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初恋有毒》 1. 无面偃师 “陆小凤是个功夫俊俏的年轻人,长得也不错。”——《江湖名录》 九月十日。 重阳节刚过,菊花还未凋谢。 陆小凤接到一桩奇怪的委托。 有人竟委托他看管一具尸体。 委托人名叫金九龄,以前当过捕头。 他是陆小凤的朋友。 当时,陆小凤在花船的包厢里吃酒,身边围绕着一群又香又软的姑娘。 飘飘然之时,金九龄令人抬着一具尸体忽然出现。 姑娘们花容失色,包厢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二人双双被赶下花船。 金九龄用这样简单粗暴、却异常有效的手段,逼着陆小凤面对尸体。 陆小凤无奈,只得掀开尸体上的白布:“我倒要看看……” 话未说完,陆小凤愣住了。 这是一具奇怪的尸体。 躯干和四肢烧得焦黑,头颅却完好无损。 死者名叫赵大善人。 截止到今天中午,午时三刻之前,他都是金陵一带颇有名望的富商,乐善好施且菩萨心肠。 为什么会有时间限制? 因为他在生前的最后时刻,独身来到闹市,在众目睽睽中下跪,自曝是二十年前关中杀人如麻的山匪,真正的赵大善人早已被他杀害,连赵家三岁稚子也没有放过。 有赵老爷的身份做掩护,他暗中召集了一批被官府悬赏通缉的盗匪,在江宁郊外的小仁义庄私设地牢,折磨江湖义士! 听到这里,路人早已惊呆。 议论纷纷时,假善人忽然开始猛抽自己耳光,十八记耳光后,当众引火**! 一切都发生在瞬息间。 那火烧得又急又猛。 众人面露惊恐,纷纷后退。 假善人哇哇大叫,他凄厉地叫喊着,踉跄着向河边跑去。 不等他跳入河中,人轰然倒下。 …… 假善人死了。 死在了距河水仅有一步之遥的地方。 倒地的那一刻,他还在努力向河边蠕动身体。 …… 金九龄讲述“赵大善人”死亡过程时,声音在发抖。 明明是正午,阳光最盛的时候,可他依然觉得通体发寒。 事情发生在闹市。 因为过于离奇,大街小巷,凡是有人的地方,都在讨论此事。 没有人相信,一个为躲避官府追捕,隐姓埋名二十年的山匪,会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并选择以**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一定有什么力量胁迫了他。 是人?是鬼? 难道冥冥中,真有“天罚降罪”之说? 陆小凤心里也有些发毛。 他是人,是人就会情绪。 恐惧只是其中一种。 陆小凤看着金九龄,勉强笑道:“你不会真的相信,这世上有鬼吧。” 金九龄道:“这世上有没有鬼我不知道,但杀假善人的,一定是人。” 陆小凤:“你知道是谁干得?” 金九龄重新盖上白布:“我想,我们心中的答案,是一致的。” 陆小凤果断道:“不如我们一同说出答案?” “好!” 话落,二人异口同声道: “无面偃师。” “无面偃师。” - 偃师是西周时期,技艺高超的傀儡师。 “无面偃师”却是成名近十年的杀手。 他手里操控的不是傀儡,而是活生生的人。 相传,偃师有一个“必死册”,上面记录着他准备杀死的人。 每当十六日子时,月亮最圆最高的那一日,偃师会戴着他标志性的纯白面具,现身京城郊外的城隍庙。 最虔诚的信徒,会得到偃师的礼物—— 仇家的人头。 偃师不杀无罪之人。 死在偃师手里的人,必是罪大恶极、罪无可恕。 这些人会在生命最后一个午时三刻,只身前往当地最繁华的地段,跪地阐述自己的罪行。 连抽自己十八个耳光后,当场**。 **者躯干和四肢全部烧焦。 唯有人头完整无损。 偃师会在十二个时辰内,用他的独门武器“千蛛万丝”,带走这颗头颅。 无惧任何阻拦。 …… 陆小凤没有见过无面偃师。 没有哪个正常人,想要阻拦死神带走一个恶棍。 陆小凤以为,金九龄至少是个正常人。 陆小凤奇怪地问:“你为什么想要阻止偃师?” “不是我,我也是受人所托。”金九龄微微叹气,“仁义庄的李庄主得知,官府派我协助调查假善人一案后,希望我见无面偃师后,向他索要一句承诺。” 陆小凤有些惊讶:“李庄主?莫非是‘不败神剑’李长青?他老人家竟来了金陵?” 金九龄点头,叹道:“是啊,你绝对想不到,假赵大善人**前,还曾与李庄主下棋,李庄主现在都不敢相信,他认识的赵大善人,居然是山匪假扮。” 陆小凤不免有些好奇:“李庄主想要什么承诺。” 金九龄道:“他老人家希望偃师承诺,永远不对无辜之人出手。” “这应该不难做到。”陆小凤道。 偃师杀人的手法虽然惊世骇俗,却不是一个喜欢滥杀无辜的。 比起武林许多赫赫有名的杀神,死在无面偃师手里的人少得可怜。 金九龄却摇头:“难,如何不难。” 紧接着,他告诉陆小凤一件事,一件金九龄从未对任何人提起的事。 金九龄:“大约是三年前,我曾与无面偃师打过交道,当时我自觉功夫不错,企图在偃师收割人头的空档,趁机摘下他的面具……” 陆小凤惊愕:“竟有此事?” “这实在不算什么光彩的经历。”金九龄苦笑,“当时我就站在尸体旁,为了拖延时间,我特意缝了一个布袋,将尸体套入封口。我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谁知道,偃师只用两招就拿到了人头,可我却像个木桩子,连他怎样出手都未看清。” 陆小凤倒吸一口凉气。 金九龄在武林也算一流高手了,竟连偃师的动作都没看清。 对于他这样骄傲的人,这确实是一段相当难堪的记忆。 金九龄一声长叹:“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要将此事托付给你了吧。” 陆小凤笑了。 他的笑容十分畅快。 能被朋友认为,实力足以应付无面偃师这种顶级高手,陆小凤心潮澎湃。 陆小凤动容道:“我一定竭尽全力把话代到。” 金九龄笑了:“如此,我就等你的好消息了。” 2. 地狱使者 子夜。 万籁俱静。 此时距离无面偃师杀死假善人,已过去六个时辰。 郊外的义庄里静悄悄的,昏暗的灯火中,停放着几具等待认领的尸体。 这个季节天气转冷,深夜更是寒凉。 但尸体的臭味,还是熏得陆小凤几欲晕厥,他觉得自己呼吸都沾上了这股尸臭味。 尽管如此,他还是睁大眼睛,精神抖擞地站在尸体旁。 陆小凤有一种强烈的直觉,无面偃师很快就会现身。 结合对方戏剧化的杀人手法。 陆小凤无不怀疑,偃师之所以将切割人头的时间,放宽到十二个时辰内,只是为了戏耍那些,意图摘下他面具的江湖人。 他,陆小凤,也是无面偃师戏耍对象之一。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陆小凤渐渐熬红了眼。 他不敢打哈欠,对于无面偃师这样的高手来说,一个哈欠的时间,足够让他做很多事。 陆小凤并不认为,自己的武功比金九龄高明很多。 夜越来越深。 屋外的风也逐渐大起来。 秋叶在寒风中颤抖。 恐惧无形间放大了人的感知。 义庄中,任何细小的声音都令人胆战心惊。 “沙沙——沙沙——” 风卷起了地面干枯的落叶。 枯枝拍打着枯枝。 这声音如泣如诉,令陆小凤头皮发麻。 “咔嗒。” 一声细微的响声。 却是灯笼摇曳的声音。 陆小凤全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眼睛的余光扫过身侧的尸首。 却不知何时,覆盖在假善人尸身上的白布,掀起了一个角。 露出了那颗惊悚无比、绝望无比的头颅。 陆小凤毛骨悚然,心里泛出一股森森凉意。 他像是意识到什么一样,转头看向门外。 仅一眼,陆小凤差点三魂出窍。 ——不知何时,门口站着一个人,一个戴着纯白面具、白色斗篷的人。 义庄昏暗的灯火中,那人的衣裳流淌着银色的光。 他站在那里。 宛如地狱的使者,冷眼旁观着人间的一切。 陆小凤甚至不知,他来了多久。 ——无面偃师。 百年来,武林最可怕、最神秘的杀手。 怪僻狠辣,亦正亦邪。 游走在人性的灰色地带。 偃师没有说话,他抬起左臂,肥大宽广的袖子随风摇曳。袖口里透出一点寒光。 电光石火间,陆小凤向假善人的尸体扑去。 紧接着,数道银光在他眼前闪过。 快过流星! “噗呲。” 极细的丝线,刺入假善人的身体。 糟了! 陆小凤暗道不妙。 “砰——” 假善人的尸首腾空飞起,裹尸布差点糊到陆小凤的脸上。 陆小凤飞身一掠,后退三尺。 这一幕委实可怕。 但更可怕,还在在后面。 悬浮在半空的尸体,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陆小凤。 忽然,那尸体抬起两只手臂,张牙舞爪向陆小凤冲去。 陆小凤足下一点,快速向后躲闪。 他的身上已冒出了冷汗。 眼看着尸体即将近身。 “噗呲。”又是一声轻响。 锐器刺穿了尸身。 假善人的头颅在空中一顿。 “咔。” 从悬空的尸体中,传出骨头断裂声。 陆小凤突然意识到什么,他腾空而起。 “卟——” 数道银线齐发,璀璨如流星,尸体向后栽去,陆小凤想要抓住假善人的头颅,却还是棋差一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头颅弹出身体。 “呵。” 偃师喉咙间发出一声低沉的笑。 他面向陆小凤,近乎挑衅地晃了晃假善人的脑袋。 “碰——”一声。 失去头颅的尸体,重重落到地上。 陆小凤大脑一片空白。 身体先一步冲出义庄。 这一连串的声响,终于惊醒了金九龄埋伏在四周的人马。 一丛丛火把,照亮了义庄前方的路。 金九龄带着他的弟兄们,将义庄附近团团包围。 火光中,金九龄漆黑的眼瞳,紧紧锁住那一抹素白: “无面偃师!” 话音未落,他想要拦截的人,已踩着一个壮汉的脑袋,跳出包围圈。 壮汉“哎呦”一声,就要捂头。 可不等他手掌覆住头皮。 他那颗看起来很结实的脑袋,又成为第二个人的跳板。 是陆小凤。 连续成为两个当世高手借力的跳板。 壮汉并不觉得光荣。 他刚要放声大骂,却看到火光中,脸色极为难看的金九龄。 比落败更难堪的,是无视。 金九龄记得无面偃师,可无面偃师却完全无视了金九龄。 他甚至吝啬给予金九龄一个眼神。 巨大的求生欲让壮汉闭上嘴巴,老老实实当个鹌鹑。 就这样,两道身影,一前一后,冲出火焰的包围。 转瞬间消失不见。 . 繁星满天。 郊外树影斑驳。 偃师已掠出四五丈,寒风呼啸,他长袖翻滚,衣摆飞扬。 如一只巨大的雪鸮。 陆小凤身形展动,紧跟不舍。 陆小凤无法说话,因为呼吸会让他的动作变缓。 陆小凤无法思考,因为思考会让他动作变缓。 他凭着本能,不断奋力追逐。 二人的脚下,掠过一棵棵摇曳的树,掠过一座座低矮的房,掠过郊外农家的牛棚,掠过村民搭建的鸡舍…… 每当陆小凤以为,自己将追上偃师时,二人的差距就会进一步拉大。 陆小凤忽然意识到。 这也是一种戏耍。 从头到尾,他都在对方制定的游戏规则中,任其捉弄。 饶是如此,陆小凤依然没有停下、亦没有放慢速度。 终于,二人来到紧闭的城门外。 这个时间,进出的城门已经落锁。 前方没有路了。 只有高耸的城墙。 纵是以轻功独步武林的“盗帅”楚留香,在不借助外力的情况下,也绝无可能跃过这样高得一堵墙。 无面偃师停了下来。 陆小凤也停了下来。 两人间,保持了三丈的距离。 陆小凤望着无面偃师。 他知道,无面偃师也在望着自己。 明明,对方纯白面具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可陆小凤偏偏解读出戏谑感。 陆小凤深吸一口气:“无面偃师。” 他的声音很平静。 从义庄到城门,陆小凤追了一路。 刚才,他还在喘着粗气,仅这一会儿的工夫,他的呼吸已经平复下来。 仿佛之前的追逐,只存在于幻觉。 终于,无面偃师也开口了: “陆小凤。” 黑暗中,无面偃师的声音低沉愉悦,有着令人难以抗拒的吸引力。 陆小凤涌出一股奇怪的念头,偃师一定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还非常讨女人的喜欢。 这样的男人去青楼,哪怕带着尸体,也不会被女人嫌弃,更不会被赶下花船。 当然,这些心里话陆小凤是不可能告诉偃师的。 他并不想试探死神的底线。 “偃师,我受人之托——” 不等陆小凤说完,偃师将话截住:“与我何关?” 寂静的寒夜中,偃师愉悦的声音显得分外恶劣。 陆小凤心里“咯噔”一下。 却听无面偃师道:“李长青一把年纪,不在他的仁义庄养尊处优,非要出来多管闲事……我为他备了一件礼物。” “你做了什么?!”陆小凤厉声质问,纵身掠向无面偃师。 “呵。” 无面偃师发出一声嗤笑,抬手,向陆小凤射出一枚袖箭。 “倏——” 利器割破寒风,划出一道闪电般刺目迅捷的光。 陆小凤脚尖一碾,身体飞旋,后退三丈,反手将袖箭夹在两指间。 与此同时。 前方传来“咔、咔、咔”三道响声。 陆小凤抬头,但见城墙顶端,三只飞爪套索勾住垛口,宛若牢牢扒住城墙的蜘蛛。 幽暗的灯火下,偃师贴墙而立,纯白面具折射出冰冷的光。 陆小凤动了。 偃师也动了。他举起左臂,借着悬丝的力量,腾空而起,转瞬翻越高墙。 千蛛万丝! 偃师的独门武器“千蛛万丝”,不仅是索命的利刃,还是保命的法宝! 深夜萧瑟的秋风,吹散了陆小凤身上的冷汗。 偃师立在城墙的垛口间,俯视陆小凤,谑弄道:“那老头在小仁义庄,你现在过去,兴许还……” 不等偃师说完,陆小凤凌空而起,瞬间掠出五丈外。 他不知道偃师的话是真是假。 可人命关天,他赌不起。 陆小凤玩命般向小仁义庄赶去,脑袋里塞满了“不败神剑”的不幸。 从满天繁星到日出东方。 一夜狂奔。 陆小凤汗流浃背,终于赶到小仁义庄。 他颤抖着推开虚掩的大门。 偌大的庄园,空空荡荡。 麻雀在前院落了一地。 陆小凤心里的不安在渐渐扩大。 忽然,一道苍老却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 “陆小凤?你怎么在这里?” 陆小凤倏然抬头,迎面走来的,是一个身材颀长,气度从容的老人。 他迈着矫健的步伐,神采奕奕、精神抖擞,身后还跟着一个捧剑小童。 不是“不败神剑”李长青,还是哪个? 得知眼前这个脏兮兮、臭烘烘的男人,是江湖大名鼎鼎的陆小凤,总角小童难掩震惊。 李长青却莞尔一笑:“你这般狼狈,莫非以为我出事了?” 陆小凤讪讪地点头。 他并不介意别人知晓他的狼狈,所以将自己一路追逐偃师,反被偃师戏耍一通的事,原原本本告诉了李长青。 捧剑小童笑了。 他完全想不到,才智过人的陆小凤,居然也有被人戏弄的时刻。 李长青自然也笑了,他拍拍陆小凤的肩膀,动容道:“能让陆小凤为我这个糟老头彻夜奔走,老夫也算是不枉此生。” 陆小凤没有邀功。 仿佛奔波了一晚上的疯子,不是他本人。 李长青也告诉了陆小凤一件事: “昨夜戌时,老夫独自下棋,偃师忽然现身,老夫便邀请他入席,与我手谈一局,临别,他让老夫卯时来小仁义庄取一样东西,说是送我的礼物。” “老夫甚是好奇,今早赶到此地搜寻,顺着偃师的线索,老夫找到了这个。” 说着,李长青从袖子里抽出一本薄薄的书册,意得志满地摊在陆小凤面前。 ——《棋经十三篇》。 一本宋朝流传下来的,围棋爱好者人手一本的“手谈”名作。 陆小凤哭笑不得,原来被偃师戏弄的,并不只有自己。 李长青却分外高兴。 哪怕被偃师嘲笑棋力差,他也没有生气。 李长青叹道:“我原还担心,年轻人剑走偏锋,容易入歧路,如今看来,偃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反倒是我这个糟老头多管闲事,耽误年轻人的正事。” 依李长青今时今日的江湖地位,已无需注意自己的言行,他自然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丝毫没有掩饰对偃师的欣赏。 陆小凤却怔住了:“年轻人?偃师是年轻人?!” 李长青笑道:“老夫阅人无数,这份眼力还是有的。此前我心怀顾虑,也因他武功路数颇似当年,名震九州的‘武中四圣’,‘风梭’风九幽。” 风九幽是几十年前,江湖中仅次于夜帝、日后的武林宗师。 此人野心勃勃、居心叵测,其自创的“九幽阴风”可勾魂摄魄,是当时武林最阴毒的功夫之一。 只是,江湖代有新人出。 如今习武的年轻人,连几十年前叱刹风云的夜帝日后都不晓得,哪里知晓风九幽的厉害。 可陆小凤却不是寻常的年轻人。 他了解“四圣”,也知道风九幽的厉害。 陆小凤迟疑道:“前辈怀疑,偃师是风梭的传人?可风梭不是早就作古了吗?” 若偃师师承风梭,至少是个中年人! 李长青道:“江湖虽有传言,风梭已死,可谁也没有见过他的尸体。” 李长青小心翼翼地收起那本《棋经十三篇》,又感慨道:“如今老夫已见过偃师,多年顾虑不复存在,这江湖人才济济,总有不愿透漏姓名的能人异士,别说老夫仅是怀疑偃师是风梭传人,就算偃师是风梭本人,怕也是白驹过隙,不复当年野心!” - 九月十三日,江南。 夕阳西斜。 花满楼的小楼下,堆满了一簇簇怒放的菊花。 他嗅着深秋萧条的风,感受幽静的冷香。 这本该是一个萧瑟的黄昏,却因身后那“呼噜呼噜”的吞咽声,显得分外热闹。 花满楼转身。 他的眼睛看不见,可视线却精准锁定不远处,狼吞虎咽的男人。 男人在喝完一壶竹叶青,吃掉一只整鸡后,终于停下来。 他从袖子里抽出帕子,慢条斯理地擦了擦嘴巴,抬头笑了笑。 他唇边是两片修剪得异常平整、与眉毛一模一样的小胡子。 男人说:“我饱了,你有什么想知道的,尽管问吧。” 花满楼径直走到男人对面,入座后,道:“你见了偃师。” 男人有些惊讶:“你知道?” 花满楼笑了笑:“这些天,我已经听过三个版本的‘陆小凤大战无面偃师’了。” 男人,也就是陆小凤沉默片刻,惆怅道:“无论哪个版本,都没说陆小凤被偃师戏耍了一通,连人家衣角都没碰到。” 花满楼一怔:“他很厉害?” 陆小凤点头:“非常厉害,但他最厉害的,绝不是武功。” 说到这儿,陆小凤忽然笑了:“我有一种很强烈的预感——” “我们会再见面的。” 3. 美艳老板 九月二十八,立冬。 陆小凤拎着两壶好酒,独自走在一条阴暗潮湿的小巷。 今日天气极好。 阳光照不到这条窄巷。 整条街灰扑扑的,又湿又泥泞,连店铺里进进出出的人也不甚清晰。 仿佛见不得光似得。 陆小凤离不开女人,可此行却无关风月。 他是来探望老朋友的。 领路的伙计带着陆小凤上了一条很窄的楼梯,掀开乌豆和相思豆串成的门帘子,恭声道:“蛇王在里面,请进。” 蛇王是一个很瘦很瘦的男人。 他的脸色苍白又憔悴,好像生了一场很大的病,浑浊的眼睛,却有着非同一般的洞察力,仿佛可以看穿世间的一切伪装。 待陆小凤进门后,蛇王笑了:“真没想到,你竟能过来看我……你竟然还带了酒?” 陆小凤微微一笑:“我想找一个愿意陪我喝酒的朋友,忽然就想到了你。” 蛇王哈哈大笑,他很高兴,非常高兴,他说:“真是巧了,今天立冬,我也想找个朋友喝酒。你想找朋友喝酒,就找上了我,我想找朋友喝酒,就等到了你,这就值得我们干一杯!” 陆小凤当即打开酒坛,拿起桌上的酒杯,斟满后与蛇王碰了一杯,一饮而尽。 酒过三巡。 蛇王与陆小凤聊起近日发生的几件江湖趣事。 两人有说有笑,正在兴头上。 蛇王忽道:“听说半个多月前,你和无面偃师对上了,还在金陵城外打了一架?” “咳——” 陆小凤差一点被酒水呛到,他放下酒盏,哭笑不得道:“这到底是哪里来得传言,怎么传成这样子了?” 蛇王对此颇感兴趣,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 陆小凤解释道:“我确实见到了偃师,却是连话都没来得及说上几句,至于金陵城外打了一架,更是子虚乌有。” 蛇王戏谑道:“你很遗憾?” 陆小凤叹道:“偃师是个有趣的人。” 蛇王大笑:“也只有陆小凤才觉得,阎罗王的判官有趣……怎么,你想认识偃师?” 陆小凤眼睛立刻亮了:“有门路?” 蛇王为陆小凤斟满酒,反问道:“听说,你与‘江南第一伶’顾倾城是旧相识,还帮她从教坊脱籍赎身。” 陆小凤并未否认。 蛇王笑了笑,道:“江湖传言,无面偃师是顾倾城的入幕之宾,有人曾在顾大家的房间里,见过偃师的面具。” 陆小凤沉声道:“你也说,这是‘江湖传言’。” 蛇王摇头,叹道:“若我告诉你,这不仅仅是‘江湖传言’呢?” 陆小凤倏然抬头。 蛇王微微一笑:“我手下有个兄弟,叫钱三,他与怡情院的小婉相好,顾大家最后一次演出是在怡情院,服侍她的丫头正是小婉。钱三说,小婉在顾大家那里,见过一个奇怪的面具,白色的,连个花纹都没有……” 蛇王说完,浑浊的灰色眼瞳,幽幽注视着陆小凤。 陆小凤喝掉杯中酒,面无表情道:“你这是告诉我,想见无面偃师,除了每月十六日京郊城隍庙,还有捷径可走?” 蛇王笑了。 陆小凤叹气:“我这个人,总喜欢自找苦吃,你帮我想个法子,我确实想见到偃师。” 蛇王放下酒杯,吐了一口长长的气,无奈道:“京郊有个只在晚上出现的无常坊,我找个兄弟带你过去,在那儿你或许能打听到偃师的消息。” 陆小凤霍然起身:“我先出去一趟,太阳落山前再来找你。” 蛇王并不问陆小凤要去哪里,他只是笑着点头:“我等你。” . 离开狭窄阴暗的小巷。 阳光一片灿烂。 陆小凤如闲逛一般,在街上东张西望,路过感兴趣的摊位,不忘停下来挑选一番。 他左看右看没什么瞧上眼的东西,索性两手空空,什么也没买。 也不知走了多久,陆小凤终于停下脚步。 前方是一间很不起眼的门面房,在鳞次栉比的商铺中,极容易被行人忽略。 屋檐老旧的木头横匾上,只有两个字—— 娃娃。 陆小凤沉思片刻,果断走上石阶,抬手撩起挡风的棉帐。 刹那间,一股香香甜甜的味道扑面而来。 陆小凤环视四周,一双警惕的圆眼睛进入视线。 一只浅灰色,体型硕大的巨猫。 普通猫咪首尾相加,不及它身体的一小半。 它站在三尺高的柜台上,踮着脚试图与陆小凤平视。 可陆小凤的注意力,却不自觉被巨猫身后的货架吸引。 货架上,立着一排又一排的人偶。 它们摆着不同的姿势,穿着不同的衣裳,连头顶的发簪和身上的配饰也截然不同。 最大的半人高,最小仅有三寸。 达官贵人、市井小民、少年侠士、西域少女…… 每一个人偶都是精致非常。 陆小凤端详着这些偶人,视线定格在从上数第四排,最中间的位置。 那是一个戴着纯白面具的傀儡小人。 身高五寸,身穿银丝白底的广袖斗篷,脚踩黑色暗纹短靴。 “咪”一声,紧盯陆小凤的巨猫忽然叫起来。 出人意料的,它的叫声很嗲,像幼鸟、也像稚童。 陆小凤倏然转身。 另一扇通向后院的木门,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身穿水红色衣裳的姑娘。 有着比星河还要璀璨的大眼睛,比冬雪还要白皙的肌肤。 她看着陆小凤,眼神专注又干净,仿佛陆小凤就是她的全世界。 陆小凤呆呆立在原地,宛如一只傻乎乎的猪。 看到陆小凤转身,姑娘柔柔一笑: “小陆哥,你来了。” 她明明什么也没说,却比千言万语还要多。 陆小凤有些自责,觉得自己不该让这样一个姑娘,等自己很久。 他又有些说不出的飘飘然,他竟有本事让这样一个姑娘,等自己很久。 怀着这样矛盾的心情,陆小凤走向少女,叹气道:“小鱼丸,余弯弯,我说过许多次了,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男人。” 他虚虚盖住少女的眼睛。 大大的手掌,不仅遮住少女的视线,也挡住她大半个脸。 余弯弯的脸颊染上一抹羞赧的红,她眨眨眼,长长的睫毛像一根羽毛,搔过陆小凤的掌心。 陆小凤手心痒痒的,耳根有些发热,他是个脸皮很厚的人,这一刻居然有点害羞。 望着女孩红润柔软的唇,心想,她再勾引他,他就亲她一下,让她知道有些男人是不能招惹的! 仅是这样一个念头,陆小凤心跳已开始加速。 他无比期待少女下一步行动。 忽然。 “咪呜——” 巨猫从柜台后的台阶蹿下,撞开陆小凤,飞快掠到主人身边。 这一下来得猝不及防。 陆小凤懊恼地放下手,低头盯着这只煞风景的猫。 浑然不知的巨猫,嗲嗲的向主人撒娇。 余弯弯扑哧一笑,嗔怪地点了点巨猫的额头:“发财,你可真是一只小坏猫。” 她笑得灿烂无邪,没有一点暧昧和风情。 陆小凤万分遗憾。 他知道,勾引没了。 余弯弯哄好大猫,将陆小凤迎到茶室。 店里平时没什么生意。 离开一时半会儿,也不碍事。 陆小凤来时与蛇王喝了不少酒,此刻已有些醉意。 余弯弯为陆小凤煮了一壶清茶,笑道:“小陆哥,你找我是为何事?” 陆小凤笑了,反问道:“我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 余弯弯笑起来。 “你笑什么?”陆小凤有些心虚。 余弯弯说:“小陆哥,你喝过酒。” 她漂亮的眼睛,直直盯着陆小凤。 陆小凤只得承认:“我确实喝了点酒,但只有几杯而已。” 余弯弯笑了,她的笑容十分灿烂,率真又有几分孩子气。 五官却明艳到近乎妖冶。 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同时出现,让她宛如一只不谙世事的妖精,还是最要命的那种。 余弯弯叹道:“小陆哥,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你不用借酒消愁,只要我能做到,我都愿为你做。” 陆小凤张张嘴。 不知为何,他想起小鱼丸过世的爷爷。 那是一个阴沉沉的怪老头,坐着四轮车,凶巴巴的,对谁都没有好脸色。 怪老头讨厌很多人,尤其讨厌臭小子。 仿佛每一个臭小子,都是会叼走他乖孙女的大尾巴狼。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 他知道自己是个混蛋,当他遇到一个愿意为自己做任何事的姑娘时,陆小凤想做个闭紧嘴巴的好人。 