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北大街
啊咧?
罗维感受到这些怪物的杀意,有些懵逼,不明白这群怪物为什么会如此针对自己。
而且地下城也不对劲。
但刹那间,他忽然反应过来。
地下城针对的不是自己,而是神灵,但凡神灵敢进入地下城,都会引发地下城的暴动。
原剧情中,赫斯缇雅就曾经进入过地下城,从而引发了地下城的暴动。
而他本人好像曾经吞噬了死神,取代了死神。
很多人看罗维,都觉得罗维就是死神。
没有想到地下城竟然也觉得罗维是一个神灵,直接开始针对罗维。
啊这————
好吧,好吧,针对就针对吧。
罗维扭头对艾斯德斯三个人说道:「把这群怪物全部都处理了,然后去外面找我。」
话音刚落,他就施展出瞬移,凭空消失在了地下城。
暴动的怪物们顿时将目光转移到了艾斯德斯几个人的身上。
艾斯德斯看着这群敌意十足的怪物,不由自主的露出了一个狰狞的笑容。
这可真是太好了。
另一方面,罗维从地下城瞬移出现后,凭空出现在迷宫都市欧拉丽的一座屋顶。
他居高临下的望去,发现整个城市被坚固而巨大的城墙所包围,外周有许多较高的建筑物,越靠近中心的建筑物则越低。
中心就是巴别塔。
城市内部由从中心向八个方向辐射的主要街道划分的八个区域组成,以管理者「公会」为中心。
罗维扫视几眼后,便来到了西北大街。
这条大街又被称为冒险者街,有着公会本部丶为数众多的武器店丶道具店丶酒店等冒险者必用的商店。
但罗维的目的不是这里,是而是西北大街旁边的北街。
北街虽然没有西北大街繁华,但这里还有很多商贩摆摊。
比如赫斯缇雅就在这里工作,曾因魔石点火装置处理不慎导致打工的摊贩被炸掉,而在北大街一带有着外号北街的天灾。
罗维转了一圈,很快就找到了正在卖炸薯球的赫斯缇雅。
看过剧情的人都知道,赫斯缇雅在正传剧情开始的六个月前下界,寄居在好友赫菲斯托丝家,但在赫菲斯托丝家好吃懒做,既不去找眷族也不去工作。
最终在剧情开始的三个月前被赫菲斯托丝赶出家门,然后开始打工,找了一个炸薯球的工作。
原剧情中,赫斯缇雅炸的薯球受到了很多人的一致好评。
罗维也想要知道赫斯缇雅的炸薯球到底有多么好吃,所以过来尝一尝。
「给我来两个炸薯球。」
「请稍等一下。」
正在努力炸薯球的赫斯缇雅头也不抬的说道。
不一会,薯球炸好了,赫斯缇雅将其包装起来,送给了罗维。
「你的炸薯球,啊咧————」
看到罗维的一瞬间,赫斯缇雅忍不住愣了一下,「我好像在天界没有见过你啊,你也是刚刚下界的神明?」
作为神灵,赫斯缇雅一眼就看出罗维也是一个死神。
但她却从来都没有在天界见过这位死神。
罗维并不意外赫斯缇雅可以看出自己的身份,毕竟就连地下城都将其视作神灵,更不要说赫斯缇雅了。
至于赫斯缇雅为什么没有见过自己,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她要是见过自己,那才叫奇怪呢。
「我算是一个不出门的小神,所以赫斯缇雅没有见过我很正常。」
罗维不动声色的说道,他并不打算说出自己来自于异世界。
反而顺手给了赫斯缇雅一块黄金,将炸薯球接了过来。
「我刚下来,还没有兑换这里的货币,可以用黄金来付帐吗?」
「当然。」
赫斯缇雅又惊又喜,连忙将黄金接了过来,看了几眼说道:「啊咧,这好像不是天界的黄金?」
「嗯,没错,就是普通的黄金。」
罗维目光闪烁,从赫斯缇雅这句话,基本上可以判断出天界的黄金和人间的黄金似乎不太一样,至于不一样在什么地方,罗维就不清楚了。
毕竟他不是天界的神灵,于是他含糊的回应了一句。
好在赫斯缇雅也没有太过于纠结这一点,反而将黄金收了起来,「你这些黄金可以买很多炸薯球,我没有多余的零钱找你。」
「这样吧,你今后一年的炸薯球,我都包了,可以吗?」
看着对方不停闪烁,略带几分恳求的眼神,罗维拿起炸薯球咬了一口。
眼睛不由一亮。
不愧是灶火之神,炸薯球的水平超人一等啊。
「可以。」
罗维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你的薯饼又脆又糯,很好吃,所以你的条件我答应了。」
赫斯缇雅顿时得意的抬起了自己的下巴,「我可是灶火之神,炸薯球这种小事,怎么可能难得到我啊。」
「对了,你刚刚下来,还没有找到居住的地方吧,我那里的话,可以给你住一个晚上。」
