下来,完全理解不了她为何如此焦虑。 哭着哭着,她忽然想起来自己好像有个系统,立即用积分兑了一套书,十几套题,就要做,拦都拦不住。 翻开真题第一页,匆匆扫了一眼,顿时号啕大哭,“……呜呜呜呜太难了,题目我都读不懂怎么办?”她拽住陆小凤:“老师你教教我好不好,就给我讲一道,讲一道题就行。” 陆小凤凑近看了一眼,:“地球自转的周期是t,半径是r。有一同步卫星p,其轨道半径是l;另有一卫星q,绕地球赤道正上方的圆形轨道运行,运行半径r(r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已开奖,恭喜中奖的小天使。 今天搬家所以更新又又又耽搁了,嗯,正在拼命写。 最近工作特别忙,我也渐渐失去了熬夜的能力orz,所以近期能日更就日更,日不了就隔日更 68、最强工具人 林默从小到大都是学霸,她不仅文科成绩好,数学也不差,人生头一次在做题上麻爪,除了高烧烧迷糊了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拿错题了。 封面明晃晃的理综两个大字她视而不见,只看到每一道题都在她知识盲区疯狂起舞,孩子人傻了,心态崩了,抱着卷子就想跳楼了,死攥着陆小凤衣襟不撒手,非得让他给她讲题。 陆小凤整个人都是懵的,不管文科理科都不是他能掌握的知识,看卷面如看鬼画符,别说讲题,读题都读不下来。 药汁慢慢凉了,任陆小凤磨破了嘴皮子林默连闻都不闻一下,一边哭一边翻书,嘴里还不忘念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整个人陷入一种焦虑而狂躁的状态,陆小凤甚至想直接把人打晕再灌药下去,念头刚起,门吱嘎一声,探进来一颗脑袋。 张三努努嘴,望向林默小声道:“怎么了这是?我在隔壁就听见哭哭啼啼的,你们干嘛呢?什么太难了?” 陆小凤直接走过去,把门打开,把药碗塞进张三怀里,“快,让她先把药喝了,再这样下去,脑子要烧坏了。” 张三嘴一咧,忙把药往出推,“我看你脑子才坏了,搞搞清楚是她能命令我,不是我能命令她,我看她一副不太清醒的样子,万一来一句,张三你去死吧,那不是要我的命么。” 拉哈苏的冬天黑得早,方才屋里还能见到些亮光,这会已经完全暗下去。房间里的格局也跟旁的地方大不一样,屋里是一张砖瓦黄泥砌成的大炕,炕下有个小洞,是烧火的地方,把木柴填进去,炕就能热起来,人睡在上面就不会觉得冷了。 屋子的正中央有一个炉子,炉火正旺,长长的铁皮管子插在炉子上方,一直延伸到屋外。 暖与暗,昏聩与崩溃。 陆小凤的脸在青白和青灰之间来回变换,端药的手已有些发抖,他的药碗搁在桌子上,手臂撑着桌子,冷汗从鼻尖滴下。 “一点红说你中了毒马上就要死了?”张三道。 陆小凤点点头。三个时辰过的极快,现在连半个时辰都不到,罗刹牌沉入江心,即便能拿到,此地离老屋山也有至少一个时辰的路程,根本来不及。 张三瞅瞅药,又瞅瞅林默,深吸一口气,道:“她能命令我做任何事你知不知道?” “知道。” “你知道个屁。”张三端起药碗拽着林默的后脖领子,把人从座椅上薅起来,不顾她泪眼朦胧捏着嘴往下灌药。 林默拼命挣扎,被药呛得直咳,喝一半撒一半,也不知道哪根筋没搭对,捂着肚子呜呜道:“孩子!臣妾的孩子是无辜的!皇上你好狠的心!” 张三把碗一送,对陆小凤表情怪异道:“药还有吗?你再去整一碗,这剂量不够……算了还是我去吧,看你这瘟鸡模样,只怕连碗都拿不动。” 两碗药灌下去,效果显著,林默直接往地上一趟,睡着了。 张三:“……”他比陆小凤还慌,把人扶起来,又捏鼻子又掐脸,“姑奶奶你清醒一下啊,你丈夫就快要死了!你快说,张三我命令你把他治好,你快说啊快说啊!” 林默连哼都不哼一声,睡得昏昏沉沉。 张三气呼呼扭头,“嘿,皇帝不急太监急,要死的是你啊,你怎么一点反应也没有?” 陆小凤跌在椅子上,只有苦笑。 张三道:“或许你应该早一点把药给她灌下去。” 陆小凤道:“她难得有个好梦,我不忍心叫她。” 他看到她在梦里微笑,他实在不忍夺走她好不容易才拥有的快乐。 张三望着顶棚叹道:“你现在最好祈祷她快点醒,我可不想对一具尸体做什么,况且诈尸真的挺吓人的。” “他不会诈尸了。” 门被推开,一点红走进来。 他简直像一具僵尸,脸色死灰,嘴唇泛紫,血凝了满手。 一进来就携了一身冷气与血腥气,而他的声音也如万年寒冰一般,冷得冒冰碴:“解药。” 他把一个小瓷瓶丢了过去。 “这是……”陆小凤接过瓷瓶,上面的标志惊得他头皮发麻:“你去了老屋山?” “哼!”一点红一身单薄黑衣,即便受伤流血也看不出来,但那股浓重血腥气叫人闻之胆寒。 先前他独自离开,原来是孤身一人闯入老屋山,去人家的老巢里抢解药?要杀陆小凤的是他,现在救陆小凤的还是他,为了自己要杀的人竟不惜以身犯险? 老屋山那种地方,光是闯进去便是九死一生。 陆小凤拿着瓷瓶,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好,他性格古怪的朋友不少,但这么怪的还真不多。 一点红见陆小凤迟疑,恶声道:“我亲眼看着他在中毒后服下此药,不会有错!” “中毒?你哪来的寒鸡散?” 那只浸了寒鸡散的蝴蝶镖被扔在桌子上,叮铃作响,算是回答。 屋子里很暖,凝在一点红身上的血慢慢化开,他脚下站着的地方已有了一摊血水。 显然,他受伤颇重。 望着那摊血,不要说解药,就是毒药陆小凤也能感恩戴德的喝下去,他打开瓷瓶全倒进嘴,以酒送服。 “好了?” 陆小凤缓了缓:“似乎有些用处。” “出来。” “你莫非还要杀我?”陆小凤道:“你方才直接要我的命岂非更容易些,又何必冒着生命危险去老屋山拿解药?” 镜花水月已出鞘,一点红冷哼道:“我杀人用不着别人帮忙。” 陆小凤只好跟他出去。 张三情真意切的叹气:“我只希望你们俩无论死了谁尸体都不要太血腥。唉,我娘老子当初为什么要给我起名张三呢?要是叫李四该多好……” …… 风雪席卷天地,傍晚更是冷煞人。 陆小凤盯着一点红不断流血的手看,在屋里,血顺着他的指尖往下滴,现在到了外面,血又立刻凝住。“我就在这里又不会走,你想杀我随时都可以,不如你先养好伤?” “你在可怜我?”一点红的表情看上去简直就像被骂了一顿。 陆小凤道:“这对你不公平。” 一点红冷笑道:“本就是我要杀你,没什么不公平的。” 他虽已受伤,身形却不慢,轻烟一般消失在原地,再抬眼,寒光彻彻的长刀以逼近陆小凤的脖颈。 还是僵尸一般无生气的脸,一双眼睛却比风雪更冷,比刀光更亮! 陆小凤身体后仰,飞速倒退,刀光紧随而上,刹那间已变换六七招,虽比不上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招式精妙,却招招直击要害,又狠又毒。这不是较量,而是拼命,这样的攻势之下通常只有两个结果,一个是对手死,另一个是自己死。 陆小凤给了第三种选择,每一次在刀锋将将挨着他是,他总能用一种奇诡的角度躲过去,然后缠上一点红的刀,渐渐的,看似一点红出手很辣,然后每一刀都被牵引着,刀刀落空。 天泼墨似的黑,张三原本蹲在门口看,看着看着,走进屋里翻出一盏灯来挂在门上,他武功不高,看不出俩人谁占上风,只知道这每一招每一式都凶险无比,稍不留神就没命了。 正看得入神,冷不防被拍了下肩膀,张三嗷一下窜起来,看清来人,捂着心口蹲下来:“姑奶奶你过来怎么一点声都没有啊,我快被你吓死了。” 林默皱着眉,脸颊红彤彤的,喘着粗气道:“我怎么会在这里,陆小凤他们呢?” “你可算是清醒了,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多吓人,一会儿哭着看书,一会又说自己怀孕小产了,我还以为你发烧烧疯了呢!” 林默讪讪咬唇,抓着衣服道:“陆小凤他……” “那儿呢。”张三顺手一指,林默往出一看,一点红刀几乎刺入陆小凤的前胸,而陆小凤脚下一滞,手指正往刀锋上贴。 林默心头一紧,摸索着找剑,奈何换了衣服,匕首不翼而飞,她只好道:“张三大哥,求你……” 张三咽了口唾沫:“妹儿啊,我提醒你,我三脚猫的功夫,冲上去就是送死呀。” 林默摇头道:“不,你怎么能是三脚猫的功夫呢?我知道的,你明明天下无敌,不要说他们两个,就算是一百个也万万不是你的对手,麻烦你冲上去,一人给他一电炮,打晕拖回来,拜托了。” 张三能怎么办呢,他完全控制不了自己,嗖得一下冲上去,鬼魅般出了两手,快得连影子都看不清,照着一点红和陆小凤的脸一人揍一拳。 两个一流高手还没反应过来便双双倒地,不省人事。张三自己也没反应过来,原地愣住。 不管多少次,他都觉得非常神奇,忽然兴奋起来,先雪地上来了个大鹏展翅,紧跟着一招黑虎掏心,在这千里冰原,无人深夜,静静的享受天下第一的寂寞。 …… 人被拖进屋里,躺在炕上,刚刚还打生打死的两个人安静祥和的躺在一起,盖着同一条小花被,看起来相亲又相爱。 林默坐在门口的小凳上,门透出一条缝,她的脸贴在门上吹风。 “厨房还有药,你再喝一碗?”张三走过去把门关上,“你这是风寒,不能吹风。” 林默泪汪汪看着他:“可是我热啊。” “我去给你拿药。” “我不想喝药,我想吃桃罐头。”林默痴痴的盯着门:“我老想吃桃罐头了。” 张三沉默了一会,想着这烧还是没退,还在那说胡话呢,顿了顿道:“那贴药是本镇唯一一个大夫开的,三十两银子,你不喝只能倒了。” 林默蹭一下站起来:“三十两!药渣呢?让我看看什么药值三十两!” 那可是整整三十两啊,别说风寒,十年脑血栓喝了都得下地溜达溜达。 这大夫莫不是从景区请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张三了,他真的好皮好可爱,放一段原著给大家感受下: 【张三忽然道:“你等一等。” 谁也不知道他要于什么,只见他飞也似的跑下船舱,又飞也似跑了上来,手里还捧着个罐子。 胡铁花皱眉道:“你替我找酒去了么,现在我简直连酒都喝不下。” 张三打开罐子,道:“这不是酒,是盐。” 胡铁花道:“盐?你弄这么大一罐盐来干什么?” 张三道:“有人说,盐可以避邪,还可以除霉气……来,你先尝一点。” 胡铁花半信半疑的瞧着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尝了一点。 张三道:“来,再来一点。” 胡铁花皱眉道:“还要尝多少才能除得了我这一身霉气?” 张三道:“最好能把这一罐子全都吃下去。” 胡铁花又叫了起来,道:“你这小于是不是疯了?想把我咸死是不是?”楚留香也笑了笑,道:“也许他想把你腌成咸肉,等将来断粮时吃你。” 张三笑道:“他就算吃一麻袋盐,肉也是酸的,我宁可饿死也不吃。” 胡铁花怒道:“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张三悠然道:“也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只不过……我也听人说过,老鼠吃多了盐,就会变成蝙蝠;我想试试人吃多了盐,是不是也和老鼠一样。” 话未说完,胡铁花的巴掌已掴了过去。】 快来买皮皮张的股,给小人物一点体面。 昨天临时有事,或者说,最近这一段时间都比较忙,今晚还有一更,嗯,短短的一更orz,感谢在2021-06-0416:50:19~2021-06-0612:31:1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小叮当?超s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69、吃火锅 林默既不是大夫,也不懂药理,但药材还认得几样,尤其会分辨药材的好坏贵贱,这是她失眠那阵子无数次往返药铺,货比三家,精挑细选出来的宝贵经验。 药渣被均匀的码在桌子上,她顶着高烧忍着头疼,在昏暗的烛火下细细查看,有连翘,薄荷,甘草,金银花,还有几样不认识,但也绝不是什么名贵的药材,放在外面卖三钱银子都要被骂一声黑店,一两十钱,冰天雪地药材稀缺,再怎么卖高价也不会超过三两银子,名医嘛,诊金也给翻个倍,拢共不到十两银子,哪个狗屁倒灶的大夫敢开口要三十两? 风景区都不敢这么要价。 林默从来都不是个爱计较的人,平时虽然抠搜了点,也仅限于对自己抠,买菜从不讲价,该有的人情往来随礼也不含糊,偶尔被坑一下,宰一把顶多在心里嘀咕嘀咕,全当吃一堑长一智。可这一下就被人忽悠了这么多钱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陆小凤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呀!怎么能被这么坑! 她的心中顿时充满了正义的愤恨,一拍桌子给张三吓一跳。 “太过分了!” 张三道:“你要去找他算账?” “我要吃桃罐头。” “啊?” “天这么黑怎么出门,要算账也得明天一早啊,我现在可难受了,就想吃点甜的,你要不?”罐头又不是什么稀罕物,系统商城里什么牌子的都有。 张三迷惑地眨眨眼,伸出两根手指头道:“这是几?” “二呀。” 张三道:“还行,没傻。”他坐下来,“桃子也不是这个季节的东西,你要是想吃梨我倒是能买到。” 林默道:“我知道,冻秋梨嘛,不过这个时候就有冻秋梨了?冻柿子有吗?” 她问得是时间,东北在这个年代就有冻秋梨冻柿子了么?张三以为她说得季节,忙道:“都有都有,你坐着,我去买。”说完,扣上帽子就往出跑,林默叫了一身,人已跑得没影了。 她只好坐回去,看了眼满桌子的课本习题集,重重地叹了口气,这也太败家了,再看一眼药渣,血压又蹭蹭往上飙,头更疼了。 炕上陆小凤和一点红还晕着,张三下手可一点也不含糊,一个青了左眼,一个青了右眼,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屋子里又暗又静,只有炉子里的柴噼啪作响。 林默实在是难受,身上一阵冷一阵热,肌肉酸痛,商城里看看,买了个体温计,一量,好家伙,三十八度八,退烧药退烧贴通通安排上,倒不是说中药不好,但在迅速退烧方面,她还是更信任布洛芬。 况且,中药也是真难喝,她依稀记得好像被谁按着灌了一碗,嘴里现在还有苦味儿呢。 吃完药就犯迷糊,林默左右看看,幸好炕够大,也不矫情了,脱鞋上去躺下,小花被拽过来,三个人盖一个。 一觉睡到天光大亮,林默揉揉眼睛抱着被坐起来,炕上只剩她自己,炉子里的火正烧得旺,桌子上是一筐黑不溜秋的梨,拿起来一摸,软的,没那么凉,应该是张三昨晚买回来的,见她睡了就放在桌子上。 拿起来啃一口,充沛的汁水顿时溢了满嘴,酸酸甜甜,正宗的家乡味儿。 话说回来,陆小凤和一点红去哪了?别一个没看见又打起来了吧? 林默披上外套一推门,外头是个大晴天,风不大,干冷。 天上的太阳本不大,照在雪地里才显得耀目。 刀光剑影更是闪耀。 远处,一点红挥刀砍张三,不是拼命的那种砍,是揍他出气的那种砍,偏偏张三武功一般,轻功极好,竟都被他躲了过去,陆小凤蹲在一边看热闹。 他跟一点红各有一只熊猫眼,看着就很滑稽,所以张三一边躲一边笑,他越笑一点红就越生气,越生气他的刀法就越乱,看样子两人已僵持了许久。 说实话,林默很不想走过去,现在她清醒着,一点红和陆小凤也基本脱险,这也代表着,她要社死了。 然而她不得不走过去,有些事,不是靠躲着就能含糊过去的。 真正的勇士就是要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迎接极端的社死。 林默一步一步走过去,陆小凤先看见她,握住了她的手,斗篷披在她身上,笑着道:“怎么出来了?好点了吗” “嗯……那个,你们……”眼睛盯着一点红张三,未语脸先红。 陆小凤忽然敛起了笑,连胡子都透着正经:“默默,下次若再有昨晚那样的情况你说一声就可以了,实在没必要用如此。”他摸着自己的熊猫眼,苦笑道:“你知道我早上醒来发现左边躺着你,右边躺着一点红,我们三个人盖着同一条被子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吗?” 林默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道:“那个,一点红过来杀你的原因,他跟你说了吗?” “说了。” “他怎么说的?” 陆小凤肃然道:“他说你变了心,爱上他了,觉得我在这世上碍眼了,所以你才叫他来杀我。” 林默瞪大了眼,一点红忙里偷闲,扭头恶声道:“你放屁!我明明说得是……哼!”刀去势甚急,张三忙着吃瓜没留意,束得好好的头发被一刀削了个羊驼刘海。 林默脸鼓起来,瞪着陆小凤,陆小凤破功大笑,拉起她的手温声道:“你什么都不用解释,我知道这其中一定有误会,我相信你。” 这简直是林默这些天听到的最好听的一句话。 这也是一点红这些天听到的最可恶的一句话。 …… 小屋里,红油火锅翻滚着霸道的香气。 林默花了整整一个时辰跟一点红解释了积分,解释了体验卡,解释了镜花水月,说得口干舌燥,说得唾沫横飞,说到最后嘴都瓢了,收获了“我不信”“你骗我”“你就是爱我”三连。 他实在是个死心眼的人,一旦认准了某一件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坚定坚决的表示绝对不会跟其他男人和平共处,陆小凤他还是要杀,让他准备好。 林默扶额,气到失语。 陆小凤心态很好,笑着说你想什么时候动手就什么时候动手,他随时奉陪,然后把菜下到锅里,眼巴巴的等着。 铜锅他吃过,红色汤底的却没见过,这个味道又香又刺激,一闻就忍不住流口水。 鲜嫩的小肥羊肉浮上来,陆小凤率先夹了一筷子,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像是吞了一块带着火星子的碳,嗷一下站起来满地狼窜,然后瞄到张三买的一筐梨,当场就啃了三个。 林默一边吃一边看他,“这是中辣啊,没那么夸张吧?”鲜嫩嫩的肉入口,“很好吃啊,很好吃对吧?” 张三点头,“很好吃,人间美味。” 陆小凤满脸写着震惊,道:“你们两个舌头是不是有毛病?” “有毛病的是你。”一点红夹菜入口,慢慢咽下:“的确很好吃。” “那就多吃一点。”林默用勺子把肉和菜都捞出来盛到他碗里:“之前骗了你,这顿饭就当是我的赔礼了,你……别生我的气好不好?” 一点红道:“我不会生你的气。” 他吃得很慢,非常慢,脸慢慢红起来,微微张口,丝丝缕缕的吐着气,向来冰冷锐利的眼睛里慢慢浸润了水光。 再抬头,一滴泪缓缓淌下。 作者有话要说:辣哭了 70、生命大和谐 与眼泪一齐流下的还有鼻涕。 一点红整张脸都红了,嘴唇尤其红艳,还在微微轻颤,舌头吐出来,泪眼朦胧的模样像极了一只小奶狗。 这是被辣得狠了。 其实红油火锅真的没那么辣,林默也不是嗜辣的人,只是饮食清淡惯了,舌头突然被刺激,自然受不了。 一点红虽然没说话,但他的状态无声胜有声,林默递过去一张纸巾,“实在吃不了就不要勉强嘛,怪我了,没考虑到你们都不能吃,我再去煮一锅清汤的。” 一点红拉住她的手,眼巴巴看着她:“我是真的喜欢吃。” 陆小凤嘴上吃着梨,眼睛盯着相握的手看。林默手烧得慌,看着一点红认真的表情,她毫不怀疑就算端盆便便上来说自己喜欢吃,一点红也能毫不犹豫的下筷子,然后再来一句:我也喜欢。 造孽啊造孽。 吃完饭已近午时,冷阳高照,一点红再次向陆小凤提出决斗,他说一定要陆小凤认认真真跟他打一场,若能胜他,他就离开这里,永不见林默,要是输了,那不好意思,他一定亲手将他葬在风水宝地,逢年过节再来携妻烧纸钱祭拜。 陆小凤竟也不生气,笑着说纸钱就不必了,多带些好酒就成。他接着道:“可惜,你若不是时时想给我绿帽戴,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一点红冷哼着握紧了刀,“我不跟死人做朋友。”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出去,看着不像生死决斗,反而像小学生相约去上学。 林默在收拾碗筷,张三一边啃梨一边嘻嘻笑着调侃道:“你不跟过去看看?莫不是他们俩无论死了谁你都不亏?” “不用看,陆小凤不会输的。”林默把碟碗摞在一起放在木盆里,炉子上烧的热水倒进去,抹布粘着洗洁精一个一个洗去红油,眼睛盯着氤氲热气,笑了笑:“我只要在这里等着他回来就行了。” 张三翘着脚,把梨核扔在地上追问道:“那你昨天晚上那么紧张做什么?” 林默道:“因为昨天晚上我不确定啊,现在我确定了。” “哦?” 她把目光转向窗外,“他很自信,他相信自己一定不会输,所以我相信他。” …… 一点红的剑法很怪,他出剑时只有手腕在动,手肘与胳膊是不动,出招中也以刺居多,现在换成了刀,刺这个动作就没那么方便了。 刀有刀的打法,一点红毕竟是极具天赋的人,几番磨合下来,镜花水月已被他用至纯熟,细长如剑的刀身既有剑的轻灵变化,又有刀的刚猛沉力,陆小凤两次试探着出手夺刃都被他反击回去,调侃道:“我看你要杀我是假,那我练刀才是真。” 一点红也露出了笑,“你大可以试试真假。”寒光携风袭来,一刀刀如雨点般挥洒而出。 昨日一战陆小凤只是躲,几乎不曾出手,而今日他的身形和步法与昨日大不相同,反守为攻,在刀砍过来的短短一瞬,他的手指便先一步弹开锋刃欺身而上,直奔一点红双肩大穴。 他的招式不但漂亮潇洒,且很实用,没有一点多余动作。 唯一的缺点是没有杀气,这也是最可怕的一点,当你觉得他没什么威胁时,他的两根手指已悄然夹住了你的兵器。 镜花水月停住,被两根手指夹着,不能再动毫分。 一点红试过往出拔,试过翻转刀锋,也试过注入内力往前再送几分,都失败了,刀连一丝一毫都动不了。 他喘丨息剧烈,肺腑吸进了太多冷气,凉得发痛,而陆小凤呼吸均匀,一派云淡风轻。 俩人一共过了至少五百回合,近两个时辰,光从体力耐力来看,一点红就已经输了。 心服,口不服。 陆小凤放开刀,“你连日奔波且有伤在身,并非技不如我。” 一点红却连看都不看他,收刀入鞘,转身就走,连一句话都没说,也的确不必再说。 输就是输,没有借口,他又不是输不起的人。 这样的好天气用来送别朋友未免太煞风景。 送别情敌却是再好不过。 …… 林默已经把小屋打扫得干干净净,就连门边窗框的灰尘都被她用抹布擦得干干净净。 在扫地的时候张三就已经告辞了,说是要去办事,临走前硬是扒着林默,求她对他说:张三,你此行一定顺顺利利,不仅能平安回去,还会在十天之内得到一大把品相完美的珍珠。 林默说发财不行吗?为什么一定要珍珠? 张三把最后一个梨核扔在地上,道:“我不要发财,我只要珍珠。” 林默也不纠结这个,就当付报酬了,一字不差的说了一遍才把人送走。送走的时候还在想我自己为什么不叫张三呢? 要是去户部领一套文书改个名,这个能力会不会对她自己起作用?如果能的话那也太爽了。 先记着,等回去的时候试试。 陆小凤进来时天色刚擦黑,屋子里点了灯,林默坐在炉子边烤手,手里拿着高中的语文课本看,借此打发时间。 见陆小凤进来,林默立刻放下书蝴蝶扑花似的扑进陆小凤怀里。 “有没有受伤?” “没有,你呢,有没有感觉好些?”他的手放在她额头上,“看起来已经好了。” 林默笑着捉住他的手,朝他身后看看,道:“一点红呢?走了吗?” 陆小凤道:“走了。” 林默眼睛眨呀眨,嘴撅起来,故作难过道:“哎呀,他怎么走了呢?都没有跟我告别呢。” 陆小凤又怎会不知她的想法?他不敢说了解所有女孩子的心思,但林默的心思却是他一眼就能看穿。 他也学着她的样子撅起嘴道:“向来还没有走远,你要是想他,现在去叫也来得及。” “哎呦,哎呦哎呦。”林默笑着叫起来,“你是吃醋了吗?你一定是吃醋了吧?” 也不知是为什么,她就是喜欢看他吃醋的样子,特别可爱。 陆小凤轻轻叹了口气,把人抱在怀里,下巴搁在她头顶上轻轻的蹭,炽热的呼吸喷在耳边,他低声道:“我也只是个普通男人,我当然会吃醋……我不仅会吃醋,还会……” 他没再说下去,只是贴着林默,他也不用说下去,因为林默已经感觉到了。 感觉到了浪子的热情和迫切。 屋子里很暖,烛光不甚明亮,外头又刮起了风。 他的声音低沉,略带沙哑,搂着林默的腰的手紧了紧,然后飞快的放开,仓惶退开几步,“我……我得走了。” 他当然舍不得走,他站在原地等着林默挽留他。 林默果然不想放他走,勾着他的脖子把他拉回来,脸埋在他胸口,一下一下的蹭,像只撒娇的猫。 “走?你为什么要走?你要去哪里?你知不知道这几个月我有多……想你。”她顿了顿,道:“我很想你,非常非常想,嗯……前几天我还梦到你了。” “梦到了什么?” “梦到……”林默咬着唇,小声道:“梦到我们两个……梦到你欺负我,很坏很坏的欺负我。”她踮起脚,轻轻亲了他一下,竟也没急着退开,停留着,等待着。 很快,她等到了。 陆小凤把亲变成了吻,一个缠绵悱恻,让人心跳加速的吻。 他的眼睛又沉又亮,漆黑的瞳孔像是有什么未知的情绪挣扎着跳出来,“是这样欺负你的吗?” 林默摇头,悄声道:“不是,要比这个……更过分。” 陆小凤笑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知道。” “那你知不知道,你若再不放我走,我就要撕破你的衣服,把你狠狠的……”他忽然凶起来,“等到了那时候,就算你哭,你求饶,我也不会停下来。” 林默的脸全红了,只是在昏暗的小屋里看不出来,只听得到她说:“我不信,除非……你试试。” 这话是她紧紧抱着陆小凤,贴着他的脖子说的。 说完,她已由站变成了躺,衣服倒是还在,也没有被撕破,只是她亲眼看着衣带慢慢的被解开,有点凉,她忽然翻身,将陆小凤压在下面,“你好慢哦。” 陆小凤道:“我以为你会叫停,所以……” “没有所以。”粉色的小雨衣从怀里掏出来,丢在他身上,林默飞快的卷着被子溜到一边,背着身道:“十个数,数完你要是还没准备好,我就……赶你出去。” “一,二,三……” 刚数道五,她已被一个炽丨热的身躯抱住,没有任何阻隔。然后她对上了陆小凤的眼,听他说:“你赶不走我,就算你用棍子打,用鞭子抽,我也不会走。” 然后,两个人相拥在一起,完成了生命大和谐。 过程不算太久,但已足够刻骨铭心到下辈子。 林默闭着眼,喃喃道:“我好渴啊。” 陆小凤坐起来,“我去倒水。” “……疼吗?” 林默坐起来,卷着被子小口小口喝着水:“不疼。” 除了刚开始有一点不适应外,后面出乎意料的和谐,不仅不疼,反而很……爽。 小说里果然都是骗人的,林默自己感受了下,不但下得了床,甚至还能跑个八百米。 “好奇怪。”她这么说。 “怎么了?” 林默红着脸道:“感觉跟我想象得不太一样,是因为你特别有经验的缘故吗?” 陆小凤笑出了声:“那你想象中是什么样子?” “就是浑身疼痛啊,起不来床啊,像个破布娃娃什么的。”林默越说越脸红,说到最后大被蒙头,嗤嗤地笑。 作者有话要说:目前全文只有三分之一,一切皆有可能,就当她在试鞋吧。 71、死去的人 小屋跟厨房连着,中间只隔了一道厚重的布帘,陆小凤披着衣服在厨房里烧水。 哈拉苏的冬天,洗澡是一件很要命的事,但事后如果不洗一个澡,简直就像吃饭不吃菜一样难受。 林默卷着被子趴在炕上看着他忙忙碌碌,白生生的小腿一晃一晃的,她想,就算以后她回家了,亦或是发生了别的什么变故没法跟陆小凤在一起,只拥有这一刻的温馨,即便到老的时候拿出来回忆一番,也是甜蜜的。 李煜那句词怎么说得来着?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林默只希望她的这晌美梦能稍微久一点,再久一点。 她也披了衣服走到厨房里,靠着陆小凤坐下。 陆小凤揽过她,蹭着她的头发道:“怎么过来了?这里冷,你风寒刚好,快回去,水烧热了我再叫你。” “不要。”林默靠在他肩膀上:“我现在简直连一刻都不想跟你分开。 陆小凤忽然道:“我们既然都……你要不要嫁给我?” 这是他在抱住她的那一刻就想好了的,像她这样的姑娘,要么绝对不要招惹,既然招惹了,就要负责到底。 林默在出神,松枝被丢进火里,烧得噼啪作响。 她盯着火道:“你知道吗,我遇到的几乎所有人在听说我跟你在一起之后都会问我一句话。” “什么话?” “你和他认识多久了。”林默低头笑道:“我说两年多了吧,他们就会说,快了,你就快要对我失去兴趣了。” 陆小凤僵了一下,“他们胡说八道!” 林默接着道:“老实说,我本来也没有多少信心你会一直爱我,这个世上永远都不缺漂亮女人,尤其是又漂亮又聪明的女人,总会出现那么一个两个让你好奇,让你着迷,然后你就会发现,我跟她们一比,既不聪明,也不伶俐,简直浑身上下都是缺点。” 陆小凤一边听,心里一边打鼓,他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反正就是很不好受。 “就算你不会变心,我也……不会一直留在这个世界的,嗯,我跟你说过的吧,总有一天我会回家的,你还记不记得?” 陆小凤慢慢点头,“记得,你说得每一句话我都记得。” 林默仰头,轻轻亲了他一下:“所以,嫁不嫁的实在没什么意义,我只想让你记得我,等四十年,五十年以后,你偶尔回忆青春时会想起,曾经跟一个叫林默的人好过一场,她又温柔又漂亮,对你也很好,最关键的是,她真的很爱很爱你。” 说完,好像才想起害羞似的,小猫似的叫了一声,捂着脸跑回被窝里,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在炕上扭来扭去。 陆小凤望着她,“我会永远记得你的。” …… 日短夜长,晨光珊珊来迟,炉子里的火早已燃尽,只余一层白灰,下方碎碳零星几点火星。 林默睡醒后搓着手生炉子,这活她很熟,以前住农村的时候,每天都要她早起生炉子,把饭热一热吃了才去上学。陆小凤也起了,穿衣服的时候忽然瞥见被褥上浅淡的红,愣了一下,揉揉眼睛,第一反应是自己身上伤口崩裂了?可看这个颜色…… 心情复杂。 就算那天晚上的事真是个误会,可她之前不是跟金九龄在一起的么?怎么还会是…… 这话在心里想想也就算了,自然万万不能说出口。 屋外,天地纯白,冷雾扎人。 陆小凤说要回江面上看看,罗刹牌该捞还是要捞,坑害他的幕后之人也该现身了。 也是这时候林默才知道陆小凤这些日子以来都遭遇了些什么,她抱着他受伤的那条胳膊心疼道:“骨头都断了,你为什么不早跟我说呢?早知道这样我说什么都不能让一点红跟你打。” 陆小凤笑着道:“他受伤也不轻,我俩彼此彼此,谁也不占谁便宜。”一边说,一边走到先前掉下去的地方仔仔细细的看。 碎裂的冰层上又凝结了一层薄冰。 “你为什么觉得罗刹牌在这里呢?”林默道。 “因为有人死在这里,在被人杀掉之前,她正布置炸药,想炸掉这层冰。” “罗刹牌真的被扔到江里?” “不错。”陆小凤蹲下来,盯着冰面道:“那时候所有人都说罗刹牌在我手中,索性我找人做了一块假的,有了这块假的,得到真的罗刹牌的人自然坐不住,被我查到了些蛛丝马迹。 也正因为这点蛛丝马迹,已经死了很多人。” 林默明白陆小凤想说什么,茫茫江域,根本不可能找出一块巴掌大的牌子,即便炸开冰面也没有用,那个人白死了。 除非……陆小凤眼睛骤然雪亮! “我知道了!” “你别说话!”林默抢道:“你想到了我却没想到,显得我好蠢,你让我想。” 陆小凤笑得像一只老实的狐狸:“好,我等你。” 林默在冰上慢慢的踱步,“罗刹牌是个人人都想抢的宝物,即便不想当教主,拿它换一笔钱也是好的。” “不错,这块罗刹牌至少值八十万两白银。” “可为什么会被人扔进江里呢?是觉得这里面水太深,自己太年轻把握不住它吗?”当然不是,或许这条江,这冰就是最佳的藏匿地点。 能藏到哪去?能怎么藏? “小凤哥哥,给点提示嘛。” 小凤哥哥被膈应得浑身一麻,指着江面道:“认真看冰。” 冰?林默仔仔细细地看,突然从冰层里瞥见寸许黑。 她兴奋地叫起来:“这个!你看这是什么东西?” “是木头。”陆小凤道:“在水面上冻之前就放好的木头。” 把罗刹牌绑在木头上再抛入江中,等到江面冻严实了,若不细细留意,谁会注意到江心冰面上的一块乌黑? 一点红破冰的一刀,皲裂的痕只不过偏了三寸。 林默快乐的直转圈圈,抱着陆小凤道:“我是不是很聪明?我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道:“是,你很聪明,非常聪明。” 陆小凤没带兵器,只带了火药。 随着一声轰然大震,冰屑纷飞,乌木被炸得四分五裂,一个精铁打造的圆筒从冰下飞上来,滚了十七八个圈。 打开圆筒,里面果然是罗刹牌。 “好了,这个鬼东西找到了,然后你预备怎么办?” 陆小凤把罗刹牌攥在手心:“去黑虎堂。” “黑虎堂?”林默垂眸寻思,总觉得像是在哪听过。 “不是说你要把罗刹牌送回魔教么?你去黑虎堂做什么?” 陆小凤道:“当然是找他们算账,他们利用我的名义犯下奸丨淫丨掳丨掠的大案,要挟我跑了这么远去追查抢夺这块破牌子,现在牌子有了,他们总该还我清白。” “那要是不还你清白怎么办?” 陆小凤眉毛一挑,恶声道:“他们若是胆敢说出半个不字,你就用天地乖离轰了他!” 黑虎堂建在关外与关内的临界点,横跨宋、辽、金三国,是目前江湖上崛起最快的组织,据说因为地盘扩展的问题跟罗刹教发生过无数摩擦。 从摩擦到打生打死也没用多久。 这么一说,林默想起来了,当初被玉罗刹玩儿命忽悠的时候,他就提到过黑虎堂,他说如今江湖,敢正面跟他对着干的只有一个“飞天玉虎”方玉飞。 林默道:“初出茅庐就敢挑创建百年的魔教,这个人挺有魄力嘛,不像别人,都被欺负到家门口了,一听是魔教,都怂成了球球。” 她说得是薛家庄婚宴投毒事件,那么多武林名宿被集体戕害,居然没一个人敢站出来,简直离谱。 陆小凤憋了又憋,还是没憋住,道:“你真的觉得那些人是怕了魔教吗?” “难道不是吗?” 陆小凤失笑道:“当然不是。” 林默道:“那是为什么?” “像你这样聪明的人难道猜不到?”陆小凤揽过她的肩膀道:“现在猜不到不要紧,以后总会明白的,现在我们先去会会那个方玉飞。” 林默道:“对了,你知道那个方玉飞长什么模样吗?” “我有他的画像。”陆小凤从袖中抽出一卷纸筒,“临摹的。” 林默打开一看,简直被丑瞎了眼。 当然不是说方玉飞长得丑,实在是画师水平有限,那张脸被画的鬼斧神工,乍一看她还寻思画的是个摊开的手抓饼。 “没想到画师还是个灵魂画手。”她这么说:“他没收你钱吧?” 陆小凤道:“没有。” “那你回头给他点钱吧”林默道:“画成这个水平还要坚持接单,可见生活已经非常困难了,你怎么忍心白嫖呢?我看这作画的线条,要么是个小孩子,要么,是个身残志坚的残疾人士。” 陆小凤顿了顿,解释道:“……这个画师生活既不困难,也不是残疾人,他只不过是在作画时受了点伤。” 林默道:“你怎么知道?” “因为这副画是我画的。”陆小凤卷起画,珍惜的收入袖中,叹了口气:“走吧。” “等等。”林默忽然住了脚:“我们要去黑虎堂是不是得路过江南啊?” “怎么了?” 林默眼睛乱飘,搅着手指头期期艾艾道:“我们能不能稍微绕个路?” 作者有话要说:困不行了,明天细修 72、地爆天星 陆小凤很快反应过来,惊道:“你对花满楼做什么了?” 林默很少会露出这种心虚的表情,嘴紧紧地抿着,大眼睛眨啊眨,欲言又止的看着他。 是了,那时候他求花满楼无论如何都要拖住她,可她竟然找来了,起初陆小凤以为是林默命令张三的能力,后来才知道张三也只不过是她来这儿的途中才遇到的。 花满楼绝不会无故失信,一定是林默让他经历了什么难以忘怀的事,让他不得不开口。 所以,到底是什么事会让林默连路过江南都得绕道? 她低着头不敢看陆小凤,鞋尖在冰面打着转儿蹭,扭捏道:“因为我跟花满楼说,你要是不告诉我陆小凤去了哪,我就跟你爹说……我怀了你的孩子。” 陆小凤很庆幸自己没喝水,不然准得喷出来,笑道:“就这?”花满楼是他少年时期就认识的好朋友,了解他胜过了解自己,别看平日里温润如玉,很好说话,可实际上他是个执拗的人,这种威胁对他简直无关痛痒,若是心情好,甚至还会调侃对方几句。 更何况花老爹又不是个傻子,谁说什么都信,若真如此傻白甜,花家别说富甲一方,要饭都排不上队。 “我也知道这话不妥,我以为他会拦我,没想到……”林默咬着唇,把脸捂起来道:“我也没想到我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爹就站在门外啊,更没想到,他带了那么多人要见我。” 陆小凤笑容已凝在脸上,嘴角僵硬,仿佛要夜袭哥谭市,大战蝙蝠侠。 “你……你别这样看着我啊,我解释了,我当场就解释了,但那么多人,信不信的就很难说了,所以,如果要路过江南的话,你或许会听见类似这样的风言风语……所以,我们还是绕路吧。” 那场面光是想象一下都让人恨不得立即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饶是陆小凤出了名的厚脸皮,在一段时间内也不大好意思去见自己的挚友了。 就当时间去忘记这一切吧。 …… 黑虎堂总堂设在广西,其势力渐渐往中原蔓延已有近十年了,跟罗刹教打生打死也就是近几年的事,双方以甘肃为界,各自努力的往对方的地盘渗透。 罗刹教名声不好,玉罗刹在时人人忌惮,死了人人喊打,相比之下,黑虎堂也没好到哪去,只是沾了崛起迅速,老牌的武林世家看不上它的便宜,要是不幸哪天方玉飞也嘎嘣一下死了,继任堂主断不会像陆小凤陆教主一样惨。 林默分析,眼下罗刹教群龙无首,她要是方玉飞一定不会老老实实呆在总堂,一定亲赴大沙漠,彻底吞并老冤家。 “你说,我猜的有没有道理?”林默超自信,扬起头,像个等待表扬的小学生。 “有道理。”陆小凤点头。 林默还没来得及高兴,却听他接着道:“可惜全错。” 他先是鼓励的林默遇事先动脑的举措,然后扬了扬手中的罗刹牌,笑道:“莫要忘了,罗刹教的规矩,得到罗刹牌者为继任教主,方玉飞费尽心机陷害我,一来是为了转移江湖人对罗刹教的仇恨,二来,他想凭借这块牌子不费一兵一卒收拢罗刹教,顺便还能得到一个剿灭魔教的美名。 现在我拿到牌子,除了立刻把这烫手山芋交出去外别无他路,而他么,当然哪都舍不得去,舒舒服服的躺在家里等着我。” 林默一听就来了气,这人是一点口粮都不给熊猫留,损全让他夺了,“那你这些日子以来岂不是一直被他牵着鼻子走?这也太憋屈了!咱不理他不行吗?” 陆小凤无奈地举起断了骨头的手,无声胜有声。 不理他?先不说黑虎堂冒他陆小凤的名做下的大案早被六扇门记录在册,满城通缉,光是江湖上对罗刹牌的垂涎和对魔教的仇恨已经让他倒了血霉。 当然可以不理他,只要能扛得住后半生无穷无尽的追杀。 陆小凤扛不住,就当被狗溜,他认了。 林默心疼坏了,认真道:“这一路上我都会好好保护你的。” 陆小凤从后面抱住她,贴着她冻得发红的脸暧昧的吐着气,低声道:“我本不想让你参与此事,可你既然来了,我这条命,可就全仰仗你了。” 怀抱温暖,驱走了数九严寒。 说到保护,林默忽然想起一件事,在解锁某没版权的狼王时,系统赠了一张随机体验卡,她还一直没机会抽呢。 这条路注定不会太平,此时不抽,更待何时? “你等我一下,我试着召唤个鬼出来。” 陆小凤喜闻乐见。 系统光屏弹出,漆黑的卡片渐渐浮现出人影。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抽中人物宇智波.斑,以下是该人物技能……” “由于宿主的违规刷分行为,将限制使用体验卡,该体验卡的使用时限为三天,禁止续卡。” 原来限制试用是这么个限制法,明白了,以后再也不抽体验卡了,不划算。 不过这次抽到的人物……林默看着卡片上一头黑长炸,左手镰刀右手大团扇,面容冷峻的男人,瞪大了眼,倒抽一口凉气,不慎呛了气管,咳得撕心裂肺。 “怎么了?”陆小凤拍着背给她顺气,“这只鬼是身体不好么?” 她摆着手,喘着气道:“不是,是我太激动了,这只鬼只能附身三天,我不舍得用。” 好钢当然得用在刀刃上,才附身三天,万一这三天风平浪静无事发生呢?那简直比一百积分抽成人学步车还亏。 更何况她这回抽到的可是宇智波斑啊! 宇智波! 林默小时候看的动画片不多,也没打过什么游戏,长大了父母看得严,轻易不让她看电视,只有这部火影忍者,她从小学一年级看到初二,剧情不记得多少,就记得里面黑头发红眼睛,衣服上有团扇图案的家族贼牛逼。 宇智波三个字打开了她记忆的闸门,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好像想起那部久违了的动漫的剧情了。 这个叫宇智波斑的,是不是那个火影里主角的队友?她记得主角喜欢的那个粉头发妹子就特别喜欢他,他有个非常悲惨的身世,全家死光光,体内还封印着九尾妖狐…… 他的老师叫什么什么旗,蒙着脸,只露一只眼睛,有一集演的就是主角伙同队友使尽浑身解数想揭开老师的面罩,最后也没成功,老师的脸至今都是个谜。再多就想不起来了。 当时林默很喜欢看,还在手腕上画火影忍者的标志,可惜后面要准备中考,彻底跟动画片说了再见,一心只爱学习,后来考上大学也没想起来再看看。 没想到,当年的小酷哥长大了这么帅,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实现梦想当上火影,嗯,应该不能,毕竟,他不是主角啊。 连爱他的粉头发妹子搞不好都是主角的。 可怜的宇智波斑。 …… 可怜的宇智波斑还没揣热乎,林默等来了一个让她缅怀童年的人。 来人五短身材,看着像个孩子,然而面容丑陋,长得比陆小凤画的画还抽象。 他是个侏儒,擅长使毒的侏儒。 在见到他之前,陆小凤已经在水中,饭中发现了至少七次毒。 甚至连酒杯茶碗上也沾了毒,林默只是衣角扫了一下,衣服立刻冒了一股黄烟。 且他隐匿行踪的本事一流,悄无声息的跟了一路,陆小凤只能察觉到有人在跟,却死活找不出来人。 林默把“看剑”两个字喊了至少二十遍,迟钝光线的光芒三百六十度无差别扫射,屁用没有,下一顿饭仍被下了毒。 一连七天,把林默和陆小凤折磨得连蹲厕所都得先看看草纸上有没有毒,俩人穿得像个养蜂人,口罩外面套着防毒面具,生怕连空气都有毒。 七天,已经是忍耐的极限,想必也是对方耐心的极限,是时候让那个该死的家伙感受一下被写轮眼or轮回眼支配的恐惧! 宇智波斑刚刚绑定,那家伙居然自己跳了出来。 很好,省事了。 陆小凤抱臂道:“起初我还以为是老字号温家,没想到是苗疆极乐洞的五毒童子。” 五毒童子没说话,也用不着说话,他站的很远,手中拿着一只竹笛,当他站出来的时候,数不清的蛇虫鼠蚁已包围了马车,林默和陆小凤正站在马车的车顶上。 毒蛇吐着信子在往上爬。 这也就是绑定了宇智波斑,这要是林默自己早就在车顶蹦迪了。 她本想用百分百被空手接白刃制服他,但低头瞅瞅自己养蜂人的造型,就气不打一处来。 “我本是和平主义者,你却非逼我对你使用和平。” 林默的眼睛已有了变化,变成了淡紫色,上面浮现出一圈圈的纹路。 轮回眼,掌握生死轮回的瞳术。开启的一瞬,降下的威压生生将虫潮骇退。 “今天很热闹啊,竟有这么多人想在我面前起舞么?” 陆小凤扭头看她:“这么多人?”难道还有别人在跟着他们? 林默扭过头对他微笑:“我们不去广西了,我忽然有了个一劳永逸的主意。” 这抹笑让陆小凤浑身发寒,掉冰窟窿里都没这么寒。 “这世间永远有这么多纷争,每天都有人流血、死亡,要到什么时候,用什么方法才能实现永久的和平呢?” 陆小凤没法答,也答不出。 “我倒有个办法能实现永久的和平,它叫,无限月读。” 林默不再笑了,抬手,一个黑色的球飞出掌心。 “而这些人,不配享受无限月读,所以——” “地爆天星!” 大地在震荡,以马车为圆心,周遭十数里的土地崩裂,山石树木拔地而起,纷纷升上了天,周遭只留下不见底的深渊。 五毒童子刚冒头打了个照面,黑虎堂暗中派出的潜藏高手还躲在林中,猝不及防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部飞了起来。 他们被飞在天上的山石土地紧紧裹住,裹成了一个大圆球,升入高空。 陆小凤仰头瞅瞅圆球,再瞅瞅脚下的一寸立锥之地,现在问题来了,他该怎么离开这个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宇智波斑:这是八百集的火影忍者,拿去好好看,看清楚我究竟是谁!(大声) 林默看了两百多集,猫猫疑惑:这里面也没有叫宇智波斑的呀!你该不会是盗版的吧? 斑:气到狗带 终于写到了,这章是林默人生的拐点。 73、灭世 林默记错了,宇智波斑并不是她想的那个主角的小伙伴,而是小伙伴家的老祖宗。他从惨烈的战争中一路走来,失去了战友,失去了兄弟,到最后,失去了此生唯一的挚友。 他痛恨战争,和平是他毕生的执念,而这一生的境遇让这执念愈发偏激。 战争无非来自于贪婪和仇恨,当贪婪得到满足,当仇恨得到平息,当每个人都得到了自己想拥有的一切,这个世界不就彻底消停了么? 无限月读就是这样一个覆盖全世界的幻术,它会将所有人拉入施术者所构建的虚拟世界,中术者会陷入沉睡,在梦中,他们将得到自己想拥有的一切。 得到一切也意味着失去一切,在漫长的时间过后,他们会失去自己的人格,失去自己的意识,成为施术者的活木偶。 可惜宇智波斑不知道,被他的人格附身的林默更不知道,她只知道,因为贪欲,金九龄做了绣花大盗,凄惨的死在狱中,一代惊才绝艳的少年高僧葬身沙漠,因为仇恨,陆小凤被千里追杀,在苦寒之地险些丢命。 这个世界,每天,每时,每分,每秒都有人无辜枉死。 要是这世界永无争端该多好…… 这种心情刚好与斑不谋而合,所以斑的人格,斑的思想就成了她自己的思想。 自从欠下高额巨债后,巨大的心理压力让林默不堪重负,在无数个夜晚她都在内心深处一遍遍地想,什么债务,什么责任,什么道德,这世上根本没有人能制止我,只要我想,即便是成为天下主宰又有何不可? 吉尔伽美什的能力,蓝染的能力,哪怕是索隆,一旦附身,这世上谁是我的对手? 我如今的委曲求全究竟算什么? 每当这个时候,系统的电子音都会响起:“上吧宿主,就这样去做,去征服星辰大海!去统治这个世界!” 平板无奇的声音满满的都是蛊惑。 然而林默到底是林默,她把自己定位成普通人,也只想过普通的生活,她厌恶争端,恐惧流血和死亡,就是杀了她,她也没法做到用自己的屠刀杀死一个无冤无仇的人。 两种情绪的煎熬,她一直在拼命的压抑自己,封闭自己,可得到的是什么?是无休无止的麻烦,人人都当她是个软柿子,谁都想捏她一下,利用她一把。 长期的自我压抑和封闭在外界的刺激下像一个鼓起的气球,只需轻轻一戳 斑的附身戳破了那只气球,彻底改变了她的思维。 林默把陆小凤带出了四面深渊,两人落在十几里外的一处山坡上。 陆小凤愣愣地看着天上的巨球飞快升高,渐渐变成茫茫青天上的一颗不起眼的暗星,好半天才挤出一句:“地爆天星?” 林默微微颔首。 如果说面对天地乖离,若是蛇皮走位,还能有三四分生还的机会的话,那这一招无人能破,出手必死。 在虫潮退去的时候,五毒童子已经开溜了,他的轻功不算好,也不算太差,更何况他站得又远,可那有什么用? 黑虎堂派出的暗探潜藏功夫一流,陆小凤如此谨慎,连蚂蚁从他脚下爬过他都感觉得到,却不曾发现那些暗探,又有什么用? 地爆天星一出,地动山摇,大地升天,他们不管使出什么手段,用什么绝技,都没有半点还手之力,通通被吸起来,卷进黑球中,再被泥块岩石层层包裹,没有一丝出路。 他们还活着,却只能等死。 这绝不是林默能做出来的事,可她偏偏做出来了,这样的林默让陆小凤感到陌生。 陆小凤道:“你方才说,有一个能实现永久的和平的方法,叫无限月读?”他的身体已僵硬,脸上挤出笑:“那是什么?” 林默道:“是一个能实现所有人梦想的幻术。” 她简单的介绍了一下,陆小凤听着听着,冷汗已从鼻尖滴下。 他看着林默的眼睛,里面没有一点疯狂的情绪,反而很平静,决然的平静。 他道:“你不是在开玩笑?” 林默道:“我从不开玩笑。” “这就是你所谓的和平?” “没错。” “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陆小凤跳了起来,他绝不怀疑她能否做到,地爆天星已经给了他回答。他拉着林默的手,直视她紫色的,恐怖的双眼,一字一字道:“你不能这样做,这算什么和平?难道你要因为一个人吃饭被噎死而阻止全天下人吃饭么?” 林默只淡淡的看着他:“有何不可?” 陆小凤不可置信的看着她,握住她的肩膀慌道:“林默!这不是你,你不是这样的,你被鬼影响了,快醒醒,你他妈的给我醒醒啊!” 她拍掉他的手,冷冷道:“你难道要阻止我?” 陆小凤没说话,他飞速出手,快若闪电,直奔她胸口三处大穴,凭他的速度甚至可以在一瞬间封住她七处大穴。 也是在这时林默才恍然发现,平日里他教习武功的时候放水放出了海,以这样的速度林默别说挡,她的眼睛根本捕捉不到! 可惜的是,现在的林默是宇智波斑,以一人之力左右战场,厮杀半生的宇智波族长。 写轮眼的加持下,陆小凤的出手简直慢成了幻灯片。 她轻而易举的捉住了那只手,不过分秒间,捉住他的那只手快出了幻影,同时在他额头上轻轻弹了一下。 陆小凤仰面倒下。 “下不为例。” …… 无限月读的发动条件很苛刻,需要轮回写轮眼的持有者将瞳力映射在月亮之上才能发动,系统看热闹不嫌事大,体验卡明明技能不全,无关紧要的技能没有了,偏偏这灭世一击被完完整整的保留下来。 入夜很快,天上的月亮仿佛早就在等着这一天,一轮玉盘格外的朦胧凄迷。 “今天是二月十五。”陆小凤躺在地上,他动不了,看着苍穹皓月,头一次感到绝望,“才刚过年不久,今年的春天来得格外晚,一路上我都没有见过树木发新芽。” “你想说什么?”林默已将瞳术投在月亮上。 “我想说,这世间正因为有无数种可能,人活着才有意义,而梦境没有。” 林默仰头,看着月亮慢慢变成了血红色,蝌蚪样的图案附着一圈圈黑色的圆圈铺盖在月亮上。 充满了不详的意味。 “神·树界降诞!” 枝蔓盘结的树木自地下钻出,疯狂蔓延,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已绵延万里,树上垂下白色的丝带,游龙一般捕捉着万界生灵,无论身在何方,躲往何处,无人逃得脱。 她已听见不远处的城镇,无数人惊恐的尖叫。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么?在进入梦境之前。”林默垂眸,看着陆小凤,眼中有不舍,一闪而过。 陆小凤已被丝带拉起来,牢牢捆住。他轻轻叹了口气,道:“在我八岁那年,梦想是成为天下最有名气的侠士,所有人都崇拜我,每天有花不完的钱,玩不完新鲜玩具,但到了十八岁,我只求天下没有一个人认得我,这样我就可以跟心爱的姑娘生生世世在一起,但等我到了二十岁,我的梦想是快乐的活着…… 我八岁时绝不会理解二十岁时的想法,甚至去年的想法跟今年的想法也不一样。我不否认你所谓的无限月读是个美好的理想世界,但它也失去了所有的可能。 现实中,虽然无休无止的争斗、欲望、流血死人,但它会因存在而发展,会产生悲伤,也会孕育希望。” 这番话说得清醒而冷静,可惜,施术的人根本听不进哪怕半句。 丝带已勒住了他的脖子。 陆小凤已不把眼前之人当成林默了,只当做一个陌生人,接着道:“你将所有人都送入幻境,你自己怎么办呢?难道要一个人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林默道:“我有这个觉悟。” 她忽然凌空而起,于血月对峙,“照亮世间,无限月读!” 术的光辉降临了全世界,无声无息。 全世界的人如埃及法老一般被裹成木乃伊,一个个吊在神树的枝蔓上,陷入了沉睡。 万籁俱寂,世界从未这样安静过。 她悬浮于高空,低头凝望脚下,缓缓的绽出笑容。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您所有的任务目标全部陷入无自主状态,系统提醒您,本月任务若无进度,系统将采取惩罚措施。” 林默恍若未闻,也不在乎,缓缓从空中落下来,从一具一具人偶身边走过,她能“看”到他们的梦。 这是一个女人,幼年失祜,青年丧夫,没过几年,她唯一的儿子也死在了一场瘟疫之中,弥留之际,小小的孩童哭着想吃桂花糕,而她身上哪有半文钱?她跌跌撞撞跑出去,跪在食肆门口讨要,回来时,她的孩子已经去了。 梦中,她一家五口其乐融融,孩子们围着她,央她讲故事,丈夫给她捏肩,晚饭的桌子上,正摆着一盘桂花糕。 林默往前走了几步。 这是一个老人,一生含辛茹苦,生育了八个子女,自个成家,儿孙满堂,承欢膝下,日子虽然贫苦,也还算幸福。她在梦中又回到了少女时代,父亲母亲坐在堂中,正跟多年未见的好友说话,座中有个一表人才的少年郎。 她躲在屏风后头,偷偷的望,未曾想,正跟那少年郎对上视线,然后各自瞥开视线,脸红如三春桃花。 这是一个童生,他当了三十年的童生,读了半辈子的圣贤书却连个秀才都考不中,家中妻儿忍饥挨饿,艰难度日,饶是如此,妻子贤惠,从来不曾有半句怨言,前日将自己最体面的一件衣衫典当,给他换了一本书。 她不识字,觉得是书就好,哪里知道衣服换来的竟是本过了期的黄历。 他抱着那本黄历湿了眼眶,道:“这本书买的极好。” 梦中他登科及第,官居一品,骑着高头大马,妻子一身织金彩缕,拉着幼子的手远远地朝他笑。 …… 林默走得极慢,她看见有人与挚爱相守,看见有人称王拜相,裂土封侯;有人登科及第,洞房花烛;有人家财万贯,金樽清酒,甚至有人得道成仙,畅游云海…… 她为这个世界织了一个美梦。 但她忘了,无限月读的能力来自宇智波斑,而斑的体验卡只有三天。 三天一过,梦醒,世界疯了。 作者有话要说:三天后—— 林默: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差点就灭世了。 一些人:不,我们相信,你不要过来啊! 另一些人:求求你再来一次吧,我不想醒!(跪下抱大腿) 74、他们的梦 圆月夜,黄河边。 苍凉的明月高悬,黄河上泛着冷雾,陆小凤伫立在岸上,站了一会,他开始河心里走。 他想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一年,他十七岁,灵犀一指还只是脑中的一个幻想。 他还不是一个浪子,对美酒也并不热衷,喜欢的是最锋利的宝剑,骑最烈的马,偏爱温柔美丽的姑娘。 这一年他还没有四条眉毛,却已经名动天下,剑法犀利,聪明绝顶,心高气傲,是个有傲气的,像冰一样的少年。 而这个残酷的世界偏爱打磨少年的棱角,既可以将他捧入云端,也可以让他跌入泥潭。 也是这一年,他有了心爱的姑娘,是他仗剑江湖时从一伙地头蛇手里救下的。姑娘的眼睛像是林中被饿虎扑倒,即将死去的小鹿,她的脸如清晨沾露的蔷薇吐艳芬芳。 她雪白的肩头暴露在初冬的寒夜,每一次剧烈的呼吸都带着白雾,哀哀的看着他,绝望道:“你为什么不能来得早一点?你为什么不能来得早一点?”她身下一片狼藉。 血与尸首满地,烛火幽暗。 陆小凤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盖在她身上,小心翼翼道:“我带你走……可以吗?” 这个孤高冷傲的少年,这个日后出了名的浪子此生第一次尝到了动心的滋味。 他用了半年的时间抚平姑娘的伤痛,打开她的心扉。他们相拥在开满蔷薇花的,暖风习习的夜晚,他说:“我想娶你,我想生生世世都跟你在一起。” 姑娘在她怀中战栗,慢慢红了脸颊,咬着唇小声道:“我一点武功都不会,身体也不好,只怕会拖累你。” 陆小凤紧了紧手臂,郑重道:“我一定保护好你,不会再让你受到一点伤害!” 他食言了。 名动天下的代价是数不清的麻烦,人在江湖,万事不由己。 他除掉的那伙地头蛇只是小喽啰,他们老大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前辈大哥,曾在湍急的黄河河心独坐一只孤舟划道,扬言,一年之内,谁能挑了他,他愿意献出全部身家白银十万两,若输了,黄河沿岸都是他的地盘。 后来,他就成了赫赫有名的黄河斩龙手,创建了聚龙帮,一年内崛起江湖。 帮里义先行,陆小凤杀了他兄弟,他就要灭陆小凤满门。 陆小凤没有满门,不会武功的姑娘遭了殃。 他们把她绑到了当年斩龙手打擂的河心,当着陆小凤的面,将刀捅进了她心脏,丢进了奔腾不息的浩荡大河。 陆小凤拼了命,一路冲杀,身负四十余处伤单挑斩龙手,他败了。任他如何崩溃,如何绝望,只能无能为力,眼睁睁的看着,看着心爱的女人凄惨死去。 斩龙手的鞋踩在他脸上,“知道你错在哪了么?毛头小子,连武功都没学好就敢出来混江湖?记着,你女人不是我害死的,是你害死的!” 长剑刺入他后心,斩龙手像踢一块烂抹布一样把他踢进水里。 三日后,他被行船路过的花家商队从河里救起,后心那一剑刺偏了几分,陆小凤活了下来,可那个他发誓要生生世世在一起的姑娘独自在水中冰冷。 十七岁那年,是他前半生最幸福的一年,也是最痛苦的一年。 在无数个寂静凄凉的夜晚,他在茫茫黄河边徘徊,然后一步步踏进去。 有时候他想,我要活下去,我要替她报仇,然后如梦方醒,挣扎着回到岸上,有时候他又会想,就算报了仇又如何?她再也回不来了。 她一个人在黄泉彼岸等他呢。 头顶的圆月变成了血红,他涉水而去,突然间,一只手拉住了他。 陆小凤怔然回首,姑娘眸若群星,朝他嗤嗤地笑。 “怎么了?见到我不高兴吗?”她道:“还是我离开太久,你已经把我忘了?” 陆小凤愣住,愣了许久,然后紧紧地抱住她,哽咽出声:“我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过你!” 姑娘抚摸他的脊背,脸颊贴着他心脏的位置:“这次,你会保护好我的,对吗?” …… 西门吹雪在梦中见到了林默。 血月躲在朦胧的黑云中。 曲香苑里,林默端着果盘,笑盈盈道:“我可以把它放下来吗?” 西门吹雪点头,熟料林默不仅放下的果盘,还坐在了他身边,双手托腮盯着他的脸看。 “你在看什么?” 林默笑着道:“废话,当然是在看你啊。” “你为什么要看我?” “可能是因为我喜欢你吧。” “喜欢?”西门吹雪那张向来如冰如雪的脸上,竟缓缓绽出一丝笑意。 雅阁中只有他们两个人,屏风后面还有泡着茉莉花瓣的洗澡水。 西门吹雪忽然转过头,望着那扇屏风,灯辉投映在上面,视线渐渐朦胧,场景在变,视线里的东西一样一样的消失,慢慢变成了他所熟悉的一草一木。 遮天盖日连绵成片的树荫,曲折缦回的长廊,和青石板铺成的,没有一点杂草的空地……这里是他的家。 老管家和侍女人手一盏红色纱罩灯,那红仿佛掩映了天地。 西门吹雪恍然想起来,他刚刚才进行完一场生死决斗,全力以赴,打得酣畅淋漓,他的剑道头一次触摸了死神,更近一层楼。 更重要的是,他在将死未死时,看到了一阵纯白而圣洁的光芒。 仙女般的脸庞不动声色,温柔的凝望着他。 西门吹雪人生的前二十余年里只有剑,直到这一刻,他的世界有了不一样的色彩。 红,天地都是暧昧与朦胧的红,红色的轻纱被风扬起…… “我有一项能力,是读心。”林默这样对他说:“你喜欢我,是不是?” 梦中,西门吹雪终于说出了被他生生咽回去的话。 “是,我喜欢你,很喜欢。” “很奇怪,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她扬起笑脸:“是因为我长得漂亮吗?” “是……不是。”他微微颔首,轻笑出声:“我也不知道,或许只是垂死的那一瞬间所产生的幻觉吧。” 林默走近他,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那你预备拿这幻觉怎么办?” 西门吹雪一字一字道:“嫁给我。” “哦?” 他又说了一遍:“我想让你嫁给我。” 红罗帐,龙凤烛,她明艳若牡丹,眼流光,唇绯色,一室旖旎。 蜡烛烧到了天明。 时间悠悠荡荡,来到了九月十五,月亮挂在太和殿的屋檐下,没有可笑的画师,没有刀枪林立的神机营,更没有谋朝篡位的野心家,只有一个他最尊敬的对手。 一战至天明,他堂堂正正的赢了,妻子的眼中也再没有别人,只有他,只看得见他。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林默问。 西门吹雪看着手中的剑,怅然道:“我想隐居,从此再不问世事,你还愿意陪我吗?” 林默依偎在他怀里,柔声道:“你想做什么我都陪你,永远。” …… 七八岁的小男孩独自奔跑在窄巷里,一条凶恶的大黄狗追着他跑,汪汪犬吠声让他胆寒。 白天他还有一个母亲,尽管这个母亲总是喜欢打他骂他,扯着他的头发和耳朵把他狠狠掼在地上,咒骂着他为什么要出生,为什么要活着,他害惨她了。 男孩只见过他父亲一面,是在刑场上,他看着那个男人被剥去衣服,银亮的小刀一块一块割去他身上的肉,每割一块,男人便会发出一阵变了调的惨号。 男人就是他的父亲。 听周围人说,这个男人奸丨淫丨掳掠无恶不作,前日不长眼,祸害了兵部周侍郎家的闺女,官府下了死命令,这才被缉拿归案。 他的母亲留着泪,咬牙在下面大声叫好。 据说,是他的父亲强迫了他的母亲才有了他,为此,母亲一桩极好的婚事没了,还被家里赶了出来。 男孩那年才四岁,他能明白什么呢?他只知道要管这个天天毒打他的女人叫娘,讨要吃的得跪下来,自己骂自己是个恶心的贱种,骂得好了,才能被开恩赏一口吃的。 现在连那点吃的也没了,他终究还是被丢下了,无论他如何的哀嚎,祈求,下跪,磕头通通没有用,母亲换了件体面的新衫,坐上了宽敞的马车,跑起来的速度他无论如何也追不上。 他流着泪,抱着膝盖缩在冰冷寒夜,无人的街角,一声声喊着娘。 这是冬天,每年冬天都有冻死的人,更何况男孩的衣着本就单薄。 没有人知道,这就是鼎鼎大名的中原一点红的童年。 血月高悬,冷风呼啸,小巷里呜咽声不断,狗吠不止。 他正哭得伤心的时候,忽然觉得身体暖了起来。 翻毛斗篷罩在他身上。 抬眼,是个慈眉善目的女人,她拉起他的手,温声道:“你是谁家的孩子?这么冷怎么一个人在外面?” 一点红哭道:“我……我不知道,我娘不要我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 女人幽然一叹:“也是可怜,我家就在那边,不如跟我回去吧?” 一点红道:“你会打我吗?” 女人道:“打你?” 他擦擦眼泪,拉住女人的衣角,“就算你打我也行,骂我也行,只要……只要你肯收留我,我什么都会做的。” 女人蹲下来,用斗篷把他严严实实包住,抱在怀里,轻声道:“我会对你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嗯,下一个写谁的梦呢?今晚想再来一更感谢在2021-06-1300:44:13~2021-06-1322:49:4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lokiofasgard10瓶;醉清风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75、他们的梦(2) 叶孤城在年少时曾有过一个未婚妻。那时候他专注剑道,哪里懂得什么人间情爱?对他来说,不过是不要紧的多了一个,不重要的身份也多了一个。 后来,他听说未婚妻家中遭逢巨变,父母外出时遇了海难,双双丧生。姑娘还小,孤苦无依的,她族中长辈便过来央求,能不能先让她过门? 叶孤城那时候年纪也不大,还不及弱冠,还只是活在父亲羽翼下的少城主,父亲转头问他:“你怎么想?”他觉得府里也不差多养一个人,随口就应了。 转过日来,他见到了所谓的未婚妻。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她,天还下着蒙蒙细雨,一个十三四的女孩子,梳着双螺髻,白衣绿裙,捂着心口站在房檐下怯生生的看他,像极了莲花池里刚冒出来的花骨朵。 叶孤城只看了一眼就走开了,没多久他便忘了有这么个人。可慢慢的,他就没法忽略有这么个人。 晨起时有人奉上新茶,看书习字时有人执扇、研磨、红袖添香,习剑结束后,也有人会人执一枚丝帕,亲手为他试汗。 南海气候闷热,他坐在水池里沐浴,她悄悄藏在水池的屏风后面,跺跺脚,探出了小脑袋,“需要我做什么吗?” “这些事情不需要你亲自做,你做的也没有侍女好。” 茶太烫,墨太浓,香薰味甚重,打扇时风会把纸张吹起来,练剑后他会直接沐浴,也不需要擦汗。 屏风后的小脑袋缩回去,又很快探出来,直愣愣地朝他看过去,“你什么时候娶我啊。” 叶孤城已沐浴完,但他实在没办法当着一个女孩子的面赤身裸体的从水池里走出来。 他道:“你还小。” “可是……” “出去。” “噢。”小姑娘跑出去几步,骤然想起什么,扭过头又跑回来,却不料踩了脚下的裙子,往前一跌,扑倒了屏风。 一声巨响,她跟正在擦身的叶孤城打了个照面。 两个人同时红了脸,小姑娘想说的话通通忘了个干净,慌慌张张的逃走了。 她就这样猝不及防的闯入他的生命,花骨朵还未绽放,便彻底湮灭于一场疫病之中。 那一年,她十五岁,在病榻缠绵了数月,最终不治而亡,终究没能等到嫁给他。 小姑娘死的时候眼含着泪,哭着说,我不想死……院前栽种的花还没开,我还没有嫁给你……在不甘与不舍中,她慢慢阖上了眼。叶孤城坐在塌前看着她,手摸着她的脸,心脏骤然一抖,仿佛被一把锋利的宝剑贯穿。 这并非是失去爱人的痛,因为他不爱她,也不爱任何人,他只是在痛生命的脆弱和人生的无常。 没过多久,他的父亲也染上了同样的病,很快撒手人寰。 向来不爱理会俗务的叶孤城不得不面对父亲与未婚妻的葬礼,还要处理一城的事务以及南海剑派三番五次的挑衅。 夜晚,他独自坐在海边的岩石上,仰头望月,月亮慢慢变成血色,充满了不详的意味,周遭一颗星也没有,只有那一轮玉血孤独的挂在天上。 人间多纷扰,或许,唯有生于万丈琼霄方能摆脱这一切的苦怨嗔痴。 这么想着,他闭上眼,身体轻飘飘的飞起来,与血月相对,俯瞰脚下众生。 他幻化成了天边的一颗寒星。 …… 天上飘着雪 庭院外积雪盈尺,一个七八岁的,玉雪可爱的小童站在一颗满是积雪的树下,仰头看了一会,突然冲上去一脚踹在树上,大雪纷纷落下,他飞快跑开,有人却遭了殃。 一个下巴长满黒胡茬的年轻汉子原本蹲树下喝酒,见人走过来,就朝招招手道:“过来。”,那小童果真朝他跑过去,他笑得弯起了眼睛,正要伸手把小童抱起来,却没想到挨了一头一脸的雪,狼狈地站起来大笑道:“嘿,你这小子,别让我抓到你!” 小童跑开了,他当然跑不过喝酒的年轻汉子,没几步就被逮住,被拎着后脖领,拳头抵在他脑袋上,“你跑啊,你倒是跑啊?” 小童也不慌,回首道:“你是师父新收的弟子?” 年轻汉子朝他笑,露出一口白牙,“这么说,你也是师父的弟子了?”他把小童放下来,正色道:“崔略商。” 小童小脸微扬,笑道:“师弟好。” “师弟?” “本门只从入门先后,不分年龄大小,你当然是我师弟。” 小童叫盛崖余,在多年以后,他成了享誉天下的名捕无情,就像当年被逮一样,逮住了另一个小师弟。 他拉住了那孩子的肩膀,即便俩人差不了几岁,却有一副老成之态度:“这么晚了你去哪了?” 被他叫住的孩子一愣,搓着手道:“我出来……练剑!” “练剑?你的剑呢?为什么你身上一股烧鸡味儿?嗯?” 小师弟脸也红了,声也颤了,我了半天,就是说不出一句话,憋了半天,碧绿色的眼睛慢慢浮出一圈水光。 “呜。” “快让我看看我们的无情捕头又逮住了哪个小毛贼?” 窗户被推开,一双手臂伸出来,然后才是一张神态温文的脸,趴在窗户上笑道:“这不是冷小四么?刚才在饭桌上说不饿,怎么这会想起来偷吃了?” 水淋淋的要哭不哭的眼睛转了个方向:“二哥……” “你二哥只有一双会讨饭的手,可没有一张会说情的嘴。”窗户毫不留情的关上。 “大师兄……” “过夜偷食,罚你抄一遍书。”无情仰头看了眼浓夜,接着道:“明天抄,我盯着你抄。” 冷血道:“可是,大师兄不是才告假回家探亲吗?” 无情道:“家又不会长腿跑了,什么时候回去不行?只有你会跑。” 冷血眼瞳颤了颤,又要哭了。 …… 绣玉谷,移花宫。 七月,百花齐放。 门前坐着一个丑绝人寰的畸形如侏儒的男人,之所以坐着,是因为他双腿残废,无法站立。 而这个又丑又残的男人,更有一副难听到无法形容的嗓子,他在朝山谷里喊话。 “在下鼠相魏无牙,前来拜会二位宫主。” 据说住在这移花宫的二位宫主不仅武功高强,家资丰厚,还有着令人一见难忘的,神仙般的美貌。 魏无牙打心底里觉得只有这样的两个女人才能堪堪匹配才华横溢无所不能的自己。 所以他来求亲。 这个求字用得也不太妥当,该是他施恩下聘才是。 然而他大箱小箱带了数不清的金银财宝上门,在门口嚷了半晌,竟无半个人理会。 魏无牙生了大气,正要直接闯进去,不曾想一道被狂风生生拦去路,再睁眼,一个头发丝都比他英俊的男人站在他面前,二话不说,一脚将他连人带椅的踢倒。 魏无牙在地上爬。 一只白靴踩在他的脸上,喝道:“你是什么东西,也敢来移花宫求见?” 魏无牙被靴子踩着,扭头大骂道:“你又是什么人?” “江枫。”他道:“你来此做什么?” 魏无牙道:“自然是求娶怜星邀月二位宫主!” 这话说的又得意,又自豪,好像被他求娶的人应该感到无上荣耀,不慎惶恐,立刻跪下来亲吻他的脚,感谢他的大恩大德。 谁知踩住他身体的那只靴子又踩住了他的脸,狠狠的碾了几下,直接踩进土里,只有一寸脖子露在外面。 江枫大骂道:“凭你也配!这话说出来都嫌脏了二位宫主的耳朵!凭你这张脸,就是只癞蛤丨蟆都比你英俊些,至少蛤丨蟆还有一双大眼睛,哪怕是老鼠都比你可爱些,至少老鼠叫不出你这样恶心的声音!” 魏无牙发出了坚强而愤慨的声音:“你懂什么!从我爷爷开始,就想娶移花宫的宫主,一直到我,世世代代都向往着移花宫,这份决心,岂是你能体会的!” 江枫道:“想不到阁下还是金蟾世家。” 话音刚落,数不清的绚丽花瓣在空中飞舞,十数个妙龄少女自深谷中走出,红毯铺在地上,一个美到群花失色的女人踏在地毯上,一步一生花。 她穿着最繁复瑰丽的宫装,戴着最华美典雅的首饰,蝴蝶萦绕在她身侧。 “什么人在我绣玉谷喧哗?” 江枫一见那美人,忽然落下泪来,悲声道:“是我……大宫主,我……” 邀月冷冷的看着他,连眼皮也懒得掀一掀。 却听他哭着道:“当初……是我有眼无珠,不识好歹,竟做出与侍女私奔这样的事,如今我幡然醒悟,每一个夜晚,想到当初在移花宫的种种都悔恨不已,如今,只求大宫主能……能再给我一个报答当日相救收留之恩。” 邀月冷漠而高傲的转过去,淡淡的哼了一声,“这就不必了。” 那张另万千少女失神,心碎的脸露出茫然而失落的神态,映得连飞舞的花儿都萎靡了三分。 “那大宫主珍重,我……走了。”他嘴上说着要走,眼睛却恋恋不舍,移不开光。 良久,邀月道:“报答就不必了,只是我宫内倒是不在乎多个浇花除草的闲人。”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叶孤城未婚妻,原著里有提过那么一句: “然后,他就感觉到一种奇异的刺痛,就仿佛他看见他初恋的情人死在病榻上时那种刺痛一样。 那不仅是痛苦,还有恐惧,绝望的恐惧。” 真是让人浮想联翩的一段话啊 ps:猜猜第二个第三个是谁的梦(嘿嘿斜眼笑) 这两章可以当番外看,为了跟正文区别开,我还特意换了文风,怪不适应的,卡了整整一天(摊手) 不过经此一梦,默默被全江湖尊崇、忌惮、暗杀不过分吧,大佬要走向崛起之路的第一步了!感谢在2021-06-1322:49:41~2021-06-1421:30:1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另请高明吧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76、分手快乐 第三天的太阳升起,斑离开,无限月读解除,世界苏醒了。 全世界的人们自层层包裹的白布条中挣脱而出,望着周围巨树的枝蔓,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和迷惘。 沉默是因为人们实在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一神奇现象,哪怕是天下最能说会道的人忽然长了八条舌头也说不出一句话,迷惘就是单纯的迷惘。 片刻后,此起彼伏的声音如油滴入沸水,在大街小巷,在全国各地轰然炸响。 “这些树!我想起来了,月亮!月亮突然变红了!还有这些树!这是怎么回事?” “我被白布条包起来了!无论如何也逃不掉!” “没错!树从地下疯长出来之后,我就动不了了,那是什么?是天罚吗?” “我做了一个梦,大家做梦了没?” “做了做了,我梦见我发了大财。” “我也是,住着几进的大宅院,四十几个丫鬟伺候着,比皇帝还气派。” “我梦见我当皇帝了!” “我梦见我得道成仙了。” “我梦见我死去的爹娘和孩儿都活过来了,那一切根本不像梦,太真实了,真实得可怕。” 这话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你一言我一语的附和着,都说这跟平时做梦大不一样,普通的梦琐碎而凌乱,晨起没多久便会忘得一干二净,而这个梦,他们清清楚楚的记得梦里的所有细节,若非醒来看着恐怖的巨树枝蔓和白布条,他们一定会觉得那不是梦,而是真真切切发生过的。 且无一例外,都是美梦,让人舍不得醒的美梦。 然而身为普通老百姓,再舍不得醒又能如何呢?他们既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更不知道是怎么结束的,鬼神之力降灾也好,老天爷的恩赐也罢,他们都只能被迫接受,有个别乐观主义的迅速调整好心态,拍着树干道:“嘿,今年开春省柴火了,都别动啊,这一块是我家的。” 也有个别调整不过来的,把碎裂的白布条缝吧缝吧连接好,然后把自己重新捆里边,往树干枝蔓上一挂,迎风飘舞,就想再来一觉,把美梦续上。 这些人里,并不包括那些身怀绝技,消息灵通的江湖人。 这样惊悚而奇异的怪事,这样庞大的手笔,若是“人”为,那天下只有一个人能做到。 大魔王,林默。 她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取代成了江湖顶流。 至于搅风搅雨罗刹牌?那是什么东西?完全不记得了。 现在,全天下的人都只关心那轮血月究竟是不是林默的手笔,她又为何要这样做? 木屋里,孤灯下。 木屋小而逼仄,只有一套桌椅,桌子上放着一只琉璃灯盏。 琉璃灯盏下坐着九个人,九个名满江湖的人,分别是楚留香、花满楼、木道人、独孤一鹤、薛衣人、以及四大名捕。 这些人中有人住在江南,有人住在蜀中,有人住在湖北,更有人漂泊无定,四海为家。 论身份,这里面有浪子,有富豪,有开山立派的宗师,有闲云野鹤的道士。 能将这些人聚齐的也只有神侯府座下的四大名捕。 天下间能让四大名捕联手办的案子并不多,能让四大名捕联手办两次的,普天之下,也只有一个林默。 “关于她展现的神乎其技的功夫的说法有很多,流传最广的是两种说法,其一,她是下凡历劫的仙女,其二,她是个能招鬼怪附身的异士。” 说话的是无情,他的脸冷漠苍白,尖而秀雅的手指落在桌前琉璃盏下的白纸上。 白纸上写满了招式名称,依次是: “天地乖离,开辟之星;大震撼;阿修罗魔九闪;三千世界;镜花水月;黄金之舟,空手接白刃;迟钝光线……”每一个招式名称后面都有详细的注解,包括出手位置,招式效果,以及释放的威力。 “以诸位对她的了解,觉得她是哪一种?”无情说完这句话,四大名捕已有三个看向花满楼,目光略有些许莫名的微妙。 传说中,让大魔王怀孕的人……花满楼假装没瞧见那点微妙,硬着头皮道:“第二种。” 楚留香瞧了他一眼,接着道:“我也认为是第二种。” 薛衣人盯着纸忽然道:“你漏了一个招式。” 无情道:“哦?” “她的成名技:月棱镜威力,变身。”这几个字被薛衣人说得很严肃,一点也不滑稽,似乎也只有他在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还能严肃起来。 “你们若是见过她变身的样子就知道,没有其它可能,只能是第二种,她能召鬼上身,鬼是什么性格,她就是什么性格,鬼有什么缺点,她就有什么缺点。” 独孤一鹤侧目:“你见过?” “我见过。”薛衣人还是很严肃,他接着道:“在春熙楼,我曾亲耳听她说:呐呐呐,欧尼酱,瓦塔西美少女战士得丝,今天米娜桑有为正义而战吗?” 古板无波的语调,生生把另外八个人刺激出一身鸡皮疙瘩,连无情都忍不住缩起脚趾。 这种稀奇古怪的话他们只想让时间尽快冲刷掉,并不需要复述。 薛衣人丝毫没有觉得尴尬,手指点向“天地乖离”,“我想没有人会觉得,所谓的美少女战士会和这位自称王的,一剑粉碎三十里河堤的家伙是同一个。” 冷血道:“不错,绣花大盗一案中,若非她外出时多次迷路,我也不会怀疑到她头上。不认路岂非也是鬼怪附身的缘故?” 一直沉默的木道人忽然开口道:“这样简单的问题堂堂四大名捕总不会想不明白,千里迢迢把我等召集在此地,想必另有要事吧?” 楚留香道:“是因为血月怪梦?” 血月怪梦,这四个字一出,所有人表情立刻难看起来,黄粱一梦的确好得让人不愿意醒来,而它的恐怖之处就在于此。 无情肃然道:“她被鬼附身之事,我们猜得到,其他人稍加了解自然也猜得到。” 花满楼眉心一蹙,脸色变了,楚留香替他把话说出来:“林默会被鬼控制影响,在这影响下,跑到酒楼食肆大呼小叫算不得什么,粉碎河堤可以赔钱,迷路无伤大雅,但让血月笼罩天下,几乎使得天下大乱,倘若我们不曾醒过来,岂非要一直困着,成为掉树上的活死人?” 换言之,她几乎灭世。 独孤一鹤接着道:“这次是血月怪梦,下一次呢?倘若下一只鬼控制她要杀光所有的人呢?” 花满楼立刻道:“这只是一个假设。” “花公子愿意拿自己的性命去赌一个未知,不见得所有人都愿意。”独孤一鹤道:“我想,这就是几位差爷将我等请来的目的。” 木道人左右看看,道:“什么目的?” 无情久久地盯着桌上的琉璃灯盏,“官家的意思是,除掉她,永绝后患,可我们不想这么做,所以……” 风吹熄了烛火,骤然黑下的夜掩去无情未说完的话。 ……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对大部分人来讲,林默这么一个不稳定因素,就像一个随时会引爆的炸丨弹,她多活一天,全天下的人就危险一天,多活一刻,悬在脖子上的刀就多留一刻。 她有大麻烦了。 …… 陆小凤从白布条中脱身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林默,尽管他的意识还有些恍惚,头脑也不甚清晰,但他知道,他必须要找到她,立刻! 他并没有找多久,因为这几天想找她的人实在太多。 林默在吃饭,一个十几岁的锦衣小伙子跪在她脚边,红着眼恼道:“我已经给你跪下了你还要怎样?” 林默把筷子放下,“麻烦你搞搞清楚,是你自己非要跪,不是我要求你跪,我的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望你立刻离开我的视线,不要打扰我吃饭。” “你!” 林默接着道:“况且你跪也没有用,从早上到现在已有几十个人朝我跪下,而我的回答也只有一个,不行。” 不是不想,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少年的诉求很简单,跟那几十个人的诉求一样——他们不想醒,他们想让那场美梦继续下去。 “为什么?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有多残忍!你既然不愿意,当初为何要这么做?” 几十个人里一半以上都问过她这个问题,她从不知所措,木讷无言,到现在,已经能从容应对了。 “因为我高兴。” “高兴?这算什么理由?”少年站起来大声道:“你知不知道,你害苦了我,我本已断了念头,是你给了我妄想,你让我得到,如今又残忍的掠夺走了我的一切!” 如果是以前的林默当然受不了这样的责问,但她现在已经敢直视少年的眼睛,一字一字道:“这只能说明你是一个悲哀的弱者!弱者没有选择的权利,我说让你做梦,你就得做梦,我说让你醒,你就得醒! 你是弱者,你不配!” 少年失魂落魄的走了,陆小凤全程围观着,他走过去,笑道:“这可一点也不像你会说出来的话。” 林默抬首看了他一眼,这个眼神让陆小凤定在了原地。 他像是被针刺了一下。 “你……怎么了,怎么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若非陆小凤精通易容术,看出眼前这个人没有一丝易容的痕迹,他一定会认为这个人不是林默。 林默看着他时,眼睛里是有光的,即便不笑,也会透着喜悦和爱意,而此时的她,眼中只有冷漠。 就像附身的鬼从未离开。 “因为无限月读的三天,我看尽了这世间的一切好梦……当然也包括你的。” 陆小凤立刻僵住。 林默道:“就算你不来找我,我也要去找你,因为有两个问题我不得不问,希望你能诚实的回答我。” 陆小凤已经猜到她要问什么了,果然—— “第一,在马莲河畔镇,我们在一起之后你还有没有过其她女人? 第二,为什么你的梦里,连我半片衣角都没有?” 这两个问题,没有一个是陆小凤能答出来的,也没法答,他只能沉默。 “这就是你的回答?” 系统光屏显示,陆小凤当前好感度为六十五。林默站起来,走过去,陆小凤以为她会狠狠扇他一巴掌,他也不预备躲。 林默的手的确扬起,却没有扇他,而是轻轻落在他的脸上,像对待珍惜的古董字画一样轻。 “你知道的,我说过我不喜欢过去经历太复杂的人,但我喜欢你,我从来没有这样的喜欢一个人,你曾舍命救我,对我那么那么好,我以为我会是你生命中最特殊的人,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不是。 谢谢你没有骗我。” 陆小凤从来不是个嘴笨的人,可他现在一个字也说不出。 “我相信你对我绝非虚情假意,可也跟你过去的女人没什么不同,这让我觉得自己对你的感情就是一个笑话,所以我们的关系就止步于今天吧。” 作者有话要说:其他股:喜大普奔,弹冠相贺 77、分析弱点 “我们的关系就止步于今天吧。” 这句话就好似当头棒喝,一下子就把陆小凤给打清醒了。 平心而论,无限月读给他造的幻梦的的确确完成了他这十余年最大的遗憾,那一段夭亡的感情曾让他无比悲痛,可以说在二十岁之前,他没有一天不想去死。 幸好他还有朋友,在几个朋友的陪伴和开导下他挺过了那段至暗时刻,慢慢将那段过去埋葬在心底。他也并非因此成了浪子,而是在未来的十多年里经历了太多人,太多事,是这些人和事一点点的改变了他。 十年踪迹十年心,陆小凤自己也没想到会在那种情境下看到故人,与她恩爱携手,说不开心,不高兴是假的,甚至有那么一会他根本舍不得醒。 这并不能说明他心里没有林默,他想,或许是因为他和林默一直好好的在一起,没有痛断肝肠的遗憾吧。 当然,这不是理由,无论是哪个女孩子都不能接受这样的理由,陆小凤刚解释了两句就见林默把脸瞥向一边,懒懒道:“我以为像你这样久经情场的人,分手的时候能痛快点。” 陆小凤不说话了,也想不到该说什么好。 林默坐下来又拿起筷子,“你吃饭了没有?坐下来吃点?就当是散伙饭。” 陆小凤落座。 “我想,你应该不会干出那种,放着好聚好散不要,跟我纠缠不清的事情来吧?”林默忽然道:“曾经你一路相随暗中保护让我很感动,现在就不必如此了,我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你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对吗?”她的眼中有决然闪过。 陆小凤迟疑了一下,摇摇头苦笑道:“我不会纠缠。”顿了顿,接着道:“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 两个人沉默着吃饭,快要吃完时,林默忽然要了一壶酒,她自从那次醉过之后再也没喝过酒,今日却要了最好的,最烈的酒。 陆小凤喜欢烈酒。 酒杯斟满,林默朝他笑笑:“算起来,我与你相识已有两年零八个月,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很开心,你也从来没做过一件让我不高兴的事。” 陆小凤把酒倒进嘴里,杯子又被斟满。 林默杯里的酒刚碰碰唇,却好似已经大醉了:“你太好了,好到让我觉得以后若是再跟谁好,那个人肯定不如你,或许不如你长的好看,或许不如你聪明,不如你好脾气……所以,喝完这杯酒就请你快走吧,我怕我后悔。” 陆小凤又把酒倒进嘴里,明明千杯不醉的人,这两杯酒下肚他已觉得头脑昏沉,肺腑烧得慌,也像是醉了。 是不是每个伤心的人都醉得很快? 陆小凤走出去,忽然回首道:“不会的,像我这样的混蛋,天底下到处都是比我强的人。” …… 密室,圆桌,人。 “天地乖离,这一招,她需要专门的剑才能使出来,宝剑从金色漩涡里钻出需要十三息,且在出招前会有狂风,她需要大声吟诵“天地乖离开辟之星”这八个字才能放出那毁天灭地的一招,这中间至少需要二十息。要对付这招,就要在她出手之前,十三息之内一击必杀!” “所以天地乖离的弱点是慢!” 所谓“息”是武林中人出手速度的测量单位,大致等于“秒” 十三秒,哪怕是二流剑客也足够能取人性命了。 “天地乖离能破,那招“万箭齐发呢?别忘了,她还有不知会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天之锁!” “过。” “好,下一个,大震撼,珠光宝气阁中,她用软树枝将苏少英震得连站都站不起来,至今没法执剑,还有魔九闪,据黑风寨残余的土匪说,她会幻化出三头六臂,扫平整个黑风寨也只挥了那么一刀!说是,一刀之后,他们看到了十八层地狱的景象和森森鬼气。” 林默大魔王的称号就来自于此。 “我有办法,这些招数动静太大,牵连极广,你们有谁见她在闹市中这般出手?莫要忘了,天地乖离被她劈向了河堤,并未伤及一人,我们可以在人多的地方朝她出手。” “可她一句“看剑”就能让你直接跪下。” “拔剑三息,看剑一息,在下不才,三息之内取人性命不在话下。” “神机营中有人说起过,只要有人接白刃,剑就不能动,我们可以先派人故意被她定住,诱她把这招先使出来,然后再另派人偷袭。” “别忘了她的另一只手还能发射迟钝光线。” “镜子。只要不被那粉色光芒照到就没问题,用一面大镜子或许可以把光线反射回去。” “镜花水月总不能用镜子反射回去,以前跟在林默身边的小丫头曾跟我说过,这招能操控五感,敌我不分。” “诸位,我们不妨换一个思路,我们都是人,为何要跟那怪胎硬碰硬?她的手段层出不穷,这般绞尽脑汁的破解终归不是个办法。” “莫非你有更好的办法?” “与其分析她招式的弱点,不如想想她这个人的弱点。” 密室中坐了数十个人,仅有孤灯一盏,昏暗的烛火看不清在座诸人的面目,只知道这里鱼龙混杂,大人物小人物齐聚一堂,他们聚在这里本也不是为了认识谁是谁,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林默。 