打定主意后,陆小凤缓缓道:“傻鱼丸,你帮我收拾一间房,让我在里面美美睡一觉,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余弯弯目露怀疑:“只有这些吗?” 陆小凤微微一笑,斩钉截铁道:“这些就够了。” 4. 暗夜之王 入夜。 通向京郊城隍庙的四条路,沿途一片灯火通明。 若非蛇王告知,陆小凤竟不知道,京城附近还有这样一个地方。 无常坊。 一个只在天黑后才会出现的神秘之地。 频繁出入此地的只有四类人:罄竹难书的大恶人、身负血海深仇却无处伸冤的苦主、杀手,以及无面偃师的狂热追随者。 “陆爷,就是这里了,前面所有亮着灯的地方,都是无常坊的地界。” 说话的人叫钱三,是蛇王派给陆小凤领路的兄弟。 他是一个精瘦的羊城汉子,大约是长期生活在北地,说话都是北方口音。 陆小凤一觉睡到傍晚。 眼下正是精神充沛的时候。 他望着前方一排排亮着灯的棚子,和路边几个高谈阔论的绿林好汉,饶有兴致地问:“这里真的能打探到偃师的消息?” 钱三低声道:“陆爷说笑了,偃师常年戴着面具,来无影去无踪,大家如何知道祂的消息?陆爷看到前面那伙人了吗?” 顺着钱三的视线,陆小凤看到前面几个“大嗓门”,迟疑道:“他们?” “不错。”钱三点头,又问,“陆爷可知,那几人因何喧哗?” 陆小凤随口道:“难不成,他们认为偃师就在这附近,所以在这里夸夸其谈,想吸引偃师的注意?” 钱三竖起大拇指,乐道:“陆爷英明!” 陆小凤愕然。 难怪那些人扯着嗓子,一个比一个声音大。 敢情是抱着这种心思! 陆小凤面露怀疑:“真有人用这方法,见到了偃师?” 钱三赔笑道:“依着陆爷的声望和本事,旁人不行,陆爷不见得不行,要不,您试试?” 陆小凤:“……真没别的法子了?” 钱三为难的摇摇头。 陆小凤叹气,不再为难钱三。 哎,反正来都来了。 试试吧! 想着,陆小凤对钱三说:“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回。” 钱三忙不迭道:“陆爷您忙您的,不用管我,我在这儿等您!” 陆小凤深吸一口气,转身,大步扬声道:“小弟无意间听到几位大哥在聊无面偃师,敢问偃师现在何处?如何能见到他呢?” 此言一出,钱三怔住了。 先前高谈论阔的几个大汉也怔住了。 他们齐刷刷看着陆小凤。 这是哪里来的愣头青?居然向他们打听偃师的下落? 一虬须大汉好奇问:“小兄弟,你找偃师他老人家,所为何事啊?” 陆小凤叹气,故作苦恼道:“我仰慕偃师为人,特到此地拜谒,哪知道……唉!” 陆小凤愁眉苦脸的姿态,逗笑了几个壮汉。 虬须大汉道:“小兄弟,偃师他老人家哪里是那么容易见到的,我今年连续七个月,每月十六日到城隍庙拜谒,尚未有幸瞻仰过他老人家风采。” 话落,虬须大汉又指着身边一锦衣大汉,笑道:“这位已经连续五年不曾间断,却也只见过偃师四面,若非半个多月前,偃师在金陵出手,我们还以为,他老人家退出江湖了呢!” 陆小凤惊讶:“不是每月十六日都能见到偃师的吗?” 众大汉哄笑。 锦衣大汉笑道:“偃师是何等人物,怎么可能每月都让你见到?小兄弟运气好,今年偃师还不曾在城隍庙现身,你可以搬到这附近小住几月,届时定能见到偃师。” 一众大汉不住点头,皆用羡慕的眼神,盯着身旁的陆小凤。 陆小凤干笑。 他确实对偃师颇感兴趣,但这种兴趣,还不至于浓厚到搬家的程度。 陆小凤当即决定从这些狂热的追随者中脱身,他拱手道:“多谢几位大哥指点,我还要去城隍庙认个路,就先行告退了。” 说完,就像身后有鬼追一样,窜进了前方灯火辉煌处。 . 夜深了。 蛇王却仍未入睡。 他桌前摆着一杯尚未饮尽的浓茶,看到归来的钱三和陆小凤,蛇王淡淡道:“回来了?” 陆小凤走过去握住蛇王的手,道:“你现在总可以放心了。” 蛇王笑道:“我有什么不可放心的。” 蛇王又看向钱三:“你妻子托人来问过三次了,赶快回家吧。” 钱三脸颊染上一层薄粉,不自在道:“她就是操闲心。” 顿了顿,又道:“老大,陆爷,我回去了。” 待钱三走后,蛇王开口道:“他妻子是怡情院的小婉姑娘,我也是今天才知道,他们居然成亲了。” 陆小凤一怔,忽然笑了:“连这种事你都要特意解释,也难怪钱三他们只认你做老大。” 蛇王不以为然道:“话是从我口里说出的,没有的事,总不能让你误会。” 顿了顿,蛇王又道:“太晚了,你准备住哪儿……” 他看着陆小凤。 陆小凤明白蛇王的未尽之意,他莞尔一笑:“今晚不行,我得走了,有人还在等我。” 蛇王大笑,他没有问谁在等陆小凤,也没有问那个人是男是女。 他只是微笑目送陆小凤离开,直至这个鲜活的年轻人,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彻底看不到为止。 . 静静的夜。 这个时间,人们大都进入了梦乡。 巷子里,仍有一盏未熄灭的灯。 这是一处不大的四合院,临街的门面房,是仓库改建的。 很小也很局促。 屋子里炭火烧得很旺。 暖乎乎的,熏得人昏昏欲睡。 三尺高的柜台上,有一只体型庞大,异常活泼的巨猫。 它上蹿下跳的,嘴里还叼着一个很精致布娃娃。 那是它的玩具。 巨猫玩累了。 总算想起了它的主人。 ——柜台后,身穿水红色衣裳的少女,余弯弯。 她坐在一把高椅上,面前放了一排不同尺寸的刻刀、镊子。 手持刻刀,目不转睛雕琢着掌心的木块。 她身后,是一整面墙的人偶。 跳跃的烛火照拂着少女的脸庞,人偶们黑色的眼珠,透出幽亮的光,宛如活着的生灵。 不知过了多久,余弯弯放下手中刻刀,活动了两下酸楚的手腕。 她说:“小陆哥,你准备在上面过夜吗,我坐不住了,我胳膊痛。” 话落,一道黑影从天而降,稳稳落在地面。 蜷伏在柜台上的巨猫吓了一跳,“咪呜”一声,跳入少女怀中。 来人正是陆小凤。 他笑着走向少女:“几时发现的?我是哪里露了破绽?” 余弯弯安抚着怀里的巨猫,漂亮的眼睛里满是狡黠:“你一来我就看到了。” “这不可能!” 陆小凤脱口而出。 余弯弯知道陆小凤不信,她笑着捏起一把刻刀。 那是柜面上排着的刻刀里,尺寸最大的一把。 经过反复抛磨的刀面,光可鉴人,就像一面小镜子。 “喏,我可没骗你,你自己看。”余弯弯笑眯眯递上刻刀。 陆小凤瞪着眼,他不仅在刀面里看清了自己的脸,还看到自己趴在屋梁上,左脸留下的红印子。 “你既然早就知道我来了,为什么……” 不等他说完,陆小凤已明白。 余弯弯就是故意的。 她就要看自己缩在屋梁上,故作聪明的丑态! 陆小凤佯装生气道:“小鱼丸,你学坏了!居然看我笑话!” 余弯弯得意洋洋道:“我就是故意的,你又能怎样!” “我能怎样,我当然要惩罚你了!”陆小凤轻松跃到柜台后,“啊呜”张着嘴,做出撕咬余弯弯的姿势。 余弯弯松开手,巨猫飞快跳出来,撞在陆小凤的胸口上,陆小凤一趔趄,胳膊碰上了货架,货架上的人偶摇摇晃晃,瞬间掉下三个。 陆小凤急忙扑救掉落的人偶,脑袋却撞上余弯弯的鼻子。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 “哎呀——” 余弯弯捂着鼻子,怀里还抱着刚刚接住的一个偶人。 陆小凤怀里兜着两个,讪讪地站在原地,神色说不出的尴尬。 他将人偶放回货架上,凑到余弯弯身边,低头道:“鼻子,还好吧……” 余弯弯噘着嘴,气呼呼道:“你说呢!” 她凶巴巴瞪了陆小凤一眼。 陆小凤闻到一股香香甜甜的水果味。 却分辨不出是哪种水果。 他还想凑上去再闻一次。 “你干嘛凑这么近!” 耳畔一声娇喝。 陆小凤抬头,发现自己竟像个登徒子一样,低头贴着小鱼丸的头发……嗅。 这姿势太猥-琐了,陆小凤就算脸皮厚,也有些不好意思。 可他却没有挪开身体,而是保持原来的姿势,笑嘻嘻看着余弯弯。 “站那么近干嘛……”小鱼丸不满的嘟囔着,“你挤到我了。” 她放下捂着鼻子的手,红通通的鼻头,居然非常可爱。 陆小凤低头,讨好道:“还挺好看的,你平时总闷在屋子里,也不出来走动,捂太白了,这样有点血色才好。” 余弯弯气结:“那我打你鼻子一拳,让你也好看一点!” 陆小凤果断闭眼:“你打吧,我要是避开,我就是小狗!” 他已料定余弯弯不会动手。 因为他知道,小鱼丸心里有个人,叫陆小凤。 可他没想到,余弯弯会动口。 刹那间,甜软的馨香将他包围。感受到鼻尖传来的温热和柔软。 陆小凤倏然睁开眼睛。 他忍不住掩住鼻子,看着对面脸颊殷红的少女。 不用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的脸一定红得同样厉害。 空气中香甜的水果味居然变得很撩人。 怦、怦、怦—— 陆小凤听到了自己急速的心跳声,他觉得心脏快要跳出来了。 这样不对,太不对了。 陆小凤先声夺人,大声道:“我让你动手打,没让你用嘴咬,你这不公平!” 余弯弯慌乱地像只做了坏事的兔子,她跳起来掩住陆小凤的嘴:“你小点声!” 陆小凤很容易挣脱这样的束缚,可他一点也不想挣脱。 他眯起眼睛,享受着那只巨大懒惰的猫咪,才有的待遇。 他太开心了,要极力崩住嘴巴,才没让自己真的笑出声。 陆小凤趁机抓住余弯弯的柔荑:“就是不公平!” 余弯弯羞怯的厉害,她不是一个很有勇气的姑娘,这样的主动对她来说,已是超乎寻常。 她避开陆小凤的眼睛,声音也没什么底气的样子:“我觉得这样很公平……” 陆小凤环住余弯弯,顺势将她怀里的人偶放在柜台上,心虚道:“我说不公平就不公平,除非,除非你让我咬回来!” “才不要!” 余弯弯说完,捂着鼻子跑开了。 陆小凤笑着追上去。 年轻人的嬉笑声越来越远。 局促狭小的房间,在没有人的时候,竟有些寂寥。 柜台上,戴着纯白面具的傀儡,好像被主人遗忘。 它孤零零的站着,与货架上别的偶人遥遥相望。 白色的斗篷,流淌着星河一样的光芒。 就像,一只孤单的雪鸮。 5. 白衣少女 深夜。 伸手不见五指。 没有任何预兆,陆小凤忽然从睡梦中惊起。 房间里炭火已燃尽。 被窝里暖乎乎的,床很软也很舒适,床帐依稀可以闻到淡淡的果香。 陆小凤却一跃而起。 这是一种直觉。 他感觉屏风后站着一个人。 未等陆小凤点亮灯盏, 一片银光晃过。 那是一种很奇特的光芒,像九霄的瀑布,又像流淌的星河。 这种光,只属于一个人。 “无面偃师!?”陆小凤脱口而出。 与此同时。 “倏”一声微响。 角落里,一盏灯骤然亮起。 昏暗的烛光,照出一个纯白的人影。 正是陆小凤苦苦打听的无面偃师! 陆小凤无比惊讶:“你怎么在这里?!” “呵。”偃师笑了。 他戴着面具,愉悦的声音低沉又有磁性:“你不是在找我吗?所以我来见你了。” 这话怪怪的。 陆小凤却没有多想,他随口道:“我没别的意图,只想与你交个朋友。” “交朋友?” 偃师又笑了。 可这一次,他的笑声更像讥讽。 他说:“陆小凤有那么多朋友,多我一个,少我一个,又有什么区别呢。” 陆小凤道:“怎么没有区别?我朋友虽多,但他们都不是无面偃师。” 空气忽然沉默下来。 片刻,偃师缓缓道:“这话不错,可我却不喜欢。我的朋友,只能是我一个人的朋友……所以,我想了个法子。” “什么法子?” 偃师冷冷道:“杀了你,你就是我一个人的朋友了。” 陆小凤一怔。 待他缓过神,偃师已经走了。 陆小凤望着角落里的灯盏。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他想见偃师,偃师就来了。 这也太顺利了? 难道无常坊有偃师的眼线? 想不明白的陆小凤,反手掐灭烛火,回到被窝。 他只离开了一会儿,被褥还是暖的。 缩在柔软的被窝里,陆小凤又闻到那股甜甜的果香,不由得翻个了身。 当陆小凤再次醒来,已是日上三竿。 昨天发生的许多事,每一件他都记得,但最清晰的,竟是小鱼丸咬住他时,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 想着,陆小凤飞快起身,冲出房间。 院子里的草木都已泛黄,几株残菊无精打采耷拉着脑袋。 鹅暖石铺成的小道,发财大爷眯着眼,慵懒地窝在摇椅上。 小小的四合院,一眼就能望到头,从陆小凤住的房间斜斜看去,刚好看到厨房里忙碌的余弯弯。 她快乐的像一只百灵鸟,连蒸饭时都不忘记哼着一支歌。 她的歌声好听极了,珠圆玉润,带着昆腔的婉转细腻。 好像厨房就是她的戏台。 锅碗瓢盆,就是她台下的听众。 陆小凤凝视着那抹倩影,目光有些痴。 不一会儿,小鱼丸也看到了陆小凤。 她嫣然一笑,比阳光还要炫目:“小陆哥,你醒了?你先去洗漱,马上菜就烧好了。” 这个笑容,仿佛穿越时间,将陆小凤带回十几年前。 同样是小小的院子里,同样是忙忙碌碌的少女。 她长高了,更漂亮了,却还是那个勤劳温柔的小姑娘。 会唱歌,会跳舞,会做好吃的饴糖,还会做漂亮的衣裳。 好像所有人都在变,唯有小鱼丸活在温柔的岁月中,天真烂漫,纯真善良。 . 小鱼丸烧菜一绝。 尚未出锅,香味已飘得老远。 陆小凤原本不饿,也被这香味勾起了腹内馋虫。 不过多时,余弯弯端着一个很大的托盘走出厨房。 盘子里有一只母油船鸭,一盘还在“噼噼啪啪”滋油的响油鳝糊,两碗香喷喷的红豆饭,一小罐莼菜银鱼汤,和一壶东阳酒。 望着一桌满满当当的食物,陆小凤不禁道:“这也太多了吧……” 余弯弯笑着摇摇头,当着陆小凤的面,用刀子将热腾腾的船鸭,分出一小半,放在另一只新碗里: “现在还多吗?” 陆小凤惊讶道:“你在为谁留饭?” 话落,却听门口响起一道又高又响的女声—— “余丫头,家里来客人了吗,烧得什么好菜,我大老远就闻到了!” 陆小凤愕然。 透过窗户的缝隙,他看到大门外,站着一个身穿半旧袄子的大婶。 陆小凤记忆中,那扇门原本是关着的,可现在,它不仅开了,还让大婶一只脚踩在门槛上。 大婶弯着腰,抻着脖子四处张望,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仿佛在寻找什么。 陆小凤皱眉,看向余弯弯。 却见少女嫣然一笑,不慌不忙地走出房间,站在院子里柔声道:“我烧了船鸭,婶子要尝尝吗?” 她抬起头,盈盈秋水般的眸子,幽幽望着身前的妇人。 大婶一愣,顿时忘记自己想要问什么,只点头,不住地笑。 她笑得太瘆人了,满脸的褶子都在动,好像沾了天大的便宜似得: “那怎么好意思呢,嘿嘿嘿嘿——” 余弯弯曼声道:“婶子等会儿,我这去给您拿,您带回家尝尝,碗不用您洗,吃完还回来就好了。” 有吃的?可以带回家? 大婶如梦初醒,忙不迭道:“那怎么成呢,婶子不占你便宜,一定给你洗好送回来!洗好送回来!” 余弯弯微微一笑,顾盼生辉的眼睛,宛如会说话一般。 大婶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陆小凤望着妇人满面春风的模样,忍不住道:“她总这样?” 余弯弯俏皮道:“她只在我烧肉菜时上门,烧素菜时她才不来呢。” 陆小凤皱眉:“你不生气?”他倒是有些生气了。 余弯弯莞尔一笑,点了点陆小凤的嘴巴,却在陆小凤张嘴衔住那根手指时,飞快缩回。 她说:“我生气,怎么不生气?可你不知道,那大婶过得很不好,她丈夫以前是个教书先生,走了快七八年了,大婶一个人抚养儿子,儿子还是读书人,家里却没什么进项,街坊四邻时常接济他们母子,我搬来前就是这样了。” 余弯弯顿了顿,又道:“我听说,大婶以前不这样,大概是生活艰难,人也就顾不上什么体面了。” 陆小凤怔了半晌,忽然道:“老爷子当年那么凶,怎么把你教成这副软乎乎的模样?” 余弯弯瞪了陆小凤一眼,反驳道:“我爷爷才不凶!” 陆小凤低头吃饭。 他不想与小鱼丸争辩这个。 小鱼丸的认知里,怪老头是世上最慈祥的老人家。 一点也不凶呢! . 饭后。 陆小凤躺在摇椅上,怀里搂着发财大爷。 他在这里实在是惬意的很。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像个大爷似得。 一根指头也不用动。 余弯弯倒是忙得团团转,她要收拾家务,又要整理仓库的货物,跟小蜜蜂似得,一刻也不得闲。 大约觉得一个人待着太无聊。 陆小凤一定要刷一下存在感。 每当余弯弯从他身边路过,他都要扯她一下袖子、拽她一下头发。 次数多了,余弯弯便绕开摇椅,不再从陆小凤身边经过。 可陆小凤就是贱兮兮的,你不招惹他,他非要招惹你。 他索性将摇椅让给发财,自己在院子里晃荡,故意挡余弯弯的路。 他轻功好,脑子又灵活。 余弯弯躲不开,只能停下活计,气呼呼道:“小陆哥,你就不能老实点?!连发财都比你懂事!我又没让你帮忙,你就不能不捣乱吗?!” 小鱼丸实在太甜了。 连发脾气都软乎乎,很好捏的样子。 陆小凤气定神闲地收回手,理直气壮道:“你可以让我帮忙啊,难道你没看出来,我现在很无聊嘛——” 余弯弯气恼道:“你不给我添乱,我就谢天谢地了……说吧,你想怎么样?!” 陆小凤笑嘻嘻凑过去:“要不你陪我一起躺着,我给你讲个故事,要不你给我安排个活儿,总之,别让我歇着。” 余弯弯一脸怀疑地盯着陆小凤:“躺着是不可能的,我忙着呢,难道你真要干活?” “那当然,骗你我有什么好处?” 余弯弯点头:“也是,要不这样吧,你去帮我看店,我得在天黑前清理干净仓库。” 她开始给陆小凤指派活儿了。 陆小凤又道:“帮你看店可以,你给我什么好处?” 不等小鱼丸开口,陆小凤悠然道:“看店和别的活儿可不一样,你不陪我,我又是一个人待着!不行,你得补偿我!” 余弯弯鼓着嘴,不满地嘟囔:“你要什么补偿?先说好,不许欺负我!” 陆小凤笑了:“你这话可没什么良心,我哪里欺负你了?快点答应,要不然我就继续添乱,反正我时间充裕,耗得起。” 这简直是无赖! 余弯弯瞪着陆小凤,自暴自弃道: “好了好了,我答应了,你快说,我得赶快理货。” 陆小凤见心愿达成,坏笑道:“乖,我还没想好,等我想好再告诉你!” 他怕余弯弯打他,说完飞快闪人。 果然。 身后传来小鱼丸气急败坏的声音:“小陆哥,你也太过分了!” 过分? 哪里过分了? 陆小凤心情愉悦地转到门面房,饶有兴致地哼着一支歌。 当然,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那支走调的歌,原本是什么样子。 . 余弯弯制作的偶人定价不菲,寻常人家根本买不起。 除非大户人家的女眷生辰,只有逢年过节,才有零星散客登门。 眼下既不是节日,也没有过年。 外面车水马龙,叫卖声不绝于耳,店里的生意却冷清至极。 大半天过去了,一个登门的客人都没有。 陆小凤待了一会儿,又坐不住了。 他以为的看店,至少能碰到个客人,未想到这里的“看店”,只是看屋子。 哦,还有货架上,琳琅满目的娃娃。 陆小凤无聊地转过头。 比起看屋子,他宁愿看这些傀儡娃娃。 陆小凤也是刚刚发现,小鱼丸制作的人偶,除了精致可爱,各自还携带着一张独一无二的名牌。 名牌上记录了人偶的制作序号,和小鱼丸杜撰的故事。 大到人生经历,小到穿衣搭配,包罗万象,应有尽有。 店里每个娃娃,都有一张独属于自己的名牌。 纵使陆小凤一目十行,也能看上大半日。 就在陆小凤津津有味的阅览时。 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窗缝中,两匹高头大马左右开道,共同护着一辆华丽非凡的马车。 骏马嘶鸣。 马车稳稳停在店外,让陆小凤瞬间有了精神。 ——有人来了! 陆小凤飞快转身,将柜台上的算盘拉到面前,开始装模作样地拨珠子,仿佛自己真是店伙计一般。 紧接着,门外响起一道娇俏的女声: “就是这里?” 话落,一只纤秀的玉手撩起挡风的棉帐。 凉风袭来,伴随着阵阵幽香,一个身穿白衣的绝色少女走入店中。 陆小凤一怔,却听那白衣少女扬声高喝: “顾倾城呢,叫顾倾城出来!” 6. 三十三号 陆小凤没说话。 他这样高的一个人,杵在哪里都不会被人忽略。 可白衣少女却似看不到他一般。 她目不转睛盯着货架上的傀儡。 神情痴迷而惊叹。 这样气焰嚣张的姑娘,居然也喜欢娃娃? 陆小凤颇为好笑的望去,发现这姑娘无论看过多少个娃娃,眼神只会落于一点。 三十三号。 一个“落魄江湖客”装扮的人偶。小鱼丸手艺精湛,为了凸显江湖客囊中羞涩,连身上的狐裘都是做旧处理的。 陆小凤不知,这个人偶有何特殊之处,才让白衣少女另眼相待。 过了一会儿。 少女不甘不愿将目光移到陆小凤身上。 她高傲地走到柜台前,“啪”猛一拍桌子: “让顾倾城出来,否则……后果自负!” 陆小凤低头拨着算盘。 好似没听到一样。 少女顿觉自己被挑衅了,她瞪着陆小凤,勃然大怒:“我和你说话呢,你是聋了吗?” 陆小凤充耳不闻。 他知道,对付这种自以为是的大小姐,最好的方法,就是无视。 不等少女大发雷霆。 “咪”一声响。 少女眼前一花,却见视线里,一只身长三尺的灰色巨兽,步伐矫健地向自己走来。 那是猫? 白衣少女目露惊讶。 紧接着,她又看到一双精致漂亮的绣鞋。 少女倏然抬头,只见通向后院的玄关,站了一个水红色衣裳的丽人。 柜台后的陆小凤两眼发直。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她居然换了衣裳?! 白衣少女则是呆若木鸡。 她仿佛看到志怪里,勾魂摄魄的狐狸精,一个眼神扫去,便将天下男人迷得晕头转向,上刀山下火海,连命都舍了去。 少女怔怔道:“你,你是顾倾城?” “狐狸精”浅浅一笑:“姑娘既能找到这里,应该知道小女子已脱乐籍,旧日花名不复存在,我本姓‘余’,若姑娘不弃,可唤我‘弯弯’。” “狐狸精”又笑道:“敢问姑娘何人,来我这又为何事?” ——我管你是顾倾城还是余弯弯! 狐狸精,都是狐狸精! 少女红了眼,她咬着下唇,既愤慨又伤心……一会儿工夫已换了四五种表情。 终于,她凶巴巴抬头,怒视余弯弯:“你管我是谁!沈浪呢,把沈浪交出来!否则姑奶奶拆了你的店!” 陆小凤吃惊地看向小鱼丸。 他本不愿牵扯到女人的斗争里,可,可是…… 沈浪是谁?! 陆小凤也很生气! 他同样怒视余弯弯。 就像一个吃醋的丈夫,满腔妒火凝视着招蜂引蝶的老婆。 余弯弯不由得笑起来。 她笑得好看极了,又清纯又妩媚。 陆小凤顿时成为“呆头鸡”。 白衣少女难过的要命,大声吼道:“你笑什么?!” 余弯弯悠悠道:“姑娘莫怪,我只是好奇,我家小舅舅既穷又无趣,怎么会有姑娘这样,国色天香的大美人登门拜访呢?” 陆小凤一呆。 白衣少女的反应远超陆小凤,她猛然抬头,连声音都变了调:“小舅舅?你小舅舅是沈浪,沈浪是你小舅舅?” 余弯弯微微一笑:“家母姓沈。” 白衣少女愕然,后悔如潮水涌上心头。 她竟对着沈浪的家人大呼小叫。 白衣少女又羞又愧,再不见先前气焰:“我叫朱七七,我找沈浪,我找他、找他有些事……” 余弯弯笑容更甚,声音也愈发柔和:“朱姑娘,你有所不知,我小舅舅行踪不定,我也很久没见他了。” 朱七七一怔,漂亮的眼睛,可怜巴巴望着余弯弯:“是么?你没骗我吧?” 余弯弯笑了笑:“朱姑娘,你若不相信,可以进来看看,我家不大,只有几间房,藏不住人的。” 朱七七不死心,又挨个屋子找了一遍。 这四合院小小的,一眼就能望到头,确实没有办法藏人。 朱七七死心了。 她是个明眸皓齿的美人,纵然性子有些刁蛮,也很难让人产生恶感。 尤其当美人泪汪汪、可怜兮兮的时候。 朱七七没有哭,可她垂头丧气的样子,比哭还要惨一些,她难过地扯住余弯弯的袖子:“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余弯弯柔柔道:“我小舅舅很穷,又喜欢仗义疏财,他时常抓盗贼,去开封仁义庄索要赏金,朱姑娘不妨到开封附近转转,或许会有他的消息。” 朱七七黯淡的眼神,重新亮起来。 她急冲冲转身。 却在拉开棉帐的那一刻,忽然顿住,转身回到柜台前。 只见她掏出几张银票,豪爽地拍在柜台上,指着货架里“落魄江湖客”打扮的人偶,俏生生道:“我要那个!” 三十三号。 果然是三十三号。 陆小凤默默戴上丝质手套,取下三十三号偶人,连同名牌一起交给朱七七。 不等余弯弯找钱,朱七七捧着心爱的人偶,头也不回向外冲。 她快乐又急切地喊道:“不用找啦,等我找到沈浪,请你们吃饭!” 不一会儿,店外响起车马声。 朱七七走了。 余弯弯望着挡风的棉帐,沉默片刻,走到柜台前。 朱七七出手阔绰,做她一单生意,抵得上旁人三单。 余弯弯怔怔看着银票,却听陆小凤道:“她姓朱?‘活财神’是她什么人?” 余弯弯抬头,似笑非笑地望着陆小凤。 她美目含笑,如西域的美酒那般醉人,可陆小凤却无端打了一个冷颤,人也变得心虚起来。 余弯弯收起银票,身姿婀娜地走到柜台后,从抽屉里取出一根逗猫棒,与发财玩耍: “她是朱府千金,‘活财神’的掌上明珠,小陆哥,你还想知道什么,我一并告诉你。” 余弯弯抬头,笑吟吟看着陆小凤。 “咳咳。” 陆小凤干咳两声:“我闻到一股酸味,怎么,你担心我喜欢她?” 余弯弯不说话了。 她坐在台阶上,耷拉着脑袋,手挥着逗猫棒,好像专心致志地与发财玩。 发财是一只嗲里嗲气的笨猫。 它可察觉不到主人的低落,兀自玩得开心。 就在陆小凤以为,小鱼丸打算与自己冷战时。 余弯弯闷闷道:“小陆哥,朱七七是我小舅舅喜欢的女孩,她也喜欢我小舅舅,你不要招惹她,好不好?” 她像一只失落的小狐狸。 垂头丧气,可怜巴巴。 陆小凤哭笑不得,若余弯弯大吵大闹,他会觉得她无中生有、无理取闹。 可她偏偏示弱了,一副惨兮兮的模样,陆小凤没辙了。 谁让他就吃这套! 陆小凤走到余弯弯身边,轻轻捏着她的耳垂,不满道:“你把我当什么了,我是色中饿鬼吗?见到个平头正脸的女人,就迫不及待扑上去?” 余弯弯依然不说话。 