她觉得自己收了对方的黄金,给这个刚刚下界的后辈找一个地方居住,收留对方一个晚上,这也是一个前辈应该做的事情。
「不用了。」
罗维摆了摆手,他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赫斯缇雅被自己的好友赶出家门后,现在居住在一座废弃的教堂内部。
剧情开始的十五天前,主动邀请男主角贝尔加入其眷族。
不过从目前对方企图收留自己的情况来看,似乎男主角贝尔还没有加入赫斯缇雅眷族。
否则赫斯缇雅绝对不会邀请自己,打扰她跟贝尔的二人世界。
因此,面对赫斯缇雅的邀请,罗维果断拒绝。
「我虽然刚下界,但有钱,可以找旅馆居住。」
「哈啊?」
赫斯缇雅不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下界穷的荡气回肠,对方下界就有钱。
这差距会不会有些太大了。
如果对方带着天界的黄金下界,赫斯缇雅还可以理解,但问题是对方付帐的黄金就是普通的黄金啊。
她不明白,这些黄金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罗维也没有解释的想法,跟赫斯缇雅聊了几句后,就拿着炸薯球离开了。
主要是对方还有工作要忙,自己不好意思多做打扰。
而且他也想要逛一逛这座异世界的城市,看看这座繁华的迷宫都市到底有多么的繁华o
辞别了赫斯缇雅,罗维又在北街买了几个不错的小吃,一边吃一边闲逛起来。
别看罗维之前去了好几个异世界,但这些异世界大多数都是以人类为主。
妖精的尾巴虽然是一个剑与魔法的异世界,但世界的物种少的可怜。
除了人类就是龙。
而且绝大多数的龙还被黑龙阿库诺洛基亚给杀光了,所以罗维见的最多的就是人。
斩妹之瞳也一样。
人类占据了绝对的主流,危险种全部都生活在崇山峻岭之中。
这个世界甚至连魔法都没有。
要不知道它跟地球格格不入,甚至都没有资格称之为异世界。
但地错世界就不一样了。
它是那种非常纯正的异世界,有人类,有魔法,有冒险者,有神灵————更加重要的是,这个世界除了人类之外,还有矮人,有小人族,有精灵族,有兽人族等等等等。
各种各样的种族汇集在一起,形成了这个迷宫都市欧拉丽。
罗维走在大街上,抬头望去,看到的是三五成群的冒险者,人类和精灵和谐共处,兽人和矮人并肩前行。
拿刀的,负剑的,背弓的,甚至还有不少手持魔杖的魔法师行走在大街上。
在加上周围充满了异国风情的建筑。
罗维情不自禁的感叹一声,「这他么才算是异世界啊。」
不知不觉间,罗维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冒险者的街道。
这个街道的冒险者更多。
罗维还在这里发现了赫菲斯托丝眷族的店面。
作为欧拉丽最富有生命的工匠眷族,这个眷族的店面大得惊人,里面摆放着一把又一把的武器。
不过这些武器该怎么说呢,反而不如帝具了。
明明这个世界连神明都有,结果锻造出来的武器,连帝具都不如,多多少少有些拉胯了。
更加让人想要吐槽的是这个世界的魔剑。
魔剑是一种不受使用者自身等级和魔力水平影响,哪怕是非冒险者也可以使用的武器o
当然,魔剑不一定是剑,也可以是刀,甚至是斧头。
之所以叫做魔剑,只不过是顺口而已。
魔剑的本质其实是一种可以释放魔法的武器,这本来没什么,但问题是这个世界的魔剑存在使用次数限制,次数达到后自毁。
当然,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的。
魔剑的种类之中,有一种不灭魔剑。
顾名思义,即使用次数没有限制,不会毁灭的魔剑。
这种魔剑使用的不是魔剑内部储存的能量,而是使用者体内的魔力,故而威力视使用者的魔力和等级而定。
简单来说,就是lv.1的冒险者,是没有办法通过不灭魔剑,发挥出lv.2级别的破坏力的。
因此,不灭魔剑虽然很稀有,但对于绝大多数冒险者而言过于鸡肋。
尤其是对低级冒险者而言。
因为低等级的冒险者之所以追求魔剑,就是因为魔剑可以爆发出远超当前等级的破坏力。
在危急关头,不用消耗使用者自身能量,还能发出堪比高等级魔导师魔法的常规魔剑才是刚需。
至于使用完会坏什么的在性命面前根本不算什么。
<insss="pubadx-slot"data-zoneid="10802"></ins>