想方设法,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她再活下去,她或许是个好人,但她的存在已经威胁到了天下所有人的性命。 恶人可以继续逍遥,恩怨先放一边,仇敌暂时言和,林默必须死! “她的弱点么,昔年绣花大盗作恶多端,罪行累累,甚至陷害她入狱,后面怎么样大家也都知道了。” “你的意思是……” “魔王毕竟是女人,女人一旦动了心啊,简直可以为了对方去死。哪怕到不了这种地步,成为她的亲近之人,杀她还不是易如反掌?” “只怕不容易,陆小凤在她身边。” “最新消息,前日有人瞧见俩人在悦来客栈闹翻了,仿佛是因为陆小凤的老毛病又犯了,呵,这位魔王也不是善茬,中原一点红为了她远赴关外,还得罪了老屋山,最近听说,她似乎还怀了花满楼的孩子?” 井然有序的发言被这一句话闹得哄堂大乱,你一言我一语说什么的都有。 “你这话听谁说的?消息可靠么?” “大智大通说的,错不了。” 大智大通是武林中号称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的两个人,一个问题五十两银子,成名三十余年,至今没出过差错。 “大智大通说林默怀了花满楼的孩子?江南花家的七公子?” “……不是,大智大通说的是林默跟陆小凤闹翻,俩人还吃了一顿散伙饭。”搞得特别有仪式感。 “这岂非天赐良机?谁想去试试?” 无人做声,过了一会。 “这种事情只有一次机会,一旦失败她必然警惕,所以那个人一定要是大魔王喜欢的那种。” 那么问题来了,林默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 是金九龄那种矜贵风度型,还是陆小凤那种体贴风趣型?亦或是中原一点红那样的话少酷哥? 不比不知道,一比真特么吓一跳,大魔王的口味也太驳杂了。 有人试图总结这三个人的共同特点,首先得面容英俊,其次,年纪都比她大,武功也要过得去,再多就没了。 紧跟着就有人猜测大魔王的最爱究竟是谁。 “我认为是中原一点红,据说林默曾花三十万两嫖他过夜,走之前还送了他一把刀,为了他亲赴沙漠险地,九死一生。” “我不这么觉得,林默要是爱他为什么不嫁他?我认为她最爱的一定是金九龄,他要是还活着,大魔王早就嫁人了。” “可金九龄死后没多久她选择了陆小凤。” “或许是心情极度悲痛所以破罐破摔?” 两方各说各有理,就陆小凤没人提,毕竟前天刚吃完散伙饭。 “诸位都错了,她最喜欢的其实是王爷。” “……什么王爷?” “鄙人有幸,在书局买到了大魔王亲笔撰写的话本子。” 四本书被扔到了孤灯下,一字排开,书名分别是: “霸道王爷,白兔王妃哪里逃。” “冷面王爷俏王妃。” “王爷的心尖宠。” “她是王爷的白月光。” 看出来了,大魔王对“王爷”绝对是真爱,看话本子的厚度,得有好几十万字。 如果不是发自内心的喜爱和向往,如果不是迷恋到不可自拔,生了妄想无处宣泄,怎么会有人写出这等令人窒息的,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 四本书被依次传阅,本来光线就暗,内容更是辣瞎人眼。 “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 “什么?整整一罐子的避子丸她都吃下去了?” “你敢死?仙儿还需要你的血来续命,你怎么敢死?” “女人,你这里欠我的,拿什么还?” “……” 这……魔王的爱好未免也太特殊了,大家都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多少有点承受不来。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成功扮演书中的霸道王爷,俘获魔王的芳心? 作者有话要说:宫九:本世子觉得自己可以 林默(惊恐):你不要过来啊!妈妈这里有疯子! 。。。 78、世子 “回顾皆如草木,唯你是青山,嘲笑世间,情难两得,天作隔两岸……”1 歌声消沉落寞,筷子击打在酒杯上,杯里酒水微漾。 落日的余晖照进开满鲜花的小楼里,撒下一片灿烈的金黄。 唱歌的是陆小凤,这首歌林默在曲园卖艺的时候唱过,陆小凤一听就喜欢上了,回去路上他说:“调子挺好的,就是歌词听不大清楚。”那时候已近午夜,林默打着呵欠从木箱里找出纸笔,把歌词抄下来给他看,又唱一遍给他听。 “回顾皆如草木,唯你是青山。”陆小凤从后面抱住她,头探出来,嘴里念着这句,笑道:“这是在说我吗?在你眼里,其他人岂非是草木,你只看得到我。” 林默回首道:“是呀,天下男人那么多,我只看得到你。” 回忆戛然而止,与烈酒一起焚烧殆尽。现在这句歌词换他来唱,翻来覆去,一遍又一遍,只唱这一句。 花满楼在喝酒,他酒量一向不错,偶尔也会小酌几杯,但今天的酒实在喝了太多,酒劲儿涌上来,连额头青筋在跳,脸色也跟着涨红,一阵阵的发烫。他本也不想喝这么多,但一个好朋友心里难过的快要撞墙,抱着酒坛子来找你的时候,总不能让他一个人大醉。 陆小凤在来之前已经喝了不少,来之后又喝空了两坛烈酒,茅厕跑了五六趟,吐了七八次,花满楼不得不跟着他到茅厕里,只怕他一头栽进去。 到后面两个人几乎一块栽进去。 幸好吐了几次后稍微清醒了些。 “所以,你就这样回来了?”花满楼道:“她既然那样说,或许已经后悔了,在等你开口挽留她。” 敲杯的手停住,陆小凤道:“她不会,她若是真的后悔,根本不会等我出口挽留。她之所以那样说,是在给我留面子,怕伤害到我,更怕我纠缠她。”一杯酒落肚,他凝视空杯:“她那么喜欢我,我却伤透了她的心。” 花满楼道:“这不是你的错。”叹了口气道:“但有件事你必须要知道。” “那晚的异变已经有无数人认定是她做的,无知无觉操控了天下,光凭这一点已经触到了皇权的逆鳞,也足够让天下人忌惮她。” 陆小凤道:“她也会受到无数人的尊崇和信仰。” “所以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 花满楼轻轻叹了口气,“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她是不想连累你,所以才那样说?” 陆小凤道:“我想过,但是她不会。她或许会隐居,或许会出海,唯独不会想跟我分开,因为在她的认知里,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不必害怕任何困难。” “所以你这次不打算陪在她身边保护她?” 陆小凤站起来,扶着小楼的栏杆俯下身,沐浴夕阳的光辉,遥望冷雾缭绕的西湖,“若是以前,我绝不会放她一个人,而今日,她已不是昔日那个林默了。” “她已经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已不再需要他了。 双臂撑着栏杆,头枕在上面,喃喃地唱:“……情难两得,天作隔两岸……” …… 热茶的雾气升腾,街边的茶棚里,伙计的两只手在堂布上抹了几下,弓着身满脸堆笑道:“客官请慢用。” 江南已初见莺飞草长,北方却还在倒春寒,路边的砖瓦缝里仅有那么一丁点绿意。 无限月读已过去了一个月,因树界降诞而生出来的盘虬的枝蔓早??人清理干净,有人拿去雕刻木像,有人拿去打箱子柜子,也有人砍了烧火取暖。 这家茶棚里灶下烧的木头就是。 今天的春天来的格外晚,也格外冷。 林默戴着口罩和墨镜,手上是毛线手套。她的手放在茶碗上,眼睛盯着热茶发呆。 墨镜和口罩藏起了她所有的情绪,伙计有点拿不准,讨好道:“客官,这茶再看可就凉了。” “我只是很奇怪。”她道:“你是不是看我戴墨镜,以为我是个瞎子?” 伙计手一抖,堂布掉在了地上。 林默看着他:“不然你下毒的手法为何如此明目张胆?” 伙计没有明目张胆,只不过手法不太高明而已。 讨好的笑已僵硬,他立刻跪了下来,头砸在地砖上,磕的结结实实,还未说话,只见白光一闪,伙计的人头已落下。 是剑气,离她不远。 林默立刻站起来,右手的中指绕着卷在食指上。 这是她跟陆小凤分手后新兑换出来的技能,这个动作可以竖起一道看不见、攻不破的屏障,能免除包括爆炸和冲击在内的一切攻击。 系统说,此技能出自海贼王,使用者叫……名字太绕她没记住。但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以前绑定的索隆也出自海贼王,所以她问系统,索隆的三千世界能砍碎这道屏障吗? 系统说不能。 连索隆砍不破,别人自然也不能。这是林默现在敢大大方方站起来的底气。 辆马车停在茶棚口,停在她身前。 那是她迄今为止见过的最豪华气派的马车,拉车的是四匹没有一根杂毛的雪白的高头大马,神骏非常,车身用的是沉香木,隔着七八尺能闻见那股淡然的幽香,以白玉彩绸和雪缎为装饰,整体大而广阔,车下的轮子也比普通马车大一半,宽一倍,上面甚至还包了金边。 两个侍童从车上一左一右的跳下来,一个手里抱着红毯,一个手里捧着一篮花瓣。 红毯就位,花瓣飞扬。 车帘??侍女掀起,一个穿着白衣的公子从车上走下来,一举手一投足皆有世家的矜贵气质。 白衣贵公子下来的时候,早已有人将尸体拖走,血迹清理干净,然后再在那处洒满花瓣。 又不知从何处冒出来一伙人,利索的把茶棚拆走,分秒间立刻又搭好一个气派的亭子,再放上一个纯白的玉石打造的座椅,两个穿着鹅黄长裙的侍女打着两把孔雀大扇静静侍立在座椅后面。 给林默看的一愣一愣的。 白衣贵公子神态倨傲的坐上椅子,像是一位帝王坐在他的宫殿,神色冷冷地瞧着她。 林默之所以还没走,就是想看看这位爷还能玩出朵什么花来。 “你就是林默?”贵公子道:“果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有事?” “我是太平王世子,宫九。” “哦。” “哦是什么意思?” 林默道:“表示我在听。” 宫九接着道:“听说大魔王林默不但是个世间少有美人,而且神通广大,有通鬼神之力?”他每说完一段话要停一停,看着林默的脸,像是在寻找着什么特殊表情。 然而一切的表情和神态全部??口罩和墨镜遮住。 “嗯。” 宫九盯着反射着虹光的墨镜,沉声道:“我缺一个世子妃,我认为你很合适。” 听起来非常的霸道。 林默迟疑了一会,冷漠道:“……我不这么认为。”说完正要走,宫九板起脸道:“站住!” 她当然不会站住,宫九只好站起来,身形一晃,风一样绕到她面前,“我是世子,未来的王爷。” 林默蹙眉:“所以?” 这还用所以么?你不是最喜欢王爷了么? 宫九也是当日“除魔大会”上的一员,他命人去书局把林默的写的书全买回来,花了整整三天时间才看完,基本确定了她的口味,因为纵观全书,里面的王爷简直像是从一个娘胎里滚出来的,什么容貌清俊啊,眉宇间霸气侧漏啊,屁大点事把王妃挂城墙上啊。 显著特点:霸道、矜贵、偏执、深情,这些形容词堆放在一起,写满了每一页,可见爱得深沉。 她怎会对自己这个完全长在她审美上的男人无动于衷?是他宫九表现的不够矜贵还是不够霸道? 必然不能是因为他长得不够清俊。 虽然看不见林默是什么表情,但他略一思索,悟了。 女人,你在欲擒故纵。她书里的女主全是这样的。莫得关系,他看过书,这样的桥段他早就烂熟于心了。 宫九逼近她,正要把她咚在墙上,来一个掐腰亲,虽然他对这种行为感到迷惑,可谁又知道大魔王是不是有点不为人知的癖好呢?所以他想试试。 只可惜他没有眼部疾病,做不到“双目骤然通红。” 却不想刚一凑近,他的鼻骨生生撞上一堵看不见的墙,撞的鼻血长流。 很好,现在他的眼睛红了,不但眼睛红,雪白的衣服也红了一块。 宫九捂着鼻子,身残志坚的说完了台词:“女人,欲擒故纵也要有个限度。” 作者有话要说:1:歌词是隔岸 下午or晚上还有一更。 小凤股还能蹦哒一下,但基本跟男主无缘了。 想看陆小凤当男主,点我专栏预收,咱们下本见。 让我康康下一个谈谁 。感谢在2021-06-1719:25:05~2021-06-1912:10:4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3089764417瓶;月微12瓶;烟波琉璃10瓶;性别不明美骚年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79、喜好 林默墨镜下的眼神一言难尽,她想说,不仅欲擒故纵有限度,我的忍耐也有限度,她想要骂一句你有病啊,但看着这位世子鼻血长流的样子,还真有点骂不出口。 虽然以这位的排场不见得会让她赔医药费,但怎么说呢,一切皆有可能,还是快走吧。 这次倒是没被拦,可能是怕再次撞墙吧。 原以为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没想到他还挺执着,才转了个街拐角,碰上一个年轻人。 他长得还有点小英俊,但也不是特别英俊,手里攥着把长剑,很谨慎的站在她两步之外,“林姑娘留步。” “嗯?” “我是岳洋。” “哦。” “九公子有请。” “九公子?” “太平王世子,宫九。” 林默一句“他是傻逼吧”卡在喉咙里,既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心里默念我是个文明人,不要说粗话,遂扒下口罩,给这个叫岳洋的人看自己无奈的假笑,“麻烦你回去告诉你家世子,请不要再骚扰我了,我既不想见他,也不想当什么世子妃,他若是钱还富裕,就赶紧请个名医去治治脑子。” 她以为自己的话已经说的清楚明白,就算脸皮再厚的人也不可能缠着她不放。 她想错了。 到了晚上,她在客栈里投宿,被老板告知客房全被人订了。没关系,她还可以去下一家,没等出门,又被老板告知,方圆三十里的客栈都不会让一个女人投宿。 林默道:“什么样的女人?” 老板道:“把眼睛和脸全都遮住的女人。” 林默立刻就把墨镜和口罩摘下来道:“现在可以了吗?” 老板道:“现在也不行。” “为什么?” 老板从柜台下面拿出一张画像给她看,眼睛觑着她,道:“有一个人说了,谁敢让画像上的女人投宿,他就拆了那家店。” 画像上画的自然是林默。 林默深吸一口气:“那个人该不会叫宫九吧?” 老板说是。 林默道:“他还说别的了吗?” “九公子说画像上的女人如果要找他,他就在盛和酒楼等着。” 林默一连问了八家客栈,众口一词。 盛和酒楼是城里最大的一家酒楼,她跟着导航过去的时候,宫九正坐在大堂里,大堂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个人。 白衣华贵,上面绣着云纹,天气微寒,他披着一件狐裘斗篷。 桌子上摆满了酒菜,还冒着热气。 林默大步流星走过去,看了眼桌子上的酒菜,特别想把其中一盘扣在宫九的脸上,但想想浪费粮食不好,她按捺住了。 她坐了下来,平心静气的问:“有事?” 宫九微微垂眸,从袖子里抽出一张小纸条,匆匆扫一眼道:“想必你已看到我对你的用心了。” “看到了。” “那你为何还要拒绝我?”宫九淡淡道:“是因为我没有自称本王吗?”他发出孝子的声音:“我父亲只有我一个儿子,他已经垂垂老矣,活不了多久了,说不定等你嫁过来,他就已驾鹤西去,你成为我的……”他又低头看了一眼,平缓道:“我的白兔王妃。” 林默:“……”她好脾气地问:“之后呢?你还想如何呢?” 宫九道:“这就要看你的意思了。”他道:“你是喜欢吃避子丸还是喜欢割脉放血?我没有什么白月光一样的女人,不过为了你,现先找一个也可以。” 林默:“……” “你要是实在喜欢挂城墙……你想挂哪一个,说出来,本世子满足你。” 听到这林默约莫明白了,这么桥段她不说似曾相识,也算刻骨铭心。 这不就是她花了无数个日日夜夜,死了好几万脑细胞写的小说桥段么? 好可怜一世子,看书都看魔怔了。 “你……最近是不是看了什么书?” 宫九沉默了一下,直言道:“你写的书我都看过。” “啊?那……那……”骤然被扒马甲,林默脚趾拼命抠鞋,擦了把汗:“世子看书的口味还挺刁钻哈。” “怎么?你难道不喜欢你书里的王爷?若是不喜欢,你又为何写了那么多本?” 所以,他是故意在迎合她的喜好? “我只是为了钱。”顿了顿,跟着补充道:“这些书我一共赚了五十两银子,你……喜欢看?” 看书的三天简直是宫九过的最痛苦的三天,他当初惹怒了老爷子,被他叫人钉在棺材里在地下埋了四天也不曾这么痛苦过,咬着牙读完,当场就命人丢进火盆里,但现在林默问他喜不喜欢看,他能说什么,他只能说喜欢。 林默有点害羞,又有点期待,眼睛闪着晶亮的光:“你喜欢看哪一本啊?” 宫九:“……白兔王妃哪里逃。 ……”不是喜欢,是剧情太傻逼,太魔性了,他忘不了那句:“妖精,自己点的火自己灭。”和“上来,自己动。” “是吗?那它好在哪里呢?” “……”宫九搜肠刮肚想了半天,道:“好在……比较……真实。” 林默点点头,明白了,现在的市场甜宠文当道,男主就往霸道里写。 “还有吗?”她掏出了小本本,一肚子邪火跑到了爪洼国,打算跟自己的忠实读者来一场深入交流,顺便取点素材,下本写《霸道世子爱上我》也不错。 宫九憋了半天,道:“先吃饭。” 林默摆手:“我不吃,我不饿。”我怕有毒这四个字她没说。 别的不清楚,自己这段时间招人恨还是知道的。 “你真的是太平王世子?” 宫九点头。 “那你平时都喜欢做什么呢?” 宫九道:“跟你书里写的一样。” “啊……那个……” 宫九忽然道:“你若是想知道,为什么嫁给我呢?” 林默放下本:“你为什么要娶我呢?” 宫九道:“因为我喜欢你。”也想杀了你。 “哦。” “你哦是什么意思。” 林默道:“意思是我知道了。” “你难道不想问问我为什么喜欢你吗?”宫九道。 这个理由他事先背了好长时间,感觉特别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没想到林默居然没问。 她道:“喜欢我的人很多,我不需要了解。” 宫九道:“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林默想了想,没好意思说。 她喜欢有钱长得帅,对她温柔体贴,成熟稳重,能当她人生导师的男人。 其实她自我感觉这些条件都非常普通,所谓有钱,并不需要太有钱,只要不吝啬就行,帅也不需要太帅,只求相貌般配,温柔体贴成熟稳重见仁见智,至于人生导师,就是那种能在她茫然的时候给她指明方向,适时点拨的人。 可惜的是,迄今为止,这些普通的要求只有两个人完全满足了,一个死了,一个刚分手。 刚结束一段失败的恋情,林默暂时还不太想谈,所以她什么也没说,只表达了一个诉求,那就是:“我今晚还没地方住。” “你可以住在这里。” 林默看了眼装潢:“我住不起。” “只要嫁给我,你就住得起任何地方。”宫九站起来,略一扬手,立刻就有人捧着一只小箱子过来,宫九打开,里面是黄金。 金灿灿的,成色极好的黄金。 “这是给你的见面礼。” 林默的眼睛都要被黄金闪瞎了,她盯着金子,咽了口唾沫:“我不喜欢钱,我对钱,没有兴趣。”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反派人物宫九已出现,请宿主发挥自己最大的人格魅力,让他为你弃恶从善,弃剑归隐,痴心不悔,徇私枉法。” 好家伙,不愧是霸道世子,就是有排面。 她一把将黄金拿过来,肃然道:“嫁给你,也不是不能考虑,不如我们先相处相处?”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1-06-1912:10:41~2021-06-1922:55:0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性别不明美骚年7瓶;醉清风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80、鬼道大全 宫九自然求之不得。 魔王虽美,却也足够危险,他本就没有娶她的想法,只不过是想趁她放松警惕时杀了她而已。 冰冷俊逸的脸上忽而绽出一丝笑,扬手道:“那么我未来的王妃,请,楼上所有的房间你尽可随意挑选。” 林默抱着黄金上楼,步伐很快,有点紧张,也有点心虚。 她觉得自己堕落了,再也不是那个与万恶的资本家家划清界线的无产阶级了,她被金钱腐蚀了灵魂。 黄金在粲然的灯辉下真的很闪。 如果是以前的林默,一定遵守无功不受禄的基本做人操守,绝不妄拿一分不明不白的钱。但现在她被残酷的社会反复毒打,深刻体会了赚钱的艰辛和贫穷的痛苦,突然有这么一箱子钱送给她……那句“我对钱没有兴趣”是她最后的矜持。 系统突然发布任务打破的这份矜持,他可是“弃恶从善”啊,收坏人的钱怎么叫不明不白呢?这叫劫富济贫,这叫替天丨行道。 系统说一个任务目标最多只能给她五千积分,一个任务也是五千,这位世子一个人就把任务包圆了,也就是说,她只要从那四个里随便完成一个就行。 就体感来说,弃剑归隐是最容易完成的,她可以往这个方向使使劲儿。 客房很大,陈设也很多,雕花拔步床和锦缎棉被是标配,除此之外还有红木梳妆台,紫檀木的整套桌椅,茶具是官窑青花瓷,八个黄铜灯架,上面的蜡烛被琉璃罩子罩住,地板上的油光可以清晰的照出人影。 这搁在现代,怎么着也得是个总统套房,一晚上没七八千下不来。 林默从穿越到现在就没住过这么豪华富丽的房子,仅次于西门吹雪家。她没见识的东瞅瞅西看看,就觉得在这样的屋子里,早睡都是罪过。 她坐下来,盯着桌子上的琉璃灯,开始思考怎么完成任务。 这是她第一次琢磨任务。 从“弃剑归隐”来看,宫九应该是个剑客,可奇怪的是他没有佩剑,按照以往的经验,不是剑术高手系统也不会让颁布弃剑归隐的任务,并且从白天在茶棚里拦住她的身法也证明了这一点。 这样一个剑术高手为什么不配剑?总不能是出门走的急忘拿了吧? 让一个本就不带剑的剑客弃剑归隐 ,系统还真是狗。 尤其他还沾了个“弃恶从善”,更狗! “痴心不悔”“徇私枉法”狗上加狗。 林默从来都不是自恋的人,像宫九这样要身份有身份,要实力有实力的人,脸也长得不差,他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什么样的美色没见过?何必巴巴的凑到她跟前来示好? 要么他是看中了自己的某项能力,有所图谋,要么,他根本就是想杀她! 不怪林默这么想,实在是这些天想杀她想利用她的人太多,一批一批又一批,手段也是层出不穷。 现在她体验卡使用受限,解锁的两个人物也没什么战斗力,活到今天全靠技能保命,然而这些技能又各有弊病,再跟一个“弃恶从善”的高手日日相处,简直是刀尖起舞。 她需要更多更强悍的能力。 当初的大震撼让一个剑道后起之秀至今无法执剑,三千世界让西门吹雪心中悸动,那她是不是也可以用这种方法震慑一下宫九? 积分零零散散攒了一万多,再抽俩技能也不心疼,提升战斗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抽卡是真的有瘾啊。 “叮——恭喜宿主,抽中技能【天地乖离,开辟之星】使用方法……” 林默:!!! 许愿有效果了么?她终于欧气缠身了么? “……使用方法,高举乖离剑,大声说出技能吟唱词……” 天地乖离开辟之星,八个字而已,前摇有加成的话也不怕被人断大。 “吟唱词:叙述原初,开天辟地之时,虚无亦为此献上喝彩,以吾之乖离剑撕裂世界,环绕众星之臼,天上的地狱乃创世前夜的终焉,就用你的死来平息一切吧! 天地乖离,开辟之星!” “附赠【乖离剑】一把,存放系统空间,请查收。” 林默:“……”好家伙系统是故意的吧?这么长一段哪个傻逼能让她念完啊? 亏了亏了,下一个。 “叮——恭喜宿主,抽中技能【鬼道大全】,该技能出自《死神》,是一本涵盖了死神所有咒术的宝典。” “叮——死神灵力已装备。” 这个有点意思诶,不知道有没有类似镜花水月的能力,林默把《鬼道大全》从系统里拿出来,刚翻两页,顿时脑瓜子嗡嗡的。 全特么是日文啊淦! 欧气将我遗忘。 正琢磨着要不要进商城看看有没有日文速成的教材,门突然响了。 是店伙计的声音,问她要不要吃夜宵,要不要沐浴。 夜宵就算了,这样的天气,沐浴倒是一件享受的事。 热水很快烧好,被一桶一桶的拎进来,伙计还给她一包茉莉花、一包桂花和一包栀子花和一瓶蔷薇露。 不愧是被世子选中的大店,细节满分。 林默把门拴好,花瓣倒进水里,除去衣物,慢慢入水,水温刚好,她舒服得像呻丨吟。 前脚刚进浴桶,后脚冷风袭来。 冷风携着割裂的气劲,一息之间,灯盏全灭。 窗户骤然碎裂,一柄寒光森森的宝剑直奔林默咽喉,快得来不及眨眼。 林默甚至看不清人,也看不到剑,只感觉到了冷气。 一般人在感觉到这阵冷气的时候,往往已经死了。 林默感觉到了,但她还活着。 她的中指与食指交缠在一起,剑刺在了看不见的屏障上。 来人一击不成立刻就想走,黑夜就是他的掩护,他早已算准,林默看不到他,迟钝光线就捕捉不到他。 他失算了。 他忽然觉得一堵看不见的墙朝他碾过来,没有办法腾挪的机会,被狠狠地掼在对面的墙上,压住,动弹不得。 后面的墙不动,前面的墙在挤压,压得人透不过气。 林默的声音凉凉道:“给你个机会,把灯点起来。” 来人身子一轻,挤压他的墙消失。 “如果你觉得自己能跑出去就大错特错了。”林默顿了顿,轻笑道:“想死?只怕也没那么容易,你该相信我的手段。” 灯点起,黑衣青年狼狈地吐血。 林默穿好衣服走近他,琉璃灯盏凑近他的脸。 “是你啊,岳洋。” 岳洋抬头看她,双目已有血色。 “是宫九让你来的,还是你自己要来的?” 灯辉下,岳洋眸光微闪:“九公子让我来杀你。” “宫九跟你有仇?”林默略一寻思,就怀疑是个借刀杀人。因为岳洋这两下子还真不够看,他的剑是很快没错,但那股杀气已经把他暴露了。 明知杀不了为什么还要来送死呢?她见过岳洋,知道他是宫九的手下,自然会怀疑是宫九派他来的。 他想杀的不是林默,是宫九。 岳洋抬头,“没仇。” 戏还学做全套了,不错,没把她当傻子忽悠。林默坐下来,“你走吧。” “走?”岳洋看着她。 “不然呢,你总不能让我赔你医药费吧?” 岳洋拄着剑,慢慢走出去。 …… “她没再说别的?” “没说。” 小老头的手点在桌子上,转头道:“看来你是对的。” 宫九道:“你回岛上去,不要在踏足中原了。” “是。” 这是个试探,试探杀魔王需要什么样的出手速度。 小老头道:“你怎知岳洋会活着回来,又怎知她不会怀疑你?” 宫九道:“因为我看过白兔王妃哪里逃。” “哦?” “那本书里到处都是这样拙劣的计谋,她笔下的人物除了借刀杀人外再也不会别的了,思之令人发笑。 这本书是她三个月前写完的,姑且算她智力的巅峰了。” 小老头笑道:“所以你反其道而行之,利用她自己的思维来洗清自己。” 宫九却没太高兴,因为岳洋的试探结果告诉他,只能按原计划行事。 他本是个很骄傲很孤僻的人,生平头一次因想杀一个人而出卖自己,又难受又憋屈。 可大魔王必须死,死得越快越好。 …… 天还未凉,宫九约林默去爬泰山,看日出。 只有他们两个人,美其名曰:培养感情。 林默坐上了那辆豪华马车,这辆车不仅从外面看着华贵大气,里面也相当舒适。 车里铺着雪白的貂裘,软软的,空间很大,并排躺两个人都不带挤的,一股浅淡暖香萦绕,车子跑得很快,坐在里面端着酒却不会撒出一丁点。 宫九很有风度,自觉里林默半臂远,端着酒杯,脸上没有表情,眼睛里携着一丝笑意,温声道:“这是果酒,你尝尝。” 林默往里头瞅一眼:“我酒精过敏。” 宫九只好自己喝下去,他从不饮酒,一杯酒下肚,脸上立刻起了薄红。 “这里离泰山还有一段路,不如我们先睡一会?” 林默盯着他的脸道:“我不困。” 宫九自己躺下来,眼睛也已阖上。 车子跑了一会,林默歪在车壁上,呼吸均匀而沉重。 这是没有内力的普通人熟睡的状态。 镶金匕首悄然靠近她的后心,非但没有一点杀气,反而像三月的春风一样温柔。 匕首贴上了她的衣服,没有阻隔。 宫九正要刺下去,冷不防丹田一阵剧痛,这痛让他眼前一黑,豆大的汗珠滚下来,连手也开始发抖。 没关系,他可以忍,刺下的速度并没有变慢,却被一只手捏住了手腕。 林默睁开眼,朝他微笑。 “你看书不认真哦。” 作者有话要说:宫九:??? 感谢在2021-06-1922:55:09~2021-06-2020:59:2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金刚蛋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81、突袭 白兔王妃里有这么一个情节,霸道王爷被人陷害谋反,不仅被抄家发配三千里,还在路上遭遇劫杀,亲兵全部战死,最后王爷走投无路,坠入悬崖,尸骨无存。 眼看着王爷嗝屁,反派大笑着跳出来,亲自带人冲入被查封的王府,不仅掳走了王妃,还当街大声发表胜利感言一二三,解释阴谋四五六,搞得人人瞩目。白兔王妃又白又倔,当然抵死不从,正要拔剑自刎殉夫,不料剑被一只羽箭击落,王妃扭头一看,正是被逼的跳崖的霸道王爷。 原来这从头到尾都是一场局,什么抄家发配劫杀都是假的,霸道王爷钓鱼执法,一举拔除了潜藏多年的暗敌。 这一段布局七八万字,活活把宫九逗笑,笑计谋幼稚,笑反派缺心眼,笑作者有大病,全然忽略了书里那句:“我喜欢扮猪吃虎,喜欢看猎物沾沾自喜的模样,自以为万事大吉,殊不知他早已跌入陷阱。”以及那句:“下棋,我喜欢先手。” 这是林默被坑的次数多了,慢慢学会化被动为主动,所以这个情节在白兔王妃比较靠后的部分,前几本都没有。 这是属于作者本人的思维变化,很细节,宫九被脑残剧情几乎辣瞎了眼,并没有留意到。 所以他中了毒,着了道,瘫倒在马车里,下腹剧痛,偏偏一点力气也使不上。他瞪着她道:“你……什么时候……那杯酒!你在酒里下毒!” 不能啊,酒是他自己准备的,若是连这也能被下毒,他宫九还当什么世子,他爹早就要二胎了。 林默笑吟吟地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她还不想死于话多,哪怕宫九脸色一阵白一阵青,她仍竖起屏障,不敢放松一丝一毫。 毒当然不是酒里的,而是她随身带的香包,这是种只有在封闭空间里才能挥发的毒,本就气味甚微,再加上车里本就有的暖香,直接给盖过去了。 香包是上一个想杀她的人友情赠送,那人扮成一个小乞丐,鼻青脸肿的跪在林默跟前,求她赏赐一顿饭。 那是林默见过的毒类品种最全的一顿饭,如果不是事先跟陆小凤经历过五毒童子的摧残,这会儿她坟头都长草了。 她本想把那些毒物都让乞丐自己吃下去,然而小小一个人跪在地上朝她哭天抹泪,她就怎么也狠不下心去杀人,甚至还能理解别人想杀她的心情,最终把人胖揍一顿,打劫一番就给放了。 那时候宫九沉迷看书,显然不知道林默有过这么一段小插曲。 这毒相比于其它的动辄穿肠烂肺的还算温和,最多只是让人失去力气、疼而上一会而已。 偏偏林默把它说得很严重:“老字号温家听过吧?这是他们家新研制的剧毒,叫无色无味无影毒,若是没有解药,用不了三天就会化成一摊血水。” 老字号温家是江湖上最有名的制毒世家,就像提到暗器第一个会想起蜀中唐门一样,提起毒,温家最负盛名。 宫九只冷冷地看着她,非但没有求饶,反而连话都不说了。 “不怕死?也不怕疼?还是你觉得我会怕太平王,不敢杀你?” 马车还在跑,还是那么平稳,要么是车夫心理素质好,要么是车厢隔音效果好。 林默觉得是后者。 因为宫九开始不对劲了。 最开始是眼眶发红,她以为他要哭,可紧跟着他整张脸都泛起一抹潮红,喉咙间挤出断断续续的喘丨息。 不像是疼,更像是……爽。 宫九一边喘一边把衣服撕开,撕完衣服撕裤子,全身的衣服都被撕得破破烂烂,甚至连某不可言说之物都在破布条间若隐若现。 妈妈救命,这里有变态。 变态像是在沸水里滚了一遭,浑身发红,他想伸手去抓林默,却被屏障挡住,于是他喘丨息着,呻丨吟着,一下一下的往屏障上撞。 “鞭子,给我鞭子。” “干……干什么?”好好的人怎么突然间骚起来了?她也没听说这毒还有其它功效啊。 “打我,快,打我。” 林默目光复杂地看着宫九在车里滚来滚去,一会扇自己巴掌,一会用头撞屏障,整个人陷入一种莫名的癫狂之中,仿佛只有被人抽打才能疏解。她往后缩了缩,立刻就想跳车。 马车跑在山道上,飞快,她掂量了一下自己的轻功,立刻放弃了这一想法。 这个速度,跳车容易断腿啊。 她只能看着,看着宫九挣扎扭动,看着他自虐,把自己抓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手指死死抠着那道屏障,“打我,用鞭子,打我!”足足看了半个多时辰,从震惊到麻木,到后面她从宫九的马车里翻出了点心和茶水,问他:“你要不要吃点东西?你这是个力气活啊。” 宫九不答,她就把点心塞到他嘴里,逼着他咽下去,又灌了口茶,观察了一会,没毒,风卷残云地吃了。 “你平时就吃这个么?这也太干巴了,比大列巴还噎……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宫九还沉浸在一种忘我的状态里,林默估计就算把他仍化粪池里都够呛能闻到味儿,也不指望能得到什么回答,耸耸鼻子,这个味道让她想起在老家过年…… 过年…… “火丨药!” 林默立刻反应过来,一手拎着宫九,一手破开车窗,嘴里大喊停车,谁知探出头来一看,车夫早没了,只有四匹马在跑,想停下来已是来不及了。生死关头她灵机一动,屏障在半空打开,变成梯形,她飞快地踏上屏障,奋力一跃。 千钧一发,只听“轰”的一声,马车四分五裂,四匹白马分不清哪是前腿哪是后腿,炸成一地肉泥,地面一个深深的凹陷,还冒着黑烟。 到底是跑慢了一步,爆炸的余波狠狠地冲了上去,屏障成了阶梯,面积不够,林默反应很快,右手拽着宫九把他往前一甩,高大而伟岸的身形替她挡了一击。 本就破烂的衣衫已经没法更破烂了,宫九被炸的像个炭烧吮指原味鸡,胸口血红一片。 好处是他总算从自虐的混沌状态清醒过来,一扭头,熊瞎子般的黑脸和鬓边两缕羊毛卷吓林默一跳。 宫九的白牙闪着光,寒光。 若不是中毒没了力气,他简直想冲上去一口把她咬死。 林默指着马车道:“有人想杀你。” 宫九的眼白发散着恶意与仇恨。 林默强调道:“是我救了你。”她从阶梯状的屏障上走下来,在马车残骸上来回巡视。 她是突然闻到火丨药味的,也就是说,有人提前在这条路上设好埋伏,见马车过来立刻引爆,若非她鼻子灵反应快,她和宫九就跟马一个下场,成浆糊了。 “你手下有内奸。”去泰山看日出是临时定下的,在必经之路布置□□,只能是宫九的身边人。 林默道:“会不会是岳洋?” 宫九眼睛微眯:“不是他。” “哦~” 一个哦字拐了十七八个弯儿,林默玩味的看着宫九笑,“这么信任他啊,昨晚此人无故失踪你不会不知道,若是有内奸你该第一个怀疑他才对,但你立刻就说不是,这说明你知道岳洋的去向,他昨晚来杀我,根本就是你派的!” 宫九眉心一皱,沾满黑灰的脸上写满了惊讶,然后迅速敛去,冷声道:“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林默笑了笑,接着在地上看。 宫九道:“你在看什么?” 林默道:“看凶手。” “凶手?” “火丨药总不可能自己爆炸,肯定有人引爆,但你看这条小路这么窄,若有人埋伏在路边点燃火丨药,他自己肯定也会受到波及,断不可能活命。” “没有人。”宫九道:“不会是人引爆的。” “所以我才要找啊。” 路边发现了两只死老鼠。 林默盯着老鼠看。 能驱使老鼠的话,她想到了一个人。 无牙门门主,鼠相魏无牙。 …… 宫九伤的不算重,但看着惨,尤其是帮林默挡了爆炸的冲击波,于情于理她都该赔医药费。 医馆的病床上,宫九黑着脸躺下去,胡子花白的老大夫在给他上药。 据老大夫说这药清凉止疼,抹上当天见效,不好使他自己把自家牌匾摘下来踹碎。 林默笑着说大爷您真幽默,然后对宫九道:“你感觉怎么样?” 宫九看不出表情,只看得出可怜,可能是起早了,精神头不太好,擦完药就睡了。 林默瞅瞅太阳,已经快午时了,寻思等他醒可能是下午,也不太饿,就坐回床边,看着宫九的脸开始构思《疯批世子爱上我》的狗血剧情。 老大夫凑过来八卦,“他是你情人啊?” 林默顺嘴胡咧咧:“他是我老公。” “噢。” 林默接着道:“那个……您擅不擅长内科?能不能顺便帮我看一下,我觉得自己可能有点……病。” 向来准时而温柔的亲戚已经快两个月没造访了。 她心里有点打鼓,但也不算太慌,该做的措施都做了,小雨衣零点零一的失败几率总不会让她给撞上……吧? 老大夫咧嘴笑着说:我最擅长的就是妇科,手刚搭上脉,笑脸徒然沉下去。 林默心高高悬起,惊道:“我不会真怀孕了吧?” 老大夫摇头道:“你……怕是没这个机会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1-06-1920:59:24~2021-06-2220:58: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金刚蛋、醉清风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82、竞争 “啊?”林默没反应过来,懵道:“我是得了什么病吗?” 老大夫一边探脉一边摇头道:“你近期可曾受过什么寒症?” 寒症?林默想了想道:“两个月前掉冰窟窿里算不算?从水里出来就发烧了,不过很快就好了。” “这就是了,你着了重寒,邪风入体,沉脉无力,邪郁于里,以至于阴血衰少,极易不孕。” 林默哦哦地听着,问能治么?老大夫说你这情况比较严重,吃药慢慢调理或许能好,也可能好不了。 老大夫眼睛瞟着宫九,“要告诉他吗?还是让老夫先给你开药?” 林默连连摆手道:“这就不必了,我们现在也不太方便要孩子。” 不是怀孕就好,她本身也没什么太强烈的孕育下一代的想法,就算以后想要,现代医学那么发达还治不了个不孕不育了? 老大夫叹息着回柜台里磨药,林默百无聊赖,坐在床边等着宫九睡醒。 人还没醒,他的手下先到了。 一辆宫九同款的四驾豪华马车停在医馆门口,马车上下来一个小老头,他看上去跟其他小老头也没什么特别的,长着一张很路人的脸。 他走进来先是看了眼林默,然后目光才落在宫九身上,沉默了一会,道:“遇袭了?” 林默点头:“嗯。” 小老头道:“是什么人?” 林默反问道:“你又是什么人?” 小老头道:“我是什么人不重要,只要姑娘自己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就好。”言外之意是说,你别是又被什么鬼附身了吧? 林默顿了顿,微笑道:“冒昧问一句,跟你聊天不用付钱吧?” “什么?” 林默道:“你说话这个调调跟我家对面的庙里管抽签的大和尚简直一模一样,我甚至怀疑你俩是不是做过关于【如何掌握令人迷惑的话术】方面的研讨。” 小老头瞅着她,绽出一抹无奈的笑,道:“我是太平王府的武学顾问,我叫吴明。” 林默指着宫九道:“你是他师父?” 吴明摇摇头,“没人能当他师父,我只不过是九公子的教练。” “哦。” 吴明接着道:“九公子名字里虽然有个九字,但他却是太平王唯一的子嗣。” “哦。” “所以,姑娘行事之前最好仔细权衡一下利弊,不要做些不明智的事情。” 这回林默听懂了,“你觉得是我要杀他?” 吴明道:“除了你,我想不出有什么人能伤他至此。” “那只能说明你见识少。”林默道:“如果你有幸三五不时的被人刺杀一下就会知道,这个世界上杀人的手段还是挺多的。” 吴明道:“看来你很有经验。” “非常有经验,不瞒你说,我现在已经敏感到……”说到一半林默忽然住了嘴,她觉得眼前这个平平无奇甚至有点憨厚的小老头可能是在套她的话。 宫九想杀她,杀人不成自己倒了霉,他的手下不老老实实的缩着,反而跳出来跟她做出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这胆子割出来烧烤怕是都能吃三天。 他要干什么?他是不是想套出她防备敌袭的手段? 想到这一层,不管吴明接下来问她什么,她都装没听见。 小老头被气走了,临走前留下一套衣服和一包黄金。 他前脚走出去,黄金就被林默揣到了自己怀里。 …… 宫九没睡多久就醒了,被午后的太阳晃醒的,他坐起来,发现自己不但伤处被裹好,连衣服也被换过了。 林默在跟人说话——在跟一个看上去又成熟又英俊的男人说话。 那人含笑道:“在下姓罗,名玉,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林默,双木林,幽默的默。” “这名字文雅大气,极衬姑娘。方才若非姑娘仗义出手,在下只怕被疾驰而来的马车撞死,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 “以身相许?”宫九走过来,脸上挂着霸道王爷的嗤笑,慢悠悠对林默道:“我只不过是睡了一会你就勾引了其他男人了?是我提不动刀了还是动不了腰了?” 林默:“……”这台词似曾相识,好像是她写的,虽然但是……大哥你刚让炮崩了确实够呛动的了腰啊。 宫九冷哼,扭过头上上下下把男人打量了一遍,接着道:“还戴着人丨皮面具,是因为真面目无法见人么?” 83、竞争 林默盯着罗玉的脸看,陆小凤教过她分辨人丨皮面具的方法,首先,在太阳底下观察那个人发际和下颌处,贴脸的胶会在日光下反光,还有一种是闻味道,市面上八成的易容材料都有股淡淡的木松香味。 罗玉都没有,所以他大大方方的把脸扬起来给林默看。他的面容很英俊,肤色不算白皙,但保养得很好,唇上蓄着胡须,也打理得很整齐,穿着一身藕色绣着暗纹的锦袍,气质是说不出的矜贵与优雅。 尤其是他微笑的时候,眼睛里满是阅尽千帆的从容淡然,还有一点闪动的亮光。 他整个人简直是照着林默的喜好长的,就算是游戏建模也未必能建得如此贴合。 林默被杀麻了,多少有点被害妄想症,听宫九这么一说,立刻就怀疑这个人研究过自己情史,故意易容成自己喜欢的样子,然后接近她,再出其不意的杀了她! 手藏袖子里,悄悄竖起了屏障,另一只手拇指与中指、无名指捏在一起,随时准备发射迟钝光线。脸上却满是不以为意,噘嘴道:“他哪里易容了?你是怎么看不出来的?” 宫九沉浸式表演,仿佛当场死了爹,自己继承王位成了名副其实的霸道王爷,挑衅一笑,悠然道:“蠢丫头,就让本王……本世子好好教教你,你看见他脖子了么?” 林默道:“看见了,肤色一致,有什么问题么?” 宫九道:“他易容术很高明,用的材料也属上乘,却并非毫无破绽,你注意看,他脖子上有细汗,脸上却没有,所以他一定戴了面具。” 林默长长地哦了一声,表示学到了。 罗玉有一点点尴尬,但不慌不恼,一派淡然,竟也点头承认了,温声道:“不错,我的确易了容,只因我身份特殊,近来得罪了位惹不得的仇家,恐被认出,故而易容,绝非心存不良,还望林姑娘不要介意,待他日摆平了麻烦,一定卸去伪装,以真面目向林姑娘好好赔罪。” 林默退了一步,退到宫九身后道:“这就不必了,我没有怪你的意思,也不用你赔罪,罗先生若是没事了就请自便吧。” 罗玉微施一礼,转身出了医馆大门,林默望着他离开的背影悄悄叹了口气。 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宫九抱臂轻嘲道:“怎么了?舍不得他走?” 林默摇头,冷不防被一双手臂圈在怀里,由于屏障还在,且是三百六十度三维立体环绕,所以宫九抱住了她,但没有完全抱住,动作看上去异常滑稽。 他压低声音道:“为什么给我下毒?嗯?” 这林默可有话说了,理直气壮道:“那你为什么要杀我?嗯?” 宫九冷笑道:“所以,你怀疑我要杀你,就先下手为强?” 林默道:“看来我的怀疑是对的。” 宫九道:“看来我只能等死了。” 林默道:“也不一定。” 宫九道:“不一定?” 林默道:“你死了对我又没有好处,相反,你若活着,我倒是可以跟你谈谈价钱。” 宫九道:“什么价钱?” 林默道:“关于这个话题,我想我们可以回去慢慢聊。” …… 盛和酒楼,红木桌面上摆着八菜一汤,林默亲手为宫九斟了一杯酒。 宫九看着杯子,神情抑郁,因为他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只上了称的肥羊,被一个奸商盯着,商量着能卖多少斤两。 他冷冷道:“我不喝酒。” 林默笑着道:“不,你要喝。” “哦?” “因为我要你喝。” 宫九冷着脸道:“你的意思是,你说的话我一定要听?你让我做的事我一定要去做?” 林默点头:“是这个意思。” 宫九道:“凭什么?” “凭你中的毒解药只有我一个人有。” 宫九把酒一饮而尽,杯子重重地掷在桌面上。这是十两银子一壶的珍品佳酿,被他生生喝出了穿肠毒药的效果。一杯酒下肚反倒坦然了,“你还有什么要求,不妨都说出来。” 林默笑了一声,道:“很好,我喜欢你的配合。”她接着道:“解药每三天吃一次,连吃一个月方可解毒,你得花钱来买,一颗药十两黄金,应该不贵吧?” 宫九皮笑肉不笑:“不贵。”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我要你每天跟着我,我去哪你去哪,我吃什么你吃什么,若我不幸死了,你也只好陪我一起死,这不过分吧?” 宫九道:“不过分。” 林默抿抿唇:“我还需要一个精通扶桑文字的老师,你来请,他衣食住行的花费都由你来付,这不难吧?” 宫九道:“不难。” “这段时间,你最好让我过得开心一点,我正在承受全世界的恶意,还结束了一段失败的感情,你知道的,有时候哪怕是千金也买不回一个女人的好心情,而当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一点也不介意看着别人的痛苦取乐,你明白吗?” 宫九道:“我明白。” “很好。”林默微笑着举起酒杯:“那祝我们接下来的一个月相处愉快。” 宫九举杯一饮而尽,脸上浮起薄红,忽然笑了,他笑道:“你跟传言简直没一处相似。” “是么?”林默笑笑,随即化作怅然,感叹道:“我也觉得自己变化挺大的。” 若是以前,她绝不会为了任务去接近任何一个人,更别提把人家的命捏在手里去谈条件。 现在不同了,她只想回家。 …… 林默要的黄金当晚就有人送到她房里,老师也在三天后的清晨被人用马车恭恭敬敬地请来。 是罗玉。 他一身长衫,手持折扇,温文尔雅地望着她笑,“好巧,林姑娘,我们又见面了。” 林默绕着他转了两个圈,扭头对宫九道:“你找的?” 宫九点头。 林默道:“我要的是精通扶桑文字的老师。” 罗玉立刻用一口流利的扶桑话跟她打了个招呼,然后笑道:“我早年曾在扶桑住过一段时日,那边的文字简单易懂,学起来也不难。” 林默道:“的确好巧。”巧得让她心里发毛,不知道为什么,她下意识就觉得这个罗玉不像好人,且……似曾相识。 她从袖中抽出一张纸,上面是她昨晚《鬼道大全》上抄录下来的,递给罗玉,“你看看这写的是什么?” 罗玉静默了一会,慢慢道:“破道三十一:赤火炮,吟唱词:君临者,血肉的面具……这是什么?” “是你的教材。”林默恭恭敬敬行了一礼道:“学生愚钝,以后就麻烦先生了费心教导了。” 俯身的刹那,林默快速扫过罗玉的手,骨节粗大,指甲很短,颜色偏灰,虎口处有硬茧,这只手至少握过十年以上的兵刃。 接着看向他的鞋,是软底云履,轻便但不耐跋涉,足尖略有凹陷,这说明他走路习惯把身体的重量压在足前,跟常人刚好相反。 是个擅使轻功的,多擅长不好说,至少比她林默强。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练家子是怎么做到被受惊的马匹冲撞,狼狈不堪到满街逃窜,连鞋都跑丢一只? 他故意的,得防着。 罗玉笑容文雅,紧跟着对拜下去道:“救命之恩还未报答,怎担得起林姑娘如此郑重的一礼,今后如有什么差遣,亦或者看不懂的文献尽可以找我,我一定知无不言。” “现在就有。”林默那是一点都不跟他客气,转头掏出一厚厚大叠纸递到罗玉手里,微笑道:“麻烦先生先帮我把这些翻译成汉语,等我晚上回来再教我一个一个认哦。” 罗玉掂了掂这叠纸的份量,笑容已变得勉强。 用过早饭后,罗玉就把自己关了小黑屋,而林默带着宫九出去。 “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你究竟想要干什么。”街道集市上,宫九道:“来杀你的人那么多,你每一个都放了,为何偏偏跟我过不去?。” 林默眨眨眼,笑道:“因为我想当你的白兔王妃呀。” 宫九笑了一声,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发簪,用一整块翡翠雕成的铃兰花的样式,色泽通透如冰,铃兰花的花蕊还飘着一点碧色,哪怕对翡翠一无所知也看得出这根发簪价值不菲。 他把它插在林默的发髻上,漫不经心道:“你今日份的快乐。”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满意你看到的么?” 林默歪头看他:“我若说不满意呢?” 宫九道:“你还要我怎样?” 林默道:“你用剑?” 宫九微怔:“你怎么知道?” 林默道:“你在这等我一下。” 她跑进一家当铺,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把剑,剑身没开刃,但很漂亮,也很华丽。 然而对大部分的剑客而言,没开刃的剑甚至还不如一块废铁。 现在这把剑放到了宫九手里。 “用它跟我打一场,只许输,不许赢,也不许让我赢得太轻松。” 这段话进入宫九的耳朵里自动变成了:拿着这跟魔法棒,陪我过家家。 他们来到城外荒山上的一处空地,宫九轻抚剑身,悠然道:“你的剑呢?” 只见林默手腕一转,虚空中顿时浮现出一道闪着金色的漩涡,黑红的风暴卷绕周围,紧接着,造型富丽堂皇的剑柄漩涡中慢慢浮起。 剑柄下却是一根黑色镌刻红色铭文的棒子,棒子在旋转,金色的闪电交织其中。 宫九沉默的对比了一下双方的武器,绝望的闭上眼,放弃了抵抗。 在接下来的几个时辰内,他挨了此生最狠的一顿毒打。 林默道:“你还手啊,你为什么不还手?” 宫九咬牙反击,剑锋穿过扬起的风暴,以一种奇诡的速度擦上林默的脖子。 林默叫道:“杀了我可就没解药了。” 剑锋偏离几寸,速度刚慢下来,冷不防被一棒子拍脸上,几乎砸断了他的鼻骨。 林默:“不要放水,我在跟你过招诶,用点心好不好?” 宫九:……女人你不要太过分。 时间慢慢过去,天色渐晚,宫九拖着疲惫的身体走着,脑袋嗡嗡作响,意识已经模糊了,他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的酒楼,只看到灯火辉煌下,罗玉含笑站在酒楼门口,为林默披上一件披风,温声道:“夜间冷,你衣衫这般单薄,竟也无人为你添衣么?”他眼角瞥着宫九,淡淡道:“果然,世家子弟哪里会照顾人,不像我,早早就在这里等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卡死我了orz 。感谢在2021-06-2323:55:44~2021-06-2520:42:5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醉清风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84、茶言茶语 灯辉下,罗玉在教林默认字。 他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只是不太像年轻人的声音,还有他的手,若是仔细看的话,他的手上不仅有硬茧,还有皱纹。 林默在盯着罗玉的手看,心里默默估算他的年纪。他的脸看上去最多三十岁,这双手起码得四十往上。 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处心积虑的想引起她的注意,甚至不惜在大庭广众之下茶言茶语,把宫九气得掉头就走,连送她的翡翠簪子都薅走了,能是为了什么呢? 总不能是真爱吧? 她拄着下巴,一边想东想西,一边跟罗玉念着拗口的日语。罗玉教得极为用心,不仅会纠正她细微的错误发音,还把对应的文字单独写出来,一遍一遍的念给她听。那么多字他翻译了整整一天,也看出来这大概是某种法术咒语,所以他不仅将原文工整的抄录下来,还在下面写了四五种译法,力求贴切。 林默给了他上十页,他抄译四十多页,即便是最后一页,最后一字,字迹也跟第一页没什么不同。 这份用心林默是佩服的。 教授时,罗玉也很有分寸感,两个人始终隔开一段距离,按理说,他先前在宫九面前表现得那么殷勤暧昧,到了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时间,即便不动手动脚,也该说些“题外话”,亦或是给她讲讲“我喜欢你”之类的用扶桑话有几种说法,林默甚至想好了如何应对,但是他没有,教学就是教学,教的全是“教材”上的东西,旁的多一个字都没有讲。 一连七天,天天如此。 林默觉得罗玉肯定有所图,只是在静待时机,这种被人一点点算计的感觉很难受,所以她长了个心眼,玩了一出钓鱼执法。 傍晚,火烧云烧了满天,三月底,天总算开始回暖,林默穿上了宫九特地给她裁的锦缎广袖绣花长裙,裙摆很大,一层雪缎罩着四五层白纱,裙上遍布金线暗纹,日光下闪闪发光,雅而不素,衬得她整个人比仙女还仙。 尤其她还化了妆,点了最红的唇脂。 陆小凤曾说,她化妆和不化妆分明是两个人,素颜清纯温婉,妆后美艳动人,像是千年狐狸精,任谁看了都恨不能把心挖给她。 狐狸精手中执了壶酒,时下的果子新酿,甘甜好入口,不易醉人。 罗玉早早的在房中等她,见她进来显然愣了一下,目中露出一瞬痴迷,但很快掩饰过去,甚至还不悦地蹙眉。 “林姑娘这是?” 林默微微垂首浅笑,脸颊红了一片,当然是胭脂,可看上去分明娇羞。 一颦一笑皆妩媚。 她道:“我看老师这些天授课辛苦,所以准备了点果酒,口干舌燥时好润润嗓子。” 罗玉垂下眼道:“这就不必了,我从不饮酒。”他坐下来,拿出早就备好的手稿道:“昨日我们学了破道三十一的读法,不知你记熟了没有,我要考考你,若是你背不下来……” 林默坐下来,歪着头,发髻上的步摇流苏刚好碰到罗玉的手,冰凉的珠子拂过手背,他却像被烧红的烙铁烫了,飞快地把手缩回去,喉结动了动。 “若是背不下来,会怎样?”红唇一开一阖,似乎每一个字都带着诱人的芳香。 天开始暗了,罗玉站起来道:“我去点灯。”步履有些慌。 房间里烛火通明。 林默已在饮酒,从罗玉点灯开始,她就一杯接一杯的喝着,等罗玉重新坐回来,就看见微醺的美人将酒杯递到他唇边,一字一字道:“老师还没说若是背不下来会怎样呢。” 罗玉的脖子上已慢慢有了汗,他一把握住林默的手,把杯子里的酒喝下去,眼神已经变了。 林默笑道:“不知老师娶妻了没有?” 罗玉点点头。 林默顿时夸张地张大了嘴,呀了一声道:“那你夫人要是知道我俩用同一个杯子喝酒,不会吃醋吧?” 罗玉没说话。 林默接着道:“她要是知道你每天晚上都跟我在一起,不会揍我吧?好可怕,不像我,我只会……”还没说完,罗玉霍然站起来道:“她不会,她已经死了。” 林默登时熄火。 罗玉执起酒壶,仰头把一整壶酒都灌进嘴里,喝完,他眼睛已经红了,脖子也红了,只有脸,因为戴着面具,颜色不变。 他道:“酒喝完了,我们开始吧。”他把手稿第一页拿出来拍在林默面前:“读。” 林默道:“破道一,冲,君临者,血肉的面具,烬光冲断,无所不惧,冠以死神之名……” 流畅的读完一整页,罗玉又给了她第上张纸,林默盯着纸上的字,忽然扶住了头,转而望向罗玉,眼睛眨呀眨,无辜道:“老师,我有点头晕。”她摇摇晃晃站起来,“老师,我有点困了,能不能……在你这里躺一下?”罗玉也跟着站起来想扶她,却只伸出了手,身体离的远远的。 她向前一步,罗玉退后一步,再向前,罗玉后背撞了墙,他不但后背撞了墙,连手也背到了身后去,眼睛闭起来,偏过头,活像是被魔王欺凌,没法子抵抗的小可怜。 林默伸出手,摸在他脸上,悠悠道:“老师又流汗了啊,不如把这面具摘下来透透气?” 罗玉一把捏住了她的手,然后拉着她,开门,把人推出去,动作一气呵成,门一关,他整个人靠在门上道:“你醉了,下次不要带酒来,我不教喝醉的学生。”呼吸急促,紧张得不行。 林默眨眨眼,醉态全消,双目清明,扶住额头默叹道:“难道真的是我想多了?是想多了吧?多么多次机会,不管他有什么图谋也该趁机动动手了,他却一副很怕的样子。” 她不知道,靠着门紧张得喘丨息罗玉在低头微笑。 这是一种她见了会立刻掏出乖离剑大喊天地乖离的笑。 …… 林默边走边琢磨事儿,她废了半天劲儿拾掇出来的妆容造型不能浪费,怎么着也得来个上次利用。 去会会宫九吧,刷刷好感度什么的,万一一不小心就痴心不悔了呢? 这些天别的数值都没怎么动,只有好感度在慢慢涨,也是怪事。 因为这些天她晚上跟罗玉学习,白天都跟宫九在一起,在一起不干别的,用乖离剑抡他,在抡的过程中,她惊奇的发现,宫九对她的好感度居然在一点点涨,虽然很快就会掉下来,但他挨揍的时候,好感度的确是涨的。 本来的计划是让他被剑折磨,从而产生心理阴影,继而弃剑归隐,唯恐光是打没有效果,她还从精神层面进行攻击。 她朝着连绵不绝荒无人烟的山脉来了一招天地乖离,当然,她是收着力的,饶是如此,她仍将一座山从中间生生冲塌,平了条路出来。 地震连绵不绝。 然后她扛着乖离剑道:“怎么样?” 宫九道:“你用了几成功力?” 林默道:“0.001成。”这是实话,全力一击的天地乖离能粉碎整个世界。 她接着道:“剑道顶峰便是如此了,你觉得你能做到这种程度吗?若是不能,执剑还有什么意义?” 宫九不说话了,他的脸开始发红,然后他像是中了药一样,忽然跪在地上痛苦地翻滚,一边打自己,一边求林默打他。 林默没动手,她在一边看。 他出了很多汗,也流了很多血,最后原地释放。 就是那种,“释放”。 林默能看见是因为他不仅会把衣服撕了,连裤子也不放过,某物肆无忌惮,昂首挺胸,最后大吐特吐。 释放完,宫九躺在地上沉静好久才道:“你很奇怪。” 林默心说你才奇怪呢,总是莫名其妙的发疯。宫九却道:“我这个样子只给两个女人看过,一个是我妹妹,一个是你。” “哦。” “她会打我,你不会,你只喜欢看。”宫九道:“是因为看更能让你满足吗?” 林默没说话,因为她忽然觉得自己可能是个变态。 现在她敲开了宫九的房门,他本就住在她隔壁。 宫九在发呆,他半伏在桌子上,眼睛直勾勾盯着窗台上的青瓷,一眨不眨。 “你在想什么呢这么专注?”林默走进去。 宫九呐呐道:“我想我娘。” 林默动作一滞,“你娘她怎么了?” 宫九道:“她死了。” “哦,节哀。” 宫九转过头,顿住了,他第一次见她面带妆容,惊讶道:“林默?你喝酒了?” 林默道:“是。” 宫九缓了缓,平静道:“你来做什么?今天的快乐我已经给你了。”薅走的翡翠簪子又还给她了,还多给了一只珍珠攒花的步摇。 林默道:“谢谢,我很喜欢,所以我想了想,也决定给你一点快乐。” “哦?” 林默手一抖,从袖子里抖出一根鞭子,眼睛笑成了月牙:“准备好了吗?” 宫九看着鞭子,呼吸粗重。 …… 宫九的好感度卡在了三十,弃剑归隐的进度条只有一小咪,至于弃恶从善和徇私枉法连一点水花都没有。 时间却已过去了一个月,这意味着林默给宫九下的“毒”该解完了,他可以走了。 林默心累至极,她固然可以耍赖,接着下毒,把他困在自己身边,可这样没意义,计划完全达不到预期,她却没有更好的办法,这让她有点难受。 或许是表现得过于明显,宫九揽着她的肩道:“你要不要跟我回家?” “太平王府?” 宫九道:“虽然现在只能当世子妃,不过王妃之位应该也快了。” 他的手搭在她的肩上,中间隔着一道五寸远的屏障。 她对他始终怀着戒心。 林默计划落空,宫九又何尝不是? 林默笑了笑:“谢谢,虽然你不怀好意,我也用心不良,不过跟你相处的这段时间我很开心。”是真的开心,毕竟她在他身上赚了很多钱。按照她目前的消费水平,这笔钱她可以花一辈子。 宫九没说他也很开心,他什么也没说,而是在客栈门口等着,等他的马车。 罗玉忽然从外面走进来,与宫九相错,他怀里抱着一个小盒子,径直走到林默身边道:“送你的。” 林默刚要拒绝,然而罗玉打开盒子的那一刻,她就半点拒绝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盒子里是一只小猫,很小的一只橘色的小奶猫,看着刚刚会站的样子。 林默眼睛亮成了两道光,轻手把小猫抱出来,惊喜地叫,“好可爱啊,你从哪弄来的?” 罗玉道:“街边捡的,没睁眼就被大猫丢了,我养了好久。” 林默道:“没想到你这么善心,还会养小奶猫,它,你给它起名字了吗?” 罗玉微笑道:“它叫小玉。” 小玉喵喵直叫,显然是饿了,林默道:“我去给它找点吃的,对了,你是怎么喂它的啊?” 罗玉道:“酒楼的厨房有牛羊乳。” 林默快乐地抱着猫跑去厨房,比宫九送她任何东西都要快乐。 宫九脸黑了,冷冷地看着罗玉。 罗玉回以微笑,这是一种任何人看了都恨不得给他两拳的笑。 所以林默抱着猫跑回来的时候,正瞧见罗玉凄凄惨惨的趴在地上吐血。 “你……你们这是……” 罗玉惨然道:“我没事,不关九公子的事,是我不好,咳咳,他,不是故意的……” 霎时,空气中充满了龙井茶的香气。 作者有话要说:罗玉(玉罗刹):看见了吗,我这才是引诱她的正确方式,你那是什么呀(指指点点)。 感谢在2021-06-2520:42:52~2021-06-2623:24:1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满池咸鱼我盐最多5瓶;醉清风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85、入住 平心而论,罗玉看上去跟矫揉造作的绿茶不沾一点边,他从头发丝到手指尖没有一处地方不写着我是端方雅正的君子,通身的气度更是矜贵清隽,即便倒在地上吐血仍不失风度。 他说“不干九公子的事,都是我不好”这句话时也没什么特殊的语气,更没有半点楚楚可怜的姿态,只是撑起身擦去唇边血痕,如旁观者般平淡阐述,仿佛他这么说只是为了表达自己大度,丝毫不在意自己莫名其妙挨了一记窝心脚,而不是茶言茶语的利用自己的伤势诱发魔王怜爱之心,顺便替他报复回去。 若是别人,没准还真就信了,可林默是谁啊,她可是写了百万字霸道王爷小说的人!涉及到王爷,自然避免不了后院宅斗,有了后院宅斗,什么品种的绿茶白莲花没写过? 罗玉吐出的每个字都带着股天然茶香,当场就把林默搞宕机了,正要寻思寻思他是不是跟宫九有仇,忽然又被其它想法占了脑子,她想的是,男绿茶这个人设她似乎从未写过!小说里为什么一定要写一群女人为一个男人争风吃醋?若是性别调换一下呢?那得是何等美味的剧情啊! 就这么一分神的工夫,罗玉已经从地上爬起来,慢慢扶着凳子坐好,谁也不看,专心逗小猫 如果绿茶分品种,林默觉得罗玉应该不是心机绿茶,而是天然绿茶,他把绿刻在基因里,让茶浸润全身,翻译成人话就是:这人人品不坏,就是说话不正经。再加上宫九本就喜怒无常,莫名其妙打人像是他能干出来的事。 所以她道:“你为什么打罗玉?” 宫九冷冷地哼:“他挑衅我。” 林默道:“他怎么挑衅你了?” 宫九道:“他朝我笑。” 林默:“……” 好家伙,是她想不到的理由。 宫九冷声道:“怎么,要帮他出气么?”他抱臂靠在酒楼的门框上,脸色很不好看,黑里带冷,活像驴粪蛋上了一层霜,“我送你那么多首饰、衣物、金银珠宝都没见你多开心,一文不值的小猫你倒是当个宝,你若是喜爱这等低贱玩意,不如将那些钗裙还我。” 林默听懂了,宫九这是醋坛子成精,心理不平衡了,但她还能怎么办呢,总不能打他一顿让他性癖发作吧?大庭广众的实在有碍风化,只能嘟囔一句:“再怎么样你总不能打人吧……” 说话的这会儿,宫九的豪华座驾来了,侍从恭恭敬敬的放下红毯和踏凳,他正要上车,忽然回过头道:“上来,送我一程。” 林默把这句话自动翻译成:上来,我有事跟你说。 马车走出一条街宫九才开口:“小心罗玉。”接着道:“他武功很高。” 林默道:“有多高?” 宫九道:“在我之上。” “在你之上?!”饶是有心理准备林默还是惊到了,就这些天痛殴的手感和他反抗的招式以及伤口恢复的速度来看,宫九是个超一流高手,如果没有技能叠加,就自己这样的,他一口气能掐死十个。 当然,林默习武开蒙晚,最多也只是二流水准,对比没什么意义,但她敢肯定,哪怕是西门吹雪只怕也不能在宫九手里讨到便宜。 他不带剑,是因为他已到了无剑的境界。 现在宫九说,罗玉的武功在他之上。 林默心里打了个突,不敢不信,也不敢全信,脸上却绽出笑来,道:“你不是想杀我的么?干嘛要提醒我?” 宫九道:“我是很想杀你,但我更想娶你。” 林默看着他头顶的三十好感度静默无语,她敢肯定,这三十的好感全是她拿乖离剑拍出来的,不好说宫九是个变态,但他脑回路着实跟常人不大一样。见林默不说话,宫九接着道:“只有你会让我体会濒死的感觉,也只有你,让我感觉到心脏在跳动,我还活着。” “你若是同意跟我,就好好的坐着,我带你回王府。” 马车不快不慢地走在大街上,林默观察了一下,二话不说跳了车,回身当着车夫的面一巴掌拍在马屁股上,马匹训练有素倒是没受惊,只是跑得快了点。 五千积分我不要了,咱们就放过彼此吧。 …… 回酒楼的路上,林默看见了冷血。 她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不喜欢跟熟人打招呼,尤其是不太熟的人,街头相遇,她一会望天一会看地,就想装瞎。 她瞎冷血可不瞎,手一伸就她拦住了。 林默仿佛才看见他一样,佯装惊喜道:“是冷捕头啊,好巧,是出来办案吗?” 冷血道:“不巧,我是特意来找你的。” “啊?”别是她又犯了什么她自己都不知道的事吧? 俩人在路边找个地方一蹲,冷血道:“你看看这个。” 他拿出一封公函,上面的火漆花押很眼熟,有点像六扇门发布的海捕文书上盖的大印,细看之下又不是。 林默拆开一看内容,明白了,那是兵部的大印。 她很不爱看这些文书,没一个用楷体写的,咬文嚼字的话连成一片,别说标点符号,连个隔断都没有。 吃力地看完,林默迷茫道:“朝廷要对辽国用兵?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啊?”这回换冷血迷茫了,急忙抢回去一看,麻了,“我我我,我拿错了……”慌慌张张塞回去,小心翼翼把裂开的火漆对准,再用内力一点点融回去。 不盯着细看基本没差,他松了口气。 “我看了兵部的公文……没事吧?”林默紧张搓手。 冷血头一次像个孩子,眨着绿汪汪的眼睛软声道:“你能不能别说出去?” 林默指天誓日的保证自己肯定不说,冷血这才从怀里掏出第二份公文,这会他仔仔细细的盯着花押看了半天,道:“是这个。” 更加小心地拆开,粗略扫了一遍,林默全身汗毛都立起来了。 上面大致写着,凡大宋境内,身有公职者,杀林默赏黄金万两,升三级,平民赏黄金万两,赐田地千亩。 她像是被点着了的窜天猴似的一下子射起来,“你你你你……”屏障立时竖起,一步步往后退。 冷血沉默的看着她,似乎在措辞。 林默道:“告诉我你没有恶意。” 冷血道:“我没有恶意,我是来救你的。” “救我?” “不错。”他道:“这段日子一定有不少人来杀你吧?原因是什么你总该知道。” 林默道:“是,我知道,那时间我召唤了一个叫宇智波.斑的鬼,那三天是他的大招,叫无限月读……这不是我的本意,可我……失控了,它毕竟威胁到了全天下人的性命,有人想杀我实在太正常了。” 那时候她是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没有错,甚至为了术的消失而感到遗憾,可经过了两个月的冷静,不得不承认,是她偏激了。 “无限月读。”冷血咀嚼着四个字,“我们分析过,你似乎只有在性命受到威胁时才会召唤鬼?” 林默不否认。 冷血道:“所以,你本可以控制,追杀你只会适得其反,造成你进一步的失控。” “你的意思是……”林默道:“他们该不会让你来保护我吧?……还是监视我?” “不是。”冷血道:“世叔的意思是,想让你入神侯府居住。” 没有人能在神侯府杀人,只要林默觉得安全,就不会再召唤鬼,也不会再搞出如无限月读这般的杀招。 现在冷血问她,要不要启程回东京。 林默动心了,除去不必日日提心吊胆之外,仿佛也看到了两万积分在向她招手。 四大名捕,一人一个“徇私枉法”,她就不信没机会。 “冷捕头啊。” “嗯?” “你说我偷看公文算不算犯法?” 冷血想了想道:“算。” 林默期期艾艾道:“能判几年啊?” 这个冷血知道,“视公文重要程度,刑期五到十年不等。” “那我刚才看的那个呢?” 冷血沉默了,沉默了好久才犹豫道:“最轻也要流放三千里。” “你看,这责任不在我,你也不是故意的,咱俩谁都别提这事,算不算……嗯……你对我徇私枉法了?” 冷血立刻道:“算。”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任务目标冷血【徇私枉法】成就已达成,奖励积分五千点。” …… 林默唱着歌回到酒楼里,罗玉还坐在那,只是桌子上多了一个碗,小奶猫吧嗒吧嗒地喝着奶,罗玉伏在一边看。 他的眼里全是温柔的光。 谁见了那样小的奶猫会不温柔呢?它小小的,毛都没长齐的小爪子还没多少力气,喝奶时微微打着颤,两只耳朵还耷拉在脑袋上,巴掌大的小东西了,连摸都只敢伸一个手指头。 林默坐过去,有点不太好意思道:“你真的要把它送给我吗?” 罗玉抬头,微笑道:“不错,我有很多事情要做,实在是腾不出手来养它了。”看着小猫,他眼神忽然暗淡下来:“我有过一个儿子,我用尽了全部心力去培养他,在他很小的时候就送出去历练,他也很不错,年纪轻轻便有了一番作为,可惜……” “可惜他因我而死,我找到他时,他已被人扭断了脖子。” 林默想说点什么安慰他,又不知该说什么好,憋了半天,吐出两个字:“逝者已矣,请节哀顺变。” 他把小猫抱起来,从袖子里抽出一枚手帕轻轻地为小猫擦拭嘴巴和胡须,然后送到了林默手里:“我发现它的时候,它孤零零的趴在巷子里叫得声嘶力竭,很像我儿子小时候,也是时常这样孤身一人的,我看了实在没法子不管,可我也是个麻烦缠身的人,它跟着我朝不保夕,所以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它吗?” 林默用力地点点头,然后才想起来她要说的话:“我要回东京了,你跟我一起吗?” 罗玉笑着道:“当然,我可是你的老师啊,那四十页的破道你还没学完,我怎么能走呢?” 作者有话要说:对辽用兵的伏笔,冷血也不可能犯这种拿错公文的错误,所以……猜猜他这番精湛的演技事先排练了多少遍(偷笑) 感谢在2021-06-2623:24:12~2021-06-2820:33:5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烟波琉璃10瓶;南有小乔兮、簪乐、醉清风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86、在路上 冷血公务繁忙,他这次离京并非只为了找林默,或者说找林默告知她可入神侯府避难只是顺便,他主要目的是查清一个案子。 神威镖局押了一趟镖,黄金一百五十万两,押到一半,没了。 没了的意思是整整一百五十万两黄金不翼而飞。 这对于镖局来说实在是一件要命的事,偏偏雇主不是普通人,是户部。 他们押送的是江南道青田镇一整年的赋税。 朝廷收税外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林默就接过一次,那时候她江湖经验还不是很丰富,全靠装备好,押运一百多万两银子当天去隔天回,压根不给人劫道的机会。神威镖局既没她那么好的运气,也没她那么好的装备,失了别的镖最多砸招牌,镖局能赔多少赔多少,赔不了的雇主自认倒霉,失了朝廷的税响可没那么简单。 镖局局主连带着镖师全被下了大狱,罪名是监守自盗。 下大狱不要紧,钱得找回来,奈何几个镖师都快被鞭子抽熟了也没招出这笔钱的下落。 青田镇是江南大镇,几乎占了全国赋税的十分之一,这笔损失让户部上下一片愁云惨淡,报损的折子递上去时官家正在御花园里玩蹴鞠,看都没看一眼,很不耐烦地挥挥手,“户部的事暂且交由诸葛先生处理,莫要烦朕。” 诸葛正我都要忙疯了。 上个月朝会刚定下联金伐辽的战略,他虽然极力反对,奈何局势一边倒,赵佶也不知吃了什么迷魂药,铁了心的要给辽国这个欺负了自己几十年的邻居一点颜色看看。然后他就给自己的画上颜色去了,临走前来一句:“此时就全权交给诸葛先生。” 千言万语汇成的一句妈卖批被诸葛正我生生咽回去,当场表示臣旧疾发作,臣啥也干不了,赵佶想了想道:“那就交给童爱卿吧。” 童爱卿指的是童贯,时任枢密使,掌管一国军政要务,最擅长两件事,一是奉承,二是画画。 “……”诸葛正我能咋办,他只能说旧疾忽然又好了。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打仗之前总得先算算自己家底,户部告诉他,不用算了,赤字好几年了,兵部也派人过来,只有两个诉求,第一:发饷,第二:禁军不够,得招募。 所谓禁军,是大宋的主力部队,常年盘踞在京城,对外号称八十万,诸葛正我去瞅过一眼,血压立刻就高了。 八十万禁军,吃空饷的占一半,老弱病残占一半,奸懒馋滑的兵油子又占一半,满打满算,能打仗的十万不到。 诸葛正我着急上火一个月,青田镇税响丢失让他本就不美丽的心情雪上加霜,要不是身体素质过硬,早就气病了。 “所以,案子办得怎么样了?”林默问。 冷血黯然道:“差不多了。” “可你看上去像是差了很多。”林默道:“有什么难处吗?我能帮你吗?” 冷血憋了一路终于吐出字来:“有。”他接着道:“在拿回税响之前,朝廷已经下令让交完税的商农再交一次。” 一百多万两的黄金能折换多少白银?林默对这个没有概念,但她收过白云城的税,对比一下就知道,这已经是重税了。 一次重税对贫苦的人来说已是扒了一层皮,两次?那就要家破人亡了。 所以无论如何,这笔钱都必须追回来! “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 冷血缓缓道:“帮我挡住三个人。” “哪三个?” “老中青。” 林默道:“这是一个,还有呢?” “老中青就是三个人。”走在一边的罗玉撸着猫道:“老不死,中间人和青梅竹。”他这一路都很安静,只有提到这三个人时才叹息了一句:“能被他们三个同时对付也不容易。” 林默道:“很厉害?”她对冷血道:“连你也不是对手吗?” 冷血点头,有些羞赦道:“所以我才想请你帮忙。” 这三个人在冷血习武之前就已经很有名了,后来冷血成为响彻江湖的名捕,曾问过诸葛先生: 【“遇见‘老不死’怎么办?” “别跟他交手,你还不是他的敌手。” “遇到‘中间人’怎么办?” “逃。”诸葛先生的回答更简单。 “要是遇见‘青梅竹’呢?” “没有办法了。”诸葛先生叹了一口气,道:“你见到他,跟一个残废人脖子上缠了条毒蛇的处境没什么两样。”这是诸葛先生的结论。】1 这三个人是幕后主使手中最得力的王牌,想追回失踪的税响必然绕不开这三个人,但他不是对手,这就是冷血目前的困境。 林默当即把匕首抽出来,坚定道:“你放心,只要他们敢出现,我一定要他们像蚂蚱一样一路跪去刑部大牢。” 他们很快见到了“老不死”。 四月,天微雨,杏花林中,粉白的花瓣飘了漫天,木桥上,一个老人执一根竹棍在钓鱼。 竹棍就是鱼竿,没有鱼线,却有鱼钩,鱼钩在水面沉浮。见到这一幕,林默总算明白为什么冷血要请她帮忙了。 这个人不但内力高到离谱,精细的控制力也超乎想象。 林默悄声道:“他就是老不死没错吧?” 冷血点头。 “看剑!” 上一秒还在钓鱼装逼的老人下一秒旋转三百六十度,如陀螺般俯冲过来,双手合十,跪得板板正正。 老不死抬头,脸色铁青。 林默龇牙一笑。 风,很轻很轻地吹过来,微凉。 四月的风本就微凉,在她还没意识到危险时,冷血短促的呼吸骤然卡在喉咙里,他只来得及扳过林默的肩膀猛力闪身。 太阳下忽然闪过一道银亮的光,极细极小,却不是朝林默,也不是朝冷血,而是冲向了罗玉。 速度快得连“小心”两个字都喊不出,林默立刻抬手发射迟钝光线,然后她就看到了一番奇景。 那道比线还要细的光慢慢变成了人形直奔罗玉,而罗玉不慌不忙,他手里还捧着小猫,竟原地消失,简直比光还快三分! 三十秒倏忽而过。 林默眨眨眼,她感觉自己有点眼花。 迟钝光线下活生生的两个人居然看不见了!闹鬼了这是? 一愣神,冷血剑已握在手里,他在向前刺,林默从未见过那样的刺法,剑走轻灵,冷血的剑却不轻,他像是将自己毕生的力量都灌注在这一刺之上。 一道血飞溅出来,是冷血的血。 一只竹笛落地,林默这才看见与冷血交手之人,也只看到一身青衣,看不清脸,因为青衣在动,她只是眨了眨眼睛,就已经觉出耳畔嗖嗖的风声。 匕首刚要抬起,她正准备再喊一句看剑,就听嗖嗖风声里冷血急道:“别动!控制住老不死,你一旦抬手,他瞬间就能杀了你!” 血慢慢染红了脚下的土地。 林默执匕首的手不动,另一只手无差别扫射迟钝光线,却不想一道更强的光在太阳底下晃,是镜子。 镜子将迟钝光线悉数返还。 青衣人负手微笑,看着冷血动作迟缓的挥剑,看着罗玉生生顿住的脚步,看着林默骤然瞪大的眼眸,施施然道:“大魔王?不过如此,看来我要发财了。” 残影一晃,掌风呼啸,烈风割面……咣——结结实实一声响,手折了。 他撞在了屏障上,他说话的功夫给了林默竖屏障的时间。 “看剑!” 老中青三个人齐刷刷地,跪得比栽在地里的萝卜还老实。 “打架就是打架,说那么多干嘛呢?”林默道:“就算有表达欲,好歹像我一样把对手控住了再说吧?” 心念一动,屏障变了个形状,将三个人圈在里面,球形封死。 冷血受了点伤,但不重,罗玉就更不用说了,手里抱着猫儿子,潇潇洒洒打一场,连根头发丝都没乱。 林默忌惮地看了他一眼,然后飞快地将视线落往别处。宫九说得对,罗玉的武功的确深不可测。 …… 冷血要接着查税响的下落,林默则与罗玉一起押送“老中青”去京城。 三个不世出的高手被点了全身的穴道,软塌塌躺着,从上到下捆被得像个粽子。罗玉亲自动的手,许是点穴的手法过于特殊,老中青里的中间人突然失声道:“你!你是玉……” 玉字还未脱口,他便再也没有了说话的机会。 驴车跑在官道上。 林默抱着小猫喂它吃煮烂的鸡胸肉,罗玉在一旁看,不是看猫,看得是林默的脸。 “我在等你问我。”罗玉道。 林默抬头:“问你什么?” 罗玉道:“问我为什么故意接近你,问我为什么武功那么高。” 林默笑笑:“不用问,我知道。” “你知道?” “是。”林默淡淡道:“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暗恋我,所以才想方设法的接近我,你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想引起我的注意。” 罗玉失笑道:“想不到被你发现了。”他伸出手,似乎想摸摸林默的头发,毫不意外的,被屏障挡住。 “你一定要防我至此吗?” 林默道:“别介意,相比于你,我还是更信任我的屏障。” 罗玉有些失望,叹着气道:“你要怎样才能完全信任我呢?” 林默认真道:“这么说吧,就算你愿意为我去死,当然,我会很感动,但我依然会防备你。” 罗玉的笑已渐渐苦涩:“好绝情的女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1:引自原著。 感谢在2021-06-2820:33:53~2021-06-3000:53:3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戚青容20瓶;烟波琉璃7瓶;南有小乔兮、醉清风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87、闭关升级 到了京城后,林默将老中青三个人押往刑部,进门遇见了好几个脸熟的前同事,大家围在一块,盯着她就像饿虎盯着肥肉。 当然,没有人对她出手,非但没人出手,刑部管事还给了她三十两赏银,这是六扇门下属特有的福利,抓一个犯人赏银十两,记一功。林默辞职有一段日子了,可赏银照给,这也表明了刑部的态度。 我们待你一如当初。 领钱的时候林默多嘴问了一句:“现在六扇门的总捕头是谁啊?” 给她办交接手续的管事道:“是神侯府的无情大捕头。” “哦。”林默拿了钱出去,走过熟悉的一草一木,回想当初六扇门总部上下跟四大名捕明里暗里较着劲儿的风气,忍不住无限感慨。 那时候她拿锦衣卫和东厂的来调侃六扇门和神侯府的关系,谁能想到有朝一日,对家成了自己顶头上司呢? 出了门,罗玉在等她,林默迎上去道:“你有落脚的地方吗?” 罗玉笑笑:“还没找。” 林默道:“跟我走吧,我在咸水街租了间房,环境还不错,你可以住在那。” 罗玉道:“这恐怕不太好吧……” 他微笑着,语调微微上扬,有无措,还有些许期待,表面上是婉拒,但林默看得出来,他真正想说的是:我可以去吗? “走吧,神侯府离咸水街近,我晚上找你也方便……你方便吧?” 罗玉道:“当然。” 走时是深秋,归来已是晚春,林默本以为她的小院里会满是枯枝败叶,杂草丛生,然而推开门她惊讶到了。 一切如故。 院子里干净整洁,连一片枯叶,一根杂草都没有,坏掉的秋千被重新扎好,还上了红漆,小电驴停放在墙根底下,被房檐遮着,上面还搭着一块雨布。 林默记得她临走时洗完的衣服还晾在外面,一直也没来得及收,现在晾衣绳上却是空的,推开屋门一看,几件衣服上衣下裳分别叠好,放在堂屋的桌子上。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告诉她,这里有人来过,帮她收拾过,而且不止一次,从桌子上的积灰来看,甚至最近的一次绝不会超过三天。 可大门紧锁,她家又是商铺的后院,院墙足有七八丈高,谁能做到不破坏门锁跳墙进来帮她收拾院子呢? 又有谁如此了解她的喜好,知道她喜欢在院里扎秋千,还给秋千刷一层红漆,知道她的小电驴不能淋雨,还知道她物品摆放的习惯。 是陆小凤,一定是他,他来过,来过很多次。 林默心里顿时涌上一阵说不出来的感觉,竟莫名其妙地想掉眼泪。 还真是莫名其妙,亲眼看着他在梦境里跟别人缠绵,她不想哭,提分手的时候话说得那么决绝,她不想哭,艰难的两个多月,自己一个人挺过来,深夜独处最易伤怀,她都没有想哭的念头,偏偏在这个院子里,面对着井井有条的家,她鼻头一酸,眼眶微热。 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后悔了,居然会在心里劝慰自己,你是要回家的人,你们反正也没有结果,他不够爱你又怎么样?至少他对你好啊,更何况,你那么的喜欢他…… 这个想法像是掉在地上的枯叶,不一会就被风吹了走。 难道我不配得到一个人全心全意的爱吗? 梦境里,他的那句:“我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过你。”还不够扎心吗? 那是被他放在心上近二十年的女孩,自己凭什么跟她争啊? 眼泪被憋回去,和风轻吹,林默缓缓吐出一口气,反正,这个地方,她不会再住了。 一只手搭上了她的肩,五指拢住肩头,林默心一颤,登时什么都忘了,飞快侧身躲开,瞥见的是罗玉略带失望的脸。 他道:“我见你情绪不大对,想安慰安慰你,吓到你了吗?” 林默笑得牵强,抿唇道:“没有。” 嘴上说着没有,屏障悄然竖起。 她道:“进来坐,我先去收拾一下东西。” …… 炉子下烧着火,炉子上水壶在响,罗玉把水壶拿下来,倒进林默说的可以保温的暖瓶里,才倒了一半,卧室里突然穿出嗷一声大叫,罗玉手一顿,他的猫儿子也跟着炸起一身毛。 他立刻冲进卧室,里面乱七八糟如台风过境,林默半身钻进一个大樟木箱子里疯狂翻找,不断有些小玩意被她丢出来。 “怎么了?” 林默凄惨惨的滑跪在地,切切实实是掉眼泪了:“我的电脑,我走之前明明放在桌子上的,它,它不见了!” “我不会乱放东西的,它一定是被偷了!” “我的论文,我好不容易才写完的论文还没上传,也没备份,啊啊啊!是哪个可恶的贼!要是被我抓他死定了!” 可疑的人在心里一个一个排查。 不会是陆小凤,他知道那台电脑的重要性,也见过她点灯熬油绞尽脑汁地写论文,偶尔来这儿看她也极少进她卧室,电脑更是连一指头都没碰过。 以他的人品,更不至于被分手了顺走她重要物品出气。 那是谁呢?是谁呢是谁呢? 箱子里的金银财物都在,唯独丢了电脑,可见绝不是一般的小毛贼,而是个有个性的贼。 楚留香? 应该不会,且不说楚留香盗物之前会留下短筏,单就是她跟楚留香还有个患难与共的交情,偷谁也不能偷到她头上。 正急得满屋转圈,罗玉拎着开水暖壶道:“我知道是谁。” “谁?” “司空摘星。” 林默呆住:“司空摘星?我记得他号称偷王之王……你怎么知道是他?” 罗玉俯身灌水,一抬下巴,“看那。” 他指向墙边上了黑漆的柜子,林默顺着望过去,啥也没看见。 难道是光线问题?她站到罗玉的位置,这才隐约看到一行字。 “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敬上。” 林默简直气到原地裂开,“这个混蛋!” 罗玉道:“你预备怎么办?” 林默道:“我去报官。”她扭头跑出去,还没到门口,脚步顿住了。 罗玉已灌完了水,坐下来撸着猫,似调侃着微笑道:“怎么?不去了吗?” 林默走进去:“我只是忽然想到,他为什么要偷我的电脑?他又不会用。” 罗玉道:“不错,电脑?那是什么东西,我连听都没听说过。” “他不知道电脑是什么,但他一定知道这东西对我很重要,把它偷走,大概率是想跟我做交易,既然如此,我还急什么呢?” 林默深深呼吸,接着收拾东西:“我现在就搬家,搬到神侯府里去,如此一来,着急的就该是他了。” 罗玉微笑道:“你放心去吧,这里有我呢,我帮你盯着。” …… 林默东西不多,但也不少,她在前街雇了一辆板车来运,自己一手骑着小电驴,一手拖着罗玉的猫儿子,在傍晚敲开了神侯府的大门。 开门的是无情,他的目光先是落在林默的小电驴上,然后又看了眼她身后满满一车的货物,道:“世叔等你多时了。” 林默跟着无情进去,立刻有一队人出来帮她把车上的东西卸下来,一样一样的搬进去。 神侯府跟林默想象得不太一样,里面不算大,被四幢楼包围,既没有大户人家惯有的亭台假山,也没有花园人工湖,只有一块一块的,被清理出来的空地。 她在后堂见到了诸葛正我。 这是她第二次见到他,他着一身白色长袍,脸上虽然有许多皱纹,面容却带着孩子般的俊朗。 他站在一张方桌前,桌子上放着两盏茶,看样子的的确确是等待多时了。 无情把她送进去就离开了,显然这位大捕头的公务也十分繁忙。 林默拾起了久违的尴尬,一步一绊地走进去,手指抠着裙子,僵着脸笑,“诸葛……诸葛先生,好。” 奇异的断句逗笑了这个忙碌到几乎崩溃的老人。 其实诸葛正我的年纪并不能算老,他的头发都没有白,脸也没有大多数老人一样松垮凹陷,只是看着他的眼睛,就觉得他应该是一个老人。 “来坐。” 林默坐了下来,脚趾在鞋里起舞。 两个人客套了两句,不可避免地说到了“无限月读”。 “那不是我的本意。”林默道:“我也不知道那会儿是怎么了,以前明明可以控制的,没想到……”有些羞赦,她手指在裙子上打着转,“我看到朝廷发布了文书了,谢谢先生给我一个转圜的余地,我……不会再使用召唤这项能力了。” 