可嘴角却不自觉上扬,她在抿嘴偷笑。 陆小凤见状,大声叹了口气:“我与世上最漂亮、最温柔、最善解人意的姑娘,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你这样污我清白,还有没有王法?” 余弯弯顿时羞红了脸,不好意思地瞥向陆小凤,软软道:“好了,好了,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陆小凤心里得意的很,口中却道: “不行!你还未告诉我,何时有了一个舅舅?真舅舅还是假舅舅?我认识你这么久,怎么从未见过他。” 7. 我有病吗 余弯弯垂下眼。 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 她缓缓道:“我也是去年才知道的。” “去年我离开教坊,三十三天后,教坊给我传信,有个后生带了一箱金子为我赎身,说来也巧,我接到信的当天,就见到了那个后生,他说,他叫沈浪,是我娘的族弟。按年龄,他比我小,按辈分,我应该叫他‘舅舅’。” 三十三天?! 陆小凤似想到什么,“嘶”一声叫道:“朱七七买走的三十三号人偶,原来就是沈浪?!” 余弯弯浅浅一笑:“是啊。我做过那么多人偶,唯有三十三,号牌与制作顺序无关,若朱七七有心,能在名牌上找到不少有趣的东西。” 陆小凤心念一动:“名牌上那些五花八门的故事,不是你随意杜撰的?” 余弯弯挑眉,俏脸写满了得意:“有些是,有些不是,我出来那么久,总能遇到一些有趣的人,我把听来的故事记下来,时间久了,就成了一本故事集,闲来无事翻一翻,总能找到灵感。” 陆小凤心中记挂着别的事情,嘴上犹问道:“你刚认识沈浪,就做了一个沈浪人偶,我们认识那么久,也不见你做个陆小凤,是不是厚此薄彼?” 余弯弯瞄了他一眼,小声抱怨道: “我怕我做得小陆哥,太像小陆哥,你会觉得有它陪我,你就不用出现了……你四处游荡,我有心找你,都不晓得去哪里……” 这话陆小凤也不知如何接,只好讪笑道:“你也把我想得太铁石心肠了吧,我哪有你说得那么过分。” “哼,过不过分你自己知道!小陆哥,我得干活去啦,你帮我看住发财,不要让它趁机溜出去。” 余弯弯将逗猫棒往陆小凤怀里一塞,起身就要离开。 不等她迈步。 陆小凤一把抓住她的手:“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嗯?” “见朱七七而已,为何还要换衣服?”陆小凤笑眯眯看向余弯弯,眼中满是揶揄。 余弯弯脸一红,咬着下唇,小声道:“她刚进门我就看到了,她太好看了,我、我不想输给她……” 陆小凤笑了。 最开始他还是低头匿笑,后来他毫不掩饰,笑声越来越大。 余弯弯又羞又恼,脸上烧得像一只煮熟的虾子,她“嘤咛”一声,扭头跑出玄关:“讨厌,我不说了!” 身后是陆小凤震天大笑。 待陆小凤笑够后,发财已经跳上柜台,陆小凤拿着逗猫棒,敷衍地挥了两下,走到货架前,从戴着纯白面具的傀儡后面,抽出独属于它的名牌,一目十行的。 “六十八号,来历成谜的神秘杀手,喜欢站在高地俯视众生,无亲无故无朋无友,嗜甜……” 看完名牌上对傀儡的所有描述。 陆小凤陷入沉思。 小鱼丸撰写内容丰富多样,远超陆小凤预判。 可问题来了。 这些线索里,究竟哪条是真的,哪条是小鱼丸虚构的故事呢? . 天黑了。 陆小凤站在仓库外。 原本乱糟糟的仓库,经过小鱼丸一天的清理,已经焕然一新。 地面上干净整洁,制作傀儡的各种材料,整齐摆在货架上,一目了然。 余弯弯伏在灯前雕刻。 她为自己整理出一个工作台。 朱七七买走了一个娃娃,她便要添置一个新娃娃。 她已经忙了一整天。 现在已经很晚了,她却还未休息。 这是一个美丽勤劳的好姑娘,她值得所有人喜欢。 他与她的关系,反倒成了她的束缚。 陆小凤怔怔站着,看了好大一会儿。 直到余弯弯将发丝勾到耳后,才发现门外的陆小凤。 她展颜一笑,轻快道:“小陆哥,你是准备休息了吗,厨房有热水,你要用就自己拿。” 陆小凤走进屋子,避开那双过于明亮的眼睛,生硬道:“不用热水了,小鱼丸,我要走了。” 余弯弯一愣,强笑道:“黑灯瞎火的,你去哪儿?要走明日也不迟啊。” 陆小凤故意道:“我去找女人,白天不方便。” 余弯弯沉默半晌,忽道:“小陆哥,我也是女人。” 陆小凤呼吸一滞,又淡淡道:“我要找陪我睡觉的女人。” 余弯弯抬头,眼睛直勾勾盯着陆小凤,一字一字道:“我也可以陪你睡觉。” 陆小凤呼吸变得急促,心跳得比平时快百倍。 他扭过头,不去看小鱼丸过于娇媚的脸,哑声道:“乖丸子,快别说傻话了,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余弯弯眼眶一红,她腾地站起来,一把抓住陆小凤的左手,按在自己胸前。 陆小凤如被烫到一般,飞快缩回手:“小鱼丸,别闹!” 他耳朵红得几欲滴血,左手握成一个拳头缩在怀里,就像被登徒子骚扰的良家妇人。 余弯弯瞪着陆小凤,字字清晰道:“小陆哥,我不是小孩子。” 她漫步走到陆小凤对面,妖艳的宛如勾魂摄魄的精怪,灼亮的眸光好似一团炙热的火。 “小陆哥,明明是你先勾引我的,我当真了,你却不认账了,是我腿不够长,还是腰不够细?你摸着我的胸,看着我的眼睛,说一遍‘我对余弯弯什么心思都没有’。只要你开这个口,我便当从前都是我误会了,绝不纠缠!” 若非亲眼所见,陆小凤很难相信,软乎乎的小鱼丸,能强硬到这种程度。 她明明害羞的要死,手指都缠在了一起,却依然强装镇定,索要一个明确的答复。 陆小凤清楚,现在就是一刀两断的好时候,只要他说出那番话,小鱼丸必定不会纠缠,可决绝的话就在嗓子眼,他却像喉咙堵住了一样,怎么都说不出口。 一番挣扎后,陆小凤苦笑:“小鱼丸,我从不知道,你竟这般自恋,你看哪家姑娘如你一样,逼着别人承认你好看。” 余弯弯固执地盯着陆小凤,不让他转移话题。 陆小凤只能硬着头皮道:“不要胡闹,我有正事要办,今晚必须走。” 余弯弯看了陆小凤一会儿,收回目光,慢吞吞回到原来的位置。 “哦,你走吧。”她重新拿起刻刀,不再执着刚才的话题。 ——这也变得太快了! 陆小凤瞠目结舌,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他也知道是自己有病,人家姑娘留他,他偏要走,人家姑娘不留他,他又难受。 陆小凤道:“你就不怕我骗你,出去找别的女人?” “你不会!”余弯弯斩钉截铁道。 她太笃定了。 连陆小凤都觉得不可思议: “你这么相信我?” 余弯弯点点头,认真道:“虽然小陆哥好色又花心,但你不舍得我难过,我知道,你也喜欢我,虽然不见得是最喜欢的那个,但你心里一定有我!” 她眼睛亮晶晶的,比宝石还要璀璨。 陆小凤心软得不行,依然嘴硬道:“不害臊的傻姑娘!” 唇角却不自觉上扬,心里也松快了许多。 和小鱼丸吵架,是件极累的事,他再也不要尝试了。 “小陆哥,你过来,我还有最后一件事。”余弯弯勾着手,俏生生道。 陆小凤叹了口气,大步走上前,无奈道:“姑奶奶,你还有什么……” 话未说完,陆小凤眼前一花。 余弯弯忽然踮起脚,飞快亲了他一口,又飞快坐回自己的位置。 如此猝不及防,让陆小凤呆在原地。 他不由得摸上右半边脸,嘴角扬起醉醺醺的傻笑。 ——都这样了,还打算和我一刀两断…… 余弯弯低头匿笑,轻声道:“早去早回,我在家里等你。” 陆小凤心头一热,家,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过“家”这个字了。 他开始后悔,话说满了。 其实他要办得事,也没有那么急,他大可明日再走。 但说出口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 陆小凤只好恹恹地离开这间房。 一步三回头。 街上冷飕飕、黑漆漆,连只野猫也没有,只有一个陆小凤。 ——有病吗,我闹了那么一出,到底在闹什么?! 鬼才知道! 8. 一只狐狸 深夜寒凉。 蛇王穿着一身很舒适的衣裳,卧在床榻看书。 屋子里很热,上好的炭火静静烧着。 璀璨的灯盏和硕大的夜明珠,互相照应着,房间里亮如白昼。 窗开着两指宽的缝隙,风吹拂着纱幔,蛇王口中哼着一支小曲。 听调子,倒像是《杀狗记》里的一段。 忽然。 “嘭”一声,窗开了。 从窗外翻进来一道黑影。 那是一个年轻人,他有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还有两撇又黑又浓,与眉毛一模一样的胡子。 蛇王头也不抬,继续看着那本书,口中只道:“陆小凤,你来了。” 他没有抬头,却知道来得人是谁。 正要翻页,他眼前一花,手中的书不见了。 蛇王无奈抬头,却见对面的陆小凤瞪大眼睛,不可置信扬着手中书卷:“你居然在看这个?还看得这么津津有味?” 陆小凤扬起书封,白底黑字赫然是《窦娥冤》。 蛇王笑了,反问道:“我为什么不能看这个?这是一本好书,也是一个好故事。” 陆小凤将书还给蛇王:“好在哪里?” 蛇王微微一笑:“坏人得到惩罚,好人沉冤昭雪,这难道还不是好故事?” 陆小凤一怔,总觉得蛇王话里有话,却又不知从何问起,想了想,他还是闭紧嘴巴,一屁股坐在蛇王身边。 蛇王不以为然的低头,打算接着刚才看过的地方,继续。 却听陆小凤道:“昨天夜里,偃师来找我了。” 蛇王手一顿:“聊得如何?” 他声音有些发抖,浑浊的眼睛里满是担忧。 陆小凤握住蛇王冰凉的手,笑道:“你放心,我说过,偃师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并未对我做什么,不过我们聊得并不愉快。” 蛇王一怔,很是惊讶道:“怎么会?” 陆小凤笑道:“为什么不会,就算是金子,也有不喜欢它的人,我肯定不如金子讨喜。” 蛇王叹道:“连西门吹雪,都是你的朋友,我以为这世上,不会有陆小凤搞不定的人。” 陆小凤笑了:“我是人,偃师也是人,是人就会有缺点和情绪,他不喜欢我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蛇王长长叹了口气:“你能这么想,那是最好不过,偃师性情怪僻,像他这样的人,并不是一个交朋友的好对象,你既然撞了墙,就不要继续尝试了。” 陆小凤笑了笑,并不接话。 过了片刻,他道:“你这里可还有住的地方?” 蛇王眼睛一亮:“有,当然有,不过我很奇怪,你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了?” 陆小凤苦笑道:“我怕我前脚去了别的地方,后脚就被咬下鼻子。” 蛇王笑道:“普天之下,还有谁能咬掉陆小凤的鼻子?” 陆小凤笑道:“一只小狐狸,漂亮极了,胆子有时很小,有时很大,令人捉摸不透。” 蛇王放声大笑。 . 陆小凤在蛇王这睡了一晚。 蛇王生活极尽奢华,他提供的床自然又大又舒适。 陆小凤本以为会睡个好觉,没想到却翻来覆去直到天明。 待蛇王起床后,陆小凤迫不及待向蛇王告辞。 蛇王望着陆小凤略深的眼圈,有些惊讶道:“你昨晚睡得不好吗?” 陆小凤苦笑:“我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也会有认床的时候,不行,我得走了。” 蛇王明知故问道:“你要去哪里?” 陆小凤叹道:“回狐狸洞补觉。” 蛇王爽快放行。 二人临别,蛇王对陆小凤说:“希望下次见面,我能见到那位狐狸姑娘,现在我对她好奇极了。” 陆小凤叹道:“可以,若她愿意的话。” 蛇王露出期待的笑容,目送陆小凤离开。 . 待陆小凤回到四合院。 太阳已经爬的老高了。 余弯弯待在门面房,听到后院的动静,连忙跑出来,一眼看到院子里的陆小凤。 “小陆哥,你回来了!” 余弯弯高高兴兴奔向陆小凤。 陆小凤却摇头,对余弯弯说:“小鱼丸,我先睡一觉,有什么话,等我醒后再说。” 余弯弯柔柔一笑:“好啊。” 陆小凤迫不及待回到他的房间。 他甚至没脱衣服,一沾枕头便睡了过去。 陆小凤睡了一个白天,当他再次醒来,夜幕已经降临。 四合院弥漫着很香很香的味道。 陆小凤饥肠辘辘地起身,打开房门,一眼便看到厨房里,忙忙碌碌的余弯弯。 暖黄色的灯火中,她漂亮的宛如一幅画,宽大的衣裳也难掩曼妙的曲线。 陆小凤脸一热,不由得抬起左手认真端视。 这实在是一只很有福气的手,它竟然到过那样一处高耸的福地,却没有珍惜机会,好好感悟。 就在这时,陆小凤耳畔响起一道软糯的女声: “小陆哥?” 陆小凤腾得将手背在身后,僵着脑袋看向前方。 不知何时,还在厨房烧菜的小鱼丸,已经站在自己面前。 陆小凤脸更红了。 他应该庆幸,这个季节太阳沉得早,院子里的灯也不太亮。 “小陆哥。”少女举着手,在陆小凤眼前晃了两下,“回神啦!” 陆小凤抓住余弯弯乱晃的手,决定转移话题:“你在烧狮子头?” 余弯弯笑吟吟道:“是啊,小陆哥闻到啦,已经烧好啦,正叫你吃饭呢。” 陆小凤干咳两声,道:“我刚刚在想事情呢,没有听到——” 话音未落,他觉得手里的触感不对,不禁举起余弯弯的手,想放到灯下看个清楚。 余弯弯见状,急忙缩回手,可陆小凤却不干。 “小陆哥。”余弯弯又唤了一声。 陆小凤充耳不闻,他抬着余弯弯的手,很快知道女孩在掩饰什么。 她右手拇指多了一道不深不浅的新伤口。 “怎么回事?做傀儡切得?你又割到自己了?”陆小凤皱眉道。 余弯弯讨好的笑了,软乎乎道:“我之前磨了刀,刀太锋利了,不小心划了一下,只是小伤,明天就好了,下次一定注意!” 陆小凤叹了口气:“你以前也这么说,好好一双手,被你自己划得乱七八糟的。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又要看店,又要操持家务,实在太辛苦了,雇个人吧,别太累了。” 余弯弯撇撇嘴,幽幽道:“我还以为小陆哥会说,留下来帮我呢,原来是雇别人啊……呵,男人。” 9. 不许后悔 饭后。 陆小凤主动帮余弯弯收拾碗筷。 陆小凤是个很喜欢享受的人。 有别人动手,他绝不会伸一根指头。 可现在,他却站出来主动洗碗。 余弯弯笑得很开心。 眉眼弯弯,脸蛋红扑扑的,整个人都在发光。 陆小凤有些不自在。 他怪里怪气道:“洗个碗罢了,瞧你这副没见识的样子。” 余弯弯忍俊不禁,伸手拿起一只陆小凤刷过的碗,笑道:“那怎么一样,这可是灵犀一指洗过的碗,小陆哥,你说,我拿你洗过的碗外面卖,会有人买吗?” 她看起来极为兴奋,好像找到了一条通向巨富的财路。 陆小凤也笑了,他懒洋洋道: “那你可惨了,别人会把你当傻子,指不定还要在背后念叨一句,这么漂亮的姑娘,年纪轻轻脑袋坏掉了,可真是太惨了。” 陆小凤随手洗完一个盘子。 余弯弯拿着干净的棉布,将盘子里的水拭干。 陆小凤道:“不都说好,今晚我来吗,你怎么又动手了?” 余弯弯瞪眼:“我怕你洗不干净。” 陆小凤笑了,幽幽道:“你分明是想和我多待一会,说不定还想趁机摸我的手。” 小鱼丸又气又羞:“讨厌,谁要摸你的手!” 说完,扭头就要往外跑。 可她还没跑出这扇门,就撞到了陆小凤身上。 为了挡住余弯弯,他竟用上了轻功。 陆小凤坏笑道:“还说不想趁机摸我的手,你现在还想投怀送抱!好吧好吧,我就勉为其难让你抱一下。” 余弯弯羞红了脸。 她害羞的眼睛都熏湿了,樱红的唇,像是涂了一层莹润的口脂,令人不禁采撷。 陆小凤觉得喉咙有点干。 小鱼丸长得实在太好了,他总担心哪天忍不住,将她一口吞了。 然后……陆小凤感受到一个温柔的怀抱。 香香的,软软的。 一个糯糯的,酥酥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是你让我抱的哦,不许反悔!” 陆小凤心脏剧烈跳动。 他那颗无比好用的脑袋,甚至出现短时间的罢工。 他无措地伸出手,不知是否该回应。 一、二、三…… 他决定顺从自己的心意,缓缓抱住怀里的女孩。 三、二、一。 在陆小凤的手掌,即将覆在余弯弯后背时,一道略带火气的声音响起—— “余弯弯。” . 陆小凤站在院子里,有些尴尬地望着茶室里正在说话的年轻男女。 男人剑眉星目,唇边带笑,举手投足间,透着一种云淡风轻的笃定。 女人柳腰花态,含情流盼,如山中精怪般婀娜动人。 二人相视一笑。 明明是很养眼的一幕,却无端有种一触即发的紧张感。 “小舅舅。” 余弯弯欠身一笑,如林下风气的大家闺秀。 光彩照人,美轮美奂。 男人并不买账,他虽然在笑,可眼睛里却没有笑意:“他是谁?” 这个“他”,自然是指院子里晃来晃去的陆小凤。 余弯弯只有一个小舅舅,名叫沈浪。 一个在江湖籍籍无名的年轻人,年龄不大,武功却高的出奇。 余弯弯笑了笑:“他叫陆小凤。” “‘灵犀一指’陆小凤?”沈浪皱了皱眉头,“他是那个人?” 余弯弯无比体贴地,将沈浪未尽的话补充完整:“是啊,他就是那个赶在你前面,替我赎身的人。‘江南第一伶’身价不菲,寻常人家八辈子,买不来顾倾城一只手。” 沈浪有些难受。 自沈浪知道,自己在这世上尚有一个亲人,就开始四处寻找她的下落,好不容易找到了,却发现自己迟到了太久,对方已经习惯一个人生活。 如他一样。 沈浪叹了口气,直白问道:“弯弯,你打算与他成亲吗?” 他没有问余弯弯喜不喜欢陆小凤,也没有问陆小凤喜不喜欢余弯弯。 因为他不是瞎子,也不喜欢说废话。 余弯弯一怔,笑道:“我也不知道。” 顿了顿,她又道:“我既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亲,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与他成亲,我甚至不知道人为什么一定要成亲。” 沈浪并不意外,听到这样的答案。 他有些自责:“我要是早一点找到你就好了。” 余弯弯柔声道:“小舅舅,不要过分苛责自己,现在已经很好了,我有小陆哥陪我并不孤单,倒是你和朱姑娘……” 沈浪一怔:“朱七七?她……” 他眼底有挣扎,有苦涩,还有一种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甜蜜温柔。 沈浪怅然一笑:“她还没长大呢。” 余弯弯摇摇头:“人都会长大的,只是时间的问题,我看朱姑娘很好,人漂亮单纯心肠也不坏,我并不介意叫她一声小舅妈。” 沈浪呆了呆,忽道:“你见过她了,她来找过你?什么时候的事?” 余弯弯不徐不缓道:“昨天下午,她来店里找过你,我说你可能去了开封。” 沈浪神色焦急:“唉,你该把她留下的,你也糊涂,难道忘了明天是什么日子,我怎么可能在开封!?” 沈浪极少埋怨别人。 他会反思自己的错,却很少指责别人不是。 但这一刻,他却止不住心中的焦虑,连语气也重了三分。 余弯弯一怔。 她当然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 明日寒衣节,是祭扫的日子。 她只是没想到,沈浪竟会记得这个。 沉默片刻。 余弯弯道:“对不起,是我考虑的不够周全。” 沈浪摇摇头,叹息道:“不怪你,是我没有交代清楚,总归是她太莽撞了,不好好在家待着,非要跑出来。” 他虽这样说,可眼神却很温柔。 他没有责备朱七七的意思,只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 余弯弯想了想,说道:“她是坐马车来的,身边还跟着四五个护卫,走不快的,倒是你,一路风尘仆仆,好像黄土里滚过一圈。厨房里有热水,你先去沐浴更衣,我替你收拾房间,把马喂足。你好好睡一觉,明日一早,你骑马追她也还来得及。” 余弯弯一番话,把事情安排的明明白白。 沈浪知道自己的身体已到极限,只得道:“也好,按你说得来。” 10. 圆月高悬 作为小鱼丸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陆小凤对沈浪颇感兴趣。 可惜,沈浪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没给陆小凤太多发挥空间。 他只住了一个晚上,就急火火离开了。 陆小凤也不知道,自己是庆幸多一点,还是遗憾多一点。 清晨薄雾还未散去。 今日是寒衣节。 余弯弯披着衣裳,坐在院子里,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折纸钱。 难为她闭着眼睛、耷拉着脑袋,也能折出既饱满又好看的元宝。 陆小凤见到可怜兮兮的余弯弯,忍不住道:“祭拜中午也来得及,你要不再回房间睡一会儿?” 昨夜余弯弯熬到很晚才睡,沈浪天一亮就要启程,她连夜赶工,给沈浪做了一大包路上用得吃食,还不忘塞了两套御寒的新衣。 今早沈浪离开时,包袱里的满满当当,食物还是温的。 余弯弯闭着眼睛,有气无力道:“不用,太阳升起来我就精神了……”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揉了揉余弯弯的脑袋:“早上别做饭了。” “你要做饭?”余弯弯睁开困顿的眼睛,迷茫地望着陆小凤。 陆小凤幽幽道:“好姑娘,别做梦了……吃不吃烧鹅?” 余弯弯:“……吃!” 陆小凤微微一笑:“那你乖乖在家等我,我出去一趟,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余弯弯无精打采地摆摆手,示意陆小凤可以滚了。 . 待陆小凤归来,太阳已经爬得老高了。 余弯弯倚着门睡得正香。 她脚下的篮子里,“元宝”和五色纸已准备妥当。 不知醒了多久的发财,正围着余弯弯“咪咪”叫。 它的叫声又嗲又可怜。 可余弯弯偏偏没醒。 待看到陆小凤,发财“破天荒”主动贴过去,围着陆小凤转圈圈。 这猫平时只喜欢粘着余弯弯,只有填饱肚子时,才偶尔愿意让陆小凤碰一下。 陆小凤本还诧异,发财大爷转性了。 又仔细一想,这猫八成饿了。 果不其然。 当陆小凤喂饱发财后,大猫立马变脸,撇下陆小凤撒腿就跑。 陆小凤哭笑不得,只觉得这猫远没有它的主人有良心。 . 陆小凤在余弯弯家住了半个月。 小鱼丸家很安逸,也很舒适。 但对于喜欢热闹的陆小凤来说,未免单调了些。 也许有一天,他厌倦了漂泊,厌倦了江湖,愿意回到这个地方,长长久久的住下去。 但现在不行。 他对这个花花世界,还有无限憧憬。 只能又一次向小鱼丸告别。 担心余弯弯挽留,陆小凤提前准备了诸多说辞。 未曾想,余弯弯不仅没有挽留,还拿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 想来,她早知会有这样一天,所以提前备好了行李。 陆小凤不自在道:“你是不是早就期待这一天了?” 余弯弯嗔怪地瞪了陆小凤一眼:“我希望小陆哥不要走,永永远远住下去,可你愿意吗?想走就走吧,只是别忘了有时间回来看看我,哪怕托人捎个口信都是好的,至少让我知道你还活着……” 陆小凤苦笑:“你这话说得,好像我是一个负心汉。” 余弯弯推着陆小凤,俏生生道:“哪有这么严重,你快走吧,小心我后悔,不让你走了!” 陆小凤暗中端视余弯弯的神色,发现她真的没有自己想象中那般难过,不禁酸溜溜道:“居然撵我……这也叫喜欢我,骗子。” 余弯弯娇嗔道:“走不走?!不走就别走了!” 陆小凤瞪着眼,嘴角却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他还未走,却已在期待下一次相遇。 陆小凤拿着行李,笑道:“凶丫头,我走了,别太想我!” 余弯弯招手,笑容灿烂又温柔:“小陆哥,我等你回家!” 陆小凤轻轻道:“好。” 说完,他施展轻功,一掠四五丈,渐渐淡出余弯弯的视线。 余弯弯望着苍茫天空,笑容明媚甘甜。 下元节就要到了。 月亮,月亮又要圆了。 . 十月十五日,下元节。 京郊通向城隍庙路,静悄悄的。 只有几盏昏黄的灯,证明半个月前,灯火辉煌的无常坊,并非陆小凤的臆想。 冬夜萧条。 呼啸的风,宛如厉鬼的嘶鸣。 陆小凤并不知道,自己舍弃香香软软的被窝,孤身一人来到荒凉的城郊,是为了什么。 或许,他只是为了成全一份好奇。 偃师用了什么手段,才让那些穷凶极恶的歹人,毫无反抗地奔赴黄泉? 眼下,距偃师现身的时间,尚有半个时辰。 城隍庙附近已聚满了人。 陆小凤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这样冰凉的夜。 连哈气都是一股股白烟。 从四方赶到此地的人却越来越多。 明明无人开口。 大家都默契的封上了自己的嘴巴。 可空气却分外的“燥”。 是躁动的躁,也是噪音的噪。 每个人眼睛里都聚着一团火,目不转睛地望着城隍庙,等待暗夜之王的降临。 而陆小凤,也只是众多火把中的一簇。 陆小凤不甘于平凡。 哪怕他真心认为,自己是个平凡的人。 他在所有人聚精会神等待偃师现身时,悄悄退出了人群,纵身跃上一棵树,踩着枝丫,无声无息掠上城隍庙的屋顶。 这才是他为自己寻找的最佳位置。 陆小凤轻功天下少有。 可最近一段时间,他却接连遇到两个轻功高手。 一个是今日的主角,大名鼎鼎的无面偃师;另一个居然是小鱼丸的舅舅,那个叫沈浪的年轻人。 虽然陆小凤并未真正见识过后者的轻功。 但沈浪悄然无声出现在小鱼丸家中,没有惊动任何人,足以证明一切。 陆小凤本以为,这就是全部了。 哪知不一会儿,屋顶又多了一人。 一个轻功几乎与陆小凤一样好的人。 这人不仅轻功好,胆子也很大。 当着陆小凤的面,他从腰间解下一壶酒,又从怀里摸出一块香喷喷的牛肉,开始大快朵颐。 陆小凤瞪直了眼。 