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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字很丑的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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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字很丑的大作家


    第二天。


    晨光还未照进南昌街。


    脚步声、吵架声,锅碗瓢盆的碰撞声就沿着门缝流了进来。


    杜谨欢绷紧双腿站在卫生间门口,尖着嗓子大喊:


    “爸你快点!我上学要迟到了!”


    “好了,好了!”


    杜国昌系着腰带走出来。


    “阿言,码头那边腾不开手,等下你带小苏去办证。”


    “嗯。”


    杜谨言点头:


    “我正好要出去一趟。”


    说着把折叠桌展开,摆好矮凳,接过张秀兰递来的热粥。


    房间太小,桌子吃饭时才会支开,吃完就要收起,不然没办法走路。


    他昨夜就是在这里打的地铺,床位则让给了沈昭苏。


    早饭是白粥配咸蛋。


    “小苏。”


    张秀兰抬手招呼,态度热情:


    “快坐,坐下吃。”


    沈昭苏乖巧点头,侧着身子坐下,尽量蜷缩身体,处处透着小心翼翼。


    洗漱完的杜谨欢把胳膊往桌上一支,直接占了大半位置,筷子戳着碗底,头也不抬:


    “一个大陆妹,不知道哪来的,张嘴就说是我们家的人,说出去都让人笑话。”


    “欢欢。”杜国昌抬头。


    “我又没说错!”杜谨欢扒了两口粥,冷眼斜视:


    “就知道吃,也没点眼力劲,不知道帮忙做饭啊?”


    沈昭苏两眼发红。


    她一大早就起来打扫房间,也想帮着做饭,是张秀兰不让。


    米粮、厨具在哪,外人一时半会不清楚。


    再说。


    转身都费劲的地方,也容不下两个人忙碌。


    想到自己千辛万苦、死里逃生来到这里,却要受人冷嘲热讽,她心里更是委屈。


    “够了!”


    杜谨言声音一沉:


    “吃饱了就去上学,这么多年也没见你去厨房帮过忙,有什么资格埋怨别人。”


    “哼!”


    杜谨欢闻言满脸怒气,冷哼一声扔下筷子,饭也不吃,抓起书包摔门而走,在楼梯间砸下一串脚步声。


    张秀兰见状,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她性格不坏的。”


    沈昭苏垂着眼,把那一瓣咸蛋夹进杜谨言没吃完的粥碗里,似乎是想用这种方式拉进关系。


    …………


    南昌街不长。


    从海坛街往北走到石硤尾,也就一公里。


    街不宽,两车道,骑楼连着骑楼,一栋挨着一栋,没有缝隙。


    骑楼底下的柱子被小广告糊了一层又一层,撕掉旧的贴上新的,厚厚的像纸壳。


    每栋楼都长得差不多。


    楼下是店铺,米铺、药材铺、烧腊铺、茶餐厅等。


    铁闸门拉开就是生意,门口的招牌伸到行人头顶,横七竖八挤成一团。


    楼上是住户,窗户小,防盗网锈迹斑斑,一根根竹竿从窗口伸出来,晾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像万国旗。


    杜谨言上身的确良白衬衫,袖口整洁,下着蓝色西裤、帆布鞋。


    算不上时尚,却清爽、利落。


    沈昭苏落后半步,不时朝两侧观望,眼神既有初来乍到的忐忑,也有几分好奇。


    来港人员办身份证,要去人民入境事务处,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件小事要办。


    两人走进一家文具铺,老板认得杜谨言,不等开口就把几个信封、邮票摆上柜台。


    “阿言,又寄稿?”


    杜谨言点头,拿起两个信封写上地址,又从公事包里取出准备好的稿件折好放进去。


    其中一个信封里除了稿件,还塞了邮票和空白信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章字很丑的大作家(第2/2页)


    沈昭苏盯着信封上的地址,眼中显出诧异,低声询问:


    “你在给报社写稿?”


    “嗯。”杜谨言头也不抬:


    “《明报》。”


    “……那个金庸办的?”


    “你知道?”


    “我看过他写的小说,家里有本《射雕英雄传》,封面都翻烂了。”


    杜谨言封好信封,抬眼看她,微微一笑。


    “你识字,对香江文化也有了解,肯定能很快适应这里。”


    沈昭苏捏着衣角,没有吭声。


    “走吧!”


    付了钱,杜谨言把信投进路边的邮筒。


    “那个……”沈昭苏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没能忍住心中的好奇,开口问道:


    “为什么要往信里面放邮票、信封?”


    “退稿用的。”杜谨言解释道:


    “如果稿件没被录用,编辑就可以用寄过去的信封、邮票把稿件退回来。”


    “没有这些,没用的稿件就会扔进垃圾桶。”


    邮票、信封虽然不值钱,但报社每天的投稿少则几十,多则数百,整体下来也不少。


    所以在投稿的时候附上邮票、信封,就成了双方约定俗成的规矩。


    “哦!”


    沈昭苏恍然,又道:


    “为什么寄给《明报》的稿件不用?”


    “那是约好的稿子,一定会用的。”


    “你靠给报社写稿生活?”


    “差不多。”杜谨言点头:


    “目前是。”


    沈昭苏沉默。


    写文章在报纸上刊登,在她印象里是高等文化人的专属。


    靠写文章生活,更是要大作家才行。


    她出身书香门第,自幼读书识字,却也从未想过能发表文章,更想不到自己从未谋面的“未婚夫”竟然能做到。


    沈昭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腹有茧,指甲缝里有洗不掉的泥灰。


    这双手什么活都能干,唯独握不住一支笔。


    她抿了抿嘴,把那份说不清是羡慕还是自卑的情绪,悄悄压了下去。


    “你觉得我的字怎么样?”杜谨言突然问道。


    “啊!”


    沈昭苏一愣。


    “字。”杜谨言边走边问:


    “我的字,如何?”


    “这……”沈昭苏迟疑了一下,低声道:


    “爷爷跟我说过,文章贵在内容,字写得好不好不重要。”


    “哒!”


    杜谨言停下脚步,转过身双目炯炯盯着她,开口道:


    “我对我的文章很有自信,但一开始投稿却很不顺利。”


    “你猜是为什么?”


    “……字?”


    “不错。”杜谨言点头:


    “就因为我的字太难看,导致一些编辑根本不看文章内容。”


    “你的字写得怎么样?”


    “……还行。”沈昭苏的声音里并没有太多自信。


    她并不认为自己的字有多优秀,但肯定比面前这位‘大作家’要好。


    一想到自己也有强过对方的优点,她心中不由一喜。


    字很差的大作家!


    这个人真有趣。


    “‘行街纸’办出来需要三个月,这三个月你没办法找工作。”


    杜谨言道:


    “这段时间不妨帮我整理文章,我会付你一定酬劳。”


    “啊!”沈昭苏一脸惊喜:


    “我可以吗?”


    “可不可以,要等我见到你的字再说。”杜谨言摆手,朝缓缓停下的双层巴士一指:


    “先上车,去入境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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