诸葛正我道:“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何突然失控?” 林默道:“应该是我意志力不够强的缘故……”顿了顿,她总觉得还有别的原因,可一时又说不上来。 “我帮你想过。” “失控的原因?” “不。”诸葛正我道:“是控制这项能力的方法。”他接着道:“这也是我为什么请你住进来的原因。” 林默端正坐好,洗耳恭听。 诸葛正我道:“我想,你没法控制自己,不仅仅是意志力的原因,只因你召唤而来的能力本身并不属于你,所以你本能的恐惧它,压抑它,但在危险的时候,你又不得不依靠它,这就造成了两种结果,一种是被另一种意志操控,失去自我,另一种是自我占了上风,但那股力量也就打了折扣。所以,你越是压抑它,它就越难以控制,如此循环。” 诸葛正我说一句林默点一下头。 不愧是培养出四大名捕的人,虽然不知道系统的存在,但他分析得句句在理。 “那我该如何控制,还请先生教我。” 诸葛正我道:“在你没有被附身时,学会他们的招式,适应他们的性格,然后从中找取平衡,让不属于你的力量完完全全属于你自己。” 林默眨眨眼,寻思你可别做梦了,别人不说,单是英雄王的王之财宝她上哪搞去?蓝染的镜花水月她怎么学?索隆的…… 等等,索隆的招式,她能学! 她记得那些招式,再加上她已经解锁的狼王,狼王虽然没什么战斗力,但有一个能力是——潜力无上限! 作者有话要说:让女儿升个级,各方面的 感谢在2021-06-3000:53:38~2021-06-3023:50:4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醉清风2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醉清风18瓶;扶苏13瓶;蝶舞、南有小乔兮10瓶;韩信家的小甜甜、吖吖鸭6瓶;微薄荷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88、陪练 林默拿着一根细软的柳枝站在神侯府后宅的空地上。 她已站了整整一个上午。 手指紧握,柳枝软趴趴地耷拉着,忽而被一股劲风缠绕,紧跟着,她奋力一挥,柔软的柳条当即折成数段。 她脚边折断的柳枝至少能编二十个筐,神侯府本就不多的几颗柳树已全被她薅秃。 满地的失败品都在告诉她一个事实,玄幻世界和动漫世界有壁。 她在练武装色霸气。 所谓武装色霸气,就相当于将体内的“气”化作一层看不见的盔甲,进可强化攻击,退可刀枪不入。她绑定索隆的时候,以霸气缠绕柳枝,柔软的柳枝变得比钢铁还要硬三分。 武装色霸气的用法还残存在记忆之中,再搭配上狼王的无上限潜力,哪怕不能拿起来就用,哪怕达不到索隆的强度,至少不该这么拉胯吧? 她甚至都没把这项能力放在眼里,诸葛先生说她招式花样多,若是配合得当本该天下无敌,奈何反应慢,基本功差,实战经验少,所以给她请了个陪练,算时间下午就到。 能让诸葛先生特意去请的人肯定是数一数二的高手。陪练陪练,就是陪着她习武,她若是连人家一招都接不下来,岂非太过丢脸?所以她特意起了个大早在这里复盘一下索隆的招式。 哪成想,招式没练几下,卡在霸气上了。 “气”的原理跟内力很像,林默内力薄弱,但她搭配上潜力无上限的狼王,刚好可以弥补这一短板。 所以她不仅消耗内力,还在消耗精神力。 双重消耗的后果就是她现在头痛欲裂,眼花耳鸣,看太阳都是绿的。 铁手在十步之外看着她。 铁手原名铁游夏,四大名捕排第二,是个看上去谦恭有礼,随和风雅的人。 这种气质在公门里很不多见,所以林默一眼就认出来,朝他的方向看了一眼。 对林默来说,看一眼就相当于打招呼。 铁手旁观了有一会了,看着看着忽然走过去,从地上捡起柳枝,手腕一翻,柳枝登时罡风缠绕,坚硬如铁,他很随意地用柳枝去劈一旁的石头。 一击下去,石头粉碎,柳枝完好无损。 铁手凝视那条柔软的柳枝喃喃道:“原来是这样。” 林默都看傻了,柳枝虽然没有变黑,但那分明就是武装色霸气的效果啊! 她颤着手指指碎石,又指指柳枝,嘴唇几次开阖才发出声来:“你是怎么做到?” 铁手老实憨厚的国字脸上浮出浅浅的疑惑,道:“像你一样,内力缠绕包裹,没什么难的。” 她看着遍地的残枝断柳,又看看碎石,再一次亲身体会到了世界的参差,一眼看会,一秒上手,这是什么习武小天才? 林默道:“有什么诀窍吗?” 铁手发出凡尔赛的声音:“这还需要什么诀窍吗?” 说完,就有人来叫铁手,说让他去六扇门结案,无情等他半天了。 铁手走了,林默自闭了,她想,人家能当名捕肯定是有理由的,她就是一普通人干什么要跟天才比呢? 找回平常心,林默溜达到厨房饱餐一顿,还不忘给小猫崽子捎带一个鸡腿,水里泡泡,洗去上面的盐分和调料,撕成一条条的喂给它。 橘猫崽崽长大了许多,刚被罗玉送给她时跟个小耗子似的,站都站不稳,现在总算有点猫的样子了,在屋子里上上下下的来回扑腾,是个活泼的性子。 她也不敢给猫崽子放出去,它还是太小,生怕谁一个没瞅着,给踩死了。 正喂猫呢,小厮在门口敲门,说陪练到了,在训练场等她。 林默道了声谢,提着剑出门,不多不少,三把剑,当年阎铁珊送的,每一把都出自铸剑名家古大师的手。 剑身在阳光下反射出亮目的光。 陪练是个年轻人,一身月白长衫,面容英挺,看着有几分眼熟,像是在哪见过。 他也不扭捏,抱拳道:“蜀中峨眉,苏少英。” “啊!我记得你。”林默这才想起来,这人是独孤一鹤的徒弟,三英四秀的大师兄,当初在珠光宝气阁勇敢的挑战她,然后被血虐,一招大震撼让他连站都站不起来。 情况跟她想象得不太一样,苏少英是后起之辈的佼佼者,但绝不是第一流的高手。 电光火石之间,她忽然明白了诸葛先生的意图。自己对敌经验太少了,而习武若没有对敌经验,那后面就算再高深的武功,再精炼的招式也如空中楼阁,一碰就倒。 远的不说,单是对战老中青三个人,哪怕她先手控住老不死,中间人的出其不意她反应不过来,青梅竹的速度她跟不上,若非有冷血和罗玉在身边,谁输谁赢还真得打个问号。 苏少英纵然不是一流高手,却是最合适积累对敌经验的陪练。 他还有点难为情,手里握着剑,拇指在上面摩挲,“我本是姑娘的手下败将,本无资格与姑娘对练,厚颜来此实在是师命难违,还请……还请姑娘……” 还请什么他说不出口,但对于一个骄傲锐气的年轻人来说,能说出这番话已是十分不易了。 林默道:“打败你的不是我。” 苏少英道:“败就是败了。” 他手中有剑,本握得极稳,可一见林默,他的手竟不自觉的发抖,林默剑出鞘,他的眼神开始躲闪,一场惨败,竟让这个勇敢的年轻人连拔剑的勇气都失去了。 他怕死,更怕输。 林默忽然又悟到了诸葛先生的另一层意思。 本是个好苗子,本有机会成长为参天巨树,结果还没来得及成长就让她一脚踩死了,她得挖坑填土,把苗苗重新栽回来。 林默不会讲什么大道理,那就让剑来说,打一场,比什么都管用。 她的剑不快,在将要碰到苏少英时,他已闪身躲开,面露惊讶,眼里有些微困惑,紧接着林默出了第二剑,第三剑,她出了十六招,都是索隆的招式,一上午,她只复盘到这。 等第十六招接上了第一招,苏少英终于拔剑,对剑时他道:“这就是你本身的实力?” “是。” 是之后,林默的剑飞了出去,夺一声,插在被薅秃的柳树上。 苏少英的眼睛亮起来,心里全是不可置信。他赢了?他竟赢了吗?这么轻易的击败了罩在他头顶的阴影? 林默道:“这才是我真正的实力。” 苏少英攥紧了剑,缓缓吐出一口气,总算想起来临行前师父的嘱托。 他道:“你的招式是极精妙的,但力道太弱,速度太慢,招式之间的配合也有问题,且缺少变化,若是我的话,刚刚那几招我会这样。”纵身飞到柳树边,将被击飞的剑拔丨出来还给林默,“我们再来一次。” 林默很虚心地听着,学着。苏少英再出手时用的已是方才的招式,十六招他只看了一遍就已记得七七八八,再融入自己的理解,对一招,讲一句,一心二用十余个回合,林默的剑又被击落。 手肘开了条口子,血滴下来。 看见血,苏少英慌了,他怎么忘了,林默就算再弱她到底是大魔王啊,她会不会觉得屈辱?会不会被打出真火,然后随便召唤个谁把自己灭了? “你你你……你没事吧?”他慌张道:“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 林默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宽慰道:“习武受伤不是正常的么?你别有顾忌呀。” 当初跟陆小凤练反应速度的时候,还被他抽了好几鞭子,几次在地上滚呢,近身缠斗更是被摔得灰头土脸,浑身青一块紫一块。 习武,本就是要吃苦的。 她从怀里掏出一瓶金疮药粉撒在伤口上,再用绷带一圈圈缠好,末了,看看剑,直接把剑绑在手上,脸微红,道:“刚刚有点快,我没记住,你能再来一遍么?” 一下午很快过去,傍晚,林默在院里支了张小饭桌,跟苏少英对坐吃饭。 说起来,蜀中不就是四川么?她记得大学里室友就有一个是四川的,嗜辣如命,吃个肉松面包都得撒把辣椒面。 他应该也能吃辣……吧? 林默又端上了她久违的火锅,鸳鸯锅里,红汤清汤分明。 吃着火锅难免要聊上几句。 苏少英忽然道:“这院子里怎么有这么多碎柳枝?” 一提这个,林默心里就开始下雪,连涮羊肉都不香了:“你还记得当初我是用树枝跟你打的吧?” 苏少英脸红了,当然不是被辣红的。 林默接着道:“那时候树枝之所以能跟你的剑擦出火花,是因为缠绕了武装色霸气的缘故……” 她详细地解释了武装色霸气的使用方法,还用筷子演示给他看,不出意外,筷子被内力崩碎。 苏少英听得很认真,也看得很认真,他把锅里最后几片肉捞走后,也从地上捡起柳枝,按照林默说的方法,内力外放,缠绕,包裹,一挥,柳枝碎成渣渣。 “我知道怎么回事了!”苏少英眼里骤然亮起了光,比他吃第一口涮菜时还要亮! 他又捡起一根,缠绕,包裹,碎成渣,反复试了三四次后,他成功了。柔软的柳枝坚硬如铁,插丨入石砖简直比插丨入豆腐还要来得轻松。他松手,柳枝软下去。 他看着柳枝沉思了一会,深深拜服下去,“林姑娘,多谢你,是你拨醒了我,你让我领悟了剑气!”说罢,抽剑,在剑上缠绕内力,朝旁边一挥。 白光一闪,两人合抱的,光秃秃的柳树被一分为二,光荣下岗。 林默筷子掉了。 香气扑鼻的火锅她简直一口都吃不下去。 这年头,天才扎堆了? 天慢慢黑下去,苏少英回去休息,林默把小电驴推出来,骑着去找罗玉。 除了学日文,她还得证明一件事,不然她睡不着。 一进门,她立刻道:“罗玉,我教你武装色霸气呀。” 罗玉伏在桌子上,闻言抬头:“什么?” “武装色霸气。” 她之所以教苏少英霸气,只是想证明铁手是个平平无奇的天才,然而现在教罗玉,她只想证明自己不是个憨批。 作者有话要说:罗玉(玉罗刹):我甚至都不需要看,听你描述一遍就会了。 林默:这世界的参差(猫猫流泪) ps:没事的默,其实你更擅长见闻色。 感谢在2021-06-3023:50:48~2021-07-0223:07:3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簪乐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89、预判 林默坐下来兴冲冲的给他讲了一遍,然后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牙签正预备演示给他看。 谁料罗玉直接拿起一根牙签,两根指头捏住朝地下一弹,一道劲风,牙签没入地砖。 地是林默用青石板铺就,不仅便宜,坚硬,更重要的是,它有六寸厚,是两个大汉喊着号子一块一块抬进来的。 “……”林默撅着屁股趴在地上看,牙签整个进去,一点没露头。 罗玉也跟着蹲下来,道:“是这样吗?” 她不信这个邪,回手把发带解下来,“你用这个试试。” 罗玉淡淡一笑,把发带接过去,一头攥在手里,一头垂下,往地下一惯。 地砖大面积开裂,比头发还软的发带一头扎进去。 林默的脸也跟着裂了,她算是看明白了,不是这些人个个天才,是他妈仗着自己内功深厚为所欲为。 这不是武装色霸气,只能说很像,但不是,要证明这一点也很简单。 她又从袖子里掏出一根气球——那种长条的,还没吹起来的气球递给罗玉。 “吹。” 罗玉把它吹起来,在尾端打了个结拿在手上掂了掂,笑道:“你该不会让我把它也插丨进地砖里吧?这也没什么难的。” “不是。”林默把剑抽出来,“你拿着这个,我用剑,咱们两个对砍,你护着气球不要让它破……我要看见火花。” 罗玉表情一片空白,简直不敢相信这话是从一个没有发疯迹象的人类嘴里说出来的,他抓着气球,轻轻一捏,球爆了。 林默爽了:“不要觉得不可能,用武装色霸气缠绕就可以。”她又掏出一根,吹气打结:“你看好了,我就教一次噢。” 一层气附在气球表面,她向前猛挥,气球炸得比罗玉手里的那根还惨。 “我失败了。”她道:“不过没关系,原理就是这么个原理,你看会了没有? 罗玉摇摇头。 林默更爽了,她觉得自己又行了,今晚肯定能睡个好觉! 气球牙签扫到一边,早就准备好的教材拿出来,这边鬼道的学习成绩也十分喜人,就在昨天,她已经能用破道一.冲弄死一只耗子。 那可是一只耗子!比她的橘猫崽崽还大,第一次尝试就有如此威力,就算是蓝染本尊也未必能做到吧? “先不急,给你看个东西。”罗玉笑得神秘,转身拿出一个黑色的包袱打开,林默眼睛立刻瞪大了三倍,惊喜地叫了一声:“我的电脑!” 欢欢喜喜小心翼翼地开机,她既不问罗玉是怎么拿回来的,也不问那贼下场如何,只求论文还在。 熟悉的桌面,熟悉的文档,熟悉的字数,谢天谢地它没丢!急忙在商城里买了个u盘,把论文和一些参考文献全拷进去,然后u盘栓绳挂脖上贴身保管。 她的心脏已经不能再承受一次这样的噩梦了。 罗玉全程老父亲式微笑,他等啊等,就是没等来林默朝他道谢,眉心一皱,忽然虚虚弱弱地半伏在桌子上,喉咙里溢出浅浅轻哼。 林默眼皮一跳,“你怎么了?” 罗玉强撑着笑道:“没什么,帮你拿它回来的时候中了暗算,后背被砍了一刀,许是方才动用了内力,伤口崩裂了。” 林默这才发现,灯火下,他唇色灰败,眼中隐隐有血丝。 □□盖住了他受伤后的惨白难看的脸色。 “伤哪了我看看!”林默急道:“你啊,武功这么高怎么还能被伤到呢?” 罗玉将外衣缓缓褪下,果然在脊柱那儿有一大片暗红色不断地往外渗。 里衣也被他脱下,宽阔结实的肩背露出来,跟脸不一样,他身上的皮肤很白,光滑而紧实。 这个紧实当然是林默上手摸过之后才发现的。 她在给他上药。 拆开裹伤的白布,后背那处伤深且长,从脊柱到后腰长长一道,几乎能看见筋膜。 “真是……对不起,让你为我受这样的伤。”林默苦着脸道:“疼吗?” 罗玉咬着唇,一声一声地哼着,他说:“不疼。”豆大的汗珠却砸下来。 上完伤药,林默包扎的动作已是轻得不能再轻,帮罗玉把衣服穿好。 “我……” 我字才出口,罗玉突然回身抱住她,下巴搁在她肩上,一呼一吸,热气落在耳畔。 没有屏障,没有阻隔,他抱到她了。 林默浑身僵硬,懵了一瞬,立刻把人推出去。 “你!你怎么这样!” 罗玉被她一推,竟也没站住,伤处正好撞在桌子上,他疼得闭上眼,良久才睁开。他笑了笑,笑容苦涩,他道:“我喜欢你,你知道的。” 林默道:“我不喜欢你,甚至还很警惕你,你知道的。” 罗玉道:“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的身份,甚至容貌,警惕我也是应该的,我本就不指望你能对我产生什么感情,只求你目光流转时能有一点点落在我身上,我就很满足了。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甚至比你认识陆小凤还要久,你知不知道,只要你一句话,不,只要你一个眼神,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刚刚……是我冲动了,可一个男人面对自己喜欢的女人的时候,难免会冲动一些。” 花言巧语对林默没用,她冷静地看着他,道:“我以前见过你吗?” “见过,也没见过。” “说人话。” 罗玉道:“我的本来面目并不吸引人,在那间茶棚里,你给人端茶倒水的时候我就在一边看着你,你见过我很多次,却从未记得我。” 这倒是句实话,那时候的林默社恐严重,跟人说话从不敢看人脸,他就算在她眼前晃一万次,她也未必记得住。 “你能把面具摘下来让我看看吗?” 罗玉摸了一下脸,摇头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林默道:“那你现在多大年纪?四十?还是五十?” 罗玉短暂的沉默了,声音有些发涩,道:“你不会想知道的。” 他看似坦诚,每个问题都回答了,但每个问题都答得像放屁,关于他自己的身份,那是半个字都没透出去。 林默就觉得好精明一男的,等学会了鬼道大全说什么都得离他远点。 月入中天,林默打着哈欠离开。 黑暗中,一双眼睛盯着她的背影,然后身形一晃,落叶般飘进了屋里。 灯辉让暗无处遁形,飘进来的竟是一个身穿墨绿色长袍的老者。 老者跪下来,俯首道:“教主。” 罗玉在整理满桌的手稿,没说让他起来,老者不敢起,罗玉没问话,老者更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过了许久,桌子清理干净,罗玉才淡淡道:“你来做什么?” 老者道:“属下不放心教主一个人与那魔王周旋,所以来……” “来看看我死没死?”罗玉冷冷道:“魔王今时不同往日,手段繁多,花样百出,你贸然出现,若被她察觉,顷刻便能暴露我的身份。” 老者身形一僵,深深叩首道:“属下知错,只是……方才教主明明有机会动手,为何放弃了呢?” “你是在质问我?”罗玉的声音已冷下去。 “属下不敢!”冷汗已濡湿了地面,紧跟着是血,人已如破麻袋般倒下。 老者的眉心被牙签洞穿,罗玉收回手慢慢起身,转头遥望苍穹,眼中晦暗不明。 抱她是试探,她任他抱住又何尝不是试探? 机会只有一次。 …… 林默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将武装色霸气融会贯通。 融会贯通的意思是她已经可以用气球挡住苏少英的剑,两厢碰撞,火花一片。 而当她把气球换成剑,苏少英便无法招架,连一招也接不住。这时候整个神侯府别说树,连一朵花一根草都没有,全让林默给薅了练霸气。 八月酷暑,苏少英抱剑辞行,他已无法再当她的陪练。 当天下午,诸葛正我说:“你经验有了,但招式之间欠缺配合,准备一下,新的陪练明天就到。” 林默怀着激动的心等了一宿,第二天清晨见到了新的陪练。 峨眉剑派掌门,苏少英的师父,独孤一鹤。 这个人林默印象很深刻,当然不是什么好印象,薛家庄投毒事件,他本来很激动的表示要抓祸首吃便便,然而一听说幕后主使是玉罗刹,当场就哑火了。 怂的一批。 所以林默不觉得他有多厉害,作为苏少英的师父,可能就比他强一点吧?人家远道而来,也不好把人打得太惨。 怀着这样的心态,交手一个回合,林默撞墙了。 不是比喻的那种撞墙,是真真正正被打得飞起来,吧嗒一下糊墙上,抠都抠不下来。 骨头断了四根,前胸十字型伤疤,血喷了一地。 独孤一鹤收剑凉凉道:“就这?” 出手一秒钟,养伤半个月,等林默将将能下床时,再见这位峨眉掌门,她忽然就理解苏少英见她时的那种心理阴影了。 她竖起屏障,发射迟钝光线,说什么都不敢让这位掌门近她一步。 独孤一鹤劝着哄着,说你别怕,你过来,我保证不动手,你先把手放下,有话好好说。 林默放下了发射迟钝光线的手,独孤一鹤忽然指着她身后道:“你猫跑了!” “啊?”林默转身,独孤一鹤立刻出剑,一道残影,血线扬起。 林默又躺了半个月。 有狼王的一秒战复,两次受伤她本该当天就好,她硬要躺半个月,主要是为了平复心灵创伤。 她只不过是眨了眨眼睛,稍微松懈一下就莫名其妙挨一剑,这谁扛得住? 难道她的修行就要卡在这儿了吗?不想靠自己的实力摆脱糟心的系统了吗? “我真的打不过独孤一鹤吗?第一次是轻敌,第二次是没防备,我堂堂正正的跟他打一场,一定是输?” 不见得吧? 养伤的半个月里,她一遍又一遍的这么跟自己说,半个月后,她做好了再一次挑战独孤一鹤的准备,但独孤一鹤却要跟她告辞。 他说自己本是受诸葛神侯的邀请来痛痛快快打一场的,但他没想到对手这么菜,赢得索然无味,所以他决定去找西门吹雪试一试。 说完人已走出去。 林默正要拦,却不料独孤一鹤转身又是一剑。 剑光如虹,可这次,他的剑被挡住了。 林默的剑已经出鞘。 她拔剑的速度远没有独孤一鹤快,但当他回身一剑的时候,却被林默架住。 也就是说,在拦他的时候,在他出剑之前,她就已经拔剑挡他那一招了。 “你……”独孤一鹤惊讶道:“你是怎么知道……” 林默也很困惑,她道:“很奇怪,我也不知道怎么了,那一瞬间我忽然看到了你拔剑回身,所以我才挡的。” 如果是刚好看到,那么以她的速度绝不可能挡得住,也不可能挡得这般恰到好处。 也就是说,那一瞬间,她预判了他的出手,短暂的预见了未来。 她想起这是什么招式了。 “见闻色霸气!” 作者有话要说:陪练是来干嘛的?是来见证大佬崛起的!感谢在2021-07-0223:07:30~2021-07-0321:45:5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南有小乔兮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90、看动漫 所谓见闻色霸气,就是“听和“看”的能力,不仅能预判对手下一步的动作还可以感知眼睛看不见的,潜藏起来的敌人的数量和位置。 武装色可以通过自己反复的练习来达成,而见闻色只能靠挨揍,挨揍得多了,身体就有反应了。 这是索隆的记忆告诉她的,简单且粗暴。 然而林默不这么觉得,刚刚那一瞬间的感觉非常玄奥,绝不是靠挨揍挨出来的,她“听”到了独孤一鹤拔刀的声音,也“见”到了他挥剑的动作,而这一切都发生在独孤一鹤动作之前! 她也没怎么挨揍啊?怎么忽然就领悟了见闻色了呢? 独孤一鹤也不走了,他很好奇,道:“这是鬼的能力?” 林默摇摇头:“这是我自己开发的,似乎还不大成熟。” 独孤一鹤心念一动,刀剑同时出鞘,“试试。” 也是直到现在,林默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这位剑派掌门的可怕之处。 独孤一鹤号称刀剑双杀,所以他即是刀客又是剑客,而刀法与剑法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路子,偏偏他一手刀一手剑配合得天衣无缝,不仅如此,他也是林默见过的唯一一个知道自己破绽在哪的人。 交手十余个回合,她至少看到了他露出两次破绽,但那两次无一不是被他自己给补回去。 很快,林默的手臂和前胸被破开两道口子,热汗滴进伤口里,疼得头皮发炸。 剑被她用布绑在手上,血顺着剑尖滴下去。 独孤一鹤收剑道:“今天就到这里吧。” 林默抽着气,狠声道:“再来!” 她已经有点抓住见闻色的诀窍了,正是强化记忆的时候,若是改天,她或许再没机会学会这项本事了。 相比于武装色,活在被全天下虎视眈眈的世界里,见闻色显然更实用。 可惜仅剩的一张路飞体验卡被系统没收,要不然她怎么都得再绑一次,一来是复盘一下关于见闻色的记忆,二来也能看看自己的修炼成果,还会不会被影响。 所以,要不要抽几张体验卡? 林默犹豫了一下,看看近来拼了命攒下的积分就舍不得了。 三个月来,热血沸腾的比拼再加上偶尔蹦出几句中二语录让积分从未有过的暴涨,虽然因为任务进度没有变化被系统扣去不少,但目前的积分数目已经非常可观。 照这样发展下去,或许要不了半年,她就能回家了。 积分少的时候回家无望,抽也就抽了,但现在,回家的钥匙近在眼前,抽一次五百就没了,她肉疼。 她开始后悔了,以前那么玩命学习干嘛呢?多看看漫画动画片什么的不好么?《海贼王》多火啊,她下铺室友就经常抱着电脑追,疯狂安利给身边每一个人,那时候林默自诩成年人,对这些小孩子看的东西不感兴趣。 谁能想到偏偏是她绑了这见鬼的中二系统呢?若早知道,她一定把《海贼王》整套漫画买下来逐页背诵,可惜……林默脑子里电光一闪! 系统商城!商城里会不会有海贼王的漫画? 她以前绑定了那么多人,系统可都是把出处告诉得明明白白,那么商城里会不会也有关于他们的漫画或者动漫? 林默立刻进入商城细翻,还真让她找着了,漫画没有,国语版的光盘倒是有全套的,便宜得离谱,只要一积分! 她再也坐不住,蹭得一下站起来,把饭桌给掀了。 她原本在跟独孤一鹤吃晚饭。 神侯府虽然从不拘她任何生活用度,她也没那么大脸白吃白喝,在宫九那发了笔大财,足够她花一辈子,所以不管是苏少英也好,还是独孤一鹤,包括罗玉在内,一切的花销都被她包了。 独孤一鹤很喜欢她的小饭桌,蜀地潮湿炎热,当地人都喜欢吃麻辣刺激的东西,餐餐都少不了麻椒花椒之类的佐料。林默的红油火锅简直是在他味觉上起舞的神仙美味。 今天他吃的不是红油火锅,是火鸡面,红艳艳的波浪形面条,撒上芝麻海苔碎,刚入口鲜香微甜,随后一股爆裂的辣飞速在舌尖绽开,接着充斥整个口腔,独孤一鹤满足地吹出一口辣气,正预备把一盆干完。 林默突然起身让他心爱的火鸡面扣在了地上,小铁盆打着转。 拿筷子的手,微微颤抖。 “你怎么了?”独孤一鹤不悦地蹙起眉,却见林默兴奋道:“没事没事,我太着急了,等会再给你煮两包!”她扭头冲进了屋。 “你干什么去?” “看动漫!”她把电脑抱出来,连上发电机和插座,开机,光盘放进去,打开播放器,一阵激荡的热血沸腾的主题曲回响在神侯府宁静的傍晚。 独孤一鹤盯着电脑五颜六色的光,脸色也变得五颜六色起来。 “独孤掌门也一块看吧。”她扶好小板凳,盛情相邀,“见闻色霸气的概念我就是在这里面学的,还有附身的鬼,嗯……原型也出自这里。” 独孤一鹤凝望着电脑,内心山呼海啸,一遍遍说服自己这是仙家的法器后,把扣在地上的火鸡面扫到一边,端着庄严地坐在小板凳上,目不转睛地看起来。 看了两集坐不住了,他指着电脑道:“这个叫鲁夫的脑子是不是有问题?”接着冷哼道:“看这种东西,真是……”当着大魔王的面,终究没说出更过分的话。 他又开始说服自己,我是为了参悟那劳什子见闻色霸气,我是想看看能把我一手调丨教出来的徒弟打得站不起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这活见鬼的剧情姑且忍受吧!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夜过半,夏风带走了白日的炎热,吹来一丝清爽。 冷血从这里路过,他为了抓两个犯人已奔波了一整天,现在他要回到他的“大楼”里去睡觉。然而苍穹月色下,他见到了一番奇景。 两个人坐在一个小方桌前,对着一个不明发光物一个痛哭流涕浑然忘我,一个拊掌感叹,直拍大腿。 这个林默和独孤一鹤吧? 好奇心驱动这他凑过去看,他看到了发光的屏幕里下着漫天大雪以及在雪中挺立的,开着粉红色花瓣的巨树…… 他迟疑道:“你们怎么了?” 林默回头,抽泣道:“太感人了,呜呜呜实在是太感人了,希鲁鲁克医生太好了,绽放在寒冬的奇迹樱花啊,乔巴终于有愿意接纳他的伙伴了……” 冷血:???这什么跟什么啊?他看向独孤一鹤,掌门毕竟年纪大了,情绪远没有那样激动,只是眼含热泪道:“你说人什么时候会死?” 冷血:“啊?” “是心脏被子弹穿透之时?不对!是得了不治之症之时?不对!是喝下剧毒蘑菇汤之时?不对!是被世人遗忘的时候啊!”1 冷血听得懵懵懂懂,然后就被拉过来坐下。 这一坐就坐到了第二天早上。 他本来很累很困,但坐下看了半个时辰后既也不累了也不困了,一会儿爆笑出声,一会儿虎目含泪,一会儿又热血奔腾,当场拔剑在院子里舞了一遭。 林默本身来自信息爆炸时代,对这些有一定的抵抗力,是喜欢看,但也不会沉迷,可冷血和独孤一鹤哪见识过这,不管是电脑还是动漫,对他们来说都是从未见过的新奇事物,故而一眼上头,不可自拔。 看到最后林默扛不住了,她教会两个人怎么播放下一集,怎么快进片头片尾后打着哈欠回去睡了。 脱鞋上床已是后半夜,迷迷糊糊睡下,她总觉得好像忘了点什么,又实在想不起来。 她大大低估了热血动漫的威力。 第二天起床,来到院子里一看,小饭桌前多了三个人,四大名捕排排坐,盯着电脑看得聚精会神。 “那个……独孤掌门呢?” 动漫被暂停……好家伙他们还学会了暂停。 追命道:“回去睡觉了。”他接着道:“你之前是不是被索隆附身过?” 林默点头。 追命眼睛一亮,道:“那你能不能再召唤一次!”他指着屏幕道:“我想跟他喝酒,四师弟想跟他比剑……你还能召唤别人吗?” 林默:“……你们不用去点卯吗?” 四个人的脸上依次闪过尴尬。 在那之后的三天里,她的电脑成了四大名捕的掌中爱物,这个看完那个借去看,一看就停不下来。这还不算完,九月金秋,她才刚把见闻色琢磨出个一二来,独孤一鹤就来跟她告辞了。 他说他此前从未想过世界如此之大,所以想出海看看,他要去冒险,他要让信念的旗帜迎风飘扬。 林默:“……”中二病已经人传人了么?她还能说什么,她只能祝他一路顺风。 顺便又想,他作为峨眉剑派的掌门,既然有出海的念头,应该不会在自己家山头竖起海贼骷髅旗吧? …… 峨眉有没有竖海贼旗林默不知道,但她知道,坐落在神侯府四方的四座楼已经有两幢竖起了海贼旗。 海贼旗明晃晃的挂在楼的最高处,迎风飘展。 作为公职人员,作为一名捕快,公然在京城,天子脚下声援海贼……不能说很有勇气,只能说欺负别人没看过海贼王。 诸葛正我看过,但他没管,或许是觉得没必要,或许是已经没有心力去管。 今日清晨,禁军加上十二团营,共计二十万大军向前线开拔,联金灭辽的大战正式打响。 诸葛正我从来没支持过打这场仗,他在朝堂上扬声道:“大宋兵弱,辽为兄弟之国,存之足为边捍;金为虎狼之国,不可交也!”1 朝中只有个别人响应,但被更大的主战派的声音盖过去。 无可奈何,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大军进发。 他正准备跟他的得意弟子们商量一下早已备下的后招,若非必要,他实在不想动用这个“后招”。 奈何刚走到训练场,就见他那沉着稳重,气度宽和的二弟子挥舞着拳头大喝道:“橡胶橡胶的——攻城炮!”一拳锤过去,坚韧野性的四弟子挥剑,“一刀流——”拳头与刀撞在一起。 诸葛正我:“……”这是他劳心过度所产生的幻觉吧? 作者有话要说:1出自海贼王 2出自哪忘了 我又放飞自我了,剧情脱纲到我拉都拉不回来orz感谢在2021-07-0321:45:58~2021-07-0500:58:3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青宵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烟波琉璃10瓶;簪乐、南有小乔兮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91、一剑深渊 诸葛正我的后招是林默。 她是天底下唯一一个能左右这场战局之人。 当初冷血找到她,被她“不小心”看到的兵部公函是早就为了这一天而留下提示。 诸葛正我不想利用她,也不想利用任何人,但他不得不利用。 那封公函是故意让林默对神侯府的信任埋下的一个疑影。她在看到这封公函的时候一定会想:“他们是不是想要利用我才来帮我的?” 诸葛正我想让她这样想。 她只有这么想了,在请求她帮忙的时候才能说服自己更理直气壮一点。 “……看一次禁军是如此训练的我就知道此战必将输多赢少,就算胜了,大宋也决计讨不到任何便宜,凭我们如今的力量,收复燕云十六州简直是痴人说梦。辽国一旦被金兵攻陷,下一个亡的,就是大宋。” 林默坐着,手托着腮,静静地听 诸葛正我说着说着眼中忽然浮现出萧索,悲凉苦笑,摇头道:“或许是我杞人忧天。” 林默不觉得他杞人忧天,相反,她觉得诸葛先生太有远见了,按照她熟知的历史进程,金灭了辽之后,不就顺带着把宋一块灭了么。 莫非这个世界的皇帝也要走靖康三傻中的大傻路线? “所以,我的下一个陪练是整个辽国或者金国吗?” 诸葛正我叹道:“我本不希望你上战场。” 这意味着彻底将林默推向一个未知,谁也不知道,她以鬼神之力参战会有什么后果,还会不会失控?无限月读本就让她踩在风口浪尖上,再有这一战朝廷会不会转变态度?会不会觉得她是可控的?是彻底扭转她面临的困境,还是再次将她推向深渊? 人心复杂多变,哪怕是诸葛正我也不敢打包票。 他将其中利害仔仔细细地跟林默说清楚,“参战于你而言究竟是好是坏我也不清楚,所以我不能请求你去,只看你愿意不愿意。” 林默轻松道:“我愿意。” 诸葛正我道:“林姑娘可以明早再来答复我。” “不用了,我现在就能给您答复,我愿意去,或者说,我很乐意去。”” 别的不论,单是以一人之身扭转战局,再喊几句热血口号,系统积分一定会暴涨,那时她人都回家了,就算想对她如何,手也伸不过去。 我走之后,哪怕洪水滔天。 她微笑:“什么时候出发?” 无情忽然从门外进来,看了林默一眼,而后将一封军报交给诸葛正我,“世叔,金国那边已经出兵了。” 诸葛正我仰天叹息,军报拍在桌子上:“等金辽交兵,两军对峙于大同府。” 林默在翻地图,无情道:“大同府?” 大同府在燕云十六州之中,金兵能打到大同府也就意味着辽国被灭的差不多了。 他疑惑道:“世叔是说,哪怕金国打到大同府,我大宋也拿不回故地寸土么?” 换言之,我们这么弱么? 诸葛正我道:“领兵的是童贯。” 童贯有个很出名的外号,叫媪相。媪者,衰老妇人也。 这名字一出无情就懂了。 你能指望一个外号是老太太的人发兵神速么? 无情道:“所以,我们只能等?” “不。”诸葛正我肃然道:“你还可以把海贼王看完。” …… 当枢密使童贯率领大宋军队开拔到河间府时,辽国总算反过味儿来,自家的上京和中京已被金国搅得天翻地覆,再加上一个宋,腹背受敌谁受得了? 辽国使臣进京,几个老头子在朝堂之上分析利害,论情怀讲道理,说得唾沫横飞,想表达的意思只有一个:咱们是兄弟啊! 赵佶掏掏耳朵问:谁兄谁弟? 辽国使臣道:我们是弟,只要你退兵,别说当弟,当儿子都行。 赵佶又问:岁币呢? 辽国使臣立刻道:减半。 赵佶冷笑。 都火烧屁股了,岁币还只是减半,那燕云十六州就更不用说了,他们那是只字不提。 官家画了半辈子的画,论政绩,碌碌无为,论治国,他懵懵懂懂,论威信,他天天看着言官掐架,好不容易有个机会能刷一波政绩,他怎能这般放过? 燕云十六州乃险要之地,是北方的天然屏障,没有它,中原的整个腹地暴露在邻国的视野之下,没有它,大宋连个像样的骑兵都没有。 它在辽国手中,就相当于卧榻之侧,站着拎着强盗邻居,哪个君王能安枕? 没有人 可从立国到现在百十年,没有一任君王把它收回来。 如今收复失地的机会近在眼前,赵佶怎能放过? 辽国使臣被撵了出去。 第二年夏,童贯挥兵幽州,如一把利剑直穿辽国脚后跟。 彼时的辽国被金国打的落花流水,国内精锐全在抗击金军,童贯志满意得,预备在金军手底下捡个漏。 利剑被千疮百孔的辽国一脚踩折,童贯败退。 当林默赶到时,三军对峙于大同府北境的山脉上。 辽国残军像一块夹心小熊饼干,前有狼后有虎,从头到脚都在散发着我很好吃的声音。 山脉巍峨连绵,山脚下兵戈林立,帅旗翻卷。 金军将领们遥望着高山的山巅,目中带火,燃烧着勃勃野心与深沉的欲望。 他们仿佛看到了东京的繁华与富饶,看到了取之不尽的财宝与美人,看到了宋国的城门在向他们缓缓开启,军队如猪狗般任人屠杀。 盟约?那是什么? 跟弱国还用得着讲盟约? 林默恰好就站在被金国将领遥望的山巅之上,他们仰望,林默俯视。 她手里拿着望远镜,四大名捕有两个站在她身边,还有两队火器营与一营禁军。 军队是童贯的人,军队在,童贯自然也在,他阴阳怪气道:“某曾听人道,有女林氏,一剑碎三十里,不知某今日可有幸见识一番?山下这十万精兵便供姑娘练手了。” 所谓十万精兵是辽国最后的战斗力,在林默来之前,童贯曾与之交锋过,他想痛打落水狗,哪成想被狗追着咬,他鞋都跑丢一只。 林默摇头:“不行,我不能杀这么多人,我会做噩梦的。” 冷哼声此起彼伏。 林默接着道:“况且,光打辽国有什么意思?要打就要给金辽两国都打出心理阴影来,哪怕过去千千万万年,我都要让他们见到这方土地就腿软。” “你是想……” “我想在这人划道。”她噙着笑,脸红如朝霞,站在山巅之上,十数万人的中央,伸出手,乖离剑自漩涡中升起。 她刻意的没有去收敛乖离剑降临的威压。 剑出,风起! 风暴挟持着灿烈金光冲入云霄,碧空亦被这金光笼罩,映着林默持剑的倒影。 林默虽然不是理科生,但人造海市蜃楼,让自己的身影出现在天空之上也并非难事。 商城的道具让效果更加逼真且完美。 有人眼尖,仰望头顶时发现了异常:“快看,光!那是什么?” “好像是人!人在……天上!” “是个女人,她举着剑!” 狂风呼啸,林默站在飓风中央举剑吟唱: “叙述原初,开天辟地之时,虚无亦为此献上喝彩,以吾之乖离剑撕裂世界, 环绕众星之臼,天上的地狱乃创世前夜的终焉,就用你的死来平息一切吧! 天地乖离,开辟之星!” 瞬息间,如天神降下了天罚,如死神唤醒亡灵的悲歌。 天塌地陷,天地哀鸣! 巍峨的山脉从中间被整个断开,剑气直冲地底,劈出一道百丈宽,黑不见底的深渊。 天亦被她割裂。 过了很久,久到震荡平息。 身前身后,数十万兵甲寂静无声。 没有人能在这震撼的场景下发出声音,任何人都不行。 金辽两国兵甲林立的阵型在那一刻土崩瓦解,士兵们心里防线被这毁天灭地的一下冲得溃不成军。 所有人都清楚那一剑若不是劈向山脉,而是劈向他们……不,甚至不用劈向他们,哪怕只是往前偏移一点点,也能让几十万人灰飞烟灭。 如林默所想,即便过去了百年千年,也没有人会忘记这一天。 十日后,一块巨石碑竖在山脉中那道可怖的深渊前。 金国国主站在石碑前,他本想站在这里,但他不得不站。 因为林默在他身边。 她当着金国国主的面,用一根树枝在石碑上刻下七个大字: “勿谓言之不预也。” 她用一封信叫来了金国国主,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只写了这七个字。 七个字已说尽了一切。 一剑破天,一剑深渊。既是提醒,也是警告。 …… 圆桌,孤灯,人。 黑洞洞的房间里,人们坐在木椅上,圆桌上放着一盏昏暗的灯。 灯只照亮一小块区域,映出一个个影子。 这是他们第二次坐在这里。第一次很吵,现在却很静。 “没有人想说什么吗?” 静默无声。 过了许久,一人道:“她一剑劈山镇金辽,收复燕云十六州,为大宋挣来了年年岁币,有了这番功绩,无论她的能力有多可怕,无论她的手段有多诡谲,她已成神。” “成神?” “以前她只是在江湖中出名,现在她天下闻名,在座的诸位不妨出去打听打听,连三岁稚童都知道她的名字。” “我们已失去了杀她的最好的机会。” “以前我们还能找一找她的弱点,现在,呵,诸葛正我那老家伙请人帮她把弱点一个一个的都补上,武装色刀枪不入,见闻色能预见未来,如今的她已无懈可击。” “诸位或许还不知道,听说那日的血月怪梦有一个名字,叫无限月读。有多少蠢货还想沉浸在梦里,她就背负了多少信仰,以前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然而经此一事,恐怕不会再是秘密了。” “她若是个有野心的,这天下就是她的囊中之物。” “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面对天灾时怎么办就对她怎么办。” “你是说……” “习惯她,顺从她,别无他法。”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差不多写完一半了,撒花~ 西门吹雪还没有好好迫害一下,该到他主场了。 92、徇私枉法 辽国使臣与金国使臣相伴进京,他们当然是来求和的。 两国使臣从未这样期盼过和平的到来,也从未在大宋境内这般夹着尾巴。 辽国自然没什么好说的,本就被打残,林默那一剑更是让辽国残中残,进京一回生二回熟,纯粹是为金国的使臣引路来的,进了皇宫一声不敢吱,规规矩矩缩在一边当背景板。 赵佶矜持着端坐在龙椅上,悠然开口问:燕云十六州…… 金国使臣头低得几乎与膝盖并行,涩声说,燕云十六州自然是大宋不可分割的固有领土,辽国与金国的军民已经连夜搬出去了。 赵佶:“嗯?” 使臣忙道:“都是空手走,绝不妄拿城中的一粒粮米。” 赵佶:“嗯。”他满意地点头,慢慢道:“那岁币?” 金国使臣立刻道:“免了免了,从前的合约不作数,我们不要大宋的岁币了。” 赵佶:“嗯?” 金国使臣道:“不不不,不免,应是我金国向大宋缴纳岁币。” 赵佶:“嗯。只是岁币?这怕是显不出贵国求和的诚意啊。” 金国使臣冷汗透心,哆嗦道:“还有良马无数……” 和谈过程分外和谐,赵佶狠狠过了把当皇帝的瘾,仿佛魂穿秦皇汉武,他几乎没说什么,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吓的“番邦小国”魂不附体。 这感觉,谁体验谁知道,若先祖有知,想来也会含笑九泉吧? 这一切当然是因为林默。 送走使臣后,朝会上关于她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一种声音是,此妖女不除必为大患!今日她能威慑金辽,他日若心仪这大宋江山,莫非也要拱手送她?然后马上就有人问,你想怎么除啊? 有人道:先许以无上尊荣,封她为一品护国夫人,赐下宅邸良田,放松她的警惕,待时机成熟,邀她入宫叙话,趁机赐她毒酒,如此便可神不知鬼不觉…… 话未说完,便有人站出来接道:“先不说此计能否行得通,单说林默若死,金国来犯当如何?” 没人说话了。 她的存在既是最大的威胁,也是大宋最强的保护伞。杀了她,自毁长城,留着她,头顶悬刀。 然而话又说回来,想杀她,杀得了么? 当初诸葛正我在朝堂之上一力保她,生生将朝廷发出去悬赏令截回来,舌战群儒,道:不惹她,她不一定会亮出屠刀,若真惹急了她,再来一次无限月读呢?她于大宋而言是一柄全身皆是锋刃宝剑,以身试锋,不如为她做剑柄剑鞘。 如今剑柄剑鞘已成,朝中为她说话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说来说去只有一个意思:能哄着就哄,哄不了认命,她是电她是光她是唯一的神话,凡人惹不起。 商量到最后,赵佶拍板,赏,啊不,是供,把她当神一样供起来。 封赏的圣旨降临神侯府时,林默正跟铁手追命一块看火影忍者。 海贼王已经看完了,最后一集卡在销魂的地方,主角团小伙伴两年后好不容易重聚真要向鱼人岛进发,结果后面没了!林默翻遍了商城也没找到一丁点资源,无可奈何,只能翻出火影忍者当代餐。 如她所想,火影也是个坑,她甚至都没看到一个叫宇智波斑的人出场,这给她追漫的心造成了极大的打击。 好在她要不了多久她就能回家了,到时候再追也是一样的,只是可怜追命和铁手还不知道等待他们的,将是一个永远不知道结局的巨坑。 传旨太监远没有去别家传旨那么趾高气昂,悄咪咪进来,在门口轻轻咳了一声,三个人立刻转过身来,铁手追命在两边,见是圣旨,立刻跪下接旨。 他们俩站林默两边,林默自己站着,仿佛一个笔架山,她左看看又看看,寻思着要不要入乡随俗,降一降海拔,膝盖刚打个弯儿,不料传旨太监原地起跳,结结巴巴抖抖索索道:“饶命,林……林姑娘饶命,小人……小人……” 圣旨一扔,人跑了。 林默握着黄澄澄的卷轴懵道:“他是让我自己看吗?” 圣旨上字连着字,文绉绉的不说人话,她仔细读了半天才搞懂,当今圣上感念她收复失地,要厚赏她。 先皇曾亲口许诺过,收复燕云十六州者,封王。 林默是女人,封不了王,赵佶灵机一动,直接给她封了神。 圣旨上,官家亲自给林默上了个尊号,叫:法天隆运神光大德北胜无极战神。 她读了两遍都没读下来。 尊号是虚的,后面才是实的。 赐内城大宅,赐皇庄千亩,赐金八千五百万两,一切用度都享亲王待遇。另外,朝廷已经着能工巧匠去打造林默的长生牌位、雕像供奉在景灵宫。 景灵宫是供奉历代帝后的皇家道观。 大宋国祚百十年,林默是唯一一个在活着时牌位被供在景灵宫的人。 宅邸还在修葺,诸葛先生帮她请了新的陪练还在路上,所以林默还得在神侯府多住一段日子。 目前积分八万五,她看着就激动,再努努力或许就用不着住朝廷赏赐的府邸了。 谁爱住谁住,反正她一定要回家。 涨积分最快的是做任务,跟四大名捕相处这么久,她想挑战一下“徇私枉法”。 徇私枉法的前提是先犯法,那么问题来了,犯什么法能不损害她自身道德,还能被徇私呢? 她想了整整一宿,然后第二天中午拿着檀香木盒子去六扇门总部找无情。 无情在办公,他虽然痴迷过一阵子海贼王,也与林默度过无数过个喝饮料嗑瓜子追动漫的夜晚,但在办公的时候,他从未被任何事物影响过。 林默推门就进,在无情错愕的目光中,直愣愣的站在他桌前。 他面带疑惑,侧首道:“你做什么?” 林默一本正经道:“我在偷看公文。” 无情:“……” 林默道:“这是机密卷宗吗?” 无情道:“不是。”他飞速将桌面上的几张纸归拢好,“你想干什么?” 林默道:“你这里有没有看一眼能判十年的那种机密信函?” 无情的疑惑写了满脸,道:“我在忙,你若有事可待傍晚来找我。” “算了,这个也能凑合。”她一把将无情归拢好的几张纸抢过去,一张一张地看,没看内容,只是匆匆扫一眼,看完,放桌子上,然后道:“我在偷看公文。” 无情绷着脸纠正:“你这不是偷看,是明抢。” 林默点头道:“无故闯入六扇门,干扰总捕头办公,强抢公文,算不算犯法?” 无情:“你说呢?” 林默道:“那你能不能对我徇私枉法,不要追究?” 无情:“……”他当捕头十多年了头一次碰上这种人,深深吸了口气,叹息道:“你走吧。” “耶!”林默雀跃拍桌,扭头就走。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无情已对您徇私枉法,奖励积分一千点,请宿主再接再厉。” 林默雀跃的步伐顿住了,怎么才一千?说好的五千呢?她又折回来,把早就准备好的檀木盒子轻轻放在无情的桌子上。 “又怎么了?” 林默道:“打开看看。” 无情打开,里面装着两块黄金,约莫有二十两左右。 无情眉头微蹙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赶榜,就先写这么多,么么哒 感谢在2021-07-0609:38:36~2021-07-0723:58:1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蒹葭为霜、韦一笑.、星河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欧尼酱5瓶;南有小乔兮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93、真面目 “我在行贿。”林默大眼睛忽闪忽闪,认真道:“为了感谢你刚刚对我徇私枉法。” 无情简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把木盒子盖上,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好久,才迟疑着吐出字来。 “你又被附身了?” 林默道:“没有啊。” 无情把盒子一推:“拿走,出去。” “你就这么让我走?”林默歪头,脸颊微红道:“行贿也是重罪啊。” 无情缓缓吐出一口浊气,一字一字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林默满眼期待的看着他。 “你若实在想要坐牢我这就满足你。” “不不不,我没有这个意思。”林默的手指抠着桌子,“我在违法犯罪,但我想让你对我徇私枉法。” 她站在那,大有你不答应我就不走了的架势。 无情被她逼得无可奈何,手指按上额角沉声道:“好,行贿的确是重罪,我可以不追究你,对你网开一面,如此你可满意了?” 系统又给了一千,林默略微满意了,在屋子里溜达两圈,她走一步,无情的脸就黑一分。罢了罢了,羊毛也不能可一只羊薅。 晚上,她狗狗祟祟的潜入“旧楼”。 旧楼由铁手镇守,里面藏满了珍贵的书籍和字画。 铁手的闲暇时光本该是在这里看看书,练练功,自从林默受了林默有毒的安利后,正经书也不看了,内功也不练了,天天抱着电脑追动漫。 这个成熟稳重,气度超然的二师兄追漫追上了头,年近三十一大小伙中二期姗姗来迟,前阵子还在旧楼上挂海贼旗,在手腕上画个叉,上个月又画了个木叶标志挂腰上。 这也是林默逮住他下手的底气。 用着我的电脑追着我的日漫,还不贡献一把积分? 她从窗户翻进去,身穿夜行衣,脸上戴口罩,当着铁手的面大摇大摆进去,生怕他没发现,还重重地咳了一声。 铁手只是追漫入迷,又不是瞎了聋了,他板着脸,嘴角微微抽动。 只见林默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看上去又古又旧,的书堂而皇之的往怀里揣。 按照她的见识,一般这样的书都很值钱。 她揣进去,拿出来,揣进去,拿出来……她甚至还在铁手的眼前晃了两晃。 终于,铁手忍不住道:“今日大师兄跟我说你行迹有疯癫之像我还不信,没想到你……唉,不就是一个封赏么,你不用有压力,我略通岐黄之术,要不我给你把把脉?” 林默:“……” 她勉强挤出一丝笑,把口罩摘下来道:“你知道我在做什么吗?” 铁手道:“我也不知道你拿着一本过了期的黄历究竟要做什么。” 林默:“……”幸好她不是贼,这要当贼得饿死。 绷住,不要慌,到手的积分不能让它长腿跑了。 “我在入室盗窃,你莫非看不出?” 铁手淡淡的看了她一眼,点了键盘上的空格键,理都不想理她一下。 林默沉默了一会,冲上去一把将电脑夺下来,大声道:“我在入室盗窃!入室盗窃是重罪,至少判十年。” 铁手泛起了死鱼眼:“我徇私枉法,我对你徇私枉法行了吧?” 一千积分到账,行了。 …… 月色正浓,林默一手骑电驴,一手抱猫,穿行在东京城寂静的小巷里。 东京城在某一段时间内是有宵禁的,林默一直知道,也一直没守过禁。 一队巡夜的禁军冷不丁瞅见一个铁家伙上坐个人,吓得汗毛倒竖,纷纷抽刀道:“什么人!” 橘猫在林默怀里嗷呜乱叫,林默停车,手刚要伸进怀里把代表自己身份的牌子摸出来,哪知一个头目凑近她一瞧,连瞳孔都缩起来了,抖着嗓子喊魔王饶命。 几个巡城禁军呼啦跪倒一片。 看来是不用掏牌子了,林默撸撸猫道:“我能走了吗?” “您请您请。” 直到她走得看不见了,禁军们才站起来,小头目擦了把冷汗,小声喝道:“吓死我了,刚才谁抽的刀?敢冒犯魔王,你们是想死还是不想活?” 身边人道:“老大您紧张什么呐,我看她脾气挺好的,以前还来我家收过夜香呢。” “呸!你还敢提这茬,你不要命我还没活够呢!以后都警醒着点,再看见哪个女人坐着根儿铁棍,骑俩轮子嗖嗖的往前跑千万别拦,就当看不见!” 林默深夜出行,当然是去找罗玉。 小屋里,罗玉撸着猫满面温柔道:“才一段时间不见,我小儿子都长这么大了。” 林默坐在一边含笑道:“可不是,给它什么都吃,我的胃口都没它好。” 罗玉道:“它还会钻到你床上睡吗?” 林默道:“当然啦,我离京那几个月就担心它自己不习惯呢。” 罗玉还在笑,从袖子里摸出一枚丸药放到猫咪嘴边,猫儿嗅嗅,张嘴吃了。 “这是什么?” “驱虫的,猫爱招虫子,别回头再传染给你。”罗玉浅笑,目光中像是盛了漫天星辰一样的温柔。 “罗玉啊。”林默支颐道:“咱俩都认识一年多了,你的事办完了吗?” 罗玉道:“已差不多了。” 林默笑道:“我的事也差不多了,我可能……要离开这里了,所以,它还是得还给你照顾,别人我都不放心,只有你才对它好。” 罗玉错愕道:“离开?” “嗯,可能是半年,最少两个月,我就能回到我原来的地方了。” 罗玉温柔的笑不见了,苦涩道:“一定要走吗?” “一定。” “不能带着它?” 林默把猫抱过来,亲昵地挠它的下巴,猫儿很快眯上了眼,舒服得直打呼噜。她道:“能带倒是能带,可我若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你也再不能见到它了。” 罗玉长长地叹,眼睛垂下来,睫毛打着颤,涩声道:“我会想你的。” 林默安慰地拍拍他肩,“我也会想你的。” 罗玉一瞬动容,他朝林默伸出手,不出意外的,被屏障挡住。 动容化作失落,“你还是不肯信任我。” 林默道:“你也从未让我见见你的真面目。”她接着道:“你老戴着面具是因为你的脸……毁容了吗?” “不是。”罗玉的手指忽然攥紧,眼眶竟现出微红道:“如果我给你看了,你是不是就能信任我,哪怕一点点呢?” “是。” “那好,我给你看,但你要答应我,无论你看到了什么,都不要转身就走,好吗?” “好。” 罗玉掏出一张丝帕,又掏出一盒软膏,丝帕蘸着软膏缓缓在脸周围按压,过了一会,他的脸颊周围开始翘边。 林默咽了口唾沫,紧张得心脏咣咣地跳,她实在太好奇罗玉的真正容貌了,经过这一年多来的相处,罗玉温和体贴又见过识广,除了教授日文之外,偶尔还会指点一下她的武功招式,老实说,她有那么一点点动心。 一点点,具体有多动心,取决于他面具下的脸。 面具揭开,林默登时瞪大了眼,瞳孔疯狂颤动,她飞速站起来,退后两步,心几乎跳出腔子! 罗玉并没有毁容,他本来的脸虽称不上如何英俊,却也不差,他年纪应该不小了,可保养得很好,脸蛋光滑,几乎看不到皱纹。 林默惊得是,这张脸她见过! 在沙漠边陲,他趁她续卡时突然朝她出手,若非陆小凤替她挡了一下,她早就死了,可当初她明明用天之锁绞断了他的脖子啊? “玉罗刹!你……你没死!你竟还活着?” 玉罗刹还是那副深情温柔的模样,只是眼眶更红了,唇动了几下,悲声道:“死的不是我,是我的儿子,他扮成了我的模样骗了你。” “那之前出现的魔教少主是?” 玉罗刹道:“那只是我的养子而已,我亲身的儿子的的确确被你扭断了脖子,当然,那只能算他自作自受,我知道你并不是个滥杀的人。”说到这,他像是想起了什么,脸上忽然浮现出无比的痛苦的神色,红着眼,竟落下泪来。 他似是再也绷不住,忽然大声道:“可他毕竟是我的儿子,我为了他倾尽了毕生心血,到头来却死在你的手上……我想杀了你,林默,一开始我是真的想杀了你!这一年我一直都在等机会,等一个杀了你的机会!” “可是……”他闭上眼,任泪纵横,失声道:“你的防备并非天衣无缝,你知不知道我有多少次机会下手?” “可你一次也没有。”林默道。那些机会当然是她故意露出来的,只为了试探。 “不错!他咬牙道:“因为我发现,我竟然爱上你,你究竟对我做了什么!为什么要让我爱上你!” 他第一次在林默面前如此失态,额头青筋爆出,整张脸都泛着红,“你明明那么警惕我,为什么要一次一次的找我,一次一次的给我希望?” 林默无话可说,也不打算说什么,她抱起猫正要出去,玉罗刹身形一晃,挡在她面前,“你……你看到了,也知道了,现在要离我而去了吗?你的刚刚说的话,莫非是假的?” 林默冷眼看他:“本来我对你还有一点好感,你若真心想杀我,我倒也敬佩你,可你刚刚说了什么话?爱我?爱我爱到连杀子之仇都不顾,我不相信。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真的,一个能把亲生儿子推出去送死的人也太凉薄太可怕了。” 玉罗刹当然挡不住她,她抱着猫走出去。 人是坏的,猫总是无辜的,她得带走,这个魔教教主看起来精神不太正常的样子,万一恼羞成怒拿她的崽儿出气怎么办?都养一年多了,她舍不得。 “等等!”玉罗刹擦了把脸道:“你走后有人送信给你。” 林默已走到了门口,她已听不得他说得任何一句话。玉罗刹接着道:“是林仙儿寄来的信!” 林默回头。 作者有话要说:玉罗刹老影帝了。 感谢在2021-07-0723:58:16~2021-07-0901:27:2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微薄荷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明月虫泣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94、前任遇险 如果说林默在这世上对谁心怀愧疚的话,那必然有一个林仙儿。 想想当初丢她一个人在江南,说实话,挺不负责任的,那时林默本身压力就很大,没法子也没精力去教育她,更管不了她,同时又不敢去面对她的“弃恶从善”。林默会想,将来仙儿要是作恶怎么办?自己会大义灭亲吗?会将她绳之以法吗?林默给了自己一个答案,不会。 非但不会,自己或许还会包庇她,是非与情感之间,她往往会选择后者。所以,她决定在建立更深的感情基础前还是离开吧,眼不见为净。 到底心怀愧疚,在东京稳定下来之后,林默每个月都会给林仙儿寄一些钱财衣物,仙儿也经常给她写信联络感情,信大概可分成三大类,一类是美食风景篇,一类的慰问近况篇,还有一类是男人篇。 男人篇是其它两篇总和的四倍。 她总会在信里说自己遇到了什么样的男人,对她如何如何好,自己是如何如何的犹豫不决,这个男人的老婆又是如何的刁钻怨毒,这个男人的兄弟又是如何的垂涎自己,零零碎碎好几十页,看得林默脑瓜子嗡嗡的。 林仙儿战果颇丰,据不完全统计,至今为止,已有八个男人为她抛妻弃子,二十六个男人为她与人决斗,三十四个男人为她痴心不悔,数不清多少人在她的小院门口怅惘徘徊,只为见她一面。 林默能怎么样呢,她只能在下次寄钱的时候附带几盒小雨衣,殷殷嘱咐她注意尺度,注意一下人伦道德。 她已经有了相当经验,摸一下信的厚度就约莫知道里面的内容,上手一模,嗯……应该是集三篇内容之大成者。 回神侯府她拆开一看,果然,厚厚一沓信只有开篇头一句算是人话。 “吾姐亲启,近来少问,安否?” 然后就是一个十八岁少女的凡尔赛日常,比如江南的好吃的简直太多了,我怎么吃这么多都不见胖呢?我的腰好细真是好苦恼,江南的夏天真是好热好热的,太阳好大好大的,我怎么晒都不黑真的好好难过哦,还有,追求我的人真是太多太多,他们总是送我金银财宝,屋子都要堆不下了,我只要笑一笑,他们就像得到了莫大的恩赐,恨不得立刻为我死去,唉,上天为何要这样对待我? 后面再跟一句,姐姐是怎么解决这种烦恼的呢? 林默想说自己并没有这样的烦恼,她白天动得多,消耗大,自然瘦,夏天为了防晒,她二十多种防嗮霜换着擦,还是肉眼可见的黑了好几度。也并没有男人为了她要生要死……好像是有那么一两个,但只要她拒绝得快,烦恼就追不上她。 回信写了两张纸林默才反过味儿来,小丫头这是在跟她显摆呢吧? 两张纸团吧团吧扔了,林默想想,写道:“人心险恶,不得不防,保重自身,当心反噬。” 吹干墨迹,林默又觉得轻飘飘的几句话小丫头未必能放在眼里,还是放在身边看着她比较好。 正所谓远香近臭,以前跟着她,她觉得小丫头无可救药,时间久了,她又觉得,这个小丫头心眼不坏,就是三观有点歪,努努力还能挽救。 反正她都要走了,走之前,再试一次吧。 正出神,橘猫突然从桌子滚到地上叫起来,一声接着一声,圆滚滚的身子莫名抽搐,猫毛也跟着炸开,不一会就开始呕吐,林默心里一咯噔,立刻想到罗玉,不是,玉罗刹喂的药!他该不会要毒死他的猫儿子吧? 还是……他会不会是想借着猫来毒死她?林默知道有一种毒是可以借着人或动物的尸体发散的,她警铃大作,立刻戴上口罩,用肥皂疯狂洗手,再带上手套,穿上隔离服,抱起猫猫飞奔出去。 神侯府新住进来一个大夫,年纪不到四十,面相着急了点,两鬓也已花白。据说是老字号温家出身,医毒双绝,能识便天下奇毒,是前两天冷血外出办案子带回来的重要人证。 林默风风火火跑过去框框敲门,那头温大夫打着哈欠披头散发耷拉着眼,一开门就嘟囔开来:“哪个不长眼的半夜中毒扰我清梦?最好是天下奇毒,不然……” “不然什么?”林默问。 温大夫话到一半卡了壳,耷拉着的眼立时瞪大三倍,魔王半夜敲门,他这是造了什么孽要遭此报应?结结巴巴道:“不然……不然……” 林默没让他不然下去,抱着猫从怀里掏出一只口罩:“您先戴上,这毒可能传染。” 温大夫脖儿一抻,小小声的“切”,嘟囔道:“哪个温家人能中毒也是天下奇闻了。”虽嘟囔着,仍接过口罩戴上,“林姑娘请坐,我先给你把把脉,你可有哪里不适?” “不是我,是它。”猫猫被举起,喵喵个不停。 温大夫的脸黑了,而且是火速黑下去,他不说话,用鼻子哼出来的气表达对兽医这一行的抗议。 林默心领神会,忙道:“我没有把您当兽医的意思,刚才它被人下了毒,我怀疑是那种利用尸体挥发的毒,您能检查出来吗?我的猫还有救吗?” 听到这种毒,温大夫的脸色才缓和几分,略一思忖,扬起下巴道:“能是能,但得取血,你肯?” 这话说的,取血正常,就算现代医院体个检还得抽血呢,更何况古代?抽血化验这么先进的事林默有什么不肯的?她兑了支针管出来,二话不说扎猫身上,猫儿嗷一声拼命挣扎,却被掐住命运的后颈肉。 “您看这些够不够?” 温大夫没说话,温大夫又陷入了沉思。 林默再次心领神会,“这种针筒我还有好多,什么型号都有,你要是喜欢我可以多送你几只。” “嗯,你要是多的话,我也不是不能收。”温大夫矜持着拿走血,眼睛几乎这把一积分一大把的破塑料针筒盯出个洞。 神器啊!这是取血神器啊!不用切开皮肤,伤口小到看不见! 温家人毕竟是温家人,他先是将猫血滴入一个红色粉末里,静置,又滴入纸上,并加入绿色膏状物静置,最后又在蜡烛上滴一滴。过了一会,红色粉末变绿,绿色膏状物变红,他又把这两者混在一起放在一个铜片上,用镊子夹着铜片在蜡烛上烤。 一股酸溜溜的味道蔓延开,不重,但也不好闻。 林默在原有的口罩上又加了一层,小心翼翼地问:“怎么样?” 温大夫道:“摘下来吧,猫没事。” “没事?可它刚刚……” “呕吐对吧?” 林默道:“对对对,不仅呕吐,还直抽抽呢。” “正常。”温大夫道:“它吃了驱虫药,而且是比较珍贵的一种驱虫药,有这种反应是正常的。” 温大夫已经在开窗通风并洗手了。 林默有点脸红,是她小人之心了,但也不能怪她对不对?要没这点警惕之心她早死一百八十回了。 温大夫接着道:“你抱它来找我是对的,这驱虫药虽然没毒,可里面有一位寒箐草,你千万要记得,一旦长久的闻寒箐草的味道就断断不能碰千秋香,两者若是相遇,会散发出一股淡淡的甜味,长久接触寒箐草的人嗅之必死,而且会在半个时辰内万分痛苦的死去,无药可解。” 无药可解这四个字让林默的心蹦达的比猫还欢实,她就知道玉罗刹不安好心!“千秋香?易得吗?” 温大夫摇头笑道:“也是我多虑了,千秋香可跟易得二字不沾半点边儿。它要用五百五十年的枯松,五百五十年的寒梅再加五百五十年的古竹导成粉末,再加龙涎香、隔年雪、初夏雨、瓦片霜,再在纯黄铜的炉子里用旺火炼制七个时辰,直到练成晶莹剔透的粉末方成,差上一毫一厘都不行。 说来惭愧,温家枉为武林第一制毒世家,这千秋香百十年里竟无一人炼成过,也只存于温家的古书里罢了。” 林默放心了,连温家都炼不出来别人更不可能,这五百年又五百年的,听着都费劲,谁会闲出屁来弄那个东西? 回去睡觉。 第二天早上,新的陪练来了。 没错,即便林默到了这种称神地步,诸葛正我依然认为她需要陪练。 这次练的是经验和见识。 白衣公子手持折扇翩翩玉立在庭院里,留给林默一个潇洒的背影,仿佛再说:猜猜我是谁。 林默咬唇,闭上眼静默一会,微笑道:“楚留香?” 白衣公子回头,果然是楚留香。 这么久不见,他看上去更帅了,也晒得更黑了,两道剑眉入鬓,一双眼中含着如水般的风度,他在朝林默笑,露出一口白牙。 “我新的陪练是你啊。” “是我。”楚留香笑道:“听闻林姑娘月前一剑破金辽,当着金国国主的面写下勿谓言之不预也这七个字,楚某实在钦佩之至。” 林默最怕听这种恭维,手指头绞裙子,强撑着干笑道:“哈哈哈,是吗,哈哈哈。” 楚留香接着道:“听闻林姑娘除了月前幽州之行外一直不曾出门,有想去的地方吗?” 林默莞尔一笑:“香帅的意思是,无论我想去哪你都陪同喽?” “不错。”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困在一隅之地可万万涨不了经验见识。 “我不知道去哪好,香帅有推荐的地方吗?” 楚留香折扇拍在额头上,“不如去看看陆小凤吧。” “啊?” “他有危险。” “啊?” 楚留香道:“他在被人追杀,此事整个江湖都传开了,你莫非还不知道?” 林默觉得自己忽然变成了小傻子,她只会“啊?”反应了一会,见楚留香不像开玩笑的样子,犹疑道:“谁要追杀他啊?” 或者说,谁能让陆小凤陷入危险之中? 楚留香道:“西门吹雪。” 作者有话要说:香帅的香还要再后面一点,现在是西门吹雪主场。 我一直很好奇西门吹雪跟木道人打起来会怎么样,可惜原著里俩人没交上手,被叶雪给截了,唉。 95、追踪 林默第?f反应是现在的江湖真是什么奇奇怪怪的传言都能流传出去。 西门吹雪跟陆小凤的关系简直不能用好来形容,如果不是知道俩人都是直男的话,她怕是要连夜逃上崆峒山。 陆小凤?f生漂泊四海浪荡无踪,哪怕是跟她热恋的那段时间,?f个月里也有大半个月是不见面的,但他每次来东京,都?f定会特意赶上三天的路去西门吹雪家住上几天,在林默这,不要说过夜,他连她卧房都很少进。 西门吹雪很少喝酒,可他的万梅山庄却藏着各种各样的时新果酒,?f年到头,?f大半都进了陆小凤的肚子里。 这样的友谊怎会决裂到?f个追杀另?f个,不死不休的境地? “你没开玩笑?” 楚留香道:“这可?f点也不好笑。” 林默道:“传言是真的?” 楚留香道:“此时已传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甚至有人亲眼见到过。” 林默紧张得心都揪成?f团,“谁,谁看见了?” “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人如其名,是公认的老实,?f生从不说假话。 林默急道:“为什么啊??f定有原因的吧?” 楚留香的视线忽然从林默的身上溜走,也没转向别处,而是变得?f瞬空茫,这种细微的眼神变化放在过去林默是绝不会注意到的,现在她注意到了,自从领悟了见闻色霸气,她的观察力更胜从前万倍。 她道:“莫非与我有关?” 楚留香道:“与你无关,只是我怕你听了会难过。” 林默当时心就悬起来了,就俩人的关系稍?f联想,目露惊恐。 难道是……难道是……他们两个终于冲破了世俗的眼光,挑战了人伦极限?最终因为谁上谁下的问题相爱相杀? 这崆峒山,她终究是逃不过了吗? 楚留香见林默惨然变色,猜测她或许已经猜到了,轻声安慰她道:“唉,谁也不曾想过他会做出这种事,或许他是真心的,只是发现时已经晚了。” 林默黯然道:“他该早点发现的,也该早点商量好,不然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我也没什么好难过的,毕竟,真正受伤的,是……”她想说西门吹雪,但在出口之前留了个心眼,万?f她猜错了呢?说出来岂不是立即社死?西门吹雪这四个字被她生生咽回去,换成了长长?f声叹。 楚留香也跟着叹:“真正受伤的是那个女孩子,苦苦等了他四个月,终究在绝望中自尽,死前还怀着身孕。” 林默:“……” 她几乎当场变成暴漫表情包,她揪住楚留香激动道:“什么自尽?什么身孕?你说清楚!” 楚留香道:“起因是陆小凤看中了西门吹雪家的侍女,然后……” “我明白了。”林默道:“俩人互相喜欢,自然而然的在?f起了,过了?f阵子,侍女发现自己怀孕了,可那时陆小凤已经离开万梅山庄。” “不错。” 林默接着道:“侍女等了很久也没等来他,肚子却?f天天大起来,她羞于见人,所以自尽了?” 楚留香道:“若只是这样,西门吹雪也不会兴师动众非杀陆小凤不可。” “难道他还胁迫了那个女孩子不成?”林默眉头拧起来,眼里着了火,转瞬熄灭:“不,他不是那样的人。” 楚留香道:“侍女发现自己怀孕就去请求西门吹雪做主,让陆小凤娶她,西门吹雪竟也真的去了,然而陆小凤给他的答复是拒绝,他只愿意给那个女孩子?f些钱财作为补偿。” “这些话也是他亲口对那女孩子说的,第二天,她就自尽了。” 林默失声道:“他怎么能这样!” “或许是不想被家庭束缚,或许他只想要?f段露水情缘,又或许……”又或许什么楚留香没说,只是视线在林默的脸上停留了?f会,她就瞬间明白了楚留香想说什么。 又或许是对你余情未了。 以楚留香的情商自然万万说不出这么给人添堵的话。 事实上就算楚留香不说林默也够堵了。 谁愿意自己真心喜欢过的人是个不负责任的渣男呢? 她坐在院子里的小矮凳上冷静,过了半晌,她道:“这些是传言吧,我还是不信陆小凤会这样,这其中?f定有什么误会。” 楚留香负手而立,在日光下微笑道:“也就是我作为你陪练的内容。” 透过传言,理顺脉络,查清真相。 林默决定跟楚留香分道而行,因为她有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跟人同行的时候总是下意识的去依赖比她聪明的那个,俩人若同行,她只恨不得自己的脑子长在楚留香头上 老实说她也算不上笨,只是很多时候懒得去想。 她现在要锻炼的,恰恰是独立解决事情的能力。 楚留香道:“既然我们分头行动,不妨比?f比谁最先查清此事。” 林默已经在收拾东西了,闻言扭头道:“好呀,不过我没什么信心能赢你。” 楚留香失笑道:“林姑娘天资聪慧何必妄自菲薄?” “谢谢,你是目前为止第?f个夸我天资聪慧的人。”林默笑笑,道:“这种事情只要找到他们中的?f个基本就能水落石出了,难的是,怎么找。” 追踪考的可不是聪明,而是专业技能和老道的经验。 楚留香有相关经验但没有相关技能,林默是经验技能都没有,但她比楚留香更了解当事人。 这样?f对比,两人都有赢面。 不到晌午,楚留香告辞离去,临走前还道:“等办完此事,你要不要跟我出海去逛逛?” 他说他的船就停在登州,这个季节出海正好,他有三个妹妹,都是热情开朗的女孩子,其中?f个还做得?f手好菜。 林默笑着说好,活了快三十年,她还没坐船出海玩过呢。 东西拾掇得很快,楚留香刚走她的包袱就打好了,小橘猫围在她脚边打转,?f直蹭来蹭去,她将猫咪抱起又放下,放下又抱起,脸埋进猫肚子里狠狠吸了?f口道:“我又要出去办事了,你自己在家乖乖的,不要乱跑哦。” …… 相较于楚留香,林默还有?f个赢面。 神侯府里正住着?f个既有追踪技能又有追踪经验的名捕。 追命?f边喝着林默带来的好酒,?f边道:“也没什么,只要你把自己想象成被追杀的人,再推测他这个人性格和习惯确定大致方向,沿途找些乞丐混混打听?f下,十有八九错不了。” 他打了个酒嗝,舒服得眯起眼。 林默寻思你说的这不是废话吗,这我也知道啊,喝着我的酱香茅台能不能再讲点干货?再问下去,追命只给她迷之微笑。 她只好自己回去想。 首先确定大致方向,陆小凤看似天南海北的跑,但他有?f个特性,那就是很少往北方去,不管春夏秋冬,他都本能排斥。 大北方基本可以排除。 事发地在万梅山庄,地处东京与山西的交界,往北,?f条大河波浪宽,再次排除,往东,道路平坦,?f览无余,也不太可能。林默设身处地的想,假若她被追杀得走投无路,?f定往最障碍物最多,最好躲藏的地方跑,最好跑到人堆里,大隐隐于市。 那就只能是西或者南两个方向。 就如今这事传的沸沸扬扬来看,俩人必定在人群之中来过?f场追逐战。 西边是平原,南边下了山就是集市,他八成是往南边去了。 她来到万梅山庄,顺着南边的路?f边走?f边打听,靠着?f点点蛛丝马迹,总算在?f个夏末初秋的夜晚见到西门吹雪。 他?f路追着陆小凤跑到了京西南路,此地南靠武当山,北挨洞庭湖。 这个洞庭湖跟林默知道的那个洞庭湖是不是?f个湖林默不知道,她只知道西门吹雪想杀陆小凤的决心有多强烈。 没有大恒心大毅力的人是决计不会追到这种鬼地方来的。 她进入了?f个鸟都飞不进来的,莽莽密密的原始丛林,树木遮天蔽日,即便是白天也没有多少光能透进来,它就像?f个牢笼,像?f个洪荒巨兽张开它的血盆大口。 晚上,林默打着手电筒,踩着湿软腐烂的树叶,听着不时响起在耳畔的,古怪瘆人的声音,几乎要哭出来。 她毫不怀疑在这种地方随时会钻出?f条比她人还高的森蚺巨蟒。 因为她在白天的时候她还在水沟里看过?f条花斑巨蟒,能吞下?f头野猪的那种巨蟒。 巨蟒看见她几乎吓成?f根麻绳,她看见巨蟒魂儿飞出去?f半。 两两相望,彼此都不太敢动,后来巨蟒认输,飞快逃窜。 夜色已深,林默此时此刻的心情跟与巨蟒相遇时差不多。 她觉得自己?f定是脑子抽了才会相信白天里那个小叫花的话,傻了吧唧的进到这种地方来。 她迷路了,从下午就开始迷路了。 各式各样的指南针她手里?f大把,方圆十里的树木都被她刻了?f遍还是走不出去。 就在林默想着不行就用乖离剑犁?f条路出来的时候,她听见有人在背后叫她。 “林默,是你?” 声音冷淡疏离,包含着?f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林默回过头,手电筒晃在那人的脸上。 是西门吹雪。 他站在远处,用?f种莫名期望的目光打量着她。 他道:“果然是你。” 林默冲上去,?f边跑?f边喊道:“陆小凤呢?他在哪里?他有没有事?” 西门吹雪不说话,也不想说话。 “你们的事我都听说了,我?f路追过来就是想问问,传言是真的吗?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隐情?我总觉得,陆小凤不是那样的人。” 西门吹雪静默无语,手捏紧了剑,他笑了。 这笑容带着说不出的冷漠讥笑之意,冷声道:“他是正人君子,他深有苦衷,他做什么都是误会,在你眼里,我岂非是个只会杀人的匹夫?” 语气淡淡,神色落寞萧索隐秘在黑暗之中,他的眼睛转向别处,落在群山之外。 作者有话要说:故事当然是假的,侍女也是虚构的,谁让西门吹雪现在还是光棍一条呢(摊手) 96、暗器 西门吹雪的语气平平淡淡,听不出什么情绪起伏,但这句话本身就有一种强烈的怨气和委屈。 两相结合,林默有点摸不准他是什么意思。她从来都不是个对别人的情绪很敏感的人,尤其是像西门吹雪这种冷漠到几乎没情绪的人,能说出这种话已经很让人意外了。 林默道:“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就问这一句,无论真相如何,我都马上走,决不干预,也决不插手。” 西门吹雪已经想走了,但他的腿背叛了他,他本也不想说话,可嘴偏偏就发出了声音,“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他接着道:“这片林子是会吃人的,里面藏着数不清的危险,稍不留意就会没命。” 林默道:“我进来之前那个小叫花也是这么说的。” 西门吹雪冷冷道:“你从东京跋山涉水一路寻到这,甘冒奇险,只为了要一个真相?” “原来你也觉得这里很危险啊。”林默道:“我在这片丛林里走了四个时辰,短短四个时辰我就遇到了蛰伏的蟒蛇,狩猎的狼群还有被猛虎追逐的野猪,我翻过了两座山也找不到一点能喝的水,一口能吃的东西,我看着天慢慢黑下去,看着脚下的路越来越难走……我也想不明白你放着万梅山庄的富贵繁华不要,跑到这种地方来荒野求生,只是为了追杀陆小凤?”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陆小凤会做出那样的事,他虽然风流花心,但决不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你追杀他一定有隐情,我想知道为什么。” 她抬头,只看到遮天蔽日的树木,一点点月光被割得支离破碎,夜色浓郁,看不清西门吹雪的脸,只能听得出他的呼吸声,以他的内功,能听到如此明显的呼吸声,只说明了一件事。 他很紧张。 哪怕是紫禁之巅,哪怕是生死一线,他都不曾如此紧张,他也只有面对一个人时才会露出这样的姿态,现在这个人在逼问他。 被逼问这种事更是从来不曾有过。黑暗模糊了他的面容,模糊不了他的心,也只有在这样的黑暗中,他才能以如此放肆的姿态盯着她的脸看,他听着她的声音,脑子想的是,“这是她第一次同我说这么多。” 他也想跟她说很多话,他想说我在无限月读里看到你答应嫁给我,我们过得很幸福,他想说,我一直都很喜欢你,虽然没法为你弃剑,但我能为你归隐,他想说,我会对你好的,绝不会像陆小凤一样惹你伤心……这些话他早在得知她离开陆小凤时就想去跟她说,但是他没有。 只因他知道,林默不喜欢他,一点也不,见了他恨不能退避三舍。 说不出的话卡在喉咙里,变成了冷淡至极的:“与你无关。” 西门吹雪转身便走。 林默跟上去,一把拉住他的袖子:“等等。” 西门吹雪停下,现在他不但呼吸变快,连心脏都在收缩。 两个人的手只隔了一丁点的距离,西门吹雪甚至能感受到她的手传来的热度。 只要稍稍侧一侧手,就能碰到她了,只差了那么一点点。 西门吹雪挥开袖子。 林默急着道:“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要拉你的,我想问,你应该不打算在这里过夜吧?能不能先带我出去?出不去的话能不能让我跟着你?老实说我有点害怕。” 害怕两个字戳到西门吹雪的心。 他道:“魔王竟也怕黑吗?” 林默轻叹:“我毕竟是个人,再者,这里的黑也太恐怖了。” 西门吹雪把剑柄递过去,“握着它,跟我走。” …… 狭小的山洞里,火堆噼啪。 林默从双肩背包拿出一件翻毛斗篷垫在地上,然后小心翼翼地坐在上面在包里翻东西。 山洞实在太小了,看上去简直像是一个人用斧子生生凿出来的,小到只能容纳一个人,所以她跟西门吹雪挨得很近。 “这是你打算过夜的地方?”林默问,然后从包里翻出一袋饼干打开递过去:“看你也不像吃过东西的样子,给。” 西门吹雪在给火堆添树枝,他没接,目视前方,轻声道:“是。” 林默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只能看到一片漆黑,忽然叹了口气:“也不知道陆小凤怎么样了。” 西门吹雪忽然道:“如果你先遇到了他,会不会也这样担心我?”说完这句话,他简直想把自己的舌头吞下去。 一条不受控制,胡言乱语的舌头怎么会长在他的嘴里? 林默沉默了好久,久到西门吹雪以为她不会回答的时候,她小声道:“从我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不可能就不要给一丁点的机会,这是女人最基本的道德。” “什么?”西门吹雪懂了,又好似没懂,这句什么,问的是他的不甘心。 “我知道你喜欢我,一直都知道。”林默有点脸红,这句话她说的很不容易,在心里盘桓了好久才说出来。 毕竟还是说出来了。 添树枝的手忽然顿住,树枝在手中折断,西门吹雪竟也没有反驳,只是沉默。 沉默着听着自己的心脏跳得发痛。 这当然不是伤心的痛,而且失落的,又忍不住想听她接下来的话所产生的紧张感。 “所以,你刚刚的话是在吃醋吗?”话中有笑意。 西门吹雪道:“我没有这个资格。”他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说自己没资格,他的声音还是平淡和缓,听不出情绪。 林默微笑着慢慢道:“你是个很好的人,在我心里,你绝不是个只会杀人的匹夫,恰恰相反,我觉得天下再也没有比你更像神仙的人了,从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有这种感觉,所以我那时很紧张,盘子端到手疼都不敢跟你搭话,从未有过一个人让我觉得像你一样高不可攀。” 西门吹雪在听,这种恭维的话他这一辈子都没听到过。 林默含笑望他:“你一定是天上的月桂神,下到凡间渡劫来了,因为渡的是情劫,所以你才会莫名其妙的喜欢上我。” 西门吹雪也笑出来,他还是第一次这样笑,“若我是月桂神,那你一定是月宫玉兔,我们在一起岂非是绝配?” 这话当然是开玩笑,谁让她先拿他开玩笑的呢? 林默道:“可惜,我这个玉兔要回到月亮上去了。” 西门吹雪道:“你要走了?” “是。” “你还回来吗?” 林默想了想,道:“应该不会再回来了。” 西门吹雪沉默了一会,凝望她的眼道:“你是在跟我告别?” “是。”林默这样说着,忽然欺身抱住了他,能感觉到怀中人猝然僵硬,她温声道:“谢谢你的喜欢。其实在无限月读里,我看到了你的梦,谢谢你给了我全心全意的爱,很抱歉,我不能用相同的东西来回报你。” 西门吹雪慢慢放松下来,他的手轻轻揽住她的腰,让她用依偎的姿态贴在自己怀里,“这就够了。” 他在心里轻声数着一、二、三……数到五的时候,他放开了她。 尽管这种时候他可以多抱一会,他知道错过今晚,这样的机会永不再有,他知道林默不会拒绝这种时候的拥抱,他仍选择放手。 “你走之后,我会忘记你。” 林默笑道:“我也是。” 长夜本该这样过去,这种时候本不该有人来打扰,可这个人偏偏来了。 长夜里的风带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林默立刻站起来,她站起来之后,西门吹雪立刻执剑站在她身前。 来人没有脚步声,就像一道影子快速地靠过来,直到他靠近火堆,才能看清靠过来的是个人。 来人有着一张普通至极的脸,普通到任你记性再好,见过他一面之后也万不会记住他的脸的模样。 他朝西门吹雪俯身跪下来,脸上挂着讨好的笑:“陆先生让小人来告诉您,他已成功进去,您可以离开了。” 西门吹雪脸上霎时凝起刀锋般的冷意,冷冷道:“你在说什么?” “小人说……”他上一秒还在谨慎的回话,下一秒,他突然射出一道暗器。 谁也不会想到这样普通,这样谄媚的一个人会朝天下武功最高的两个人发射暗器!他连手都没有抬,暗器竟是从他嘴里吹出去的。 他从绝不会防备的地方吹出去三根牛毛细针。 这样的针不要说夜晚,就是拿到太阳光底下,用手捏着针细看也未必看得出。 这暗器本就躲无可躲,避无可避,况且他出手在意料之外,发射的位置更在意料之外,细针无声,有些人哪怕是中了针也未必能立刻发觉。 直到毒发身亡。 西门吹雪也没看见,但他感觉得到,这种奇妙的感觉已在无数次危险中救了他的命,他早就练就了身体的反应远远快过眼睛和大脑。 抬手,挥剑,清脆微弱的两声,黑暗中闪过细微的火花。 他斩了两根,还有一根被他侧身躲过。 细针射向他身后,而他身后站着林默。 他立刻回头去看,他本不该回头,理智上他知道,林默已不是当初的林默,她在很多时候比他更谨慎,她不会有事 可他全然忘记。 理智是理智,西门吹雪偶尔也有不理智的时候。 就像他在山洞里看到外面远处冲天一束白光,就立刻失去了理智,只因他认得那是林默的手电筒特有的白光,于是他不顾黑夜险阻,不管丛林危险,不顾一切的跑过去找她。 深陷感情中的人,岂非都会失去理智? 失去理智的代价是,在他回头的短短瞬息,细针又发射了一次。 西门吹雪反手挥剑,比闪电还快的一剑已刺入那人的咽喉,人倒下。 同时,他手臂已被细针射中,毒,立时蔓延。 作者有话要说:还记得前文写的千秋香吗?兴奋,嘿嘿嘿 感谢在2021-07-1200:54:48~2021-07-1323:42:2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这不是游戏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孤单化茧成蝶10瓶;顾晴岚4瓶;甜甜是大可爱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97、解药 西门吹雪拄着剑半跪下去,这毒让他瞬间失去力气,随着毒素渐渐侵入肺腑,他感觉浑身的骨头像是一齐融化碎裂一般,疼得要命。 比中毒更让人难过的是,他悲哀的发现,自己的剑似乎变慢了,慢了不止一分。 林默慌慌忙忙扶住他,拔下一根头发从手臂上慢慢划过,当发丝有了受阻感,便确定了细针的位置,头发绕住针,往出一拔,丢到边上去。 “只有这一处受伤,针上应该是淬了毒吧?你感觉怎么样?” 西门吹雪的额头上已爬满细密的汗珠,他弱声断断续续道:“是五毒化功散,我有解药……”话还未说完,他人已晕过去。 林默赶紧把人放倒,手探进他衣服里好一顿乱摸,摸出两个小瓷瓶,一白一蓝,上面没有字,哪个是解药?她把两个瓶子里的东西都倒出来点,一个里面是粉末,一个里面装药丸。 万幸的是林默认识那粉末,是金疮药,而且是起效最快的那种,前段时间她经常用,也就记住了。 像西门吹雪这样的人也会用到金疮药吗?一瓶既然是金疮药的话,那另一瓶的药丸一定是解毒药了,她赶紧把药丸塞进西门吹雪嘴里,托着他的脸小心翼翼地喂了点水,看着他把药吞下去。 林默焦急地等着,西门吹雪服了药还是毫无反应,冷汗倒是不淌了,脸色也缓和些许,人却还未醒。 偏偏她什么都做不了,她只能等。这无疑是煎熬又揪心的一夜。 直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来,西门吹雪还是没醒,他像是睡着了,暗沉斑驳的日光洒进来照在他脸上,带着微红与安详。林默时时关注他的脉搏,时快时慢,时强时弱。 会不会是解药吃少了?她也不敢给多吃,因为大部分解毒药本身就是一种毒,这要是不小心吃多了再中其它毒岂不是更糟? 眼看着他呼吸再次慢慢微弱下去,林默想,不管他跟陆小凤要做什么都不能留在这里了,他会死的。得回东京,回神侯府去,温大夫应该没那么快走! “系统,绑定高达。” 高达是她抽的卡,是她留给自己的保底王牌,被系统限制后,一张卡只能用三天,才不能续,所以她分外珍惜,一直没舍得拿出来用。 现在正是用的时候。 低矮的山洞外,纯白耀目的大型机器人悬浮在半空,林默把西门吹雪拖进驾驶室,拉动手杆,地图定位,高达脚下窜出两道火光,嗖嗖起飞,化作碧空一点,眨眼消失在丛林。 …… 高达从空中降落在神侯府时,追命正坐在院子里吃梨,电脑上放着火影忍者,里面赤砂之蝎操控着傀儡满天乱飞,看的追命一阵热血澎湃,直拍大腿,恨不得给自己栓根线放到天上去。 直到他看到了高达,啃了一半的犁从手中滑落,追命张大了嘴,两眼发直。 林默从驾驶舱跑出来,慌张道:“追命大哥,温大夫还在不在?” 追命愣愣地点头。 “你腿脚快,帮我请一下,救人呀!” 追命的腿和追命的眼分裂成了两部分,他的眼黏住高达不放,他的腿在请大夫的路上跑得飞快,这般分裂让他如同一只酒醉的蝴蝶,咣咣直往墙上撞。 温大夫还在,差点就不在了。 他身上的案子已经结束,正收拾东西预备离开,被追命揪着过来,一路骂骂咧咧道:“哪个不长眼的这时候喊救命?哼,最好是天下奇毒,不然……” 他还是没把不然什么给说出来,比树还高的庞然巨物夺走了他的舌头,可怜他不大不小的年纪骤然目睹此物,还以为是什么妖魔鬼怪,嗷一嗓子喊出来,原地坐了一个屁股墩。 林默赶紧将人扶起来,还没说话,这位温大夫就叫开了,“哎呦林姑娘,小人只管给人解毒,最多给猫解解毒,可管不了这妖怪啊!他……他是公是母,脉搏在哪小人都不知道哇。” 林默急忙道:“是公,啊不是,是人,男人,不是你指的这玩意,人在里面。” 