这人实在胆大包天,下面那么多武林好手,稍有不慎便会暴-露行踪,这人居然还有心情大吃大喝。 是愣头青,还是“艺高人胆大”? 正想着,忽然从下方传来一阵骚动。 所有人齐刷刷转身,目光交汇于一点。 陆小凤情不自禁抬头—— 苍穹,圆月高悬! 11. 残风明月 今晚的月亮,又大又圆。 寒风如撒泼一般,卷起地上的枯枝残叶,又狠狠砸在地上。 空气静了,更静了。 城隍庙破败的门窗,开开合合,带出“嘎吱——嘭——嘎吱——嘭”的节奏。 每个人的心脏,随着这一开一合,一起一落。 “嘭——”一声。 众人心脏一紧,目不转睛地望着那扇紧闭的门。 空气骤然变得很紧张。 “嘎吱——” 又是一声冗长的叹息,门再次开启。 透过月光,一道长长的人影印在地面。 那人站在城隍庙的神像之下,戴着纯白面具,穿着白色斗篷。 谁也不知祂何时来的。 又在何时出现在那个地方。 ——无面偃师。 武林百年来,最有想象力,最神秘莫测的**。 行走在红尘俗世的阿修罗。 非神、非鬼、非人。 祂走出城隍庙,一步又一步。 所有人的身体不自觉地开始颤抖。 那是灵魂深处,对未知的颤栗和恐惧。 人群中出现了明显的骚动。 暗夜之王已经到来。 忠实的信徒都希望得到王的礼物。 ——仇家的人头。 恐惧刺激着每个人的神经。 分不清是害怕还是亢奋。 所有人跃跃欲试,却又迟疑不决。 他们希望死神带走仇人,却又害怕死神带走自己。 还不等他们有所动作。 从幽暗的荒林里,忽然冲出一个人。 那人满身都是血,胳膊被砍断了半条,腿也是瘸的。 连滚带爬地趴在偃师脚下。 他身上的血还很新鲜。 好像还带着热气。 可他这个人却像是**一般。 没有一点活人的生气。 断臂男人什么话也没说,只对着偃师不断磕头。 这一幕实在是太诡异了。 这个人是哪里冒出来的。 他的仇家又是什么人? 会不会,会不会是自己? 做过亏心事的人蠢蠢欲动。 好多人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昏暗的灯火中,偃师俯视匍匐在地上的断臂男人,声音低沉温柔,宛如情人在耳畔私语:“你的名字。” 断臂的男人发出含糊的气声。 他对着面具,张开了嘴巴,露出空荡荡的口腔。 男人的牙床干干净净,没有牙齿,也没有舌头。 他用仅剩的残臂,从怀里哆哆嗦嗦掏出一块石头,塞到偃师手里,使劲磕头。 偃师摩挲着这块石头。 月光下,纯白的无脸面具越发诡异。 站在残臂男人背后的信徒不明真相。 可潜伏在屋顶的陆小凤,和啃牛肉的男人却看得一清二楚。 跪在偃师脚下的那个人,根本说不出话。 不等他们为断臂男人捏一把汗,偃师却说:“你的仇家,是这块石头?” 没有人知道,这二人之间打什么哑谜。 可跪地的男人却身体一颤,浑浊的眼睛里流下两行泪。 他又一次重重向偃师叩头。 脑袋砸得地面“嘭嘭”作响。 面具后的偃师笑了,低声道:“活着吧,我答应了。” 男人发出一声响亮的更咽。 这一次,连趴在屋顶的陆小凤都糊涂了。 却听“咣当”一声,一把泛着银光的**,从男人怀里滑落。 看客们恍然大悟。 原来断臂男人已心存死志,他竟为自己准备了一把**。 偃师已送出今晚最好的,也是唯一的礼物。 今夜的大戏,到此算是落幕了。 屋顶上的陆小凤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失望。 他总觉得,今晚的一切太过顺利。 顺利的有些…… “嘁,无趣。” 耳畔传来一声冷嗤,却是那个啃牛肉的轻功高手。 那块只咬了几口的牛肉,早已冷成一块生铁。 陆小凤一怔,忽然觉得这个声音熟悉的出奇。 “司空摘星?” 陆小凤惊讶道。 是了,他早该猜出来的。 拥有这样过人的轻功,又会在这种场合里大吃大喝的,唯有司空摘星一人。 那张全然陌生的脸咧嘴一笑:“陆小鸡,你总算猜出来了——” 司空摘星话未说完,下面忽然传来一阵骚动,有人身后抽出一把刀,高喊道: “无面偃师,你杀我义父,我要为他报仇!” 此言一出,刚刚还在腹诽“无聊”的司空摘星眼睛一亮,扭头紧盯下面的动向。 原本打算离开的陆小凤,也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老老实实趴在屋顶。 . 风静了。 空气却更冷了。 月亮爬得很高很高。 宛如一个触手可及的硕大银盘。 无面偃师静静地站在破败的城隍庙外。 口口声声喊着“报仇”的男人,则远远站在对面。 男人身边还站着十几个高手。 这些人有的握钩,有的夹刀,有的持戟,都不是常年的兵器。 与此事无关的人早已散开,退到更远的位置。 无人真正离开。 也无人舍得离开。 江湖流传着各种关于偃师的“秘闻”,却从未有人真的见过偃师出手。 根据陆小凤的观察,偃师是高手无疑。 但究竟有多高,陆小凤也不知道。 空气变得既紧张又兴奋。 屋顶上的陆小凤,盯着偃师对面的男人。 他手里握着一把明晃晃的刀,年纪并不算很大,三十左右的样子,脸色煞白,穿着一身缎面衣裳,很高、很魁梧。 可陆小凤却觉得,这人是个矮子。 站在偃师对面的十几个人,都是矮子。 哪怕他们人多势众,也掩盖不了他们在面对死神时,本能的恐惧。 荒野一片寂静。 除了城隍庙偶尔“嘎吱”作响的门窗,连呼吸声都消失了。 偃师道:“你是山匪收养的义子?” 他的语气不带任何情感。 可对面的男人却觉得很难堪,甚至品出了一丝轻蔑。 “我义父不是山匪!” 男人激动地吼道。 此言一出,原本不明真相的看客,也知道男人口中的“义父”是何人。 ——赵大善人。 偃师杀过的人中,唯有半个月前,死在金陵的假善人是山匪出身。 偃师笑道:“是不是杀错人了,你难道还不清楚吗?你最好的朋友,不是被你关在地牢里夜夜鞭挞吗?” 男人脸色更白了。 他双腿颤栗,手中刀几乎握不住了。 “你,你胡说……偃师,你说什么都没有用,你的死期到了!” 他明明是在放狠话,声音却在发抖。 呜咽的风如泣如诉,庙旁的**发出“嚓嚓”声。 一个身穿灰袍的男人忽然道:“偃师,我敬你是个英雄,束手就擒吧。” 他是这伙人中,武功最高的,也是这伙人中,表情最平静的。 偃师静静站着。 趴在屋顶的陆小凤,只能看到这个人的后脑勺。 那个断臂的男人,因腿脚不便,并没有及时离开。 他站在偃师身边。 从他的动作陆小凤判断出,这个人时刻准备牺牲自己,保护偃师。 可偃师并不需要别人的牺牲。 偃师说:“是么?” 他只是短暂的伫立了片刻。 仿佛没有听到灰袍人的话似得。 转身,向城隍庙走去。 偃师竟将自己的后背,留给了敌人。 这实在太大胆了。 屋顶的陆小凤和司空摘星,不禁为祂捏一把汗。 这一伙十几个人中,除了赵大善人的义子,都是一流高手。 被这些人团团围住,就连陆小凤也不敢保证全身而退。 可偃师却熟视无睹,好像他们十几个人根本不存在一般。 灰袍脸色变得很难看。 他也算是武林有头有脸的人物。 今日却被偃师如此怠慢。 而灰袍身边的其他人,脸色也同样难看。 他们虽然害怕偃师,却也不是什么孬种,偃师如此小视他们,他们要给偃师一点厉害瞧瞧! 刹那间。 十几人一拥而上。 冷光交织,杀气冲天! 偃师仿佛察觉到什么,他倏然扭头,轻飘飘看了一眼,又将脑袋转回来,继续前行。 一阵风过。 “咣当”“咣当”的声音接连响起。 十几把武器几乎同时落地。 十几个人齐刷刷地下跪。 冲着虚无的空气开始磕头。 再也没有比眼前更诡异,更可怕的景象了。 这些人里唯一看似清醒的,是那个口口声声叫嚣“为义父报仇”的男人。 “你们发什么疯,别磕了,我让你们别磕了——” 他气急败坏地叫着。 他不害怕吗? 陆小凤也不知道。 因为那人说完,忽然举起长刀,将刀锋对准自己。 “噗呲——” …… 京郊。 **、破庙、残风、明月。 一切归于平静。 重大发现 不知过了多久。 司空摘星一跃而下。 他在屋顶上待太久了,身体已经僵了,四肢发麻。落地时,差点摔在地上。 陆小凤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冻得像个萝卜,腿脚几乎没有了知觉,头发也结了一层霜。 司空摘星还有酒暖身子,他什么都没有,全凭毅力支撑到现在。 “那就是偃师?”司空摘星喃喃道。 他没有看陆小凤,也没有问陆小凤。 他只是自言自语。 不需要任何人认同。 陆小凤也震惊到了。 若非他亲眼所见,他也不相信,这世上居然真有这样邪门的武功。 轻飘飘的一眼,就能摄人魂魄。 司空摘星又道:“那是什么功夫,祂真的是人吗?” 司空摘星眼巴巴望着陆小凤,迫切想要寻求一个答案。 陆小凤勉强笑道:“我想应该是的。” 他没有随意说出偃师的师承,一则没有证据,另一则是,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关系,为偃师带来麻烦。 虽然偃师不想交陆小凤这个朋友。 但在陆小凤心里,偃师已经是他的朋友了。 圆月上寒山。 陆小凤遥望苍穹的圆月,脑子里乱糟糟的。 耳畔又传来司空摘星的声音: “陆小凤,偃师真的没有发现我们吗?” 陆小凤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 司空摘星却有些奇怪:“偃师身手这样诡异,此前竟从未有人见过他出手,难不成,今晚的情况是第一次出现?” 就连西门吹雪这种江湖公认的杀神,每年都会遇到几个不知死活的挑战者。 此前竟从未有人挑战偃师? 陆小凤摇摇头:“这个问题我也很奇怪,不过……我猜明日,答案自会揭晓。” . 晌午。 司空摘星冲进如意客栈,将床上半睡半醒的陆小凤一把薅起来。 “真有你的,你又猜到了! 司空摘星表情很兴奋,模样却很陌生。 他又换了一张脸。 陆小凤无奈翻了一个白眼:“你先松开我,我快要被你勒死了。” 司空摘星兴奋地松开陆小凤,神神秘秘道:“你猜我打听到了什么?!” 陆小凤笔挺挺地倒在床上,随口道:“什么?” “京郊的事!” “怎么说?”陆小凤闭上眼睛,懒洋洋问道。 司空摘星气得哇哇叫,他再一次将陆小凤拽起来:“你到底听不听?” “听!” 司空摘星兴奋道:“还记得昨晚那个‘灰袍子’吗,他是真火堂余三,我在街上见了他,与他闲聊了几句,你猜怎么着——” 司空摘星兴奋地望着陆小凤。 陆小凤睁开眼,他已经完全清醒了。 “他不记得昨晚的事情了。”陆小凤淡淡回道。 司空摘星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他本来还想用这个吊陆小凤的胃口,没想到,陆小凤居然猜出来了! 司空摘星只得道:“余三说,他虽然去了城隍庙,但根本没见到偃师!” 陆小凤惊讶:“他真这么说?!” “千真万确,我有一个字骗你,我就是大王八!” 陆小凤笑了:“昨晚来了那么多人,你多找几个人打听打听,看看他是不是个例——” “好!” 司空摘星急火火跑出客栈,当他来到大街,望着川流不息的车马,忽然顿住了脚。 不对啊,我干嘛听陆小鸡的! 凭什么陆小鸡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想着,他施展轻功,从窗户里翻入陆小凤房间,将他从被窝里揪出来: “我看你也闲得难受,不如与我分头行动,傍晚在此会合!” 陆小凤一脸无奈。 司空摘星大笑着离开客栈。 . 冬日的黄昏短暂的可怜。 陆小凤饭厅里吃酒。 这个时间,正是如意客栈最忙的时候,原本应在傍晚赶到客栈的司空摘星,却破天荒的迟到了。 天渐渐暗了下来。 客人们却越来越多。 就在陆小凤决定结账出门寻找司空摘星时,一道人影冲入客栈,坐到陆小凤的对面。 陆小凤缓缓坐下。 他在等的人终于来了。 眼下北方冷得冻手。 客人们会点烈酒驱寒。 一杯烧刀子下肚,司空摘星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可算活过来了……还真让你蒙对了,我找了四个人,都承认自己十五日晚上去了城隍庙,却都说没见到偃师,当我还想找第五个人,却在城外见到了一个人,你猜猜是谁?” 陆小凤笑了笑:“这我可猜不出来。” 司空摘星不信这个:“大家都说你是第一等的聪明人,你就随便猜猜,又不收你钱。” “是……那个断臂男人?” 陆小凤犹豫了一下,说出心中的答案。 司空摘星怔了怔,哈哈大笑道:“你确实不太笨,正是他。” 他一边吃菜喝酒,一边道:“他雇了一辆马车向南去了。” 陆小凤诧异道:“他去南边做什么?” “我怎么知道。”司空摘星说完,发现陆小凤在看他,连忙道,“他身边有高手保护,我怕暴-露行踪,不敢靠近。” “高手?” 提起这桩事,司空摘星神色有些得意,他凑过去,神神秘秘道:“你虽然聪明,可有件事,你绝对猜不出来。” “什么?” “你可知那高手的身份?” 陆小凤本想回“杀手还有什么身份”,可看司空摘星的表情,又不像这么简单,只能暗自纳闷。 司空摘星知陆小凤猜不出,挺了挺胸道:“你想知道答案,先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与我比赛。” “比什么?” “翻跟头。” 陆小凤不假思索道:“行,我答应了。” 司空摘星眼睛一亮:“不能反悔!” “不反悔!”陆小凤斩钉截铁道。 司空摘星深吸一口气,伏在陆小凤耳畔道:“厂卫,暗中保护那个跛子的,是朝廷的厂卫!” 陆小凤不可置信地抬头:“你没看错?” 司空摘星瞪眼:“你不信我!?” “我当然信你,可,可……”陆小凤也不知该说点什么,索性闭口不言,闷声喝酒。 司空摘星低声道:“我开始也不相信,所以暗中跟了好久,这才错过与你约定的时间,那些番子们,气味都跟别人不一样,你信我,我绝对没有看错!” 说到这里,司空摘星有些兴奋,他认为自己发现了,别人没有发现的东西,眉飞色舞道: “谁能想到呢,大名鼎鼎的无面偃师居然是朝廷的人,他能指使得动那些番子,至少是个档头……有没有可能,偃师其实是个太监?!” “噗——” 陆小凤没忍住,一口酒喷了出来。 第十三章 太监! 司空摘星怎么想的。 偃师怎么可能是太监?! 陆小凤哈哈大笑,刚准备取笑司空摘星,他自己反而愣住了—— 偃师身份成谜、行踪成迷。 他若是个太监,一切似乎都有了答案。 ——偃师为什么隐藏身份? 因为他要保护好自己的真实身份。 ——偃师为什么行踪成迷? 因为他平时待在皇宫,出不了宫门!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非是京郊的城隍庙,不是金陵、不是开封的城隍庙。 ——因为离皇城近啊! 再联想偃师那偏执孤僻的性格…… 陆小凤嘴角抽搐。 一旦接受了“偃师是个太监”的设定。 过往关于偃师所有的记忆,都朝着一个诡异的方向奔去。 刹那间,神鬼莫测的暗夜之王,变成了一个阴阳怪气的阉人。 还尖声尖气的。 呃……不对。 陆小凤立刻反驳道:“偃师不可能是太监,哪个太监是偃师那种声音!” 那么低沉的声音,到了皇宫里,被切上一百次也不够! 司空摘星不以为然:“你怎么确定那就是他自己的声音?也许偃师是个变音高手呢?” 这一次,陆小凤真没办法反驳了。 江湖上如司空摘星这般善于易容的高手,九成以上,都是变音高手。 别说是伪装男人的声音,就是伪装女人,也不在话下! 司空摘星抬头挺胸,他这个人从不吃亏,但认识陆小凤以来,却极少在对方手里讨到什么便宜。 这是他为数不多,把陆小凤辩得哑口无言的时刻,司空摘星自然要多骄傲一会儿。 陆小凤没有说话。 他隐约觉得自己可能忽略了什么。 刚才,就那么一瞬间,他脑子里突然多了一个不成形的念头,那个念头稍纵即逝,陆小凤还没来得及捕捉,就已经消失了。 他只能苦苦冥思,被自己遗忘的瞬间,究竟是什么。 片刻,司空摘星又道: “还是昨天那个问题,偃师到底知不知道我们在那里偷看?” 事关司空摘星“偷王之王”的尊严,他很难不介意这个。 陆小凤叹了口气:“知道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你没发现吗,他根本不怕我们说出去。” 司空摘星一愣:“这话怎么说。” 陆小凤幽幽道:“昨晚那么多人,不是一个,也不是两个,大家都没看到他,只有我们俩看到了,我们再告诉其他人,我们见到了偃师,还看到他杀人,会不会被人当成疯子?或者是两个为了出风头,信口胡说的小人?” 司空摘星瞪眼:“怎么可能,你可是陆小凤!” 陆小凤淡淡道:“那天晚上来了那么多人,所有人都没有看到偃师,难道要那些人为了一个陆小凤集体撒谎吗?” 司空摘星一脸憋屈。 他好不容易知道了点,别人都不知道的事情,却又要咽回肚子里。 司空摘星郁闷道:“所以说,我们看没看见,说不说出去,根本不重要?!这也太气人了!” 陆小凤笑了笑:“也不是没有好处,整个江湖,可能只有我们俩见过偃师出手,哪怕别人不相信,我们确实见到了。” “那倒是,就昨日见到的事情,就足够我们碰一杯。”司空摘星举起酒杯。 陆小凤爽快地与他干杯,喝光了杯子里的酒。 . 十月二十七。 陆小凤赴友人之邀,在太湖泛舟赏雪。 也不知对方听到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传言,居然租了一艘很大很气派的画舫,还请了四个娇艳的花娘。 更绝的是,对方中途找了个借口溜了。 独留陆小凤面对四个花娘。 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船舱里如盛夏一般温暖。 船舱里四个花娘,每一个都穿得很薄很轻的衣裳,她们身姿曼妙、美目含春,使出浑身解数讨陆小凤的欢心。 陆小凤却没有看任何一个姑娘。 他全神贯注盯着桌上的鸭子。 那是一道母油船鸭。 很香很诱人,令人食指大动。 花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觉得陆小凤有病。 花这么多钱“买-春”,不看她们看鸭子! 花娘们暗暗翻了一个白眼。 先前她们还暗自高兴,来了个俊俏的小白脸。 现在看来,啧啧啧,这人莫不是个太监! 他唇边那两撇胡子……八成也是自己粘的! 就在这时,画舫外隐隐传来马蹄声。 这声音穿得极快,刚才还在远方,转瞬间已近至耳畔。 花娘们好奇望着窗外,却见湖畔来了两匹马。 一匹黑马,四蹄雪白;一匹白马,四蹄乌黑。 骑黑马的是个穿黑衫的中年男人,骑白马的是个白衣女子,二人皆是容貌气质出众之辈。 两匹马并驾齐驱,神骏威风,令人钦羡。 二马停在湖畔。 黑马上的中年男人下马后,又去搀扶白马上的女子。 两人立于湖边,黑衫男人抱拳道:“江南玄素庄石清、闵柔夫妇求见陆公子。” 画舫距湖边尚有一段距离,可黑衫男人的声音清晰到,仿佛他人就在船舱里一般。 花娘大惊,她们虽不通武艺,这些年也见过好些江湖人,明白这不是常见的本事,不由得看向陆小凤。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唉,你们别怕,他们是冲我来的。” 花娘听言,笑嘻嘻道:“我们当然不怕,不过公子,你若有事,不能在这里过夜,我们可是不退银子的。” 陆小凤一噎,幽幽道:“我还不至于从你们身上抠银子。” 四个花娘笑成一团,一个圆脸花娘笑道:“那可不一定,我们见过好些江湖人都可穷可穷了,有些小白脸,仗着自己长得不错,还想不花钱。” 另一个长脸姑娘笑道:“公子不要误会,我们可没说你!” 陆小凤倏然起身,大步向舱门走去,这些姑娘分明是指桑骂槐的埋汰自己。 他有病才会待在这里给自己添堵! 花娘们见陆小凤生气了,互相推搡着,让对方出去哄陆小凤回来。 待她们终于达成一致,决定一起出舱门哄回这个冤大头,却发现船舱外除了船夫,再无一人。 “人呢?去哪儿了?” 船夫指向湖边,幸灾乐祸道:“喏,不是在那儿吗?” 花娘们顺着船夫所指的方向望去。 却见湖畔,那个脑子有疾的小白脸,已骑上黑马,与白马上的夫妇一同离开。 花娘们大惊:“这么远,他是怎么过去的?” 船夫哈哈大笑:“他是‘四条眉毛’陆小凤,你说他是怎么过去的。” 花娘们面面相觑。 圆脸姑娘咬着下唇,怔怔道:“原来他就是陆小凤,早知他不是太监,我就,我就……” 她望着空荡荡的湖边,眼睛里是无尽的懊恼。 . 陆小凤喜欢交朋友。 好像随便什么地方,都有陆小凤的朋友。 可也不是每个江湖人,都是陆小凤的朋友。 比如玄素庄庄主,石清。 比如玄素庄庄主夫人,闵柔。 夫妻俩师出同门,在江湖并称“黑白双剑”,都是陆小凤不曾打过交道的存在。 陆小凤不认为,这二位冒着风雪,大老远跑到太湖,是为和自己交朋友的。 他随夫妻俩,来到玄素庄位于附近的一间茶楼。 坐在温暖的茶室里,陆小凤静等二人说明来意。 第十四章 待确定房间附近再无第四人,石清从怀里取出一封信,憔悴道:“陆公子,在下夫妇听闻,上个月您曾在金陵见过无面偃师,可否确有其事?” 陆小凤沉声道:“不错,我是见过偃师。” 并不止一次。 闵柔眼眶微红,望向身边的丈夫:“师哥……” 石清拍拍妻子的手,又看向陆小凤:“陆公子,请恕在下夫妇无礼,在下还有一问,烦请公子解惑。” 陆小凤不知这夫妇二人的“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玄素庄在江湖风评颇佳,石清闵柔都是成名已久的侠士。 陆小凤能坐在这里,接受这二人没头没尾的盘问,除了“艺高人胆大”,皆因他钦佩石清为人正直磊落。 可想到上个月死在金陵的“赵大善人”。 陆小凤不由得升出两分警惕。 ——死在偃师手里的恶徒,在罪行没被揭露之前,也都是世人眼中的好人。 “石庄主想知道什么。”陆小凤淡淡道。 石清苦笑:“陆公子,凭您对偃师的了解,他真的不杀无罪之人吗?” 陆小凤笑容淡淡的:“这我可不敢保证,不过目前来说,偃师手里尚无冤魂。” 闵柔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石清亦是满脸痛苦。 他闭上眼,声音嘶哑道:“陆公子,其实在下夫妇寻您前,曾拜访仁义庄,李老爷子也说了与您同样的话。” 他将怀里的信,双手奉到陆小凤面前: “陆公子看过信后,便知在下夫妇为何而来。” 陆小凤狐疑地接过信件。 这是一封很普通的信函,非要找点特殊之处,只有信封上的字迹工整的异乎寻常,宛如书局的雕版刻印。 拆开信封,里面只有三页纸。 每一页都写满了字,字体很小很密,同样是端严工整“台阁体”。 信件的内容,宛如一封状书。 上面详细写着一个叫石中玉的人,这些年的生活轨迹和罪行。 时间地点人物,一桩桩一件件,没有一件好事。 陆小凤脸色愈发难看。 这个叫石中玉的,实在不是好人,做得事情令人恶心犯呕。 一番痛苦折磨后,他终于看到了第三页。 ——“此恶贯满盈之辈,罪不容诛,吾将在午时三刻索要石中玉性命,望石庄主、闵女侠海涵”。 落款:无面偃师。 陆小凤手一抖,电光石火间,他忽然想到那一晚见到的石头,不可置信地抬头: “这是偃师的‘催命函’?石中玉是什么人?二位是要我保他性命?绝无可能!” 陆小凤倏然起身,大步向门外走去。 他走得又快又急,甚至用上了轻功。 闵柔泪水涟涟,差点昏过去。 石清的轻功本不及陆小凤,此时却爆发出一股蛮力,他纵身一扑,栽倒在茶室门前,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陆小凤的去路。 “陆公子留步,公子误会了!” 石清高声哀求。 陆小凤停住脚步。 他实在是个很容易心软的人。 石清,石中玉。 从姓氏和石清闵柔的反应上,不难看出三人关系。 石清和闵柔是江南赫赫有名的侠士,唯一的儿子却罪大恶极。 按这信上列出的种种证据,石中玉完全是死有余辜,不值得任何同情。 陆小凤若护他性命,与助纣为虐有何不同? 石清道:“陆公子,我们并非要公子救孽子一命,只恳求公子,帮我夫妇查证此信真伪。” 陆小凤冷笑:“你是怀疑有人伪造偃师催命函,诬陷令公子?” 石清惨笑:“并非如此,我从未怀疑过这封信的来历,但玉儿是我夫妇唯一的孩子,就算他做错了事,别人要他付出代价,做父母的还是抱着一线希望,万一这孩子被人冤枉了呢。” “自收到这封信后,我夫妇多方求证,不曾想时过境迁,偃师信上所列种种,多已无从考证。” “在下夫妇虽知,偃师手下无冤魂,但心里总还是抱有一丝侥幸,公子朋友众多,我夫妇求见公子,绝非胁迫公子保我儿性命,而是恳求公子帮我夫妇查明真相,若犬子真如信上所言罪不可赦,偃师要他性命,在下绝无二话!” 石清说完,深深一揖。 闵柔发出一声尖叫:“师兄,不——” 她悲痛欲绝,眼泪打湿了衣裳。 石清闵柔是上清观同门师兄妹,成亲后,也保持着原来的称呼。 夫妻二人青梅竹马,直至今日感情依然深厚。 若没有那件意外,他们的家庭,原本是完美的。 石清望着妻子,悲恸中透着叹息:“师妹,自从坚儿被人害死后,你对玉儿千依百顺,我身为玉儿的父亲,亦因坚儿之顾,不曾对玉儿严厉管教,以至他愈发顽劣,先是在雪山派胡作非为,铸成大错,后又错上加错,招致大祸。若这信上所言为真,我们又有何面目,恳求别人网开一面呢?” 闵柔握住事情的手,更咽道:“师兄,那是咱们的孩子,咱们唯一的孩子,坚儿已经死了,难道要我看着玉儿也死吗,我们求偃师好不好,求信上那些人,求他们网开一面,只要他们能放过玉儿,什么都可以……我可以替玉儿死,我愿意拿我的命,换玉儿的命!” 石清也忍不住落泪:“若是可以,我也愿意,可说这些都晚了,太晚了……” 陆小凤心里也不是滋味。 大名鼎鼎的“黑白双剑”在他面前,抱头痛哭。 纵然是铁石心肠的人,怕也要感慨两句。 闵柔痛不欲生,石清却是对今日之局,早有预感。 他唯一没想到的,只有偃师。 