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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1章 向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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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高鸣如果能作为人才引进,留在帝都,那就上帝都户口。


    如果不能,作为帝都大学的学生,她不管去哪个城市工作,人家也都会把她留下来。


    所以,根本没比要把户口留在村子里。


    高鸣的妹妹就不一样了,她的户口在父母名下,该怎么把户口迁出来是个问题。


    “去当地妇联告状不行吗?”


    薛甜提议。


    “可以试试,鸣鸣你回老家之后直接去当地妇联,说父母想卖掉妹妹,还想卖掉你。”


    “你是帝都大学的学生,你说自己以后创业也会回馈家乡。”


    “只是不希望自己努力学校还没回报悉心栽培自己的土壤,就被迫嫁人,实在不甘心……”


    大家七嘴八舌地教高鸣怎么做。


    高鸣的信心稍微足了一点。


    “不过,让妇联上门迁户口这件事,得等你把你妹妹带走之后才能做。”


    “还有,你妹妹的户口迁出来之后要落在哪里,这也很重要。”


    高鸣脸色越发难看。


    因为她发现,自己之前真的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可以落在街道,不过,还要开当地给不给办。”


    沈鹿她们了解得不多,只能凑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还在网上搜索到底该怎么解决户口问题。


    在宿舍睡了午觉,沈鹿下午就精神饱满地去参加考试了。


    等到考试结束,她再回家。


    因为今天要考试,她把所有病人都调到了明天看病。


    沈鹿也真没推脱梁媛那边,她是真的忙。


    最后一个病人赵清然看完之后,已经是晚饭时间了。


    沈鹿又接了楚离的电话,让她去岚烟吃饭。


    “我想休息。”沈鹿只能说自己今天累了一天。


    “那你总还没吃饭吧?”


    “今儿何青他们弄了一头宁省盐池滩羊。”


    “这羊才一岁半,三十几公斤。”


    “这种羊以肉质细嫩、膻味极轻、脂肪分布均匀出名。”


    “被誉为羊肉中的贵族。”


    “这种羊考出来,羊皮酥脆,肉质鲜嫩多汁,尤其适合像你这种不喜膻味的。”


    口感好,鲜嫩多汁,听得沈鹿都想流口水了。


    这大冬天的,如果能吃这么一口烤全羊,那该多幸福?


    “弄来这烤全羊的是我们一个朋友,他身体出了点问题,想请你顺便帮忙看看。”


    楚离说得隐晦,实际上也表明了这个人和他们是同一个圈子的。


    不过,只是让沈鹿顺便瞧瞧,让她也不要有压力。


    沈鹿明白了,这是给朋友介绍医生,同时也是给她介绍人脉。


    她虽然累,但没有拒绝的理由。


    于是,沈鹿决定去岚烟吃饭。


    只是她没想到,自己这一去,就遇到了梁媛和她的朋友。


    这一幕好像似曾相识。


    宋可贞当初过生日也是在岚烟请客。


    看来,帝都的年轻人很喜欢在岚烟办party。


    这里也确实很合适,环境好,好吃好玩的也多。


    “小鹿妹妹,你是来参加我生日party的吗?”


    不对啊,沈鹿之前已经拒绝过她了,肯定不是来给她过生日的。


    梁媛好奇:“小鹿妹妹,你有病人在这里吗?”


    选这种地方看病,应该也是年轻人吧?


    “嗯,你真聪明。”沈鹿朝梁媛竖起大拇指。


    梁媛和宋可贞显然不一样。


    人家虽然家境好,但并没有自视甚高。


    而且没有因为沈鹿都来岚烟了,却不是来参加自己的生日party而生气。


    “那我不耽误你,你看完病人要是有空,就来找我玩,我在一楼包了一个小厅。”


    一楼是划分了好几个厅,可以单独包。


    一楼的性价比也相对高一些。


    “好,我要是有空就去。”沈鹿没拒绝,但这也仅仅是一句托词。


    人家都是好些年的小姐妹,她一个不熟悉的人去干嘛?


    梁媛不是都说了,后面会请她单独吃饭。


    沈鹿走的时候,还能听到梁媛身边的一群人在叽叽喳喳讨论自己。


    “媛媛,这人是谁啊?”


    “我怎么瞧着有点眼熟?”


    “你还请人来参加生日趴,是交到我们不认识的新朋友了吗?”


    梁媛忍了一下,还是看了一眼她那个塑料姐妹:“这是我学妹,叫沈鹿。”


    “沈鹿,我想起来了,她不就陆少那位传说中的乡下未婚妻?”


    说起陆星野,大家不免看向今天也盛装打扮了的另一个女生。


    “向晚,你不是说陆总的未婚妻不好看吗?”


    “我怎么觉得她挺漂亮的?”


    “哪里是挺漂亮,在座的诸位,包括我自己,也赶不上人家吧?”


    向晚冷哼:“漂亮有什么用,乡下来的,以后不仅不能成为星野哥哥的助力,还会成为阻力。”


    梁媛听见这话就不赞同了:“什么叫阻力,人家医术好,会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不知道多少人感谢她。”


    “她只要治病救人,就能为陆家提供助力。”


    “你不会以为,谁家的人一辈子都不会生病吧?”


    向晚对此也有自己的见解:“那有什么用,她的医术难道好得可以救很多权贵了?”


    “大多数病人还是普通人吧,那治病救人能赚几个钱?”


    向晚心里有满满的优越感,她家里人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能帮远扬集团赚到很多钱。


    “那你就错了,我听说她治好了洪一尧。”


    梁媛也不怕向晚生气。


    反正向晚一天到晚就知道掐尖要强。


    也不知道她和陆星野相差好几岁,是怎么看上人家的。


    这就巧了,陆星野还真和向晚有些渊源。


    确切地说,是救过向晚的命。


    如果不是陆星野,向大小姐就被人拐走了。


    哪怕是大小姐,如果被拐卖到偏远山区,她这辈子也是毁了。


    所以,对于陆星野,向晚疯狂迷恋。


    虽然她没有舞到陆星野面前,却经常私底下以陆总夫人自居。


    这是她自封的,就如同那些明星的粉丝,老是以人家的老婆,老公,甚至爸爸妈妈自居。


    她对沈鹿的讨厌,也是基于此。


    原本大家都以为她真的只是追星,无伤大雅。


    可向晚得知人家有未婚妻之后,每次都说沈鹿坏话,就有点不对劲了。


    这不是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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