温大夫手摇脚颤地爬上高达进到驾驶室里面,西门吹雪躺在那,他上前检查一番,发现他果然是个人,心放下来两成,以银针刺脉,蹙了蹙眉道:“他中的是寒鸡散还是五毒化功散?” “五毒化功散。” 温大夫眉心紧拧,“奇怪。” 林默道:“什么奇怪?” “搭把手,把他抬我房间里去,这里不方便。” 温大夫的房里自是药品齐全,尤其是林默赠予他的各种型号的针筒被他妥善收起,细心保存。 现在他取出最小的一只刺入西门吹雪的手臂,抽了一管子血。 林默在一边友情提示,“针筒是一次性的哦,千万不能用第二次哦,尤其是不能两个人用一个,会诱发……” 友情提示还未说完就被温大夫一门板子拍出去,“噤声,莫要叫。” 她只好站在门外等,就好像一个痴心的丈夫等待他生产妻子,急得满地转圈,差点就要上房掀瓦。 从早上等到午时,炽热的光线晒得人无所遁形,总算听见里面喊一句:“进来吧。” 林默慌忙推门进去,还差点被门槛绊一跟头。西门吹雪已经醒了,在喝药。 “已经没事了吗?” 温大夫道:“他本来就没事,就算你不把他送过来这会也该醒了。” “啊?”林默没懂,“那之前怎么昏迷不醒?” 西门吹雪放下药碗道:“我已经没事了,多谢你送我回来。” 温大夫笑了一声,捉狭道:“你有什么不好意说的,我替你说。”他道:“只因你这位朋友体质特殊,对大多数药物都不敏感,毒要不了他的命,解药也没法立时解毒,他自己本身就带有一定的抗体,这三样东西在他体内打架,自然很难醒过来。不过嘛,这样的体质到有一个好处,当然,也归功于我这个制药的天才放大了这项好处。” 说到这,温大夫的笑更是意味深长。西门吹雪的脸却染上薄红,看了他一眼,竟也没阻止。 温大夫接着道:“你可知是什么?” 林默摇摇头。 温大夫道:“解毒。若有一日你不幸闻到千秋香也不必死了,可以找他,他能解。” 林默觉得温大夫的笑过于不正经,这个解毒肯定也不是什么寻常解法,所以她没有问下去。 她不问,温大夫却不能不说,他笑道:“若与他行周公之礼,便能解毒了。” 说完,大笑着拎起包袱走出去。 林默顿时从脸红到耳朵尖,她摊手,满面茫然,失语了好久才道:“他胡说八道吧?” 西门吹雪道:“是真的。” “啊?”林默大脑宕机,好好的谈论病情,怎么拐到不可描述的事情上来了? 周公之礼……是她想的那个意思吧?想想那个画面,她脚趾尖都缩起来了。 西门吹雪侧过脸不去看她,温声道:“你放心,千秋香至今为止还是个传说,怎会叫你碰上?” 林默眨眨眼,想想也是,竟顺着他的话接着问下去:“那要是其它毒呢,也能解?” 西门吹雪露出了一个很像是笑又不是笑的表情,“其它毒……不必如此。” 空气中弥漫着点点尴尬,林默抓抓裙子,没话找话:“你现在能走吗?刚刚在外面等了好久我还以为你……都午时了,你饿不饿,呃,要不要一块吃点?” “好。” 很好,话题转移的很成功,林默笑起来,走在他前面道:“去我屋里吧,我那边什么食材都有,你喜欢吃什么?” 西门吹雪快步走在她身边,“都行。” 林默快走几步把人甩在身后,似是不经意道:“哎呀,差点忘了,我把你带过来会不会耽误你办事啊?陆小凤是不是还在里面?那个人说,陆小凤已经进去了是什么意思?所谓的追杀莫非是你们设计好的?” 原来她不想跟我并行。西门吹雪这样想,他故意落后几步道:“待他回来,你自可找他问个清楚。” 林默回头:“你不能告诉我吗?” “不能。” 林默叹了口气:“等会要不要我再送你回……” 叹了一半的气生生卡在喉咙里,化成了哨子成精般的尖叫:“啊——我的高达!” 神侯府空地中央,那身长十余丈的,纯白的,威武霸气的高达,不!见!了! 究竟是谁,开走了她的高达? 作者有话要说:小修了一下,连环套第一套 感谢在2021-07-1323:42:26~2021-07-1423:12:2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渡洋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草莓圈圈圈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98、相处 神侯府后院里饭菜飘香,小木桌支好,上面摆着两菜一汤。 “不对,这事不对。”饭桌上,林默放下筷子,眼睛盯着碗。 西门吹雪道:“你的高达不会丢的。” 先不说没人能在神侯府这样的地方行窃,单是那十余丈高的庞然巨物,若非亲眼目睹,谁能知道那是类似车马一样的东西?嫌疑人都不用找,必然是追命,他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等着就是了。 “我知道,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你。”林默道:“你不对劲。” 西门吹雪道:“我有什么不对?” 林默道:“你醒来多久了?我进去时你也才刚醒吧?可我在外面等了一个上午,温大夫既然说你没事,那这一上午他都背着我干了些什么?”想到这,她明明饿得前胸贴后背,却一口饭也吃不下:“你本身也是个医术高明的大夫对吧?我觉得你最好给自己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中其它毒,我怀疑他趁你昏睡,在你身上搞人体实验。” 西门吹雪手上一顿,眼微微下垂,生硬道:“不必担心,我没事。” 林默目光微动:“那一定是你们两个合起伙来骗我……你该不会是毒入膏肓,没几天好活,又瞒着我不想让我知道吧?” “你想多了。”话音刚落,忽听头顶风声呼啸,失踪的高达从天而降,以半跪的姿态轰然落地,砸碎一片青砖,舱门大开,追命从里面跳出来,满脸写着满足,再回头看高达,眼睛里闪烁着强烈的星光。 林默的眼好似死鱼泛白,她只不过是一上午没看着,这位三爷不但开得一溜一溜的,还玩出花了。 指指他身后:“不问自取是为偷,身为捕快罪加一等。” 追命愕然:“我问了。” “啊?” “我问你这个大家伙能否借我玩玩,你说嗯。” 林默回忆了一下,当时她满心都是西门吹雪,急得要上天,哪听得见半句话?别说借高达,就是问她吃不吃屎,她也得“嗯”。 “不说这个。”她围着高达转圈:“我很费解,你是怎么打开舱门把它开走的?” 这是她抽的体验卡,使用方式是系统硬灌输的,再加上小时候看过eva,她这才会用,追命他连汽车都没见过,怎么上手开高达? 追命挠挠脑袋,嘿嘿憨笑道:“里面的东西我哪也没碰,本想进去看看就走,谁知它好似能听懂我说话,我说能飞吗?它居然自己弹出一排按钮让我选,我就随手按了按。” 林默:“……”是她忘了,这款高达有人工智能和语音输入。 追命笑道:“要是没事,我就先走了。” “等一下。”林默道:“若是有人中了五毒化功散会怎么样?” 追命一怔,道:“五毒化功散?那自然是被化去一身内力,必死无疑啊?” “可有解药?” 追命摇头道:“我至今还未听说此毒有什么解药,便是拼尽大夫一身医术,最多保命。” 林默看向西门吹雪,西门吹雪冷哼一声,反手一剑,剑气碎青砖,淡淡道:“孤陋寡闻。” 追命有些讪讪,摸着鼻子走了。 林默将西门吹雪从上打量到下:“你真没事?” 西门吹雪道:“我没有瞒你的必要。” “你还是不对劲。”她忽然靠近他,轻轻耸动鼻尖,西门吹雪身子紧绷,侧身躲开,“你做什么?” 林默道:“果然没错,就是你身上的味道。” “什么味道?” “你莫非闻不出?就是一种雨后深林的味道,之前不是这样的。” 西门吹雪眸光一凛,一把擒住她的手腕,“你在我身上闻到了土腥气?” “不是土腥气,是那种很清新的味道……好吧就是土腥气,怎么了?” 西门吹雪沉声道:“中毒的不是我,是你。” “啊?” “含有寒箐草的驱虫药……”他快速思索,然后转头进了林默房间,把门窗都打开,开始在里面翻箱倒柜。 林默都看傻了,看着西门吹雪将她叠好的被子抖搂开,衣柜里挂好的衣服一件一件的拿出来闻,然后是梳妆台、杂物箱都被他折腾一遍、恨不得连猫粮都掏出来两粒尝尝。 她越长越胖的猫儿子原本在桌子上睡觉,听了动静吓得毛都炸起,呲溜一下钻到了床底下。 床底下,对,床底下还没看! 眼看着一代剑神,高岭之花般的人物即将跪在床边往里摸索,林默立即进去把人拉住,“你在找什么?” “毒。”西门吹雪想想觉得不准确,补充道:“能跟寒箐草产生反应的东西。” 林默瞄向他的衣服,白衣染灰,不复雪白,就连脸上也沾了少许灰尘,心里一阵过意不去。 似乎只要跟她在一起,他就当不了神仙,一次一次被尘世的脏污浸染。 高山冰雪本就该一尘不染。 而现在他就站在她身边,他并不是神,也并非高不可攀。 手帕落在他脸上,为他轻轻拭去灰尘。 “辛苦你了。” 浅淡的馨香很快从鼻尖溜走。 林默走到桌子边,从桌子下的抽屉里找出一只木盒,里面是一大叠纸,足有七八寸厚。 “如果是什么东西有问题的话,可能是这个。” 纸上是玉罗刹教她认的日文,厚厚一本鬼道大全,林默已学完了破道和缚道。纸上的每一个字都是玉罗刹亲笔所写,蝇头小楷,工工整整,林默一天最多能看四个时辰。 这是她能想到的唯一可能有毒的东西。 林默道:“怎么样?” 西门吹雪将纸和墨迹放在鼻尖轻嗅道:“无毒,但墨是松竹墨,纸是寒梅纸。” 都是造价高昂,极其稀有珍贵的一种材料,非但无毒,长久接触反而会使人身心愉悦。 然而制作松竹墨与寒梅纸的原料的提炼方式皆与千秋香同源!虽然不会像千秋香一样立刻叫人暴毙,可一年半载下去,毒慢慢在体内挥发,使人日益虚弱至死。 即便是死了,也万万查不出,因为无论是猫身上的寒箐草,还是纸墨都无毒,尤其是寒箐草,猫只吃过一次,功效最多能维持一个月,只有松竹墨和寒梅纸是她长久接触的。 无知无觉中,她已中了毒。 难怪那日玉罗刹肯毫无顾忌的撕开伪装,他早已算到她必死!一年的伪装,一年的精心布局,本就是个杀人陷阱! 她已入套。 西门吹雪的体质的确特殊,毒无法在他体内发散便会蔓延到体外,他又吃了解药,两种药的挥发偏偏能大浮动催化千秋香的发作,所以,林默在他身上闻到了特殊的气味,这正是中毒的特征。 林默听完,脸色已成了五彩斑斓的黑,她的瞳孔在跳动,在发散,她甚至失去了语言组织能力。 西门吹雪道:“我可以……” 林默疯狂摇头:“我不可以!” 那种解法听起来就很不靠谱,很不可思议,绝不是什么正经的解毒方式。 “你误会了。”西门吹雪道:“不是你想的那种解法。”可能他也有点尴尬,也没看林默,转身出去道:“你中毒不深,寻常药物可解,收拾一下东西跟我走。” “去万梅山庄?” “是。” …… 初秋,万梅山庄草木繁茂。高达从天而降,压塌了一片花花草草。 林默背着包抱着猫跟在西门吹雪后面,猫咪胆子小又黏人,直往林默怀里钻,连头都不敢抬。它还小的时候就喜欢黏人,林默也总抱着它,长大了更黏,只要看见林默,它是一定要三步并作两步爬到她身上去的。 尤其是在外面,有生人的时候。 “小玉乖乖啊,不怕不怕,很快就到了。” 西门吹雪回身,“小玉?” 林默道:“啊,是它的名字。” “你竟然还抱着它?”西门吹雪道:“它差点要了你的命,你该像丢那些纸一样你把它也丢出去。” 林默把猫护在怀里:“那可不行,它从小就被我养着,一点生存能力都没有,我要是不管它,它就死了。” “原来你的命比猫还贱。” 林默鼓着脸,小声嘟囔:“不是说寒箐草过了一个月就失效了嘛。” 西门吹雪没再说话,万梅山庄的大门早已打开,老管家早已在门口躬身等着,身边站着四五个随从小厮,他们每个人都穿着白色的衣裤,手臂上还挂着一条雪白的毛巾,林默处于好奇一眼,总觉得这个造型在哪见过。 西门吹雪道:“带她去温泉房沐浴。” 管家一顿,紧跟着道:“林姑娘请随老朽来。” “沐浴?”林默盯着大白毛巾,总算想起这个造型在哪见过了。 澡堂子里捏脚搓背的技师都是这副打扮。难道他每次从外面回来都要沐浴收拾一番? 好洁癖一男的,难怪他想丢我猫。 小玉是猫中帅猫,哪哪都好,只有一点不好,爱掉毛,尤其是这个季节,一撸一手毛,她抱了一路,衣服上难免沾几根。 对洁癖而言,那简直是火星撞太阳一样的灾难。 林默觉得自己懂了,她把猫交给随行小厮,跟着管家去沐浴。她记得万梅山庄好像只有一个温泉房,第一次来的时候还误入过,这要是被猫闯进去嚯嚯了,西门吹雪可能就把它埋了。 走了两步,林默忽然脑一抽,回头道:“我们一起洗吗?”说完,她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因为她头一次看见,向来没什么情绪起伏的西门吹雪露出这种表情。 他苍白的脸一点点的,从里到外透出红,一路红到耳朵尖,嘴唇已紧抿到发白,尴尬而隐忍。 …… 山林深处,冷雾弥漫。 木屋藤椅,两人对坐,茶香氤氲。 “我很奇怪,像你这样的男人怎么会叫李四这种名字?” “那只因我的本来姓名没人记得住。” “呵,我不信。” 男人从怀中拿出一本书册,翻开,指着上面一处字迹道:“这是我的名字,念出来。” “叶孤城?这名字除了好听些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既不长,也不拗口。” 书册合上,叶孤城问:“我叫什么名字?” “……”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古早文看得有点上头,顺手就……啧,我觉得那种事吧,就算要做也得是在双方自愿,身心愉悦的情况下进行,所以我得好好给俩人发展一下感情,再顺理成章…… 感谢在2021-07-1423:12:23~2021-07-1612:45:5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微薄荷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烟波琉璃7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99、炼药 林默来到这玄幻古代也有小六年了,这几年里她社恐的毛病好了不少,智力和武力都有了显著的拔高,只可惜情商还在原地踏步,语言表达能力也还是一如既往的遭。 她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可能没救了,所以基本上每说一句话都会先在脑子里过两遍,确定没问题了再说,当然,她也有脑抽的时候。 那句“我们一起洗吗”的意思是我去你专用的浴池里沐浴是不是不太好,你把它让给我你怎么办,我们总不能一起洗,要不我还是去其它地方沐浴吧。 很显然西门吹雪并没有这样理解,这话不管从林默的语气还是面部表情来看都像极了邀请,有着女孩子特有的羞涩委婉。 所以他脸红了。 这世上能让他脸红的只有林默一个,能让他紧张忐忑的也只有林默一个。此时此刻,他的心就像被热油煎过,然后倒了一瓢热水,在胸腔里咕嘟泡,热气蔓延上脸,让他浑身发烫。 他活了三十多年,还是头一次有这样离奇的情绪体验,就这这话,他的眼前仿佛展现了一幅画卷,温泉水雾氤氲,水里飘着红艳的玫瑰花瓣,美人雪肩半露,一头长发在背上蜿蜒,盖住盈盈一握的细腰,她回头,朝他嫣然一笑,伸出手,朱唇轻启:“来啊。” 西门吹雪深深吸气,强硬的,坚决的,把自己从幻想中拉出来,几乎脱口而出的“好”变成“不必”。 他走上另一条路,脚步略有仓促。 林默一个人泡在水池里,水很热,既没有花瓣,也没有什么香肩半露,她只有一颗脑袋飘在上面,在池水里吐泡泡。 侍女隔着一扇门向她介绍,里面的水是从地下开凿了另一个山头的温泉引流过来的,中间还放了好几道过滤网,每天都会有人换一遍水,非常干净,让她放心洗。 既然每天都会换,那林默也不跟他客气,从包里翻出了沐浴露、身体乳、洗发水、护发素还有洗衣液一字排开。 洗完澡之后她总会习惯性的顺手把换下来的衣服给搓了。 温泉水用一次就换,总得物尽其用。 泡泡飘了一水池,她浑身香气的走出来,一身雪白长裙,长发披散,推门出去时等在外面的侍女小小的叹了一声,说她是神女下凡。 林默本就微红的脸变得更红了,呐呐道:“你们庄主呢?”西门吹雪总不会洗得比她还慢。 侍女道:“庄主在给姑娘炼药,说姑娘若是洗好了就去花厅用膳,不必等他。” 林默惊奇道:“他还会炼药?” 炼药可要比熬药难得多,熬药是把现成的草药炖一锅,炼药是则是在原有的基础上二次加工,其中充满了危险和不确定性。在这个时代很少有哪个正经大夫往炼药这方面研究。 她立刻想象西门吹雪围着一个大炼丹炉,一边淌汗一边往里头加料,过一会炉盖子被蒸汽顶起来,他顺势加一把火,炉子被炸上天,他被崩一脸炉灰,跟个熊瞎子似的,一笑露出八颗大白牙。 打住打住,不能再想了,太魔鬼了。 西门吹雪的确不大擅长炼药,却也没有林默想得那么遭。 砖瓦搭成的低矮房舍里,黄铜鼎炉被火焰烧得发红,不时有古怪的气味从炉顶孔洞里飘出来,小秤上称着少许黄色粉末,药匙不时的往里增减,而后再从炉顶的孔洞里倒进去。 里面的气味更古怪了,又苦又腥,弥漫着整个房间,期间有小厮给他送了一次水,还没走到门口就被薰吐,烟吹到眼睛里,立时迎风淌泪,一边哕一边咳。 西门吹雪却好似嗅觉失灵,面容平静的往炉下添了把柴,滚滚热浪几乎将房屋的砖瓦烤透。 医术与炼药皆是他幼时所学。 即便像他这样的剑客,在幼时学剑也并非一帆风顺,每当遇到瓶颈和困难,他便给自己找点更难的东西挑战一下。 最开始是他父亲留下的一屋子医书,然后是炼丹,等他长大一些,便是晦涩难懂的琴音古曲。这些东西会让他平心静气,忘我无我。 学剑最重要的便是沉的下心,人我两忘。 可以说,他所会的任何一样东西都是为了剑,连他自己生命也全部奉献给了剑。所以他成为了天下剑术最高的几个人之一。 自学剑有成后,这个炼药的房间就再也不曾打开过,这种烟熏火燎的痛苦也再没忍受过。 现在他为了林默,重拾了这番痛苦。 鼎炉边上有一个小药罐,西门吹雪算好时间把把里面的药汁沥出来,倒在瓷碗中一口饮尽。 腥咸苦臭的滋味跃入口腔,直冲天灵。 他皱着眉找水,然而送水的小厮在被薰吐后不仅落荒而逃,连水也一块带了走。 这就更痛苦了,他没办法,他只能忍受。 瓷碗放在案上,旁边是一把袖刀,刀锋凛冽,刀锋划破呛人的烟雾,割在如白玉般的手臂上。 血串串滴下。 这当然是西门吹雪自己的血,有淡淡的黑色。 一碗,两碗,三碗,等血流满第四碗的时终于变成正常的颜色,可以入药了。 只要这样干净的血才能解千秋香,否则只能加重毒性。 当然他还有更简单,更方便的方法,那种方法不但不痛苦,反而很愉快。 但他不打算用。 他的确骗了林默,骗过才知道,她根本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好骗,他差一点就露馅了。 五毒化功散乃是天下奇毒的榜首,哪有那么容易化解,解药解了一部分毒,还有一部分是他用特殊的体质和深厚的内功苦苦相抗,这才捡回一条命。 代价是他的内力没了大半。 在神侯府,他以剑气碎青砖看似轻轻松松,实际上,他已用尽了全力。 本就内力受损,还要用药强行涤荡身体,将余毒拔出,再用所剩无几的内力催动,放血流出体外,这让他虚弱到了极点,连手都在微微发抖。 他将第四碗血倒入黄铜鼎炉,灭掉所有的火,静静的等。 炼药本不难,只是过程难熬。 …… 比眼珠子还大的红色药丸放在金丝小盅里,旁边是一杯清水。 林默把药丸嚼嚼咽下去,脸瞬间皱成一团,喝了两大杯水才顺下去,药丸又苦又辣,简直像黄连搓辣椒再加上一捻砖头土做出来的,她锤着胸道:“辛苦你了。” 哪怕西门吹雪在进来之前沐浴过,也没盖下去他一身呛人的烟火味,他的眼睛还很红,像是痛哭了一整夜的失恋女孩。 花厅里,酒菜摆满一桌,皆是清淡素菜,一眼看上去,佐料应该只放了盐少许,桌子中间是一碗虫草花鸡汤,一桌子菜只有它沾点荤腥,里面也没有鸡,只有汤,色泽如水。 在林默这,这种汤只配给树解渴。 所以她几乎没动,西门吹雪坐在她对面,也没有动筷子。 “这个药三天吃一次,需要连吃三次,每天还要泡一次药浴。” 也就是说,林默要在万梅山庄住九天,她看着桌子上的饭菜,只觉得人生都灰暗了。 这让她想起以前打工还债,馒头就咸菜的日子。 然而就算咸菜也比桌子上的白灼菜心有滋味。 西门吹雪觑了眼饭菜,道:“不合胃口吗?” 按照林默的性格,她本该说没有啊挺好吃的,只是我还不太饿,但她居然没这么说,而是说,“我可以自己做饭吗?” “可以。” 林默想了想又道:“我在吃药期间有没有忌口的东西?” “没有。” “你呢,你有没有忌口?” “我?”西门吹雪不是问,而是疑惑。 林默道:“我看你气色不太好,需要补一补。”指着那碗鸡汤:“像这样的刷锅水最多只能在被饼子噎住的时候顺顺气,补不了什么。” “我没有忌口。” 在天黑下来之前,林默又烧了四个菜,小鸡炖蘑菇,酱烧排骨,咖喱牛肉和有整只老母鸡的虫草花鸡汤。 食材大都是系统商城里的,万梅山庄的厨房实在让人一言难尽。烧菜时她问厨房的厨娘,你们庄主有什么口味偏好吗?他平时爱吃什么? 厨娘笑着说庄主没有偏好,什么都吃,不挑食,有一次她不小心放多了盐,一锅汤煮得齁咸,端上去庄主照样喝,还有一次,她没留意火候,排骨没炖熟,庄主也吃了。 这个笑容让林默觉得她喝的那碗鸡汤,很可能就是刷锅水本水。 厨娘一定是在锻炼西门吹雪对食物的忍耐下限,借此掩盖自己厨艺很烂的事实。林默自认为自己的厨艺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但跟这位厨娘一比,她简直就是中华小当家。 老母鸡炖出来的油脂被撇出去,香浓有滋味的鸡汤放在西门吹雪手里,林默看着他喝下去,笑道:“好喝吗?” 当然好喝,至少比那碗鸡味刷锅水要好喝得多。 他喝光了一盆。 …… 清晨,萧萧落叶打在窗户上,伴随着一阵若有若无的琴音。 林默打着哈欠从床上爬起来。床边就是窗,推开窗,清新微凉的秋风迎面吹来,她趴在窗边望向远方。 远方凉亭中,白衣如雪的公子在抚琴。 细长白润的手指落在乌色的桐木琴上,琴音如山泉清越,林默不懂古琴,也听不出好坏,只听得出流畅。 琴声忽顿,西门吹雪转头,两人视线相对,不知从何处飘来的落叶在视线交汇处纷纷乱乱。 “来。”他道。 林默的心忽然就像琴弦,被这一字轻轻拨弄,余音潺潺。 砰得一声,窗户紧闭。 作者有话要说:想谈恋爱,先下凡 100、听曲 林默把自己团在被子里在床上滚来滚去,耳畔都是自己砰砰的心跳声。 这一刻她想,我可能有点喜欢他,不,不是可能,我一定是有点喜欢他了。 从前只觉得西门吹雪这个人孤僻冷傲,少言寡语,除了系统检测之外谁能看出他喜欢她喜欢到非卿不娶?现在林默才发现,他冷漠孤高的外表下,藏了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东西。 其实他骨子里是个很深情很温柔的人啊。 用深情和温柔这两个词形容西门吹雪任谁听了都会觉得匪夷所思,偏偏林默确确实实感受到了他的深情和温柔。 深夜山林间,危难之际的一个眼神,灯辉烛火下的一句问候,还有这晨起时伴随着落叶琴声的一个浅淡笑意,尤其是这一笑,如春风拂过大地,一路吹到她心里去,让她怦然心动。 试问,当一个博学多才,容貌俊美,声名显赫的孤高剑客为你转了性,只对你一人温柔,你又怎么可能不为所动? 她知道,只要自己现在跑出去,随便做点什么,这个让她心动的男人就是她的了,甚至自私一点,但求一晌贪欢,他大概率也不会拒绝……呸呸呸,林默急忙打住这不切实际的幻想并狠狠地唾弃自己。 什么时候,一夜情这种想法竟会出现在她的脑子里了?西门吹雪又不是那种朝聚夕散的浪子,这样的人,决不能轻易撩拨,否则是要遭雷劈的! 她可马上就要回家了。 琴音逐渐变得断断续续,像是在催促:你怎么还不来?林默忽然有点烦闷,明明是最能宁心的古琴就像变成了一百只叽叽喳喳的麻雀在耳边叫。 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是听琴的人心境变了,还是弹琴人的心乱了? 林默在洗脸,洗着洗着她忽然打翻了铜盆。 侍女慌慌张张跑过去,跑到凉亭里面,怯弱的开口道:“庄主……” 西门吹雪转眸。 侍女犹犹豫豫道:“林姑娘说……说您的琴弹的很难听,希望您立刻……”她把原话换了个委婉的词:“立刻离开这里,不然她一定会让您无琴可弹。” 这样不客气的话实在很难想象出自林默的口,但他明白,她是在拒绝他的邀请,要拒绝就非说这种话不可。 干脆利落,一点机会也不给他。 琴音停下,西门吹雪起身凝望着那扇紧闭的窗,终是什么也没说。 他绝不是个死缠烂打的人,在这之后的几天里两个人既没见过面,也没说过话,他会把她要泡的药浴准备好,再派侍女通知她,林默在烧好菜之后也叫人送到他桌子上,自己决不出现。 两人一直保持着这样的默契,直到第六天,他们意外的厨房相遇了,林默在做饭,西门吹雪来找水。 他先问了一声:“水在哪里?” 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他从未进过厨房,林默当然也想不到会有谁在自己家里找不到东西,她随手一指:“灶边。” 视线交汇,又分别错开。 两个人都形象都不太美观,林默在做果木烟熏鸡,灶里的烟简直要把她熏成一只乌鸡下锅,而西门吹雪脸上都是飞出来的炉灰,被汗冲得一条一道。 西门吹雪提着水走出去时听见林默闷闷的憋笑声,又听见她忽然站起来,他心里希望她是朝他来的,所以脚步慢了下来。 林默确实是朝他来的,一只湿毛巾递到他手里,“你现在这个样子出去,说自己是西门吹雪一定不会有人信,快擦擦。” 西门吹雪用一只手慢慢地擦脸。 “奇怪。”林默忽然道:“我在你每一餐里都加了红枣,这两天还有牛肉汤,为什么你还是一副血虚的样子,不对劲。” 她逼近他,强调了一遍:“你不对劲。” 西门吹雪转过头,道:“你想多了。”绷起脸,神色冰冷,愈发拒人于千里之外。 第九天,也是林默服药的最后一天,她发现了他的秘密。 因为西门吹雪犯了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几乎每个炼药师都会犯。 在往鼎炉里放药的时候他不小心放多了一点,后面熄炉火时动作又慢了片刻,就这一厘一毫的差别,黄铜鼎炉炸了。 爆炸声震耳欲聋,砖瓦砌成的小屋被滚滚热浪激得四分五裂,房顶飞上了天。 巧的是,黄铜鼎炉爆炸时他正在割开手臂放血,他的手腕下方已有了三道又长又深的伤疤,他正全心全力用内力逼血,根本没留意身后的动静。 所以爆炸那一瞬他被直接掀了出去。 西门吹雪敢发誓,他这一生从未这样凄惨过。 倒是没受什么重伤,只不过两只耳朵嗡嗡作响,眼前金星乱滚,束好的长发自动做了个非洲冒烟离子烫,炮轰的脑袋雷劈的缝,脸上黑黑红红看不出本来面目,白衣碎成烂布条,而他整个人就像刚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的烤红薯。 黑中泛红,红里还透着一点白。 白的当然是他的牙。 烟从他嘴里吐出来,他咳得上气不接下气,眼泪不受控制的往下淌。 此时此刻,他最希望的是时间静止,在他收拾好一切之前绝对不要有谁发现他。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闻讯而来的小厮目露惊恐,头皮发麻,手脚打颤,高声大叫道:“庄主!您怎么了庄主!快,快来人!” 西门吹雪:“……”这脸,不要也罢。他指指自己身后:“收拾,咳咳咳,收拾一下。”吩咐完,头也不回的离开。 不远处就是偏厅,里面早就备好了洗澡水和干净的衣服。每次炼完药他都一定要沐浴更衣来盖去一身的烟火怪味。 这一次,他的步伐远比任何时候都要急切。 不过几步路就出现了偏差。一只体型健硕的橘猫从花草丛里斜奔出来,眨眼就窜上了一颗树。他认得,那是林默的猫,胆小又活泼,若是没有主人陪着,断断不敢自己乱跑。 西门吹雪抬头,林默正坐在一根树枝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两个人都没有开口,只是互相在看。 林默抱着猫从树上跳下来,拼命地控制住了脸上的肌肉,这才没笑出声,她道:“炸了?” “嗯。” “你人没事吧。” “没事。” 林默叹了口气:“我是不是要多住一天了。” 西门吹雪绕过她接着走:“好像是的。” 偏厅的水很热,西门吹雪在里面泡了很久,换过两次水才恢复自己的本来面目。 水里放了干花瓣和香露,一节手臂搁在浴桶外头,伤口还在渗血,不能碰水。 门响了两声,西门吹雪说进来,他以为是侍女,没想到进来的却是林默。 他再想把手臂收回去已来不及,因为她手上拿的是金疮药。 “我只看得出你手臂有伤,可这看上去并不像炸伤。” 西门吹雪看了一眼,“的确不像。” “是匕首割开的。”林默看着看着,眼里渐渐浮现出泪光:“是为了我,以血入药?你可真是……怪不得你的脸色那么苍白。” 西门吹雪笑了一声,却没有笑的表情,他道:“我本来就这样,只是你从来没注意过。” “我不该去注意你,就像现在,我不该到你家来住,我中的毒本就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林默吸吸鼻子,把眼泪憋回去,怒瞪他:“你这样让我怎么报答你啊?我不想走之前还要欠你的。” “那就再为我做一次饭吧。”西门吹雪道:“就算你报答过了。” …… 花厅里没有花,只有菜,满满一桌子的菜。 桌上有酒,秋棠酿成的果酒。 西门吹雪道:“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林默一愣,马上明白了他问的是她什么时候离开这个世界。 “我不知道,应该快了,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积分的事情吗?只要十万积分我就能回家了,现在我已经攒到了九万五。” “的确快了。”西门吹雪道:“下个月十三日,武当掌门石雁要立下继承武当道统的长门弟子。” 武当乃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名门大派,这样的日子无疑是个重大的日子。 林默以为西门吹雪要问她去不去,没想到西门吹雪接着道:“我追杀陆小凤的确是真,却并非为了怀孕自尽的侍女,而是他求我追杀他。” 林默道:“跟武当派有关?” “是。” “哦。” 西门吹雪道:“你不打算管?” 林默道:“这跟我又没关系,我为什么要管。” 一壶果酒已喝了一半,林默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这果酒就像果汁一样酸甜,尝不出什么酒味,下饭又开胃,很好喝。 喝着喝着,她忽然道:“或许我该去看看,他没事,我走了也能放心些。” 西门吹雪道:“你还喜欢他?” 林默立刻点头,说是。 西门吹雪道:“既然如此,你当初为何要离开他?” 当然是因为在无限月读的梦境里看到了让她过不去的东西,但林默不打算这样说,而是笑了笑,道:“再喜欢又能怎么样,在一起久了,总会腻的。” 西门吹雪立刻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一壶酒见了底,林默开始觉得热了,她去开窗,一股微凉的风吹进来,她趴在窗边,有一点点晕。 西门吹雪走到她身后:“你是不是喝醉了?” 林默起身,摇摇头,伸出一根手指头:“这是几?这是一,我喝醉了看东西都是有影子的,天地也都是晃的,我没醉,我还能走直线。” 她真的走了一条直线,笔直的线。 西门吹雪看了眼那壶见了底的酒,道:“好,你没醉。” 林默坐下来,被风一吹,酒劲开始上头,鼻头一酸,莫名其妙的开始掉眼泪,连她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会掉眼泪。 她擦擦眼泪,笑道:“其实你弹琴很好听,真的很好听,所以在我走之前,也送一首曲子给你吧。” 她手一张,竟从商城里买了台钢琴,直接放了出来。 钢琴只要五积分,她一直想买,也一直有理由说服自己不买,借着酒劲,乱糟糟的脑子让一百种不买的理由通通变成了一定要买的理由。 她都好久没摸琴键了,还有点手生,磕磕绊绊按了几个音才算找到点感觉。 “我只会一首曲子,不许说不好听。”她微笑。 西门吹雪竟也没什么意外的表情,仿佛在林默身上,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不会意外。 他说好,然后坐下来,安静的听。 黑白琴键发出的声音很怪,一般琴只有宫商角徵羽五个音,眼前这台琴却有七个音,多出来的那两个音破坏了本该和谐的音乐。 偏偏林默弹的曲子让不和谐变成了和谐。 倒不是不好听,只是有点吵。 一曲毕,林默问:“你说这首曲子如果要起一个名字的话,叫什么毕竟合适?” 西门吹雪没有想,脱口而出道:“梦。” “嗯?” “一个温暖而欢快的梦,但梦总是要醒来的,所以曲音结尾有着怅然若失的悲伤。” 林默惊讶道:“你听得懂?” 曲子是《梦中的婚礼》,他能从曲中听出梦来,是不是因为感同身受? 他的确有过一个梦中的婚礼,所以他才能听得懂曲中温柔明快与悲伤? 借着酒意,林默直视他的眼,叹了口气:“我为什么没有早一点认识你呢?。” 作者有话要说:暑假回老家了,昨天抱着孩子在飞机上折腾了一天,往后应该可以日更了啦啦啦 感情线写腻了,我要开始走沙雕剧情线了 感谢在2021-07-1714:51:32~2021-07-1909:47:0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渡洋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小插曲x20瓶;渡洋9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01、做梦 “我为什么没有早点认识你……” 林默似醉似叹,手重重地落在琴键上,指尖在钢琴上游走,胡乱的弹,又吵又乱。 西门吹雪看着她道:“你醉了。” 林默摇摇头:“我没醉。”她伸出两根手指,“这是几?这是二。”她又站起来道:“我还能走直线。” 她走了条不太直的线,然后一头撞在门板上。委委屈屈捂着额头回望:“你这是什么酒啊,一点酒味没有还这么上头,早知道我就不喝那么多了。” 西门吹雪递了杯茶给她。 她没接,视线落在他手腕上,然后盯着他的脸,盯了很久,像是自言自语一样说道:“也许我不该顾虑那么多。” 她问:“你喜欢做梦吗?” 西门吹雪道:“我不喜欢。” 林默笑笑:“是害怕醒?” “不。”西门吹雪道:“因为梦只能是梦。” “我明白了。”林默站起来,这个回答让她笑意更深,擦了把脸,看着西门吹雪的眼睛,她忽然想起以前在短视频上看到的游戏。 “来,跟我做,左右十指相握。” 西门吹雪不明就里,但还是跟着做了,跟一个醉酒的人,本就没什么道理可讲。 林默又道:“右手五指打开。” 西门吹雪照做,紧接着,林默用她最快的速度拉起那只相握的手,死死压在墙上,压在他头顶。 这时候,身高的好处就来了,林默有着比大多数女人更长的腿,她踮着脚很吃力的才完成这个动作,哪怕矮一分都不行。 两手受缚,是个可以任人为所欲为的姿势。 这是西门吹雪从未有过的姿势,以前没有,以后更加不会有。 林默按着他的手很用力,是那种一剑深渊的力,他也决计挣脱不开,除非他上脚踹。 西门吹雪当然没有做出那种煞风景的举动,他非但没有踹,反而连动都没动,两个人呼吸很近,非常近,然后,没有了距离。 林默亲上去了。 踮着脚,按着他的手,亲上去,撬开唇齿,一吻而深。 浓浓的秋棠果酒香。 举着手很累,她把他的手放下,紧紧搂着他的腰,浓烈欲狂,像是要把他整个人都吃下去。 西门吹雪从头到尾都没有反抗,却也没有配合,林默把他的手放下来之后,手就那么垂在身体两侧,到后来,雪白的墙面有了十道指痕。 她听到他呼吸发颤的声音,听到他胸膛如擂鼓的声音,几乎听到他浑身热血激流的声音。 一吻毕,林默餍足地看着西门吹雪,等待着他的反应。 神奇的是他的脸居然没红,还是那样苍白,或许是因为血都流到了别处的原因。 更神奇的是,西门吹雪的反应居然很平淡,就像刚刚只是吃了顿饭一样平淡。 他垂下眼,目中凝出刀锋般的寒意,冷冷道:“你喝醉了。” 林默道:“我只是有一点醉,意识还是清醒的。” 西门吹雪抬眸,又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一字一字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知道。”林默道:“你知不知道我还想做什么?” 西门吹雪本不知道,但他忽然之间就知道了,知道了之后怔在原地。 他想不明白,当初那个跟人说话都会脸红,会紧张的抓裙子的女孩子怎么会变成这样。 一个人怎么会在短短几年变化这么大,这么快? 林默道:“我再问一次,你喜欢做梦吗?” 西门吹雪背过身,道:“我不喜欢。” “还是因为梦只能是梦?” “不。”西门吹雪道:“我怕醒。” 林默把他从头看到脚,视线落在某一点,然后大笑,这笑藏着浓浓的不怀好意,藏着深深的觊觎渴望,她走到桌边,拿起一壶酒,打开盖子直接灌了下去。 灌下一整壶,酒壶落地。粉碎。 林默大声道:“怕也不行,你以为我是什么人,我可是魔王啊,你见过哪个魔王要人做梦还要跟人商量的?我让天下陷入无限月读的时候跟人商量过了吗?” 她强硬地拉着他往花厅里面走。 里面有床,一张很小的床,最多只能躺下一个人,现在这张床上躺了两个人。 床在激烈地晃,晃了很久。 “你在想什么?”林默问。 西门吹雪望着头顶被风吹动的床幔,道:“我在想你酒醒了之后要怎么办。” “你想的太多了。”林默手指穿过他的鬓发,额头相触,轻蹭,贴着他的耳朵轻声道:“这种时候,你不该想任何事。” 这个动作让西门吹雪近乎颤抖的呼出一口气,手紧扣床沿,他的剑与他近在咫尺,这一刻,他竟想要握剑。 “那这场梦就别让我醒!”他喘丨息,身上热汗淋漓,声音也有些喑哑。 结束之后已是黄昏,林默睡了过去,他凝望她的睡颜,看着她微微颤动的睫毛,伸出手将她紧紧搂在自己怀里,而后扭头望向窗外,满目萧索,簌簌落叶一片片的被风撕扯着,裹挟着,在天地之间飘荡。 无论落叶飘得多么高,飘得多么远,最终岂非都要零落成泥? 入夜,林默酒醒了。 她披着一件衣服点起灯,从桌子上找了壶冷茶喝。 “你渴不渴?要不要喝水?”她转过头问。 “你清醒了吗?”西门吹雪问。 林默道:“我一直都很清醒。” 西门吹雪道:“你若是清醒就不该做出这样的事。” 林默道:“你说我不该,可你也没反抗啊。” 西门吹雪不说话了。 “我中的毒就算解了吧?林默道:“我今晚就走,从这里到武当的话,要赶在下个月十三之前,时间还是挺紧的,你去吗?” 西门吹雪道:“我不去,武当有解剑岩。” 没有人能带兵器上武当,也没有人能让西门吹雪解剑。 “你还回来吗?” 他问的是,如果离开这个世界,你还会回来吗? 林默道:“或许吧。”笑了笑:“如果有机会,我就回来看看你。” “只看我?” “只看你。” …… 林默抱着猫回到神侯府时已是第三天的清晨,楚留香已在这里等她,看上去等了很久,因为他正在跟冷血一起在院子里看《海贼王》。 冷血经常外出办案,别人都追完了海贼王,他还没有,他才看到主角的哥哥被海军捉住,押上刑场,眼看刽子手就要手起刀落…… 他跟楚留香正在看手起刀落,林默进去时还在听冷血说:“艾斯绝不会死的。” 楚留香也笑着说:“没错,这部作品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会死人。” 艾斯果然没有死,他的弟弟在那千钧一发的危机关头用霸王色霸气震慑了刽子手,刽子手晕了过去。 两个人虽然都肯定艾斯不会死,但看到这一幕还是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 林默把行李放下,很识时务的没有剧透,因为她记得跟铁手一起看这段的时候,她的电脑差点被铁手给砸了,这个铁骨铮铮的男人虎目含泪,气冲冲地回到旧楼把挂在上面的海贼旗扯吧扯吧填了灶坑。 楚留香道:“听说你中了毒,到西门吹雪家住了几天。” 林默点头。 楚留香道:“你赢了。” “嗯?” 楚留香道:“我没能找到陆小凤,只在一片林子里发现了被剑气割裂的树叶和飞鸟的羽毛。” 林默道:“看来还是我的运气比较好。” 楚留香道:“怎么样,你可还有心情跟我出海去逛逛?” “不了,我要去武当。” “武当派?也是,下个月十三是任命下一任武当掌门的日子,到时那里可比海上热闹得多。” 林默笑道:“香帅要去凑个热闹吗?” 楚留香失笑道:“我就不了,我现在只想出海冒险。” …… 九月十二,才下过一场秋雨,微寒。 武当的解剑岩上陈列着诸多兵器,旁边站着七个穿着道袍的人面带微笑,客客气气的提醒那些不肯解下兵器的人,莫要坏了规矩。 当然没有人不识时务,就像没有人会在少林寺喝酒吃肉一样不识时务。 现在林默就想做一个不识时务的人。 她本没带剑,但在解剑岩前当着道士们的面掏出了乖离剑,乖离剑让九月的天更冷,她拿着剑左晃一下,右晃一下,还生怕巨大的乖离剑不够显眼,她不仅抗在肩上,还甩了甩。 七个道士站在解剑岩边眼观鼻鼻观心,别说让她解剑,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就算她扛着剑反复横跳也没人看她一眼。 她只好扛着剑大大方方进去,与数不清的道士擦身而过,却如入无人之境,这让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在什么时候学会了隐身术。 对于强闯武当的人,这些道士本该有数不清的方式将这个人像是赶苍蝇一样赶出去,但对于林默,他们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无视她。 她爱干啥干啥,就算她当场脱了裤子在大典上拉屎也断断不会有人多看她一眼。 无视她,对彼此都好。 就在林默以为自己将要观山一日游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大喊:“有人混进来了,快!在前面,捉住他!” 林默眼睛一亮,晃悠到那些来抓人的道士中间,随手逮住一个人问:“你们说的那个人是不是我?” 被她逮住的道士瞅瞅乖离剑,又瞅瞅林默,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您,您这说的是哪的话?贫道……贫道可不曾对您不敬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1-07-1909:47:08~2021-07-1919:29:4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谢堂燕4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02、秘密 被逮住的道士还很年轻,显然对这位扛着乖离剑的魔王怕得要命,出于不能给门派丢脸的心里,他强忍着不打摆子,努力表现出一副不卑不亢模样,然而颤抖的声线出卖了他,被魔王提着后脖领,他连勉强的笑也无法维持,哀声道:“贫道只是听从师兄的指令行事,哪里知道您在这里啊。” 林默叹了口气,把人放了。武当作为江湖上首屈一指的名门大派,他们对自己的态度基本反应了此间江湖大多数人的态度。简而言之,她林默整个就是一洪水猛兽,天降灾星,离她远点保平安。 久不出江湖,想不到自己竟这般恐怖,去年这时候想杀她的人还成群结队,到了今年,一个敢起舞的都没有了。 是大家都想开了,认命了吗? 不过说起来,那个混入武当企图搞事的人让林默有些在意,西门吹雪说陆小凤之所以被他一路追杀八百里,所做的事情跟武当有关,那这个人会不会就是他? 他会不会被发现?会不会有危险? 想到这儿,林默闭上眼,用心聆听周围的动静。见闻色霸气覆盖四野,想找出一个潜藏匿行的人简直不要太简单。 追逐声,叫喊声以及分布在各处前来观礼的宾客,厨房里,火工道人在催促前来帮工的小厮,让他们手脚麻利点,大典里,有人静立在老君像前无声祝祷告……及其细微的衣带破空的声音。 就是这个声音!林默寻声往后山奔去,兜兜转转,最终停在一个山坳里,那里有一个小石窠,石窠里有人。 她分明能感觉到,这个鬼鬼祟祟,也在观察她。走了这一路,还没人敢这么观察她。 “出来。” 没有动静。 林默叹了口气:“你既然在看我,为什么要偷偷的看?” “我不敢。”石窠后,终于有人说话,却不是陆小凤的声音,那人走出来,一张脸说不上丑,却也不太好看,是那种在街上绝不会记住的脸。 他眸光闪动,不太敢看林默,垂首道:“像我这样的小人物哪敢盯着大魔王看?” 林默笑了一声道:“你的意思是,你若是大人物就能随意盯着我看了?” 那人不说话了,脸上也变得很难看。 林默接着道:“陆小凤,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你还装模作样什么?” 那人还是沉默,垂下的眼眸忽然绽出一丝光,唇边微微扬起,过了一会儿才道:“你怎么知道是我?” 声音变回了陆小凤的声音,沉如暮鼓苍钟。 林默道:“因为我觉得你很熟悉,这世上让我感觉熟悉的人却不多。” 陆小凤道:“却也不少,为什么你能猜到是我?”仿佛一定要问出原因,而且这个原因一定要是他想要的那种。 林默偏不让他如愿:“因为我见到了西门吹雪,他把你的事告诉了我。” “他为什么会告诉你?”陆小凤隐隐有种荒唐的念头,极荒唐。 林默反问道:“他为什么会帮你?” “因为他是我的朋友。” “他把你的秘密告诉我,自然因为他也是我的朋友。”朋友这两个字念出来,林默忽然有些脸红,忽然就想到她跟西门吹雪最亲密的时,他红着脸,喘丨息着,咬唇不让自己轻哼出声,紧紧抓揉着床单,双目迷离失神的模样。那种时候,她就算要他的命,想来他也不会吝啬。 她本来只有一点喜欢西门吹雪,但现在她发现这一点要比她想象的多得多,因为只不过短短一个月不见,她就开始想他了,想见他,想抱抱他,甚至还想再来一次。 这那方面,她算是有了点经验,很能区别风月老手和青涩雏鸟间的区别。 西门吹雪连雏鸟都算不上,他简直就是个蛋宝宝。 陆小凤看懂了林默的未尽之意,却宁愿自己从未看懂,那抹浅淡的挂在嘴角的笑意变得勉强,他问:“是哪种朋友?” 林默的笑透出丝丝缕缕的羞涩:“是那种很亲密的朋友,如果我不是马上要走的话,我会嫁给他也说不定。” “你……”陆小凤失声道:“你要走了?你喜欢西门吹雪?你愿意嫁给他?” “是。”三个问题,林默统一回答是。 陆小凤的表情就很好看了,他像是过生日吹蜡烛许愿时突然被损友按进蛋糕里的可怜虫,脸上七分茫然无措,三分震惊失落。 他说:“恭喜,恭喜恭喜……”一连说了好几遍,说到后面,茫然褪去,亦不再失落,甚至还有几分真心实意的祝贺,就好像林默只是他的一个普通朋友,历尽千难万险终于要达成所愿,他在替她开心,就好像她从未与他相爱,自己也从未动过娶她的念头。 早晚会有这一天的,从她亲口了断他们之间的关系的时候,他就想过会有这一天,他还应该庆幸,庆幸那个人是西门吹雪,一个没有过去的人,必然会一心爱她。 陆小凤心里忽然有点酸,也有点疼,呐呐道:“所以你是来同我告别的。”她答应过他,若是有一天要离开,一定同他好好告别。 “是。”林默道:“顺便看看你有没有事,你没事,我走得也能安心些。” 陆小凤苦笑:“他知道你要走吗?”这个他指的自然是西门吹雪,若是刚在一起就要面临永别,那西门吹雪无疑要比他惨得多。 林默不说话了,脸颊上羞涩的红慢慢褪去,变成了愧疚。她觉得自己根本就是个渣女,当时虽然一时冲动,却决不能归结于酒,她先是那么想了,然后才那么做了,并且一点都不想想她走了,他怎么办。 “梦只能是梦。” “我怕醒。” “别让我醒。” 一想到他说的话,林默心里一阵难受,甚至还有点舍不得走了。 “不说这个了。”她道:“你打扮成这样,究竟是为了什么?” 陆小凤叹了口气,给她讲了一个不太长,也不太精彩的故事。 “武当里有一个人,叫顾云飞,他本应该死了,却被人发现他还活着,他说出了一个地方,那里全是本该死去的人,他们聚集在一起,要做一件大事。 为了查这件事,我请西门吹雪追杀我,将我逼入绝境,恰好接触到了那个神秘的人,他们将我带了进去。那个地方叫幽灵山庄,领头的是老刀把子,他要对付武当掌门石雁,因为他的秘密就藏在石雁头顶的紫金冠中。” 林默将陆小凤上上下下看了一遍,道:“所以你装扮成这副模样,就是为了替这个老刀把子盗取紫金冠,然后趁他放松警惕时揭开这位老刀把子的真面目?” 陆小凤道:“一点也不错。” 林默接着道:“他能让你潜入武当,想必已有了万全之策,或许给了你武当内部的地图,或许买通了武当内部的道士里应外合。” “不错。” 林默道:“所以老刀把子很可能就是武当的人。” “我也这么想。” 林默接着道:“我一向觉得你很聪明,为什么现在变得这么笨?” 陆小凤呆了一瞬,他还是第一次被林默说笨。 林默道:“既然紫金冠藏着这个人的秘密,你就让石雁把紫金冠打开,看看里面有谁的秘密,这个老刀把子的身份不就自然知道了么?” 陆小凤看上去更呆了,他扭头跑出去,连脸上的伪装都一块撕了。 他觉得自己真蠢,蠢得离谱,蠢得无以复加,很快,他发现自己还可以更蠢一点。 …… 林默已经打算下山了,武当这种地方实在没什么好逛的,该说的都说了,掐指算算积分,只要她能保持上个月的练功强度,或许只要两月她就能彻底告别这个世界了。 朝廷给她发了八千五百万两黄金,就存放在她还未修葺好的府邸中。说来也巧,她当初就因为天地乖离欠了八千五百万两银子,现在也因为天地乖离得了八千五百万两黄金,这可真是世事无常。 这么多钱当然不能全部带走,但就白扔在那还真不甘心,就算当她自己死了还得做个遗产分配吧? 脑子乱糟糟的计划着,人已走到山脚下,耳畔风声顿起! “陆小凤!你杀害我武当掌门,还想跑?” 林默回头,但见剑光如虹,在白日下分外晃眼。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李四(曾用名:叶孤城)执剑出山,弃剑归隐任务失败,扣除积分五千,请宿主再接再厉。” 李四?林默一拍脑袋,想起来了,这不是想造反没成功,还被她强制改名的那谁吗? 当初他临走时似乎把剑交给了她,要跟她说:不是送你,是放在你这里保管,待时机到了,自会派人去取。 当时林默就觉得他想搞个大事,看来正赶上了,时机赶的倒是不错,总好过她人回去了,再因为他搞事扣积分,系统再给她发回来,那她绝对要喋血武林的。 回个头的工夫,陆小凤已从她身后窜过去,而她面前正站着叶孤城。 也不知道他这几年在哪呆着,可能是护肤品没跟上,肤色肉眼可见的变黑,再也不是那个白到发光的城主了。 他一身白衣,手持长剑,杀气凛冽,见是她,眉宇间狠狠一跳。 林默道:“我能问问是怎么回事吗?” 作者有话要说:唉,有点卡文感谢在2021-07-1919:29:47~2021-07-2022:33:0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江山晚来客2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03、蜜雪冰城 此话一出,林默清晰地看到了眼前的白衣人额头骤然鼓起青筋,握在手中的剑攥得死紧。 这把剑当然不是他原来的那把,虽然剑身在阳光下反射出湖水般的亮光,可照比那把海外精英寒铁还差的很远。 武当门下诸多弟子也纷纷赶到,他们站在叶孤城身后,个个因激愤而红了眼眶,本打算一鼓作气除掉陆小凤为掌门报仇,哪里还有空跟人解释?然而拦住他们的是林默,魔王当前,他们只能解释。 木道人站了出来,他是武当辈分最高的人,就连掌门石雁也要叫他一声师叔,掌门之位本该是他的,却在多年前不知是什么原因,被他推拒了。 木道人道:“林姑娘,陆小凤在众目睽睽之下杀害我武当掌门,我等皆是亲眼所见,断不容他狡辩,此事干系重大,还望行个方便,让开一条路。” 林默只当他放了一串连环屁,只看着叶孤城道:“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叶孤城道:“我不能在这里么?” “当然能,只是我想不通,你为何要拿剑指着我。”林默盯着那把剑叹了口气,凉凉道:“当初为了你的事,我被刑部叫去喝了三次茶,求爷爷告奶奶磨破了嘴皮子,历尽千辛万苦才让朝廷把你的通缉令撤下来,要是没有我,你在紫禁之巅那一晚就凉了。我救了你的命,你现在却拿剑指着我。你说你这是什么?白眼狼,白眼狼中的金刚狼!” 叶孤城本就晒黑的脸变得更黑了,他道:“我没有指你。” “那你指谁?” 叶孤城道:“陆小凤。” 林默道:“陆小凤怎么了?” 叶孤城道:“他杀了我堂弟,我自然要为他报仇。” 叶孤城的堂弟名叫叶孤鸿,是武当派的俗家弟子,号称武当小白龙,在幼年时,叶孤城还指点过他的剑法。此事也并非秘密,寡闻如林默也听说过。 “哦吼。”她道:“可是你别忘了,当日救你命的也有陆小凤。” 叶孤城道:“我只承你的情。” “那就没办法了。”林默手腕一扬,乖离剑扛肩上:“要杀陆小凤,除非踩着我的尸体过去,当然,你们也没这个本事,所以呢,哪来回哪去。” 今时不同往日,她有底气说出这番话,底气也不是系统给的,是她自己一点点攒出来的。 天底下,也只有她一个人有说这番话的底气。 人人脸上都不好看,也实在没有哪个勇士敢正面挑战大魔王,当然,群殴也不敢。 叶孤城敢,他站出来冷冷道:“你一定要拦我?” “是。” “那我这条命,也只好还给你了!” 叶孤城的剑法叫天外飞仙,施展起来果真如仙人临凡世。 风鼓动着他纯白的衣袍,林默没有看,她知道自己的眼睛跟不上天外飞仙的速度,她只能靠听,见闻色的听。 她干脆闭上眼,向后滑出七尺,在预判他一剑朝自己胸膛刺过来时,乖离剑已挡了三招,这三招皆不在预判之内。 叶孤城的剑,比她印象中的更快! 其实林默有很多种方法能在瞬间制服叶孤城,比如她在向后滑行时可以立刻放出迟钝光线,可以放出屏障,可以直接来一句看剑,甚至舞动乖离剑,在兵刃相接时直接断了他的剑,她都没有。 她想试试天外飞仙,想看看自己的真实水平究竟到了哪一步。 寒光凛冽的剑在日光下起舞,身法像是月下的一阵清风,来去无踪。 清风温柔,叶孤城的剑却饱含杀气,无处不在的杀气织成一张巨网将林默包裹,铺天盖地,只待一个时机,彻底将网下的猎物绞杀。 在这样绵密无尽的剑法下,林默没法回击,她只能挡。任谁都看得出,她不是叶孤城的对手,或许要不了十个回合,她将毙命于他的剑下。 奇怪的事,人人都在为叶孤城捏着一把冷汗,包括叶孤城自己,握剑的手满是粘腻。 这世上最可怕的并不是死,而是未知,打了这么久,林默闻名江湖的绝技一个都没用,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未知?所有人都知道,但凡她随便用出来一个,叶孤城就输定了,而且会输得很惨,对于他这样的剑客来说,输就是死。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输,什么时候会死,或许是十回合之后?或许是魔王耐心耗尽?这种等待最是难熬。 他宁愿她现在就杀了他,干脆利落,越快越好! 十个回合倏忽而过,就在叶孤城的剑即将刺入林默心口时撞在了屏障上,剑身弯了弯。 屏障倾轧,逼得叶孤城只能后退,一退再退。 林默喘着粗气,乖离剑拄在地上:“我认输,我的剑法的确不如你。” 叶孤城收剑,冷冷道:“让开。” 林默笑笑:“我偏不,有本事你过来啊,嘿,你过不来。”她吐舌:“略略略。” 叶孤城没什么表情,看不见的墙将他拦住,任他怎么推,都无法再向前一步。 他身后的武当弟子和长老们气绿了脸。 木道人道:“林姑娘未免也太过无赖,你既然认输,为何还要拦住我等?” 林默道:“我只是说我剑法不如他,我又不是剑客,我是法师。” “你!” 林默听都懒得听,她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回头看,已经拦了这么久,足够陆小凤跑远了吧?她相信陆小凤绝不会杀害武当掌门,这其中一定有隐情,等会去问问。 谁料,回头的刹那,她看见了一个人,一个绝对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解剑岩边,西门吹雪静静伫立。他仿佛站了很久,仿佛从盘古开天地起就站在这里。 不过林默知道他一定是刚刚才到的,不然见闻色霸气不会捕捉不到他。一见他来,眼中喜悦的光便再也藏不住,她放开屏障朝他走过去,小声道:“你是为了我来的吗?” 谁知西门吹雪连看都没看她一眼,目光直视前方,冷声道:“好久不见。” 叶孤城道:“好久不见。” 西门吹雪仰头望天,道:“今天天气不错。” 叶孤城道:“很不错。”他接着道:“我们似乎还有一个未完成的决斗。” 西门吹雪道:“好像是的。” 叶孤城道:“请。” 西门吹雪道:“请。” 两人就这么旁若无人,肆无忌惮的走出去,没有人知道他们去哪,但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要去决斗,且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 林默呆呆的看着两个人的背影,有亿点点生气,不是气他没理她,而是气他看叶孤城的眼神比看她更热烈。 两人并肩而行,冷淡疏离,又似亲密无间,那股气场让旁人连一根针都插不进去。 好一对蜜雪冰城啊。 林默攥紧了拳,这一刻,她对西门吹雪的喜欢忽然又变回了一点点,旖旎的念头通通破灭,想得是,我要快点回家,再也不回来了! 她将乖离剑收回去,预备跟上去看看,刚走两步,西门吹雪似有所感,立即回头,道:“别跟过来。” 那是一种近乎于祈求的眼神,之所以是近乎,是因为这种祈求只有林默一个人看得出来。 他曾用这种眼神对她说:“别让我醒。” 那是他在床上对她说的话,现在他用这种眼神看着她,对她说:“别跟过来。” 林默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若是别人,她无论如果都得跟上去看看,偏偏这个人是西门吹雪。 她本就愧疚,再看到那样的眼神,自然无法迈出一步。 “好吧。” 林默把系统里攒的那点家底规整规整,里面有个叫长门的,他有一个技能叫“轮回天生术”,刚看完火影忍者不久,她对这个术的记忆新鲜热乎得很。这是她的底牌,是她最坏的打算。 希望用不到。 两个绝世剑客的对决想不引起围观实在太难,尤其是武当这种地方,连门口栓的狗都都恨不得拿剑刷两招,何况是人。 但凡用剑,没有人不想跟过去看看,至于死去的掌门?不好意思,掌门是谁,我不记得了。,我只想看剑。 眼看人群浮动,林默再次放出屏障把这些闲杂人等通通围起来,然后自己坐在解剑岩边望天静静地等。 “我不过去,别人也不能。” …… 武当后山,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相对而立。 两人没有废话,“锵锵”两声龙吟,两把利剑出鞘,同一刹那,似是电光一闪,身影相错。 空山新雨后,山里之中剑气纵横,破空之声簌簌回荡,山石草木被剑气所激,竟都粉碎了。 本该是月圆之夜的决战虽迟了些,却远胜过当日,没有人围观,也没有开盘下注,只有两个人,以生死论剑道。 本该是这样,然而交手不过四五个的回合,叶孤城发现了不对。 人还是那个人,剑法还是那个剑法,偏偏…… 叶孤城率先停手,冷冷道:“你想死?” 三个字,西门吹雪的剑招已变了四次,分别罩住叶孤城身上至少八处死穴,在这样剑光笼罩下,叶孤城竟停手了! 西门吹雪跟着猛然收剑,剑气在地上划出深深一道痕,冷声道:“想死的是你。” 叶孤城道:“你信不信,以你如今的水平,用不了二十剑我便能取你性命!” 西门吹雪手背的青筋已鼓起。“你可以试试。” “你到底……”叶孤城话还未说完,瞳孔猛缩,西门吹雪也立即回身,在他们身后,竟不知何时站着一个灰衣人,头戴竹笠的灰衣人。 灰衣人身后还站着四个人,四个锦袍老者。 五把剑同时出鞘。 灰衣人笑道:“久闻白云城主与西门庄主剑法天下无双,老朽看了多时了,不知今日可有幸领教二位双剑合璧?” 叶孤城冰冷如寒星的双目骤然燃起了火:“老刀把子。”他冷笑:“河还没过,你已预备拆桥了?” 老刀把子道:“我本想杀的只有你一个。”他把目光转向西门吹雪,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原本西门庄主还算是个劲敌,如今看来,杀你,也只能算是顺便。” 作者有话要说:隔壁为爱发电我开了新坑,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听童谣》 上官小仙出身青楼,母亲曾是武林第一美人,父亲曾是天下第一帮的帮主,而她很好的继承了母亲绝色美貌和父亲的野心。 十岁那年,她从母亲口中了解了自己的身世,母亲说:他虽然死了,却只有你一个女儿,天下只有你有资格继承他的财富! 那是多的让人发疯的金钱和遍布天下的残存势力。 那一刻,她便知道,自己这一生,绝不会平庸的过下去。 十年后,一个黄衣独臂人找到她,对她道:“这些是你父亲留给你的东西” 少女望着他死灰色的眼睛,嫣然巧笑:“不止这些。” “不止?” “我还要你。” #这是一个野心病娇少女巧取豪夺心如死灰的杀手的故事。 我粉的cp,就是这么邪门 感谢在2021-07-2022:33:06~2021-07-2123:18:3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不言语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04、相杀 林默的圈禁行为忍得武当人神共愤,大家拍着屏障神情激动仿若末日丧尸,纷纷大声谴责她的无礼行为,直言:放我们出去。更有甚者拼命疾呼:我不去追陆小凤,也不去看决斗,我只想去茅厕!再不放我出去我就尿你屏障上。 这个威胁够狠,林默立刻把屏障开了一个小口,把那位尿急的大兄弟放出去。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证明魔王并非不通情理,也给其他人良好的启发。 “林姑娘,放我出去,我也想方便!” “林姑娘,我……我肚子疼,茅厕,我要去茅厕!” “林姑娘,方才那位师兄走得急,可能没带草纸,我去给他送草纸!” “林姑娘,哕——我吃坏东西了,我想吐。” 不过片刻,已有四五个道士倒地不起,两眼翻白,口吐白沫,看上去马上就要断气,口中断断续续道:“我……我没法呼吸……了……救命……” 武当山人均影帝,看得林默一愣一愣的,仿佛从师院提前上岗,带了一帮小学鸡,这边要上课,那边请假上厕所,其实哪里是要上厕所,分明想组队逃学打架看电影! 这些卑劣的手段岂能瞒得过她? 林默冷哼一声,指着要方便的:“尿,放肆尿,别拘束。”瞧着要窜稀的:“拉,满地拉,别害羞。”看着那些装缺氧的:“要死也往后稍稍,别被你师兄弟误伤了。” 眼看是出不去了,倒地不起的人纷纷上演医学奇迹,不药自愈,正是僵持不下之时,一位勇士站了出来,大喝一声:“都让开!” 人群为他让出一条路,林默也正要看看他有什么新花样。 只见这名青年道士虎目圆睁,道:“林姑娘,勿谓言之不预也!” 林默冷笑,但她很快就笑不出了。 只见这位仁兄撩起衣袍,解下裤子,露出寸许不文之物,一股清亮黄汤如江河般奔涌而出! 林默目瞪口呆,浑身一震,如遭雷击。 妈妈救命,这道士无师自通了魔法攻击! 这无疑又是一个良好的思路,立刻就有四五名道士红着脸,憋着气,道一声得罪了,撩袍解裤一气呵成。 这一刻,林默终于明白,原来不止哈欠会传染,内急也会。 林默尖叫着收了屏障跑远,留下一声怒骂:“你们变态!” 对不起了小凤凰,我保护不了你了,对不起了蜜雪冰城,我没法给你们一个清净的比剑环境,这群道士,他们……他们对我做了过分的事,我不干净了。 历史将会记住这一天,正义战胜了邪恶,武当派击败了魔王,让魔王不战而走,江湖闻名。 头一个朝林默脱下裤子的道士叫彭长净,他无疑是击败魔王的第一功臣,仰首挺胸朝木道人道:“长老,我们去追陆小凤吧!我看他可能往后山逃了。” 木道人凉凉的看着他,眼神透出的意思很明显,你那是去追击陆小凤么,我都不好意思点破你。沉声道:“今日之事毕竟不光彩,不要乱传,知道么。” 彭长净眼珠子转了转,僵硬道道:“就算弟子们不传,还有前来观礼的宾客,他们……” 在场的宾客不多,几位德高望重的并不在此,事发时,他们早就从各个地方追人去了,除了叶孤城外,剩下的都是跟着看热闹的,被当众点名,一个个不是看天就是看地,尴尬的咳嗽声此起彼伏。 “诸位。”木道人站出来面向众人拱手道:“方才之事是本门弟子鲁莽了,然魔王在此,我等也是没有办法,这才……”后面的话,饶是木道人文学功底再深厚也不能就刚才的行为想出什么美化的词,只能生硬道:“希望诸位能卖我个薄面,不要将此事宣扬出去,贫道先在此谢过。” 掌门已死,继承人未立,整个武当就木道人最德高望重,下一任掌门之位无疑会落到他头上,按理说,他说完这段话,宾客们怎么着也得给点反应,结果非但没有人响应,还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木道人不高兴了,木道人有小情绪了,淡淡从鼻子里拐出一个“嗯?” 还是彭长净站出来,指着地下道:“您……踩尿上了。” 木道人低头,垂地道袍湿了一片。 “……”他的脸色渐渐铁青。但没有关系,他木道人是谁,活了一大把年纪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区区秽物,他完全不放在心上,他从牙缝里堪堪挤出一个字。 “走。” …… 林默被气哭了,自己一个人蹲在山脚边哭。 她把屏障放在水面上,让奔腾的流水冲刷,她不知道这项技能的原理,也不知道现在放出来的屏障是不是刚才被尿的屏障,可就算尿能冲干净,心理阴影也冲不走。 太过分了,简直是太过分了! 那群狗道士怎么能朝一个女孩子尿尿!他们怎么能这么不要脸!无尽的愤怒将她淹没,委屈的泪水夺眶而出,怎么也擦不干净。 “林姑娘。” 林默回头,立刻把乖离剑抽出来,大声道:“你还敢跟来,你拍死你!” 能让她如此激动的自然是木道人,他亮出衣角那一寸水迹,无奈道:“贫道也算自作自受了,林姑娘能否放下剑,听贫道一言?” 林默气呼呼把剑杵地上:“你说。” 木道人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纸上没有字,只有一印鉴:“林姑娘可还记得此物?” 林默盯着印鉴,惊道:“神侯府?” 木道人微笑道:“不错,贫道正是诸葛神侯替姑娘寻来的陪练。” 别人也就算了,这种时候,这个人,林默擦了把脸,道:“您就不必了吧,我怕打着打着您突然解裤子。” 木道人不以为忤,还是微笑着道:“你可知方才为何打不过李四?” 林默道:“他剑法比我精妙,速度也比我快。” 木道人道:“天外飞仙的确精妙,但以你目前的实力,至少有三次反败为胜的机会被你错过。” 林默这才升起一咪咪兴趣:“哦?哪三次?” 木道人长剑出鞘,“请。” 这是复盘战,将方才打过的招式再重来一遍,只是身份对调。当初独孤一鹤当她陪练的时候就经常打复盘战,他用林默的招式,林默用他的招式,在复盘中,把剑法中的漏洞一个一个的找出来,再想办法补上。 林默还以为这种练剑的方法是独孤一鹤独创的,因为这种方法,所以他的刀剑双杀才没有破绽。没想到,木道人居然也会。 更没想到,木道人居然能将叶孤城的剑法还原到这种程度。 天外飞仙是一种近乎于仙的,最纯洁无垢的剑法,轻灵飘逸,不可捉摸,其中的变化正是剑法中最可怕的地方。 你永远都不知道他下一剑会刺向什么地方。 木道人知道,他几乎将叶孤城的剑法研究了个透彻。 十招毕,林默反手刺入木道人空门,将乖离剑点入他的心脉。 乖离剑无锋无刃,她也没下重手,当然,这也是木道人故意将动作放慢的结果,他微笑:“这不就成了?” 林默放下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木道人怎么会叶孤城的剑法?就凭刚刚那一战?他使出的天外飞仙的变化连绵不绝,绝非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 叶孤城这么久不露面,他去了哪里?他为什么会在武当? 恍然间,她想去了陆小凤的话。 “我查到了一个几乎全是已死之人的地方。” “老刀把子很可能是武当的人。” 明白了! “破道,白雷!”电光自林默掌心流转,铺天贯地。 这是死神的招式,本来需要很长一段吟唱,经过林默反复练习之后,她已不需要吟唱了。 木道人被这出其不意的一下打击懵了,他被电晕在地,嘴里缓缓吐出一股黑烟。 “你就是幽灵山庄的幕后黑手!掌门也是你杀的吧?”林默得意一笑,觉得自己真特么机智,正要把人带回去来一个正义的审判,却忽然瞥见木道人的脸下翘起一块皮。 这是……易容? 林默将面具揭下来,露出另一张脸。 她妈呀一声原地起跳,泪水夺眶而出,尖叫响彻四野: “鬼啊!!!” 面具之下竟没有脸,易容木道人的人竟是个没有脸的人。 他的脸被生生削了下去。 他是谁?真正的木道人在哪里? 林默捂着狂跳的心细细思索,电光火石剑…… “不好!蜜雪冰城!” …… 叶孤城右肩中了一剑,血流如注,老刀把子拿剑的手在微微颤抖,两个人都受了伤,只是叶孤城更重。 他与老刀把子的剑法本就在伯仲之间,然后当对方研究过他的剑法之后,等待他的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输。 输就是死。 西门吹雪那边也不好过,他一挑四,那四个人也不简单,交手时,他已认出了这四个人的身份。 “少林五罗汉。” 少林中有五个最特殊的僧人,分别是“龙、虎、狮、象、豹”,他们出家前本是无恶不作的贼寇,后来也不知为何,居然原地出家立地成佛了,出家后他们的法名便叫做“无龙,无虎,无狮,无象,无豹”,本来好好的五罗汉,只因掌管藏经阁的无龙有一次破戒饮酒,大醉之下烧了藏经阁,触怒了方丈,被掌刑的僧人打了一顿板子,一时气血上涌,死翘翘。1 无龙一死,其他四个人便叛出少林,此后再无消息。 西门吹雪说这句话时已经在吐血了,四个对手也只剩下了一个。 武功最高的一个。 无虎已将剑丢在一边,慢慢擦去脸上的血,他一步步迫近,眼中是仇恨与怨毒的光。 “西门庄主已是强弩之末,何必再逞强呢?你最好别动,因为我打算将你的脑袋拧下来,慢慢的拧。” 作者有话要说:华衣老者道:“阁下手中还有剑,为何不再试试,我们是否能接得住阁下的四十九剑?” 西门吹雪道:“纵然能接得住,你们四人恐怕最多也只能剩下三个。” 华衣老者道:“你呢?” 西门吹雪闭上了嘴。要对付这四个人,他的确没有把握。——引自原著《幽灵山庄》 剑神吹雪都没有把握,更何况是内力没了一半,因爱而偏离无情道的雪儿哦。 蜜雪冰城危险喽 105、选择 林默一边往后山赶,一边用见闻色霸气仔细留意后山动静,可山脚与后山毕竟隔得太远,已超出了见闻色霸气覆盖范围,即便如此,她还是听到了极为细微不寻常声音。 凭借方才只字片语,她基本推断出老刀把子就是木道人,他设立幽灵山庄,布局多年,只为了当上武当掌门。想来叶孤城也是他计划中一部分,现在掌门死了,木道人但凡厚黑些,断然不会放过所有参与计划知情者。 他苦心孤诣研究叶孤城剑法,想必早就做好功成之时杀人灭口打算。 想想叶城主也是可怜,先是被拉去逼着造反,好不容易苟住性命,寻思避避风头,结果摊上这么个事,两次决斗,两次被搅和,到最后,连死都要背着李四这种名字,甚至最尊敬对手都不知道他叫叶孤城。 太惨了,真是太惨了。 离后山越近,打斗声音就越大,木道人这个不要脸搞群殴,怪不得让替身拖住她,如果不是她机智,蜜雪冰城真就完了。 火急火燎走到一半,一个人拦住了她。 多日不见,玉罗刹愈发人模狗样了,他站在通往后山羊肠小道上,朝林默伸出了手。 情势危急,林默看都懒得看他一眼,把人往一边扒拉:“走开!” 玉罗刹身子一晃,顺手捞过林默腰,眼看就要献出一个久别重逢拥抱,当然,捞了个空。 林默闪身跳开,回手:“破道一,冲!” 快如闪电般气劲擦着玉罗刹脖子打过去,林默脚步不停,玉罗刹脸色不变,狗皮膏药似跟在后面,弱声道:“许久不见,你就这么对我?” 林默怒道:“你给我下毒,还指望我怎么对你?不杀你是我脾气好,别给脸不要脸。” 玉罗刹委屈道:“我什么时候给你下毒了?” 确,不管是给猫吃驱虫药还是给她纸墨都无毒,林默也懒得跟他打嘴仗,回身,抬手:“缚道……” 玉罗刹忙道:“别,我不是来跟你动手,我是来报信。” 林默放下手:“报信?” 玉罗刹道:“不错,陆小凤有危险,我看到他被人点了穴,架到后山武当弟子犯错受罚山洞里。” 林默道:“听你放屁,你看我信你么?” 玉罗刹一个起落绕到她前面:“高涛、海奇阔、杜铁心……”他念着这三个人名字幽幽叹道:“你知道陆小凤落到这三个人手里会怎么样么?” 林默冷笑,这三个人名字她连听都没听说过,无名小卒怎么可能制得住陆小凤?她再次把玉罗刹扒拉到一边,莫名其妙,手里竟被塞了件衣服。 陆小凤衣服。皱皱巴巴,上面全是沾满了泥土。 林默脸色这才变了。 玉罗刹道:“我知道你听本事很厉害,你为什么不听一听呢?” 后山近在咫尺,一边是蜜雪冰城组合陷入鏖战,另一边窸窸窣窣,几句话若有若无传出来。 “……你做刑堂堂主多少年了?” “十九年……因为我喜欢看别人受刑。”一阵令人牙酸笑声。 林默站住了。 玉罗刹还很悠闲,甚至还在欣赏林默表情,他微笑道:“看你表情,莫非西门吹雪那里也有危险?这可难办了,你救了一方,另一方就得死,新欢,旧爱,你选谁?” 林默抬眼:“你怎么知道西门吹雪是新欢?” 玉罗刹微笑道:“因为我一直在。”说着,他身体竟在瞬间化作一道迷雾,山林间有雾实在寻常,除非他刻意盯着林默,否则林默根本注意不到。 “话已带到,后会有期。”声音似在天边,又似在耳边。 见闻色霸气捕捉不到,屏障能。 迟钝光线三百六十度扫射,随即屏障倾轧,将玉罗刹倒扣在地上,狠狠地碾了两下。 玉罗刹怒道:“你这是何意?” 林默道:“你刚才问我选谁,我为什么要选,我这不是有你么?” 玉罗刹眼珠子几乎瞪出眼眶,林默一手放迟钝光线,一手薅他脖领,捏着他嘴,给他灌进去一颗甜甜丸体。 乌鸡白凤丸,系统出品,林默每个月都吃。 当然,到了她嘴里,好好乌鸡白凤丸变成了半个时辰内没有解药立即暴毙身亡剧毒。 “你去救陆小凤,半个时辰内我要看见他好好站在我面前,否则,哼。” 玉罗刹气得连头发都立起来了。阴阳怪气刺她一句“你倒是贪心,竟想享齐人之福。” 林默扭头就走,不甘示弱回嘲道:“谢谢夸奖,我后宫欢迎你。” 玉罗刹才走出两步“咣当”一声又撞在屏障上。他恶狠狠回头:“你又要做甚?” 本想着杀不了她给她添添堵也好,谁知布局一上午,小丑竟是他自己,玉罗刹活了那么大岁数,从来都是他算计别人,什么时候这么窝火过? 林默把人拉回来:“我想想觉得不妥,我去救陆小凤,你去救蜜雪冰城。” 她风风火火跑了,徒留玉罗刹原地迷茫。 “蜜雪?冰城?” …… 石室有光,有桌椅,有石床。 陆小凤躺在石床上,身上穴道被点了七八处,手很重,他现在非但不能动,连扯出一个笑都做不到。 在这种时候,他仍想着笑,即便杜铁心手里大铁锤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冷笑着道:“你们说,我该从哪里下手比较好?” 海奇阔道:“若是我话,自然会从他那两根宝贝手指头开始,一锤下去,砸个稀巴烂。” 高涛道:“我看从他四条眉毛开始也不错,把他眉毛和胡子一根根拔下来倒也有趣得很。” 杜铁心没再说话了,他行刑时从不喜欢说话,免得血溅到他嘴里。 铁锤高高举起,重重落下!桌子上蜡烛火光晃了晃。 陆小凤额头已满是汗珠,他手臂在发颤,整个身子都在轻颤,一大口血从嘴里喷出来,落了满脸。 剧痛生生冲开他一处穴道。 杜铁心铁锤砸在他下腹气海穴,生生搅乱了他丹田内力,叫他无法运功冲穴,更无法与接下来酷刑相抗。 当了十九年刑堂堂主,他行刑经验远比别人丰富得多。 “下一锤,你猜我下一锤会落在哪里?” 三个人大笑,铁锤再次举起,落下来时却变得缓慢。 “老杜,你这……”海奇阔想笑着问你这又是什么花样,然而说出话却变得奇慢无比。 这代表着什么几个人已心知肚明。 他们笑容消失,脸色瞬息间惨黄如纸,只有陆小凤眼睛在变亮,亮到视线渐渐模糊。 他以为自己生命将在今天终结,他以为不会有人发现这种地方,他以为就算死在这,骨头都烂光了也不会有人发现他。 洞门大开,日光透进来。 “破道十一,缀雷电!”电光沿着石壁回流激荡,三个人吐着黑烟倒下。 林默没心情管那三个人究竟是晕了还是死了,她只看得到陆小凤,满脸是血,一动不动,死不瞑目陆小凤。只看了他一眼,眼泪便淌了满脸。 陆小凤想抬起手帮她拭泪都无法做到。 “呜呜呜,我来晚了,你不要死啊,求你了,别死好不好。” 她趴在他身上痛哭。 “……”陆小凤想说自己没死,偏偏发不出声音,他只好奋力眨眼,偏偏林默看不见,她抱着他哭得凄惨。 他尽量让自己动起来,偏偏她哭得极伤心,竟丝毫没有发现。 “我不会让你死!”林默抹了把泪,她咬咬牙:“系统,绑定长门。” 长门,出自《火影忍者》,轮回眼拥有者,轮回天生术可召唤亡灵,令死者复活,代价是施术者自己命。 林默很惜命,她绝不会用自己命换别人命,她在绑定之前就已经研究好了漏洞。 只要她施完术,立刻解除绑定,那么术副作用也会消失,这当然要冒风险,一旦她判断失误,亦或是系统卡顿,她就彻底凉凉。 她没有犹豫,因为当初,他也曾不要命救过她啊。 绑定之后,双手结印……她看到陆小凤眼睛朝她疯狂地眨。 林默:“……” “你……没死啊。” “你怎么不说话?是被点穴了吗?” 陆小凤眼睛眨了眨。 林默悲哀发现,长门在火影里厉害得要死,却不会解穴,她也不会。 玉罗刹应该会吧?蜜雪冰城应该也会吧? “我带你出去。” 她托起他脖子,手臂垫在他后背,另一只手绕过他膝弯,标准公主抱。 陆小凤脸在发红发热,这一挪动,又有一处穴道解开,他发现自己能说话了。 他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林默反问:“你怎么会在这,武当掌门怎么会死?大家为什么都说是你杀?” 久久没有回答,陆小凤已晕过去。 …… 玉罗刹赶到时候,叶孤城重伤,西门吹雪拄剑半跪,四具尸体死态各异,站着只有灰衣人。 老刀把子剑替他笑出了声,能亲手手刃两个绝世剑客,这种感觉实在美妙,美妙到他想慢慢动手,好将这奇妙感觉延长些。 直到他看到一缕薄薄雾气飘上来,他瞳孔骤缩,出于本能,他反手两剑,撞出火花一片。 他额头渐渐浮出细密汗,大战之后内力体力皆损耗严重,对于这个对手,他实在没有把握,他只能逃。 玉罗刹没去追,他自薄雾中现身,凉凉地看着半身浴血两个人,发出简单疑惑。 “她为什么叫你们蜜雪冰城呢?” 作者有话要说:玉罗刹:为什么要我去救他们两个? 林默:你被打得半死,满身狼狈的时候会想见到自己的情人吗? 玉罗刹:那你为什么去救陆小凤? 林默:他没关系,他脸皮厚 106、爱愈深 九月秋,天公不作美,阴云骤聚,不多时,霹雳两声惊雷,随即下起了瓢泼大雨。 林默抱着陆小凤回到武当,将他安置在接待贵客的听竹小院里,床榻松软,陆小凤躺在上面,眉弯紧蹙,冷汗岑岑。林默朝窗外遥望,雨下得直冒烟,与其说瓢泼大雨,不如说盆泼来得更合适些。 道士们摄于大魔王的淫威,一声不敢吱,已经跑去请大夫了。 屋子里当然还有其他人。 少林高僧铁肩、丐帮长老王十袋、长江水上飞、十二连环坞的鹰眼老七……还有花满楼。 花满楼解开陆小凤被点住的穴道,用湿毛巾慢慢擦去他脸上的血,满眼都是担忧。 “他不是凶手,决不是。” 当然不是,聪明人已然看得出,若非林默去得及时,他已被人灭了口。 花满楼道:“从一开始,他被西门吹雪追杀就是他与掌门石雁定下的计策,为了查明幽灵山庄的真相。” 这话当然是说给屋子里的武当弟子们听的。雷雨阵阵,湮不灭他话中的力量。 林默问他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花满楼道:“当时他从外面回来,将我们聚集在此,说他已经猜到老刀把子是谁,只要打开石雁头上的紫金冠,取出藏在里面的秘密就可以验证这一猜想,石雁却说那秘密不在紫金冠中,而是藏在七星宝剑的剑柄里,而那把象征着掌门地位的宝剑并没有随身带着,他要陆小凤跟他一道去取,谁知两人一去不回,找过去时,石雁掌门已经仙去,伤在心脉,正是灵犀一指独有的痕迹。” 林默道:“这分明是有人嫁祸,陆小凤又不是疯了他杀你们掌门做什么?就算要杀为什么用自己的成名绝技去杀?” 一名武当弟子道:“可掌门死在他身边是事实,掌门胸口的指印也是事实,天下除了陆小凤谁还会灵犀一指?” 天下修炼指功的不少,唯有灵犀一指留下的伤最特殊,也最好认。 花满楼立刻道:“我会。” 林默跟着道:“我也会。” 两人都是陆小凤手把手亲自教的,视线相对,表达的意思只有一个,灵犀一指是可以被模仿的,就像武当的独门绝技梯云纵,不也被陆小凤看一眼就学会了么?凭什么你们就不能学他的灵犀一指?是对自己没有自信吗? 花满楼接着道:“这个人一定是武当的人,至少也在武当住了很多年,所以只要打开七星剑,两厢对照,真凶自然浮出水面。” 接下来就是关于要不要打开七星剑,谁来打开七星剑,谁有资格拿七星剑展开的一系列争论,林默没有半分兴致,只盯着窗外看。 玉罗刹究竟有没有救下西门吹雪他们?去请大夫的人怎么还不回来? 就在这时,门突然响了一下,进来个湿淋淋道士,浑身打摆子道:“尸体……山脚下有具尸体,他……” “他没有脸对么?”林默起身道:“这个人假扮木道人搞事,被我杀掉了,你们去认认,是不是武当的人,还有后山……也去找人收尸吧。”她盯着进来报信的道士道:“你跟我过来。” 顶着一屋子人的好奇的目光,俩人一前一后的出去。 屏障顶在头顶,密竹深处,林默道:“人呢?你为什么不把他们带到这儿来?” 道士收起瑟缩的模样,反问道:“你确定要带过来?也不是不行,反正让人看见丢的可不是我的脸。解药呢?” 道士自然是玉罗刹假扮的,他没有问林默怎么看出来是他的,也没有心情问,他安顿好两个重伤的人,几乎踩着半个时辰的底线回来,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觉得自己丹田开始火烧火燎的,浑身骨头疼。 玉罗刹低声道:“我若是死了,我保证你再也见不到他们!” 林默翻了个白眼,随手给他两粒肾宝片,药一落肚,丹田也不难受了,骨头也不疼了,玉罗刹这才笑笑:“随我来。” 后山山脚的村落里有一处隐秘的茅草屋,茅草屋里堆满了茅草,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窝就在草窠里,盯着头顶哗哗漏水的茅草发呆。 外面下暴雨,里面下大雨,真就是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本就一身伤,还要被大雨淋,简直比杜甫他老人家还惨。 如果不是林默屏障挡得及时,茅草屋顶可能就被呼啸的大风卷走,两个一流剑客约莫也作不出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这样的诗,只有躺着叹息的份儿。 林默一踏进来就对玉罗刹道:“难为你能找到这么个地方。” 玉罗刹撸了把脸,敢怒不敢言。明明林默的屏障足够两人避雨了,她偏不,她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把他露外面,偏偏他生气还不能表现出来,他还得解释:“我将他们俩送进来的时候雨并没有这么大。” 林默已听不见他的解释,只看得到西门吹雪脸色白得发灰,身上的伤口被雨一冲,更是惨不忍睹。 她在他身边蹲下:“疼吗?” 西门吹雪摇摇头,他喉咙受伤,说话的声音比被踩了脖子的鸭子发出的声音还难听,他不想让她听到。 林默也没再问,将带来的药箱打开,取出药粉,然后去掀西门吹雪的衣服。 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人是不能在这呆了,走之前怎么也得先做个应急处理,却被西门吹雪抓住手,他按住自己的衣领,又摇了摇头。 林默轻声道:“你不想我碰你吗?” 西门吹雪没说话,连点头摇头都没有,而是直接闭上眼睛,似是昏睡过去。 不脱就不脱吧,林默小心的捞过他衣服,一寸布料一寸布料的慢慢把水拧出来:“你先休息,等你能走了再说。” 叶孤城在一边眼巴巴的看着,他身上也很湿,身上的伤也很多,有几处好像已经感染了,热辣辣的疼,他并不介意脱下衣服来个紧急处理,偏偏林默看都不看他一眼,以他的骄傲,更不可能求她过来帮忙。 幸好林默在这里架了个火堆,他这个单身狗才从恋爱的酸臭味中取得一丝丝温暖。 火堆旁,有人相依,有人吃粮,玉罗刹自觉没人搭理,又一头钻进雨里,几个起落就看不见了。 暴雨一直下到后半夜才渐渐停了,火堆上一秒还着得正旺,下一秒转瞬熄灭。 这本就是林默用鬼道控制的火,她睡着了,火自然熄灭。 黑暗中,西门吹雪睁开眼,睡了一觉,身体多少恢复了些,身侧就是温暖馨香,林默的头发落在他身上,手上,痒痒的,他伸手将她散乱的发丝捋好,胳膊环过她的腰,揽着她,让她整个人都靠在自己怀里,动作极轻柔。林默的呼吸打在他脖颈,简直要将那一寸皮肤烫穿。 他脑子里想的是那天被她按到,在床上翻云覆雨的那一刻,一遍又一遍。 终是没忍住,他的手托着她的脸,垂首在她唇上落下一个吻,很浅的一个吻,他甚至都没真正碰到她便立刻退开,心飞速地跳。 他向来孤僻,向来冷傲,毕生从未有过这样小心,这样不知所措的时候。就这样抱着她,偷偷的,悄悄的,拉过她的手,十指相扣。 温暖遍袭全身。 ……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林默揉着眼睛从草堆里坐起来,蜜雪冰城看起来已经好了很多,至少能站起来,能走了。 三个人走在路上,林默在说陆小凤的事,说他伤得很重,也不知道现在醒了没有。 叶孤城忽然道:“木道人就是老刀把子,当年他破了戒,在外面娶妻生子,所以失去了掌门的资格。后来他的徒弟石鹤也犯了同样的门规,被逐出了武当。” “石鹤?”林默忽然站住脚:“他是不是没有脸?” 叶孤城道:“不错。” “坏了!陆小凤有麻烦了!”林默一拍大腿,运起轻功瞬间跑了个没影。 西门吹雪道:“为什么?” 叶孤城转头看他:“你很单纯。” 很多时候,单纯的意思并不只是单纯的意思,它可能是另一个字比较委婉的说法。 西门吹雪扭过头,连一个字都不想说了。 七星剑里是空的,里面所谓的秘密早已被毁,当石鹤的尸体被发现时,就有了另一种说法。 石鹤就是老刀把子,幽灵山庄的主谋,他易容成木道人的模样偷袭了石雁,嫁祸陆小凤,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掌门会死的无声无息。 