石清起身,走到陆小凤面前,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让陆公子看笑话了,还请公子出手相助。” 陆小凤面有不忍:“石庄主,你这是何苦呢……” 石清苦笑道:“是我这个做父亲的没有教好他,若当年我严厉一些,他也不会招来今日之祸。” 陆小凤沉默良久,叹道:“石庄主,也罢,我答应你了,只是陆某心中尚有不解,怕要庄主如实相告。” “公子请问,在下知无不答。” “敢问石庄主,令公子与雪山派有何渊源,他为何要躲雪山派的人?” 陆小凤说完,石清惭愧地低下头,过了好久才说:“公子,此事说来话长,犬子石中玉原不是家中独子,在下夫妇本还有一个儿子,叫石中坚……” 原来石清和闵柔,同为上清观弟子。 二人青梅竹马,感情十分深厚。 成亲后,夫妻琴瑟调和,伉俪情深。 先后育有二子,哥哥叫石中玉,弟弟叫石中坚。 一家四口,在玄素庄过着神仙般的生活。 但这样的日子并不长久。 石清年少英俊,被一个叫梅芳姑的女子爱慕,梅芳姑求而不得,由爱生恨,趁石清不在家,闯入玄素庄,准备杀害闵柔和两个孩子。 当时,闵柔身体尚未恢复,不敌梅芳姑。 危急之时,石清赶回玄素庄,夫妻齐心协力,对抗外敌,梅芳姑败走。 梅芳姑心胸狭窄,并不甘心这样离开,她趁夫妻二人不备,抢走了尚未满月的石中坚,不日丢回来一个血肉模糊的死婴。 …… 因小儿子惨死,闵柔待石中玉自是千依百顺。 石中玉小小年纪,已是顽劣不堪。 石清与闵柔鹣鲽情深,却时常为孩子的事争执不休。 眼看石中玉愈发不成器,石清只好硬下心肠,不顾妻子阻拦,将儿子送到位于凌霄城的雪山派习武。 希望门规森严的雪山派,可以让石中玉改邪归正。 岂知,因石清闵柔之故,雪山派对石中玉颇为容忍。石中玉越发嚣张,竟意图侵犯雪山派掌门年幼的孙女。 东窗事发后,他因惧怕门规处罚,逃出凌霄城,自此失去了踪迹。 为寻到石中玉,石清和闵柔找遍了大江南北,直至收到偃师的催命函,才知道儿子竟在镇江长乐帮,还成为了长乐帮的帮主! 第十五章 十月二十九日夜。 镇江。 风很冷。 屋檐上结着厚厚的冰凌。 长长短短,像一把把晶体剔透的锥子。 前几日下了一场大雪。 长乐帮随处是一片厚厚的白。 这是一个很安静的夜。 月亮少了大半个。 狂风呼啸,像索命的女鬼,疯狂拍打着门窗。 窗外光秃秃的柳树,柳枝摇摆,像极了女人的头发。 已经是这样深的夜。 依然有一盏不灭的灯。 透过窗口的缝隙,隐约可见一间花团锦簇的房。 明明应是酣睡的时辰。 可床上的年轻人却不敢阖眼,他缩在被窝里,双眼充血地盯着门窗,焦黄的脸色,宛如油尽灯枯的老人。 他颤着声音道:“几时了?天快亮了吗?” 话落,一道干哑的声音响起—— “回帮主,还有两个时辰。” 只见屋梁落下一道黑影。 被子里的年轻人哆嗦了一下,战战兢兢抬起了头。 面前是一个很瘦的中年男人。 和床上的年轻人一样,瘦子的下眼一片青紫,他抱着一把剑,身上的衣服倒是很体面。 奇怪的是,他明明在和床上的年轻人说话,可眼珠子却一直神经质的在屋子里扫来扫去,好像在提防什么。 兽炉的香片已经燃尽。 二人熬得双眼血红。 “嘭——” 狂风拍打着门窗。 灯台上的烛火剧烈摇晃。 被窝里的年轻人面露惊恐。 房间里的瘦子两股战战,他抽出剑,浑浊的双眼盯着紧锁的门窗。 他们在害怕什么。 敲门的风也不知道。 . 两个时辰后,窗外终于露出灰蒙蒙的白。 院子里落了一地的碎雪。 “帮主,天亮了,我该走了。” 因为一夜未曾饮水,瘦子的声音干哑的就像老旧的风箱。 可他的神色是舒展放松的。 好像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离开这个房间。 床上的年轻人,紧紧抓着被子,将自己捂得更紧了。 “不,还没有,天还没有亮……这不算天亮。” 年轻人神经质地说道。 瘦子笑了笑,说:“帮主,天已经亮了,我确实该走了。” “米横野,你不许走!我才是帮主,你必须要听我的。”年轻人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大声嘶喊道。 瘦子撇了撇嘴角,垂头道:“是,您是帮主,属下都听您的的。” 年轻人露出恶意满满的笑容。 米横野瞥见后,不动声色扯了扯嘴角。 半个时辰后,窗外凉雾散去大半。 阳光拍在窗纸上。 和煦,温暖。 连风都变得很轻柔。 米横野开口道:“帮主,属下已经守了您两个晚上,现在太阳都出来了,属下真的要走了,帮中还有诸多事务需要属下处理。” 年轻人低下头,眼睛里充满愤恨,嘴上却道:“辛苦米香主了,米香主请回吧。” 米横野哪里看不出年轻人眼中的不忿,可他也没有办法。 他收起佩剑,大步外走去。 未等米横野走出大门,门外响起一阵凌乱的脚步声。 休说是年轻人,就连米横野也吓了一跳。 他倏然拔剑,却听门外传来一道年轻的声音—— “米香主,外面来了一男一女,自称是玄素庄庄主和庄主夫人,他们要见咱们石帮主——” 屋外之人话未说完。 床上的年轻人已掀开被子,连鞋子也没穿,光着脚跑下床。 不等米横野阻拦,他已将门打开,满脸激动道:“他们人在哪里?!” “猛虎堂。” 年轻人听后,拔腿跑出房间。 米横野见状,急忙在后面喊:“帮主,你的鞋子,你还没有穿鞋呢——” 米横野急急忙忙跑回房间,去找年轻人的鞋子。 传话之人亦随米横野进屋。 听到身后的脚步声,米横野有些奇怪,他回头,看着这个没规矩的下人,训斥道:“你是新来的?怎么不懂规矩?帮主的房间岂能乱进?” 然后……他看到了一双诡异冰冷的眼睛。 黑漆漆的,像是没有光的深渊。 米横野来不及挣扎,意识已被深渊吞噬。 “去给你们帮主拿鞋子吧。” “是。” . 长乐帮,猛虎堂。 石清和闵柔焦急地在厅堂里走来走去。 闻讯赶来的长乐帮众人,好奇地打量着这对江湖上颇有侠名的夫妇。 长乐帮和玄素庄素无往来。 谁也不知“玄素双剑”跑到长乐帮总舵所为何事,又为什么要见他们的帮主? 鉴于自家帮主平日那淫-邪的做派,不由得蹙眉。 不等众人细想,一道急切远远传来—— “爹,娘!” 众人心头一震,不可置信望向门外。 “那个人唤爹娘的,是咱们帮主?” “不,不会吧……” 长乐帮众人的小话,石清听得清清楚楚。 事实上,来此之前,他已在镇江附近打听过,长乐帮新帮主的为人了。 新帮主姓石,平日作威作福,糟践过的良家妇女,更是不可计数。 当地人怨声载道,不明白长乐帮为何推举出这样一个人,担任他们的帮主。 石清羞愧难当。 他的儿子,竟是个不折不扣的恶人。 闵柔却不知丈夫内心所想。 她虽也恼怒儿子为人,但终究是慈母之心占据了上风。 听到儿子的呼喊,闵柔红了眼眶。 “师哥,你看到了吗,是玉儿,是咱们玉儿!” 说着,闵柔冲出厅堂。 只见一个穿着单衣,头发凌乱的年轻人,急切向她跑来。 赫然是她苦寻多年的儿子,石中玉。 “玉儿,玉儿!”闵柔顿时流下两行热泪,“玉儿,这么冷的天你怎么光着脚……娘把鞋给你。” 石中玉根本没有看闵柔,他四处张望,口中道:“娘,爹呢,爹在哪里呢?” “我在这里!”石清红着一双眼睛,出现在石中玉面前。 石中玉向来害怕这个父亲,可如今却不顾一切地冲上去: “爹、娘,你们终于来了,咱们快走,你带我回家,有人要杀我。” 石中玉抓住父亲的袖子,仓惶道。 石清看到光着脚的儿子,默默揭开自己的披风,裹住衣着单薄的石中玉,又脱下自己的靴子,蹲在儿子面前,为他穿鞋。 石中玉很小的时候,石清也曾这样为他穿鞋。 可石中玉却不记得了。 他觉得父亲老糊涂了,听不懂自己的话,气急败坏道:“爹,都什么时候了,孩儿说了,有人要杀我,快带我离开这儿,您别管什么鞋不鞋的,快带我离开!要杀我的是无面偃师!” 石中玉飞快踩进靴子里,扯着石清闵柔的胳膊,想要离开这儿。 让他没想到的是,爹娘居然没动。 石清和闵柔对视了一眼,夫妻俩苦笑道:“孩子,我们不走了,我们就在这里陪你。” 说话的是闵柔。 她的声音温柔的像水,目光充满了慈爱。 石中玉却瞪大了眼睛,宛如看一个犯了癔症的病人:“娘,你疯了!要杀我的人是偃师,无面偃师!你说你不走了,留下来陪我?你是想要陪我死吗?!” 闵柔笑了笑:“可以啊,这样我们娘俩还在一起。” 石中玉脱口而出:“可我不想死!您和爹那么大的本事,不想着替儿子除掉那个偃师,以绝后患,非要我留在这里等死,你是疯了吗?!” 闵柔定定地看着石中玉。 虽然她早已知道儿子是个品行不堪的人,但亲眼目睹,和从旁人嘴里听到,感觉还是不一样的。 此时,闵柔后悔的无以复加。 若非她一味溺爱玉儿,玉儿如何长成现在这副没担当的模样。 石清叹道:“玉儿,我和你娘也收到了偃师的信函,若非如此,我们也不可能知道,这些年你都躲在长乐帮。” 石中玉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退了两步。 石清又道:“玉儿,你做错了事,应该担起自己的责任,待会你穿戴整齐,我和你娘带你到临近的村庄,挨家挨户向村民道歉,这些年你害得这里的百姓夜不能寐,人家要打你骂你都是应该的,你不要怕,爹娘陪你一起承担。” “我和你娘商量过了,偃师既然要杀你,祂势必会在附近盯着你。偃师不是嗜杀之人,只要你诚心悔过,或许祂愿意给你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石清想要拍拍儿子的后背,像小时候那样,安抚儿子的情绪。 可石中玉却像看到鬼一般,躲开了石清的手。 “什么重新做人的机会?要不是你把我送到雪山派,我哪会落到今日田地,你害得我吃了那么多苦,反而要我道歉,我不!我不!大不了一死,反正你们也不是**我一个儿子了!” 第十六章 石中玉与石清的对话,清晰无比的传入长乐帮众人耳中。 猛虎堂里,一竿壮汉面面相觑。 他们谁也没想到,帮主这样品行卑劣到,风评不佳的长乐帮都看不下去的人,居然会是“玄素双剑”之子。 想到石清和闵柔的江湖地位。 众人齐刷刷看向一个穿着黄衫的老人:“贝先生,这可如何是好?” 老人脸色苍白,一副身患重病的模样。 他咳嗽了两声,苦笑着摇头:“别看老夫,老夫也没有什么法子,好在,听那位石庄主话里意思,还要带着帮主在总舵住一阵子,我们还有时间——” “咱们哪还有时间?侠客岛的赏善罚恶二使就要到了……”厅堂里有人嘀咕道。 老人脸色一沉,冷笑道:“那你说怎么办?谁让咱们帮主品行不端,招来了无面偃师,你能阻拦偃师吗?” 众人呼吸一滞,纷纷低下了头。 那名叫“贝先生”的老人,并未因驳倒了旁人,露出得意的神色。 相反,他的表情比厅堂里任何一人都要凝重。 厅堂里寂静无声。 谁也没有心情说话。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响起一阵脚步声,却是去而复返的石清闵柔夫妇,带着一个英俊的年轻人走进厅来,正是石中玉。 看到石中玉,长乐帮一众壮汉,抱拳齐唤:“参见帮主。” 石中玉却冷笑道:“我可不是你们的帮主,你们也没把我当帮主。” 众人一愣。 石中玉回头对石清、闵柔道:“你们以为我是心甘情愿当这个长乐帮帮主吗?都是这个人!贝先生,贝海石。” 石中玉指向黄衫老人,激愤道:“侠客岛的‘赏善罚恶’二使,每十年向各门派掌舵人,派发邀宴铜牌。不接铜牌,便有满门毙命之危,接了铜牌,掌舵人就必须登岛赴宴,且是有去无回。长乐帮的人怕死,无人想接牌赴宴,贝先生便强迫我加入长乐帮,扶持我当这个傀儡帮主,替他们接牌赴宴。这些人没一个拿我当人看,只当我是个赴宴的替死鬼!” 石清和闵柔脸色一变。 贝海石沉下脸,不等他辩驳,门外有**声道: “帮主,岂有此理!你平日仗着帮主的身份作威作福,随意欺辱我们兄弟,若非当日你向众兄弟赌咒发誓,一定接侠客岛的铜牌,我们岂会对你百依百顺?远的不说,就说您作恶太多,惹来了无面偃师,咱们兄弟彻夜不眠,轮番守在你房里。众兄弟就算有私心,却也没有你说得这般无耻!” 众人抬头望去,却是抱着一身衣服,手里还提着一双靴子的米横野。 米横野大步进入厅堂,虽然气愤,还是将靴子放在石中玉面前,硬邦邦道:“帮主,您的靴子。” 石清和闵柔沉默。 米横野在江湖上,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如今竟如老妈子一般,替自家儿子拿衣服换靴子,玉儿说长乐帮没把他当人看,显然是假话。 石清和闵柔都是聪明人。 因儿子指责他们不负责任、将他丢在雪山派,勾起了夫妇俩的愧疚之心。 二人原想依了儿子的心意,带他离开。 现在看来,玉儿刚刚那番话,分明是一种达成目的的话术。 夫妻二人对视苦笑,难掩对儿子的失望。 石中玉则脸色有些难看。 他说了这么多,无非希望爹娘带他离开。 偃师不杀无罪之人。 可长乐帮这一伙儿人,着实算不上什么好人。 保不准偃师一怒之下,将大家都宰了。 可自己爹娘就不一定了。 石中玉知道爹娘平日行侠仗义,连对乞丐都和颜悦色,是再好不过的人。 跟在爹娘身边,肯定比跟在长乐帮这一伙人身边安全。 想到这里,石中玉又觉得那偃师多管闲事。 他不过是风流了一点,又没做什么罪大恶极之事,天底下比他坏得人多了,偃师不杀那些人,却跑来给自己下“催命函”,分明是“柿子捡着软的捏”,欺负自己武功低弱,不及他高强。 什么“暗夜之王”,只怕也是个欺软怕硬的玩意儿! 对于石清闵柔来说,当务之急,就是保住石中玉的性命。 他们已经失去了一个孩子,不想再失去另一个。 眼看双方剑拔**张,一触即发。 石清扬声道:“犬子这个帮主之位,究竟是如何来得,咱们暂且搁到一边,眼下最重要的,当是保住他的性命,贝先生,你意下如何?” 贝海石想了想,沉声道:“这是自然。” 长乐帮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帮主人选,自然还是要竭尽全力,保石中玉的性命。 石清道:“既然如此,那还请贵帮配合在下夫妻二人。” 贝海石无法,只得硬着头皮应道:“石庄主客气了,只要帮主还愿意接牌赴宴,一切都好说。” 听到这里,石中玉已明白大势已去。 短时间内,爹娘是不会带自己离开长乐帮的。 想到偃师就在某个角落,时刻准备向自己索命,石中玉只得心不甘情不愿,继续待在长乐帮。 . 石清闵柔如此大费周章。 皆因“不败神剑”曾言,偃师若要取一个人的性命,凭他们夫妻,是绝不可能阻拦成功的,若他们执意要护石中玉性命,依偃师的个性,必将玄素庄搅和一个天翻地覆。 夫妻无奈,只能委托人脉极广的陆小凤,帮忙验证信件内容的真伪,他们则到镇江打听长乐帮新帮主的为人,若真如信上所言,便带着玉儿登门道歉,让偃师看到他们的诚意。 石中玉就算百般不乐意。 在爹娘说明利害关系后,也只能捏着鼻子,当天跟着爹娘,带上赔礼,挨家道歉。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接受石中玉的道歉,好几户人家,在得知石清闵柔来意后,勃然大怒,连人带赔礼一同轰出大门。贝海石等听说后,都猜“玄素双剑”会翻脸,哪知夫妻俩不仅不生气,还羞愧是自己教子无方,没让孩子懂得做人的道理。 长乐帮众也想不到,帮主这般荒唐的为人,竟会有“玄素双剑”这样一对通情达理的父母。 感慨之余,又有那么一点惶惶不安。 长乐帮在江湖上风评寻常,帮内不戒淫-色,时常有弟子骚扰良家妇女的事情发生,因为滋扰的多是不会武功的寻常百姓,就算闹起来,也不过是给几个钱打发了。 眼看“玄素双剑”这样出身名门、武功高强的大侠,在唯一的儿子收到偃师“催命函”后,都没有更好的保命办法。 他们这些出身草莽,武功不及“玄素双剑”的江湖人,一旦被偃师盯上,岂不是毫无活路? 倏然间,帮中曾经欺辱过妇女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觉得自己头顶悬着一根索命的蛛丝。 …… 没过多久,石清和闵柔发现,长乐帮弟子变了。 原本就不错的人,发现自己不再是帮中少有的好人。 那些根本谈不上好人的家伙,则彻底收敛恶行,低调做人、积极行善,生怕暗中盯梢的偃师,惦记上自己的项上人头。 至于那些手上出过人命、山贼盗匪出身的弟子,就更加惶恐了。 他们三五成群,天天上街巡视。 冬天路滑,一个老人家滑倒了,七八个壮汉涌出来给他当垫子。 成为镇江奇景! 第十七章 扬州,吉祥客栈。 黑暗中,陆小凤忽然睁开眼睛。 半梦半醒间,他闻到了一种甜甜的果香。 那是一种很寻常,又很不寻常的香气,它并不浓郁,却持续不断地往自己鼻子里钻。 陆小凤掀开被子,脚下一旋来到窗边,推开窗门。 昏暗的小巷,驶过一辆马车。 “咪——” 马车里传出一声娇滴滴的呜咽。 像猫,像鸟,又像小孩。 陆小凤眨眨眼,手指掏了掏自己的耳朵。 他怀疑自己耳朵坏掉了。 他居然在扬州,听到了远在京城的发财大爷的声音。 想着,他翻身跳下窗口,悄然无声落到车厢顶部。 “阿嚏——” 马车里传出年轻女人的喷嚏声。 陆小凤眼睛瞪得更大了。 ——小鱼丸?! 他不假思索翻进车厢。 顷刻间,马车里传出一声凄厉的猫叫。 “喵嗷——” “吁——” 车夫急忙停车:“姑娘,发生了何事?” “无事,天太黑了,我指甲不小心戳到了发财。” 车厢里的女子轻声回道。 “原来如此,姑娘再忍忍,再过两条巷子,路就亮堂了。” 车夫笑呵呵的继续赶车,他既没有发现陆小凤的存在,也没有察觉到车中女子的异常。 这条巷子很长。 路很黑。 车厢里充满了水果的香气。 漂亮的姑娘,散发着诱人的芬芳。 陆小凤觉得喉咙痒痒的,好像一颗最大最甜的水蜜桃摆在他面前,他恰好也饥肠辘辘,却要佯装不饿,一边咽口水,一边向外推脱。 “小陆哥?” 黑暗中,陆小凤听到少女软软的气声。 耳朵里麻麻的。 虽然知道,这是少女怕外面的车夫听到,故意压着声音,却还是禁不住想入非非。 ——她凑这么近,是不是想勾引我? 想到这个可能,陆小凤偷偷笑起来。 心里充满了愉悦。 不过,他的窃喜还未持续多久,少女又道: “小陆哥,你往那边坐坐,你挤到发财了。” 冷水浇头,愉悦瞬间消失。 陆小凤讪讪地挪了挪屁股,不自在道:“小鱼丸,你怎么会在扬州?” “快过节了,我到扬州进一批货,年前便不再出门了,阿嚏——” 女孩说着,侧头打了一个喷嚏,怀里的巨猫“喵呜”了一声,长长地尾巴一下一下扫过陆小凤的膝盖。 “你生病了?” 陆小凤主动凑上去,手附在少女的额头上。 “昨晚住得客栈太冷了,有点受凉。”少女含糊地说道,“小陆哥,肩膀借我靠一会儿。” “嗯。” 陆小凤故作淡定地拍拍肩膀,心跳又一次加快,再加快。 他希望这条路长一点,再长一点。 靠在他肩膀的女孩,永远像现在这样,依赖着他,亲近着他。 没等他抒发完激动的心情,车夫粗嘎的声音,瞬间将陆小凤拉回现实: “姑娘,我们到了。” 他听到少女又轻又柔地说:“好。” 陆小凤心情无比失落。 但下一刻,他又重新亢奋起来。 因为,小鱼丸用极小极轻的声音对他说:“天字三号房,我等你。” 噗通噗通—— 陆小凤心跳比平时快了十倍不止。 他激动地想在车里翻个跟头,再放声高歌。 陆小凤正准备寻一个合适的机会溜出去。 “呵。” 车厢外响起一声冰冷的嘲讽。 陆小凤骤然睁开双目。 不知何时,车厢紧闭的帘门开了。 长巷的尽头,远远立着一个人。 白衣,白面具。 只眨眼的工夫,那人消失了。 陆小凤当即追了上去。 昏黄的灯火,明明灭灭。 吉祥客栈,夜深得安详。 第十八章 陆小凤找了一整晚。 诡异的是,偃师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整个扬州城,都寻不到他的踪迹。 当陆小凤根据马车找到小鱼丸居住的客栈,天已经很亮很亮。 小鱼丸在“天字三号房”独自享用早饭。 八仙桌上,满满当当铺了一桌的美味。 陆小凤进屋的动静可一点也不小。 可小鱼丸充耳不闻,完全当他不存在。 陆小凤却笑起来。 她还想着和自己一同吃饭,一定没有很生气。 毕竟这满桌子吃食,不是小鱼丸一个人的食量。 想明白这点,陆小凤很自然坐到对面,将桌上放着蟹黄汤包的笼屉,拉到自己面前。 他从桌上取了一根芦苇杆,吹了一下,插进薄薄的皮儿中,慢慢吸干汤包里的汁水,煞有介事道:“这蟹黄汤包-皮儿太厚,汁也不够鲜美,明天我带你吃最正宗的蟹黄汤包。” “不用了。”小鱼丸道。 陆小凤刚想揶揄两句,却听对面传来少女闷闷的声音:“我要走了。” 陆小凤手一顿:“你去哪儿?” 小鱼丸道:“回京,货都订好了,昨天就送走了,一个时辰后,我也要走了。” 陆小凤心里不是很好受。 他觉得自己现在比错过一座山的金银珠宝,还要难受。 难怪小鱼丸不生气。 她原本就是个好脾气的姑娘,再加上她知道自己就要走了,自然不会再生气。 “我就不送你了。”陆小凤说。 “嗯。”小鱼丸轻轻应道,她又说,“我来得路上给你做了一双靴子,已经做好了,你待会试试,哪里不合适,我拿回去改。” 陆小凤没有说话。 他想,大概他永远不会忘记,自己错过了多么重要的一个晚上了。 . 小鱼丸离开了扬州。 陆小凤却仍要留在这里,为别人的事情继续奔波。 当月亮再一次升起。 陆小凤独自躺在床上。 他的床尾摆了一双崭新的棉靴。 夜深了。 烛火燃尽,房间一片昏暗之中。 忽然,陆小凤从床上坐起来,眼睛一眨不眨望着床尾的靴子。 那双纯黑的靴子上,鞋面竟在发光! 陆小凤抓起靴子,光芒顿时消失。 陆小凤当即跳下床,将靴子摆在窗台边。 窗缝微弱的光,照在靴面上。 那束流动的光再次出现,仿佛一条流淌的暗河。 陆小凤呼吸都停滞了,他从怀里取出火折子,将房间里所有灯盏点亮。 漆黑的屋子亮如白昼。 可那双会发光的靴子,却失去了光芒,变得与陆小凤过往任何一双靴子别无二致。 当太阳再一次高高升起。 陆小凤从扬州最大的绸缎庄里走出来,脑子里萦绕着绸缎庄掌柜的话—— 【“公子,这是隐丝,这种丝又细又清透,用在任何颜色、任何质地的布料上,都非常隐蔽,因光泽很像月光,且只有在极弱的光线下,才能看清隐丝绣制的花纹,所以又叫‘月光丝’。” “哪里能买到这种丝线?” “这就要问公子了,月光丝极为难得,属于西域贡品,寻常人家哪有这个,就是有也不舍得拿来做鞋面,穿在脚上……”】 当日,陆小凤乘船前往镇江。 . 十一月初三。 傍晚,残阳如血。 陆小凤站在镇江码头。 天很冷,码头人却很多,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讨论着近来发生的新鲜事。 “最近也不知长乐帮发什么疯,天天给人送东西,昨个白白给了我五两银子,美得我呦。” “这算什么,我得了十两!” “吹吧,你干了什么,就给你十两?!” “嘿嘿嘿,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长乐帮那位新帮主被人盯上了,有人想杀他,现在他到处撒钱,希望苦主原谅,他来我们村时,我只说他调戏过我妹妹,他就赔了我十两!” “你还有妹妹?!” “花船的情妹妹,不行吗?” …… 陆小凤在人群后听了一会儿,便动身离开了。 不得不说,石清和闵柔在镇江搞出的动静真不小。 陆小凤沿途走来,人们都在谈论此事。 顺着众人的讨论,他很快找到了长乐帮总舵。 许是陆小凤运气好,他尚未开口向门房说明来意,便听到身后传来一道惊喜的声音: “陆公子!你终于来了!” 陆小凤回头,却见石清和闵柔提着许多东西,憔悴又开心地向自己走来。 二人身后,还跟着一个笑容懒散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长得既像石清,又像闵柔,无论是样貌还是气度,都挑不出一丝错处。 半点看不出,竟是一个衣冠禽兽。 陆小凤笑了笑:“石庄主、闵夫人,别来无恙。” 石清苦笑着摇头:“陆公子,可别打趣在下夫妇了,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进去说。” 石清闵柔将陆小凤迎进后院。 这一路,石清已为双方做了介绍。 得知与父母同行的年轻人,就是江湖大名鼎鼎的陆小凤,石中玉的笑容真诚了许多。 一路上左一句“陆大侠”,右一句“陆大侠”,热情的不得了。 碍于石清闵柔的关系,陆小凤表现得倒也很客气,一口一个“石帮主”,好像石中玉真是什么青年才俊。惹得石中玉心花怒放,觉得陆小凤又蠢又有眼光。 石清闵柔在一旁看得分明,夫妇俩暗自叹气,陆小凤待玉儿看似亲切、实则疏离,此行调查结果,怕是不妙。 眼看就要到石中玉的住所,石清道: “玉儿,你先带你娘回房休息,我和陆公子在这里说几句话。” 石中玉点点头,乖巧道:“孩儿先行告退。” 他看起来真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年轻人。 纵然举止有些轻浮,却也不似干出那些混账事的大恶人。 陆小凤有预感,虽然石庄主和闵夫人极力为儿子弥补过失,偃师却不会就此罢手。 正想着,耳畔传来石清的声音:“陆公子,结果如何?” 陆小凤没有笑,他从怀里抽出一封厚厚的信,递给石清:“石庄主,调查结果都在这里了,您自己看吧。” 石清望着陆小凤手中,比偃师那封信厚十倍的信函,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好。” 说着,他颤巍巍双手接过信函,哆嗦着拆开厚厚的信封。 石清只看了两页,唇边的笑容,比哭还要难看,他扭头望向陆小凤,哑声道:“陆公子,偃师不曾撒谎是吗?” “是。”陆小凤深吸一口气道,“令公子欺辱的女子众多,苦主不可计数,我找到其中几家……” “如何?”石清脸色白得像张纸。 