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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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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四年夏天,念远十六岁了。他读完高一,个子已经比他阿爸家兴还高了,肩膀也宽了,走在承天巷里,从背后看像一棵往天上蹿的树。他的声音彻底变了,低沉沉的,从喉咙里出来的时候带着一种嗡嗡的回响。他说话越来越慢,像每个字都要在嘴里嚼一遍才肯放出来。家兴有时候看着他,会恍惚一下——不是看儿子,是看一个不认识的人。这个人长得像他,又不完全像他。像他的是那张脸,不像他的是那双眼睛里装的东西。他眼睛里装着的东西比家兴当年多——多了一条路,多了一本帐簿,多了一根扁担,多了一个从缅甸走到泉州的老人。


    念远暑期在陈家超市帮忙。每天早上一起来,先把门口的落叶扫乾净,再把货架上的东西重新摆一遍。他摆东西跟他阿嬷陈阿圆一样,每一样都要摆到正正好的位置,歪一点都不行。酱油瓶的标签要朝外,金枣罐子的缺口要朝里,收银台上的计算器要放在右手边。小芳说他跟你阿嬷一个样。他说他没见过阿嬷摆东西。小芳说,你就是没见过,才摆得跟她一样。有些东西不用学,生下来就会了。


    七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念远在超市里理货,一个老太太拄着拐杖走了进来。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对襟大褂,头发全白了,梳成一个髻,用黑色的发夹别在脑后。她走得很慢,脚在地上拖着,一步一挪。念远放下手里的东西,走过去扶住她。老太太抬起头,看着他,看了很久。她的眼睛是浑浊的,灰白色的膜蒙在眼球上,像隔着一层雾。但那层雾后面有什么东西在闪。


    「你是陈家铺子的?」她的声音沙哑,像很久没有喝过水。


    念远说:「是。这是陈家超市。」


    老太太点了点头。「我认识你阿嬷。陈阿圆。她还在吗?」


    念远说:「走了。二〇一七年走的。」


    老太太没有说话。她在收银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把拐杖靠在墙边。她坐了很久,久到小芳从后面走出来,看了念远一眼,念远摇了摇头。老太太终于开口了。「你阿嬷给过我一颗金枣。」念远蹲下来,蹲在她面前。老太太说,「那年我十二岁。我饿晕在街上,你阿嬷把我扶起来,给我倒了一碗水,又给我一颗金枣。她说吃了就好了。我吃了。好了。」


    念远从货架上拿了一颗金枣,用芭蕉叶包了,放在老太太手里。老太太接过金枣,没有吃,攥在手心里。她站起来,拄着拐杖,慢慢地走出了超市。走到门口停下来,没有回头。「你像你阿嬷。圆脸,大眼睛。」


    念远站在超市门口,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巷口。他站了很久,久到小芳出来叫他,他才转身走回去。他走到货架前,拿了一颗金枣放进嘴里,嚼着,先酸后甜,吃到最里面那一点点苦。那苦比以前淡了,淡到几乎尝不出来了。


    八月初,家宁从泉州一中退休三年了。她闲不住,每周二和周四去社区教老年人识字,用的教材是自己编的,从最简单的「人丶口丶手」开始。她教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教。那些老人学得也很慢,一个字要写好几遍才记得住。她不急,他们也不急。她跟他们说,慢慢来,路要一步一步走。


    念远有时候放学后会去社区接她。他站在教室门口,看着家宁站在讲台上,手里拿着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一个「路」字。她写得很慢,一笔一划。她写完这个字,转过身,看着那些老人。


    「『路』字,左边是一个『足』,右边是一个『各』。各人用自己的脚走,就是路。别人的路是别人的,你的路是你的。你走出来的路,才是你的路。」


    念远站在门口,把这个字记在了心里。各人用自己的脚走,就是路。


    八月中旬,家安带着念远回了一趟永春。他们开着车,从泉州到永春,两个小时。念远坐在副驾驶,一路上没有说话。他看着窗外的山,山是青的,一座连着一座,密密匝匝的,像一家人挤在一起。他想,阿祖当年从缅甸走回来,走的就是这样的山吗?比这些山还多,还高,还远。


    他们到了永春,把车停在村口,走进村子。村子跟几年前没什么变化,土路还是土路,老屋还是老屋,龙眼树还是那棵龙眼树。那棵树更粗了,树干一个人抱不住了,树皮上长满了青苔和裂纹。家安站在树下,伸出手摸了摸树干,粗糙的,扎手的。这棵树在他阿公陈远水活着的时候就在了,在陈阿圆活着的时候就在了,在苏阿梅丶林清石活着的时候就在了。它还会在很久,久到他们都走了,它还在。


    他们走上山坡。四座坟并排躺在那里,在夏天的阳光下静静地躺着。坟上的草绿了,风吹过来,草叶摇着,像在跟来的人打招呼。家安在陈阿圆坟前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两颗金枣放在那里。念远也在陈阿圆坟前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两颗金枣放在那里。四颗金枣排成一排,金黄金黄的,在阳光下透亮。


    家安对着坟头叫了一声阿母。没有人应。又叫了一声阿母。还是没有人应。他不叫了。


    念远跪下来,磕了三个头。他站起来,看着这四座坟——陈远水丶苏阿梅丶陈阿圆丶林清石。四个人,四条命,一条路。他们从不同的地方走来,在同一个地方停下。


    家安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转过身。「走吧。下山了。」


    念远跟着他走下山坡。走到半山腰,念远停下来,回过头看了一眼。四座坟并排躺在山坡上,在他的视线里越来越小,越来越远。他没有说什么,转过身,继续往下走。


    九月,念远上高二了。他选了文科,因为他喜欢语文,喜欢历史,喜欢那些从前的故事。他的语文老师不是家宁,家宁退休了,是一个年轻的男老师,姓刘,刚毕业不久,戴着一副圆框眼镜,说话慢条斯理。第一节课,刘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个字——「传」。他转过身,看着下面的学生。


    「这个字,左边一个『人』,右边一个『专』。一个人专门做一件事,把他做的东西交给下一个人,下一个人再交给下一个人,这就是『传』。」


    念远看着这个字,看了很久。他想起那本帐簿,想起陈远水写的那些歪歪扭扭的字,想起家宁写的那些密密麻麻的字,想起自己夹在最后一页的那颗金枣。一个人专门做一件事——陈远水专门走路,从缅甸走到泉州;陈阿圆专门开店,从陈家铺子开到陈家超市;家安专门开车,从一辆车开到几百辆车;家兴专门种花,从一株玫瑰种到满山遍野;家宁专门写字,把那本帐簿写得满满当当。他们都在做一件事,把他们做的这件事交给下一个人。


    念远从口袋里掏出那颗金枣,放在桌上。金枣金黄金黄的,在阳光下透亮。


    窗外,风吹过来,榕树的叶子沙沙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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