谁会防备自家门中最德高望重的长老呢? 从没有人见过老刀把子的真面目,猜测也从来当不了证据。 幽灵山庄的人已全部被灭口,只有陆小凤一个人见过老刀把子和石鹤同时出现,他们必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如今的武当已完全落入木道人手中,放他一个人在这养伤,陆小凤就像进了黄鼠狼窝里的鸡宝宝,随时可能死翘翘。 傍晚,满山橘红,群鸟迎着落日在飞。 林默端着素斋和伤药敲开了云房的门。西门吹雪本舒舒服服的躺在椅子上,林默一来,他立刻坐直了。 他全身都打绷带,坐直这个动作显然不好受。 原本林默是不会注意到这样的细节的,但她现在一颗心都在他身上,立刻就注意到了。 也忽然明白他为什么拒绝自己为他宽衣包扎。 他不想让她看见自己虚弱的样子,他想让她觉得自己一直都是无所不能的神。 这是每一个骄傲的男人都想在自己心爱的女人身上留下的印象。 “陆小凤怎么样?”他问。 林默放下东西:“还好,是我想多了,没有人对他出手。” 西门吹雪道:“他不会有事,若是有人想害他恰恰证明了幕后黑手另有其人,他若好好的,他的话很难取信于人。” 他这么说着,看了眼坐在他身边的叶孤城,淡淡的,轻轻的冷哼一声。 你才单纯。 “啊,我忘记药罐里还有药了!你等我一下。”林默跑出去,西门吹雪重新靠回椅子上。 “你喜欢她。”叶孤城忽然道。他从来不是个八卦的人,此话一出,西门吹雪有些意外,不是意外他怎么看出来的,而是意外他为什么说这个。 叶孤城接着道:“你既然喜欢她,就不该让她以为你是个断袖。” 断袖两个字让西门吹雪的脸色变得很好看,就像是雨后彩虹的色彩。赤橙黄绿青蓝紫依次闪过后,他蹙眉问:“断袖?”他强调:“她以为我是个断袖?” 西门吹雪把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这八个字明晃晃的挂在脸上。 叶孤城叹了口气,起身出去,显然,他一点也不想跟他谈论这个话题,更不想跟他挨得太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毕竟,救他的那人没头没脑的说的那句:“她为什么叫你们蜜雪冰城?”时,叶孤城的脸色也实在好看不到哪去。 他掏出随身带着的,写着自己名字的小册子,打开,深深地叹了口气。 只要能摆脱李四这个名字,哪怕被叫叶冰城,他也认了。 作者有话要说:珍惜这个看起来弱弱的吹雪雪吧,日子不多了。 卡死我了,每逢收尾必卡文,唉 107、回家 “你就不能主动一点吗?” 官道上,宽敞华贵的马车在疾驰,林默和西门吹雪坐在里面。 俩人挨得很近,但离亲密无间还有那么点距离。 西门吹雪的手搁在俩人中间,手指刚好能触到林默摊开的裙子,欲拒还迎的撩。他从武当回京城的这一路都是这种状态,要碰不碰的,身子坐得笔挺,脸上是千年不化的寒霜,连他的剑都在散发着我不动,我就是不动的样子。 所以林默说:“你就不能主动一点吗?” 西门吹雪看向她:“你若是嫌我不够主动,大可以回去找陆小凤。”嗓音还有点哑,也不似从前那么淡然,听起来有那么点生气的意思。 他们在离开的时候陆小凤已经醒了,大夫说他内伤极重,需要好好调养,万不可轻易走动。 已经成为木真人的木道人微笑中不失关怀,他道:“你大可以放心留在武当养伤,断然不会有人对你怎么样,毕竟,我们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不是么?” 陆小凤当场被他气晕过去。 木真人的表演还没完,他对蜜雪冰城决斗时遭人伏击这件事高度重视,已经下令全山彻查,不要放过一个形迹可疑之人。然后拉着叶孤城的手深切道:“李老弟,也请你务必多住几日。”然后又疑惑道:“奇怪,你跟叶孤鸿是表亲,为什么他姓叶,你姓李?你我相交多年,我记得你以前不叫李四啊?” 叶孤城也险些被他气晕过去。 西门吹雪走的时候,武当正在举办继任掌门的仪式,他没兴趣理会,带着他的剑冷着脸走了,直到坐上了马车,林默才跟上去,笑着道:“我跟你一起走。” 在那之前,她一直在照顾陆小凤。 林默有点摸不准西门吹雪说的是真心话还是在吃醋,盯着他的眼睛,点点头:“你说得有理,我当初离开他也许只是一时冲动,我忽然发现我还是更喜欢他一点,尤其他现在受了那么重的伤,花满楼虽然留下来照顾他,也未必能事事周全。” 她一边这么说,一边去看西门吹雪的反应。西门吹雪没有反应,他没再多说一句话,而是敲了敲车壁。 马车停下。 “下车。”他道。 林默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你真的让我去?” 西门吹雪不看她:“我没有叫你去,是你自己想去。” 林默道:“你难道听不出我是故意想让你吃醋?” 西门吹雪道:“我听不出。” 林默心里烧了一把火,气呼呼道:“现在你知道了。” 西门吹雪又敲敲车壁,马车走起来。 林默重重地哼一声,坐远了些。她忍不住在心里比较起来,陆小凤虽然没有全心全意的喜欢她,至少从来不曾让她生气,即便生气,他也很会哄,西门吹雪倒是全心全意了,但真正相处起来又很难受。 他是冰山下藏着火种的人,林默有幸被火种温暖过,然而大多数时候,她靠近的都是冰山。 冰山不会嘘寒问暖,也不知情识趣,只会耿直的把她气个半死。 晚上,他们投宿了城中最好的客栈,简单用过饭后,西门吹雪躺下休息。 门悄悄的开了,林默穿着睡裙走进来,那种白色的,吊带包臀小睡裙,睡裙外面套着一件大氅,她一进来,大氅自动滑倒地下去。 西门吹雪起身,手掀开床幔:“你做什么?” 林默道:“你不该这么说,你应该说上来一起?然后再往里挪一挪。” 这是她第一次闯入他房间时他说过的话,那时她恨不得化身穿山甲,原地刨洞躲进去。现在她却自然而然的走到他床边,一把扯过被子,自然而然的躺下,然后抱住他。 她听到了冰山渐渐融化的声音,也感受到火种燃烧的剧烈。 “你没有喝酒。”西门吹雪这么说。 “当然没有。”林默这么说着的时候,已经把他的衣服解开了。 “你为什么……”西门吹雪呼吸一滞,后面的话都被生生咽回去。 嘴被堵上的时候,本就说不出一句话。 烛火全灭,天地黑得像是在混沌之中。 林默声音轻得像在心头缠绕的白纱:“你不是个喜欢问为什么的人,如果你一定要知道,那我只能说,你就当是末日狂欢吧。” 这的确是一场狂欢,单纯的蛋宝宝在狂欢中孵化,竟也学会了主动,哪怕动作极生涩,也毫无技巧可言,那毕竟是主动了。 黎明前,天色半明半暗,青丝铺满床。剧烈的呼吸渐渐平复下来。 林默望着床边的桌子:“好渴。” 西门吹雪道:“桌子上有冷茶。” 林默深吸了一口气,起身去倒水,冷掉的茶又苦又涩,喝下去不是很舒服。 她只能叹气。她忽然回首道:“我是真的喜欢你。” “我知道。”西门吹雪慢慢的从地上拾起衣服,再慢慢穿上。 床上有血,是他的血,激烈的运动让他身上的伤口尽数崩裂,染透了裹伤的绷带。 “我帮你换药吧。”林默放下茶杯去找药箱。,嘟囔道:“你若是动作轻一些,也不会弄成这样。” 西门吹雪什么也没说,穿好衣服,接过药箱往出走。 “诶,你去哪。” “沐浴。” 从这晚之后,西门吹雪像是打开了什么奇怪的闸门,一旦开始,便再也收不住了。 对林默而言,这是末日狂欢,对他而言,每一次都像在吃最后一餐。 疯狂而激烈。 最后一次是在京城城外的客栈里,然后在第二天早上,林默说:“我该走了,你也该回家了。” 西门吹雪既没有挽留,也没有说别的,只是将她抱住,抱了很久才放开。 林默也是,望着他离开的背影望了很久。 …… 战神府修好了,门上的墨色牌匾也挂了上去,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林默正在神侯府里跟四大名捕过招。 一对四,诸葛正我在一边看。 “你可以出师了。”诸葛正我道:“现在你无论召唤哪个鬼,决计不会被影响。” 林默收剑,笑道:“我可能没有那个机会了,诸葛先生,两年来,承蒙关照。” 诸葛正我道:“要走了么?” 林默点头:“嗯。” “去你的战神府看看吧,你若回来,那儿就是你在京城的家。” 战神府很大,大得超乎她的想象,林默在侍女的陪同下走了半个多时辰还没走完。 陪同的侍女说自己叫秋棠,是战神府里的小管事。人跟林默差不多大,看着像从宫里出来的,说话办事都很妥帖,像个风景区的导游,指着山山水水一处一处给介绍。 “咱们府上是比着王府的规格建的,原是前朝的国公府,荒废了好久了,修好之后,官家又特地命人打通了隔壁两个犯官的宅子,紧邻着艮岳呢。” 艮岳是官家从牙缝里省出的钱修的皇家园林,赵佶向往江南水乡好久了,无数次想从那边运送点奇花异草来,谁知刚透出点这个想法,就被户部尚书给顶回去,一个子都不给掏,可怜赵佶只能从后宫脂粉钱里省,再加上多年内帑里的积蓄这才修了个雏形,攒点修点,别提多可怜了。 林默听了,心里大受触动,道:“听说户部年年赤字,却给我修这么大的宅邸,户部没意见么?” 秋棠笑着道:“钱当然不是户部出的。” “那是?” “是金国缴纳岁币。” 对比一下她熟知的历史,再听听这句话,林默爽得头皮直发麻,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动听的汉语呢? “咱们府上有多少人?” 秋棠道:“洒扫的,管事的,还有买办,再算上厨房里厨娘……约莫二百多人,您看什么时候得了空,奴婢将花名册给您,也好认认脸。” 林默脸上不动声色,心里直呼好家伙,她这是从光荣的无产阶级一步跨上剥削的大资本家了。 “认人就不必了,待会你找人帮我去江南乌镇的名花街送封信。” 信是交给林仙儿的。 她想了很久,最终决定让林仙儿继承她的遗产。 当初,金九龄就是因为缺钱而一脚踏入罪恶的深渊,现在她将这泼天富贵赠予林仙儿,金钱和名利她都有了,怎么着也不至于去干什么坏事吧? 为保万无一失,她还特意给神侯府写了封信,拜托他们稍微注意一下自己的妹妹,小丫头虽然长得一脸纯洁良善,道德水准实在不高。 身后事安排妥当,林默开了库房的门,将里面的金银取出一部分直接兑成积分。 她记得一百两银子可以兑换一积分,那三千五百万两黄金可以兑换多少?她心算了一下,别说回家的钥匙了,就算是再来个价值百万的任意门都绰绰有余。 她已经是个快三十岁的成年人了,已经学会了全都要。 其实她兑换任意门的初衷并非是想随时回来,在这个世界也没什么值得她留恋的,主要是防着系统作妖,万一一个抽风再把她发到仙侠世界,她一定就地去世。 系统光屏花里胡哨,一会放鞭一会放炮,电子音不停地说着恭喜,然后在她面前现出一扇门。 钥匙打开门,一阵白光覆盖。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恭喜宿主林默,已通过初步考核,在屏蔽记忆的情况下,仍能顺利完成任务,现在,您已是穿越司武侠分区的正式员工。” “宿主林默,身份证号220422********0427,欢迎来到总部黄泉乡。” 林默从床上坐起,被系统屏蔽的记忆如山洪般越入脑海。 作者有话要说:这本跟预收那本没有一丁点关系~ 进度:三分之二 感谢在2021-07-2500:35:55~2021-07-2517:47:0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爱绿藻头的圈圈眉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08、渣女 林默英年早逝,死于见义勇为。 她下班后路过人民公园,人工湖上几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在里面戏水,看样子水性不错,可惜文化素质不好,全然不曾瞧见竖在一边的禁止游泳、禁止垂钓的牌子。 一个小孩儿估计是想挑战自我,浅水区已满足不了他这条过江龙,他往深水区扑腾,扑腾,终于如愿以偿的溺水了。 林默刚好路过,二话不说跳进去,拉着那个小孩儿往回扑腾,万幸,孩子救上去了,她也上来了。 孩子妈妈姗姗来迟,先是抱着她儿子大哭一场,然后迟疑道:“我家孩子的鞋呢?没有鞋怎么回家啊?那是上周刚买的名牌鞋呢!” 东北的盛夏到了傍晚已经很冷了,林默打着哆嗦寻思孩子是不能没有鞋,她又下水去找,这一回,她没能上来。 那年她二十四,大学刚毕业没多久,刚考过实验小学的编制,校长说下个月就能转正了。 至死,她都没听到一句谢谢。 林默死后来到了黄泉乡,俗称阴曹地府。 这个地府跟她想象得很不一样,既不阴森,也不恐怖,更没有什么牛头马面,黑白无常,它更像是未来世界的科技世界与梦幻仙境的结合。 头顶的云是五彩的,脚下是软绵绵的青草,姹紫嫣红的小花绵延葳蕤,周边是奇形怪状的古木,枝干盘虬,她从未见过见过的奇怪的小兽在林间奔走。 这是梦幻仙境。 百层高楼耸立入云端,空中栈桥上跑着悬浮列车,机械的电子音在耳畔响起:欢迎来到黄泉乡,请登记好个人信息,如实填写,然后送到总部231档案室。她的眼前骤然出现电子光屏,几张表格依次弹出,键盘和光标在闪动。 这是科技世界。 经过了最初的迷茫,林默在黄泉乡分配的居住宅适应下来,夜深人静的时候也会想,自己就这么死了,父母该有多伤心,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年纪都那么大了,他们受得了么?一想到这儿,她就难过的一天都待不下去,甚至想再死一次。 幸而,她等到了一个机会。 下面的工作人员查过她的履历,开了个会,最终决定聘用她成为黄泉乡新部门的实习员工。 穿越司连接着数以亿计的小世界,每个小世界都有那么些个掌握大气运人,他们的命格可以供养黄泉乡的稳定和运转。 派遣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各种方式拿到他们身上的气运,再通过系统传输回来。 林默问:给你们打工有什么好处吗?能让我回家吗? 穿越司领导告诉她,你在你的那个世界已经死了,死人是回不去的,但黄泉乡员工有在这儿永久居住的资格,多住几年,总能等到家人下来跟你团聚。 林默听懂了,她在穿越司各个分区里选了最简单的武侠分区。 武侠区,编号1458小世界。 想成为正式员工当然需要考核,十万积分回家就是考核的一种。 既是考验实习员工的能力,也是考验实习员工的工作态度。 攒不够积分,是工作能力不行,攒够了积分,却因为在小世界里沉沦,或因名利,或因情爱而不愿意回来,这是态度不行。 所以,在进入小世界前,系统会屏蔽掉所有关于考核、关于黄泉乡的记忆。 林默的记忆就被拨回在死前的一年,一年前她在干什么,穿越时身上就会带什么东西。 她愣愣地坐在办公室的床上,接收完这一段记忆,一时还有点反应不过来。 武侠分区的区长是个年近四十的男人,穿得像个卖保险的,朝林默露出成功开单的微笑:“恭喜恭喜,这几年,能顺利通过考核的人才还真不多,现在我们是同事了,认识一下,我姓季,季宇,你可以叫我季哥。” 季宇?鲫鱼? 林默愣了一下,搓着手笑道:“啊……季哥。” 后来她才知道,这位季哥也是倒霉,别人穿越带手机,带电脑,带图书,就他与众不同,光溜溜的带个被子,和与他难舍难分的女朋友。 何其无辜的女朋友在愤怒之下把他一脚蹬了,火速跟小世界里的人谈起恋爱,至今还不肯回来。 有这么一层心理阴影在,他对在小世界里谈恋爱的女人本身就抱有一种偏见,不过像林默这种恋爱谈的好好的,该回来的时候二话不说挥剑断情的人偏见能少一点。 领导对员工怀有偏见实在不是什么好事。 床边是显示器,上面记录着林默在小世界的一举一动。 林默盯着显示器,浑身起鸡皮疙瘩,在暴怒的前一秒,季宇告诉她,别担心,隐私画面会自动屏蔽,等你带新人的时候就知道了。然后从旁边的办公桌上拿来个蓝色封皮的一沓文档:“这是你的全部资料和考核评语,送到231号档案室,然后让那边的人给你签字,领工牌。” 林默看了一眼考核评语,属性明晃晃的写着多情滥情,任职方向:通过“欺骗感情”“强制爱”等手段夺取气运…… 就差把“渣女”标签贴她身上了。 林默指着这一行字道:“这是不是写错了?把我跟别人的档案弄混了?” 季宇道:“我当区长三十多年了,近三年来你是唯一一个通过考核的,你说我能不能弄混?” 林默道:“我觉得你对我有误会,我什么时候欺骗感情了?什么时候强制爱了?” 季宇眉毛一挑:“我觉得你对你自己有误会。” 闲着也是闲着,他调出过往的任务经历给林默看。 “我是根据你任务的完成情况与任务目标的好感度做出的任职方向判定,当然,这也是系统计算出来的结果。”季宇道:“你跟陆小凤为什么分手?因为在无限月读中你发现他心中没有你的位置?还是因为好感度不够高?” 林默点头,原因一半一半。 季宇道:“那么你自己呢?你是否毫无保留的全心全意爱他?” 林默仰头:“当然。” “可惜,系统数值不是这么告诉我的,你对他的感情波幅很大,最高的地方也才七十五啊,而且掉的很快,最低的时候连三十都没,系统取的平均值是五十四。” 林默看着五十四说不出话,她觉得自己已经很爱他了,就算不生死相许,也该痴心不悔才对,怎能可能才五十四? “还有西门吹雪,他还用我多说么?好感度的平均值是三十七。”季宇一边调数据一边咋舌:“你看你自己也说过,明知不可能就不要给希望,后来你是怎么做的?你总不会跟我说是他勾引的你,你只不过是犯了全天下女人都会犯的错误,一时色迷心窍?” 林默慢慢红了脸,被这番不留情面的话给气的。 但她不得不承认,她喜欢西门吹雪的脸的确胜过跟他相处。 季宇叹了口气:“差点忘了,还有金九龄……你对他的承诺,有几分是真心你心里没点数吗?还用我调数值给你看?” 他指着系统弹出的诸多任务目标的好感度,再对比一下评语:“我冤枉你了吗?” 林默深深呼吸,抿唇咬牙道:“没冤枉。” 她送资料去档案室还在听季宇在后面说:“让恶人交付真心,让浪子给予纯情,让一心向剑的人沉沦欲望,啧啧啧,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玛丽苏光环?” 玛丽苏光环这几个字让她差点把自己拌个跟头。 领完工牌,林默有了自己独立的办公区域。对于实习完刚转正的人来说,穿越司不会立即下发任务,一般会有几个月的适应期。 林默也的确需要一个适应期。 听人一席话,认知全崩塌。 “我是个渣女?我竟然是个渣女?我最擅长的是欺骗男人,玩弄感情?” 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整个人都陷入了怀疑人生的状态。 这不对啊,这不应该啊,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啊! 她掏出任意门,系统弹出光屏叮当作响:“恭喜宿主,您正在使用任意门,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友情提醒,任意门只能通往您离开彼世三年后的时间,且无法回到过去。” 她想,这一次至少得把任职方向改过来。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善良单纯,对待感情很认真的人,这以后要是一直接欺骗感情玩弄人心的任务,她还活不活了? 输入时间地点后,她开了门。 …… 盛夏,东京,大相国寺。 正值七夕,大相国寺里游人如织,求姻缘的妙龄女孩子比往常多了许多。 地痞无赖也比往常多了许多。 寺院后山的一处小径里,一伙臭流氓子堵住了一个美人。 美人看上去三十五六,面容虽有些凄清憔悴,但气质极好,一举一动皆好似观音娘娘从画里走出来,寻常无赖哪里见过这等神仙姿容,浑身血液一会走上一会走下,说什么都要拉拉美人的手,拽她到僻静的地方跟兄弟们快活快活。 美人当然不是一个人出来的,她身边带着两个丫鬟,三个小厮。 两个丫鬟吓得花容失色,三个小厮被一顿大嘴巴子打趴下,怒瞪:“你们这群无赖,你可知道我们夫人是什么人?她可是……” 小厮话还未说完又挨了两脚,被一口啐在脸上,“你以为我们是什么人?我等皆是卫八太爷手下亲信,韩当韩大爷的亲卫,你家主子连给我等提鞋都不配,我们看上你家夫人也是你家夫人的福气!” 小厮噤了声,这伙人他们的确惹不起,也没人敢惹。 这条小径上的人不少,可卫八太爷的名字一亮出来,连只苍蝇都不敢朝这边飞。 无赖们架着美人大笑着往后山林子里钻,忽然,一剑破空。 寒光只闪了闪,两个人已倒下,高高扬起的血溅在一旁的草丛里。 血落地,这才有人看清,出手的竟是个蓝衣少年。 他收剑,扬了扬下巴,冷声道:“给你们一盏茶的时间,收尸,滚远。” “你……好胆子,你是什么人,可敢报上名字?我们死了不要紧,我家主人清算下来可有你好果子吃!” 蓝衣少年没说话,只从怀里掏出一个木牌,木牌上刻着一个林字,很简陋,像是小孩子随手画出来的玩具。 木牌一亮,一直嚷嚷着卫八太爷的那伙无赖当即吓成一摊软泥,连动都不敢动。 蓝衣少年道:“我的话你们不曾听见?” “听见了听见了!”几个人架着同伴的尸体,连站都不敢站,只敢在地上滚。 蓝衣少年转过头,对那个早已吓得说不出话的美人道:“随我来。” 美人只好跟过去,她毫不怀疑,但凡她敢说出个不字,少年的剑也一定会擦过她的喉咙。 走过小径,在一处凉亭边,她先是见到了一顶软轿。 纤手掀开了轿帘。 里面人露出脸的那一刻,她不禁屏住了呼吸。 里面的人是个双十年华的少女,美得惊心动魄,跟她的脸一比,她鬓上的,比龙眼还大的宝珠都已黯然失色。 她轻轻一笑,简直连风都要为她停留。 “进来坐,陪我说说话吧。” 没有人能拒绝她的要求。 她温声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人怔了怔,道:“林诗音。” “巧了,我也姓林,林仙儿。” 林诗音惊道:“你就是战神府的林夫人?” 林仙儿微笑:“是啊,我一见你就觉得投缘得很,让我想起我英年早逝的姐姐……” 她的笑忽然变得苍凉:“可怜我姐姐,天不假年,早早的去了,只给我留下了亿万家财和一只乖巧黏人的猫……唉,我虽然拥有无尽的财富,令人心醉的美貌,和人人惧怕的地位,但我没有姐姐,我始终觉得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 林诗音:“……” 作者有话要说:林仙儿:来,坐,听我凡尔赛 感谢在2021-07-2517:47:07~2021-07-2613:49:5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谢堂燕1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09、魔王归来 林仙儿很热情的拉着林诗音的手邀请她去战神府中做客,她说自己很孤单,如今见了很投缘的姐姐,她就像是拥有了世上的一切。 林诗音不这么认为,她觉得林仙儿多少有点大病。病情怎么说呢?就像一个镶了金牙的人总是特别爱笑,带着翡翠玉镯的人总是特别热,腰带上缀宝石的人总是习惯性胃疼一样,他们不拉个人孔雀开屏一番,听人夸两句就不舒坦。 至于为什么偏要拉着自己,大概是她经常对着开屏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吧。 才一进门,一只胖乎乎,圆滚滚的大猫从斜角里突然窜出来,攀着林仙儿华贵的金丝裙几步跃进她怀里,林仙儿撸着猫咯咯笑道:“哎呀,真不知道你是特意来迎接我,还是知道我给你带了小鱼干。” 已有丫头从袋子里摸出鱼干来交给林仙儿,她拿在手里一点点的喂:“吃那么多,当心胖的走不动路!” 然后对林诗音轻轻一叹:“见笑了,这蠢猫是我姐姐从小养大的,给宠惯怀了,每次抱它都要毁我一身衣裳,你瞧瞧,都勾线了,还怎么穿呐。” 裙子上金线细密,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瞪大了眼睛也只能看见两道褶儿。 林诗音礼貌微笑。在战神府呆了短短半日,她深刻领略了凡尔赛的精髓之处。 入了前堂,曲院长廊后是一片绿葱葱灌木花园,一山一石颇具江南景致,数不清的珍惜花卉栽种在大理石小路的两边争芳吐艳,再前方便是雕梁画栋的会客正厅。 厅里的珍贵古玩字画多不胜数,连桌椅都是金丝楠木的,在日光下隐隐发光,愈发显得富丽堂皇。 才坐下,就有几个长相俊美的小厮上茶,茶具是汝瓷,茶汤金黄,两片茶叶在里面沉浮。 林仙儿呷一口,蹙眉道:“怎么是这样的茶?贵客到了怎如此敷衍?将这茶叶做成茶膏,点好了再送上来。”而后笑道:“林姐姐可莫要怪罪,做茶的丫头是皇宫里出来的,不大识我们民间的礼数,这雪顶含翠是好,可用沸水一冲一泡便拿出来,实在是敷衍至极,倒是显不出林姐姐贵客的身份了。” 林诗音:“……”敷衍一下也挺好。 “听口音,林姐姐不像是京城人呢。” 林诗音道:“我外祖家在京城,只因父母早亡,家中人口凋零,这才打小将我送至保定城的远亲家,近来因是外祖忌日将至,故而回京城大相国寺里进一炷香。” 林仙儿道:“林姐姐竟无夫婿相陪?” 林诗音眉宇间泛起一片忧愁道:“外子是个江湖人,家中遍请豪客,他一时走不开。” 林仙儿道:“江湖豪客?是什么样的豪客?” 林诗音是个说话很含蓄的文明人,她道:“是些暂时还未扬名,但日后必有大作为的豪客。” 简称,吃白食的无名小卒。 林仙儿眼睛里亮亮的,忽然发出宝石一般的光彩来,“想必都是些年轻人吧?” 林诗音说是。她把游手好闲的臭无赖几个字咽回去。 林仙儿叹了口气,慢悠悠道:“我整日呆在京中实在无聊得很,真羡慕你家里热热闹闹的。” 林诗音顺口就说,要不你去我家坐坐吧? 等得就是这句话,林仙儿立刻道:“小七!” 方才用剑的那个蓝衣少年从疑似房顶的位置一跃而下,林仙儿道:“你去神侯府报备一下,就说我要离京去保定玩玩。” “小四小五小六!” 又有三个英俊少年从上面跃下,每一个人都穿着蓝衣,手里拿着剑。 “你们去准备我出行的行装,路上每一处都要打点好,护卫队的人一定要挑仔细,武功要好,长得也不能太丑。” 林诗音静静的听她安排,仿佛林仙儿不是要去她家做客,而是拾掇拾掇准备下凡。 “唉,可惜我只有一架四匹雪夜玉狮子拉的马车,还是琉璃车顶,不大防晒,林姐姐只好跟我同坐这一辆,应该不会介意吧?” 林诗音:“……” …… 林默坐在一间酒馆里,凝视着一枚小小的,金灿灿的铜钱。 酒馆里不少人,人人屏息凝神,盯着她看。 因为在刚刚,有人说:“金钱落地,人头不保。”话音刚落,她就把忽然落在她头上的铜钱取下来,轻轻放在桌子上。 一名黄衫老者朝她走过来:“你是个聋子?” 林默抬头:“很显然不是。” 老者道:“你不会武功?” 林默道:“恰好会一点。” 老者接着道:“你莫非不曾听过金钱帮?” 林默道:“略有耳闻。” 确实是略有,她回来已有十余天,这十余天她听到最多的词就是金钱帮。 这是一个在她离开后迅速崛起的帮派,短短两年,势力遍布北三南七一十八路的大城,帮主叫上官金虹,一手龙凤双环被称作天下第二。 林默一听就知道,江湖变了,短短三年,变化大得像是过了三个世纪。后来打听过才知道,当初她认识的那些名声在外的人很多都已经归隐了。 木道人在继任武当掌门后不久就莫名其妙的死了,独孤一鹤出海一年后死于一场海难,西门吹雪自她走后闭关谢客,谁也不见,叶孤城也只在南海一带活动,陆小凤伤好后便乘船远航,据说到扶桑去了,三年音信全无。 还有许多许多人,像是一齐约好了似的,要么死了,要么隐退,上官金虹就是赶在这个节骨眼突然出山,一跃成了天下第二,有多大水分她不知道,不过手下势力很嚣张她是知道了。 林默最不怕人嚣张,也很久没有人在她面前嚣张了,一时还很新奇,她拱火道:“所以呢?” 所以之后,是一把双尖□□,没有人看得清他是从哪里掏出的这把枪,等他的枪舞到跟前时别人已经死了。 他出手很快,非常快。 快也没有用,在枪尖点在林默喉咙的时候,把这钢铁所铸的枪居然弯了弯,枪尖碎裂。 老者的瞳孔猛然放大,过了良久,他道:“我输了。”然后立即将另一头枪尖对准自己的胸膛狠狠扎下去。 当然也没有成功,无形的墙挡住了枪尖,不得寸近。 林默微笑着看他。 输了就要死,这个组织,有点意思。 黄衫老者可不觉得有意思,他面露骇然,颤声道:“这……这是……” 林默举起手,中指和食指缠在一起,这个手势不要说老者,连老者带来的人,包括酒馆里的食客、小厮全部瞪大了眼睛看着她,许多头上放着铜钱的人也顾不得了,金钱掉来的声音此起彼伏,偏偏没有一个人能发出声音,一个都没有。 林默还是坐着,金钱放在桌子上,环顾了一周,道:“不错,至少你们没对不会武功的人下手。” 食客中有孩子,也有过路人,这些人的头上是没有铜钱的,他们除了个别胆子大,看热闹之外已有不少人悄悄溜走。 “我能问问这是为什么吗?” 老者头上已见了汗,冷汗。 林默道:“你坐下来,慢慢说,其他人,该干什么干什么。” 一句话,小酒馆里强行恢复了生机。 老者说,他们接到了一封信,信里说大魔王林默留下的武功秘籍在此地现世,当然,很多人都接到了那封信,他们也只为了将其他人赶走,自己独占秘籍。 他一边说一边擦冷汗。 林默脸上忽然露出浮于表面的疑惑:“秘籍?大魔王林默留下的秘籍?我怎么不知道?” 老者说不出话,他现在很想去把那个送信的人给宰了。 是,倒是没骗人,那他妈大魔王本人就在这呢!他要是知道魔王在这,他就算喝多了就算梦游都不敢靠近这方圆三十里! “谁送的信?” 老者道:“这……这我也不知。” “那谁知道?” “帮主。” 林默蹙眉:“他叫上官……什么来着?” 老者颤声道:“上官金虹。” 林默点点头,站起来,走出去。 她走的方向前方自动分开,大家全贴着墙并屏住呼吸,好像她身上有瘟疫。走到门口,她站住了脚,忽然道:“差点忘了。” 众人呼吸高高悬起。 “忘给钱了。” 四个字,已有两个人承受不住心理压力,晕了。 …… 上官金虹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他穿着和他手下一样的黄衫,站在一张大桌子前审阅帮内的讯息。 他是个很有钱的人,若没有钱,也没法子去建立这样一个庞大的江湖组织,等组织建立起来后,他已变得更有钱,几乎富可敌国。 这样一个富可敌国的人却穿着简单的衣服,吃着粗茶淡饭,住在一个很有叙利亚风格的屋子里。 屋子里有窗,窗户很高,也很小,还有床,两张木床,然后是一张桌子,再就没了。 他的身后还站着一个年轻人,他站得像一杆枪,不动,不说,一双死灰色的眼木然的看着前方。 忽然,门响了。 上官金虹没说话,他后面的年轻人道:“什么人?” “一七九。” “什么事?” “有人……有人想求见帮主。” “什么人?” 隔着门都能听见一七九哆哆嗦嗦的呼吸声,他道:“她说她叫林默,大魔王的那个林默。” 上官金虹霍然抬头:“林默?”他转头道:“林默已经死了。” 年轻人道:“是,她死了。” “死人难道会复活?” “死人当然不会复活,因为我根本没有死。”门被推开,林默走进去环顾了一圈,啧了一声道:“六扇门大牢的环境都比你这儿好。” 上官金虹冷冷道:“你是怎么进来的?” 林默道:“当然是走进来的,不然呢?” 上官金虹的额角在跳,脸颊也在抽动,但跟他的手下比还是镇定,他道:“你怎么证明你是林默?” 林默想了一下:“要不,我给你看下我身份证?” 作者有话要说:林仙儿:嘤嘤嘤我好想我姐姐没有她我就没有一切! 林默:我回来了!(感动落泪) 林仙儿:……完,我的一切真的要没 楚留香再排会队,插队的来了 110、以理服人 看身份证什么的当然是句玩笑话,就算上官金虹想看,她也没带。 很显然,上官金虹不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他抬抬手,站在他身后的年轻人便已出剑。 他的剑斜插在腰带上,剑柄向左,是个使左手剑的,剑很快,没有什么招式,一抬手便是杀招。 这是杀人的剑法,跟西门吹雪的剑路有点像,不同的是,西门吹雪的剑如远山冰雪,简单而纯净,他的剑法则诡秘狠辣,常在人意料之外。 林默大概比较了一下两个人的出手速度,竟也差不太多,只是这个少年的内力没有西门吹雪高深,不过看他二十出头的年纪,日后怎么样还真不好说。 她能有心情想东想西当然是因为她在三招后夹住了那柄剑,剑锋卡在两根手指间不得寸进。 陆小凤手把手教的灵犀一指,她还是第一次用在实战里。可惜这门功夫她学的日子不长,没练到家,少年手腕一转便把剑夺了回去。 她只好装作是故意让他把剑收回去的样子,笑笑:“你的剑法很不错。” 这本是句夸奖的话,然而落在少年耳朵里却好似变成了辱骂他全家,他冷漠如岩石般的脸裂了,死灰色的眼像是被点着了一把火,他冲上去刺出了第二剑,第三剑,林默没有躲,见闻色预判剑落下来的位置,再武装色硬化。 那一剑应该是极用力的,在刺上去的时候几乎把长剑折断。长剑弯了弯,很快弹直。剑身简朴而锻造精纯,跟当初阎老板送她的那三把剑很像,应该出自同一个铸剑师之手。 这让林默对这个少年有了那么一丢丢好感。 她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哼!” 他冷冷地哼,冷冷地看她,冷冷地收剑入鞘,眼中的火熄灭,重归于死寂,那是种死一般的,没有任何情绪的眼神,他不但自己像一具尸体,看别人也像看一具尸体。 任谁被这样的眼神盯着都不大舒服,林默蹙眉,好感跌破负值,上官金虹一直在一旁观察她,见她面带不悦,立刻道:“他叫荆无命。” “哦。”林默已经没兴趣知道了。 “不知您来我金钱帮所为何事?”上官金虹用了您这个字,这代表他相信了林默的身份,听传闻说,魔王虽然喜怒无常,不过在大多数时间她都是个脾气很软,很好说话的人。 他只盼望现在就是那个“大多数时间”。 林默一般喜欢坐着说话,尤其在大多数时间,她不但脾气软,也比较懒,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下也绝不坐着,只可惜这间屋子里连半把椅子都没有,能坐的只有床。 她在看床,屋里的两张床都很大,上面的被褥也很干净,只是她从来没有随便坐到人家床上去的习惯,很不礼貌。 上官金虹看出了她的犹豫,对外道:“一七九,拿椅子过来。” 一七九动作麻利,林默很快坐上了她想要的椅子,习惯性道了声谢。 一个谢字让上官金虹微笑,这抹微笑不是在脸上露出来的,而是在心里偷偷地笑——魔王的脾气实在比他想象的还要温和。 林默道:“你们也坐。” 上官金虹道:“不必。” 林默道:“嗯?我坐着,你俩站着,我跟你俩说话岂不是要仰视?不好意思,我一向没有这个习惯,要么你俩麻溜找个地方坐下,要么……”手一扬,乖离剑自漩涡中缓缓现出,握着剑柄,黑红纹路的剑身插丨入地砖,裂纹蔓延:“想感受一下跪地空手接白刃?” 上官金虹咬着牙憋着火在床上坐下,床比椅子低,算是迁就林默不仰视的习惯。 荆无命还站着,站得比石柱子还直,很显然他还是个有棱角的,没有遭到过社会毒打的年轻人,林默朝他看过去,他冷哼,目光转向别处。 行吧,根据以往的经验,傲娇少年什么的还是少搭理为妙。 她道:“想必上官帮主近日来一定收到一则消息,说我死前留下了一本秘籍,而且这本秘籍就在这城中某处?” 上官金虹深深呼吸平复怒气,强颜欢笑道:“是,看来这则消息是假的了。” 林默道:“当然是假的,我本人武功稀烂,大招全靠鬼附身,我能写出什么秘籍著作来?”她笑笑:“你知道这消息是谁传出来的么?” 上官金虹不知道,他要是知道,早把那人的脑瓜子拧下来了。 林默道:“是我,消息是我放出来的。” 上官金虹:“……” 能当帮主的人必然不笨,尤其是他这个年纪的帮主,智商是一等一的高,一下子明白了其中的关窍,霍然起身道:“你是想钓鱼,故意抛出诱饵,引人相争,继而找出如今江湖上势力最大的一伙。” 林默差点就给他鼓掌了。 上官金虹坐下来,脸色在青与白之间变换,沉默了许久,认命了,他道:“你究竟想做什么?” 林默拄着下巴道:“不急,其实也不一定是你,我得等播报。” 上官金虹没问是什么播报,也没必要问,就像渔夫没必要跟自己钓上来鱼解释待会是把它清蒸还是红烧。 等待的时间很漫长,林默甚至在商城里买了部手机,玩儿起了吃鸡和王者农药。 日头渐渐偏西,寂静的房间一片阴暗的橘红,游戏音效在声声回荡,在经历过落地成盒和七连跪后,她终于等来了系统发布任务。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上官金虹已出现,请宿主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让他立刻弃恶从善。”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荆无命已出现,请宿主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让他立刻弃剑归隐。” 很好很好,她差点就以为自己白忙活了。 她先是看向“弃剑归隐”,打算来个速战速决:“你站这么长时间,不累么?” “哼!” 林默瞄向他腰间的剑,突然放出迟钝光线,然后起身:“缚道三十七,游龙!” 指尖凝出白色长鞭,真如游龙一般裹上荆无命的腰,而后长鞭一甩,剑飞出来,轻飘飘的落到了林默手里。 荆无命只能看着,目色幽深。 “身为一个剑客,你怎么连剑都能被对手抢去呢?”林默露出一个她自己看了都想揍的表情,一字一字道:“连剑都留不住的人,不配用剑。” 她眼睁睁看着这个少年的面色变得白里透灰,整个人似已麻木,浑身肌肉紧绷到颤抖。 他一字一字道:“的确,不配。”每一个字都惨痛得几乎滴血。 他未必对剑道有什么钻研,却是拿剑当命看待的。 这让林默心里打了个突,良心有点痛,她只是想改变一下自己以后的从业方向,若因此扼杀了别人的精神支柱,这实在说不过去。 她攥紧了剑,找补道:“那个……当初也有人这么说我来着,后来我拼命苦练,终于抡着剑把他糊墙上,抠都抠不下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哼!” 林默:“……”这孩子吃傲娇长大的。 弃剑归隐搞了个稀烂,当初叶孤城那种情况可遇不可求,一点红是可求不可遇,林默决定暂时放弃,专攻弃恶从善。 在心里稍微措了下词,对上官金虹道:“你知道我为何失踪了三年么?” 上官金虹配合道:“为何?” “因为我去了黄泉乡。”林默道:“就是阴曹地府,那里的人跟我说,你们人世间呐,太黑暗了,坏人太多了,十八层地狱都关不过来了,所以呢,我预备为我今后的工作地点做点什么。” 上官金虹耐心地听她胡咧咧。 “我思考了整整一天,决定做个实验,我想若我掌控了一个组织,耐心的劝导他们,以理服人,使他们弃恶从善,多行善事,那么……”说到这儿卡壳了,林默想了想,也没想出接什么词合适,干咳一声:“你明白了么?” 上官金虹点头,木然道:“我明白。” “你明白就好,我就喜欢跟聪明人聊天。”林默道:“现在呢,麻烦你把你手下的头目叫过来,我要开会,嗯……传达一下我预备实施的宏伟目标。” 上官金虹吸了口气,觉得自己离脑溢血不远了。 金钱帮的势力范围很大,头目也很多,一时想聚齐也不容易,林默也比较赶时间,就近叫了几个过来,分散传达。 “凡金钱帮众,有一个算一个,每人每天都要做至少十件善事,不得仗势欺人,不得恃强凌弱,若有别人恃强凌弱,也不能不管,当然,最好要以理服人。” “具体做了什么善事,请写在纸上在傍晚之前整理好交给你们尊敬的上官帮主查阅核实,我相信应该没有人会弄虚作假,欺骗他这个一心向善的好人。” “我们金钱帮是一个一心向善的组织,是个为人民服务的组织,关于这一点,我希望大家牢牢记住,若被我发现有谁违反了我制定的规则,哈,我的乖离剑也想知道知道呢。” “我会在这里,也就是金钱帮的总部设立一个举报投诉的地方,我相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必然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走一颗毒瘤……” 这么流利的话当然是林默照稿子念的,不过鉴于乖离剑插在青石地砖上,暂时还没有人提出异议,林默对此很满意,觉得自己真是个小天才。 开完会,天彻底黑下来,房檐上挂着黄灯笼,流萤在灯下飞。 散会后,林默捂着自己激情澎湃的心,转头向木立在她身后的两人道:“作为权利的核心,作为一帮之主,我希望你们两个人也能做个一心向善的表率,你的手下们一天做十件善事,你们俩一天二十件不过分吧?” 上官金虹已经心如死灰了,他指着乖离剑道:“这就是你说的,以理服人?” 林默道:“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她的确是以理服人,只不过这个理,是物理的理。 作者有话要说:上官金虹:我从未这般祈祷上苍,想让一个人立刻暴毙。 林默:我发现我心太软了,或许应该抽个卡让自己变得屑一点?这个叫【鬼舞辻无惨】的好像还挺不错 感谢在2021-07-2719:42:28~2021-07-2819:37:4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随风流逝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11、放着我来 李寻欢已有多年不曾回到他的故乡了。 关外十年,餐风饮雪,他在一个大雨敲窗,惊雷阵阵的夜晚,他从梦中惊醒。 他做了个美梦,梦回年少时,他和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在细雪初霁的夜晚拉着手漫步在家中的梅园里,他在树下吹笛,她带着一只小瓮收集梅花上的雪水。 冷月,梅花,佳人回眸一笑,香冷入遥席。 醒来时枕头已被汗水浸湿,记忆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李寻欢忽然有些想家,很想回去看看,看看她过得好不好,看看梅园是否如故。 于是他简单收拾了一下,与自己的随从铁传甲一起回了故乡。 他的家在保定,与东京离得不远,是个还算繁华的大城。 城还是那个熟悉的城,只是里面的人有了些许变化。 李寻欢的身体一向不好,多年饮酒神伤让他患有很严重的咳疾,再加上舟车劳顿许久,刚一从马车上下来,风一吹他便咳嗽起来,才咳嗽两声,便有一个身穿黄衣彪形大汉从天而降,直愣愣地站在他跟前,一手拿着茶碗,一手拎着水壶道:“你还好吗?看你咳嗽的这么厉害,快,喝点水顺顺。”李寻欢都没反应过来这人是干嘛的,接过碗,刚道一声谢,那大汉立刻把水壶放地上,从怀里掏出一叠纸和一只笔,舔舔笔尖写道:“保定城外,一过路人身患重病,咳得要死要活,眼看不久于人世,我及时送上一碗救命水,另附赠纹银五两预备送他去看病,他对我道谢。” 李寻欢:“……”这个水他忽然有点不太敢喝。 写完,纸笔揣怀里,黄衣大汉竟真的从怀里掏出五两银子,强硬地塞进李寻欢手里,不要都不行,推拒几番,大汉火气上涌,牛眼一瞪,道:“给你就拿着!走!跟我去看病!” 李寻欢:“……看病?” 黄衣大汉道:“你都要死了难道还不去看病?” 李寻欢还未说话,铁传甲实在忍不住,回怼道:“你才要死!我家少爷不过是咳嗽两声干你甚事?” 李寻欢一边叹气,一边死死拉住他这位暴脾气的随从,连连道歉,黄衣人竟也不生气,又把纸掏出来,写道:“此人不仅身患咳疾,脑部也疑似遭遇重创,非但拒绝了我的帮助还指使随从揍我,但我忍住了,不曾与他动手,不仅如此,我还送上了亲切慈祥微笑。” 写完,黄衣人瞪着眼,嘴一咧,笑容“亲切“慈祥”。 李寻欢:“……” 铁传甲:“……” 他俩认识相交十数年了,见识过多少大风大浪,遇见过多少奇人异事,像眼前这位大兄弟这样的人还真不曾遇见过。李寻欢正想跟他认识一下,还未说话,黄衣人却极为不耐道:“滚——”滚字音吐出一半被他连忙咽回去,硬生生换成:“走开,别耽误老子做他娘的善事!” 李寻欢只好走开,默默地看着这位仁兄把碗和水壶放回路边的茶棚里,然后蹲路边上盯着过路人瞅,不一会,有个赶车的走过来,可能鞋不太合脚,走走掉了,赶车的正要去捡,黄衣大汉大喝一声:“别动!”一个猛子扎起来,飞速蹿到赶车小哥跟前,把鞋捡起来掸掸灰,又蹲下来给人穿好,站起来道:“走吧。” 他又掏出纸笔写了几句,李寻欢充分发挥想象力,觉得那赶车小哥极有可能已在黄衣大汉的笔下断了腿。 “真是个怪人。”街边小店里,李寻欢给自己倒了杯酒,叫了几个小菜,边吃边道:“方才那人武功不低,光是给人捡鞋露出的那手马踏飞燕十分纯熟,至少需要十年的寒暑功夫,下盘才能如此稳健。” 铁传甲干了一碗酒:“的确,方才我看过他的手,指头上全是硬茧,一看便知是个练家子。” “这么个练家子却堵在城门口行善,行善便罢了,还要记下来,看他一脸不耐的模样,莫非有人强迫他行善?” 正说着,街上忽然一阵人仰马翻。 李寻欢与铁传甲都坐在临街挨着门的地方,街上一乱,俩人都忍不住好奇心,扭头朝外看。 街上有两个人在吵架,都穿着黄色的外衫,袖口扎紧,一看便是某组织的同款队服,跟他们在城门口遇见的大汉的衣服一模一样。 李寻欢更好奇了。 吵架的两个人都很年轻,年轻人总是特别容易火气上头,神奇的是,两个人虽然怒火滔天,脸红脖子粗,偏偏只动口不动手,唾沫星子对喷。 一个道:“凡事总要讲点道理,人明明是我送到医馆的,凭什么算在你做的善事上?” 另一个大声道:“若不是我,那老头已进了阎罗殿,是我将他从屠刀下救出来的,这善事自然也要归我!” “呸,你这个吃了秤砣的黑心小王八!明明是我先留意到那小崽子要出手的!也是我先出言提醒,你干了什么?你不就是挡了一刀么?狗都比你会挡!” 一旁有个劝架的,两鬓花白,年纪不小了,想来就是被他俩救下来的人,满脸哭丧道:“二位,二位都是老朽的恩人,是二位一齐做下的善事……” “你懂个屁!” “滚!” 可怜老丈劝个架差点把骨头劝散架,被两个小伙子扒拉到一边,在地上来了个原地翻滚。 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李寻欢走过去,正要将老丈扶起来,耳畔突然一声雷炸:“住手!”“别动!” 吵架的俩小伙冲上前一人拉住老丈一只胳膊,生生把人从地上架起来,刹那,双目中火星四射。 在双方对喷激情辱骂的前一秒,另一个挑大粪的黄衣人从人群中钻进来,他的黄衣的领口处有金边,颜色也是更鲜亮的杏黄色,看起来应该是个头目,凉凉地扫了二人一言,冷声道:“当街吵闹像什么?再这般丢人便回分舵去领罚!” 领罚两个字让两个小伙子浑身一颤,像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脖子一缩,灰溜溜地走了。 人群很快散开,老丈被李寻欢请进小店里,给他倒了碗茶压压惊,问道:“方才是怎么回事?” 老丈将水一气饮干,道:“二位是外乡来的吧?还不知道这保定……唉。” 李寻欢眉锋一凛:“莫非是有官府亦或是江湖组织欺压良民?” “那倒不是。”老丈道:“近日来,有个叫什么金钱帮的,不知为何成立了个善堂,凡帮众每天必须要做十件善事,否则便要受罚,若是善事做得多了,还有奖赏,所以……” 联想一下进城的遭遇,李寻欢懂了,十件善事是底线,在这个组织想想混出头,想得到奖赏自然要多做,你做十件,我便做二十件,你做二十件,我便做五十件……他万万没想到,居然连做善事都开始内卷了! 老丈接着道:“不瞒先生说,我这腿有些小毛病,一到阴天下雨就疼得厉害,可巧遇上了金钱帮的两个小伙子,说什么都要给我钱让我去瞧瞧病,不曾想到了医馆,郎中正瞧着,忽然进来个小孩,硬要郎中先给他带来的人瞧,郎中正在施针,一时走不开,那孩子竟抽出一把刀要杀了我,幸好两个小伙子还没走,被他们联手救下,这才捡回一条命。” 李寻欢道:“小孩?什么孩子如此恶毒,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就要杀人?” 铁传甲一锤桌子:“小小年纪就坏了心肠,长大可怎么得了?” 老丈道:“谁说不是啊!可惜那孩子家中似乎有些势力,金钱帮中又讲究以理服人,所以只教训了那孩子几句便放了,只盼他不要生事才好啊。” 李寻欢叹了口气:“只怕很难。” …… 兴云庄里,一身红火的孩子朝地上扔下两把断刀,怒道:“我,龙小云,誓与金钱帮不共戴天!” 一句话,吓毛了一群人。 兴云庄就是林诗音的家,日常有江湖人士在此白吃白喝,龙小云作为兴云庄的少爷,这些人巴结他还来不及,今日他在外头受了委屈,本该有很多人站出来要为他出气的,怎么一个个跟哑巴了似的? 他道:“怎么,那软面团子一般的善堂你们还怕他不成?” 众人面面相觑,一人站出来道:“龙少爷……那金钱帮,势力极大,您恐怕……恐怕……” 龙小云不信这个邪:“势力极大?哪个势力极大的帮派,帮主扛着铁锹去帮人开荒的?又有哪个势力极大的帮派,净干些帮人掏粪坑,坐村口纳鞋底子,在酒楼给人擦桌子的活?金钱帮?依我看,就是一个虚有其表的白菜帮!” “谁去帮我挑了他们,我赏他黄金二百两!” 没有人出声,即便帮主不知中了什么邪祟干这些古怪事,但他们相信,上官金虹就算扛铁锹也能一锹把人拍死。 那可是天下第二啊。 “我去。” 龙小云回头,林仙儿从外面笑吟吟走进来,笑笑:“谁给我侄子委屈受了?说出来,仙儿阿姨帮你出气!”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点事耽搁了哈 感谢在2021-07-2819:37:45~2021-07-2923:56:4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2759387239瓶;戢武辞心7瓶;云玥2瓶;南有小乔兮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12、疯狂挑衅 曲径小院的树荫下,两个男人手拉着手,双目对视,互相给对方唱歌,你方唱罢我开腔,树上的蝉都给吓得不会叫了。 “朋友的情谊呀比天还高比地还辽阔,那些岁月我们一定会记得……”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这是金钱帮中两个犯了错的年轻人,也不是什么大错,俩人当街互骂,最后没控制住,当着前来调停的第七分舵的舵主的面,一个打扁了一个的鼻子,一个捶青了对方的眼眶,全然不把正在讲道理的领导放在眼里,那是没什么好说的,当场被送回刑堂受罚。 两个小伙子本也做好了熬酷刑的准备,谁知道大魔王微微一笑,居然让他们拉着手,朝对方深情献唱!不会没关系,魔王亲自教。这给互看不顺眼的直男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两首歌唱完,竟开始觉得对方该死的甜美了。 还有一个人坐在烈日下抄书。 这个人犯的错就比较严重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日行十善本也不难,花出去的钱财也有组织报销,偏偏这位仁兄胆肥了,善事一件没做,报告写的到勤,什么帮孤寡老人买菜做饭啊,给留守儿童送米送面啊,慰问沦落青楼花魁啊,编得天花乱坠,写了好几百条,被上官金虹查出来除了青楼慰问之外,其余纯属虚构,里外里骗了他一千多两银子。 按上官金虹的脾气,不仅要他小命不保,还得附带全家老小地府一日游,不带往返的那种。 林默把上官金虹拦住了,说:“不要这么暴戾,我们要以理服人。” 上官金虹凉凉道:“我在杀鸡儆猴,你若不重处他,今后会有无数效仿他的人。” 林默点头:“你说得对。” 于是她让这位弄虚作假的大兄弟手抄一万遍:做个诚实的人、做个善良的人、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抄不完不许吃饭。 上官金虹原地迷惑:“这就是你说的重罚?” 林默反问:“这还不够重?” 说话间,她在房檐底下支了把大太阳伞,放上一把躺椅,还有一方小桌,戴着墨镜舒舒服服栽歪在上面,一边吹风扇,一边挖冰镇西瓜吃,众目睽睽之下吃独食她还有点不太好意思,扭头问上官金虹:“你吃不?” 上官金虹道:“不吃。” “我建议你还是吃点,下午你还得去帮老乡挖土方呢,现在这个季节吧,体力活特别容易中暑。” 上官金虹憋了口气。 他就是在山沟沟里开荒,晒中暑了才被人抬回来的,林默灌了他一嘴藿香正气水,现在还直犯恶心呢。 他接过半拉西瓜,命人送来把椅子坐林默旁边,拿勺子挖西瓜的手还在抖——任谁抡着锄头一上午刨了三亩地手都会抖的。 没过多久,荆无命从外面回来,满脸都是汗,前胸后背都是晒干后发白的汗渍,肩膀已磨破出血。 他走到林默跟前,有气无力道:“滚!” 林默从躺椅上起来,屁股刚离开椅子,就被荆无命粗暴地扒拉到一边,他躺下,顺手把她的西瓜连带着抢过来,暴风般一扫而空,然后头一歪,直接睡过去。 林默抱着臂在旁边看,:“啧啧啧,都孩子都累疯了。” 开荒地可不容易,尤其是山里的地,一锹下去全是石头,若要一片土地能种粮食,头一件事得先把土地上的花草树木清理干净,然后把土全翻一遍,石头一块一块地挖出来,再用担子挑走,说起来简单,真正做起来能把人命累去半条。 武功高强不代表不会累,跟普通人比顶多是抡锄头,抬石头时比普通人力气大一些,速度快一些,耐力久一些罢了。荆无命天没亮就被她赶去山沟沟里挖土,孩子也是犟,之前被她刺了句不配用剑后,整个人都陷入一种疯狂的状态,总想把场子找回来证明自己,头顶着大日头,戴个破草帽,老乡都回去吃饭了他还在挖,挖到这会儿才回来,已经是体力的极限了,就这还能朝她吐出一个“滚”字实在不容易。 林默忽然对上官金虹道:“他多大了?” 上官金虹道:“谁?” 林默指着荆无命:“他呀。” 上官金虹道:“十九。” “哦。” 上官金虹道:“他对你无礼,你不在意么?” 林默道:“嗐,青春期嘛,这个年纪的孩子都比较桀骜不驯,不需要在意。” 上官金虹失笑道:“他是孩子,呵,那你多大?” 林默道:“刚好三十。” 上官金虹道:“可你看上去比他还小。” 林默娇羞捂脸:“哎呀,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真是……” 上官金虹接着道:“我说的不是脸。” 林默:“……走开,西瓜还我,你不配吃我的西瓜。” 才舀了三勺的西瓜被夺走,上官金虹只好走开,眼看人都走出院子了,林默道:“诶,你去哪?” “茅房。” 过了一会,一七九匆匆跑过来道:“帮主他拉稀了,直淌黄汤,厕纸不够用了,让您给去送厕纸。” 林默放下的吃瓜的勺,戴上了痛苦面具:“你们帮主特意派你来恶心我的是吗?这种事还要来告诉我?你怎么不去送?” 一七九紧张得抓裤子:“帮主说他想用您的心相印,带香味的那种……” “呸,我看他像个心相印,滚滚滚。” 一旁睡熟了的荆无命忽然坐起来,手一伸。 “干啥呀。” 荆无命道:“纸。” 林默从怀里掏出一包,正要拆,被他一把抢过,扬长而去。 林默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手,再看着荆无命稳健的步伐,深呼吸,莫生气,莫生气,他爱送纸由他去。 …… 上官金虹当然干不出蹲坑蹲到一半让人给送纸的事,他站在茅坑边掐着时间算,见荆无命走过来,手上正拿着一包纸。 上官金虹道:“她给你的?” “是。” “她没生气?” “没有。”荆无命想想又补充道:“她没有对我生气。” 上官金虹道:“她仿佛对你很有耐心。” “是。” “那你就去试试,看她对你究竟能忍耐到什么地步。” 荆无命道:“怎么试?” 上官金虹背过手望天:“从现在开始,无论她要你做什么,你都反过来做,一句都不要听她的,我想知道她的底线在哪里。”他接着道:“魔王若是个心慈手软,懦弱无能的人,就算她有天大的本事,我们也不必听她的。” 过了下午,火热的大太阳忽然被一片云遮住,天上闪了两闪,轰隆雷声大震,仿佛某位道友白日飞升,紧接着,大雨如注。 林默望向窗外道:“这么大的雨你们就不要去山里开荒了,给你俩放半天假。” 不要听她的,要反着来……荆无命当场戴起草帽扛着铁锹就要往雨里冲。 “诶诶诶——干什么去?”林默竖起屏障把人拦住。 荆无命道:“我要去翻地。” 林默:“???” “你有病啊?上午把你晒糊涂是吧?这……这……”林默指着外头的雨:“干活还给你干出瘾了?用不用我给你做个锦旗啊?你要是实在闲得没事,就帮你家帮主看看文书。” 荆无命若有所思,走到上官金虹的办公桌前拿起一沓纸,唰唰撕了个粉碎。 上官金虹:“……”那好像是我刚批完的。 林默扶额,痛苦地闭上眼,血压蹭蹭往上窜。 不愧是青春期少年,孩子叛逆啊,太叛逆了,她有点扛不住。再看向上官金虹,就好像在看一个含辛茹苦的老父亲,目光中充满了同情。 当然,同情归同情,任务还是要做的,她看了眼弃恶从善的进度条,心里直冒苦水。 好事做了那么多,怎么进度条涨得跟个王八似的?他可是带领一个组织从善啊,怎么也不该涨得这么慢,莫非光靠劳动改造还不够,思想方面也要有所提升吗? 阴天下雨,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给他上一上思想政治课。 林默嘴笨脑袋空,也讲不出什么大道理,略一琢磨,从系统里兑了几本书,分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思想道德修养》《菜根谭》和《道德经》,脸一扬:“来,上官帮主,看看这个。” 上官金虹轻哼一声,理都没理。 林默:……青少年跟我叛逆就算了,你老黄瓜刷绿漆,装什么嫩呢? “破道一,冲!” 一股气劲把上官金虹从桌子边打到墙上,血顺着墙流下。 “来,看看这个。” 上官金虹吐了一口血,从地上慢慢爬起来,一步一挨慢慢走回去,随手翻开一本,陷入了沉默。 简体字,横排版,字从左往右,每一个字都在折磨他的眼睛。 林默拍拍书:“看不懂没关系,我可以给你讲呀,只要你把他们都学会,我保证该干嘛干嘛去,绝不再骚扰你。” 这时的的上官金虹还不知道这几本书有多洗脑,他想,与其跟魔王硬碰硬,不如暂且妥协,假意学习,把魔王骗走再说。 林默很满意,对站在一旁的叛逆少年招招手:“过来,一起学。” 荆无命扭头:“我不学。” 嘿呀,这小子。 “破道一,冲!” 又是一道气劲,却不是朝他本人,而是朝向上官金虹,他被再次冲到墙上,巨大的力道让房梁都跟着颤。 林默收手:“不学?不学我就打他,你学不学?” 叛逆少年荆无命死死盯着她,半晌,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学。” 林默满意道:“去,搬椅子,坐。” 人刚落坐,外面忽然吵嚷起来,在倾盆大雨中,杂乱的脚步声朝这便走过来,只听一孩子声音大声道:“上官金虹,出来受死!” 紧跟着又是一道女声:“小四小五,告诉护卫队,莫要动手,他们以理服人,我们未必不能讲道理,只要上官帮主朝我侄儿磕头赔罪,我便既往不咎。” 门被一脚踹开,艳如朝霞玫瑰的少女拂了拂鬓边沾染的雨水,笑盈盈走进去:“我劝上官帮主不要不识抬举,你可知道我是谁么?” 林默抱臂,凉凉道:“你是谁啊?” “我乃……” 待看清屋内的人,林仙儿瞬间滑跪在地。 林默走过去,弯下腰微笑道:“三年不见,仙儿更漂亮了啊。” 林仙儿露出了一个哭泣的笑脸。 “你让谁给你磕头赔罪来着?” 林仙儿道:“没……没谁……我……可能是被鬼附身了,姐姐,我方才一定是被魔鬼附身了,那种不由自己控制的感觉,你懂吧?” 林默道:“哦,被鬼附身了。” 林仙儿疯狂点头。 林默微笑捏拳:“没关系,我这就给你驱驱鬼。” 作者有话要说:林仙儿:我人没了,我仿佛看见锄头和铁锹在朝我招手 感谢在2021-07-2923:56:47~2021-07-3019:58:4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秝19瓶;随风流逝4瓶;爱绿藻头的圈圈眉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13、教育 林仙儿绝望地闭上眼,心想今天为啥不看看黄历再出门? 她一直都很喜欢自己这位便宜姐姐,毕竟这世上对她好,又愿意给她花钱,又不图她什么的人也就这一个了。林默在,她有靠山,林默不在,她有财富,站在人生制高点,她属实有点膨胀,一个不慎,踏林默雷区上了。 她知道,姐姐最讨厌仗势欺人的人。这三年她住在东京,在神侯府的监管下非但老老实实,偶尔还救济救济穷苦百姓,只为图个好名声,这一离开东京,没人看没人管的,被压实踩平的那点高傲心气儿就出来了,头一次抖擞威风,硬怼江湖第一帮,谁能想到就碰上大魔王归来了呢? 魔王是怎么回来的?魔王为什么会在这儿?不对不对,林仙儿甩甩头,把这个大逆不道的想法甩出去,姐姐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姐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问题的是我,我为什么会在这?听着拳头骨节嘎嘎作响的声音,林仙儿觉得,这顿揍可能轻不了。 龙小云在门口探头探脑,他本以为有魔王的妹妹帮自己镇场子,在加上带来的护卫队百十来人,个个武功高强,怎么着也能打扁上官金虹的狗头,替自己出了断刀的恶气,谁能想到,一个照面,仙儿阿姨直接跪了? 他心黑手狠,脑袋却不笨,眼睛一瞅就明白了怎么回事,那站着的,八成就是死而复生的大魔王吧? 爱呦我的妈诶!他腿一软,差点也跪了。 难怪金钱帮转了性!魔王亲临,这谁扛得住啊?反正他扛不住,他正要开溜。 一回头,头撞墙上了,一堵看不见的墙。 龙小云顿时出了一头汗,后背直冒寒气,咬咬牙,硬着头皮进去,跪下。 “晚辈龙小云,见过林姑姑。” “姑姑?”林默笑了一声:“这听着还算句有礼貌的话,我不喜欢人跪我,站起来说话。” 龙小云抬头,站起来,挤出一个属于孩子的,天真可爱的笑容,尤其他生得粉雕玉琢,目如黑漆,唇似点朱,一身火红衣裳,像红孩儿似的,更惹人喜爱。他道:“晚辈不知林姑姑在此,若早知道,一定恭恭敬敬提着礼物前来拜访,断然不会似今日这般不成体统,求林姑姑看在晚辈年纪尚小的份上,饶过晚辈这一次吧。” “还有仙儿阿姨,她在东京与我母亲一见如故,也是因为我母亲跟林姑姑很像,听说晚辈在外面受了欺负,第一句话就是,若我姐姐也有孩子,也该像你这么大了,仙儿阿姨正是因为思念您,把这份思念转移到了晚辈头上,所以忍不得晚辈受半分委屈,这才气势汹汹的带人找过来,也求您也宽恕她吧。” 这番话说得极有水平,林仙儿泪眼汪汪地点头,林默道:“你几岁了?” 龙小云道:“晚辈今年十岁了。” 十岁就能有这番情商,不得了啊。只是龙小云这个名字她实在耳熟得很,扭头在桌子上翻翻找找,然后从被荆无命撕碎的纸张中找到了关于他的记载。 上午被罚拉手唱歌那俩小伙子就是因为他打起来的。 林默一看就笑出来了,这孩子稚龄十岁,在医馆里企图插队,插队不成便要杀人,被人教训了一番,还没把他怎么样呢,他到先受不了了,前呼后拥带着这么些人找场子,面对她竟还能侃侃而谈,脑筋转的飞快。 林默虚度三十岁,至今没这样的本事。 她微笑道:“仙儿,他受了什么“委屈”,你知道么?” 林仙儿想说不知道,可一看林默的眼睛,一滴冷汗从鬓角直滑到下颌,她不敢撒谎,一句都不敢。 “我……知道……” “好,很好,林仙儿啊林仙儿,我说过的话,你是一句也不曾放在心上。” 林仙儿刚站起来,听了这句话,膝盖一软,又跪了。她从前是不怕姐姐的,甚至还掌握了对付她的要诀,可现在已不是当初,姐姐变了,变得浑身都是让她胆寒的气势。一句话,一个眼神,都让她觉得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压在头顶,一动不敢动。 “我当初为什么把东京的一切都交给你?我在信里是怎么跟你说的?” 林仙儿浑身一颤,眼泪噼里啪啦的掉:“姐姐说……说自己不在乎钱财,把这些财富留给我,是想让我一辈子不会为了钱财发愁,还说……说您就是一路穷过来的,当初一天四份工,总是被人欺负,那种感觉很压抑很痛苦,要我绝不能仗着自己有钱去欺辱别人,多与人为善,看谁过得艰难,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林默冷笑:“原来你还记得。” 林仙儿哭道:“姐姐给我写的信我时常拿出来,您的话,我一句都不敢违背,今日之事,是我第一次,还请姐姐饶恕我。” 林默叹了口气,眼睛看着林仙儿,系统弹出的面板上,弃恶从善的进度条只有一小咪,都没有上官金虹的一半长。她道:“来都来了,就别走了。” 龙小云眼睛到处瞟,冷汗湿了后背,他有一种极为不好的预感。 预感成真了。 林默在看他,冷声道:“你小小年纪,心思竟这般恶毒!看来你家里人没有教好你,没关系,我来教。”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龙小云已出现,请宿主发挥自己的人格魅力,使他弃恶从善。” 求之不得。 林默走出去,对林仙儿带来的护卫和兴云庄的家丁道:“你们回去告诉一声,龙小云就留在我这,我来教育教育他。” …… 林默的教育方法简单且粗暴。 上官金虹的办公桌够大,他、荆无命、林仙儿、龙小云一人一个角完全不嫌挤,《思想道德修养》被林默拿在手里,她挑挑拣拣的讲,不仅讲,她还要提问,设计问题提问,谁答不上来,或者答案不符合她讲的内容,上去就是一棍子。 一个时辰讲了小半本书,呷口茶润润嗓子,给二十分钟自由活动时间,二十分钟一过,蹲茅坑的,喝凉水的,躺床上咪觉的通通叫回来,林默下发新任务,就刚刚所讲的内容写一篇不少于三千字的心得体会。 这就是纯为难人了,在场的有一个算一个,全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漏网之鱼,也就上官金虹文化水平较高,再加上阅历深厚,三千字不在话下,写自己多年的真实经历,然后就思想道德方面进行一个深刻反省,龙小云心思活络,想了一会,咬着笔头开编,车轱辘话轮番吹彩虹屁凑字,林仙儿和荆无命就惨了,俩人认识的字加一块都不够三千,憋了半天,纸上涂涂抹抹,写了句:我听了大受触动,决定做个好人。 再多编一个标点符号都困难。 荆无命最惨,就这一句话还是抄林仙儿的,林仙儿抓着头发生编硬造,痛苦地含了一泡眼泪,道:“姐姐,你要怎么惩罚我都行,别让我写这个了好不好,我真的写不出来。” 八百字小作文已经是极限了。 干什么都行?这可是你说的。 …… 次日清晨,天上太阳才露面,林仙儿龙小云一人被分了把锄头。 林默走在前面,把他们带到保定城外三十里处一个偏僻的农庄,指着脚下的土地道:“这片地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农在耕种,老人家也是可怜,青年丧子中年丧女,晚年丧妻,就连唯一的小孙子也失足落河里淹死了,现在家里就他一个,全靠这二亩薄田糊口,近来身体不大好,眼看着没法下地了,就辛苦你们二人替他耕种吧。” 龙小云瞪大了眼道:“这老人命挺硬啊。” 林默:“嗯?” 龙小云干咳一声,一句话不敢说,学着旁边的大叔刨地,林仙儿干了两下,嘟起嘴道:“他们俩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来种地?”说的是上官金虹和荆无命,明明一起出来的,怎么他俩不用来? 林默指了指远处薄雾霭霭的一片小树林道:“他俩在里面开荒地,你想去?” 林仙儿道:“姐姐不去看着他们吗?他俩偷懒怎么办?” 林默道:“他们不会的。” “为什么?” 林默笑笑:“因为有对照组。” “啊?” 林默道:“那片荒地是个外乡人的,你知道,一个外乡人要在本地安家落户是一定要有土地的。那个外乡人跟他们俩一块开荒地,如果是你,一帮之主,武功高强,你愿意承认自己连个普通汉子都不如吗?” 林仙儿笑道:“那自然不愿意,所以他们二人一定会拼命的干,确保自己的进度远远超过那个外乡人,以保住自己的尊严。” 林默也跟着笑:“仙儿越发聪明了,那你也一定知道我为什么让龙小云跟你在一起了吧?” 林仙儿的笑脸不见了,她像是被一只榴莲砸了脸。 林默拍拍她的肩:“我想你也不愿意承认自己连个十岁的孩子都不如,对吧?” “呜呜。” 美得像仙女一样的林仙儿一身粗衣断褐,带着大草帽,哭着抡起锄头,一上午,手上全是水泡。 她忽然觉得提笔写课后感悟是件又幸福又快乐的事。 就这样,几个人上午干农活,下午学马哲,林默满意地看着弃恶从善进度条缓步拉高,终于在一个艳阳天,被一个落拓帅大叔找上了门。 正上课呢,李寻欢也不知是怎么进来的,竟闯到金钱帮内部,他礼貌敲门:“林姑娘,我们能聊聊吗?” 作者有话要说:还是决定先找香帅玩玩吧,不过在此之前,西门吹雪那里还需要一个交代 感谢在2021-07-3019:58:49~2021-07-3123:50:2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2759387218瓶;南有小乔兮5瓶;随风流逝3瓶;爱绿藻头的圈圈眉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14、深夜敲门 李寻欢坐在林默临时征用的教室门?口,手里捧了?杯茶,他的话说?完,茶也喝完了?。 俩人聊了?挺久的,林默大概总结了?一?下,屋里的龙小云是他结拜大哥的孩子,老哥今年五十?了?,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平时比较放纵,没成想惹了?祸,孩子确实该打该骂欠教育,他绝不拦着,不过?都?这么长时间了?,孩子苦也吃了?,罪也遭了?,能不能把人放了?,让他带回去严加看管? 龙小云支愣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终于忍不住,撂下笔,踩着椅子从?高高的窗户里探出头,满眼写着救命。林默朝他一?招手,他快活地跑出来,眼里闪烁着激动的光。 林默道:“你认识他吗?” 龙小云从?未见过?李寻欢,不过?他很聪明,拧眉细思量,瞬间福至心灵,躬身道:“您就是李大叔吧,父亲在家?经常提起您,说?您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不仅年纪轻轻就中?了?探花,一?手飞刀更是号称例不虚发,侄儿只恨自己年纪太?小无缘识荆,今日得见李大叔,方知何为人中?豪杰。”说?着说?着,脸色一?沉,黯然?道:“听说?您久居关?外,这么多年才回来一?次,还不曾在家?多住几日,与父亲叙叙旧就为了?侄儿的事?奔波,侄儿好生惭愧。” 李寻欢听了?这话非常感动,他抱了?抱龙小云,对林默道:“不知林姑娘可?否行个方便,让我带他回去?” 林默不但毫无触动甚至还想笑:“我只有一?个问题。” 李寻欢道:“请说?。” 林默道:“他父母为什么不来,偏请你来讨他回去?是不敢?还是觉得你有例不虚发的飞刀,就算我不放人,你也有本事?把他带回去?” 李寻欢脸上现出尴尬之色,轻咳了?一?声:“姑娘说?笑了?。”大魔王之名,即便他久居关?外也时常能听到,她若真?不给,他也没办法。 只是,一?想到回去后会见到诗音那张哭泣的脸,他的心也好似被粉碎般疼痛。 林默道:“我没有说?笑,若是寻常的熊孩子我根本不会为难他,但龙小云可?不是寻常孩子那般调皮捣蛋,他是心狠恶毒。” 她从?屋里翻出一?张皱皱巴巴破破烂烂的纸递给李寻欢,上面正写着龙小云杀人未遂始末。 李寻欢看完沉默了?,不仅沉默,表情管理还隐隐有失控的架势,酝酿了?一?肚子求情的话生生卡在喉咙里,一?个字也吐不出来,脸憋得紫里泛青。 “怎么,看了?这个你还想替他求情?” 李寻欢看了?眼龙小云,龙小云露出一?个比猫还乖的表情,满脸写着我冤枉。 林默捂着龙小云的脸把他推进去:“我知道你很难相?信……” “不,我信。”李寻欢叹了?口气:“我见过?那个差点被杀的老丈,也见过?贵帮的人……因此事?当街吵架。” 林默不说?话了?,她在等他回去,没想到李寻欢接着道:“能否让我也留下?” “啊?” 李寻欢苦笑:“在来之前,我答应她母亲要带他回去,如今这般,我若不能带他走,那只好陪他留下来,也不算失约。” 林默细品了?这句话,把它理解成:“我想跟我侄子一?起参加劳动改造。” 行吧,就冲你这路过?的粪车都?要拿勺尝尝咸淡的精神头1,开荒大队算你一?个。 李寻欢加入开荒大队没多久,林默就听了?一?耳朵八卦。 “李寻欢啊,小李飞刀啊,很有名的人,林诗音,哦就是龙小云的母亲,原来是他未婚妻呐!后来嘛,被他结拜兄弟一?见钟情了?,一?眼就得了?相?思病,不到两个月,人形销骨立,奄奄一?息,就求李寻欢把表妹嫁给他。” “对,林诗音既是李寻欢未婚妻,又是他远方表妹,俩人从?小一?起长大的。” “就他家?现在住的兴云庄,就是原来李寻欢的家?,他不仅把未婚妻让出去,还把那么大的宅子也一?块送了?,自己远走关?外喽。” “傻不傻,姐你就说?这人傻不傻,那么大的宅子,说?送就送……” 林仙儿说?到这总算咂摸出不对味来,干咳了?一?声:“也……也不能说?傻吧,他对兄弟是真?的好啊,就像姐姐对我一?样好。” 林默深深点头,对兄弟是好,当他未婚妻可?是倒了?血霉了?。 田间地头的树荫地下,林仙儿抱着水壶灌水,一?看太?阳就打怵,拼命琢磨怎么延长休息时间,都?说?八卦和猎奇是女人的天性,她决定试试。 “姐姐,你发现没有,上官金虹和荆无命的关?系,不对劲。” 林默才要招呼她干活,猝不及防又被塞了?一?嘴瓜,就好像地里的猹,又坐下了?:“啊?” 林仙儿神神秘秘道:“他俩是睡一?个屋子的呀!” 林默道:“那怎么了??” 林仙儿道:“上官金虹是什么人啊,之前他属下犯那么点错他就要杀人全家?,再看荆无命,我们这些人他给过?谁好脸色?上官金虹刚批完的文书他说?撕就撕,我还亲眼看见他给上官金虹脸色看,傲得不得了?。” 林默道:“你觉得……” 林仙儿的脸露出丝丝缕缕的嫌弃:“我一?向总认为自己很能了?解男人,可?是我实在想不通他们俩究竟是什么活见鬼的关?系,好恶心。”2 吃瓜的猹在田埂里了?打起了?饱嗝,胸中?燃起了?熊熊八卦之火,怎么也扑不灭。 难道女人到了?一?定年纪都?会八卦的吗?她记得自己以前也不这样啊。 等到午休的时候,再遇开荒小队,林默看他们的眼神都?变了?,吃饭的时候,她先?是凑到李寻欢跟前,悄声道:“林诗音真?是你未婚妻啊?” 李寻欢一?口饭呛气管,龙小云筷子断了?。 林默干咳一?声,若无其?事?假装自己什么都?没说?,为了?缓解尴尬,她又靠近荆无命,用比之前更小的声音道:“你是不是喜欢上官金虹来着?” 一?句话,所有人的视线都?投过?来,脸上写满了?惊讶和惊恐。 筷子停了?,仿佛连风都?跟着一?块停了?,林默的脚趾都?快在鞋底抠出魔仙城堡了?。 救命,她只是想吃个瓜,为什么这些人的听力都?这么好? 荆无命转过?头去看她,神情明显愣了?一?下,然?而眼神中?带着茫然?:“喜欢?” 林默捂脸:“你听错了?,我没有这样说?……我刚才什么都?没说?。” 下午,她用这件事?当借口,理所当然?的翘了?课,她忽然?想去看望一?下老朋友。 走之前,她答应要回去看他的。 …… 拧动任意门?把手,推开,熟悉的一?草一?木映入眼帘。 盛夏的万梅山庄让她十?分怀念,她站在山坡上朝远方眺望,又蹲下来揪着地上的草,瞥了?眼那道乌漆大门?,有了?那么点近乡情怯的意思。 林默想见到西门?吹雪,又不太?想见他。当初喜欢他是情不知所起,系统数据告诉她,自己并没有一?往而深。 若真?一?往而深,她当初怎么舍得走呢?如今回来,又算什么呢? 林默这一?纠结,就从?下午纠结到了?晚上。深更半夜,万梅山庄里挂起了?灯笼,暖黄色,那是山巅上的唯一?一?处亮。 林默咬唇,鼓起勇气,同手同脚的凑到大门?前,青铜门?环在这寂静的夜里发出不太?和谐的声音。 敲一?下,林默心里搅一?下,敲完才想起来,西门?吹雪晚上不见客。 不,据说?,他自她走后三年都?不曾见客,也不曾离开山庄,说?是要闭关?参悟剑道。 林默正要走,大门?吱嘎一?声开了?,老管家?一?见是她,眼睛瞪了?三倍大,原地起跳四五丈,整个人就像被塞了?一?嘴八百年没洗的臭袜子,就算活见鬼都?不至于做出如此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表情。 林默表情管理也已出于崩溃边缘,她礼貌道:“你好,那个,你家?庄主在家?吗?那什么,我就是路过?,要是不方便就算了?。” “方便!”老管家?一?嗓子喊出来,都?破音了?。 西门?吹雪其?实不太?方便。 林默被管家?迎进去时,他还在沐浴。 林默见到他时,他穿着雪白的中?衣,没套外衫,长发披散着,还在滴水。 “其?实,我没有那么急。”林默狠狠地咽了?口口水,她肯定要是系统现在测的话,她对他的好感度肯定五十?往上。 “你回来了?。”西门?吹雪这么说?。 他的表情很冷淡,身体略微依靠在椅子上,他道:“我以为你骗我。” 林默有点不太?敢看他,奈何眼睛不听话,不仅盯着他的脸看了?半晌,还慢慢的往下移,凝在了?他锁骨的位置。 她道:“所以你打算忘了?我?” 西门?吹雪道:“是。” 林默的视线从?他锁骨的位置移开,盯着他身后的字画看:“成功了?吗?” 西门?吹雪道:“没有。”他接着道:“你若不来,或许快了?。” 林默笑了?一?声:“那我来的不巧了?。” 西门?吹雪道:“这次你打算留多久?” 林默想想弃恶从?善的进度:“或许要几年。” 西门?吹雪忽然?站起来,走近她,近得能闻得到他沐浴后的水气和浅淡的湿乎乎的香味。 他道:“我是问你打算在我这里留多久。” 或许是他骤然?靠近太?有压迫感了?,林默也跟着站起来:“明早……可?以吗?” …… “你身上好凉啊。” …… “看来你一?点也不想让我明早走,嘶,轻一?点啊。” …… “我要是怀孕了?,孩子可?以交给你养吗?” 作者有话要说:1忘了出自哪个网络梗了,侵删 2她(林仙儿)大笑着道:“我和你(上官金虹)在一起的时候,他(荆无命)嫉妒得发疯,那时我本以为他是为了我,现在我才知道他是为了你,只要是你喜欢的人,他都恨,甚至连你的儿子也不例外……你可知道你儿子是谁杀死的?” 上官金虹面上全无表情,淡淡道:“他若是为了我而杀人,无论杀谁都没关系。” 林仙儿瞧着他,脸上的笑渐渐消失,终于长长叹了口气,道:“我一向总认为我很能了解男人,可是我却实在不了解你们,实在想不通你们两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 她冷笑着接道:“我只知道无论那是种什么样活见鬼的关系,都一定令人恶心得要命,所以你们就算想告诉我,我也不想听。”——原著 【看到这就觉得,林仙儿真有当腐女的潜质,啥都能挖。】 115、永别 “我要是怀孕了,孩子可以交给你养吗?” 西门吹雪显然怔住,他刚刚从激烈中抽身,喘丨息还未平复,就听到这么一句话。 林默的语气很不对劲,哪怕西门吹雪再不懂女人心也听得出她有点责怪的意思。 床边灯架上的蜡烛几乎燃尽,明月高悬在天空,如水般的月光从窗子外透进来,使得卧室中半是温暖,半是清寒。暖与寒落在青砖地上,暖的像火,寒的像雪,界限分明。西门吹雪望着那道界限,忽然明白了林默的意思。 她埋怨他在最后关头失控了,偏又把话说得委婉。 他不该失控的。 林默离开的这三年,他一门心思扑在剑道上,比任何时候都要狂热得多。武当山上一败涂地,究其原因,绝不仅仅是内力受损的缘故,还有他耽于情爱,偏离了他的道。 剑道无情,当内心有了牵绊时,这牵绊便会成为看不见的丝线牢牢地缠着他,不得解脱,除非忘情。 他用了三年的时间忘情,却在重新见到林默的一个时辰里前功尽弃。被他压制许久的感情如压到了极致的弹簧,在松懈的一瞬间回弹。无尽的思念和深爱在抱住她时就已决堤,所以在最后释放的那一刻,他本该像往常那样尽早抽身,却没来得及。 他有些手足无措,哑声问:“你不想嫁给我?” 林默在沉默。这时候,沉默就是一种回答。 她拾起一件外袍草草裹上,掀开床帐往出走。 “你要去沐浴吗?”西门吹雪问。 林默踏着鞋轻轻地嗯,然后转头道:“一起?” 这次是真的一起。 温泉房里的水永远都是热的,屋子里雾气氤氲。 纯白大理石砌成的水池上悬着两个红玉雕成的兽首,也不知是那位巧匠的妙思,转动机关,兽首口中便会吐出两道水流,本来是装饰用的,现在林默把它当花洒使。 她背靠石壁,慢慢把头上的泡泡冲干净。 “你变了。”洗着洗着,她忽然道:“以前你没这么坏的。” 明知她明早要走,偏要在她脖子上留下一片绯红,若不是洗澡前顺便照了一下镜子她还不知道呢。 西门吹雪低笑出声:“每个人岂非都会变?”他淌着齐腰的水一步步朝她走过去,揽过她的肩膀,将她整个人都圈在自己怀里,怀中人身上浓郁的香气让他仿佛置身花海,手下的每一寸肌肤都如绸缎般光滑,只这样抱着,就让他浑身燥热起来。 林默的头依西门吹雪的胸膛上,忽然仰首道:“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不想嫁你吗?” 胸膛振动,西门吹雪道:“不必问。” 林默道:“你知道原因?” “我不知道,但我不必问,原因改变不了结果,所以不必问。” 林默挣脱他了的怀抱,转过身面对他:“我不是不想,是不能。我不属于这个世界,在这里我只不过是一个过客,如果……我……嫁给你,等我办完事,你愿不愿意放下这个世界的一切跟我走?” “我不能。”西门吹雪没有犹豫,也没有考虑,他直接说:“我不能。” 林默笑笑:“我就知道。”她转头遥望窗外,午夜过半,月亮将要落下,这是一天里最黑,最暗的时候。 “我不想睡了,你陪我出去走走好不好?” 两个人都只套了一件单薄的里衣走在石子路上,幸而是盛夏,即便有风,也没那般寒凉。 万梅山庄里草木最盛,林默一边走一边看,路过垂柳下的凉亭,她道:“你曾在那过弹琴,你弹琴的时候特别好看。” 西门吹雪道:“你嫌我吵。” “不。”林默道:“我就是看你弹琴的样子才对你动心的。” 西门吹雪道:“那你为何要赶我走?” 其实他知道原因,但他想听她亲口说出来。 林默道:“因为我怕我忍不住爱上你,怕自己头脑一热嫁给你,就舍不得走了。” 西门吹雪拉住她的手:“可即便我们有了夫妻之实,你还是要走。” 林默还没来得及过意不去就听他接着道:“跟我来。” 他把她带到花厅里,花厅里很静,也很黑。他翻出两只蜡烛点上,然后借着蜡烛点亮了角落里的两个灯架,屋子霎时亮起来。 角落里摆着一架钢琴,是林默一时冲动花了宝贵的积分从商城里买的,临走前也没想着把钢琴也一块带走,全当给他留作纪念。 西门吹雪坐下来,掀开琴盖,修长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游走。 熟悉的琴曲再度响起,竟是那首她弹给他听的《梦中的婚礼》。这首曲子他只听过一遍,然后他用三年的时间,用这个完全陌生的乐器弹了下来。 尽管有许多音符弹错了,节奏有些变化,手指落在琴键上的姿势也不够标准,他毕竟是弹下来了。 林默忽然觉得眼眶发酸。 他把《梦中的婚礼》彻底弹成了一个梦。哀伤的地方变得更加哀伤,原本温馨的,幸福的,快乐的地方因为改了几个音符而变得凄迷梦幻,到结尾处更是猛然惊醒,怅然若失。 这份怅然若失是她强行送给他的,原本他不必做梦,更不必醒。 林默从后面抱住西门吹雪:“你真的不能跟我走吗?” 西门吹雪回身:“你真的不能留下来吗?” 答案是一样的。 不能。 两人依偎在一处,手也紧紧交握在一起,谁也没说话,仿佛都在思考着一个重要的决定。 直到东方隐隐有光从黑暗的云层中挣扎而出,天快要亮了。 这次是西门吹雪先放的手,他认真道:“以后,不必再来找我。” 林默点头:“好。” 西门吹雪的目光凝在她肚子上:“万一……” 林默立刻打断他:“没有万一,就算有,也不会是你想的那种万一。” 西门吹雪把目光收回去,站起身,打开门:“你可以走了。” 林默走出去,几步之后她回头看,却见门已关上。 就这样,这样很好。 她心里虽然有些难受,但更多的是大石落地的轻松感。是他先开口的,是他先了断的,也是他说出了自己一直想说却说不出口的话。 就这样,永别吧。 …… 林默蹲在草丛里,认认真真把脖子擦了一遍粉后,几个深呼吸拧开了任意门。 走了一下午外加一晚上,但愿开荒三人组和种田小队一切如常,千万不要搞事啊!林默盯着进度条默念。 一开门,眼前一黑。 一个黑影嗖得一下朝他飞过来,屏障把人接下,四目相对,林默想起他是谁了。 这不是弄虚作假被他罚抄书一万遍的那谁么?好像叫什么肖德清? “怎么回事急急忙忙连路都不看?” 肖德清忙道:“有人在总舵院里闹事,您快去看看吧!” 不用说林默也听见动静了,风风火火跑过去一看,闹事的是个少年,还是个长得非常英俊的少年,他的眼睛很大,眉毛也很浓,脸颊清瘦,神情冷漠如冰,眼中带着野性,整个人像是一头来自冰原雪地里的一头孤狼。 他的腰带的挂着一柄剑,简陋得像是铁匠铺打到一半不要了的残次品,既没有剑柄,也没有剑鞘。 剑还挂在腰带上,少年手里拿的是扫把,林默仔细辨认,那仿佛茅厕里的扫把,上头还粘着些许秽物,在这美好的清晨散发着不美好的味道。 也正因如此,区区一把扫把的威胁远远胜于他腰里的那把剑,再加上林默反复强调遇事尽量不要动手,要以理服人,一时之间,竟无人能奈何得了他。 目前跟他对峙的是荆无命。荆无命的剑也挂在腰带上,他一手拿着木盆,一手甩着毛巾,两厢配合下将扫把的攻势一一挡回去,身手漂亮,林默看了都想鼓鼓掌。 上官金虹、李寻欢、龙小云、林仙儿他们都在围观,完全没有上前帮把手的意思。 直到抡得虎虎生风的木盆跟扫把相撞,木盆四分五裂,扫把头被蹦断,上面的料开始往四周发散时,林默不得不出手。 迟钝光线慢一步她就要去洗脸了。 林默道:“你干什么的?” 那少年比荆无命还叛逆,连看都不看她一眼,直接对李寻欢道:“你走不走?” 李寻欢干咳了一声:“我现在还不方便走。” “不方便?”少年这才开恩般赏赐了林默一个眼神,冷冷道:“是你不让他走?” 林默连连摆手道:“不是,是他心甘情愿留在这陪他侄子的,我可没强迫。” 少年道:“那好,我也留下。” 什么情况?你们搁这葫芦娃救爷爷呢?林默沉默了一下,然后盯着少年道:“你叫什么名字?” “阿飞。” 林默道:“你跟李寻欢是什么关系?” 阿飞冷淡的目光这才有了一丝丝温度:“朋友。” 朋友?林默仔细的,认真的对比了两个人的年龄,然后朝李寻欢勾勾手:“你过来一下。” 李寻欢走过去,林默悄声在他耳边道:“他是不是你私生子啊?” 李寻欢庆幸自己既没有喝水也没有吃饭,他郑重的,坚定的否认了林默的猜测。 “不是。” “确定不是啊?” “不是。” 林默又悄声道:“那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这回李寻欢实在忍不住了,他道:“林姑娘,我们习武之人的听觉异常灵敏,你的声音,大家都听得到。” 