陆小凤苦笑:“都已不在人世了。” “孽障,孽障……活该他惹来偃师,这个孽子,咳咳咳,咳咳咳——” 石清扶着柱子,咳得上气不接下气。 陆小凤叹气,向石清心口输了一些内力。 良久,石清哑声道:“此番辛苦公子了,生死有命,在下不敢与天争,玉儿有此一劫,是他平时为非作歹积下的孽。” “公子,在下还有别的事,就不招待您了,待此事过后,在下夫妇定报公子大恩……” 石清说着,转身,一步步石中玉的房间走去。 陆小凤望着石清的背影,心里不是滋味,初见时高大儒雅的玄素庄庄主,一段时日不见,两鬓已添了许多白发。 可想到石中玉玩弄的那些女子,陆小凤的同情之心,又少了许多。 他来同情石清,谁又来同情那些可怜的女子呢? 第十九章 陆小凤离开镇江后,刻意不去打听长乐帮的消息。 因为在他心里,石中玉已经是个死人。 连他这样一个混蛋,都找不到一丝一毫为石中玉开脱的理由,更何况偃师。 与其看到石清闵柔,白发人送黑发人,还不如眼不见为净。 “所以,你就来了我这里?”花满楼看向陆小凤,笑容带着一些悲悯。 陆小凤知道,花满楼不同情石中玉,他只是在为石庄主和闵夫人伤心,毕竟,那真是一对很善良的夫妻,知道陆小凤不会帮忙,也不曾迁怒他一星半点儿。 他们是真正的君子。 陆小凤苦笑道:“是啊,除了你这儿,我已找不到任何一个让我心静的地方。” 花满楼笑了:“我不信,不是还有余姑娘吗。” 陆小凤忽然不说话了。 他甚至连呼吸都变得很消沉。 花满楼惊讶道:“发生了什么事?” 陆小凤笔挺挺地躺在软榻上,眼睛无神地看着房梁:“前几天我才忽然意识到,我们已经分开许多年了。” 花满楼没有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刻的陆小凤并不需要与人交流,他只想找个可靠的朋友倾诉。 “我一直认为她很需要我,我是她最需要的人,我时常想,这世上若有谁离了陆小凤活不下去,那一定是她了。最近一段时间,我在反思,自己是不是狂妄自大,或许人家根本不需要我,都是我在自作多情——” 陆小凤像个泥鳅,在榻上钻来钻去,不一会儿,整洁的软塌就被他搞得乱七八糟。 花满楼有些奇怪:“你既然这么在意,直接问她不就好了?” 陆小凤从床上一跃而起,他像看怪物一样,盯着花满楼反复看,直到把花满楼看得浑身不自在,才说:“你确定这种话可以当面问?” “难道你要我半夜三更跑到她面前,问她,‘喂,我是不是你唯一喜欢过的男人’?” 陆小凤捏着嗓子,尖声尖气道。 这画面实在有些好笑,陆小凤说着说着,自己先受不了,倒在榻上,闷闷笑起来。 花满楼沉思片刻,很认真道:“有何不可呢。” 陆小凤瞪眼:“你说真的?!” 他像是第一次认识花满楼一般,上上下下打量着他。 想不到花满楼这样一个正人君子,居然也……啧啧啧! 花满楼微微一笑:“反正你已经想好了,不是吗?” 刹那间,陆小凤仿佛被人掐住了脖子。 花满楼笑容愈发愉悦:“你连什么时辰去都想好了,又何必问我呢?” 陆小凤瞪着花满楼,大声道:“这个人太讨厌了,总往人心里猜,我可真是太讨厌这样的人了!” 花满楼笑而不语。 . 这世上计划总跟不上变化。 陆小凤尚未离开花满楼的小楼,便被金九龄堵了个正着。 “陆小凤,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陆小凤知道金九龄嘴里绝不会有什么好话,他又急又快道:“什么话也别说,我急着去京城,有什么话,攒到我从京城回来。” 金九龄大概永远学不会善解人意,他笑了笑,说:“还记得之前你委托我调查的那个石中玉吗,他死了。” 陆小凤觉得金九龄这个人,实在坏得可以,他抢白道:“石中玉是谁,和我有关系吗?” 金九龄微笑:“他死在扬州最大的青楼里,你就不想知道原因吗?” 陆小凤,陆小凤恨死自己的好奇心了。 因为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本该老老实实在镇江跟着双亲的石中玉,如何会死在扬州的青楼? 从自己离开镇江,到石中玉死亡,短短半个月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有石庄主和闵夫人的看管,石中玉怎么就去青楼了? 陆小凤没好气道:“行了行了,好好带你的路吧,金大捕头!” …… 说惨还是金九龄比较惨。 出事地是扬州最大的青楼。 事发时,金九龄就在临街喝酒,他几乎第一时间赶到了案发现场。 当时的石中玉,还是个活人! “……我是看着他引火**的,当时我有心阻拦,甚至我都站出来了,然后、然后……” “然后什么?” “然后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金九龄苦笑地看着陆小凤,“兴许你不信,我真的不记得当时的自己在做什么,当我意识到要阻拦石中玉时,他已经死了,人就倒在我的面前。” 金九龄打了一个寒颤,他脸色煞白,仿佛陷入某段恐怖的记忆。 “你说,偃师真的是人吗?” 金九龄直勾勾望着陆小凤。 陆小凤被金九龄的眼神,盯得心里毛毛的,强笑道:“应该吧。”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邪门的功夫呢……”金九龄低下头,喃喃自语。 陆小凤感觉怪怪的,金九龄的语气太奇怪了。 不像在害怕,反倒像在憧憬。 . 当金九龄和陆小凤赶到扬州,石中玉的尸体已经放在义庄三天四夜。 眼下是冬天,尸体不似夏天那般容易发臭,但义庄的气味并不会因季节变得芬芳。 义庄外,陆小凤又一次见到了石清和闵柔夫妇。 距上一次分别,不过十几天,夫妇二人又苍老了许多。 陆小凤望着石庄主满头花白的银发,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金九龄见状,走到陆小凤身边低声道:“石中玉死后,石庄主一夜白头,闵夫人数度昏厥,若非‘着手回春’贝先生医术不凡,这夫妻俩怕是挺不到扬州。” 陆小凤看了一眼金九龄,忽道:“石中玉的尸体呢。” 金九龄知道他心软,不想谈论这些事,便道:“在里面,我带你去。” 不一会儿,陆小凤见到了一具烧焦的无头尸。 陆小凤扫了眼尸体脖颈的切口:“与金陵赵大善人的尸体切口一致,是偃师干得。” “千蛛万丝?”金九龄问。 陆小凤点点头,与金九龄一同离开义庄,屋子里的气味太冲了,让他几乎不能呼吸。 “‘千蛛万丝’到底长什么样?”金九龄追问道。 陆小凤奇怪地看着金九龄:“你不知道?” 金九龄苦笑道:“你以为,人人都是陆小凤?我说过,我连祂如何出手都没看清,又怎会知道祂武器的模样?” 陆小凤在脑中回想了一番,慢慢道:“当日祂出手太快,我也没有看得很分明,只觉得千蛛万丝不像武器,倒像件暗器。” “是么?” 金九龄面露怀疑。 陆小凤没有进一步解释,他只说自己看到的,至于金九龄信不信,是另一回事。 不过…… “你还是没告诉我,为什么本该在镇江的石中玉,却死在了扬州。”陆小凤淡淡道。 金九龄露出了既神秘又古怪的笑容,他说:“待会你就知道了。” 金九龄话音未落,陆小凤远远看到一人。 只一眼,便让陆小凤倒吸凉气,眼睛死死盯着对方。白日见鬼不过如此! “石中玉?!” 他竟在闵柔身边,见到了活生生的石中玉! 第二十章 闵柔身边的自然不是石中玉。 那是一个与石中玉长得很像的年轻人。 对方是长乐帮某位堂主,办事归来的途中遇到的。 那位堂主已经外出半年之久,并不知帮中近期发生的诸多变故,只当石中玉出尔反尔,不愿意接下侠客岛的铜牌,义愤填膺之中,双方大打出手。 年轻人武功高强,那位堂主为了抓他,派出二十多个帮中好手,还搭上自己半条命,才将年轻人擒获。 回到总舵,堂主才知自己真的认错了人,石中玉在镇江好好待着呢,反倒是他,因为没搞清状况,连累了手下二十多个兄弟,还害得无辜的年轻人,受伤过重,昏迷不醒。 按理来说,发现抓错了人,道歉放人才是正理。 偏石中玉看到那个长得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年轻人,心里打起了歪主意—— 既然偃师要杀他,不如让这家伙当个替死鬼。 刚好,贝海石也不想得罪“玄素双剑”。 双方一拍即合,当即决定采用“移花接木”**。 石中玉先是装病,借抓药的空档,由贝海石转移“玄素双剑”的注意力,将昏迷不醒的年轻人,移到石中玉的房间。 待年轻人醒来,贝海石一口咬定,他便是石中玉,只是病糊涂了,才不记得很多事。 说来也是石清闵柔关心则乱。 那年轻人的性格举止,与石中玉截然不同,石清和闵柔也曾怀疑过,年轻人是否为他人假扮。 偏贝海石老谋深算,知道石中玉有一些特殊的伤疤,便在年轻人身上弄了一模一样的假疤。 一样的脸,一样的疤,加上一个糊里糊涂、搞不清状况的年轻人。 玄素双剑就这样被石中玉和贝海石联手糊弄过去。 直至“石中玉死在扬州青楼”的消息,传入镇江,贝海石知道兜不住了,被迫和盘托出,一切才真相大白。 …… 当金九龄将事情的起因经过,原原本本告知陆小凤,后者沉默良久,叹道:“这算不算自作聪明?若石中玉老老实实待在父母身边,不耍小聪明,兴许还死不了。” 金九龄笑了笑:“这可不一定,他不死在扬州,也会死在镇江,偃师出手,怎会有活口,上了偃师的必死册,一定是必死无疑了。” 陆小凤没有说话。 他觉得金九龄对偃师的态度有些奇怪。 但具体如何形容,他也说不明白,索性转移了话题—— “有你金大捕头出马,什么离奇的案子,都理得明明白白,你把我引到扬州来,究竟为了什么?” 金九龄笑容深了:“只有你同时见过‘千蛛万丝’和石中玉,我自然要找你。” 陆小凤瞪眼:“就为这个?!” 金九龄挑眉:“要不然呢,我是个捕头,自然要确定死者身份。” 陆小凤气不打一处来,金九龄简直是个疯子! 想着,陆小凤大步向马厩走去:“我服你了,就为了这个,你简直是耽误我时间。” 加上死掉的石中玉,金九龄前前后后,接触过三具被偃师杀死的尸体,伤口切痕,他再清楚不过。 根本不需要他出面,金九龄自己就能搞定! 金九龄追了上去:“你现在还不能走。” “理由呢。” 金九龄:“石庄主和闵夫人对我并不信任,他们只相信你,劳烦你将结果告诉他们,无论如何,石中玉是真的**。” 陆小凤收住脚,冷冷盯着金九龄。 金九龄不为所动。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这种得罪人的事,你总要我做,我也真是太惨了。” 金九龄微微一笑,知道这事儿成了。 . 石中玉已经**四日。 若非金九龄需要陆小凤,帮忙确认石中玉的身份。 石中玉怕已入土为安。 哀莫大于心死,在旁人看来,石帮主和闵夫人便是如此。 但在陆小凤看来,夫妻俩远没到那种程度。 兴许他们已对儿子失望多次,得知儿子死在青楼,也并没有太惊讶的感觉。 他们更多是自责,自责当初没有好好教育儿子,让他成为现在这个样子,死也没有死得很光彩。 “陆公子。”石清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既然那真是玉儿的尸身,劳烦公子告诉金捕头,在下夫妇将他带走了。” 闵柔红着眼,她这些日子已哭了太多次,如今已经流不出太多眼泪,只能更咽道:“玉儿的头……” 石清摇头,哑声道:“人都不在了,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这都不重要了。” 陆小凤本想说,他可以去找。 但想到偃师极有可能,已将头颅交给了苦主,又闭上了嘴巴。 他没有资格,要求受害者必须做些什么。 在这件事中,唯一不无辜的,就是石中玉。 陆小凤想着,将视线转到闵柔身后,寸步不离的年轻人身上,他长得和石中玉一模一样。 除了那双清澈懵懂的眼睛。 “这位小兄弟,该如何称呼?” “狗杂-种,我叫狗杂-种。” 年轻人生怕陆小凤误会,认认真真解释着。 陆小凤一怔。 这叫什么名字?! 他不禁看向石清闵柔夫妇。 闵柔露出心疼的眼神,解释道:“这孩子自小被人丢到山里日日**,身边只有一条狗为伴,**他的人这样叫他,他便以为,这就是自己的名字。” 陆小凤望着年轻人像闵柔又像石清的那张脸,心念一动,忽道: “你今年多大,**你的人是男是女,年龄几何,现在又在何处?” 年轻人不明所以。 石清和闵柔却俱是一震,不可置信地望向年轻人,又看向陆小凤。 “陆公子,你,你这是何意?” 石清声音嘶哑道。 陆小凤笑了笑:“陆某只是觉得‘移花接木’,屡见不鲜,巧合的事情多了,便也不是巧合。这位小兄弟不仅像令公子,眉宇间,还似闵夫人,偏他又无父无母,自小受人欺辱,若说巧,也实在是巧过了。” 石清与闵柔想到某种可能,内心澎湃不已。 他们拉着年轻人的手,颤着声音问东问西,一时间竟忘记丧子之痛。 金九龄见状,惊讶问:“你确定,那小兄弟也是玄素双剑的儿子?” “是如何,不是又如何?”陆小凤神色淡淡,他望着远处三个拉拉扯扯的人,轻轻道,“总要生活,不是么?” 说完,他大步向马厩走去。 金九龄问:“你去哪儿?” 陆小凤头也不回地挥手:“去过我的生活!” 这一次,就是神仙也拦不住他! 第二十一章 “乱云低薄暮,急雪舞回风”。 陆小凤在一片疾风怒雪中,来到白皑皑的北国。 连下三日大雪,千里银白,纵然是正午,太阳依然不见踪影,云压得很低,灰呼呼的,仿佛随时就要崩塌。 记忆中热闹的长街,萧条寂冷,连车辙都那么清晰。 两街铺子基本歇业,只有一些迫于生计,还在做买卖的小贩。 陆小凤在路边买了一只烧鹅,又要了两个驴肉火烧。 他多给了摊主一点钱,想让他们早点收摊回家,但看对方的意思,似乎想等下一个“陆小凤”。 陆小凤也不坚持,他牵着马,熟门熟路穿进一条小巷。 那条小巷通向余弯弯家的后门,记忆中,巷子的尽头,有一个简陋的马棚。 陆小凤按照记忆找过去,发现那里确实有一个马棚,却没有记忆中那般简陋,马棚有人精心打扫过,马粪味儿很小。 棚顶是重新加固的,周边的雪被推到了角落,水是温的,石槽里的饲料也是新鲜的豆饼。 陆小凤笑了,会做这种事的只有小鱼丸。 他摸了摸这匹辛苦奔波的骏马:“吃吧,都是好料。” 这匹马极有灵性,听到陆小凤这么说,才真的低头吃起石槽里的饲料。 陆小凤安顿好马,又原路折回。 他只走了很短的一段路,便停在一扇门前,轻轻叩响院门。 这一刻,他的心里升起万种柔情。 眼神柔和、笑容柔和、整颗心都柔和。 仿佛浸在了春风里。 陆小凤浮想联翩,脑子里勾勒着少女惊喜的模样,心里更加的热切。 “谁啊……” 从墙的另一侧,传来熟悉的女声。 一如记忆中温柔甜美。 陆小凤仿佛闻到了空气中水果的香味。 很多很多水果,将自己包围。 陆小凤没有说话。 他还想玩儿一点浪漫,比如“猜猜我是谁”之类的游戏。 伴随着“嘎吱”一声。 门开了。 陆小凤不由得笑起来。 可他唇边的笑容还未展开,就暂停了…… “你,你是谁?” 陆小凤怔住了,连话都变得磕巴起来。 为他开门的,不是小鱼丸。 而是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 纵使隔着衣服,陆小凤也能看出对方,结实有力的肌肉和近乎完美的线条。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出现在小鱼丸的家里? 陆小凤有点懵,他不知该用什么表情面对这个人。 男人只是短暂地看了眼陆小凤,便垂下了眼皮。 他沉默地让开了路,待陆小凤进门后,男人关门锁门,一声不吭。 陆小凤惊讶:难不成,这人是个哑巴?! 很快屋里传出少女甜美的声音—— “阿吉,谁来了?” 往日如蜜桃一般的甘甜声线,此时竟听着有些腻歪。 陆小凤冷笑,在心里回了句:还能是谁,你男人! 沉默寡言的男人瞥向陆小凤: “不认识,一个男人。” 说完,他擦着陆小凤的肩膀,向门面房走去。 陆小凤气得干瞪眼。 什么叫“一个男人”?我是你们老板的男人! “一个男人?什么男人?”屋子里传出女孩愉悦的声音,“是小舅舅吗?” 陆小凤听到女子轻盈的脚步声。 他不由自主背过手,佯装看向别处。 “嗤。” 不远处传来男人低低的笑声,好像在嘲笑他的装腔作势。 陆小凤耳朵一红。 他差点忘了,这院子里还有第三个人,自己装模作样的一番表现,那个碍眼的男人随时都能看到。 很快,陆小凤又忘记了这个男人。 因为他看到了小鱼丸。 她穿了一身红色的夹袄,领口和袖口围了一圈白色的绒边,既俏皮又可爱。 陆小凤嘴角不禁上扬,他的心情随着小鱼丸的到来,再次转好。 看到陆小凤,小鱼丸似乎十分惊讶:“小陆哥?你怎么会来我这里?你是来看我的吗?” 这话原本没什么毛病,但陆小凤眼睛的余光,瞥见院子里那个高高大大的男人,脸色沉了两分。 他挑眉道:“怎么,不欢迎?” 小鱼丸急急道:“我当然是欢迎的,我——” 她话未说完,却闭上了嘴巴,眼神飘忽,脸颊还有些红。 陆小凤瞬间了然,这院子里还有第三人,所以小鱼丸害羞了。 却见小鱼丸红着脸,视线越过陆小凤的肩膀,不好意思地望向看笑话的男人,低声道:“阿吉……” 她没说完,那个叫“阿吉”的男人已明白她的意思。 他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进入一间屋子,还贴心地阖上门。 陆小凤望着那扇门,记忆中,那本是小鱼丸家的柴房,不过,现在肯定不是了。 眼尖的陆小凤,刚才就注意到了,柴房的屋顶修补过,里面还添了一张床,并不是随处可见的木床,而是一张砖头垒得炕。 听到“碰”的关门声,小鱼丸脸色更红了。 她低着头,小声道:“小陆哥,有什么话,屋里说吧。” 陆小凤笑了笑,并没有反对。 小鱼丸带陆小凤去了茶室。 茶室比陆小凤记忆中还要温暖亮堂一些。 陆小凤环视一周,坐在椅子上道:“你新刷了墙?还添置了新茶具。” 小鱼丸抿嘴笑了笑,似乎很开心,她说:“茶具是我自己烧得,墙是阿吉帮我刷得!” “阿吉?就是刚刚给我开门的那个男人,他现在住在你这儿?你们住在一起?” 陆小凤语气有些重,目光也不是很友善。 余弯弯一边煮茶,一边说:“阿吉是个很好的人。” “再好的人,也不该让他住你这里,他是个男人。”还是个长得不错的年轻男人。 陆小凤在心里默默补充道。 余弯弯听出了陆小凤的言下之意。 她不以为然道:“男人又怎么了,小陆哥之前还说,让我雇个人,别太累,怎么我真雇人了,你反而不开心了?!阿吉很厉害的,自从有了阿吉,家里所有重活都是他来做,我只要烧个菜,连碗都不用洗!” 陆小凤有点生气,语气又重了一些:“再厉害,那也是个男人,你以前又不认识他,兴许他是江洋大盗,又或者是官府的通缉犯!” “谁说我以前不认识他?!”余弯弯不服气道,“我之前在教坊,阿吉便在那里干活,阿吉干活可麻利了,要的钱还少,教坊的姑娘都喜欢他!” 陆小凤觉得小鱼丸煮的不是茶,是一壶醋,熏得他眼睛都酸了:“你也喜欢?” 余弯弯脸一红,低低道: “我心里有人,怎么可能喜欢他。” 陆小凤忽然又觉得,这醋味里,还掺了点蜜。 可他还是不甘心,非要刺小鱼丸几句:“也就是说,你要心里没人,一定就喜欢他了呗!” 余弯弯冷下脸,不阴不阳道:“是啊,阿吉多好啊,教坊里那么多姑娘喜欢他,他一个都看不上,哪里像某人,左拥右抱的,金陵十六楼,夜夜当新郎,我也觉得我眼光不好,等我心里没人了,我也喜欢阿吉去!” 第二十二章 陆小凤被余弯弯气得鼻子都快歪掉了。 “你!” 他“腾”地站起来。 余弯弯倔强地望着他,浅粉色的唇被她咬成了深粉色。 陆小凤看到后,诡异地消了火,他重新坐下来。 余弯弯冷笑:“怎么又坐下了?” 陆小凤也冷笑,他摸了摸袖子,心念一动,将来时买得烧鹅和驴肉火烧放在桌子上:“哼!” “什么?!”余弯弯瞥了一眼桌上的纸袋,坐得笔直笔直的。 陆小凤打开已经微凉的纸袋:“本来是想喂一下某个没良心的小狐狸,谁知道人家不领情。” 他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 余弯弯一怔:“你买了东西?” 陆小凤故作冷淡:“是啊,我只买了两份,我以为,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哪知道……哼!” 他喝了一口小鱼丸煮的茶。 差点喷出来。 烫**! 余弯弯看到桌上的烧鹅和两个驴肉火烧,原本僵着的脸,缓和了不少。 她不自在地张张嘴。 陆小凤扭过头,根本不去看她。 余弯弯扯扯陆小凤的袖子,第一下,陆小凤不理她。 又扯了扯,陆小凤“哼”了一声。 当余弯弯晃第三下的时候,陆小凤瞪眼:“袖子都让你揪下来了!” 却见余弯弯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小心翼翼说:“那我能吃吗?” 陆小凤道:“你说呢?” “我说我能。”余弯弯笑嘻嘻拿起一个火烧,当着陆小凤的面,大口大口吃起来。 陆小凤嘴上说着“不害臊”,可脸上却高兴得很。 他看余弯弯吃得香甜,自己也有点馋了,拿起另一个火烧。 陆小凤刚咬上去,就觉得不对了。 饼已经凉了,驴肉也有些腥了,这味道和记忆中相距甚远,实在谈不上好吃。 看到一旁吃得起劲儿的余弯弯。 陆小凤的心,忽然变得很柔软,他知道,小鱼丸不想让他尴尬,才故意吃出很馋的样子。 陆小凤放下手里,干硬腥凉的驴肉火烧,叹了一口气:“小鱼丸。” “嗯?” 小鱼丸已经吞掉了最后一口,她抬起头,迷茫地望着陆小凤,两腮一鼓一鼓的。 陆小凤觉得这姑娘有点傻,明明是不好吃的东西,也往自己嘴里塞。 和他一点也不一样。 陆小凤从不委屈自己,不好吃的东西一口不吃,不喜欢的姑娘,一下不碰。 他说:“傻姑娘,你怎么这么好呢。” 余弯弯眨眨眼,似乎不明白陆小凤在说什么。 陆小凤却笑了,他有些庆幸,自己和这个姑娘一起长大,抢先一步,在她心里占了一个位置。 他想,他再也遇不到一个像小鱼丸这样好的姑娘。 善良,勤劳,温柔,漂亮。 连任性都是点到为止。 这样完美的姑娘,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陆小凤在心里微微叹气。 有些事情,他也不知道。 . 傍晚,无声无息地来临。 陆小凤坐在厨房对面的石阶上,身边蹲着垂着尾巴的发财大爷。 冬日的黄昏总是格外短暂,一不留神天就黑了。 院子里伸手不见五指。 只有从厨房透出的光,照亮了一小块路。 陆小凤痴痴望着厨房里忙碌的姑娘。 不一会儿,那姑娘从厨房里探出一个脑袋: “小陆哥,麻烦把院子里的灯点亮,过会儿阿吉就要回来了。” 陆小凤本来已经站起来,听到“阿吉”两个字,又差点坐回去。 他也是今天才意识到,自己是个极度小气的男人。 可他不动手,小鱼丸就要动手。 怀着矛盾心思,陆小凤酸溜溜地走向灰扑扑的灯笼。 心里发出了一个尖酸刻薄地“哼”。 一个灯笼。 两个灯笼。 就在陆小凤即将把最后一个灯笼挂回原处时。 并未上拴的后门,“碰”一声被人推开。 一个狼狈的身影,趔趄地跌进门槛。 陆小凤一怔,他匆匆挂上灯笼,一个跟头翻到男人面前,将他搀扶起来:“阿吉?你——” 陆小凤惊讶得说不出话。 面前的男人头发凌乱,左脸肿得老高,嘴角渗血,身上沾着一块块土灰,半旧的夹袄前襟被人扯开了一条很大的口子,露出血迹斑斑的棉絮,腰部还有个大脚印。 除此之外,他脚上的靴子也丢了一只,露出长满冻疮的脚趾。 “怎么回事,谁干得?!”陆小凤皱眉问道。 发财随即凑了上来,围在阿吉身边嗲声嗲气地叫着,仿佛也在关心这个狼狈的男人。 阿吉没有说话。 他像锯了嘴的木头。 眼神消沉,没有一点点光彩。 他拒绝了陆小凤的搀扶,一步步挪向那个狭小的昏暗的房间。 连发财都不曾理会。 昏黄的光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说不出的孤独与寂寥。 陆小凤怔怔望着,心里莫名发堵。 他想转移注意力,不禁扭过脑袋,却发现不知何时,原本在厨房里烧菜的小鱼丸,已经站在厨房门口。 她倚着门,沉默地看着这一切,察觉到陆小凤的眼神,她扯了扯嘴角,在陆小凤看来,那不是一个笑容,只是小鱼丸下意识想缓解尴尬,做出的表情。 陆小凤默默走上前,小鱼丸转身进了厨房。 陆小凤则站在厨房外,看着小鱼丸在灶台前准备碗筷。 余弯弯知道陆小凤想要问什么,她说:“你多住几日,习惯就好了。” 陆小凤一愣,他随即领会余弯弯的意思,不禁道:“他经常这样?” 余弯弯叹道:“你应该问,他哪一天不是这样。” “你——”陆小凤本想说“你不管吗”,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余弯弯知道陆小凤想说什么,摇头:“是阿吉自己不愿意过舒服的日子,他有他的想法,小陆哥若是放不下,门市房柜台后面有治疗跌打损伤的药,小陆哥拿去给他就是了,他疼得厉害了,会自己上药的。” 陆小凤一怔。 他像是第一天才认识小鱼丸一般,抬头,深深地望着她。 这是小鱼丸第一次在他面前,展露出冷静理智的一面。 他从未如此刻这般,清晰地意识到,对面的女孩,曾是金陵十六楼技压群芳的“江南第一伶”。 “你不担心吗?”陆小凤问。 余弯弯笑了笑:“人各有命,小陆哥,你不是神仙,管不了所有的事。院子里的门关上了,你可以翻-墙,心里的门关上了,你还想钻缝不成?” 陆小凤也笑了。 他说:“我这个人,就喜欢钻缝。” 第二十三章 按照小鱼丸所指的位置,陆小凤很快找到家里的药箱。 药箱里整齐排列着各色瓷瓶,瓶身上粘着药名,有治跌打损伤的药酒、有用于外伤的药粉、还有止疼的药丸…… 从瓶身的磨损程度,很容易区分哪些是家里以前就有的,哪些是新添置的。 促进伤口愈合的药粉,足有六瓶,瓶身都是崭新崭新的。 