林默:“……” 她看向阿飞,这个冷冰冰的少年脸红了,从面部表情来看,很有可能是气的。 作者有话要说:照目前这个进度的话,感觉九月初就能完结辽 男主我已经想好定谁了!是他是他就是他! 感谢在2021-08-0123:15:44~2021-08-0223:51:3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蝶喻佳婷24瓶;随风流逝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16、麻烦上门 林默发誓,她以后再学猹吃瓜,就让钢叉刺死她。 阿飞来得早,显然还没吃早饭,在饭桌上,林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李寻欢跟阿飞的确是单纯的朋友关系。俩人在关外相识,那会还是寒冬,李寻欢见阿飞衣衫单薄,一个人走在雪地里,就想请他上车,再喝杯酒暖和暖和,阿飞拒绝,后来在酒馆相遇,阿飞杀了一个臭名昭著的恶人换酒钱,李寻欢帮他解决的一个从背后搞偷袭的,就这么,阿飞请李寻欢喝酒,李寻欢请阿飞坐车,俩人结伴走了一路,出了关就分开了。 阿飞满打满算今年才十八,自小在荒野长大,拢共也没见过几个人,能跟李寻欢交上朋友,最开始也只不过是聊天比较愉快而已。后来路过保定城,听说李寻欢被人抓起来干苦力,这个出关只为扬名的少年二话不说,立刻提着剑过来救人,什么金钱帮,什么天下第二,他通通不放在眼里,救得出固然好,救不出来,大不了赔上一条命。 这是个外表冷漠,内心却真挚火热的人,谁对他好一点都恨不得拿命去报答。他说李寻欢不走,他也不走,他不能看着自己的好朋友吃苦受罪而无动于衷。 林默犯难了,叫他跟着一块开荒挖土方吧,还真有点过意不去,放人吧,还得连龙小云一块放了,可这熊孩子弃恶从善进度还差那么一大截,思想劳动效果差强人意,她思来想去,决定把劳改先放一放,改成社会实践活动。 具体如何操作还得计划。 林默神游天外,一整顿饭都在出神,林仙儿偷偷瞄着她,然后微笑着接过阿飞的碗,给他添了满满一碗饭,用饭铲子压实,硬生生凹成一个心型,递给阿飞时有意无意地在他手上摸了一把,阿飞瞪她,她反而红了脸,眼睛弯弯,眨呀眨的朝他笑。 她都好久好久都没见过这样英俊的少年了,比小四小五小六小七加起来还要英俊,也不知道那方面……一想到那方面,林仙儿就像浑身被火烧了一样兴奋。 饭后林默没安排下地,直接钻进房里,这就相当于宣布放假。上官金虹加班加点的整顿帮务,荆无命站在他旁边,龙小云抱着马哲躺床上念念有词,李寻欢本约好了跟阿飞出去喝酒,不曾想蹲个茅坑的功夫,阿飞就被林仙儿堵在了大柳树底下。 阿飞上上下下地看着她:“你来做什么?” 林仙儿巧笑:“饭后散步呀。” 阿飞扭头看看十步远的茅房,茅房门上贴着个大大的男字,他什么都没说,又仿佛说尽了一切。 林仙儿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好吧,我是跟着你过来的。”她脸颊红了红,眼睛里仿佛被洒满细碎的星光:“我有点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阿飞眉毛皱起来,往后退了一步:“我知道。” 林仙儿道:“那你要不要跟我好?嗯?”她的语气就像在诱拐三岁的小孩子,仿佛在说我给你糖吃,你让我亲一下。 阿飞又往后退了一步:“不好。” 林仙儿愣住,随即脸颊鼓起来:“为什么?” 阿飞转过身冷声道:“因为你看我的眼神,就像一头母狼在盯着它的猎物。” 都要冒绿光了。 林仙儿眼睛没绿,脸却被气绿。她自诩美貌,从未有男人拒绝过她,通常只要她一个眼神,男人的心便自动飞到她手里,什么时候像今天似的,她都纡尊降贵的尾随到了茅厕,还主动表明心意,居然被拒绝了? 这合理么?这不合理! 她正要说点什么,李寻欢如厕出来,什么都没说,阿飞跟上去,两个人走得极有默契。 林仙儿重重地哼,跺着脚走了,她从未受过这样的冷落,从未! “你笑什么?”李寻欢问。 阿飞的确在笑,他板起脸的时候,看上去孤独而坚毅,但笑起来却亲切又可爱。他望天敛笑:“我也不知道。” 虽然阿飞没说,可李寻欢毕竟也是从少年时过来的,方才蹲坑,外面的对话他听的清清楚楚,一下子就懂了。 被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孩子尾随到茅坑边表白,这听起来简直是在做梦,哪怕这个女孩子不是他所钟爱的,想来也会觉得自豪吧。 …… 咣得一声,门被踢破,林仙儿气呼呼地跑进来:“姐姐!那个野小子欺负我!你管不管?” 林默扭头:“野小子?阿飞?” “嗯!” 林默把笔放下:“他怎么欺负你了?” 林仙儿道:“他骂我!他说我是母狼!” “哦?有这种事?”林默道:“真是太过分了!你也去骂他,说他是公狼。” 林仙儿盯着她看,目光中充满了幽怨,林默叹了口气:“那你想如何呢?” “帮我教训他,狠狠揍他一顿!” 林默没说话,在纸上写了四个字,那给林仙儿看,林仙儿蹙眉道:“和谐友善?这是什么意思?” 林默道:“你把它写十遍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林仙儿垮起脸,心不甘情不愿的带上门出去。 姐姐已经不是那个姐姐,但她永远是她,一时失败不要紧,阿飞她揍定了! 荆无命虽然活得像个工具,但他毕竟是个人,人总得吃喝拉撒。柳树下,茅厕边,他被蹲守在此忽然窜出的林仙儿死死拉住了手。 “我知道你很急,我只说一句话,你也看得出来,阿飞他用剑!” 荆无命棒读道:“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林仙儿道:“你在说什么?”感觉到对方强烈的抽手意图,她接着道:“你跟他交过手,想必看得出来,他绝不输与你。” 荆无命接着道:“诚信友善爱国敬业……” 林仙儿怒了:“你究竟在说些什么?” 荆无命道:“你想让我跟他交手。” 这总算是句人话,林仙儿小鸡啄米点头。 荆无命道:“方才那些,我已抄过一百遍,不想再写了!”说完,用力甩开手,毅然决然地走向茅房。 林仙儿:原地爆炸。 她站在树下大声道:“荆无命你是不是男人啊!你……你就没想过,万一上官金虹动了招揽他的心思呢?你难道看不出,上官金虹在意你的剑胜过在意你的人?万一你出点什么事,阿飞就是你的替补!你千万别觉得不会,方才我在我姐姐房里看见……” 声音戛然而止,一把剑飞出,穿过林仙儿的头发,将她整个人都钉在树上,她动不了,也不敢动,冷汗从鬓角滑下。 荆无命冷着脸走出来,将剑拔下,“你再说一个字,我就杀了你!”说完就走,没再看她一眼。 “你……”林仙儿气急,扭头就跑,边跑边哭道:“我再也不借你抄那劳什子马哲作业了!” 很好,想揍的人又多了一个! 深夜,林仙儿辗转难眠,两次折戟沉沙让她恨得咬牙切齿,她从床上爬起来推开窗仰望天上的明月,双手合十默默祝祷,恳请月神有灵,让阿飞和荆无命两个人明天一出门就摔个狗抢屎,亦或是赐她一个能让这两个人倒霉的机缘。 正祷告着,忽然,她瞧见月亮下,半空中有一个黑点,然后黑点越来越大越来大,渐渐变成一个人的形状,自她窗前一闪而过,林仙儿的呼吸憋住了,这是……这是…… 神仙听了她的祝祷特意下凡帮她出气了么? 怎么可能! 她大叫:“有贼啊!”她冲出去,一边喊着有贼,一边嘤嘤嘤地跑到林默房里:“姐姐救我,呜呜呜,方才有个采花淫贼从我窗户底下嗖得一下掠过去了!” 屋子里是空的,林默不在,她在上官金虹的房间里。 “……就这样,等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现在江湖上大多数人还不知道我回来了,我们可以利用这次机会……”林默正说着,一息之间蜡烛全灭。 借着月光,刚好能看见一个黑影在房间里一晃而过,等到黑影晃过,只听闷闷一声响,像是什么兵器打到肉的声音,紧跟着,上官帮主屋里唯一的大桌子翻了,霹雳咣啷一阵乱响,再然后是破窗声。 “别追了!点灯。”林默道。 蜡烛重新燃起,不过几个呼吸间,屋子里就像台风过境一样,不仅桌子被拆零碎,连床也塌了,床上的被褥被人撕得乱七八糟。 地上有血迹,一路蜿蜒出去。 上官金虹环顾了一圈,沉下脸道:“帮中机要被盗走了。”他捏拳:“那贼人中了我一招,受伤不轻,为何不能追?” 林默道:“因为我知道他是谁。” “哦?” 林默推拉门,拿着一只蜡烛,蹲下来盯着血迹看,血迹成了一条直线,显然暴露了那人的逃跑路线。 荆无命道:“他跑出去了。” 林默摇头:“不。”见闻色霸气覆盖,环绕着这一方小天地,而后目光锁在房檐后。 金钱帮中的房屋构建很怪,不仅更改,房顶斜坡的弧度也远比其他地方的要大些,且涂了棕油,在上面滑不留足,防的就是高来高去的大盗。 所以房檐上绝不是个能藏人的地方,但若真的藏个人,也没人发现得了。 林默朝那道:“楚留香,有什么话下来好好说。” 黑影急飘而下,重重落在地上,脚步踉跄,林默扶了一把:“伤得重么?” 楚留香摇摇头,月光下,他的脸已惨白,嘴角还有血迹,他居然还能笑得出来,而且笑得很得体:“方才我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原来你真的回来了。” 林默道:“我也以为自己听错了,楚留香不去偷那些为富不仁的人,反要来偷我们这积德行善的组织?” “积德行善?”楚留香瞥了眼上官金虹道:“我是为朋友而来,他被金钱帮的人绑走了。”说着,他从怀中掏出一枚铜钱,与旁的钱不同,这枚铜钱上刻着“役鬼通神”四个字。 这是金钱帮的信物。 林默接过钱还有点发懵:“你哪个朋友啊?” “姬冰雁。” 作者有话要说:香香要开始香香了!林仙儿要下线了 其实男主不男主的也不是很重要,他目前只作为工具人出场过三次,他是这个世界上最适合林默的人,孤家寡人一个,俩人现在还没有感情发展,所以我预备让他近期出场一下。 我看了眼配角栏,苏楼主还没露脸,还有前文铺垫的移花宫,所以后面剧情大概率是以剧情线为主辽。 感谢在2021-08-0223:51:37~2021-08-0409:10:2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甜甜是大可爱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17、线索 楚留香说,姬冰雁是一个月以前在家里忽然失踪的,这枚铜钱也是忽然出现在他书房的桌子上,此前,他府上从未有过这种式样的钱。 姬冰雁虽然是个有钱的商人,但在成为商人之前,他还是个武功高强的江湖人,身手或许比不上楚留香,却也差不太多。 要绑走这样的人,武功绝非等闲,所以楚留香立刻怀疑是上官金虹下的手,想一举吞并盘踞在兰州的江湖势力,绑架姬冰雁就是他们走的第一步棋。 刻着役鬼通神的铜钱在蜡烛的光辉下闪着黄澄澄,金灿灿的光,林默拿给上官金虹看:“认识?” 上官金虹道:“这正是我帮中信物。” 林默道:“或许你可以考虑换一个信物,先不说私改铜钱违法的事情,这东西仿制成本太低了,随便找个铁匠铺,打个模板,一天就能敲出来一大把来,这谁要是看你不顺眼,搞个栽赃嫁祸,你说你冤不冤?” 这话也是说给楚留香听的,姬冰雁远在兰州,离保定好几千里地,虽说金钱帮势力遍布天下,但绑架一方首富这么大的事,除非帮主下命令,否则分舵绝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即便有胆子也没有那个实力。 林默作证,这一个月来,上官金虹不是开荒就是背书,非常忙碌,万万没有精力去针对远在兰州的大富豪,他连在他总舵门口摆摊卖包子的小贩都针对不了。 楚留香长叹一声,线索全断,连日奔波忧思,再加上方才受了伤,他惨白的脸色渐渐变得惨黄,冷汗顺着脸往下淌,口唇开阖几下,哇地吐出一大口血。 林默赶紧扶着人进去,塌的床随手一搭,勉强能坐,她关切道:“伤在哪了?” 楚留香还没说话,上官金虹抢道:“心肺、丹田还有檀中穴。” “啊?”林默心一紧,她就是再无知也知道这三个地方全是死穴,随便中一个命没了。 楚留香看起来也不像要丢命的样子,不仅小嘴叭叭的挺能说,能跑能跳的啥也没耽误,他喘了两口气,拇指擦去唇边的血:“林姑娘不必忧心,我没事,这点内伤调息一下便好。” 林默戳戳上官金虹,寻思问一下当事人,按你的手劲儿来说,他是真没事还是装没事?戳了半天,没得到答案,只得到冷冷一声哼。 得了,明白荆无命这孩子随谁了。 说话的这会功夫,李寻欢、阿飞、龙小云和林仙儿从外面进来,进来一个懵一个,林默简单解释了一下,然后对上官金虹道:“你有没有什么想法?”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上官金虹脸上,只见他脸色微沉,隐隐有思索之意,而后郑重道:“我帮中机密还在他怀里。” “……”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金钱帮。 林默道:“谁问你这个了?我之前跟你说的,嗯……关于社会活动的计划你有没有什么想法?这难道不比你那什么机密重要?再说你这还有什么机密是我不知道的么?” 上官金虹不再说话了,满脸写着有,但我就不告诉你,略略略。 林默懒得跟他置气,直接道:“我有一个想法,最近呢,天气越来越热,大家农活干得特别辛苦,所以我决定做点其他的事情缓一缓,本来正跟帮主商量这事,正好,楚香帅的到来给了我们这个机会,就当是试炼,谁先把姬冰雁救出来,我放他自由。” 诱惑不可为不大,尤其是龙小云,呼吸粗重,激动的脸颊都红了,在这里,他比任何人都想要自由,种地折磨他的身体,思修和马哲折磨他的灵魂,小小年纪,不止一次想出家。 林默接着道:“当然了,为表公平,我们有八个人,各自组队,分头行动。” 龙小云环顾了一圈,咽了口唾沫:“怎么组队?” “随意。” 随意的结果是,李寻欢和阿飞一队,另带着一个龙小云,上官金虹跟荆无命密不可分,林仙儿死死扒着林默,救人这种事,只有跟着大魔王她才有安全感。 楚留香十分感动,差点就给林默跪下了。 林默说你先别激动,我们这些人也不是专业的,线索就一枚铜钱,其它啥也不知道,俩眼一抹黑,能不能找着人不一定,所以最好还是先报官。 楚留香说,迎雁和伴冰一早就报官了,捕头带着一堆人过来看了一圈,写了个无故失踪就再没有下文了,不能说作用不大,只能说屁用没有。 林默思忖道:“我们最好还是去现场看看。” 楚留香挣扎了一下,从床板上跳下来,白着脸道:“我去备车。” 林默把他拦住了,这深更半夜的上哪找车去?我有一法子,一瞬间就能到兰州,现在先回去睡觉,误不了事。 大家都回去睡觉,力求明天能有一个清醒的大脑,楚留香也跟着出去,徒留上官金虹和荆无命两个人在狼藉的房间里面面相觑。 床前明月光,地上破板床,被子稀巴碎,俩人挤一床。 刚躺下,上官金虹垂死病中惊坐起,帮中机密还在别人怀里! …… 次日一早,林默当着所有人的面从系统空间里拿出任意门,输入地点,转动把手,门那侧正是姬大老板的书房,一推门,与在书房里默默哭泣,相拥垂泪的迎雁伴冰撞个正着。 两双含泪的大眼睛眨巴眨巴,惊恐溢出眼眶。 楚留香尴尬地摸鼻子:“我叫来些朋友,想找找线索。” 姬冰雁的书房很大,布置得也很清雅素净,地上还铺着厚厚一层地毯,一看就很贵。 林默道:“姬老板失踪一个月了?” 迎雁吸着鼻子道:“到今日刚好三十七天。” 阿飞忽然道:“这里你们打扫过?” 伴冰知道他在问什么,拭泪道:“每日都有丫鬟进来扫灰擦拭,旁的陈设一样也不曾动。” 李寻欢在屋子里走了一圈,视线落到了桌子上,他看向桌子的时候,上官金虹已经走过去,拾起了上面的一个锦缎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叠纸,上面记着乱七八糟的,诸如谁家过寿,谁家娶亲,送了什么礼物之类的事,他盯着,若有所思。 楚留香道:“有什么发现吗?” 上官金虹道:“昨夜,我的桌子上也有这么一个盒子。”他目光灼灼的盯着楚留香,楚留香干咳一声,从怀里拿出来,上官金虹接过,特意看了眼封皮,没有打开的痕迹,他轻哼一声,一块归拢到袖子里。 林仙儿的目光着重放在书房里摆放的一溜古董花瓶珍奇字画上,龙小云跟在她屁股后头品鉴,这是准备拼队友了。 阿飞着重观察地上的毯子,他匍匐着,像是一个荒野猎人在寻找狡猾的狐狸的脚印。 他问:“这毯子洗过么?” 迎雁答:这张地毯从铺在这里就没洗过,你看它现在是灰的,其实是白的。 就这么,一伙人在案发地观察了一上午,然后在姬府蹭了顿午饭,谁也没跟谁交流情报,吃完饭,各自分散。 林默最后一个走,楚留香跟在她旁边道:“怎么样?” 林默道:“那里绝不是姬冰雁失踪前呆的最后一个地方。” 楚留香点头:“不错,里面没有打斗的痕迹,小姬没有熏香的习惯,窗纸也没有破损。” 林仙儿道:“可他府上那么多人,人人都说他进了书房,再也没出去过。” 林默道:“问题就出在这人人都知道上!” 林仙儿怔住,想想,明白了,姬冰雁府上那么大,管事那么多,得多刻意才能让人人都知道他进了书房? 或许人人都见到的那个他,已根本不是他了呢? 或许他早已失踪,而凶手刻意扮成他的模样进了书房,混淆视听! 那么,他最有可能失踪的地点是哪里? 林仙儿难得聪明一回,叫道:“他是商人,他出行肯定有行程安排!只要去找他要办的事,一个一个排查……”说到这,她不吱声了,记录他行程琐事的纸早被上官金虹揣走了。 楚留香紧跟着道:“凶手想绑走他也定然不容易,想必十分了解他的行程,而了解他行程的必定只有身边人,只要调出他府上曾贴身侍奉的丫鬟仆役……”他也停止了,方才在饭桌上,李寻欢好像已经去调了。 林默道:“还有,凶手为何会瞄上姬老板?寻仇?为钱?或许我们可以从这方面入手,找找最近哪些势力忽然缺钱,姬老板又得罪过谁……”等等,刚刚荆无命已经去金钱帮分舵组织人手了解情况了吧? 三个人,木立在阳光下,靠着墙,说不出话。 就很微妙的,生出了一种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颓败感。 为了自由,是真的拼啊! 林默忽然微笑,既然如此,她用个外挂不过分吧? “楚留香,你那个好朋友,张三,你知道他在哪吗?” 电光火石的那么一瞬间,楚留香霍然想起,大魔王有个命令张三的能力!她能让张三做任何事!哪怕在张三的能力范围之外! 楚留香想想:“他或许还在南海一带捕鱼吧?”笑笑接着道:“他这个人一向行踪无定,要找他还真不容易。” 林默道:“没关系,要是实在找不到,我就去上报户部,给自己改名叫张三!” 她早就想这么干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1-08-0409:10:25~2021-08-0501:10:0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醉清风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秋诺索10瓶;随风流逝5瓶;顾晴岚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18、组团 姬冰雁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他的手腕被铁链拴着,稍稍一动哗啦啦的响,身下是柔软的被褥,被褥是铺在石头上的,很硬。这地方水汽也很重,甚至还有水珠从上方滴进他脖子里,冰凉刺骨,让他全身的汗毛都炸起来。 大约是软筋散的功效,他身上没有半点力气,连坐都坐不了,再加上许久没吃过东西,胃里也火烧火燎的疼。姬冰雁是在沙漠里发的财,有好几次几乎饿死渴死,平生最不能忍受的便是饥饿,这让他有濒死感。 他咬着牙拼命地挪动身体,把后背贴在墙上,身体蜷缩,瞪大了眼睛盯着前方,用心留意着周围的动静。太黑了,他什么都看不到,除了很久才落下的滴水声外,也什么都听不到。 这简直要把人逼疯! 过了很久很久,久到姬冰雁以为自己是不是瞎了,他听到了长长的链条在地上拖行碰撞的声音,还有轻软的脚步声,好似猫儿的脚掌落在石子路上。 紧接着,姬冰雁闻到了酒香和烧鸡的味道,酒是好酒,烧鸡的味道也异香扑鼻——对于一个饿得几乎想把自己给啃了的人来说,哪怕给他个馊窝窝头也是香的。 一双冰凉的手扶着他坐起来,食物在一片漆黑中递到他手里。 烧鸡的味道真的很不错,不咸也不淡,用了至少十七八种香料,皮酥肉软,油脂丰厚,再加上极香醇的美酒,若不是身陷囹圄,姬冰雁一定非常满足,若是再搂着迎雁或者伴冰睡一觉,那真是再好不过。念头才起,一双冰凉的手臂体忽然勾住了他的脖子,细腻的,带着香气的呼吸落在他耳边,紧接着,灵巧的舌头含住了他的耳垂,冰凉凉的小手探进他衣领。 绵软的,温凉的身体抱住了他,在他怀里轻颤。 这应该是个漂亮的女人吧?给他送吃的,陪他睡觉是这个女人的任务,女人年纪应该不大,却也不小了,勾引人的技术实在好得要命。姬冰雁闭上眼,被那只手一推,顺势躺了下来。 黑暗中,他听见自己的心砰砰砰地跳着,呼吸乱得不像话,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不热,只可惜,方才的一顿饭只能救他的胃,解不了软筋散,他只能被动的躺着,听着头顶上方,水滴轻轻落下来的声音。 也不知过了多久,浓重的呼吸慢慢平复下来,一时间两个人竟都没有说话,又过了一会,姬冰雁忽然道: “这里是哪里?你是谁?” 石床上,方才还热情如火的女人忽然冷淡下来,从他的怀抱里挣脱,不声不响的就要走。 姬冰雁急忙拉住她的手,半边身体从石床上滚下来:“你叫什么名字?我若能出去,我想带你一起走。” 被拉住的手抖了一下,然后反过来拉住他的手,她蹲下来,拉着那只手慢慢上移,落在某一处。 这回轮到姬冰雁抖了,他指尖发颤,声音也发颤:“那是……” “我的眼睛。”女人总算开口说话了,她的声音低沉,还有点嘶哑,她慢慢道:“我的眼睛被缝起来了,怎么?你还愿意带我走?” 她轻笑了一声:“我来到这也有半年了,像你这样的客人,我一天至少能接十个,说要带我走的也有那么一两个,可这么长时间,我还是在这。” 姬冰雁不说话了,女人接着道:“等着吧,等公子回来,交易完,你就可以走了……你会喜欢这里也说不定。” 姬冰雁道:“这是什么地方?” 女人道:“他们叫这里海上销金窟。” 姬冰雁道:“告诉我你的名字。” “你一定要知道?” “是。” 女人没说话,拉着他的手,在他掌心慢慢写了三个字。 …… 林默在长江沿岸的一个捕鱼村找到了张三,在那之前,她亲自去了趟户部,强烈要求给自己改名,户部说,改不了,我们这压根没你的身份文籍。 林默:……无所不能的路断了。 找人的过程虽然有些许波折,好歹人找到了,不然她可能就要去趟管城找那个青楼小姐姐了,毕竟是陆小凤前任,她有点不太好意思麻烦人家。 张三躺在他的小破船上吃烤鱼,远远地看见林默楚留香还有一个倾城小美人一块走过来,他一个人鲤鱼打挺从船上跳起来,烤鱼一扔,双手合十默默祈祷。 “张兄,好久不见。”楚留香笑着跟他打招呼。 张三上上下下地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你变黑了。” 楚留香指指自己的鼻子,笑道:“想不到张兄如此关心我,连我黑了白了都这般留意,可惜我不是个美人,否则定会感动得以身相许。” 张三摇摇头:“我说的不是脸,是你的心,你的心变黑了。” “哦?” 张三指着林默道:“从前她命令我做事你还会拦一拦,现在你却学会为了美色出卖兄弟了。”他叹了口气:“就算陆小凤走了,你也不一定有机会。” 楚留香尴尬摸鼻子,张三看向林默,不紧不慢道:“你倒是很招浪子喜欢,说吧,叫我办什么事,能为大魔王效力是我的荣幸。” 林默老脸一红:“其实,其实,我确实有一点小事要麻烦张大哥。” 张三招呼他们坐下,从一旁的水桶里捞出几尾活鱼,简单收拾一番,然后一个一个穿在树枝上。 “是这样,楚留香有个富商朋友,叫……” “我知道,姬冰雁。”张三接道:“他怎么了?”一把干柴堆成井字形,再用石头围住,点了把火,鱼放在火苗上慢慢烤制。 在专心做事的时候,张三就像变了一个人,聚精会神,全神贯注,好像他根本不是在烤鱼,而是一个久经沙场的将军在排兵布阵,慢条斯理,从容不迫,他整个人也因此有了别样的光彩。 林默道:“一个月前,姬冰雁失踪了,哪里都找不到,可就算是绑架,也该有个要赎金的吧?偏偏没有,他这个人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张三没再说话,他在专心烤鱼。 林默接着道:“所以我想麻烦你帮我们找一下。” 张三还是没说话,不仅没说话,连头都没抬,只盯着鱼看,眼睛里有光,仿佛天地间只有他和他的烤鱼。这让林默想起自己高三疯狂刷题的时候,家里天然气炸了,惊天动地砰得一声,烧得厨房浓烟滚滚,她坐客厅里愣是没听见,也没闻到,直到被妈妈拽着跑出去还愣着,满脑子都是数学题呢。 虽然烤鱼和刷题之间没半点关系,但专心程度是一样的,林默不愿意打扰专心的人。楚留香和林仙儿竟也没说话,安安静静地等着。 直到烤鱼散发出阵阵不可忽视的香气,张三才抬起头,把烤鱼分出去,笑道:“尝尝,对了,你刚刚说,姬冰雁怎么了?莫不是有哪个盗匪看中了他的钱财将他给绑了?不管了,有事交给我,使命必达!” 鱼肉酥嫩,不腥不柴,香得恰到好处,张三又跟变戏法似的从他的宝贝船舱里拿出一坛好酒,他的鱼用来下酒最好不过了。 楚留香酷爱饮酒,但他现在一口也喝不下去,他问张三,小姬现在怎么样?有没有危险? 张三无奈道:“我又不是算命的,你跟陆小凤一样笨,都觉得无所不能的是我。” 林默替楚留香问了一遍,张三眉心一沉,道:“他很好,只是不得自由,也没有生命危险。” 林默接着问:“那他现在在哪?” 张三看了眼日头:“我不知道……我知道怎么走,但是……算了,你们先吃,吃完我来带路。” 林默揪了一口鱼肉入口,眼睛立刻瞪圆了三倍,惊道:“你之前去关外是去进修烤鱼的手艺么?”这鱼,有东北夜市烧烤摊那味儿了。 张三发出迷惑的声音:“啊?” 吃饱喝足后,张三似有所思道:“奇怪,我明明知道方向,却说不出来那地方叫什么名字。” 他怀着奇怪的心理一直带路带到江南明州附近的港口,面对着茫茫东海,他明白了,怪不得说不出地名呢,感情是把人弄无名孤岛上去了。 一行人坐在码头边的茶棚里等出海的顺风船。 楚留香本有一艘大船,可惜停在渤海,来回太耗时间,只能在这码头等船。 海边又湿又晒,凉棚下,林默一手挡着太阳,一边道:“你们说,绑走姬冰雁的究竟是谁呢?” 楚留香道:“我猜,定是近两年才发展壮大的江湖组织,他们发展到了一定规模,最缺的,最需要的就是大量的钱财来维持,一旦这个组织出了变故,大量的金钱供应不上,内部必乱,偏偏,小姬是个很有钱的人,我想,近期失踪的富商绝不仅仅只有他一个。” 林仙儿若有所思:“你是说……” 身后忽然有个声音冷冷道:“你不如直接念我名字好了。” 转身一看,竟是上官金虹。 林默咋舌,速度啊,她一路开挂紧赶慢赶的才摸到这,他居然能靠自己查,自己摸索着找到这,一点冤枉路没走,是个人才。 上官金虹道:“你们在等船?” 林默说是。 上官金虹道:“走吧,我找到船了。” 楚留香道:“这么快?” 上官金虹脸色微沉道:“李寻欢他们昨日便已乘船出发,我若不是为了等你们,早就走了。” 林默不敢相信:“昨日就走了?你等我们?为什么?” 上官金虹沉着脸轻笑:“三五个人对上一股势力如何会有胜算?你看我像傻子么?” 是不像,非但不像傻子,反而精明得要命,林默忽然有点心疼绑走姬冰雁的那股势力了。 再厉害的反派也扛不住组团刷啊!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露脸啦,快,给他排面! 我发现了,一写剧情线就卡的要死要活,感情线从来不卡,这是不是说明,我其实是个感情流写手? 119、魔王微笑 八月,午时的烈日照在涂满棕油的甲板上,亮得直晃人眼,大海上涌动着碎金般的光,热风在呼啸。 张三站在船舷边上直视前方,用手指了个方向:“应该往那边去,你驶错方向了。” 开船的穿一身黄衣短褐,头上戴个大草帽,一看就是金钱帮的内部人员,再往上看看金黄色的船帆还有铜钱标识,这船也是金钱帮内部的船。 换言之,从人到船都是上官金虹的私产。 一个跳脱如猴子的陌生人,站在别人家的私产上指手画脚很难不挨揍,开船小哥强忍下揍人心,扭头去请示帮主,上官金虹脸色不大好看,没说话,荆无命道:“听他的。” 荆无命的意思就是上官金虹的意思,开船小哥啧啧称奇,自家帮主什么时候这么随和了? 大船在海上飘了四五日,风平浪静,林默拖着一张躺椅出来固定在甲板上,自己穿着背心裤衩人字拖,带着墨镜晒太阳。 前三天她都不是这么打扮的,长衣长裤小矮靴,还比较拘谨,然而在第三天晚上洗衣服刷鞋的时候忽然就想通了。 我是个现代人,衣着暴露怎么了? 我是大魔王,为所欲为怎么了? 我很热,想凉快点怎么了? 想通之后,豁然开朗,衣服一换,别样舒爽。 海上的太阳毕竟与别处不同,林默小心防护,把防晒霜当面膜全身都厚涂了一遍,她躺船头吹风,老大一股香味儿顺着风飘到船尾。林仙儿路过两回,终究没忍住,凑她耳边轻声道:“姐姐在这晒了半天,是在勾引谁啊?我去帮你把他叫过来。” 林默:“……” 她把墨镜推上去,耐心的跟小姑娘解释,我谁也没勾引,我热。 林仙儿说:姐姐可别闹了,热怎么不去阴凉地方呆着呢? 林默说:我想晒太阳,促进一下血液循环。 林仙儿疑惑:你晒太阳把自己弄得这么香干嘛? 林默说:我怕晒黑,抹这个主要是防晒。 林仙儿说:我不信,除非你给我抹点。 于是船头又多了把躺椅,林仙儿有样学样,外衫一脱,只剩一件抹胸,裙子拉倒膝盖以上,清凉滋润的防晒霜擦遍全身,她躺下,缓缓呼出一口气,舒服。 香味儿更上头了。 最重要的是,这东西有个特点,就是自己用,闻不到。就好像一个煮方便面的人永远也不知道,自己锅里的东西会对一个饥肠辘辘的人造成多大伤害。 上官金虹本来就有点晕船,刚从屋里出来寻思吹吹风喘口气,未曾想一个呼吸,直接薰吐了,他叫来了鼻子不好的楚留香,只有一个诉求:你是卖身也好,卖命也罢,无论如何把船头放毒那俩娘们弄回去,不然……他扶着船舱,把威胁的话艺术加工了一下。 “不然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楚留香只好摸着鼻子凑到船头,这种豪放的场面他虽然见得不多,却也不少,心态还算平和,他道:“二位姑娘这般打扮好生清凉啊。” 林仙儿娇羞妩媚的看着他,裙子又往上提了几分,林默墨镜上推:“有事?” 楚留香道:“也没什么事,只是海上风热太阳毒,二位姑娘肌肤如雪一般,如此暴晒,只怕要像楚某一样了。” 楚留香长得非常帅,眉目英挺,玉树临风,绝对是大多数女孩子一眼就会喜欢上的类型,但林默觉得,如果他的脸不是古铜色的话应该会更帅。 古铜色,是被太阳眷顾的颜色,是大多数女孩子都不会喜欢的颜色,楚留香以为只要这一句话就能把人劝回去,孰料林默稳如老狗,林仙儿丝毫不慌,小细胳膊往香帅鼻子底下一凑:“我们擦了防晒霜,不怕晒黑啦,你闻闻,是不是可香了?” 那可太香了,都要把人香跳海了。 楚留香只好实话实说,然后委婉建议能不能用个没味儿的防晒……霜? 可没味儿的防晒霜效果不一定有这个好啊。 林默扭头道:“张三,张三大哥。” 张三嗖得一下从天而降,看了一眼立刻捂上眼睛,连带着楚留香一起捂上,整张脸都红了,支支吾吾地问什么事。 林默道:“麻烦张大哥一件事哈,那个上官金虹有点晕船,你去看看他,治好他,麻烦了。” 张三答应了一声,旋风般的走了,不一会,只听船舱一声惨叫,张三又旋风般地回来,搓着手道:“林姑娘,你快让我天下无敌!” 林默从躺椅上坐起来:“怎么了。” “我把上官金虹打晕了,现在荆无命要宰了我……”话未说完,一抹剑光冲过来,然后被屏障挡住,长剑一弯,露出荆无命那张没有活人气的脸,他喉咙动了动,转头到船舷边去吐了,吐完,脚步发飘,神色恍惚。 林默:“……张大哥,我这味道真有这么熏人么?” 张三点头,他这个不晕船的都想吐了。 “那你帮我扶他回去休息吧,,实在不行……就打晕吧。” 张三的表情,忧喜参半。 林默左寻思右寻思,还是拉林仙儿去洗了个澡。 系统商城里防晒霜种类不少,效果什么样她还真没一个个试过,又不想失去穿吊带背心晒太阳的快乐,林默眼睛一瞥,看见楚留香凭栏远眺的模样,顿时冒出个阴间主意。 她上大学那阵,一得空就爱刷刷小视频,若想知道哪款防晒效果好,可以…… 楚留香被拉到她的躺椅上,脸朝下,背朝上,林仙儿手拿纸胶带在他背上横拉五道,竖拉五道,中间空出一个个小方框。 十数种防晒产品原地待命,林仙儿磨刀霍霍,一个小方格里抹一种,再按顺序摆好,美滋滋笑道:“姐姐,你这个主意简直太好了!” 楚留香扭头苦笑,似乎想说点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没必要,谁让他方才嘴快,顺口就是一句:“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呢? 为表人文关怀,林默顺手附赠遮阳帽一顶,冰镇果汁一杯:“走,咱回阴凉地方等着。” …… 当楚留香的后背被晒成了个王八壳,大船终于停在了一个荒凉的荒岛边。 岛上既不阴森,也不恐怖,只有连绵成片的石山,见闻色霸气回馈,告诉林默,这座岛上至少藏了百余人。 不得不说,他们来得很及时,晚一会姬冰雁都走了。 他的头被一个布袋套着,两个黑衣人一左一右架着他,带着他摸索着往岸边走,像他这样的人还有十几个。 在来之前,他们的口袋里装了满满的钱,走的时候,钱变成了他们想要的一切,比如珍贵的金珠宝贝、比如名门大派的武功秘籍、还比如惊掉人下巴的帮派辛秘。 他们虽然莫名其妙的被绑过来,但度过最初的惊惧之后,岛上有美酒,有女人,有他们想要的东西,这使他们不约而同的产生了下次还来的想法,即便有那么一小撮人对这里本能排斥,想把这里的秘密公之于众也很难做到,因为他们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这是哪里,幕后老板是谁! 他们只知道,那个被称作蝙蝠公子的人,一定是个极为可怕的人。 今日正是送富商们回去的日子,会有大船将他们送回明州码头,直到那时,他们头上的布袋才能摘下来。 就是这么巧,送人的船没来,金钱帮的船来了。 这就很尴尬了。 林默没出手,她甚至都没下船,趴在船边朝岸上看,局势一边倒,很快,岛上的杂鱼们被一个个放倒,富商们头上的布袋被解下来,骤然见了日光,大家脸上都很仓惶。 乱战中,楚留香和姬冰雁在人群中互望一眼,朝对方奔赴而去,执手相看泪眼。 楚留香:“你还好么?有没有受伤。” 姬冰雁:“这些人都是你带来的么?快,蝙蝠公子还在里面,抓住他……”话未说完,他先被人抓住了。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一把薅住了他的脖领子,死灰色的眼冷冷地瞧着他:“姬冰雁?” 姬冰雁点头。 荆无命道:“跟我走。” “啊?”他身体的两处穴道被封,提不起气,只能被动地,被人拖拽着走,可气的是,楚留香居然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 没法做朋友了,绝交。 才走到岸边,一道剑光忽起,荆无命没防备,他刚推开姬冰雁,一柄花纹繁复的长剑已刺向他的心脏,与此同时,又有疾风追月般的亮光闪了闪,在长剑的磕出一连串的火花。 一把飞刀落在地上!小李飞刀! 若没有这一刀撞歪了剑,荆无命恐怕已经死了,因为直到这时,他的剑才出鞘四寸。 不远处,李寻欢坐在一块木板搭成的烂船上朝他微笑:“看来我来得不算晚。” 荆无命的脸一阵青一阵白,把姬冰雁往前一推:“人归你。” 姬冰雁:喂喂! 荆无命把目光转向方才暗算他的人。 那人戴着一个青铜面具,看不清面目,一击不成,他便收了剑,向后滑出六七尺,轻轻地笑。 他的笑声居然很温柔,说话的声音更温柔。他道:“今天你们一个也别想出去。” 他从袖中拿出一枚竹管,在身边死士的掩护下拉响竹管,一道白烟升入半空,片刻后,他身后的石山接连传出倒塌的巨响,一时之间,地动山摇。 是炸药!他老早就埋好了炸药,他想炸平那座石山! 姬冰雁登时红了眼眶,大叫一声就要往那边冲。 蝙蝠公子含笑道:“她只是个婊丨子,只不过陪你睡了几天而已,何必呢?” 姬冰雁怒道:“里面还有很多人!” 蝙蝠公子只是笑,很快,他笑不出来了。 爆炸声和倾塌声骤然消失,他回头,那本该倒下去的石山竟被一股神奇的力量拖起,高悬在当空,日光顺着缝隙溜进去。 蝙蝠公子看不见,但他知道这一定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变故,不然爆炸声不会停,他的手下也不会发出像被踩了脖子的鸡一样的声音。 林默从船上走下来,朝身边人道:“还好有你,麻烦你这么多,真不知道怎么谢谢你才好,我记得你喜欢珍珠,我有好多珍珠可以送给你。” 张三笑着抓头:“这没什么,我不要珍珠。” 林默歪头:“不要珍珠?那你要什么?” 张三道:“林姑娘……你能……对我笑一笑么?” 林默一愣,转而噗嗤笑出了声,笑得两颊嫣红:“是这样么?” 张三也有点发愣,随即很不好意思的转过脸:“我开玩笑的。”说完就跑了,仿佛林默是个吃人的妖怪,跑慢一步就把他给吃了。 蝙蝠公子被合力制住,姬冰雁说石山里有很多可怜的女人,她们眼睛被缝上,身上不着片缕,手脚被铁链铐在床上供人淫丨乐。 他把身上的外衫脱下来,又去扒了好几个人的衣裳,边走边道:“我想把她们带回去。” 楚留香和张三也跟着进去,洞穴里还是很黑,伸手不见五指,救人的时候,楚留香走在张三身边,他随口道:“张兄莫非喜欢林姑娘?” 张三没否认,他说是,随即自嘲般笑道:“喜欢又有什么用?我长得既不英俊,气质也不潇洒,穷得只有一艘破船,她连你都看不上,又怎么看得上我?” 作者有话要说:调整一下我这阴间作息 感谢在2021-08-0600:37:27~2021-08-0712:23:4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性别不明美骚年20瓶;我有一颗糖ran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20、烟花易冷 “别让她知道。” 这是张三对楚留香的请求。 这时候他们还有心情闲聊,但当他们举着火把在黑暗中摸索,见到第一个被锁在床边的少女时,楚留香和张三都说不出话,心像被蜜蜂狠狠蛰了一下,不仅又痛又麻,还充满了愤怒。 亲眼所见胜过听说万分。 铁链栓住少女的一只手,细嫩的手腕被磨得皮开肉绽,头发被血黏着糊住了半边脸,她没穿衣服,赤丨裸的身体上全是大大小小的,被凌虐过的伤痕。 最可怕的还是她的眼睛。 那本应该是一双很漂亮的眼睛,现在却被线密密缝起,线头扯着皮肉露出狰狞姿态,乍见之下,有着说不出的恐怖。 而她整个人已陷入疯狂。 姬冰雁冲上去替她解镣铐,反被她缠上,被她撕扯衣服往床上拖,她大笑着说来啊,自己什么姿势都可以,快,脱衣服,为什么还不把衣服脱下来? 姬冰雁翻过身将她压倒扣住,将衣服裹在她身上,大声告诉她,噩梦结束了,我们会救你出去。 少女愣住,直到铁链被解开,她被拉起手,牵引着往出带的时候,终于哭出了声。 像她这样的女孩还有十几个,她们有人瑟缩,有人恐惧,有人疯狂,还有人歇斯底里,疯狂地用链子砸向一切靠近她的人,眼里流下血泪…… 窟洞很大,三个人带着几个女孩子一路跌跌撞撞,力求搜过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把所有陷在深渊中的女孩子救出来。 进去时还是正午,再出来已是夜晚,数不清的无线夜灯放置在地上,招来无数流萤蝙蝠公子包括他的一干手下全部被捆成待蒸的螃蟹,老老实实蜷缩着,动弹不得。 还有那些富商,在炽黄的灯光照映下,脸色也都不大好看。 柴火上吊着几口大锅,锅里也不知在煮什么,闻起来异香扑鼻。 见楚留香带着衣衫不整的女孩子们出来,林默急道:“你们进去救人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到处找你们都找不到,我差点以为你们几个跳了海预备游回去呢!”然后她才注意到他们身后站着的女孩们的眼睛,光线很暗,她们或哭或笑,偏偏全部闭着眼睛,林默仔细一看,头皮都炸起来了。 “这是……”她想问问这是怎么回事,话到嘴边又咽回去,这种问题很蠢,不能问,也不需要问。她一边打开商城买衣服,一边道:“张大哥,麻烦你治好她们的眼睛,立刻!” 张三早就在等着这句话了,他走过去,手指在她们的眼睛上擦了一下,细碎的光线透进来,一个两个三个,她们先是不敢相信,然后拥抱在一起,为了重生的喜悦;为了失而复得的光明号啕大哭! 这种时候本不该打扰她们,该让她们把压抑在心脏的恐惧和愤怒都发泄出来,偏偏姬冰雁很没有眼色,他一个一个的问:你们谁是东十娘? 没有人承认,就好像那个跟他缠绵数天的女人从来没有存在过,就好像他的承诺说给了空气听。 有人告诉他,她们这些人在这里是以房间的位置来命名的,他所谓的东十娘,就是住在东边的第十间屋子,就好像她叫东三娘,跟她一块来的姐妹叫西二娘一样,黑暗中,谁也不知道长什么模样,一朝复明,更是谁也不认识谁,你的女人之所以告诉你东十娘这个名字,她要么是不信任你会带她出去,要么是从未想过跟你在一起。 这番说辞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肯定。 姬冰雁哑声一个个看过去,然后失魂落魄的把自己缩一边,满脸写着我失恋了谁也不要来打扰我,让我自己静一静。 偏偏有人不让他静,龙小云围着他转了五六圈,在他抬头瞪过去时,笑眯眯地拉起他的衣袖:“你就是姬冰雁姬大叔吧?” 姬冰雁莫名看着他,龙小云接着道:“晚辈龙小云,见过姬大叔。” “哦。” 龙小云整了整衣摆,装模作样叹了口气:“姬大叔可知道,晚辈从保定府一路奔波,在海上漂流了整整六日,还被海浪卷翻了船,全靠李大叔和飞叔叔用绳子扎木板,好不容易才到了这儿,险些丢了命呢。” 姬冰雁这才从失恋的情绪中走出来,怔怔道:“你们是为了我?” 龙小云点头道:“是,也不是。我等本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姬大叔不必放在心上,只是晚辈这一路奔波,实在辛苦,能否请姬大叔当着那位林姑姑的面对我……”话未说完就被一只大手捂了嘴,身子被捞起来,两条小腿不甘地在地上刨。 李寻欢活像个人贩子,笑容尴尬:“抱歉,孩子胡言乱语,叨扰了。”还未等姬冰雁说什么,他便拐着龙小云走远,低声道:“我们一没帮上忙,二没救出人,怎好跑去邀功?” 龙小云气鼓鼓道:“想不到李大叔爱好特殊,竟喜欢去山里开荒。” 阿飞端着两只碗过来:“原来你们在这,面条再不吃就坨了。” 众人吃饱喝足后,天色越来越沉,天空无星无月,就像是一块案板朝地下压来,若非林默在地上安置夜灯,只怕整个岛也同蝙蝠洞一样伸手不见五指。 这样的地方对一个心理扭曲的瞎子来说实在是个好地方,蝙蝠公子就是一个心理扭曲的瞎子。 他被捆住之后,林默出于好奇,揭下他的面具看了一眼,忍不住叹息出声:“好漂亮的一张脸,好丑陋的一颗心。” 蝙蝠公子容貌没得说,在林默认识的人里他能排前三,武功也异常的高,几乎天下所有名门大派的武学他都会,上官金虹、李寻欢、荆无命、阿飞几个人联手对付他竟也鏖战许久,不仅如此,他头脑更灵,在发觉这一伙人自己不一定拿得下后,当机立断炸毁蝙蝠洞,他甚至想连整座岛一块炸平! 论心狠手辣变态阴鸷,舍他其谁? 上官金虹固然心狠专横,但他和他的手下从不对不会武功的人出手。龙小云虽然毒辣阴鸷,至少他年纪尚小,还能教育。可这位蝙蝠公子嘛,林默嗦完方便面就听系统下发任务:“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原随云已出现,请宿主用自己的人格魅力使他弃恶从善。” 老实说,林默有点累,就好像费劲吧啦的带一批学生,天天被气得血压高,好不容易修理得差不多,眼看毕业了,忽然要来个插班生,她有点接受不了,什么都不想管,只想给自己放个暑假。 她不管,原随云惨了。 他先是被上官金虹揪住脖领子一顿胖揍,一边揍上官金虹一边念叨着:“一念错,便觉百行皆非,防之当如渡海浮囊,勿容一针之罅漏……修之当如凌云宝树,须假众木以撑持……1”打得分外有节奏感 原随云挣扎着躲开他的铁拳,怒道:“你打便打,叨叨什么!”然后挨了狠狠一脚,对方答曰:“我在以理服人。” 只有以理服人,才能在泄愤的同时不被魔王抓住罚抄书。 一顿以理服人后,原随云已经半死了,他又被交给了那群被他害得生不如死的姑娘们。 一旁的楚留香看得唏嘘,原随云他是听说过的,无争山庄的少主,老庄主五十多了才有这么一个儿子,自幼聪颖,可惜三岁那年,一场重病让他瞎了眼睛,从那之后,无论谁见了他都要说一声可惜。 现在是真的可惜了。他最终死在一群不会武功的疯狂的姑娘们手中。她们虽然手刃了自己毕生最痛恨的人,可受过的屈辱和伤痛却不会因祸首的死而消亡,这种阴影只怕会伴随一生。 甚至有几位姑娘极度恐惧黑暗,在一颗颗夜灯下瑟缩着,把脸埋进臂弯中偷偷的哭。 林默本想用任意门把大家都带回去,可看到这些被深深折磨的姑娘们,忽然改了主意。 时至今日,她也不必扣扣搜搜的省着积分了,干脆就在这,就让她们看看,光明终将降临这座黑暗之岛。 大堆大堆的火把、夜灯被系统商城里搬出来,开始,人们还会惊叹神迹,后面听说她叫林默后,就没有惊叹声了。 在所有人的认知里,无论在大魔王身上发生什么都是合理的,她本身,就是神。 所以,她凭空取物是合理的,她让这座暗无天日的岛亮起来也是合理的,她说,“大家一路辛苦,不如我们学海贼开宴会吧!”更是合情合理。 炉子上架着烧烤,一瓶瓶五颜六色的酒铺满海边的沙滩,各种零食水果小吃应有尽有。 宴会当然少不了烟花。 林默也是下了血本,从前烟花爆竹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连看都不会看一眼的,现在却成批成批拿出来。 绚丽多彩的烟花在岛上阴暗的天空炸响,她听到了欢呼。 烟花易冷,一瞬即逝,但她可以让烟花一直放下去,直到东方日出。 楚留香魅力无限,不仅很招女孩子喜欢,就连男人也喜欢他,不仅那些被抓来岛上的富商们一个个向他敬酒,就连没见几面的李寻欢、阿飞也跟他碰起了杯。 李寻欢毕竟是中过探花的人,对学问很敏感,对上官金虹“以理服人”时说那些话很感兴趣,借着酒劲儿跟他交流学术,当一蓬蓬烟花在天际炸响时,俩人已经从《菜根谭》聊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并对《资本论》展开了深刻探讨。 荆无命和阿飞在林仙儿的不断撺掇下终于拔剑决斗,烟花的光将两人的脸照的五颜六色,剑来剑去,纵横跳跃间恍如迪厅蹦迪。 林默独自坐在一块大岩石上望着天喝酒。 当然也有很多人过来敬她几杯,通通被屏障挡回去,完全进入一种生人勿扰的状态。 她又买了把吉他,会弹的曲子不多,《烟花易冷》算一个。 “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 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 斑驳的城门,盘踞着老树根, 石板上回荡的是,再等……” 林默唱歌很好听,吉他弹得却不大熟,有些地方磕磕绊绊,但也不耽误有不少人凑在她旁边听。 张三就是其中之一,她望着天上绽放的烟花随手弹唱,他在看她。 “烟花易冷,人事易分,而你在问,我是否还认真……跟着红尘,跟随我,浪迹一生。” 张三抬手在眼睛上擦了擦,不经意间瞥到周围,确认过眼神,都是愿意陪魔王浪迹一生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1:出自《菜根谭》 烟花易冷就不用标了吧,周董的歌 接一个小剧场: 楚留香回自己的船上:蓉蓉,红袖,甜儿,我给你们带了大魔王牌防晒霜!好用吗?用身体换的。 蓉蓉:…… 红袖:…… 甜儿:…… 感谢在2021-08-0712:23:42~2021-08-0823:52:3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随风流逝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21、撩拨 林默在船上的浴室里醒来,她亲手装的花洒还在喷水,身上一寸布料都没有,脚上的人字拖就剩人被她的脚趾顽强地夹着。 一旁的镜子照着她通红的脸和迷茫的表情,长发湿漉漉的乱成个鸡窝,活脱脱一水鬼。 她靠着船板拍拍脑袋,阳光照进来,晃得她眼皮刺痛,这是中午的太阳,船摇摇晃晃,想来正在驶离蝙蝠岛。 林默自认酒量不好,酒品也不太行,所以凡是高度白酒一概不碰,果子酿的甜酒偶尔会喝,微醺则止。 她确定昨晚真的只是微醺,证据就是昨晚发生的一切她都记得。 她记得昨晚荆无命和阿飞决斗。 剑客决斗没有点到为止的说法,尤其是杀人剑,剑一出便是杀招,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血溅出来时林仙儿又是兴奋又是害怕,抖着腿去找林默,迟钝光线差点没来得及,荆无命的剑停在阿飞喉咙,阿飞的剑点在他的心脏,烟花在空中炸响,夜灯在沙滩发光,俩人的脸色就像烟花一样五彩斑斓。 林默把俩人分开,狠狠瞪了眼荆无命:“思修作业写完了?” 当然没有,自从林仙儿不借他抄了之后,他就再也没写完过,上官金虹和龙小云的也不是不能借,就是俩人写的字太多,他懒得抄。 林默又看向阿飞,少年脸都要甩到天上去了,卷密的睫毛忽闪忽闪,脸上的棱角与稚嫩结合完美,在绽放的烟花下美不胜收,看得林默连瞪眼都做不到。 林仙儿抱过来一堆伤药,温柔的像是夏日凉风,轻轻拉起阿飞的手,柔声道:“伤口那么长,一定很疼吧,我帮你伤药,这太暗了,我们回船里去。” 荆无命冷冷地看,然后扭头走了,显然对这看脸的世界颇感失望。 李寻欢和上官金虹姑且算是俩孩子家长,竟谁都没管,沙滩上席地而坐,聊了半宿,俩人一个深谙儒家思想,内里却是逍遥不羁的浪荡子,一个熟背马克思哲学,实则信奉霸道,权欲心极重,愈聊愈深,毫不惊讶的发现自己与对方三观差异极大,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拼命互相敬酒,企图让对方大舌头说不出话。 上官金虹平日里滴酒不沾,哪里喝得过李寻欢?吐了两次后愤而起身,李寻欢没防备,被他一拳头揍青了眼眶。 李寻欢也不恼,顶着个乌眼青找楚留香喝酒,然后又跟姬冰雁喝酒,很快那些被抓来岛上的富商们也都轮番过来敬酒,说着感谢救命之恩之类的口不应心的混话。 姬冰雁酒喝得不踏实,心里老惦记着他的十娘,几次三番的往姑娘堆里瞅,一会儿觉得这个是,一会儿觉得那个像,一会儿又多心,想着洞窟里那么大,是不是漏过去了? 楚留香笑道:“你若真这么想,不如去找林姑娘,让她使唤张三帮你把人找出来?” 姬冰雁竟然真的去了。 张三蹲在海边的岩石下,手托着腮,林仙儿和阿飞也在,旁边还有几个姑娘,林默就坐在岩石上,弹着一把怪琴唱歌。 姬冰雁刚要开口就被张三拉着坐下:“嘘,让她唱完。” 唱完是不可能唱完的,林默喝着酒越唱越嗨,越唱越大声,唱到最后,她恍惚以为自己开了个演唱会,下面又是打拍子,又是鼓掌,还有人叫再来一首,直到天快亮了才一个个的回船上去。 林默困得不行,一身汗加一身酒气,挣扎着爬向浴室,门一锁,衣服一脱,水龙头一开,倒地上就睡了。 回忆结束,确认没有半点遗漏,更没有发生任何酒后乱性之类的事。 她站起来冲了个澡,穿上衣服开门走出去。 阳光很足,赤着脚站在甲板上吹了会儿风,不一会就吹出一身汗,昨天后半夜显然疯过了头,即便到了这会儿也有不少人还睡着,船上的水手们不敢跟着睡,一个个没精打采的,路过厨房就瞧见几个黄衣小伙一边揉眼睛,一边往嘴里塞干粮,或蹲或坐,困得直点头。 泥巴一边作成的炉子里生着火,上面吊了口锅,锅里咕嘟着咸肉的香味。 楚留香就在厨房给泥炉子添火,看上去精神还好,林默上去打了声招呼,往炉子里瞄:“船板都是木头的,不能失火吧?” 楚留香笑了一声:“不会,这下面钉着两层铁板,还留着缝,绝不会失火。” 林默道:“怎么亲自过来煮饭?不多睡一会么?” 楚留香答得言简意赅:“饿。” 饿,又不喜欢啃干粮,只好把昨晚上剩的各色烤肉拿出来煮煮吃,上面调味的香料都是现成的,虽说烤变成了煮,虽说不会太好吃,至少比他自己瞎弄强。 见热得差不多了,楚留香盛出两碗,一碗给林默,一碗自己端着,慢慢吹凉。 “那些人你打算怎么处置?” 林默道:“哪些人?” 楚留香道:“原随云的手下,昨夜将他们都捆了关押在仓库里,百十人,你是想送官法办还是交给无争山庄处置?” 林默搅和着肉羹沉吟道:“快入秋了啊,农活可紧了,尤其是开荒的地,正是上肥料养地的时候。” 楚留香一时没听明白,林默笑笑,道:“可惜原随云被姑娘们弄死了,不然开荒挑粪的肯定有他一个。” 楚留香失笑道:“你想让他们都去种地?”肉糜凉得差不多了,他吃了一口,还没咽下便痛苦皱眉,手蓦地抓住衣摆,好半天才缓过劲儿来。 一口煮得稀烂的肉羹差点没给他送走。 “我答应仙儿他们,找到姬冰雁就给放一个月假的,其实也是我有点累,想放松一下,他们一走,地里的活可就没人帮着干了,正好,有这一百多号壮丁,回头我让金钱帮的人看着……这肉羹有那么难吃么?我闻着挺香的啊。” 林默舀了一口尝尝,立刻跟楚留香同款表情,连抓衣摆的位置都一样。 “这也太难吃了吧,喂猪都算虐待动物。”林默把楚留香手里的碗拿走:“我给你重做。” 林默做饭极快,干饼子被她用热油一炸便是主食,剩下的油随便切点葱花放里,咸鱼削下肉煎一煎,再兑上一瓢水,面粉勾芡,一碗浓稠的鱼汤也做好了。 楚留香吃着饼喝着汤,眼看要吃完了,林默也没听到他任何正面评价,许是她目光太过热烈,楚留香终于接收到了信号:“林姑娘厨艺了得。” 林默还在等厨艺了得后面会接什么优美的新鲜词,没想到他不说了,饼子咬得嘎嘎响,末了抬头问一句:“昨晚上喝的那种颜色漂亮的酒还有吗?” 林默嘟起嘴:“没有!哼!”走之前还在他鞋子上踢一脚。 楚留香直到晚上也没寻思明白林默为什么生气。 …… 大船航行了六日,到了港口,大家伙依依惜别,然后被林默的任意门一个个送走,百十号壮丁自不必说,跟着上官金虹回保定,李寻欢带着龙小云也一起,阿飞想自己出去闯闯,自己走了。 林仙儿盯着阿飞的背影,咬咬唇,追上去:“你去哪?我想跟你一起走!” 阿飞回过头,态度早不似当初那么冷漠,软了语气:“你要跟我?” 林仙儿小鸡啄米,顺势拉过他的手:“你去哪我都跟你!跟定你了!”然后转头看向林默,林默能说什么呢,她看了眼弃恶从善已完成了大半的进度条叹了口气:“一个月,时候到了自己想着回来。” 被救的姑娘们有家的回家,没家的被姬冰雁收留,一起回了兰州,他还是不死心,就觉得其中肯定有他的东十娘,他连“采姬”这个新名字都替她想好了。 张三走之前,手背在身后,满脸是笑,踌躇道:“林……默默。” 林默唇一抿:“嗯哼?” “我……我就住在长江小渔村……有时候也会去南海那边……或者冬天也会去关外,我有个朋友就在关外……我是说,你以后要是有麻烦还可以来找我。”一番话说得磕磕绊绊,张三气得直咬舌头,末了,洒脱一笑:“不找我也没事,反正叫张三的满大街都是。” 任意门关上的前一秒,他忽然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接着道:“烟花易冷很好听……我……” 门已关上。 林默转头:“他怎么怪怪的?刚刚是想说什么?” 楚留香状若无意道:“或许,他想说,他喜欢你。” 林默点点头:“有道理,我也这么觉得。” 楚留香心一动,追问道:“若他真的喜欢你,你预备如何?” 林默道:“还能如何?喜欢我的人多了,难道我要抓着人家告诉他,你不许喜欢我?” 楚留香叹了口气,难怪张三嘱咐他别跟林默说,他的喜欢对于林默而言,别说回应,连个拒绝都捞不到。 “你呢?你去哪?” 楚留香道:“我想回我的船上去。” 林默在门上输入地址,拧开把手,忽然道:“我之前是不是答应你,要跟你出海玩玩?” 楚留香道:“的确,我还跟蓉蓉她们说起,甜儿跟我打听你是哪的人,喜欢吃什么,红袖连地方都找好了,你却走了。” 林默听得脸上热辣辣的,很不好意思,搓着手道:“那我现在去跟她们道歉还来得及么?” 楚留香开门,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当然。”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回家了,折腾一整天,太累了就没更,明天或者后天争取补上。 明明是毒榜还要求字数两万一,泪目辽。 122、玩闹 楚留香的船是一艘三桅船,不仅大,而且精致漂亮,有种江南水乡里,白衣绿裙的姑娘在凄迷细雨中撑伞回望的秀气。船头的第一根桅杆上垂下来一排铃铛,风吹不响,雨淋不响,但当楚留香带着林默,脚踏在船板上,发出极细微的晃动时,铃铛颤了颤,发出悦耳的脆响。 铃铛响了两声便有一个梳着长辫子的姑娘提着裙子从船舱里走上来,一眼便笑开了:“我还当是谁,原来是楚少爷呀,让我看看带着哪家的姑娘回来了?” 楚留香笑道:“她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林默。”回身道:“这是我的好妹子,宋甜儿,最是顽皮。”才说完,宋甜儿已拉住林默的手,将她从从头打量到尾,嬉笑道:“总听人说起魔王一剑劈山,威吓金辽两国几十万大军,老早就想见一面了,今日一见,才知道魔王原来这么漂亮,说到底呀,还是我们楚少爷占了便宜。” 阳光照在宋甜儿的身上,使得她的脸变成了小小麦色,脸颊上细小的绒毛就像镀上一层小麦色的暖光,看着就像一颗甜甜软软的水蜜桃。 她不仅人长得甜,说话的声音也甜,带着浓重的广府口音,与这艘精致的船相映成趣。 楚留香被她一口一句“楚少爷”说得脸热,知道甜儿是气他长久不回来,也不敢多说什么,手指擦着鼻子,张望道:“蓉蓉跟红袖呢?怎么不见她们俩?” 甜儿拉着林默亲亲热热地坐下:“蓉蓉姐跟红袖姐去采买了,红袖姐说,你若回来肯定待不住,说不定又要出海,一定得多多准备。” 才坐下来说了几句话,一叶小舟划过浅水,两个漂亮姑娘朝船上嚷道:“甜儿,帮忙搬东西啦!” “来啦。”宋甜儿拉起楚留香,眼睛弯起,狡黠如猫,笑道:“她们肯定买了不少好东西,你也不许偷懒,一块搬。” 林默也跟着挽起袖子:“我也来。” …… 日落时分,夕阳下,雪白的船帆一片金红光影,落日沉入海面,远处的飞鸟追着漫天的红霞。 垂挂在桅杆上的铃铛被收起,换成了一盏盏制作精巧的灯,海风一吹,摇摇摆摆,如星坠人间。 饭桌上已有了四五样菜,透明的琉璃盏中也倒满了玫红色的葡萄酒,厨房里还是不断地飘上来一阵阵香气。 楚留香舒舒服服地躺在甲板上,闭着眼,沐浴着夕阳的余晖,海风吹乱了他鬓边的发,他没穿鞋,若不是有女孩子在,他甚至想连衣服一块脱下来。 一盏酒悄悄移到他脸上,猝不及防地倒下去,楚留香一张嘴,四散的酒被他张嘴一吸,全喝进了肚子里,引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我还以为你睡着了。” 楚留香睁开眼,轻叹道:“我们的红袖姑娘什么时候学会调皮了?不是说不好意思麻烦客人亲自下厨,要帮忙的么,怎么过来帮我倒酒了?” 李红袖笑道:“我们都在厨房里,怕你楚少爷一个人寂寞,所以准备拉上你一块下厨。” 楚留香坐起来:“老实说,我先前也曾下过厨,做了一锅肉羹吃。” “然后呢?” “然后那锅肉羹被丢进海里喂了鱼,鱼吃了都翻肚皮。” 李红袖哈哈笑着,拖着楚留香就往厨房里走:“我们不是鱼,也不怕吃了翻肚皮,就算不煮菜,看着灶火也好,总之不许偷懒。” 厨房里楚留香的确帮不上什么忙,苏蓉蓉在切菜洗菜,李红袖在往灶里添火,间或翻一翻炉子上烤得滋滋冒油的肉串,宋甜儿在煲汤,砂锅盖子被滚汤顶得扑棱棱响,林默扎着围裙在大锅里炒菜,热气涌上来,汗珠顺着她的脸往下淌,她忙着翻炒也顾不上擦汗。 浓郁的鲜香随着翻炒慢慢爆出来,甜儿耸耸鼻子:“默姐厨艺这么好,人又这么漂亮,要想娶到你,得积几辈子的德呀。” 林默道:“不多不多,十世修行就够了。”引来笑声一片,李红袖抬头道:“十世修行呀,往上数几百年才出一个,还是个去西天取经的唐和尚,哪里能娶妻啊!” 林默道:“所以啊,我这辈子怕是跟婚姻无缘了,诶,你们说,如果吃一口唐僧肉就能长生不老的话,那他身上别的什么是不是也有点作用啊?他要是自己啃个指甲什么的,是不是也能多活好多年……” 说话间,一方手帕盖在她额头上,为她拭去热汗,动作轻柔,只是有点碍事。林默扭头笑笑,道了声谢。 厨房里嘘声一片,三个女孩子都在叫:“看不出来啊,楚留香少爷什么时候这么体贴了?” 宋甜儿嘻笑道:“哎呦,我这头上也有汗呢,怎么不来个人给我擦擦。” 洗菜的苏蓉蓉扬起水往她脸上弹,宋甜儿撅起嘴:“好你个坏丫头,你做什么?” 苏蓉蓉道:“急什么,我这是帮你的忙,给你添上几颗汗珠。”然后下巴一扬,朝楚留香道:“还不快去给甜儿擦擦,不然那汤可就酸得没法喝了。” 宋甜儿又气又笑,正要丢扇子,见楚留香真的过来给她擦“汗”,顺手掐在他腰上,娇嗔道:“去去去,我用不着。” 楚留香笑道:“快住手,你若是拧疼了我,等下分礼物没有你的份儿。” 宋甜儿眼睛一亮:“什么什么,你们快听听,刚刚楚留香少爷是不是说有礼物带回来?这可是个稀罕事。” 日光沉入大海,漫天星斗,一轮明月共潮生。 满桌子的菜肴无人动筷,三双眼睛紧紧盯着楚留香,礼物贵重与否倒不看重,主要是好奇。 楚留香也不卖关子,从包袱里拿出三瓶防晒霜,说抹上它,太阳晒不黑,而且据说味道很香。 塑料瓶子,手指一捏,软软的,三个小姑娘依次接过,将信将疑道:“真的吗?”“你还懂姑娘家的胭脂水粉?”“从哪买的?” 林默捂着脸偷笑,坏心眼的解释:“不是买的,是脱光了衣服跟人家换的。” “啊?” 楚留香咳了一声,板起脸来:“没错,这三瓶防晒霜是我跟林默要的,不仅脱了衣服,还在背上留了印子。” 林默笑不出来了,脸憋的通红,看着三个姑娘的脸从震惊到不敢相信,再到原来如此,你们竟是这种关系,再也坐不住,追着楚留香,说什么都要把他衣服扒了,指着晒成的王八壳好好解释解释。 楚留香轻功登峰造极,见事不好,溜得比水里的鱼还快。 可惜轻功再好也逃不过一句看剑,最终还是被屈辱得扒了衣服,无奈地展示自己的战绩。 礼物不仅有防晒霜,还有鸡尾酒。 这酒来之不易的程度与防晒霜不遑多让,是他费劲心血从好几个酒鬼口中夺下来的,一路上还要妨着自己这个最大的酒鬼,无数次解开包袱看了又看,再系上,好不可怜。 五瓶酒,五种颜色,五种味道,楚留香连瓶启子都不用,手指头一拨铁盖子就开了,从磨砂玻璃瓶倒入更加清透的琉璃盏中。 李红袖拿起一杯闻了闻:“好香,感觉没什么酒味,颜色也不像是常见的几种颜色。”小小的抿一口,眼睛立刻闪动着比头顶的灯盏还要亮的光:“好喝,难为你一路带回来。” 苏蓉蓉拿起一杯蓝色的,放在灯光下看:“好漂亮的酒。” 林默忽然道:“等一下,先别喝,你们见过极光没有?” 宋甜儿道:“极光是什么?” 林默望天道:“极光是夜里才会出现的,最美的光。”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小瓶子,倒了些粉末在酒里。 “这是云母粉,倒在这里面就能模拟出极光了。” 云母粉沉入鸡尾酒中,霎时,极美的珠光出现在天蓝色的酒液中,筷子一搅,就像搅碎了漫天的星辰。 酒在发着银亮的光,拿到灯盏下轻轻一晃,立刻收获了女孩子们的惊叫声。 “是星星,天上的星星沉到酒里面了!” “这就是极光吗?太美了。” “这样还可以喝吗?” 林默道:“当然能喝。” 五瓶酒很快见了底,菜也吃得七七八八。方才猜拳行酒令,宋甜儿喝多了酒,不慎输惨,鼓着口气去洗盘子。 林默输在了酒令上,虽不用洗盘子,却也得唱首歌才算完,苏蓉蓉早就听说魔王早年在曲园卖艺,如今算是逮着机会,说什么都要让她唱一唱。林默也不扭捏,又出来她的吉他,那一夜狂欢,显然让她的弹奏水平直线上升。她借着淡淡的酒意拨动琴弦,闭上眼,轻声唱起了熟悉的调子。 唱着唱着,忽有一笛音闯了进来,竟莫名的与吉他相和相辅相成,无论是转弦还是变调,笛音都不紧不慢的跟着,音乐里渐渐吹出了醉意。 一曲毕,林默仰头道:“想不到香帅还懂音乐。” 楚留香长笛在手中一转,道:“不算懂,只会这么点。” 林默道:“那你知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楚留香道:“愿闻其详。” “它叫海底。”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更,赶榜 感谢在2021-08-1022:45:43~2021-08-1122:11:5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随风流逝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23、蟊贼 海底这首歌是林默到这个世界唱的第一首歌,那时候她欠了巨额债务,为了还债从早忙碌到晚,巨大的心理压力让她抑郁了很长时间。如今才过了几年光景,她从一个底层小可怜摇身一变成了大魔王,不得不叹一句命运弄人。 时隔多年再唱这首歌,心境大不相同,她再也不会彷徨,再也不会软弱,也不再需要依靠任何人,海底的调子固然悲凉,但她心有阳光,歌声里全是对自己的救赎和无限的希望。 往事一幕幕浮现,林默遥望着星空,在船舷边徘徊,楚留香收了笛子跟在后面:“方才蓉蓉她们说要去下棋,让我问你要不要一起?” 林默站定,低头看了眼如墨般的大海,回身道:“你水性好吗?” 不是楚留香吹,鱼都没他水性好,他是这么想的,也这么说了。 然后林默长腿一迈,咚得一声跳了下去,水花四溅,水面上冒了几个泡,不见了人影。 楚留香手搭在船舷上,抻着脖子往水里瞧,一时迷茫,完全不知道林默是什么意思,她是要自杀?还是单纯的想游个泳? 如果是要自杀,为什么先问他水性好不好?如果是想游泳……这大晚上的,他不得不怀疑林默又被谁附身了。 就在楚留香手心冒汗,想跳下去海底捞的时候,林默的脑袋从水里钻出来,抹了一把脸,屏障搭成阶梯,她从水里走上来。 “林默?” 林默在拧头上的水:“原来是这种感觉。” 楚留香找了条厚毯子给她披上,蹙眉道:“你这玩的又是哪一出?” 林默道:“我是溺水而死的。” 楚留香:“……”他后退了一步,大晚上的,这玩笑可不兴开 林默咯咯直笑,越发像个附身的水鬼:“别紧张,我现在没用招鬼的能力,我是说,我是死后来到这个世界的。” 楚留香被她这几句话弄得浑身发凉,后背寒毛倒竖,好像方才跳水的是他一样,风一吹,打了个冷战。但他没表现出来,连表情都没变,转身给她倒了杯热茶:“或许我们可以去厨房烤烤火,然后坐下来慢慢说。” 火苗在炉子里跳,把厨房照得很亮,林默围着毯子手捧热茶的影子倒影在墙上,看着不多什么,也不少什么,楚留香略安心几分。 “我死了之后,去了一个叫黄泉乡的地方……这一段我不方便讲,挺复杂的,我能略过吗?” 作为一个合格的听众,楚留香说能,你想怎么略就怎么略,不用照顾我的好奇心。 林默接着道:“然后我就来到了这,失去了所有溺水而亡的记忆,刚到这的几年,老实说过得挺痛苦的,好多次都控制不住的想死,用刀割腕子啊投水上吊什么的,最多的还是投水,有一阵子,我看见江河湖泊就想跳。” 楚留香的目光落在她的手腕的伤疤上,什么都没说。 “有几次,水都淹过小腿了,特别凉,比今天晚上的凉一万倍,刺骨的疼,你明白那种感觉吗,心里一万分想死,但身体在抗拒,从水里逃走的时候,还挺不甘心的。如果我有生前溺水的记忆的话,我肯定离水远远的,什么死法都好,淹死不行,水里太黑了,那种窒息,那种恐惧,水呛进气管里,手脚无力……” “我不是走了三年么,对你们来说是三年,对我来说,也就一两天吧,我回了黄泉乡,恢复了这段记忆,回来之后,怕水的记忆也跟着一块回来了。” “其实我没必要怕的,我刚刚故意跳水,就是想告诉自己,我已经什么都不怕了,就算是最深,最黑,最恐怖的海底,我也能靠自己爬上来。” 楚留香静静的听,什么都没说,在火炉边,伸展手臂,隔着一层厚毯子将她揽住,无关情爱,只是怜悯,也不是怜悯她现在,而是怜悯她的过去。 静坐了一会,厨房的门被敲响,外面甜儿嚷嚷道:“就算偷吃也不要这么久吧?两盘棋都下完了,蓉姐让我问你,明天去哪?” 楚留香想也没想道:“还是去上次定好的地方。” 清晨,艳阳四射。 上岸后,林默望着周遭的景致沉思了半晌,总觉得熟悉,又想不起来是哪,问谁问笑,最后还是李红袖告诉她,这里是燕云十六州,是你亲手收复的地方。 “这是个小城,没有名字,往北就是燕京了,现在叫燕府,到了那,默姐就能看到,城里所有的庙宇都供着你的像和长生牌位呢。” 林默脚趾在鞋底狂刨,她觉得尴尬,又忍不住好奇心,想看看自己的雕像什么样,是威风凛凛一身战甲,还是长裙款款的亲民装。 赶路倒是不急,大清早的总得找个地方吃的东西。 宴宾楼刚建成没两年,是这不知名的小地方最大的酒楼,几个人才落座,就有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子,手拿一串糖葫芦闯进来,左看一圈,右看一圈,最后定在李红袖身上,跑过去扯扯她衣服,小手送过去一张纸条,宋甜儿和苏蓉蓉在她旁边,好奇瞅了一眼,然后齐齐变色,李红袖强自按捺住,耐心道:“好孩子,这是谁给你的?” 男孩子道:“是一个小哥哥,长得挺好看的,就是邋遢了点,脸上还有疤,嗯……他说让我把这个给这里面最漂亮的姐姐。”说着,舔了舔糖葫芦。 李红袖站起来,苏蓉蓉和宋甜儿也跟着站起来,齐声道:“快,带我去找他。” 楚留香问是什么事,李红袖急着走,回一句:“不是什么大事,等一下你就知道了。” 三个人饭也没吃,跟着男孩子跑出去。 楚留香包子都吃两个了,也没见他们仨回来,实在放心不下,正要去找,却见方才那男孩子又进来,捅了捅林默,小声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才是这里最漂亮的姐姐……” 林默:“……什么事。” 男孩又拿出了那张纸条,林默打开,楚留香刚瞄了一眼,林默就把纸条团了起来:“带路。” 楚留香站起来拉住她的手:“究竟是什么事,你们可不许瞒我。” 林默把他按回去,咬着唇道:“与你无关,嗯……你在这儿等一下,我去把蓉蓉他们带回来,你不许乱走,我们很快很快就回来了。” 这是哄孩子的语气,哄得楚留香异常难受,临走前还不忘把最后一个包子塞他嘴里,顺手在他脑袋上摸了一把。 楚留香真有有这么听话就不叫楚留香了,现在他不仅担心妹妹们的安全,该死的好奇心更是让他百爪挠心,如坐针毡。林默前脚出门,他后脚就跟了上去,还没走出店门,被店小二拦住了。 楚留香急得不行,顺手打发了一块银子,道:“不用找了。”谁知店小二非但没让路,反而死死抓住他的衣摆。 店小二低声道了句:“果然如此。” 楚留香莫名道:“什么果然如此?” 店小二也很耿直,道:“方才那位红衣姑娘特意嘱咐我,说你小时候烧坏了脑子,智商只有七岁,让我看着你别乱跑。” 楚留香哭笑不得:“你从哪看出我只有七岁了?” 店小二纠正道:“是脑子只有七岁。”掂掂手里那块银子,寻思哪个大人不识数,花钱不用找零啊?劝哄道:“好孩子,你快回去坐,等会你家大人就回来了,乖乖的,别乱跑,等下叔叔给你买糖吃好不好?” 楚留香:“……”从一个店小二的手上脱身绝非难事,就算打折他一条腿他照样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走,但他现在不打算溜走,他就坐在这扮演一个失智儿童,瞧瞧她们究竟在搞什么鬼名堂! 不到片刻,一个少年走过来,他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脸上有一道疤,从眼角划到嘴角,疤痕没有让他毁容,反而添了一种说不出来的魅力,任谁一见,都会忍不住觉得这是个美少年。 偏偏这少年做的事跟美字不沾一点边。 他坐下来,看着楚留香,楚留香也在看他,谁都没说话,就这么看来看去,少年忍不住开口道:“你怎么不问问我是谁?为什么要坐在这里,你身边的姑娘们都去了哪?” 楚留香板起脸,他笑的时候温暖而多情,但他不笑的时候,整张脸严肃冷峻,看起来很不好惹。他道:“我不问,因为我的智商只有七岁。” 少年哈哈大笑,颇为自豪道:“她们都是被我叫走的,你想不想知道我用了什么方法叫走她们,然后把你自己留下来?” 这实在不容易,楚留香当然想知道,偏他自诩聪明,却实在想不出究竟是什么事能让这四个人同时弃自己而去,是有人想找自己的麻烦?不会,若真如此,蓉蓉定会让自己知道,不是麻烦,难道是老朋友前来拜访?那更不可能,无论什么事,她们绝不会隐瞒。 他眼睛盯着桌子上的包子,对旁边的十来岁,没什么武功的奇怪少年也未曾多加留意,脑子里苦苦思索,莫非…… 还没莫非出个一二来,楚留香忽然觉得发鬓一松,随即发丝倾泻,他回神,束发的簪子没了,而少年已到了酒楼门口,朝他露出一口白牙,指指对街,蓉蓉红袖甜儿齐刷刷站着,望着他笑,林默旁边站着送信的男孩,男孩手里又多了一串糖葫芦,红彤彤的光泽在阳光下闪。 刀疤少年早就走得影子都没有。 后知后觉的楚留香恍然,堂堂盗帅,一世英名,竟也被人给盗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1-08-1122:11:50~2021-08-1212:55:0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天黑黑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天黑黑50瓶;草莓圈圈圈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24、你喜欢吗 楚留香只有偷别人的份儿,什么时候受过这等委屈?一个束发的簪子当然算不了什么,偏那少年是当着他的面偷去的,那张扬一笑,盗帅心胸开阔,并不十分生气,只是忽然就理解了,当年他从金伴花手中盗走白玉美人时,那位金公子是何心态了。 他一手掬着头发,一边喝粥,再抬头,四个女孩子都在捂脸笑。 他为她们担心,她们却联合外人坑他?这简直比当面盗簪还教他生气。 楚留香一句话也不说,板着脸喝粥,专等人哄。 林默头上簪子还比较富裕,过去帮楚留香拢拢头发,顺手从拔下一个比较素净的给他插上,再用发带系好。盗帅还是那个英俊潇洒的盗帅,虽然有几丝凌乱的发垂在鬓角,却不见狼狈,反添了几分放浪之感。 “生气啊?”林默扯扯他袖子:“好了好了,是我们错了还不行么。” 楚留香勺子搅着粥,淡淡道:“我怎么敢生姑娘的气呢?毕竟我的智商只有七岁,要是姑娘恼了,把我抛下,我这样的白痴在外面岂不是要活活饿死?” 蓉蓉掩口偷笑,红袖快人快语,道:“默姐还不了解咱们楚少爷的脾气,你越是哄他他就越是来劲,要我看啊,就是楚少爷真成了白痴也绝不会活活饿死,就凭这张脸呀,有得是人想养他呢!” 宋甜儿道:“依我看傻一点更好,放家里也安心。” 楚留香还没来得及摆出更生气的模样,要说的话才刚吐出一个气音,一只手悄悄伸到他肋下,还没来得及作乱就被他一把擒住,来了个反向偷袭,甜儿怕痒,被搔得咯咯直笑,大叫道:“好了好了,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哎呦。” 楚留香道:“今天你们一个都跑不掉,刚才是怎么笑我来着,现在统统还回来。”说着,又把手伸向蓉蓉和红袖,林默坐得远,暂时幸免于难,然而她未雨绸缪,悄悄放了迟钝光线,可怜堂堂盗帅,又被人制住了手脚,身上的痒痒肉一处也没被放过。 嬉闹了一会,好不容易把早饭吃完,楚留香道:“那小子究竟在纸上写了什么,你们一个个看完都急着跑出去?”这也是他最好奇的地方,那会匆匆一扫,也就几行字而已。 林默道:“我看的那张是蓉蓉写的,她叫我快出来,不要带你,你们那张写了什么,能让你们那么惊讶?” 李红袖道:“你可知,在二十年前,谁是天下最惹女孩子爱慕的男人?”她说这句话时,眼睛好像有了自己的意识,像是一扇大门在她眼前敞开,门那侧则装着天下所有少女的梦。 林默当然不知道,她只知道如果现在评一评谁是天下最惹女孩子爱慕的男人,那她肯定投楚留香一票。 楚留香道:“玉郎江枫。” 在江枫还活着的时候,就有传言说,绝没有一个女孩子能抵抗江枫的轻轻一笑,那笑是解冻寒冰的春风,是催开桃花的暖阳,是高山上青绿绵延的溪流…… 林默听着李红袖长长一段优美的赞扬,拼命的脑补传说中玉郎的脸,脑补来脑补去,只脑补出个白皮楚留香来。 李红袖微微红了脸颊:“在我四五岁的时候,见过江枫一面,虽然我已经忘记他长得什么模样,但我永远记得被惊艳的感觉。” 楚留香笑道:“真是了不得,我们红袖姑娘四五岁就春心萌动了,看来这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称号还真是名不虚传。” 李红袖接着道:“那张纸上说,他是玉郎江枫的儿子,有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想请我帮忙。” 宋甜儿道:“帮不帮忙另说,谁不想看看传说中天下第一美男子的儿子长什么模样?” 一个十四五的美少年,朝你慵懒一笑,求你在一个小摊子边站上一会,说他跟人打了个赌,赌约是能不能从盗帅身上盗走一样东西,他想试一试,这样的微不足道的小小要求,谁能拒绝得了呢? 她们非但没有拒绝,反而非常配合,甚至在少年成功之后对他表示祝贺,并对受害者楚香帅施以嘲笑。 老丨江湖了,居然栽在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手里,丢不丢人? 楚留香并不觉得丢人,倒是对这个机智的少年很感兴趣。 一个武功不高的孩子,想从一个以轻功闻名,鼎鼎大名的前辈手中盗得一样东西,实在难如登天,偏他轻而易举,非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偷走了他的玉簪,还全身而退,这不仅需要巧思和胆量,更需要对人心有着十足的把握。 仿佛上天都要成全他,在傍晚,几个人准备回船上时,居然在城外再次见到了这个少年。 他在跟一个独眼老叟相濡以沫。 是那种字面意义上的相濡以沫,白花花的唾液在路当间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这场景极富冲击力,林默本来走在前面,在唾液横飞的时候,嗖得一下窜到了后面。 她本来没有洁癖的,缺钱那阵一张草席能睡三个月,拎着粪桶满街跑,偶尔身上粘上,蹭上那么点秽物,她也能平心静气当没看见。现在不行了,舒坦日子过久了,耐脏能力一股脑的反噬回来,一天能换三次衣服,一点汗味儿都受不了,后来在武当山,为了脱困,七八个大汉朝她脱裤子撒尿,这让她心理承受能力更是脆弱,那一粒粒晶莹洁白的唾沫仿佛自动长了小翅膀,呼哧呼哧的往她身上飞。 唾沫大战进入尾声,少年得意洋洋,朝那老叟张扬道:“恶赌鬼,第第二局你眼见是输了,愿赌服输吧!” 老叟狠狠道:“输个屁!再来跟我大战三百回合!” 少年眉毛一扬:“你想赖账不成?” 老叟道:“赖账?我轩辕三光这辈子什么都干,唯独没赖过账!你小子别走,我……呸!你个不要脸的小子偷袭!我……我打死你!” 眼看着文斗要变成武斗,楚留香飞掠到两人中间调停,冒着被吐一脸的风险生生把俩人拉开,也直到这时候,他们才知道了这个少年的名字。 江小鱼,恶赌鬼轩辕三光叫他小鱼儿。 “你的玉簪就别问我要了,我当了,当了三十两银子,花了十两银子吃饭,打赏了五两,还剩十五两,我请你们喝酒。” “没错,他就是十大恶人之一的恶赌鬼,最喜欢拉着别人跟人赌,刚从赌场被人赶出来,差点输得连裤子都没了,还好遇见了我,唉,又拉着我跟他赌,不然就扒我的裤子,你说他还要不要脸?” “赌就赌,我可是天下第一聪明人,难道还怕他?这不是你刚好路过么,从盗帅手里盗东西,多有意思啊,他要等晚上下手,我偏不,我就要白天试。” “我当然认得你,前年在掷杯山庄,我见过你踏着月色闯人家姑娘的卧房,还被打出来了……” 小鱼儿十分健谈,尤其是喝了酒之后,脸颊红红的,瞧着越发潇洒可爱,只不过他再潇洒,再可爱,看他一身战绩,也万万没有哪个女孩子愿意跟他搭话。 不仅不搭话,在他无意凑近时,还会坐得更远些。 对此,小鱼儿非常满意,酒也喝的愈发快活,连头上翘起的毛都染上了几分欢快。 他告辞的时候,天上已缀满了星星,夜风吹得人很舒服。 楚留香很喜欢这个肆意张狂的少年,分别时还问他有没有地方去,若没有地方住,他的船就停在附近。 小鱼儿龇牙笑道:“怎么会没有地方去?天下这么大,到处是我家,天是被,地是床,哪里摔倒哪里躺。” 林默道:“你喝了很多酒,在外面睡会生病的。” 小鱼儿道:“这位大姨……” 大姨两个字让林默心梗了一下,然而她心梗早了,小鱼儿接着道:“你知不知道,男人的酒量往往被他身边的女人影响,若他身边是个大美人,那这个男人一定飘飘欲仙,三杯就倒,若是个丑如夜叉的,那必然是个海量的当世豪杰,不信你看这位盗帅,喝了那么多就酒,还不是千杯不醉?” 小鱼儿犹嫌火拱得不够大,接着道:“在诸位阿姨面前,就算把我扔进纣王的酒池里,我也万万不会醉的,哈哈哈哈……” 一番话效果拔群,要不是走得快,他差点就挨揍了。 …… 三桅船上,林默在悄悄的借酒浇愁。 任哪个女人被人指着鼻子骂又老又丑心情都不会好的,蓉蓉她们年方二八,听了也不以为意,骂完就洗洗睡了,林默跟她们不一样,她已经三十岁了,有那么亿点点年龄焦虑。 镜中是一张明艳如牡丹般美丽的脸,白如玉壁,两腮粉红,好似三春桃花。 系统曾说过,在这个世界,她的时间是静止的,哪怕再过十年二十年,她的脸也不会一丝丝的改变。 林默不信,她分明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眼角细微的皱纹,再仔细一看,黑眼圈好像也有点重,嗯……最近胡吃海喝,脸好像还胖了不少。 我是不是真的又老又丑,偏自恋得很,完全没发现? 其实还可以吧?也没有很丑吧? 鸡尾酒空了一瓶,她坐在甲板上望天,而后自嘲笑笑,自己居然会堕落到因为别人两句玩笑话玻璃心到这种地步,真是…… 肩膀一重,披风落在她肩上。 楚留香在她身边坐下,夜风送来一阵郁金香。 “不是说睡了吗?怎么在这里喝酒?” 林默道:“你不懂,我这叫社会性睡眠,睡了,但没有完全睡,主要是想一个人待会。” 楚留香品味着社会性睡眠这几个字,目光落在一旁的镜子上,唇边绽出笑来:“小鱼儿的话的确有些过分,却也不无道理。” 林默侧过脸,想听听是个什么道理。 “男人的酒量的确会被他身边的女人影响,这话是对的,只不过我认为,一个男人喝酒时,他身边的女人越漂亮,他就越不敢醉,因为他怕醉酒会让自己精心打造的面具在美人面前碎掉。” “哪个男人不想在美人面前留下点好印象呢?” 林默嗤笑道:“那还真是辛苦你千杯不醉了。” 楚留香笑道:“的确辛苦,因为我看你的第一眼,喝的第一杯酒就已经醉了,又偏喜欢逞强。” 林默捂住脸,不用看也知道,肯定是红了:“难怪盗帅那么招女孩子喜欢。” “你呢?”楚留香低声问:“你喜欢吗?”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1-08-1200:00:26~2021-08-1323:46:5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草莓圈圈圈、麦麦1993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25、吃瓜 一句话让林默陷入了长久的沉默,她盯着楚留香的脸看,像是在思考,又仿佛是第一次认识这个人似的,楚留香被她盯得浑身不自在,手不由得摸了摸鼻子:“怎么了?” “你吃过猪油吗?”不等楚留香回答,林默接着道:“你前面说的话,配合着月色倒是颇为撩人,后面跟的那一句不好,让我忽然有种被糊了一嘴猪油的感觉。” 她轻笑道:“答应我,以后千万别在我面前开这样的玩笑,我怕胖。” 楚留香又是尴尬又是好笑:“我也只不过是看你难过,想哄你开心罢了,绝对没有别的意思。” 林默本已打算回去洗洗睡了,听他这么说,忍不住到道:“凭良心说,你觉得我怎么样?” “凭良心说,你姿色无双,气质出众,秉性温婉贤良,江湖女子但凡沾了这三样中的一样,只怕家中的门槛已被求亲的人踏破,偏你不但这三样全占了,更有卓然超群的地位,像你这样的女人,不管是什么样的男人站在你身边,都忍不住自惭形秽的。” 这话林默爱听,笑着问:“那么你呢?你站在我身边也会自惭形秽吗?” 楚留香也笑起来,一双眼睛在月夜星空下亮得惊人:“我不会,因为也有很多人这么夸我。” 林默笑出声:“这话不假,楚香帅玉树临风,仙姿迢迢,不管站在谁身边,都用不着自惭形秽。” 夜风也好似故意配合她似的,徐徐吹来,只见眼前的男人衣袍被风吹得鼓起,发带也随风起舞,仿佛随时要踏月而去,在楚留香眼里,林默又何尝不是如此?她长发披散,鬓边的珍珠步摇在耳畔轻轻晃动,一身白纱裙迤逦在地,如伞般迎风招展,冰肌玉骨的佳人离月宫仙子也就差一只兔子。 楚留香觉得自己还是快点回去睡觉比较好,不然再站一会,他非但要自惭形秽,怕是连心也要飞到月宫里去了。 第二天,苏蓉蓉检查了船上的物资,确认再无遗漏之后,大船扬帆起航,在渤海航行了七八天,停在了一个无人岛上,几个女孩子自然要上岛玩一玩,又是安营扎寨,又是露天野炊,岛上盛产一种红色的果子,小小圆圆的一个林默看着颇为眼熟,只是一时叫不出名字,尝了一口,绷着脸惊喜地塞给苏蓉蓉:“尝尝,可甜了。” 苏蓉蓉尝了一口,眼尾疯狂舞动,而后扯开了嘴角:“红袖甜儿,快尝尝,这个果子酸酸甜甜,汁多味美,等下可要多采些回去。” 李红袖和宋甜儿信以为真,一人摘了一个扔进嘴里,霎时一个手舞足蹈如踩电门,一个龇牙咧嘴狂打摆子,酸水一汪一汪的吐,颤着手说不出话。 林默捂着嘴,笑没了声,苏蓉蓉还绷着,紧紧抿着嘴,眼里却泛起了泪花。 还有一个人没坑到呢,憋住,千万别笑出声。 去打猎的楚留香拖着一只野猪回来,远远地便喊开了:“哪个姑娘行行好,快来救我一命,我现在简直饿得能把这只猪生啃下去。”