看来那个叫阿吉的男人,确实经常受伤。 陆小凤叹了口气,抱起药箱准备离开。 忽然,他顿住了脚步,就在起身的一瞬,他眼底的余光瞟见一抹柔和的光。 那是一种流动的、浅白色光,像月亮、也像星辰。 来自货架,第六十八号人偶“神秘杀手”……身上的衣服。 鬼使神差地,陆小凤取下偶人,拿到烛台边照了照。 人偶衣服上的光束消失了。 陆小凤脑子里,同时回荡着三种声音—— 【“江湖传言,无面偃师是顾倾城的入幕之宾,有人曾在顾大家的房间里,见过偃师的面具。”】 【“……厂卫,暗中保护那个跛子的,是朝廷的厂卫……谁能想到呢,大名鼎鼎的无面偃师居然是朝廷的人,他能指使动那些番子,至少是个档头……”】 【“公子,这是隐丝,这种丝又细又清透……因光泽很像月光,且只有极弱的光线下,才能看清花纹,所以又叫‘月光丝’……月光丝极为难得,属于西域贡品,寻常人家哪有这个……”】 …… 朝廷的厂卫、暗夜之王、教坊、江南第一伶。 仿佛一根看不见的线,将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串在了一起。 陆小凤心情有些糟。 原本他对偃师,仅仅是有些好奇,可一旦牵扯到小鱼丸,那种在意的感觉,瞬间就提升好几个高度。 既然这么在意,要不要直接问? 陆小凤心里像有一只抓耳挠腮的猴子,上窜下跳折腾着他。 思来想去,他长叹一声,终究将“神秘杀手”的人偶,摆回了原来的位置。 ——算了吧。 陆小凤在心里对自己说。 抱起药箱,大步向玄关走去。 . 天愈发暗了。 厨房里传出诱人的香味。 小鱼丸已经备好了饭菜。 陆小凤肚子咕噜咕噜的。 床上的男人肚子也咕噜咕噜的。 可他们都没有走出这扇门。 陆小凤是因为他那该死的好奇心,床上的男人则是根本不能动。 “你叫阿吉?”陆小凤随手搬来一张板凳,坐在火炕旁,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床上的男人。 男人躺在床上,痛苦地闭着眼睛。 他没有回答,仿佛陆小凤不存在。 他的衣服沾了很多血,很多很多血。 这些血都是他自己的。 陆小凤只能提醒道:“你伤得很重,再不止血你会死的。” 男人充耳不闻。 他的脸已经白成了一张纸,唇也失去了血色,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不断渗出,顺着鬓角滴到石枕上,口中无意识地发出痛苦的呻-吟。 这个男人很疼,非常非常疼。 纵使陆小凤已将药粉准备好,摆在男人伸手就能碰到的地方,他依然没有上药的打算。 这个男人仿佛在测试自己的意志力,他在忍,在自虐,在挑战生命的极限。 陆小凤看不下去了,想要为他止血。 男人却虚弱执拗地推开了陆小凤的手。 他拒绝了陆小凤的善意。 好在,陆小凤是个无赖。 他直接动手,点了男人的穴道,没有给男人二次拒绝的权利。 男人无力地垂下了手。 他昏过去了。 待陆小凤从阿吉房里出来,他身上也沾了很多血,都是阿吉的。 冬天寒冷的风,让满身大汗的陆小凤浑身湿冷,陆小凤打了一个喷嚏。 不经意抬头,却发现斜前方的厨房外,站着一个红衣丽人。 “小鱼丸?”陆小凤说。 看到一身血的陆小凤,余弯弯什么都没问,她只笑了笑,轻声道:“过来洗手吃饭吧,再不来,菜就要凉了。” 说完,转身进了厨房。 陆小凤跟在余弯弯的后面,欲言又止。 半晌,他问道:“你是不是一早就知道。” 余弯弯为陆小凤盛了一大碗饭,还从锅里取出一大盘蟹粉狮子头。 菜早就烧好了,因为陆小凤迟迟不来,所以一直在炉子上温着。 “唔?”余弯弯问。 “你知道阿吉不愿意上药。” 陆小凤定定望着余弯弯。 余弯弯叹了一口气:“我当然知道。” 她在灶台边支了一个桌子,将饭菜和碗筷一一摆好。 冬天太冷了,厨房成了最好的用餐地点。 余弯弯一边做事情,一边说:“阿吉以前就这样,我认识他时,他在教坊做事,阿吉长得好,许多姑娘喜欢他,他若是有心,哪怕是虚与委蛇,都能让自己过得好些,可他不愿意,一定要干最苦最脏最累的活。” 陆小凤洗干净手,又道:“后来呢?” 他总觉得小鱼丸话未说完。 余弯弯笑了笑:“每日出入教坊的人,没有上千也有成百,姑娘们练就了一双利眼,刚开始大家都觉得他长得高、人又壮,可以当个依靠,日子长了就发现,阿吉这个人其实很骄傲,他看不起我们。” 陆小凤心一颤,声音有些抖:“我们?” 余弯弯还是那副笑吟吟的模样,好像所有事情都压不垮她,可陆小凤却有些心疼。 因为她说:“我也是教坊的姑娘,自然是‘我们’。他同情我们,可怜我们,却也从骨子里轻看了我们。就说我吧,金陵十六楼,江南第一伶,听起来光鲜,可有几个女人听过顾倾城唱戏呢?” 陆小凤沉默。 在小鱼丸轻描淡写地说出“我们”的那一刻。 陆小凤发现自己很难用一种云淡风轻的心态,去看待小鱼丸“血淋淋”的过往。 他去过秦淮好多好多次,从许多许多人口中,听过顾倾城的大名。 可他从未将这个人与小鱼丸联系在一起。 “小鱼丸。” “嗯?” “你怪过我吗?” “唔?” “你不会觉得我出现的太晚了吗?” “没有啊,我觉得时间刚刚好。” 余弯弯柔柔一笑,美丽的如山间勾魂摄魄的艳鬼。 “早一点,我或许走不了呢。” 她如是地说。 第二十四章 时间已经很晚了,院子里又冷又安静。 “嘎吱——” 悠长的开门声传来。 昏暗的灯火中,照出一张惨白的脸。 阿吉。 他捂着腹部,拖着脚步,一步步向厨房挪动脚步。 “咕噜咕噜。” 从他腹中传出饥饿难耐的声音。 他应该庆幸,这个家并不大,从柴房到厨房横穿一个小院,不过是十几步的距离。 阿吉按着伤口,走上台阶,推开通向厨房的那扇门。 “咪呜——” 黑暗中,传来一声嗲声嗲气的声音。 一只硕大无比的猫咪,轻盈迅捷地向他走来。 阿吉停下脚步,稍稍等了它一下。 和大猫一同进入厨房。 和屋外冰冷刺骨的严寒不同,厨房是暖的。 灶台已经熄火了,但灶台边,还有一个小炉子,炉子上温着一个瓷锅。 阿吉慢吞吞地走了过去,伸手打开锅盖。 里面是一碗白米饭,白米饭上还躺着两个大肉丸子。 ——蟹粉狮子头。 阿吉的眼中透出那么点怀念。 他取出饭碗,拿起筷子往嘴里扒。 疼痛和饥饿让阿吉的表情变得扭曲怪异,可他的眼中却露出一种自虐的快意。 “咪呜——” 阿吉忽然感觉脚下一沉,那只跟进厨房的猫正扒着他的脚,湿漉漉的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碗。 阿吉笑了。 哪怕这个笑容并不明显,但这确实是一个笑容。 忽然,从房顶传来一声异动。 阿吉身体一僵,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已经开始愈合的伤口因为紧张再一次撕裂,疼痛让他眼睛变得深沉锋利。 紧接着,一道清亮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 “原来你会笑啊!” 却见屋顶快速掠下一道黑影。 “咪——” 阿吉脚下的发财好奇地歪过头,幽亮的眼睛直勾勾望着来人。 来人笑了,他蹲下身子,揉了一下猫头:“发财大爷,这么晚还到处乱跑,小心我告你的状!” 发财不明所以,口中发出小奶音,还蹭了蹭那人的手。 阿吉紧了紧手中的饭碗,垂下眼皮,喑哑含糊道:“陆小凤。” “你知道我?”陆小凤有些意外。 阿吉说:“我听过你的名字。” 这句话本应不带任何的感**彩,可陆小凤偏偏有一种被嘲讽的感觉。 他忍不住问道:“我没有得罪过你吧,我怎么觉得你不喜欢我。” 阿吉说:“有女人的喜欢还不够吗,你还要男人的喜欢?” 陆小凤一噎,他明明没这个意思。 被阿吉这么一说,倒显得自己像个变态。 阿吉没有说话,低下头,忍着疼痛往嘴里扒饭。 “咪呜——”发财两只小爪子,踩在阿吉的鞋上,圆溜溜的眼睛,充满了对食物的憧憬。 阿吉却不理它。 直到他狼吞虎咽吞下最后一口饭,才慢悠悠从碗里拨出来一小块肉丸子。 发财吃着肉丸,一点都不嫌弃。 阿吉低头看了眼发财,将碗筷放在灶台上,拖着沉重的步子,打算离开房间。 陆小凤觉得很有趣。 他人一直在这里。 可这个叫阿吉的男人,却可以视自己为空气。 换个人,或许早已甩手离开了。 所以那些人都不是陆小凤。 陆小凤再一次开口道: “我从小鱼丸那听过你的事情,你在小鱼丸这儿住多久了,你不是她店里的伙计么,怎么还在别处做工?” 阿吉定定地望着陆小凤:“你到底想问什么?” 他的声音嘶哑得就像一把生锈的钝刀。 可人却像一把蒙尘的剑。 陆小凤的目光,从阿吉的脸,移向阿吉的手,又移回阿吉的脸。 他其实有很多问题,可当他与阿吉四目相对时,陆小凤忽然什么都不想知道了。 他主动让出了一条路,让阿吉过去。 阿吉看了陆小凤一眼,垂下头,慢吞吞向厨房外走去。 . 清晨白雾缭绕。 天灰蒙蒙的。 又湿又冷。 余弯弯醒得很早,她披着一件衣服,头发尚未打理齐整,便开始在厨房里忙碌。 阿吉也醒了,更准确地说,他疼得一夜未睡。 听到外面的动静,他艰难地起身,慢慢地拉开房门。 晨雾虽然很浓,可他还是一眼便看到对面厨房里的余弯弯。 她穿着一身红衣裳,看起来纤弱又温柔。 “阿吉,早。”隔着一个院子,余弯弯笑吟吟地向阿吉打招呼。 其实浓雾中,阿吉看不清余弯弯的样子。 但他知道,她一定在笑。 阿吉喉咙里含糊地应了一声,又沉默地关上门。 如此不给面子,余弯弯却并不在意。 她慢悠悠地生火做饭,口中愉悦地哼着一支歌—— “朔风吹起彤云,帘幕乱飘绵。银砌玉妆,覆地漫天,都喜兆成丰年……” 阿吉重新躺回床上,心里无比平静。 他睡着了。 . 阿吉一觉醒来,已是傍晚。 中途陆小凤来过好几次。 所以他成了第一个发现阿吉醒来的人。 比阿吉自己还要早一些。 “你醒了?”陆小凤笑吟吟道。 阿吉幽幽望着陆小凤,他忽然觉得这个人很烦。 他不明白大名鼎鼎的陆小凤,一定要锲而不舍地缠着自己。 阿吉索性闭上眼睛假寐。 陆小凤笑了,他说:“我来给你换药,顺带喂你吃饭。” 这一次,阿吉睁开眼睛,露出嫌恶的眼神。 “不需要。”他冷冷说道。 陆小凤道:“是余老板吩咐我做得。” 他搬出了余弯弯。 “不可能。”阿吉斩钉截铁道。 陆小凤不免有些吃味儿:“你怎么知道,不是她嘱咐的?” 阿吉转过头,漆黑的眼瞳,幽幽盯着陆小凤:“她没这么无聊。” 陆小凤挑眉:“难道我很无聊吗?” 阿吉唇边勾起一抹冷笑,无声地嘲讽着面前的陆小凤。 陆小凤没脾气了。 他叹了口气,坐在阿吉的床边:“我只是有些好奇,小鱼丸如何会同意你住到她家里来,我知道她心软,但她并不是一个滥好心的姑娘。” 阿吉看了眼陆小凤:“你为什么不问她。” 陆小凤吭声。 阿吉说:“不管你信不信,我也不知道。” 不过我很快就会知道了。 阿吉在心里默默补充道。 第二十五章 临近子夜。 院子里一片漆黑,唯有库房亮着灯。 余弯弯点着灯,捏着一根极细的针,在灯下专心致志地刺绣。 她的新傀儡似乎是个有钱人,衣着很讲究,余弯弯已经连绣了三天,始终没有完成傀儡衣服上繁琐的花样。 就在这时,一只手挡在了她眼睛前面。 余弯弯手一顿,晃了晃脑袋:“小陆哥,别闹,我正在忙着呢,你快去睡吧。” 陆小凤笑着贴上来,伏在她耳畔道:“大晚上做这个,小心坏了眼,变成小瞎子。” 他凑得太近了,余弯弯脖子酥酥麻麻的,她不自在地缩了缩脖子,耳根微微泛红。 陆小凤扬起了得意的坏笑,走到余弯弯身后,捏了捏她的肩膀。 顷刻间,他听到余弯弯喉咙里发出“嘶”一声。 “痛。” “活该!”陆小凤嘴上说着,手劲儿却放轻不少。 如此一来,余弯弯是没法再刺绣了。 她闭上眼睛,靠着陆小凤,发出一声舒适的喟叹,口中道:“小陆哥,再帮我揉揉脖子,我脖子也疼。” 陆小凤手一顿,笑道:“你使唤我,使唤得挺顺啊。” “我不使唤你,还能使唤谁啊!” 余弯弯不服气道。 “阿吉呢。” 陆小凤脱口而出。 “阿吉?!” 余弯弯一怔,扭头道:“和阿吉什么关系?” 她盯着陆小凤,目光中带着一点审视,陆小凤有些心虚地低下头。 余弯弯若有所思道:“小陆哥,你该不会怀疑我和阿吉有什么关系吧。” 陆小凤哪敢承认这个? 他干笑道:“我就是随意说说,他不是你的朋友吗?话说回来,阿吉冷得跟块石头似的,你是怎么和他交上朋友的?” 说着,他继续为余弯弯按肩。 余弯弯闭着眼睛,轻声道: “谁说我和阿吉是朋友的,阿吉没有朋友,他从不和别人交朋友……至少,我没见过。” 陆小凤有些惊讶:“他……没有朋友吗?一个都没有?” “这我怎么知道!” 余弯弯说完,仰起头,眼睛一眨不眨盯着陆小凤。 “你看我做什么?” 余弯弯眨眨眼:“或许阿吉愿意和小陆哥做朋友。” “哦,怎么说。” 陆小凤不以为然。 那个阿吉看自己,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整天阴阳怪气的,哪里是愿意和自己做朋友的人? 余弯弯兴奋地扭过头,神神秘秘道:“小陆哥不觉得,阿吉待你很不同吗,他有时候会看你哎——” “这算什么?!难道他没看过你?” 就算阿吉是柳下惠转世,陆小凤也不相信,他没看过小鱼丸。 “不是一种看,我认识他这么久,他只正眼看过小陆哥呢,就像这样——” 说着,余弯弯转过身,全神贯注地凝视着陆小凤。 陆小凤知道,小鱼丸的目光没有别的意思,她只是单纯为了模仿阿吉。 可美人面前,他根本无法控制自己骤然加速的心跳,和渐渐发热的脸颊。 扑通扑通扑通—— 陆小凤仿佛听到了小鱼丸的心跳声。 扑通扑通扑通—— 陆小凤也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他伸手,虚虚覆上女孩的眼睛,声音嘶哑道:“小鱼丸,别这样看我。” 余弯弯的脸颊愈发红了,她在陆小凤的目光中,缓缓站起来。 主动贴到陆小凤怀里。 她说了一句话,一句让陆小凤彻夜不眠的话—— “小陆哥,我陪你睡觉吧。” 轰! 陆小凤脑袋一片空白。 然后。 然后他跑了! . 待陆小凤从外面回来。 库房的灯已经熄灭,灯芯还是热的,房间里残留着一点刺鼻的味道。 蜡烛刚熄灭不久,说明小鱼丸刚刚才离开。 望着黑漆漆的库房,陆小凤说不上庆幸多一点,还是懊悔多一点。 他唉声叹气地回到自己房间。 躺在床上,陆小凤忽然觉得,自己刚刚应该更男人一点。 不知道小鱼丸愿不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 若是她愿意的话…… 陆小凤激动得在床上打了个滚,美滋滋地睡着了。 …… 次日十五,天还未亮。 陆小凤跑到了阿吉的房间。 让他没想到的是,本应卧床休息的阿吉,居然已经起床了。 “今、今天这么早?”陆小凤没话找话说。 阿吉挽起袖子,向门外走去。 就在陆小凤以为,对方不会回应自己时。 阿吉却道:“你也很早。” 说完,他推开房门,走出这间狭小却并不寒冷的房间。 陆小凤想了想,跟了上去。 阿吉走到井边开始打水。 他的伤口最开始是陆小凤上的药,陆小凤对他的伤势再了解不过。 见此,陆小凤上前一步说:“你尚未痊愈,还是我来吧。” 阿吉默默让出水桶,前往厨房准备喂马的饲料。 准备饲料不是什么费力的活计,陆小凤没有帮忙。 未过多时,阿吉又开始劈柴。 陆小凤“吭哧吭哧”好不容易将水缸填满,就看到阿吉站在墙根,举着斧头,弯着腰,一下又一下劈木头。 陆小凤蹙眉:“家里还有柴火。” 阿吉充耳不闻。 天这样冷,他的额头上却渗出了汗珠。 不是热的,是疼的。 陆小凤看不下去了,走到阿吉身边,叹道:“还是我来吧。” 阿吉又让出了斧头。 待陆小凤劈完院子里所有的木头,胳膊都要断了。 明明太阳还未升起,他却热得大汗淋漓,衣服都被汗浸透了,看着自己满身碎屑,他只想沐浴更衣。 就在这时,阿吉忽然道:“我要是你,现在就不走。” 陆小凤累得晕头转向,哪里听得进去这个,他摆摆手:“不行了不行了,我要进屋休息一会儿。” 说着,头也不回地往房间里冲。 未曾想,陆小凤刚进门不久,屋外传来一声惊呼—— “阿吉,早……哎,水缸满了,连柴都劈好了!” 女孩甜软的声音,充满了惊喜和感激。 陆小凤不由得支楞起耳朵,唇边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瞧你这副没见识的样子! 不等陆小凤笑出声,那道软糯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阿吉,你身上有伤,快别收拾了,剩下的我来吧,你快去休息,我去准备早饭!” ……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小鱼丸,你这话什么意思?! 房间里。 陆小凤不可置信地瞪大眼:什么乱七八糟的!那个男人还伤着呢,他那个身体,怎么可能打水劈柴?干活的是我,是你家小陆哥! 陆小凤越想越气,若非他为了换衣服,刚刚已脱得光溜溜,全身一件衣裳也没有,他定要冲出房间,和阿吉打一架。 混蛋,居然抢功! ——快解释啊,快帮我解释呀! 陆小凤急得干跺脚。 可惜,阿吉什么也没说。 他秉持了一贯寡言少语的风格,默不作声地返回自己的屋子。 第二十六章 晌午。 阿吉站在仓库门外,对里面低头刺绣的余弯弯说:“我答应赵老板,下午去米行。” 赵老板是附近有名的赵扒皮,在米行干活的人,出力很多,拿钱很少。 余弯弯手一顿,抬头凝视阿吉:“你身上有伤。” 阿吉低下头。 每当他不想和余弯弯说话时,他就会垂下脑袋。 今天的天气并不好。 就在刚刚,万丈光芒的太阳忽然被云层遮住,天再也没有亮起来。 在冬天,这是下雪的预兆。 阿吉在这个时候,带伤去米行干活,纯粹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舒坦。 余弯弯望着沉默却固执的阿吉,说:“穿厚一点……别再受伤了。” 阿吉“嗯”了一声,却在转身的那一刻,忽然道:“陆小凤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他没有给余弯弯多余的眼神,说完毫不犹豫地走开了。 余弯弯望着阿吉的背影,唇边扬起一抹若有似无的笑。 她没有看错,当初教坊里那些姑娘也没有看错。 阿吉这个人,看着冷,心却是热的。 阿吉出门的动静并不大,无奈余弯弯家实在是太小了。 对于习武之人来说,一点风吹草动都很明显。 陆小凤有些纳闷:“阿吉去哪儿了,好好看着店,怎么就走了?” 他已经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阿吉“抢功”那事儿了。 余弯弯道:“他去米行帮忙了,阿吉并不完全算我店里的伙计,我是按天付钱的,他很勤快,要钱很少,孤零零一个人,没有帮手,一个馒头就能让他干许多活儿。” 陆小凤一愣:“可他身上还带着伤。” “是啊,他身上还有伤。”余弯弯淡淡道,语气带了点嘲意。 这样阴阳怪气地说话,可不是小鱼丸的风格。 陆小凤想了想,笃定道;“你在生气?” “我为什么生气?” “你觉得阿吉不顾及他自己的身体。” 陆小凤望着余弯弯,有点吃味儿地说。 余弯弯道:“他的身体他自己都不在乎,我为什么要在乎呢。” 说完,她又低头,专心刺绣。 陆小凤看了会儿浑身冒黑烟的余弯弯,觉得后背凉凉的。 “他去了哪个米行?”陆小凤问。 余弯弯头也不抬地说:“赵记,东城那个赵扒皮,跟个蛤/蟆/精似的,一脸疙瘩。” . 陆小凤喜欢繁华热闹的地方。 就算没有小鱼丸,他也喜欢这座烟火气儿很浓的城。 按照小鱼丸所指的方向,陆小凤来到东城。 他没怎么打听,就找到了那家赵记米行—— ——暴雪将至,东城的商铺多已停业,唯有这家赵记米行的侧门外,聚满了找活儿的人。 赵记米行的老板要运一批粮食入仓。 赵记米行位于东城的黄金地段,粮仓则处于东城郊外,虽然都在东城,但隔得有点远。 老板需要几个强壮麻利的人,将这批粮食全须全尾送进仓库。 这是一个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出力的活计。 不少人都想过来碰碰运气。 毕竟还有半个月,就要过年了。 阿吉却不是需要碰运气的人。 他是赵老板点名要的伙计。 因为和那些拉帮结派的汉子们相比,阿吉是一个人,用他要便宜许多。 只要给他一袋米,他就能干三个人的活儿。 正是因为他太能干了,总是受到这个帮那个派的排挤,三天两头被人拉进巷子里揍一顿。 米行外人很多,陆小凤却很快锁定阿吉。 有些人天生就有一种特殊的气质,无论他多么落魄,只要他还活着,有他在的地方,你眼睛里就看不到别人。 阿吉就是这样一个人。 若非小鱼丸亲口证实,陆小凤很难相信,这样一个人,居然愿意在花楼里当个龟公。 要知道花楼里的龟公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听小鱼丸那意思,阿吉本可以当第一等,却偏生要当最后一等。 陆小凤看到了阿吉。 阿吉自然也看到了陆小凤。 两人四目相对,阿吉低下了头。 陆小凤不顾周围人奇怪的眼神,大步走到阿吉身边。 不等陆小凤开口,阿吉主动说道:“你不该来的。” 陆小凤反问道:“凭什么你能来,我就不能来?” 阿吉不说话了。 陆小凤觉得自己扳回一城,心里暗自得意。 就在这时,米行的门开了。 大门里走出一个大腹便便的矮个子男人。 几乎一瞬间,陆小凤便确定,这个人是赵老板。 他长得与小鱼丸形容得一模一样。 他的脸很圆很红,皮肤坑坑洼洼、凹凸不平,额头、下巴、鼻子、两腮都是红痘子,眼睛很小,像两颗蚕豆,鼻梁扁扁的,鼻头和鼻孔都很大,嘴巴快咧耳后根了。 真真一个/蛤/蟆转世! 陆小凤下意识闭上了眼睛。 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让他如此难受的一张脸。 赵老板环视一圈,扬声道:“阿吉,阿吉来了没有?” 众人纷纷扭头,看向人群里的阿吉。 阿吉在他们当中很有名。 一个干了很多活儿,却一分钱没有的穷光蛋。 阿吉走上前,低头道:“赵老板,我在这里。” 他看起来又卑微又可怜。 赵老板满意地笑了。 事实上,他怎么可能没有看到阿吉呢。 他只是想让阿吉主动走出来,在自己面前弯下腰,再唤他一声“赵老板”。 他最喜欢折腾的,就是这些腰杆笔直的下等人。 赵老板又说:“除了阿吉,我还需要四个人。” 说完,他笑着看向这些讨活儿的人。 人群里,一个满脸络腮胡的汉子喊道:“我们兄弟有五个人,我们可以要四个人的工钱。” 另一伙人高喊:“我们兄弟六个人,只要五个人的工钱。” 又有一伙人说:“我们兄弟七个人,也只要五个人的工钱。” 赵老板又露出他那种黏腻腻的笑容,他说: “我不管你们多少人,我已经有了阿吉,我只能再出四个人的工钱。” “要是没有他呢。” 赵老板圆溜溜的小眼睛,无不恶意地扫过阿吉,再一次露出恶心巴拉的笑容。 “要是没有阿吉,我自然需要五个人。” 话落,聚在米行外的人,齐刷刷看向阿吉。 风更强了,天更阴了。 望着四周不怀好意的人,阿吉握紧了拳头。 就在这时,一人挡在他面前,懒洋洋地说:“我和他是一块来的,我们俩能干五个人的活儿,只要四个人的工钱。” …… . 待陆小凤和阿吉走出通向米行侧门的胡同。 天空落下零星小雪。 阿吉凝视着陆小凤:“为什么要帮我。” 陆小凤笑了笑:“我没有帮你,我只是想打架了,那些人偏偏欠收拾。” 阿吉说:“你这样一闹,赵老板肯定招不到运米的伙计了,不怕惹麻烦吗?” 陆小凤笑了:“你觉得我怕吗?” 他定定望着阿吉。 阿吉笑了。 这是他第一次对陆小凤露出笑脸,比面对发财大爷,还要柔和一点的笑容。 陆小凤说:“那我们现在是朋友了吗?” 阿吉立刻收起笑容,迎着风雪大步向前,丝毫不理会陆小凤的问题。 陆小凤不甘心地追了上去: “喂,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帮你打了架,难道还没资格当你的朋友吗?” …… 雪越下越大,风声将陆小凤不满的声音送到很远的地方。 高高的阁楼,两人迎风而立,漫天飞雪在空中起舞,他们眺望远处长街,空荡荡的街道,也有两个并肩而行的人。 ——“我答应你的事,已经做到了,你答应我的事,何时完成?” ——“只要有消息,随时可以完成。” ——“好,我等着。” 第二十七章 对于陆小凤来说,今天是个极好的日子,因为他又多了一个朋友。 余弯弯烧了一桌子好菜。 还拿出了一壶珍藏已久的好酒。 阿吉有伤在身,本不该喝酒,可他还是喝了几杯。 陆小凤却喝了很多。 他觉得他醉了,又觉得他没醉。 可他最后却是被余弯弯和阿吉,两人合力抬进了房间。 时间不算太晚,可外面已是一片漆黑。 阿吉望着屋外纷纷扬扬的大雪,沉默不语。 待余弯弯从陆小凤的房间里出来。 阿吉扭头看了一眼余弯弯。 两人顺着长廊,一前一后,走到通向门市房的玄关。 忽然,前方的阿吉转身,定定望着身后的余弯弯:“你想做什么?” 余弯弯没有说话。 今天的她很不一样。 她的身上少了一种味道。 属于顾倾城标志性的“百果香”。 那是西域的调香大师,特意为“江南第一伶”调制的独一无二的香。 余弯弯很喜欢。 如若不然,她也不会放弃顾倾城的一切后,仍在使用这个香味的脂粉。 阿吉说:“今天你没有用香,你去了哪里?” 余弯弯笑了。 她实在是阿吉见过性格最好的人。 哪怕当年的阿吉只是个倒夜香的,她也从不露出鄙夷的目光。 这让她看起来,比别人更具亲和力,也更加高贵。 可如今,阿吉却从这张无比亲善、又无比柔顺的脸上,读出一丝危险的气息。 余弯弯说:“我没想到,阿吉你居然会注意到,连小陆哥都没注意到的事情。” 阿吉淡淡道;“他见了你,就像蜜蜂见了花,哪里顾得上这些?” 