他走近了些:“什么事笑得这样开心?” 宋甜儿急道:“快尝尝这个果子,好吃得要命。”她一把摘了三四个就要往楚留香嘴里塞,香帅才不上她的当,笑道:“甜儿送的果子我可不敢吃,谁知道鬼丫头又琢磨什么花样来害我?” 李红袖道:“甜儿捉弄你,我们默姐姐还能骗你么?不信你问她。” 林默连连点头:“不骗你,我什么时候骗过人?” 确实没骗过人,楚留香接过三四个,一□□开…… 草地上充满了女孩子们肆无忌惮的大笑声。 那一整天,楚留香酸倒的牙没能吃下一口东西,他也真的什么都没吃,气呼呼地坐在草地上等人哄他。直到林默指天誓日的保证再也不骗他,并送了整整一打鸡尾酒,楚公子才消了气,赏脸喝了一碗广府特有的甜豆花。 一个月过得很快,尤其是嘻笑打闹的度过一个月,纵有千万个舍不得,林默也不得不告辞。 海上的风渐渐冷下来,三桅船调头回了渤海,楚留香说想回中原看看,大船驶入长江,当沿岸的落叶打着转飘下来的时候,林默就知道自己该回去干活了。 临行前,楚留香送了她一只兔子。这位风流半生的公子到底是翻了船,他实在忘不了那晚的无边月色下,她长发白衣迎风招展的模样,尤其是昨日她说要走,午夜梦回,竟是她含羞娇怯依偎在他怀里,梦里混沌,记不得许多,只知醒来时,他心如鼓槌。 林默哪里知道楚留香的内心活动,只听到好感度从二十一下子涨到了五十,五十而已,她听了也不在意,接过兔子,抱在怀里一下一下地摸:“好可爱的兔兔哦。” 她今日穿了件粉红短衫,袖口扎紧,裤腿塞进短靴,一点也不似月宫神女,倒像观音坐下手捧净瓶的龙女。 “可惜我没有羊脂玉净瓶。”楚留香遗憾的想。 …… 有任意门在,林默回保定也就是一瞬间的事,走进城里,到处都是乐于助人,扶老携幼的和谐景象。 再看一眼“弃恶从善”任务的目标栏,各个任务目标的进度条都在缓慢增长,不疾不徐,还算喜人。 不错,有效果就好,以后若再遇上什么恶人,就照着这个方法来。劳改加思想教育是永远的神! 怀着喜悦的心情,她推开了金钱帮总部的大门,人都不在,问一七九,他说他也不知道。 奇了怪了,龙小云不在也还说得过去,怎的上官金虹和荆无命都不在?上街做好人好事去了?还是知道她要回来,提前到地里干活去了? 还有林仙儿,她有没有回来?跟阿飞走了一个月,俩人有没有什么发展?那样孤狼般单纯赤城的少年会不会收服她这颗海王的心? 林默怀着一肚子好奇,使唤金钱帮下属帮忙找人,这里不得不夸一句上官金虹,不愧是近两年发展最快的帮派,手下人办事效率就是高,不到半天就有人来回话,说是人找着了,在红叶山的西北亭,帮主就在那跟人吵架,他们不太敢靠近。 吵架放在上官金虹身上倒是个新鲜词,她实在好奇,悄悄凑过去听了一耳朵,终于知道为啥没人敢靠近了,那是一片修罗场啊! 她看见荆无命左手被白布吊着,上面一片殷红血迹,他的脸色已惨白,眼睛比他受伤的手臂还要红,里面所蕴含的情感似已被冰封住。 他身边还站着一个少年,跟他年纪差不多,生的唇红齿白,一身世家子弟的气派,看着他的脸,林默大概已猜出了他的身份。 他的声音已完全嘶哑,怒气几乎要将这落叶秋风点燃。 他对荆无命道:“我难道不该恨你吗?从你来到这的那一天开始,我的父亲忽然就成了你的父亲,他看重你远胜于看重我!你日日跟他形影不离,还当我不知道你的身份么?你根本就是他的私生子!我的母亲就是被你的母亲气死的!” 林默隐藏在暗处,发出了猹的警觉。 只听上官金虹淡淡道:“你是听谁说的?” “我还用听谁说么?我长了眼睛,我会看!我长了双耳朵,我会听!” 上官金虹叹了口气:“我虽然不止有你母亲一个女人,但我的孩子却只有你一个。” 少年显然愣住,至于荆无命……他的表情很复杂,林默形容不上来,也看不出他究竟是悲是喜,是忧是怒,他像是一个提线木偶忽然生出了自己的意识,头一次有了自己的情感,还在陌生的摸索着,只怕连他自己也说不清那种情感究竟是什么。 上官金虹的目光忽然落在荆无命的手上,不冷不热道:“你不该失手。” 荆无命也在看那只手,垂下眼,他说:“是。” “失手了就不该回来。” “是。” “我也不问你为什么回来,只希望你还记得金钱帮的规矩。” 荆无命高瘦的身子似晃了晃,哑声道:“我记得。” 上官金虹道:“好,你可以走了。” “好。”荆无命说好,身体却没有动。上官金虹却动了,他抽走了他的剑,面无表情道:“现在的你,实在不配用这样的剑。”说完,上官金虹带着剑走过去,不再看他一眼。 少年倒是看了看他,他在欣赏荆无命现在的表情,然后笑出了声:“我明白了,父亲对你好,只不过是因为你的手,你的剑,人总是格外珍惜自己趁手的工具,可当这件工具废掉,自然也该扔了。” “我本想杀你,现在却发现实在没这个必要,因为你现在活着也跟死了没什么区别。”少年说完,跟上了父亲的步伐,亦不再看他一眼。 林默看到,那双永恒的死灰色的眼睛已流露出极致的痛苦。 她在上前安慰和悄悄走开之间犹豫了一下,然后选了后者。 自己这笨嘴拙腮的就别瞎说话了,让他自己静静吧。 上天好似嫌她吃的瓜还不够刺激,回城没几步,她又瞧见了林仙儿。 长街上,众目睽睽之下,她被三四个蓝衣小伙子扯住,几个人有着如出一撤的哀怨脸,纷纷控诉她的八爪鱼行径,怒道:“当初你说只爱我一个,为何不到三个月你又另有新欢?直说吧,他排第几?” 林仙儿下意识就想说不然就排小十吧?然而看着阿飞越来越沉的脸,久违的情商终于上线,她扯着阿飞的衣服,深情款款道:“我……从前的确不是个好女人,但我愿意为了你,跟他们这些人从此一刀两断!对你,我是认真的!” 蓝衣少年怒道:“你当初也是这么跟我说的!你连一个字都没变!” 阿飞看着她,用力一扯,跟他的衣服也来了个一刀两断,一个字也没说,走得决绝。 林仙儿抱着他的衣服,目光追着他远去,嘤嘤嘤地哭起来,转头朝她的数字军团大声道:“你们为什么要追上来?难道我没有给你们钱么?滚滚滚,都给我滚啊!谁要你们!” 美目流盼生辉,一眼就瞅到了默默吃瓜的林默,她蝴蝶一样扑过去,委屈道:“姐姐,我都是按照你教的方法做的,为什么你睡完人都甩得掉,我却一个也甩不掉呢?是因为我太美了,他们都舍不得我么?” 林默:……并没有教你这种奇怪的东西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林默:嗝~ 感谢在2021-08-1323:46:59~2021-08-1501:12:1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天黑黑77瓶;因为你丑不怕4瓶;甜甜是大可爱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26、来活了 傍晚,保定下起了倾盆大雨。一场秋雨一场寒,雨越下越冷,仙儿一边哭一边打了两个冷战。 厚重的披风裹上,她手捧着热茶,抽抽噎噎道:“我喜欢他,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跟他在一起的一个月里,我有整整十八天没碰过其他男人!十八天啊!难道还不能证明我对他的感情么?” 林默沉默地看她,这理直气壮的语气总让她觉得这个世界本就如此自由奔放,是自己太保守,理解不了这种深刻的感情。 林仙儿哽咽道:“我如此真心对他,他却连睡都不给我睡,我跟了他八天,他才肯给我拉拉手,大半个月才肯让我亲一亲,可等我拉着他翻到床上的时候,他却红着脸跑了!我好不容易把人逮回来,还安慰他说,第一次没关系,我有经验,保证会让你舒服,没想到……没想到……呜呜呜。”她一口将茶饮尽,哭得直打嗝:“他居然说得那么难听,我这一辈子都没听过那样伤人的话……呜呜呜呜,他虽然那么说,可我看得出来,他对我一定是动心了,他一定是喜欢上我了,眼看着他就是我的人了,谁知半路上冒出那些个杀才!” 林默静静地听,静静地饮了口茶。 林仙儿眨了眨眼,把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均匀涂满整个眼眶,怯生生道:“姐姐,你怎么不说话?” 林默放下茶杯:“我无话可说。” “呜……” “仙儿,其实你什么都明白,你明白阿飞喜欢你,你也明白他想要的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你,一颗完完整整的心,他可以不在乎你的过去,但不能不在意你的未来。” “姐姐……我该怎么办呢?” 林默道:“要么你此生只要他一个,你还有机会,要么,忘了他,拥抱你的大森林。” 林仙儿低下头:“不能两全吗?” 林默没再说话,推开门出去,走到门口忽然立住,软了语气道:“我要说的话在三年前就已经说尽了,希望你还记得。我不想对你的私生活指手画脚,只希望你能善良一些,别伤害了爱你的人。” 天黑得像泼墨,闪电刺破云层,霹雳而下,照亮了远山的苍茫四野。 也照得林默脸色雪白,她表情是温柔的,语气也是温柔的,可眼中的警告骇人。 无形的威压让林仙儿的心猛然颤抖,冷汗爬满了后背,她强扯出一丝笑,小小声说了句:“我知道了。” 大雨滂沱,打在房檐上的声音吵得人心碎,林默梳洗完,躺在软床辗转反侧。 蝙蝠岛带回来的那些人已经安置好了,一个个老老实实的,挑粪的挑粪,铲地的铲地,干得热火朝天,保定农庄上的百姓们提起金钱帮就跟提起活祖宗一样,还有内城里,帮众们日行十善,效果也异常的拔群,别人不说,光是地方上的知府通判就已经因治下有方被上头表扬好几回,若不出什么岔子,估计年底就能升迁了。 知府也是够意思,据说昨天下午还命人送来两块金光闪闪的牌匾,上面分别写着:兼济天下,功德无量。 可以想象,牌匾上墙时,上官金虹的脸色也必定分外的“金光闪闪”。 还有龙小云,今天一早准时去田间报道,看起来乖巧无比。为了防止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林默还特意走访调查了一番,得知他这一个月都老老实实呆在家侍奉母亲,偶尔还看看书,写写字,据说是想往科举仕途方面努力一把。 综合来看,这一批“弃恶从善”完成任务也只是时间问题,已不需要她日日盯着,她可以抽空去带下一届“学生”了。 林默回来的时间不长,搅风弄雨也只在保定,且她故意让金钱帮将消息封锁,是以,江湖上知道她回来的人还不多。 换言之,钓鱼执法还能用用。 正盘算着下一步计划,天边又一道滚雷炸响,雨声越来越大。 雨越大,她心里就越不安,总觉得忘了什么事…… 半晌,她从床上坐起,想了想,又躺回去,天这么黑,雨这么大,谁出去谁傻。 闭上眼,仿佛瞧见了那个死灰色眼睛的少年,他左臂吊着,应该是废了。 一个骄傲出色的剑客,先是废了用剑的手,再被一心效忠的人那样抛弃,连佩剑也要被夺去…… 林默起身,下床,穿衣,手刚扶上门,忽又长长地叹了口气:“真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这么大的雨,他肯定早就走了。” 她又回到床边坐下,踢下鞋子,又很快穿上,嘟囔道:“就去看一眼。” 任意门打开,门那头的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魔窟,她用屏障将自己完全包裹住,走过去,她看见那高瘦的身影还站着,在狂风暴雨里一动也不曾动。 “荆无命?”林默将屏障延长,挡住他头上的雨,然后走到他跟前。 老实说,林默在仰头看到他脸的时候被吓了一跳,若非听到了他心脏还在跳动,她几乎以为这个人已经死了。 他的眼睛还睁着,空洞而呆滞的睁着,那是绝望到极致,没有生命,也没有情感,简直像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死人。 林默也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知道任何语言说出来都是苍白无力的,她只好陪他站着,屏障挡着雨,厚重的衣服披在他身上,然后,她拉起他的手,受伤的那只。 伤在上臂,肉眼可见的筋膜断裂,或许骨头也断了,他包扎得很糟,也很匆忙。 就这么站了一会,荆无命忽然道:“你来做什么?”声音也是空洞的,没半点活人气。 林默以为他即便站到天亮也不会先开口的,她轻声道:“你总不能一直站在这里,不如先跟我回去?” 林默以为他不会动,偏偏他动了,他走进任意门里,自然而然的进了她的房间,啪得一声把门关上,然后脱衣服。 他的左手已经完全不能动了,右手扯着衣带,泄愤一样将衣服一件件扯下来,林默听着里面的动静,抱着臂道:“你不觉得自己有点过分吗?” 里面的声音忽然静下来,林默轻叹:“算了,你要不要吃东西?” 里面传来床板的咯吱声,被褥的铺展声,唯独没有说话声。 林默想,她今晚可能要到别处去睡了,她长长叹了口气,莫生气,莫生气,我自找的。 任意门缓缓消失,荆无命躺在床上,看着那扇门,哑声道:“你何必可怜我?” 清晨,日上三竿,林默一手抱着新衣服,一手端着餐盘踢了踢门:“你起来没有?我进去了噢。” 她推开门,见人还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她顺手把衣服往床上一丢,餐盘放桌子上:“等下起来记得吃,我还有事,先走了……你想干什么也随你,如果你想留下的话,我可以跟上官金虹说……” 话没说完,荆无命立刻从床上坐起,大声道:“你以为我是被他赶出去的么?你以为他那么对我,我还要跟着他么?” 林默沉默了一下:“不错,你为他卖命多年,他的确不该那样对你,你要是想报复他,我也不会拦你。” 荆无命冷笑道:“报复?我已是个废人,何谈报复?” 林默失笑,柔声劝哄道:“好好好,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都随你好不好?当然,我建议你先吃饭,然后再好好的睡一觉。” 荆无命哑了声,死气沉沉的眸子动了动,添上些许复杂的情感:“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你把我当成什么?” 林默看着他的眼睛:“我当你是个人。你也不用疑心我是要利用你还是怎样,我对你好是因为我善良,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对谁都很好。” 荆无命拒绝对视,人一躺,被一盖,一副天塌下来都不想理的傲娇模样。 不过话说回来,他是怎么受的伤,以他的身手,什么人能伤到他?林默正想去找上官金虹问问,外头一七九急匆匆奔过来:“林姑娘,有人找你。” “找我?是什么人?” 一七九道:“他说是江南道一十八连横镖局的局主赵江尘,想请您出面,保一批红货。” 红货就是贵重财宝的意思,这也是林默老本行了。 林默蹙眉:“他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金钱帮总部很大,但“没有会客厅,林默在偏院里见了这位镖局局主。她依稀记得,这是个比较有名的人,他家的镖局非红货不保,自打他当上局主,三十年里,镖局少说押了几百趟镖,没出过一次纰漏。 赵江尘身材瘦小,长得像个金丝猴儿,只不过眼睛比金丝猴还要亮些,是个须发皆白的老头。 林默把她疑惑的问题又问了一遍:“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赵江尘二话不说,立刻拜倒在地:“小人不敢隐瞒,小人有位朋友,正是金钱帮分舵第八舵主向松,是他告诉小人您回来了。” “哦,坐。” 赵江尘不敢推辞,坐下来接着道:“小人知道,您轻易不出山,也不会将金银财宝放在眼里,可小人接下的这批红货也只有您出山才保得下,您……也非保不可。” 林默托腮:“是吗?你知道上一个这么跟我说话的人怎么样了么?” 赵江尘浑身一抖,从椅子上滑下来,颤声道:“怎……怎么样了?” 作者有话要说:叮——孪生兄弟相杀副本开启 127、写轮眼 上一个这么对林默说话的人也没怎么样,身体倍棒吃嘛嘛香,就算有一天不幸死了,也跟她半分关系都没有。 林默当然不会照实说,而是阴森森道:“他被我用天之锁吊起来,在烈日下晒了整整一天,然后万剑穿心而死,尸体碎成了渣渣,拼都拼不起来。” 这一套是跟上官金虹学的,身处高位一定不能太和蔼,就算和蔼,也不能当着求你办事的人的面表现出来,否则会陷入无尽的麻烦,属下也会看你好欺负,进而蹬鼻子上脸。 所以在这段时间里,林默在以理服人的同时也慢慢过度成了物理服人。 这话要换成别人说,赵江尘也就微微一笑,他堂堂局主,可不是吓大的,但开口的人是大魔王,魔王每说一个字,他的心就像被大锤敲一下,心紧张得发痛,酝酿了一肚子的话哆哆嗦嗦怎么也吐不出来。 效果不错,林默稳如老狗,淡淡道:“你最好有个听起来不错的理由。” 赵江尘捋了捋舌头忙道:“是是是,一年前,峨眉掌门独孤一鹤在海上出了事,您可听说了?” 林默目色一沉:“据说是被海浪掀了船?” 赵江尘摇摇头道:“非也,此事另有内情。独孤掌门仰慕大海的壮阔,远离中原是非,这本是好事,可惜,千不该,万不该,叫他寻到了藏匿在无名岛上的宝藏,就是这批宝藏叫他送了命。” “有人劫杀?” “不错,独孤掌门带着这批宝藏路过南海剑派时被南海十一剑堵在无风港口,他们先是派水鬼凿露了船底,又围困孤岛,断水绝粮,最终,唉,那些人为了财宝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独孤掌门刀剑双杀威震江湖,竟命丧于这等阴险手段里。” “后来还是白云城城主出面,剿灭了南海十一剑,讨回了独孤掌门的尸身,又委托小人将独孤掌门的尸身和那一批财宝送往峨眉。” “此事本也是绝密,不知被何人走漏了风声,让十二星相探听到了,他们这些恶贼向来只取红货,被他们盯上的红货从没有一批逃得过,小人本也不怕他们,可这次不一样,这次不但十二星相集体出动,就连江湖上的十三凶徒也盯上了这批红货,小人实在走投无路,听说您与独孤掌门有旧交,您就算看在独孤掌门的份上,想来也断然不会让他的遗体被这些歹徒所扰,生前留下的财富亦被歹人窃取。” 林默听得唏嘘,这的确是个不得不去理由,算起来,独孤一鹤也是她的老师,未能在他生前帮他什么,死后怎么也该出一份力。 除此之外,那什么十二星相十三凶徒的,听起来就很适合参加一波劳改,为她弃恶从善的任务添砖加瓦。 林默沉吟道:“一七九,麻烦你将这位赵局主带下去坐一坐,喝喝茶,我准备一下,随后就到。” 赵江尘眼睛一亮,浑身散发着喜悦的光彩,千恩万谢哐哐磕头。林默转身回了房间,荆无命已喝完了粥,正在拆绑着左臂布条,林默进来他也当没看见。 小药箱“当”得一声,震得桌子晃了晃,林默道:“像你这样的绑法,不出半个月,你这只手臂就得截肢。” 荆无命理都没理,哪怕他在她的床上睡了一宿,身上还穿着她为他找来的新衣,毫不客气地吃光了给他的早饭,仿佛林默对他好,容忍他,迁就他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林默拉过他的手,不客气地制止他粗暴的举动,小心揭开他伤处的白布,撒上药粉,然后仔细摸了摸断了的骨头有没有错位,检查完,再用干净的纱布一圈圈缠好,动作轻得不能再轻:“好了,你这条胳膊再使力是不成了,不过至少留下来不影响美观。” 荆无命这才抬头看了她一眼:“美观?” 他浑身上下任何一个部位都跟美观这两个字挨不着,也没人会在意一把杀人的刀长得好不好看。 林默笑着看他,然后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脸,笑道:“其实你的眼睛挺漂亮的。” 荆无命猛地挣脱开,像是承受了莫大的屈辱一样愤慨,他站起来就要走。 林默道:“我要离开几天,你要是没事的话可以跟我一起走。” 荆无命立住。 林默接着道:“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伤成这样的,但看你心情不是很好的样子,不如跟我出去散散心吧,我以前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有人带我出去散心,心情的确会好很多。” 她走过去:“其实离开也好,你就算不报复,也总得让他知道你是多么的重要,他离开你是多么的不明智,你说是么?” 荆无命静默半晌:“好,我跟你走。” …… 野外密林间,上官金虹头戴大草帽,锄头杵在翻烂的泥土中,黄衫人躬身道:“帮主,正如您所料,魔王真的带荆无命走了。” “她有没有问他为何受伤?” “没有。” “荆无命有没有说别的?” “他什么也没说。” 上官金虹拧起了眉:“这倒是怪事。” 哪里怪黄衫人也没敢问,他呐呐道:“帮主,还……跟么?” 上官金虹道:“不必了,你们瞒不过她的耳目。” 黄衫人迟疑道:“可……万一荆……荆先生他真的被魔王收服,我们岂不是……” 上官金虹一锄头刨烂了地里的石头,冷冷道:“他不会。” 黄衫人垂下头,躬身退下。 究竟会不会,其实上官金虹心里也存了个疑影,他根本不相信任何人,有时候连自己都不信。然而即便不信他也没有别的办法,他只能试试,试魔王的慈悲心。 有时候,慈悲心往往能要了一个人的命。 …… 林默的确很仁慈,一般不轻易杀人,除非有人在她的底线上疯狂起舞。 客栈的天字一号房的房门上被印了一条碧青色的小蛇,活灵活现,把沐浴回来的林默吓了一跳,嗷一嗓子,赵江尘立刻幽灵般地出现在她身后,看见蛇,也跟着嗷一声。 林默回头:“你鬼叫什么?” 赵江尘指着蛇道:“十二星相已经出手了,这是碧蛇神君,我们得警醒些了,被他缠上便如附骨之疽,想脱身难如登天。” 林默道:“不会的,放心吧,他也就那样,除了长得恶心点之外,也没什么厉害手段。” “您见过他?” “他追杀过我,所以印象比较深刻。” 赵江尘惊道:“追杀?他?追杀您?”他单知道碧蛇神君手段毒,没想到胆也这么肥。 林默摆摆手道:“不用这么惊讶,无限月读之后,我一天至少能遇到二十个来杀我的人。” “那,您没杀了他们么?” 林默笑了一声:“我要是都杀了,这会江湖就没人了。” 这就是林默的仁慈之处,她很能理解别人想杀她的心情,能放一马就放一马,实在过分的,就胖揍一顿,也没真要了谁的命,这也造成了一个后果那就是想杀她的人越来越多,一个个的都把她当成通关boss,手痒了就来刷一下,手痒了就来刷一下,直到她住进神侯府才消停。 这个碧蛇神君也算老冤家了,各种手段她早尝了个遍,武功不咋地,这么多年了,还拿小蛇吓唬人,也没个新鲜花样。 收拾他甚至都不用亲自动手,见闻色霸气覆盖整个客栈,林默静心聆听漂浮,西南拐角,她听到了一声极细微的蛇吐信的声音。 不好!这是—— “你和你的人原地待命,不要走动。” 林默吩咐一声,直奔蛇声透出来的地方,一脚踹开门,碧蛇神君没有,倒是见到了熟人。 “小鱼儿!” 屋里正是江小鱼,他浑身上下都缠满了蛇,手腕上、脖子上、身上、甚至就连鼻孔里都钻了蛇,一眼看过去,足有十四五条小蛇。 小鱼儿年纪虽小,却也足够镇定,他木立在原地,浑身僵硬,竟也能笑得出来:“你好呀大姨。” 林默也不管什么大姨不大姨的,直接上手,先是放出迟钝光线延缓蛇的速度,而后用破道一个一个冲烂蛇的脑袋,腥臭的蛇血溅出来,小鱼儿白了脸色,把烂蛇一条条扯下来,长嘘了一口气,拱手笑道:“多谢前辈出手搭救,晚辈感激不尽。” 这听着还像句人话,小少年笑起来,眉宇间一片暖色,即便脸上也有疤也不损容貌分毫,看着这张脸,已能想象当年玉郎江枫是何等的风姿迷人了。 “你怎么会在这,碧蛇神君怎么会找上你呢?”林默也顾不上欣赏这张脸,声音染上了愤慨。 江湖人自有江湖道义,小鱼儿还是个孩子,便是穷凶极恶之徒,也很少有谁会对一个孩子出手,那蛇头蛇尾的家伙怎么如此下作? 很快,碧蛇神君告诉她,我还能更下作一点。 门外突然传来一声声惨呼,小鱼儿脸色变了变,急奔出去,客栈楼下,已是一片血海。 只见一条青惨惨的蛇飞起来咬中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妇人倒下,除此之外,还有一伙蒙面人,见人就杀,刀刀见血,小小客栈,瞬间沦为人间地狱。 小鱼儿正要跳下去,忽然听到背后传来冷冷的一声:“看剑!” 匕首闪着寒光,林默站在二楼的栏杆处 同一时刻,所有人即刻跪倒,双手高举合十。 小鱼儿惊恐回头,他看见林默的双眼已变成了血一样的红色,瞳孔是万花筒的图样。 “好久没体验过鬼附身的乐趣了啊。”她这么说。 128、陷阱 一声看剑,楼下大堂的人有一个算一个,纷纷如遭雷击,“看剑”两个字普普通通,就算是拿着木剑玩耍的儿童都会在与伙伴玩耍时喊上那么一句,可真正让这两个字变成神话的,天下只有那么一个人。 大魔王,林默。 声音所致,剑光所指,没有人能站着,也没有人敢站着。尤其是那些肆意砍杀无辜的蒙面歹人,他们单膝跪地,双手高举,紧紧并拢在一起,被一股神秘而诡异的力量牢牢牵扯着,无论如何挣扎,都动不了一丝一毫。 哪怕听了再多的传言,也没有真身体会来得惊怖。 即便是这样可怕的能力,也只是魔王众多能力中最不起眼的那一个。有个别胆大之人仰头朝上看了一眼,猝不及防的,瞥见那双猩红的,带着奇妙花纹的眼睛,那是……那是……他们从不曾听说魔王有这样的眼睛,也不知道这双眼睛代表着什么,拥有着什么样可怕的力量,他们只知道,魔王大概,或许,可能,又被鬼附身了。 江湖传言,魔王本性软弱慈悲,可一旦被鬼附身,就会变得凶残无比,杀人不眨眼,一个不小心,她或许会把整个天下都给毁了。 被附身的魔王比林默本身要可怕万倍,这是所有人的共识。 似乎过了很久,又似乎只过了一瞬,只听魔王缓缓开口:“倒下的都是什么人?”声音冰冷至极,冷得像火山外的冰雪。 没有人敢开口,林默不耐地,将目光落在一个蒙面人身上:“你说。” 蒙面人扛不住这种问究,他或许不怕死,但他不能让自己免疫恐惧,他低低道:“是……是过路人。” “哦,过路人,那你们呢,你们又是什么人。” 关于这个问题,蒙面人大多数时候都会极为自负,极为不屑地开口告诉对方,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十三凶徒便是,即便对方到死,也只能得到一个这样敷衍的名号,就连这,也只是他们对即将毙命在自己屠刀的冤魂的一点仁慈而已。 如今角色调换,那个被点名的蒙面人冷汗以湿透脊背,顶着如山岳般厚重的杀气和威压,吞吞吐吐道:“我等是,十三凶徒。” 林默歪头,总觉得这个名号有些耳熟,仿佛在哪听过:“十三凶徒,我记得在六扇门挂过号,是么?” 蒙面人战战兢兢道:“是,但不是我。” “哦?”林默沉吟一番:“我想起来了,四年前,我还住在神侯府的时候,四大名捕一齐出动,剿灭的那伙贼人不就是十三凶徒么?你们算怎么回事?继承了前辈衣钵了?” “看来,当年的那场围剿没能奈何十三凶徒的首领,只要他还在,“十三凶徒”就永远都在,是么?” 蒙面人不敢再答,他已看到那双眼中的图样在转动。 “你们很喜欢杀人,对么?觉得残杀那些不会武功的普通人很有成就感,对么?看着他们绝望倒下的感觉很舒服?既然这么喜欢,就请自己感受一下,绝望的,一点点死去的滋味。”林默手抠住二楼扶栏,愤怒之下,生生将碗口粗的木头掰断。 彭得一声巨响,栏杆掉下去,摔成了两段,下面那些蒙面人惊奇的发现自己能动了,随即,他们神思一晃,竟看到了无数的钢刀利剑朝自己飞过来,他们跑不掉,也无法与之相抗,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体被穿透,被生生剖开,剧痛在身体的每一处神经蔓延跳动。 最绝望的是,他们不会死,身体四分五裂之后,竟还会神奇的组合在一起,一切完好如初,紧接着,又是新一轮的折磨。 万花筒写轮眼,火影忍者中最高级别的瞳术、毁天灭地的招式数不胜数,仅仅让这些恶人陷入痛苦的幻境中,实在有些大材小用了。 林默从一边的楼梯上缓步而下,踏过遍地的鲜血,看着倒在地上的那一具具死状惨烈的尸首,有女人,有孩子,有青年,也有老人,他们只是为了生计奔波的普通人,只是无意进了这家客栈,无端端的枉送了性命! 他们之中,或许有家中的顶梁柱,有等待他们的父母妻儿,有幼子盼望归家的母亲……为什么江湖争斗要滥杀无辜,要累及手无寸铁的普通人? 一想到这,林默心口的怒火就烧到了顶点,当初面对原随云的那种恶感再一次涌上来,这些凶手,就算死上一万次也不嫌多!弃恶从善?他们凭什么,有什么资格从善? 这是林默第一次以纯粹的惩罚为目的绑定体验卡,拉人入幻境这种能力实在太方便了,这种强烈的“使用”愿望,已经被刻意训练过的意志力让体验卡人物的人格被压制,同时,能力也释放到了极致。 上一次绑定宇智波斑……想起来还真是恍如隔世。 小鱼儿亦步亦趋的跟在林默后面,他也有点打怵,这位林阿姨仅仅只是瞪了这些人一眼,他们就在地上痛苦打滚,哀嚎,明明承受了极大的痛苦,偏偏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 这是什么可怕的力量?她究竟是鬼,还是神? 小鱼儿自小在与世隔绝的恶人谷长大,大魔王的赫赫威名他听说过,也只当志怪故事听,现在活生生的故事就在他眼前上演,他忽然想起自己故意气她,以为她是凭姿色勾引盗帅的那种女人,还骂她又老又丑……小鱼儿咽了口唾沫,假装忘了这茬。 赵江尘带着他手下的镖师们听了动静匆匆赶下来,见了这情景也没多意外,毕竟是大魔王,无论她做了什么都不需要意外。 林默翻了翻积攒的家底,实在没找到让死人复生的能力,只得遗憾做罢,吩咐道:“你派人将他们好生安葬了,顺便报官,让官府善后吧。”说起来就很气,本地官府也不知道干什么吃的,发生这么恶劣的事情,过了这么长时间了居然都没来个人? 赵江尘连连称是,然后迟疑道:“那这些人……”他指着十三凶徒:“也移交官府么?” 林默道:“明日走的时候带上他们,我自有用处。可惜让碧蛇神君给溜了,我以为他重新挑战一下我……这样一来,十二星相会不会都不敢出手了?” 赵江尘想这不是肯定的么,之前不知道,现在有您在,谁干造次? “那,这位小兄弟是……”赵江尘看看小鱼儿,小鱼儿道:“我是路过的,路过,你们聊你们的,不用理我。”他正要走,林默将人一把扣住:“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小鱼儿装傻:“什么问题?啊你说那什么碧蛇神君?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对付我,或许是看我长得俊俏,心生妒忌?” 林默盯着他看:“嗯?” 小鱼儿挠挠后脑勺:“我们进屋说。” 十三凶徒还在幻境里熬刑,赵江尘手下的镖师们暂且接管客栈,一部分去报官,一部分收拾楼下大堂的尸体,还有一部分暂且维护秩序,抚慰那些屠刀下的幸存者,有人哭有人叫,大堂一时间混乱不堪,当然不是说话的地方,唯有二楼拐角的房间还算安静。 小鱼儿讲了一个关于藏宝图的故事,他讲得滔滔不绝,总得来说,就是他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份藏宝图,里面记载了一大批珍贵的宝藏,就是这份藏宝图让他受尽追杀,苦不堪言,他刚从十二星相中的“牛”和“羊”手中逃脱,没想到转头又遭遇了“蛇”。 又是十二星相! 林默略寻思了一下,今天这么一闹,她的身份肯定包不住了,以如今江湖对她的忌惮,知道她跟着赵江尘的镖局就万不会再有人敢打这批红货的主意,都是宝藏,小鱼儿孤身一人,又是个孩子,肯定更惹眼些。 林默道:“你知不知道你那份宝藏埋在什么地方?” 小鱼儿刚想说不知道,就听林默笑了一声:“你总不会觉得我也在打宝藏的主意吧?以我今时今日的地位想要什么没有?什么金银财宝,对我而言是最没用的东西。” 小鱼儿马上就问,对你来说什么才是有用的东西? 林默道:“坏人。” “你是说,你想跟我一起走,然后把埋伏的背后的坏人来个一网打尽?” 林默道:“我就是这个意思。” 小鱼儿当然没有什么不同意的,这么大个保镖不要白不要,他是快乐了,赵江尘要哭了,您走了我们可怎么办,您不能厚此薄彼啊,我们押的这批可不仅仅是红货,还有…… 彭——门被大力推开,赵江尘声音一噎。 门口站着荆无命,胳膊上缠的厚厚一圈纱布已经乱糟糟的不成样子,他整个人也乱糟糟的,冷着脸,冷冷地瞧着屋里的每一个人,然后定在林默身上,一张口,是连他自己都没想到的喑哑:“你预备跟着这小子走?” 林默是有这个打算,但也不是说这边就撒手不管了,她还有个两全其美的方法,还没张口,就被荆无命的眼神刺了一下。 不是说这眼神有多可怕,而是,委屈,她从未想像过这种委屈的神情会出现在这样一个冷面修罗,心如死灰的一个人身上。 他嘶声道:“连你也要丢下我?”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倒计时,预计还有十章左右吧 129、致命毒药 林默一时间有点发懵,没太搞懂这孩子究竟在委屈啥。 自从带他离开保定,往南海去接镖,路上也走了五六天了,这五六天里,林默为了照顾他这个伤患心情,可谓是尽心尽力,嘘寒问暖,简直把他当儿子养,手臂的伤她请名医看,每天上药包扎都是她亲力亲为,怕他晚上饿,还不忘送顿夜宵,想着他受伤不方便,连他衣服都是她亲手洗的!这混球小子可好,非但连个谢字都不说,天天脸沉得都快拧出水来,总让她想起当初户部每月上门讨债的小吏。 一个人的耐心总是有限度的,林默是习惯对人好,但她并不习惯犯贱。 所以在她的计划里,并没有把荆无命给算进去,他爱走走,爱留留,不伺候了。谁能想到,还给这大爷惯出毛病来了,他还委屈上了! 门被风吹得嘎嘎响,不时有各种声音从下面飘上来,吵闹得跟。林默冷下脸:“你们等我一下。”然后看着荆无命的眼睛,沉声道:“你跟我过来。” 他们去了隔壁房间,也是荆无命的房间,房间里里就像他这个人一样,乱得很,桌子上的碗筷没收,各种药瓶也摆在上面,有两个还倒了,药粉撒了一桌子,一卷裹上的白布从桌子垂到地上,上面一团脏污,地上的凳子也倒了,往里望去,更是如台风过境一般。 这打理能力,也就是原来他住的地方东西少,不然还真没个下脚的地方。 林默把倒了的凳子扶起来,拾起垂到地上的白布,把脏污的地方撕下来,随便在凳子上擦擦,顺手丢在地上:“坐。” 荆无命坐下来,脸色的表情好像下一秒就要问她要钱。 他才十九岁,从小没有父母,在被上官金虹捡到之前可能满街要饭,天天被人殴打,后来在金钱帮,即便习得一身剑法,也是作为没有感情的杀人工具,说不定还会被当成私生子欺负……这么一想也怪可怜的,林默也就不跟他计较他的种种无礼举措,直接开门见山道:“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是不是特别讨厌我?” 荆无命眸光一颤,立刻道:“是。” 林默都不用让系统调好感度都知道,这话绝对是真心的,她缓缓吐出一口气,扯出一抹笑:“行吧,既然如此,咱们就此别过不是正好?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荆无命的手放在桌子上,骨节收紧,一字一字道:“是你要带我出来的。”这话说得阴风飒飒,杀气毕露,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带着血腥气。 林默明白他什么意思了,我可以讨厌你,但你必须包容我,你答应要我,我可以不喜欢,但你不能反悔。 凭什么啊?林默当场就被他气笑了。她站起来,捏住他的左肩,居高临下道:“我本来还很同情你,现在却只剩下厌恶,我从来都没有这么讨厌一个人,以至于再多看你一眼我都很难受,所以我反悔了,希望你马上在我面前消失,你明白了么?” 她说完,荆无命已惨白了脸色,渐渐变成血色尽失的模样,眼中满是不可置信:你怎么能这样? 这样的表情让林默稍稍快慰几分,她也算明白了,小白眼狼就是小白眼狼,对他多好都没用,他不但不领情,说不定还会在心里嘲笑她蠢。 刚出走去,才关上门,就听见里面霹雳乓啷一阵乱响,不管他,林默回了隔壁,隔壁一个个呆若木鸡,赵江尘嘴巴张了张,搓着手道:“您,解决完了?” “嗯,我们继续,不用管他。”林默道:“估计要不了多久,我护送红货到蜀中峨眉的消息就会传开,到时估计没有谁再敢打你们的主意了,若没有人撞上来,我再跟着你们意义也不大,所以,为了节省时间,我打算用任意门直接把你们送过去。” “任……任意门?” “没错,任意门可以让你们瞬间到达任意一处地方,我想让独孤掌门尽早入土为安。” 赵江尘忙道:“是是是,正是这个道理。” 林默接着道:“不过,样子还是要做一下的,在把东西送还之后,你们仍要假装运镖,而且声势越大越好,我需要你们来帮我吸引一些目光,另外,十三凶徒跟你们一起行动。” 老实说,赵江尘有点不太明白大魔王这番用意是什么,但他又不敢问,只能道:“可那十三凶徒的武功实在高强,万一出了点什么差池……” 林默道:“无妨,我废了他们的武功便是。” 这话说得轻描淡写,声音既不狠厉也不森冷,却无端叫人心里发毛。 对他们这些刀头舔血的人来说,行走江湖,武功自是放在第一位的,废了武功就相当于废了人半条命,且,武功能怎么废?无非是废内力毁丹田,使兵器的断手,轻功断腿,一套下来,人约莫也活不成了。 谁说魔王仁慈来着?这是要把人酷刑折磨到死啊。 次日一早,天光大亮,林默起身洗漱完毕,镖师们已在客栈大堂里等着了,官府的人来过,又走了,除了写两本卷宗外意义不大。 十三凶徒一个个被绳索捆住,在幻境里受了一夜的活罪,这会儿,一个个抽搐着身子,生无可恋,目光呆滞,已经死麻木了。 林默随机走到一个人面前,摘下他的面具,轻轻啧了一声:“还这么年轻,叫我怎么忍心下手呢。” 面具下的脸看上去也就二十来岁,她有些唏嘘,手移到他腹上,轻声道:“最后,给你们一个善良的机会。” 手上雷光闪烁,面具人一声野兽般的嚎叫,浑身剧烈抽搐了一阵,很快就不动了。 千鸟,宇智波家的绝技,废人经络再轻松简单不过,林默一个一个废过去,到了最后一个,她忽然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问道:“你们首领是谁?” 那人瑟缩地看着林默的手,闭上眼,身子一挺,直接撞了上去,抽动着,没了生息。 林默甩甩手,吩咐道:“葬了吧,把其他人带上,准备走了。” …… 深秋,冷月,峨眉山上寒鸦对月,发出阵阵鸣叫。 高山上耸立着一面大旗在迎风招展,黑底,骷髅头,在冷月的照映下显得有些恐怖。 小鱼儿一口气爬上山,脸累得通红,他靠在一块大石头上,一阵一阵的喘。 林默早就坐在石头上了,看他这副样子不由笑道:“你该早点告诉我,你那份藏宝图的地点也在峨眉,你看看,白走这许多冤枉路。” “林阿姨……” 林默拳放唇边咳了一声:“如果可以,我更希望你能叫我姐姐。” 小鱼儿喘着气笑道:“你们女人可真怪,年纪小的喜欢别人叫她姑奶奶,叫姐姐要挨巴掌,年纪大些又喜欢别的叫她姐姐,若是叫得老了,又要挨巴掌。” 林默哭笑不得:“我几时给你巴掌了?” 小鱼儿揉揉脸:“你自然没有,我说得是……快看,那有个人!” 不远处,一个看不清面目的人在一块土坡上艰难地爬着,长发盖住面目,在月色下cos贞子。 贞子抬头,月光照在她脸色更是惨白一片,她喉咙里发出赫赫声,见前方有人,爬行速度便快了几分。 林默:“……”她绷着脸,淡定地站在原地,眼眸中似有烟灰色一闪而过。 抬了抬手,又放下。 小鱼儿跑过去瞅了一眼,又跑回来:“是个女人,受伤不轻,身上好重的血腥味。” 几句话的功夫,她已爬到林默脚边,白惨惨的手拽住林默裙脚,似是用尽了全身力气:“救我……求你,救救我。” 近些才看清,她爬过的地方绵延着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林默蹲下身,把她翻过来,只见她胸口,肚腹处破开了一个大洞,不停地在往外渗血。 小鱼儿搭上了她的脉搏,沉声道:“受伤很重,再不治就要活不成了。” 这个林默也看出来了,她在包里翻翻,先前给荆无命的药还有剩,她将她的衣服解开,撒上药粉,再用纱布一圈圈裹好。 紧急处理一番,林默把人背在背上,就要往山下走。 小鱼儿叹了口气:“我现在才相信,你是真的不在意钱财珠宝了。”他接着道:“宝藏就在眼前,这女人受了这么重的伤,八成是争夺宝藏的缘故,你现在调头上山医治她,说不定再回来时,宝藏已经没了。” 林默笑道:“你不也是?你若真在意宝藏,就不会跟着我了,毕竟,宝藏就在前面啊。” 小鱼儿马上道:“看这女人伤成这副模样,便知道那里抢得有多凶,我才不凑这个热闹。” “唉,也不知道她还有没有救,我已经感觉到她的血渗出来了。” 下山路并不好走,林默走得很快,也很急,走着走着,她忽然立住不动了。 小鱼儿道:“怎么了,是累了么,换我来。” 惨白月光下,林默身子重重一颤,跪倒在地上,额头沁出冷汗。而她背着的女人也跟着翻下来,眼睛睁得大大的,嘴里慢慢涌出黑血。 尖利的笑声响彻荒山。 林中,一身材畸形的人坐着轮椅慢慢地驶出来。 他的得脸丑得触目惊心,就连小鱼儿这般见多识广,看了一眼也忍不住呕吐起来。 “在下,魏无牙,久仰魔王大名,今日一见,三生有幸。”他又笑了,笑声像一条毒蛇,缓缓道:“像林姑娘这般高风亮节,仙子般的人物怎会叫魔王这样的浑名呢?”他袖子一动,便有一只小小的老鼠溜过去,老鼠的眼睛闪着诡异的红光,它直奔倒下的林默,在她指尖咬了一口。 见状,魏无牙更是乐得开怀不已,大笑道:“妙极妙极,鼠毒血加鼠毒液,您便是想动一动手指都难,今日,魏某倒想领教领教,传说中的大魔王还有什么古怪招式。” 林默目光已散,全然没有了动静。小鱼儿咬牙,嘶吼一声冲上去,还没近魏无牙半步,便惨叫一声,倒了下来。 魏无牙连看都没看他一眼,推着轮椅,微笑着贴近林默,他弯下身,手指蹭着她的脸,喃喃道:“多美的人啊,在化作一堆枯骨前,不妨便宜便宜我?” 他双手往轮椅上一拍,椅子便飞出四根又粗又长的针,直接将林默的手脚穿过,钉死在地上,然后,他笑着解自己的裤子。 忽然,凝着月华的一抹剑光一闪! 长剑从魏无牙后心穿过,他想回头去看,却只拧了拧身便被一脚远远地踢开,就像踢一只死老鼠。 荆无命右手执剑,剑在抖,他的呼吸也在抖。 他蹲下来,将钉住林默四肢的钢针拔下来,手颤抖着去探她的鼻息,已是气若游丝。他像是被鞭子抽了一下,随即从怀里掏出一颗药丸,却在预备喂下去的时候顿住,脚步声在他身后响起。 “你想救她?” 是上官金虹的声音。 荆无命的鼻尖已沁了汗。 “你的右手剑比你左手更快,是什么时候练的?我教了你十一年,竟被你瞒了过去。” 荆无命克制自己不回头,也什么都不要听。他把药塞进林默的嘴里。 上官金虹冷冷道:“你救了她,那死的人就一定会是我。” “不会!”荆无命没有回头,他咬牙沉声道:“只要我活着,就绝不会让你死!” “你以为她不会杀你?” 荆无命一震,想起她说过的话,她冷漠地看他,说,我希望你马上在我眼前消失……他不懂感情,这话却让他锥心刺骨的疼。 他保持着跪地的姿态,埋首在她身上,低声道:“别讨厌我……我只是不习惯,你对我好……” 冷风中,送来轻轻的叹息。 周遭地貌随着那一声叹翻天覆地! 作者有话要说:林默:这种可笑的陷阱是在侮辱我的智商。 这波我在大气层。 (宇智波的幻术就是好用) 感谢在2021-08-1723:36:02~2021-08-1823:56:3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千羽千幻2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30、身死 峨眉山上冷月如旧,只是连绵的青山化作怪石嶙峋,湿软的草地变作河床,在魏无牙的尸体倒在一块巨石边,旁边是一弯波光粼粼的小溪,在月光下犹如一条发光的长带。 树林中薄雾冥冥,林默穿过雾气走过来,白衣红裙,一头长发高束,哪里有半分狼狈,小鱼儿笑嘻嘻地跟在她身边,翩翩美少年吐出舌头,翻着白眼,手伸出来,五指成爪,阴森森道:“我死得好惨啊……”话未说完就被林默在脑门上弹了一下,轻斥道:“大晚上的,不许胡说,怪慎人的。” 上官金虹脸色铁青,后背汗毛炸起,环顾四周,这地方……这分明还是原地!他看着方才林默倒下的地方,哪还有半个人?荆无命也慌忙站起来,脸色几度变化,失声道:“你……” 林默道:“当然是幻术。” 上官金虹后退一步,攥紧了拳头:“什么时候?” 林默拄着下巴道:“我在看到那个受伤的女人的时候。” “你发现了?” “我江湖经验虽然不多,却也不少了,她的伤一看就是新伤,因为只有新伤才会流那么多的血,偏偏这附近并没有打斗的痕迹,我问过小鱼儿藏宝的地点,他说在峨眉山顶的溶洞中,我发现她的地方,离溶洞可还远得很,这说明她绝不是争夺宝藏被人打伤的,那样的伤势也绝不容许她爬那么远。这就只有一种可能,她是被人打伤后故意放在那等我的。” “小鱼儿跟我说,她身上血腥气很重,那种味道也绝非是单纯的血的味道,反倒像服了某种药,所以,我干脆将计就计,小小的施了个幻术,为的就是让设计我的人主动上钩。”说到这,林默轻轻叹息了一声:“若不是荆无命拿解药出来,我还真没想到幕后操纵这一切的人会是你。” 荆无命的表情一瞬空白,浑身僵硬,脸上的肌肉在抽搐,他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上官金虹平静地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你若是恨我先前那么对你,想要报复我,那我不得不说,你做得很成功。” 上官金虹的计划的确精妙,林默给他放的一个月假,他便布好了一个杀人陷阱。他先是暗中给十二星相送信,说有一批红货将送至峨眉,随即又命手下将大魔王回来的消息透露给了押送的局主赵江尘,他早就算准了林默需要改造恶人的心理,再勾结魏无牙,针对她的性子设下这一杀人陷阱。 若成了,皆大欢喜,若不幸失败,他也能全身而退,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这才是真正的借刀杀人,可惜,荆无命成了这完美计划中的意外。 荆无命仰头,望着天上的一轮圆月大笑,几乎笑弯了腰,他这一生从未这样笑过,他在笑他自己,再看向林默时,眼中已是比绝望更深一层的空旷,那是被剥夺了一切情感的暗无天日,像是血和泪都从生命中流尽了。 他木然道:“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很可笑?” 在荆无命的世界里,他本就是为了上官金虹而活着的,即便他在他伤后弃了他,他也从未想过要报复,只要上官需要,他可以随时赴死。可他如今竟为了一个女人,不惜将上官金虹置于险地,心中百般煎熬才做出的决定都是为了一个幻境!他的背叛毫无意义! 长剑贴上脖颈,即将用力划下去的时候,一只手牢牢地压制住他的手,荆无命侧目,是上官金虹,他握住他的手,还是那样风轻云淡,甚至有些冷漠道:“你忘了你说过什么了么?” 上官金虹道:“你说只要你活着,就绝不会让我死。现在我还没有死,你怎么能去死?” 荆无命手一顿,暗无天日的眼中慢慢生出一种别样的情感,如石子落入死水潭,激起一圈涟漪。 林默看着俩人交握的手,看着俩人对视的眼,就感觉一股基情扑面而来,她捂住了眼,拉拉小鱼儿,低声道:“别瞅了,快走吧,咱俩站这多少有点多余了。” 上官金虹道:“你不杀我?” 这话说的,弃恶从善进度条都跑一半了,杀你不是白忙活了么? 林默深沉地咳了一声,眉头皱在一起,看上去颇为纠结道:“我是很想杀你,不过,我毕竟是个善良的人,我决定原谅你这一次。” 上官金虹冷笑一声:“你不敢杀我。” “破道一,冲!” 上官金虹侧身躲过那道起劲,拧身拔地而起,出手如电,眨眼便是一招出云入海,直奔林默心口死穴。 猝不及防地,撞入一双血色瞳孔中。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像一颗风滚草般从山上滚下去,停都停不下来。 “我不杀你,还不能揍你了么?天真。” 荆无命呆立在原地,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是好,两手扎煞,心中兵荒马乱,也不知是悲是喜,说句话居然还莫名磕绊起来了:“我,我方才的话,你,你听到了吗?” 林默道:“我听到了,不过我觉得,你现在还是好好想想该怎么跟他解释你右手剑的事情比较好。” 她摆摆手走了几步,忽又站住:“荆无命。” “嗯?” “不要在意世俗的眼光,不管别人怎么样,我祝福你们。” 荆无命:“……” …… 溶洞里为宝藏而来的人还真不少,林默用见闻色霸气估算了下,里面大概有十来个,这还是活着的,死的就不知道有多少了。 她对宝藏没什么兴趣,一路钓鱼执法,好不容易钓来个鼠相魏无牙,还没等系统颁布任务就被弄死了,这找谁说理去? 不过不管怎么说,来都来了,就去瞅瞅吧。 一声看剑响彻溶洞,凡是在里面的,管你是武林前辈也好,崭头露脚的新人也罢,统统跪地接白刃,在溶洞两旁好似夹道欢迎。 林默一路走进去,畅通无阻,期间收获恐惧目光一二三,愤恨目光四五六,遗憾目光七□□,她假装全没看见,径直走到一道石门前,敲敲打打的,触动了开启石门的机关。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石门吸引过去,随着石门打开,众人的目光一点点凉下去,里面哪有什么宝藏,只有棺材,零星几座石棺看着有些年头了。 小鱼儿嗤笑道:“原来我们都被骗了,这哪是什么藏宝的地方,分明是人家峨嵋派的祭奠供奉之所,散了吧,都散了吧。” 谁肯甘心就此散去?就算宝藏落不到自己手里,看看也好啊,一人急道:“不如打开石棺看看,说不定宝藏就藏在棺材里!” 另一人附和道:“不错,棺材岂非是藏宝的最佳地方?” 说得也有理,小鱼儿仰首道:“要不,我们打开看看?” “不可!”一声大吼由远及近,步履从外面匆匆而来,一男声高叫道:“此乃我派安葬历任掌门之所,不可开棺!” 小鱼儿刚想说我们就打开看一眼,林默快他一步,道:“苏少英?” 外面脚步声一顿,溶洞内火把跳动,在墙上投出一道道影子,一个英俊而清晰的轮廓也映在上面。 “林姑娘,是你?你回来了!” 来人正是苏少英,他身后跟着师弟师妹们。 林默走过去:“都是误会,我们以为这里是藏宝藏的地方,这就离开。” 苏少英脸红了红,拱手道:“多谢,前日家师灵柩已安放在此,我师弟师妹们均可见证,这里面绝没有什么宝物。” 他没说跟着灵柩一块回来的海外秘宝的事,看来脑子也是个灵光的,那一句多谢,也是谢她护送之恩。 小鱼儿拉拉林默袖子,小声道:“你认识苏掌门?” “掌门?” 苏少英脸更红了,紧张得直抓袖子,模样跟当初的社恐林默有一拼,还是他身边的石秀雪快人快语道:“自师父三年前出海之后,师兄便已继任峨眉掌门了。” 林默:“噢,恭喜恭喜……我现在说恭喜是不是有点不太合适?” 苏少英的脸略扭曲几分,干笑道:“无妨,哈哈,无妨。” 看苏少英的表情就知道,他这个掌门当得实在有压力。他道:“多年不见,此处也不是叙话的地方,天色已晚,不如林姑娘还有这位小兄弟随我去前堂歇息?” 林默跟苏少英也有过互相指点的交情,也不推辞,跟着他出去了。至于溶洞里的其他人,眼见着魔王跟峨眉关系匪浅,一个个比霜打的茄子还蔫。 魔王在此,别说里面啥也没有,就算有金山银山他们也不敢再妄动分毫。 就走呗,还能咋,峨眉又不给供饭。 …… 林默跟小鱼儿在峨眉住了两天,期间还给独孤一鹤的灵位上了柱香,其余大多数时间都在跟三英四秀切磋剑法。 今日正跟苏少英切磋得好好的,林默忽然手一抖,长剑坠地,脸色微变。 “怎么了?”小鱼儿凑上去问,其余几个人也围了上来。 “我的影分丨身没了……赵江尘那边出事了!” 别人没懂,小鱼儿却听懂了,他急道:“怎么会这样!你知道他们如今在哪吗?” 林默抿唇:“你在这等我,我去去就回!” …… 按时间算,赵江尘约莫走到了镇江府,那里有什么,居然能干掉林默的影分丨身? 要知道,影分丨身是火影里最常见的一种分丨身术,虽然不及本体,好歹也能分到一半本体的实力,怎么会…… 林默不敢耽搁,任意门开了又关,一处一处找过去,等她到时,只见到一片红色。 血染红了江畔,半江瑟瑟半江红。 局主赵江尘正奋力与一伙人厮杀,而对方身穿甲胄,用得是兵部统一制式的刀,她甚至还看到了只有神机营才给配发的火铳。 朝廷的人马?朝廷为什么要跟赵江尘过不去?来不及分辨,现在要做的是止戈。林默抽出匕首,大喊道:“看——”火铳的铅弹直奔她而来,她亦有准备,屏障早早竖起,可就在这时,利箭般窜出来一个身影挡在她前面,瞬息之间,铅弹打穿了那人的身体,鲜血四溅。 迟钝光线这才射出去。 已经晚了。 鲜血模糊了那人的脸庞,他转回身,林默的呼吸已滞住。 “张三,你!”她想问你怎么会在这,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显然现在还不是时候,林默大声道:“不许倒,我命令你好起来!我命令你离开回复如初!” 张三嘴里喷着血倒下来,林默慌忙用屏障将人接住,血立刻染红了她的双手和衣襟。 “你……你……”除了一个你字,她已什么都说不出来。 张三吐了口血,竟朝她露出一抹笑来:“我好像……没法……为你做事了……” 林默手忙脚乱地压住他受伤的地方,整个人都是懵的,赵江尘带着他的人已躲在了屏障后面,个个半身欲血,喘丨息未定。 赵江尘道:“就是这位兄弟告诉我们,说这里有伏兵,谁知话还没说两句,江里竟有人放冷箭!一下子就将您留下的分丨身射没了……” 现在不是听前因后果的时候,林默深呼吸拼命让自己冷静下来,先是用忍术抑制张三的伤势,然后再转用死神的灵力,念道:“回道六十一,愈合,君临者,血肉的面具……” 鬼道大全里她破道最熟,缚道一般,唯独不熟练的就是疗伤治愈的回道,任她口诀背得再熟,治疗效果依旧很糟糕。 “默默……” “你别说话,我在救你的命!”她的手沾满了血,触目惊心的血。 张三的手忽然握住了她施术手,重伤让他很难说话,却死撑着挣扎道:“你能不能……记得我……” 林默不说话,集中了全部的精神施展回道,极耗精神力,连额头青筋都已鼓起。 张三就那么睁着眼睛,等啊等,直到心脏停止跳动,瞳孔涣散。 他死了。 灵力探入他的身体,明明白白的告诉林默,他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收尾了收尾了!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能当男主) 131、金风细雨 老实说,林默对张三的感情不深,相识是找他帮忙,相遇还是找他帮忙,帮来帮去,也就算认识了。张三对她向来客气,也很照顾,就像是经常光顾的店铺老板,或许还有点喜欢她。 像张三这样的人林默还认识许多,她从未想过这许多中的一个会对她如此深爱,更不曾想过,以她今时今日的能力和地位,居然也会让身边的人为她而死! 这样的事,林默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 她沾满血的手在发颤,怎么也不敢相信他已死,轻轻抚上张三的脸颊,强自镇定道:“醒醒,张三,醒过来。” 耳边似乎有谁在劝他节哀,声音嗡嗡乱乱,她一个字也听不清,只一遍一遍地说,张三,醒过来,不许死,我命令你,醒过来! 没有用,她抱着的人的血已凉,干涸在破烂的衣襟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默将他平放在地上,一时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悲伤、愧疚、遗憾、愤怒……更多的是无力。 江湖上称她为大魔王,世人多将她奉为神明,可死而复生这种事,她无论如何也办不到。 说到底,她也只不过是托身在黄泉乡的一届鬼魂罢了。 早在客栈,见到那么多无辜枉死的人的时候,她就预备找张三,命令他让这些人活过来,连报酬想好了,系统却告诉她,这项能力固然无所不能,可也有限制,那就是它只能作用于此间世界。 死去的人已去往彼世,此能力无效。 张三为她而死,她无能为力。她无法接受,却不得不接受。 伏击的兵甲早已退去,赵江尘带着他的人原地休整裹伤。林默沉默地踏着遍地的鲜血,举目张望倒在地上的尸体,愧疚漫上心头,无法言说。 这一仗打得惨烈,赵江尘身为局主,亲自出马押镖,手下四个总镖头全跟了过来,此外还有四十五个精英镖师,这些人在加入镖局之前,个个都是声名显赫的好手,粗略看过去,有十二个人死去,剩下的每一个人,或轻或重都带着伤。 镖师们吃得都是脑袋别裤腰带上的饭,尤其是押运红货的买卖,死伤已是司空见惯,哪怕经历了一番血战,也没有谁怪林默,反而都在谢她来得及时,在恶战中救了大家伙,也有人在抱怨自己武功不济,没能保下前来报信的张三兄弟。 赵江尘安抚好受伤的弟兄就来问林默,下一步有何打算,是接着走,还是彻查埋伏的人马究竟是何方神圣。 林默呆呆地站着,搓着手上干涸的血,闻言猛地抬头,眼中一片狠厉冷光:“查。” 悲愤好似化作一汪热血在胸膛里烧灼滚动,她咬着牙一字一字道:“我虽没有报仇的爱好,但死去的人需要一个公道,他们不能死得不明不白!”林默愧色满面:“赵局主,我对不起你,怪我太自大了,这些人全都是冲我来的,若不是我,你们也不会陷入如此险地。” 赵江尘忙摆手道:“您说得哪里话,若不是有您出手,这一单我们不但要丢了红货,只怕连我自己的性命也保不住了。谁又能想到,朝廷居然也想来分一杯羹,若不是有神机营掠阵,我们也绝不会伤亡这般惨重,唉。” 朝廷的人?问题就在这,为何会是朝廷的人?若朝中真的有人觉得她碍眼了,要取她性命,神不知鬼不觉的方法简直不要太多,怎会用这最低级的手段?也就是她真身不在,影分丨身没有见闻色霸气的感知能力,否则,埋伏她的人一个也跑不了。 此举目的是什么?总不能是白送人头吧? 这计划张三又是从何处得知? 赵江尘沉默了半晌,犹豫道:“林姑娘,有句话,我不知该不该说……” “你说。” “我们当中,可能有内奸。” 林默心跳好似停了一拍:“内奸?” 赵江尘道:“这些人仿佛一早就知道我们的计划,也知道跟在队伍中的您是假的,埋伏的人马中有一个神射手,他的第一箭就是瞄准的您,影分丨身消失的时候,我看得分明,他一点都不意外。” “还有,这些人跟十三凶徒也像是认识,因为有人听到十三凶徒中的一个喊了一句“是你!”,随即就被杀得干干净净。” “他们这是……” 林默道:“灭口。” 她接着道:“我们中的内奸在其中牵线搭桥,联络多方势力想至我于死地,这十三凶徒也只不过是他们用来钓我的饵,鱼已咬钩,饵还会留着么?” “他也很了解我,我的每一步打算都在他意料之中。” 赵江尘犹犹豫豫,支支吾吾,想说又不太敢说。林默道:“你不用紧张,我知道你怀疑谁,我刚好也认为是他。” “您打算怎么做?” 林默没说怎么打算,只让赵江尘回去。 “这件事,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 “叮——热血系统为您服务……”电波的滋滋声在脑子里一阵一阵的响,吵得林默心烦意乱,就想把系统给就地毁灭了。 “林默。” 系统的电子音忽然变成一道正常的男声:“你不在总部等着安排任务,怎么跑回来了?连招呼都不打一声,让我一顿好找。” 紧接着,电子音又响了几声,光屏弹出:“总部发起紧急召回,是否接受。” 一旦回去,回来又是三年后,介时凉菜都热了,还查个屁。她想也不想的无视了系统弹窗。 落叶飘了漫山遍野,像一群穿着裙子的女人在随风而舞。 上官金虹就躺着堆满落叶的泥土上,双目空蒙地望着蓝天与白云,他伤的不重,甚至连骨头都没断,可他的眼睛已不像活人的眼睛,他已在用死人的目光来打量这个世界了。 “这是什么地方?” 荆无命守在他身边,答道:“青州府。” “青州?”他自嘲道:“青州好,能死在老家,岂非是落叶归根?没多少人有我这种福气了。” 荆无命眼底一片血色:“你不会死……她不会杀人。” 上官金虹轻笑一声:“你觉得峨眉山上,她为何会放过我们?” 荆无命不知道,他根本没有想。 “因为我要杀的是她,魔王从不在意别人对付自己,或许连她自己也觉得她这样的人本就不该活着。但她身边的人是她的逆鳞,莫要忘了,三年前,老刀把子,海奇阔他们是怎么死的。” 这话点醒了荆无命,他垂下头,连腰也弯了下去,呐呐道:“赵江尘也能算是她身边人么?” “为什么不算,他难道不是人么?”落叶纷纷处,林默踩着枯黄焦脆的落叶,一步一响,落叶被踩得粉碎。 “把我当狗溜,是不是觉得很开心?” 荆无命立刻站起来,挡在上官金虹身前,右手拇指一拨,剑已出鞘四寸。 林默冷冷道:“两个问题,第一,十三凶徒幕后之人究竟是谁?” “第二,他的计划是什么,他用朝廷的禁军伏击我的人,究竟想干什么!” 没有人说话,不管是上官金虹还是荆无命都一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样子,看起来很有骨气。 “好,很好,看来我需要换一种问法。” 话未说完,荆无命剑光已至,同时,子母龙凤双环脱手双飞。 这是孤注一掷的打法,若是放在以前,林默或许还有兴致领教一下两人联手的威力,现在她想速战速决! 屏障倾轧,以圆形包裹,禁锢住两人的动作,然后,“缚道三十五,绞刑架!” 漩涡在地下延展,十字巨木自漩涡中缓缓上升,黑色的锁链犹如两条巨蟒,顷刻间就把荆无命和上官金虹牢牢捆在绞刑架上。 林默五指张开,黑气在指尖蔓延,手指动一分,绞架上的锁链便紧一分。 “现在准备好回答我第一个问题了么?” 两个人都死咬着牙,不肯开口。 “不说?”林默换了个手势:“破道七十二,千刀斩!” 空气凝结成冰,冰化作千百把利刃破空而去,血在日光下飞溅。 林默把目光转向荆无命:“说实话,我一点也不想对你出手,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你再不说,我一定会杀了你。” 冰刃对准了他的心脏,寒气几乎将血凝结,荆无命的血从绞刑架涓涓而下,他抬头,木然道:“你动手吧。” “住手!”上官金虹死死盯着她,大声道:“他喜欢你,你怎么能杀他!” 林默冷冷道:“喜欢我的人多了,不差他一个。” 冰刃入肉,荆无命一声未吭,他已闭上眼,等着最后的时刻来临。 “是金风细雨楼!”上官金虹道:“十三凶徒的幕后主使是金风细雨楼的楼主苏梦枕。”他一气说完,喘了口气:“放开他。” 林默冷笑:“你不替自己分辩一句么?” 上官金虹道:“分辩了又如何?你还能放过我?” “当然不会,你有一句话说得很对,我实在是太仁慈了,我若是杀伐果决一些,他们也不会死。” 冰刃疾飞,却在触到上官金虹的前一瞬化作蒸汽,消失了。 林默猛然转身:“什么人!” 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她身后,抱臂道:“怎么了,火气这么大,连总部急召都不理?” 黄泉乡穿越司武侠分区区长,林默想了一下他的名字,实在没想起来,只记得仿佛跟鱼类有关。 林默深呼吸压下火气:“什么事。” 区长打了个响指,四周景物立变,落叶飘舞的小山丘瞬间变化成古色古香的宅院,院中桌椅俱全。 “坐。” 林默坐下,张望道:“这是哪?” 区长笑道:“东京战神府,你自己家都不记得?” 林默还真不记得,她道:“有事吗?” “这话应该我问你,你有事么?好家伙我刚要给你安排任务,泡杯茶的功夫你人没了,你是对我有意见还是怎么着?” 林默道:“你给我安排的从业方向我不喜欢,我想改一下。” 区长挑了挑眉:“我再跟你说一遍,那不是我主观臆断,是系统分析的结果!” “所以我想让系统重新分析一次。” 区长坐下按了按额角:“还重新分析一次,你怎么不上天呢?好好好,你要是在不满意我的安排,我也不说什么,不过我要告诉你,我这边人手很紧,你给我个时间,什么时候结束任务?。” 林默敲敲石桌,沉吟道:“一年。” “半年。” “成交。” 区长:“……”感觉被套路了是怎么回事…… 说话间,他手腕上的光环闪了几下,林默认得那是总部通讯用的,她工位也有一个,走得匆忙没带过来。 区长听了一阵,摆手道:“行吧,你抓紧,我先走了,总部那边又新来一个倒霉蛋,好像是中弹死的?我得去看看能不能争取过来。” 他随手一挥,拉开一道幽暗的漩涡:“对了,如果你想改成弃恶从善方向的话,总部这边规定是要双人组队的,等你回来再安排,明白?” 光一闪,人走了,林默伏在石桌上,只觉得又累又烦。 作者有话要说:敲锣打鼓欢迎苏楼主上线!其实在原本的大纲里,他应该在二十章就出场了的,让我给写忘了orz 感谢在2021-08-1923:55:10~2021-08-2112:55:5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温文尔雅15瓶;南有小乔兮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32、一把薅走 半年,六个月,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再烦再累,还是得爬起来干活。 当务之急,是要挖出十三凶徒的幕后之人,查明真相,给死去的人一个交代。虽然上官金虹供出了金风细雨楼,但林默总觉得不对。 首先,十三凶徒的首领一定有朝廷背景,且这个人心狠手黑,为达不地不择手段,可就林默了解到的,苏梦枕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当初在神侯府,诸葛先生计划筹备联金伐辽时,不止一次收到这个人的请战信,说他愿意率手下部众加入伐辽大军,收复燕云失地。第一次被诸葛先生婉拒了,他不死心又发了第二封,说不要编队,粮草自给自足,必要时愿意听从大军统帅的调遣。 诸葛先生一看大军统帅是童贯,二话不说,又给拒了。 直到后来,林默随军出征,在领军前线见过这个人。 当时军中匆匆一瞥,也没注意他长什么样,只听说他身体不太好,队伍休整之际,隔着两个列队都能听见他剧烈的咳嗽。 在林默的印象里,苏梦枕是个心中有家国天下的好人,行走江湖那几年也从未听说金风细雨楼有什么违法乱纪的黑料,连江湖帮派习以为常的偷税漏税都没有。 这样的人怎会是十三凶徒的首领?要么是上官金虹随口构陷,亦或是被蒙蔽,要么,这个苏梦枕苏楼主,根本就是个善于伪装,心思阴沉诡诈的小人。 无论如何,他总归是一条线索,顺着他查准没错。 刚好,金风细雨楼在京城,她也在京城,省得麻烦了。 正思量着计划,一边就有人叫开了:“什么人胆敢擅闯战神府!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来人,抓了她送去开封府!” 话音刚落,立刻就有七个身穿蓝衫的少年从四面八方围过来,两个使钩,两个使枪,一个用飞爪,还有一刀一剑。 他们的面容都很英俊,身手也很漂亮,相互之间配合得当,飞爪直奔她左臂,意图封锁她的动作,双钩一上一下,两把银枪枪出如龙,直奔她心口几点大穴。 林默没动,兵器纷纷击在屏障上,在少年和侍女震惊的双眸下,林默从袖中抽出匕首,轻轻说了句:“看剑。” “你……不,您莫非就是大魔王?”一少年支支吾吾,双眼因震惊而跳动着。 立刻有人纠正他:“您是林夫人!” 林默清了清嗓子,把匕首收回去,让跪在地上的少年们都起来。 “仙儿可曾回来过?” 一提林仙儿,少年们的神色全部都暗了下去,最先说话的那人道:“小林夫人去了保定,已经走了三个多月没有音信了。” 看来劳改之后她就没回来过,难为这些痴心等待的小伙子了,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接受他们共同的小林夫人在外面找了个小十…… 咳,扯远了。林默道:“我刚回来,对府中还不太熟悉……”话还未说完,最先嚷起来的侍女忙道:“奴婢名唤小翠,是这院里的大丫鬟,就让奴婢带您逛逛吧。”她朝林默奔过去,然后一头怼在屏障上,撞出满眼泪花。 林默摸摸鼻子:“不好意思,我现在有急事,请问,我的小电驴还在吗?” 小……电驴? 小翠反应了好一会,茫然道:“是一只橘色的胖猫吗?它还在,只是这会儿约莫已经睡了,我现在给您抱来?” 林默:“……”胖猫跟电驴有什么关系。 她耐心的,详细的描述了一下小电驴的模样,小翠这才恍然大悟,一拍手:“您说得是那台铁家伙啊!在仓库里,我这就问管家拿钥匙给您推出来。” …… 小电驴吃了三年灰,这会儿又重新嘟嘟嘟地跑在东京城笔直宽阔的大道上。 东京人民好似换了一波,又开始重新大惊小怪起来,林默狂按喇叭开路,生生开到四十迈,朝金风细雨楼的方向逃窜。 相比于最初的,恨不得满地找屎吃的尴尬,被系统一番脱敏疗法后,如今面对围观,她已基本淡然了。 只要我开得快,尴尬就追不上我。 唯一比较难受的是,地图显示金风细雨楼在城南邻水,战神府却在内城中心,她一路开过去,从中午开到晚上,屁股,略有些发麻。 至于为什么不用任意门直接过去,主要是因为她还需要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坐在电驴上吹风比较能拓展思路。 东京城内有宵禁,夜格外幽深,除了巡城官兵,也就只要更夫才在街上游荡,打着梆子,拖着长长的调子,一遍遍重复着那句亘古不变的话。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天干物……啊……杀人啦!” 头一声,引起了巡城禁军的警觉,三三两两组队,叫着:“怎么回事”“过去看看” 更夫又喊了一声,慌里慌张地朝巡城禁军跑过去:“是金风细雨楼!好多人,好多血!” 禁军:“……是江湖火并,快走!”“要不要上报开封府?”“上报个屁,等明早刑部来人吧!赶紧回去,把值夜的名字抹了去!” 林默蹬着车越听越不对劲儿,什么情况?金风细雨楼怎么了?难道连苏梦枕都要被灭口了么? 电驴把手拧到底,一口气飙到了九十迈,一路风驰电掣,几分钟,她就见到了一片灯火与血色。 金风细雨楼建在湖岸边,重重灯火在湖面上破碎,照亮了血色凄迷的一把刀。 红色的刀,刀身细得好似姑娘的纤腰,比解腕刀长,又比寻常的钢刀短。它被一双满是鲜血的手握住,一席白衣如张开的伞,穿梭在火光与血色之间。 那天地间的唯一一抹白慢慢染了血,苍白模糊的面容依旧沉着,没有一丝一毫的,被重重包围砍杀的恐惧。 他只有一个人,没有救兵,没有援手,而他的对手是数十个身手了得的练家子。 火把砸在他的背上,不知哪来的长鞭卷住他的脖子,狠狠一扭,他顺势飞起,白衣在空中如昙花绽放,红刀快如闪电,不仅避开了两条乌木棍的夹击,还顺势斩下一颗大好头颅。 重重围困下,他死战不退。 给林默看得热血沸腾的,虽然不知道他是谁,但就凭这单枪匹马硬杠金风细雨楼的劲儿,林默就佩服他! 对付这样的人,苏梦枕居然不亲自出手,而是派人围攻,十分不讲江湖道义,可见不是个什么好东西。任你装得人模狗样,在我睿智的头脑下,终于露出狐狸尾巴了吧! 好汉莫怕,我来助你! 林默热血正起,一个猛子冲过去,刚好见这位用红刀的汉子被如影随形的四条乌木棍高高架起,眼看就要被一把细长利剑捅个对穿,她车速不停,屏障竖起,分开人群,狠狠地朝那方撞去! 变故来得就是这么巧。 那位大兄弟在空中一个拧身,冒着大腿骨头错位的风险,将红刀横扫,棍子退去,他翩然落地…… 如果没有这飞来一车的话。 他被小电驴一车头撞飞,扑通一声怼进了湖里。 离完美落地就差二寸。 围攻的场面像是被人按了暂停键一般静下来,就……很玄幻,很不可思议。 林默忍住抓头发的冲动,假装什么也没发生,绷着脸冲到湖岸,伸出手将他一把薅出来,放在车后座,调转车头,飞速离开现场。 “来不及解释了,快上车!我是来救你的!”林默肯定道。 小电驴开出去很远,才听后座那人发出微弱的声音:“多谢……咳咳咳……” “你还好吧?” “咳咳咳咳……还,还好。” 秋夜里冷,林默能感觉到后座的人身上冷气逼人,身子也在微微发抖。 “我记得前面有家客栈,我们先去那里休息吧,我看你伤挺重的。” “多谢,姑娘。” 林默又开了一段,随口道:“我看你刀法犀利,应该不是无名之辈,你叫什么名字啊?” “在下,苏梦枕。” “你叫啥?!”震惊之下,小电驴猛地刹车,但由于车速太快,只听吱嘎一声,被迫来了个神龙摆尾。 上一个受害者凭借高超的轻功摔进烂泥塘,这才避免了骨折的人间惨剧。 苏梦枕并没有这样好的轻功,或许也不错,只可惜这条路也没有泥塘,只有宽阔笔直的路,路上还有石子。 他飞了出去,林默目测他至少飞了十米。 从将要下落的姿势来看,很难不骨折。 迟钝光线立即跟上,老实说,林默有点不太敢看他缓慢的,在地上翻滚的惨像。 她弃车跑过去,正对上苏梦枕看过来的双眼。 这双眼这么说呢,里面像是有一把火在烧,仿佛连他整个人的灵魂都要燃尽,偏又极冷,极傲。 苏梦枕看着林默,久久说不出话。 林默两只手悬在半空,也不知如何是好:“那个,你能走吗?” 苏梦枕不动,估计他动起来应该也是按表走了。 “客栈就在前面,要不,要不,我抱你进去吧。” 苏梦枕深深呼吸,手抠着石子路,强撑起上半身,从牙缝中吐出两个字。 “不必。” 作者有话要说:叶孤城发来贺电:不要靠近林默,会变得不幸…… 筹备番外啦,大家想看啥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噢 133、是他! 苏梦枕倚靠在客栈的天字号上房的雕花拔步床上,他的腿伤很重,新伤叠旧伤,几乎不能走动。 至于他究竟是自己爬进来的,还是被抱进来的……他不是很想说话。 大夫在帮他处理伤口,林默则坐在一边的漆木桌上吃夜宵。 汤鲜味美的牛肉面,再配上一大盘油煎包,林默吃得正香,房间里烛火跳动,幽寂中传来一声极不和谐咕噜声。 有人的肚子发出一声饥饿的哀鸣。 这人当然不可能是大夫,他被林默刚从饭桌上请下来时,一连打了三个饱嗝。 “大夫。”林默放下筷子道:“怎么样,他伤得重不重啊?” 大夫捻着胡子,面露纠结,几番犹豫之后才说道:“外伤倒没什么,只是这腿……唉,本就有严重的毒伤,合该好好修养才是,然今日又遭扭伤,怕是要尽早斩断才能保命了。” 这真是大不幸之事,林默放下手中的油煎包子,微微颔首以示同情。 大夫接着道:“至于何时斩,怎么斩,这就不是在下擅长之事了,还得您另请高明。哦,还有,除了腿伤外,这位公子的旧疾亦十分严重……唉”话说了半截,他起身摇着头,收拾完药箱就要走,被林默拦下了:“这就完啦?不开点药?” 大夫捻着胡子叹道:“不是很有必要,他想吃点什么就给吃点什么吧。” 林默:“……”这话术她熟,之前大夫就是这么跟她太爷爷说的,说完不到两个月人就没了。 送走大夫,再看向苏梦枕,她的目光就变得微妙了许多。 要死了?也不像啊,刚才他以一敌好几十,那气势,那派头,看着再活个三五十年问题都不大,怎么看个大夫就要死了? 床榻上,苏梦枕发丝垂落,脸颊染血,白绢捂着嘴压抑着咳嗽着,看着颇有几分苍凉破碎的美感。 似乎只有这时候,才能在他身上看出病弱气来。 林默在心里默叹,他竟会在自己家门口被人围攻,险些丢命,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大名鼎鼎的苏楼主,白道龙头,怎会落到这般田地?究竟是寻常帮派火并,还是那幕后之人下的黑手? 这一变故把她预先想好的计划都打乱了。 林默在看苏梦枕,苏梦枕在看桌子上的油煎包。 他本就重疾缠身,全凭一口真气吊着未死,今日又鏖战许久,若非有着强大的精神力为支撑,早已昏死过去。 然而这股精神力毕竟不能当饭吃,他真的好饿好饿的。 油煎包也是好香好香的。 就这么你看我我看它,看了一会,苏梦枕率先转过头,除了道谢就是沉默,什么也不说,看起来很高冷,很不好接近的样子。 林默端着包子走过去,笑容温婉:“吃点。” 苏梦枕拿了一个包子,有意避开林默的目光,沉默地吃起来。 他的吃相很斯文,一点也不像饿得肚子咕咕叫时吃东西的模样,慢条斯理,颇为优雅。 林默看着看着,忽然道:“你就不怕我下毒?” 苏梦枕停了一下,不以为意道:“大魔王要杀一个人难道还用得着下毒么?”他吃完了一个包子,又伸手去拿第二个:“我听说大魔王林默从不为自己杀人,就算有人给她下毒,将刀架在她脖子上,她也不会要了那个人的命。何况你我无冤无仇,为何要给我下毒?” “你认识我?” “我见过你。”他道:“当年万军之中,遥遥一瞥。” 林默还等着遥遥一瞥后面会接什么好听的赞美她的话,没想到苏梦枕就此打住,说遥遥一瞥,就遥遥一瞥。 她把装包子的盘子放到苏梦枕手边,顺势坐在床上:“早就听说金风细雨楼的消息最灵通,那么苏楼主知不知道,我放过的那些人并没有真正触及我的底线,而触及我的底线的,要么被我杀了,要么生不如死?” 苏梦枕没有说话,他在吃东西,他吃东西的时候从不讲话。 很快盘子里四五个油煎包只剩下了一个,是被林默捏在手里,想吃还没来得及吃的那一个。 林默把盘子拿走,回身给他倒了杯解腻的茶水,天字号房的茶水永远都是热的。苏梦枕轻吹茶杯上升腾的雾气,忽然道:“你救我并非是路过,你是专门来找我的?” “不错。” 苏梦枕将茶水一口饮尽,被子在手中转,目光凝在杯子上:“有人触及了你的底线,你想要他的命,而那个人可能是我?” “不愧是白道龙头,还真是聪明。” 这是当然的,在江湖上混,若没有脑子,无论武艺多么高强也决计活不长的,更别说当上一方势力的领袖。 林默似笑非笑道:“你不想为自己辩解一句么?比如解释一下自己什么都没做,是有人在栽赃陷害你?” 苏梦枕肃然道:“我做过很多事,也杀过很多人,但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无愧于心,杀的每一个人都天经地义,只是不知这其中的哪一件事触及了你的底线。”他接着道:“无论哪一件事我都绝不后悔,今日你救了我的命,所以你即便要杀我,我也绝不会反抗。” “你倒坦诚。”林默笑了一声:“我可以不要你的命,只希望你能回答我几个问题,我要听实话。” 苏梦枕的眉头皱起,显然他很不喜欢被当成犯人一样审问,碍于救命之恩,他忍耐下来:“你问,我一定据实相告。” “第一:你的金风细雨楼有没有朝廷背景?”林默盯着他的眼睛看,以确保不会遗漏表情上任何一个极细微的变化。 上官金虹曾放言这世上绝没有任何一个人在他面前说谎,还能将他瞒过去,他会看会听,会根据对方的微表情、回答的间隔和声音变化来分析这个人有没有说谎。他不仅头脑很灵活,思维反应也很快。 林默跟他相处了两个多月,刚好也学会了他这项本事。 作为回报,他也从林默那学走了一整套思修和马哲理论,并不算亏。 苏梦枕答的没有犹豫,表情也没有变化,淡淡道:“有,这里毕竟是京城,任何一股势力想在京城站稳脚跟,初期都少不了朝廷的势力相助。”他冷淡的眸子里忽然有了些许骄傲色彩:“不过近几年来,那股朝廷的势力已渐渐淡出。” “哦。”林默不置可否,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问了第二个问题:“你认不认得十三凶徒?” 这个问题苏梦枕就没那么淡然了,他的脸就像驴粪蛋上了一层霜,变得又黑又冰,冷冷道:“天下不认得他们的人,只怕还很少。” “哦?”林默道:“他们在数日前已落入我手中,你知不知道?” 苏梦枕道:“我听说江南道一十八连横镖局接了一批红货,道上很多人都在打这批红货的主意,我还听说局主赵江尘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受人指点,找上了你。若真如此,十三凶徒落入你手也是应该的。” “你的消息的确灵通。你知道,他是受了何人指点么?” 苏梦枕沉吟道:“表面上是金钱帮的第八舵主向松,但实际上,真正告知这则讯息的人极有可能是上官金虹。” 林默叹了口气:“抱歉,接下来的问题我可能要换种方式问了。” 苏梦枕的目光转向了床账,一双手攥紧了身下的被褥。 他被一条锁链牢牢捆住,颌下是一排冰凝成的小针。 “你知道上官金虹为何要将这条消息透露给赵江尘么?” 苏梦枕道:“原本不知道,不过……我现在或许知道了。” “他要设局杀你。” “不错。”林默冷声道:“他想杀我我不怪他,毕竟是我先欺负了他,他想杀我也很正常,可他做错了一件事。” “什么事?” “他不该勾结十三凶徒的幕后黑手,将镖局的行踪完完全全透露给他!” “所以……” 林默目中流露出深深的痛苦:“他们想杀我,尽管来杀好了,为何要牵连无辜的人!那些平民百姓做错了什么?那些镖师做错了什么?张三……连他也为我而死……”眼已泛红:“那个人为了灭口,连自己人都不放过。” “灭口?” 林默咬着牙一字一字道:“他得知我与镖局分道而行的消息后,竟派出朝廷官兵杀十三凶徒灭口,其中就有神机营!” “你怀疑我是十三凶徒的幕后老大?!”苏梦枕忽然激动起来,挣扎着铁链,怒道:“你可以杀我,但绝不能用这种理由来杀我!” 林默瞧着他,手一挥,撤走了铁链,呆呆道:“你不是。” “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何会在自家门口被人围攻?你的兄弟手下都到哪里去了?” “他们自他们的去处。”苏梦枕苦笑,自嘲道:“像这样的劫杀,我这一年也不知经历过多少次,无非是与六分半堂之间互相倾轧,这次多半也是他们的手笔,若非有弓箭手掠阵,我也不必……”说到这他忽然停了,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挣扎着要从床上翻下来:“是他!十三凶徒的幕后首领一定是他!” 林默也从床上站起来,微笑道:“不错,是他,也只有他。” 一石三鸟,几乎将半个江湖都套了进去! 回金风细雨楼!那些人说不定还没走,那里一定有更确凿的证据! 围杀苏梦枕的人果然还没走,他们举着火把四处纵火,林默赶到的时候,见到的是一片火光,听到的是刺耳的狂笑。 林默的拳头已收紧,偏偏最该愤怒的苏梦枕没什么反应,好像大火烧的不是他的家一样。 “他们烧了你的楼,毁了你的基业,你好像没什么感觉。” 苏梦枕淡淡道:“他们烧的不过是最不重要的房子和财物。” “最不重要?那什么才重要?” “人,人最重要。” 大火冲天,火光下,苏梦枕唇边竟泛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弟兄们早已得知消息,按照他的命令绕道攻击六分半堂,里面重要的资料也早早搬空,只剩他一个活靶子在这里,这一仗他固然狼狈,却没有输。 林默轻嗤道:“可若没有财物,你很快就会发现你的兄弟们会变成你的麻烦。” “哦?” “他们也是人,人总是要吃饭的,你若想让他们成为你的助翼,自然少不了要喂饱他们的肚子,否则,他们会把你连皮带骨的吃下去。” 这是林默这两个月来掌握金钱帮所学到的宝贵经验。 她手腕一转,黑红条纹的乖离剑已攥在手中,扭头微笑道:“不过也别担心,倘若你真变成了穷光蛋,我这里倒是可以给你介绍几个兼职。” 乖离剑的飓风已在湖畔扬起,越过一整条湖泊,湖对岸飞沙走石,而这也只不过是她的一个起手式而已。 放火的黑衣人们可要倒了霉了,有人已认出了她手中的那把可怕的剑。 乖离剑在很多时侯比魔王要可怕得多。 正面遭遇魔王怎么办?黑衣头目稳住所有人,告诉大家不要慌,我们要利用人多的优势——利用人多的优势逃跑,记住,一定要分散跑! 黑衣人们顿时如鸟兽般四散而逃,个别几个人鞋都跑掉一只。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昨晚应该更新的,可就在写完一千多字的时候吧看时间还早,寻思摸会鱼(老拖延症了),就去补古龙原著,然后我就看了那本不太出名的短篇都市武侠《绝不低头》。 一看就停不下来了! 妈妈呀这居然是本言情向!古龙写言情为什么也这么好看!他怎么这么会! 男主黑豹,阴沉狠厉,偏激自卑(有一点红那味儿了)同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女主天真单纯,倔犟,死不低头,啊啊啊啊啊磕死我了。 其实剧情走向不是我xp,有点巧取豪夺强制爱那种,但怎么说,古龙不愧是大师,相爱相杀,极爱极恨那个调调我可太爱了! 好这口的可以看看,十来章,很快就看完了。 我决定番外带黑豹玩,嘿嘿嘿 134、黑手 跑是跑不了的,魔王最不怕的就是人多。 乖离剑横扫,未出一招一式,光是剑本身的剑气便已足够骇人,黑衣杀手们都不瞎,林默一个起手式剑气就那样可怕,若是砸到他们身上…… 这简直是对他们轻功的考较,考官就是死神,合格的留下,不合格的就地带走。 只不过他们都想错了,林默那一剑并不是朝向他们,而是朝向金风细雨楼。 金风细雨楼面积不小,里面具体几幢楼几间房舍林默也没注意,只知道再不搞出个隔离带出来救救火,苏梦枕没准真的要去打工赚钱,养家糊口了。 大魔王轻轻叹了口气,自己就是这么善良,没办法。 剑风以迅疾之势冲垮了两幢着火的楼,顺势拐了个弯,给着火处画了个圆心,周遭地势霎时倾塌。 另一只手也没闲着,五指成爪,引湖水搅动成巨龙状朝火光扑过去,不一会便将大火灭了个干干净净。 乖离剑举起,落下:“看剑!” 想跑?门都莫得有! 黑衣杀手怎么跑的就得怎么给我回来,还得是电光独龙钻般飞速冲回来,任你跑得多远,都休想逃过百分百被空手接白刃的大召唤术。 黑衣杀手们一个个跪得比栽在地里的大萝卜还老实。 “苏楼主,麻烦来认认这里面有多少是六分半堂的人。” 跪着的黑衣人大概有四五十,苏梦枕骑着小电驴在他们身前驶过,身姿挺拔如松,双目凛冽如火,一点也看不出在客栈门口因初次驾驶而摔得人仰车翻的凄惨模样。 小电驴驶过一圈,车把一转,在林默跟前停下,苏梦枕道:“这些人里有一半是六分半堂的人。” “都是头目吗?” “是。” “还有一半呢?” 苏梦枕说他也不认识,只是就身手来看,不太可能是六分半堂的小喽啰。 不可能是小喽啰?两个人对视一眼,各自肯定了自己的推测,现在只差一个证据。 林默将乖离剑收回去,即使解了看剑带来的控制技能,依然没什么人敢在魔王的威压下乱动。她走到一个黑衣人身边,认认真真打量他,然后开口道:“你是哪个营的?禁军?十二团营?或者是大内侍卫?” 被她点名的黑衣人浑身一震,哭丧着脸挤着笑道:“小人只是一般的江湖客,不识得什么禁军团营。” 林默呵呵一笑:“再给你一次机会,我要听实话!”前半句脸上还有笑,后半句脸色已冷下来,声音已有了杀气。 “小人……小人真的不是朝廷兵马……”话未说完,魔王的手指已搭在了他的肩上,然后一把撤掉他的半边袖子,露出了他臂上的金印。 金印是本朝犯人独有的刺青,大宋对于犯人所施的最普遍的刑罚就是“发配充军”。 任他如何抵赖,手臂上的刺青总抵赖不了。 “很好奇我是怎么知道的对么?”林默把那半截袖子在手中掂量着,嘲道:“下次再出来办事,叫你领导给你发把兵器吧,不要拿公家的。”她用脚踩着他落在地上的刀:“血槽双刃刀,禁军将士独有,制法尚未流传出去,拿着它出来招摇,你怎么想的?” 佩刀是将士的半身,怂得像个团团球似的黑衣人顿时红了眼眶,含着泪嘶声道:“拿开你的脚!” 