余弯弯又笑了。 这一次,她的笑容带了点儿温度。 让她看起来,更像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山中幻化成女人的山鬼精怪。 “阿吉,我喜欢小陆哥,我小时候就喜欢他,我不会害他。” 余弯弯的笑容甜美单纯,很难想像,一个在青楼住了近十年的姑娘,还能拥有这样清澈的目光。 阿吉看了眼余弯弯:“无论你做什么,不要后悔。” 说着,他快走了两步,转身消失在玄关处。 余弯弯望着玄关昏黄的光束。 唇角勾起一抹醉人的笑容。 . 入夜。 陆小凤忽然起身,他要出去证明一件事情。 就在这时,陆小凤忽然听到门外传来一阵极轻的脚步声。 有人! 陆小凤马上躺回床上。 很快,门开了。 伴随着一阵轻柔的脚步声。 闭着眼睛的陆小凤知道,自己床边站着一个人。 他本想装睡,可对方不给他机会。 “小陆哥,我知道你没有睡,那点酒至多让你头晕一会儿。” 陆小凤只好睁开眼睛。 仅一眼,他便怔住了。 眼前,是余弯弯,却又不是余弯弯。 她换了一件陆小凤从未见过的衣裳,雪白的两颊扑了淡淡的胭脂粉。 她原本就是金陵最美丽的芍药仙,稍稍打扮一下,便是美艳不可方物。 陆小凤看呆了。 他全身的血液涌到头顶,连呼吸都喷着热气。 明明是冬天,屋子里却燥得不可思议。 “小鱼丸,你,你……” 余弯弯浅浅一笑,将夜明珠塞到陆小凤手里:“小陆哥,好看吗?” “好,好看。”陆小凤滚了滚喉咙,眼珠子恨不得粘在余弯弯身上。 她看起来就像真正的大家闺秀,一颦一笑都透着端庄贤淑。 可真正的大家闺秀,不会穿着这么透的绫纱,也不会束出这样细的腰肢。 更不会深夜站在男人床边,慢慢解开衣裳。 陆小凤知道自己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但和眼下这一桩相比,“别的事情”也没有这么重要。 他先在心里狠狠唾弃了一番自己,然后心安理得的拉被子。 . 子夜。 陆小凤仓促赶到京郊的城隍庙。 天寒地冻,狂风肆虐,他却觉得浑身都很有力量。 整个人充满了难以形容的喜悦。 大地一片银白。 黑漆漆的,唯有城隍庙附近亮着灯,那里聚集着很多人。 大家踩在白皑皑的雪地上,情绪激荡又克制。 仿佛正在参加某个大人物的葬礼。 雪已经停了,夜空中挂着一轮圆月。 所有人激动地望着天空。 期待暗夜之王的降临。 陆小凤也望着天空,可他脑子里想得却不是无面偃师。 他想那个小小的四合院,和住在四合院里胆小又热情的女孩。 不,现在的她已经成为了一个女人。 陆小凤甚至有些埋怨,偃师为什么非选晚上现身。 害他不得不离开香香软软的被窝,跑到荒郊野岭,寻什么“行走在人间的白无常”。 正腹诽着,身前身后传来几个人的低呼—— “啊,来了。” “终于来了。” 却见头顶的苍穹,一条银白色的光束划过夜空。 陆小凤屏住呼吸,眼睛盯着黑漆漆的城隍庙。 狂风狠狠拍打着窗门。 一开一合的木门,与两个月前的十六日一模一样。 陆小凤甚至感觉,那个地方站了一个打更人。 那一开一合的大门,就是打更人的鼓槌。 他在敲,一下一下地敲。 在十六日终于降临时,“嘎吱——” 苍老的木门缓缓开启,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 月光拉出了一条长长的人影。 神像之下,立着一个人。 他戴着纯白色的面具,穿着纯白色的斗篷。 月光洒在他的衣袍上,照出了一条无比璀璨的星河。 人群中的陆小凤,眼睛死死盯着神庙里的人。 是自己想的那样吗。 是那个人吗? 陆小凤急切地心情忽然平静下来。 他在赌,赌一个契机的来临。 ——江湖成名并不容易,年轻人想要上位,最好的法子,是挑战一个公认的高手。 那个高手不见得武功真的高强,但他的名气一定要足够大,大到妇孺皆知、如雷贯耳。 只有打败这样的人,才能短时间内闻名天下。 无面偃师,是个很好的选择。 因为迄今为止,从未有人传出,亲眼见过偃师的身手。 死在偃师手里的人,也并非是身怀绝技的高手。 像赵大善人,若不是偃师,陆小凤甚至不知他会功夫。 又比如石中玉,没有偃师,谁也不知道他是长乐帮的新帮主。 那个契机,会来吗? 陆小凤也不知道。 陆小凤的赌运一直很好。 虽然他从未指望这种方式发财。 但显然,他是受命运青睐的人。 不等偃师走出城隍庙。 人群中已走出一个人,那是一个年轻的剑客。 他拿着一把造型古朴的乌鞘长剑,穿着一身雪白雪白的衣裳。 陆小凤感觉年轻人异乎寻常的眼熟。 仿佛是…… “西门吹雪?!” 人群中,有人惊讶地唤出陆小凤心底的名字。 年轻人当然不是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虽然也不大,还不至于吞了“还童丹”,皮嫩到这种程度。 他更像西门吹雪的儿子,一举一动都极力靠近自己崇拜的老父亲。 “我叫叶孤鸿。”年轻剑客说。 无面偃师没有说话。 可人群却出现了一阵骚动。 “叶孤城?他和白云城主是什么关系?” “他也是南海飞仙岛的?” “江湖上什么时候出现了这样一个人?” …… 叶孤城没有理会身后的讨论,他抬头,凝视着神庙中的暗夜之王。 目光中似有一团火。 剑客说:“我想向你下战书,可无人知晓你的行踪,我只能来这里找你,偃师,我希望与你一战!” 月光下,纯白的面具泛着诡异的光。 偃师一步步走出城隍庙。 所有人屏住呼吸,连陆小凤也很紧张。 这两个人,一个是谁也不认识,但疑似来自飞仙岛,行为举止异常像西门吹雪的年轻剑客。 另一个是大名鼎鼎的暗夜之王。 岂料,偃师只是轻声笑了笑:“你不是我的对手,回去吧。” 令人惊骇的一幕再次上演。 那个叫叶孤鸿的年轻人,竟然真的收剑,乖乖回到了人群中。 在他转身的一刻,陆小凤看清了他的脸。 这真是一个很年轻很年轻的剑客。 他也真的很像很像西门吹雪。 唯有眼睛…… 西门吹雪的眼神,总是充满了孤独和寂寥。 而这个叫叶孤鸿的年轻人,他的眼睛,没有一丝一毫的焦距。 刹那间,陆小凤脑子里想起一句话: “九幽阴风,吹散了魂魄。” 陆小凤深吸一口气,他已确定,面具后面的人是偃师。 货真价实的无面偃师。 现在他要走了,他要回去验证一件事情。 想着,陆小凤慢慢退出人群。 纵身一掠四五丈,飞快离开。 朔风吹面雪漫漫。 夜,更深了。 . 圆月当空。 雪夜,长街,一束昏黄的光,来自一家叫“娃娃”的店。 寒风呼啸,屋檐下的横匾“啪啪”作响。 没有人知道为何这么晚,店主还不关门打烊? 也没有人知道为何这个时间,店外还有客登门。 “陆小凤?” 阿吉望着冻得跟个萝卜似的陆小凤,目露惊讶。 阿吉是个表情很少的人,但这一刻,他看起来无比鲜活。 是年轻人应该有的样子。 陆小凤更惊讶,他像是看到鬼一样,极度震惊地盯着柜台后阿吉: “阿吉?!你怎么——” 四目相对。 阿吉心念一动,不动声色地问:“你以为,我应该在哪里?” 陆小凤走上前,压低声音道:“你不是偃师?” “偃师,无面偃师?”阿吉抬头,定定看着陆小凤,再一次露出那种凉薄的讥笑,“你以为我是偃师?所以你刚刚去了京郊的城隍庙?” 冬日寒风刺骨,陆小凤一路狂奔,脸冻得红中泛紫。 但这一刻,他羞愧的满脸通红。 他该如何回答呢。 说他察觉到阿吉会功夫,是个内功深厚的高手。 还是说,他觉得偃师和阿吉,两个人给他的感觉很像。 陆小凤不能说。 陆小凤什么都不能说。 作为朋友,他必须帮阿吉隐藏这个秘密,且要装做自己不知情的样子。 阿吉不知陆小凤的想法,他淡淡道:“让你失望了,我不是你期盼的大人物,我只是阿吉,没用的阿吉。” 第二十八章 从门市房出来,陆小凤知道,自己又失败了。 阿吉或许有秘密,但他一定不是偃师。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 最初他只是觉得偃师这个人很有意思,单纯想认识个朋友,就算被拒绝也无所谓。 交朋友这种事,本来就是你情我愿,哪有恼羞成怒的道理。 再说了,人都有不愿意倾诉的秘密,何必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让朋友把秘密说出来? 就连陆小凤也不清楚,自己何时有了胜负欲,对调查偃师真身这件事,起了志在必得的念头。 这完全不像他会做得事情。 陆小凤只能将自己不合常理的行为,归于人总有犯浑的时候。 他一门心思打探偃师的真身。 就是在犯浑! 经过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院子里一片银装素裹。 静谧的月光中,一切安逸祥和。 陆小凤静静望着深夜的雪景。 纷杂地心情渐渐放松下来,重新归于平和。 就在他准备回房美美睡上一觉时,浴房里忽然传出一下微弱的响动。 陆小凤身体一顿,但听“吱呀”一声,浴房的门开了。 门后走出来一个裹着衣裳的女孩。 她长发湿凉冰冷,环着自己瑟瑟发抖。 陆小凤当即解了衣服,裹住全身冒着寒气的姑娘。 “小鱼丸,大半夜不睡觉,你在这儿折腾什么呢。” 这个时间,就算备着热水,洗澡的中途水也要凉了。 余弯弯哆嗦着,害羞地低下头,小声说:“小陆哥,那里,那里不舒服……” 陆小凤甚至不用问“哪里”,人已经热得不像话。 “我送你回房。”陆小凤喉咙都在冒烟。 他没有说送余弯弯回那个房间。 那种难以启齿的小心思,让他觉得自己像个衣冠禽兽。 余弯弯亦步亦趋跟着陆小凤,当二人站在陆小凤房门外,他霍然转身,哑声道:“走错了,去你房间。” “不要。”余弯弯低着头,“就要这一间。” “你确定?”陆小凤惊讶。 余弯弯踮起脚,用动作代替了回答。 . 次日,余弯弯和陆小凤手挽着手,走出房间。 阿吉破天荒主动道了一声“恭喜”,他说这话时没抬头,陆小凤看了看小鱼丸,小鱼丸看了看陆小凤,两人都觉得这一声“恭喜”是对自己说的。 和往日一样,余弯弯去了厨房,和往日不一样的是,陆小凤也跟进了厨房。 此刻的他,就像阿吉形容的那样,像极了见了花的蜜蜂,恨不得粘余弯弯身上。 多年旧梦一朝实现,陆小凤全身充满使不完的劲儿。 阿吉看着热情高涨的陆小凤,不知想到了什么,勾了勾唇角。 午饭时,余弯弯对阿吉说:“下午我要出去一趟,你帮我守好店,遇到找麻烦的就找小陆哥帮忙,回来给你加钱。” 陆小凤近乎震惊地看着余弯弯:“你还出门?!” 阿吉喉咙里发出一声短促的嗤笑。 陆小凤瞬间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余弯弯两颊泛着红晕,她看起来很害羞,若地上有一条缝,指不定她就钻进去了。 可她又很坚持,她举着饭碗,挡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美丽的眼睛,凝视着陆小凤,低声解释道:“我必须要去。” 陆小凤刚想说“有什么事情比陪我还重要”,却听余弯弯道:“老板娘喜欢我做得娃娃,我做好了,一直没时间给她,刚好今日有空,就想给她送去。京中贵人多,保不准给我下帖,我不好回绝。” 陆小凤一噎,没好气道:“好吧好吧,你去吧你去吧,太阳落山前,我去接你。” 余弯弯软软一笑:“那就有劳小陆哥了。” . 阳光很好。 街道两旁堆着厚厚的雪堆。 还有小孩子团雪球打来打去。 余弯弯提着一个竹篮,穿过一条狭长的巷子,站在一户人家门前。 令人疑惑的是,这家所有的门都是敞开的,站在门外一眼便能望见厅堂。 余弯弯没有敲门,她提着篮子,娉娉婷婷地跨入大门。 还不等她进入厅堂,一个艳若桃李的女人,挡住了余弯弯的去路。 “你来做什么?”女人叉着腰,语气不善道。 余弯弯笑了笑,递上篮子,温和道:“快过年了,我担心你一个人忙不过来,给你送点年货,顺带给你做了个娃娃。” “你确定是给我的?” “那是自然。” 余弯弯笑容很和善。 女人脸色稍霁,她接过篮子,揭开篮子上的绸布,里面满满当当,都是腌好的腊肉、腊肠,确实是精心准备的年货。 女人翻了一会儿:“娃娃呢。” 说完,横了余弯弯一眼。 余弯弯从袖子里取出一个木盒子,当着女人的面打开。 盒子里躺着一对异常精致的傀儡娃娃。 这两个娃娃,衣着相似,长相却截然不同。 男娃娃胖嘟嘟的,看起来一脸富贵相;女娃娃粉妆玉琢,宛如章台杨柳,艳气逼人,眉宇间竟与女人有几分相似。 女人眼睛一亮,她当真是喜欢极了,却碍于面子,不愿意说出半分好话。 余弯弯微微一笑,将两个娃娃立在盒子里。 却见两个巧夺天工的娃娃,居然缓缓动起来,“他们”各自抬起了胳膊,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呀!”女人终于克制不住愉悦的心情,惊喜地叫出声,“给我看看!” 她迫不及待地凑到余弯弯身边,一双漂亮的眼睛,开心地盯着盒子里的娃娃,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 余弯弯笑道:“我这是班门弄斧了,喜欢吗?” 女人干咳了两声,故作姿态地撇撇嘴:“就……还行吧。” “你喜欢就好。” 余弯弯眼睛笑得像一轮新月。 女人不自在地移开了目光,口中道:“喏,他在里面等你。” “多谢老板娘指点。” 余弯弯笑着,将傀儡重新放回盒子中,与篮子一同交给美丽动人的老板娘。 “哼哼,看在年货的份上。” 大约是拿人手短,老板娘让出了路。 余弯弯深吸一口气,走进光线并不明亮的堂屋。 一张宽敞的太师椅上,坐着一个人,一个胖乎乎,一脸福相的男人。 他闭着眼,好像睡着了。 余弯弯却知道,他没有睡。 他只是不愿意见她,又不得不见她。 只能用这种方式,排解心中的闷气。 余弯弯说:“朱停,我来了,麻烦也来了。” 朱停睁开眼,他不似旁人,盯着余弯弯的脸,而是注视着她的胳膊。 那是余弯弯的左臂。 “拿来吧。”朱停淡淡道。 余弯弯笑了笑,走到朱停身前,右手伸进左侧袖口,但听“咔”一声脆响,一只造型奇特的铁环出现在朱停视线中。 “一切就拜托了。”余弯弯声音轻得近似呓语。 第二十九章 朱停接过铁环,仔细打量了一番,将铁环叩在自己胳膊上。 只见胖胖的男人举起手臂,对准大门。 “喂,你要——”不等余弯弯说完。 “啪!” 机关启动,无数条银丝冲出铁环。 只听“砰”一声巨响,笨重的木门,竟被整扇拆下,“咣当——”一声,重重砸在院子里。 木屑横飞、残雪飞扬。 余弯弯惊呆了,不可置信地看向朱停: “你疯了?!” 朱停望着自家厅堂,被拆得稀巴烂的几扇木门,不紧不慢地收起铁环。 看起来还很高兴的模样。 紧接着,屋外传来女人忍无可忍的尖叫: “姓余的,老娘跟你没完!” 余弯弯顿时反应过来,瞪着朱停:“你陷害我?!” 朱停没有回答,他也没有时间回答。 因为千娇百媚的老板娘,已经杀气腾腾地冲进来—— “姓余的,你给老娘滚出来!” . 老板娘不喜欢余弯弯。 没有哪个女人,愿意看到自己的丈夫和另外一个女人,拥有一个共同的、自己却不知道的秘密。 哪怕他们几年才见一回。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别实际的原因—— 余弯弯每次登门都没好事! 她上上次来,朱停的太师椅碎成了木屑。 上一次出问题的是吃饭的桌子。 这次又拆了自家厅堂的六扇木门。 自老板娘知道,丈夫还有余弯弯这么个朋友后,余弯弯总共就来过三次,次次都像拆家…… “你就是成心不让我好过,是不是?” 老板娘叉腰,看着院子里满地木屑,一双美目喷火,恨不得将余弯弯烧成炭。 余弯弯苦笑:“老板娘,我说这个是你男人干得,你信吗?” 老板娘冷笑,那架势就像说,你觉得我会信吗? 余弯弯道:“不管你什么想法,这次真不是我。” 老板娘翻了个白眼,向余弯弯摊出一只手:“拿来!” 余弯弯叹了口气,明明是朱停不喜欢他们家堂屋大门的颜色款式,想找个机会换掉家里的门,可老板娘偏偏不信。 余弯弯只得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银票,放到老板娘手里:“我也只是做小生意的,老板娘,手下留情吧。” 老板娘扫了眼银票的数额,嫌弃地收起来:“你可真是太穷了,女人想要一个人过得舒服,一定要有钱……你,差远了。” 余弯弯哑然失笑,她可真是太喜欢这样的老板娘了。 余弯弯好脾气道:“是是是,我一定努力赚钱,做个有钱的女人。” 老板娘非常满意余弯弯识时务的表现:“以后注意点,别一天到晚毛手毛脚。” 教训完,迤迤然离开。 . 余弯弯回到厅堂。 虽然被老板娘狠狠敲了一笔,她却没有生气。 许多人眼中,胖乎乎的朱老板和美艳绝伦的老板娘并不般配。 还有一些人认定,老板娘跟着其貌不扬的朱停,是别有所图,她迟早会受不了一身肥肉的朱停,给他戴一顶鲜亮的绿帽子。 余弯弯却知道,老板娘很爱她的丈夫。 哪怕朱停是个其貌不扬的胖子,老板娘依然觉得他会放光。 余弯弯望着手里忙忙碌碌的朱停,叹了口气:“刚刚,我替你背了一个好大的锅……” 朱停淡淡道:“那是你们俩的事,我替你把这东西修好,不可能白干活。” 余弯弯笑道:“你们夫妻快钻钱眼里去了。” 朱停也笑了,他一边帮余弯弯修铁环,一边说:“她在珠光宝气阁看中了一套首饰,却因为顾虑我没有买下来,我虽没看出来那套首饰有多好,却打算买来送她做礼物。” 朱停脸上洋溢着幸福。 余弯弯乐了:“所以你俩当我是肥羊,逮着我猛宰。” 朱停悠然道:“都是你自投罗网,也怪不得别人。” 朱停拥有一双巧手,他总能制作出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余弯弯静静看着朱停用各种自己也叫不出名字的工具,在铁环上敲敲打打,唇边泛着一抹柔和的笑容。 过了好大一会儿,朱停放下手中的工具,将铁环还给余弯弯: “已经修好了,并没什么大问题,我给你换了几根新线,你有时间试试,不过,我还是希望你永远用不到它。” 余弯弯接过铁环,将它重新叩回手腕:“我也希望有那么一天。” 朱停:“我还是搞不懂你,你明明可以让自己过得更舒服一点,为什么还要做那些吃力不讨好的事。” 余弯弯笑了笑:“大概是,我是一个人吧,一个人的顾虑总是少些。” “你就打算永远一个人这么过下去?”朱停难得关心了一下老朋友。 余弯弯柔声道:“我也不知道,不过一个人挺好的。” “那他呢?”朱停道。 余弯弯一怔,很快又恢复了先前那种温和的笑容:“和他没关系,这世上有许多人,男人、女人都有,总觉得好像是个人,就要成家,我却不这样想,我可能会有个伴儿,但我并不想成家,你问我原因我也说不出来原因,可我就是不想,至少现在不想。” 朱停叹了口气,他也只能叹一口气。 余弯弯望着外面的天空。 不知不觉,已是霞光满天。 余弯弯曼声说:“朱停,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她将银票放在桌子上。 朱停看也不看,直接卷起来收进怀里。 就在这时,老板娘扭着腰,从屋外进来。 她已经中途进来过好几次,每次都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但这一次,她是真的有理由: “门外来了一辆马车,是来接你的。” 老板娘故意放高了声音,眼睛不断瞟向朱停。 余弯弯当然注意到老板娘的小动作。 被人当做“勾引丈夫的狐狸精”,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余弯弯并没有被冒犯的感觉。 她微微一笑:“那确实是来接我的,朱停、老板娘,我走了。” 朱停面无表情。 老板娘兴高采烈,恨不得手舞足蹈欢送余弯弯。 余弯弯笑了笑,离开昏暗的堂屋。 朱家所有门都是敞着的,从昏暗的屋子里,能清楚看到室外的一切,室外的人却看不清屋子里发生的事。 待余弯弯走后,朱停抬头,凝视停在大门外的马车。 马车里跳下来一个年轻的男人。 虽然从厅堂到大门,是一段不短的距离,可朱停还是看到了男人的长相,尤其是他唇边两撇讨厌的小胡子。 “哼,果然是他。”朱停冷冷道。 一旁的老板娘惊讶地望着朱停。 她原本惊讶余弯弯有男人这件事,听到朱停这么说,不禁道:“你认识?” “他化成灰我都认得。”朱停淡淡道。 朱停看着男人小心翼翼搀扶着余弯弯,将她拥到车上,觉得又恶心又腻歪。 不过他很快意识到什么,先是吃了一惊,继而放声大笑。 “鱼丸子,真有你的!哈哈哈——”朱停乐得手舞足蹈,完全不顾老板娘喷火的眼神,大笑道,“陆小凤是个大蠢猪,陆小凤是个大蠢猪,鱼丸子做得好,鱼丸子做得好!” 直到马车离开,朱停仍在笑。 老板娘非常想知道丈夫因何而笑,却碍于面子,不得不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 爱情使人患得患失,也使人想变成爱人眼中,最好的那个人。 待朱停笑够了、笑停了,老板娘眼珠一转,矜持地问道: “你在笑什么……这么一下午,你和余姑娘都聊了些什么?” 朱停收起笑容,答非所问道:“她来找我修东西。” “修东西?”老板娘有些好奇,“修什么东西?” “好东西。” 朱停眼睛里闪烁着光,多余的话却一句都不肯说。 老板娘气得冒火,秘密,又是秘密! “她一个做木偶的,能有什么好东西?!你是她什么人,她让你修你就修?!”老板娘恨得牙根痒痒,恨不得冲出去,把余弯弯撕了。 朱停叹了口气:“虽然我们是一起长大的,但我和她没那种关系,我不喜欢她,她一直都有喜欢的人。” 老板娘冷笑:“她喜欢谁?来接她的男人?” 朱停笑着摇头,叹道:“你可真是傻了,想想她是和谁一起长大的?” 老板娘本想说“当然是和你”,话到嘴边却忽然怔住:“……陆小凤?” 朱停和余弯弯一同长大,又与陆小凤是认识了二三十年的老朋友,这么算起来,余弯弯肯定也认识陆小凤。 老板娘顿时想到了什么,惊道:“刚刚那个男人是陆小凤?” 听到这个名字,朱停嫌弃道:“鱼丸子什么都好,就是眼光差了些。” 老板娘却开心得忘乎所以。 原来余弯弯喜欢陆小凤啊。 她抚摸了一下胸口,总算放下心来。 正月十五【未完 阿吉走后,余弯弯的四合院又回到了陆小凤记忆里的样子。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阿吉在的时候,陆小凤时常看他不顺眼,觉得这个家伙耽误了自己和小鱼丸亲热。 阿吉走后,陆小凤又时常想起他。 天越来越冷,也不知道那家伙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吃饱、有没有穿暖、有没有被欺负? 转眼到了年底。 余弯弯又陆续收到六张请帖。 天子脚下,一块砖头砸下去,四个皇亲、三个国戚、两个当官的、一个有钱的。 下帖子的六户人家,余弯弯哪家都得罪不起,可说来也巧,这六家人不约而同选择元宵节这日,倒让余弯弯有了名正言顺的推辞理由—— “民女已答应了平南王府的管家,元宵节那日为王妃献艺,怕是不能应约了。” 平南王是当今天子的亲叔叔,前几日奉旨入京,在城中掀起了一股“东南热潮”。 有平南王府的请帖在前,其余六户想请“顾倾城入府献艺”的人家,也只能抱憾而归。 . 正月十四日。 街上已是张灯结彩,**重威独自漫步在热闹的街头,身边并没有随从和侍卫跟着。 因为他的铁掌硬功,已是东南第一,就是放眼整个江湖,能在他掌中逃生的,也不过寥寥数人。 忽然,一个年轻的男人挡住了**重威的去路。 “**大总管。” 那一刻,**重威汗**都竖起来了,只见挡路的男人样貌英俊风流,衣着体面舒适,看起来就像一个翩翩公子。 **重威不由得张大嘴巴,眼睛直勾勾盯着男人唇边两撇小胡子: “陆小凤?!怎么是你?!” 陆小凤笑眯眯望着**重威:“见了老朋友不请我去酒楼喝两杯吗?” **重威爽快笑道:“求之不得,不过咱们丑话说前头,你喝酒、我喝茶,你可不能因为这个与我翻脸!” “那是自然。” 二人有说有笑去了城中最气派的酒楼。 **重威豪爽地对店伙计说:“要雅间,上店里最好的酒、最好的菜、再来一壶好茶。” 店伙计麻利道:“好嘞,二位爷,楼上请!” 待好酒好菜上齐后,**重威打发走店伙计,迫不及待问道:“陆兄,你怎么会在京城?” 陆小凤反笑道:“这话本应我问你才是,你不是应该在平南王府吗,怎么来了京城?” **重威笑道:“你既然也在京城,应该知道我们王爷奉旨入京,我身为王府总管,自然也在这里。” **重威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又为陆小凤斟满酒,二人碰了一杯。 待酒过三巡后,**重威说:“自我进了南王府,就不再过问江湖事,我当你是朋友,你若有话直说,但凡我能办到的,绝不推辞。” 陆小凤道:“我想请你照顾一个人。” “谁?” “明日府上元宵夜宴有一位女客,劳烦**兄照拂一二。” “这个包在我身上。”**重威一口应下,“劳烦陆兄告知是哪位女客,我好提前吩咐下去。” “傀儡店的余老板。” **重威一怔,余老板,没听说过啊。不等他开口询问,一个名字在他脑海中飞快闪过:“……顾大家?” 陆小凤点点头。 **重威哑然失笑:“金九龄说你一掷千金为‘江南第一伶’赎身,我本不信,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顿了顿他又道:“陆兄放心,就算没有我,府上也无人为难顾大家,王妃甚爱顾大家的吴音和傀儡戏,前几日又得知顾大家为了应王府之约,推了好几家贵人,心里正欢喜着呢,绝不会难为她。” 陆小凤笑了笑,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