林默不但拿开了脚,还弯腰把那把刀捡起来,笑道:“看来你很珍视这把刀。” “凡是上阵厮杀过的将士,没有人不爱他的刀。” 这话让苏梦枕也跟着点头,武人往往将陪伴他们多年的兵刃视作性命与尊严。很多时候,你可以要他的命,却不能侮辱他的尊严。 林默道:“你承认就好,回到我方才的问题,你是哪个营的?” 黑衣人沉默。 这个问题是“谁派你来的”的另一种问法,他若说出他自己哪个队伍的,魔王顺藤摸瓜,直接就能扯掉幕后之人的幕,让他主子堂堂正正的亮相。 “好有骨气啊,上一个这么有骨气的人还在树林里吊着放血呢,你也想试试?” 黑衣人咬着牙,因恐惧而浑身发抖。 他不能说,说了也会死,而且会死得很惨! 林默耐心道:“我也不是什么魔鬼,这样吧,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要是答得好,我就送你去坐牢。” 苏梦枕侧目,失笑道:“答得好就送他去坐牢?我以为你会放了他。” “这还看不出来么,他背后那位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但凡有一点泄露他身份的可能,一律当场灭口,我放他走他就死了。相反,刑部大牢还能安全点。” “安全?金九龄不就是死在刑部大牢的么?”苏梦枕道。 林默死鱼眼:“……你哪伙的?” “这样吧。”她换了个条件:“只要你供出幕后主使,我让你入战神府避难,包括你的同僚们。”她将目光移到他身后,一一扫视过去,朗声道:“我知道,你们不一定都属于同一支军队,我只要知道你们隶属哪支队伍,事成之后,便可入战神府。” “我向你们保证,没有人能在我的地盘杀人!” 人心已松动,猜测已得到验证。 …… 午时的阳光洒在石子路上,晃得路面金灿灿的。 苏梦枕坐在小电驴后座,手里拿着一只羽箭。 箭头带着倒勾的那种,兵部出品,民间绝无仿冒的可能。 就是这只羽箭,彻底推翻了林默所有的猜测,并将以前从未注意到的细节串联成线。 因为这只箭是镇守边关的藩王专用的弓箭!与其它羽箭有一个极为细微的差别。朝廷禁军的箭固然有倒勾,然倒勾是圆弧形,而这支倒勾却是棱形! 这说明那些黑衣将士说的话通通都是谎言!是早已编排好的,是故意说给她听的谎言! 兵部与藩王勾结,所图谋的从来都只有一件事! 改朝换代。 这是一个针对林默所设下的巨大的圈套。 放眼天下,若谁有翻复一朝之力,那这个人便是林默,只有林默想,一人便可抵过千军万马。 她不仅是大魔王,还是朝廷亲封的战神! 假如她发现,那个所谓的朝廷表面上对她好,实际上暗中联络江湖人士铲除她呢?不仅要杀她,连她身边的人都不放过呢?她会怎么做? 于是就有了这个计划。 从一开始,独孤一鹤遭南海剑派劫杀就是这个计划的第一环,为得是给魔王出山一个理由。 客栈中,十三凶徒滥杀无辜是第二环,为得是激发魔王的怒气。 勾结上官金虹,峨眉设伏是第二环,使朝廷军队在江畔伏击镖局是第三环。 故布迷阵,拉金风细雨楼出来顶包。 故意叫她撞见朝廷人马杀人放火是第四环。 环环相扣,这一切的一切都指向了同一个目标——兵部。 有实力部署至此,抽调那么多军队非兵部高官不可。 所以,当林默连夜赶到兵部,揪着兵部尚书的胡子把他从被窝里拖出来,大半夜的叫他把自家所有的,大大小小的官员全都叫过来,预备发难的时候,自然而然的,会看见赵佶的那一手漂亮的瘦金体写在一块明黄色的绢布上,上面还盖着国玺。 “卿联络江湖各路人马,杀林默,拔除她所有势力,亲友斩草除根,一个不留!此计干系甚大,宁可错杀,万勿放过。” 魔王会怎么做?面对这样一个昏庸无能,过河拆桥,指使十三凶徒胡作非为滥杀无辜的君王,她还会乖得像个鹌鹑么? 她会不会想起自己曾经所受到的屈辱?想起自己被迫还债的时光,想起惨死狱中,差一点就能救出来的情人? 想起这些,新仇旧恨加在一块,她会不会拿着乖离剑一剑将那皇宫劈得粉碎? 事实上,林默差一点就这么干了,乖离剑祭出,剑风已几乎将兵部夷为平地,忽然,一只手牢牢地攥住了她的手,从冰冷慢慢温热。 一日一夜的消耗让苏梦枕脸色惨白如雪,病痛交加之下,他连站着都吃力,却扔牢牢地抓住她的手,制止她的暴行。 “不对,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就这一句话,让林默稍稍迟疑,终于等来了神侯府的人。 诸葛正我连夜赶来,衣服都没穿利索,四大名捕跟在他身后。他直接跪下来,恳求林默给他一次彻查此案的机会。 他只能求,别无他法。 林默还能说什么呢? 于是在天亮时分,他们又回到了金风细雨楼,在遍地焦土之中,发现了这只箭。 仅剩的一支箭。 箭没有什么稀奇,可也只有诸葛正我这种老一辈的名捕才知晓箭头上的极细微的差别。 只要有一处疑点,那么处处都是疑点,比如以赵佶的文化修养,如何会写出那般词句粗劣的旨意? 比如江畔伏击,幕后之人为何要如此大张旗鼓的明示自己禁军的身份。 真相大白。 林默摆弄着这只箭,蹙眉道:“镇守边关的藩王那么多,这种箭不会是一人独有吧?” 诸葛正我道:“箭的确不独有,可你说在江畔伏击的那批人手中有火器?” “是,我以为只有神机营才有资格装备火器。” “除此之外,配有火器营的藩王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把守云州的南王,另一个是镇守燕云的太平王。” 南王因为谋反,一家老小早就被剁了,暂不做考虑,那么就只剩一个太平王。 谋反非同小可,即便林默不出手,也必得有人去查个清楚。 …… 午时的日光很暖,照在人身上很舒服。 “我拿着这东西坐在你身后,你就一点都不担心么?”苏梦枕的声音听起来像是阳光穿过树叶落下的一地斑驳,羽箭在他手中折射着日光。 拨开云雾,林默心里也开怀不少,笑道:“担心什么?担心你用它捅我?你大可以试试。” 小电驴碾过两块石头,车身颠簸了一下,苏梦枕两腿下意识夹紧车座,免得再摔下去,他腿上的伤不轻,这一动作,立刻就疼出一头冷汗。 林默道:“你可以抱着我。” 苏梦枕非但没有抱她,反而坐远了一些,脸颊也有些热:“不……不必如此。” “抱住我,下坡了。” 骤然加速让苏梦枕措手不及,为了不摔下去,他下意识伸手去扶住她的腰,很快又像烫了手似的缩回去。 “你怎么好像一副我强占了你的便宜似的?”林默回首:“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你紧张什么?” “要不你在前面?” 作者有话要说:一入冷坑深似海,从此粮仓是路人。 自从看了绝不低头,满世界找男主黑豹的粮,笑死,根本没有。连代餐都少得可怜(发出饥饿的声音)所以,大家有没有男主是阴狠自卑话不多的冷血剑客的综武侠让我看看,女主啥人设我都吃(跪下了) 135、故人相见 “其实我觉得你没必要这么赶,六分半堂的精锐都过来围攻你了,它的老巢必然空虚,而且你现在受伤那么重,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呀。” “可狄飞惊还在,有他在,我就没有一定能赢的把握。” 小电驴吱嘎一下停下来,林默回头,暖阳高照下,苏梦枕冷汗躺了满脸,胸口也在剧烈起伏。他笑笑,满不在乎道:“我想在死前多做一些事。” 林默无奈,她跟苏梦枕也算有了点交情,所以他开口求她送自己去六分半堂与手下弟兄汇合,她也一口答应了,之所以用小电驴,无非是想让他趁机歇一歇,别把自己给折腾死,然而看情况,他八成现在就撑不住了。 “我觉得以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若不好好休息一番,可能坚持不到六分半堂就死了。” 苏梦枕没有说话,只是用一种死得其所的表情看着她,那如冷焰燃烧一般的双眸忽然盛进了些许落寞与无奈。 “行吧,我好人做到底,就当行善积德了。”林默把小电驴就地一停,找个旮旯掏出了任意门:“这道门可以在一瞬间帮你到达任何一处地方,我可以用这个带你过去,但你必须老老实实的在床上躺两个时辰。” 小电驴跑得再快也没办法在两个时辰内到达六分半堂,苏梦枕怔了怔,随即笑道:“魔王可千万莫要做生意,会赔死的。” 于是他躺在了战神府的床上,刚闭上眼,强撑着的那股意志力轰然倒塌,手脚全部都软下来,伤口火辣辣的疼。 太阳穴在跳,眼前似有血光在晃动,耳畔不断回响着厮杀与哀嚎声,以及烈火焚烧的声音,他被视觉、听觉、痛觉三重折磨着,明明困极累极,偏就没法睡过去。 床边的窗开着,吹动床帐送来几许清爽的风,林默端来一盆温水,布巾沾湿,轻轻为他拭去脸上的尘与汗,袖子扫在他脸上,落下清淡的香风。 苏梦枕闭着眼,刻意地想躲过这股淡香。 偏偏魔王不肯放过他,她又从袖中取出一个小瓶子,挖出两块乳白色的软膏在指头上搓搓,轻柔地在他太阳穴上按摩,清凉入脑,绷紧的神经一下子松懈下来,痛感也没那么强烈了。 “睡一会吧,时候到了我叫你。” 这声音像是魔咒一般,苏梦枕竟真的慢慢昏睡过去。 魔王毕竟是人,也有点累,主要是心累。她靠床坐着发呆,脑中胡思乱想 只剩了六个月的时间,在这六个月之内,她要扭转系统对她的评判,这并不容易,不过好在她已有了些许计划,谋反的太平王设下的陷阱着实给了她不少灵感。 有些恶人实在不配“从善”,对付这种人,用不着心慈手软,魔王固然不崇尚暴力,但偶尔使用一次也未尝不可。 话说回来,太平王这个尊称有点耳熟啊,像是在哪听过,在哪呢? 还有,张三是怎么知道江畔伏兵的事? 一想起张三,林默的心就像被绳子拉锯一样难受,他本不用死的,这件事本就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时候为什么救不了他呢?他能听从命令救那么多人,为什么独独救不了自己呢?是因为他的伤势过重么?若是她的回道再熟练一些,是不是就能救他回来了? 回道……回道,以后她说不定还要面对很多次这样的情况,回道这么重要的能力怎么可以不熟练! 林默的目光忽然落在苏梦枕身上,伤重,命不久矣,腿可能要截肢……这不是天赐的,绝好的练手工具人么! 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两个时辰之后他就跑了! 林默深呼吸,深呼吸,刻意不去看他的脸,手贴在他胸口伤处,昨晚看过,这里的伤不轻不重,练手正合适。 集中精神,回道运转了半天,她隐隐感觉差不多了,具体什么样还不知道,除非……林默再次深呼吸,默念:我是大夫我是大夫我是大夫,他是猪肉他是猪肉他是猪肉,念完之后,她的手稳定的,强势的,拉开苏梦枕衣领,白布包裹的地方已渗出不少血,她将白布拆开细看,那道狰狞的刀口仿佛愈合了少许。 再接再厉,她站起来,手直接贴在伤处,慢慢抚过去,或许是没了衣衫的阻隔,回道的效果更好了。 等这处伤差不多了,她抹了把汗,直接将苏梦枕腰间的带子解开,上裳敞开,手从上慢慢下移。运转回道是个缓慢的过程,不仅要反复默念全部的吟唱词,精神更是不能松懈一分一毫,必须全神贯注,否则前功尽弃。 林默身子前倾,额头上已见了汗,正打算收工歇一会的时候,猝不及防的,被死死捏住了手腕。 林默:“……”忽然尬住,因为她的手正贴着苏梦枕的小腹上,且有向下趋势,颇像个趁人之危的老流氓。 她抬眸,对上苏梦枕已张开的眼。 那是种很复杂的眼神,有羞涩窘迫,有惊讶愤慨,还有一点清亮的水光。 从捏住她手腕的力度来看,显然羞愤的情绪占得比例更大些。 林默脚趾狂抠鞋底,面上却稳如老狗丝毫不慌,微笑着收回手:“这么快就醒了?有没有感觉好一点?” 苏梦枕喉咙动了动,复杂的目光在自己身上扫视了一圈,一张脸白了又红,这抹红又飞快的蔓延至耳朵尖,迟疑道:“你是在……帮我治伤?” 林默道:“是啊,不然呢?” 苏梦枕似乎想说什么,沉吟半晌,坐起身收敛衣衫,腰带系回去才吐出字来:“多谢。” 这两个字说得违心极了,林默假装听不出他的违心,也看不出他的羞愤,演技超常发挥,装得要多坦然又多坦然,呵呵干笑道:“不用谢,举手之劳,没什么的,那个你要不要吃点东西?我去厨房看看哈。”说完就溜了。 她一直信奉只要我跑得够快尴尬就追不上我。 门都推开了,苏梦枕的声音追上了她:“林姑娘!我已经有未婚妻了。” 林默:“……”言外之意她听懂了,正因为懂了,她出了门捂上脸,跑得更快了。 她忽然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社死这种事,无论经历多少次都不会习惯的,再多看他一眼,她的脚趾就要在鞋底抠出梦幻豪宅了! …… 一夜打斗,六分半堂的情况比金风细雨楼好不了多少,尤其是在苏梦枕到了之后,他手下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对手见了他就像活见鬼一样,别人不知道,他们还不知道么,昨夜参与围杀金风细雨楼的可是六分半堂的大半精锐!在那种围杀下,竟还留不下一个苏梦枕? 再有,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一个在城南,一个在城北,他苏梦枕就算不吃不喝不休息,也得策马跑上一天一夜,他怎么日落之前就冒出来了? 要么是消息有误,要么是白日撞鬼! 狄飞惊以为是前者,直到他看到了林默才知道原来是后者。 他真的是白日撞鬼了。 见了大魔王跟见了鬼实在没什么区别,尤其她站在苏梦枕的身边,狄飞惊宁愿见鬼。 他走上前去,温文尔雅,笑容也十分有礼貌:“在下狄飞惊。” 林默点头:“哦。”然后对苏梦枕道:“我走了。”走之前想了又想,又补上一句:“我对你……算了,后会无期。” 任意门消失在被血染红的土地上,另一边连接的是太平王府。 朝廷为了求稳,暂时还按兵不动,为的是彻底铲除朝中太平王的人手,除此之外,兵马粮草也要备好,以防太平王察觉出什么提前下手。 这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其中的弯弯绕绕林默不懂,也不想懂,她现在只想把太平王的狗头捶进他家的祖坟里。 到了地方,她才知道为什么会觉得太平王这个称号耳熟了,刚推开任意门就看见了一位熟人。 宫九一身白衣躺在他院中的躺椅上,门一开,两张脸面面相觑,互相迷茫。 “大魔王?”宫九坐起身,冷若冰霜的脸有些发愣,愣了半晌忽然绽出一丝笑意:“怎么,是想清楚了,来当我的世子妃么?” “太平王?世子?”林默也跟着笑,这笑有着说不出的险恶,她若是照照镜子只怕也会吓一跳,魔王的笑容头一次真的像个魔王了。 “原来是你啊,我说怎么耳熟呢。”林默冷冷道:“我不是来找你的,叫你爹出来。” 宫九道:“不知叫家父出来有何贵干?” “揍他。”林默说得言简意赅。 宫九露出带孝子的笑容:“不巧,家父月前已驾鹤西去,虽不知家父有何处得罪了姑娘,但教训他怕是只能到阴曹地府了。” “哦?这么说,你已当了一个月的太平王了?” “正是。”宫九想了想,补充道:“我是霸道王爷,你是白兔王妃,你嫁给我岂非圆了你一直以来的梦想?” 林默被活活气笑了:“宫九啊宫九,你知道我最佩服你什么么?” “我在听。” “最佩服你的心理素质,你明知道我为何而来,却仍能与我如此坦然的说话,很不错,我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你也能保持这种积极乐观的精神,做个身残志坚的好人。” 乖离剑自虚空降临,剑风崩裂一地砖瓦。 作者有话要说:开学了,暑假过得好快呜呜呜 关于番外,目前已有 后世历史书 西门吹雪 陆小凤 其它世界做任务 欢迎提名,没有的话就这些啦! 下一本开→《[综武侠]反派带着剧本回来了》 暴躁戏精祖安人x“一心一意”陆小凤。 另外推一下基友的《[综武侠]碗碗累卿》by:顾晴岚。 女主是个超级萌超级沙雕的小妖怪,男主苏梦枕,又甜又爆笑,也快完结啦。 感谢在2021-08-2423:29:41~2021-08-2619:07:4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南有小乔兮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36、世界终焉(完) 林默拿出乖离剑的时候宫九还很淡定,因为他知道魔王心慈手软,从不杀人。 他被迟钝光线定住,屏障封锁退路,丹田狠狠挨了一下后吐血倒地,脸颊疼得抽搐还能接着演戏,目光颤抖地看着她:“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究竟哪里对不起你?” 直到他被气流卷起,一股悍然无匹的雷光打进他的经脉,半身骨骼寸断的时候他终于慌了,也终于意识到,书中的小白兔跟他面前站着的魔王人设天差地别。 宫九忍着疼,忍着身体不安的躁动问她:“你是怎么发现的?” 林默将那一截箭丢到他面前,冷声道:“是诸葛先生告诉我,镇边藩王的羽箭跟朝廷禁军的羽箭有着细微的差别。我还怕冤枉了你,特意在兵部翻了半个时辰的典籍,也对比过你府中的军械库,宫九,哦,现在该叫你太平王了,你要杀我,可以,我从不觉得自己的命有多贵,你愚弄我也无所谓,反正我也不聪明,活该被人骗,你利用我,设计我我通通都可以不在乎,可你不该让无辜之人因我而死!” 宫九一声惨笑:“原来你的逆鳞是这个。” 剧烈的痛楚让他双目泛红,喘丨息剧烈,哑了声接着道:“看来你全都知道了。”他拖着半边粉碎的骨骼一点点挪蹭到方才躺着的椅子上,汗混着血染透了白衣,血糊住了双眼,吃力地想抬手去擦,却怎么也抬不起来,长叹一声:“想不到我筹谋至此,居然毁在一支小小的羽箭上,是我小看你了。大魔王。” 林默手在袖中捏紧,似乎在纠结着什么,看宫九的眼神也从单纯的愤恨变成了打量,就像在看一块案板上的猪肉,掂量着能卖多少价钱。 宫九眯了眯眼:“你不想杀我,是么?” “是。”林默肃然道:“只要想到你做的那些事,我就会觉得让你死实在太便宜了。” 王府内有不少兵甲侍卫,林默出现得突然,他们没有防备,过了这么久总算反应过来了,数百个身穿铁甲佩着宝刀的军士顷刻间将小院围的水泄不通,另有几十弓箭手蹲在房檐上,弓已拉满。 宫九喘着粗气道:“都退下。” 他这个王爷虽然不霸道,说话还是很管用的,侍卫们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没有半点犹豫。 “说出你的条件吧。”他闭了闭眼,复又睁开:“你要什么?” 林默抱臂,啧啧有声道:“我还以为你会立刻自尽,没想到你还真愿意听听我的条件。” 宫九道:“只因我看得出,你的愤怒全是装出来的,你口口声声说不想让人为你而死,自以为是的善良,其实全是你装出来骗人的,骗别人,也骗自己。林默,你远没有你自己想的那么高尚。” 这话像是戳到了林默的心,她眼神变了几变,微笑道:“你想怎么说都可以,我无所谓。我留着你的命,确实有个条件。” “我在听。” “第一,我要你为我弃剑归隐。” 宫九淡淡道:“不过分。” “第二,我要你为我弃恶从善。” 宫九笑了笑:“这实在是笔便宜买卖。” “你同意?” “我拒绝。”宫九倏忽寒下脸,一字一字道:“我通通拒绝。” 他似是拼尽全力,大声道:“我本无剑,何谈弃剑?我从未后悔过自己所做的任何一件事,如何弃恶从善?” 林默走进他,手拍在他的肩上,垂首轻声道:“很好很好,这话说得实在是好,颇有几分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搞得我都觉得自己像个坏人在欺压良善了。” “你自尽吧。”林默噙了一丝浅笑,低声道:“像我善良的人,手上是不该沾染太多血腥的,你说对么?” …… 青州城外。 炊烟寒舍,茅檐低小,窗外斜阳映古道,风吹荒草萋萋。 一只手抚着窗棂,细细感受着粗劣木头的纹路。 手很粗糙,掌心有着厚厚一层硬茧,五根指头都带着细微的伤,指甲很短,一看便知是常常修剪的。 这是一只右手,荆无命的右手。 上官金虹目光落在这只手上,淡淡道:“我早该发现的,你的右手其实比左手更快,你一直在修炼右手剑?为何要瞒我?” 荆无命没看他,抚窗的手却骤然收紧,涩声道:“我只是想证明一件事。” “什么事?” “我希望你重视我不是因为我的剑,而是因为我这个人。” 上官金虹的目光变得复杂且深邃,静默了良久才缓缓道:“在你小时候我就教过你,你什么都可以有,唯独不能有人性,感情也是人性的一种,如今,你竟也有了感情。” “我毕竟是人。”荆无命回头,那双被刻意培养,情绪消磨干净的双眸藏着任何人都看不懂感情,那是黑夜在破晓前拼尽一切的挣扎。 “所以,你爱上了林默,因为她,背叛我?”上官金虹向来平板无波的语气已有了说不出的讽刺意味。“只因她对你好?” “我没有!”荆无命怒道:“我没有背叛你!” 他像扔垃圾一样扔了他,可他仍然用金钱帮独有的暗语为他做事,为他传递消息,说到背叛,究竟谁更像个背叛者? “你们吵完了么?无论吵没吵完我都要进来了。”木门吱嘎一声,林默逆光而立,抱着臂斜倚在门框上,纤细的手指在大敞四开的门上敲了敲。 上官金虹瞳孔骤然收缩,惊讶过后立刻冷静下来:“你的动作很快。” “还行吧。”林默怅然道:“其实我早该留心的,荆无命剑法那么好,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废掉他一只手呢?若我当时肯多留心几分,是不是很多人就不必死了?” 上官金虹坐下来,无论从动作还是神态来看,都已在预备赴死了,从容的,优雅的死去。 死之前总是要说句话的。 “你见过宫九了?” “是。” “他死了?” “是。” “所以现在轮到我了。” “不。”林默指指荆无命,手指画了个圈:“是你们。” 上官金虹扭头眺望窗外,看着孤山落日,微笑道:“这里风景很不错。” “不愧是做大事的人,心态就是好,我就不行,我要是你,这会都哭着写遗书了。”林默走进来,在这茅草屋里环顾了一圈,坐下来道:“你不想死,对吧。” “若能好好活着,谁愿意去死?” 林默道:“宫九死之前我给过他活下去的机会,我没道理不给你。” 上官金虹道:“弃恶从善?” “我常常想,你的头脑要是能匀一点给我该多好。”林默转向荆无命:“到了这个地步,弃剑归隐考虑一下?” 荆无命道:“我若不答应呢?” “我就杀了你。”林默补充道:“我是认真的。” 天边残红一线,昏鸦追着落日的余晖,茅草屋里昏暗寂静。魔王的手按着桌子站起来,也跟着眺望天边的渐渐沉落在群山下的太阳,似感叹道:“时间过得真快啊,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到如今也有近十年了吧,十年来,恩深负尽,死生师友…… 我始终相信,时间会改变一个人,它会让纯善之人变得邪恶,会让蠢人变成智者,会让冷血无情的人慢慢软了心肠……这世上绝没有一个人能赢得了时间,无论你我,都不能。 时光的消磨,刻意的引导,你会让我如愿以偿的,对么?” …… 一个月后。 “叮——恭喜宿主,龙小云已弃恶从善,经系统检测,任务进度已完成百分之八十,奖励积分四千,请宿主再接再厉。” “叮——恭喜宿主,林仙儿已弃恶从善,经系统检测,任务进度已完成百分之九十五,奖励积分四千八,请宿主再接再厉。” 三个月后。 “叮——恭喜宿主,上官金虹已弃恶从善,经系统检测,任务进度已完成百分之七十二,奖励积分三千,请宿主再接再厉。” 六个月后,林默站在朝阳初升的山巅之上,反复确定系统不会再播报了,最后一次回望这个世界,拧开了任意门的把手。 “或许我还会回来的吧?” 白光覆盖群山,门的另一边是黄泉乡。 她从床上坐起来,面前是一台巨大的监视器和系统分析仪,工位上积压了厚厚一层文件档案。 武侠分区区长季宇显然已经等得很不耐烦,他似乎刚从某个小世界回来,一身道袍还没来得及换,林默一醒就被铺天盖地的资料盖了一脸。 一时之间,她还有点懵,反应了好一会才从床上下来:“怎么样,系统检测有没有变?” 季宇调了一组数据出来慢慢分析道:“变化不大,其实我个人也认为你不大适合做“弃恶从善”方面的任务,不过新人嘛,还可以慢慢历练。” 林默眼睛亮了亮。 她看到自己的个人资料里,属性换成了:冷心冷情。任职方向:通过“暴力胁迫”“以恶制恶”等方式强迫任务目标弃恶从善,进而取得气运…… 也行,至少比渣女强。 “我这人手缺得很,任务也很紧迫,没时间给你休息,准备进入下一个世界。”季宇将个人资料递给她:“差点忘了,给你介绍一下你的搭档,是你老熟人了。” 顺着季宇的手,她看见门外进来衣衫一角。 青衣短褐,两只袖子挽得高高的,长发束得凌乱不羁,额前还飘着一缕羊驼刘海。 他的两只眼睛既不冰冷,也算不上温柔,那是历尽了千帆风雨后的淡定从容,从容中还藏着些许忐忑。 他的脸颊清瘦,看起来不算多英俊,但他的气质就像竹林中飘然而下的叶。 他的笑道:“好久不见,默默。” 林默惊讶道:“张三?!” 她又惊又喜:“你也来了!” 张三微笑着,眼中慢慢渗出一丝晶莹的水雾,他立刻用手揉了揉:“我很荣幸……能成为你的搭档。” 能重新见到你,真的很荣幸。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啦,撒花~ 对了,前文有没有我忘的坑没填?有的话一并算在算在番外里叭 感谢在2021-08-2619:07:48~2021-08-2710:31:1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蝶舞120瓶;陈公子bronze5瓶;南有小乔兮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37、番外一 (一)中原一点红 一点红是个杀手,是整个中原信誉最好,要价最高的杀手。 在他之前,杀手是个卑贱的,见不得光的行业,在他之后……还是见不得光,只是没人可以轻贱他,因为一点红会杀掉所有侮辱他的人,哪怕是雇主。 很难想象,如他这般独来独往,冷傲孤僻的人会受命于一个组织。 这是一个杀手集团,门下杀手十三人,全部都是组织首领从小养大细心栽培的孤儿,他们无名无姓,只有数字为代号。 一点红就是这个集团的一,他能排第一绝非是最早入门亦或是年纪最大的缘故,恰恰相反,一点红入门最晚,年纪最小,天赋也并非一等一的好。在他十六岁之前,他是十三,而他成名一战,是在边关杀掉了一名被二十万兵马重重维护的辽奸细。 其实对首领这种人来说,什么敌不敌的,只要钱给够,天王老子也能杀给你看。更何况这位雇主给的价钱奇高。 他先后派了三个人去试水,无一例外,全部死在重兵绞杀之下,首领本都预备亲自出马了,十六岁的一点红站了出来,他说:“我去。” 一个月后,他带着人头和一身大大小小一百多处伤回来了,一袭黑衣被血浸透,从这之后,他的代号变成了一,没过多久,一又变成了一点红。 他为组织效命了十余年,十年里他早已看清,一手教养他的师父是个什么样的人,只要给钱,他什么都能出卖。。 这个什么都能卖包括他的剑,也包括他这个人。 “三十万两,买你一夜。” 首领拿到这张纸条的时候连蒙脸的面巾都要笑掉了,他一点红叫过来,背着手绕着他前前后后转了四五个圈,转一圈啧一声,转一圈啧一声,像是在品鉴万花楼的头牌姑娘。 一点红看到那张纸条气得连手都在抖,冷声道:“我不去。” 首领问他为什么不去,他说:“我出卖的是剑,不是人。” 首领呵呵呵地笑,也就是雇主点名要一点红,不然他自己都想去了,天下有比这更便宜的事么?没有,绝没有。 他说:“不去就不去吧,这或许是个玩笑也说不定,谁肯花三十万两去睡一个男人呢?”然后,他给一点红倒了杯水,水里下了十倍的药。 一点红喝了下去,他已拒绝了师父下达的任务,不能再拒绝他给的水。 然后他倒下去,浑身热得简直要炸开! 首领命人将他的衣服剥光,常年不见天日的,苍白的体魄暴露在烛火下,慢慢染上情丨欲的色泽,一点红双目赤红,一声声破碎的呻丨吟压抑在喉咙里,嘶声道:“放开我!别碰我!” 这当然没有用,那药不仅能挑动欲望,还有软骨化功的功效。 看在三十万两的份上,首领甚至还免费附赠小道具若干,哪怕到了这时候,他甚至连对方是老是少,是男是女都不是很清楚。 然后一点红见到了林默,完成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她实在太美,目如横波秋水,脸似桃花,温婉如神女,她贴在他身上,抱住她,就好似拥抱了一捧水。屈辱与不甘中慢慢演变成了心动,对方的身上体温、香气、以及温柔抚慰,都让这个独身漂泊二十余年的人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到后面,他的手搂住她的腰身,咬牙颤抖着,几乎要落下泪来。 药效已解,他是真真正正的心动了。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这样的人?”他问,她不答。 直到他累极昏昏睡去,仿佛有手落在他的鬓角轻柔抚摸,耳畔温声细语:“因为你值得。” 那时他根本未曾想过这份心动来自于一个可笑的误会。 第二天早上,他得到“镜花水月”一把,一句“不配用剑”的羞辱。 那一刻,一点红是真的想杀人的,可就算真的杀了她又能怎样?他的心已经丢了,再也寻不回来了。 后来,他决心脱离组织,在沙漠中失手被擒,他又见到了林默,还是那么美,漫天席地的黄沙亦不能损去她美貌的分毫。 孤灯小帐里,她抱着他,轻轻地,一遍遍地说:“你好好的,我喜欢你,喜欢你还不行么?” 再后来,关外苦寒之地,他亲眼看着她把温柔缱绻的笑容送给别人,眼中柔美深情的光泽是他从未见过的。 原来你真的不喜欢我啊…… 跟陆小凤的那场比武是他留给自己最后尊严,输了比试自然没什么可说的,他想:就此永别吧,可千万千万,莫要再叫我遇上你,其实我什么都没失去,因为我从未得到过。 一点红以为他跟林默就这样过去了,偏有一场无限月读让他重新审视了自己对她的感情。 他梦到了年幼最脆弱,最孤苦无依的时候,被野狗撵入穷巷,见到了款步而来的她。 厚重的外衣盖在他身上,温声细语道:“我照顾你,我会对你好的。” 那三天的梦真是不愿醒来啊,醒来之后,他忽然就明白了其实他并不是爱林默,是爱被她关心的感觉。 无限月读之后,林默站在了江湖的风口浪尖,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平均一顿饭的功夫就有七八个人跪在她脚下求她续梦,也有更多的人对她投毒,暗杀。 他在街边的小店里偶遇了她。 陌头初见杨柳色,她穿着一身浅碧色的衣裳坐在角落里吃面,店小二笑得一脸讨好,给她上了一碟小菜,似不经意的,用肩头油乎乎的堂布擦擦手,全然不曾注意到,堂布里藏着一把短刀。 店小二绝不是普通人,他的刀极快,能让一点红评出快字的人,江湖上绝不超过二十个。 他奔过去拔刀相挡已来不及,因为店小二的刀猛刺向她胸口时,他的刀才刚刚出鞘。 林默并没有死,刀光还未闪便被油木托盘挡住。短刀扎透托盘,她就顺势一拧卸下了刀,刀落在她手里云淡风轻地一挥:“看剑。” 一点红松了口气,心脏还在胸腔里狂跳不已。 短刀被林默悬在桌子下,刺客跪得老老实实,两只手拍在刀身上,慢慢的,两只手全黑了。 刀上有毒。 林默吃完最后一口面,打了个嗝,把短刀还了回去:“你有解药吧?” 扮成店小二的刺客脸色变了变,道:“有。” “哦,那就好。”她起身就要走。 不仅刺客意外,连一点红也很意外,走过去道:“你就这么走了?” 林默见是一点红,腼腆的展露一个笑颜:“是你啊。” “你不该放他走。”一点红说这话的时候已经陪林默走了很长一段路了。 林默忽然立住脚:“为什么?” 一点红道:“因为他是杀你的人。” “不。”林默摇头道:“我是说,你觉得他们为什么要杀我?” 一点红说不出。 林默叹了口气,自嘲道:“因为我的存在威胁到了他们的性命,如果是为了自保向我出手,实在情有可原,我有什么理由杀他呢?”接着苦笑道:“或许是我前半生过得太顺遂了,没吃过一点苦头,连老天都看不过去了。你相信么,在我二十三岁之前,我没遇到过一个坏人,二十三岁之后,我好像每天都要面对几个坏人。” 一点红似是笑了一声,道:“在遇到你之前,我也曾遇见过几个善人,但跟你比起来,他们都恶毒得像阴沟里的毒蛇。” 林默抿抿唇,眼睛也跟着弯了弯:“我就当你在夸我了。” “陆小凤呢?他为什么没跟你在一起?” 林默先是沉默了一下,然后笑着道:“为什么一定要在一起呢?就算再喜欢,总在一起也会腻的呀。” 握刀的手忽然紧了紧,一点红冷声道:“莫非是他贪生怕死?或者,是他负了你。” 林默又站住了,转过脸道:“你的想象力还真是丰富,好了,你还要跟我多久?” 一点红一时失语,镜花水月几乎被他捏出指印:“我只是想跟你说,我想清楚了,我对你……确实有些误会。” “哦。”哦完林默就觉得可能有点敷衍,又问了一句:“什么误会啊?” 一点红立刻耿直道:“我以为我爱你,其实不是,我只是把你当成我娘。” 林默:“……”这话她没法接,幸好一点红也没想让她接,说完他就畅快了,释然了,扬了扬手中的刀:“有它陪我,足够了。” …… 镜花水月的确一直陪着他,从壮年到暮年,走过了数不清的生死恶斗,每当夜深孤寂之时,长刀出鞘,在月华下在闪动着银亮的光。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本该是三个人的合集,但一不小心写多了orz 就这样吧 感谢在2021-08-2710:31:10~2021-08-2900:33:3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无病无灾100瓶;南有小乔兮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38、番外二 (二)叶孤城 南王把叶孤城拉入自家的谋反阵营只做了三件事。 第一,他勾结南海所有的海盗劫掠过往白云城的商船,在叶孤城清剿海盗时又买通了他身边的亲信,凿漏船只,一城之主,一代名剑客险些葬身鱼腹。这时候南王出现了,他不仅把人从海里捞出来,还借兵给白云城,将那些神出鬼没来去无踪的海盗一网打尽。 第二,他在叶孤城亲自过来答谢的时候,请求他教导自己儿子的剑法。 第三,劫走白云城所有预备上交的赋税,杀掉所有前来收税的官吏。 他就这样一步一步的将这个世外之人拉上了自己的贼船,即便叶孤城后来发现不对也已经晚了,整个云州包括羊城在内的黑白两道势力都认定他是南王的人,一旦南王谋反的计划败露,他自然可以一走了之,可白云城跑不了。 南王算准了他先是白云城主,然后才是叶孤城。 但南王忘了,他不只是叶孤城,还是个孤傲的剑客,像他这样的人,怎会忍气吞声,受人胁迫? 大魔王来收税就是叶孤城做的一次绝地反击。 他本来是看不起林默的,总觉得她又呆又笨,除了漂亮脸蛋一无是处。用锡伪装成白银,无论她能否发现其中关窍,他都可以利用这一点给朝廷一个暗示——白云城有问题,而白云城属于南王治下,白云城有问题就是南王有问题,只要朝廷出手拿下南王,白云城就能保住,至于他自己的生死……早在坠海的那一刻起,他就当自己死了。 南王的回应来得比他想象得更快,大魔王当晚遭遇刺杀,刺客一口咬定是他主使。 魔王若笨一点,信了杀手的话,那他叶孤城就倒霉了。 魔王若聪明一点,不信杀手的话,那这杀手就是对他的一次警告——我随时都在看着你。 幸好大魔王没那么笨,更没有自作聪明。 林默临走时对他笑道:“叶城主,要不要上天飞一圈?” 叶孤城立刻答应下来,除了真的想感受一下飞天之外,也想着,或许让我掉下去,摔个尸骨无存岂非更好? 再后来,月圆之夜,紫禁之巅,本是他宿命一战,却意外的,以一种莫名滑稽的方式收场,但无论怎样,他仍感激她的相救之恩。 小小客栈里,叶孤城收到了亲信送来消息,南王阴谋败露,仓促举兵失败,被俘于皇城京郊,官家感念幼时相伴之情,不忍处以极刑,只用一杯毒酒送了皇叔上路,世子也跟着一块被白绫绞杀。 不牵连其他人是官家仁慈,但他毕竟也是主之一,除了一开始装模作样的被通缉一番,后面竟也被悄无声息的赦免了。 因为“叶孤城”这个名字消失了,他现在是李四,名字是草率了些,可也让他彻底放下了枷锁,如获新生。 这是后话了,眼下他的画影图形通缉令满天飞,得找个绝对安全的地方躲一躲。 马车晃荡着,疾驰在黄土路上。 叶孤城手撑着车壁闷闷地咳嗽,因剧痛额头上布满了豆大汗珠,一颗颗滚落下来。 太和殿实在太高,从上面掉下来,尽管他第一时间运内功相抗,所受的内伤也不是短短几日就能恢复好的。外头赶车的是自幼被他收养的孤儿,连名字都是他给的,因是在晨光微曦时捡到的,故名叶晨。若说这世上有谁是他绝对信任的,叶晨便是其中之一。 叶晨听着车里的动静,不自觉让马车的速度降下来:“城主,歇歇再走吧,您重伤未愈,这般昼夜兼程实在吃不消啊。” 过了一会里面才传来细微的声响:“不必,三日内必须赶到我说的地方。” “是。”叶晨最擅长的就是执行命令绝不多问。 哪怕马车停在一处幽暗诡寂的原始丛林,叶孤城下车,让他回到白云城去,叶晨还是照做了,尽管走得极不情愿。 幽灵山庄,叶孤城给自己选的一处绝佳的落脚点。在他还在客栈养伤时,这里的老刀把子就上门送上了一个交易。 山庄会为他提供一个安静的住所和医术高明的大夫,在他养伤期间绝对保证他的安全,条件是,待到时机合适,帮忙杀一个人。 叶孤城同意了,他在幽灵山庄住了一年半,白云城主已经消失,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李四。 幽灵山庄里谁都知道新来的李四很不好惹,刚来的第一天就得罪了一大票人,不好惹的勾子长向来看不惯他冷冰冰的鸟样,趁着老刀把子不在,二话不说打上门,一只铁勾直奔他那张俊俏白润的脸,然后勾子长就成了勾子断。 削掉他手腕铁勾的只是一根放在床头的竹杖。 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来找他的麻烦,不但没有麻烦,甚至还有艳遇,晚上他沐浴回来,刚躺上床就感觉到身边躺了一个人,一盏灯移过来照清了这方小天地。 那是个没穿衣服的,慵懒香艳的女人。 叶孤城认得她是幽灵山庄的一位元老,柳青青。 柳青青柔柔笑着道:“老刀把子让我来陪你,一个正常的男人总会需要一个正常的女人来陪,不是么?” 她的年纪不小了,容貌也并非是一等一的美人,偏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诱惑,这种诱惑这幽灵山庄这个几乎没有女人的地方更是被放大了数倍。 她也一向对自己的诱惑很有自信。 “来,抱住我。” 叶孤城的确抱住了她,不过不是用手,是用被。 说完这句话,她光溜溜的身子忽然裹上一层厚厚的被,一股巨力把她团成一个球,然后她飞了起来,从窗户飞到了外面,在地上滚了十七八个圈。 从这之后,连狗见了他都绕道走。 一年半以后,陆小凤逃了进来,老刀把子谋划了一场天雷行动,而叶孤城的作用是,事成之后杀光所有的知情者,包括陆小凤。 “然后呢?杀完他们是不是就轮到我了?”叶孤城这么问。 老刀把子摇着头道:“你多心了,我不是你的对手。” 叶孤城冷冷道:“是么?别人也就算了,杀陆小凤却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即便我能杀他,也必然会被耗去大半内力。” 老刀把子淡淡道:“你要毁约?” 这一句话让叶孤城闭上了嘴,他从老刀把子那接过剑,长剑出鞘,剑身上映着他的眉眼,眼中慢慢凝出一丝涩意:“她若知道了,一定会很失望。” 作者有话要说:开学忙疯了,先更这么点,等我挺过这阵的(抹泪) 139、番外(三) (三)玉罗刹 如果能活着,谁愿意去寻死呢? 玉罗刹倚靠一张木椅上,闭目黯然垂泪。脑中一遍遍回忆着大漠孤烟里翱翔在天际的黄金飞舟和尸首分离的,寄予厚望的亲生儿子。 在外人眼里,他是威严无情,来去无踪的魔教教主,他也想让自己真正做到断情绝爱,没有半分软肋,可他毕竟是人。 没有人能想象到,像他这样的人居然会因为思念儿子而落泪悔恨,心痛如绞! 尽管过去了很久,那一天的情景仍历历在目。 “父亲,那妖女手段诡异,来者不善,您决不能去见她。” “儿子被您养在外面培养的许久,一直都没能为您做点什么,就让我去吧。” “您放心,儿子不会有事的,您是教主,怎可亲涉险地?” 无数次午夜梦回,他都想拉住他,一遍遍地喊不要去,不要去!醒来后,冷汗湿了枕席,心中藏了惊天的痛与恨。 杀了她,一定要杀了她!为天宝报仇! 屋子里很黑,没有窗,四周都是泥灰墙砌成的,一丝光都透不进来。 桌上孤灯一盏。 方才这间屋子里还有许多人,这些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正道也有黑丨道,绝对的黑暗藏住了所有人的身份,这是一个不需要知道对方身份的聚会,聚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林默! 组织者自然是他这位魔教教主。 也不知过了多久,灯油熬尽,方寸间唯一的一点点亮消失,玉罗刹抹去眼角的泪,站起来深深呼吸,他走出去迎着骄阳强行撑出一抹笑容,专门为林默准备的笑容。 一切都在按他的计划发展。 他成了她的日文老师,送给她的小橘猫也被她收下,夜夜相处,他倾心教导,她看他的眼神已慢慢从戒备变成钦佩,从钦佩变成倾慕。 如果认真审视林默的情史就会发现,她只会喜欢两种人,一种是年长于她,为她授业解惑的老师,一种是痴心爱她,愿意为她而做出牺牲的男人。 所以玉罗刹在教授日文的同时也会顺便指点一些武功身法和内力吐息。 他还特意设计,命人盗走了她的东西,然后在她面前表演一番苦肉计。假伤瞒不住她,所以那道伤口是真的,背脊一刀深可见骨,玉罗刹毕竟年纪不小了,那疼让他眼前发黑,冷汗淋漓。 值得,他转身一抱,没有阻隔,这是不是说明魔王已对他慢慢卸下心防?或许,她已经有那么一点喜欢他了,只是还欠一把火候。 玉罗刹一遍遍告诉自己,万不可操之过急,要一步步的,慢慢来。 这一等就等了近两年,他让自己的地位在她心中慢慢扎根,直到他确定,就算他当面亮出屠刀,林默也会对他心软的时候,玉罗刹发动自己毕生的演技,为这段感情添了最后一把火。 先是当着她的面平心静气的给猫儿吃了一颗含有寒箐草的驱虫药,千秋香自然是没有的,可与千秋香同效的墨和纸她长期接触,药效虽然打了折扣,可胜在绝对隐秘,哪怕她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更不会知道是谁害了她。 然后他露出了真容,那又如何?他不仅是她的授业恩师,还愿意为她放弃仇恨,对她痴心一片,任泪水躺了满脸,卑微地乞求她一点点怜爱,林默怎舍得下手? 在她面前,他落泪哭泣,她走后,他勾起嘴角,无声的笑容疯狂,仿佛已见到了她暴死街头,无人收尸,最终被野狗啃食的下场。 玉罗刹一边觉得痛快,一边又觉得,即便是这样的死法也还是太便宜她了,这不够,她还没有体验过亲友在她眼前死去,自己却无能为力的,心痛至极的感受! 他不仅要她死,还要她失去一切,痛不欲生地死! 很快,他等到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陆小凤被西门吹雪千里追杀,一路向南奔逃,躲进了一片吃人的丛林。 玉罗刹潜行隐踪的本事整个江湖无出其右,尤其是原始丛林那种地方,林中有雾实在太正常不过,他藏身在一捧雾气中悄无声息地跟在林默身后。 没有人能发现他。 他看着她偶遇西门吹雪,听着两人彼此倚靠吐露心声,冷笑着戴上人丨皮面具,故意发出轻微的窸窸窣窣声,装成一个送信的小厮,然后朝着西门吹雪射丨出毒针。 他本不指望西门吹雪会中这样拙劣的暗算,这只是他计划中的第一步,谁知这最不起眼的第一步就差点要了西门吹雪的命。 牛毫针上的五毒化功散不仅见血封喉,更重要的是,它能催化千秋香,让毒提前发作! 这个变故让玉罗刹有些意外,他用了偏门的障眼法假死在西门吹雪剑下,心里遗憾地想,便宜她了。 世间总有许多阴差阳错,命运也实在喜欢跟人开玩笑。 玉罗刹也是后来才知道,有一种人天生药体,不仅能免疫一切毒性,他本身就是一味万能解药。 西门吹雪就是这种人,他不仅天生药体,还是个医术高明,善于炼药的大夫。 近两年的布局,对杀子仇人曲意逢迎,却因此而毁于一旦,她知道了真相,或许不会杀他,却也一定不会再信任他。 再也没有机会了。 玉罗刹望天长叹,怒极之下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既然杀不了你,那就一个一个的,杀掉你身边的人吧。” 第一个人就是陆小凤。 玉罗刹跟着来到了武当,模仿灵犀一指,在暗中杀掉了武当掌门,陆小凤赶过来时已是百口莫辩,只能逃走。 他追上去,背后偷袭,三两下制住他,点了穴丢在路边,亲眼看着那几个刽子手将他擒住,拖拽着丢在马车上扬长而去。 落在那几个人手里,陆小凤必死无疑。 然后他又信步去了后山,他看到西门吹雪因内力大损远不是李四的对手,而后斗笠人出现,带着几个老者赶来杀人灭口。 玉罗刹虽不是剑客,却对武学有着超乎寻常的兴趣,是以抱着臂多看了一会。 李四跟斗笠人势均力敌,只可惜斗笠人对他的剑法了若指掌,两把剑还未交手便已一变再变,倘若他们对手不是对方,那这些随意一个变化都能要了对手的命。 没过多久,李四的剑法变化被斗笠人牵引套住,落败只是时间问题。 另一边就没什么可看的了,西门吹雪一打四被压制得很惨。他已出了四十二剑,没有一剑得手,内力极速消耗,剑招的变化已不再灵动,开始变得呆板,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系着,不得解脱。 玉罗刹看着看着,忽然笑了,如果这番场景被林默见到了会如何? 这样一个本该在神坛之上的名剑客因她堕落,因对她有情而剑道大退,不幸身死,她会怎样? 新欢旧爱同时遇险,她会选择谁? 无论她选谁,另一方死去都将成为她毕生难忘的痛! 看着仇人终生活在痛苦之中岂不是比让她轻松死去来得更畅快? 然后他就被她逮住灌了药,去救她的心上人。 玉罗刹恨不得扑上去一口咬死她!然身中剧毒,他还能如何? 如果能活着,谁愿意去寻死呢? 就在玉罗刹以为林默会永远潇潇洒洒的活着的时候,大魔王意外身死消息炸响了整个江湖! 没有人见过她的尸体,也没有人能说清她是怎么死的,总之就是死了。仇人身死本是好事,可玉罗刹无论如此都高兴不起来,满脑子都是她怎么会死?她怎么能这样悄无声息的死了呢? 连我都杀不了她,她怎么能死在别人手里?! 我都没能见到她痛苦的模样!她怎么可以死! 酒壶落在地上,摔得粉碎,玉罗刹双目赤红,仰天狂笑,眼泪也一同落下来。 也不知是不是酒喝多了,他觉得心疼,心脏每跳动一下,牵引着神经,那种疼竟也丝毫不亚于亲眼见到儿子尸体的那一天。 如果他看过林默留下的著作的话,他一定会对里面的一句话十分认同。 永远不要过于惦念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漂亮女人,不管你是因爱也好,还是因恨也罢,最终的最终,你的心一定会被她牵引着,牢牢地攥在她手里,不得解脱。 那一夜梦中,玉罗刹没再梦到惨死的儿子,而是梦到了他恨极的女人。 梦中她酒醉,歪着头看她,眼中是迷惘和沉醉,波光粼粼,头上的宝石步摇垂下来,落在他手背上,微凉。 梦中无数个夜晚,他装□□极了她的模样,她一无所知,在他授完课后,还会下厨炖一盏浓羹给他吃。 教她凝聚内力时,她盘膝闭目,昏暗的烛火照在她脸上,睫毛微颤,没过多久,她就睁开眼睛试图偷懒走神,悄悄寻找他有没有一直盯着她看,被他发现,眼睛快速地眨了眨,两腮鼓起,望着他笑。 …… 梦中,她的手落在他脸上轻轻抚摸,柔声道:“你说,我们之间要是没有仇恨该多好。” 他握住她的手:“如果没有仇恨,天涯海角,我都愿随你而去。” 梦境到这便戛然而止,玉罗刹醒来,呆呆地望着头顶的床帐失魂落魄。 他终于发现,装来的深情没能骗过她,反倒把自己给骗过去了。 一生不识爱,到头来却爱上了自己最恨的人,多么讽刺。 …… “你果然没有死。” 保定城,金钱帮。 玉罗刹冷冷地盯着眼前故人,他说了六个字,字字锥心。 林默手里拿着食盒,语气略有些急促:“是,我没死,麻烦你让开,我若再耽搁一会,地里开荒的就要饿死了。” 玉罗刹让开,林默走过去,刚一错身,他忽然冲上去想要抱住她,手还未碰到她衣角便浑身一麻,指尖酸痛。 林默回首:“三个数,你消失,一,二……算你识相,哼。” 暗处,玉罗刹的手攥得死紧。 “既然你回来了,那就和我一起痛苦吧。” 海外,白云城。 碧海蓝天。 “李四不是你的本名吧?” “当年若非南王相逼,城主又怎会参与进这红尘乱世之中,连名字都被抹除了呢?” 叶孤城冷冷地看着眼前眼前浮动的雾气,说话的声音时远时近,仿佛在他耳边,又仿佛远在天外。 他几乎都要以为是自己内心的声音。 “南王虽然死了,可他在云州的势力还在啊,城主就不想做点什么么?” 叶孤城没有理他,却在他走后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联络南海剑派围攻独孤一鹤,然后由他出手剿灭剑派,如此一来,独孤一鹤的尸体和一整船的财宝都落入了叶孤城的手里,他向只押红货的赵江尘下单,委托他将这些东西送往峨眉。 第二件事,他匿名给远在渤海,同为戍守边界的太平王送了一封信,信中只有一句话:魔王归来。以及一张皇宫大内的地图。 给一个有野心的人送上这两样东西,足够让他做点什么了。 第三件事,命人将南王府特有的羽箭留在金风细雨楼的残砖断瓦中。 不到一年,云州的天变了,南王数十年的积累势力被连根拔起,彻底由朝廷下放的官府治辖,飞仙岛作为海外孤岛,在下放的京官眼里简直就是块不毛之地,更没什么油水可捞,至于城主李四?听都没听说过。 没有人会在意一座海上孤岛。 清算云州府那天,叶孤城隔海遥望,海风隐约裹挟着血腥气:“我要做的事已做完,你的呢?” 玉罗刹站在他身侧,笑道:“早就做完了。” 眼睁睁看着深爱自己的人死去,自己却无能为力,这种滋味,林默还是尝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九月的幼儿园太可怕,太可怕了,一下班脑瓜子嗡嗡的,啥也写不出来,本想趁放假多写点,可惜脑速手速都…… 我看看今天能不能挤出二更orz 140、番外(四) (四)西门吹雪 直到多年以后,西门吹雪终于吹了一回雪,将陪伴自己多年,视如性命的剑葬入石泉边,数尺寒冰下,仍无法忘记初见林默的那个遥远的夜晚。 当然,初见并非他爱上林默的场景,只是记忆非常深刻罢了。 毕竟,过往的二十余年里,真没有哪个女人会给他留下精神不正常的第一印象,哪怕她随后一棒子砸塌了三十多里,身上剑意冲霄,如苍穹陨落般压下来,他还是觉得林默精神不正常。 无论是她还是鬼,都不正常。 真正意义上的印象改观是珠光宝气阁的那一剑“大震撼”。 那是只有将自己完完全全奉献给剑道,将剑凌驾于生命之上的人才能挥出的恐怖一剑。 能使出这一剑的人必定面临过生死考验,必定见识过强悍如怪物般的强者,必定有着无畏的决心和超凡的意志! 西门吹雪扪心自问,哪怕再给他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五十年也挥不出这样的剑势。 并非没有这样的意志力,而是他七岁学剑,七年有成,十四岁之后,再也不曾遇见过一个能让他毛骨悚然,浑身血液激流的对手。 他对林默,或者说林默召唤鬼的能力开始产生兴趣,对此刻附身的鬼更有兴趣。 他询问对方的名字,约下了决斗。 其实那不能算是决斗,只有势均力敌才是决斗,他以自己目前的境界,那最多只能算是领教。 第二次改观来源于决斗时她问出的问题。 “你是希望我出全力,还是希望我做你的陪练?” 有那么一瞬间,西门吹雪有点摸不准这话是谁问的,是林默,还是附身于她的索隆?这个疑问在他脑中一晃而过,他就已确定,这是林默的问题。一个精诚的剑客的全力以赴是对剑的尊重,更是对对手的尊重,索隆的剑意告诉他,他不会问这样的问题,只有不懂剑的林默才会问。 她真正想说的应该是,索隆的实力远胜于你,出全力你会没命,但我可以控制。 西门吹雪忽然又想起了大震撼,没有经历过生死的人是练不出那样的剑法的,只有亲历过死亡,才能将黄泉的阴风带到人间,而那必胜的信念则是给对手带来恐怖压迫的本质。 这也是他想与索隆交手的原因。 他想领略死亡的滋味,至于领略过后,能否活下来,这就不是他所能考虑的范围了,能死在那样的对手下,是剑客的荣耀。 他说:“希望你不要愧对手中的剑。” 剑意凝成青龙盘踞在林默身后,她横剑而立,三把剑一守二攻,没有一丝破绽。 狂风呼啸着卷集着这小小的山丘上,被巨力横扫,摧山断海,正如索隆所言,九山八海,无我不断者! 一块山丘被打得整个凹陷下去。 西门吹雪觉得自己被卷了起来,然后高高地抛出去。 这时候他已经伤得很重了,连意识都已模糊。 没有立刻死去是林默自己的意志,在最后关头,她还是留手了,西门吹雪看得分明,她收回了朝他奔涌而去的力量,转向了脚下的山丘。 想收回剑意必须得先收敛人格,收敛人格的同时也会收敛心境,林默自己的意志力根本扛不住这悍然无匹的剑意,直接昏了过去。 “为了我,她宁愿伤害自己?” 西门吹雪再睁眼已是星辰满天,圣洁的白光在他眼前闪耀,在这光下,断裂粉碎的骨骼重塑,被风斩裂的肌肤愈合,消耗的内力瞬间恢复如初。 这是他对林默的第三次改观。 与前两次相比,这次是毫无来由的,莫名其妙的一次改观。 或许是伤重垂死下的软弱,或许是救他一名的感激,又或许只是单纯的发现,这个女人在苍穹黑暗中的一束冷光下真的很美。 西门吹雪并非不懂感情,只是从未遇到让他动情的人,他很确定,现在他遇到了,正站在他面前,一双眼胜过星辰万千。 在本该参悟渗透剑道的时候,忽然产生这种想法实在不是一件好事,更何况让他动心的女人与陆小凤关系匪浅,或许他们俩还未发展到情人关系,但也轮不到他来横叉一脚。 回去的路上,他想这种莫名其妙的感情来得快,也一定去得很快吧。 百盏红灯笼下,他想娶她,想把她永远留在自己身边,如果只要随意说一说弃剑归隐之类的话就能与对手酣畅淋漓的打一场的话,那这样的生活实在不错。 晨起练剑时,昨夜的种种就被剑风吹得一干二净,林默是谁,他不记得了。 放下剑休息,他路过小径花园,路边的桃花开出了两个花骨朵,两朵花点缀了一园春色,他忽然住脚,忽然想,这花很像林默,都粉粉的。 ……忘记又记起,然后再强迫自己忘记,反复折磨。 ………… 西门吹雪一年只出门四次,每一次出门都为了杀一个败类。 在这一年在第三次出门的时候,他听人说起,大魔王林默跟名满江湖的浪子陆小凤成了一对,有人亲眼看到两人进了一家客栈,同一间房,又有人说,他曾见过两人大白天的就抱在一起,如胶似漆,难舍难分,还有人说,两个人在东京城有了一个房子,正大光明的住到一块……传言太多了,仿佛他走到哪里都能听见那么一两句,更有甚者,居然在赌场押宝,一桌赌两人何时成婚,一桌赌两人何时决裂。 西门吹雪鬼使神差地站在赌坊门口,朝“林默陆小凤三年内必决裂”的庄遥遥一望,全当意念下注。 悄悄的,没有人知道,连他自己都骗过了。 再后来就是月圆之夜,紫禁之巅。 那晚绝对称不上是个美好的夜晚,唯一值得回味的是她扶住他,为他治伤正骨,心疼得几乎落泪的瞬间。 她明明自己都活得万分痛苦,明明自己手腕有伤,却为了他宁愿崩裂伤口,血染衣袖。 西门吹雪闭上眼,强硬地拉回自己日益沉沦的心。 觊觎朋友的女人,这话光是说出去便是十恶不赦,足够在他剑下死上一回。 “难道我会是那种卑鄙无耻的人么?” 于是好感度归零。 永远不要说出来,永远不要让她知道,将这罪恶的爱意深埋,抹平,踩实! 西门吹雪以为自己跟林默的关系将永远止步于此了,一场无限月读,清楚明白的展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妄想。 这是她送他的梦,她是不是能看见?她是不是什么都知道? 没过多久,江湖盛传,大魔王林默与陆小凤正式诀别,俩人一块吃了顿饭,一个往东,一个向西。 深埋的爱已扎根发芽,实在难以自控,甚至已经影响了剑道,讽刺的是,连他自己都没发现,是陆小凤看出来的。 他求他帮忙,想让他追杀他,西门吹雪答应了,然后刺出了一剑,剑出,顶住陆小凤的胸膛,然后被灵犀一指夹住,陆小凤笑道:“你自己说不会手下留情的,怎么还是留情了?” 西门吹雪冷冷道:“我没有留情。” 剑似乎想往前送一送,却不得寸进。 陆小凤的眼中慢慢凝出一丝奇妙的变化,由疑惑变成惊讶,又由惊讶变作了然。 他发现了,却什么都没说,而是笑了笑,松开了剑,一溜烟跑了个没影。 这是林默给他的第一场梦,他所付出的代价。 很快,林默给他带来了第二场梦。 她意外中毒,他请她到自己家中小住…… 直到林默拉他上床,浑身酒气,双目迷离的去撕他衣服的时候,他仍确信,她这番举动绝非出于对他的爱,或许有那么一点喜欢,但那绝不是爱。 若真两情相悦情难自抑,她不会喝那么多的酒。 若真的深爱他,她不会在事后醒来刻意躲避他的拥抱,连夜离开。 发生这一切当然不全是她的问题,如她所说:“我不该这么做,可你也没有反抗啊。” 她将他按在墙上亲吻,他没反抗,她拉他,推他上床,他没有反抗,一直到后面,他第一次,仓皇狼狈地…… 为什么没有反抗? 这个问题也只有西门吹雪自己知道。 那晚,他独自卷着被子,反复摩挲着林默躺过的地方,彻夜无眠。 她就那么肆无忌惮的,在他的心里来了又去。 似乎只有到了最后分别的那个晚上,她才真正对他动心,因为她终于问:“你愿意放弃一切跟我走么?” 那时候西门吹雪肯定,他只要他说愿意,那林默就永远都是他的了,这一场美梦他可以一直做下去。 可惜,西门吹雪从来都不是喜欢做梦的人。 林默有她要做的事,有她要追求的东西,他自己也一样,若强行在一起,只怕也难有善终。 天明时分,梦醒了。 “我们不要再见了。” 她离开他的山庄,离开有他的世界,直到消失得无影无踪,江湖上再也没有任何关于她的消息,他们仍未见过一面。 两场梦,一段情,他挣扎过,痴迷过,沉沦过,放纵过,终于在林默走后的第五年,他彻底勘破情关,重入无情道,直至无剑之境界。 大雪纷飞日,他以雪葬剑,肃穆而立,雪落了满头。 作者有话要说:卡死我了,三千来字,我居然写了六个小时! 感谢在2021-09-0417:44:04~2021-09-0501:26:1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南有小乔兮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41、番外(五) 正午时分,艳阳如火。 陆小凤挣扎着从武当派的云房软榻上起身,上半身才勉强撑起,丹田处传来的一阵剧痛让他头昏眼黑,喉咙一痒,喷出一大口血,软软地从塌上滑下来。 门吱嘎一声,花满楼进来,手里还端着一碗药,见陆小凤趴在地上,药被他随手搁在一边,快步走过去把人扶起来:“怎么样?” “我恐怕要在武当多住些日子了。”陆小凤苦笑,撑着花满楼的手咬牙站起来,额头满是冷汗,正顺着脸颊淌下来,唇色白里透灰,还在隐隐发抖,他顾不上这些,呼吸急促道:“林默呢?” 花满楼脸色未变,手臂却已僵硬,犹豫道:“她在你昏迷的时候一直在你身边照顾你,后来西门吹雪走了,她也跟着一起走了。” 这是一句很耐人寻味的话,陆小凤听懂了,惨白的脸忽然绽出一丝落寞的微笑:“他俩在一起了,我知道。”他转头遥望窗外,艳阳当空,一夜大雨后雨霁云开,一声声钟鸣响彻云霄,这是掌门继任大典才会敲响的钟。 “武当掌门是木道人了,对么?” 花满楼道:“他是武当资历最深的人,于情于理都该是掌门了。”一边说一边扶着陆小凤慢慢躺下,把药端过来给他喝了:“你怀疑木道人才是真正的老刀把子。” “不是怀疑,是肯定。”药汁一饮而尽,陆小凤苦的五官都揪在一起,床上躺平,长长舒了口气:“肯定又有什么用,我没有证据,天雷行动的参与者都被灭了口,这世上已没有人能揭露他的真面目……这药方肯定是西门的手笔,有水吗?” 花满楼倒了杯热茶给他,浅叹一声:“你已经尽力了,你先把伤养好,别的事就先放一放,至少在这里,他不敢对你出手。” “也是,事到如今我还能如何呢?” 丹田重锤非同小可,陆小凤在武当足足躺了大半年,花满楼也陪了他大半年,待伤愈下山时,魔王身死的消息已传得满天乱飞,还没等花满楼从这则消息反应过来,陆小凤笑着告诉他:“林默没有死,她只是回家了,在武当山,她已同我告别过。” 林默一直心心念念着想回家,这则死讯对她而言是好事,可有一个人注定要伤心难过了。 陆小凤提着一坛烈酒去找西门吹雪,赶到万梅山庄时天已经很黑了,按规矩他是绝对进不去万梅山庄的,但陆小凤毕竟是陆小凤,他把酒坛用绳子绑好系在腰上,施展轻功悄无声息地翻墙进去。 月华入水,照亮了一条石子小路,小路幽暗,在尽头处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琴声,是陆小凤从未听过的琴声。 如山泉激流,如江河入海。 他寻声走过去,花厅里灯火通明,西门吹雪的影子映在窗上,他坐在一张酷似桌子的乐器旁悉心弹奏,几乎忘我。 陆小凤靠得很近,西门吹雪却浑然不觉,就连他身上那股骇人的剑气也消失不见了。陆小凤的手指落在门框上在推门这个动作上迟钝了片刻,而后轻轻敲了几下,琴音立止。 里面静了一会,西门吹雪道:“陆小凤?” 门无风自开,陆小凤已将腰间那坛酒取下来,笑着道:“你怎么知道是我?” “只有你敢在这时候来找我。” “我能进去么?” “你已经进来了。” 酒被放在了花厅的桌子上,陆小凤娴熟自然的从一旁的柜子里拿出两只酒碗,大马金刀地坐在椅子上:“这是什么琴?” “不知道。” 陆小凤胡子动了动:“林默留下的?” 西门吹雪站起来:“如果你是来谈论她的话,那么你现在就可以走了。” “我不谈她,我只是想来找你喝酒。”陆小凤朝西门吹雪举杯,西门吹雪站在门口背对着他,这样看起来,这个动作颇似举杯邀明月。 天上的月亮很圆,也很亮,周围一颗星也没有,华美璀璨的明月孤独地高悬,西门吹雪突然转回身,脸上竟也带了笑,只是这笑极冷,有着说不出的漠视讥讽之意:“你觉得我被她抛弃了,所以特意跑过来安慰我?” 陆小凤道:“我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可惜。” “可惜?” “高处不胜寒。” 西门吹雪走过去,坐下来,倒酒,满满一碗,一饮而尽。他从未如此饮过酒,尤其还是烈酒,一碗下去,苍白的脸骤然泛起薄红。他道:“这也没什么不好。” 陆小凤什么也没说,也什么都不必说,只是倒酒,两人就这么你一碗我一碗喝光了一整坛酒。 西门吹雪极少饮酒,这晚是他第一次醉,他的酒品也很好,醉酒之后安安静静地倒在桌子上,双目迷离,嘴对着桌子吹气。 陆小凤经常喝酒,但很少喝醉酒,酒品说不上好,也不能算坏,至少他没疯没闹,只是扑到那台琴上去乱弹一气,一边弹,一边唱歌,歌词含糊不清,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唱什么。 “你有没有事要求我?”杂乱的噪音里,西门吹雪忽然这么问。 陆小凤醉眼惺忪:“什么?” “最好没有。”西门吹雪道:“我要闭关。” 陆小凤道:“闭关是什么意思?” “是不见任何人的意思。” “谁来都不见?” “天皇老子都不见。” 陆小凤嬉笑道:“如果有人像我今天这样闯进来呢?” “那他就不会活着离开。”西门吹雪凝望着那台琴,一字一字道:“你也一样。” 陆小凤道:“你要闭关练剑?” “难道还有别的事值得我闭关?” 陆小凤摇摇晃晃站起来,手拍在他肩上:“很好,这样很好。” 夜色中,陆小凤迎着风踉跄而去,回首遥望花厅中的那盏烛火,垂首浅笑。 西门吹雪从来都不是需要安慰的人,他此行是多此一举了。 从万梅山庄出来之后,陆小凤再也没有挂念,他决定出海去看看。 在武当养伤的时候就听闻扶桑岛国虽地处荒僻,却有极美的樱花,传说一个身患重疾,命不久矣的人看了一次漫天飘舞的樱花后,竟不药而愈了,后来他用尽毕生钻研,让他那终年飘雪的故乡,在冬日里也绽放了一场奇迹樱花。 故事里当然有残暴的国王,麻木的人民,和不屈的战士,结局也是个催人泪下又叫人热血奔腾的结局。 这则传说实在太美,美得梦幻,哪怕陆小凤没病也很想亲眼看一次粉红的小花漫天飘舞是什么样的。 于是他找了艘船,在海上漂泊了几个月,挺过了疾风暴雨,捱过了海流暗涌,中间还碰到过几次浪荡在海上的海盗,终于在一位被海盗戕害的渔民的指引下,于腊月二十三登陆了这个名为奇迹的岛国。 入目皆是银白,风如刀割,陆小凤搓着冻的通红的手在他新认识的渔民朋友家里喝酒,他操着不太流利的扶桑话,给这位朋友分享那个美丽梦幻的故事。 他认真道:“我想看看绽放在寒冬的奇迹樱花。” 渔民朋友:“……” 渔民朋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陆小凤不信邪,他在扶桑待了两年,两年里他历经春夏秋冬,踏遍岛国的山山水水,终于恍然。 他被故事骗得好惨。 142、番外(六) 热风卷着黄沙,沙粒击打在一块破旧的界碑上。 界碑上红漆斑驳不堪,在风沙的侵蚀下,只能看到三个模糊的字,一只手落在上面轻轻扫了扫,那三个模糊的字终于有一个略微清晰起来。 那是个“石”字。 陆小凤站起来,有了这个石字,他就能确定了前方的路——黄石镇。 黄石镇地处西北,它是穷山恶水里最穷的山,因为这里没有水,只有沙,漫天黄沙,陆小凤来得不巧,这个季节正是一年里天气最恶劣,风沙最大的时候,他压低了笠帽,朝着穷路,向着滚滚黄沙前进。 在日落前他到了这个穷僻的小镇,小镇上只有寥寥几户人家,都是穷的没处可去,准备死在这不毛之地。他刚从海上归来,还没来得及去中原享受享受,就一头扎进这种地方,当然有他的原因。 他是为了他的朋友,巴山剑客柳乘风。 江湖上谁都知道柳乘风柳先生是个很值得人佩服和尊敬的高手,他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和不俗的轻功在江湖上绝不会排出十名开外。就是这样一个高手,居然莫名其妙地消失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陆小凤此行就是来找回他失踪的朋友。 不幸的是他只见到了他这位朋友的尸体。破落的棺材铺里,柳乘风面容灰败浮肿,仍凝着死前的惊惧,他心口处有一道刀伤,看起来是被人正面干脆利落的一刀刺死的。 想找杀人者,先找凶器,可那柄凶器已然不见了,本是被棺材铺老板收着的,可它偏偏不见了。 紧接着,就在棺材铺老板就要说出刀的线索的时候,门外突然射丨出一蓬暴雨一般的暗器!陆小凤迎面追出去,跟早已埋伏好的一男一女交上了手,其中那个女人用的正是柳乘风的佩剑!这两个人武功不算多好,阴损招式却层出不穷,男的先是一招声东击西,紧跟着女的就来一手背后偷袭,若不是陆小凤反应快,只怕也要跟柳乘风一块躺进棺材里了。 两个人逃走了,望着凶手从容离去的背影,陆小凤只恨不能不能喊一句“看剑”,让这两个王八蛋乖乖滚回来空手接白刃。 胖子不是一口吃出来的,案子也不是一天办完的,陆小凤收拾心情望了望漆黑如墨的天,预备回去睡觉。 这样的地方是没有客栈的,只有一间杂货店,里面有一张可供旅人休息的床,床板简直比棺材板还要薄,上面的白床单已变成了黑床单,陆小凤合衣而卧,闭着眼强迫自己快速入眠。 门外忽然亮起了灯,光只有小小的一点,脚步声也轻轻的,陆小凤数着脚步声,开始算着时间,按照他的计算,最多二十息,就会有人站在他的床前。 他已听出那是个女人的脚步声,而且是个纤瘦的女人,她是谁?是白天刺杀他的人,还是这家杂货店的老板娘? 夜深人机,她执灯过来是想做什么?是来杀他,还是来勾引他? 理智上陆小凤认为是前者,但他希望是后者。 可惜全错。 外头一声闷响,随即重物倒地声,血流声接连响起来,豆苗一样的灯光霎时亮了满堂。 两个影子投在了窗棂上。 一女声道:“你怎么手那么快,人说杀就杀了,罚你抄十遍心经。” 这声音让陆小凤的心砰砰跳起来,他再也按捺不住,从床上一跃而起,啪地推开门,数年不见,伊人宛如昨日。 雪亮的光是从一颗球形物体中发出来的,它放在一旁的架子上,夜风吹进来,光球缓缓滚动着,白光照在陆小凤脸上,忽明忽暗。 他的眼中已慢慢蓄满了泪,嘴张了张却发不出声音,一向巧言的舌头也好似突然失灵一般,就那么站着,手足无措。 “是你啊。”林默展颜一笑:“好久不见。” 陆小凤呐呐道:“是啊,好久不见。” “你的伤……嗯,应该都好了吧。” “嗯。”陆小凤道:“都好了,现在一点事都没有,你,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有几个月了,听说你出海了,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陆小凤没在说话,他觉得自己再发出任何声音都难免把哽咽带出来。 这当然不是难过,伤心,失落,而是兴奋,喜悦,和怀念。 武当一别,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见到她的,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作为曾经的恋人,他都觉得再也见不到是一件很悲哀的事,就像死去的柳乘风,尽管他们已经很久没见过面,但只要在同一片天空下,总会有把酒言欢的机会。 其实,“死”和“离开这个世界”,对于留下来的那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都是再也没有相聚的机会了。 现在他又见到了林默,又听见了她的声音,这让陆小凤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在做梦!他想走过去拉拉她的手,摸摸她的头发,再狠狠拧自己一把,确定这不是在做梦。 偏偏他的四肢集体造反,一时间竟脱离了他的掌控,变得僵硬而麻木。 林默走过去,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脸上,笑道:“是我,我回来了,虽然有事在身也待不了多久,嗐,说这些做什么。”她放开他的手:“你怎么会在这?” 陆小凤没回答这个问题,他反问:“你怎么也在这……西门……你去见过他了么?” 林默眼睛沉了沉:“嗯,见过了,算是给了他一个交代。” 陆小凤道:“你离开他了?” “是。”失意一晃而过,林默很快又重新笑起来,笑得比光还有暖:“不说这些了,说点别的吧。” 木桌,桌上有酒,还有几样小菜,一些是这间杂货店里预备的卤味,还有几道是林默现炒的。 香味一出,陆小凤的肚子应景地咕噜一声,这种地方,本就没什么可口的东西,肚子里拿点存货不是干饼子就是冷馒头,一闻见酒香菜香,它们就很有眼色的自行快速消化掉了。 “你的手艺又精进了许多。” 林默还未说话,跟她一道进来的男人冷冷道:“看来我在这有些多余了。”说完起身便要走,都走到门口了居然也没有人稍稍挽留,他冷哼一声,用力一脚踹了门,扬长而去。 陆小凤道:“他吃醋了,你不去哄哄么?” 林默道:“他可哄不得,越是哄他他脾气就越坏,若是不理他,他反而自己就回来了。” 陆小凤的视线落在地上的那具尸体上,脖颈中剑,极窄极深的一道剑口,想留下这样的伤出手必快。 死去的正是这间杂货铺的老板娘,闹了这么大动静,老板也不知哪去了,居然一点动静也无。陆小凤问:“这是怎能回事?” “六扇门的差事,我顺手就给办了。”林默指指尸体:“她,还有这里的老板,还有一家棺材铺的老板,一个小叫花……总共不少人呢,他们都是臭名昭著的大盗,做了几桩大案后躲在这,似乎在预备劫掠什么财物……具体我也不太清楚,本想着把她带回去审问的,谁知被那小子一剑杀了,唉。” 陆小凤也跟着唉。 “你唉什么?” 陆小凤道:“离开六扇门那么久,你还在替他们做事。” 林默笑笑道:“欠人家人情啊,又不是什么难事,我怎么好拒绝。对了,你又是为何而来?” “为了朋友。”陆小凤把柳乘风的事说了,幽幽叹道:“谁能想到像他那样的人,有朝一日竟会死在这等宵小之辈的手里。” …… 第二日傍晚,林默已将疑犯全部捉拿归案,锁链串好,其中赫然有着袭击陆小凤的一男一女,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这些人自然没什么好说的,他们就算想说也说不出来。 陆小凤全程陪同,他什么也没做,只是跟着,日落西山时,看着最后一个大盗被缚道捆起来,由衷感叹道:“你成熟了许多。” “谢谢,这里面许多门道还都是你交给我的呢。” 陆小凤道:“我们是不是又要说再见了?” “好像是的。” 他道:“我忽然很庆幸,你早就离开我了。” 林默微愣。 陆小凤接着道:“不然,我绝做不到像西门吹雪那般洒脱,能这样看着你离开。” 他的语气就像日落西山一样苍凉。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陆小凤好感度上涨……” “谢谢你。”林默上前一步,在落日夕阳下拥抱了他,手虚虚揽着他的脊背,脸面向他认真道:“谢谢你的喜欢,陆小凤,认识你,爱过你,我很荣幸。” “我也是。”陆小凤这么说着,收紧了这个拥抱。 这是他这一辈子最单纯的一个拥抱。 “我还能再见到你么?” 林默也不知想到了什么,抿抿唇微笑道:“或许吧,等你……反正我会留意你的,但愿我那时见到你,可不要太年轻。” 陆小凤觉得自己有些听懂了。 风中送来一阵歌声,迎合着落日的余晖,向着大地落下一片金黄的暖。 “穷极一生又何惧, 也许只是一个背影, 天亮之后就出行, 你又会在何处伫立? 是否也在等我的你…… 回顾皆如草木,唯你是青山,嘲笑世间,情难两得,天作隔两岸……”1 “恭喜宿主……奖励积分五千点,请再接再厉!” 作者有话要说:1:歌词《隔岸》 不行了,后世的番外难产了,是在写不出来,等我啥时候有思路就写了直接贴评论区当福利噢! 就这样完结辽 么么哒! 143、番外(七) 霓虹灯的光在这座城市里闪耀,大城市的灯红酒绿投映在一条小巷子里,引出渭泾分明的两条路,左边的路高楼耸立,右边是一排排破落的瓦房,忽然,两盏大灯将小巷的路晃得雪白,好像两对守卫,让这辆汽车的主人得意洋洋地从这条窄巷里急驰而过。 “波波——”汽车的鸣笛声和它的主人一样嚣张,在几乎撞到人时大骂一声:“哪里来的小赤佬,出门不长个眼睛么!” 张三慌忙闪到一边,抚着胸口,在墙角蹲下,缓慢地呼出一口气。 不管见过多少次,他还是有点怕这玩意,或许是因为第一次见到这东西的时候,眼睁睁看着它把一个卖报的小童撞飞,再从他身上碾过去,留下一地破烂不堪的血肉就已留下了心理阴影。 他明明看见巡捕就在附近抽着烟,与同僚们谈笑风生,漠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似乎这个世界的人们早已经习惯了漠视。 他这么想着,走过去为那个可怜的孩子收尸,然后就被抽烟的巡捕用他做梦都想不到的理由讹走了二十块钱。 在这里,二十块钱是普通人家一个月的花销,也是富人吃一顿饭随手给出的小费。 张三摸着早已空空如也的口袋,简直连叹气都叹不出来。 一瓶玻璃汽水递到他眼前,抬头,他的搭档,也是他爱慕着的女人在朝他笑。 林默长发散开,烫着当下最时兴的小卷,穿着白色高叉旗袍,纤白的腿若隐若现,脚下是一双白色漆皮的绑带高跟鞋,看起来十分的优雅高贵。 张三看直了眼,这身打扮他无论看多少次都没法子在第一时间回过神来。 “怎么弄得一头汗,咱俩又不是第一次来这样的世界,你还是怕汽车?” 张三接过汽水,手指在铁盖子上轻轻一弹,瓶盖子飞出去,他一口气喝了大半瓶,然后打了个长长的嗝。 “你还有多少钱?” 林默道:“刚刚还有八十。” “现在呢?” “现在就剩你手里的汽水了。” 张三讶异道:“你被偷了?” “不是。”林默道:“我被抢了,抢我包的是个八九岁的孩子,看他面黄肌瘦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去追。” 张三挠了挠头,站起来往四周瞅,一边瞅一边道:“现在换你等我了,我去找个为富不仁的王八蛋干它一票。” 林默被他逗得嗤嗤笑,不是笑别的,纯粹是现在张三的形象跟以前差别实在太大,一头打理齐整的短发,白汗衫青布裤,虽然在林默强烈的要求下,他放弃入乡随俗,没有绑腿穿黑布鞋白袜,而是穿了一双高筒铆钉靴,长长的蓝布腰带也换成了黑皮卡扣带。如此搭配让他上半身看着像拉黄包车的,下半身看着像混社会的,整体来看,活脱脱一个臭流氓。 现在这个臭流氓说要去“干它一票”,面上不见狠厉,只有无可奈何。 “不用去了,我已经找到任务目标了,不出意外的话咱俩今晚的食宿就落在他身上了。” 一听任务目标张三就来了精神:“是谁?” 林默道:“他叫黑豹,出身石头乡,原本是个贫苦的孤儿,十八岁出来到这座城市闯荡,先是跟着一位姓金的先生混,作为他的保镖,很受信任。” 张三在听。 林默接着道:“这位姓金的先生实在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座城市一半违法的勾当都是他在做,他在暗中有一个死对头,叫喜鹊,没有人见过喜鹊长什么样子,有多大年纪,只知道这个人手下也有一股势力,专门跟金先生对着干,金先生做什么他都知道,总是在抢在他前面把他的生意揽到自己这边。” 张三道:“让我来猜猜,黑豹就是喜鹊。” 林默笑道:“一点也不错,可惜金先生没有你这么聪明。” “然后呢?” “什么然后?” 张三道:“你的故事仿佛没有讲完。” 林默眼睛弯起来:“的确没讲完,现在的黑豹已经干掉了金先生,把他的势力都变成了自己的势力,不仅如此,还霸占了金先生的女儿。” 张三已经在鼓掌了。 林默眉心微蹙:“你在赞美他?” “我是在赞美你,我实在想不到,你是怎么在买一瓶汽水的时间里得到这么多消息的。” “这很简单,因为我是个漂亮女人。”林默眼睛又弯了起来,只是眼中少了笑意:“像我这么漂亮的女人在晚上独自买汽水总会遇到点麻烦。找我麻烦的人刚好是黑豹的小弟。” 张三笑道:“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是危险,这个道理想必他已经很解了。”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林默笑笑:“走吧,既然他的手下找了我的麻烦,我也应该去找找他的麻烦。” …… 黑豹的确陷入了麻烦当中,只不过这个麻烦不是林默带来的,而是来自于他的童年挚友,罗烈。 被黑豹控制的女孩子名叫波波,因为她的名字很像汽车鸣笛发出来的声音,所以这个女孩子总是戏称自己为小汽车。 波波也来自石头乡,她,黑豹和罗烈本就是从小一起长大,最亲密无间的朋友,只不过波波和罗烈的关系更亲密些,因为两个人的家世差不多,况且罗烈性格温柔,更讨女孩子喜欢,所以波波和罗烈自然而然的成了一对,在少年时,两个人就已经互相许下相携一生的誓言。 被排除在外的是黑豹,那时候黑豹还不叫黑豹,他只是个没有名字的孤儿,因为他会用脑袋去撞石头来比较头和石头哪个更硬,所以他通常被叫做小傻子。 小傻子也喜欢波波,可他实在没有什么地方能比得过罗烈,波波也从来没有在罗烈和他一齐出现的时候把目光多分给他一分。 转机来自于罗烈十八岁的那一天,他告别了波波,离开石头乡,想要出去闯荡一番,要波波等他回来。 一年后,黑豹也离开了,他没有理直气壮地说出“你等我回来。”的那个人,他只能跟波波说:“我走了。” 又过了几年,小姑娘波波变成了大姑娘,这个天真热烈的“小汽车”也离开石头乡,准备到大城市里去见一见真正的汽车,顺便找找她离家多年,十多年也没见过几面的父亲。 于是她遇到了“金先生”和“喜鹊”手下势力的缠斗,她凭着一股纯直的劲头大喊着让这两伙人住手,结果是想当然的,危难之际,傻小子,也就是黑豹救了她,还为她负了伤。 很不巧,黑豹就是“喜鹊”,“金先生”就是波波的父亲。 黑豹把金先生赶下台,让这个风光半生的老太爷活得连狗都不如。 他做的这一切都当着波波的面,他卸下了伪装,用最残酷的话去羞辱,用最决绝的姿态去报复,他要补偿自己前半生所受的屈辱,用别人的命来偿! 他爱波波,波波却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爱她了。 一个困苦半生,行事偏激阴狠的人能懂得什么是爱?他不懂,他只会因得不到而变得愈发偏激。 影响他利益的人,杀。 挑战他权威的人,杀。 办事不利的人,杀。 敌人,手下包括对手,一个一个的都死在了他的屠刀下。 其中有一个叫高登,其实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高登是罗烈的朋友。 罗烈站在了黑豹面前。 罗烈从小就比黑豹强,什么都比他强,包括黑豹赖以生存的拿手绝技反手道也是罗烈教给他的。 童年挚友相对而立,眼中烧着仇恨的火焰,互相只想要对方的命。 林默和张三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门外把手着几十个人,俩人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走进来了,没有人知道他们俩是怎么进来的,好像从盘古开天地时,两个人就站在这了。 一触而发的生死局出现了些许变故。 黑豹眉峰一敛,冷冷道:“你们是什么人,是怎么进来的?” 罗烈的目光也带着问究探过来。 林默道:“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好回答,你来说。” 张三清清嗓子:“我们是什么人不重要,怎么进来的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带走一个坏人,然后把他关起来,教他一些做人的道理,再让他去做一些好事,等他彻底变成一个好人的时候再放他出来。” 罗烈微笑着问:“这个人是谁呢?” 张三道:“这个人原本没有名字,但现在有了个响当当的名字,大家都叫他黑豹。” 屋子里有很多人,他们个个都有着不俗的身手,有的甚至还有枪,这些人随便走出去一个,随便把脸一沉,都能将许多人吓得尿裤子,现在他们一齐笑了起来,大笑,笑声几乎把吊顶上的灰振下来。 黑豹也笑了,冷笑。 他穿着一身黑衣服,矫健的体魄真的很像一只蓄势待发的黑豹,他的腰间挂着一大串钥匙,走起路来叮当作响。 这些钥匙就是他的武器,他可以将钥匙弹射进十米外的枪洞里,让它炸膛,他还可以用钥匙刺穿一个人的头盖骨。 最厉害的还是他的拳头,他杀过很多人,一步一步打拼出今时今日的地位,都是用这双拳头打出来的。 他已捏紧了他的拳头。 张三云淡风轻,十几把刀,斧对准他的时候,他还是如此,包括他身边的那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人,就好像完全没看到这些,仿佛他们的对手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了棒棒糖。 “杀了他。”黑豹说。 一呼百应,其中有两个声音说:“男的杀了,那个女人留下,老子要用!” “老子要用她十遍,妈的,臭表子装什么清高!” 罗烈已露出忧色,抢先一步跟黑豹交上了手。 十几个人同时冲上去,不到两息,十几个人同时倒下。 张三揉了揉手腕,啧了一声:“江湖没落啊,好歹也算一个帮派头目,居然连我都打不过。” 他的手里赫然拿着一堆钥匙,黑豹的钥匙! 喽啰们惊恐地推开,看他的眼神不像是看人,倒像是看鬼。 黑豹余光扫过去,吃了一惊,下意识伸手去摸,他挂钥匙的地方果然空了! 什么时候! 惊恐分心之下腰腹挨了重重一击,紧接着,下盘不稳,被罗烈扫倒在地,然后就是疾风骤雨般的拳头落下。 “罗烈!” 罗烈回头,因为叫他的是波波的声音。 回头的一瞬,黑豹猛地从地上弹起,死死掐住了罗烈的脖子,同时,膝盖上顶,撞上了他的要害之处,反手捡起一把窄刀,直奔罗烈心口处。 “不要!”波波尖叫:“你不能杀他!” 张三捅捅林默:“不管?” 林默沉迷吃瓜,食指放在唇上:“嘘。” 黑豹的手背青筋鼓起,额上的冷汗也已滴下,他的手开始发抖,半晌,冷笑着道:“我不杀你,因为你活着才是对你最好的惩罚,我要你猪狗不如的活着,让你知道,你根本比不上我!” 林默凑到张三耳朵边悄声道:“你听听,你听听这狗话,活该人家姑娘看不上他。” 波波扑到罗烈跟前,冷笑道:“你错了,罗烈哪里都比你强,你根本什么都不是,只会这些不入流的下作手段,你,你比阴沟里的老鼠还不如,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在想罗烈,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每一秒!” 黑豹狠狠道:“好,很好,既然你愿意当表子……” 林默没有让他接着说下去,她实在听不下去。 “张三,你上去抡圆了抽他两个大嘴巴子。” …… 黑豹被关了起来,被打断了一只手,用白布吊着。 被打断的是左手,因为右手还要写字。 桌子上放着《高情商,低情商》《说话的艺术》和《中小学生守则》更深刻的,如《菜根谭》之类的处事宝典林默根本没往他桌上摆,毕竟他文化有限,得一步一步来。 “还行,有进步,奖励你午休一小时。” 黑豹敢怒不敢言,毕竟他脸才消肿。 波波从门外探出了头,装模作样地敲了敲门。 “什么事?” 波波道:“我来看看他死了没有。” 林默回头看了一眼,严肃道:“似乎还在喘气。” “那可真是便宜他了。”说完,长辫子一甩,她走了,黑豹的目光也追了出去。 门口留下来一份鳝鱼虾爆面,是黑豹最喜欢的早饭。 林默端起那碗面:“好像是送给你的。” 黑豹冷哼一声:“只怕她是想毒死我。” “噢,那我倒了,诶,你寻死啊,你都说有毒了还吃?” …… 张三从外面进来,逆光而立,朝林摸招招手:“我积分到账了,你呢。” “我也是。” “走?” “不,我想等等。”林默露出笑。 “等什么?” “等……”她不说了,看着黑豹把每一口面都吃得虔诚,捂住脸浅笑出声。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骗了大家撒的花,那什么,榜单字数不够,就临时补一章,咳,这回是真完结了。 宝我们下本见→【综武侠】反派带着剧本回来了,感兴趣的话专栏收藏一下,下个月就开么么哒 另外:本章的故事背景是古龙唯一一本都市武侠,《绝不低头》强烈推荐大家看看!感情线特别刺激! 感谢在2021-09-0723:21:41~2021-09-0823:14:2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醉清风、南有小乔兮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